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建议收藏:黛玉葬花读后感万能版七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打心眼喜欢《红楼梦》,尤痴《葬花词》,至今我自己也不知吟咏了多少遍,为黛玉泪洒多少回。如今扮演黛玉的晓旭撒手而去,让人不禁更感悲伤。
每每口诵《葬花词》,林黛玉好似“弱柳扶风,姣花照水”的柔美倩影,那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孤单悲戚,无不在我脑海游戈。面对遍地落花,念及自己的身世,她怎能不凭生几分无助与辛酸?演绎黛玉的晓旭也无法逃脱悲剧的命运!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当花俏枝头时,人们或驻足欣赏,或漫游其下,或风花雪月吟诗作文。但当“红消香断”之时,又有几人如龚自珍那样深诸其情怀,并留下“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千古名句呢?是啊,目睹“花谢花飞花满天”的黛玉,想到自已天生体弱,“红消香断”便在不远处,自己与眼前这飘飞的落花又有何异?可这满地落花,还有黛玉用那“锦囊收艳骨”,且用“净土掩风流”,让其“质本洁来还去”,不愿见其“强于污淖陷其沟”,到“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红消香断”之时不知道可有人为我“收艳骨”“掩风流”?如有人惟愿,其一定是宝玉。如若如此,我也泉下瞑目矣。可宝玉若依然任性,与宝钗、湘云、袭人……等欢情忘旧,我可真要“强于污淖陷其沟”了。唉!前事难,不若于今,“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吧,那里才是自己最好的归宿。可茫茫“无尽头,何处有香丘”呢?真乃“从来淑女多抱怨,自古娇妻更含酸”啊!
或许当时赤瑕宫神瑛侍者甘露浇灌那株降珠草时,便注定了悲剧的发生。
曹雪芹啊!你何来那么多哀怨?为何非要把《红楼梦》中的众多人物都写得如此凄惨呢?古时的人仿佛已预知了今日。晓旭啊!你演绎了黛玉,现如今又应了黛玉的命运,真可谓“红消香断”悲矣!
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红楼梦》中,林黛玉葬花的一段情节,是体现林黛玉的个性表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负、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喜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团体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恋爱。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觉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楚。天堂的猛火在身边熄灭,苦不胜言,使我的头脑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身痛楚,倒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临不胜回顾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叹息!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恋爱喜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仍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一年三百六旬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妖冶鲜妍能几时,一朝流落难寻觅。花开易见流浪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确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临落花,她想到本身身后的情景,无法放心,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负,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并且还用训教的口吻劝戒宝玉放下屠刀。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仁慈孤独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脆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增援宝玉,默默反抗封建礼教,因而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即是朱颜老死时。一朝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我觉得黛玉葬花这一章是对整部书的高度概括和暗示。作者安排林黛玉将那些落花葬入土中,让其化作春泥更护花,而不要飘入一些肮脏的水潭里污染了她们。
在这里曹雪芹将那种世俗之物欲、权谋的东西比作了肮脏的臭水塘。而主人公又如何能落入那种肮脏的环境中被污染呢?不能,绝对不能,因为那种至情至性的东西太美好了,如何可以被污染呢?于是,主人公只有选择死,或者进如空幻世界。当然,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之单纯清洁,实在没法生存于现实中,却又不能永远生活在大观园中的理想幻境之中。于是,作者只能乘着即将被污染却还没有污染的时刻让他们都有个归宿吧!
《红楼梦》太过伤情而没能有结局,曹雪芹不愿意看到那个令人伤痛的结局。作品只能就此打住。
最后的思考:读《红楼梦》,让人感到那个结局正好预演着我们这个时代。民族文化的底蕴严重的淡化,至情至性的属于人生最美好最根本的东西被抛弃了。人成了金钱和机器的奴隶而不自知。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也越来越淡薄了。最后,又将是一个怎样的结局呢?人类似乎已完全步入了曹雪芹笔下那种肮脏的臭水塘,曹雪芹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吗?
黛玉葬花的那一节最让人记忆深刻: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在常人看来,落英缤纷该是无比美妙的场景了,可是面对落花,黛玉想到的却是自己死后的情景,竟然到达无法释怀,潸然泪下的地步。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宝玉,再没有别人能够读懂她的心灵。可是宝玉常常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停地被封建礼教的追随者拉向他们那边。我们常常在书中读到黛玉生气的描写,难免留下她小气的印象,其实她小气的背后却是自己与众不同。
这几天看了《红楼梦》,黛玉葬花颇有些感受,看到她的身世也不免联想我现在的处境,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葬花词,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我看到这儿的时候,眼睛都会泪湿。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剑雨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倚花锄泪暗酒,洒上空枝见血痕。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看到伤心处不禁会悄悄落泪,多愁善感也越发的骄纵了。时常联想到不久将来老去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有到老的年龄却提前伤感起来。通常有两种事情让人们感觉到自己老了:第一就是越来越爱钱了,第二就是常常联想到老去的事情。感觉到最近一两年来,我的心态没以前那么乐观了,也有可能眼自己的处境有关。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几句话让我时时伤感,我感到孤苦伶仃,无援无助,真不知道他年老去之后是谁来收葬我呢?
人都有感情脆弱的时候,每当我受欺负的时候就会倍感人生之凄凉,当我郁闷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当我受到欺骗和伤害的时候,就会对全人类的男人感到失望。
女人无论再怎么坚强,她的内心还是渴望拥有一种安全感和依赖感,这是由女人的“劣根性”决定的。我看到那些成功的女强人,她们的.事业很辉煌却也没有成家,依然也很快乐,她们快乐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我不明白,看来我是做不了女强人,因为我摆脱不了内心对男人的那种依赖,我也不能允许自己这样的活着。
黛玉葬花——《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
万丈尘寰,荏苒岁月,凋敝的残花,幻化作三生烟火;指间太宽,时光太瘦,岁月的遗忘,搁浅了一世迷离。耳畔,轻漾起葬花词的绝响,目光迷离间,我仿佛看到了那抹衣香粉影。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魇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玲珑小铀;行动如弱柳扶风,香囊琼佩。
红楼一梦,我就爱上了这个的女子——黛玉。用“美”来形容她,有些过于庸俗。她犹如凛冬的寒梅,清高而不热烈;犹如碧波上的青莲,纯洁而不软弱;亦如空谷中的幽竹,挺拔而不矫作。她,从懵懂的闺阁中袅娜走来,面对尘世,来到绝美的大观园。那是她屡次苦难的源头,也是她追求幸福的起始。
她不仅有着倾国之姿,还有满腔才情。她清丽孤高,叹:“毫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她,无语凝噎,问:“满纸自怜提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她,暗自伤神,恨:“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她懒倚栏杆,闲看一字雁行,轻卷翠帘,愁苦滋味慢慢袭卷心头。她折一支桃花,焚一柱檀香,煎一壶新酒,秋光中以吟诗消愁,却不曾想谈笑间就因她的旷世诗才而夺了魁首。她空灵如波,深沉静美如落叶般委婉含蓄,兀自妩媚多情。她轻灵如斯,生如幽兰般清新淡雅,那份与世无争却难掩风华的美,宛如一缕缥缈馨香,在大观园里显得弥足珍贵。
她有着红楼梦里难见的一颗玲珑心。春来无声息,她不忍花低花怯水隐水寒,于是荷囊细勾,暗把花锄守,手腕轻翻,将残花与她的忧愁彷徨,一同埋进了那抔净土中。一缕夹着落英的风吹来,揉碎她纷繁的思绪。模糊中,她仿佛从落花中看到了自己,柔柔弱弱,却始终嫣然含笑,在一片明艳中忘乎生死地开放。飘零之时,也许朵朵花盏皆已看穿,一场桃花雪埋葬了夏秋冬三季的期盼,含笑不悔。时光轻擦,过往的人们看见的是一树的嫣然,但烧红了她眼底深处的一抹柔情。
“质本洁来还洁去”,林花谢了春红,尚有她自己怜惜,可在这视人命如草芥的年代,自己多舛的命运又有谁心疼?正黄昏,她携两行清泪孤倚花锄,花落难寻觅,只留脂冷脂涩泪干泪涸。抬眸浅望,正是杜宇春归啼血尽,帘栊寂寞日痕轻的景象。
不禁心生感慨:她呀,究竟是怎样的一缕花魂?烟雨红尘,是她扰乱了青春的旧梦;尘埃落定,她怀念着离别的情衷;镜花水月,唯她可熄灭人间的烟火。如烟往事,她漂泊了相思;如梦回忆,她寂寞了等待。喧嚣红尘中,她用多情的泪水与脱俗的气质浇灌柔弱的生命,如花的灵魂。
却在那个缭绕春日,花也飘零,人也飘零,她终是随着一缕香风怀着她破碎的爱情酿成遥远的红楼一梦,随风飘散。梦飞三世何处去?花落人亡两不知。
指尖花凉忆成殇,似水往昔浮流年。红楼梦,梦不尽她的艳骨清气,葬花吟,吟不尽她的多愁善感。黛玉,虽香消玉损,但千古一曲葬花吟,已成了对岁月最好的吊唁。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书籍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的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秋天的况味》是一篇描写秋天景象,体会秋天风韵的绝妙文章。文章一开始由秋天的黄昏中一人独自品烟的安然、雅静联想到秋天的意味 , 营造了一个平和、寂静的氛围。文章意味深长,辞藻华丽,值得读者慢慢品味,细细咀嚼。
大凡写季节、景象的散文,都力求能临摹出一幅色彩强烈的油画。《秋天的况味》不着笔色彩,而着重况味。人们爱把春写成绚丽多彩,爱把夏写成热烈奔放,爱把秋写成金黄美景,大多是从季节的自然成色来写的。
作者不是通过写自然而写秋,而是写人的活动,写与秋相通相融的似秋非秋而又恰好关秋的人间活动。作者把秋比作过来人,比作烟上的红灰,比作文人笔下成熟的文章,比作又醇又老的酒,还有雪茄、鸦片、用过三十的破烂字典,甚至一只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发出的声响,都是作者用来表现秋天的况味的工具或媒介。当细细品味这些物什蕴含其中的秋天的丰厚和醇美时,你不由得会进入作者巧妙经营的秋的境界,即正得秋而万宝成。
文章还引用了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别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来表达秋天的况味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审美情趣享受。
秋天是成熟,秋天是收获,秋天是有着深厚渊源的取之不尽的快乐。是有着丰厚内涵的生命阶段。那些单单描写秋之金黄色彩的秋之礼赞,都没有此文的况味给人的印象更深。
所以,与其说林语堂是在写秋天的况味,不如说他是在写人生的况味,写一种充满着古气磅礴气象的人生境界。于是,我们便可断然肯定,秋天,是人生的黄金季节。
作者在四时中唯独对秋有偏爱,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作者所谓秋的意味。
这是一篇用词精炼,语言优美的散文。
作者在文章开头,并没有开门见山的大肆煊染秋天之美景,而是通过一段香烟烟气的描写,把读者带入秋天那宁静、淡泊的气氛中。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轻松,一样的自由。烟气轻盈,缥缈、变幻莫测。作者把自己的思绪比作轻烟,巧妙体现出心中无限的遐想,打开了文章的内容,从而引出对秋天的感悟。
秋天,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凄草。这句话是作者对古代诗词中秋的评价的阐述。这看似与作者爱秋的思想相悖,但经过作者进一步与其它三季对比描写之后,却显出秋的古气磅礴。在作者的笔下,春是娇媚的,夏是热情的,冬是冰冷的,只有秋是最成熟与稳重的。
接着,作者又将秋天之美深化,突出表现初秋之美。文中用两个形象生动的比喻句,突出了初秋美的特点。初秋的温和,如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秋天的温和、沉醉、成熟、韵律。
之后,作者又将文章回归到开头意境,不过这次的意图与上节大不相同。主要是表现自己沉浸在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秋之中。好进一步描写自己的感受含蓄、婉约,也许这正是作者的风格,他并没有明说,而是比喻成慢为熬炖回锅肉,古老却完整的旧字典,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大书法家苍劲雄浑的笔迹。让读者自己慢慢去品味。
文章最后感叹到人们常在意春天的美好,却总忘记秋天的华丽、恢奇。这句点睛之笔使文章发人沉醉,韵味意长。
古人云:“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已是晚秋,嘴边已有淡淡的哈气,或许,这几日便是秋末了。
“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
在以往许许多多的诗词佳作中,文人们总喜欢在斜风细雨里感受生命的衰弱,在落日余晖里感叹生活的悲凉。而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球却独具一番宁静致远的味道。春华秋实,四季之中,秋是丰硕和肥美的季节,而林语堂先生则以一种怡然之情,写秋那一种绵延优雅的况味,那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
记得,林语堂先生曾引用庄子的话:“正得秋而万宝成。”在许多人的生命里,人生只秋成了不堪重负的季节,但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却品味出人生之秋的丰厚,在这儿,生命被附上了一层醇厚的底蕴。
此刻的江南,正如林语堂笔下的秋日。行走于小巷间,再无清脆啼鸣。相反,只有梧桐落叶相伴,叶已是金黄了;满地落叶,正是悲凉极了,远处枫叶似火,细看来也是快枯萎了,想这秋日,是人人都在一会的,但却是截然不同的生命秋日。
一烟在手,思绪也如同哪飘悠的烟雾飘荡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果实,成为烟上的红灰,散发着一种无穷无尽的味道。这样的意境,是文人笔下的佳作,像香醇浓厚的葡萄酒,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气息。
作者的思绪过处,一景一物,都被渲染上了秋的意境,在林老先生的笔下,秋像是雪茄,是耐人寻味的味道,秋被比作用过二十年的破旧字……思绪到处,笔锋划过,无不透出作者的情感。
字里行间,作者融情于景,情感的波澜层层递进,汇成一股秋的主旋律。
夜晚的窗前,一个人静坐看书,香茶的热气袅袅直上。
霎时间,窗外树叶沙沙作响,如海啸奔涌而来,不绝于耳。茶香飘散了,书翻了几页,不禁为之一振。
这是秋风啊!不觉间,秋天已至,此时此刻,不知是该哀叹还是感慨。
古往今来,诸多文人墨客挥墨于秋天之景,以表内心之惆怅,而赞秋者,少也。提起秋天,联想到的便是肃杀,是凄凉,是落叶纷飞,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秋没有春的生机,没有夏的活泼,它连接着的是冬,是无尽的凄寒,是萧瑟的寒风。
人们厌倦秋天,它摧毁了生命,它使这个世界暗淡,但厌倦又能怎样呢?四季不会变成三季,该来的还是会来,正如人生中的坎坷,熬过去也就罢了,不如笑对它,发现它的美,这或许就是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豪放吧。
闲来无事,读读前人的文章。近日有幸读到语音大师林语堂先生的"秋天的况味"一文,不禁为先生的文笔、思想所折服。
先生从一个世人常见的抽烟动作,可以体味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这是先生提倡的文章风格,也是我喜欢的文章。如有机会再见先生的作品,一定买回来慢慢拜读。
写景作文: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
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
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
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
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
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
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
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精华读后感]天真妈妈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是我最爱读的课外书之一,内容诙谐幽默,好玩有趣,我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这几天,我从学校图书室里借来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超级市长》、《马小跳的生日会》、《天真妈妈》、《笨女孩安琪儿》、《天真女孩路曼曼》等等,《天真妈妈》是我在这几本书里最爱看的一本。其中有一篇是“没有主见的宝贝儿妈妈”:每次宝贝儿妈妈去了马小跳的姨妈家,回家以后就会有新的举措。
这几天,她不停地往外打电话,到处咨询买什么牌子的钢琴好……说的是宝贝儿妈妈没有主见,从小就听她妹妹的,她妹妹的孩子杜真子学什么,她就让马小跳学什么。他们一会儿学小提琴,一会儿学琵琶,一会儿学钢琴。马小跳练小提琴练的脖子都歪了!哈哈!
还有一篇,是“漂亮妈妈”,说的是马小跳和唐飞打架,因为他们都说自己的妈妈好,唐飞的妈妈来过学校,所以夏林果、张达、毛超都说唐飞的妈妈漂亮。马小跳不服气,夏林果他们让马小跳找个证人来,马小跳找不出来,因为宝贝儿妈妈根本就没来过学校。唐飞出了个主意,他让安琪儿告诉路曼曼他和马小跳打架的事,路曼曼知道了,肯定要告诉秦老师,秦老师肯定叫他和马小跳的家长来,他和马小跳都叫妈妈来,到时候让她们一比高低。马小跳让宝贝儿妈妈戴上珍珠耳环、珍珠项链、玉手镯,穿上那条有凤凰图案的裙子,在头发上洒上香水。最后,全班同学都认为马小跳的妈妈最美丽。
我希望杨好的书,让我一饱眼福!
我好感激、好崇拜杨红樱大姐姐了,因为她写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真好看,这套丛书有天真妈妈贪玩老爸轰隆隆老师四个调皮蛋等十本书,那些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词句幽默精彩,非常好玩,我常常看得哈哈大笑,舍不得放下。尤其是天真妈妈这个故事,常常使我在大笑之后又非常非常的感动。
马小跳叫妈妈“宝贝儿”,谁要是说宝贝儿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马小跳的宝贝儿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马小跳对宝贝儿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母亲节就要到了,马小跳会安排什么样的节目呢?搞个庆祝派对啦!
最让人又感动又好笑的是,有一次爸爸出差去了,他的宝贝儿妈妈脚扭伤了,马小跳要扶妈妈去看病,可妈妈无论如何不要,一定要他去上学。结果马小跳在纸上写上“请帮助我妈妈”,然后悄悄地用透明胶粘在妈妈背上,结果妈妈在上医院的路上,好多人都不由分说的帮助他妈妈。
好看的故事多着呢,你自己看吧!但是我想告诉你们,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十分惭愧,因为每次我生病了,妈妈日夜不停地照顾我,可我从来没有好好地照顾过妈妈。有时连一句问候话都没有过,我只顾自己做作业,只顾自己玩。看了天真妈妈这个故事后,我现在后悔死了,简直不能原谅自己,我为什么没有想到要关心妈妈呢?希望同学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学会关心父母,就象他们关心我们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深受广大儿童的喜爱。今天,我就读了其中一本《天真妈妈》。
《天真妈妈》此书讲了一个性格热情、温柔、贤惠的一位还未长大的女孩。说到妈妈,就得有丈夫和儿子。这个可爱的妈妈叫丁蕊。但是儿子马小跳和丈夫马天笑,总喜欢叫他宝贝妈妈或宝贝儿。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算长到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甚至一万岁。她都是他们的宝贝儿!可见这位宝贝儿在马小跳和爸爸的心中是多么得重要!宝贝儿妈妈是一位想像力丰富的橱窗设计师。有一次,因为童装太多。这位宝贝儿,也直接用了真人模特。
是啊!如果我们能用宝贝妈妈的目光看世界,也许见到的是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
今天我读了《天真妈妈》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说马小跳的最爱是谁?——是”宝贝儿妈妈“!谁要是说马小跳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他的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他对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
母亲节就要到了,马小跳会安排什么样的精彩活动来为妈妈庆祝节日?爸爸出差期间,妈妈受伤了,马小跳又会怎样照顾妈妈呢?
读了这本书后,虽然马小跳很淘气、顽皮,但是,马小跳有一颗孝心。我也要向马小跳那样孝敬父母,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是班级年会上李老师发给我的书。这本书可真好看呀!
马小跳有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妈妈,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马小跳为妈妈预备了一个充实的母亲节,吃的都是他自己爱吃的,玩的都是他自己爱玩的;他给妈妈洗脚,却把妈妈的脚给烫伤了,妈妈不仅没有生气,还告诉他妈妈觉得很幸福;他也曾给妈妈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把妈妈感动得留下了眼泪。宝贝儿妈妈是一个爱哭的妈妈,她很少生气,高兴的时候会流下激动的泪水;她最喜欢看神探小说,还很喜欢破案,马小跳和爸爸的事情都被他一眼看穿。她很喜欢吃带臭味的食物,有一次妈妈在市场上买了一个榴莲,放在了冰箱里。马小跳和爸爸实在受不了这种臭味,马小跳偷偷把榴莲倒在马桶里冲走了。虽然马小跳精心安排了一通,可是还是被妈妈识破了。他和爸爸都很佩服妈妈。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的都是父母对孩子满满的爱。父母的爱真伟大的呀!
读过《天真妈妈》,我觉得马小跳非常幸福,因为他有一个天真的妈妈。马小跳的妈妈非常爱哭,比如马小跳为她洗脚,为她做三明治……她都会哭的。马小跳还有一个童心的爸爸,是一个玩具厂的厂长。我也想拥有像马小跳妈妈的妈妈,因为我妈妈很严厉。
读了天真妈妈,我觉得马小跳妈妈的爱好一直改变并不好,不像我,我永远都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画画。
总之,马小跳家的这两位童心的爸爸妈妈使我羡慕。
大家都知道杨红樱是我国著的大作家,写过很多著名书。其中有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瞧,这群俏丫头……
我最喜欢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和笑猫日记。今天我就给大家说说《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的读后感。
这一天,马小跳的妈妈脚突然崴住了马小跳的爸爸去出差了。马小跳的宝贝妈妈就只能靠马小跳了。
马小跳天天帮妈妈熬药,一点也不说累。
马小跳做的一切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我们以后一点要好好学习哦!
托马斯·卡莱尔说过:“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因此,我们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中外经典名著,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万能版六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学期刚开学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子叫《格列佛游记》。它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
游记中的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99年格列佛和船长大威廉皮得查一起到南太平洋去航行。身为外科医生的格列佛随船航行到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在那里有两座小人岛,每个岛屿上有一个国王。其中,一个岛屿上的国王很恶毒,贪婪想要利用格列佛这个“巨人”占领另一个岛屿,他们想哄好格列佛,于是,每天早晨提供六头牛、四十只羊和其他食物供格列佛食用。此外,还有相应数量的面包、酒和其他饮料,并派名仆人分列在格列佛卧室的两侧,另外还派遣3名裁缝师傅为格列佛做一套小人国的民族服装。派出名著名学者教格列佛小人国的语言。但格列佛不想发起战争,只想维护小人国的和平。在格列佛的努力下,他们这间的斗争终于结束了。格列佛成功了。但国王却想害死他,最后格列佛用一种奇特的方法离开了小人国,终于回到了英国。
文中的巨人国,与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是格列佛的十二倍。格列佛与巨人国的国王交谈,想让巨人国制作火药枪炮来巩固国防,可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起战争,他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也不愿涉足这种秘密,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巨人国,人大,但人好,就像官职小的人,人好,为人民做好事,这才叫做“大人”。
小人国,人小,但人坏,就像官职大的人,人坏,贪得无厌,那才叫做‘小人’。看到这儿我觉得做人要就要做个朴实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9]文中格列佛曾经到过慧因国,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x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9]……[9]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到底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贪婪、党争、伪善、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妒嫉、淫欲、阴险和野心。文中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它大谈人的人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有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籍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根和悲欢背后,这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那些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帐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这个暑假,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整天看得废寝忘食。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给我们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四个国家的奇异旅程。故事写的栩栩如生,我读后如身临其境,深有感触。
在小人国,格列佛曾帮助皇帝夺取他们的敌国——不莱夫斯库帝国的战舰,熄灭了皇宫的熊熊大火,可阴险的海军大臣和财政大臣嫉妒格列佛,常常向皇帝打小报告,皇帝决定刺瞎格列佛的双眼。格列佛听到消息连忙逃到了不莱夫斯库帝国,又通过在海边发现的小船到了祖国——英国。读完这一篇章,我觉得格列佛非常有胆量,尤其是他夺取不莱夫斯库帝国战舰时,不怕敌人那尖锐的、像雨一般的利剑,把战舰运了回去。以前,我总是胆小害怕,不敢走夜路,可格列佛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在大人国,格列佛有幸被国王请到王宫里,每天跟国王一起谈论政治和文化。格列佛发现,这个国王非常精明,有超强的理解能力,却对格列佛的祖国上的事情非常的“无知”,认为发明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格列佛在这里生活的很好,但他还是想回家。一天,国王把格列佛放在一个箱子里带到海边,突然来了一只鹰夺走了箱子。箱子被英国船发现,船上的人射掉了箱子,救出了格列佛。
在飞岛国,格列佛观看了这个岛的奇景,又在巫人岛见到了死去的名人。最让我惊奇的是格列佛在旅途中遭遇海盗的事。海盗登上船后,他毫不畏惧,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这十分值得我学习。我遇事总是慌慌张张,我要学习格列佛,遇事冷静,敢于面对。
在慧骃国,格列佛跟“慧骃”生活了三年。在这里,“慧骃”是一匹马,是这里的主人,而“人”则是这里的牲口,名字叫“野胡”。但格列佛非常喜欢这里,这里有与众不同的文明,他学到了不少的美德,生活的很快乐。可是在“慧骃”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们一直要求赶走格列佛,没办法,格列佛只好走了,在离开的时候,格列佛十分伤心,恋恋不舍。
这就是格列佛游览的四个国度,神奇而又惊险。我想:要是能去这四个神奇的国度游览一下,那该多好啊!要是能碰到我的偶像——勇敢的格列佛,那就更棒了!
《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读完《格列佛游记》一书,我的内心颇有感触。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的斯威夫特,这本书主要讲了格列佛在航海中遇上风暴,先后去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那里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最后平安回家。
《格列佛游记》中的格列佛去过的地方都很有趣,其中,“大人国”和“慧骃国”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国家。“大人国”,顾名思义:那里的人都比我们这些人要大一倍,不,是要大好几倍。至于到底大几倍,书上好像没说。
在大人国里,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第一个是格列佛被农夫发现后被当成了赚钱工具,后来是因为农夫觉得他不行了,才把他卖到皇宫,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农夫是一个贪图财富的人。虽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农夫的各种行为还是把这点表现的淋漓致敬。怪不得简介里说这是一本讽刺小说呢。
第二个我喜欢的片段是格列佛和四只超级大的黄蜂对战时,不得不说,格列佛还真是厉害,以一敌四都胜利了。要是我啊,早就“举白旗投降”了。
接着,该讲讲慧骃国了。慧骃国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新奇,因为这个国家居然是由“慧骃”来管理“野胡”的。“慧骃”就相当于马,不过,“慧骃”比马有理性,还可以说话,是这个国家的管理者。
至于野胡嘛,其实它们长的并不太好看,甚至会让人觉得恶心,但巧的是,这野胡偏偏和我们人类长得很像,按书上所描述的,这种生物应该是“未进化完成的猴子”,要知道,格列佛在慧骃眼中一直是一只野胡呢。
《格列佛游记》真精彩!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似乎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果断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碰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中外经典名著就很有必要。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中外经典名著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在中外经典名著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后感范文]格林童话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格林童话》是格林兄弟去各国搜集整理的一本童话集。有一些家喻户晓, 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渔夫和他的妻子》......还有一些人们知道的不太多,比如:《人的寿命》、《牧鹅姑娘》、《鹰姑娘》......这些只有在原书上才能找到。《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 话 》比较好区分的一点是:《格林童话》里通常是有很多很恶毒的人,而《安徒生童话》里的童话都是很柔美的故事,一般都来自于现实。《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还告诉了我们很多的道理。《白雪公主》告诉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渔夫和他的妻子》告诉我们不能太贪婪。《磨坊徒弟与小花猫》告诉我们遇到事情不要哭泣,《鹰姑娘》告诉我们友谊是很重要的。还有《土里面的小矮人》告诉我们不能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秘密。
《格林童话》里面的童话都让人百看不厌。让我们一起聆听如梦的童话,展开想象的翅膀,装点金色的童年吧!
相信大多数人都情愿像我这样一厢情愿地相信:尽管小矮人身高比白雪公主矮几头,但从来都是打心底倾慕这位身材高挑的大美人的。
她的善良与继母的邪恶在故事中形成那么鲜明的对比。
为格林童话所作的插画把白雪公主描绘成那样一个完美的天使,让人无限向往:美丽而充满智慧的面孔、玲珑而丰满的胸脯、迷人而神秘的身段、修长而匀称的小腿,举手投足之间优雅泰然。
七个小矮人怎会与她朝夕相处而不爱上这样的女子?
我们都知道《格林童话》里白雪公主的故事结局:王子一个深情地吻后,公主吐出了有毒的苹果,从深深眠去的梦里醒来。
如果剧毒的解药是爱,为什么最后让公主得到救赎的不是同样深爱她的七个小矮人中的某一个呢?
我想那是因为七个小矮人的确比不上王子。是小矮人们的偏见让自己失去了真爱的机会,因为在他们的爱情观念里还能找到其他的东西,比如身材够不够高大、样貌是不是俊俏、家境是不是富有。他们懂得的太多,默默付出的太多,然而这一切却不如王子的一个实际行动。
请大家注意格林兄弟描写的这个细节:
“‘她的皮肤雪白,脸颊红润,好像睡着一般,根本不像死去的人。 ’最后,王子情不自禁地俯身吻了她。”
公主是躺着的,王子是站着的;公主是死去的,王子是活着的。
可是王子依旧义无反顾、俯下身子向着躺在木棺里的公主深深地吻了下去。王子是否会计较那个弯腰的距离有多远呢?
小矮人们一定很后悔吧,其实想要吻到公主的唇,只用把脚踮高一点,或者干脆搬个凳子站上去。
爱要求的仅仅是,在你垫高脚的同时,你的心脏,也就比平时高了那么一些,你就能像茨维塔耶娃在给里尔克的情书里写的那样,倾听对方心脏的跳动。
“然后——亲吻那心脏。”
其实在格林童话里,每个角色都有一面魔镜,那些可悲的角色总是在镜子面前照呀照,时间久了就忘记了真实的自己,逐渐变成自己表面的囚徒:怎样比较好、更好......学会理智的人不停的想要为自己找一条出路,却又为自己的理智所禁锢。
上文中笔者设想的情节里,小矮人们甘于扮演一个默默奉献的角色,并不是不想去爱,而是舍不得打碎这种为公主奉献的神圣形象。他们知道的太多,知道欲望的限制,在自己与白雪公主还未来得及上演的爱情故事里,已经为自己书写了一个失败的.结局。
格林童话送给我们的礼物,就是蔑视这些禁锢的勇气,在每一则童话里,外表、时间、年龄、贫富虽然出现但其实都不在场。格林童话里,只有消隐了一切世俗障碍的男人和女人;只有是否捧起魔镜的抉择。
这一念之间,不知错失多少冥冥的天意。
我读的书是《格林童话》。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是《莴苣姑娘》、《渔夫和他的妻子》。
《莴苣姑娘》里面的莴苣是一位美丽的小姑娘,原本是一对夫妇的女儿。可是那位很喜欢吃莴苣(莴苣也是一种食物)的女人,天天望着邻居家的莴苣,可那位邻居的主人是一位老巫婆,她的法术很高,人人都怕这位老巫婆。那位妇女就吃不到莴苣了,只好眼巴巴地看着那美味的莴苣,于是,她天天望着莴苣,心底落下了一块心病。渐渐地,她就消瘦了下来,这样日复一日,她终于忍无可忍,把自己的愿望告诉了她的丈夫,丈夫很心疼自己的妻子,就翻墙去小心地割了一把莴苣,慌慌张张地跑回了家。妻子吃了一次以后,就更想吃了,丈夫无可奈何,又去割了一把莴苣。可这一天,他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了。这一次,他恰好碰上了那位老巫婆,他可怜巴巴地向老巫婆解释。老巫婆听了后,让那男子天天来割莴苣,不过他们的孩子一定要给那老巫婆培养,老巫婆还重新帮小女孩取了个名字:莴苣。老巫婆还把莴苣关在一座很高的塔里。有一次,一位王子听了莴苣那美妙的歌声,于是,莴苣觉得那王子人品好,就嫁给了那王子。从此,他们两人过着幸福的生活。我认为那巫婆十分可恶,因为那夫妇只不过吃了她一点儿莴苣,这说明那夫妇看得起老巫婆,说不定人家也种了莴苣,是那对夫妇看得起老巫婆,才吃了老巫婆的莴苣。
《渔夫和他的妻子》是说了那个妇女得寸进尺,第一天,她让神奇的比目鱼给她一间草棚子,可过了一个月,她又不满意了,她让丈夫去海边唤来比目鱼,告诉比目鱼她要住宫殿,比目鱼实现了她的愿望,后来,她又能要当国王,再后来她又要当皇帝,最后,她又想当教皇,这几个愿望比目鱼都帮助她实现,而最后一个愿望,像上帝那样,可以呼风唤雨。比目鱼没有帮她实现,因为,比目鱼发怒了,又让她住回了那个破船。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人不能贪得而无厌,否则到最后将会一无所有。
这本书还有许多动人的故事,通过读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如何辩别美与丑、善与恶、直与假、诚实与欺骗、爱与仇恨、正直与狡猾、勇敢与软弱、智慧与愚笨。
每个小朋友的童年,童话书永远是存在的。这句话毫不夸张,在我的童年中,《格林童话》是我的好朋友。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是由德国民间文学研究者格林兄弟搜集、撰写、整理而成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文字简要易懂。描写手法的批注让我更喜欢阅读了。
格林童话的故事有许多,像《白雪公主》《青蛙王子》《小红帽与大灰狼》.....这些故事从小妈妈就讲给我听过,当我捧着书自己看的时候我入迷了,总是幻想着身临其境的感觉。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会唱歌的白骨》,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国王让人们去把一头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的野猪杀掉,谁能杀掉谁就能娶他的女儿为妻。兄弟二人同时背着武器出发了,在与野猪的搏杀中,弟弟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杀死了野猪胜利了。哥哥却嫉妒他将其杀害,自己去邀功领赏了。过了几年的一天,一位牧羊人经过那里发现了一根骨头并用它做成了乐器小号,吹出来的音乐悦耳动听。牧羊人将小号献给了国王,当国王拿起时白骨唱起了歌:啊朋友!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娶国王的女儿为妻。国王听明白了,立刻命人杀了哥哥,并把弟弟埋在了一座漂亮的墓冢里。
童话中的主人公通过坚忍不拔的努力和不屈不挠的抗争,用智慧和毅力得到了美好的结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良终会战胜邪恶的!
暑假中,我读了《格林童话》之后,非常喜欢。
里面有《灰姑娘》《小红帽》《六只天鹅》《白雪公主》《农夫与魔鬼》《穷人和富人》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都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让我觉得很有收获。我要学习他们的优点,成为善良、有用的人。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农夫与魔鬼》。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魔鬼要在地里点火,农夫让它走开,魔鬼要一半的物产,农夫为了公平,就把地上的物产归它,地下的物产归自己。第一次农夫种萝卜,魔鬼要交换。第二次,农夫又种了小麦,收获的吋间又到了,农夫得到了小麦,魔鬼又上当了,气得跳到了岩缝里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农夫很聪明,魔鬼很愚蠢。我认为,我们要像农夫学习,遇到坏人,不要慌张,要用自己的智慧和坏人做斗争。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格林童话》。这本书能让你开怀大笑,也能让你感动流泪,格林童话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里面的故事让我最深刻的是“比目鱼”大家想不想听呢?就让我给大家讲讲吧。
在很久很久以前,海洋里的秩序非常乱,海洋里的鱼儿都想找一个大王,大家都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决定谁来当大王,后来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海洋,大家知道了以后,就决定用谁游得快来决定,比赛开始了,鱼儿们纷纷向前游去,比目鱼也参加了这场比赛,比赛结束了,青鱼游得最快,比目鱼游得最慢了,比目鱼很不服气,就在这时候,比目鱼感到一阵疼痛,小鲤鱼告诉它:“比目鱼你的嘴巴怎么歪了?
比目鱼回家照了照镜子,它看到自己的嘴巴真歪了,它看到这一幕更生气了,接着它的嘴巴又歪到了后脑勺那里,所以,到现在比目鱼的嘴巴还是歪着的,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即使失败了,也要慢慢来,不能着急生气,否则结果会越来越糟糕。
在众多的著名课外读物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古老的日耳曼人用智慧的语言守望着孩子们自然纯真的微笑。
相信每个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都为白雪公主的去世而流泪;我们憎恨灰姑娘的继母和姐姐;我们为大年夜躲在墙角的小姑娘而叹气。这是一个妙语连珠的故事吸引着我不舍得把书放下。
其中有一个故事我印象最深那就是《灰姑娘》,这个故事说了:灰姑娘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后来父亲又娶了一位继母,继母还带带来了两位姐姐。姐姐们和继母不喜欢灰姑娘,每天让她做家务,还不给她穿好看的衣服,每天还欺负她,灰姑娘很伤心,每天都会想自己的母亲,有一天,灰姑娘来到母亲的墓地旁认识了一只小鸟。小鸟听到了灰姑娘在跟母亲诉苦,很心疼灰姑娘,就跟灰姑娘说:“你有什么愿望跟我说,我都可以满足你。”后来国王为王子选妃时,因为灰姑娘心底善良成了王妃,两个狠毒的姐姐气晕了。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诚实、善良和仁慈。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要像灰姑娘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喜欢灰姑娘的善良,讨厌继母的凶恶;我喜欢灰姑娘的友善,讨厌两个姐姐的自私。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善良,应该友爱,应该互相帮助,应该和别人和睦相处。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推荐:《追踪小绿人》的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追踪小绿人》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是著名作家金波爷爷写的一篇长篇童话。故事讲的是:小叶子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的小男孩,他有一个神秘的朋友叫小晓。通过小晓,小叶子认识了一群小绿人,他们就生活在小叶子家的后花园里,这些小绿人身材非常矮小,他们还有一项神奇的本领。当他们不想被人发现的时候能变成一团绿雾消失在花丛草丛中。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童话形象,加上优美抒情的文字展开了生动而有悬念的故事。
好喜欢那些小绿人,他们虽然胆小,但是非常友好!非常善良!可是,当他们的行踪被媒体知道后,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在众人面前他们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且还被小叶子的叔叔当作赚钱的工具。可是他们太善良,只是默默的忍受。让人高兴的是,最后在小叶子和小晓的帮助下,小绿人终于逃走了,去寻找真正属于他们的家园。
看完这本书,更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仅要爱护自己,也要爱护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因为生命都是平等的!
最近我连续读了三遍《追踪小绿人》,每读一遍,我的心灵都要受到一次震憾。
这本书是金波爷爷写的长篇童话作品,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形象,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生动而又有悬念的故事。书中用生动的语言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飞泉流瀑、彩蝶飞舞,有奇花异草、七彩小桥,还有神秘精灵小晓、可爱女孩小叶子,也描写了人们对环境的无情破坏、对森林的胡乱砍伐、对动物的疯狂残杀……
她们追踪到小绿人了吗?书后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小绿人,我追踪了你很久很久,虽然终于找到了你,但我们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还有那个可爱的精灵小晓,你梦幻般地来了,又梦幻般地去了,难道你永远是个谜吗?”读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小绿人”不就是指的我们身边各种各样的绿色植物吗?不就是我们身边的大自然吗?但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不懂得珍惜我们美好的家园,随意地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使得我们的家园改变了模样——许多的绿洲变成了沙漠、许多森林变成了荒山、许多清澈的溪流变成了乌黑的臭水沟……小绿人怎么能回来呢?金波爷爷的这本书不就是要让人们觉醒吗?不就是要让我们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吗?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共建我们葱绿、芬芳、美丽的地球家园,和小晓、小叶子一起加入到追踪小绿人的行列中去!
我喜欢金波爷爷的书《追踪小绿人》。因为他的神秘感,让我有时欢笑,有时蹄哭,有时让我感到书中的内容离我很近,有时让我感到书中的内容离我那么遥远。
书中的小绿人如些亲切,仿佛就在我身边,书中的小绿人那么神秘,仿佛我很远很远
小绿人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当我们用心去关爱他们的时候就会围绕在我们身边,与我们共舞,表演掌上舞,小绿人还会在蛛网琴上轻轻的弹拨,发出了动听的声响,就像泉水滴落。在深深的水潭里,又像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弹跳。可是小绿人又是那么神秘,他们从山楂树的叶子轻轻的摇一摇,在慢慢的变,就像蚕蛾咬破蚕茧似得从绿叶里拙一个个小绿人,他们刚出来只有大拇指那么大,身子摇一摇,闪烁着绿绿的光,在光亮中小绿人渐渐长高了,足有半尺多高,小绿人还会隐身,他们靠近花束,身体变成了一团绿色的雾,雾散了,小绿人不见了,花束里多了几片特别肥厚的绿叶子。
可是可爱的小绿人最后因我们人类的贪婪,无休止的吸烟,还吃了小绿人的好朋友烤乳猪。炸鹌鹑。清炖象鼻子肉,还有轰隆隆的推土机声,终被吓走了,看到最后,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生活中我们常常感叹知音难觅。读了《追踪小绿人》这一本书,我明白了要想拥有众多朋友必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的道理。
作者把小绿人写成类似黄种人一样的种族,正是因为文中的“我”和爷爷充满了爱,并且坚信小绿人的存在,所以“我”见到了小绿人,同时小绿人也认识了作者全家以及一个名叫小小的姑娘和龚爷爷。正是因为小绿人与他们之间真诚沟通,所以才成为朋友。
然而,“我”的叔叔却因为金钱而给原本真诚的心灵蒙上了阴影,他利用小绿人来招揽餐馆的生意,导致小绿人被所有人知道。
叔叔将小绿人和全家人对他的信任拿来充当发财的工具,可是信任是由不得玩弄的,别人对你的信任,只能用你的信任来回报。否则,便是真挚友谊的结束。
小绿人不再信任人类,那个由小绿人变成的小小,追随着小绿人而来,就这样梦幻般地走了。面对小绿人的离去,留给读者很多思考。生活中,学生欺骗老师,儿女隐瞒父母,朋友分道扬镳,同学反目成仇,夫妻劳燕分飞……都是从缺失信任开始的,可见,人与人之间的善良与信任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是多么重要啊!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从我做起,真诚待人,以信任回报信任,永远留住小绿人!
《追踪小绿人》是著名作家金波20xx年倾情奉献的长篇童话新作。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童话形象,展开生动而有悬念的故事。该书沿续了作家一贯的优美和抒情风格,文句规范,颂扬童心的可贵,是弥足珍贵的经典原创童话……
《追踪小绿人》这本书的题目就很吸引人。世界上是不存在小绿人的,但是作者将它描绘得很逼真。说是“追踪小绿人”,其实小绿人在作者笔下就是一个载体,它可以象征友谊,童真,也可以象征善良,纯洁。作者仿佛把我们领入了一个奇幻之旅,我们则在这次旅途中懂得了不少人生的真谛,比如说《惊人的消息》中“可能遇见小绿人的人”都是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善良的人,而不可能遇见的人反之。《痛苦的宴会》中,讲述小叔看准了小绿人这个特色,开了一家由小绿人当服务员的餐馆,在开业的'宴会上,人们庸俗的表现让小绿人非常难受。这看似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我们领悟到: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是非常重要的。文中的小叔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人物,想利用小绿人发一笔财,却没料到是这个结果。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善良,不庸俗的人吧,这样会使你拥有真正的友谊和长久的快乐……
我在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有一本叫《追踪小绿人》,这是一本长篇童话小说,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是金波写的,讲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小叶子”,小叶子在后院的大树上意外发现了小绿人,可当小绿人看见小叶子是就消失了。当时是晚上,小叶子在唱歌,小叶子就想用歌声被小绿人引出来。于是小叶子把同学叫到家里,唱小叶子编的一首关于小绿人的歌,小叶子把声音录了下来。晚上,小叶子成功把小绿人引了出来,成了朋友。可是人们知道了小绿人的存在,因为某件事小绿人到了酒店之后,因为受不了烟味儿就躲在了花瓶里,变成了叶子。这件事只有小叶子和她的爷爷知道。
这不单单是一本童话书,而是警戒人们环境需要治理的书。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在很久以前,小绿人就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可是因为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就开始学会了吸烟,一开始还好,可人们又乱砍乱伐,后来小绿人就受不了,变成了叶子。
所以我们不能光为了生活质量的提高,而忽略了环境的变化,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身边的环境,多种些树,少丢一些垃圾袋,少抽烟,过低碳生活。
看小说,读文章,我们总能在这茫茫的书海中捞到一大网知识。在上个学期,我花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一本名叫《追踪小绿人》的书,我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小绿人给迷住了。
小绿人们,你们还在美丽的绿园里面吗?如果你们还在,今天还有没有到百玩不倦的山楂树上嬉戏呢?你们是一群可爱、友好、善良和热爱音乐的小精灵们呀!我真的很渴望见到你们。
小绿人们,你们知道吗?最让人向往的是你们那神奇的魔力:在热闹的月光联欢会上,你们让花草树木都变成了奇怪的乐器牵牛花变成了小喇叭,吊钟花成了编钟,树叶敲起了小鼓,就连难看的蜘蛛网也变成了蛛网琴,这些神奇的乐器演奏出了那动听的绿色旋律,像小虫唧唧,雨打芭蕉,小鹿奔跑多么令人向往啊!你们那美妙的歌声蕴含无穷的诱惑,吸引着小读者的心!
也许会有一天,我和同学们在春游的旅途中,在广阔的草原上和茂密的树林中,在美丽的花朵和的花蕊中,能和你们不期而遇。在绿色旋律的歌声中,让我们共同把我们的地球家园建造的更葱绿,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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