感言的使用遍布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感言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每当我们面临一些场合或者重要时刻,若是有话语深入人心,受到了触动,就可以写一篇感言,感言究竟怎么样写才能将它写好呢?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点评: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描写了两条拖撬犬为了生存和荣耀拼死决斗的场面虽然描写得有些血腥令人不忍心读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
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之后他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终最终确立了自我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能够领略不一样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终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终,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本事,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并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礼貌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仅有经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所以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礼貌,生活也愈安定,所以在礼貌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可是,一旦发生了意外,并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关于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当属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90时年代的野猫是捉老鼠的,它们身手敏捷,常常为了争抢一只老鼠而自相残杀,这是为什么?因为那时的猫没有吃的,只能自食其力;而现在的野猫却变得懒散不堪,它们无视老鼠的存在,在满是食物的垃圾桶里翻找着自己的食物,猫只会不劳而获,从而老鼠也变多了,便猖狂了。
环境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东西,一个人在好的环境下学习和在差的环境下学习也是截然不同的,巴克也是如此,以前的他如同温室的花朵,悠闲的贵族狗,而在环境恶劣的北方,他的野性,他的杀戮,使原来尊贵血统的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巴克地自我磨练的精神,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里的花朵成长为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风挡雨,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书中所讲的丛林法则是动物求生的本能,是恶劣的环境所造成的,但而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与人需要的是信任和关爱,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也就正如人所说的:环境改变命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那么,黑暗的一面就会抹灭,人性的光辉会照亮大地,照亮心灵。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就是我读《野性的呼唤》的感想。
【第1篇】
看了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第2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第3篇】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读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涤荡了我们的心灵。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您了解写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大体框架吗?为此,编辑特意呈上“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假期时我们观看了野性的呼唤,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那么该要如何写好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野性的呼唤片段赏析加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马子尭)
我们整理了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并分享给您,我们在参加开学典礼或者学习培训结束的时候。都会产生一些感悟心得,将这种表达出来的就是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见证精彩瞬间,我们应该怎样去写好一篇经典的感言呢?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最近,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小说情节中所反映的内容,有一些属于自然主义,左拉说:“路上的石块和人的大脑都是有相同的决定因素支配。”其具体内容可理解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改变命运。”在自然主义者看来,一是遗传因素,二是环境因素,杰克·伦敦在巴克身上都强调了遗传特征的重要性,这本《野性的呼唤》与兄弟书籍《白牙》都隐含着相似的哲学命题,即“环境决定命运”。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手法时常在读者面前展现出血淋淋、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场面,正如詹姆斯·哈特所说“杰克·伦敦的小说鲜明的表现他对强悍体力的关切,对血腥场面的崇拜,以及对各类暴力挣扎的偏爱。”写实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极力追求的目标,杰克·伦敦也不例外,他笔下的巴克,就像是那个时代周围现实的人的代表,作者通过它以及整个狼群的描写,极力映射当时社会现实,展示出了自身对人类文明的疑虑和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思考。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表现在荒野之爱中。爱和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里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动物小说亦是如此,只有在与人的关系的框架内来写,才能获得所期待的艺术魅力。本文多次描写了感人肺腑的爱:巴克因深爱的主人被人杀死,自身与人类的关系纽带被切断。第六章中还有这样一段描写:“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再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他快乐的事了。每一次来回摇晃,他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他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充满深情,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的感人的“爱”的场景!
杰克·伦敦通过《野性的呼唤》启示我们:要坚定地活下去,要以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战胜一切困厄,要勇于乐观地面对现实,它告诉人们“人定胜天”,同时也告诫人们“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真正的强者就是在这样尖锐的矛盾冲突中显出英雄本色的,人类社会迈入新时代的决胜时期,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也有了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的成果已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有时给人们展示的又并非是充满光明的前景,它也充满着不安和黑暗。残酷的社会现实经常迫使人类去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思考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树立起尊重自然、热爱生命、不畏艰难困苦的人生态度。
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的人生跌宕起伏。这是一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尽责,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最初住在圣克拉拉谷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在阴凉处晒太阳。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过着高贵舒适的生活。它是整个房子里所有狗的国王。但1897年,育空河边发现了金矿,在美国迅速掀起了淘金热潮。许多美国年轻人来到冰雪世界阿拉斯加,所以狗在险恶的淘金之旅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地区拉雪橇运送邮件。在旅途中,巴克不断奋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这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失败。最后,它回应自己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同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认为他在小说中如此激烈的话语和血腥的场景描述与他童年的黑暗经历无关,所以他希望他能成为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里,生存只有前进,前进,永远不会后退。
我钦佩巴克的`精神。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它都会勇敢地面对,敢于战斗,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全部能力接受新环境,学习新技能生存。想想自己,就像温室里的花一样,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以懦弱的态度回应。爱默生曾经说过:即使断了一根弦,剩下的三根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时代,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勇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猛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因为他不屈不挠的信念和一路拼搏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为了突破障碍,看到有希望的明天,我们必须在失败后保持前进的心。不管结果如何,永远不要放弃心中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生活-超级公平,你付出的一切努力都会还给你。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就是我读《野性的呼唤》的感想。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以下主题为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为小编特意向您推荐的,每当我们经历一些比较撼动人心灵的事情。若是因此而备受触动,备受启迪,就可以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可以表达我们内心感受的语言,如何才能将感言清晰而有条理呢?还希望您能从本网页有所收获。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情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最近,我看了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世界文学名著,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公狗在美国北部克服种种困难,追求自由的生活。
在困难面前,巴克毫不退缩。有一天,巴克的主人和一群人打赌,赌的是:巴克能拉几磅。有人说:巴克可以拉六百磅或七百磅。巴克的主人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然后他们就开始下注一千美元。赌巴克能不能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过了一会儿,巴克就开始拉了。开始的时候雪橇慢慢的动了,后来一直都没停下,一直拉了一百码才停下来。巴克真是好样的,为主人赢来了一千美元。
有一天,巴克第一次不听主人的命令,追求自由。一天早上,其它的狗都起来拉雪橇了,就是巴克没起来,主人用靴子抽打在它的身上,而巴克就毫不动摇,就一直躺着忍受痛苦,最终主人将它抛弃了,它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巴克这种勇敢、不怕困难,追求自由的精神值得我敬佩,这本书真好看,下次我还要看,再一次体会文章里面的意义。
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最近,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小说情节中所反映的内容,有一些属于自然主义,左拉说:“路上的石块和人的大脑都是有相同的决定因素支配。”其具体内容可理解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改变命运。”在自然主义者看来,一是遗传因素,二是环境因素,杰克·伦敦在巴克身上都强调了遗传特征的重要性,这本《野性的呼唤》与兄弟书籍《白牙》都隐含着相似的哲学命题,即“环境决定命运”。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手法时常在读者面前展现出血淋淋、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场面,正如詹姆斯·哈特所说“杰克·伦敦的小说鲜明的表现他对强悍体力的关切,对血腥场面的崇拜,以及对各类暴力挣扎的偏爱。”写实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极力追求的目标,杰克·伦敦也不例外,他笔下的巴克,就像是那个时代周围现实的人的代表,作者通过它以及整个狼群的描写,极力映射当时社会现实,展示出了自身对人类文明的疑虑和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思考。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表现在荒野之爱中。爱和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里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动物小说亦是如此,只有在与人的关系的框架内来写,才能获得所期待的艺术魅力。本文多次描写了感人肺腑的爱:巴克因深爱的主人被人杀死,自身与人类的关系纽带被切断。第六章中还有这样一段描写:“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再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他快乐的事了。每一次来回摇晃,他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他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充满深情,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的感人的“爱”的场景!
杰克·伦敦通过《野性的呼唤》启示我们:要坚定地活下去,要以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战胜一切困厄,要勇于乐观地面对现实,它告诉人们“人定胜天”,同时也告诫人们“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真正的强者就是在这样尖锐的矛盾冲突中显出英雄本色的,人类社会迈入新时代的决胜时期,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也有了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的成果已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有时给人们展示的又并非是充满光明的前景,它也充满着不安和黑暗。残酷的社会现实经常迫使人类去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思考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树立起尊重自然、热爱生命、不畏艰难困苦的人生态度。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之后他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终最终确立了自我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能够领略不一样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终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终,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本事,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并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礼貌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仅有经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所以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礼貌,生活也愈安定,所以在礼貌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可是,一旦发生了意外,并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从野性的呼唤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野性的呼唤好词好句及感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是我们花时间整理的内容,当我们见证非常撼动人心灵的时刻时。都会对自己当时激动的心情做一个发言,在平时我们要学会写好一篇干呀,感言怎么写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呢?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点评: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描写了两条拖撬犬为了生存和荣耀拼死决斗的场面虽然描写得有些血腥令人不忍心读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
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父母双亡、受他人压迫、家里缺钱、心中有恨等一些原因,才成为坏人,但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意味着给他们一片蓝天。在这篇论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自然,所以我们的成长是不断磨练的,不断经历一些挫折、痛苦和快乐,我们会慢慢改变。
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努力,努力成为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多积累技能,好好学习,才能在社会立足。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俗话说的好,弱肉强食,只有当我成为强者才能被这个时代认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适者生存。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折磨。后来,随着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苏醒,他带着对人类的爱与恨,创造了接二连三的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应该说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唤》一书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蛮荒世界中的一员,但它们的子孙经过人类的驯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近乎文明了。
不错,人类确乎能把动物驯服,却不能永远得扼制大自然的诱惑与呼唤;人们能对布克进行身体上的摧残,却不能终止它的希望;人类甚至能肆无忌惮得猎杀这世上的生灵,却不能让它们俯首称臣……
显然,文中的布克是个喻体,而它的表现者是人,是在严峻考验中仍旧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强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驯化得失去本性的够,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难,用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难,面对世界,而不是消极沉沦。那身为人类的我们呢?理论上,我们是高级动物,可我们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我们的意志真的比狗强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学会怎样坚强的面对现实?也许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切!!
鲁迅曾说过:“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还在闪烁,就必须继续向前飞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挣扎这活下去!伏尔泰说:“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希望。”的确,希望是构成任何一次丰功伟业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战胜一切,甚至能与死神相抗衡!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对死亡妥协,绝不!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当然,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可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自己的生命中画下辉煌的一笔呢?是不是应该给生命赋予思想,使之更加缤纷,更加有意义呢?
像狼一样,不认输,不放弃,像狼一样爱憎分明,像狼一样保护自己。
像狼一样生存着,绝不会错。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者杰克伦敦所著的,杰克伦敦是举世闻名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有:《白牙》、《海狼》等,杰克伦敦在作家中生活比较丰富,其中《海狼》就是作者的真实故事。
《野性的呼唤》内容是这样的:巴克是一只南方的混血狗,一天,它被主人的家丁贩卖去了北方,北方的狗见到同类就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巴克因此差点丧命,巴克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巴克的进步快如闪电,不到一星期,巴克就成了狗领队,巴克的整顿狗队的速度也非常快,巴克它们只用了一天就跑了50英里。不,不够快,60英里、70英里、80英里,巴克创造了又一个新的世界奇迹,但,不久它们便被拍卖出去了,它的新主人是三个笨手笨脚、完全不懂生存的人,巴克幸好被一个男人救下,不然巴克就要命丧黄泉。这个男人叫桑顿,桑顿对巴克很好,可惜好景不长,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巴克知道后,疯狂的把爪牙扑在印第安人身上,巴克的野性爆发出来了,它回忆起,在几亿年前,祖先就是这样战斗的。
我喜欢巴克,因为它知道在不同环境下生存,我也喜欢桑顿,因为桑顿面对巴克这头野兽并不害怕,而是用爱和温暖去感化巴克,大家都说《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动物类长篇小说,我觉得《野性的呼唤》更是一本治愈类长篇小说,因为作者用动物身上的特点呈现给我们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从仇恨变为喜欢,又从喜欢变为爱。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和社会也是一样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早晚会被淘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生存。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阅读完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怎么才能防止将《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解析感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野性的呼唤好词好句及读后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作者用自己极为深刻的语言对这本书作了高度的概括,并结合主人公的心境来描写,显得更为生动。)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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