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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集锦。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在认真品味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暑假里,老师推荐我们读《我要做个好孩子》,一拿起这本书,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因为在书中,我看到了自己,我也正要为做一个好孩子而努力着。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故事的主人公六年级的学生一金铃,她长得胖嘟嘟的,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聊得上共同话题。金铃为了做一个让老师、家长都满意的“好孩子”,她做出了种种努力。我想尽自己最大努力,最好的自己,就是好孩子。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天,修车的老爷爷突然中风死了,他带的孙女幸幸没人照顾,金铃就征得警察的同意,把她带回家,当起来了幸幸的“小母亲”。为了让幸幸留下来,破天荒地考了98分,还在圣诞节那天,用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钱为幸幸买了一个昂贵的芭比娃娃。金玲是多么善良呀!让我不禁想到:如果每个人都能行一点小小的善,施一点小小的爱,那么世界会变得更温暖一些。当我读到外婆和奶奶把好吃的都留给金铃时,我心里不禁也在想,每次去外婆和奶奶家,他们总是烧了丰盛的的饭菜,等着我吃。我们长大了也要好好的孝敬他们。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每次都读得爱不释手,我要像金铃学习,做一个成绩优异,性格开朗,富有爱心,积极向上的好孩子,让老师家长都以我为荣。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认识了金铃。她和我们一样,被父母依偎在襁褓之下,大多时候需要父母的意见;她和我们一样,经历着这个年龄有些小孩子无法承受的事情却不知该向谁倾诉;她和我们一样,正面临着一次严格的考验,所有人的重视给了我们压力。但她和我们不一样的是,她懂得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成功这个道理。她可以从每一件看似简单却有着非凡意义的事情中令悟道“我要做好孩子”。我也要学习她,学习她努力、认真;学习她“胜不骄,败不馁”。

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的一部著作,我津津有味的读着这本书,简直是手不释卷。金铃,是个只有一米五五又胖胖的小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是讨人喜爱。·我也被这个小女孩吸引住了。于是,我更加入迷,越看越起劲。

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会考出好成绩。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被人的信任。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仿佛也可以知道到金铃的感受。所以我就暗下决心,我要做好孩子,一个努力学西追求上进的好孩子。把所经历的每一件事和所听到的每一句话细细体会,因为我想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面对考试,也要乐观面对,通过努力取得成功。如书中老师所说:“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奇迹也不是不能发生的。”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今天,我看了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了金铃的故事,因为胖,脸、鼻子都圆嘟嘟的,所以她的脸蛋被人揪过很多次,让我们从金铃的感人事迹说起吧。

从金铃养蚕、金陵体育课考核不小心摔倒李玲、邢老师病了、孙奶奶给金铃补课、帮助小辛辛,表现出金铃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好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

因为张林把蚕吃了,张玲就把蚕丢了,金铃就把蚕捡回来了,可是桑叶没了,最后金铃不顾一切找桑叶,来到孙奶奶家,发现桑树可是被孙奶奶发现了,于是孙奶奶跟金铃补课,让金铃好好学习。自行车摊的老爷爷死了,只剩小辛辛,金陵很关照辛辛,可是辛辛最后接回外婆家了。

从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好孩子不是用分数衡量的,我们要学习他能和别人打成一片,学习他的聪明才智,大度,这些道理会让我终生受益。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熹熹,快来吃饭!都叫你五遍了!”妈妈大喊。那时,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是哪本书令我如此陶醉呢?没错,就是它——《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金铃的女孩,她活泼可爱,心地善良,可是成绩却马马虎虎,她希望自己变得更优秀,她决心要做一个老师、家长眼中的好孩子。她做出了种种努力,不断克服困难,最后,她成为了一位大人们眼中的好孩子。

金铃这样的决心让我想到了自己。在上个学期期中考后的一节课上,大家都满怀期待想要知道自己的成绩,由于我平时成绩还算稳定,所以信心满满,并没有特别在意。但是当老师走进来,不经意地瞟了我一眼后,我的心一下子“呯呯呯”地跳了起来了,完了,我不会考差了吧!

果然,报到我名字时,老师顿时拉下脸来,重重地拍了一下讲台:“孙彦熹,你这次和第一名相差了十二分,要注意了!”面对同学们惊讶的眼神和幸灾乐祸的表情,我红着脸羞愧地走向讲台,那一刻,我暗自决定这样的事情绝不容许再发生!下一次的期末考试我必须要考好!

有了这个决心,我每天都努力复习,一点都不敢松懈。终于到了期末考试时,我认真地看着试卷,一笔一画认真地写着,仔细地检查每一道题目。不出所料,期末考试的成绩在我的预料中,也让我体会到“有付出才有收获”的道理。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对我影响太大了。我觉得是金铃让我学到了学习的窍门:用心、认真、努力地对待每一件事,就一定会有收获。让我们和金铃一起做个好孩子吧!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书中主要说的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姑娘金铃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一些小故事。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时,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完,随后又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感觉到金铃具有善良、正直、勇敢、乐于助人、敢作敢当的个性。我深深被她的个性所吸引,我喜欢她,我愿意成为像她那样的好孩子。

金铃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虽然只有1。55米,但体重达到50公斤了,她的最大特点是“自来熟”,她的成绩一般般,却是个好孩子。

她在老师生病的时候,立下军令状,决心要做好孩子;在小妹妹幸幸暂时离开妈妈的时候,把她带回家,精心照顾;遇到倪志伟这种品行不端正的同学,她用作文的形式批评他,从而让老师真正认识到倪志伟品行的不端正……

金铃非常善良。小妹妹幸幸暂时离开妈妈的时候,把她带回家,但遭到妈妈的反对,费劲心思把小妹妹留下来;当蚕宝宝被人丢弃在马路上时,她怕被车压到,便把它带回家,却差点和妈妈闹翻……

金铃的生活丰富多彩。她的身边有很多不同性格的人,也发生了很多事,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她都以乐观的心态对待这些事,所以每天都很快乐。我每天也很快乐,快乐的学习,快乐的生活,因为我身边有关心我、爱护我的爸爸妈妈、老师同学。

当我读了“跑吧,孩子,冲刺吧”这篇时,我非常感动,金铃的妈妈在她升学考试的时候,默默的为她加油,我希望在我升学考试时,爸爸妈妈也默默的为我加油。

我庆幸我们班没有倪志伟这种人,虽然有些同学不是我的好朋友,但他们都很正直,品行都很端正。

我认为我也是个好孩子,我非常乐于助人,同学们没有带文具,我会借个他们用;汶川大地震的救灾活动中,我将妈妈给我的所有零花钱全部捐出……

书中说:“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由100分组成的。”我很喜欢这句话,我一定要成为这样的好孩子,要做善良、正直、勇敢、乐于助人、品质优良的好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你们都来看看吧!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共同阅读的成长小说。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受益匪浅。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金铃。她机敏、善良、正直、天真。特别是文中她把可怜的小妹妹领回家来,并且很用心地照顾她。这让我感动地都流泪了,也很惭愧,因为在生活中我还是个离不开妈妈的懒小孩。今后我一定要像金铃学习自强自立。

读完这本书 ,我 还 发现小主人公和我有很多相似之处。她为了做个让妈妈、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做了很多努力,但为了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也和妈妈、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我也是这样,妈妈让我做课外题,我不愿做,就偷偷把题放到妹妹的书包里,故意说找不到了。结果气的妈妈又买来一大堆。

看到小主人公最后通过努力,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我真的很佩服她。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一定向她学习改掉坏毛病,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汗水,争取做个“好孩子”。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7

暑假里,我第一次翻开《我要做好孩子》时,就一下子被书中精彩的故事给迷住了。

作者黄蓓佳阿姨的笔下跳出了一个活泼可爱、善良宽容的小女孩——金铃。在老师生病时,她主动送去花朵儿关心老师;当朋友尚海被别人欺负时,她见义勇为;当她看见一只小鸟被顽皮的孩子弄死时,非常伤心,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表达要爱护小动物的心愿……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金铃与我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她跟我一样胖胖的;她与我一样善良;她也像我一样特别喜欢小动物,当我看到她写的那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的文章时,我默默地和她一起流泪;我们的学习习惯都不是很好,上课有时会不专心……在这本书中映出了许多我的影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好孩子的内涵非常丰富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孩子……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并且拥有一颗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

小朋友们也买这本书来看看吧,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做好孩子!

文笔优美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8

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个好孩子》,这里面的主人公金铃学习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但她很有爱心,爱帮助小动物和朋友。

有一次校门口有卖蚕的,她的好朋友张玲玲买了一些,张玲玲说她敢把蚕放到舌头尖上,金铃不信,张玲玲就真的把蚕放在舌头尖上了,突然蚕不见了,原来张玲玲把蚕吞下肚了,张玲玲害怕极了,就把蚕一扔,逃到学校里去了,金铃见蚕可怜,就把蚕捡回家了。从这儿可以看出她是一个非常爱护小动物的女孩。

她在为蚕摘桑叶的过程中认识了孙奶奶,孙奶奶答应帮金铃辅导作业,金铃也答应了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由此可以看出她是个守信用的人。

金铃家门口修车的老爷爷死了,她的孙女幸幸因为爸妈离婚谁也不愿意要她,于是金铃就把她带回家。她为了让幸幸留下来,破天荒地考了98分。在圣诞节那天,金铃用自己省下的钱为幸幸买了一个芭比娃娃,金铃还每天为幸幸穿衣服,照顾幸幸,金铃的妈妈都夸金铃真象个小妈妈。

我觉得金铃是个好孩子了,是个特殊的好孩子,我要向她学习,也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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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集锦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在阅读阿来写的《尘埃落定》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尘埃落定》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篇1】

扬起的尘埃终究会落下,可只要是一粒尘埃总要浮沉在世上,因风吹起,马蹄踏起,人群涌起,初听《尘埃落定》就觉得书名很好,说明了人间的某种规律,有种衰亡的味道蕴含其中,阿来说他仍旧觉得这部小说的名字起的很不错,的确如此。

由现在去猜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谁也难以预料,可从现在去了解过去的历史,则轻而易举,事先我们在知道尘埃会落下,知道土司家族必然会衰亡,在已知的结局面前,如何让一个故事足够曲折,有丰富的细节来支撑落幕时的辉煌,黯然收场却让人回味无尽,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便是一个好故事。

阿来说他想把人类的普遍性倾注在书里,普遍与规律似乎总是在一起,规律具有普遍性的,普遍性的又常常是人们所熟知的规律。作者不想以描述过多的藏族风土人情,或以畅销书的笔法来引起读者注意,这是一种格调,因为不从众,便是清新脱俗,阿来说“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因为坚持自己的选择,才会坚定自己的身份,才可以不用委屈求全以图读者们喜欢,作为一名藏族作家才可以有这写作的视角,以一个“傻子”为主角。

书中的风格如同作者所说有些寓言故事和臆想的色彩,寓言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而臆想不应该是傻子独有的特性吗?每天早上都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不清楚便浑浑噩噩,六神无主一般,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可是不这样问,不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那还算是活着吗?麦其土司家聪明的人很多,可是清醒的人却很少,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忙碌着,思索着,努力的活着,但是对于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到底应不应该讨论生命的意义,麦其家的二少爷想到这的时候只能去找书记官,因为书记官能记下历史。

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篇2】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篇3】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习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习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征服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性中的一种普遍性——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汉人,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篇4】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汉人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篇5】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文笔优美的尘埃落定优质读后感范文【篇6】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集锦五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认真品味鲁迅写的《伤逝》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伤逝》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1)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这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激情,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快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快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接受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起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面对子君。子君一直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现在属于自己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己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己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己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角色,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可以乱发脾气,不可以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就是自己的一切,一切都应该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己,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后来,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该自己解放自己,积极地建设自己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己,把自己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己进步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角色中都应该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2)

也许涓生的这种“浪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他将这种浪漫过分地强调,把对精神世界的追求放在了首位,甚至于鄙夷了现实的生活琐碎。具体的说,当涓生每次向子君畅谈知识分子的责任是,“破屋里便充满了我的语声,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而子君报以的微笑和点头,更使我产生了“知音”般的精神依赖。至此,涓生已经在潜意识里将子君定位在一个较高的精神层次。我认为,在涓生与子君的相处交往中,涓生扮演的是“启蒙者”或者是“施事者”这么一个角色,相对的,子君则扮演着“被启蒙者”或者说是“受事者”这样的角色。就此来说,他们两个人在他们追求爱情的浪漫旅途中并没有处在公平的地位,这也许也是这段悲剧恋情的一个有关因素。

这段故事的转折点在于涓生的失业,使他们被逼着接受物质缺乏的挑战。“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由于生活的压迫接踵而来,生计断绝的困境中,涓生那自如的心情没有了,随即自己的自私、虚伪和卑怯的心理便膨胀起来。他们的爱情也就一步一步地走向灭亡。美满的爱情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就像鲁迅先生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说的那样:“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

另外涓生自身性格的缺陷也是这段感情化为悲剧的重要原因。在我看来,子君是那样勤劳,热爱家庭, 几乎包揽了一切家务但却仍换不来涓生的满意。在为家中的煤烟和散乱的杯碟而皱眉的时候,她又何谈抽出时间与涓生聊天散步、交流感情?另外,何以涓生买来花草便是高雅的情趣,而子君在涓生到局办事后聊以排除寂寞的油鸡、阿随便是庸俗的放弃斗争的表现?涓生失业后,子君的那句“ 这有什么,哼, 我们干新的……”本是安慰、鼓舞之辞,涓生却听得是“ 浮浮的”,谁又能不说这是涓生自身的怯弱、心虚的表现?如果她换了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是不是又会被涓生视作“ 没心没肺”? 涓生翻译文稿,子君按时叫他吃饭,,却被涓生厌烦地视作“ 川流不息” 、“ 不能安于工作” 。那么,子君如何做才算得上是得体?若是子君任其终日在案前奋笔疾书而不理不睬到那时她一定又被恼怒地认为“ 冷漠” 与“ 漠不关心”了。涓生时时教育子君,在我看来这是他在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来为自己的自私与不负责任寻找托辞。

从鲁迅的《伤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人的探索,对爱情的思考,因为深刻,所以永恒……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3)

谈起《伤逝》,有些人认为涓生可恶的,他放弃了子君,他让他爱的人死在无爱的世界里,涓生之后的忏悔都是无用的,虚假的。而有的人则认为,涓生是能够理解的,他是值得同情的。那么,我们应当用怎样的态度看这个问题呢?理解涓生的行为吗?还是?如丁绪荣教授所说:“假若我对文中涓生的悔恨和悲哀给予肯定,是否肯定作品中‘我’的认识,和那些为自我厌弃子君作为辩护的理由呢?”

我认为,涓生是应当得到理解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甚至在他想与子君各谋生路时,他内最深处都是始终爱着子君的。

从在会馆时,子君不在,看书“已经翻了十多页了,可是毫不记得书上说的事,”子君来了,涓生的心便“宁贴了”,到“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然后同居,就算发现子君变得越来越俗,想放弃她时,心里还是牵念着的。不然,在摊牌前,为什么涓生还要故意和子君闲谈,称扬诺拉的果决?不就是怕突然说出分开会刺到子君,想借诺拉的果决给子君一点鼓励么?到了最终还细心翼翼地说,生怕伤到子君的心,这不算是涓生对子君最终的爱护么?明白子君死后涓生如泣如诉的悔恨,不能够证明涓生的爱么?“我为什么偏不忍耐几天,要这样急急的告诉她真话的呢?”“我不应当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当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子君的死唤起涓生无限的伤痛与自责,他自残般地“一任这死的寂静侵蚀着我的灵魂”,期望有鬼魂,期望有地狱,是期望有再次与子君相逢的机会,有让他赎罪的机会……这一切,不都能够说明子君在涓生心里一向一向都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么?

同时,当然地,子君也是一向深深爱着涓生的,涓生当时的言辞,子君“至于读熟了一般,能滔滔背诵,”还时不时拿出来温习,同居后怕影响涓生,隐藏自我的不快活而“强作勉强的笑容,”“逼”涓生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这些都说明子君在意他,爱他。

所以能够看出,两人是相爱的,一向都是。他们在一齐是因为有共同的认识、共同的看法,他们想彼此互相扶持走下去,在他们的精神家园相互偎依、相互指引。他们想努力创造越来越完美的生活,好好过日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就是他们温暖的梦吧?

既然爱,为何要分开?涓生说:“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看起来,分开是因为不再爱。现大部分学者认为,涓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子君不是他想的那样的,不是大无畏的勇士,而是“怯弱”与“颓唐”,他发现他不爱子君了,再加上生存的窘迫,那仅有分开了——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这样吗?

我很赞同颜阿龙先生的说法:“他们在反抗中坚强地走到一齐,却又成为反抗下的感情和自身软弱的牺牲品,这种盲目的感情就生存在死亡的边缘。”大家公认为,这是个感情杯具。而这感情杯具的产生,我认为并不来源他们自身,而来源外部的环境。

那么,涓生的杯具是否能够避免呢?如果能够,又应如何避免?这也是一个引起热列讨论的问题。

丁绪荣教授说:“涓生和子君热烈而真诚地相爱,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憧憬、梦想和追求。”这点我认为很有道理,没有共同的梦想与信仰,怎样会相爱呢?但丁教授又说:“同居后喻示着两人感情杯具的来临。”这点我并不赞同。

我认为,涓生的杯具是能够避免的,他惟一须做的,就是牢记最初的梦想,时时惦念,用它来做生活的前导。

子君对涓生的爱已成为本能,已成为如吃饭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是生存的条件与前提。所以,成为了本能的爱化为思想上的潜意识,而不再像初恋时那样用某些行为或语言特意表达出来。于是,在涓生看来,子君的感情似乎淡了,“见识似乎只是浅薄起来”子君的功业就建立在吃饭上,子君俗了。

当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会有精力像在会馆里般谈论伊孛生,谈雪莱,谈男女平等等思想?民以食为天,所以,子君终日忙碌养狗饲鸡烧饭为家里所做的一切,是应当得到涓生的理解的,而涓生却认为是庸俗,认为她让他空虚了。在社会压力下,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下,怎会有时间与精力重习温馨?于是,两人便将那一点一滴最真最深的爱沉淀在心里最底层,不再如以前任意表达,而空出很多空间留给如何谋生计,这样,脑袋里的思想与行为便都是为了活下去,渐渐的,涓生忘了自我内心灵魂深处正一点一点沉淀的炽热的爱。

既然忘了爱,既然以为自我已经不再爱,那何必再在一齐?于是,分开。

爱真的不存在了么?子君走后,剩一个空房子,涓生回来“便如脑后受了一击,无言地站着,”“遍看各处,寻觅子君,”“转念寻信或她留下来的字迹,”以及子君死后涓生的悔恨,不都能够证明涓生对子君的爱是存在的么?

如果涓生没有忘记心中对子君的爱,没有忘记最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梦想,或许他们会互相体贴,彼此温暖,一同走艰难,向着梦前进,永不言弃,因为心中的信念。

所以我认为,他们分开是因为涓生忘了爱,忘了爱的存在。

既然忘了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时的涓生是不清醒的。他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才是他最想要的,他应当为了他想要的而去做什么。也就是说,分开这个决定,不是涓生头脑清醒时做的,而是在涓生已被生计问题浸泡得迷糊时想的决定,并不能代表涓生内心真实的想法。

可是人不可能总坚持清醒,免不了有被其它问题困扰的时候,免不了有忘了最初梦想的时候,难道就意味着免不了做下让自我后悔的事么?如果忘了心中最初信念或感到迷惘无助了怎样办?

刚才我们说了,涓生是因为不清醒才做出了让他后悔的决定。那如果涓生不清醒时不做决定呢?如果顺着原先的生活轨迹走下去呢?

如果涓生不轻易做出决定,而是按原先的生活继续下去,继续努力,虽然心中会有迷惑,但我认为,迷惑总有解开的一天,就如不可能一年四季雨水不断一般。到了时候自然会明白开朗,重新振作。

所以我认为,当我们迷失方向不知所措孤单无助难过时,是否能够试着不想太多,想也未必想得明白想得正确,毕竟当局者迷,不宜轻易做出决定。幸而脚下的路是自我清醒时选的,是为了最初的梦想而选的,顺着脚下的路坚持走下去是否会有好的结果如最初所想呢?我认为会的,只要熬过了那一段不知方向不知目的只知向前走的忐忑。

一段长长的路,蓝天,白云,两边都是鲜花绿草,顺着这条路走,一切都是那完美。可是,在通往终点的路上,是否经得住路边的美丽景色?是否会一向记得终点的方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想买某件东西而去商场,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狂喜,回到家了才发现原先不需要的买了一大堆回来,而最初要买的却被遗忘在其它缤繁商品间。人走在路上,肯定会有各式的想法不断冒出来的,这未必是坏事。但真的要因为新的想法而改变脚下的方向么?所以,要心记远方的目标;不忘脚下的脚步,用清醒的脑袋,去欣赏路边的美丽。

可是,若走到半路天突然黑了,灰色的云大团大团压下来,雷声从耳边滚过,已看不清脚下的路了,如何是好?惊恐是肯定的,但做出的反应却因人而异。在慌乱中另选其道么?另选其道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只是在不知所措间失去了理智盲目作出的选择,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忘了晴朗时脚下这条清晰的大道么?所以,如果在黑暗中沉着冷静,沿着脚下的路细心翼翼避开风雨走下去,或实在捺不住心中的恐惧就原地站稳不动待到风雨过后光明重新洒下照亮眼前所有再启程,会不会比另选方向好呢?我认为是的。

牢记心中最初的梦,迷惘无助时,请坚持脚下的路。

如果坚持,如果不忘记,风雨过后,谁又能否定面前不是一片光明?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4)

“那么,即使在草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这是涓生对子君之死的忏悔,发出如此的感慨,也许是涓生发现了自我的自私,最终导致子君的死.如果能重来,也许涓生会选择珍惜,但始终避免不了杯具的结局。

从我含泪握着他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再到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其实并不是偶然,而是涓生的自私,目光短浅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他的自私改变了子君原本的勇敢、思想的先进、新潮。削去了子君原本的锐气。得甘于屈服旧社会,对生活现状的无奈,可涓生也不想想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也不妨想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也许是涓生过分要求对方,其实,感情也如友情。彼此之间都不能少了沟通,少了理解,生活中更是少不了误会。所谓误会,可是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阻碍。放低姿态,况下心来,之间的误会也便可迎刃而解,对于子君的角度而言,子君承受的更多是旧社会的压力,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无奈。涓生的便如“压死骆驼的最终的一根稻草”,如果彼此的心灵能有更好的沟通,这段情才能长久,或是说是可能的白头偕老。

我仍然仅有歌唱一般的哭声。“给子君送葬,葬在遗忘中”这是涓生对子君的离去的深深忏悔,这又变如我们对我们所拥有并不懂得珍惜,直到真正失去才后悔莫及,以往我拥有过一段友谊。从无话不谈到相顾无言仅仅用了半年的时间,起初应篮球的兴趣而结识彼此而后,也因种种矛盾导致分裂。从这段友谊结束以后,才顿时察觉有一个兴趣贴合又有话可说的人是多么的困难。越能够发现他身上的优点,远超于他的缺点。不妨去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学会欣赏他人,学会多包涵对方的缺点亦能够经过共同的努力,去将缺点转变成优点。对于作者而言,这部作品中的涓生、子君事,那时封建社会追求自由、感情的男女。但我看到的更多是人与人之间如何更好的相处。

关于情皆可化为一句话,且行且珍惜,珍惜与我们所拥有的多包含对方的不足,学会欣赏与对方学会理解,关于情也仅有做到以上的才能够长久、绵长。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5)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范文集锦4篇


我们需要耐心的阅读作品,这样会有更多感触。读后感是带有个人色彩的文字,以下内容“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范文”是读后感大全从网络收集整理的,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范文 篇1

在这一学期里,刘老师和我们一起共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金铃,她是一个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的人,在学习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上她是非常重感情、乐于助人、正直的孩子。

其中老师病了这一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邢老师因为批改作业太多生病了,其他同学都像“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一样不认真听讲,只有金铃双眼灼灼地盯住老师认真听讲。当班里的几个尖子生都没有去看邢老师时,学习中等的金铃买花看望邢老师。邢老师教给金铃任务,她也一丝不苟的完成。从这我感受到了金铃是一个重情重义、关心老师、有责任感的孩子。因为别的同学都没去看老师,可她却去了。别人不听讲时,也只有她认认真真的,我也要学习金铃重感情、负责、懂事的品质。

我还从《好孩子坏孩子》感受到了金铃是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让老师,家长操心的好孩子。从此,她就开始做各种努力,终于实现了一个梦想:做一个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受益很多,我觉得好孩子包含很多,不光成绩好,也应该是大度、善良、正直的孩子。我也要向金铃学做一个让老师家长放心的孩子。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范文 篇2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共同阅读的成长小说。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受益匪浅。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金铃。她机敏、善良、正直、天真。特别是文中她把可怜的小妹妹领回家来,并且很用心地照顾她。这让我感动地都流泪了,也很惭愧,因为在生活中我还是个离不开妈妈的懒小孩。今后我一定要像金铃学习自强自立。

读完这本书 ,我 还 发现小主人公和我有很多相似之处。她为了做个让妈妈、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做了很多努力,但为了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也和妈妈、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我也是这样,妈妈让我做课外题,我不愿做,就偷偷把题放到妹妹的书包里,故意说找不到了。结果气的妈妈又买来一大堆。

看到小主人公最后通过努力,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我真的很佩服她。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一定向她学习改掉坏毛病,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汗水,争取做个“好孩子”。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范文 篇3

在暑假期间,我阅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最后一个儿童节》,它讲述了令金铃难忘的最后一个儿童节是怎样度过的,因为我们还处在美好的童年,所以这让我很感兴趣。

在紧张地的期末复习期间,刑老师说明天是儿童节,并且是他们最后的儿童节。因为进入初中就不能过儿童节了,所以大家都决定在明天举行一场联欢会,以告别他们美好的童年。

第二天金铃来到学校,发现同学们都不约而同的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连很少打扮的刑老师也好好打扮了一番。本以为美满快乐的联欢会却发生了不少事,倪志伟带了相机却忘带了胶卷,尚海发现了杨小丽裙子后面有血迹。不过好在有惊无险,刑老师出钱买了胶卷,让杨小丽穿上了自己的深色裙子,金铃和别人聊了很多,也似乎知道了很多。最后大家合影留念。

读完这个故事,我仿佛和金铃一样,虽然有些不理解,但仍感到生活中的点滴美好,也许因为我还是个懂的不是很多的孩子,不能理解金铃的一些烦恼,做个好孩子不容易。联想到自己生活中的一些事,为了学写字烦恼了不少,时常的和姐姐有些争吵,因为自己的任性受了妈妈不少教训,尽管如此,一家人相处得却挺和睦的,吃些什么也会询问我的意见,在学校里和同学们相处得也很好,一切显得是那么和谐。我想,童年不一定是完美的,生活的点点滴滴有快乐也有烦恼,只要自己做一个好孩子,也正因为这一切,童年就是美好的。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范文 篇4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黄倍佳写的,主要讲了金铃在学校,在家里的故事。

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又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战争”。最后,她和同学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有一个,是金铃爸爸去买奶粉,用了三小时,奶粉还没买回来,金铃在家大哭。这一段很有趣。

我觉得这一本长篇小说很贴近我的生活,我妈妈和金铃的妈妈一样整天唠叨,希望我是最好的,并且布置很多家庭作业。爸爸整天忙他的事,对我的学习,生活一概不管,高兴时来哄哄我,如果我和妈妈吵,他倒是站在我这边。我整天不是做作业就是弹琴,只有放假了才有时间玩玩电脑,看看电视。

为什么黄蓓佳阿姨写的小说里的人物就像我身边的人呢?金铃班级里的同学和我们班真是太像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人人要做好孩子,不要大人操心,好好学习。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7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童年后,我对马克西姆·高尔基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如何在写童年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童年》。《童年》主要是写: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从小就不在阿里克谢的身边,后来是外祖母来照顾阿廖沙。不久,他便上学了,他有两个表哥,都叫萨莎,米哈伊尔舅舅的萨莎跟他一起去上学,萨莎才上了几天课,就逃学了。后来,母亲又结婚了,但是因为继父赌博,他们家很快破产了,阿廖沙念完三年级之后,母亲去世了,阿廖沙从此没有再读书。外祖父成为了乞丐,并且疯了,他也从此成了一个流浪儿……

我看到一半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我看到阿廖沙早年丧父的地方,就会唉声叹气,那时候的生活可真让人觉得悲惨啊!我勉强继续看下去,我越看越伤心,终于,我看完了。我看到阿廖沙学习那么好,却因为穷买不起书时,学校因而要开除他,幸亏主教将他留下来了。阿廖沙的双亲死后,阿廖沙只好自己养活自己和外祖母,你想想,他只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呀,要靠捡垃圾生存,还要照顾外祖母。我们现在过这么好的日子,有吃有喝有穿,怎能不好好珍惜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多读书,才能养活自己。文中的主角阿廖沙的悲惨生活让我感到可悲,但阿廖沙照顾奶奶的心又使我感动。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像一曲欢乐的乐曲,我坐在窗前,再一次翻开了《童年》。

这本书是高尔基记录自己小时候生活的书,是一部自传体。

文中的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比什科夫——阿廖沙(化名)是高尔基的真名。阿廖沙的童年很艰苦。他年幼丧父,与母亲、外祖母住外祖父家,那时他三岁,后来母亲也离开了他。

外祖父爱抽打外祖母和孩子,我记得最深的是阿廖沙染坏一匹布被外祖父打晕死过去。阿廖沙因为生活在一个弥漫残暴、自私与仇恨的家中,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

但阿廖沙也遇到了真正善良的人。外祖母如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阿廖沙成长的路,她把充满正义与光明的故事告诉阿廖沙。高尔基说:‘’在她来到之前,我就像沉睡着一样,生活在黑暗之中,但是,从她来到之后,唤醒了我,把我从黑暗中拯救出来,带我走进了光明。”但生活在黑暗中的阿廖沙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将艰苦还没化为人生的动力,不断奋斗,最终成为了人人敬仰的大文豪。多么励志的人生!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心中酸酸的,十分同情阿廖沙,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有家人的关心,父母的陪伴,不愁吃穿,每天可以心无旁骛地学习,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吗?另外,阿廖沙身上的那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读《童年》,我们可以在书中发现我们自己的身影,也会从中学习到很多道理。

这本书值得一看,相信你捧上这本书的时候,也一定会“手不释卷″。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童年,而且都会有不同的“精彩”,可能是快乐的,可能是悲伤的,可能是富裕的,可能是贫穷的……就连高尔基也拥有着一段令他难忘的童年,之所以难忘,还要归功于《童年》这本书吧,仔细地翻阅着本书,静静地走进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的童年……

这本书的个个角落都体现出了阿廖沙家境的贫寒,不过,他的外祖父是开染房的,但随着家业的衰落就变得脾气特别、极其的暴躁,像个爆竹一样,一点就着,还动不动就打阿廖沙。当然了这种环境未必能让阿廖沙成为前苏联最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之所以,让她这样功成名就,那得归功于他的外祖母,以及小茨冈(伊凡)等一些心地善良的人,就是在他们的鼓舞下,造就了一个充满爱心的高尔基。在有一段时间中,外祖母与阿廖沙相依为命,每每读到“外祖母拿着阿廖沙挣来的钱默默地留下了眼泪”,我也会情不自禁的被书中的情节感动而与书中说的那样,留下了眼泪。

书中还有几个比较受我关注的两个人物,其一就是“外公为阿廖沙讲述伏尔加河上的纤夫”里的卡希林。她的凶恶残暴已经是出了名的。她其实也有个性么,例如:唯利是图,薄情寡义等等,我不说大家也能看得出来这些词全是贬义吧,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她呢,在整本书中与阿廖沙成了对比,也是市井小市民的典型形象罢了。

那另一位呢,便是伊凡诺夫娜了,也比较有名,不过,她可是俄国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她也比较勤劳、善良、乐观,有时也比较聪明,而且还十分刚强果敢嘞。

这本书不仅仅只在情节上跌宕起伏,曲折动人,描写方法上也是值得一提的。《童年》运用了从儿童观念与成人的视角。一方面,从儿童视角光差描写生活,让童年更加生动活泼,活活鲜鲜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另一方面,作者有偶尔以成人的视角评点现实,是文章富有思想性与哲理性。

语言上也有着艺术的脚印,特点便是活泼,经常经常将场面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后给人一种身临其中的感觉,这既是语言上精华。

或许,你的童年经历着不同样的迁变,或许你的童年已经远去,我想说的是,不论,你的童年是快乐是悲伤,都请你珍惜,更何况已经逝去童年的人们,因为,童年,属于你的只有一次。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童年》。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以高尔基本人童年的生活经历为题,并在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高尔基残暴的外祖父几乎每天都抽打高尔基,而咱们的爸爸妈妈对咱们充满了疼爱与关心。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幸运的,是没有痛苦的。高尔基幼年丧你,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十一岁时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幸病逝,高尔基成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孤儿,小小年纪就开始只身到“人间”谋生,在俄国的最底层社会受尽磨难和艰辛。而此时的咱们却呆在美丽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努力地学习知识和本领......

就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高尔基却成就了其伟大的一生,成为俄国最杰出的文学家!和高尔基相比,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咱们又岂能不更加加倍努力?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7

每个人都有童年,下面与各位分享下《童年》读后感

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助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施耐庵在《水浒传》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那么《水浒传》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有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关胜等,故事就以他们而展开。

这一伙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他们面对朝廷多次进攻也不退缩,都一一将他们打退,还从中收服了许多将领。朝廷面对这支越战越勇的军队一筹莫展。

有一天,皇帝手下的一个奸臣高俅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的策略,叫皇帝招安他们,然后再让他们攻打那些农民起义军。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就去农民起义军。就说与方腊起义军的战斗吧,宋江的.手下将士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隐的隐,损失大半,只剩下二十几个人。而剩下的人中,宋江和李逵被奸臣用毒酒毒死;卢俊义又被水银毒伤,失足落入水中而亡;吴用、花荣也在宋江和李逵墓碑前自缢而死。故事最终以悲惨的结局结束。看这本书时,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为他们的结局而伤心!

《水浒传》里,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李逵了,他粗中有细、直爽率真、脾气火爆、忠义两全、勇猛无比。说他粗中有细,是因为他做县令时的一次审案。有一次,农民张老告当地的土财主,说他强行夺走了自己的两亩地。当土财主送给李逵几张银票后,李逵就知道肯定是这个财主霸占了张老的地。于是就诈他说:“张老告你说你偷了他四亩地契,你可知罪?”财主中计,急忙说:“哪来四亩?只有两亩。”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李逵立即叫小吏把财主拖出去打一百大板,并归还两亩田地。说李逵忠义两全、勇猛无比,是因为江州劫法场事件。

宋江和戴宗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一马当先,冲入敌群,逢人就杀,勇不可挡,为救两位义士,立下汗马功劳。说李逵脾气火爆、直爽率真,是因为他在朝廷招安、诏书送到时,一怒之下,把诏书撕成两半,原因只是因为陈太尉说话不尊重梁山好汉,态度傲慢。诏书上多把梁山好汉比作草寇。李逵不仅撕了诏书,还把钦差大骂了一通:“写来的诏书是谁说的话?你那皇帝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儿,倒要做大!你那皇帝姓宋,我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书的官员,尽都杀了!”好在众人都来解劝,把黑旋风推下堂去,李逵这才罢休。

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对朋友我们不能有福同享、有难不当,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患难与共的。曹雪芹有句名言:“万两黄金容易得,之心一个也难求。”同学之间应真心相待,建立永久性的友谊,而不是易破碎的!

《水浒传》虽然读完了,但书中许多情节令我回味无穷!回味作者精湛的语言,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般,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和那些梁山英雄们一起经历当时的事情。好啊!这本书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啊!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前些天,我读了《水浒传》,水泊梁山那替天行道的大旗,那一百零八将栩栩如生的性格长久的留在我的脑海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冲,最可怜的就是宋江。

林冲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忍;二是狠。高衙内欺辱他的妻子,他忍了;诱他进白虎堂,判他去充军,他忍了;解差用开水烫他,甚至要杀他,他忍了;从八十万禁军教头到看守草料场,他忍了。他忍,是因为他对朝廷还存有幻想。当到了“风雪山神庙”时,幻想破灭了,他忍无可忍了,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六个人。投奔梁山,王伦不肯收留,他忍了,寄人篱下,当晁盖上山时,他又忍无可忍了,杀了王伦,体现了一个“狠”字。

在说宋江,他从来就是脚踩两只船,对朝廷充满幻想,总以“给兄弟们一个好的出路”给自己留条后路,于是,聚义厅变成忠义堂,人人得而诛之奸臣高俅倒成了座上客,导致林冲气的吐血,他接受招安的日子,也是林冲吐血身亡的日子。接着,他又征讨同样是起义军的方腊,结果兄弟们是死的死、亡的亡。最后朝廷对他还是不放心,赐他自尽,他临死还带上李逵。可谓可怜、可悲,令人心生厌恶。因此,我喜欢豪爽、仗义、百折不回的武松、鲁达,以及对朝廷彻底死心的林冲。讨厌和宋江一路货色的吴用,卢俊义。

总之,我喜欢着本书,那栩栩如生的一百零八人将伴我同行,这就是我读《水浒传》后的一点感受!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一口气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大部头,书中的英雄人物总是在我心中回荡,久久不能勾去。花和尚鲁智深,原来是官府提搳,他为了帮助金家妇女免受郑关西的压迫,三拳打死镇关西,但他并不后悔,后来他摊上了人命官司,又大闹五台山,最终修成正果。小旋风柴进,专门结识天下好汉,不论是否犯罪,他都敢私藏,就是宋江,林冲等犯了杀人罪的,他都能够藏在自己庄上。黑旋风李逵,所以外貌粗黑,长相十分丑陋,但是他跟着宋江,绝无二心,十分忠义,它虽不能像武松一般赤手空拳打死老虎,但是,他提着扑刀打死了四只老虎,为自己老娘报仇,足见他的勇猛和孝顺。

梁山好汉,个个英勇,由于篇幅有限,只能例出二三。他们能够为了兄弟而出生入死,绝无异心;他们不吝惜财物,仗义疏财;他们看透了那个腐败的朝廷,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就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要反抗社会的黑暗统治,他们孝顺自己的父母,将父母之命视为己命。他们对兄弟姐妹十分好,不忘兄弟情;他们有胆有谋,敢想敢做。他们三打祝家庄,凭的是胆谋和勇气,他们勇斗曹家,靠的是无惧有谋的心,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集忠义孝胆于一身地,天地之间,他们是大写的人。

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常有这样的人,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为了救学生而使自己双腿截肢的最美教师张丽莉,不顾一切跳入石油搅拌机的王进喜,他们为了他人,为了大局,并不在乎自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他们是大写的人。

忠义孝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己为人,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我们来传承,争做大写的人。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小说家施耐庵。

这本书讲述了梁山上一百零八将个个是英雄豪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做着行侠仗义的事!

我最喜欢‘行者’武松和‘智多星’吴用。武松本是在官府里谋职,无奈遭小人馅害,最之后到梁山。武松很勇猛,他走过景阳岗,听说那里有一只老虎经常出来伤人,过路的人都不不敢从那里经过。可武松不害怕,他说老虎可是是一只大虫而已。他一口气喝下十八碗酒,趁着酒劲,只用了一双拳头硬是将那只吃人的老虎活活给打死了!大家明白了纷纷跑来感激他,真是为民除害了!人们送他外号‘打虎英雄’。

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他的强项。‘智取生辰纲’‘三打祝家庄’等,每次战斗都能体现他的足智多谋,运筹帷幄。他为大家想出了许多奇妙的好点子,事后大家都佩服不已,真不愧是‘智多星’啊!我最崇拜这样有才华的人了!

梁山上个个都是好汉,如梁山五虎将,‘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双鞭’呼延灼,‘双枪将’董平,‘霹雳火’秦明,个个身怀绝技,勇猛过人,重情重义,豪气冲天,一生正气!可惜他们生不逢时,当时皇帝腐败,政权又都握在小人手里,他们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如果他们都活在现代,活在人人平等的世界里,他们又都本领超强,并且心系百姓,必定能成为受人敬仰的大英雄,成为国家的栋梁!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今天,我阅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深有感触。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梁山泊的好汉。其中很有名的是宋江、卢俊义、公孙胜、吴用、关胜、林冲、柴进、呼延灼、花荣、鲁智深、武松、杨志、徐宁、戴宗、李逵、史进等人。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21回,书中讲述了卢俊义活捉史文恭的情景,话说史文恭设计引宋江等人掉进他精心设计的陷阱,不料吴用将计就计,先派人杀往南门,又让鲁智深、武松打东寨,朱仝、雷横打西寨。吴用又调两

路人马从背后包抄寨前,一齐进攻,反而将史文恭的伏兵全部逼入自己设计的坑里。史文恭却自己逃掉了,结果在逃跑的路上被卢俊义、燕青抓住了,最后宋江把史文恭杀了,祭奠晁盖。

《水浒传》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让我很入迷,我喜欢看《水浒传》。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600字:《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活泼可爱、机灵善良小女孩金玲的故事。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一本描写了一个真实生活的小说。它包含了许多生活的真、善、美等有曲折情趣的故事。这本书描述的是主人公金铃她身边发生的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金铃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小学生,她有一颗善良宽厚的心。面对陌生的人她也能用极具感染力的热情与并不是怎么好看却善良真诚的笑容来跟他人交流

她在老师生病时关心、照顾老师;在同学被欺负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除此之外金铃也非常有爱心,她十分爱护小动物:会为一只小鸟的死亡而哭泣,会为一只只小蚕的生命而顶着被挨骂的风险来饲养它们 还写出了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表达她小动物的情感,表现了她的善良。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从金玲的身上我似乎也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们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她的纯真,她的善良也是我们这些孩子所具备的。金铃的生活也许也很貌似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欢乐自在。感谢黄蓓佳阿姨为我们创作了这么好的一本书。让我们看清楚自己是怎样生活在一个多彩的世界,看清楚自己是怎样一步一步成长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将伴随着我们永远永远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好孩子应该有着一个学习为目标而努力,并且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丰富的知识。书中的金玲虽然成绩不算很好,但她一直很努力,也很善良,正直,乐于帮助别人,她是一个好孩子,我也希望自己能努力学习,天天向上,拥有一颗钻石般的心灵,成为一个好孩子!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哈姆雷特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1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2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4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5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6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7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8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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