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兄弟读后感(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最感触的就是名人传记:《莱特兄弟》。
这个传记讲述了,一对兄弟在草原里看到了一群翩翩飞舞的鸟儿。他们想,如果我们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该多好啊!就这样他们俩努力的学习,终于在1900年他们发明了一号机。
童年时,他们在原野里问爸爸:爸爸,为什么天空中的鸟儿能自由飞翔而你却不可以飞呢?孩子,也许我以前可以飞,而且飞得很高,飞得比别人快。但是,我现在可能因为年纪大了的原因失去飞行的能力。现在只能靠你们了!我不会再陪着你们了。
之所以莱特兄弟这么付出;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梦想。
人生的路程要自己走,不要依靠着他人。童年的梦想是无穷的。是的,别人做到的事我也能同样做到,没有我做不到的只有我想不到的。当大自然剥夺了人类四肢爬行的能力时,又给了他一根拐杖,这就是理想。在自己走向绝望时,在(向)前一步也许就会成功。人生只要有梦想和自信,只有自己做就会变得更加完美。
莱特兄弟读后感(二)读了《莱特兄弟传》,我觉得莱特兄弟从小就是两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他们想:为什么蝴蝶会飞、鹰会飞、鸽子会飞,可我们就不会飞呢?他们对飞翔无限向往,有了飞的梦想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他们参考前人设计的图表、研究笔记,一次又一次制造滑翔机并试飞。尽管试验试飞多次失败并且在此过程中遇到很大来自外界的压力但他们从未想过放弃。一次奥威尔载人飞行出了事故,(.org)同机人当场死亡,奥威尔摔断了大腿,伤愈后他又一次飞向蓝天。兄弟俩一直合作的很好这也是他们成功的重要因素。
正是莱特兄弟的不懈努力,最终使人类能够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使人类终于征服了天空,他们为人类安上了飞翔的翅膀。
莱特兄弟读后感(三)今天我读了青少年科普书籍──《莱特兄弟》。大家知道,莱特兄弟中哥哥是威尔伯,弟弟则是奥维尔。本书详细地描写了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起因、过程与结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兴趣改变人生,一个良好的兴趣经过努力奋斗最终会得到成果。
书中讲述了莱特兄弟为什么会有发明飞机的勇敢想法呢?因为莱特兄弟的祖先都是勇敢的冒险者,顽强的拼搏者。因此莱特兄弟得到祖先遗传,也具有机智勇敢的拼搏精神。莱特兄弟家有五个孩子,第三个叫威尔伯,第四个叫奥维尔,威尔伯和奥维尔与兄弟姐妹不同。其他孩子只知道读书,莱特兄弟却在课余时间做小制作,常有造飞机的梦想。虽然他们造飞机的梦想得到家庭的支持,但由于家庭经济贫困,他们只能以卖旧货维持生计,来成就他们制造飞机的梦想。终于有一天第一架载人动力飞机制造完成了,但得不到世人的认可,只能是废铁一堆。之后,在兄弟俩的再三努力和坚持下,终于向世界证明了动力飞机的存在。在1912年,威尔伯逝世,36年后奥维尔也离世。航空界的两颗巨星殒落了,但他们的精神与智慧不断的激励着更多的科学家。
莱特兄弟造飞机的起因是因为对动力飞机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在制造过程中努力坚持。如果没有兴趣,就不会坚持,也不会努力,所以兴趣能改变人生。
生活中,兴趣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一旦有了兴趣,自己就要坚持,努力去做。
梦想使用追逐和努力地拼搏才能’’抓到的东西。有了梦想,人生的生活才会闪耀,发出胜利’’的光辉。对梦想的执着,只有努力会让自己的每一天发挥出光彩。
你还记得小时候追逐着断线的风筝,让大人们说我们长上翅膀,变成美丽的天使追上风筝。在那以后,对天空展现无尽的幻想,曾梦想着有一天人长上美丽的翅膀飞翔广阔无垠的天空。不错,他们就是莱特兄弟。他们对梦想的热爱是我们每个人所应学习的,看大街上的大人们的一张张疲惫不堪的脸,那就是他们在中途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你们可曾记得这样的一句话:在我们认为鸟类最会说话的是鹦鹉,但它是最飞不高的。莱特兄弟。不错,在人生的旅途,只说不做的人,他的梦想会离他越来越远,到最后变成了无目标的傻子。
我也曾经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生活很迷茫,但现在不同了,我的一直向前走,因为我知道我的梦想在不远的前方!我要奔跑起来,就像莱特兄弟将他们的飞机翱翔在那广阔无垠的天空里无尽的翱翔!他们将梦想抓住了,稳稳的抓住了。我们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不能停留!也不能放弃!也不能休息!就像邓亚萍在信中写的一样我好像在攀登珠玛郎亚峰,我不能停留!一旦想好好休息,就会滑落谷底,永远不能到达顶峰!
梦想?在无尽的生命里永远伴随着你。
莱特兄弟读后感700字2024 读《莱特兄弟》有感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梦想使用追逐和努力地拼搏才能抓"到的东西。有了梦想,人生的生活才会闪耀,"发出胜利的光辉。对梦想的执着,只有努力会让自己的每一天发挥出光彩。
你还记得小时候追逐着断线的风筝,让大人们说我们长上翅膀,变成美丽的天使追上风筝。在那以后,对天空展现无尽的幻想,曾梦想着有一天人长上美丽的翅膀飞翔广阔无垠的天空。不错,他们就是莱特兄弟。他们对梦想的热爱是我们每个人所应学习的,看大街上的大人们的一张张疲惫不堪的脸,那就是他们在中途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你们可曾记得这样的一句话:在我们认为鸟类最会说话的是鹦鹉,但它是最飞不高的。莱特兄弟。不错,在人生的旅途,只说不做的人,他的梦想会离他越来越远,到最后变成了无目标的傻子。
我也曾经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生活很迷茫,但现在不同了,我的一直向前走,因为我知道我的梦想在不远的前方!我要奔跑起来,就像莱特兄弟将他们的飞机翱翔在那广阔无垠的天空里无尽的翱翔!他们将梦想抓住了,稳稳的抓住了。我们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不能停留!也不能放弃!也不能休息!就像邓亚萍在信中写的一样我好像在攀登珠玛郎亚峰,我不能停留!一旦想好好休息,就会滑落谷底,永远不能到达顶峰!
梦想?在无尽的生命里永远伴随着你。
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市第三小学六年级:1797960097
八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般的太阳,云彩似乎怕被融化了,也躲得无影无踪。而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关于科学故事的一本书,里面有一篇莱特兄弟的故事,深深 地 的 吸引了我。
1903年12月17日,莱特兄弟发明了世界第一架飞机。这架飞机叫“飞行者-1号”,虽然飞行的时间只有短短的12秒,飞行的距离只有微不足道的 的 36米。但它却标志着人类征服天空的梦想开始变成了现实,也给人们带来了福音。
莱特兄弟还根据儿时玩风车的经历,运用空气的反作用力会推动螺旋桨倾斜叶片前进的原理,发明了螺旋桨飞机。他们发明了螺旋桨飞机超过了世界第一个设计和制造滑翔飞机的先驱李林达尔。其实他们也只有中学的文化,有谁能知道在他们成功之前,又经历了多少困难与挫折呢?他们为了自己飞行的梦想,实验了上千次,也失败了上千次。1903年,莱特兄弟并没有得到美国政府和人民的认同,反而还引起了人们的怀疑,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直到1906年,法国认可了他们,给了他们的荣誉。后来才得到了美国的重视。
我想,正因为他们的心中怀揣着飞行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付出了很多艰辛与汗水,甚至冒着随时随地都要失去生命的危险,可这梦想像磁铁一样吸引着他们,毫不气馁、顽强拼搏,最终,他们走向了成功。
莱特兄弟这种不屈不挠的为科学奋斗的精神,永远激励着后者前进的步伐。再想想我,学习方面,遇到难题,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今后,我一定要学习莱特兄弟认真钻研探索、顽强进取拼搏,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希望自己做一个像莱特兄弟那样的人,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剧中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丹麦的王子,作为理想与爱的结晶,在接受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后,他无疑是明朗、阳光、幸福的宠儿,他正直、善良、明辨是非,现实似乎像乌托邦一样完美。而就在此时,传来了哈姆莱特父死母嫁的恶讯,心中的美好城堡顿时坍塌,面对叔父杀兄占嫂,置侄儿于死地的卑劣行径,恋人、朋友的无情背叛以及外敌的虎视眈眈,哈姆莱特对世界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理想与现实巨大的变化与差距而迷失了自我。直至他昔日的梦幻、理想和信念的破灭,由快乐的王子转身成为忧郁的王子。
此时,复仇成为哈姆莱特生活的重心。他精神阴郁、犹疑。一方面是现实的悲剧,他孤身回国,自身力量薄弱;另一方面,他偏激且悲观的认识人生,认为每个人都有恶的潜质,复仇使他否定人性中的美、善的一面,于是他想到了逃避死,却无此勇气,内心矛盾而激烈的碰撞把剧情推向了高潮,使哈姆莱特存活于每个人矛盾的内心之中。复仇的外在冲突让位于哈姆莱特的内心冲突,是奋起与命运抗争,还是选择最终的逃离?他追怀理想,又对现实的丑恶感到失望,甚至悲观;向往人性的善又深信人自身有恶的渊蔽;想重整乾坤,又因人性之恶的深重而感到回天无力,觉得人生无意义又对死后世界充满恐惧,深爱母亲和恋人,又怨恨她们的软弱。莎翁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苦闷、困惑、迷惘和恐惧剥落于纸上,使哈姆莱特这一形象圆满而立体。
哈姆莱特最终在杀死叔父为父亲报仇后自杀结束,以自身生命的终结为人文主义的逝去留下惊鸿一瞥。
哈姆莱特读后感600字【1】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2】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读后感【3】
《哈姆莱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莱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莱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莱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莱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莱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莱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莱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莱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
至于,《哈姆雷特》更高的艺术成就和地位,就不是我可以理解的了,没那么高的水平去评价。
那个to be or not to be的重大命题,更是一个充满哲学性的世界话题。并且,向人们昭示: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导语:牧犬三部曲包含着《兄弟情仇》《独占苍穹》《欲火重生》这三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两只牧犬出生长大的友情故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牧犬兄弟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牧犬兄弟读后感【1】
暑假期间 ,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牧犬兄弟黑头和灰灰为了给独战野狼英勇牺牲的牧犬黑云报仇,牧工的儿子林达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传说中的驯獒法训出一只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这就说明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
兄弟之间本不应该成为仇敌的,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使这对原本亲密无间的同胞兄弟反目成仇、颠沛流离。不过他们两个也有过齐心合力的时候,就是灰灰和黑头合力斗豹。兄弟俩斗豹成功后,两条狗又打成了一团,原来灰灰是想独吞黑花272呀!可是黑头却拼死保护黑花272,因为黑花272任由它吃奶,但它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善良得有些腼腆的兄长灰灰很快就甘拜下风了,可黑头越杀越勇。灰灰看阵势不妙,落荒而逃
也许牧犬根本不知道兄弟之间的情与恨,亲兄弟间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风打斗。灰灰成了牧场公害后,经常来骚扰牧场里的家畜,黑头是牧场里不折不扣的牧犬,见到外来侵略者当然会奋不顾身地保卫家畜。于是,兄弟之间的较量又一次拉开了帷幕
后来,灰灰和黑头又迎战野狼。这次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替黑云报仇。以大获全胜的成绩告终。最后,灰灰和黑头不再是兄弟间的仇敌,它们重归于好,开始了新一轮的牧猎生涯。我被这对兄弟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灰灰和黑头这两条忠实的牧犬留下的是无尽的情感与意志。
牧犬兄弟读后感【2】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牧犬兄弟读后感【3】
牧犬三部曲包含着《兄弟情仇》《独占苍穹》《欲火重生》这三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两只牧犬出生长大的故事。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牧犬兄弟读后感【4】
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按传说中的驯獒法驯出一条可以独战群狼的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灰灰的兄弟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
牧铃是当代中国很有影响的动物小说作家。他长期生活在湘东,扎根在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的大山深处。我最早是从作品中认识牧铃的。那是在1999年,第五届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组委会委托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儿童文学教研室承担初评工作。我们在全国各地申报的250余部参评作品中,欣喜地发现了牧铃的科幻小说《梦幻牧场》,并将它推荐给评委会。初评评语是:《梦幻牧场》体现了牧铃的一种人文关怀。擅长于写少年小说的牧铃在科幻作品里充分发挥了他在小说艺术方面的特长,使得作品具有情节曲折动人,人物个性鲜明的特点。
牧犬兄弟原文阅读:
看来,两个小家伙刚刚完成一场势均力敌的追逐。发现上面来了人,幼麂惊慌地站了起来。它的身体长度与灰灰差不多,站直了却比灰灰高出一个头。灰灰立即作出反应,勇猛地冲过来。幼麂站立未动;就在灰灰将要咬着它的一刹那,它突然弹起后腿击向灰灰;灰灰闪身躲过,幼麂纵身逃奔。于是,一场走马灯似的追逐开始了。林达吓出了一身冷汗。山里人都知道麂子那一弹腿的厉害。前年,林达他爹曾在牧场上按住一只20公斤重的大雄麂,一不小心,被雄麂那又细又尖的后蹄踢中,林达他爹结实的大腿居然被踢了一个洞;他麂没逮住,倒瘸了小半年。虽说幼麂比不上雄麂,可万一给踢中,一定够灰灰受的。一个月前还笨头笨脑的狗娃儿居然机敏地躲闪开了,而且毫不畏惧,穷追不舍。如此进步,至少可以给它打个90分!狗娃儿毕竟跑不过身轻腿长的野麂。不一会儿,灰灰就累得跑不动了。幼麂也停下来,于是两个小家伙又恢复到追赶前的局面,各据一方,相对喘息。林达掏出了弹弓,此时他正好可以助小狗一臂之力。灰灰比幼麂也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只要打中了幼麂,不管是伤了眼还是打痛了腿,都能使灰灰轻易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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