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书心得
值得参考!电影重返狼群范文锦集(8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值得参考!电影重返狼群范文锦集(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电影重返狼群 篇1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电影重返狼群 篇2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_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电影重返狼群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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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电影重返狼群 篇4
此刻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作品,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齐看了这部作品)。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能够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能够发现其实还是能够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后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此刻已经2021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此刻观众面前的资料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留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能够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仅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期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电影重返狼群 篇5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电影重返狼群 篇6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电影重返狼群 篇7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电影重返狼群 篇8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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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参考!飞上天的鱼读后感范文锦集(7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值得参考!飞上天的鱼读后感范文锦集(7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1】
读《飞上天空的绵羊》有感
我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平时喜欢看书,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书,读了一个寓言故事——《飞上天的绵羊》,作者是一位意大利人,名字叫弗兰杰西卡·切萨,我觉得故事很有启发意义。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从前有一只绵羊,它非常想飞上天空,跟白云一样,这是绵羊最大的梦想。忽然,有一天飞来了一只老鹰,绵羊笑笑说:“老鹰大哥,你能让我飞上天空吗?”老鹰拍拍翅膀说:“我带你去一个小房子,那边的动物或许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在房子里,绵羊遇到了各有各的梦想的鸡、驴、牛、狗这四个小动物,最后在大家一起团结合作下,绵羊实现了梦想,飞上了天,然后绵羊带着小伙伴们去它们各自想去的地方,大家都非常开心!因为它们都如愿以偿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里,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做每件事都会成功的!就像书本里的动物们为了帮绵羊实现梦想,尽管前面抓了好几次白云都不成功,但是他们坚持不懈,没有放弃,最后通过了大家的努力,终于找到一朵合适的白云,帮助绵羊飞上了天空,绵羊也帮它们实现了各自的梦想。
只要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大家的梦想都有可能实现的。小朋友们,如果你也有梦想,就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实现梦想吧!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2】
包饺子?够简单的,这事谁都会做!当然包括我!
一大早,我和妈妈去买了冬笋、酸菜、瘦肉、胡萝卜、玉米、虾仁、香菇。嗯,包饺子怎么能没有饺子皮呢?这个可不能忘了!
按照约定,我需要搞定一根玉米。这可不容易,手剥,剥碎,刀削,只能削一半。我随手一扔,哼!我不干了!唉!剥玉米粒失败了,妈妈又交给我一个任务--剥冬笋皮。天哪!这冬笋得多怕冷呀,衣服穿那么厚,我从根部开始剥,剥了一层又一层,就像永远也剥不完一样,哎呀,累死我了!最后,我这个任务又失败了。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没想到那么难,做家务活我需要学习的太多了。最终,所有的准备工作都甩给了妈妈,我只负责在一旁观看。妈妈弓着腰拿着刀,活像个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咚咚咚的切菜声活像拐杖敲地声。熙熙!要不我们不做了吧!就随便烧一点饭吃得了!不,那岂不是半途而废了吗?妈妈,你可不能这样!妈妈摇摇头,只好继续。
两个小时后,所有的菜终于切完了!接下来开始炒馅、调味。玉米、胡萝卜一起入锅,金灿灿的玉米粒配上火红的胡萝卜丁,再拌上鲜嫩的大虾,玉米虾仁馅准备就绪。搞定三鲜饺,接下去隆重推出酸菜馅饺子。炸至金黄的油渣,剁成碎末的酸菜,倒入锅中翻炒片刻;加入各种配料,炒至入味;再倒入冬笋丁翻炒,临起锅时,倒入瘦肉丁,搅拌均匀,就等包饺子吃饺子咯!
烧水下锅,几分钟后,圆鼓鼓、胖乎乎的饺子漂浮在水面,像一只只小肥猪在学游泳。捞起来,咬一口。哇!玉米虾仁馅的饺子甜美滑润,怎一个鲜字了得!酸菜竹笋馅的酸辣脆口,怎一个爽字了得!真是各有千秋!
享受着自己亲手制作的人间美味,我飘飘欲仙,顿觉人生到达了高潮,要飞了!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3】
飞上天的鱼童话故事
一条大河由东往西流。河水像明亮的镜子,映出蓝天白云,映出河边的树林,有时也映出飞落在树上的小鸟,以及朝着鲜花跳舞的蝴蝶,真像是一幅罩上玻璃的图画呢。
河里有一条小金鲤鱼,全身披着金红色的鳞片,当他在河水中游动的时候,就会荡起一片金色的流光,仿佛灿烂的朝霞映照在河面上,绚丽夺目。河里的水族成员都很爱这条小金鲤鱼,亲昵地唤他“小闪电”。龟爷爷还自愿充当小金鲤鱼的保护神,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大家太宠爱小闪电了,所以他喜欢撒娇,他提出来的每一个愿望都要得到满足,不然他就会哭闹不止,叫着:“我要……我要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这一天,小闪电和大家在水中游,看到天上飘浮的白云,他就叫起来:“我要飞上天。”
“啊?鱼怎么能飞上天?鱼只能在水中游,离开了水,鱼就会死的呀!”龟爷爷耐心地给小闪电讲解。
“不嘛!我就要飞上天。”小闪电啼哭不止。
“鱼没有翅膀,怎么能飞上天呢?”螃蟹大婶哄劝小闪电。
“我就要!我要飞上天!”小闪电扯开嗓门哭,谁也没办法哄他。
忽然,小闪电猛地甩动尾巴,“嗖”的一下从河里跃出了水面。
“啊呀!”小闪电发出一声惊叫。
大家惊呆了。怎么回事儿?
是不是小闪电受伤了?
“有一条大鱼……飞……飞上了天……”
“扑通”一声,小闪电落入河里,他的嘴一张一合,喘着气讲话,仰头注视着蓝天。
“真的,快看哪……一条大鱼在天上飞……”小虾也叫起来。
大家抬头仰望天空,果然,一条金红色的大鱼游在天空,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有时向上,有时向下,就像在水中游玩一样从容。他是怎样飞上天的?
一片惊奇的赞叹声。
“我也要飞上天!”小闪电叫起来
可谁也不知道那条大鱼是怎样飞上天的,小闪电哭得很伤心。
“快看!天上的大鱼来我们河里了。”小银鱼激动地说。
大家仔细看,天上的大鱼果然也在河里。立刻,你拥过来,他挤过去,都想最靠近大鱼,却把大鱼撞碎了,只留下一个又一个水圈圈漫开去。
“河里的大鱼只是影子,就像映在河中的大树和鲜花。影子是没有生命的,也是抓不住的。”龟爷爷告诉大家。
“我要飞上天去找大鱼!”小闪电又哭起来。
扑通!小青蛙跳进河里,安慰小闪电说:
“让我问问小鸟,他们一定知道怎样飞。”
小青蛙对着大树上的鸟窝叫道:“小鸟,小鸟,请告诉我,怎样飞上天?”
小鸟从窝里伸出头来,叽叽喳喳地叫:
“我们还不会飞呢。爸爸妈妈飞出去找吃的,很久才能回来。你问白天鹅吧,他们又会在水里游,又会在天上飞。”
小青蛙和小闪电游到一对白天鹅身边。
“请告诉我们,怎样才能飞上天?”小闪电问。
“只要有一对翅膀,就能飞上天。”白天鹅亲切地回答他。
“可是我没有翅膀,只有灵活的尾巴。”小闪电说。
“鱼没有翅膀,不可能飞起来。”白天鹅肯定地说。
“你看,那天上的大鱼怎么会飞呢?”小闪电问。
白天鹅仰头凝望天上的鱼,惊讶地说:
“真是一条鱼。可他是怎样飞上天的?我也不明白。”
“我知道!我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鱼。”
小长颈鹿跑过来,晃动着长脖子说。
“可他怎么飞上天了呢?”小闪电问。
“风把他送上了天。他的名字叫风筝。”小长颈鹿说。
“风筝下面系着一条长线,男孩子毛毛把线牵在手上迎风跑,风筝就飞上了天,我看得可清楚了。”
小松鼠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地说。
“我去请放风筝的小男孩毛毛,你们等在这儿啊!”
小长颈鹿果然驮着小男孩跑来了。
呀!风筝大鱼的长线挂在了老树的顶上。
“我有办法。”小松鼠跳上树叶茂密的树顶,几下咬断了风筝线。
啊呀……
只见天上的大鱼摇摇晃晃掉进了河里。
大家围上去看那会飞的鱼,原来是纸的。
渐渐地,河水浸湿了鱼身。最后,风筝大鱼只剩下几根细细的竹架,在流动的河水里漂荡。
小闪电不再羡慕飞上天的鱼。
飞上天的鱼童话故事点评
故事里的小鲤鱼想要飞上天,可是鱼怎么能够飞上天呢,小鲤鱼相处了很多的方法想要飞上天,最后它发现原本在天上的风筝小鱼断了线之后便跌在了水里,小鲤鱼才发现自己想飞上天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切实际的梦,但是我们也会在成长中了解它的可行性,有梦想也是一种进步,我们可以不断去畅想不断去变得优秀。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4】
本来很少看电视剧,今年不知为何心血来潮,集中看了两部励志创业剧《鸡毛飞上天》和《北方大地》,有些感触,就信笔写几句。
《鸡毛飞上天》基本是以陈江河和骆玉珠的情感历程为主线展开的,主要以两人相识相知到历经坎坷结成夫妻并共同创业,来作为整个故事发展的主推手。这个在前二十集中表现得非常明显。真是不得不叹服张译和殷桃的杰出演技,将两人情感演化的曲折过程演绎得丝丝入扣、真切感人。尤其是陈江河四处苦寻玉珠,在火车上邂逅骆玉珠的一段表演,真是神来之笔!当然,殷桃的表现也不差。通过眼神的变化,将人物的内心情感表现得非常有层次。
可能是导演的理念不同。《北方大地》不是以王中天和萨日娜的情感发展作为主,而是以第七乳品厂的改革发展过程作为主线。塑造的人物比《鸡毛飞上天》要纷繁一些。这样在人物的塑造上就显得不够丰满,感染力也不及《鸡毛飞上天》。但张国强和颜丹晨的表演仍有可圈可点之处。张的表演一如既往的.松弛自然,颜丹晨的演技也越来越成熟了。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5】
正在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同步上映的“浙商”创业题材电视剧《鸡毛飞上天》开播不久就引发了热烈反响。该剧讲述的是主人公“鸡毛”,一个爱做梦,愿意带着大家一起做梦的义乌人,如何成就了一段商业传奇的故事,网友直呼“老感人,追到天荒地老”、“看个剧,虐心,烟都抽了很多”、“以‘义商’为代表的浙江商人不愧是东方犹太人”、“真的是大陆之狼,生存能力让人震撼”,同时生动展现了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梦”在浙江的成功实践和丰硕果实。
改革开放初期商品还不能流通的年代,“鸡毛换糖”被称作投机倒把,成为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可贫瘠的小县里住着一群有梦想有思想的义乌人,他们不等不靠不退缩,一手挑着货郎担,一手摇着拨浪鼓,行走大街小巷,走南闯北,不怕苦不怕累,最终开辟了属于自己的“丝绸之路”。“鸡毛鸭毛鹅毛来换糖啰”,清脆的吆喝声里体现了老一辈义乌人骨子里的乐观向上。鸡毛换糖虽已成历史,但其精神却不断地在延续,传承!
一个时代的变革,一个地区的成长同样少不了政府的“有为”和钢铁般的队伍。1982年,以时任县委书记谢高华为首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解放思想,敢破敢立,敢为人先,冲破种种禁令,作出了正式开放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决定,首创了“兴商建市”的发展战略,“资本主义尾巴”摇身变成了“改革旗帜”,在一大批“邱英杰”、“小蒋”式的精英人才推动之下,义乌大地瞬间变成了一片创业创新的热土。
如今的义乌,功勋累累,拥有一身的荣誉,但容不得半点迟疑,不撸起袖子加油干,“鸡毛”会重重地摔回地上。不待扬鞭自奋蹄,抢抓国家“一路一带”战略机遇,让“鸡毛”漂洋过海,做大“朋友圈”,深耕“朋友圈”,做坚定的追梦人,坚实的筑梦人,坚毅的圆梦人,才能不断续写义乌新的传奇,建设成为世界“小商品之都”!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6】
从前有一只母鸡,它的梦想是飞上天,周游世界。
它从小就在一座山上练习飞行,每次都摔下去,渐渐地,它的骨头发生了变化,慢慢地它终于会飞起来了。母鸡心想: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要实施“周游世界”的计划。有一天,它在飞行的时候,感到疲倦,不小心摔了下来,摔到了一棵杨树上,这里飞了好多小鸟,可都没发现这只受伤的母鸡。就在母鸡奄奄一息之时,一只善良的老鹰把它带回了家,给它敷上膏药,让它躺到自己的床上,每天照顾它,慢慢地母鸡好了起来。一天,母鸡告诉了老鹰想周游世界的梦想,然后独自一人继续踏上了周游世界的旅程。
母鸡又旅行了一段时间,忽然听到了一只羊和一头牛在说话。羊说:“听说最近有一只老鹰被人类抓了。”母鸡听到了心里想:老鹰竟然被抓了,我要去救它。母鸡找呀找,终于找到了人们抓老鹰的地方,母鸡趁人们不注意,用尖尖的嘴啄开了锁。把老鹰救了出来,母鸡把老鹰送回了家。老鹰对母鸡说:“真的太感谢你了,要是没有你,我就可能回不来了。”
母鸡不慌不忙地说:“朋友嘛,要互相帮助。”母鸡又踏上了周游世界的旅程。
母鸡知恩图报,老鹰非常感动,决定陪伴母鸡周游世界,一路上它们互帮互助,游玩了许多地方。
飞上天的鱼读后感【篇7】
从前,有一只总是被欺负的母鸡,有一天晚上它对着流星说:“请给我一对神奇的翅膀吧!”
第二天早上它睡觉起来,真的有了一对翅膀。它先是报复那些以前经常欺负它的公鸡,把它们一个个打得鼻青脸肿,它说:“让你们欺负我,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母鸡又飞到猫头鹰的树洞里,说:“老鹰快出来,让我跟你比比飞行。”猫头鹰说:“母鸡也能飞?我不信。”母鸡说:“那咱们就比一比。”说完它们就开始飞了。
刚开始猫头鹰在前面,母鸡怎么追也追不上,猫头鹰想:竟有母鸡要跟我比赛,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猫头鹰没有看见前面有棵树,一不小心撞了上去。母鸡得意地想:肯定是我赢了,因为猫头鹰撞到树上,等它再站起来,它就输了。但是猫头鹰还是站了起来,继续飞,最后还是猫头鹰赢了,而母鸡也因为飞的太快翅膀没有了。
值得参考!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范文锦集三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值得参考!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范文锦集三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一)
最早知道这本书,是从樊登老师那儿获得的认知,今年五月有幸读到,收获很大。
有这样一个例子,区分“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早上起来出门,发现特别倒霉,车上被警察贴条了,到了办公室发现迟到了,又被老板骂了一顿,跟别人开会又发生了争执,然后自己的意见被领导否定了,晚上回家跟家人又大吵了一架,”这时候你会怎么做?就能看出来固定型思维的人,和成长型思维的人的不同。固定思维的人第一反应是:今天太糟糕了,就不适合出门,就不该去上班,或者觉得自己就不适合跟人沟通,甚至想换工作……可以看出来,故事中的“它”有一系列的负面情绪产生,“他”认为这一天真的太糟了。但是成长型的思维的人会说:“我以后停车的时候要注意,我要把自己的时间管理抓起来,我上闹钟要上得稍微早一些,为什么开会的时候领导会否定我的意见?是不是我表达的不够清楚?我找什么机会跟领导再表达一下?还是说我从领导身上能够学到更重要,更正确的想法?”这才是一个成长型思维的人,会去思考问题的角度。
《终身成长》这本书讲的是思维模式的问题。思维决定认知,认知引导行动,行动又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所以结论就是:思维其实是我们达到满意生活的本源。透过现象看本质,当我们能够看到事件的底层逻辑时,那些表面的浮华才能被踩在脚底下。这本书会告诉我们:是什么导致了自己可以拥有一个满意的人生。它属于心理学范畴的书,核心就是要相信明天的自己,比今天更优秀,便为之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
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二)
《陪孩子终身成长》作者:樊登。最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因为樊登本人。他所创办的“樊登读书会”被很多人所认知。
本书引用了很多国外知名亲子教育书籍中的论点与精华。不仅提到了怎样陪伴孩子成长,而且论述了父母自身如何进阶。
我们上一辈的父母,往往更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让孩子“长大”,也就完成了父母的使命。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更替,现在这一代的父母,越来越注重孩子的“教育”,如何让孩子适应这个多变的社会,怎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以及如何缓解父母自身的焦虑,本书,都给出了建议:
一。培养父母与孩子之间无条件的爱
我们常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试问一下,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是不是也会为了让孩子完成某个学习任务,而许以条件?那么孩子的学习到底是为了这个“奖励”,还是学习本身。
我不否定“奖励”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但,家长本身要认清“奖励”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真正让孩子成长的,是孩子的“内驱力”,而不仅仅是外部激励。真正认识到,学习的乐趣,求知的喜悦,才是孩子终身成长的前提条件。
二。价值感的重要性
“价值感”和“归属感”让孩子愿意变得更好。每个人生来都有不同的角色,“子女”、“父母”、“同事”、“下级”,我们在每一个角色里,被人否定、排斥,都会让我们失落甚至自暴自弃。这就是,所谓的“价值感”和“归属感”。我们的孩子亦是如此。
若孩子总是在比较中和讽刺下长大,他的自尊就会被触动,自信就会被打击。并且这种“无用”感也会被放大,直到伴随一生。
我们要学会如何点亮孩子心中的火焰,而不是浇灭他。当孩子拥有了价值感和自尊心时,他才会成为一个自律而又有自控力的人。
三。终身成长的心态
我们时常陷入舒适圈,而停止向前。规避困难,痛恨变化,这就是“固定思维”。而面对未来瞬息万变的时代,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更要培养孩子拥有“成长思维”。
不要过分纠结于别人对自己的评判,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过程中,汲取错误所带来的收获,才能拥有成长性思维。
作为父母,更应该多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给予他无条件的爱,让孩子认清,学习的过程和动机才是最重要的。另外,父母也要善待自己,积极的去调节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孩子成长。
“终身成长”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终身追求的目标。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我相信,一个成长型父母,定会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并将这种“爱”一直传承下去……
读樊登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三)
只看书名,都能给人以满满的正能量。并为我们指明了人生的方向。“坚持学习,终身成长”!再次被樊登老师博学多才,满腹才识的宽广知识所折服。樊登老师把东方经典国学文化与西方学术知识融汇贯通在一起,使人豁然开朗。领悟到世界知识文化大道相同的真理。期间插穿了我们曾经听过的《反脆弱》《关键对话》……等书籍的`知识要点,让我们再次重温书中的经典。
书中开篇就给出固定型思维模式的定义:认为人的才能是一成不变的,只相信天赋,自大或自卑,不停的证明自己给别人看等特质。而成长型思维模式,则是认为人的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培养,人与人的差别微乎其微,拥有反脆弱心态,从失败和挫折中学习成长,让自己强大!还让我们明白:这是不同两个人的思维模式,也是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体中的两种思维模式,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修炼,去除固定型思维,让成长型思维占据我们的内心,使得我们真正成为一名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只有我们成为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运用相信,夸奖,鼓励,思考,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尝试,等方法和技巧,经由我们的改变去影响孩子和他人。
改变是不易的,谁痛苦谁改变,谁改变谁受益!世界因由我们大家的学习,而变的更加美好祥和!
关于《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参考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平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平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重返狼群读后感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读后感
整个假期,我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之前一直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爱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起哭,一起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起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后感
很认真的读完这本厚厚的《重返狼群》,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个城市里的女子,一只草原上的小狼,本是没有任何的交集,但却因为彼此间深深的情感将他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作者倾注于小狼身上的,是与生俱来的母爱,让她可以不惧任何危险,甚至是死亡,去养育一只失去母爱,濒临死亡的小狼。小狼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让作者不忍放弃。这也是作者对弱小生命的关爱和尊重。而小狼回馈给作者的,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情感,甚至有时比人类更加专一和纯粹。这也正是这本书深深打动我的。
在未读这本书之前,虽然也接触过《狼图腾》这样的书籍,但对狼的了解并不多。大多的文学作品中告诉我们的都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这样的词语。但是作者却在书中展现了我们所不了解的狼的另一个世界:它对幼时照顾过它的人终生不忘;它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牵着走的奴性生活;它充满着竞争意识和机智勇敢;对狼妈的深深依恋牵挂;对重返狼群的勇敢坚定......这一幕幕在作者笔下真实细腻地展现出来。
小说结尾处作者和小狼格林久别重逢,但却毅然让它回归狼群的情节让无数人为之感动。山风呜咽,与格林四目相对,我大喘着气,还没来得及叫它,它就快速冲过来扑入我怀中。当作者将铁链套在格林脖子上想要将它带回人类社会时,尽管格林留恋地回头望着狼群消失的方向,却又回过头来,狼眼里溢着泪光。作者的内心是矛盾复杂的,小狼格林的内心也是纠结的。作者对小狼深深的情感使她不舍得让格林真的就此离开,因为她知道这次离开或许意味着今生将永远无法再见。但格林是属于狼群的,作者自始至终都明白,不能因为自己的情感而让一只属于草原的狼被禁锢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中。因为对于小狼来说,失去自由就是失去了狼的尊严和天性,这也是作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不管有多么不舍,作者还是让小狼重返狼群。因为感情不是要禁锢所有,而是要让它快乐自由的去生活,这也是对小狼最好的安排。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与小狼的情感所震撼,爱它就要给它尊重与自由,这是自然界和谐共处的法则。
值得收藏!蜻蜓眼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知识,还有要多进行课外阅读。课外阅读有助于打开小学生的思维面和创新能力。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小学生应该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值得收藏!蜻蜓眼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蜻蜓眼读后感(篇一)
《蜻蜓眼》是一部纯真的小说,包含了世上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感情;这也是一部凄美的小说,泣诉了人间的沧桑,它是出自曹文轩之手。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为主,并以她的视角勾勒了上世纪30年代一家人相扶相帮,在战火中艰难却温馨生活的动人场景。当我合上书本,仿佛看见了拥有雪白皮肤、金色头发的小阿妹向我挥手;看到了慈祥温和、高贵美丽的法国奶奶奥妮莎向我微笑;看到了高大威严、眼神明朗的爷爷亲切地望着我;还看到了胡妈和宋妈坐在一起细细碎碎地聊着天……我不仅看到了他们向世界展示乐观的一面,而且也看到了他们不能言说的痛苦。在曹文轩爷爷的笔下,他们每个人都像活了过来,都在为生存和尊严努力奋斗着。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一张是《月光下》,讲的是奶奶生病了,做手术需要很多钱。但家中只剩下一架钢琴——阿梅最宝贵的钢琴。迫不得已阿梅的爸爸妈妈瞒着阿梅把这架钢琴当了,治好了奶奶的病。阿梅知道后很伤心,但因为是给奶奶治病,所以她表现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说自己不喜欢弹钢琴了。最后奶奶得知了药费的由来后,便咬咬牙用她最宝贵的东西——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当年结婚时的嫁妆)把琴换了回来。这似乎只是一架钢琴的旅行,却处处闪现着这家人最宝贵的财富——爱。因为这份爱,懂事的阿梅愿意失去自己的钢琴;因为这份爱,奶奶愿意用自己最宝贵的戒指换回钢琴。有了困难,一家人一起面对;有了快乐,一家人一起分享;有爱才有幸福。
圣人说,人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但不论在现实中还是书中,人也有自私的一面,其实人本无善恶之分,但面临做选择的时候,选善则善,选恶则恶。曹文轩爷爷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世间,永不变的是爱与美!”
蜻蜓眼读后感(篇二)
热气逼人的暑假中,我时常在书海中遨游。《狼王梦》《混血豺王》等很多好书都被我反复翻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蜻蜓眼》这本书。
《蜻蜓眼》是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力作,文章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看特殊年月中一家人相扶相助的动人情景。杜梅溪在巴黎偶遇女子奥莎妮,便一见钟情,生下了四个孩子。二战时期,她和杜梅溪一起回上海定居蓝屋。随着时间的流逝,奥莎妮从年轻貌美的少女渐渐成为饱含沧桑的老妇。孩子们各自成家,又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在孙辈中奥莎妮最爱的就是阿梅,她是唯一的一个孙女。在艰难的环境中,他们幸福的生活着,直到杜梅溪不幸去世,奥莎妮也去世了。
他们留下了物质的宝物:蜻蜓眼,这是一种宝贝,一种椭圆形的珠子,据说只有两枚。蜻蜓眼与宝石串成的项链更是价值连城,因此很多人对蜻蜓眼打起了坏主意。
书中,让我感受到很多精神上的宝物:亲情与快乐!比如奶奶将自己的毛衣解拆掉,编织毛衣,一件件毛衣都体现出浓浓的爱;在下雨天中撑一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在雨中快乐的玩耍,笑容中蕴含着窘境中难得的快乐;奶奶一直保留着她妈妈留下来的小皮箱,经常去抚摸。皮箱中躲藏着思念故乡,爱护家乡,怀念国家的情感。
当奶奶所居住的蓝屋越来越穷,从小帮助她们带阿梅的保姆胡妈、宋妈只能有一个人留下。可她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已产生感情,尽管她们各自的家庭都困难急需钱,可彼此还是希望对方留下来下来。宋妈便想了一个办法:给了阿梅一粉一绿两件衣服,如果阿梅穿的衣服是粉色的,胡妈留下来;是绿色的,宋妈留下来。过了一会儿,房门打开了,阿梅选择了漂亮的那一件——粉色的。虽然宋妈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眼泪还是顺着她的脸流了下来……
这些精神的财富,比物质更饱含着奶奶喜爱家庭,怀念祖国的情感。而这些蓝屋中的宝物,也会让我念念不忘,继续去寻找人间的真情!
蜻蜓眼读后感(篇三)
蜻蜓眼,是战国时期两颗层层叠叠的如蜻蜓的眼睛一般琉璃制成的宝石。它被所有人称为无价之宝,因为它是无价的。而阿梅的奶奶却不这么认为。它是阿梅的太爷爷在爷爷带着奶奶来到他们面前时,送给奶奶的定亲信物。因此这对奶奶来说意义重大,是她与爷爷的爱情见证。如今,她又将蜻蜓眼送给了阿梅,让阿梅的父母在阿梅结婚时带上。
蜻蜓眼它传承了阿梅一家祖孙情。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也许,它还会继续传承下去。
故事发生在混战时期的上海。原本的阿梅家,过着平淡无奇的中西式结合的生活。但自从那一天,一队人喊着口号冲进阿梅家里,说阿梅的奶奶是国际间谍,而且是法国派来侦查情况的。那群人翻箱倒柜地搜,把奶奶的蜻蜓眼,从她的一只小皮箱内拿出来扔在地上,因为这些人并不知道蜻蜓眼的价值。在阿梅家服侍了几十年的胡妈和阿梅庆幸蜻蜓眼没被拿走。不过那些人诬陷奶奶的事还是被传了出去,这使得阿梅在学校中的生活愈发的艰难。她的伙伴们不再理她,同学们直接无视她,虽然有些老师对她十分同情,但是老师们还是不再因为她学习好而表扬她。甚至连学校有重大比赛演出都不让她上场了……然而她并没有放弃,坚持做好自己。她那坚定从容如雪松一般,坚定不移,就如但丁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一样。她的这一高贵的品质有令人钦佩,也使我明白了无论外界怎么样,只要是对的,就要坚持真理。
但是阿梅最令人敬佩之处的,在于阿梅对奶奶的孝顺之情。因为任何人在这样的时候可能都会想要抛弃奶奶。连阿梅的奶奶都是这么想。可是阿梅没有。她不但没有嫌弃奶奶,还加倍的孝顺她、敬佩她。在奶奶想让她弹琴时她就去弹琴,想要她干嘛,她就干嘛。她的这般孝顺也让奶奶放下了心。她虽然对学校里的事很伤心,但对奶奶总是露出高兴的一面。相比较而言,让我觉得惭愧的是,在平时的日子里我一遇到烦心事就发小脾气。有时候往往把事情搞得很糟,一点儿也不像阿梅。所以我们要向阿梅学习尊老爱幼的高贵品质,学习她在大义面前忍辱负重的精神,学习她处事不惊的心理素质。
蜻蜓眼,悲伤感人,虽然爷爷和奶奶都因那群“革命青年”的折磨,去世了,但是阿梅祖孙的深厚感情,以及阿梅身上流露出的无论面对什么样的风雨,依然坚守本心,依然做好自己的高贵形象留在了我的心中。
蜻蜓眼读后感(篇四)
可贵的亲情——《蜻蜓眼》读后感
假期,妈妈从当当网给我买了一本书——曹文轩的《蜻蜓眼》。书一到,我便一头扎进书中,细细品味起来。读着读着,我被书中那伟大的亲情深深地打动了。
书中生动地描写了在那个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月,阿梅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故事。即使合上书,那些苦难而又美好的情景依旧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放映着。
看,奶奶对阿梅很好。因为家里经济不好,爸爸典当了阿梅的钢琴。奶奶知道了,卖了从法国带回来的首饰,赎回了钢琴。
瞧,爷爷深爱着奶奶。爷爷当了自己心爱的手表,走遍整个上海,还被人误会打了一顿,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奶奶买一瓶香水……
亲情,是何等可贵。它与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善或恶都无关,它只跟爱有关。只要亲情存在,即使再大的风浪,哪怕是乱世的伤残,都有人与你一起去面对。猛然抬眼看到爸爸正低头一边为不小心摔伤的妈妈清洗伤口、更换纱布,一边轻声问着:“疼吗?”妈妈把脸扭向一边,嘴里答着:“不疼,不疼,一点都不疼。”却忽然轻声“嘶”了一下,爸爸赶紧停住手,嘴凑近妈妈的伤口轻轻地吹气。“爸爸,我来帮你!”我放下书,向我亲爱的爸爸妈妈走去……
【评点】
这是一篇读后感,既有对感人情节的简述,又表达了作者对亲情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结尾,先议论,发表看法,再辅以生活场景的描写来丰富对亲情认识的表达。由书里回到现实,很巧妙,更增加了文章的感染力。
蜻蜓眼读后感(篇五)
《蜻蜓眼》是一部千载难逢的小说,但是“蜻蜓眼”这个题眼在文章中出现得却并不多。那么,为何作者却要用“蜻蜓眼”作题目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讲述了中国爷爷杜梅溪与法国奶奶奥莎妮在马赛一见钟情,生下了两双儿女。二战期间,他们带着儿女回上海定居,蓝屋越发窘迫,但他们却越发欢乐了……我不明白,为何在如此战乱的年代,他们一家仍会保持纯真的欢乐?面对诬蔑,他们怎会仍微笑着坚强?看着封面奶奶微笑着的神情,有些拘搂却依旧坚决的背影,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在这样难堪的日子里,蓝屋依旧欢乐。也许就如雨果所说:“生活就是面对真实的微笑,就是越过障碍注视将来。”对于蓝屋里的人们,欢笑是永恒的;那么对于其他怨天怨地的人呢?对于他们欢笑是怎样的呢?
我们曾许多次地说过“坚持就是胜利”“阳光总是风雨后”,但世上还是有许多懦弱之人,因为可怕挫折而开始埋怨生活,殊不知,只需抬头,天空依旧阳光灿烂,依旧蓝天白云。而那困难,只需勇敢,你就会发觉,困难背后的道路仍然光明。霍金是这样,李时珍也是这样;名人是这样,普通人也更是如此。只有毅力、只有努力,你才会发觉:原来困难并不是如此不可跨越!而世上,更是有许多个因为坚强而成功的例子,而我,也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从小吹竹笛,因此,现在的我几乎在竹笛上没什么困难。但就在前不久,我却在“花舌”上摔了跟头。
“花舌”就是一种演奏技巧,使用时会发出类似摩托车发动时的声音。虽说很简单,但我那笨舌头还是打不过弯来,常气得老师吹胡子瞪眼,但又无可奈何,只得重新教我“d-e-嘚-”,我也常常很沮丧,认为我考不上十级了,但当我看到三级、五级、八级的考级证书时,我的心里便会重又充满自信—八级我都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还怕十级?于是,书桌边、汽车里、用餐时,都能听到我一遍又一遍地小声嘀咕:“d-e-嘚-;d-e-嘚-……”甚至,连同学都知道我在练“花舌”。这种卷舌音实属难练,但我还是不放弃。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个月…我还在坚持。终于有一天,我快乐地笑了:“我终于学会了‘花舌’!”但这远远不够,因为我还要练习吹“花舌”,把“花舌”运用到曲子中。半年后,也就是现在,我已经能轻松的驾驭‘花舌’了,这也让我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十级考试。
“蜻蜓眼”也许意指坚强,也许意指坚持,但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或感叹命运不公时,无论是坚持还是坚强,都是最明智的选择。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这坚持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崎岖。我们要在心中点燃一盏灯,告诉自己:不要放弃。彩虹不也是要在暴风雨后才能看到的吗?用坚持这种神奇的力量等待暴风雨的结束,不要轻言放弃。
关于国史十六讲摘抄范文锦集8篇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国史十六讲摘抄范文锦集8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1
中国的历史如同流水源远流长,我对国史更是蜜蜂喜欢花朵一般,看到国史书便会欣然读起来,可是幼时的我读后觉得索然无味,昏昏欲睡,对国史的兴趣一天一天减弱。今年暑假,我在书店无意中发现了这位国史老师《国史十六讲》。读了一会儿,发现这本书内容突出重点,讲得既深又透,讲出了一个所以然,给了我具有历史深邃感的启示,再一次激发了我读中华文明史的兴趣。
《国史十六讲》讲述了从中国起源到清朝灭亡的所有精彩片段,介绍了各个朝代不同的风情,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各式各样的古玩。就这些足以让我们大开眼界了。其中我最喜欢第7讲与第16讲。他们分别讲述了中国的兴盛与衰败。让我一会为祖先喝彩,一面为他们忧虑。来自:作文大全
唐朝被人陈为活力四射的世界性帝国,从李世民到武则天,从盛唐气象到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从佛经进国土到佛教繁荣,都能体现出唐朝那时是如此兴盛、庞大。在唐朝618-907年中国家统一,南北朝运河的开通,几座雄伟的京地的修建,与国内的贸易扩大,均刺激了世界各国。唐代的中国发展成了世界大国,亚、欧两洲各地的商人,留学生那个时候的中国人眼界格外开阔,对其他各国的文化光采博收,将印度的佛教以中国本土的学识与仪式来变化着使用。
假如唐朝比作中午的烈阳的话,那清朝便是傍晚的夕阳,真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呀!虽然拥有贤明、武功与文治都无与伦比的康熙皇帝,还是政绩颇为可观的雍正,但经受了八国联军的踩踏,清朝变得不堪一击,最后灭亡了。
樊树志教授说过:这是一个不容易到达的境界。谁不能至,心向往之。虽然我没经历中国的文明史,但我能从《国史十六讲》中深深感受到一穷二白任人宰割,繁荣昌盛受人喝彩,让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发奋努力吧,使祖国更加强大。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2
终于磨磨蹭蹭地看完《国史十六讲》一书。这本书是我半年前在南京一旧书摊淘得。以前看的历史书,大多讲历朝历代兴替的政治得失及宫廷权力斗争,而这本书主要从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角度概述了中国通史,给人更多的启发。
对于中国来说,到了西汉中期,基于小农经济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已经很成熟了,唐宋期间达到巅峰状态。从汉代以后,在2000年的时间里面,政治制度建设方面基本没有突破,只是技术层面的修修补补。朝代兴替的革命过程中,破坏大于建设,既没有技术方面的突破性进步,也没有制度的革新。新的朝代完全继承上一个朝代的经济模式和政治制度,社会越来越僵化,越来越没有活力,到明清时期中国衰落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中国历史上,也有商业贸易比较发达的时候,但不幸的是,这种商业发展没有像欧洲一样产生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明初和清初时期,帝国国力强大的时候,帝国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不是鼓励发展商业,而是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商业发展,明末所谓的倭寇很大部分是参与走私的沿海居民。宋末和明末,基于增加税收应付对外战争的需要,中央集权控制松弛,沿海地区商业贸易迅速发展,中国面临较好的发展机会,但因为国力赢弱,这种发展被外族武力入侵战争打断。
与欧洲比较,中国古代经济领先但没有率先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一是重农主义的政治理念下,处处防范和限制商业发展,没有起建立保障和鼓励商业发展的社会制度和机制;二是生产力水平停留在小农经济和手工业时代,没有显着的技术进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三是文化方面停留在对古代经典的诠释,帝国专制集权限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虽然在每个朝代兴替时期,有过短暂的思想自由,但不过是昙花一现。新的朝代建立后,社会秩序又回到了从前。
总之,历朝历代的兴替,基本是原样复制,缺少制度革新,没有技术进步,限制思想自由,政治越来越僵化,社会越来越没有活力,国家逐渐从领先变为落后。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3
历史见证了一个时代,并且携带着巨大的信息量,给予了我们一个可以深入剖析她的机会。历史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解读她?诸如这类的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们每一个人,历史的魅力就是这么大,总是会让我去深究其中一个微小的细节,说白了,要的就是这么一种读出了东西的快感!最近在读樊树志老师的《国史十六讲》,从中我读出了许多东西,拿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这是一本全面解读历史的好书,从大同到小康、从早 期中华的礼乐文明到诸子百家的学说着作、从秦始皇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帝国体制,再到唐、宋、元、明、清的辉煌与衰亡,纵横几千年的华夏史学文明及其思考在樊老师的笔下被深刻地描述了出来,给予了我历史深邃感的启迪,使我不仅抓住了浮出水面的史学之莲。而且潜入了湖心!
我们知道,秦朝建立后,中央集权也随之形成,首先要求全国在文化上必须高度统一,其次是在交通上的高度统一,再而是意识形态上的高度统一,以上三个统一诠释了中央集权制的精髓!在樊老师的整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一幅诸多王朝辉煌与没落全过程的宏图巨制,然而细细咀嚼,我发现每一个王朝都离不开一种制度,那就是刚才我们提到的中央集权制,在谈到刘邦时,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刘邦建立的汉朝,最大的贡献就是汉承秦制。这句话表明刘邦虽然推翻了秦朝,却继承并维护了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充分肯定了这一制度。古代皇族们为了巩固他们的政权,小心地拿捏着手中的那把戒尺,重了不行伤了自己,轻了亦不行镇不住那帮觊觎权力金钱的所谓臣子!野心勃勃的政客们在无所不用其极的寻找着可能更迭现有政权的任何一个机会,唐末的藩镇割据、党争现象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在那个时代,中央集权制无疑代表的是最先进的制度!它能使政权得以稳固,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经济得以长足发展,于是各个朝代都曾拥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
然而几千年的集权统治同时也禁锢了中国人的心灵,老百姓甚至已经习惯了被无条件支配的生活,因为国家就有这个权力!适应这种制度就是百姓的义务!那么民主呢?民主到哪里去了?谁又来疾呼民主?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摸不到那本该触手可及的民主,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从史学到事实,我不禁扪心自问,这会不会已经成为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陈规?古往今来,中国从分裂到合并,从合并到分裂,从集权到集权,之后从集权再到集权,似乎进入了一个死循环
《国史十六讲》持论稳健,饶有兴味,使我能够大胆地联想现实与历史的级差,用一种较为发散的思维思考史学精要,挖掘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让我学会了如何多视角地看待历史现象,同时也校正了我看待现实的方式不能用历史的眼光来审视现实,更不能将历史的思想延用到现在!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4
《国史十六讲》,发现这本书内容突出重点,讲得既深又透,讲出了一个所以然,给了我具有历史深邃感的启示,再一次激发了我读中华文明史的兴趣。
《国史十六讲》讲述了从中国起源到清朝灭亡的所有精彩片段,介绍了各个朝代不同的风情,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各式各样的古玩。就这些足以让我们大开眼界了。其中我最喜欢第7讲与第16讲。他们分别讲述了中国的兴盛与衰败。让我一会为祖先喝彩,一面为他们忧虑。来自:作文大全
唐朝被人陈为活力四射的世界性帝国,从李世民到武则天,从盛唐气象到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从佛经进国土到佛教繁荣,都能体现出唐朝那时是如此兴盛、庞大。在唐朝618-907年中国家统一,南北朝运河的开通,几座雄伟的京地的修建,与国内的贸易扩大,均刺激了世界各国。唐代的中国发展成了世界大国,亚、欧两洲各地的商人,留学生那个时候的中国人眼界格外开阔,对其他各国的文化光采博收,将印度的佛教以中国本土的学识与仪式来变化着使用。
假如唐朝比作中午的烈阳的话,那清朝便是傍晚的夕阳,真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呀!虽然拥有贤明、武功与文治都无与伦比的康熙皇帝,还是政绩颇为可观的雍正,但经受了八国联军的踩踏,清朝变得不堪一击,最后灭亡了。
樊树志教授说过:这是一个不容易到达的境界。谁不能至,心向往之。虽然我没经历中国的文明史,但我能从《国史十六讲》中深深感受到一穷二白任人宰割,繁荣昌盛受人喝彩,让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发奋努力吧,使祖国更加强大。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5
《国史十六讲》讲述了从中国起源到清朝灭亡的所有精彩片段,介绍了各个朝代不同的风情,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各式各样的古玩。就这些足以让我们大开眼界了。其中我最喜欢第7讲与第16讲。他们分别讲述了中国的兴盛与衰败。让我一会为祖先喝彩,一面为他们忧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史十六讲》读后感2021-国史十六讲读后感800字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6
最近阅读了中华书局2006年版的《国史十六讲》,感觉收获很大。本书主要以时间和朝代为序,分十六个专题概述了中国自史前到清朝前期的历史。作者结合最新的科研成果以及自己对各朝重大历史事件与思想文化的理解,将中国古代历史完整,简略,却又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无论是对于历史爱好者,还是史学研究者而言,都不失为一部好的史学作品。
首先,以各朝各代的代表为每一讲标题,重点更为清晰。名为《国史十六讲》,在形式上分十六个章节,以讲座的形式概述中国历史。章节名称特点鲜明,通过标题读者便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各章的主要内容及作者的侧重点。总的来看,作者更侧重于思想文化方面。从先秦的诸子百家到秦汉魏晋南北朝的经学、谶纬、清议、玄学,再到宋朝开始继续发展的新儒学,包括有明一代的朋党之争与文人社团都有列专题进行专门叙述。而其他的部分思想文化也间接地在文中提及,即史前和夏商周等思想问题,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盛行于唐代的佛教文化,晚明开始的西学东渐及清朝前期的文字狱问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史十六讲》里含有作者对中国古代几千年思想文化价值观的深刻思考。
其次,文中无时不显示出作者严谨的学风以及灵活的写作技巧。本书包含了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作者将中外同时期的文化做比较,也结合了部分国外学者对中国的研究成果,这说明其研究不拘泥于时间地点的限制,这也使得本书有视野开阔的鲜明特点。以第一讲为例,史前史一般由于枯燥很难激起读者的兴趣,然而作者在第一章中即以对西方人类起源说中的主流观点夏娃理论发出质疑,并且以中国的考古成果进行考证。
这在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同时也表明了历史研究是不断进步的,我们应该抱着质疑的观点来看待历史,这样历史研究工作才能不断的有新的突破与进展。此外,本书旁征博引,清晰明确的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使得读者在轻松阅读的同时不仅巩固了基础知识,也对学界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有个大致的掌握。而且,樊先生在写作过程中援引不少诗词及成语典故,使得语言表述更为形象生动,引人入胜。
再次,书中将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同时期的比较,在通览全局历史方面有较大的帮助,也对各地读者容易混淆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阐述。解释了中国分封制下的封建制度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ism的区别,指出了两者的不同。此外,也对东林非党问题做了详尽的解释,指出朋党与政党的区别。对晚明开始的西学东渐与东学传入西方也有独特的见解,这些都是研究中国历史值得注意的地方。
最后,除了重点对文化史的探究外,对政治制度,经济等各方面的论述也是详略得当,重点分明。书中的图片及数据使得论点更为清晰。关键字用黑体标出,更便于读者阅读。诸如论述秦汉时中央集权体制初建的维持方法,解释魏晋风度的特点,分叙唐朝佛教的各派别等等。以黑体字表明论点,并于后文详细分述。这有助于读者把握重点,理清各部分的基本脉络,并且加深对思想文化方面的理解。
《国史十六讲》确如先生所说,不纠缠于历史的细枝末节。但是其简练的文笔却最大的概括了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脉络,将中国文化史的发展过程深入浅出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全书主次鲜明,重点清晰,对于我们了解以及研究历史有着很大的帮助,也是史学论文写作的一个很好的范例。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7
寒假期间,抽空读了樊树志先生的《国史十六讲》。本书是樊先生为复旦大学精品课程国史概要撰写的讲稿。出版之后,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欢迎,一再名列各种畅销书的排行榜,一度排行第一,是一本读者自己选出的深入浅出的好书。这本书凝结了作者自己的读史心得,力图对中华文明史上的重要问题,进行具有深度和新意的解读,不再纠缠于历史的线索和细枝末节,给不同专业的学生一个历史深邃感的启示,激发学生重新思考中华文明史的兴趣,也同样使读者深切体会到了可以换一个角度看历史的方法。
在这十六讲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九讲宋:繁荣和创造的黄金时代。传统史家的笔下,宋朝是屡屡遭受非议并评价不高的时代,积贫积弱,在与骑马民族契丹、女真、蒙古的较量中,总是处于下风。但实际上,宋朝有它辉煌的另一面。宋代的辉煌在平日教学中有很多体现,在学生平时的试题中也有很多史料,可见已经是史学界的共识了。
宋朝处在中国历史从中世向近世转变的转折点,也就是学者们常说的唐宋之际的社会变革时期,无论在经济、科技、文化各个领域,它都是繁荣与创造的黄金时代。
一、政治上,官僚政治与体制内改革
经过唐末五代的激烈社会变动,贵族政治彻底崩溃,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官僚政治体制,其突出的特点是君主独裁体制的形成。主要表现为:首先是宰相权力的削弱,如二府三司制的确立,分割了宰相的权力,加强了皇权。其次是军事权力的集中,如杯酒释兵权,强干弱枝,虽然这种重内轻外的方针,产生了许多负面效应,如军队战斗力在为削弱,但是军权毫无疑问地高度集中于中央了。再次是财政权力的集中,如设转运使,把各地税收机关收归中央掌握,地方税收除留一部分供地方开销外,其余全部上交中央。
官僚政治对于贵族政治而言,是一种进步。但是它也有新的问题,官僚机构的空前庞大就是其中之一。这种官僚政治给北宋带来所谓三冗的局面,于是出现了体制内的改革。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虽然都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但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经济上,传统农业的新发展和商业革命
农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中部和南部水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粮食产量相应增加,耕作技术与经营方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传统农业的新发展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商业革命较早的出现,成为宋朝历史的一抹耀眼的亮色。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他的《全球通史》中写道:除了文化上的成就之外,宋朝时期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了一场名副其实的商业革命,对整个欧亚大陆有重大意义。主要的表现就是北宋的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城市发展。唐朝的坊市制被打破,商业发展中时间、空间的限制被取消,这种变革在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中有着巨大的意义,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把商业活动从封闭的坊中解放出来,扩散到大街小巷的沿线,形成了近代都市商业街的雏形,为都市商业拓展了新的空间,也为都市增添了繁华的商业气息与市井色彩。于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景观:政府宣布取消对于夜市的禁令,商业活动不再有时间的限制,开封城内出现了通宵达旦的商业街。这样一个细节,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唐宋之际的社会变革。
同时城市中还出现了专门的娱乐场所瓦子。北宋还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纸币交子,在商业和金融发展进程中的历史意义,无论如何估价都不嫌过分。
而到了南宋的时候,天下流行这样的谚语苏湖熟,天下足,说明古代经济重心南移最终完成。
三、科技上,领先于世界的科技成就
宋代,古代的四大发明中的三项:印刷术、指南针和火药,都有了划时代的突破,北宋的毕昇发明的泥活字,开创近代活字印刷的先声;指南针在北宋后期已经普遍用于航海;北宋初年,火药广泛使用于战争。而这些成果传到欧洲,导致欧洲结束中世纪时代而进入近代文明时代,推动了西欧的社会转型。
因此,我们说,宋代时,出现了政治革命、科技革命、商业革命,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是中国中世纪的结束和近代的开始。这样的观点与传统的史家的观点有所不同,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宋朝的历史,开阔了视野。感谢樊先生的《国史十六讲》,把复旦大学课堂上的讲义贡献给社会大众共享,奉献给我们这些没有机会进入复旦大学听课而又对此心向往之的读者!
国史十六讲摘抄 篇8
樊树志先生的《国史十六讲》确实不错,脉络清晰的讲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些大的时代,很明显针对的对象是刚刚进入大学的本科生或是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历史爱好者。唯大学者,方能放下身段,用浅显的文字,对普罗大众进行这样的知识普及,可惜现在的大学,早已不是几十年前的大学了。
樊先生的讲义非常精当,对于中国历史上一些令人非常感兴趣的问题,都做了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解释(当然,这是对于我们这些历史盲来说的)比如,对于建文帝的下落,晚明时期中国与国外的贸易关系,全球化始于元,发于明,盛于晚明等等的阐述,以及对于清初大玉儿下嫁多尔衮等流言的考证,都非常新颖而具有说服力。
当然,因为是讲义,不可能讲的太深太透,如果说中国历史是一条长江大河的话,樊先生的讲义,固然不是飞机航拍抑或卫星图片,最多也就是游轮在江面上一路而下,挑几个著名的美景指点下,然后就轻舟已过万重山了吧。对于此江此河的各处的水文状况等等,只能是泛泛而谈了。而且,最令人惋惜的是,樊先生的讲稿中,我们可以隐隐约约的时常感觉到一些意犹未尽,一些欲言又止,一些题外之意。樊先生讲义的大纲,也未能脱去主旋律思维的影子。
最明显的就是只讲治世,不讲乱世;只谈正溯,不提余脉了。这正是让人感到悲哀的地方,读史是为了明今,是为了更好的看清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而非钻旧纸堆,搞些杜甫究竟是冻死的还是吃冷肉噎死的这些话题。所以对于历史的评述中,我最希望看到的是史学家能以其深邃而智慧的眼光,给我们指引。现在发生的一些事情究竟历史上面究竟有没有发生过,历史上这些事情的后果是什么,其来源、起因是什么,其结局又是怎么回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透古观今,而历史研究者要做的,当然少不了借古讽今了。
当然,这些在皇权逐渐加强且失去约束的时候是要砍头的,然而樊先生为什么留着这么多欲语还休呢?难道是怕什么吗?我们以为早就过去的一些事情,对那一代、下一代,乃至下下一代的国人,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呢?这一切一切,还未知。
重返狼群读后感2000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重返狼群通用
能读书,才必博;能养气,量必宏。二者不可偏废。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知识和感悟的双重收获。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联系生活中类似的事物。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算是有新意的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现在向你推荐读后感重返狼群,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1
一匹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惊世美丽传说在若尔盖草原上诞生了。
李微漪,一个柔弱的80后女子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
我已经把《重返狼群》读了四次,但仍然想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为格林的悲惨身世掩卷而泣,或因为格林把大獒们逗得团团转而笑出了声,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动得泣不成声。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篇惊天动地的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动人乐章。它道不尽的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欢乐,说不完的是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的可爱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独有的温柔,细腻的文笔,不仅为狼申冤,同时也对残害野生动物的罪恶人类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这样写到:“……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试问哪个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粮拱手让人,自己却饿着肚子?何况这只是一匹狼啊!不知道它比那些干喊着感恩的口号却不做事的人可爱多少倍!
李微漪只是一个人,她也只是救了一匹狼,但她救得更多的是人们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有的人天天喊着“保护大自然,与大自然和平共处”的口号,转过身去,却在心里盘算着下一餐是吃熊掌呢还是吃鱼尾,我说不出来对这种人有多么的鄙视。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世界最大剁椒鱼头在长沙开锅”,这鱼可是在水中活了三十年啊,在水中它就是鱼王,可是它被疯狂的人类捕捉了去,做成了鱼头,还申请了那可笑的“吉尼斯”记录,简直是荒谬至极,那可怜的鱼儿成为了那些高官口中的大餐,吃的时候还微笑着脸,眯着眼睛不停点头称赞:“嗯!野生鱼王味儿就是不错!”吃完之后又打着“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旗号四处招摇。唉,多么可悲!悲的岂只是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还有那人们被世俗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
有位网友是这样评论李微漪的:“这女人肯定是疯子,居然把野狼带回家喂养,居然敢与野狼在狼山上共处达三个月之久,简直不可思议!”当看到这时,我不禁要发问了,试问这位网友,就算给你一百万,你敢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快要绝种的草原狼吗?何况还是不求回报的。
李微漪不仅是一个人,还是一种精神,一种对大自然有深切的爱有精神;是一把钥匙,一把开启心灵尘封已久的对大自然受的本能的钥匙,是一束阳光,温暖人心,给予大自然深切的爱意。以前的我,可能是因为年纪小吧!心无一点怜悯之心。经常和玩伴爬上大树去掏鸟蛋、捉小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鸟被我们玩弄于鼓掌之中,急得鸟妈妈在枝头上乱蹿,我们却在树下掩嘴偷笑。有时候把蛇呀、老鼠呀、青蛙呀抓起来关在一个盒子里,让它们自相残杀,以此取乐,殊不知这些可怜的小生命也是有灵性的,正如李微漪照顾小格林,格林也会反哺一样,它们都会感恩,它们都懂得感恩!
当我第一次读完这本书时,泪流满面,心中惭愧难当。对不起!那些被无知的我折磨死去的小生灵们!请你们原谅我的无知,我将会尽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你们的后代,以此来弥补我过失。让我们一起沐浴在李微漪那神圣的爱之光里,让我们也用爱心去感化那罪恶的xx,去感化那无情的猎夹,去感化那冰冷的屠刀。让我们一起高呼“人与自然,和平万岁”!
姜戎说:“图腾仍在飘扬,狼以成为传说”并不是仅有狼将要成为传说,还有更多的动物都将要成传说,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直至今天,为了不让我们人类也成为“传说”,所以我们得行动起来,一起去拯救更多将要绝种的野生动物,一起去拯救我们的未来。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2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3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4
此刻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作品,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齐看了这部作品)。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能够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能够发现其实还是能够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后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此刻已经2021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此刻观众面前的资料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留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能够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仅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期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5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6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7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片子的主人公——格林,中国西北狼,又名夜月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坐标:若尔盖大草原。李微漪,野生动物画家,坐标:成都&若尔盖;亦风,自由职业者,摄影爱好者,坐标:成都&若尔盖。是夫妻,是爱人,是工作伴侣,是灵魂契合的爱侣……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格林八个月大时,终于狼群出现了。这也是国内首次拍摄到的最大规模的野生狼群。此时是入群的最好时机了。狼群路过的时长很有限,格林很紧张,狼嚎和狗叫,有点凌乱了。李微漪和亦风一起与格林狼嚎,最终狼群驻足了……伤心留恋后的奔赴族群,格林,终于是一匹真正意义上的狼……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大的方面而言,狼群在过度的被捕杀,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也在逐步的沙化。人与狼,人与自然环境,自然万物之间,相依相存,相生相克。自诩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高在上的人类,急切的需要呼吁对自然的信仰,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保护身边的小小动物和植物做起,从生活中的低碳环保做起,护养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一:重返狼群读后感】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篇二: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篇三: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篇四: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篇五: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篇六: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篇七:重返狼群读后感】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篇八:重返狼群读后感】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篇九:重返狼群读后感】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篇十:重返狼群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