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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

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范例(6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读了阿来写的《尘埃落定》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在读了《尘埃落定》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我们收集并整理了“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篇1】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篇2】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篇3】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篇4】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篇5】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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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高中生假期读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篇6】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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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集锦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尘埃落定》是阿来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尘埃落定》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为大家呈现“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1】

傻子不傻——《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文:得穹;因为一张图片,让我想起土司的领地,历时三天,又把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重读了一遍。

第一次读,还是在学堂里,未曾尝过世间冷暖,不知世事艰难,只当作故事书读,依稀记得个大概。而今,重读一遍,重新了解到浓郁的藏族风情,甚至有想到土司统制的领土生活一翻的浪漫想法。如果有来生,做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宁静世界里美丽善良的藏族姑娘。

“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

傻子,是二少爷,是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的小儿子。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却总是超出常人的思维看透世事,预知未来。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哥哥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父亲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才有了朋友。

书上说,所谓傻子,只是因为其拥有一个“超前的脑袋”,总能看到别人看不透的未来。而这种超前是不被理解和无法解释的。另类的事物总是难逃大众的排挤诋毁。所以,二少爷在大家眼里是傻的。

然而,这股子傻气,却在不动声色间,给二少爷带来了友情、爱情、青睐、信任、崇拜、财富、,甚至,至高无上的地位。虽然没有继位麦其土司,但他是“土司们的土司”。事实证明,宅心仁厚,方能坐拥天下。傻子所谓的“傻”,是大智若愚,虚怀若谷。傻子和哥哥截然不同的结局说明了一切。

尘埃落定了吗?没有!

属于土司们的时代结束了,他们的尘埃落定了。而我们还在随着尘埃起伏。世人都想做个聪明人,但常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例子,提醒大家,还是做个傻子比较容易。不争不抢,所谓佛系。有时候感觉命运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谁也聪明不过老天爷。

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聪明的人总是过得不太幸福,因为把一切都看得太过清楚,过于理性;而笨一点的人更容易感受到幸福,凡事不计较,随心随性随意,反而落得自在。

后台网友留言,女方在结婚后,强势控制家里一切,压得老公总是感觉低人一等,没几年就得抑郁症,治了几年,因为环境没有改变,病情只能相对控制,读后感.并没有好转的迹象。这时,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后男的病症倒是好了不少,女的再嫁再离,再嫁再离,反反复复,活出了我们这个年龄女性的新高度。

另有一友人,大大列列,不计较,不算计。婆婆小姑都处得好,吃得亏。一家人其乐融融。心情舒畅,自然气色宜人。

吾非鱼,不知鱼之乐,但我始终觉得聪明人总是受凡尘俗事所累,不肯放弃,贪念虚伪,贪念甜美,贪恋世间美好的一切,然而所有的贪念都是不正当的,都是邪恶的,就像紫色的邪恶的蛇口,今天抢到的总有一天会让你加倍的奉还出来。所以,还是当个傻子更便宜一点,苍天自有安排,不管是否努力争取,该是你的,终归会是你的。

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新的朝阳又升起来了。

我们仍在这尘埃中挣扎,希望我们都成为快乐的傻子。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2】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3】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4】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5】

刚读完贾平凹的《秦腔》,从傻子引生的世界里走出来,又来到傻子二少爷的世界,最近跟傻子有缘,或者傻子和聪明本就没有界限,或者我根本也是个傻子。对于傻子的世界,心向往之,行不能至。

少爷自认是傻子,对自己来说,这是难得的自知之明;对人坦诚自己是傻子,此人磊落此心光明。试问,聪明的诸如你我,谁敢坦言自己是傻子。我们皆以为自己聪明,可知道聪明都是相对的,谁没犯过傻。

二少爷的“傻”其实是他最大的智慧。因为傻,他不必在意别人的评价;因为傻,他无需顾及所有的规则约束。想说,便说,说对了引来无数赞叹,说错了也无妨,人家是傻子嘛!

傻子,心思单纯,没有乱七八糟的小心思和顾及看问题反而更直接、更简单、更容易接近本质。傻子想什么,便说什么,便做什么,这不是你我向往的大自在么。

傻子容易快乐。傻子欲望少,思虑纯,关心则乱,无欲则刚。

世界纷杂,都是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所为。人活一世短短几十年光阴,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妨做一个傻子,心思单纯些、说话坦率些、生活简单些、欲望少一些,快乐自然会多一些。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6】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7】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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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高中生读《尘埃落定》有感600字【篇8】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6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网络上有很多关于《尘埃落定》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如何在写《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 篇1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 篇2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 篇3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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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 篇4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 篇5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假期读尘埃落定读书笔记范文 篇6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读《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在他眼里,水是分崩离析的,绸缎是流淌的水,风和雪是成群的鸟这时的文字不再是枯燥的堆砌,而是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埃落定》的获奖评语)。

二、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

小说塑造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的大儿子看来,人是按骨头分类的: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艺人,巫师,说唱艺人。而傻子则认为,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因此他对下人宽容关心,哪怕他们偶尔犯上也不以为然。

聪明人把奴隶看成牲畜,看成任何东西就是不看成人,而傻子却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他没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请求麦其土司减免百姓税收,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和拥戴。《尘埃落定》揭示了一个真理:如果替天行道,即使是傻子,老天也会帮助他的;反之,则是自取灭亡。

《尘埃落定》使我们融人封闭的土司世界的悲喜情仇,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中国少数民族的性格,即面对时代变迁,他们由不想接受到不得不接受,但他们始终要坚持自己心中那种神圣。这种封闭的文明在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崩析瓦解。在此过程中,外来文明既带来了繁荣和财富,也带来了战争和灾难,当象征奴隶制的土司官寨在炮火中轰然坍塌,尘埃落定后,给人留下了深深的思索。

小说主人公傻子的形象也许有点老套,因为把聪明当傻子来写已大有人在,但阿来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对傻和聪明的处理都没有走极端,而是既不过分渲染他的傻,也不过分刻画他的聪明。虽然在个别情节处理上还有点生硬,但总体给人的感觉是自然的。

但小说的结尾让我很费解,觉得有点画蛇添足,傻子怎么就被那个仇人给杀了呢?我真看不出作者有什么深意安排在里面。

总体来说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人欣赏、值得人思索的书。因此,我希望有更多的像《尘埃落定》这样的好书横空出世!

高中生假期读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范文范例(5篇)


《快乐王子》是一个十分感人的童话,我们看完这个故事后依旧意犹未尽,就可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让自己印象更加深刻。那么该要如何写好《快乐王子》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高中生假期读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高中生假期读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听到《快乐王子》这篇文章的名字,或许大家想到的是一个真正快乐的王子,我开始也这样想,但读完这篇课文后,并不是这样。

以前生活在无愁宫的王子是快乐的,但死后被他的臣子高高地立在城市的上空,让他看到城市的一切丑恶与穷苦,它就变得不再快乐。市长的贪婪、市民的穷困让他伤心,在小燕子的帮助下,他把身上的所有珍贵的物品都送给了穷人。

我被王子和小燕子的精神打动了。快乐王子用自我牺牲的精神换来了他人的幸福,是那么无私、高尚、善良,它同情穷苦的人,并倾其所有地帮助他们。我们应该向快乐王子学习,要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我们要远离漠然的可耻行为。

故事里的小燕子纯真、活泼、热情,也同样善良。它在快乐王子的自我牺牲精神的感召下,成为替不幸的人带来快乐的使者,它错过了飞往埃及的时间,冻死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生,却给人们送来了幸福、温暖。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如果大家都无私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学会奉献吧!让世界充满爱!

高中生假期读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今天读了《快乐的王子》这篇故事后,我被快乐王子的善良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快乐王子看到这座城市的丑恶和穷苦,他非常同情城里面的穷人,他让一只燕子把他身上的宝石和金片,都送给了那些穷苦的人们,最后,他变成了一尊灰暗难看的石像,像一个乞丐,被人拆掉了。”

快乐王子你真善良,你让小燕子把蓝宝石的眼睛送给穷人的时候,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一双眼睛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你却把眼睛送给了穷人,宁愿自己变成一个瞎子,你真是太伟大了。

读了快乐王子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该献出一份爱心。

高中生假期读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我们做不到像快乐王子那样,现在的世间依然丑恶。很少的人愿意去帮助那些穷苦的人,我们只顾自己从来不想想他人。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说:“善良,才是最可贵的东西。”我们听是听进去,可从来没有做到善良。我走在大街上,常常看见许许多多的小孩子模仿着老人走路的样子,我看着小孩滑稽的样子,不经哈哈大笑,可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错了,那是一种对别人的不尊重;在老人和小孩摔倒时,我们只会围观,没有一个人会好心的将他们扶起来······

善良之心是人间最可贵之美。王子为了人民,牺牲了自己。我们虽做不到给穷苦人民宝石,但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

高中生假期读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这篇童话是王尔德写的,里面的好词好句不可计数,里面的内容也很丰富。有感人的、幸福的、高兴的。让人看无数遍都不会厌烦。快乐王子为帮助穷人,而把自己身上的钻石、金片取下来,让燕子叼去给穷人,本来一座美丽的雕像变的灰暗无光,而穷人得了钻石和金片却不知道是谁送来的,穷人们很高兴,快乐王子虽然没了钻石和金片,但他却很高兴,他这种帮助别别人而牺牲自己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篇童话让我懂了一个道理:快乐不是拥有金钱,而是帮助别人。

高中生假期读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我津津有味地读完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感动。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本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逃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清苦是我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我从快乐王子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桃李满天下时是最快乐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顽强拼搏后得到冠军,不仅给祖国和人民挣得荣誉,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泪水。我经过5年的勤奋练琴,终于通过钢琴七级考试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

快乐是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

我的收获:向王子一样,学会付出,即使最后死去,仍然有快乐。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阅读作者的《罪与罚》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罪与罚》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那么《罪与罚》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我们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罪与罚》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极其穷困的大学生,因痛恨当铺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杀了老板娘,却自以为是伸张正义。但以后的日子里,他饱受杀人的恐惧,良心的谴责。最后,他醒悟了。在家人、朋友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其实那位大学生有正义感是好事,可我认为他用了一种最极端的方式去伸张正义,结果事得其反。变成了杀人凶手。有时候,在做一些事情之前,要想清楚这些事该怎么做,事情才能做得更好,更完美。而那位大学生正是因为太恨老板娘,头脑发热,才杀人行凶的。

但主人公毕竟是受过教育,有良知的一个人。他在杀人后十分不安,就怕自己被抓。这时,我想他已经明白,自己即使逃脱了,也会不安地度过一生。于是,大学生首先把杀人的事实告诉了自己的爱人、亲人、朋友。并最后告诉了警官。这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第二个道理:在你犯错后,一定要勇于去承担责任,而并不是去逃避。因为这样,你的一生都会充满恐惧。

所以,我们一定要用大脑思考后才能做事。哪怕做错了,也要敢于承认事实。这也就是《罪与罚》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最深刻最富于现实意义的作品,是一部催人泪下的社会悲剧,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哲理小说。他以犀利的笔触无情的剖析那个时代俄国的社会现实,深入地触及社会底层的各个角落,令人窒息的感到,走投无路就是小说的主旋律。种种社会的原因把穷苦无告的人们逼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困境。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彼得堡的贫民区,在一座公寓的斗室中住着一个穷困的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他原本在法律系就学,但因困辍学,靠着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已经很久没有交房租了。房东停止供食,催租甚紧。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马尔美拉陀夫,他是个因失业而陷入绝境的人,他的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尼科夫听了,他不想像这样任人宰割,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有一个心狠手辣放高li贷的老太婆,尼科夫计划着要杀了她。一晚,他趁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闯进老太婆的房间,将其杀死。但是这时她的妹妹正好从外面赶来,尼科夫在慌乱之中也将其杀死。第二天清晨,他收到传票十分恐惧,当知道是追缴欠款才松了一口气。事发后,他病倒了,几天不省人事,后来并有所好转,但是内心却一直处于更痛苦的矛盾冲突中。马尔梅拉多夫因车祸身亡,尼科夫将身边仅有的钱接济孤儿寡母。律师卢仁因为没有成功娶到尼科夫的妹妹而怀恨在心,想要诬陷索尼娅偷钱,但是尼科夫揭穿了他的无耻行为,因此索尼娅十分感激他。杀人事件之后,虽然他没有露出痕迹,他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感到美好的感情泯灭,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他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揣着痛苦的心情来找索尼娅,受到其宗教思想的感召,并且在索尼娅的劝说下,说出了犯罪真相和动机。在索尼娅的劝说下,向警方自首。他被判八年的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不久之后,索尼娅也来到这里和他相聚。他们决心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然后获得精神上的新生。

书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里描写。他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有天赋、正义感,但是同时拥有阴郁、孤僻的性格。他在马尔美拉陀夫被撞后,看见他们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可是这些钱是他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了。但他又让人捉摸不透,他蔑视一切,有时候却非常注意细节。正是这种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他不断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做“平凡的人”还是“不平凡的人”的肯定和否定之间。

“罪”是开头,只占了一章,后面写的全是“罚”。“罪”是贫困生活和触目皆是的社会不公。“罚”,他现实逃避惩罚,再来接受精神上的惩罚和折磨,也是指自首后的服刑。最后把“罚”导向救赎,从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人认罪,尼科夫灵魂摆脱煎熬,走向解脱和救赎。

通过尼克尔,作者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接济知识份子的毒害,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

小说场面转换很快,场景的推移很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的鲜明。小说的结构方面,因果到历史叙述模式的退场和以对话和独白为中心的新的结构的建立。在对心理现实主义的推进,尽量不脱离人物自我意识以及最大限度挖掘人物潜意识的心理描写,以“复调”对“独白”的超越。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围绕着灵魂的拷问和救赎,《罪与罚》开始了直逼人心的解剖。冷峻峭厉的文笔,让人读得异常艰难;深入骨髓的文字,无情地展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搏斗。

19世纪的俄国文学灿烂辉煌、光彩夺目,涌现出像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让后人敬仰不已,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作家,他们被冠之以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笼统地讲,这大体不错;但从细微处看,从文字魅力看,从语言的圈套来看,从人物塑造来看……从各个方面来看,用心品鉴,我觉得这远远概括不了陀氏的风格。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俄国同时代的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及其妹妹丽莎维塔后挣扎、焦虑、忏悔、亢奋、抑郁、颓废的复杂内心,复杂的心理活动交织出现,呈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心理落差和事件的跌宕起伏,让人惊愕与困顿……

然而,我倒觉得《罪与罚》是对人类灵魂的拷问和救赎,是对不合理现实的控诉和愤懑,更是对人类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与瞭望,正是对人类命运前途的不懈揭秘才更显得谜团重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从这维度上来说,撼人心魄的心路分析使之具有了更为形而上意义上的文学价值和享受。

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人有三个层面——本我、自我、超我。

本我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

围绕着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的一系列人物极其形象鲜明地呈现了出来。

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表面上看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实际上拉斯科尔尼科夫则认为她是社会的毒瘤,铲除她理所当然,客观上无意识中又杀死无辜的丽莎维塔,这既是逻辑的圈套,也是语言的圈套,更是生活的圈套,还是作家的圈套。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斯维德里盖洛夫,这是一个老奸巨猾的享乐主义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去栽赃陷害别人,只要对他有利他就去做,而从斯维德里盖洛夫的行事说话来推断,他很可能年轻时和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曾经很狂热,也很聪明博学,但当一切梦想破灭后,他所选择的道路就是纵欲和享乐,但是当他对漂亮女人的无限欲望在杜尼亚那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甚至想强奸杜尼亚,但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终归虚无。

卢任要娶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尼亚就是因为她贫穷而且美丽,所以能把她很方便收做自己的奴隶,并且还要她感激他,把他当作恩人。

陀氏的小说世界,揭示了一个残酷扭曲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充满着人和人之间的对峙和战争,伴随着吵闹和咒骂,甚至是癫狂的呐喊,无怪乎鲁迅这样的作家也说妥思妥耶夫斯基太伟大,但是只敬服,却总不能爱。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事》一文里,鲁迅说:“一读他二十四岁时作的《穷人》,就已经吃惊于他那暮年似的孤寂。到后来,他竟作为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是残酷的拷问官而出现了。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的处死,竭力要放它们活得长久。而这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仿佛和罪人一同苦恼,和拷问官一同高兴似的。这决不是平常人做得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就因为伟大的缘故。但我自己,却常常想废书不观。”

眼下,艰难地阅读这本小说,正暗合了某种心理,在这种心理和生活的压迫下,《罪与罚》刻骨铭心,这是很多年轻人无法理解的,也许有些书注定要用心才能读得通……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刚好之前读完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这两个人都是堪称小说界的四大天王之一。

相比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利宁娜,罪与罚是十分入味好读的,罪与罚读起来就像在看一个情节紧凑,跌宕起伏的侦探故事,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真是半天才能翻一页纸,常常一个普通情景的描写有红楼梦细节描写般的繁琐冗杂即视感,里面的主要出场人物传说有150位,而且名字加上姓非常长,看起来不把读者给淹死不罢休之感。但是读完后真个画面感非常震撼,给人以深刻的思考。由于罪与罚里面男主角具有像分裂人格般的双重人格,自然而然对罪犯的心理和人性描写也比较多,总体而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功底还是比托尔斯泰要扎实。

两者的共同点我想就是把故事放在第一位,没有考虑太多语言上的问题。刚好也读到了毛姆对这两位作家的描述:’人们总就写作分风格小题大做,我们想要写的再好一些,我们努力把文章写的简单,清楚,精炼,我们力图句子的平衡,有节奏。大声朗读,看它们听起来好不好。然而事实上,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四个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语言,事实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创造人物,设计情节,而且如果你真诚,具有激情,那么你的语言如何根本无关紧要。’当然,我觉得毛姆也是一个把故事放在语言形式前面的作家,但是同时他的语言也非常简练,生动得令人喜爱。

里面和安娜卡列尼那一样有很多宗教的问题,关于人性与救赎的主题是换汤不换药。 但罪与罚比较侧重的是探索一个人的灵魂。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有一点人格分裂的倾向,他内心是非常善良的,但是他的行为体现出来有时候让人觉得他的躯体是被恶魔占领着的。他的善良体现在:他明明非常贫穷,但是却可以去救助寡妇卡捷琳娜,他也会为了救火,烧伤自己也要去抢救一个小生命。所以以至于他杀了债主老太婆都是那么显得那么冠冕堂皇,因为老太婆常常压榨穷人的钱财,因为他家中有着贫穷得不得不牺牲自由,要嫁给一个狼心狗肺的彼得洛维奇的妹妹还有为了要让他顺利完成学业不得不砸锅卖铁的老母亲,刚好他也病得厉害,神志不清,他毫不犹疑拿了斧头砍死了老太太,老太太的无辜妹妹偶然遇上这一幕,也被他砍杀了,杀了后。他以为可以拿到很多钱,可是老太太只有很多珍贵的首饰和珠宝,他抢到了又不敢拿去换钱,只好藏在一个石头底下,然后接下来一直都活在惶惶不安的日子中。故事有他和警察波尔菲力斗智斗勇,还有他发病起来陷入噩梦中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善良的朋友拉祖米欣怎么照顾患病的他,还围绕着和他一样贫穷的阶层发生的故事(遇上贫穷得不得不卖淫的妓女索非亚,帮助她并爱上了她),最后,在亲友灌输了一些列的宗教教条下,不信教的男主角还是去自首,获得最后的安宁与救赎。

首先让我感叹的是,恶与善真是一念之间的选择,而不是一个人固有永恒不变的性质。男主角在常人看来是非常善良和崇高,以至于连警官波尔菲力在面对一些很明显指向凶手是男主角线索的时候,他都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怀疑错了,所以最后即使他已经知道男主角是凶手,他也只是劝他去自首,因为他是从心底觉得男主角是个很善良正直的男人。其实,现实中很多变态杀人案件里面有很多在亲朋好友看起来是老实淳朴的人,绝不可能做这件事的人。所以,也许,善不能保持在一个比较连续的状态,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善良的人不可能偶尔做出一个在常人看起来非常’恶’的事情。那如果一不小心冲破了那条线呢?就要否定以往全部的善了吗?所以这也大概是为什么法律之外还要有人去审判,有人文关怀在这里面吧。

人间苦难至极,这里作者提供了两种的造福人类的方法:1.改造社会。2.完善自我。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憎恨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厌恶社会的不公,决意亲自改造社会。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在一个杂志上发表了一套理论,在他看来,历史由两类人创造,一种是超人,他们通过流血建立新的一个社会新的秩序,而让社会上另一种人,常人,去遵守,常人的义务就是遵守规范。比如历史上的拿破仑就是属于’超人’,他在血流成河的土地上建立新的国家,他的功绩无疑是被后代人所歌颂和赞赏的,虽然可能他手上沾满了无数无辜人的鲜血。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觉得自己也是属于像拿破仑一样的超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去冲破社会常规道德的束缚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但是,冲破那层社会所强加给人的约束的代价是沉重的,其实一个人在社会道德规范下能够做的事情很多,个人的发展空间很大的,如果一开始拉斯科尔尼科夫能从自身出发改造自己,而不是去改造社会,或许他一想从自己的缺陷着手也许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恶不是像通俗的人一样的本性的恶,他是思想的恶,他做恶首先是本着一个美好的愿想,但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就是,无论是出于善还是恶的目的,都不能去做恶,因为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虽然由那套自己自以为合理为善的准则去做恶,没有受到任何一点良心的谴责,但后面的罚无疑也是存在的。爱他的人时不时守着煎熬,还有无辜的人作为他的替罪羊,他最后进监狱导致母亲病逝。为了制造善而引发一系列的恶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主角最后从沉湎幻想回归现实生活的历程就是他最后的救赎。他从‘改造社会’走向‘完善自我’。

我会给这本书80分的书,不读也没什么损失。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最近我读了一部有关社会心理的小说。小说描写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罗佳·拉斯柯尼柯夫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由于杀人的恐惧、良性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的煎熬,整日心惊胆战,最终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这部小说谱写了不朽的长歌。小说中的罗佳啊!你是个大学生应该很有自判能力的,当我读到:“他们说的没错我这么做是为了伸张正义,是为了补救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就不会有那么多跟我一样的大学生受苦受难了。”这句话你表面上是在在同情别人,其实你是在虚掩自己脆弱不敢的负面心理。后来我又读到:“卡琳达——你的妹妹,比尔——你的妹夫他们整天奔波在外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你啊。”罗佳你有那么多的亲人、朋友,你为什么不珍惜却去干出那么蠢的事。而且那老太婆有肺炎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的你想为了一个对社会百害无一利的人需要用一个英才去除掉他呢?

罗佳啊我为你惋惜!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青年拉斯科尼科夫杀了两个人,一个是计划内的,一个是计划外的。

事实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充满了计划外因素,某种恐惧使他连大门没关这个严重的事实都忽略了。

放下斧头那一刻起他就崩溃了:“难道是我杀死了老太婆吗?我杀死了我自己,而不是老太婆。

拉斯科尼科夫有一套自己的犯罪哲学,他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平凡人,他们只是繁衍同类的材料,必须俯首帖耳地做奴隶;另一类是非凡的人,他们是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甚至可以随意杀人。

为了把自己和家人从贫困病苦中拯救出来,也为了实践一下自己的那套理论,他举起斧头,结果了两条人命。

杀了人之后,拉斯科尼科夫的生活便堕入一种地狱般的焦躁。

三种来自不同方向的审判紧紧擭住了他。

一是代表法律和社会力量的审判官波尔费利,一是代表上帝之爱的索尼娅,最后就是来自拉斯科尼科夫内心的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的道德谴责。

这三种力量最终把拉斯科尼科夫摧毁,他选择了自首,从而在监狱生活中获得解脱。

妥氏采用强大的心理分析和戏剧性的对白把这么一个故事讲述的一清二楚,并不遗余力地坦露出他对书中每位角色的同情,不堪生活重负酗酒身亡的小官吏,为了谋生出卖肉体但却拥有高尚品格的,为爱折磨走上自杀之路的富有鳏夫,还有这位初出茅庐,未能了解到生活的全部,便向魔鬼屈服的自命不凡的主人公。

再来谈谈这位主人公,妥氏在书末写道:“虽然他对自己做了严格的审判,他那变得冷酷的良心并没有从他以往的所作所为中找到特别可怕的罪恶,除了那个任何人都会碰到的简单的失策以外。

他感到羞愧,是因为他拉斯科尼科夫,由于某种盲目的命运的判决,才如此无望无声无息而又愚蠢地毁灭了,如果他想使自己的良心多少得到一点平静,那就只有俯首帖耳地向这个判决的荒谬屈服。

至此,作者才终于点透对罪犯的最后审判,这位拉斯科夫尼科夫,他之所以接受惩罚并不是出于对所犯罪行的忏悔,而是大难临头束手无策的妥协,在他的内心深处,自己的那套犯罪哲学依然在发挥效用,“那些人成功了,因此他们是对的;而我呢,失败了,所以我没有权利迈出这一步。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范例5篇


读书的目的是使人精明而文明、开明而高明、清明而英明。在读后了《尘埃落定》,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读后感的写作需要结合实际。对于写《尘埃落定》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你也许需要"尘埃落定经典心得"这样的内容,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1)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2)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3)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4)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5)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范例(5篇)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阅读《尘埃落定》后,我对阿来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尘埃落定》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 篇1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 篇2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 篇3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 篇4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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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 篇5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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