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在读查尔斯·狄更斯写的《双城记》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优秀的《双城记》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狄更斯经典作品《双城记》个人心得分享》,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名人名言大全摘抄
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此时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期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一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此时与露西相爱,为了感情甘愿放下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好处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但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正因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此时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此时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爱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情绪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正因“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此时我期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正因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理解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取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持续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正因,此时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此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运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双城记》文中人性的思想最令我受触动,比如说狄更斯写的查尔斯吧,他为了他那神圣的目标而放弃了地位和财产,这和《复活》中的夏赫留朵夫没什么两样,都一样崇高;为了救人他进入明知有着异常危险的牢狱,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畏艰苦,不屈服恶势力,为了真理,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人,我实在佩服他。
在这本普普通通的小说里,我仿佛看见了许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泰特医生、美丽大方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扭曲了人生的德发奇太太、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西德尼、豪爽的普洛士小姐、残忍的阴险的埃瑞豪兄弟。
主要表现了关爱和行善、反映善恶博斗,爱恨交锋,最后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死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聩、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
用一个故事来对付自己同时代的的当权者和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有钱人都应该已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出更多的鲜血。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己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她)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己,哪怕这种爱会让自己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面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他知道自己的离去可以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快乐,也可以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自己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己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她)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美好,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天伤心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悲剧的性格。他太小看自己,可以说是有些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
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到希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读完余华的《活着》,你是否对生命有了不一样的理解呢?人生就是这样,有挫折,也有希望,这是个有黑也有白的世界。你读完《活着》后,是不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的感悟?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分享余华经典作品活着个人读书心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很喜欢余华的《活着》,人们经常会以第三人称视角审视小人物的情感、在悲悯同情下的自我陶醉也会常自诩成为优雅的共情,这些情感是不真实的,掺杂目的性的,这是一种底层表达。人们冠以对作家的内心活动加以最高恶意的揣测,深信不疑他们的阴暗和愤懑,这种俯瞰有些过于着重建立在生存仇恨上,显然会产生极大的理解偏差。然而书中描绘的却是眼泪的宽广和丰富以及绝望的不存在。
这本书某种程度上帮助我切换视角思考文学,我将如何与这个世界和平相处,能否找到一种温和的途径,正如自序中写到的那样“我们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饱含纯粹、一尘不染。
书中从两个大的维度剥离出中心人物的故事线,一个是自食其果,一个是苦中隐忍。主人公富贵生来身份显赫,比起时代下的芸芸众生他生而为人的确幸运,为人却终日游手好闲、嗜赌成性,这种个性和命运的反差在作品表现上有助于激化情节矛盾,尤其是赌输家产、逼死父亲、妻离子散等发生一连串因果报应后,富贵体会到的切肤之痛,解构了人物成功重获新生,也就是这时富贵才彻底学会摒弃了自作悲剧的命运,开始正式经历悲剧。不由感叹,人性本身有很多值得诟病的地方,比如只有失去才配叫拥有、比如不痛到身上痛不是痛。
或是机缘巧合赌输宅子自保小命、也是天意人为痛失爱女,到小说末尾风烛残年的老人只剩一头水牛与他孤苦相伴,富贵身上经历了太多悲剧,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过生活,尽管生活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地蒙住他的双眼,用苦难当作止痛剂虚伪假惺“回报”潦草搪塞,妄图驯服得到来自心底敬畏的顺从,一切都无法击垮一位改过自新、认真生活的人,这也是作者传递坚毅的活下去的中心价值。
身为鼎胜人的我们,在经历了疫情后的市场低迷,经济环境如同洪水猛兽席卷众多企业,但是我们仍然屹立行业翘楚,鼎胜精神核心的不屈挠、不服输鼓舞着每一个人,我们像直挂云帆的巨舶,渡过浩荡沧海,迎着曙光在全球开疆拓土、永葆热忱经营属于我们的瑰丽大陆!
他活着,身边的亲人朋友却一一在这个故事里死去。
余华用一种平淡而近似于冷酷的笔调写完了福贵的一生。主人公福贵是民国时期的地主少爷,因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父亲被气死后,福贵一家成为了佃农。为病重的母亲前去求医的富贵,被国民党抓去充兵,等回到家乡,母亲已经病死,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
噩梦到这里戛然而止,作者笔锋一转勾勒出点点温馨与欢乐。
福贵的儿子有庆得了长跑冠军,凤霞嫁给了偏头二喜怀了孩子。这种时刻的温情脉脉,似乎要把过往的苦难统统抹去,然而就在这时,余华毫不留情地举起笔,把那些短暂的幸福扼杀。有庆,战友春生,凤霞,妻子家珍,二喜和孙子苦根,他们一个个在福贵的面前死去,那种方式残酷而冰冷。
只留下我们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的酸楚无法言说。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福贵这样想。有庆的死荒谬无比,县长夫人生孩子难产,他被医生抽干了血。有庆是个好孩子,生活的艰苦和困难从未让他放弃希望,他热爱它如同他热爱自己的两只小羊。
然而他的热爱却以这样惨淡的方式收场。我欲哭无泪。
合上书本,那些人物活生生地在眼前浮现,在那些动荡的年月,描绘着自己的人生。我不处于那个时代,无法真正体会到福贵的艰难与苦楚,但每逢回想,还带有丝丝战栗。
现实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残酷无情得多。而活着,便要担当诸如此类的辛酸与苦痛,坚忍勇敢就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力量。正如书中福贵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福贵的一生伴随着苦难,他从未轻言生死,与一头老牛,平静地活着。他与命运就像是密不可分的兄弟朋友,无法割舍,会互相仇恨、互相感激。这是既感人又可悲的关系。
他一直活在死亡的伴随之中。可是当他在述说这段故事时,他并没有怨恨,而是放下。
我于是明白。活着,不管是我们经历的措手不及的欢乐,还是无法言语的悲凉与艰苦,一切悲的喜的都会被时间抚平。那些曾经让你厌烦恐惧的东西,总有一天你回头望去,心中会有些许的怀念。
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无谓其它,有苦难,才是人生。
我们每个人就像我们踩着的这块黑土地,坦露着胸膛,召唤着属于自己的归宿和使命。一个人生下来不易,活着更不容易,活得好却是难上加难;有些时候经历过苦难后幸存了下来,别人认为你只是幸存者,但对我们自己来说其实这才叫生活。
小说里的故事与现实与和现实中的现实总有不一样,而现实总是令人费解和矛盾的,我们活着不应该只是发泄、控诉或者揭露,适当的高尚才会给人希望和未来,人毕竟只活那么些年,在时间的世界里,我们都只是一群路人,有些时候卑微而自大。一颗安定的心是我们需要的,有些事只有在经历理解之后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人的体验和欲望以及想象和理解,会屏蔽所有不同的界限,让人从他人的经历中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而《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财富,讲述了绝望,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读完福贵的一生,一路喜忧参半。
他走过的这大半辈子异常艰难,在开始时会为他的不争气而生气,年轻时把家中的一百多亩田输光了;后来他改过自新,命运却对他不公,让人对他的悲惨境遇唏嘘不已,妻离子散,到头来只余孤身一人在这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老婆的唠叨和宽容,没有子女的欢声笑语,只是白发送了黑发人。
当一个人经历命运的考验时,选择各不相同,结局也不同。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他在生活面前失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所以说,我不敢妄加评论他的一生,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也许时间会把他的身体摧垮,但会让他的意志更加坚定,活得更潇洒更自在。可能时间会改变一切,且不会事先通知你,但真正有智慧的人经历过岁月的沉淀之后,会变得更醇香、更简单,那是洗尽铅华之后的浴火重生,我相信时间会让我们越来越有魅力,无惧所有,即使生死在前,也只淡然笑之。
我花了一上午在图书馆读余华的《活着》。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点评福贵这个人,说他悲剧,他却渡过了更为悠长而黑喑的一夜,开朗而顽强地活著;说他好运,他又亲自安葬了自身全部的家人,只剩一头比他年龄还大的病牛陪着我。实际上,福贵的人生在什么时候代表了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之道:从大地主铅华到败血女被压迫,从被强迫去战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会,回到家的人民公社化健身运动,大炼钢书里有很多有目共睹的地区,但如今一直回旋在我脑子里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给镇委书记的闺女捐血时被活生生抽死的情景。我好像见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苍白地细语着头昏,我好像触碰到他要想抽出来那被医生死死的握紧的都是骨骼的手。我好像就在那般一个情景中,要想上来帮一把有庆,却被哪些阻拦着,只有眼巴巴看见,心发憷。实际上有庆是否代表着那时候要想解救我国的有识之士呢,她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生生吸干,变成有权利阶层的特色美食。
界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惠州房产网福贵。我看到2个福贵一样乌黑的背脊在余辉中发亮,听见老人用混浊的声线在宽阔的原野间传来:青少年去流荡,中老年想掘藏,老年人做僧人。一本书以老人的描述主导,创作者与我全是旁听者,坐着中午的山上上,听老人默默地历数。如同创作者常说,非常少有些人能那么详尽地叙述自身的一生,我觉得这大约是由于福贵这半辈子都用在怀恋过去了,一个人守着七个人的人生,持续在脑子里播映,不管大小。正如书上所说,老人福贵责备惠州房地产网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也小,耕了一亩地。你上了年纪,不用说丢脸了。我疑惑,本来这儿就仅有一人一牛,哪里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得意地表述说,:假如它(牛)了解仅有它在耕种,便会懒惰的。呵,多么的趣味而忧愁的界面,实际上福贵和他的牛一样,她们都幻想着自身的家人仍在,因此从不曾忘掉。
小故事的最终,傍晚已经稍纵即逝,夜晚天降了。我看到宽阔的农田坦露着牢固的胸口,那就是招唤的姿势,如同女性招唤着他们的子女,农田招唤着夜晚到来。我长时间停留在小故事里,现在暂时是少年时代蛮横的儿子福贵,暂时是得了软骨病不能工作而哭的家珍,暂时是饿死的苦根。我好像是要想忍住不哭的,但却又感觉连福贵自身都从没抽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就是最好是的好运,也是较大的胆量。
在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我翻出来一本积了一层厚灰的书,打算消遣一下。书名挺文艺,印刷土了点,作者照片亦忧郁深沉,名字普通到我现在都记不住,只知道介绍上写:
“XX,作家,19XX年生于XX,妇科大夫,前麦肯锡合伙人"
下面又加一条:“古器物爱好者"。
喔,这个人很牛啊,我想。作家可以爱好古器物,妇科大夫怎么会跑去做麦肯锡合伙人?
在一个更加无所事事的晚上,我读完了这本书,打破了我对文学和笔法的世界观。
真正好的文学体系,不是诗歌,不是传记,不是散文,不是小说,而是随笔。真正好的写作笔法,不是华丽,不是阴郁,不是精致,不是煽情,而是简·畅。
冯唐(我去翻了翻书)的笔法,也正是如此。李敬泽写的序,笔法和他如出一辙。李敬泽说“冯唐的小说不是现实不是梦想,也不是梦想照见现实或现实侵蚀梦想。"我读了冯唐的随笔集,直觉的思想的浪潮汹涌澎湃,带着清新的海风扑面而来,把我淋了个透心凉。
我再看看,发现冯唐不太像情绪激动的人,他的文字嬉笑怒骂散逸不羁,但你就是知道这种酣畅淋漓的文字后面不是个易激动的人。他的文字很少失去控制,再挥洒浩荡敢怒敢骂还是失不去控制,永远在冷静的逗号与句号之间徘徊,让人畅快让人大笑,让人看不清这种平易近人的幽默文字后人是怎样。
唯一一篇激动的文章在第一卷,小猪大道。
冯唐写着写着就激动了,他写了他妈妈,写了那个年代,写了很多往事,灰蒙蒙的,有点忧伤。逗号和句号没变,但文字已然失去控制,他写“我眼圈红了",我在文章外差点哭出来。
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简单,想什么说什么,只用逗号句号,我也要学冯唐,不矫情不做作不装忧郁,人有多简单文字有多简单,酣畅淋漓一气呵成,大气磅礴得像幅泼墨山水。
我要记住两字真言,“简·畅”。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金银岛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金银岛的读后感,金银岛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分享外国经典作品金银岛个人心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最近,我看了一本探险故事书,它是由美国的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
吉姆·霍金斯虽然还是个少年,但却非常勇敢。他从一个叫比尔的人身上,拿到一份神秘的藏宝图,并和大家一起乘船去那个地方取宝物。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船舱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却居然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由一个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船上的人都很感激、佩服他,何况是我呢?当然,我既然有佩服的人,肯定就有愤恨的人,一些以希尔弗为首的人,在他们的身上体现出的都是虚伪、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越想到金钱就越残忍,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想一个接一个地把人喉管割破。这让我的脑子里全部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短刀疯狂地杀了很多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和正义感。
“天啊!西尔弗简直太坏了!”正在厨房做饭的妈妈听见了我的大叫,连连问我怎么啦。
嘿嘿,没什么了!其实,我正在读《金银岛》呢,刚才所说的西尔弗就是海盗首领,他带领海盗们假扮成水手跟着吉姆、乡绅、医生和船长,还有6名水手一起登上了开往金银岛的“伊斯班袅号”。在将要到达金银岛时,小吉姆发现了他的阴谋。于是,海盗们就和水手们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最后,凭着船长指挥有方,医生沉着冷静,吉姆机智聪明,平反了叛乱,最终得到了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的价值70万英镑的宝藏。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心中一直有几个疑问,为什么有些人在危难关头不能做到处之泰然呢?为什么有些人在紧急关头下不能保证头脑清醒呢?
我曾经听到过下面这样一个小故事:
一个城市里的大楼里着了火,里面有许多中外的旅客。其中有几个日本人,他们保持头脑清醒,把身子泡在浴缸里,等待着消防队员来救他们,而恰恰相反,有些人一时头脑混乱,纷纷向楼下跳去,结果不是摔死就是摔伤,而那些日本人却安然无恙。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大叫了吧!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应该知道,在危难关头,应该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能慌张。
《金银岛》是由文学家,诗人史蒂文森写的,主要写了吉姆等人的寻宝之旅。
吉姆从船长的一个油布包得到了一个藏宝图,按照藏宝图的指示,他和其他三十多个人踏上了寻宝之旅。寻宝之旅并不是一帆风顺,船上有许多用心险恶的海盗,一上岸两派人就开始激战。海盗虽然人多势众,但是因为吉姆他们占据了一个有利的防守阵地,所以被打得落花流水。在吉姆一方只剩下五个人时,吉姆偷偷溜出阵地,驾着一艘小船来到被海盗占领的大船上。这是大部分人都在岸上扎营,船上只有一个人,吉姆把他杀了,夺回了大船。当吉姆回到他们的阵地时,却意外发现阵地已经是海盗的了。原来吉姆在刚上岸时劫持的一个被流放的人已经把藏宝找到,吉姆一伙人便不惜一切代价转移到了被流放的那个人藏宝的地方。最后,海盗被消灭了,吉姆等人驾着大船回到了他们的国家。
虽然小说的名字是金银岛,但是却告诉我们对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爱和友情。我们不能像海盗那样为了金钱自相残杀,而是应该像吉姆他们那样团结互助。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最近读了一本书它叫《金银岛》,我读了很有感触,所以写了这篇金银岛读后感。
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多,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小失去父亲,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在一家旅店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老船长到了吉姆的旅店,正是应为这个人,吉姆才开始了去寻找金银岛并找到了70万英镑的故事…………
我其中最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吉姆。吉姆从小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正是去了金银岛探险,胆子才变得打起来,和海盗们生死拼搏,并拯救了和吉姆一起的一些伙伴,海盗们还用一些东西想收买吉姆可是吉姆看都不看宁死不屈。我这点很佩服他的勇气和正直。这本书中“陷入敌营”和“海上探险”这两个篇章最最吸引这我,其中陷入敌营讲的是吉姆前面独自离开小木屋,又回到小木屋,没想到小木屋已被敌军占领,但他毫不惧怕,他听说敌人要让他上绞刑他也不怕,还给敌人讲大道理。最后感化敌人。看到吉姆要上绞刑是我的心眼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真的被绞刑,可是好人有好报,最后吉姆杀了海盗,逃出了敌营。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想,如果吉姆是我,我能做到这些吗?我说不,如果我被海盗抓住了,我一定会投降于他们,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所以,我长大也要做个像吉姆这样的人,做个勇敢,正直,不怕困难的人。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阅读百万英镑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那么百万英镑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马克·吐温经典作品《百万英镑》个人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影里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是一个来自美国的穷人,整部电影以他只身到了英国后所发生的事为主线。他刚到英国时身无分文,穿的又破又烂,肚子饿了也没钱买东西吃,走在街上被店家,行人嫌弃,没有人看得起他。正在他苦恼之时他被一对富豪兄弟叫住,这对兄弟正在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打赌,想知道这张钞票究竟会带给人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钱。并与他约定一个月内,如果这张钞票完好无损的回到他们手里,那亚当就可以获得任何他们能提供的工作。
拿到钞票后,亚当来到一家餐馆门前,犹豫了很久,他终于鼓起勇气走进店里,很胆怯地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可以看出他是遭过白眼,现在才会变得这么的小心翼翼。服务员并不是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很客气的过来招呼他,而是很傲慢地告诉亚当,他坐的位子已经有人预定了,态度是如此的恶劣。亚当很尴尬地站起来,被带到一个偏远的位置,然后服务员去请示了老板才来招呼亚当。当时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我就在想穷人就应该遭到这样的对待吗?就因为怕被吃霸王餐吗?人心一定要这样的现实,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吗?在亚当点好菜之后,服务员也是一副“你付的起钱吗”的表情,看得真的很愤怒。虽然表现是这样,但还是拿来亚当点的菜,亚当吃完后发现时间还没有到到与富豪兄弟约定的时间,他没有拆信封。他实在太饿了,于是他又点了一份相同的餐点,这次服务员就十分不情愿去拿菜了,最后还是在老板的同意下才去拿了餐点,亚当很快又吃完了第二份餐点,但是时间还没有到点,他没有要结账的意思。老板当下就变了脸,不给好脸色地要他付钱。亚当拿着信封说要再等一下。恶劣的老板直接就抢过信封拆开,当他看到钞票上的数字顿时就傻了眼,之后就像重新投胎了一样,把之前的嘴脸完全忘了,而是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真的是变得太快了,不禁让人感叹人心的虚伪。
之后也是讲述了亚当到其他店里的一些遭遇,拿出钞票前和钞票后,无一店家是保持同一样的态度,都和餐馆里的老板一样,没见钞票以前一脸漠视,见了钞票都把亚当当爷。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现实社会中拜金主义的丑恶面孔,他们视财如命,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更不要说尊重他们。而对于那些有钱人,他们就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在他们眼里所有的一切都以钱来衡量,有钱就是“爷”,没钱的人他们连正眼都不瞧,很讨厌这样的一些人。
相反很喜欢主人翁,在他拥有一百万英镑后,虽然一开始他有点乐不思蜀,但他丝毫没有因为那一百万而改变自己,变成和那些拜金主义一样的人。还是保持它原有的态度,其实开始对他是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想到他在没有“亮”出钞票前人们对他那种态度,他居然在拥有钞票后没有给那些人一点“颜色”瞧瞧。后来发现我理解错了,如果那样的话主人翁和那些拜金主义者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也是主人翁值得赞美的一个地方。经过丢失钞票事件之后他厌恶了拜金者的`嘴脸,他也明白什么是他想要的,正是因为他的好品质,他收获了一份真挚的爱情,抱得美人归。即使后来他归还了一百万英镑,那个女孩还是和他在一起了,甚至是更爱她了。
钱在我们所生活的今天的确是很重要的,吃的,喝的,住的,都需要钱来换得。没有钱生活会很困苦。可是钱并不是我们活在这世上唯一追求的东西,只为钱而活着的人生也没有意义可言,在有钱人面前低头哈腰,虚伪地讨好,出卖自己的灵魂,就这样被钱财迷惑而不可自拔,成为钱的奴隶对待穷人又是那么不屑一顾,我想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快乐的。人与人之间应该友善相待,真诚相待。不管穷人富人。这样的相处之道才会使我们彼此之间感受到温暖。如果对待一个人的态度取决于这个人财富的多少,那这个世界将变得没有人情味。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1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一个人,就算再富有,也不见得会比穷人更快乐。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做得到清正廉明?一些官员,把国家法律视为虚无,贪污;一些黑心厂家,为了赚钱,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国际明令禁止的化学成分。这些人,都是被利益糊了眼,蒙了心。当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行走时,应避开那些毒蛇般的利益,不做金钱的奴隶,不要因它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永远做到不以貌取人、清正廉明,那该有多好啊!要知道,世界上还有好多东西比金钱可贵、更重要。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2
在假期中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有两个富有的兄弟打赌,把一张一百万借给了一个诚实的穷人,在这时找到了亨利。亚当,并以他在一个月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他去了饭店丶服装店,两个老板都对他十分刻薄,可当他拿出一张一百万的钞票后,个个都对他十分热情,还对他说:“这点小钱,你可以无限期还。”就这样这个消息传开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让他成为了爵士,美国公使邀请他去一个宴会,在宴会中他认识是了一位叫波霞的女士,并和她结婚了。当一名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说:“上帝保佑了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在一些情节中,一些医生为了钱,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这些医生早已失去做医生的品德。
这本书让我知道无论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基本品德:诚实。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3
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亨利。亚当。本书基本都是围绕钱来写的。
钱这个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亨利。亚当遇到了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到了这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其他人也觉得他没付钱,当他结帐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前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4
马克·吐温在这篇小说里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文中那些滑稽可笑的情节,正是当前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面对金钱的诱惑,有一些人迷失了自己,制作地沟油,为了暴利生产辣条等。在这种丧失人性的人眼里,金钱比其他人的健康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之前看到一则新闻,杭州纵火案,一位保姆被金钱迷了眼,不惜纵火盗取财物,因为她,活生生拆散了一家人...这是多么残酷阿,一场纵火,使一名父亲与他的妻儿,与他的三个孩子永远分离了。记得一句话,人眼是黑的,心是红的,但人眼红了,心就黑了。
马克·吐温所著的《百万英镑》是一部非常好的讽刺小说。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这些想法进行了讽刺与抨击,无论是在穷困潦倒时还是成为有钱人后,亨利对待金钱的态度始终是不卑不亢,不迷失自己,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挣钱和生活。所以亨利获得了尊重,也获得了自己应有的财富和幸福。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5
钱,可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有点人为了钱杀人放火,有点人可以为了钱失去性命,还有的人见钱眼开是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可是,再想一想,仅仅几张长方形的纸条就会让这么多的人着迷于他。钱还真有点神奇。
这本书讲述着一个一个人在生活极度贫苦的情况下有两个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的纸钞。并打赌一定会好好的生活下去。又一次那一个手中拿着一百万大钞的人去买衣服。可是卖衣店的服务员见他这人打扮,就把他赶了出去。可是当他亮出那百万英镑时。服务员立刻转变了态度,就这样,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手中有一张百万英镑的事情被传开了,这个年轻人成为了一个公爵……
一样的金钱用在不同人的手里效果也是不同的,有的人会用他横行霸道,有的人会用那济贫。有的人会到至高无上的权利。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当然金钱也不例外。如果处理的恰当就会带来好处。
我从中也体会到了每一个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好处也有坏处,有时候坏事会变成好事。有时候好事也会变成坏事。这就在于从什么角度来看待问题了。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6
《百万英镑》主要讲了一对打赌的兄弟俩,借给诚实可信的“我”一张百万英镑,使“我”成了知名人物,还让“我”有了一个家。
当“我”衣衫褴褛,拿着这张百万英镑去买衣服时,店员从“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里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但当店员看到“我”的百万英镑时,他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保持不变。……”老板亲自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并愿意“无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里买东西,大家都愿意赊欠。从这里我看出了当时西方国家的拜金主义,他们尊重有钱的人,藐视穷人。
马克吐温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展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7
《百万英镑》这本书是马克·吐温所写的一篇充满了诙谐和讽刺的短篇小说。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金钱至上的社会丑态,通过主人公亨利·亚当以外得到的一张百万英镑纸币随后所遭遇的各种经历,说明了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得到的一切,才是最真实可靠的。
“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它可以买到很多事物,但它买不到的东西也很多。记得有一次,我们要乘着火车去旅游,早晨我睡在床上不肯起来,我对妈妈们说:“妈妈,只要我们多付几块钱,火车就会等我们了。”妈妈却生气地说:“难道车上所有的人都愿意用钱换自己最宝贵的时间吗?”我被震住了,这才意识到钱不能摆平生活中所有的事物。
“钱”在生活中只是一种物质上的食粮,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是啊,只有善良加努力,才能有最大最可靠的收获。收获的多少并不在于钱的多少,看的是努力的多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如果不努力,结果什么都没有。
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就在于:做每件事不能都依赖于钱,而最重要的是自己加倍的努力来获得更有意义的收获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它讲述了一张美国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在伦敦的一次偶然奇遇。一对好奇的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不仅会受到别人的怀疑,就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因为许多拜金主义者会不断地讨好他。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亨利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可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让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打赌的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无疑是弟弟的打赌赢了。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感情。感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它远远在金钱之上!
读完《百万英镑》后,我被马克吐温的幽默语句深深吸引。作者用漫画手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磅”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妙趣横生,就如同一幅幅世态世态讽刺画,生动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让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因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送给他一百万英磅,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竞换成现金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
可是这种大钞既不能找零,也不能兑换,对亨利来说只是一张“小纸片”然而就是这样一张小纸片,使亨利拿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去服装店,因为穿着寒酸,屡遭白眼,可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服装店店主却换了一份谄媚的面孔;饭店老板向他献殷勤;旅馆老板腾出最好的房间让他住;连美国大使也对他恭敬三分。
对于穷的和富人的对比;对于穷人生活和富人态度生活的对比;“刻薄的脸“和”满脸喜气洋洋“进行对比。来说明资本社会的金钱至上的生存原理。
而对于店伙伴的描写,也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作者用比喻的手法把托德写得惟妙惟肖,写活了他惧怕、兴奋的复杂心情:他笑着接过钞票,那种笑容满脸都是,里面有褶纹,还有皱纹,还有螺旋纹,就像你住池塘里抛了一块砖那个样子。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那个笑容就马上牢固地凝结起来了,变得毫无色彩了
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世间的圆滑世故,对人不能以貌取人,也不能见钱眼开唯利是图,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贿赂官员的豆腐渣工程,收受贿赂不给红包不好好给病人治病的医生。因为钱,给别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开不必要的药。但也有正面的:售楼处小姐给穿着普通来避雨的老人倒温热的开水,并温柔地问候两位老人,最终成功拿到两个订单。不以钱的多少决定对人的态度,不对有钱人阿谀奉承,也对没钱的人不理不睬。
《百万英镑》不愧为经典,它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手法,也为
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同时也让我学会了如何正确认识与使用金钱,基于以上这些理由,我强烈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阅读《茶花女》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茶花女》的内函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小仲马经典作品茶花女个人心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他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的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这本书的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哥杰被诱骗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
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应该如此糟蹋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那也不能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
保尔,不仅全身瘫疾,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活着才能实现人生的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地写出了《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这部巨作。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而是以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
保尔、张海迪,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是我们替她惋惜的地方。生命的价值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茶花女》可以说是他的代表作,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关于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但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贫穷的时候小仲马的母亲一直陪着他,但当他飞黄腾达的时候却生活放纵,所以小仲马从小就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当他与当时的名妓相爱时他就改变了那种看法,并将两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留有不好的印象,古人也都说什么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她们的优点与价值,首先她们是人,她们有人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原则,当然她们也有自己难以驾驭的无奈和难言之隐。记得我前段时间看过一部电影叫《金陵十三钗》,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中国人民奋起反抗,秦淮河畔的女子们也没有忘记国仇家恨,她们宁愿牺牲也不委屈求全于日本人。
《茶花女》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巴黎女人悲情的的一生。这里采用了倒叙的写法,男主角那痛苦悲伤的回忆,使得情节看起来更加煽情。巴黎女人玛格丽特是一位貌美钟情的女子,她生活在一个充满金钱的肮脏的社会里。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一个纯洁的生灵也会身不由己而走上歧途。往往这种人又正是被人们所忽视的,甚至是歧视的。而谁又知道像玛格丽特这样柔弱女子在那荒无度的生活下,内心感受又是怎样的呢?
玛格丽特是位貌美的女子,她也正是靠着这点姿色去讨好那些贵族以维持生计。但她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很空虚的,没有人能给她真爱,没有人能去理解像她那样的人,为此使我想到了女人这个讨人厌、而且又是很可怕的名词。
在小仲马那个时代,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贫富分化严重,不少人为了生存只好走向极端,而当时的一些女人就是这样情非得已,但生活所迫只有出卖身体才有一丝希望。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寝食无忧,但是这些女人们还是要尽量力摆脱这种生活,她们依然是向往那种平淡自由的生活毕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幸福,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做到真实的自己,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摆脱世俗的偏见,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
玛格丽特正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宁愿舍去一切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但世俗的偏见的力量就是那样的强大,男主角甬迪的父亲因为她有损于他们家的名誉,毅然要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但那位遭人贱视的女人用自己的幸福无私的换取了一个家族的名誉。
《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爱情,这爱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whore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爱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whore,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爱情宁愿改变自己,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爱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只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而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naked裸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写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非常高尚,虽然写whore,但写得非常干净,也非常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美丽的玛格丽特,夜幕已经降临,我听到马车急弛的声音,似乎已经嗅到幽幽茶花的香味。
而您去了哪里?我买了糖渍葡萄想要重温您和尊敬的阿尔芒相遇的那个晚上,但是,您真的爱他吗?爱他而离去的吗?您也曾象他那样踌躇那样流泪吗?
在那豪华奢侈的夜晚,您脸上的笑容是真的吗?我分辨不清,还是您根本没有笑过。有人说上帝会宽恕犯过错的人,那么您犯的错又是什么?您,是诚心要错的吗?既然错了,又何必要承认?要知道有些错是不能宽恕的啊。
我知道,那些错不是您诚心想犯的,因为您也只是被神戏弄的玩偶而已,而这个玩偶竟然背叛了自己的宿命,爱人了一个可爱的人。但是,一个孤单漂泊的人,怎么可能有能力和神抗衡?
我能体会,您不得不离开时,那心痛的感觉,也许您也会认同我对人类只是被神玩弄的玩偶的看法,要不然,为什么您要放弃眼前的幸福?您的离开真的就可以让他幸福吗?他会快乐吗?如果真的爱了,走是走不了的,因为他的心已经和您是一体的了。
美丽的茶花,朵朵开放,又凋零,您短暂的一瞬带给象我这样会在深夜秉读的人,淡淡的哀伤。
有人说小仲马笔下的玛格丽特是真有其人,那么这位美丽善良充满迷人色彩的女人,一定让他伤透了心,所以才会让阿尔芒代替他的心,忧郁的死去吧。多情而又充满智慧的小仲马先生,谢谢您为我讲诉了这么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终于吃完了手中的糖渍葡萄,仰头遥望窗外美丽的夜色,让我的思绪离开了遥远的巴黎那座古朴的大戏院,回到了我的稳馨小屋。
偏见是盗贼,放下《茶花女》这本书,我忽然想起了雨果的这句话。是呀,偏见这个盗贼,偷走了茶花女玛格丽特的幸福,让这本书的结局可怜而又可笑。书中的命运兜兜转转,引人深思。
《茶花女》出自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之手,书中,茶花女玛格丽特是个妓女,但她的外表和心灵都像茶花一样美丽。她屡次想要摆脱自己的身份,追求平凡幸福的生活,却一直受世人的偏见被诟病。她失去阿龙公爵的亲情,失去阿尔芒的爱情,也无法拥有真正的友情……玛格丽特这一生磕磕碰碰,最后像茶花一样,孤孤单单地凋零了,让人唏嘘。
这一切都是因为偏见。因为偏见,人们看不见玛格丽特被迫成为茶花女的苦衷;因为偏见,上门来的公爵子爵只是爱慕玛格丽特的美貌而从不去考虑她怎么想;因为偏见,阿龙公爵心存芥蒂没能给玛格丽特许诺父爱;因为偏见,阿尔芒的父亲千方百计阻止儿子和玛格丽特成婚……
偏见,这本书折射出来的问题多么现实,至今仍然在社会根深蒂固。就好像封建中国的大多数人们否定女孩建功立业、好像曾经欧洲的大多数人们排斥犹太人自由生活、好像有些人不愿在公交车上给农民工一席之地、好像有些人对残疾人露出的嫌弃之意……衣着朴素的人为生活奔波步履蹒跚却遭人白眼,衣着光鲜的人目中无人却依旧让人追捧,这些现象并不少见。
心存偏见的人是弱者,他们做不到在黑暗窘困的坏境开出绚烂纯洁的花,于是他们否定所有奇迹的可能。可是,黑暗的背后总是有阳光的,就算耳边日日夜夜萦绕着指指点点的声音,也有人在选择的路上坚毅地走下去。
黑人卡尔受尽军中战友的排挤,也可以咬牙拼搏,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一级军士长;矮个子邓亚萍因身高不被看好,也可以在乒乓赛场上挥汗如雨,打出大满贯而摘下桂冠;闺中少女花木兰顶着一介女流的压力,也可以在战场上挥洒热血,保国土而威震四方;穷困弱小的女孩夏洛蒂被嘲笑成“小草”,也可以笔耕不辍而妙笔生花,成为文坛璀璨的一颗星……
所以,休让偏见左右耳!当你走在理想的道路上,当你追求着梦寐的幸福,总是会有不怀好意的人指指点点。要学会辨别旁人的言语,接纳良言,拒绝偏见。接下来,只要你的方向正确,就勇敢地去争取吧,不要害怕,小小偏见阻挡不了你、左右不了你。你要自信和坚定,璀璨光明的未来属于你!你的路,不需要太多是非之人左右。回想《茶花女》,玛格丽特何尝不是受害者?若是社会少一点对她的偏见,对她更宽容,给予她奔向幸福的自由;或是玛格丽特和其他心怀善意的人们多一份坚持,不去让偏见左右自己,对自己的目标更明确和坚定,结局就不会落得凄凄惨惨,让人唏嘘不已。
不要再如《茶花女》中一样,让偏见偷走更多人的幸福。我们每个人都要做生活的强者,休让偏见左右耳,去坚定地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完作者巴金写的《海上日出》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海上日出》的读后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分享巴金经典作品海上日出个人心得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我读了这篇课文,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还知道了巴金是四川人,是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和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负着什么重担……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空我也要让爸爸事我海边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
大海终于托起了初生的火红的太阳,再次使其冉冉升起,宣布了黎明的开始,也告知了黑暗的结束,灿烂的阳光再次照耀着生机勃勃的大地,使万物和谐相处,无比温馨。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竟然被描绘得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那样的一轮红日满载着神圣的希望,是如此的美好,如此充满憧憬。
我们少年儿童难道也不是一轮轮初升的太阳吗只要冲出阻力,冲破云层,就能使大地阳光普照,充满温馨。
我也要向巴金爷爷学习仔细观察各种景观写出好文章。
近期读《海上日出》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
文章分别描写了天气晴好、白云飘浮和乌云蔽日三种不同自然条件下的海上日出奇观,文字简洁,描写传神。这是作者发自内心的赞叹,也是对文中大量“奇观”事实的精辟概括,海上日出的景观“奇”在何处?“奇”在它显示了光明的力量如此之伟大!以上为第四段。写乌云蔽日和太阳终于冲破重围,普照天地的情状,最后归结到作者自身的感受,为“海上日出”作一礼赞,表达作者向往光明,奋发向上的精神。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近期学习了《海上日出》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还知道了作者是巴金爷爷,他是四川人,他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家》《春》《秋》,是屈指可数的现代著名文学家。
文章用词准确,简洁流畅,用四段文字及其细致地描写了日出过程中天边、太阳、云层和海水的色彩与亮光的变化,分别是在“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近期读完了《海上的日出》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还知道了作者是巴金爷爷,他是四川人,他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家》《春》《秋》,是屈指可数的现代著名文学家。
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近期学习了《海上日出》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还知道了作者是巴金爷爷,他是四川人,他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家》《春》《秋》,是屈指可数的`现代著名文学家。
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优秀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莎士比亚经典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个人心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感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明白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期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以前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此刻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正因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虽然十分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但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感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齐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感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杯具,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罗密欧与朱丽叶》代表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创作的高潮。该剧主要讲述男主人公罗密欧与女主人公朱丽叶的凄美感情故事,在一连串的机缘之下,两人最后双双殉情。
本剧不论于古于今,都有着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是杯具创作史上的一块不朽的丰碑。
先不说剧中的伉俪情深、缱绻缠绵,单看莎翁对跌宕剧情的精巧构思,尤其是将“药”作为一个影响剧情发展的极具杯具色彩的点,就不得不叹服莎翁浩瀚的想象力——它让罗密欧殒命,让朱丽叶被埋进象征死亡的坟茔,也最终送葬了他们的感情。
在莎翁的笔下,朱丽叶所饮之药,只是一种让生命在42小时内假死的药,当朱丽叶在坟墓中醒来,看见的却并不是新郎伴她奔向完美的世界,而是罗密欧倒毙一旁的残酷现实,原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香消玉殒,他亦饮下烈性毒药,此烈性毒药“纵使有二十个人的气力,也会立刻殒命”。
但“药”本身岂会酿成杯具,只有人才会啊!药的背后,其实交错的是一幕幕爱恨情仇、人情世故,这对有情人最终也是因此而双双奔赴黄泉……
看了这部戏剧,很容易把它与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作比较。大体内容均是在两个家族的阻碍下双双殉情。在我看来,两部爱情故事的不同之处更值得玩味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两人是在凯普莱特家的舞会上结识的,并且很快便坠入爱河,可谓一见钟情;而《梁祝》却严格遵守了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这可以从侧面映射出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东方含蓄蕴藉,西方显得跳跃性强,更加直截了当。
如果说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那么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就有一支残破的独木桥。在劳伦斯神父的帮助下,朱丽叶本可通过假死药在墓中相会罗密欧,永不分开。可阴差阳错,罗密欧未得传信,不幸在墓前饮鸩而亡,朱丽叶也随夫而去。那独木桥本可使两人相会,却中途断裂,有情人难成眷属,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在《罗朱》中,戏剧冲突描写得也十分到位。当朱丽叶得知哥哥提伯尔特被罗密欧杀死后,庆夫之生、悲兄之死的感情同时而来,让她不知是喜是悲。“滴滴细流本是悲哀倾注却呈献给喜悦”,这分明是朱丽叶内心的哀号。不过最终罗密欧被放逐的痛苦仍占了上风,进一步表现了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现实生活毕竟是现实生活,没有书中的故事那么动人与甜蜜,也没有书中的世界那么地温馨和可怕,生活中能够说得出这种肉麻的甜言蜜语来的会让人感到是那么的可怕,蜜里藏刀让人躲闪不及在无形中、不知不觉中成为爱的奴隶,成为爱的牺牲品。我们可以想象甜言蜜语,可以享受书中、电视剧中、电影中的甜言蜜语,可以和主人公们共同分享他们甜蜜的爱情生活,可是现实中并不让我们拥有着太多的甜蜜生活,只会让我们在刚尝到甜头的时候,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再加上酸甜苦辣或其他的味道,让你不知所措,甚至是迷失在爱的港湾,成为一只孤独飘泊的小舟,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些混杂的味道才能让我们更加地感受到爱的甜美吧!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现实生活中有爱,可爱的真切与永恒的却往往是那么一少部分人,人的弱点就是贪婪,因为自己的贪婪可以背弃自己的誓言,甚至是不惜一切,年轻人对爱情这种东西还没有认识的时候却已经陷入了它的漩涡,甚至因为爱而失去了理智,当他们有爱的时候,爱得比任何一个人都疯狂和痴心,可是当看到远处的另一幅美的图画的时候比谁忘的都快,正如年轻人的性格一样易冲动,来也汹汹去也涌涌。
从罗密欧、朱丽叶和父母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是那么的淡薄与欠缺,父母为了仇恨,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而随意、主张地安排着子女的生活,说是为了女子的将来幸福着想,可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替自己的女子想过。子女也是同样,自己遇到事情总是先斩后奏,只知道平时父母严厉无理的一面,却不曾想过父母也有更多温存的一面,如果他们能够用心去和父母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打动父母的话也就不至于到如此地步。
他们两家是世仇,可是这个仇是如何结下的呢,没有人知道,他们两家的恩怨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人,更是伤了自己的心毁了自己的家,让自己家破人亡,为何上辈的恩怨要延续到下一代来伤害这些无辜的后代孩子们呢?人们经常说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又有多少孩子能够逃脱得掉仇恨的魔爪呢?我们的观念中延续香火是根深蒂固的,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大不孝都可以改变,却为何这仇恨改变不了观念呢?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恨也同样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爱让人失去理智有时也会让人因爱而悔恨终生,但它终终究会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甜美,会感到拥有它的那瞬间的美妙,而恨呢?,恨之会让恨上加恨,恨的最高境界是用恨来激励自己前进的脚步,用爱去宽恕感化自己的仇人,让他从心底上去接受你忘却仇恨,对你付出更多的爱。可是这种恨的最高境界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呢?他们只会一直生存在魔掌之中,让自己恨上加恨成为恨的奴隶。
牧师劳伦斯和茂丘西奥他们从表面上看确实是真的很重友谊,对他人很友善,可是正因为看重这种友谊而一味地愚蠢的行动着,朋友本该是互相帮助,在自己冲动、动怒的时候给自己一杯清凉之茶,在无助的时候给予真心的帮助。可是茂丘西奥这位重谊的朋友只看到了仇恨的一面,为了自己的朋友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可是这种行动在我看来是最愚蠢不过的行为了,这样的朋友虽是重谊可也是害人之友,没有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只会不住地给自己增添麻烦。而那位劳伦斯牧师呢?本是好心,可是好心终就铸成了大错,害了三条年轻的生命,难道他的好心又能够得到他所信仰的主的宽慰和谅解吗?
我们不论是为朋友或是去好心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都不能凭自己的一时之气去助人,这种帮助往往只会带来相反的后果,而我们交朋友也不应该结交这样的朋友,朋友就是为了让自己获益的,可是这种朋友只会让自己蒙羞,让自己不能活的自由和安乐,如果你有足够的抑制和控制能力的话也不妨去接触一下这样的朋友或人,这样你也就不至于消失了那种英勇、公正的英雄主义。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在这个无忧无虑的暑假,我看了不少书呢,其中有一本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感人肺腑,莪看后都情不自禁地哭了,它讲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惊心动魄、大胆与真诚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理解他们,暗中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马上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给她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这样也许能躲过这场灾难。罗密欧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十分悲痛,于是,他也打算一走了之。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随着丈夫,服毒而死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求情下,他们终于言归于好。
这本书用优美的文字写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德伯家的苔丝,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该要如何写好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哈代经典作品《德伯家的苔丝》个人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我心情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平静。托马斯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它的价值,我不想多做评论,单纯就这本书的价值,我还是比较看好的。在这里,我只是想很简单的阐述了一些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见过“冤家路狭”,我觉得很伤心、很沮丧,眼泪在眼筐里不停打转,终于流泪了。不过我也读完了这部小说,虽然早有结局,可是我真的看到的时候就有些难过、是很难过。
多少词汇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一个来自美丽国度的小女孩,虽然有高贵的血统,但是内心仍然单纯。美不光一个外观,更是一种由心脏散发出的表现。
可是她的结局并不好,我在想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孩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她有什么错?美丽?天真?自尊?也许单纯是你的美丽之源,也是你的悲痛之源。
刚拿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翻了翻序言,说自己会被这本书气死。孩孩爸说那就别看了。可是就因为这个序言,我决定把书看完,真正了解一下苔丝。
毫无疑问,苔丝是个好姑娘,聪明,善良,勤劳,坚韧。可就是因为这些美好和她不应该受到的待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我读完气不打一处来。
苔丝的爸爸妈妈怎么会如此愚昧!家族早已没落,他俩却被没有多大意义的血统冲昏了头脑,总想着联宗认亲,让苔丝嫁个阔人,从此改变全家的生活。这俩人醉生梦死,毫无责任感,一个女孩子家毫无社会经验,在还不知道人性的险恶时他们就把苔丝逼着送进假冒的德伯家族,送进了狼窝,是他们亲手造成了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所处的时代视贞操为女人纯洁与否的标志,这对苔丝极不公平,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抵抗一个成年男子的侵害?
一般的姑娘都会忍着痛苦想办法嫁给伤害自己的男人,要不,根据教义,这样“不纯洁”的女人是不能出嫁的。可是苔丝,她勇敢地离开了亚雷德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一点连亚雷德伯最后都真正是对她尊敬了起来。
苔丝安安静静地挤牛奶,只想躲起来,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身世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然而,好姑娘,君子好逑,好小伙安玑克莱爱上了她。苔丝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发誓独自一生,可是安玑克莱热烈的追求终于让她打开了爱的闸门。她在道德的约束下,一而再地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过去,热恋中的安玑克莱却屡屡阻止,这一段让我读着尤其揪心,在我看来,两人真心相爱,真的需要把过去坦白,之后两人才能毫无罅隙地过下去。然而,作者偏偏不那么安排,苔丝当面无论如何不能直接开口说给他听,好不容易下决心写的信,竟然被门挤压到毯子下面,错过了最佳坦白时间。诚实、善良的苔丝在结婚当晚,鼓足最大的勇气说出了所有的事实。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安玑克莱沉默了,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他眼里,自己爱上的苔丝不再是眼前这个姑娘,哈,这一段又把我气得不轻,苔丝再早一点勇敢地让他知道就好了,省得结婚又受冷遇,受到二次伤害!
当安玑克莱远走非洲,苔丝始终没有向克莱家提出过任何救助的请求,她像个男人一样干着体力活,累到快要趴下都没有再次依附又一次对她动了心思的亚雷德伯,明明可以和亚雷德伯结婚,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她心里只有安玑克莱,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忠贞。
一年来从没有收到过安玑克莱只言片语,听到的却是他曾经想要带依茨秀特而不是她一同前往非洲的传闻,还有亚雷德伯总是嚷嚷克莱不会回来了,不会再要她了,苔丝在劳累和内心无望的状况下几乎崩溃。压倒苔丝心理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的离世,妈妈和弟弟妹妹们突然变得无家可归,家里的老大必须撑起整个家庭,亚雷德伯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苔丝和爱慕虚荣的苔丝妈妈面前,望着一群没有吃喝,没有家的亲人,再想想杳无音信的安玑克莱,苔丝终于妥协。看到这里,我失望并痛恨,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是如此阴差阳错。因为,克莱经过一年来的思考,终于明白一切不是苔丝的过错,他要回来,和她重修旧好。然而,一切已晚。
苔丝亲手杀了害她的亚雷德伯,可这也彻底害了她自己,年纪轻轻的苔丝不得不走上刑场。
好在,逃亡过程中有亲爱的安玑克莱陪伴,他俩终于过了几天没有隔阂,幸福真实的爱情生活。
苔丝死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真可惜。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
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德伯家的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牡丹亭》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汤显祖撰写,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我们如何去领会《牡丹亭》的内函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分享汤显祖经典作品牡丹亭个人心得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爱情,一直以来都是人生永恒的主题。“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最美也最悲凉的一句祝福,天下有情人,有多少能此生不渝,相伴白头偕老的?无论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中国的梁祝化蝶,都只开了爱情的花,来不及经受现实生活中风吹雨打的考验。他们的爱情,也因之而永恒。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恐怕是古今所有爱情故事最深刻的一条主线。《牡丹亭》中更是如此。爱情,能让生者为之死,死者为之生,何等壮阔的情怀。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永恒的爱情呢,当然是有的。但粗糙的现实生活总会使爱情之火渐渐熄灭。虽然爱情是男女两个角色共同分担的,但主角却往往是女性。女人为爱而生,这话不假。也因此,爱情的悲剧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女人在爱情中艰辛成长,最终,实现真正爱情的,也往往是女性。
看过《胭脂扣》的人大概都会被如花的痴情所打动。她与十三少,相约死后重逢。然而,五十年过去了,依然是她一个孤魂野鬼。她的十三少在人间混迹,潦倒不堪,也早把她忘记。对爱情的信仰让如花最终如愿见到了她朝思暮想的昔日情人。然而她看到的,却是一个邋遢的早已忘却他们之间惊心动魄的爱情的陌生人。当如花心碎地离开,她该知道,爱情,只是她一个人的一场执着梦。里尔克曾谈到爱,“女人对爱无限投入,而从不或是几乎从不要回报。”
爱情给予女人的,女人反过来哺育爱情。她们令爱情荡气回肠,地久天长。
有一本书最好在静夜里读,那便是《牡丹亭》;有一首曲最好在高阁上唱,那便是《牡丹亭》;有一段爱情最好在生离死别中吟,那还是《牡丹亭》。
悄悄然折起最后一页的书角,我问自己:梦到底是什么?于丹说,梦只关乎情怀,只关乎一个人内心的感受。汤显祖却道: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而我想说:梦很简单,就是走出深闺大院,恍然间,看到那个真正的自己,拾起那份遗落的本真。直言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附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这便是我对《牡丹亭》最深的怀想。
杜丽娘,那位生于官宦之家的深闺女眷,被《诗经》中《关雎》一章所描述的爱情故事所打动。梁梦中,见一书生柳梦梅持柳求爱,从此共度良辰,幽会牡丹亭畔。然而天妒佳眷,杜丽娘因夜有所思,情无所寄,一病不起,抱憾终身。死后,其母亲将她葬在花园的梅树下,后移至梅花庵观,丫鬟春香将丽娘的自画像藏在太湖石底。当柳梦梅赴京赶考,留宿庵观中,拾得那幅画卷,忆起梦中佳人。他不顾开棺处死的危险,掘开杜丽娘的坟墓,让她起死回生。几经波折,两人最终兴得皇帝赐予姻缘,从此相伴相随,相知相爱。倘若缘定三生,即便穿越生死,教人惜得一缱绻。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坦。”读懂《牡丹亭》,读懂汤显祖,更读懂了新旧时代的矛盾和斗争,新生力量反抗旧制度旧思想的坚强意志和渴望美满生活的热情。
这书,似乎更适合独坐清辉之下,在墨香萦绕的案几前,看窗外落花如雨,飞云过尽,为书中杜丽娘为情而死,又为情还魂复活的斗争的力量所震撼、感动。
杜丽娘在当时封建统治的严格管制下,在官衙里住了三年,连后花园都没去过。唯一可以接触的男人是她的老师——年过六十,满脑仁义道德,满口之乎者也的老学究陈最良。
在《寻梦》一折中她说:“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在一次偷去花园,大好春光的感召下,她的青春觉醒了。她不甘于做一个循规蹈矩典范的封建妇女,虽憧憬着自己的理想,却找不到出路。于是她只好把自己的理想托付给偶然在梦中出现的书生,而且为他相思成疾,最终为他埋骨幽泉。对于杜丽娘来说,这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的斗争的开始。在摆脱了现实的约束之后,她果然找到了梦中的书生——忠于爱情、勇于进取的柳梦梅,主动向他表示了爱情,还还魂为夫妇。
作者汤显祖生活的年代,正是清朝的政治极端腐化的时代。像汤显祖这样有才气的文人士子,不愿堕落而洁身自好。因此受到迫害和打击。这样的风骨和操守,让这位“清远道人”在《牡丹亭》中高举“情”大旗,以对抗“理”的束缚,宣扬为了情,生者可死,死者可以生,带有强烈的个性解放的时代特征。
几百年后的我们,难道不也同样需要这种追求个性解放、追求自我理想的新思想吗?为了美好的自由的愿望,我们要勇于斗争、奋发进取,突破格律式的束缚,用生命的辉煌高歌!
《牡丹亭》全名《牡丹亭还魂记》,与《紫钗记》、《邯郸记》和《南柯记》合称"玉茗堂四梦。是晚明戏曲家汤显祖的四大剧作之一,也是他最脍炙人口且成就最高的作品。
故事写的是南安太守杜宝的女儿杜丽娘,冲破约束,私出游园,触景生情,困乏后梦中与书生柳梦梅幽会。从此一病不起,怀春而死。杜宝升官离任,在女儿的墓地建造了梅花观。柳生进京赴试,借宿观中。他在园内拾得杜丽娘殉葬的自画像,认出是此女子便是那个曾在梦境中与他在牡丹亭畔幽会的女子。夜里杜丽娘向柳生说出原委,并求柳生三天之间挖坟开棺。柳生依暗示掘墓开棺,杜丽娘起死回生,两人结成夫妇,同往临安。杜丽娘的教师陈最良看到墓地情况,柳生又不辞而别,就往临安向杜宝告发柳生盗墓之罪。柳生在临安应试后,恰逢金兵南侵,延迟放榜。安抚使杜宝在淮安被围。柳生受杜丽娘嘱托,送家信传报还魂的喜讯,反被囚禁。金兵退却后,柳生高中状元。杜宝升任同平章军国大事,拒不承认婚事,强迫女儿离异。纠纷闹到皇帝面前,才得到和解。
杜丽娘是南安太守杜宝的独生女,从小就被灌输封建礼教知书达理的思想。但残酷的封建礼教根本无法束缚到正值青春期的她。一首《诗经·关雎》便惹动了丽娘的情思,她并不认为这是宣传什么儒家礼教的作品。而认为这就是一首恋爱诗,是一首撩动了无数少女春心的诗歌。而久困闺房的丽娘更是在家里后花园那大好春光的感召下,动了访春之情。这说明了呆板的封建礼教根本无法束缚住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欲,从而更加揭露了当时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虚伪和残酷。
虽然杜丽娘的行为与当时社会有许多不符,但这并不影响作品的情节发展。作者也便是通过“大家闺秀”的她做出不是大家闺秀的行为而来阐述作品的主题思想。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阅读了《波西杰克逊》后,我想您对于这个《波西杰克逊》有了更深的了解,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波西杰克逊》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经典作品波西杰克逊个人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读了《波西·杰克逊》系列的第一本《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二岁,有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多动症的小孩叫波西·杰克逊,他的身边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数学老师长出了蝙蝠的翅膀,为什么牛头人身的怪物会向他咆哮、发起进攻?闪电与风雨交加而来,逆转的命运将波西推入半神居信的神奇营地。在那里,波西第一次听说自己是海神的儿子,自己将关乎众神之战。
闪电权杖的丢失,让众神之王宙斯将怀疑的目光投向波西;阴晴不定的冥王威胁波西要将死人倾倒回活人的世界里,诸神之战一触即发,背负窃贼之名的波西能否承担预言的使命?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还有一些评论,我也是这样想的:其中的译者朱学恒评论道:作者将古希腊神话的纠葛和布局全部都搬到现实世界神人混血的青少年身上,让读者仿佛看到当代新英雄海格力斯的故事,透过作者之笔谱成新世代的史诗,读来畅快淋漓。
而我喜欢波西杰克逊的原因是因为他并不完美,因为他有这样的小缺点,并不是天生的大英雄。我从中学到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坚韧不拨的精神,我应该学习他的重情义,关心朋友,认识自己的短处,虚心的改正。
最近几天,我在看《波西·杰克逊》的书,这类书共有五本,这五本书都荡气回肠,令人惊心动魄。
波西·杰克逊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他的朋友有:安娜贝丝、塔丽亚、格洛弗和泰森……其中泰森是独眼巨人,他的父亲也是海神波寒冬,不过他和波西·杰克逊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我最喜欢五本书里的《波西·克杰逊与魔兽之海》,讲的是:格洛弗被独眼巨人中最为凶狠的波吕斐摩斯抓去了,为了救回格洛弗并找回金羊毛,波西·克杰逊和朋友们开始了冒险旅程。他们先看见了一条僵尸开的船,上船后才知道是波西·克杰逊的死对头——克拉丽丝。等船开到一个小岛的时候,克拉丽丝告诉他们这里已是魔兽之海。波西·克杰逊、克拉丽丝以及其他人都登上了小岛,他们看见了食人羊,又听见了波吕斐摩斯的声音。波西·克杰逊朝着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他们在独眼巨人的洞里奋勇抗敌,还差点被波吕斐摩斯吃掉。经过殊死搏斗,最后救出了好友格洛弗,并成功地拿到了金羊毛。
从这个故事里,我能看出波西·克杰逊是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人。不过,他也有小小的不足,那就是阅读障碍症。如果我也有他那匹叫黑杰克的天马就好了,因为它疾驰如豹,快飞如鹰。
我喜欢《波西·克杰逊》这本书,也喜欢波西·克逊这个人!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本书的同名电影。不过,我要介绍的小说可是与电影有很大的不同哦!请听我娓娓道来……
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波西的男孩,他被诊断患有阅读障碍症,一直在各个学校之间转来转去,却没能找到合适的学校。直到一天,他的一位老师突然变成了妖怪来袭击他,这一切才发生了改变。他被守护者送到了混血者之丘――有一群和他一样小孩的地方,神衹与人类后裔的聚居地。在这里,他得知自己是海神波赛冬的儿子,并随后展开了一系列的冒险。
这本书里关于冒险的描写节奏紧凑,让你无时无刻不在为主角担心,仿佛恨不得钻进书里告诉他有危险。可是呢,波西又总有办法能化险为夷。于是,你悬着的心就象坐着过山车一样,一会冲向山峰,一会落入谷底,每次都欲罢不能。而且,书里还讲了大量的古希腊神话知识,例如希腊十二主神:宙斯、赫拉、波赛冬、阿波罗、阿耳忒弥斯、雅典娜……以及各位神衹之间的故事等等,正好可以给大家补补这方面知识,说不定有人还能因此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呢!
另外,整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迷雾”了,因为它太神奇了!它能让书中这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变成真的。“迷雾”它可以处理图象,制造幻觉。如果你看到一头驼鹿在搞破坏,那说不定它就是只作恶的怪兽;也许在我们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地方――树林、草坷,就是神界的入口;凡人看到独眼巨人也不会惊叫着逃开,因为他们可能认为那只是两只眼睛的大高个罢了。是不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呢?不过这么强大的“迷雾”仍然不可避免会被有的凡人看穿。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说他看到了怪物,可别认为他疯了哦!
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这样的人,拥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可以轻易看穿迷雾的伪装。这样,我就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别人没见过的东西啦,什么半羊人、三头地狱犬、牛头怪,还有一头蛇发的美杜莎。而且,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光是想想就能让人兴奋得睡不着。我还可以和混血神之子交朋友,和他们一起去神界、去地狱,和这些有魔力的人一起去冒险。我打赌,不会有谁再有我这样丰富、这样刺激好玩的经历了,还有、还有……说都说不完呢!你们只要展开想象的翅膀,所有的一切都会变成可能。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已经迫不急待要冲向书店了呢?哈哈,破盘价,只要88喔,88就可以买波西·杰克逊系列啦!呃,开玩笑的,不过我可以保证,你读了以后绝不会后悔的。和我一起成为波西迷吧!
主人公波西·杰克逊是一个正义、勇敢,善良、坦率,愿为帮助朋友不惜一切代价的半神。他是海神波塞冬和莎莉·杰克逊的儿子。因为是半神,被魔兽追赶的他结识了雅典娜之女安娜贝斯·蔡斯和半羊人格洛佛·安德伍德,并踏上了我们凡人看来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本书作者是雷克·莱尔顿,是全球畅销童书作家之一,主要作品有“波西·杰克逊”、“埃及守护神”等系列小说,受到青少年读者的追捧和喜爱。
我最喜欢的是《波西·杰克逊与奥林匹斯之血》。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自从波西等人从地狱深渊逃出来后,更可怕的考验在等着波西他们:大地之母即将复苏,罗马军团围攻混血营,决战即将开始……
为了将智慧女神雅典娜的雕像送到混血营作为罗马对希腊表示和平的物品,罗马执政官蕾娜和冥王之子尼克死命保护雕像,可到处是拦路妖魔,还有俄里翁和他的手下的逮捕。
我喜欢的原因是故事情节内容精彩,语言生动形象,把人物的特点刻画得惟妙惟肖。
我积累的好词有:隐隐作痛、瘦骨嶙峋、伪装、如履平地、敬畏……
《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写得很精彩,所以我推荐大家买来看一看。
我最近在看一本小说,是我哥哥推荐给我的,他说非常好看,这本书风靡了他们全班,我觉得很好玩,所以急忙借了这一系列所有的书,一共5本。
这本书主人公的名字与书名相同,都叫“波西·杰克逊”。波西·杰克逊是个混血者,此混血非彼混血,他的母亲是位漂亮、温柔的凡人女子,但他的父亲可不是一般人,他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海神——波塞冬。小波西的出生注定是个灾难,因为“三巨头”:众神之神——宙斯、海神——波塞冬、死神(又称冥神)——哈迪斯下过一个誓言:他们不得和凡人有任何一个孩子。所以波西的出现使得12众神为了杀不杀他而争执不休。因为波西的爸爸是比较厉害的神,所以波西从小就被怪物袭击,在他的记忆里就是“有奇怪的东西”。我虽然没有看完,但却被它深深吸引住了。我向来很喜欢看这种有幻想、语句现代化、有动作感还有战斗情节的书,再加上这本书里大胆的想象,我现在可称得上是一个“小书迷”了!
刚开始我认为波西很废柴,什么都不会,一问三不知。可到了后来,就越来越强,居然可以控制大海,这是因为他的爸爸是波塞冬。最让我佩服的就是波西控制海水攻击敌人的招式。有一个招式就是先让这一地区的海水停止运动,储蓄动力,当敌人靠近时,再一股脑把所有力量释放出来,这是会形成一个高几十米的水壁,冲向敌人,把敌人大个落花流失,并把他卷进海里,在海里,波西可是有很多优势的。这本书对人物表情、心理情况描写得很清楚,而且我读书喜欢看到好玩的表情就模仿一下,所以我看完这本书,比在操场上跑了几圈还累。
《波西·杰克逊》还被拍成了电影,乍一看非常像《哈利·波特》其实非也!它们之间是不同的,《波西·杰克逊》就是它自己,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羚羊木雕》后的心得体会。每个人对于《羚羊木雕》,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羚羊木雕》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写《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羚羊木雕个人心得感想”,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罗多德说:“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了。”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是啊,一个朋友就是珍贵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我喜欢一篇文章《羚羊木雕》,木雕引起了家庭的矛盾,朋友的友谊。父母的重财轻义的思想给我们的心灵带来了影响。
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
两个好朋友就因为一个羚羊木雕而差点成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觉的友情比金钱重要的多,一个知心朋友是用钱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亲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钱的,又有几个呢?
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假如亲人和知己摆在你面前,你会选择谁?
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人云:“血浓于水”。亲人自然是最重要的,毕竟相互之间的血管里,都流淌着对方的一部分。而自古以来又有俞伯牙摔琴谢知音之事,又可见知音也是分量不轻。然而当二者对你的意愿相互矛盾时,你会听谁的?
这正是《羚羊木雕》一文中,作者所遇到的问题。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也为作者感到伤心。他的父亲送给了他一个羚羊木雕,而作者又把木雕送给了知己万芳,最后又不得不要回来,通过文章中细腻的心理描写不难看出,作者是十分为难的。我也试想过,当我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会怎么办,最后我发现——我会不知所措。
再读了几遍后,我发现了问题所在:最开始的时候,由于作者擅作主张,未经父亲的允许就将木雕送给好友,导致了后来的两难局面。所以在一开始,如果作者想把羚羊木雕送给万芳,那么他就应该先跟父亲商量商量。如果父亲同意,那么一切后来的事就都不会发生,如果父亲不同意,那也没办法。但如果都不问一下,先斩后奏,这必然是不对的。因为作者当时的年龄还小,不足以想清楚将羚羊木雕送给万芳后,会造成什么影响,所以应该先跟父亲商量好了之后再做决定。
独立思考自然是好的,但是我们的年纪还小,不足以真正地思考到问题的每一个后果和细枝末节。这就像雏鹰难以对付狡猾的老蛇一样。所以我们应该通过父母的经历吸取经验,不去做无意义的冒险,为我们独立后的生活做好准备。
在每个孩童成长的过程中,自然拥有过属于自己那份纯洁的友谊。今天,我阅读了《羚羊木雕》,当我在作者的导引下寻找她的那份“羚羊木雕的友谊”时,心灵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震撼……
该文讲述了作者与好朋友万芳之间发生的一件事:万芳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天到“我”家来玩时,看到了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给“我”的羚羊木雕,“我”就送给了她,万芳也给了“我”一把小藏刀,并承诺“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但父母发觉后逼“我”去把木雕要回来,因为它很贵重。父母重财轻义的举动让“我”无奈,但还是只能流着泪要回了木雕,但万芳的举动却让我感动无比,她仍然把小藏刀给我,仍然要维持这份纯洁的友谊。
在万芳义气的背后,你还能读到什么呢?在作者无奈的背后,你又能感到什么呢?
羚羊木雕,这确实是很贵重的东西,所以当父母知晓后才会如此坚定地让“我”把它要回来,作者一再央求,却仍然得不到父母的理解,作者在描写自己的无奈时,委婉地批评了父母重财轻义的思想。这让我联想到了幼时的一件事:
“这是镶了珍珠的越南表,但它不重,你戴正好!”爸爸一边递给我一边说。那时我4岁,爸爸刚从越南出差回来,送了我这个小礼物,我满心欢喜,把它带到了幼儿园里,自然要炫耀一下,几个好朋友看到了,都啧啧赞不绝口,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可是好景不长,同学们都争着来抢,那块表在清脆的一声“丁当”响中,碎成了几块,同学们惊讶得面面相觑,我的眼泪一下就留了出来,不理任何人。回到家后,父母听了事情的经过,意味深长地对我说:“表摔坏了,但这也不能全怪你的小伙伴,也有你的责任,对不对?表没了我们可以再买,友谊没了呢?明天去和大家和好吧!”我点点头,第二天又和小伙伴们玩在了一起。我发现,这样的我更大气、更义气了,也更受小伙伴的欢迎了!
同是相同概念的事,我父母的做法与作者的父母截然不同。我认为,一个人的信用、义气、胸襟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对于小孩子来说,那美如鲜花的友谊亦是无与伦比的,不论价格多么昂贵,初衷都是纯洁似清水的友情。在这篇文章的背后,作者似乎是含泪写下的,那是对父母的失望、对朋友的感激!
那美如鲜花、清如流水的友谊呵!请洗去这一切重财之心,还我们、还大家、还社会干净、纯粹的心,让世界充满温馨、充满爱!让我们铭记不能用金钱衡量的义气、影响我们一生的道德!
课文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这件事情,也将大人们的那种重财轻义的思想暴露无遗。
两个好朋友就因为一个羚羊木雕而差点成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觉的友情比金钱重要的多,一个知心朋友是用钱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亲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钱的,又有几个呢?
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每个经典故事都有深刻的涵义,都隐含着做人的道理。《羚羊木雕》是对友情、宽容的展现,讲述了两个好朋友之间的感人故事:“我”在没经爸、妈同意下就把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妈妈认为羚羊木雕很贵重,让“我”把它要回来,“我”因此十分悲哀,被迫把羚羊木雕要了回来。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去万方家的路上,“我”和万方家只隔一百多米,但是“我”却走了很久很久。“我”哭了,真的号啕大哭起来,“我”从来没有这么悲哀过。我和故事中的“我”一样悲哀。难道金钱比友情更重要不,金钱不是最重要的,与此相比,朋友之间的友情更重要。我认为“妈妈”不就应让“我”把木雕要回来。木雕可能十分贵重,但“我”已经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好朋友,这是友情的象征。非要把它要回来,不仅仅伤害了“我”的自尊心,还可能破坏朋友之间的友谊。这样就损失了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有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小孩子之间也要守信用,送出去的东西是不能反悔的,去要送出去的东西,有一种要绝交的意思,不管你情不情愿,朋友都有可能对你产生冷漠。但在“我”要回了木雕后,万方却没有疏远“我”,仍然把为木雕做好的玻璃罩和小刀送给“我”,并且说:“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这是一个多么仗义又宽容的朋友啊!
在生活中,同学、朋友之间斤斤计较的事很多:你不留意碰我一下,我再碰你一下,你再打我一下……最后必须要伤了感情。要想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就要像万方那样对朋友宽容一些,友好一些,同时还要做一个守信用的人,只有这样,友谊才能长存。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欧亨利写的《最后一片叶子》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写好一篇《最后一片叶子》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现“欧·亨利经典作品最后一片叶子个人心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再难的事情也会有成功的可能。
如果你在努力之前就放弃了希望,如果你在失落之后就遗弃了希望,那么你将一事无成。相信自己,并给自己希望。相信自己是创造自己奇迹的那个人,相信只要自己相信就一定会顺利、美好的生活。相信我们的生活充满希望,相信希望可以实现你的梦想。憧憬着美好的希望,并坚定地相信,为其用心的努力和拼搏,那么一切的一切都将如你所愿。加油吧!有希望之处,一切奇迹皆有可能!
在茫茫的黑夜中,除了无助,什么都感觉不到。但是当我们看到一丝光明,往往会重新站起来,拼命地向光明走去,因为我们看到了希望。
故事里的主人公琼珊得了肺癌,并且她认为自己的生命会随着窗外那株常青藤的叶子的掉落而结束。当常青藤的叶子一片片落下时,苏珊就认为自己又向死亡近了一步。这就是没看到任何希望的苏珊,她越来越消沉,对未来不抱任何希望,认为自己没救了,即使医生费心治疗也没有任何起色。
她是非常消沉了,没救了。但是在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时,一位失意的老艺术家为他画上了一片青中带黄的叶子,让这片叶子永远会不掉落。当苏珊看到这么顽强的一片叶子后,她又重新看到了希望,她相信自己可以活下去,于是苏珊的病情开始好转了
我们应看到希望,只有这样才能继续走下去。三国时期,曹操的军队在一片荒漠中行军,但是水源不足,士兵们干渴难耐,很多士兵都已经走不下去了,军心涣散。情况十分危急!这时候曹操想了个注意,说前面有片梅林,再走一会我们就可以吃到梅子了。他的士兵想到马上就可以吃到解渴的梅子,不知不觉的就有了力气,最终走出了荒漠。其实前面根本没有梅林,只是士兵们看到了希望才摆脱了困境。于是,本来预期走不出荒漠的队伍,却最终因为一丝希望走出了荒漠。
在我们的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挫折,会陷入被动,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要心存一丝希望,因为这一丝希望,至少我们还有成功的可能!
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小说《最后一片叶子》的人,想必还记得这句话:“当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时,生命就都结束了,我也得离开这个世界而去了。…酷爱生活的女画家约翰西,患了肺炎濒临大限时,“害怕在她轻轻抓着这个世界的手越来越乏力的时候,她会真的像一片轻轻的、纤弱的叶子那样,随深秋的寒凤飘逝而去”。初读这篇小说时,少年不识愁滋味,对主人公那仿佛病态的痴语我并不以为然,而正是在人类对绿色顶礼膜拜,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绿色电脑、绿色冰箱,绿色建筑被人们广为崇尚的今天,重读小说《最后一片叶子》,才感悟到,这分明是一个寓言故事,约翰西的心语,分明是谷世之言,大籁希声。
就在欧·亨利自己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的土地上,不是就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吗?著名总统罗斯福对梅花鹿可谓情有独钟,从这点小小的总统私人利益出发,他便下令对北利亚桑纳州一片茂密的大森林进行大规模扫荡,大批鹿的天敌 ---- 狮子、狼等食肉动物被捕杀殆尽。四千多只鹿于是生物爆炸一般,呈几何级数迅猛增长,十几万只伸特长脖子的可爱精灵们,吃光了树上的叶子,仿佛只在转眼问,著名的大森林就从地球上消失了,最后剩下的,只有凡头病鹿。 鲁迅先生说过,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绿色是和平和生命的象征。在很小的时候,我的心便融进了一个绿色的海洋。穿了十凡年国防绿的我,在老山战区那片阳光充足,绿色位浓的亚热带丛林中,度过了人生位美好的一段年华。就是在那样一个空气、阳光、风雨充足的天然大氧吧里,我步入了而立之年。此生最难忘的,能维系裁生命的,大概就只有那特殊的一片绿色了。而事实上,那片我魂牵梦紫的土地至今还不富裕,一些地方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发育程度不高,边民的农事,至今还离不开刀耕火种,纵火烧荒。我曾目赌过两个边民合伙买一盒火柴平分的事,开始想当然地以为他们太穷,买不起一盒囫囵的火柴,后来才发现,在他们的生活里,四季灶膛火不断,一根火柴烧一年,大树小树变成灰。我能给他们的,就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忠告:可别把咱的林子都烧光了呀。
我的一个同事的办公桌上,摆着个木制的水杯,是什么木呢?红豆衫。昆明植物研究所的专家们,从世界珍稀植物红豆杉树皮里,提出了炖度达 99.9% 以上的抗癌新药紫杉醇,可没料到的是随后发生的事,竟会令这些专家们痛心疾首,老泪纵横,滇东北相当数量的红豆杉被人剥光了树皮,砍光了枝叶,连树根也被拔走。
这个星期,我读了《最后一片叶子》。它的作者是欧亨利,被人们称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笔下的小说结局都十分出乎意料,可想想也在情理之中,语言中充满诙谐幽默。
《最后一片叶子》中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琼西和苏在一家饭馆认识,交谈之后发现彼此趣味相投,便合租了一间画室。一天,琼西被肺炎这个不速之客击倒了,把对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那常青藤的叶子上。苏去请楼下的老画家贝尔门做模特时,顺口告诉了贝尔门这个坏消息。暴风雨后的一个早晨,苏和琼西居然发现常青藤上居然还有一片叶子,琼西终于打起精神拾起了生的希望。原来那片叶子是贝尔门冒着风雨画上去的,而这风雨加速了贝尔门肺炎的爆发,他去世了。
老画家贝尔门一生都很少画画,却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了这挽救了他人生命的叶子,这何尝不是一副杰作呢?虽然他是一位郁郁不得志的老画家,但是他用他满腔的爱心,同情心救了琼西。他这种默默奉献,无私帮助他人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默默奉献的人。比如城市的美化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还有我们的家人和朋友。这种无私帮助他们的行为是不论身份的。无论你是高高在上的总统官员,还是茫茫人海中的一个平凡人,都有能力去帮助他人。在路上遇到熟人的时候给予一个诚挚的微笑,在他人需要安慰的时候给予一个拥抱。在别人遇到麻烦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也许我们的帮忙显得微不足道,但是却默默地让别人知道你会一直鼓励且站在他们身边。我们的这些和老贝尔门比不算什么,也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但是我相信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我们会迎来一个更加美好并且充满希望的未来。
最近,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字叫最后一片叶子,是一篇很感人的小说。
这篇小说主要讲一个女孩子得了重病,找医生来看。医生看过之后,指着窗外的一棵树,说:“当那棵树的叶子掉光时,你就会死。”然而,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那棵树上的叶子仍然没有掉下来,可她得知了一个消息,给女孩看病的医生却死了。爸爸告诉她:“那最后一片叶子是医生画上去的。”女孩子很感动,流下了眼泪,病也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对自己有信心,才能让一切事情变得美好。我也有这样的经历,下面,就让我们一一道来。
那是我8岁那年,我打算画一幅关于小兔子的画。可是,我总是把小兔的耳朵画成东倒西歪的,很难看。这时,我对妈妈说:“画兔子好难呀,还不如画乌龟呢!”妈妈听了,摇摇头说:“画小兔子虽然难,可是,当你能够自信地画,自信地想自己一定能画好时,就不难了。”我听了妈妈的话,顿时充满了自信。我极为认真地画着,虽然兔耳朵还是不太直,但是也进步了许多。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一个人要充满自信,才能做好一切事情!
《最后一片叶子》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代表作。作者大力地赞扬老画家贝尔曼舍已为人的精神,告诉我们,当他人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出手相助。
“我懒得等,也懒得想了,什么事儿都松手,就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叶子,直往下飘呀,往下飘。”得了肺炎的琼希已对生活绝望,将自己的灵魂寄托在最后一片叶子上,“最后叶子掉下的时候,我也得走了。”但贝尔曼却不认为,他要让琼希活下去。在一个下着暴风雨的晚上,他在墙上画了最后一片叶子,让琼希重燃对生活的信心,而他自己却因肺炎死了。
在作品中,作者对贝尔曼的描写并不多,但我依然能感觉到贝尔曼的伟大精神。他让我知道,奉献是一种美德,在生活中,如果别人需要帮助,一定要尽力帮助别人,哪怕牺牲自己,也再所不辞。
书中的休也值得我们学习,在琼希生病期间,她悉心照料琼稀,将自己画画得来的钱全给琼希买牛奶、红酒,毫不心疼。这也是舍已为人,哪怕再小的事,也要帮助他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朴素真实,催人泪下,这也是我读了一遍又遍的原因。我决心做一个像贝尔曼和休那样的人,做一个勇于奉献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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