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汪曾祺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暑期阅读汪曾祺作品后的个人心得感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平淡,值得好作废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披发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糊口气味,只是,味道好像不浓。
……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披发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诉苦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眺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眼花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斯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斯色泽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山人,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月下花前,兴衰荣辱,存乎同心专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恬澹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放弃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恬澹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披发文。与白叟家一起品味糊口,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下香油数滴。一箸进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道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道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身看稿,改稿。经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适用的稿子,他就把经由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散乱。突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纂部发出。他把这种编纂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
汪老的披发文大多如斯风格,以清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披发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披发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正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做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仍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收留之心态,能懂得以包收留之心话“家凡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有谁曾料到,时隔两月,我重拾经典,再次捧起汪老的这部《草木春秋》。
您可能会问:汪老,咱今天吃啥山珍海味?别着急,汪老这位文坛美食家向来喜爱吃喝、玩乐。咱今天就在这玩乐尝人间百味,在美食中游大好河山。
第一站我们来到了山东名城----菏泽。说来惭愧,我作为一名山东汉子,竟对荷泽知之甚少。莫慌,有汪老带你游历荷泽。一进城,初日将进,杨柳春风,迎接远道而来客人的是一个千许亩牡丹,仿佛走进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阅着甜香气息, 忧惚之间,有如梦回酒醒。汪老最喜那一朵浅白色的牧丹。他本人,也如这素净的白牡丹一般,清澈淡雅。
赏完这菏泽牡丹,再当一回绿林好汉上梁山,在人们印象中,应该是不甚高大的。但梁山实则低矮而不雄伟,山势也不险恶,就连花甲之年的汪老,都可以一口气山顶而不觉有什么。汪老也发出了自己的质疑:这样一座山,能做出那样大的一番事业吗?这个问题,我们不再深究,因为眼前的这一尾鳜鱼对汪老更具研究价值,在菏泽的两天多时间,我如和汪老一行餐餐都有鱼,梁山人对鱼文化的研究,连江老都不禁赞叹其赞极精妙。说到鱼,汪老又来劲了。关于鳜鱼的种种吃法,汪老自然是如数家珍,最出名的不过松鼠鳜鱼、臭鳜鱼、清蒸、糖醋等 他还诚心推荐了清汤鳜鱼。汪老把自己贪吃的本性在字里行间中显露无遗,直言不讳。
宿梁山之第二日,我与汪老起身。欲离开,破晓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开始了独奏。我看向身旁的汪老,他客光焕发,眼里开始闪烁着一些东西,
山东今年是个好年景。他说道。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一、和谐的风俗
汪曾祺的小说创作风格鲜明,以独特的文学气质和淳厚的生活底蕴,热衷对故乡、对童年展开温馨的回忆,并擅长作风俗画式的描绘,而被称为风俗画作家。汪曾祺说过:风俗,不论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包含一定的人为成分,都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活的挚爱,对活着所感到的欢悦,风俗是民族感情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看出在汪曾祺的小说中关于风俗画的描绘是有意为之的。《受戒》和《大淖纪事》之所以吸引了众多读者,其中重要的因素是它们那种别有风情的风俗描写。如《受戒》的结尾处: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其笔下那具有地域风情的描写,表现出一种纯朴、温馨、清雅和谐的美感,犹如一幅美丽的画面久久地定格在读者的视觉之中。
在《大淖记事》里,有随四时自然变化的沙洲美景、高阜上的鸡鸭炕房、负曝闲谈的人家、忙碌的浆房、田畴麦垅、闲置的候船室。总之,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这里的颜色、声音、气味和街里不一样!这正是大淖人自然恬静天性的写照。而小说中十一子和巧云追求爱情的方式同大淖风情和谐,使人很难分出哪些是写人物,哪些是写风俗。风俗和人物浑然一体、自然天成,交相辉映地体现出民间生活的本真生命形象和人格取向。
优美和谐的风俗不仅表现在人与人、人与群体社会的融洽关系中,还表现在人与物之间的亲近上。《受戒》中的小和尚海明和小姑娘英子爱听青蛙打鼓、寒蛇唱歌,看荧火虫飞动。《天鹅之死》中的白蕤对美丽的天鹅情有独钟。《昙花?鹤和鬼火》中的李小龙爱那雪白的昙花、美丽的野鹤和绿色的鬼火。在这种人与物的关系中,物似乎成了人的生命的一部分,可以与之交流、与之沟通,形成了亲切优美的共存关系。
二、散文化的结构
在《汪曾祺小说选》的自序中,汪曾祺发表了一些对于小说的独特看法:我曾想打破小说、散文和诗的界线。后来在形式上排除了诗,不分行了,散文的成份是一直都明显地存在着的。不直接写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有时只是一点气氛气氛即人物作品的风格就是人物性格。汪曾祺的小说,摆脱了传统小说观念里强调情节,注重人物的塑造,铺设悬念,突出矛盾等结构特点,而是淡化情节,淡化人物,没有任何的悬念、冲突和高潮,形成了他散漫舒朗的结构风格。
例如《受戒》以写荸荠庵开头,从而引出当地和尚的风俗、荸荠庵的生活方式、和尚明海出家的过程和小英子一家的生活状态,最后才通过小英子的眼睛来写明海受戒的过程。同时,小说的穿插成分还像滚雪球一样不停向外滚动着别的穿插细节,例如描写庵中生活的一段,顺便交代了几个和尚的情态,在叙述三师傅时又写到了他的绝技、和尚和当地姑娘私通的风俗等,虽然表面上显得枝节纵横,但是作者的叙述却是那么的自然,如水的流动一般,不拘一格而又浑然天成。这种顺其自然的闲话文体表面上看来不象小说笔法,却尽到了小说叙事话语的功能。正是这种随意漫谈,自然地营造一种纯正天然的艺术世界。
《大淖记事》中,作者首先描写的环境背景大淖,具体详细介绍了大淖的景观和淖边人家的生活,读来亲切,犹如读介绍地方志的随笔。事实上正是这种随笔写法统领全文,如文中介绍轮船公司附近人家的乡风生活、锡匠们的工作和他们的生活,又写世代居住淖边的人家的生存状态、风俗习惯、女人们的妆扮和工作、私生活上的不规矩。作者娓娓道来,如同是流动着的小河,碰见什么就要映现什么,然后在水流尽处现出人物,自然而然,姿态横生。其实这种结构上的自然松散,是构成作家小说散文化风格的特征之一。这一切看似随便的叙述,饱含着作者对文本结构苦心的经营。
三、诗化的语言
汪曾祺说自己属于一个通俗抒情诗人的气质类型,因此他是用诗人的诗性来感受世界,也是用如诗般极美的语言来书写世界。汪曾祺小说语言风格的诗化特征主要表现为小说形式的诗歌化,内容上则是将现代诗歌意象与中国生活图像和谐地结合在一起。
如《受戒》中的二段描写:屋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裸桅子花,都齐屋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桅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的乡村风光!一棵石榴树,一棵桅子花,一花一果,一红一白。我们不由得想到,在这样的花前月下,两个朝夕相伴的少年男女那种爱恋之情的自然发生,以及爱隋的美妙无比。
在《大淖记事》中,汪曾祺是这样写大淖的四季景物变化的: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芽和灰绿色的蒌蒿,很快就是一片翠绿了。夏天,茅草、芦荻都吐出雪白的丝穗,在微风中不住地点头。秋天,全都枯黄了,就被人割去,加到自己的屋顶上去了。冬天,下雪,这里总比别处先白。化雪的时候,也比别处慢。河水解冻了,发绿了,沙洲上的残雪还亮晶晶地堆积着。这幅大淖四季景物变化图的语言都是很常用的,没有生僻古怪的,但它们组合在一起,就充满了大淖乡土的气息,它扑面吹来,带来大地的清香与芬芳。这些语句就是一首五彩的诗,一首用日常平凡的语言抒写出的诗意盎然的美丽篇章。
四、健康的人性
在《受戒》与《大淖记事》这类作品里,汪曾祺不重人物性格,而重氛围渲染,注重健全的人性和健康的美。温软的水,朦胧的月,摇曳的云影,迷人的沙洲,感应着明海小和尚、小英子、巧云、十一子们细微神秘的心灵震颤;那混沌的爱,迷离的情,则展示出生命的腾踊,美的精魂的跃动。《受戒》中作者用抒情的笔调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村姑英子的恋爱故事。他把明海当作一个普通人来描写,让其按照自然天性发展,表明了对健康人性的礼赞。作者既描写了明海每天开山门、扫地、烧香、磕头、念经等超凡脱俗的僧侣生活,又描写了和野和尚们杀猪、吃肉、打牌、搓麻将,甚至逾越门禁的偷情世俗生活。明子看到小英子留在田埂上的一串脚印,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特别是当小英子爬到明海耳边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的时候,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任何世俗束缚,而纯粹是以人性为唯一前提,显示的是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情美。这充分体现了作家对于充满着纯情的自然之爱的眷恋之情,对健康而纯洁的人性的肯定和赞赏。
《大淖纪事》中,大淖的女人们像男人一样干活,一样挣钱,一样靠肩膀吃饭,没有惯常的女性的扭捏和对男性的依赖。大淖的女人们走相、坐相也像男人,还用男人骂人的话骂人,要多野有多野。这里的人家极少明媒正娶,有开放的性观念,传统的伦理和偏见在这里被冲淡,女人和男人好或不好,唯一的标准是情愿。她们充满了粗犷的、原始的、野性的生命活力,在生活中尽情释放生命的能量,敢拼敢搏,敢恨敢爱。一切率性自然,随心所欲。汪曾祺用自己的笔还原被压抑被扭曲和异化的人性,让他们回到人性最初的本真、善良、人性之美。
汪曾祺小说独特的审美世界,散文化的结构形式,平淡而富有诗意的语言,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显示了一种成熟小说文体的典范。而他小说独特的风格不仅成就了他的一生文学品性,也为中国文学的发展之路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在他那些优美而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里,我们感到这平凡尘世上,诸多美丽、若多诗意。看到了生命的各种状态,人生的各个层面,体味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感悟到了成熟和达观。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恨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糊口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糊口气味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披发文的。他喜欢疏朗平淡的风格,深得天然之馥郁,叙述清淡,蕴藉,而节制。
他对糊口的感觉,好像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静静“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糊口,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整理、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披发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称好,看似清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缺。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奉劝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眸子紧紧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飘动、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摸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披发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白叟用他骨骼凸起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收留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打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雪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忽然一跃而起的大鱼,仍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润泽津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清淡”的东方古训。平清淡淡才是真,清淡是一种糊口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熟悉。在极力让我们感触感染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爱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众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披发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称有味道。他的披发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往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似乎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索的空缺。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由作者看似不以为意的处理后,立刻就布满一种雍收留大度的雅儒气味,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聪明。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外是一群自作智慧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我们在读曹文轩写的细米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如何在写细米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有请阅读编辑为你编辑的学生阅读细米的个人心得感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时间过的真快,一个寒假过去了,《细米》这本书也快读完了。第八篇内容主要讲的是梅文的身体好了许多,该抓班里的学习了,大家也很配合,生怕梅老师不在当这个班的班的班主任了。期末考试时,梅老师的班级一下子排到了第二名,细米一家人很是高兴。寒假里的梅文不是再小屋里搞雕刻,就是吃饭睡觉,寒假过去了,整个人都胖了不少。细米的妈妈让梅文回城里,梅文死活不肯,最后,细米去了舅舅家,梅文等了他七天,最后还是走了,留下了一块儿雕刻木头,和一箱刻刀,他知道,这两样东西是她爸爸留给她的。
书读完了,细米和梅文的感情、友谊却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这本书将永远留在我的脑海当中!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细米》,橙黄色的封面,一个少年呆呆的在金黄色稻田前守望。
天空与月亮,就像一块蓝色的绸子展开了,露出了一面镜子,这就是梅纹和细米登上芦苇丛中的瞭望塔,看到大自然神秘而美丽的景色,细米生来便有一种发现自然美的天赋,淘气而又腼腆,瘦小却又胆大,脑海里充满了想像力,更有一种自己的主见。细米的许多非凡举动引起我的兴趣的,如他惩罚小七子这个坏蛋,如他骑发疯的白牛,如他为了梅纹而去偷考试卷子,让全班人考好,但最让我倾心喜欢的是他用一把削铅笔的小刀在满世界刻下的图象,还有他在竹林背后的高墙上创造的一幅巨大的“壁刻”。这就是细米最大的不同常人之处,是他的“精神之美”所在。而对应的,梅纹能够用她的不同于乡间的,女子独有的敏锐的感官,来开发引导细米。如果梅纹遇到了什么困难,我相信细米一定会奋不顾身得来帮助她的。
这就是细米,一个勇敢胆大又十分害羞的男孩子。
细米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子,他与表妹红藕两从小就在一起,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的过去了。然而有那样的一天,传来了这么几句话,有一批从苏州来的女孩。细米不相信这些话,就跑到河边,看了又看,还没看得清楚已被人群挤到外面去了。细米怎样挤也挤不上去,他就爬上树去看,他远远看到了一片巨大的白帆正往稻香渡开来,白帆越来越近,看见了白帆下有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细米大声叫到:“白帆来了,白帆来了!”大家都往树上看,再往河的远处看,果真来了。细米想:这些女知青,总有一个分到我们家!
人群给平静的乡村带来热闹,白帆停在了热闹的人群前面,女知青下船了,男女老少,都自然让开了一条通道。女知青简直给稻香渡带来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在女知青里最让人耀眼的是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一位从船上走下来的毛胡子队长宣布女知青的名单,到最后一个也没有分到细米,细米垂头丧气的爬下来,翘翘是细米的狗,跟着他环绕着稻香渡村子走,他觉得没兴趣了就回家,进了自己的房间用刀刻自己的书桌,越刻就觉得不服气,刻着,妈妈就打开了细米的房门,见书桌全都是细米刻的东西,就打了细米一顿。这件事传到了梅纹那儿,梅纹知道细米喜欢雕刻,就去了细米家跟他的爸爸妈妈说:“我可以教细米雕刻吗?”细米妈妈答应了,细米就这样跟梅纹姑娘学雕刻了。细米的雕刻在梅纹的帮助下,一天天的有了长进。为什么细米的雕刻能从一块块“破疙瘩”变成一件件好的作品呢?除了梅纹的引导,更多的是因为他做事能够持之以恒。
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有恒心。
我坐在灯光下,读着一本小说《细米》,让我感动不已。
故事主要讲了一队女知青下乡到稻香渡,其中有个叫梅纹的女孩分到了细米家,细米的妈妈待她如女儿,在那里度过几年的幸福时光。
我看到细米妈妈的善良,为了不让梅纹干农活,央求稻香渡中学的校长——细米的爸爸,让梅纹当老师;我看到细米爸爸的认真负责,他把学校管得井井有条;我看到梅纹对稻香渡的贡献,对学生的负责,还有和细米对艺术的追求;我看到细米的自强和对雕塑的爱好……
我想,乡下就是最美丽的地方,那里有最淳朴的人们,那里有繁忙的农活,那里有最美丽的景色,它是人与人之间美好感情的浓缩。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读了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哈姆雷特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编辑收集并整理了“阅读哈姆雷特的个人心得感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终,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
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在这一出充满悲情色彩的戏剧之中,主人公哈姆雷特在面对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挣扎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到底是应该默默地忍受苦难和生活的不公正苟且地活下去还是选择挺身而出反抗人世间无边的痛苦,通过斗争的方式将一切清扫,这哪一种是更加高贵的呢?这句话也值得一代又一代的人思考。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之中,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和一些痛苦的选择。在面对这些可以被称为挫折的事物的时候,当我们选择“生存”时我们只需默默地忍受这一切,渐渐地习惯这一切,不停地向后退缩,我们将得到一个所谓安稳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也意味这我们的人生将一辈子碌碌无为,当面对挫折时的退缩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将失去奋勇拼搏的能力和勇气。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毁灭”: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你的生命。
它只需要你放弃你现有的安逸,付出迈向抗争的勇气,再付出面对失败和他人嘲讽时永不言败的耐心和自信。当付出这一些作为代价后,我们将得到的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片我们从未开垦和涉足过的新天地。也许选择“毁灭”后我们的人生仍旧平凡,但至少我们在面对自己和他人时可以自豪地说至少我曾经努力奋斗过,我的人生虽然平凡但绝不平庸。
在面对困境时,生存还是毁灭?获得哪一种人生,舍弃哪一些东西,选择权在于每个人自己。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习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习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爆徒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理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但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理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美好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悲剧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悲剧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己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伤心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部惊世的悲剧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悲剧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悲剧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是莎士比亚最重要的作品,这部悲剧就其表现的社会内容和哲学内涵来说都是最丰富的。它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博大的思想内容表现出主人公人文主义理想的幻灭,反映了作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索。早在12世纪就流传着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英法两国的剧作家都据其情节写过中世纪的血亲复仇为中心的剧本。1601年,莎士比亚将其改编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激烈矛盾冲突的杰出悲剧,使这一复仇故事有了广泛的社会意义。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无数次地说起这部剧作,总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哈姆雷特原来的生活幸福而平静,命运之神没有给过他一丝暗示便在突然间将他的命运整个逆转了,一个个不幸接连向他猛攻,生活的灾难粉碎了他的理想,内心的痛苦更随外部事件的刺激而愈加激烈。他陷入忧郁而严肃的沉思里,所有外在的冲突都最终转向内心,直达灵魂的深处。哈姆雷特完全是内省的、主观的和敏感的,他遵从自己思想的律法,迟迟不踏入行动的世界,而现实却偏偏要他付诸行动,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更加剧了他内心的争斗。这两部影片在原剧基础上对哈姆雷特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注解,90版的哈姆雷特健康强壮,精力充沛,有时他会因为心灵无休止地遭遇折磨而变得紧张和狂暴,有时他又十分乐观,从不轻易自我怜悯,也不允许自己终日躲藏在忧郁的阴影里,他的言行总是充满了生命力;而2000版的哈姆雷特则是尖锐的和不可接近的,他孤独迷茫,在时空中踽踽独行,懒散而没有方向,他拖着身躯活在真实的空间,而思想却留在了虚拟的影像里,他厌恶这个世界!
在哈姆雷特的思想与行动中进行调和是艰难的,他的思虑太重太细致,常会将他的行动深深地包裹。但这并不是说他完全与行动绝缘,他虽然猜疑、犹豫、软弱,却并非天性如此,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弱点,不停地责备、痛骂自己,他了解永远生活在犹豫怀疑之中是不可能的,该来的总是要来,生存还是毁灭,是他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当他有勇气斗争时,他的行动便产生了力量,他说:“有准备就是一切”。
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独特的,我们熟悉他就像熟悉我们自己。在他的故事里,我们不只是旁观者,“我们内里有无法表现出来的心事”,借着哈姆雷特,我们察觉到自己的思想,并努力将它们牢牢抓住。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伊索寓言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一篇优秀的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关于伊索寓言的个人心得感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伊所寓言这本书。
我知道了寓言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体栽之一——在一个个小故事中说明着某个道理或是给我们小读者的一些经验。
在阅读着本书之前,我已经对(龟兔赛跑)。(农夫和蛇)。(狼和小羊)非常熟悉了。在这许多小故事中,另我记忆深刻的是:旅行者和命运女神。内容是:一个旅行者很累,就在一个很深的井边睡着了,他里井口很近,就快要掉下去了。刚好命运女神经过,叫醒旅行者说到:”远离危险吧,如果你掉进了这口井,被责怪的就一定是我了。“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习惯把一切坏事儿都推卸于别人。
在每个寓言中,都有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故事中非常广泛和灵活的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无论是植物或动物,都在给我们浅显易懂的道理和教训。而这些道理和教训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我很喜欢这本伊索寓言。
书页在手中一页页翻动,这个暑假,我把《伊索寓言》这本书读完了,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受益匪浅。
《伊索寓言》里有许多小故事,如:《欠债人》《发现金狮子的胆小鬼》《宙斯、普罗米修斯、雅典娜和摩摩斯》《鸫鸟和捕鸟人》……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鸫鸟和捕鸟人》,它讲的是“有个捕鸟人发现一只鸫鸟为了吃果子,一直在树上,于是人用捕鸟胶把鸫抓住了,临死前,鸫鸟说:”我为了一点口福,把命都搭上了。“是呀,有时人会为了一点儿利益把多的东西都赔进去了。比如有次我看报纸,说查封了一个以度假村为名的赌城,在这里可说乌烟瘴气、鱼龙混杂。上到公司大老板,下到普通老百姓。有一夜暴富的奇迹,有一贫如洗的悲剧。但大多数只有输的命,他们为了赚点钱(手法不正当),有时心血来潮,越输越赌,越赌越输,搞得最后把自己的本都赔完了,弄到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身败名裂的境地。
我一定会好好珍藏这本书,它将使我一生受益!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够让我沉浸在自然的美丽之中;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够让我放松下来,漫游于情节的波澜中;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够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是伊索寓言,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在生动的故事情节中蕴含着人生真谛,能让人在喜怒哀乐之中,懂得做事之道,为人之道。
一只乌鸦口渴了,想要找水喝,它突然发现一个长颈烧瓶,可烧瓶口很小,乌鸦喝不到水,怎样办呢?乌鸦想到:也许能够……,于是,乌鸦衔来小石子,轻轻地放入瓶中,水慢慢涨了起来,就这样乌鸦喝到了瓶中水。事实上,认识乌鸦还是我很小的时候,经过《乌鸦和狐狸》那本儿童读物认识的,正是那只愚蠢的乌鸦,那只自作聪明的乌鸦,在狡猾的狐狸面前,在得意之后,在不经意之中,把辛苦得来的大块肥肉落入狐狸之口,这是最初我对乌鸦的印象,不太好的印象。那只不太讨人喜欢的乌鸦,在那里用它的聪明机智改变了我对它的认识。它用行动告诉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应当认真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必须能战胜困难。还是那只不太讨人喜欢的乌鸦,在那里用它的行动改变了我观察事物的态度:在认识世界万物之初,第一印象可能是比较深刻地印象,但未必是正确的印象,仅有全方位认识事物,了解事物,才能对事物本身得出正确的确定。
正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农夫发现了一条冻着的毒蛇,农夫出于怜悯之心把蛇带了回去,把它抱在怀中,不一会儿,蛇逐渐恢复了知觉,却咬了农夫一口。这则人寓言故事给人深刻地启迪,自然界万物的存在有其内在的规律,我们认识世界就是要探索它的规律。蛇是冷血动物,冬眠是它的习性,一个“好心”的农夫,用它的无知打搅了蛇的冬眠,让蛇感到来自外界的攻击,自然要咬他一口,愚昧让农夫受到惩罚。的确,人是需要爱心的,正因为人有了爱,这个世界才会温馨而完美,就像南方雪灾、汶川地震,大灾之时大爱无处不在,处处体现人间真情。但农夫行为不能理解为一个动物爱好者,一个“爱心人士”。因为他的爱心用错了地方,正如对坏人宽容放纵,则会给社会,给自我和别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就像农夫与蛇,农夫救了蛇,蛇却恩将仇报,咬了农夫,教训是何等深刻。
读史书能让人铭记历史;读科学能让人明智;读文学能让人陶冶情操……。读书,有助于我们了解世界万物内在规律,读书,帮忙我们认识真实地世界。
书页在手中一页页翻动,这个暑假,我把《伊索寓言》这本书读完了,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受益匪浅。
《伊索寓言》里有许多小故事,如:《欠债人》《发现金狮子的胆小鬼》《宙斯、普罗米修斯、雅典娜和摩摩斯》《鸫鸟和捕鸟人》……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鸫鸟和捕鸟人》,它讲的是"有个捕鸟人发现一只鸫鸟为了吃果子,一向在树上,于是人用捕鸟胶把鸫抓住了,临死前,鸫鸟说:"我为了一点口福,把命都搭上了。"是呀,有时人会为了一点儿利益把多的东西都赔进去了。
比如有次我看报纸,说查封了一个以度假村为名的赌城,在那里可说乌烟瘴气、鱼龙混杂。上到公司大老板,下到普通老百姓。有一夜暴富的奇迹,有一贫如洗的杯具。但大多数仅有输的命,他们为了赚点钱(手法不正当),有时心血来潮,越输越赌,越赌越输,搞得最终把自我的本都赔完了,弄到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身败名裂的境地。
宙斯想要为鸟类立一个王,指定一个日期,要求众鸟全都按时出席,以便选他们之中最美丽的为王。众鸟都跑到河里去梳洗打扮。寒鸦明白自我没一处漂亮,便来到河边,捡起众鸟脱落下的羽毛,细心翼翼地全插在自我身上,再用胶粘住。指定的日期到了,所有的鸟都一齐来到宙斯面前。
宙斯一眼就看见花花绿绿的寒鸦,在众鸟之中显得格外漂亮,准备立他为王。众鸟十分气愤,纷纷从寒鸦身上拔下本属于自我的羽毛。于是,寒鸦身上美丽的羽毛一下全没了,又变成了一只丑陋的寒鸦了。
这本书经过讲述一个趣味的小故事让人们懂得一个人生哲理。传说伊索原是贵族的奴婢,之后获得了自由。他把对社会生活深刻的体会编进寓言里,故事中充满了对真善美的歌颂和对假恶丑的憎恶。这本书哲理深刻精辟,充满了幽默情趣和丰富想象,对后世影响很大。
我就此明白了一个道理:借助别人的东西能够得到美的假象,但那本不属于自我的东西被剥离时,就会原形毕露。
我必须会好好珍藏这本书,它将使我一生受益!
在这个十一黄金周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
在读伊索寓言这本书时,使我感触最深的是说谎的放羊娃这篇文章。它主要写了一个喜欢说谎的放羊娃到村外放牧。休息时,他便向村民大声呼救,谎称狼来了。头两回村名都信以为真,结果才知道别刷了。随后,狼真的来了,无论放羊娃怎么大叫,村民都不相信,最后他的羊全被狼吃掉。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获益匪浅。觉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说谎、用谎言欺骗家长。因为你一旦说谎,被别人知道了以后,被骗的人以后对你做的事和说的话都有疑心。如果你在欺骗他,他以后就会不再相信你,即时你说的是真话,那他也不相信你。就像故事中的放羊娃一样,如果他不说谎,他的羊就不会被吃掉了。所以说,说谎是一种不好的、可恶的行为。而我就曾经撒过谎。记得那一次,我趁妈妈外出买菜时,在家里踢足球,结果把妈妈的的花瓶踢破了。我马上用强力胶把花瓶粘起来。幸亏花瓶破的并不是小块的,我很容易就粘了回来。当时我正粘得满头大汗,妈妈回来看见了,问我怎么回事,我就用了一个谎言欺骗了妈妈,但妈妈最后还是发现了,把握批评一顿。
因此,我们不能说谎。
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这是一本既讽刺了恶人邪恶的本性和丑陋,又赞美了种种生物优秀高尚的品德与智慧。这不只是一本寓言故事书,还是一本使人明白许多道理的哲学书,其内容丰富多彩,里面人物的性格也五花八门,编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奇妙故事。
其中有些故事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如“不畏艰苦的小猴”,这个故事使我们懂得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还有些故事让我们明白了愚蠢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损失,如“一头蠢驴”这个故事,蠢驴因为它的行为,被主人打得遍体鳞伤。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品德高尚的人,或是阴险狡诈的“某某某”,他们可能就在你的身边,只是你没有发现罢了。品德高尚的人,雷锋叔叔便是好榜样,助人为乐的同时,还不图回报。我们要向他学习,也励志当一个拥有高尚品德的人!
母亲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最可爱的人!俗话说:老母一百岁,常念八十儿!还请珍惜啊!你读完《秋天的怀念》后,是不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的感悟?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2024秋天的怀念阅读感悟4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我每天都感受着母爱,却总是不知母爱的伟大,也没有细细体会过,读了这篇文章主要的是“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推动了生的希望,母亲身有重病而不去治疗,反而来照顾“我”,因为照顾“我”,没有时间自己喜爱的花,使花死了。母亲几次想带“我”去北海公园走走,散散心,而每次都被“我”冷言拒绝了。终于有一次,我同意了,可是没有去成,母亲 就病逝了,没想到她到就要死的时候,还是挂念着她的儿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那个带着重病照顾孩子的母亲,是多么坚强啊!文章中还写到:对于“跑、踩”之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因为“我” 双腿瘫痪,再也不能跑,再也不能跳,再也不能踩了,所以母亲怕提这一类的字,“我”会伤心难过,说明母亲对“我”的爱是多么的体贴入微啊!
我想到我的母亲,她平常对我也是体贴入微、无微不至的。我想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用点点滴滴的小事来证明她们对孩子的爱,也就是因为这些小事让我们这些孩子沐浴在爱的阳光下。
最初读《秋天的怀念》是在秋天的一个早晨,再次读时是在秋天的一个安静的夜晚。每次读这篇课文,就会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震撼: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无私。
《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照顾着自己下肢瘫痪的儿子,她对“跑”和“踩”之类的字眼比儿子还敏感,是因为她怕伤了儿子的心。而且母亲临死的最后一刻还在担心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没人照顾,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其实,母爱就经常在你的身边,只不过你没发现而已。就在母亲在对你唠叨着什么的时候,你可能会不耐烦,其实这就是母爱。母爱总藏在任何一件小事中,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你知道吗?在唐山大地震时,有一件感人肺腑的事:一个母亲撑着巨大的石板,石板下躺着她的孩子。她一见到救援人员就大喊道:“你们快点来救我的孩子,我快支撑不住了!”当救援人员救出被困的孩子时,“咚!”石板倒下了,那位勇敢的母亲也倒下了,再也起不来了。
还有一幕,也催人泪下,让人感慨万千:一位母亲与儿子被困在废墟里,母亲为了儿子的生命,咬破自己的手指,让年幼的儿子喝她的血维持生命,等救援人员把他们母子两挖出来时,母亲因失血过多而死,可儿子却奇迹般的活着。是什么让年轻的母亲有如此大的勇气呢?是那份伟大而无私的母爱!
大家千万不能等到失去母爱时才开始珍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我们在享受母爱时也要珍惜母爱。
对于史铁生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他的作品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篇《秋天的还念》。
母亲是个坚强,无私,可爱的孩子。我妈妈得了肝癌,很快就要死了。但她忍受着痛苦,为了照顾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母爱就是这样,牺牲自己,照顾孩子。
母亲想推他的儿子看花,儿子,但被拒绝。写作时,她并没有生气,而是试图把他的儿子的死的念头。而儿子的腿刚刚瘫痪,他不能接受,所以脾气暴怒无常,他无法控制情绪,而母亲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时机,以帮助她的儿子。
母亲进行第二次想带儿子去看花时,儿子自己竟然一个出人不可意料地答应了,母亲可以兴奋不已,但一说到“跑”和“踩”一类的字眼我们儿时,她就出去了……
且不说他的儿子,我也不知道是说出来,其实它代表的千古绝唱。
谁对自己死亡都充满了一种恐惧,包括我,但这位母亲呢?她不怕没有死亡,只要通过她在我们有生目标之年能照顾一个儿子,我想,她的生命就已经圆满了。母亲是个大好人,所以,就算她死了,灵魂也会升入理想天堂!
最后,母亲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菊花身上,让菊花告诉儿子:一定不要抛弃自己,坚强地活着!
母爱就像一束明亮的月光照在每个孩子身上。
“爱是人间的春风,爱是生命的源泉。”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
这个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活下去,隐瞒自己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儿子,直到最后一息,也思念着“我”和妹妹……
秋天,“我”去看了母亲喜爱的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多么伟大、无私的母爱啊!有时候我会嫌她太罗嗦,但这不正是母爱的表现吗?
爱是无形的,它需要用心灵去感受;爱是永恒的,它使人终生难忘;爱是伟大的,它给人无穷的力量。
小时候,我常常拿着一只小蜡烛,围着茶桌不停地转啊转啊,弄得爷爷奶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有一次爸爸妈妈出去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正好乘他们不在,我偷偷地搬着桌子、椅子,想方设法地要拿到放在柜子上的小蜡烛。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柜子顶上的高度是遥不可及的,可是我还是努力地向那“高峰”爬去。爬着爬着,我四肢发软,不敢向下看,怕摔下来脑袋就会开花;我也不敢再向上爬了,那些椅子不听话,在乱蹦乱跳的……这时妈妈回来了,提着一条条鱼;拎着一袋袋的菜。进门一看见我在椅子上摇摇欲坠,马上丢下东西,向我扑来,椅子散落一地,我平安的到了地面。抬头一看,却发现妈妈的头上和手上多了几道伤痕,“你怎么总是让人担心啊!”妈妈摇着头无奈的说。我哭了,不知是开心还是难过我只是哭了。
母亲像一把不闻不问的雨伞,永远为儿女敞开,为他们遮风挡雨。母亲对儿女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善意的,希望给儿女们指出一条充满阳光的道路。
亲爱的妈妈,如果时光太短暂,我愿把时间停住,陪您到天荒地老;如果您会逐渐走远,我愿陪您到海枯石烂;如果您愿出去走走,我愿陪您到天涯海角……
《秋天的怀念》是最使我感动的一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一位病入膏肓的母亲照顾着一位双腿瘫痪而脾气暴怒无常的儿子。母亲为了照顾儿子,不要让儿子更伤心,一直隐瞒着儿子自己的病情,经常想让去北海看菊花,散散心。就在最后的一天,“我”答应了母亲,结果母亲的病又犯了,没有实现去北海看菊花的愿望,而母亲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的感人故事。读完课文我被这位坚强的母亲感动了,我不禁想起了这样一件往事: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我暑假里报了书法班,天气刮着狂风,前面飘着薄薄的雾,路看不清,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妈妈却骑着自行车,冒着狂风送我去上学,我的脚在车子下面往前使劲,这样妈妈就不这么累了。
快到学校了,妈妈使尽了力气,我说:“妈妈,您够累了,剩下的路我自己走!”我跳下了自行车,正要往前走,妈妈喊住我说:“上来吧,我不累!”我看着妈妈满头大汗说:“不用了,我长大了,我会自己走!”妈妈生气的说:“上来!”我只好上了车,在车上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我掩卷沉思:是啊!世界上的爱就是母亲对儿女的爱,人们常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儿行千里母担优。”不管儿女走到哪里,母亲都挂念着我们,我们拥有母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母亲呀!白发是您对我操劳的痕迹,皱纹是您对我关心的记载。为了您对我深情的母爱,我一定在您的关怀下,成为世界上的有用之才!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在你看完《基地》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阅读基地之后的个人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941年,21岁的阿西莫夫想出了一个崭新的科幻点子:撰写一部发生于未来的历史小说,描述“星河帝国”衰落的始末。然后,他在整个40年代,总共为基地系列写了八个故事,后来都归入《基地》三部曲。
在遥远的未来,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直至统一整个银河,发展成为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帝国建国后的12020年,一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谢顿运用“心理史学”,推论出“银河帝国”会很快灭亡,之后会有长达20000年的“黑暗期”。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缩短这个“黑暗期”,谢顿在其有生之年分别在两个地方建立了两个有着各自任务的“基地”,作为以后“第二银河帝国”的种子。大约150万字的《基地》系列故事就是围绕这一主线展开。
我从去年底开始,陆陆续续花了一个季度的时间,看完整个《基地》系列。在我看来,这部著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不可取代性:
一是其表现出来的深邃的历史眼光。
谢顿是一名数学家,却跨界以统计、分析、预测为手段,介入历史、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并创建了一套名为“心理史学”的数学工具去分析人类的未来。
谢顿认为,人类个体的行为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人类群体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某种数学方法分析出来的。而成功的分析必须依赖于两个必须的条件:分析的对象数量必须非常庞大,以尽量减少个人行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被分析的对象必须不知道这个分析的计划,否则会多少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发展。
“历史从不创新,只是一再重复”。如果可以观其大略,而不计其余,人类的历史是有迹可循的,这一点,我个人是深表赞同的。
二是关于机器人的一些思考。
在阿西莫夫的世界里,人类对于机器人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没有机器人的帮助,人类不可能冲出地球,建立起横跨十万光年的大帝国。机器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走向人类的对立面,导致第一次星际扩张失败,地球本体毁灭。经过漫长的斗争,人类消灭所有机器人,才得以建立“银河帝国”,并使机器人成为人类历史的一个禁忌,提都不能提及。
然而,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一直默默守护“银河帝国”到最后时刻,并推动“心理史学”计划顺利实施,保存人类复兴希望的,确保人类缩短“黑暗期”尽快进入全新复兴的,又恰恰是一个机器人:使用年限达到20000年、功能极其完备、近乎无所不能的机·丹尼尔·奥利瓦。
《基地》试图说明:机器人技术不发展,则人类没有办法挑战浩瀚宇宙;机器人技术过于发展,则必然走上挑战人类的道路,这是1940年代的阿西莫夫就认识到的一个两难命题。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促使阿西莫夫在另外一个系列《我,机器人》中首度提出“机器人三大定律”,并沿用至今,“机器人学”这个名词也因此在人类历史上首度亮相。
三是隐藏在科幻背后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考。
在整个《基地》系列里,阿西莫夫大约描述了30个左右的星际文明。这些文明,都各有各的特色,如果我们忽略科技的因素,就会发现这些表面千奇百怪的文明,其现实基础仍然是1940年代的世界各国,只是在星际文明这个大背景下,阿西莫夫从艺术的角度对文明的特质进行了浓缩、提炼和极端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基地》系列中创造岀来形形色色的星际文明,犹如《镜花缘》中的君子国、小人国、女儿国、犬封国、聂耳国一样,可以当成一本奇异游记来看。
在三十多个星际文明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两个:盖娅和索拉利文明,它们一个极度统一,一个极度自由,基本上就是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两个极端。盖娅文明的进化使得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在内的整个星球可以通过意识连结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意识都可以实现共享;每个个体既是个体,更是共体,以集体意志为意志;在离开母星体以光年为单位的距离后,个体仍然可以接受整体的意识和意志,从而实现极度的统一。
索拉利文明展现的则是极度的自由:在一个三倍于地球面积的星球上,只生活了几千索拉利人的成熟体,他们的肉体进化出一种命名为“转换叶突”的能量转换器,一个个体所转换的能量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机器人用于管理领地事物;他们信奉“他人即是地狱”,就算同类也互不来往,大事以电波形式协商;极度的向往自由让他们甘于居住于地表之下,而且不谋求任何形式的扩张;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和外界的接触,他们甚至进化出雌雄同体,真正实现了绝对的自由。
在《基地》系列最后一本《基地与地球》中,阿西莫夫设计各种场景和反复讨论,似乎是试图说服读者(或者是他自己),盖娅文明的组织形式虽然和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完全背道而驰,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最后,他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场景,通过号称拥有“不需要完全信息就可以做出正确选择”天赋的崔维兹选择用盖娅或者索拉利为蓝本建立人类新秩序,结果他选择了极度统一的盖娅模式,其原因就是,在即将到来的宇宙侵略中,我们需要统一意志!
也许,这就是阿西莫夫借《基地》系列、“心理史学”以及崔维兹,来对自己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索做出一个结论。如果考虑到1940年代欧美各国最大的现实就是全人类联合起来抵抗希特勒的侵略,极度的集中因而可以理解。那么,如果阿西莫夫能一直生活到今天,他会怎么设计这个科幻寓言的结局,这倒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基地》一书被世界的读者誉为永恒的科幻经典。它主要从基地的创建、崛起、扩张写起,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也体现了作者与众不同的超前思想细品全书,我感叹作者对未来世界独到的见解,也对基地产生了自我想法。
我认为,基地的创建就是原于银河帝国的衰败。银河帝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度,之所以会灭亡,还是因为人类永远无法磨灭的愚昧与贪婪。一开始,人类带着他们的智慧与良知,登上一个个荒凉的星球,在那建造起了高科技的社会。可他们的后代也正是因为未来世界的先进与舒适,而变得十分贪婪、愚昧,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学习,传颂未来世界强大的科技,越来越多的高能科技也逐渐失传,导致未来世界,也就是银河帝国退化。书中的主人公哈里·谢顿,也就是因这一原因,想要编出《银河百科全书》,来保留银河帝国的先进科技,也致减缓帝国退化所造成的后果。
想通过这节书警示读者及现在的整个社会,不要步银河帝国的后尘。所以,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世界的每一人都应该时刻了解当代的科技,积极参与科技发展的工程,及学习、认识科学,这样才不会使人类流传多年的科技文化白白流失。
而且,我也希望我们现在的社会能快速的发展、创新,变得跟银河帝国一样繁荣、强盛。当然,这也要靠我们所有人对科技的追求热爱,以及对高科技未来无尽的期盼。因此,和呼吁所有人无论地何时,都要抱着一个乐观、进步的态度去展望未来,不能只停留在现在或过去,不然后果将不堪设想。并且,与此同时,也人付诸自己的行动,让自己的智慧得以发挥,参与到学习,发展的行列之中去。
这是《银河帝国》系列的第一本书,开头便描述了神一样的哈利。谢顿博士正在同一位数学家探讨以川坨为首都,涵盖了整个银河系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谢顿博士自创的一门可以用数学工具计算未来的“心理史学”式,那位数学家惊奇地发现:整个帝国居然会在第三个世纪后全面瓦解!
当今,川坨上的高级人员早已知晓这个预言,于是自作聪明地把谢顿流放到了博士早就预料到的地点:端点星。在那儿,人们将进行一项为复兴帝国而编写的《银河百科全书》的计划:谢顿计划。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这本书由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所著,他的文笔十分简练,却又处处埋着伏笔,使后文更加精彩、逼真。他以“谢顿计划”中的谢顿危机为线索,将读者拉入这美妙的意境之中。而且自己发现书中看似无解问题的破绽,用巧妙的笔法勾出几位“智者”,由他们带你解释真正的答案。作者构思新颖,想象力超群,给读者徐徐展开银河帝国的画卷。
我不禁想,如此强大的银河帝国存活了几万年之久,却由于人们的忘我娱乐与君王的腐败而土崩瓦解,那么我们的当今社会则绝对是无比幸福的啊。在庞杂繁复的政治中心里,没有明显的腐化不是非常难得吗?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黄金岁月”啊。同时,我们不能像基地开始建设的五十年里一样无比封建、专注于过去,而要向发动革命的赛佛。哈定市长学习他,学习他与时俱进的超前思维。
微风钻进卧室,悄悄地平复我好动的心灵。“武力是弱者的最后手段。”我一遍遍地想着哈定市长的名言,默默地告诫自己、警示自己。
阿西莫夫的作品无比宏大,令我叹为观止,但我认为他最杰出的作品,还属《银河帝国》系列小说。
基地是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
它并不像《海底两万里》那样,写的长篇大论。基地是出自大师一阿西莫夫之手的外国小说。我看了看,只匆匆一翻,就相信内容不如书名诱人。对我的浅薄的趣味来说,《基地》似乎是本枯燥无味的书,我看不到什么关于仙女和妖怪的事,只有书页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手头空空的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一若隐若现的身影浮过,我仿佛忘了它的存在。它又太耀眼了。
是因为它既渺小又伟大吗?是因为它内容吸引眼球吗?是因为阿西莫夫把他的小说写活了。写生动了,使人一读就能懂,使人在茫茫然间就能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是小说震撼了我,基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探索宇宙的行程,以及对大千世界的向往。这份想要了解的热情与激动,更是小说的特色所在。不仅写出了人类的贪梦和无知,更加丰富了人村的类伟大的传奇,这这点太不容易了,我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的,所迷住的。
基地详写了人类想要改造丸,想要拥有超前的技木和殖民的梦想,不是冲动了事,只是想去尝试,想去拼搏。与银河,帝国做斗争,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曾经明净的天空,灿烂的太阳一去复不复返,人类的未来只好依靠“预言”,从此给占卜:师一个机会,从此这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这本小说给人带来一种不知所措的心理,作者在有些内容上写得毫不在意,但还是用显然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真大愧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他想的方方面面,很全。从古至今,既通俗又大方高雅。然而他本人是一个看似严谨而实则风趣幽默的人,他尽情挥洒自己的诙谐搞笑的天赋,他甚至还写过一部记载笑话的书集一《笑话集》。
我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裁体和《海底两万里》有类似之处,它们同样讲述了关于人类追求的,渴求的。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呢?
如果你是科幻小说的迷,我建议你先放下你手头的一切,趁天空还明净,太阳还灿烂,你不妨好好地回头欣赏一下《基地》这部作品吧!
还记得《基地》里赛佛哈定的名言吗?他说:“武力是无能者最后的手段。”可是,武力真那么没用吗?
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武力确实没有智慧那样高大上,但绝不可小看它的作用。你看《基地》里的端点星的基地即将遭受安纳克里昂的攻击时,如果不是用武力征服那艘星舰,任凭哈定绞尽脑汁也不会胜利。虽然这里面有智慧的成分,但谁能说武力没有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光凭武力还不行。如果哈定没有智慧,那么他就不会迷惑敌人,创造机会,也就更不会有武力夺舰这一出了。而再看古代秦朝,一味追求武力,不智慧地理国,轻罪状重刑罚,还高额收取税收,牢牢地把权力握在手中,用武力镇压不满起义的民众,最终导致威名远扬的秦朝仅十四年便灭亡了,这就是武力治国的结局啊!
那么。单凭武力在某一程度上肯定是无能为力了,那么,它的对立面——智慧呢?
首先,智慧和武力不同,它能运用的范围太广了,军事上、农业上、工业上、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但它也和武力一样,如果一味地追求智慧的话,那么结果并不见得比追求武力好,比如南宋:
南宋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科技发达的朝代了,那么是什么导致它灭亡的呢?那就是带它走向富有又领它走向衰败的其中一个原因:重文轻武。
南宋崇尚儒学,而武将却不怎么受人尊敬了,当时就有一句谚语: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在这种情况下,南宋文人辈出,十分兴荣,并迅速发展,但慢慢地弊端就展现出来了:由于文人掌权,不懂军事,武将不得志,没人领军,就连精忠报国的岳飞也被秦桧害死了。所以,蒙古打来,无人能敌,南宋也就这样灭亡了。
假如哈定一味追求智慧,那么就不会上演“武力夺舰”这一幕,他本人也会因被敌人包围着而被处死;假如哈定固执地崇尚武力,决定武装整个端点星,那么很快薄弱的防线根本挡不住敌人的步伐,随着一声炮鸣,整个基地也会化为灰烬。但是哈定却两者皆有之,只不过他更偏向智慧罢了。
要智慧还是武力?
两者皆有之!
躺在菲律宾的海边,仰望着故乡所没有的星空,我不禁又想到刚刚读完的基地三部曲,心中又充满了对群星的敬畏和无限的遐想。
诞生于1947年的基地系列,作为一部科幻作品,在其科技感方面必然对于当今的读者来说是有所欠缺的,但作者阿西莫夫给我们所描绘的“未来”却也不得不说是别具一格的。
不同于很多主流科幻小说,基地系列的背景虽然也在我们所居住的银河系,但其主要的故事线却不在地球展开——直到第七部,所有的线索才最终引向这个共同的起源——而是在一个纷繁复杂的,以超级钢铁行星“川坨”为核心的银河大舞台上展开。另外一点不同,则是在千千万万行星上的生物没有什么奇形怪状的所谓外星生物,而都是我们熟悉的面孔。
作为一篇被人公认为非常优异的文学作品,基地系列显然也没有只描绘令人炫目的新颖设定和元素,而是以科幻为表,实际上则探讨的还是人性的真谛与社会的构成。基地1—2部曲描绘了在银河系中统一的政权——银河帝国——崩溃后,保存了文明种子的第一基地利用其先进的科技,在心理史学(预测未来的数学学科)的指引下逐渐繁荣昌盛,突出了在一个政体中“科技”,“宗教”,“经济”等软实力的重要性,描绘了一个个传奇人物。第3部中,似乎绝对正确的未来预测却出现了偏差,一个在数学统计学上无法计算到的变数,有强大心灵控制能力的敌人,征服了第一基地,最终被第二基地的精神力量征服。
这部在情节上,让读者脱离了原有的“虽然形式很艰难,但这都是计划的一部分”的思维框架,让书中人物——也包括读者——受到了巨大的震撼,恰好证明了没有什么是决对恒定的,同时又在隐隐之中传递出了精神意志的重要性,将科幻作品升华了一个层次。第四,第五部则主要描述了在银河帝国末期,心理史学创造出的“谢顿计划”的来龙去脉,把在理论上不可能实现的预言通过一个科幻的设定予以实现同时又引出了背后的一切——神秘的机器人,被称为人类起源的地球等等。这两章则承上启下,又抛下无数个线索,让读者去自行思索。最后两部则描绘了整个宏大的银河系史诗的起源,同时又探究了人类与机器人的关系,解释了为何银河系有某种单一性——我们都起源于地球。七部曲总体来说环环相扣,每两三部后又大有升华,这也有部分源于作者写作的时间有些断层,将科幻上升到了探究人类及人类社会本质的高度上,也对未来各种人类社会极端的情况作了可能的猜想,描绘了一幅简约却不简单的银河系史诗,的确值得一读。
不过本书在我看来也有一些缺憾,作者可能陷入了某种惯性思维,或者我们所谓的“套路”,每种极端下面必然影藏着另一种极端,热情招待背后总有冷枪暗箭,单一纯朴背后必有复杂动机,虽然可能想传达出一种物极必反或者人类虚伪表象的意图,但是却导致了某些情节可以超前地揣测出结果,让本书的魅力有所下降。
总而言之,本书十分值得一读,可以给人以深思。
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感言呢?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颁奖典礼时。感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情感,让心灵得到抚慰,感言也是记录下这难忘的一刻的证明。我们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秋天怀念心得感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如果是我,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妈妈是多么的爱你呀!在妈妈病重的时候,吐了很多鲜血,还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要对生活有信心有勇气,美好的生命你要
珍惜、不要放弃一切,要有勇气的去面对自己,文中妈妈说咱俩一块好好活下去,
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妈妈的爱比天上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记得有一次我做作业做不好妈妈打了我,把我丢在外面不让我进来,我的心里很烦。我在外面大哭起来,我狠妈妈,我怎么有这么狠心的妈妈呀!但这是有个半带哭的声音说;你不听话,妈妈才打你,我忽然停止了哭声,因为我感觉到了妈妈虽然打了我、但她的心一样痛,她是强忍着眼泪和我说话的、我听你的话、妈妈不要哭了。
我用心的学习在也不让你生气了、你是我的妈妈、作者的妈妈是伟大的、我的妈妈也是伟大了,世界上所有的妈妈都伟大。我每天要好好的学习,将来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五年级一班邱文静《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位身患绝症的母亲照顾瘫痪的儿子,想让儿子好好儿活下去的事。读完了这篇课文,让我知道母爱的伟大,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三年前。那是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我突然发高烧,妈妈用测温度一量,39.7度,这可把妈妈吓慌了。爸爸出差去了,家里只剩下妈妈和我。她决定坐车去,但是这么晚了,哪会有车呢?于是,妈妈把我背到了医院。一路上,虽然我的神志迷糊不清,但还是能听到妈妈那粗大的喘气声,虽然我被衣服遮得较为严实,但还是分明地看到妈妈的脸上那晶莹的汗珠。好不容易到了医院,医生给我打上吊针,我便在妈妈慌乱、焦急不安的神情中睡去。我醒来时,已经早晨了,柔和的阳光从窗子外射进来,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再看看四周,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白色的被单,一切都是白色。妈妈正坐床在打盹儿。这时,护士阿姨进来给我换药,对我说:“你妈守了你一整夜,你妈妈可真辛苦呀!可怜天下父母心哟!”听到这儿,心里有种发酸的感觉,也有种心痛感觉。这会儿,妈妈醒了,温和的对我说:“好些了吗?”我强忍着泪说:“嗯!”“好些就好,好些就好!”就凭这几句话,我敢肯定的说:“母爱是伟大的”。我想对那些认为爸爸、妈妈不爱自己的人说:天下没有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儿女,只是你们没有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请你们想想,你们孝敬过你们的父母吗?不要只顾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别人的感受。
指导教师:杜聪 [推荐给朋友] [显示打印]
《秋天的怀念》为我们呈现了一段史铁生成长中的历程。
作者开篇将时间放在出来的春天,用上了五处对比——即年轻的作者与瘫痪的身体;美丽的事物与痛苦的内心;热爱花朵与无心侍弄;央求的发问与无情的拒绝;痛苦的内心与忍住的哭声。突出展现了作者因身体原因而爆发的愤怒情绪和默默关怀作者的母亲。作者又通过“悄悄地躲”和“偷偷地听”两处细节,表现了母亲既给作者发泄的空间,理解孩子,又不放心孩子,惦记挂念的矛盾心理。然而这一切都是默默付出的,作者此刻将所有的关注点都放在了自己的病痛和无情的命运之上。
之后作者插入一段过渡句,表明母亲的病症是从妹妹那里得来的,而自身一直疏远着母亲,作者已经有了悔意。
接下来作者详细的记述了母亲生前与自己相处的最后时光。母亲依旧询问着作者是否去看花,作者轻描淡写的敷衍,却换来母亲的喜出望外。母亲也由此陷入到了对往昔的美好时光的回忆之中,她在时光中抽离,却发现自己似乎触犯了某些禁忌。母亲悄悄的躲了出去。
接下来的三个段落写史铁生,作为家中唯一的青年男子,无能为力的看着母亲去世的场景。此刻的作者,内心波澜起伏,终于开始理解了母亲:“她正艰难的呼吸着,像她那艰难的一生。”
作者将时间荡开一段,一笔便是:又是秋天。经过一年的洗礼,母亲未完成的话始终影响着作者。他终于和妹妹一起来x看花,眼前的花朵,回忆中的母亲,似乎达到了有机的完美融合。母爱总是那么纯真、高尚、热烈而深沉的。此刻,作者也真正的理解了母亲的用意。
文章篇幅很短,却饱含深情。作者为我们呈现了一年的时间,三个捆绑在一起的人物,母亲的一个未完成的心愿,一颗生命的陨落,一次成长的代价,一位给子女留下力量的母亲,一种永恒不变的守候。母亲离去了,作者似乎真正的成长了。这份力量和守候正是史铁生历经风雨磨难始终乐观面对的原因吧。这也是文章最后作者理解母亲的原话:“我俩一块儿,要好好活……”
《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位身患绝症的母亲照顾瘫痪的儿子,想让儿子好好儿活下去的事。读完了这篇课文,让我知道母爱的伟大,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三年前。
那是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我突然发高烧,妈妈用测温度一量,39.7度,这可把妈妈吓慌了。爸爸出差去了,家里只剩下妈妈和我。她决定坐车去,但是这么晚了,哪会有车呢?于是,妈妈把我背到了医院。一路上,虽然我的神志迷糊不清,但还是能听到妈妈那粗大的喘气声,虽然我被衣服遮得较为严实,但还是分明地看到妈妈的脸上那晶莹的汗珠。
好不容易到了医院,医生给我打上吊针,我便在妈妈慌乱、焦急不安的神情中睡去。
我醒来时,已经早晨了,柔和的阳光从窗子外射进来,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再看看四周,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白色的被单,一切都是白色。妈妈正坐床在打盹儿。这时,护士阿姨进来给我换药,对我说:“你妈守了你一整夜,你妈妈可真辛苦呀!可怜天下父母心哟!”听到这儿,心里有种发酸的感觉,也有种心痛感觉。这会儿,妈妈醒了,温和的对我说:“好些了吗?”我强忍着泪说:“嗯!”“好些就好,好些就好!”就凭这几句话,我敢肯定的说:“母爱是伟大的”。
我想对那些认为爸爸、妈妈不爱自己的人说:天下没有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儿女,只是你们没有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请你们想想,你们孝敬过你们的父母吗?不要只顾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别人的感受。
上个星期,我学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顿时心情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一样,久久不能平静。
《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写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好好活下去的事情,赞美了伟大的母爱。
读到《秋天的怀念》中的母亲关心儿子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母亲,我的母亲田字脸,饱经风霜的脸上总挂着一丝微笑。我的母亲十分关心我的身体。一天深夜,北风呼呼地吹着,我发高烧,烧到三十九度,我的家离医院有几里路,半夜三更又没有车,爸爸又出差在外,妈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妈妈情急之下,背起我就往人民医院跑去,跑着,跑着,我朦胧地感觉到妈妈的额头上流着豆大的汗珠。也许是由于累的缘故吧!不知不觉,在妈妈的背上进入了梦乡。第二天,当我醒来时,已经躺在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了。我清楚地看见,现在也清楚地记得,妈妈的脸色从红
润变得苍白,慈祥的脸似乎又增加了几条皱纹,眼里布满了红色的血丝,像天罗地网一样,显然妈妈为了照顾发烧的我,在病床前整宿没有睡,可却用那粗糙的手给了我全身的温暖,妈妈见我醒了,倒了杯热水给我喝,又出去买了一篮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有弯弯的香蕉,有火红的苹果,有黄色梨妈妈把一篮子水果递给我,我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妈妈在一旁看着我,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孩子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我要好好学习,以后考上清华大学来报答我伟大的母亲。
之前读《人间词话》,最喜欢的就是这句话:一切景语皆情语。如今再次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真的是感受又不一样了。你在读完《人间词话》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人间词话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王国维王国维的这三境界是我读师范时所了解的,当时就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次有幸拜读后,顿觉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当你遨游其中使你会发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然而他对自己写词的工夫尤其自得,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他说:「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王国维说这话的时候刚满三十岁,只写过百来首词,就轻易把八百年来的词人几乎全不放在眼里,写作能写到这等份上,先不说历史评价如何,就算清狂自信也够透彻的了。这位生于一八七七年,卒于一九二七年,在他五十岁的壮盛之年,跳入北京颐和园的昆明湖没顶而死,其一生就是对人生问题不断追索讨问的过程。有人说他是逊节于清朝的遗臣,有人说他是忧心世道的烈士,也有人说他只是受不住罗振玉这位师长的长期欺压,一口怨气咽不下去,就投水自尽了。王国维戏剧性的死亡对历史学者而言是举足轻重的,但对于写作或画画的人而言,他所留下的文字比他个体生命的终始短长更重要。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著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以其见解之新颖,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非独谓景物」,「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譬如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
——词以境界为最上。-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经历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边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境界也。王国维。
记得当初中语文老师对我们讲起这三种境界的时候,我们都是似懂非懂,懵懵懂懂。对于境界一词也不是很了解,尽管那时已经读背了不少的诗词。直到后来,读了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之后,才意识到原来诗词之中有着丰富的情感,深远的意境。
王国维,字静安,晚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是我国近现代的著名学者,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着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间词话》以其见解之新奇,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王国维先生在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词以境界为最上。-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纵观古今诗词,能够流传千古的名片名句,哪一句不是有独特的境界呢?我们先来讨论有我之境界,有我之谓在境界之中有作者,重点在于以我观物。即从自我感情出发,借助自己所观之物抒发自己的情感。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诗人借助眼前之花,表达出自己的悲伤之情。一般而言,花是一种美好的食物,但是正是这样美丽的东西也会触动诗人的伤心之处,可谓乐景衬哀情。这就说明是从自我本身的情感出发的,不管是多么美好的事物,都能引起诗人的伤感。因为有我,此之谓有我之境界!
那么无我之境界又是怎么样的呢?无我之境界主要强调以物观物,强调客观存在的真实性,将主观意识客观化。如陶潜诗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轻松、淡雅的田园风光图。通过这样一句诗,通过这样对自然客观景物的描写,我们感觉到作者对自然田园的向往之情,表现出一种隐居田园山水间的悠然、闲适之情,可谓意境深远,令人心向往之。正是因为诗人描绘了一种意境,才能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正是王国维先生所言之无我之境界。
那么如何才能写出“境界”二字呢?一就是创作要有真情实感,讲求一个“真”字。在这里,先要讲明的一点便是“境非独谓景物也”。境界并不是只指景物,人之情感更是境界。不论是写景或是抒情,能写出真情实感,做到情景交融,使人身临其境才算是做到了“真”。然而“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池塘一角、西风大漠与雾失楼台怎能相提并论?很多传世之作都是作者随兴所至,即挥毫泼墨抒其所见所感,无所拘束,常常命为“无题”或者直接从诗中抽出二字。然则若给定了题目,依然抒其真情,但总在潜意识里受到题目的局限,所求境界亦仿佛裁剪过后,并不完整。这或许就是王国维所说的“诗有题而诗亡,词有题而词亡”吧。其二,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作词要做到“不隔”,也就是用词平实易懂。“欧阳公‘阑干十二凭春,晴碧远连云。千里万里,二月三与,行色若愁人’。语语在眼前,便是不隔;至云‘谢家池上,江淹浦畔’,则隔已。”不难看出,前者如画一般呈现在读者眼前,令人身临其境,但无晦涩之词语;而后者,如不知道“谢家池上”指的是春草一说,就会不知所云。
王国维认为“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不使隶事之白,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个人理解就是作词能做到不讽刺不赞美,不用典仿古,不用替代字,完全都是出自于自己内心的真情实感和真实所想,才称得上是纯粹的创作。正如“桂华流瓦”不如“月流瓦”的意境好,倘若用词自然、易懂,感情真实,何必非有替代字呢?“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以免会让人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其三,诗人词人要做到“虽理想家,亦写实家”。王国维认为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没有一个诗人可以凭空虚构,肯定都是立足于现实世界的。诗人虽然是很理想化的,但是他们的理想化从某一个侧面也会显现出社会的现实,即理想源于现实。正如王国维所说的“有造境,有写景,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事实上,从表面可能很容易分辨出诗人是理想化的还是在写实。但是细细品味,再理想化的境界也是在抒发一种真实的感情或者从真实发生的事情所升华的一种境界。写境的同时在抒发自己的抱负,造境的同时亦是在反映现实。然而,仅此也是不足的。王国维认为“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这正是他对前文所提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进一步阐述吗。有我之境界就是“入乎其内”,无我之境界不就是“出乎其外”吗?
总而言之,我认为要写出境界,就在于一个“真”字,感情要真,景物要真,只有这样,读者才会有所共鸣,才不至于不知所云。
然而,我最喜欢的境界是王国维先生所言关于三种人生境界的阐述: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她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第一境的落脚点应该是在“独”和“望尽天涯路”。是指一个人在孤独中寻求自己的梦想,这就表明人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也可理解为独自地准备追求理想,要有自己的人生规划。第二境界则是当自己的目标确定之后,付出全力为其打拼而不后悔。第三境就是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发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其实就在自己的身边。人生就是如此,因此我常常引用这句话来比喻人生。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穿衣有衣品、下棋有棋品,作词亦有词品,而词人的人品也会投射到词品之中。如果对答词的上下文是一种初级文化游戏的话,那么用词人的一句词来概括这位词人的词品则应该算是相当高级的文化游戏了,这需要你不仅对词非常熟悉,同时要对创作者也有非常深入的了解,从千百句中拈出一句恰到好处的话来概括此千百句的风格,更是对记忆和理解力的双重考验。王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中就做过这样的游戏,他曾经用三位词人的词——温庭筠、韦庄、冯正中——分别概括他们各自的词品。
对于温庭筠,王静安用“画屏金鹧鸪”(《更漏子》)来概括其词品。原句是“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温庭筠通过《更漏子》描绘了一位女子的闺思之情。大雁从边塞飞过,乌鸦从城墙上飞走 ,词中出现的前两个意象——雁和乌——都是实景,而到了“画屏金鹧鸪”,作者看到了闺房中画屏,画屏本身为实景,但与前两句真实存在的大雁和乌鸦相串联起来,则实中有虚,因为金鹧鸪是秀在画屏上的,而不是实际的鸟。这种虚实结合的手法描绘了人物内心的矛盾冲突。就好像在拍摄一部电影,镜头先是在远景,惊起了一群大雁,再向前推,又惊起了城墙上的乌鸦,再一步步向前推,最终推到主人公屋里的画屏上,可是画屏上的鸟却并没有受惊飞走。相反,惊醒的却是深藏闺中女子的心绪。联想到温庭筠的另一句“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我们可以大胆推测画屏绣了一对鹧鸪鸟,反衬之下,形单影只的女子此时心里变化大概逃不出“相思”二字。在动与静、虚与实、远与近之间,词人细腻地刻画出了主人公那种惆怅的儿女情长。虽为唐人,但温庭筠作词是比较多的,但是其题材大多集中在儿女情长上。对于生为男儿身的温庭筠来说,这种带有浓重脂粉味的儿女情长是极其特殊的,特殊在它表达了男儿身中的一种少女情怀,有人甚至将其总结为“男子作闺音”。我们不能将其简单地评论为“滥情”或是“不够爷们 ”,否则历史也不会给予他“花间词派”鼻祖的地位。他所表达的情意绵长、苦闷孤寂大概都与他恃才不羁、长期贬抑紧密关联,而“画屏金鹧鸪”也似乎成为了他逃避现实,遁入虚无的最佳渠道。
同为“花间词派”,对于韦庄,王静安用“弦上黄莺语”来概括其词品。语出韦端己的《菩萨蛮》,“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这首词是韦庄在回忆与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恋人演奏起镶有金翠玉的琵琶,弦上之音犹如黄莺之语, 好似一对黄鹂鸟之间的对话。美人配美琴,本应温馨的场景道出的却是一份难分难舍的留恋和苦涩。作者听懂了琴语,所以才说道:“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那琴声是在催促我早些回去,如果回得太迟,那绿纱窗下的花便不再盛开了。此处的花指的就是韦庄的恋人,面对韦庄的远行,恋人无法阻拦,只期盼对方早归,这种难以言说的无奈通过琴声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同为表达儿女情长,韦庄与温庭筠相比则多了几分清脆爽朗,就如同那琴语一般。如果可以用咖啡来作比较,那么韦庄与温庭筠之间便是意式与美式咖啡之间的区别。温庭钧的词有如玛奇朵的醇厚浓烈,而韦庄的词则像美式咖啡那样清纯、清淡。因为韦庄适逢晚唐时期,社会动荡,在七十岁官拜宰相之前,他四处漂泊的一生伴随着分离,也见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从长安到成都,黄鹂鸟似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唯有那声琴语徘徊耳畔,此种遗憾只能通过“弦上黄莺语”表达出来了。
第三位词人——冯延巳,王静安用“和泪试严妆”来概括其词品。语出《菩萨蛮》,“锦壶催画箭,玉佩天涯远。和泪试严妆,落梅飞晓霜。”相较于前两位“花间词派”代表人物,王静安认为冯延巳的词境更加开阔,称之为“深美闳约”。“和泪试严妆”描绘了一位女子面对镜子,一面流泪,一面又在化妆。人前的强颜欢笑与人后的欲说还休,这种矛盾冲突在经过不断堆积终于在某一时刻释放出来,而这些都通过女性化的描写表达出来。蒋勋先生将其归结为“颓废美学”的范畴,当然这不同于我们字面上所理解的意思。经历过唐朝高度向外拓展的历史时期后,五代则进入了一个相对内敛的时期。在内敛之中,呈现出了两种情绪——“自恋”和“自省”,这是一种特殊的创作状态,但可能更加贴近于当时词人的生活常态。女子对镜梳妆,面对镜中的自己,初看是自恋,再看则是自省,在自恋与自省的矛盾过后,女子边流泪边化妆。这是一种脆弱,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坚强?丢掉手中的一切发生大哭才是更加纯粹的软弱,如果说自恋情结是一种自我安慰,那么自省表达的则是一种面对世事无常的坚强。用“和泪试严妆”表达出词人理想与现实貌合神离的一生,恐怕再合适不过了。
一词诉万绪。
不同于唐诗的豪放不羁,我更喜欢词的婉约。
寂寥无人的月下,坐在窗前,看月光与灯光交融,品《人间词话》,让灵魂在古词中得以冲涤,然后缓缓地,被牵引着,带入到另一个境界,远离白日的喧嚣与繁华,我所见的,是春之暮野。
境界,是王国维先生所写的精神核心所在。“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此言一出,如金石掷地。若无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怎会有“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呢。若无欧阳修深沉之境,怎会有“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若无稼轩的豪放之境,怎会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若无李后主幽婉之境,怎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若无容若的落拓不羁,又怎会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之言?
在《人间词话》中古人造境不外乎以下三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境虽过于平直,然登高远望,无遮无拦,妙在深远、旷达。凡造此种境界必以气象取胜,无大胸襟,大豪气难以为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是也,读罢令人心旷神怡。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境虽有些柔弱,然感触细腻,凄婉动人,妙在情真、意切。凡造此种境界必以性情取胜,无细致的感受,痴迷的情怀难以为之。“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是也,读罢令人柔肠百转,缠绵悱恻。
此二种境界易造,古诗词中出现也最多,若论造境之难,之高妙当在第三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境之妙在于“顿彻”,要入乎物中,又要超然物外,无宇宙间的大智慧而不可得。或许唯“灵性”二字可当之。凡含此境之作必为神品。“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是也。
造境之种类有三,造境之法却只有一个“真”字。“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欲成大事者,必须下定决心在自己的路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百折不回。然而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却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成功的灵感或许就在于你莫名奇妙的一个回头,冥冥中有个方向指引着你,说:看,他就在那呢。
忘不了李后主之词——那以血书成的文字。在他的笔下,词不再是风月笔墨,而是生命与亡国之恨的长吟。“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李煜的词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无论顺境逆境,他都保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国破家亡,从君主沦为阶下囚的命运不但没有吞噬他的赤子之心,反而使他的性情愈发纯粹,而他的痛苦也愈发深刻。“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份深切的亡国之痛,也许深深触痛作为前清遗老的王国维先生,在他的内心引起了激烈的共鸣。作为前清遗民,眼看国运日下,世道苍凉,王国维先生却只能是徒有心焦,也许他也曾感慨过“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也许他也想褪下长袍马褂,换上盔甲,一如东坡笔下“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保家卫国。
在昆明湖畔,王国维先生纵身一跃,带着一腔的热血以及满怀的无奈与愤懑,在年富力强之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也许那人心动荡的民国乱世,无从存放他的信仰,只有那方悠悠清泠的湖水,才是那颗赤子之心安眠的归宿。我轻抚书册,昔人已去,然而这由几十条短句组成的著作,仿佛珠玉之声,在每个爱词者耳畔轻奏。
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巴金写的《海上日出》,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的《海上日出》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海上日出的个人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日出的景象壮观迷人,这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显得格外迷人,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巴金爷爷为了看日出,常常早起。说起日出,我也看过。
有一次我去乡下,因为有事情,所以5点多钟就起来了。我坐在车上,看见一个小圆盘,我认真看了一会儿,原来是太阳。慢慢地,太阳出来了小半边,可是太阳象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始终不肯出来,但是由不得她,她扭扭捏捏地上来了,将她的光芒洒向大地。我欢呼着:“妈妈,太阳出来了!太阳出来了!”
我觉得巴金爷爷写得很美用了许多优美的句子。也让我联想到了曾经的事情。
《海上日出》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巴金在写这篇文章的前几天曾说“我看见了种种人间的悲剧,在这里我认识了我们所处的时代,在这里我身各种的痛苦。我挣扎,我苦斗……我下决心做一个社会运动者用人群的力量来把这个创造,创造成一个幸福的世界”。
巴金之所以能成名,是因为他有一般人没有的精神。那就是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品质。即使出生在富裕的家庭。却没有富家人的那种傲气。
文中的一句“‘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地一步一步’”这句话用了比喻的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刚开始太阳的状态表达了作者对太阳的喜爱之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读着巴金爷爷平实而又质朴的文字,我仿佛变成火红的一朵云彩,释放自己的光与彩。闭上眼,那日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太阳在燃烧,地平线上一片火海,千万朵火烧云,涌向了天边……
大海托起了初升的太阳,明媚俏丽而又温暖。巴金爷爷笔下的旭日是那样的美好,满载着希望的憧憬,我们不也是一轮轮初生的太阳么?冲出云层,就能普照大地,就把光明与热量奉献给祖国,为人类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大海终于托起了初生的火红的太阳,再次使其冉冉升起,宣布了黎明的开始,也告知了黑暗的结束,灿烂的阳光再次照耀着生机勃勃的大地,使万物和谐相处,无比温馨。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竟然被描绘得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那样的一轮红日满载着神圣的希望,是如此的美好,如此充满憧憬。
日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会给人们壮观、辉煌的感觉。作者的开头一段就点明了对日出这一自然界景观的喜爱。无论是“探着脑袋”、“目不转睛”,还是“迫不及待”,都能表现出人们盼日出的急切心情。接下来描写太阳升起时的情景时,一个“钻”,一个“露”,把日出是这一瞬间表现得比较形象。对于“太阳露出大半边脸”时的描写,作者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读者认识到“物”虽无情人有情,真实地再现了作者对于景观的喜爱。文章的最后一段富有激情:人们迎着朝阳、海风,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了。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动物和人都一样,都知道,都会知恩图报。当自己遇上困难时,别人帮助了自己,那么就会感激报答。正如文中的小鸟,当善良的水手们救了它,它也知道要感激报答水手,天天唱歌给水手们听,给水手们带来了快乐,艺术家们的青春献给了尊敬他们的人,而小鸟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它要报答的人。小鸟也和人一样,都非常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别人对它有恩或对它很好,也不能改变它对自己家乡。
读着巴金爷爷平实而又质朴的文字,我仿佛变成火红的一朵云彩,释放自己的光与彩。闭上眼,那日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太阳在燃烧,地平线上一片火海,千万朵火烧云,涌向了天边。
大海托起了初升的太阳,明媚俏丽而又温暖。巴金爷爷笔下的旭日是那样的美好,满载着希望的憧憬,我们不也是一轮轮初生的太阳么?冲出云层,就能普照大地,就把光明与热量奉献给祖国,为人类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今天,我们学完了《海上日出》这篇课文,心中就如洪水泛滥,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是巴金爷爷的一篇优秀作品,文章写的生动真实,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亲身感受日出之宏伟,日出之美丽。看着这篇纯朴的文章,我好像真的来到了巴金爷爷乘坐的那条船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闭上眼睛,享受着那个瞬间一切万物所释放出的光与彩。那日出的瞬间射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以压倒一切之势涌了过来。此刻,太阳就像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点燃了天,点燃了地;点燃了地平线,也点燃了海平面。看,蔚蓝的大海顿时成了燃烧的火海,千万朵红彤彤的火烧云,慢慢地涌向了太阳,渐渐地飞往了天边。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世间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都很爱自己的孩子!母亲的爱是天下最无私的爱,不求回报,我们得珍惜啊!那么,你读完《秋天的怀念》后,感悟到了什么人生真谛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阅读秋天的怀念的收获与感想”,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当我读完《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被史铁生叔叔的母亲那种伟大而无私的母亲深深的感动。
课文主要讲: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无微不致的照顾双脚瘫痪的儿子。可是,母亲在一个秋天里,母亲因病而死,并在临终前说了一名句这样的话:“我那生病的儿子,还有那末成年的女儿,要让他们哥妹俩好好活下去。”当史铁生叔叔知道母亲逝世时,后悔的眼泪水不停地往下滴,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母亲最后的愿望。并和妹妹好好活下去的感人故事。
这件感人的事令我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个寒冷有日子里,我晚上一点钟突然感冒,不想惊动爸爸妈妈,想让他们好好休息,所以我想,起来喝杯水就没事。可是越烧越高,结果昏迷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这时四周模模糊糊的,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是模糊地看见一个人泪流满面,很伤心的样子。过了一会儿,我渐渐看清楚了,是妈妈。这时我激动而害怕的投进妈妈的怀抱里,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
也许你读了这篇文章后会流泪的。母爱是每得寸进等伟大的,在这世界上,母亲们为自己的女儿花了多少心血,所以我们作为儿女的应该孝敬她们。每个人都有母亲,母亲们每时每刻都在为我们而操捞,她们为我们操白了头发。
母爱是伟大的、是崇高的、是无私的。让我们拍起手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
今天我们班的同学和老师都被浓浓的亲情牵挂着,因为我们学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我们知道,母爱是伟大而坚强的,她给了我们无限的温暖,给了我们无限的爱。《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讲了母亲虽重病缠身,但是还坚持推我去北海公园看花,而不领情的我却不知母亲的肝常常疼得她睡不了觉,还给母亲带来更多、更大的压力。当妹妹告诉我,我才答应母亲总想实现的而很难实现的愿望——推我去看花。
然而就在这时候,母亲出门后就一直没回来,此时此刻,母亲已经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母亲临终时的那句话:“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这句话一直深深地刻在我和妹妹的心中:我们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表达了母亲临终时对我们无限关爱和依恋的感情。文中“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这句话体现母亲一颗宽容的心,也有一颗默默忍受的心。母亲也是忍着哭声而又艰难地说出这句话来的。在我的实际生活中,我的母亲也是重病缠身,来照顾左腿骨折了的我。记得那时,我因为太调皮从家二楼上的阳台跳下来而骨折,整整在医院里住了5天。在这5天,母亲每天晚上都来医院照顾我,直到深夜才回家,才睡了5小时,到清晨又在家里准备拿早餐来给我吃,甚至还有时在我身边睡了过去。5天后我出院了。母亲自己却患了极重的病,但是她却没去医院,而是在家里偷偷地养伤。
我发现后,母亲已经病得快不行了,我想叫爸爸送她去医院,但是她却对我说:“不用了,无论怎样,我都要活着。”我那时被吓得泪流满面,哭声得都久久不能停下。这样日复一日,母亲终于把病魔赶走了。她好后,又深情地对我说:“无论怎样,我都要活着,因为我要让这个家庭中的每个人都信任这句话:“无话怎样,都要活着。”说着就出去了。是的,无论怎样,都要活着。我永远会记住这句话,因为我需要它。
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使我感触很深,也让我学会了怎样理解课文。当“我”的脾气暴怒无常的时候,母亲没有阻止“我”,而是让我尽情地发泄。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母亲非常理解儿子的痛苦,知道一个正是风华正茂,迈向人生第一步的21岁的青年失去了双腿,该是多么痛苦,遭受了多大的打击呀!这时,母亲总会躲到别的地方,看着儿子的举动,听着儿子的动静,自己也会悄悄地流下眼泪,虽然伤痛在儿子身上,更痛在了母亲心上啊!由此,我想到了,当我在病床上痛苦地呻吟时,母亲抓住我的手,含着眼泪安慰我说:“别担心,只要妈妈和你在一起,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只有世界上的妈妈才会有这么无私的爱呀!作者的母亲在这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让“我”改变对人生的看法,要看到人生中快乐的一面。文中最最平凡的一句话是:“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好好活……”这句话是再平凡不过了,可是留给我的印象却很深。
为人母者,最大的心愿不是自己的孩子有什么成就,而是让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世界上,让他从失去双腿的阴影中跳出来,勇敢地面对人生。这是母亲再普通的不过的心愿了。而母亲把她在世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毫不保留的全部用在了儿子身上,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自己。母亲的病一天天恶化了,可她的心里只有儿子,只有让儿子活下去的希望啊!当母亲临死时,仍惦念着自己的儿子。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伟大的母爱。母亲不但把一生中的爱全部给了我们,还是我们的生活的精神支柱啊!
是啊,虽然双腿瘫痪了,但是心还是“活”着的,可以用心去感受生活,生活中还有很多,很有趣的事情可以去做,所以我们要坚强的活着。又何必自暴自弃呢?
文中的“我”,让我想起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她虽然忠聋哑残疾,但感觉却异常敏锐,精神世界无比丰富,心地极为善良。她没有表现出对身体和心灵的痛苦和对他人怜悯的渴求,而是以乐观进取的精神对世人,所以他写下了那么优美的文字。我们也应该向海伦凯乐一样不向命运低斗,去战胜生活中的每一次挫折,当然面对命运中的每一个不公正的待遇。况且当命运把你的这个希望灭绝往往又会给你另一个希望。只要我把握,坚强的活下去,就一定会有新的曙光出现。就像我,现在成绩虽然不好,对学习失去信心,而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很多。文中的“我”最后战胜了病魔,坚强而勇敢地活着。我要学习他那一种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成绩差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放弃努力。让我从新的起点出发前进吧。
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打倒。面对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今天,我又一次翻开那熟悉的语文课本,看见了这篇《秋天的怀念》。
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讲述了“我”四肢瘫痪后,心情变的异常烦躁,疼爱我的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常常劝慰“我”,但“我”仍对她乱发脾气,却不知她病重得整宿睡不了觉,直到有一天,她说要推着“我”到北海看菊花,“我”的同意使她万分惊喜。然而却在这时,病重得她却永远地离“我”而去了,昏迷前她的最后一句话也仍是惦记着“我”和妹妹。“我”和妹妹都明白,她是要我们俩在一起,好好儿活……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泪水已经婆娑了我的双眼。多么伟大、无私、高尚的母爱啊!这使我又想到了一位不知名的母亲。那是在一次大地震中,楼房的倒塌,压倒了一位年轻的母亲和一个正待哺乳的婴儿,在黑暗的废墟中,那小小的婴儿由于黑暗和饥饿,不停的哭着。年轻的母亲只好一遍又一遍的喂着孩子,孩子吸干了母亲的乳汁,又开始放声大哭。年轻的母亲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就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放进了孩子的嘴里……救援部队终于来到,当他们挖开这片废墟时,看到的是这位死去的母亲和那个面色红润正在酣睡的孩子……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为了送我上辅导班,不管天气多么恶劣,她总是骑着自行车送我接我,不厌其烦。刮风时,她让我靠在背上,替我挡风;下雨时,她让我躲在她的雨衣中,妈妈的头和腿几乎全露在外面,回到家妈妈的衣服全湿透了。
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赞美母爱,这种母爱不仅存在于人类之间,也存在于动物之间,老母鸡在小鸡受到伤害时,会拼命地保护自己的孩子……
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假期时我们观看了《诗经》,相信您对于《诗经》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通过写一篇《诗经》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属于自己的《诗经》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为此,我们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生阅读诗经的个人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诗是中国文学的正宗,读诗和写诗是历代许多中国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先秦至五代的漫长历史时期里,中国的诗歌创作一直没有间断,涌现了为数众多的杰出的作家和光辉灿烂的优秀作品,不少诗人及其作品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传统诗歌,博大精深,雄健典丽,宛如一部色彩斑斓的画卷,以不惊风雨泣鬼神的宏伟乐章。在漫长的历程中,涌现出许多大诗人,他是耸立于东方的一个又一个诗歌的泰山。放眼世界文坛,中国的传统诗歌是独特的,是无与伦比的。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读经时,讲求语速、语调:要求语速不急不徐,语调抑扬顿挫。现在一般人一切都讲求快速,有的人听到读经读得这么慢,就提不起精神,其实读经就是让我们的心能静下来。一个人能定得下来,才有能力思考,面对问题,才不至于慌张、忙乱。心定功夫的培养,就是由平素来训练的。训练的最好方法莫过于读经。读经既简便易行又不用花钱,每一个家长在家里就可以辅导孩子培养这种心定的功夫,也就是现代常说的训练沉稳、从容的心理素质。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安定的维系都有赖于这些圣贤遗留下来的智能和经验。我们开展诵读活动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学生记住名篇佳作,更重要的是寻根,寻民族精神之根,寻现代文明之根。在诵读古诗文中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加厚学生的人文底蕴。
《诗经·考槃》,隐逸诗的鼻祖,是讴歌士大夫的重要选择。
自古以来,文人往往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当官。第二,仕途受挫后隐居山林,写诗写画,成就较高者著书立说。“达到目标,造福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为它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为自己的软弱,以各种工作为耻?不,不是。看似客观正确的问题,并不能回答中国传统学者的骨气问题。
现在的学者有更多的中道可以选择:做生意、参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当然是时代的进步,但是传统学者总是迂腐地选择一个极端,他们用毕生的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所以其中的佼佼者,不断登上人类某一领域的巅峰,成为不朽的大师,比如李时珍、曹雪芹,一生只写了一本书。相比之下,当代著名艺术家顶多算个能工巧匠。
所谓“至善有德,立功次之,言第二”——,即内圣外王,得言。内圣立德,外王巩俐,实际上并不能推动帝王的仕途,只有推贤之道,才能退而言之。写书是最后一本,不是后面一本。突然明白了相声大师马这个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坦荡荡”,“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牵你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于诗经中这些醉人的诗句。《诗经》,名为《诗》,是中国最早的诗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是春秋时期编的,共305篇。诗的形式主要由四个字组成,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的篇章生动,语言简洁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充满艺术感染力。
《诗经》中,我们看不到古代人的孤立、愚昧、保守,应该说她的纯爱、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对未来的憧憬,完全超越了现代性和时空!
读《诗经》就够安静纯粹了:《诗经》语言简单,思想简单,没有现代人的浮躁和躁动。看完《诗经》,你会被文中的纯粹所感动。当我心烦意乱的时候,看了几章,就可以静下心来,安心学习工作了。
读《诗经》就够踏实用心了:《诗经》教会我脚踏实地的走每一步,注意生活中的每一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坚持久了就有钱,专心学习就成功。
阅读《诗经》足以回归原著:《诗经》就像东方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辉煌。《诗经》里的人住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元夜、山石,都是创作者最原始的作品。人们听着大自然古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了感激。他们远离了充满欲望和扩音器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乏的。
初遇:
徐志摩的《偶遇》中说:“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芒。”我和诗经的初见也是一场偶遇。在窗缝漏下的光线里,在唐诗宋词的书影间,在那惊鸿一瞥中,我与《诗经》偶遇了。在与之交汇的瞬间,我为她的光芒所惊艳。同为偶遇,我并未如徐诗而言,就此忘却。在八岁那样懵懂的年纪,我并不能完全领略其美丽,只是嗅得一缕墨香;在那样的好动的年岁里,就愿因一句“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而静读一本有些深奥的书,就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看着别扭却内心欢喜。
八岁的我有我的天真无知,而《诗经》有她的深邃神秘,那样的我们似乎并不是合适的同行者。我看她就像在看重纱后人影,但也许是因为一份中华文化血脉,让我对她产生了兴趣,就这样在心里留下了印记。“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深挚的情感让我羡慕;“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让我向往;“谁谓荼苦,其甘如荠”让我似懂非懂....
再遇:
再遇《诗经》,她就入了我心,带着一份探究的心情,我在初中掌握了一定的阅读能力之后,我重新拿起了这本书,句句解译,步步深陷。《硕人》里勾勒出一幅工笔细描的仕女图;《凯风》中吹响起淳淳可感的慈母心;《北山》下呐喊出的愤愤民声…….既平庸吏民亦将相侯伯;兼风云社会和永恒自然;含物像人事孕思想信仰,跨越西周春秋,横渡黄河长江,屹立在洪荒时间中,静默在浩浩人流里,只待遇见知己,将那五六百年的历史画卷与之共赏,将那风云人事细细说来。
再遇她时,我掀起了重纱,惊见“有美一人,清扬婉兮”的高贵亲切,目光深邃……
终思:
有人说过:“要真正读懂一本书,就要读懂她的思想,更要思考她的价值。”在高考过后的暑假里,我第三次翻开了《诗经》,没有初见的惊艳,并非再遇时的研读,只是用指尖划过字里行间,目光穿过纸页游览古今,内心涌起骄傲和苦涩的复杂情绪
我骄傲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短短四字,区区几行便能引人畅想或发人深省。若不是在这片华夏大地上长大,若不是流淌着华夏民族的血液,或许很难领悟到中国诗词的'魅力,更别说是《诗三百》这种于国人而言亦有些晦涩的古籍了。中国的古代诗歌由《诗经》起源,近而发展成中华文化的标志之一;中华文化在华夏大地扎根,继而成长成参天大树,并在国人的施肥和风雨的洗礼中越发枝繁叶茂。
反映不同阶层的人文风俗是她的思想,所以她目光深邃;找寻民族认同感是她的价值,所以她高贵亲切。因为读懂了她,我才更为生为华人而自豪庆幸,庆幸能和《诗经》相识,相知,相爱。
然而,这份自豪中夹杂的苦涩却令人遗憾。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很少有人愿意静下心来读一本书,即使有这样的人,能选择《诗经》的人也很少。
噫,“莲之爱,同予者何人?”我不是担心《诗经》像其他典籍那样失散在社会的动荡和时间的长流中,毕竟她已被我们妥善保存。可是我却害怕她像博物馆里的古册般,被“玻璃”格挡在我们的世界之外。佳人静立,是等待爱人,而非永远沉睡。她仍期待在时光中与我们相遇,擦出思想的火花。
以现代的技术手段而言,保存古籍已非难事,但我们如何更好的传承和发扬经典仍是难题。经典古籍不应只是展示我们的文化有多么深远凭证,他们更应该成为中国智慧的源泉,无论是屠呦呦从《本草纲目》中获得灵感,还是国人价值观的形成。成为联系国人的纽带,作为连通过去和未来的桥梁,是他们的真正价值。如今我们举办网络征文评选活动,宗旨是为了号召更多的人去阅读经典,发现他们的价值,加强民族文化自豪感和认同感。而这,也是我在三读《诗经》后最迫切的感受。这么好的作品,应该让跟多的人了解和阅读!
如果思念有颜色的话,那么一定是青色的。
《荀子·劝学》中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它犹如思念,来自于亲情、友情、爱情,却又远胜于它们,不为它们所束缚。亲情、友情、爱情会因时间、距离或者其他的原因而慢慢淡忘,而唯有思念可以跨越千山万水,横亘千年、万年,历久弥新。
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就让思念的颜色绽放的美轮美奂,它犹如一株清纯的带着露珠的茉莉花,在这淳朴而清丽的花香中悄然盛开。青青的是你的衣领啊,悠悠的是我的心境。闭上眼睛,那一抹青色就在脑海中冉冉升起,弥漫开来。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青青的是你的佩带啊, 悠悠的是我的情怀。随着这片青色越来越浓,心中的思念也越来越浓烈。
睹物思人也好,爱屋及乌也罢,只要是与它相关的东西,都会这这份思念之中,幻化成如梦如幻的青色。不为别的,只因我思念的人啊,他身着青衫。
于是,青色的思念,在幽幽的等待中慢慢地浸入身体,渗透入灵魂深处,浓浓的爱意不由转化为惆怅与幽怨: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捎个信,难道是要与我断了音信吗?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主动前来?思念,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我因受阻,无法前去与你相会,你怎么就不能主动一些呢?这还需要我用语言来告诉你吗?难道你不像我现在思念着你这样想念着我吗?
自古以来,女子就是悠悠深闺中的寂寞之人,从《牡丹亭》到《西厢记》,从《桃花扇》到《长生殿》,哪个女子不是在悠悠等待,款款思念中度过一生的?这里的主人公也不例外。
思念心中的人儿啊,却久久不能相见,唯有登高远眺,希望能远远地看上心中人儿一眼,哪怕是能够看到心中的那抹青色,不也是一种慰藉吗?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我”登山了这高高的城楼,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期待着与你相见。 一天见不着你的面呵, 感觉好像已有三月的时间那么长啊。
我望啊,望啊,望眼欲穿,可是我思念的人儿,你在哪里?我望啊,望啊,望眼欲穿,可是我期待的那抹青色,何时才能出现?
大清第一才子纳兰容若曾言“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对你一往情深的情到底有多深呢,就像那夕阳映照在深不见底的山里,就像深秋里那连绵不断的雨,怎么能测量,怎么能道出呢?
所以,唯有在内心深处款款思念着你,思念着那抹与你有关的青色罢了。让这份思念,这抹青色,跨越万水千山,跨越天长地久,来到身边,陪伴着你,陪伴着我,慰藉着深深闺阁中寂寞的你我罢了。而那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终在你我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那抹青色终将在你我心中慢慢地幻化成思念的颜色。
在《诗经》《楚辞》这两大中国文学的发端鼻祖中,我们很少看到后世诗人们最常爱的花,而只是草木。自由生长的草木犹如大地伸出的触角,曲折蜿蜒,绵延不息。歌之咏之如同古人自然的生活。《楚辞》是士大夫所作,咏物言志寄托情怀,他们不需亲自下田,只把农人采摘下来的香草制成的香囊配带在身上,香草美人喻君子,杂草恶木似小人,但词意深奥,如果破不了文字障,诗人的内心很难亲近。相比之下,《诗经》中的草木要来得自然生动得多,劳作中的人们身边有什么就唱什么。草木在这里更多地被真实地还原,自然地咏唱。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葛草吗?藤茎蔓生纠缠不解,就如我一日不见你啊,好象过了三年。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萧艾吗?浓郁的香气在山间蔓延,就如你的气息啊,让我怀念。采摘通常应该是女子的事情,那么想念的人应该是一个男子了。葛是那时候一种最常见的经济作物,人们拿它织成葛布做成衣服。但葛藤最是缠绵,长的可达十多米,茎叶交错攀爬,《楚辞》中也有“葛蔓蔓”的说法。萧艾在古诗中经常被一起提到,那是一种极易蔓生的带着浓郁香气的草,古人常采集它的枝叶,晒干后混合动物的油脂,做成今天寺庙中燃的香烛一样的东西,用于祭祀。劳动和生活就是这样密不可分,他们的感情不是水上的浮萍,不是天边的游云,是生长在山间的藤蔓,摘不完剪不断;是弥漫在周围的每一缕味道,呼吸空气就是呼吸你。
顾随先生说,《诗经》中写愉快少,写忧伤多。离乱之音中慌年怀人,更是有别样的心忧。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这又是一个正在采摘的女子,这次她采摘的是卷耳,这是一种叶子上有小锯齿,果实上长满了到钩小刺的野菜。春秋时期,种子附着在牛羊毛上由边疆传入中土。苍耳到处可见,无法想象这样的尖锐的植物在饥慌的时候是重要的充饥。女人们采集它的嫩叶,在水中反复地煮,直到去掉它的苦味。那是慌年才不得不食的草。在这样的艰苦的时候,男人还在远方打仗,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眺望他回来的方向,身体的饥饿内心的思念让人如何捱过岁月。这首诗的第二、三章换了角色,变成男子的口吻,也好象是女子想象中的他:“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櫑,维以不永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马儿都已眼发花,腿摇晃,如何才能不想家。
《诗经》最著名的一道野菜应该算是《采薇》中的薇了。“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说它著名因为它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采薇首阳山”中那个野菜。薇菜也叫薇霍,也就是野豌豆,历来为贫者所食,伯夷和叔齐在商亡后隐居首阳山,身无一技之长,抵死不吃周武王送来的粮食,采薇为食。被一个捣蛋的女子看到,说这野菜也是周地植物,你们为什么要吃呢?结果终于是饿死了。好象这样不识大局冥顽不灵的人并不值得同情。《采薇》中远别家人的戍边兵士在归途的风雨霜雪中想起采薇的人,此时薇不单是赖以生存的食物,更是一种节令更替的象征,当野豌豆紫色的花在眼底花开花谢,归乡之期也一延再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采薇》中的最后一章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诗中最美的片段。激烈的战争终将结束,回乡路上饥肠碌碌的小兵,心中的哀是大哀。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什么草儿不枯萎,哪儿有一天不奔波。这是《小雅》的最后一篇。忧中有了愤,堪堪乱世,人不如草木。草木还有春来发新伢的机会,我离开家乡离开你,却可能再也不能回来。
生长在《诗经》中的草,因了我们想象的泉水不停地灌溉,在书本的字里行间伸展出每一个叶片,郁郁葱葱,蔓延过我们荒芜的心田,为我们充当最恰当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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