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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笔记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通用。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作品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急您所急,我们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1】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2】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反复回味这段荡气回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后,其实还有很多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

1费尔明娜为什么会突然拒绝阿里萨?

年少时期两人互通书信,甚至已经在信中确定了婚期。但他们始终都没有发现,两人心中的对方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的形象。或许福音花园那位一直默默守候的骑士在那个闷热的下午送去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少女被他的这种年少的鲁莽和勇气折服,并渐渐迷失了自我。但幻想出来的形象终究没有照进现实。正如当费尔明娜去“代笔人走廊”闲逛时,阿里萨心中想的:这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而费尔明娜也曾说过,阿里萨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影子,并不真实。所以当两个人再次相见时,费尔明娜的梦破碎了,她不想也不能将眼前这个如同影子一般的人同自己心中幻化出来的那个为他演奏小提琴曲的少年视为一人。

2费尔明娜和医生的婚姻真的幸福吗?

毫无疑问,这对夫妻在旁人的眼中无疑是幸福的典范。丈夫出身名门,医术高超,受人尊敬。妻子美丽大方,个性十足。但其中的心酸只有两个人自己才清楚。

其实当费尔明娜答应父亲要嫁给医生的时候,并不是出于爱。一部分是出于对父亲的屈服,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阿里萨的逃避。而医生娶费尔明娜也只是单纯的觉得她漂亮,对她并没有很深的感情。

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之间也逐渐培养出了默契,仿佛一切也不是那么糟糕,就像医生的人生信条一样:婚姻最重要的是稳定。但费尔明娜不这么觉得,她是个浪漫的人。因而当知道医生出轨的时候,她几近崩溃。很多人都说当医生最后放弃的其他人,又重归费尔明娜身边是因为爱,可我不这么认为。医生只是在追求自己所谓的稳定,在他最意乱情迷的时刻,他也没有想过要打破这种稳定,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不被其他人发现的继续欢愉。

但是当最后医生去世之前,看着费尔明娜的眼神,我相信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在说:我爱你。但是这种爱是医生认为的爱,而不是费尔明娜最向往的爱。所以当你问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充斥着各种争吵、出轨和问题之后真的幸福吗,我的回答是:他们是幸福的,但不是浪漫的,是没有激情的。

3阿里萨的等待真的算是等待吗?

我相信在最初的几年中,阿里萨是真的想为了费尔明娜保持童真的。直到最后悲伤的情绪过度的放大,导致了他的放荡。但其实归根结底,是对费尔明娜的念念不忘。这颗种子种的太深,已经肆无忌惮的遍布在他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在他得不到她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迫切的需要一切其他的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缺。于是他开始寻欢作乐,企图用其他的肉体来填补自己内心精神的空缺,但往往都于事无补。每每激情过后,剩下的是对于费尔明娜更深的思念。可“性”这个东西就像一个恶魔一样,一旦沾染便不可收拾。不可否认在阿里萨与他众多情人私会的片刻,他的内心是被她们占据的,但这都不是阿里萨认为的“爱”。他的爱是浪漫的,是孤注一掷的,是感动自己的漫长的等待。为了让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减轻,他试着去“爱”其他人,但之后又发现任何人都不可能代替费尔明娜。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认为他在精神上是一直在等待的认为他是在等待的,但不是那种眼中皆是你,四下不他人的清冷,而是一种几近病态的对自己的折磨。因为太爱却又求之不得,只能通过不断的放纵自己,从而得到片刻的喘息,因为在阿里萨的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和费尔明娜相比,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或者最普通的问候在他的心里都能激起千层了浪花。他的等待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的等待,除了寄给费尔明娜的信,他从不向任何人袒露心声。

对于我而言,我觉得他的这种等待,一方面半个多世纪的紧闭内心,只为了一个人而敞开,是极度浪漫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是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是极其残忍的。

4最后他们为什么在一起了?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坚持和隐忍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相信,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种种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这其中疗愈她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被阿里萨的成熟气质,以及深刻独到的思想见解所折服。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阿里萨心中的白月光终于在历经了半个多世纪后,洒在了他内心平静的水面上。他们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最终驶向了心中平静,浪漫的远方。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并不是单单只有激情和性,在多巴胺逐渐退去的年岁里,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生命的力量。我们可以说男女主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浪漫的灯吧。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3】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4】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5】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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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马尔克斯《巨翅老人》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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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最大特征是象征手法的运用。巨翅老人象征着拉丁美洲的传统文化;佩拉约夫妇是拉丁美洲社会的中产阶级象征;贡萨如神父则是今天拉丁美洲政教合一统治势力的代表人物。天使的重新飞翔,暗示着民族的传统文化并没有因为压迫而消亡,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会重新发扬光大,给人们光明和希望。

苍老,是时间这风雨对青春与斗志的抢白;落难,是航海之人未经受住风雨摧大的悲惨;伤痛,是无理盲目的命令对尊严的苛责;畏惧,是麻木不仁的眼神对愤怒的不屑一顾;渴望,汲取着安静与孤独的养分蔓延;复苏,是冻伤的自由对温暖过去的回溯,即使温度不会再有改变,心扉中的冰也愿融化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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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收集并整理了“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1)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2)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3)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4)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经典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5)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通用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通用,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1)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2)

有道是,人间至味是清欢。什么是爱情?轰轰烈烈是爱情,平平淡淡也是爱情啊。一屋两人三餐四季,随流年辗转,长相厮守,一任青丝共白头,这也许是很多人对爱情的最终期许。

爱情它浪漫美妙,可最后激情褪却,平淡、坚守才是爱情的内核。放眼周遭,很多人爱着爱着就走散了,因为爱情最初可以浪漫,但最终则落归现实。三毛曾说过,爱情如果不能落到柴米油盐吃饭睡觉这些琐碎上,是不能长久的。只有彼此经历过凡尘俗世的烟火生活的洗礼,才不会把彼此弄丢。

爱是经营,是彼此成长

爱情是两个小人物间的欢喜,而不是一部轰轰烈烈的传奇。相爱的人只有在锅碗瓢盆交响曲中,在细碎庸常的日子里,才能体味到爱情的细水长流,也才能细品一蔬一饭的温暖与满足。这种爱,如风潜入,润物无声,犹如一首静缓流淌的小诗。它纵然平实,却离不开经营呵护。

最好的爱情是彼此是成长,思维高度不差上下,你促使我进步,我也能助他提升。你很好,但我也不差!爱情的势均力敌,才能产生一种长久的平衡,彼此相互吸引,又互相独立。只有两个灵魂匹配的人,彼此间的爱情才能走得更远!因为爱一个比自己太过优秀的人,自己太累;而爱一个太弱的人又深觉厌倦无趣。

心理学家罗伯特.斯滕伯格说过:“一份好的爱情,它是心灵的互相契合,是彼此的浪漫吸引,是对亲密关系的持久承若。”只有把握了彼此成长的爱情经营之道,才是对爱情最好的解读。

爱是坚守 是忠诚

欲望是人性,而忠诚是选择。这一生我们不经意间会有很多邂逅和遇见,会有心动,甚至会爱上另外的人。但爱不应该是这样的,真正爱一个人,一眼便是一生,会自动屏蔽外界的纷纷扰扰。因为爱,是信任,更是忠诚。

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乌尔比诺医生的话说“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这份稳定首先立在彼此信任和忠贞的基础之上,稳定一旦被打破,彼此间的信任再难重建,爱也就戛然而止。

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当今社交网络平台众多,对人性对个人意志力是极大挑战。如若意志不坚,禁不住诱惑,出现背叛,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对另一半的伤害则是致命的。因为爱得越深,背叛来临时,伤得越痛。这种痛犹如往心头扎了一根深深的刺,一生都会隐隐作痛,无法释怀。所以面对爱情,忠诚和坚守是一种高贵的选择。

人一生都是在寻爱的过程,茫茫人海中,相遇并牵手,这不是恩赐也是一份成长。人生中的相遇并非偶然,心理学上发现,人们爱上的是与他们相似的人,或是他们曾经是的人,或是他们想要成为的人。人生,感恩遇见,珍惜眼前人,纵然风雨同共,也一路悉心相随,一任时光慢慢老去,不负岁月,因为这既是爱对方,也是爱自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3)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4)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5)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6)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7)

有时候我会希望自己再长大些,因为有些道理和感受或许足够老了才明白。

就像这本书,马尔克斯优美的文字和精绝的想象力无疑是显见的,关于等待、关于岁月、关于爱情的故事也令人感慨,但对于主人公许多行为(如滥交)虽然从情理上能够理解,却无法引起内心的认同与共鸣。

小说跨度五十多年,男主人公阿尔萨从少年等待到白头,时光在作家的笔下不着痕迹地流淌,从文字中能清晰体察到他容貌的变迁、身份的更迭,以及情人的变换,但始终不变的是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刻骨深情。

世人钟爱团圆,久别重逢的结尾永远可以击中读者痛点。马尔克斯用了九分的笔墨写离别,实际上都是在为最后的一分重聚做铺垫。他们最终在游轮上实现了灵肉的统一,特别喜欢马尔克斯对他们身体的那段描写,两具苍老的松弛的还带有酸腐味的身躯,在斗转星移半个世纪后,终于坦诚相见,而那两个年轻貌美、青春昂扬的少年仿佛正迎着阳光挥手于眼前。

许多爱情小说都会有这样的情节,两个不得不分开的恋人在离别前夕总会进行一场“狂欢”,为彼此耗尽最后的光热。有趣的是在这本小说中也看到了类似情景,不知道此桥段是否为马老师首创,但放到两个老人身上,这种难耐之不舍更为深切。

在小说中,各种精词妙语俯拾即是,马老师对语言的运用能力和想象力令人惊叹,无愧于盛名。

赶在20xx年末终于读完了,happyending。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8)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导语:一开始因为太年轻了,没有在一起,过了五十年之后、因为太老了,也没有在一起,霍乱时期的爱情,其实,连霍乱也是一种爱情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大家一起来品味着爱情的酸甜苦辣!

一对老夫妻,一个平静的送另一个人去了,常有一方为了自己不孤独而宁愿让伴侣吃苦也不帮对方完成心愿,何况是死,而文中的老妇人知道爱人的夙愿,尊重伴侣的选择,不仅是因为互相知道自己的心,更是因为两人心有灵犀,无需多言,你要走,我便送你。有的爱人在争吵中一味强调自己的诉求,却从来不去想想对方心里想要的是什么,对方做这个决定是因为什么,更别说像这样静默伟大的支持了。

一路读之,各种线索开始浮出水面。细细品味,才发现这篇小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是真的网罗了几乎所有我们可能经历的爱情模式和阶段:初恋的契机、暗恋的纠结、热恋的疯狂、失恋的消沉绝望、、单恋的无止境等待、焦急的担惊受怕的 牵挂、对爱情的怀疑、传说中的殉情、丧偶寡妇的风流、放荡任纵的偷情、白头夫妻的细水长流、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露水姻缘、只要勇敢,只要期待也会绽放的黄昏恋,还有老少恋。。。。。。。。很多读者读完可能会觉得这部著作下流,其实作者只是带领我们进入了一座爱情博物馆,爱情震撼了我们的世界观,这是一篇无关世俗伦理道德的爱情大集合,是对爱情的形式及其各种可能性的不羁探索。阅读欣赏它时不要戴上有色眼镜,只要放开我们的心灵,不要把爱钉上神坛,我们需要爱,需要各种爱,有时候爱是两颗灵魂的真心交融,有时候爱是两颗流星的刹那光芒。只去纵情的想一想这世上有多少种爱可以将两颗或纯真或迷茫或寂寞的灵魂拢于一方,我们人类的一生会因际遇的不同而产生多么大的差别。一个人的短暂一生虽不能走遍这带刺玫瑰铺就的长路,但可以全览于纸上亦为佳事。获悉作者于58岁上写的这篇小说,不得不佩服他揣摩恋中人物的心理之精巧,描摹爱中眷侣的纵情之明睿,观察爱情百态的奇异之用心。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因《百年孤独》而获诺贝尔奖,但他自称这部小说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

菲尔米娜与阿尔萨

—————— 一场未完待续的爱情,穿越半个世纪,错过了青春,赶上了夕阳,爱情得到圆满,不是年轻的幻梦,而是精神上的相依相靠。以霍乱之名,将这爱的巨轮驶向永远。

菲尔米娜在青春之花在刚刚开放时就遇到了痴情等待的蝴蝶——阿里萨,当时阿里萨18岁,他在一个偶然的场合见到菲尔米娜,对她就一见钟情,爱的发疯,日思夜想,“谁也想不到这偶然的一瞥,造成了一场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刚开始的爱慕到了后来发酵成非她不可。我们总是容易将爱恋的对象在心中完美化,费洛蒙的气息使我们自动为爱人添光加彩,有着诗人的灵魂的阿尔萨更是如此。新写的信没完没了的到了菲尔米娜手上,狂热的令人既沉迷又恐惧。同时也是由于姑妈对于爱情的遗憾他们的秘密交往才有了可能——怀着对爱情的向往,我们不愿意看到别人为爱而受折磨。而菲尔米娜呢,一开始只是对阿尔萨感到好奇,每天看到这个哨兵为了年轻的自己站岗是一种消遣,甚至还有一种虚荣心在内也不一定,后来又被阿尔萨诗人般狂热的爱、感动,变成了爱情,有同情心也说不定,因为这个瘦弱的爱慕者他(阿里萨)的弃儿般的眼睛,牧师般的装束,他的神秘的行动,都引起她难以遏止的好奇心。。。。。。。。。。”虽然或许连她自己都未意识到其实她一直在怀疑这是否就是爱情。我们每个人总是会问,到底什么是爱情? 爱情的症状有哪些。事实上谁也说不清,我相信即使最睿智的哲学家也回答不好这个问题。这就是爱情,我们无法说清它是什么,所以很多时候爱情的幼苗会被怀疑扼杀。菲尔米娜的父母不是相爱的恋人,这是菲尔米娜最终放弃这段爱情的潜在诱因。恰恰相反,阿尔萨是因爱而生,他母亲爱着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享受爱情带来的结果,不论是好是坏。当阿尔萨因相思病而备受折磨时,她说“为爱而受折磨是好事,我们应该趁年轻去尽力体会这种痛苦”,母亲在儿子身边由着儿子在爱的海洋里沉浮,尽情品尝爱的苦涩与甜蜜,儿子遇到打击是只是给予他细微的关爱和鼓励。从这一点看,阿尔萨虽是个私生子,但他也算幸福的了。

两人的关系稳步发展,但谁也没有发现这种关系的危险所在,他们的爱情对彼此来说都像是美好的幻梦,互通书信两年多,但是当面交谈的次数屈指可数。各自把对于爱情的憧憬寄托在对方身上,最后到了谈婚论嫁的份上,两人却交谈都几乎没有。菲尔米娜一直很害怕,她还小,不敢告诉自己的父亲,在她的父亲意外的知道后,她奋起抗争了一次,最后成为一次疯狂的远行,压根儿不管危险的霍乱在肆虐。她仿佛无疑是要为了这场爱情斗争到底了,尽管连她自己也不清楚这份勇气到底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仅仅要反抗自己的父亲。

但是人是最善变动物,有时候我们会被自己的心欺骗,爱情的最大敌人不是别的,而是我们自己的心。在另一个地方,她有了全新的生活,表姐们把她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的生活突然变的无比宽阔明朗,生命有了无限可能,起初她还牵挂着阿尔萨,但后来她已经学会了放下,对她的感情已无当初那样强烈,一年过后,当她从外地回来,对阿尔萨的感觉以有所改变。然后仅仅是见了一面,仅仅是看到他那冷漠的脸,她过去那几年的火热的爱突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毫不留恋,坚定地了断了这场诡异的恋爱,丝毫不顾留在原地的阿尔萨那破碎悲伤的心。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爱情不过是个幻觉”菲尔米娜总这样说。 菲尔米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如此轻易的告别,她为了这场爱情曾经被退学,曾经无惧死亡,曾经和父亲闹翻,曾经日夜牵挂憔悴,现在竟如此轻易的就告别了。轰轰烈烈终归难免尘埃落定,人走茶凉。我不由得想,爱情难道真的只是一种幻觉,被一种青春荷尔蒙驱使着发热发狂?爱情真的可以春梦了无痕?总之,菲尔米娜走了,放下了这段本以为会天荒地老的感情,却走进了他父亲安排的的婚事,恐惧是她避开这场爱情的一大因素,从没人说爱是一件容易的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他说,爱是这世上最难的事。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但这不是这场爱情的结束,而是对爱情的升华。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对于阿尔萨来说,那只是漫长一生等待的开始,也可以说是一种朝圣的开始,向爱情朝圣。他看着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却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己毫无干系。最奢侈的事,就是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因为她短暂的失去消息而担惊受怕;因为她的倩影曾印在一面镜子上而买了这镜子在家;因为在剧院坐在她的座位后排而获得无上喜悦,感谢上帝;无数次驾着马车从她家门前经过,却因为马车恰好在她家门前坏掉而惊慌失措,狼狈逃开。为了她,他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使自己能成为她的依靠;为了她,他路过一路风景,却从未停留。而她早就走出了这段关系,过去的狂热像个荒谬的梦,一切随风而逝,只是在婚姻生活中偶尔想到这场绮梦,幻想着如果。。。。。,然而终究还是用一句“唉,可怜的人啊!”挥别朦胧的过去。女人的心,谁说的清,人说女人善于同情,心地善良,但菲尔米娜是如此冷酷,她毫不迟疑,像个女皇,就此判定了阿尔萨长达半个世纪的守望。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每日在树下苦等,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疯癫发痴,他吃着玫瑰花读菲尔米娜的每一封信,即使这只是对方极普通的日常;他曾经他曾经勇敢的在爱人那凶悍的父亲面前表达了自己对他女儿的忠诚的不容轻蔑的爱意,面对着枪的威胁,他像个勇士,“向我开枪吧,”他说,“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了!”他曾经因为爱情而无视战争,被拘留,戴上镣铐,却因为是为了爱情而觉得光荣,甚至嫌拘留时间太短。我们可以说阿尔萨得了爱情崇拜症,但我们不能说他忘记了这场爱情,因为他确实在这场爱情长跑中受尽了折磨。

或许爱情就像霍乱病一样,来了,来的如此迅捷,他破坏力如此巨大,烧的人头脑发热,头昏脑涨,神魂颠倒,痴痴傻傻,突然却又迅速消失;听说爱情像是一场发烧,烧退了各奔东西,烧傻了就步入婚姻的围墙,菲尔米娜醒了,阿尔萨却只因一眼,魂断终生。一次相遇,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从此他患上了一种和霍乱病的症状完全一样的相思病。为了这病,他曾经身处妓院而静读诗书,而不思淫欲。为了这病,他曾忘记一切 ,现在为了这病,他要独自品尝苦果。只是别人都说用整个青春与你该别,但他说用整个青春去等你;不是在痛苦中直呼太委屈,而是坚持下去无关名与利。他是最懂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人,他没有玷污爱情,只是珍藏了这份感情。

半个世纪后他的情敌终于去世了,首先他感到难过,因为乌尔比诺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们共同爱着一个女人,他死的时候白发苍苍,生命的流逝也是一种痛苦,但他对菲尔米娜的爱却时不时噬咬着他的心,有时他感觉自己已经可以摆脱他了,但最后还是砰然坍塌,他的心只能住进那个最初的女人。在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里,阿里萨在数不清的女性肉体上寻找和迷失,尽管他在内心说“心房比旅店里的房间更多”,但那些心房的墙壁可以轻易酥塌,于是那阔大的心房里装着的又只是“戴王冠的仙女”费尔米纳了。他固执地以为他最终能与她结合。可是,对阿里萨来说,那难以实现的爱情又并非牢笼,他的意志在爱情的苦海中自由戏耍,甚至没有顾及到可能沉没的危险。可敬的上帝制造了他的本能,却对他这种悬于本能之上的“爱情”无可奈何,甚至会感到受了威胁。他迫不及待的表达了这压抑了半个世纪的满腔爱火,没有注意场合,说实在的,在那种场合说那样的话菲尔米娜不生气才怪,读的时候觉得这老头怎么这么沉不住气?难道他认为二人爱情之间的障碍只有乌尔比诺么?可以预料的,他惹怒了菲尔米娜,后来他改变了追求方式,不同于年轻时的充斥着火热诗句的梦幻情书,也不同于年轻时的纸上谈兵,这一次,阿尔萨脚踏实地,以心换心,每日找菲尔米娜交流谈心,一起消遣最后的时光。最终,菲尔米娜终于被他从自己的神殿里接了出来,二人才得以在世俗中得到幸福。可见梦幻的爱情最后一定要结合现实,从自己的内心出发,而不是只顾自己的感情喷发。是以我认为作者安排他们50多年后再续前缘是出人意料的,但又是必须的,这段爱情的成熟需要再次思考,这杯爱情的美酒需要时光与风霜的酝酿。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跌宕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但作家并没有对它加以否定,最后二人都是心中充满了对彼此深深的爱;恰恰相反,老马尔克斯甚至把“幸福”这样的字眼用到了上面。在“爱情”与“婚姻”的叠合、交错中,作家认为“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两人最初结合时菲尔米娜并未爱上医生,但在后来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医生的聪明以及坚持原则是他们走到最后的基石。

显然,阿里萨、乌尔比诺所代表的是两种有很大差距的爱情;前者是激情的也毋宁说是带有幻想性质的,作为天性谨慎的女人来说,菲尔米娜的决定似乎情有可原;后者是理智的也毋宁说是带有世俗性质的。两者之间,并未见作家有多少明显的偏爱哪一种。其实,这两种爱情恰恰是作家两个精神层面的体现——老马尔克斯既充满激情与活力,又有一颗世俗的平常心。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琐屑与高尚、变幻与永恒、平淡与传奇、理智与激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人难以给“爱情”以明确定义以及种类之划分,这是爱情的魅力,恰也是小说的伟大之处,作者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的形式和契机作了描述。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与开掘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小说一开头就写了一个人在六十岁自杀,只为了防止自己变得更老,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

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种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同时我认为把这本书仅仅看作写了一部写爱情的书本就低估了大师 ,字里行间你没看到岁月如流的生命?你没看到人性的复杂?没看到人类永远躁动不止的灵魂?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 不是一本童话,不是一个只有白雪公主和王子一见钟情然后过上所谓幸福生活的童话!它包含的爱情是丰富的、多样的、复杂的哲理意味的,每一种爱情都是对人生姿态的概括,对人性极限的探索,爱情,说到底是人类灵魂的一种表现方式。

如果你领会了这部著作的精髓,那么或许可以抓住作家天纵才气的一角,但如果你没有或是有所误解,也不要着急,只把他放下一段时间,过后再读,或许别有一番滋味。我也只是稍作探索,毕竟年轻。到了作家的58岁再来读一读,或许我们的人生就会大不同了。

爱情崇拜症

不是用整个青春与你告别,而是用整个青春等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 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多少年来,公众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质疑都没有停止过,尤其是今年,瑞典文学院在宣布将奖项授予给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后把质疑的浪潮推向了新高。加西亚马尔克斯是1982年(这么早,竟然是我出生的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根据我查到的资料,他是比较没有争议的一位获奖者。就我的阅读感受而言,马尔克斯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小说家,各类题材他都能轻松驾驭、文笔一流,而尤其让我惊叹的则是他在长篇小说中表现出的超凡叙述能力,或者说是对小说结构的完美掌控。

我曾感叹,如果陈忠实可以从马尔克斯那里借一些力,他的《白鹿原》必将更卓越,那个时候我看完马尔克斯根据波利瓦尔的生平完成的小说《迷宫中的将军》没多久。我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更坚定自己的这个看法。《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个时间跨度达几十年的故事,马尔克斯在当下与回忆、回忆中的回忆、回忆后又回到当下的各种叙述中切换自如,你在阅读时既不会有混乱的感觉,也不会觉得突兀。虽然我认为《白鹿原》也堪称伟大,相形之下,其在结构的处理上显然逊色不少。

马尔克斯本人称《霍乱时期的爱情》为一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它当然是个爱情故事,可是我觉得一点儿都不老式,甚至还有点儿旷世绝恋的意味,至于说是否幸福,那就只能看个人的理解了。如果两个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自认为终于得到了幸福的话,那么在之前的几十年里,他们生活中所有的失望、怨恨、隐忍乃至放纵又算是什么?所以,与其说这是个爱情故事,倒不如说是马尔克斯将生活中的各种琐碎、平凡或者不堪尽情呈现,让你去想到底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幸福。这也是我觉得马尔克斯很厉害的另一个方面。

《迷宫中的将军》写的是波利瓦尔,英雄虽然也有七情六欲,但他的生活轨迹毕竟和平凡人差别巨大。《霍乱时期的爱情》写的是一段发生在拉美贵族阶层的故事,这种背景虽然与大多数读者的经历同样相去甚远,然而你会发现这普天之下的爱情都如此相似、婚姻生活也如此相似,竟然连人们对自身经历的各种感受也如此相似。如果有人试图否认这一点的话,我想知道读小说时不断产生共鸣的难道只有我一个人?

那么,不妨先来看看马尔克斯是怎么说的吧: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随着星移斗换,两人从不同的途径得出了明智的结论,不可能换个方式共同生活下去,也不可能换个方式相爱: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

会有人不赞同吗?那么我想斗胆问一问:你有过婚姻吗?你有过孩子吗?恋爱时,谁的感情都是炽热的,这会让人丧失一部分理智,也会让人对彼此的差异有意或无意地视而不见。走入婚姻后,差异凸显了,矛盾出现了,如果还想过下去只能控制对对方的反感。反感是控制了,差异却不会消失,然而这时候双方都会抛弃那不切实际的想要改变对方的念头,继续过下去。所谓君子和而不同我认为在夫妻关系上同样适用。有多少婚姻依然能保持在恋爱时的浓情蜜意?我不敢说没有,但就我个人的认知来说,它应该极少见。我们的感情已经平淡了,我们之间还有那么大的差异,我们为什么不彼此放手寻找新的幸福?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另一个人比你更了解我!而试图去建立新的了解,也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成本。所以,我们携手并进、共度余生吧。马尔克斯就这样,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向众人展示了一个最残酷的现实。

除此之外,书中对岁月在人的身上留下痕迹的几次感悟也深刻得让我窒息。比如,和父亲长得并不像的阿里萨有一天从镜中居然看出了父亲的影子,马尔克斯于是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父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他开始走向衰老。虽然极不情愿,我不得不推出另一个相似的结论:当一个女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母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她开始走向衰老。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啊!又如,(男人)出现第一批白发后,像是显得更加威严,更加聪明和更加具有魅力,尤其在青年女子的眼中是如此。与此同时,他们的妻子却变得萎顿憔悴,需要抓住他们的手臂行走。然而,几年之后,丈夫的身体便突然一落千丈,身心一齐陷入无可挽回的衰老之中。那时他们的妻子却又焕发了第二次青春。马尔克斯对生活的观察与领悟能力真的是细思极恐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绵延几十年的爱情,然而在这几十年里,阿里萨从未停止过从各色女人那里寻求肉体上的安慰。由此看来,对男人来讲精神之爱和肉体之欢可以完全分离,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其在文学界的地位并不比诺贝尔获奖作品《百年孤独》差多少。对我来说,重读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读完的《百年孤独》是一件必须的事情。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马尔克斯到访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书惹恼了他,于是他撂下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自己的作品,包括《百年孤独》。我想说的是,这次我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从网上找到的错别字连篇的电子版,但愿马尔克斯在天堂里能看在我对文学的一点热爱上原谅我。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收藏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百年孤独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从百年孤独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篇1】

高中时看《百年孤独》看得我很凌乱,只记得人能诡异地长出猪尾巴来。最近这本书又掀起了一股热潮,看看马尔克斯的传记有助于加深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理解。

加西亚马尔克斯总把它和外公外婆以及儿时的记忆联系在一起。

据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忆,大屋的很多房间是空着的,其所以空着的原因是它们的居住者死了可能是哪个亲戚,比如他的舅老爷拉萨罗科特斯、姨奶奶佩特拉科特斯或者姨妈玛尔加丽塔。为了纪念他们,房间一直空着。后来孩子们长大了,房子不够住了,外婆就请人加建几间。因此,实际上,房子由四部分组成,建成于不同时期。

住在那么一座大屋里,加西亚马尔克斯难免感到既渺小又胆怯,尤其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房子变得静悄悄的

多年以后,当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得不离开阿拉卡塔卡时,大屋就成了他最大的精神负担,因为他想用文学成就它,一半为了忘却,一半为了纪念。他后来多次提到的那部萌生于青少年时期的长篇小说,指的就是《大屋》《百年孤独》的雏形。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篇2】

对科学的诚爱,对情人的疯爱,对生活的浊爱,对家族的任爱,几代人,一直努力着,追寻着那个时代的自己,为想要的东西,或生或死,到最后,一切却又回归到原始的起点。

请及时的享受当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因为生活一直在继续,只是走着走着,有些人回到了原点,有些人走到的峰顶,有些人还继续走在前往或者回去的`路,那又怎样,不论发生什么,路还在我们的前方,请继续走下去。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故事也很简单,但是几代人加起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情感很简单,但是几代人加起来就不是简单的情感。

阅读之后,生命到底是什么?信仰又是什么?没有人会告诉我们答案,我也不能给自己一个确切的答案,活着,好好的活着也许就够了!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篇3】

《百年孤独》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代表长篇小说,是一部充满神奇与狂欢的历史鸿篇巨著,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在文学界,一直把《百年孤独》奉为瑰宝,我很早就知道它是一本享誉世界的文学名著,也早早买下来准备细细品读,第一次看了十多页,就被里面庞杂的家庭系统和不断重复的人名绕得头晕目眩,后又断断续续翻看了几次,可能是浮躁,也可能是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吧,我终没一气呵成,只好忍痛束之高阁,但又时常惦念着。今年五一,我重拾旧梦,静心研读,那匪夷所思的故事,魔幻离奇的笔法,性格鲜明的人物,朴实无华的语言都强烈的吸引了我,虽然书中惊涛骇浪,但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本时,我反而感到了内心的平静。

那《百年孤独》究竟讲的是什么故事,给我带来什么启示呢?

马尔克斯以神来之笔,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命运,描绘了哥伦比亚农村小镇马孔多从荒芜的沼泽中兴起、发展、鼎盛到最后被一阵旋风卷走而完全消亡的一百多年的图景,巧妙地把现实生活和虚幻宗教色彩、神话故事糅合在一起,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既曲折离奇又惊世骇俗。

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长期生活在自我封闭的孤独中,甚至新出生的孩子都带有家族特有的孤独,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所以家族中多数人最后的结局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

在小说《百年孤独》中,唯一保留着亲情的是母亲乌尔苏拉,乌尔苏拉支撑着整个家族,关心着儿女们的成长。她斥责欲残忍枪杀战友的儿子,愤怒地用鞭子抽打滥杀无辜的孙子,不顾一切去探视临刑前的儿子……她对所有的人都敞开爱的大门,她恪守博爱的原则,然而,她的爱得不到回应,在冷漠的现实面前,伟大的母爱也显得苍白无力,这是时代的不幸,也是悲哀。

小说的最后,作者让这个缺少人情味的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对孤独的最好定义,因为阴冷的环境很难孕育生命,只有打破孤独,复活爱心,世界才会充满阳光,这是作家对美好未来的呼唤,也是《百年孤独》给我的启示。

在高度文明的现在,电子产品与软件的发展,反而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使待在一个周围都是熟人的环境里,却还要一次次翻看手机才能缓解心中焦虑和无所适从。我们生活在一个极其快捷化、信息化的时代,很多人很忙,以为忙可以摆脱孤独,却只是让孤独越跟越紧,其实,孤独是人生的一种常态。

当夜色吞噬喧嚣的城市,当看着远处楼宇未息的万家灯火,孤独会没有预兆的来袭,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没有人会喜欢孤独,但又无法避免,不如释然,坦然接受生活中的孤独时刻,学会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加独立和坚强。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篇4】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传奇故事,以及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以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是历史,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中的一家七代都是主角。第一代:好奇心旺盛,富于冒险精神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精明能干的乌尔苏拉。第二代是为人鲁莽大胆,好奇心重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和性格寡淡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等。其余的人也各具特点。一致的却是“可怕”的孤独。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唯一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我对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尔苏拉印象最深刻。但孩子们却无一幸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拥入孤独那冰冷无情的怀抱。最后她仍然无法战胜这种孤独,死不瞑目啊。她的坚强使我震惊。家族中每一个人都被孤独蛊惑着,慢慢地走向孤独,一个个迷迷糊糊地走向孤独的怀抱。可她并没有放弃。直到她死,她也没有放弃要把家人从孤独那冰冷的怀抱中唤醒,帮助家人挣脱孤独的怀抱。家族中其它女性也慢慢走向孤独,只有她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当中,迷失方向,找不到自我。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

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这类东西,就像植物缺少土壤一样,少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每样事物都有它的双面性。有阳光开朗的一面,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诺贝尔文学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书,他向我们展示了孤独的另一面。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耐,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印第安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宗教,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

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篇5】

孤独是残忍的,是割舍不了的,是要与生命始终伴随的,就像书中的拉丁美洲,与世界脱离,像极了闭关锁国的清朝,仿佛世界只有孤身一人。《百年孤独》里的马孔多,杂糅着这世间所有类型的人,也杂糅着这世间所有的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世界很奇妙,每个人都是独立个性的但却无神空虚的,书中所经历的孤独,也可能是我们人生当中所需要面对的。“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马孔多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清晰的认识到了目前的现状,他本应该是个英雄,但时代让他变得可悲,子孙所承受的灾难性的伤害也揭示着他人生的可悲。他是孤独的,马孔多的文明也是孤独的,他们有着对权利的渴求,对求知的渴望,以及对暴力的崇敬,但他们拒绝与远方沟通,拒绝看到遥远世界的光芒。他们从未放过自己,所以他们孤独,却也无能为力。

《百年孤独》的魅力远远不止这小小的一角,就像作者说的“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要注定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个家族的百年孤独也折射着世间万物的凄楚和悲凉,孤独的度量已无从计算,可能从创世之初到宇宙热寂,也许它早已伴我们同行,无声无息。

读完这本书,我经常会思考一个问题:究竟什么可以让我们在有限的生命中为之相守和奋斗?也许在经历人生的不同阶段时,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吧!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篇6】

我喜欢那种看完之后留有余味,能带给我思考的书。毫无疑问,《百年孤独》即是。

“人生而孤独。”没错,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他们无法摆脱自己的宿命,逐渐走入孤独的深渊。布恩迪亚家族,几个世纪以来都重复地陷入孤独之中。书的结尾令我由衷惊叹,极其精彩巧妙,即使之前已经隐隐提到。所以,随着阅读加深,我们会发现这个家族的结局无非就是走向毁灭。虽然最后阿玛兰妲和奥雷里亚诺的活力给人以希望,现在想想那也无非是毁灭前最后的挣扎。一切都还是输给了狂热的爱情。也许这个家族的结局有一部分与爱情有关。虽说爱情是小说不变的主题之一,而书中的爱却让人难以接受,人物成也爱情,败也爱情。羊皮卷破译了,家族也毁灭了,所以读完之后,我突然产生一种想法,这个故事,本就是在影射我们心中的幻象?我们的内心本就是孤独又迷茫的,在经历了狂热,荣耀,屈辱,衰败之后,我们终于得以渐渐看清自己的内心,看清一切事物的实质,也是时候走向死亡——人的死亡或心的死亡。所以,百年孤独在我看来也是我们自己的百年孤独,书中的每个人物在我看来也是人生中每个时期不同的心境造就的不同自己。

书中我最喜欢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他与生俱来的洞察力,野心和原生家庭带给他的孤独感都令我赞佩。这就像是正当盛年的我们,带着原生家庭带给我们的特质,又努力的去探索新的世界,想发现新的自己。

这本书故事性不是很强,于我而言,读书只读故事未免无聊,重要的是能让我们思考,这无疑就是一本好书。

愿我们都能在孤独的人生中发现孤独到极致的快乐,在平庸的人生中成就不平庸的自己。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优质读后感【篇7】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心得体会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一: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篇二: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大一时,闲来无事,发现舍友书柜上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便借来读读。我陆陆续续地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解脱,我解脱了,布恩迪亚家族也解脱了。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的确难懂,光是书中理不清的人物关系以及相似却又不同的人物姓名就够让人头疼的。但是,好书就是有让你硬着 头皮读下去并且自虐式的想去读第二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中去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那种想摆脱孤独但却死也离不开它的纠结,矛盾和痛苦。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吸引的原因,不外乎是独特魔幻的写作手法和另有深意的主题内容。先从写作手法上来看,马尔克斯已然被打上了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是魔幻是表,现实才是里,这种表 里如一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的一开始,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像仪来到马孔多的时候,这种现实与魔幻的结合就已经让读者陷入了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中。从主题内容上来说,由小及大,《百年孤 独》被看做是拉丁美洲奋斗历史的完结。《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 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都只是望而却步,很想去读,却无法深入到作者描绘的那个触手可及但又不敢触摸的世界。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后感3篇


篇一: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后感

即使人命定有孤独相随,即使我们必然要行走于大大小小亦真亦幻的循环之上却又不可以如庄子般得其环中,那我们又为何要构筑铜墙铁壁,孤独重复从前的故事和悲愁,又为何要放弃我们尚被自己承认的自由,而不选择栽下能随性漫步的花草,集结交合起世上人的生活,能随心从这个循环走上另一个循环以构建起生活的新意直至消亡?让心到达孤独背面,让真理与爱充盈我的眼界,我只愿做一个完整的人而非孤魂。

真正不会体悟到孤独之痛的人只有美人儿蕾梅黛斯那样的神话,但她终须幻化上天。而我们只属于地面。所以伟大的马尔克斯写就此书并非为了批判孤独,而是希望能使拉美人乃至全世界的人能有所警醒,正视孤独,打破各自封闭的枷锁,停止无知愚昧的循环,走向融合与团结。他甚至创造出了将来过去未完成时的语句,企盼今天和将来的人们能像马孔多人一样对抗失忆,正视历史,但又不会像他们一样到头来怀念的是亦成孤魂的梅尔吉基亚德斯的部落的智慧,以及只有鸟鸣可以指引方向的封闭生活。接受、求索、敞开心怀,我们背负孤独,却不会枉活。

大风掠境,羊皮卷上的家族被抹去,自永远至永远,都不应再被重复。

篇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篇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后感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破解,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后感2000字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是出了名的难读,很多人为了那么一点点的虚荣感去读这本书,实际上整个阅读过程都是痛苦的。这是一本好书,如果觉得难读,那么不如不读,等到能静下心来啃食这孤独的时候,再好 好读它。那时,你不会为了奥雷里亚诺或者阿尔卡蒂奥这翻来覆去一样的名字而摸不着头脑了。

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应该写的读后感并不是去陈述、去罗列、去分析这本书的内容,而是表达出这本书带给你的瞬间,增加给你自身的内容。我们读别人的故事,永远都是在其中的细枝末节中发现自己的影子,然后反省 自己;或者是在书中找到外在世界的影子,然后审视现实。总的来说,好的书可以擦亮人的眼睛,看清自身与周遭。《百年孤独》让我把自己放置在一个很大的空间里,我是这个空间里唯一的生物体,被黑暗包裹着的我在不 停的接受信息,然后通过思考来拯救自己。

孤独,正是这个思考的关键词。一个叫克里希那穆提的印度哲学家说,因为我们的内心是孤独的,所以变成了人生的旁观者,只有当我们了解孤独并超越它之后,我们才能成为参与者。一生孤独,百年孤独,说来说去都 逃不出孤独。我相信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么一个时刻:身边的人都在愉快的玩耍,自己也在其中笑着,但是笑着笑着就停下了,看着眼前的景象,陷入一些思考。这就是人生旁观者的孤独吧。作者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尽了布 恩迪亚家族七代的兴衰哀乐,因为没有第一人称视角的粘连,每个人物在有时会显得与其他的人物毫无联系,这就让人物自身的孤独感更强了。我还记得何赛?阿尔卡蒂奥和庇拉尔?特尔内拉私通的第一夜后,马尔克斯是这 么描写阿尔蒂奥的想法的:他觉得再也无法忍受腰间冰冷的声响和腹内的气流,无法忍受恐惧和迷乱的渴望,渴望逃走,又渴望永远留在这恼人的静寂和可怖的孤独中。在《百年孤独》里,无论是男女之间的性爱、兄弟之间 的交谈,新生命的诞生、嫖妓、战争作者的描述中总少不了孤独这一词。但是在阅读过程中,我并不是为了那些堆砌的词语而感到孤独,而是,为马尔克斯讲故事的手法。正如《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一样,把短短几 天发生的故事写成一本书,精细是当然的,但宏观感也是具备的。《百年孤独》恰恰相反,它是把一个漫长的时间浓缩在不厚的一本书里,宏观是必然的,但是细微处也能细微的碰到我的神经。时间如此漫长,人物如此之多 ,但故事也就那么几百页就说尽了。就像我们自以为轰轰烈烈的一生,在别人眼中不过就是几段话总结的故事而已。那些放在纸面的记忆都透着孤独,那么鲜为人知的那些时刻呢?那才是最孤独的时刻。因为孤独始终都是一 个人的事。我们都是别人孤独的旁观者,马尔克斯也是。我们都有相似的孤独,马尔克斯写了出来,我们读进心里。

李志有一首歌叫《梵高先生》,他现在不再唱这首歌了,或许是因为人们曲解了他歌中的情感,他不想再让自己的孤独为人所猜测,于是便不唱了。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言简义丰。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的,就像是每个人都拥有的隐形基因,孤独不是什么传染病,他是人人都有的一种情感。正是孤独这种情感,让我有了独立思考的欲望与时间。我觉得,一些人他没有发现他最深沉的孤独,被人所普遍谈论的孤独大概是没有 爱人、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有知心的朋友这类的事儿引起的。这不是孤独,这最多算是寂寞。孤独是在你拥有以上所有之后,自己仍然挥之不去的自怨自艾。我们可以这么比喻,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全封闭的容器,容器里 装着一种名为孤独的液体,无论容器被放置在什么地方,无论容器周围有多少其他的容器,也无论容器多大多美,里面的液体都不会消失。这种液体在离开容器之后就会蒸发,只有在容器被打碎后(同你死后)孤独才回消失 。至于他必须要消失的原因,大概是你自己的液体就算是溢出来也不会被别人所接受吧。这种液体的量因人而异,但每人都有。这种液体的颜色也是因人而异,从无色到漆黑,随时都在改变。我还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语文 老师在课堂上评讲大家写的作文。我也记不清那次作文的主题是什么了,只记得在大家的作文中都不约而同的出现了孤独这一词。你们现在根本不懂什么是孤独,所以不要去滥用孤独这个词。这句话是语文老师说的 ,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对于孤独的感知,虽然不能说是完全与年龄挂钩,但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从我高一写的那篇《百年孤独》读后感就能看出,随着我年龄的而增长,我的确有了新的想法。

很多东西都会成为孤独的诱发剂,于我,书就是那支诱发剂。前面所说的年龄的增长丰富了我的思想,不如说是在我长大的过程中看的书越来越多,沉淀了我的大脑。像我常说的,阅读使人孤独。在我们把眼睛擦的更亮 ,接触更多的东西之后,我们就知道的更多,我们就变得更复杂。看了太多别人的故事,有了太多的机会去思考,想太多,觉得一些想法不被人所理解,以及一系列衍生出来的症状,都是阅读带来的。可我觉得这是好事呀, 你只有知道并看清了孤独,才有机会去防备啊。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乐观的面对生活。外露的孤独不能被称之为孤独,我们还是要披着糖衣,我们还是要享受短暂的一生然后揣着不为人知的孤独摔碎。孤独让人清醒,不要把孤独想成一件很伤感很 非主流的事情,孤独也有许多的营养。对于我来说他就是一个空间一段时间,让我思考让我成长,这些思考带来的质变的成长是在容器内进行的,无需张扬炫耀,只需要用来浇灌自己。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可孤独路上,思想闪烁,我踟蹰前行。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的感悟通用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的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的感悟【篇一】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的感悟【篇二】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的感悟【篇三】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的感悟【篇四】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的感悟【篇五】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一: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1436字)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一爱一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一爱一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一爱一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一爱一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一爱一情包括幸福的一爱一情,贫穷的一爱一情,高尚的一爱一情,庸俗的一爱一情,粗一暴的一爱一情,柏拉图式的一爱一情,放一荡的一爱一情,羞怯的一爱一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一爱一情脖,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一爱一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一涓而流。其他的一爱一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一爱一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一爱一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一爱一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一爱一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一爱一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一爱一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一爱一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一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一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一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一爱一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一爱一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一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一爱一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一爱一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一爱一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二: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2246字)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一爱一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一爱一情,而透过各种一爱一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一爱一情脖,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一爱一情大全”,“一部一爱一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一爱一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一爱一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一爱一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一爱一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一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一爱一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一爱一疯狂,这是霍乱时期一爱一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一爱一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一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一爱一情仍在狂一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一爱一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一爱一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一爱一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一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一爱一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一毛一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一爱一,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一爱一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一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一爱一。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一爱一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一爱一”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一爱一情的可能一性一,所有的一爱一情方式:幸福的一爱一情,贫穷的一爱一情,高尚的一爱一情,庸俗的一爱一情,粗一暴的一爱一情,柏拉图式的一爱一情,放一荡的一爱一情,羞怯的一爱一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一爱一而死。”

“软弱者永远一爱一情的王国,一爱一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一爱一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三: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1926字)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一爱一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一性一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一爱一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一爱一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一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一爱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一精一心制作的一道一爱一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一爱一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一爱一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一爱一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一爱一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一性一,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一爱一,尤其是新婚初一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一爱一,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一陰一郁,很变一态。那不是一爱一,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一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一爱一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一爱一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一爱一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一陰一郁玷污了纯碎的一爱一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一爱一的想象,一精一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一爱一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一爱一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一陰一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一爱一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一爱一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一精一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一精一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一奶一一奶一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一陰一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一爱一。我认为:一爱一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一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一开盖头发觉新一娘一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爱一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一精一心制作的一爱一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一爱一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一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一爱一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一爱一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四: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2372字)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一爱一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一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一爱一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一爱一,如何去一爱一。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一爱一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 day,we will be 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一爱一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一爱一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一大多为寡一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一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一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一爱一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一妈一,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一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一爱一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一爱一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一爱一,也深深一爱一着他们,被你一爱一的人深一爱一,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一爱一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一浪一漫景色扼杀,那种一爱一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一爱一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一爱一,腰部以下是肉一体之一爱一。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一爱一的人,却用肉一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一体之一爱一。这一点因为男一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一爱一和肉一体之一爱一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内河的样貌变迁出现在小说最后,那曾经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一点点丧失,取而代之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一爱一,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一爱一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一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一陽一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一精一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一爱一情,无处不在的一爱一,父母一之一爱一,兄弟姊妹之一爱一,朋友之一爱一,恋人之一爱一,甚至赤一裸一一裸一的肉一体之一爱一,但我坚信,只要有一爱一,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一乱,即便一爱一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一爱一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五: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4274字)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一性一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一爱一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一陰一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一爱一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一热的一爱一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一爱一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一爱一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一爱一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一艳一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一爱一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一爱一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一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一爱一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一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一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一逼一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一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一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一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一爱一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一爱一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一娘一”。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一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一爱一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一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一浪一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一爱一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一爱一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一爱一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一爱一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一槍一吧,没有什么比为一爱一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一爱一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一爱一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一爱一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一爱一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一漉一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一爱一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一爱一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一爱一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一爱一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一爱一情。一爱一情肆无忌惮地膨一胀,蒙蔽了理一性一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一爱一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一爱一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一爱一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一裸一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一爱一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一爱一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一爱一情,情一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一爱一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一爱一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一爱一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一爱一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一爱一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一爱一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一爱一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一爱一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一爱一,一爱一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一爱一,一爱一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一爱一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一爱一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霍乱和一爱一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一爱一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一爱一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一爱一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一爱一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一爱一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一性一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一热地一爱一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一乳一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一爱一上了这位姑一娘一,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一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一爱一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一爱一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一爱一你。”他一直在用生活一爱一着她。不同于生命之一爱一的虚幻,生活之一爱一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一爱一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一爱一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一爱一情。不同于生命之一爱一的澎湃,生活之一爱一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一爱一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一爱一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一爱一与被一爱一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一心一所一欲地去一爱一,你在一爱一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一爱一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一爱一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一爱一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一爱一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一爱一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一爱一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爱一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一爱一为虚,生活之一爱一为实,生命之一爱一给人以美感,生活之一爱一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一爱一是一爱一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一爱一,或是用生活去一爱一。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六: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833字)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一爱一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一爱一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一爱一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一爱一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一精一神的、身一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一爱一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一爱一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一爱一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一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一爱一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一鲁的嘲弄,到达了一爱一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一爱一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当书本还剩为数不多的几页时,我一直隐隐担心故事的走向,好在结尾是伤感中透着温馨的——马尔克斯,他犀利的眼光穿透一爱一情的本质直抵人一性一,把所有的读者带进那个古老的话题不能自拔。掩卷之时,我发现自己一爱一上了这个了不起的老头儿,一爱一上他的文笔与叙事方式。或许是读过《百年孤独》后的延续、发酵与爆发吧,——哦,这大概是一爱一情的另一变种,谁能说恋上某类书籍就不能称之为一爱一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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