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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的日记读后感200字

实用范文:安妮日记读后感200万能版8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实用范文:安妮日记读后感200万能版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1】

战争阴云笼罩下的阿姆斯特丹,即使是晴朗的天气,也给人一种沉闷的压抑感,但安妮.弗兰克,这个与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却能以乐观的心态一边自学,一边保住生命!

她们的一家人躲藏在一间仓库里,13岁的安妮收到了一个生日礼物——日记本!从此开始写日记!安妮最大的愿望是当一名记者和作家,她在日记中吐露了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安妮说:“二战后我想出版一本书,叫《密室日记》,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来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的生活看成一场有趣的探险,并且将每个艰辛匮乏当成使我的日记更丰富的材料”!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纯洁,率真,个性鲜明的安妮,我认为这样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特别令我们感动是安妮看到理想破碎,丑恶暴露,世界正在变成荒漠而无比痛苦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用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之手!

安妮的故事像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我也要向安妮一样坚强,努力学习,好好的生活!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2】

一点点翻开日记,最近一个星期里仿佛每天都在可爱活泼和智慧的安妮的陪伴下度过。我仿佛成为了凯蒂,仔细聆听安妮内心的诉说。

每天都能看见最深刻最真实的安妮,见证她的成长,仿佛我真的有了一位愿意向我吐诉真心的朋友。我实在是为扮演了世界上唯一能够看到安妮纯洁美好的另一面的人而感到十分开心和幸福。到今天日记戛然而止的时候我的心仿佛被巨大的天外陨石撞上了一样,炽热而疼痛不止仿佛失去了最好的朋友,那种痛楚真实的有些不可思议。我想,我的一生中大概也不会经历几次这样的失去所爱的感受吧,这么说也许是有些夸张,但却是最能表达我真实感受的话了。我想,一个人如果袒露真心地对待一个陌生人的话一定非常容易和快速成为朋友吧!就像安妮和凯蒂一样,穿越时空与安妮日夜为伴,可以说是我应该珍惜的一段经历了。

作为比安妮大七八岁的成年人,我却时时刻刻被安妮的话语警醒我时刻为这个上世纪的13岁小女孩而惊叹连连和自叹不如,我实在惊讶于这个小小的年龄的孩子十分清醒和辨证的自我认知以及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科学文化知识,还有超乎同龄人甚至大部分成年人的睿智和宽容,以及理性和充满哲思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所有的合集,让我看到的绝对不是13岁小毛孩。而是文明世界的宝藏!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3】

近段时间,我在看由法国佛兰克写的《安妮日记》。

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的前两年写的,可以说吉蒂(安妮给这本日记起的名字)是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中唯一的情感来源,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在她朴实流畅的笔下,更带着她对德国侵略军的憎恨,所以这本书不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的内心独白,也是对德军占领下的犹太人苦难生活的目击报道。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收获颇丰,不仅学会了怎样写日记,而且有认识了一些书中的朋友,学会了一些知识。

我以后要好好学习,因为从书中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的中国:很懦弱,被日本,美国等地方逼着签丧权辱国协议,把原本属于我们的土地让出去,可现在不同了,我们中国正一点一点的强大起来,总有一天会把其他国家抢走我们的东西都讨回来。

从此以后,让我们向着梦想前进,努力学习,长大之后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4】

1942年—1944年,战争与种族灭绝的阴云布满了天空,盖世太保的铁瓜伸向每一个无辜的犹太人,在历史上上演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安妮是位犹太少女,1942年7月,由于压迫犹太人的风声紧急,他们家和另外四名犹太人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想成为作家和记者,可这个美丽的愿望在当时那股势不可挡的黑暗洪流下显得那么脆弱,像闪着彩光的泡沫。但是安妮仍写道:“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在此同时,我必须执着我的理想。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

经过密室中无数个漫漫日夜,安妮由一个任性、少不更事的女孩蜕变为一名成熟的少女。在安妮的15岁生日时,安妮有了惊人的成长。她已将自己的反省提高到了社会层次,开始思考男女平等等问题了:“现代妇女要争取完全独立的权利了!”“但独立也不够,妇女还应该获得尊重!”“我谴责的是我们的价值系统,和不承认女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多伟大、多困难,同时也多美的男人!”……实现在让人难以想象的那样一个战火蔓延、人人自危、无数人倒在血泊中的时代,身居密室接近两年的十五岁少女安妮居然能真知灼见地谈起了男女平等这个深刻的社会问题!读到此处,我不禁感叹,战争能摧毁一切,唯独不能侵占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

我相信《安妮日记》会一直流传下去,控诉战争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用她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5】

战争是一个令人听到会感到毛骨悚然的词。

战争让《柑橘与柠檬啊》的小托失去了他的哥哥,战争同样也让安妮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她如花般年轻的生命。

战争是无情的、痛苦的、绝望的,可是安妮面对战争依然存有的那颗乐观的心如同星星的火种散落到每一个角落,温暖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隐匿终日不见天日的生活、发了芽变黑的土豆午餐、寂寞难熬的时间、没日没夜的担惊受怕让每一个生活在小密室里人都给弄得神经兮兮的。虽然安妮同样也感受到不安、恐惧,可是她却用一颗乐观的心去泰然处之,她常常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隐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魅力开端。”。她的心灵一直保持着平静与真挚,她渴望用年轻的激情、勇气和天性的善良去领略生活、感悟大自然、拥抱美丽的世界,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记者并且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为全人类做出贡献。一个如此天真浪漫乐观的犹太小女孩,她的存在让人在黑暗时看到灯光,在寒冷时感受到暖阳的温暖。

可是战争是如此的残酷,它毫无犹豫地带走了安妮鲜活的生命。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每当我想再次翻看《安妮日记》时,可是只要一想起战争所带的悲剧、带来的伤痛,颤动的双手却再也无法翻动书本,久久地停滞在书的页角。唯有再次想起安妮所说的:“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那句话时,安妮似乎又回到了我的身边,她那娇小的身影似乎再一次的在我脑海里浮现,她那乐观的精神又再一次地鼓舞着我继续前进。

战争是寒冷的,可是安妮的存在让战争不再那么的冰冷……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6】

后来,安妮被抓到了集中营,但是她依然是那样的乐观,那样的充满希望但是,在安妮16岁生日的前3个月,她却去世了,带着绝望不,带着那么一定点的希望走的她的精神垮了。爸爸的杳无音讯,妈妈的死,姐姐的突然离去,使安妮,那个因为战争和疾病而不堪一击的女孩再一次的受到打击她在3月初,一个原本充满希望的春天,悄然离去

战争就是一种悲剧,它会摧毁我们在生活中早已熟悉和习以为常的美好的东西。或许,在战争开始的时候,会是激动人心的,但兴奋过后,将是对和平的漫长而痛苦的等待。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7】

周日爸爸回来时,给我带回来一本书。名叫《安妮日记》。刚拿回来,我就迫不及待的读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写的。这是一本她在二战期间遗留下来的一本个人日记。它真实地记录了安妮一家为了躲避纳粹的迫害,安妮一家和另外两家在密室中度过的长达两年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表达了安妮对战争的深思。安妮是个多么坚强乐观的人呀!她是我们多少孩子的榜样!可惜,安妮并没有亲眼看见战争的胜利,不然,她一定会很开心吧!

虽然,安妮并没有看见战争的胜利,但她留下的日记却成为了人们深刻反思那场人类悲剧的珍贵教材。

《安妮日记》这个故事人人皆知。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蕴涵着不朽的精神传奇,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安妮,你是我的榜样!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8】

这本日记本伴随了安妮两年,记录了他们躲藏时生活的点点滴滴。虽然这其中也包含了安妮对这种生活的不满和抱怨,以及对屋外战争的厌恶与无奈,而安妮仍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对这些灾难一笑而过。

安妮与我们同龄,可她却拥有惊人的乐观,她遭受着与我们截然不同的生活,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的我们,不知比安妮要幸福多少,却不懂得珍惜,总是埋怨生活中的不顺心,不如意。而安妮却还拥有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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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龙族》读后感万能版(240字)


《龙族》读后感(篇一)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他变形了。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龙族》读后感(篇二)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犹记得初看到龙族是在一本20xx年的小说绘上,当时就忍不住被它萌上了。江南把那次战争写的让人终生难忘。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连作者,主角都忘了,却莫名的记着一个片段。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 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 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 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龙族》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篇四】

《龙族》一共有好几本,这几本不是名著,也不是什么对学习很有用的书,更不是令人称赞的书。《龙族》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小说,但它们却给带我巨大的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实用精选:《自卑与超越》读后感万能版4篇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一】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线都有三个重要的联系,这些联系是每个人必须铭记于心的。他们的现实由这些联系构成,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是这些联系造成的。由于这些问题总是不停的缠绕着人类,人类就必须不断地回答这些问题,并表现出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个人概念。第一:我们并非人类种族的唯一成员,必然要和他人发生了关系。为自己的幸福,为人类的福利,每个人都要和别人发生关联。个人的脆弱性和种种限制,使得他无法单独达到自己的目标。只凭个人的力量来应付自己的问题,它必然无法保持自己的生命,也无法将人类的生命延续下去。因此,生活问题的每一种答案都必须把这种联系考虑在内,即必须虑及“我们生活于和他人的联系之中,假使我们变得孤独,我们必将灭亡”这件事实。

我们的最大目标就是:在我们居住的地球上,和我们的同类合作,以延续我们的生命。第二:我们居住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并借其所提供的资源而得以成长。因此,我们如何发展我们的身体和心灵以保证人类的未来得以延续?这是一个向每个人索取答案的问题,没有人能够逃避它的挑战。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我们的行为都是对人类生活情境的解答:他们显现出我们的心目中认为那些事情是必要的,合适的,可能的,有价值的。而所有的解答又都被“我们属于人类”以及“人类居住于地球”等事实限制。当我们虑及人类肉体的脆弱性以及居住环境的不安全性时,为了我们的生命和全人类的幸福,我们必须拿出毅力来确定答案,这就像面对一个数学问题而必须努力解答一样。我们不能单凭猜测,也不能希图侥幸,而必须用尽各种方法,坚定地探寻答案。我们虽然不能发现绝对完美的永恒答案,但是却能竭尽所能来找出近似的答案,并通过不停的奋斗,以求更为完善的解答。这个解答能针对“我们被束缚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上”这个事实,以及环境所带来的种种利害关系。第三:我们还被另一种联系所束缚。人类有两种性别,爱情和婚姻即属于这种关系。个人和团体共同生命的保存都必须顾及到这个事实,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不能对此问题避而不答。人类面临这些问题的所作所为就是答案。上述三种联系构成三个问题:如何谋求一种职业,使我们在地球的天然限制之下得以生存?

如何在我们的同类之中获得地位,以便我们能相互合作并享受合作的利益?如何调整我们的自卑,以适应“人类存在有两种性别”和“人类的延续扩展,有赖于我们的爱情生活”等事实。个体心理学发现,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以归纳在职业、社会和性这三个主要问题之下。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的反应,都明白的表现出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举例来说,假如有一人他的爱情生活很不完美,他对职业也不尽心竭力,他的朋友很少,他又发现和同伴接触是件痛苦的事,那么,凭他的生活中的这些约束和限制,我们可以断定:他一定会感到“活下去”是件艰苦而危险的事,他拥有的机会太少,而承受的挫折太多。他的活动范围狭窄,可以用他的判断来加以解释,即“生活的意义是保护我自己以免受到伤害,把自己圈围起来,避免别人接触”。反过来说,假如有一个人,他的爱情、生活的各方面都非常甜蜜而融洽,他的工作获得可喜的成就,他的朋友很多,他交游广阔而且成果丰硕,那么我们能断定:这个人必然感到生活是属于创造性的历程,它提供了许多机会,并克服各种困难。凭他应付生活的多种问题的勇气,即可作出如下断言:生活的意义是对同伴发生兴趣,作为团体的一份子,要对人类幸福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二】

《自卑与超越》是奥地利作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关于个体心理学的著作。作家从《生活的意义》《心灵与肉体》《自卑感和优越感》……等十二个方面为我们分析了人的存在、成长、生活、工作、社交等个体心理特征,提供了解决以上各方面问题的科学方案。阅读该书后,我受益匪浅,不仅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

《自卑与超越》中《学校的影响》一文告诉我们:“教师要成为心理学家,要学会了解学生人格的整体,以及它各种表现的一惯性,才能更好的走进学生,帮助学生。”“成为心理学家”,乍听起来十分高大上,其实,我们做的所有教学工作无不与人的心理有关。由于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受到不同的教育影响,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在听课、作业、游戏、劳动、与人相处等过程中心理不同,行为自然迥异。这为老师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挑战。因此,教师想要顺利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必须让自己的教育教学符合学生心理的发展。为此,教师必须对自己所教学生的情况有非常清楚、客观的认识,并依据其特点“对症下药”。

《学校的影响》一文还为我们列举了几种典型的问题学生,其中对“懒惰”学生的分析让我对本班几位长期不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的心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书中说到:“懒惰的孩子从未尝过被击败的滋味,因为他们从没有面临真正的考验。他对眼前的问题总是尽量逃避,不肯轻易和人一较长短”。当他们失败时,他们会自我解嘲:我只是懒,不是无能。当他有一点点进步,老师鼓励他时,他会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老师的关注关爱,何必努力去冒失去被重视的险呢?回想自己对本班那几位“特殊同志”的教育,和作者的分析完全吻合。看来,我所谓的严厉批评、温情陪伴、耐心讲解虽能解决一时之事,但都未触及他们那已经深入骨髓的懒惰心理。未来该何去何从,这真是一件“路漫漫兮其修远”的事。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三】

听过樊登老师读的《自卑与超越》这本书后,我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回顾了我这些年的生活,工作,所遇到的挫折和做出的选择,发现自卑感一直存在,它没有变成我个人趋向优越的原动力,却在一些时候变成了生活中的麻烦和桎梏。它让我对待工作不再有热情,变得消极;它让在对待孩子的教育中有了不好的影响,带给孩子一些悲观和不自信。

我的人生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我要我的人生之旅充满秀美的山河景色,充满快乐,幸福,我要和家人,小伙伴们一起带着希望不断前行。我要把自卑抛诸脑后,看清它、理解它、

放下它。

自卑情结(inferioritycomplex)是指由自卑感或缺陷感引起的应激状态、心理逃避和对虚构的优越感的代偿性驱动力。即如何超越那些因为自卑而出现的不好的心理反应,化腐朽为神奇!

阿德勒认为,每个人都是背负着三大约束而生:

为了与地球资源更好地共存而必须进行工作;

为了以自己孱弱的躯体对抗生存环境中各种危险而必须与其他人类配合、相处;

为了繁衍后代而必须面对和处理两性关系。

一切人类问题都可以归结到这三个主题中:职业、社会与性。通过面对这三类问题的反应,就能看出一个人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解读是什么样的。而自卑情结的产生,也往往因为解读出了问题。

而超越自卑的原则则是:

1.寻找真正的生命意义

有多少种人类,就会有多少种他们解读出的生命的意义。然而真正的生命意义绝不是完全个人化的,对他人无所裨益的。

所有真正的“生命的意义”都有一个共同标志,那就是它们都具有普遍意义——能够为众人所分享,为他人所接受。它可以成为解决他人问题的一种样本,它将个人意义建立在对他

人生命的贡献之上,一想到我所做的一切于他人有益,我就真的'很难再自卑下去。

2.学会合作

面对人生的三大任务:职业、社会和性,我们都需要与其他人类进行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它们。学习合作本应是儿童时期要做的事,但我们不能因年幼时错过的,就来认定自己的一生不可再更改,我们再也学不会如何与人合作了——并不是这样!

如果过往的经历,为我们总结的惯用经验是错误的合作方式,或者是根本无法与人合作的方式,在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能看清自己曾经是如何解读它们,并将之化为经验的。

那么我们也可以回到经历本身,重新从中提取经验和解读,改变现有的处事模式,学会与人恰当合作,从而将自己拖出自卑的丛林,实现更美好的人生。在生活里,每个人几乎都有机会认识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自卑感,或多,或少,它在你的一生里总有出场机会。

阿德勒告诉我们生活本身不足以使人自卑,令人低着头无法前行的,是自己画地为牢。擦掉自己设下的圈套,抬头看看敞亮的天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比自卑更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

是要化自卑腐朽为神奇还是在自卑的路上走到黑,也得看自己有没有遇到点化,而今我遇到了!

是的,这本书点化了,让我正确的认识了自己,知道怎样才能克服自卑,超越自我,努力前行!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四】

一、书本简介

《自卑与超越》书名很容易误导人,买的时候,还以为是一本解释自卑的书,看完后,依旧自卑。我是个自卑的人,“不了解一个人的幼年,就无法了解其童年”。小时候,父母总是很严格,记得无论外面有多少人,只要听到你说脏话,就打嘴巴;考试必须班上前3名,否则抄字帖,但即使长期第一名也没奖励;老爸字写得很好,看你写得难看,就得擦了重新写。小时候听的大道理贼多,感觉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这样的环境下怎么可能自信。倒是我弟,皮糙肉厚,耐打,一个家庭,养了两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家庭环境很重要,出生顺序也挺重要。

自卑感与优越感相辅相成,为了建立优越感,认真学习,听话、懂事、少犯错,但做这些更多的是讨好父母。读大学后,彻底自由了,然而很多东西都印在骨子里了,改变不了。

二、生活对我的意义

看完这本书,也没发现生命的意义。小时候怕死,安慰自己人死了可以成为大地一部分,继续见证沧海桑田;中学时期得知,宇宙在膨胀,地球有一天终会消失,那就成为宇宙的一部分吧;可现在,宇宙也会消失,好吧,总有一天灰飞烟灭,无人知晓,唉,背脊发凉。

活着又有啥意义呢?经历这么多失败,越来越悲观,如今常挂嘴边: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如此短暂的一生,尽量让自己过的开心吧。作者:刘衍欢

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书籍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一)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的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二)

《秋天的况味》是一篇描写秋天景象,体会秋天风韵的绝妙文章。文章一开始由秋天的黄昏中一人独自品烟的安然、雅静联想到秋天的意味 , 营造了一个平和、寂静的氛围。文章意味深长,辞藻华丽,值得读者慢慢品味,细细咀嚼。

大凡写季节、景象的散文,都力求能临摹出一幅色彩强烈的油画。《秋天的况味》不着笔色彩,而着重况味。人们爱把春写成绚丽多彩,爱把夏写成热烈奔放,爱把秋写成金黄美景,大多是从季节的自然成色来写的。

作者不是通过写自然而写秋,而是写人的活动,写与秋相通相融的似秋非秋而又恰好关秋的人间活动。作者把秋比作过来人,比作烟上的红灰,比作文人笔下成熟的文章,比作又醇又老的酒,还有雪茄、鸦片、用过三十的破烂字典,甚至一只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发出的声响,都是作者用来表现秋天的况味的工具或媒介。当细细品味这些物什蕴含其中的秋天的丰厚和醇美时,你不由得会进入作者巧妙经营的秋的境界,即正得秋而万宝成。

文章还引用了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别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来表达秋天的况味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审美情趣享受。

秋天是成熟,秋天是收获,秋天是有着深厚渊源的取之不尽的快乐。是有着丰厚内涵的生命阶段。那些单单描写秋之金黄色彩的秋之礼赞,都没有此文的况味给人的印象更深。

所以,与其说林语堂是在写秋天的况味,不如说他是在写人生的况味,写一种充满着古气磅礴气象的人生境界。于是,我们便可断然肯定,秋天,是人生的黄金季节。

作者在四时中唯独对秋有偏爱,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作者所谓秋的意味。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篇用词精炼,语言优美的散文。

作者在文章开头,并没有开门见山的大肆煊染秋天之美景,而是通过一段香烟烟气的描写,把读者带入秋天那宁静、淡泊的气氛中。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轻松,一样的自由。烟气轻盈,缥缈、变幻莫测。作者把自己的思绪比作轻烟,巧妙体现出心中无限的遐想,打开了文章的内容,从而引出对秋天的感悟。

秋天,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凄草。这句话是作者对古代诗词中秋的评价的阐述。这看似与作者爱秋的思想相悖,但经过作者进一步与其它三季对比描写之后,却显出秋的古气磅礴。在作者的笔下,春是娇媚的,夏是热情的,冬是冰冷的,只有秋是最成熟与稳重的。

接着,作者又将秋天之美深化,突出表现初秋之美。文中用两个形象生动的比喻句,突出了初秋美的特点。初秋的温和,如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秋天的温和、沉醉、成熟、韵律。

之后,作者又将文章回归到开头意境,不过这次的意图与上节大不相同。主要是表现自己沉浸在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秋之中。好进一步描写自己的感受含蓄、婉约,也许这正是作者的风格,他并没有明说,而是比喻成慢为熬炖回锅肉,古老却完整的旧字典,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大书法家苍劲雄浑的笔迹。让读者自己慢慢去品味。

文章最后感叹到人们常在意春天的美好,却总忘记秋天的华丽、恢奇。这句点睛之笔使文章发人沉醉,韵味意长。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四)

古人云:“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已是晚秋,嘴边已有淡淡的哈气,或许,这几日便是秋末了。

“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

在以往许许多多的诗词佳作中,文人们总喜欢在斜风细雨里感受生命的衰弱,在落日余晖里感叹生活的悲凉。而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球却独具一番宁静致远的味道。春华秋实,四季之中,秋是丰硕和肥美的季节,而林语堂先生则以一种怡然之情,写秋那一种绵延优雅的况味,那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

记得,林语堂先生曾引用庄子的话:“正得秋而万宝成。”在许多人的生命里,人生只秋成了不堪重负的季节,但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却品味出人生之秋的丰厚,在这儿,生命被附上了一层醇厚的底蕴。

此刻的江南,正如林语堂笔下的秋日。行走于小巷间,再无清脆啼鸣。相反,只有梧桐落叶相伴,叶已是金黄了;满地落叶,正是悲凉极了,远处枫叶似火,细看来也是快枯萎了,想这秋日,是人人都在一会的,但却是截然不同的生命秋日。

一烟在手,思绪也如同哪飘悠的烟雾飘荡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果实,成为烟上的红灰,散发着一种无穷无尽的味道。这样的意境,是文人笔下的佳作,像香醇浓厚的葡萄酒,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气息。

作者的思绪过处,一景一物,都被渲染上了秋的意境,在林老先生的笔下,秋像是雪茄,是耐人寻味的味道,秋被比作用过二十年的破旧字……思绪到处,笔锋划过,无不透出作者的情感。

字里行间,作者融情于景,情感的波澜层层递进,汇成一股秋的主旋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五)

夜晚的窗前,一个人静坐看书,香茶的热气袅袅直上。

霎时间,窗外树叶沙沙作响,如海啸奔涌而来,不绝于耳。茶香飘散了,书翻了几页,不禁为之一振。

这是秋风啊!不觉间,秋天已至,此时此刻,不知是该哀叹还是感慨。

古往今来,诸多文人墨客挥墨于秋天之景,以表内心之惆怅,而赞秋者,少也。提起秋天,联想到的便是肃杀,是凄凉,是落叶纷飞,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秋没有春的生机,没有夏的活泼,它连接着的是冬,是无尽的凄寒,是萧瑟的寒风。

人们厌倦秋天,它摧毁了生命,它使这个世界暗淡,但厌倦又能怎样呢?四季不会变成三季,该来的还是会来,正如人生中的坎坷,熬过去也就罢了,不如笑对它,发现它的美,这或许就是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豪放吧。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六)

闲来无事,读读前人的文章。近日有幸读到语音大师林语堂先生的"秋天的况味"一文,不禁为先生的文笔、思想所折服。

先生从一个世人常见的抽烟动作,可以体味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这是先生提倡的文章风格,也是我喜欢的文章。如有机会再见先生的作品,一定买回来慢慢拜读。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七)

写景作文: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

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

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

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

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

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

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

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热门范文:《红与黑》读后感万能版(4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范文:《红与黑》读后感万能版(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范文参考:战马读后感万能版(6篇)


战马读后感【篇一】

《战马》这部电影非常震撼人心,我看到了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气。

这部电影讲了艾伯特买下了一匹马,名叫乔伊。艾伯特把它训练成了一匹农马用来耕地,想种粮食换钱抵账。但这匹马还是因为残酷的战争被掳走了。在第一次战争中乔伊被德国人俘虏,把它交给了艾米莉和她的爷爷。不久,这匹马又被拉去拉大炮。在战争中,乔伊发现它的朋友——托桑普死了,结果跑进无人区被铁丝缠住受了伤。最后与艾伯特重新相逢,真是一波三折。

看了这部电影,我很佩服这匹马的勇气,为了重新回到艾伯特身边,在战场上不顾生死地飞奔。一次它为了找它的主人,绊倒在铁丝网中,被一个德国人和一个英国人发现。因来得匆匆,双方看着这横七竖八的铁丝网,无能为力。只好向自己边的战壕喊:“有没有钳子?”这时,大约有七八把钳子飞了过来,“咣”的一声砸在水潭中时,我忍不住会心一笑,士兵们似乎为了这匹马忘了彼此是敌人。

我也很感动,感动的是乔伊与艾伯特重逢时,乔伊已经得了破伤风。艾伯特不顾一切地想把乔伊治好。一位军官阻止了他,但好心的兽医为了治好乔伊,让艾伯特无时不刻地守护在乔伊的身边,帮它养病。几个星期里,乔伊被关在马厩中,艾伯特天天喂食物给乔伊,直到它恢复健康。我觉得艾伯特这种“只要努力,就有希望”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像《战马》这样的动物电影还有很多,《忠犬八公》、《导盲犬》,有机会我都要好好的看一下。

战马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看了很多好看的课外书,其中,《小战马》是我最喜欢看的。

小战马其实是一只小灰兔。因为这只小灰兔跑得非常快,能胜过任何一只兔子,就像一匹快马一样,又很聪明,所以大家都叫它小战马。

书中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张,扣人心弦。猎人们想方设法想抓住小战马,可它却毫不费力地躲过了重重危机。

小战马,我真佩服你!你以你的智慧、速度和勇敢躲过了猎人的重重追捕。你真是兔族中的英雄啊!我也要像你一样,以后遇到问题多动动脑筋,以自己的聪明和勇敢战胜一切困难!

战马读后感【篇三】

乔伊是一匹马,它在农场的最后一个夏天,主人艾伯特开始骑着它去放羊。

它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条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它们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树林下的河流,还以闪电般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费尔尼山的山坡上。

他不和它说话的时候,就一直吹口哨或唱歌。他的口哨声它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它一听见他吹口哨就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它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战争开始了,他们不得不分开。

《战马》是一本很有名的书,作者是英国的迈克尔、莫波格。他通过对一匹生活在战争时代马的描写,讲述了战争的残酷,让人们要珍惜今天的和平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有很多感慨。首先,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无情。战争毁掉平静的生活,让乔伊失去了几位待它好的主人和它的马朋友托普桑。

书中的弗里德里克感叹道:为什么这战争要毁掉一切漂亮美好的东西?

其次,我感受到艾伯特对乔伊十分关爱。艾伯特和乔伊亲切到如同一人不可分离。他们彼此之间感情深厚,相互都能听懂对方的语言,感受到对方的心情。

战争开始了,主人不想让它走。战争结束后,已经过了几十年,只要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也要去找乔伊。

最后,战马乔伊和它主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感动了我值得我学习。为了打赢战争,即使是浑身是泥,到处是伤,累得跑不动,也没有抱怨或偷懒。这种精神是我们这代生活在和平时期的人不可缺少的。

点评:文好字不多,这是一篇很感人的读后感。维扬誓言小学注重学生们的阅读能力的培养,且十几年如一日,非常难得,让学生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我没看过原著,但看过电影数遍,为片中人和马遭逢乱世的拼搏与挣扎感动,数次潸然泪下。当乔伊为了冲破封锁,被铁丝网重重勒住病深深陷入肉中,像看电影的人在疼。两方原本敌对的战士因为要拯救一匹身陷重围的战马而停歇战火,甚至相互协作,展现了人性的善良。当乔伊听出了主人的哨声,再一次深深感动着我,人和动物的共通,是那么得温暖明亮。忘记一个印记要多久?记得一个信息要多难?人瞎了,马瘸了,但却找到了彼此。愿世间不再有战争,也愿人类和万物和平共处

战马读后感【篇四】

一战前的英国德文郡,一匹漂亮的小马驹降生了。他是一匹枣红马。在他的额头上有个白色的十字架。它很快的吸引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的全部注意力。他只要一有空就在田野上看着这匹小马驹寻找食物。恰好,在一次拍卖会上,这匹小马驹被一个醉醺醺的中年人买走了这个人就是艾伯特的父亲。他给这匹小马驹取名叫乔伊。就这样,乔伊被带到了艾伯特的身边。艾伯特很喜欢乔伊,他教乔伊吃马料,识别主人的声音,还教它跨栏,跟它玩儿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艾伯特的父亲急于筹钱交田租,不得不把乔伊卖给了正在买马的尼科尔上尉。尼科尔上尉带着乔伊去了训练场。在那里,乔伊认识、结交了一个朋友黑珍珠托普桑。没过多久,乔伊和黑珍珠跟随着骑兵们参加了对德国军队的突袭行动。没想到德国人早有防备,英国骑兵损失惨重。尼科尔上尉也因此阵亡。乔伊和黑珍珠也当了俘虏,被带到了德军的领地。因为德国的伤员特别多,所以他们就让带回来的马去帮忙拉伤员,把伤员拉去医院治疗。那里的人都对乔伊和黑珍珠不怎么样,不过有一个名叫艾米莉的小女孩和她的爷爷却十分关心它们、给它们吃新鲜的燕麦。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它们又被带去拉又大又沉重的大炮。这份活儿非常辛苦,一匹又一匹马因为过度劳累,最终挣扎不起来而被带队的军官打死。乔伊看到黑珍珠累得不行,曾主动代替黑珍珠去承担拉大炮到山上,导致自己也累坏了。但是,残酷的战争似乎要摧毁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乔伊的努力并不能改变黑珍珠的命运。在日复一日的过度劳累中,黑珍珠不幸心脏病突发,悲惨地死在了行军的路上。乔伊伤心欲绝,它在战场上疯狂地奔跑着,似乎要用奔跑来释放自己所有的悲伤。这时候,英国人的坦克冲了过来,乔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怪物。慌乱之中它闯入了两军对垒的无人区,被复杂的铁丝网缠住了,受了重伤。他被铁丝网困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被英、德双方的士兵发现了。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刚才还在拔枪对峙的英德双方士兵,此刻却暂时放下了仇恨和战斗,而是携手共同努力,把乔伊成功地救了出来。但现在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双方的士兵都想得到它,于是双方用抛硬币来决定乔伊的归属。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最后乔伊给获胜的英国人带回了自己的阵地。

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这时候,艾伯特已经长大了,他也去参了军,更巧的是他刚好就在前线军队里,并且因为在战斗中受了德军毒气弹的攻击,双眼暂时失明,被迫住进了战地医院。此时,被救回英军阵地的乔伊也被送到了战地医院,战士们希望军医能够想想办法挽救奄奄一息的乔伊。战地医院的伤员非常多,医护人员和药品都不够,军医官看到乔伊伤势严重,而且又只是一匹马,犯不着为了一匹马而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于是命令警卫打死乔伊,解除乔伊的痛苦。当警卫正准备开枪时,艾伯特出现了。虽然此时艾伯特看不到任何东西,但他凭本能认定这匹马就是乔伊。艾伯特用只有自己和乔伊才明白的口哨声,和自己对乔伊外貌的准确描述,终于让大家相信,这匹奄奄一息的马就是艾伯特寻找了很久的伙伴。所有人都被艾伯特与乔伊的友谊感动了,军医官也破例命令医护人员参照英军士兵的条件去尽可能地治好乔伊。经过一段时间的的治疗,乔伊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漫长而血腥的战争终于结束了。艾伯特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乔伊返回家乡了。可是,官僚主义的军官却要把军营中剩下的马都拍卖掉,因为没有战争就再也不需要它们了,乔伊也在被拍卖之列。愤愤不平的士兵们纷纷捐出了自己的钱给艾伯特,为的是让他买回乔伊。但是在拍卖场上,艾米莉的爷爷却花了更多的钱把乔伊买了下来,只为了告慰已经在战争中死去的孙女艾米莉。心碎的艾伯特只好放弃,谁知艾米莉的爷爷听完艾伯特和乔伊的故事后,却成人之美,慷慨地把乔伊还给了艾伯特。故事的大结局是艾伯特骑着乔伊返回了自己在英国德文郡的乡间农场。

《战马》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从中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宝贵的友谊。在残酷的战争当中,总有一些美的东西在闪烁。记得为了找回乔伊,艾伯特勇敢地参军了;记得在拉大炮的时候,乔伊看见黑珍珠特别累了,就更加用力的拉,就是为了能让黑珍珠轻松一点;记得在战地医院里,当艾伯特认出乔伊时,他激动不已《战马》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多么的可贵,即使是在残酷的战争中,也能创造出惊人的奇迹!同时,《战马》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珍贵。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的国度,一定要懂得珍惜!

战马读后感【篇五】

马,自古以来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美好吉祥,让它的形象绘与吉祥图中,独立不羁,是人们自由精神的寄托。但是我最敬佩的还是马默默无闻,不求回报,忠实可靠的精神。

马,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它从来没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他就义无反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它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的战士。

还记得前几天看过一部电影叫《战马》,这真是史诗级的电影,经典中的经典!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热泪盈眶,当艾伯特刚训练乔伊时,乔伊便成了艾伯特最亲密的伙伴,他们一起奔跑,一起玩耍,但当金钱不够,艾伯特的父亲要卖马时,艾伯特的不舍把他与乔伊之间非同寻常的友谊展现的淋漓尽致,但是艾伯特与乔伊之间缘分未尽,在大战中乔伊不畏险阻,在战场之间奔跑,就算被铁丝网缠住也在坚持不懈地挣扎,这段惊险的经历,让我不禁呼出声来,这匹马为何要在许多危险中向前奔跑?我想这就是信念吧,想要逃生的信念,想要找到主人的信念。

影片末尾,艾伯特就算蒙着眼睛也能认出乔伊,这何尝不是一种浓厚友谊的体现,他们之间的友谊早已超出了普通的友情,他们彼此已成为对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影片结束了,这个故事最大的亮点不是剧情,不是演员,而是这匹马,乔伊在电影里的真情流露会让人感觉它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真正的人,它与艾伯特的友谊,跨过了战争的阻碍,正是他们的这份友情,感动了大家。我忍不住落泪,乔伊是一匹忠诚又英勇的马。

马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赞扬,去歌颂,去传承,去延续。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战马读后感(篇六)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因为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实用读后感】小妇人读后感万能版六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读后感】小妇人读后感万能版六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妇人读后感【篇一】

每当我拿起你,细细品味着你时,软弱的我学会了坚强,平凡的我懂得了珍惜,急躁的我变得冷静,生活中,你是一轮明月,溶溶银辉点亮了我前行的路途;学习中,你是一把响笛,声声清鸣时刻提醒着我,多少年里,你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陪我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你给了我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一颗自信的信心和一颗感恩的心。你就是——《小妇人》。

区的孩子们的生活做些什么,也从来不懂得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珍惜和感恩,更不用说是去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了。

通过读了《小妇人》我懂得了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爱,并且学会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他们。他们的笑容永远存在我的记忆中,她们的信念将成为我克服困难的勇气。

小妇人读后感【篇二】

《小妇人》是我最爱看的小说之一。作者奥尔科特占据美国名人堂已经百年,她的作品《小妇人》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即使是我们东方人,也发现小说乐趣无穷。并在无形中得到启迪。

《小妇人》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美格,乔,贝丝,艾美和她们的父母,朋友发生的事。

奥尔科特所处的时代,恰逢美国南北战争。北方的资本主义已经初步发达,而南方依然有农奴主势力,残酷压迫着黑奴。小妇人的爸爸就是为了打败南方要独立的地方政府,毅然上了战场,而妇女们则在家里生产军需品,支援前线。作者构思巧妙,故事虽然平凡,却是一环紧扣一环。

我最喜欢第十七章黑暗的日子。贝丝得了严重的猩红热,大家十分着急担心,因为贝丝可能会随时面对死亡的危险。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地待在贝丝床边,美格一个人担起了家里的重担,艾美寄居再姑婆家,渴望回家照顾贝丝。三姐妹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让我十分感动,也十分佩服,在面对病魔的折磨下,三位平均年龄才十六、十七岁的小妇人,没有父母的帮助,撑起整个被黑暗笼罩的家,陪着贝丝脱离危险。我敬佩她们,她们真勇敢!

四个小妇人中我最喜欢乔,乔性格开朗,说话直爽,像男孩儿一样,但她疼爱妹妹,有责任感,喜欢写小说,是个“书虫”。对于这样一个惹人喜爱的女孩儿,谁能不喜欢呢?

你还想再了解吗?请读一读《小妇人》吧。

小妇人读后感【篇三】

我是看到《老友记》中瑞乔喜欢《小妇人》,并且她读了好几遍,随后joey也喜欢,加上他是名著选读中介绍读的,所以我决定读一读。读过之后发现它很好,尤其是作为教科书,——妈妈教育女儿的教科书。我知道自己在文学上没啥天赋,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情节,还有别样的生活,对于文字的美我好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说这部小说很好,是针对其情节和教育意义而言的,至于语言我不知道,一是我本身缺乏语言美的感受力,二是他是中文的,在怎么说她会失去原来语言一部分的美。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大的是妈妈,她独特的教育方法,以及她性格的完美,她对女儿的教育方法不是直接告诉她们应该怎么做,而更多时候是让她们感受后知道该怎么做。她对幸福的见解是正确的,也是很难做到的,自古到今,普通人都受金钱的诱惑,大多数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婚姻变得富裕,而她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一句“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爱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的妻子,也不愿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是多么贴切,充满了母爱。

妈妈不仅教给女儿们正确的婚姻观,同时也以身作则的给予了她们正确的人生观,生活观以及让她们明白生活中的责任与义务。这本书值得作为教科书,家里有女儿的妈妈要看。

同时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四个年轻的姑娘,她们有不同的性格,这更加深了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解,是的四个不同的性格四个不同的生命结果。梅格美丽,喜欢打扮,性格温婉,她最终的结局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乔喜欢自由,追求自由,但后来的孤独让她改变了自己一些想法,但她最终还是找到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贝丝胆小,善良,富有责任心和爱心,为所有人着想,没有私心,但恰恰是这毁掉了她年轻的生命。(不知是我步入社会的原因还是我本身的缘故,越来越觉得太善良的人没有好结果,尽管大家都会说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但大多情况下这种喜欢都是嘴上的,你该受欺负还是会受的,而欺负你的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那些说喜欢你的人,前天我们宿舍的人还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以赵薇为开头的,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对一些人太宽容,要学会反击。)艾美从小就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她可以说是从小就想嫁入豪门,她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她也知道怎样让大家喜欢自己,她拥有很高的交际能力,从小培养起来的形象气质,不仅受年轻小伙的喜欢也受大妈级人物的喜爱,最终她成功嫁入豪门。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想要结果,就得努力。

再者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些诸如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在问题产生之前调解,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这一点一滴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是你不知道和不想的,也是不清楚的,当结果到来时你以为是突然地其实,他早在酝酿,在在发酵了。因此我们要多注意一些小事,不要让其放生可怕的事,尤其是我们最在意的那些人,那些物。(梅格夫妇的事)

还有的就是不能因为一时之气,来故意气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同时更不能说那种狠话来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有些话一说出口就再回不来,一些事一旦做出,就再也没有回头再来的机会,总之学会原谅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只有这样爱才能不变。(乔和艾美)

这本书前部分我很喜欢,后半部分我不太喜欢了,觉得有点太完美了,不知是自己的怀疑毛病又犯了,还是生活告诉我人生的事没有那么完美,还是小说写得本身缺失了真实性,总之我不喜欢后面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艾迪、乔和艾美之间的描述。他们命运的结果我可以接受,但是那种完美的结果我不能接受。

总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本良好的家庭教科书。值得成家的小妇人品读。

(这本书读的有点仓促,有点读的不认真,加上读后感是半月之后写的,看完后许多感触早就忘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读一次。

小妇人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那个人物呢,也不好说。我喜欢梅格的温和,乔的文学细胞,贝丝的乐于助人,艾米的漂亮。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喜欢贝丝,她做事不求回报,乐于助人,身体虽弱但具有忍耐力,她做事默默地干着自己的分内事,有时还会帮帮别人什么的。

这几天一直在看韩剧<小妇人>,恩,满不错的,不象是那些言情的,是蕴涵了大智慧的电视剧,我最喜欢老二,未得了,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在认真,努力,真实地活着,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忍受着一切。我总是很喜欢坚强的女性,期盼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

看了这个电视,才知道要成为作家得多辛苦,多努力啊。我们应该多读些书,前些时候有数据显示中国人现在的读书率太低了,平均每人一年读半本书都不到。

小妇人读后感【篇五】

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让我认识了一个家庭中的四位坚强的女孩:梅格、乔、贝思、艾米。梅格窈窕贤淑;乔泼辣直爽,贝恩温柔文静,艾米漂这活泼。

她们性格不同,各有追求。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梦想成为作家,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米喜欢绘,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爱好弹钢琴。

她们都对美好生活充满渴望。她们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每一个人,都是坚强的。

小妇人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之作——《小妇人》。

这本书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梅格,乔,艾米,贝丝与他们父母之间,朋友之间,邻居之间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及她们自己的成长历程与自身的感悟。

《小妇人》描写的虽然是简单、朴素的家庭生活,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宽容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类真诚、善良的本质。有一次,劳里邀请乔和梅格看戏,艾米执意要跟去,却遭到了脾气急躁的乔的严词拒绝。于是,艾米一气之下把乔的书稿付之一炬。乔因此不肯宽恕她。直到艾米不小心掉进冰窟,差点淹死的时候,乔才忏悔不已,艾米也哭着请求乔的原谅。于是,两姐妹之间的隔阂也冰融雪化了。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宽容的可贵,人在交往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误会与隔阂,这时候,我们不应该去斤斤计较,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而是应该相互的宽容、相互的原谅。

在《小妇人》这本书中,我认为写得最感人、最有意义的就是十七章——姊妹真情。这一章讲述了贝丝因照顾梅尔家生病的孩子而传染上了猩红热,全家都担心不已,因为贝丝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人世。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的守着她最爱的贝丝,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梅格则勇敢的挑起了家庭重担;寄居在马奇姑婆家里的艾米并没有忘记这个小姐姐,而是一边又一遍的祷告上帝,让贝丝快点好起来。姐妹几个齐心协力,终于度过了难关。读完这章后,我真是感动不已。几个平均年龄才十几岁的小妇人,在没有父母帮助的情况下,居然能照顾好整个家庭,并且能把自己的姐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真是太厉害了!我要向她们学习这种坚强的精神。

同学们,读读《小妇人》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的。

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一)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二)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三)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四)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实用范文: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万能版110字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一篇童话,那就是《精卫填海》,我被他那种执着的精神感动啦。

一只卑微的小鸟,竟然要把无边无际的大海填平,有人可能说它“天真”但它依然不放弃,因为它相信,只要努力就不可能没有奇迹。而想想自己,遇到困难就退缩,不敢面对,如果自己要是有精卫鸟那样执着的精神多好啊!

坚持就是胜利,精卫鸟不放弃,它渴望有一天,可以把这一望无际的大海填平。它每天把从山上的小树枝和小石头扔进大海里。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记的二年级的时候,我的语文一向不怎么好。有一天下午我回家问我的妈妈怎么样才能提高我的语文成绩。妈妈笑眯眯的告诉我:“你要多读多记,多看好书,并且把书中的好词好句记下来,在写作文的时候灵活运用,这样你的语文成绩就会提高了。”听了妈妈的话,当天晚上我就开始看书,从晚上的的6点到晚上6点半。经过不少天的努力,我的语文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第一次考试我考了85分,我继续看书。第2次我考了90分,比第一次高了5分。我还是坚持看书,第三次我考了93分。这样不断的努力,我的语文成绩已经是班中的前几名了。就这样,在家的每一个晚上我都要看书,这已经是我的习惯了。

精卫填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做一件事,不论是什么事,不论有怎么要的困难,只要我们有决心去做,就会有收获。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阅读了《神话故事》这本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精卫填海》这篇文章。从中我体会到只要认真、细心、有着执着的精神,事情就一定会做好。

被大海无情地夺去生命的女娃,精魂化作了精卫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从发鸠山叼来石子和树枝投入大海,誓将大海填平。面对大海的嘲讽,面对自己的柔弱,精卫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念。

我们小时候肯定萌发过许多美好的梦想,但是等我们长大,回望过去时就会发现,有许多梦想,自己从未为行动过。也许自己曾经自我安慰:“这种梦想太不现实啦,是肯定实现不了的。”——看,我们往往在还没有付诸行动前就否定了自己。也许,就在坚持与放弃的一念之间,我们人生的轨迹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其实,比起精卫要将沧桑变成桑田的梦想,我们的梦想又怎能算难以实现呢?

所以,我们要向精卫学习,不放弃、勇往直前。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三】

如果有人问我这个寒假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会自豪地告诉他,那就是我经过阅读《神话故事》这本书认识了许多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如大力神勇、为民除害的共工,美丽善良、向往人间自由生活的织女,舍己为民的医药之父神农……其中最令我感动的要数立志填平大海的精卫了。

精卫本是太阳神炎帝的女儿,有一天驾驶一叶轻舟东游大海,船被风浪打翻,她不甘淹死,灵魂化作一只名叫“精卫”的小鸟,它一心要填平东海,虽受到东海的百般嘲讽,却不停息地坚持着:“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干到宇宙的终尽,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多么执着的精卫!多么坚强的精卫!

小小的精卫以其打不垮的信念,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大海每一天都奔腾着、咆哮着,露出雪亮的牙齿,应对它,精卫从没有想过放弃,而我呢暑假里,妈妈安排我练习书法,开始的几天,我兴致勃勃。但好景不长,慢慢觉得手臂酸了,脖子僵了,于是我的意志也垮了,结果半途而废,一事无成。

生活中,学习上,每每遇上拦路虎,我没有迎难而上,而是要么依靠家长,要么掉头就跑。此刻想想,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必须能实现我们完美的梦想。滴水能够穿石,愚公尚能移山,精卫何愁填不平大海呢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中国古代神话》的书,我特别喜欢看。印象最深刻的一个神话故事是《精卫填海》,这个神话故事在我们的语文书上也有。

精卫填海的故事是这样的,炎帝有一个女儿叫女娃,有一天,女娃趁炎帝不在家,独自驾着小船到东海玩耍,但海上突然狂风大作,像山一样的海浪把女娃的小船打翻了,女娃不幸落入海中,被无情的大海吞没了。在她死后,她的灵魂便化作一只小鸟,发誓要填平东海,这只鸟总发出“精卫、精卫”的鸣叫,人们便称它为精卫鸟。

我开始想一只小鸟在我们的眼中是那么渺小,就靠每天衔着石头、小树枝怎么能填平一望无际的大海呢?但当我看到精卫和大海的对话时,我顿时就非常佩服小精卫鸟,我觉得它非常了不起。大海嘲笑精卫:“小鸟,算了吧!你这工作就算干一百万年也休想把我填平。”小鸟回答道:“你既然能夺去我的生命,将来也会夺去其他无辜的生命,我要永无休止的干下去,哪怕干上一千万年,一亿年,干到宇宙的镜头,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我觉得精卫鸟它坚持填平东海的勇气和决心特别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坚定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地付出行动,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直到梦想实现。加油!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五)

古代神话《 精卫填海 》中说道,炎帝的小女儿女娃游东海溺死后,为了报仇,便化做精卫鸟,“常衔西山之山石,以堙于东海”。后来,一只海燕飞过东海时无意间看见了精卫,他为她的行为感到困惑不解,但了解了事情的起因之后,海燕为精卫大无畏的精神所打动,就与其结成了夫妻,生出许多小鸟,雌的像精卫,雄的像海燕。小精卫和她们的妈妈一样,也去衔石填海。直到今天,她们还在做着这种工作。

乍看这个故事时,我觉得精卫之所以有这一举动在于,她痛恨大海的无情,夺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一心要报仇雪恨,精卫完全是在为自己做这件事情。后来又细细想想,精卫能够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乃至自己的子子辈辈都肩负着“填海”这一使命,是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生命葬身其中,她要用自己的力量来征服自然,改变自然。正因为有这善良的愿望和宏伟的志向,精卫和她的孩子们才能够意志坚决,锲而不舍地进行着,虽然前路坎坷艰难,但只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意志就一定能成功。

看完后,我被精卫这种精神所震撼。它告诉我们,人只要怀有愿望和志向,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永不放弃,相信会有成功的一天。

热门范文:《活着》读后感万能版八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热门范文:《活着》读后感万能版八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后感【篇一】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活着》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活着》读后感【篇三】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解放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习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活着》读后感【篇四】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

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

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存在着,却没有那么真实沉重了。

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有什么事先坐下来好好谈谈,别激动。”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话语。

“润物细无声”这种中国特有的想法,是来源于无数和福贵一样能忍受生活的幸福苦难的人对它的参透和顿悟。

我们更习惯在“忍受”中去生活。不是说我们不会奋起反抗,中国近百年的斗争已能完全地展现我们的不屈。而是我们对待生活更像是一种“品尝”,我们会细品它其中的酸甜苦辣,认为生活自有“命数”,悲喜都是老天给予我们的体验。

既来之则安之,不怨天尤人,把苦难欢喜都往自己的肩上扛。这应该是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别人教授的思想。

像福贵这样令人敬佩的活着的人,在我们这种常人看起来的确是太通透豁达,但我也明白他们也的确存在于世间,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

现在想来,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情绪波动很大,却意外地没有掉下眼泪,是不是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和福贵一起度过他的一生?一切发生的太过仓促,来不及在这漫长的生命里停下来放置悲伤,就被命运的手无情地推进到下一个猝不及防里,再次轮回。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当自己置身于他的生活时,有的只是充满着对未来的下一个未知的彷徨,哪还能闲心置身事外去评价这段生命于人来说究竟是悲是喜?

自己真正能做的,只是在承受着生活的重压下,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的辛苦罢了。但我现在如果回去再看一遍估计会哭得泣不成声吧。

因为哭生活为何如此残酷,哭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存在,哭福贵无声的坚毅,哭活着的意义。

我会想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能不能像他这般活下去?我想不出。

也许福贵把活着本身当成一种恩赐,像曾经引起热议的一位宁波小学生说的话:“如果将我出生的那一刻定义为拥有全部时间的话,时光确实从我手中流逝了;但如果将我死去的那一刻定义为我拥有了自己全部时间的话,那么,我一直都未曾失去过时间,而是一直在获取时间。”

我们一直在从时间0开始获取时间,我们一天天活着,就一天天多出了每一天的时间。

而在“活着”争取时间的途中,又混杂着无数难以忘怀的遇见和悲喜,这是渺小的人从无法抵抗的自然苍天那里得到的独有恩赐。

所以,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五】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

地主家的儿子福贵嗜赌成性,肆意挥霍家中的财产,最后一贫如洗。然而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大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孙子相继离世,命运多舛,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伴终老。

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 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道禅思想中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

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

《活着》读后感【篇六】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没错,只有活着才能“活”。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经历了战争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受了家庭的兴旺到衰落。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钱财,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骨瘦如柴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担心各种事情,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刚好那时学校发给了我《活着》这本书。看完后,我觉得这些担心根本不用存在,因为只要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什么困难都无法阻挡你。

但读到家珍死去时,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那时忽然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因为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时,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让他们安安静静地离开吧。但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敢于面对家人、朋友的离开呢?我是否敢于面对自己呢?我不敢回答。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劳累、坎坷地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平,无论怎样做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福贵的一生就像一艘小船,漂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他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救命“稻草”不放手,努力活着。

看完书后,我不禁为福贵感叹,为他有一种“忍”的力量而感叹;为他无论生活多艰难,都会努力活下去而感叹;为他……

活着,就要努力生活,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一起“好好儿活”!

《活着》读后感【篇七】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小时候是个富家公子,因为年轻时吃喝嫖赌,将家产全部败光。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余华

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余华

检验一个人的标准,就是看他把时间放在了哪儿,别自欺欺人;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

——余华

《活着》读后感【篇八】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范文系列之丰碑读后感万能版(6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范文系列之丰碑读后感万能版(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丰碑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一篇文章,《丰碑》。

故事很简单,却让人很感动。讲的是一个军需处长为了大家而活活冻死的事情。刻画了一个鲜明的舍己为人的老红军形象。我感触很深,像军需处长这样的人,还存在吗?

想着,对自己说,也许还存在吧,但早已寥寥无几。自己呢,是不是很自私?也不算自私,只是有些浪费。军处长为了别人,可以自己省吃俭用,不穿棉衣,把棉衣都给了战士们。早就听爸爸妈妈讲过,红军长征的时候,都是吃草根,啃树皮。但我们,生活的这么幸福,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简直就是衣食无忧。但红军战士们呢?军需处长呢?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但一心为国。

现在想想,真不应该。从现在开始,自己要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不要乱花钱,不要买零食,能省则省!将剩余的钱捐给灾区,给有需要的人用。做军需处长二代!

丰碑读后感【篇二】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课文和文章,让我受益匪浅的文章就是在五年级学的《丰碑》一课。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红军队伍在环境恶劣的云中山行走时,发现有人冻死,到真相明白好,将军非常崇敬军需处长的一件事。当将军知道这个人就是军需处长时,他"愣住了"。说明将军感到非常意外,这位专门负责办理红军所需的给养的人竟只穿一件单薄破旧的衣服,原来这位军需处长将棉衣发给战士们,好让他们能一心一意地为祖国打击敌人。课文中"大雪很快地覆盖了军需处长的身体,他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这句话表面是写军需处长的身体积满了雪,光亮透明,真像一座晶莹的丰碑,实际上是在歌颂军需处长那一心为公p舍己为人p毫不利己的高尚品质,将永远成为人们心中的丰碑。

记得在我6岁那年的年初一,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买年货。来到街上,人山人海,人声鼎沸,买卖声,嬉小声等交织成一首迎新年的交响曲,非常热闹。突然,我看到有一位大约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抱着一台大电视,高兴地走着,一不小心撞到一为年过六旬的手里拿着许多东西的老奶奶,只见老奶奶"扑通"一声,屁股摔在地下,手了拿着的饼干之类的年货撒满地,她着急的说:"我的年货"。那位青年匆匆忙忙的从人群中消失了。我看到脚下有一快饼干,便趁别人不注意,躬下身子,做着一个找东西的动作,把饼干防灾自己的口袋中,便高兴的跑到爸爸妈妈的身边。

自从学了《丰碑》一课,对比军需处长崇高的风格,自己是多么的渺小。我非常后悔,因为我不但没把老奶奶扶起,还偷吃了她的年货,如果有后悔药,我一定要回到六岁,把老奶奶扶起,帮她收拾好撒在地上的东西。

丰碑读后感【篇三】

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中艰难的前行,一位穿着单薄破旧的衣服的老兵在路上冻死了。将军正要怒斥军需处长为何不给这位老兵发棉衣时才知道,冻死的人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愣住了,久久地站在雪地里。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地举起右手,举到齐眉处,向那位跟云中山化为一体的军需处长敬了一个军礼。

军需处长不愧于“丰碑”这个称号,他是一座永垂不朽的丰碑,他是一座没有人能够超越的丰碑。这座丰碑是用生命和无私铸成的,没有什么能比他更伟大。军需处长为了战士们能够健康,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个冻僵的老战士,倚靠光秃秃的树干坐着。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塑像,身上落满了雪,无法辨认他的面目,但能够看出,他的神态十分镇定,十分安祥:右手的中指和食指间还夹着半截纸卷的旱烟,火已被雪打灭;左手微微向前伸着,好像在向战友借火。单薄破旧的衣服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军需处长倚靠着光秃秃的树干坐着,是正因他已经十分疲劳,想歇息一下;他的神态镇定,是正因对遇到严寒折磨早有思想准备,因此不慌不忙。也许,从他把自己的棉衣发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冻死。但是在自己的生与死的面前,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生存的机会让给了别人。有这种军需处长的军队难道会失败吗?红军在最后之因此能够胜利,是正因它拥有可敬的领导以及许许多多的烈士;是正因它拥有无数的丰碑。

丰碑读后感【篇四】

那是一个冬天,一个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冬天,红军战士正在过雪山的途中,每一名战士都得到了一套新棉袄,而在那棵树下,却有一名战士被冻死了,这是谁了?他为什么没穿棉衣?队长很愤怒,当他得知这是军需处长时,眼眶湿润了。

多么好的军需处长啊!为了让战士们多一件衣服,自己穿着薄如蝉翼的衣衫,在这凛冽的寒风中受凉却一声不吭,在这交加的风雪中永远地离开了。

小时候,冬天与父母同床睡觉时,你有没有注意到被子大都裹在自己身上,父母在一旁轻轻地咳嗽,父母宁愿自己受凉,也不会与我们抢被了,文中的军需处长不也是这样的吗?文中的军需处长不就是战士们的父母吗?

当自己在冬天生病时,父母会把我们裹得严严实实,不让我们受凉,而自己只穿一件衬衫就带着我们走在了赶往医院的路上,第二天早晨,我发现父母的眼里布满了血丝。

《丰碑》中的军需处长不就是战士们的父母吗?

丰碑读后感【篇五】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句话出自毛主席的《七律。长征》一诗,这首诗不但写出了红军们不怕吃苦的意志,还写出了红军们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是在一个冰天雪地,寒风刺骨的冬天里。狂风呼啸着大地,大雪纷飞,而这一支装扮很差的队伍,却依然在前进,寒风和大雪将红军的衣服全部打透,忽然,有人说死人了,大家通通都围了过去。这时,将军喊道:“军需处长在哪里?”而直到后来,将军才知道,这位冻僵的尸体,正是那位军需处长。将军为这位老军需处长敬了一个军礼。而这位老军需处长,就在那里立下了一座丰碑。这座丰碑晶莹剔透,在白茫茫的大雪里,依然最闪亮……

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是谁给予我们的?是无数革命老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然而现在的人们,他们已经淡忘了红军,淡忘了红军精神,淡忘了人性之美。现在,你们认为最最可爱的人是谁呢?有可能是自己的亲人,有可能是明星。但是,在我的心里,红军是可爱的,是可敬的,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让我们传承红军精神,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丰碑读后感【篇六】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革命英雄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铸造了一座座惊天动地的不朽丰碑!前不久,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革命英雄的故事》。

这本书记载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涌现出的一个个英雄人物,像“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身经百战敌寒胆”的张云逸,“劫法场抢出来的将军”刘志坚,出奇制胜的“旋风”司令韩先楚等……这些英雄人物是我国千百万先驱英杰的代表,他们为了心中的信念,不惜忍受严刑酷打、冒着枪林弹雨、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来捍卫祖国的大好河山和千百万劳苦大众的幸福生活。

一个个革命英雄,一座座不朽丰碑,激励着全国人民为共和国的繁荣昌盛,奋发图强,开拓创新……

一个个革命英雄,一座座不朽丰碑,也激励着我努力学习,不断进步。记得去年冬天,天气特别冷,老师组织我们参加常州市“好娃娃杯”少儿书法、绘画、作文、剪纸大赛,我报名参加了硬笔书法比赛。几乎每晚都要练习书法,手指冷得发痛,我真想放弃了。这时,妈妈鼓励我:“孩子,革命英雄为了胜利,克服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你怎么能在寒冷面前退缩呢?”想起革命英雄,我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坚持就是胜利,在这次比赛中,我荣获了三等奖。后来我又参加全国第十届“千禧龙杯”青少年书画大赛,我的参赛作品《游子吟》获得了银奖。

我更忘不了学习小提琴的艰辛。不管是盛夏酷暑,还是寒冬腊月,我都得坚持去少年宫练习。学小提琴是件枯燥又困难的事情,指位、换把、揉弦、颤音,这些技巧常常令我手忙眼乱。有几次,我按弦的左手指都发红起泡了,学琴的小伙伴也一个个知难而退了,但当我想起英雄的故事,便继续认真地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能和著名小提琴家盛中国同台演奏,还参加常州大剧院公演等各种活动。

在成长的道路上,革命英雄的故事将陪伴我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跨过一道又一道坎,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马说 教案万能版5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马说 教案万能版5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马说 教案【篇一】

教学目标

1、积累常用的文言实词、虚词的词义;培养语感,整体感知课文内容,理清行文思路。

2、体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了解封建社会中人才被埋没的可悲现实。

3、理解伯乐和千里马的寓意及二者的关系,领会本文托物寓意的写法。

教学重、难点1、掌握一些常用文言实词、虚词的词义;体会作者的感情2、掌握“说”的文体特点,学习文章托物寓意的表现手法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1、请学生说说有关“马”的成语。2、今天,我们学习《马说》,一定会让你对伯乐和千里马的关系有进一步的认识。《马说》是通篇借物寓意的杂文,属议论文体。“说”是“谈论”的意思。二、自主学习,预习成果展示1、听课文录音或老师范读,指导朗读划分节奏。2、字词学习:祗(zhī) 骈(pián)食(sì)3、作家作品:

关于韩愈:字退之,河南河阳人,唐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自号昌黎先生,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时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三、初读课文,补充理解词语1、学生自学,划出疑难点;2、全班交流:

(1)、重点词:祗:只是。 辱:受到屈辱。骈:并列,一同。 是:这。能:才能。 见:通“现”,表现。且:尚且。 等:相等。安:怎么能 临:面对。

(2)、一词多义:虽: A、故虽有名马: 即使。 B、虽有千里之能:虽然。以: A、不以千里称也: 用。 B、策之不以其道: 按照。食: A、食之不能尽其材: 通“饲”,喂。B、食不饱: 吃。 其: A、其真无马邪: 难道。 B、其真不知马也:指代他们。 C、食之不能尽其材:指代千里马。策: A、策之不以其道: 鞭打。 B、执策而临之: 马鞭。能: A、安求其能千里也: 能够。 B、虽有千里之能: 才能。

(3)、通假字:

(1)、食马者不只其能千里而食也 食 sì 同 饲 喂养

(2)、才美不外见 见 xiàn 同 现 表现出来

(3)、其真无马邪 邪 yé 同耶 表示疑问,吗

3、翻译课文,要做到字字落实,大声朗读,在朗读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背诵下来,并且领会文章的要旨。

四、探讨质疑

1、千里马指什么?伯乐又指什么?“千里马”比喻人才。“伯乐”比喻能发现赏识任用人才的人。

2、世界上肯定是存在千里马的,但有的千里马能被发现,原因是什么?而有的千里马却被埋没、被摧残,原因又是什么?前者因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后者因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3、文章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寄托了怀才不遇的愤懑之情和对统治者埋没、摧残人才的讽刺、控诉。

五、拓展探究

1、文章为何提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一问题?如果没有伯乐,即使有千里马,也不可避免终身被埋没、被摧残的命运,其价值就无从体现。这样阐述,突出了伯乐的重要性,即突出了发现人才、赏识人才、任用人才的重要性。

2、贯穿全文的中心句是什么?“其真不知马也!”

3、古代的人才是要等待“伯乐”的出现,被人发掘了才真正成为人才,那么,我们当今社会又应该具有怎样的人才观呢?是不是仍像古代那样等待别人去发现,抑或是怎样呢?(学生自主发言,言之有理即可)

六、总结全文本文运用托物寓意的写作手法,借千里马难遇伯乐,最终被埋没,揭露封建统治者埋没人才的现象,也表达作者怀才不遇的愤懑。

七、布置作业

1、背诵全文;

2、完成课堂练习:

1)、选择注音和解释都有错的一项是( )

A、一食或尽粟一石 (石:dàn 十斗为一石)

B、不以千里称 (称: chēn称号)

C、祗辱于奴隶人之手(祗:zhǐ同“只”)

D、一食或尽粟一石 (或:huò,有时)

2)、解释加点的词。

①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等:

②策之不以其道 道:

③安求其能千里也 安:

3)、写出下列句子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①才美不外见:

②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③食之不能尽其材

④其真无马耶

4)、本文选自《 》,作者是 朝的 家和 家 (人名),字 。河南河阳(今孟县)人,祖籍昌黎,世称 他和 、 、 、 、

、 、 一起称为“唐宋八大家”。

5)、“说”是一种文体,可以 也可以 但都是为了说明 。比如 、 等作品。

6)、选择下列句子中解释有错误的一项是( )

A、①骈死于槽枥之间(并列而死。) ②不以千里称也(著称。)

B、③一食或尽粟一石(吃一顿) ④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这)

C、⑤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并且) ⑥策之不以其道(鞭打)(道理)

D、⑦执策而临之(面对) ⑧鸣之而不能通其意(通晓)

7)、对下列句子的意思,解释不当的一句是 ( )

A.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喂马的人不懂得要根据它日行千里的本领来喂养它

B.才美不外见

它的才能和美好品质不被外人看见

C.安求其能千里也?

又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D.食不饱,力不足

吃得不饱,力气不充足

8)、指出下列句子中“之”字用法不同的一项。 ( )

A.祇辱于奴隶人之手 B.骈死于槽枥之间

C.马之千里者 D.虽有千里之能

9)、“以”字的意思和用法与“不以千里称也”一句相同的一项是( )

A、策之不以其道 B、以丛草为林

C、以至鸟兽木石 D、不以善小而不为

10)、 本文中有五个“也”字,请对其所表达的语气分别作出解说。①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②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 ③安求其能千里也 ④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⑤不以千里称也

11)、“千里马”是一种比喻,文中把“人才”比作“千里马”。 读完本文,再联系社会实际思考:现在最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真正人才的标准是什么?

《马说》课堂练习答案:

1.B中④不以千里称(称: chēng 称号)2.①等:等同,一样② 道:方法③安:怎么 3. ①“见”通“现” 表现,出现。②“食”通“饲” 喂养。 ③“材”通“才” 才能,才华。

④“邪”通“耶” 吗。4.《昌黎先生集》唐 文学家 哲学家 韩愈 退之 韩昌黎 柳宗元、王安石、苏轼、苏洵、苏辙、曾巩。5.记叙 议论 讲明一个道理。《爱莲说》、《师说》6.C,⑤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尚且)。⑥策之不以其道(鞭打)(正确的方法)。7.B 8.C中的之是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其余都是“的”之意。9.A 10. ⒋①表示肯定语气,肯定"食马者"的无知;②表示句中停顿,提醒读者注意"食马者"的无知给千里马带来的严重危害;③表示反诘语气,凝聚着作者愤慨之情;④表示感叹语气,其间既有痛切之感,更有对"食马者"的辛辣嘲讽;⑤表陈述语气,但流露出无限痛惜之情。11.提示:德才兼备的人。

马说 教案【篇二】

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

1、利用工具书扫除字词障碍,读准字音,熟读全文

2.理解短文《马说》所阐明的深刻道理。

3.掌握短文中的主要实词和虚词 的用法。

4.翻译并背诵全文。

过程与方法:

通过学生的自主、合作学习,了解托物寓意,以事喻理的议论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了解作者怀才不遇、对古代封建统治者压抑摧残人材的愤慨之情。

重点:

翻译并背诵全文

难点:

认识伯乐与人才的关系

学法指导:

1、结合注释,解决重点字词。(小组内共同提出并解决)

2、用多种形式朗读课文,感知课文内容。

3、运用联系和想象,理解课文中的白描写法。

教学方法:

读 议 展 点 练

第一课时

一.引导探究

1.读写字词:

骈死pián 槽枥cáolì 粟sù 外见xiàn 食马sì 祗zhǐ 邪yé 一石dàn

2. 用“∕”标出下面句子朗读的语意停顿,每句标一处。

①安求其能千里也 ②食之不能尽其材

3.查找资料,了解“说”的相关知识,了解作者的相关文学常识和写作背景。

①“说”是古代表示 的一种文体,用来陈述作者对社会上某些问题的看法、见解和主张,讲究文采,相当于今天的杂文。

②韩愈,字退之,唐代著名的文学家,“ ”之一,曾倡导古文运动。初入仕途时,三次上书宰相求擢用,均未被采纳。

4.朗读课文,用课文原句填空。

①伯乐对千里马重要性体现在“ ”。

②没有伯乐,千里马悲惨的命运是“ ”。

③千里马有异于常马的特征是“ ”。

④造成千里马才能被埋没的直接原因是“ ”, 才能被埋没的根本原因是“ ”。

⑤作者对千里马命运的惋惜和对“食马者”无知的强烈谴责表现在“ ”。

⑥食马者的浅薄愚妄体现在“ ”。

⑦揭示食马者埋没千里马才华的句子是“ ” 。

二.优选精练

(一)基础演练

1.解释下面句中加点的词。

①一食或尽粟一石( ) ②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

③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④骈死于槽枥之间( )

2. 用“∕”标出下面语句的节奏(每句标两处)。

①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②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3.找出下列各句中的通假字,并写出它的本字和意义。

①才美不外见 _ __通__ _ 含义:___ ____。

②食之不能尽其材 __ __通___ 含义: 。

__ 通__ _含义:_ __ __ 。

③其真无马邪 ___ _通___ _ 含义:______ ___ 。

④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通 ,含义是

⑤祗辱于奴隶人之手 通 ,含义是

古今异义词

①一食或尽粟一石 古义: 今义:

②是马也 古义: 今义:

(二)能力提升

1.翻译下面的句子。

①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②安求其能千里也?

③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④其真无马邪?

2.填空。

①“说”是古代表示 的一种文体。

②《马说》运用了 的写法,用“千里马”比喻 ,用“ ”比喻圣明君主,把不能识别人才的统治者比作“ ”。文章借“千里马”被埋没的现象揭示了封建统治者 的现实,抒发了作者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愤懑。

③“千里马”才能被埋没的直接原因是“ ”,才能被埋没的根本原因是“ ”。

④《马说》的主旨句是“ ”。

三.拓展延伸

1.阅读寓言《赵人卖马》,自选角度,说说你受到的启示。

一个赵国人牵了一匹马到集市上去卖,卖了三天,无人问津,便想了一法,请名人伯乐到市场上将他的马看上两眼,做一个“活广告”。伯乐欣然而至,围着马转了三圈,离开时还回头看了三看,于是马价涨十倍。

2.封建社会有很多人才被埋没,同样是怀才不遇,他们的做法却不一样。你赞同谁的做法?为什么?

A.韩愈—— 牢骚满腹痛骂当局

B.苏秦——刺股苦读发奋成材

C.韩信——另寻明主开创大业

D.陶渊明——归隐田园孤高自傲

3.当今社会,仍然有很多人才得不到重用。你认为怎样才能避免人才被埋没?

马说 教案【篇三】

教学目标

1.了解本文托物寓意的手法,理解文章内涵。

2.理解文章脉络清晰、中心突出的特点。

3.掌握一些常见文言实词、虚词的意义和用法。

4.培养学生朗读能力。

教学过程

一、导入

提问:我们现在常用“千里马”来比喻什么?(比喻有才干的人才)“伯乐”(“伯”,读bó音)比喻什么?(比喻善于发现和选用人才的人)我们今天就来学习一篇写“千里马”的文章。

二、解题、简介作者

“说”是古代的一种议论体裁,用以陈述作者对社会上某些问题的观点,标题既突出了文章的体裁,又强调了本文是借“千里马”及伯乐为喻,来表达中心的。

简介作者略。

三、熟读课文:

做到读准、读通、读熟,然后进一步达到“美读”。要求学生至少读五遍课文。

(一)初读。

第一遍默读:对照注释,正音,解词,试译个别难句;实在不能理解的字、词、句,请划上记号,准备质疑。作好朗读的准备。然后,教师答疑。

抽三人分段朗读:读的人要尽量根据自己对课文的理解,读出感情,读出轻重缓急的变化来;听的人要注意听,看读得好的地方有哪些,不足在哪里。朗读后,师生共同评议:肯定其优点,指出其不足;由学生评定其中读得最好者。

再抽三人分段朗读后,教师点示: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叙事叙情的文章最好还要‘美读’。所谓美读,就是把作者的情感在读的时候传达出来。”叶老讲的“美读”,是一种声情并茂的吟诵,是以声传情、以情动人、能给人以美感的朗读。要做到美读,必须经过读准、读通、读熟三个阶段。准、就是不读错音,不读破词语句子(“读破”可适当解释),不添、漏字;通,就是读明白,正确把握语言文字所包含的思想内容;熟,就是读得连贯流畅,且有一定的速度。刚才朗读得不好的同学,就是因为没有读准、读通和不熟的原因。现在我们来看看文章写了什么,解决“读准”“读通”的问题。

(二)初步分析课文,结合词句了解段意。

抽学生翻译:从“故虽有名马”到“不以千里称也”。翻译后,师生评议。然后,教师补充强调:“虽”,即使;“名”,可译作“出色”“雄健”;“骈”,本义为两马并驾一车,引申为并列、一起,“骈死”,可译作“(和普通的马)一起死”。

提问:第一段中的“故”字什么意思?(所以,表结果)那么原因是什么?(是前两句)这第一自然的段意是什么?(阐述伯乐对千里马命运的决定作用)

抽学生翻译第二自然段中“且欲与……其能千里也”。翻译完评议后,教师补充强调:朗读时,这两句词语间短暂的逻辑停顿应是这样的: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注音本段中“食”字的读音:“一食,,(‘食不饱”,均读shí;“食马者”“而食也”(下段中的“食之”)均读sì音,通“饲”。“是马也”的“是”,代词,可译作这些、这。

提问:这些马指什么马?(千里马)千里马为什么不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引导学生由“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推及“食马者”的无知,并由此得出第二自然段的段意是:揭示千里马被埋没的根本原因——“食马者”的无知)

教师点示:第二自然段,从全文看,这是承开篇句而来,是从反面论证“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的道理,但作者的意图在于谴责“食马者”。

又提问:“策之不以其道”,这句话的主语应该是什么?(食马者,但翻译时不必补出)那么,“鸣之”句的主语应该是什么呢?(翻译时也应该把“食马者”当主语,作“听它叫……”译)“执策而临之,日:‘天下无马!’”这句话写得很形象,表现了“食马者”的什么?(无知之极)那么,这第三自然段的段意是什么?(着力写“食马者”的愚蠢无知)

然后,抽学生翻译最后两句。

翻译完评议后,教师点示:“其真不知马也”是全文的中心句。“不知马”是全文的主旨所在,全文围绕“不知马”这一中心逐层展开论述。首段指出只有伯乐知马,而“伯乐不常有”,所以千里马“不以千里称”是必然的了;第二段从千里马的特点(一食,或尽粟一石)出发,进一步揭示千里马的才能得不到施展的原因,仍在于“食马者”的“不知马”,揭示了问题的实质;第三段痛斥食马者的浅薄愚妄,由此导出“其真不知马”这个结句,点明了中心。

(三)再读课文。

仍抽第一次朗读的三人分段朗读课文。读后,师生评议:肯定比前面所读有进步,但仍没有读出最好的效果,主要原因是感情还没有读出来。

教师引发:要真正朗读好一篇课文,达到“美读”的效果,先要确定朗读的基本浯调,有的课文应以庄重、严肃的语调读,有的应以活泼、愉快的语调渎,有的是贬冲、斥责的语调……这篇文章的基本语调应该是什么呢?要确定它,必须要了解文章更深层次的寓意,理解作者真正的思想感情。

(四)进一步议论、分析课文寓意。

教师激发:结合作者。写作此文时的境况和“预习提示”,大家议议,这篇文章是不是只写“千里马”?是不是表现出作者更深层次的见解?这个见解是什么?全文抒发了作者什么感情?

学生议,老师评,边议边评,直至弄清作者所要表达的见解是:封建统治者应当善于识别人才,对有才能的人尊之以高爵,养之以厚禄,任之以重权,使他们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干。作者抒发的感情是:一种怀才不遇的悲愤之情。

接着教师点示:借“千里马”的遭遇来表达自己的见解,这是采用了一种托物寓意的写法。文章借有关伯乐和千里马的传说,将愚妄浅薄的统治者比做“食马者”,将人才比做“千里马”,集中地阐述了封建社会中人才被埋没的原因,对统治者有眼不识英雄和摧残人才的现象进行了抨击。这种写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寓深刻思想于具体形象之中。那么,这篇文章朗读的基本语调应是什么?(悲愤)基本语调确定后,要贯穿全篇,但并不是说语气、节奏等方面就没有变化。随着内容的展开,语句的变化,语气可有急有缓,声调可有高有低,速度可有快有慢,节奏可有强有弱。还要读出词语、句、段间的逻辑停顿和逻辑重音。现在我们来听听课文朗读录音。

(五)听朗读录音。

要求学生认真听,边听边体会:体会课文的思想感情,体会录音朗读的语调、语气、节奏等。

(六)再朗读全文。

集体朗读全文一遍,接着,分小组分段朗读。然后,要学生评议推选一位朗读得最好的朗读全文一遍。

四、布置作业。

在做好课文后的练习的基础上,再补充两道练习如下:

1.文中五个“也”字都为语气助词。在课后朗读的基础上,体会五个“也”字的语气有些什么不同?

2.找出文中所有的“之”字,弄清其意义和用法。

朗读,确实是帮助学生领会课文内涵,体会作者思想感情,使学生受到情感熏陶,使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得以提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本设计以朗读为主线,以此开展教学,正是基于以上认识。

要学生朗读,在现时的语文教学中,是个普遍采用的方法。然而,因种种原因,对朗读的具体指导还略显不足。本设计以叶圣陶先生提出的“美读”去高标准要求学生,并给予切实的指导和有效的引导。首先,是方法上的指导。

如本设计提出要达到“美读”,必须先经过读准、读通、读熟三个阶段,接着,提出“美读”的第一步,是确定朗读的基本语调,然后,提出“美读”还要注意语气、声调、速度、节奏、逻辑停顿、逻辑重音等方面的变化,从理论上给予指导,使学生明白朗读好的过程,掌握怎样才能朗读好及怎样才算好的方法和理论依据。其次,结合朗读实践,给予具体指导,进行有效的朗读训练,使理论认识指导与朗读实践结合,使之落到实处。

本设计囿于篇幅等限制,不可能将具体指导一一点明写清,这就不得不提醒一下:在具体的操作中,执教者应结合本课,在自己反复朗读和反复听录音的基础上,体会朗读时应注意的方方面面,预测学生朗读时可能出现的种种不足,设计出准确无误的纠正、改进方法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里有底,在要求学生朗读时,给予准确无误的切实有效的具体指导。再次,把朗读和分析课文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学生“初读”后,对学生讲清要朗读好,达到“美读”的效果,必须切实弄通、理解课文的内涵和作者的思想感情,然后,结合朗读训练的需要,分层次逐步引入对课文的分析,如设计中就安排了“初步分析课文”和“进一步分析课文”两个阶段。最后,要学生反复朗读,这时的朗读,既是学生进一步体会本课内容、感情的过程,又是朗读训练深化的过程。

马说 教案(篇四)

一、导入

( “伯乐相马”的成语,讲关于伯乐的故事。)

相传伯乐是春秋时代人,姓孙名阳。据说,有一匹千里马拉着沉重的盐车翻越太行山。在羊肠小道上,马蹄用力挣扎,膝盖跪屈;尾巴下垂着,皮肤也受了伤;浑身冒汗,汗水淋漓,在山坡上艰难吃力地爬行还是拉不上去。伯乐 遇见了,就下了自己的车,挽住千里马而对它淌眼泪,并脱下自己的麻布衣服覆盖在千里马身上。千里马于是低下头吐气,抬起头来长鸣,嘶叫声直达云霄。这是它感激伯乐了解并且体贴它啊。

今天我们来学习《马说》,一定会让你对伯乐和千里马的关系有进一步的认识。

二、解题

《马说》是通篇借物比喻的杂文,属论说文体。“马说”这个标题,是后人加的。“说”就是“谈谈”的意思,比“论 ”随便些。从字面上可以解作“说说千里马”或“ 说说千里马的问题”。

三、通读课文,整体感知

1.教师带读全文,要求学生注意难字的读音。

2.学生读课文,并且讨论、了解全文大意。

3.思考讨论:

(1)文中千里马指的是什么? 你觉得作者是仅仅在替千里马鸣不平吗?

要点提示:比喻人才。韩愈当然不是在仅替马鸣不平,他写这篇文章旨在抒发自己的感情,伯乐指能够识别人才的人,结合作者的当时背景,指封建统治者,而且应 该是指能够识别赏用人才的所谓明君。

(2)伯乐指的是什么?

要点提示:比喻识人才的人。

(3)归纳:本文就是通过千里马和伯乐,隐喻人才和识人才的人的。

四、再读课文,深入探究

(一)学习课文第一自然段。

1.思考讨论。

(1)概括本段内容。

(2)世上到底是先有马还是先有对马的认识?

要点提示:

(1)无识马者则名马无名。

(2)先有马,再有对马的认识。就一般的马来说,应该是这样的情况。然而对千里马来说,情形便有所不同。如果不能把它从普通的马群中识别出来,只有一般对待,发挥不出它的特长来,那就等于它不是千里马,就没有千里马。在这里,识马就成为前提了。

(二)学习课文第二自然段。

1.思考讨论。

(1)概括本段内容。

(2)跟常马一样都达不到,岂不是千里马不如常马了吗?

要点提示:

(1)无识 马者则千里马无法日行千里。

(2)通常数量的喂养,常马吃饱了而千里马远没有吃饱;没吃饱的当然比不上吃饱的,本领自然发挥不出来。这正是说明,千里马喂养不得法,便无法显示它的本领。

(三)学习课文第三自然段。

1.思考讨论:

(1)概括本段内容。

(2)“策之”“食之”“鸣之”是什么句 式?

(3)三个“之”字,用法是否一样?

(4)你是怎么理解“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的?

要点提示:

(1)妄言无千里马者,恰是不识千里马者。

(2)排比句式。总括不识马者不按照千里马的特性来对待它。

(3)前两个“之”,代词,指千里马,分别作动词“策”(驱使)、“食 ”(喂)的宾语。第三个“之”却不同:它可以不用,用了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如同我们在第一册中读到的“久之”的“之”一样。(见蒲松龄的《狼》)这里“鸣”是(马)鸣,而不是鸣(马)。这样用使句式整齐而又灵活富于变化。

(4)表现了作者对统治者不能识别人才,摧残埋没人才的不满和愤慨。

1.策 2.之

①策之不以 其道 (用鞭子打) ①策之不以其道 (代词,指马)

②执策临之 (马鞭子) ②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用 在主谓之间)

3.其

① 策之不以其道 (代词,它。马)

②其真无马邪? (句中语气词 )

③其真不知马也。 (其实)

4.通假字

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通“饲”,喂)

才美不外见 (见,通“现”)

(四)归纳课文。

1.读了本文请你 谈谈作者的思想感情。

2.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要点提示:

1.本文围绕着有千里马还是没有千里马的问题反复论述,慨叹世无伯乐致使千里马陷于不幸遭遇,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昏庸愚昧、埋没人才,并抒发了作 者怀才不遇的心情。(作者在文中借“千里马”不遇“伯乐”的遭遇,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壮 志难酬的愤懑心情)

2.阅读本文的现实教育意义:读了本文能认识到旧社会封建统治者埋没、扼杀人才的可恶,深感生在新社会的幸福。我们应当珍惜今天的幸福,要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有用 之才。

五、拓展探究

1.你还知道哪些怀才不遇的古代文人?写了些什么作品?

2.他们作品大多写些什么内容?

3.如果你怀才不遇,你学哪一位古代文人?

(把你的探究结果,写成一篇小短文,下节课交流)

资料链接

一、作者及写作背景

《马说》大约作于贞元十一年至十六年间(795-800)。其时,韩愈初登仕途,很不得志。曾三次上书宰相求擢用,“而志不得通”;“足三及门,而阍人(守门人)辞焉”。尽管如此,他仍然声明自己“有忧天下之心”,不会遁迹山林。后相继依附于宣武节度使董晋、武宁节度使张建封幕下,郁郁不乐,所以有“伯乐不常有”之叹。

跟《马说》同期的作品还有《龙说》(即《杂说一》)。文章以龙喻圣君,以云喻贤臣,借“龙嘘气成云”,然后“乘是气,茫洋穷乎玄间(宇宙间)”的传说,阐明贤臣离不开圣君任用,圣君也离不开贤臣辅佐的道理,可以视为《马说》的姊妹篇。

二、关于韩愈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韩愈在政治上反对藩镇割据,思想上尊儒排佛。力反六朝以来的骈偶文风,提倡散体,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他的散文,在继承先秦两汉古文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发展,气势雄健,旧时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

韩愈,字退之,唐代文学家。唐宋八大家:韩愈、柳宗元、苏洵、苏轼、苏辙、欧阳修、王安石、曾巩

马说 教案(篇五)

《马说》是一篇具有寓言色彩的议论文。全文以“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为论点,从而表达了作者怀才不遇的怨愤。请仔细品味——

1.本文篇幅较短,反复诵读,理解文意。

2.学习并积累重点词语。

3.进一步学习和巩固“说”这种古代文体的相关知识。

走近作者

一、作者简介

韩愈(768—824),字退之,南阳(今河南南阳)人,祖籍昌黎,世称韩昌黎,谥号文,又称韩文公。唐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散文尤著名,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作品收集在《昌黎先生集》里。

韩愈仕途之路多不得志,痛感遇明主难,因而写了《马说》一文。

二、作品信息

本文选自《昌黎先生集》里的《杂说》,《杂说》共四篇,题目是后人加的。

融入文本

一、整体解读

开门见山提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见解。

强调了伯乐对千里马命运的决定作用。

着重描写了千里马被埋没的原因。运用“安求其能千里也”的反问句,谴责了那些昏庸的“食马者”由于无知而埋没千里马的罪过。这也充分体现了作者对封建统治者不识人才、不重视人才的极大愤慨。

揭露了“食马者”的愚蠢无知。对执策者的“不知马”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二、问题研讨

1.仔细阅读本文之后,你认为作者的看法全是对的吗?有没有不足之处?请加以说明。

作者的看法并不是都对,它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如“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就在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歧视。从文章的内容来看,作者还是把认识和提拔人才的希望寄托在封建统治者的身上。

2.本文最后一句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斥责那些不识马的人,暗含有第一段“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论断。

3.本文的寓意是什么?

本文托物寓意,讽刺了封建统治者不识人才、不重人才、摧残人才的愚昧和昏庸,表达了作者痛感“伯乐不常有”、“怀才不遇”的强烈愤慨。

三、名句鉴赏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作者运用托物寓意的写法,表达了对人君不能识别人才,埋没人才现实的痛惜,强调了伯乐的重要性,同时流露出自己怀才不遇的境遇。

四、靓点点击

1.寓深刻思想于具体形象之中,通篇没有一句直接提到人才,但我们能够从流畅、精练的语言中体味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文章的逻辑性强,内涵深刻丰富。

2.排比反复句式的运用,使语言酣畅,增强了文章的气势,使文章跌宕有力。

五、文言知识

1.通假字

①才美不外见。(“见”通“现”,显露,表现。)

②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食”通“饲”,喂养。)

③其真无马邪?(“邪”通“耶”,呢,吗。)

实用!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万能版90字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一】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二】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三)

我读完了《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上小学的故事。

桑桑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他把家里的衣柜做成了鸽笼,把蚊帐做成了渔网……经常挨打。

桑桑也很爱帮助人:给将一轮和白雀送信,给细马放羊,给杜小康开小摊的钱……

最后,桑桑得了一种能死人的病,经过求医治疗,好了过来。过程中桑桑经常不想治了。都是温幼菊鼓励他。

我懂了坚强、坚持。还好多好玩的.,我真喜欢这本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参考范文]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万能版五篇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中外经典名著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万能版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一)

《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包含着强烈的感情,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描写更为细腻、真实,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示和控诉。

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简爱这个艺术形象之所以能够震撼和感染一代又一代各国读者,正是她以自爱和自尊为人生的支柱,才使得自己的人格魅力得以充分展现。倘若把《简爱》和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做比较,简爱比那个不愿意活在男人的荫蔽下而选择离家出走的娜拉走得更远、更具有革命性。在《简爱》中,有这么一段话,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的。“你以为我穷、不美,我就低你一等?你错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同样穿行过坟墓,同样站在上帝的脚跟前,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女主人对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二)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三)

《简·爱》这部作品并没有华丽的外衣,也没有浮躁激烈,有的是一份平实的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的离奇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比比皆是。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了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挽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顽强的意志,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相互内在的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羞愧,而是坚强正确地面对自己和他。两人走在一条坎坷却愈显温馨的落上,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后总听从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

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彼此的心灵。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它的眼睛没有了炯练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可能的器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在我眼中,简爱闪烁着人性的光芒,她有着坚韧的性格,她为自己铺筑了一条人生之路。闭目细数,心中萌发无限感慨。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每天为着一丝丝的小幸福而奋斗,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充实而愉快的快乐。

爱,很幸福;生活,很快乐。简爱勇敢地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总是和幸福擦肩而过,但对自由幸福的渴念却是让人敬佩的。和简爱比起来,我觉得自己如草芥一般渺小。我生活在一个比简爱生活幸福百倍的年代,拥有着简爱无法触及的快乐,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份爱。如果爱很遥远,就不要忘了珍惜身边的每一点小爱。其实,命运不是不可战胜的。

平等需要自己去取,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的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在阳光下、鲜花里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丑陋,都有美好的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在于戴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里,她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在简爱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是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面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希望,就不要轻言放弃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的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喉咙”的信念;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四)

今年暑假,在一个月里我读了两本书,可能是我的阅读能力提升的缘故吧。而在这两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写的《简爱》。读过之后,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我想,这也是她深深吸引我的原因吧。

我特别佩服简,是因为在书中的一件事:简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尤其是舅舅的儿子约翰,这个又胖又壮、蛮横无理的家伙,经常无缘无故的打骂简,而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儿子的野蛮行径。简后来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舅妈家的,但当她听说舅妈里德太太生命垂危时,简忘却了里德太太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他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给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让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运,过上富日子。所以他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气愤,让他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里德太太也没能改变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通过这件事,简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瞬间更高大起来了。她的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值得当今人们学习。

《简爱》这本书也是我看出了自己的不足,让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失去的东西找了回来。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五)

今天,我看完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感触很深。

《简爱》讲的是可怜的女孩简。爱,从小就是个孤儿,被好心的里德舅舅收养。虽然舅舅很爱她,却不幸去世了,让舅妈继续养她。可舅妈对简爱很不好,经常打她、骂她,甚至把她关在舅舅咽气的红房子里、婴儿室里。简爱痛苦的嘶叫声、求救声一浪比一浪高。后来,简爱发誓:不会再叫里德太太一声“舅妈”的。最后,里德太太为了丢弃简。爱,还把她送进了洛伍德学校。8年后,简爱到罗切斯特先生家做家庭教师。后来她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继承了叔叔的遗产,找到了亲人,与心爱的人举行了婚礼。简爱虽然是一个相貌平常的英国下层妇女,但性格坚强,自尊自爱。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简爱面前是多么的渺小:遇到难题就叫爸爸、妈妈帮忙;听到批评的话就不高兴,甚至哭泣……简爱姐姐,您是我学习的榜样,激励我奋勇前进。因为我相信: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万能版4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沈从文边城读后感万能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一】

早就听说大作家沈从文的著名作品边城是一部很美的小说近日有幸拜读,感触良多,小说用牧歌般情调,行云流水般的语言描述出了田园诗歌的边城世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人性最终的善良质朴自然真挚,包含着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勇敢诚实乐善好施热情豪放,重义轻利,守信自约俨然一个宁静平和的世外桃源仙境,若问今是何世,某必答不知有汉更无论魏晋这里的人民诗意的生活诗意的栖息一本书描写仿佛就是一副风俗画,这部小说中绝没有惊心动魄的社会巨变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但风格深远自然清灵淳朴,和谐隽永,大师沈从文的清丽的笔触描写了渡船老人与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的纯朴生活以及翠翠和船总两个儿子的悲剧故事,

翠翠是文章的主要形象,也是作者最成功的任人物形象,她是湘西边城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在风日里成长着,皮肤黑黑的触摸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如水晶,自然抚养着她,教育者她,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边城的风日,山水使她出落为一个眉清目秀聪明贤惠,且带几分矜持,几分娇娇气的少女,她是美的精灵与化身,所以也难怪船总的儿子们会爱上翠翠呢?

老船总的两个儿子也是文章中的主要人物,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都结实的如虎,却又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伊势,倚势凌人,为了纯真的爱情宁愿放弃一座3层楼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天宝则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成全弟弟的爱情,他们那胸怀宽阔,光明磊落。

边城正是通过书写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情,在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老朴素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和这对互相深爱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生死别离,也没有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铜臭味的金钱权势交易,他们之间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就如同让光下的花朵,清新而健康。

作者笔下的边城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自然美、人性美。在这个利益当先的商品经济时代,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才是真正能够贴近自然、返璞归真的。中国人民只有这样相处,才会共患难、互帮互助,一起度过最困难的时刻。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二】

“琉璃般透明纯粹,美的让人神往,脆弱的让人心疼……”这是很多人读过《边城》的想法,当然也包括我。

《边城》这个故事发生在湘西的茶峒,沈从文老先生用一支笔,塑造了一个令人向往的湘西世界,写出了茶峒人民的善良、淳朴,故事又让人莫名的心碎……

这本书塑造了很多人物,有朴实憨厚心地善良的老船夫,有乐善好施的顺顺,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天真、可爱、勤劳的翠翠,她每天帮助爷爷弄船,帮助路人渡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毫无怨言,当和爷爷独处时,又会吹响竹子做的竖笛,爷爷唱歌,这一刻是多么美好!其实翠翠是不幸的,父母双亡,只能和祖父为伴!但是翠翠又是快乐的,她心地善良,孝顺祖父,当祖父睡着时,船上来了客人,她舍不得喊醒爷爷,自己把客人渡上岸。

沈从文老先生在这本书里用笔描绘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片段,有大喜,大悲,也有大惊,大叹。其从第二十节让我印象深刻,每次想起,我总是感觉到心疼,不自觉的留下眼泪。那天傍晚,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祖父和翠翠在躲雨,这时突然雷电交加,祖父被一块碎石砸到,黑暗中,翠翠不停大声的喊着祖父……这一次,祖父没有像平常一样回应翠翠。当翠翠找到祖父时,祖父已经奄奄一息了……在那样漆黑的夜,在那样滂沱的大雨中,一个小女孩拼命哭喊着找她唯一的亲人……突然我的眼泪不停往下滴……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们还是要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爱我们自己的爸爸妈妈,爱惜我们的家人,做一个快乐的人,做一个传播正能量的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意外的惊喜也许有,惊讶的意外也不少。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活在当下,珍惜眼前的人,做好眼前的事。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这句话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让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我领悟了,你呢?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三)

外面的天慢慢被拉上了黑幕,白天的热烈疯狂都烟卷云散了,心一下子有一种落寞的感觉,走进属于自己的房间,随手捧起《边城》,再度进入书中那唯美的湘西和翠翠那纯洁的心灵世界。

《边城》,总会让人陶醉于湘西那梦幻般的世界,青山绿水,浮云淡淡,这一座热闹又平和的小镇,养育了多少善良的人。翠翠就是这其中普通的一个,很质朴,没有任何的奢望。她与祖父相依为命,简单又快乐地活着,直到那个人划过她的天空,在她的心中留下一股淡淡的悸动。

第一次读《边城》,觉得翠翠好可怜,一个人痴痴地等待他归来。他,傩送,一个曾为她在月下唱情歌的人,现在的他是否像湘西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留下翠翠一个人独自等过一个秋,两个秋,等到泪干了,心碎了。

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清澈得如水一般,他们之间没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也没经历过生与死,只有平凡中的温馨,而这一切翠翠已满足了。少女的心思很细腻,她把对傩送的爱寄托给了山间的浮云,而傩送,你是否听到了,飘走他方的你是否听到翠翠对你的呼唤,因为爱你,她可以承受住祖父去世的巨大悲伤,坚强地站在湘西口等待,可是你会回来替她抹去心中的伤痕吗?既然爱她,又为什么不肯回来面对这份感情呢?

十几岁的翠翠是否得捧着对他的思念过一辈子呢,我不禁为这位船家少女怜惜。

再次品读《边城》,又觉得翠翠的等待何尝不是一种美呢?那是一种悲伤的美,清澈至极,淡淡地流淌在心中。

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也许是众多不凑巧中最唯美的一个吧。两个人厮守着对彼此的思念,而她也甘愿耐心地等待,多凄美啊,凄美得让人感觉有种淡淡的痛。或许她的等待换不来他的回头,可是这等待编织了一段人世间最美的情。一生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甘愿等待的人,也不会让日子变得太过空虚。

谁说错过一定是悲惨的,谁说等待的过程是让人心碎的,或许等到心累了,才发现这其中的凄美。

每次读《边城》心中总会留下一股淡淡的似心痛又似感动的微妙感觉。这个单纯的少女是否会让风吹干心中那痛心的泪,然后守着这份思念,捧着这份愁人的美丽,继续简单又快乐地生活下去?而傩送是否会在那个绵绵细雨的春天回到翠翠的世界里?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四】

《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

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

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

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

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

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

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

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

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

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

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

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

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

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

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

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

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

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

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

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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