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范文热搜:卖炭翁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老人抬头看天,虽已是初冬时节,天,却清澈透明,云,也是洁白柔软的样子。身形似乎愈发佝偻的老人。叹了口气,哎——转向漆黑的树林,用干廋的双手举起手中沉重的斧子,向树砍去,沙啦,沙啦,树也仿佛在和着他的哀怨叹气。
老人低头照看炉火,已是初冬时节了,他却只能穿着一身单衣,所以烧炭时是他极为难得的暖和的时间。火苗一跳一跳的,似明,似灭,扬着的烟尘在老人漆黑的脸上。老人盯着炉火暗自祈祷,明天天气转冷,哪怕自己只是身着单衣,若炭能买个好价格,不但可以添置一套暖衣,也许还能修葺一下这漏风的屋子呢?
等老人醒来时,他见到了窗棂上的久违的积雪,也感受到了刺人的冰冷。那白的冰冷,白的耀目,白的令人愉悦的雪啊!虽然等到那日轮移到头顶上,人、老牛与炭车好容易到了城外时,雪早已化为了积水与泥潭,但老人望着城口的冰凌,依然高兴着;虽然老人已头发斑白,饥肠辘辘,老牛也已困的迈不开腿,但老人还是愉悦的在南市门外歇了下来。过往匆匆的行人咒骂着天气的寒冷,却更叫老人想高兴的笑出声来,他仿佛已经摸到了那暖和的棉衣,住进了不漏风的房屋。
终于,老人支撑着起身,仿佛又拾回了一点力气,拉长了语调吆喝,牵着步履沉重的老牛。却不料忽然之间,街道尽头,传来的那一声趾高气扬的吁马声!顷刻,两匹身姿矫健,皮毛油光水滑的壮马出现了;接着才是那马背上的太监与太监的手下。老人呆了,那棉衣与房屋如同被马践踏的融于泥水里,再也找不着了。那二人衣衫齐整,身姿挺拔,却停在了瘦小的老人面前。老人颤抖地以惊恐的声音问那二人,却见还未开口,那太监便拿出了一卷文书,宣读了皇帝的命令。老人一阵眩晕,他看着天,依旧是清澈透明,白云朵朵,阳光明媚,却令人心生厌恶,地上也是一片泥污,周围更是刺骨的冰冷,仿佛连心也一起冻结了。老牛甩了甩尾巴,低声鸣叫了一声,似是不愿意去宫里;然而老人却明白他无法拒绝,于是牵上老牛,向北而去。临走时那小厮取出了半匹红纱一丈素绫系在牛头上,可是这么点布连半身衣裳都不够啊,但是,老人又怎能与他们这些不讲理的人讲理呢?
终究还是回去了,向南去,去南山。老人抬头看天,依旧是清澈透明,白云朵朵,洁白绵软。而周身的冰冷,也提醒着他天气依然未转暖。还是趁天尚寒冷回去烧柴吧,还能卖个好价格呢。老人这么想着,牵上牛,踏着泥水,回去了。
我不记得是从几岁开始接触书的,只知道最早的记忆就是戴着眼镜的妈妈,右手拿着一本五颜六色的图画书,左手搂着我,给我一页一页地讲着童话故事。从此,美人鱼、白雪公主成了我最惦记的朋友,蓝精灵、阿童木成了我心中的榜样。渐渐的,我对这些童话故事耳熟能详了,
前几天妈妈教我学了《卖炭翁》这首诗,学了这首诗以后,对我的启示非常大。这首诗写了一个卖炭老翁烧炭时的情景,他穿的很单薄,但是他怕炭价太低,为了多挣一些钱,买身上的衣服和吃的食物,宁愿天气再冷一些。
从这首诗中我深深的体会到老百姓生活的贫穷与艰辛,挣一点钱也要付出代价。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他们幸福得多,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一份贡献。
雪是不是何时开始下的。
如此之大,仿佛一群洁白的蝴蝶无声无息的从苍茫的云层中铺天盖地而来,如柳絮,如鹅毛,飘飘然,纷纷然,偏偏栖落,一霎那,山南树林已是苍白一片。
“咔嚓——”砍下一小截木头,用早已冻肿的手颤抖着抓起,扔到身后破烂的背篓里。老翁稍稍喘息,大雪已然落满整个山谷。抬头仰望天空,回头看了看身后的背篓,便佝偻着身子,顺着曲折蜿蜒的小路回到了自己的茅屋。
看着茅屋中将要熄灭的火焰,刚伸手想要加一小块碳,迟疑了一下,伸出去的焦黑的手指缩了缩,摇了摇头,就和着衣服躺下了。抬头从茅屋的隙缝中仰望着天空。心里盼望着:让这雪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打了个战栗,自言自语的说“天会更冷一些吧。明天的炭价格就会更好一点。”他裹了裹身边的稻草,想着身上更保暖一点的衣服,一顿热气腾腾的饭。嘴角一勾,在欣喜的微笑中入眠。
风掠过茅屋的破洞,几片雪花落在老翁的鼻尖上,化了。
也许只有在梦中,所有的晦暗留给过往,从此,凛冬散尽,星河鹭起,亘古长眠。
清晨,远边刚翻起鱼肚白。老翁抖擞抖擞身上的积雪,就“呼哧呼哧”的将碳搬上牛车。拍了拍身旁的老牛,一深脚,一浅脚蹒跚爬上牛车。吆喝一声,匆匆上了路。雪仍旧扬扬洒洒的下着。掩盖了牛车辗过去留下的深深车痕。
太阳高挂之时,老翁终于来到了集市。牛早已经直喘粗气,口中吐着白沫,老翁也肚中咕咕碌碌,走路跌跌撞撞。老翁顾不得泥泞,席地而坐。就在南门外稍事休息。
“叮叮——叮叮——”两个锦衣华服的人,骑着高头骏马驰来。哦,那是宫内的采办太监和太监的手下。太监庄重的端着文书,嘴里念念有词宣到“承天逢运,皇帝昭指,奉旨采办,碳送皇家内府——”老人看了看积了高高的一车炭,又看了看那两个趾高气昂的太监,焦黑的脸上有一丝无奈,又有一些不甘。只好调转车头,吆喝着牛朝着北边皇宫拉去。一车碳,上千斤。那些人把半匹红纱和一丈绫,朝牛头上一挂就,就充当炭钱了。
老翁心里如刀绞,却无可奈何。
太阳仍然高挂,冷冷的光芒洒向这人间。大雪已经停了,积雪无声,唯有那半匹红纱一丈绫无声的在寒风中飞舞着。孤单的老人,空空的牛车,一路迤逦北行。南门坊边只留下一点点黑色的碳印,细心的街坊也许会看出,卖炭老翁曾经来过。
卖炭翁
呼啸的北风无情的吹在我的身上,居然会落魄到这种地步!我自言自语的说着。不过,看到火炉中的炭烧得还不错,我的内心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如果把这些炭全卖出去,或许可以渡过今年的冬天。
大雪纷飞的路上,我和拖车的牛走在一起,正准备前往市集。这时,天都还没亮,走着走着,我开始幻想了起来:我住在一栋豪华的房子里,身上穿着昂贵的衣物,并且有许多美味的食物。然而,碰!的一声,我的富贵梦突然结束,原来是我不小心跌了一跤,现在又回到现实了。但是,我还抱着最后的那一丝希望昨天烧好的炭,能够卖个好价钱。
一到了市集,我就坐在地上睡个觉,忽然,我听到有人骑马向这里来的声音。我猛然张开眼睛,并朝声音的来源一望,果然有两个人正骑着马。能骑马的`人,一定是位大人物。我在心里这样想着,精神为之一振,不过再定睛一看,我的心情突然从天堂跌到了地狱,那两个人,竟然是平常无恶不做、欺压百姓的白望!当他们来到我身边时,其中一人对我说:嗯,你马上把你的这车炭运到皇宫去,我要定了!我说:大人,那钱呢?他说:哼!我看我给你一些布,就值这些炭了。话一说完,他们把一匹红纱丢在地上就走了。
我抬头看着苍天,两行眼泪从我的眼睛中流出,空洞的双眼把我的心情显现出来。送完炭之后,我牵着我的老牛,落寞的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在长安城南,秦岭上有座山叫终南山,山上住着一位卖炭的老翁,终日在山中烧炭。
他满面尘灰,两鬓苍苍,十指和炭一样黑。他佝偻着身子,瘦得如一棵枯树。唉!这么多年的伐木、烧炭、卖炭,真是难为他了。
一阵冷风呼啸而过,老人蜷缩了一身子,哈着气吹了吹龟裂的双手。他抬头看了看天,喃喃自语道“哦,要下雪了……下雪好啊,下雪好……”他仿佛在和那相依为命的老牛说着话,又仿佛是对自己说。
更定时分,天空中果真飘起了雪花,且越下越大。
老人和牛躺在柴草上,听着窗外窸窸窣窣雪声,脸上浮起一丝温暖的满足。“牛儿,等天亮我们去城里卖了炭,我们就买一些过年的东西。还有,也要给你买点上好的草料。”老牛似乎听懂了老人的话,朝他“哞”了一声。
老人不敢睡得太沉。天蒙蒙亮,他便吆喝牛儿出门了。
此时,他是开心的,他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明亮。河流、板桥、原野、山峦都是那么洁白。他想,这一年忙到头,苍天还是有眼的。他一路盘算着,一路都在说:“牛儿,再快些,再快些,就要到哩!”
虽然这老牛很卖力,但这泥路实在是难走得要命。一尺厚的积雪,加上天冷冰冻,原本一个时辰的路程,老人足足走了两个多时辰。
当他终于到达南城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一早起来,没有来得及喝一滴水,没有来得及进一粒米的老人此时已累坏了。“牛儿,我们稍微歇一会儿吧”说罢,他便倚着路旁的一棵枯槐就地歇息。
“快起来,快起来”老人正在做着他的美梦。梦中,两个打扮华丽的家童正拿着白晃晃的银子,买他的炭。
可他仔细一看,完了!是皇宫内的两位太监。老翁连忙招呼着牛儿掉头离开。
“站住!老头!给爷停下!”太监大喊道,“车里是什么?”
“大人,就是一些不大好的炭。”老翁颤颤巍巍地说。
“炭?刚巧,皇上有旨,你把炭留下吧。”
“这……这……”老人急得都快要哭了,身旁的老牛默默地看着老人。
“废什么话?赶紧的!”容不得老人多说一个字,这两个太监已掉转车头,顺手在牛上挂了半匹红纱和一丈绫。
“大人,使不得啊!”
“皇上的命令也敢反抗?滚回去!”说完便骑着马儿翩翩离去。
老翁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就些命根子抹了抹眼泪,弯下腰从地上捡了几块炭渣小心翼翼地收好。
天,又开始下雪了,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从山脚遥望半山腰,他们的房子似乎淹没在了大雪中,不见了踪影。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门精选:《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汇编(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近刚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开始哈克贝利发现了一串奇怪的脚印,便知道自己的爸爸回来了。哈克贝利的爸爸是个酒鬼,总是动不动就说要宰了他,他非常无奈,只好鼓足勇气,逃到了杰逊克岛,独自过着以打猎和钓鱼为生的生活。书上主要写哈克贝利去营救他的好朋友吉姆,每当看到这里,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哈克贝利那么勇敢我却那么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下楼散步,我一个人在家非常害怕,躲在被子里不敢出来,不一会儿,便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吓的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以为真的有鬼进来了,爸爸妈妈觉得非常奇怪,跑过来一看,都哈哈大笑。
虽然我没哈克贝利勇敢,却和他一样聪明,有一次妈妈不小心把钥匙掉到了水沟里,非常着急,我看到了,连忙找来一块大吸铁石,用透明胶固定在棍子上,放入水中,不一会儿,钥匙就被吸上来了。真希望再出版一本这样的书。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文中第十四章后一部分写了哈克与汤姆讨论所罗门王的才智。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妈妈的妇女则会愣在那儿,这样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妈妈了,再给她应得的惩罚,给真正孩子妈妈的妇女补偿。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观看庐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从不同方面去思考一件事情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也一样,也许你很健康但生活并不富裕,可换个角度想,大自然赋予你鲜活的生命,多彩的世界给予你生机勃勃地活力,你拥有生命与活力,这不也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的人格所打动。使我认识到人一定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敢想敢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被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还懂得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你见过如此滑稽的开场白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开篇第一段,一下子让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幽默大师”。作者马克·吐温的语言真是风趣幽默!
这是一本妙趣横生的小说,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忍受不了父亲的残暴,逃出家门,途中遇到逃跑的黑奴吉姆,便想方设法帮助他获得自由,最终哈克和汤姆·索亚一起救出了被抓住的吉姆,还为他争取到了自由。
首先,这部小说大胆地揭露了社会上一些坏现象,就比如作者对黑奴制度提出了反对,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两个狡猾的骗子。这两个自称公爵和皇帝的骗子,他们为了赚钱,不努力工作,而是换着花样骗人,一会儿演戏,一会儿演讲,竟然还套出一个小伙子的话,去抢别人的遗产!他们真是让我恨之入骨,都想跳进书中揍他们一顿!当然啦,他们最终还是罪有应得了。这让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装》中的两个骗子,他们骗了皇帝,也得到不少好处,可是那两个骗子被孩子很轻易地揭穿了,他们和这本书中的两个骗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本书中的两个大骗子骗了三个守孝姑娘的巨额钱财后,非但没有人看出来,就连哈克把两个骗子的底细向老大揭穿了以后,她思考很久才相信。可见当时的社会上的人很麻木,再加上骗子们“老谋深算”,使得他们很轻易地让人们上当受骗,这真是让人失望的社会现象。
其次,我认为这本书中的哈克真的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时,黑奴制度盛行,如果帮助一位黑奴逃跑,就是犯下滔天大罪,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甚至可能失去生命。可是哈克却没有为自己着想,尽他最大的努力,想把黑奴吉姆带到没有黑奴制度的“自由州”,可见他是个善良、热心助人的人。虽然当时他也犹豫过,可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帮助了吉姆。也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无法体会到当时的情况的,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哈克当时一定经过了很痛苦的一番思想斗争,并且做出了一个很多大人都无法承受的决定。
书中哈克和吉姆的友谊让我感动,一个白人与黑人之间会有友谊?这在当时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是吉姆和哈克消弭了不同阶层之间的隔阂,成为了好兄弟,吉姆还亲切地把哈克称为“老弟”,处处为他着想,哈克也尽力保护着吉姆。而且当哈克戏弄了吉姆后,还主动向吉姆道歉,虽然这些点点滴滴看似在那个时代是“不可理喻”的,可正是一点,体现出他们两人真心付出,平等相待,同时也说明哈克在这次旅行中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朋友不分地位高低,只有能和你真心相待、共同担当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这不由让我想起了LYF,虽然我们俩性格完全不同,我还经常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不足,让他很气愤。平时我们之间有斗嘴,有争吵,有不快,可是我们俩一直都是“好哥们儿”,欢笑不间断——出去玩时,我们都约着对方;有好吃的时候,都想着与对方分享;过圣诞节时,互送节日礼物;打电话时,一聊就停不下来;有麻烦时,就请对方出主意……这一定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友谊!
感谢说实话的大作家马克·吐温,他风趣幽默的语言让我捧腹大笑,尽管他也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冷酷、黑暗,但是我们从哈克、吉姆身上还是感受到了他们善良、真诚背后的丝丝暖意!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他的名字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看完这本书我悟出一个道理。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哈克贝利过着无依无靠的生活,只有他的好朋友汤姆作伴。后来哈克贝利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认哈克贝利做她的干儿子,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要他读书。但是他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十分的不自在。后来他又遇到了多年不见的酒鬼父亲,父亲要他和他一起生活,父亲就把他带走了。父亲喜欢喝酒,每次喝多就在他身上撒气,所以他有了逃跑的念头。有一天早上,他查看钓的鱼时,发现了一个竹筏,于是找了这个机会利用竹筏逃走了。把家中可用的物品都拿走了,还做了一个假死的方法让别人以为他死了。逃跑后他一路飘到了杰克逊岛,遇见了勤劳善良的吉姆。后来他才知道吉姆是一名黑奴,他的主人要把他卖了,吉姆要他帮助他逃跑,他知道帮助黑奴逃跑是违法的,但是自己又是逃奴同病相,所以他们成了患难之交。决定一起去自由州。几经磨难到了自由州,遇到了狡猾的骗子们,后来骗子们背着哈克贝利卖掉吉姆。他知道自己一个人斗不过骗子们,所以他偷偷躲过他们,前去农场解救吉姆。于是他找到汤姆与他设计拯救计划,汤姆热衷冒险,所以拯救计划异常惊险,农场的人真枪实弹的四处追捕他们,结果汤姆腿上挨了一枪,才真正尝到了冒险的滋味。当人们押回吉姆,这才透露事情的真相,根据吉姆原主人的遗嘱,吉姆早已重获自由。哈克贝利继续他的自由自在的漂泊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哈克贝利是一个善良,勇敢,机智,向往自由的人。他的善良体现在他愿意帮助吉姆,与他逃跑;他的勇敢体现在他愿意冒着风险去营救一个认识不久的黑人奴隶;他的机智表现在逃跑路上遇到骗子们,不正面与他们抗争;他向往自由表现在他不习惯有拘束的生活,他愿意漂泊流浪。这个故事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虚伪,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了对广大黑人群众的同情与支持。也让我明白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习爷爷读过的书有许许多多:有《老人与海》,有《人间喜剧》,有《三国演义》,有《西游记》……其中,我最爱看的要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了。
这本书是作者—马克吐温结合《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两个好朋友,围绕他们一次次“离家出走”后的经历描述的。听朋友们说,它们两本书就是举世闻名的“姐妹篇”呢!
它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哈克贝利费恩的美国男孩和伙伴汤姆索亚一起经过的种种艰难的冒险。虽然他们生性顽皮,喜欢搞恶作剧,但是他们心地善良,敢作敢当。他们口才好,善于鼓舞和说服别人,他们乐观向上,胆大心细。这些让我佩服得心服口服,下定决心向他们好好学习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像书中提到的种种困难,可能我们会在学习中,因为遇到挫折而放弃。但这两个好伙伴并没有放弃,不断的鼓励对方,不断努力思考着。最后总是想出独一无二的主意,在思考中成长。我想:如果他们没有乐观向上的精神,或许他们就不会带着朋友们走出绝境吧?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后,两个好朋友无数次想起了自己的亲人和家。于是他们结束了冒险,各自回到了家中。而无家可归的哈克贝利费恩也得到了一名寡妇的守养。他们一起过上了好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现在和将来,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约束。我们要像书中的两个美国男孩一样,有着心地善良,敢做敢当,乐观向上,胆大心细,口才好这五大优点,争做新时代的好队员!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语、好句子,光是好的成语就有二百一十六条;除了这些,我还学到了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白人少年,他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几次逃离历险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有一个酒鬼的爸爸,只要一有钱就去买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灌得酩酊大醉,哈克讨厌这种生活,就采取“东躲西藏”和“脚底抹油”的策略,四处流浪。后来,因为他曾经救过陶格拉斯寡妇,哈克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在寡妇家里有一套古板的清规戒律,要上学、要做作业,不自由,像一只小鸟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后来他又逃了出来,跑到了杰克逊岛,岛上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善良、忠厚、老实大个子的黑奴。有一次,有两个骗子来到吉姆和哈克的木排上,神气活现的说:“我们俩是英国的国王和公爵,你们跟我说话时必须先叫一声“陛下”,吃饭时也要说“陛下,请慢用”。”吉姆和哈克很真诚地对待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满意。所以吉姆和哈克决定甩掉他们,吉姆和哈克在逃离的过程中两人也走散了,当时哈克来到一个农庄,这农庄空气清新,人也非常热情,哈克就进去打听一下吉姆的消息,听到吉姆的消息后,哈克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原来吉姆被抓了。哈克离开了这个农庄去找吉姆了,在路上巧遇了汤姆,汤姆是一个聪明、热心肠、会出谋划策的男孩,两人商量一起去救吉姆……。
通过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要学习哈克的善良、聪明、勇敢;我要学习吉姆的善良、忠厚、老实;我要学习汤姆的聪明、热心肠;我要学习华森小姐的爱心……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00字!
1861年,林肯废除黑奴制,100年后,废除种族隔离制度。马克吐温,1835-1910。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奴隶制的态度:黑人的人性(善良勇敢,热爱家人等),和白人并无二致,他们应该成为自由的公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十年前美国黑人还是二等公民呢。
这本书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但是主角是哈克和黑人吉姆。看前一本时被汤姆深深地吸引,看完这一本,又实心实意地爱上了哈克这个小伙子。汤姆机智善良讲义气,哈克也毫不逊色,与汤姆不同的是,哈克是苦孩子出身,讲求实际,不像汤姆爱故弄玄虚。没有人为小哈克托底,所以他要时时为自己打算下一步;他能轻松看透世事人心,却从不借机骗人谋利。这个孩子,宁可下地狱也要救黑人吉姆,因为他知道吉姆对他的好;他看见两个骗子被游街忍不住心酸,尽管这两人把他和吉姆当奴仆使唤,还把吉姆给卖掉了。
最后阶段出现的汤姆搞了一堆无中生有的把戏来帮作者凑字数,如果说哈克是在主动选择,汤姆就是在主动作妖。因为,在一个不解风情的老阿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让吉姆受那么多罪,也不应该拿害怕妖精的黑人寻开心,偷床单衬衫勺子也就罢了,蛇和老鼠这些玩意,真的能把一个女人逼疯。最后还要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来给自己的戏结尾,不愧是好人家养的孩子。因为像哈克这样的孩子,受过无数饥饿和毒打,苦难对他来说,并不是好玩的游戏。只不过,汤姆要这样玩,只好陪着他玩了。
PS:虽然前面就猜木屋里的死人是哈克的爸爸,但在结尾真正揭晓时,我还是有些难过。我知道我是代入了自己。再不堪的父亲,也不希望他死去。哈克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猜,他如果当时就知道,至少会让逝者入土为安。
我看了一本书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哈克、哈克的爸爸、寡妇、吉姆、汤姆、冒牌的国王和公爵。
主要内容是:哈克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了一个小岛上,和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一只大轮船冲散了木筏,两个人都落了水,一位老将士收留了哈克,在家族冲突中,老将士和他的儿子都被枪杀了。哈克和吉姆继续漂流,在途中收留了二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沿路国王和公爵到处诈骗,当国王和公爵冒充叔叔,骗取三位纯真的姑娘的三千块金洋的遗产时,善良的哈克看不下去了,把钱偷过来藏到了棺材中,还对姑娘们揭穿了国王和公爵的骗局。
骗局被揭穿了,他们也被抓住了,又逃了出来,在漂流中,国王和公爵把吉姆卖了,哈克再也不想和两个骗子在一起了,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的感受:朋友之间的友谊是谁也不可破乱,就算他是一个下人,奴隶。我们也不因该歧视他,他也是我们的朋友呀,朋友有难,我们就应该尽力的保护她,而不是加一层的伤害他。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热门]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汇编8篇”,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合上这本书,我试着去将书的情节重新回现在脑海,可这是徒劳的。
我有点气愤,为这本书所描述的人情冷漠感到气愤,为那愚蠢的威尔逊夫妇气愤;我有点恶心,为黛熙和汤姆的可耻行为感到恶心;我还有点悲哀,为盖茨比的心中梦的破碎而感到悲哀......
盖茨比心中的那种绿灯,在灯红酒绿之后、在喧嚣吵闹之后,他隔海眺望。由于那里有他一直奋斗的理由,有他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有他对过去的怀念?谁能想象出,他挥霍千金地大办宴会,邀请各方名流,也不拒绝慕名而来的自来人士,而这不是为自身事业的更进一步,也不为所谓的社交的高朋满座,而仅仅是为了有一天,那个曾经相恋的爱人黛熙可以出现在自身面前。比较令我深刻的莫过于盖茨比请求尼克帮忙的那种忐忑和小心。对啊,伸手可触碰梦想之时,谁又能保持平常心呢?
盖茨比对黛熙的爱是那么地热烈啊!从比较初的“假戏”到之后的深深爱上,分离之后的不舍,即使黛熙结婚也始终不能相忘。他奋斗成为一个富人之后,仍然期待能和黛熙见一面,当获悉她仍然爱他,他想要的就更多了……但我很难理解或者说接受他们的某一些行为。
我有点替黛熙感到悲哀。黛熙是爱着盖茨比的,但这种爱是会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就像当初相恋时轰烈,分离时她做出了离家的准备,虽然没能成功,但我认为这已经是很令人欣慰了。谁又能要求一个衣食无忧的少女跟家人闹翻呢?之后,她发觉她无法等盖茨比了,由于她认为要为自身打算,于是她跟汤姆结婚。对啊,谁又能去指责她呢?可是,即使不爱也不离婚,即使已为人妇却还要给盖茨比期待,之后还要狠狠地破碎盖茨比的梦,只因汤姆的话让她产生了动摇,害怕盖茨比现拥有的都是假的。撞死梅朵后她的无表现或者才是真正令盖茨比感到绝望的事吧。这是一个多么可悲可恨可怜的女人啊。
我无法理解盖茨比为什么要这样深爱着这个女人,明明自身很清楚当初黛熙是由于他的贫穷才选择汤姆的。他不是应该放下吗,即使放不下,也不该那样向黛熙表露情感吧。由于人家已经有了自身的家庭,这就相当于是破坏人家的家庭了吧?可能是我不懂这种情感吧。
就我自身而言,我认为在爱情面前,我会是脆弱的,就像盖茨比那样,可能每个人都会那样。爱会让人小心翼翼?不了解。我只了解爱会让人患得患失。喜欢一个人,我想,一定很在乎对方所想,这就导致了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但我肯定的是见到心仪的人时肯定会很愉快,就像盖茨比托尼克约人时那样。同样也很容易使人受到伤害,就像盖茨比那破碎的梦。
我期待自身也能有一盏绿灯,时刻为之奋斗,并希冀她能感受到自身的情感,且回应自身所希望的美好。
我既是旁观者清亦是当局者迷。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们不知从然何去,也不知道追逐是为何人。“梦想”,似乎在近两年的中国被炒得格外火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在经历经济腾飞之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纠结。这种梦的美好,时不时的绚烂在隔岸的灯火中,人皆心驰神往,却又都迷失在这花花绿绿和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时常做着大城市的大梦想,出门打拼,“北漂”、“南下”,割舍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冗长,亲人,甚至爱情。当牺牲一切心中的惦念,幻化作火光里的一闪。亡了这些有的没的羁绊,然后转而化为一种信念。Fitzgerald几次谈及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艰难却不忘提及那记忆里最为美好的那段青葱,那个袅袅如卷中仙子的黛西。即便世间一切事物更迭,那一份最初的爱恋就这样不曾废离改变,
我常说,书本里的人物可以在任意时段重新赋予背景人生再次活起来。一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以人为镜的字句间感受,体味一段别人的经历。可能喜欢一本书才会饶有兴致地读下去,才会有和作者一样的共鸣。
我的一个表哥在几年北漂打拼之后选择回到家乡,过着相对不符合其年纪的退休生活。哥说,钱赚的永远没有花来得舒坦。我想吃一碗夜宵要开出几环路,吃完回家半路又会饿,那些大城市的美好无非是用着无数的人的梦想,堆砌出那种霓虹灯的绚丽,灯支酒盏,慨叹着多少人的叹息无奈。
有时会靠在车窗前,看着高架桥下的灯盏闪动,光影在城市的街道上跳跃。嗅着一股淡淡真皮车座的味道,有一种城市繁华皮囊下的一种苦涩。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吮吸着梦想的血液。似乎这样说还有些太过沉闷,负能量满满,但是对未来仍旧要充满希望,前途还是相信有着阳光。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任凭岁月荏苒,记在脑海深处的那个姑娘似乎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爱情在欲望的都市和钱欲的时代里,看起来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脆弱。他为她不顾一切生存打拼,不惜千金在她窗前歌舞升平,只为她回眸一眼看见那段曾经的时光。然而生活的残酷早已蒙蔽了她的双眼,视野只能局限在金钱和权力。像是被镁光灯吸引的飞蛾,盘盘旋飞在这华亮的聚焦前。那些你侬我侬都被当作幼稚的往事一并交给了冷酷无情的时间。大家说这篇是写梦想的啊,怎么感觉这么现实冰冷。“美国梦”诞生初期,其实人都是这样不知所措,迷茫之中的。那么多人争着抢着来到Fitzgerald的宅邸纵情一晚,喧嚣华丽,然而空洞败絮其中。Fitzgerald的梦想就是爱情啊,可惜自己心中深爱的那个人是那个旧时光中的黛西啊,那时车马很慢,人与人之间没有顾忌没有虚伪。她还能笑得很甜,没有忧虑,没有杂念,纯净的像是水晶。所以F的梦想是单一空洞的
美国的20世纪20年代,处于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贫富差距分化,人们异常冷漠,利益至上。盖茨比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遇到了自己的至爱,因为出身,离开黛西去奋斗了5年,回来的时候发现黛西已为人妇,他买别墅也好、开聚会也好、在汤姆面前冲动的说出他以为的真相也好,因担心黛西在她的楼下呆了一晚上,到最后因汤姆告诉威尔逊所谓的真相导致他被枪杀。他最后没有期望黛西能够打电话,也许他已预料到黛西不会打电话给他。在盖茨比的葬礼,只有他的父亲和一个曾在图书馆见过一面的人来参加,人的冷漠可见如此,父亲拿出盖茨比的记录,上面有他的梦想和对自己人格的要求,是一种在那个时代保留自身不受灵魂堕落污染的反差。也许黛西爱盖茨比,但是她更爱自己和金钱。
在我们这个年代,浮躁、不安、急迫都在充斥在我们的周边,也许是因为比较,都逐渐看不到自己的幸福,看到的东西多了,心却小了,幸福的感知度也弱了。我们可以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但我们也要去保护别人的快乐和幸福。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五年内从一文不值到拥有了一大片伫立着别墅的海岸。而买下这片海岸是因为“如果没有雾,可以看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你家码头的尽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一盏为五年前无力企及其家境的女人用心点亮的灯。现在好了,什么都有了,女人也激动地哭着说,“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那么漂亮的衬衫”。可是这盏用心点了五年的灯,只照亮了这片富丽堂皇的房子,和原来只属于盖茨比一个人的梦。是不是每个人靠近自己梦想所在的那盏灯都会发现原来那边的景色和海岸这边的一样甚至更黯然失色。追求的梦想和追求的现实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所以古往今来,皆大欢喜的人不多。
后来盖茨比死了,因为一场意外,完全替那个女人担当的意外。误以为后面厚厚的半本书仍是延续,没想到,这里就是这个故事的结束。
过于戏剧化的结局其实不用死旁人也已经明白。什么叫遇见就好比精神独立经济独立只是因为你是你所以爱你的简爱没有办法和盖茨比遇见。很多很多人也就像在两本书里的主人公没有办法遇见。承受不起或者担当不了或者背道而驰。
我们川流不息擦身而过视而不见。
很早就听过这部伟大的作品,只是一直没机会读。该书被评价为“名留文学史的杰作”,受到许多著名作家的推崇。比如村上春树把它视为他人生中遇到的最不可或缺的小说,把翻译这部小说当成自己人生的一大目标。
我不想从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情节,背后折射的“美国梦”的诱惑和幻灭等这些角度谈这部书,我只想谈谈主角盖茨比这个人,谈谈这个发生在夏天忧伤而悲伤的故事,谈谈他的了不起和他的悲剧。
他是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从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变成人人皆知的大富豪。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宛如宫殿的家里举办奢华的晚宴,上流社会的贵族从四面八方赶来,享受丰盛的美酒美食,载歌载舞,尽情狂欢。而真正的主人盖茨比却很少露面,他只是一个人远远地站着,看着他们在自己提供的华丽舞台上旋转,眩晕。没人知道他巨大财富的来源,他听从各种关于他的猜测流传,即便很荒谬,甚至是乱七八糟的诬陷也从不解释。只有他在灯红酒绿中冷静旁观,滴酒不沾。好像,这一切的热闹和繁华与自己毫不相干。
开始我也误以为盖茨比就是一个庸俗肤浅、铺张浪费、挥霍无度的有钱人,而且像别人讨论的那样是靠不择手段暴发的。可是后来,我知道他不是。他的内心永远保留一块净土,里面住着他的初恋——黛西,不受时间侵袭,美好如初。
诚然,他有虚荣的一面,但他的虚荣源于自卑,而他的自卑是因为深爱。所以他装腔作势地说着“old ots”这句口头禅,想让别人相信他上过牛津大学。可是他不惜成本地大肆举办了五年的晚宴,不单单是想从中获得上流社会的高贵感,更多的是想获得认可,想摆脱曾经是穷小子的屈辱,想配得上身份尊贵的黛西。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找回失去的旧爱。他精心准备好了一切,隔着海岸建造了自己的城堡,每个安静的夜晚,孤独地望着远方黛西家码头尽处的那盏绿灯,把他当成苦苦思念的心上人。等待着心爱的人知道自己的苦苦等待回到自己身边。
可是盖茨比不知道自己初心不改,可是故事里的那个姑娘已经变了,时间卷走了她的单纯,真诚,和对盖茨比的爱。留下的只是那具依旧美丽的躯壳。盖茨比活在自己编织的不可能实现的美梦里,搭建了华丽的城堡,等着自己的公主回来。最后盖茨比为了黛西被枪杀,黛西却和丈夫在度假的路上,连一封电报和一束花的表示都没有。而盖茨比那些经常不请自来的“朋友”为了免受牵连,纷纷撇清关系,划清界限,无一人前来吊唁。生前热闹非凡的“城堡”成了无人问津的空房子,多么宏大,多么凄凉。
我很赞成作家宋小君把这本书看作单纯美好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他说“它讲述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寻回旧爱,而做出的种种注定没有结果的努力,最后几乎是毫无意义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想着不断向前,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倒回到过去。
即便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终究换不回一个结果,但这仍旧不妨碍盖茨比奋力向前。
这就是盖茨比伟大的地方。
这也是人生的意义——
能到彼岸,皆大欢喜。
到不了彼岸,我活过,爱过。”
盖茨比,这是一个忠贞又天真的人。我始终觉得他最了不起的地方不在于能从一个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大富豪。他了不起在对感情的忠诚。尽管后来如此富有,他心里依旧只住在那个最初的姑娘,在他面前,他依旧那么笨拙,忐忑,小心翼翼,好像依旧一无所有。有多少人像他一样,年轻时爱过的人许多年后还念念不忘,一条巷子走到黑,执死不悔。尤其是在这个感情的快餐时代,“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只是彼此心知肚明随口说说的玩笑话罢了。
也许死亡才是盖茨比最好的结局,直到最后一刻仍抱着美好的幻想,不明真相。除了尼克和他的老父亲没有人为他伤心。而我感怀他的一片痴情,选择为他写一篇微不足道的文章。
一个穷小子看上了大户人家的女儿,她是当地最受欢迎的女性,被伪装成世家子弟的他所欺骗,爱上了他,并奉献了自己。他本来只是抱着玩乐的心态“有什么拿什么”,却不料丢了自己。穷小子被安排去了打仗,她答应等他,却被孤独打败,被虚荣所折服,嫁给了巨有钱又有名的运动员汤姆.布坎南。当他终于可以到她身边时,她正在度蜜月,一无所有的他决定奋发努力,“夺回所爱”,他爱的执着。
五年后,他的家就在她的家的对面,可以看到她那的绿灯,他每周办party,挥霍无度,邀请各式各样的人填满聚会,房子在夜晚亮如白昼,客人一批又一批,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只要你愿意来,他希望营造一种繁荣的景象,只为让住在对面东卵的她可以看到,让她看到自己的成就,用金钱和民声追回她的爱,可她却毫不知情。
她对他应该是爱过的,被所有男人仰慕和追求的花季少女碰到了一个知识渊博、家世甚好,给她安全感的军人,她倾心了,却并不知他的博学只不过是她不曾体验过的人生。在他不在的日子里,她最终没能等她,她嫁给了能给他荣耀的男人,虽然在结婚当天她喝醉酒想要为爱反悔,最终还是顺利出嫁,过着富足的生活,虽然她的丈夫并不专一,但是她绝不离婚,并给自己按了个信教的头衔,她喜欢这种被金钱包围,被人艳羡的生活,虽然心里并不幸福。
他和她的重逢,是他精心的安排,在邻居家会客,可以向她展示自己的成就,就像急于得到表扬的孩子,他一切力求完美,并为此失眠、紧张、不安,再次见她,他故作镇静,窘迫不安,渐渐地他占了上风,因为女人好似并不幸福,而他拥有金钱和名望,他带她参观自己的别墅,一件一样如数家珍,似一个孩子展示自己的所有玩具,只为赢得异性的青睐。这次会面他应该是成功的,他把自己的富有一一向她展示,而她貌似很欢喜。
他和她还有他,在他家聚会,他以为妻子和情妇尽在自己的掌控中,却后知后觉地惊醒,妻子有其他的男人而此刻就在他家,并在他在接电话安抚情妇时,他们公然在客厅接吻。为了缓解情绪,他们决定去城里,他和她公然调情共架一车,而他在路上加油时听说情妇也将会离开自己身边,好似一切都失控了。诡异的气氛,让他们把场景从家里客厅换到城里的酒店房间,依旧压抑,他们摊牌了。他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从此可以和所爱双宿双飞,却让他给破坏了,他调查他,把他的发迹在她面前抖露,她犹豫了,气氛尬到冰点,决定回家。归途她驾车撞死了他的情妇,他却背了锅,他本着看热闹地心情看发生了什么,却发现死者竟是自己的情妇。他在她家墙外守护,以便他对她施暴可以及时去解救他的爱人,却不知他和她正亲密地谋划怎么从这场车祸中逃开,而他就是那个关键的人物。
他被死者的丈夫杀死在泳池边,他和她已经离开家外出去避风头,她再也没有出现。昔日人来人往,称兄道弟的朋友们竟没有一人出现,只至葬礼上也只出现一人以及乡下来穿着不合时的老父亲,还有为他奔波的邻居“我”,整个故事的见证者……
他和她的生活依旧继续,并没有受这个小插曲影响,他们依旧属于上流社会,高高在上,而他带着执着的爱永眠,他拥有很多,却又不曾拥有丝毫,在这豪华的别墅大门的照片,那张已破旧的照片,而,此刻,他就在这幢别墅里,现实却比不得照片给人的感受真实……
她就是黛西,是他执着的爱,是他的白月光。
而他就是杰伊.盖茨比(他是上帝之子——这个称号若有任何意义,就是字面上的意义——必须替天行道,献身于一张博大、粗俗而浮夸的美,于是他以一个十七岁男孩儿的憧憬发明了杰伊.盖茨比,自始至终都忠于这个想法)。这个名字是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想象,正如他的人生,他拥有金钱、名声、他为爱执着,他拥有一切,到死后才发现其实他一无所有,他永远都只是詹姆斯.盖茨。
很久没有写文章了,主要还是太忙了,有很多东西要研究。
最近想写一写曾经读的盖茨比,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悲惨,但是为什么说是悲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经历了社会摸爬滚打的美国资本家,为了追求自己曾经的女神,在女神的对面建立了一座房子,整晚开着派对,就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女神看到,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盖茨比的身亡,而身亡的祸根却是因为他的女神和他的丈夫。我觉得这种虚构的故事是不会发生在现实的世界当中,因为这种经历了社会洗礼的人会明白很多事情,不可以强求,而这就是人生的现实吧,很多事情总是不如人意,我想做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够了吧。
我为什么觉得盖茨比很惨呢?因为他喜欢的女神,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他认为的女神是不存在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说当盖茨比死亡的时候,就有人认为是美国梦破灭时。我觉得可笑的地方在于一个经历了那么多的资本家真的会去追求自己的初恋女神,这简直就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有那么多的诱惑可以出现在他的身边,他的内心就不会发生改变,其实说白了盖茨比爱的就是他自己,只有他的内心初恋女神才能够满足他内心的征服欲望,而他却很失败,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了,这就是盖茨比,我认为的盖茨比。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故事的脉络其实很简单,一个男人为了梦想,为了爱去奋斗,带着军功归来,又艰苦创业成为了百万富翁,成为了自己梦想成为的人,甚至于把自己的名字从詹姆斯·卡兹本改为了杰伊·盖茨比。为了与已经嫁为人妇的情人再续前缘,他买下别墅隔海相望。当与情人重逢,却慢慢发现,现实中的情人并非当初奋斗之时脑海中想象中的样子,就在他慢慢明悟之际,却又被嫁祸,进而被害。
黛西是盖茨比的爱、也是盖茨比的梦想。从努力奔向梦想,到梦想达成,现实和梦想却是在慢慢的疏离,直至梦想的泡沫渐渐破裂。盖茨比爱黛西么?当然爱。但是,盖茨比爱的是梦想中的黛西,那个陪她度过困难时光,支撑着他艰苦创业、不断奋斗的梦想中的黛西,而不是现实当中,那个曾经爱过别人,已经嫁为人妇,充满了金钱味道的黛西。
梦想是美好的,因为它可以在脑中不断地修饰、美化。梦想同时也是虚幻的,因为当梦想真的来临的时候,梦想便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现实就在那里,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改变,即使修饰、美化,也只能是维持一时而已。当梦想和现实之间相互独立的时候,二者尚可以共存,天上的归天上,人间的归人间。而梦想与现实一旦相遇,便会如同两颗星球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浪地球》中的木星与地球,大的毁灭小的,遗憾的是,往往现实要比理想大的多,也沉重得多。
每当我们怀揣着梦想,不断努力的时候,身处艰难,却心向光明,此时会是幸福的。但当梦想达成的时候,低下头、看到梦想达成后的现实,然后回过头,看到为了达成梦想所付出的一切,再抬起头仰望星空,也许,我们看到的,并不一定会是幸福。
或许,梦想还是要有的,只是,要选择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优秀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网络上热门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秀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其中,我最喜欢的内容就要数第八章《塔克一生的积蓄》了。蟋蟀柴斯特不小心在梦游时吃掉了主人家的一张二元钞票,主人的妈妈非常生气,把柴斯特关了禁闭,并让她的儿子,也就是柴斯特的主人还账。柴斯特的朋友塔克想帮助它逃跑,但柴斯特为了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屈,坚决留下来。最终,在塔克的帮助下,柴斯特付清了钱,又恢复了自由。
此时,朋友亨利让有存钱的塔克付钱。虽然塔克一开始不愿意,但最终还是付钱了。就这样,柴斯特又自由了。
从中,我明白了做人善良,诚实。文中的蟋蟀柴斯特十分善良,还懂得为别人着想。它宁愿自己孤独地留在笼子里,也不愿使自己的主人受屈。它又十分的诚实,它的朋友塔克想让它找一个替罪羔羊,它不愿意这么做,因为这样会伤害他人。
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不小心摔碎了一个花瓶。我紧张极了,害怕妈妈会责备我。妈妈回来后,我撒谎骗她,说是花瓶放在边上,被狂风一吹,自己倒下来碎了。妈妈信以为真,便不再追问。虽然事情过去了好久,可现在想来真是不应该。以后我应该不再说谎,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我读了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只叫塔克的住在时代广场的排水管里的老鼠,对面有一家白利尼家的报社,生意很差。白利尼家的孩子叫玛利欧意外地收获了与一只从乡下来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的友谊。塔克和一只也住在排水管理的亨利猫是很好的朋友,它们经常看着白利尼家的报社。柴斯特的加入,塔克一清二楚,所以他们三个也成为了好朋友。玛利欧给柴斯特买了一个笼子;柴斯特把一张两美元的钞票吃了,塔克用一生的积蓄补了起来;三个动物把报摊烧着了,就当玛利欧妈妈要把柴斯特赶出去时,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天赋,不仅它不用被赶出去,还大出风头,成为纽约最出名的音乐家,但柴斯特不满于现在的生活,它热爱自由,于是,它回到了故乡。
我的感受:柴斯特的故事给我们了一个启示,名利固然是好,但对于一只乡村蟋蟀来说,这又算什么?它只要自由,只有自由才值得它憧憬,只有自由才值得它渴望,只有自由才值得它珍惜。人虽然有别于蟋蟀,但本质上是相同的。又转眼看于人间,有多少人为名利做出损人利己、天理不容的事?我们是需要名利才能在社会上站稳脚跟,但诸位想一想,过多的名利,只能让我们骄傲、贪婪、奢侈,又有什么好处呢?不如少干些伤天害理的事。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原来住在乡下叫柴斯特的蟋蟀,无意之中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大开眼界,一只小小的蟋蟀竟会演奏出一首首的高雅曲目,它的歌声竟会吸引车站里许许多多的人。这只蟋蟀一定拥有如此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和很深的造化。
同时让我对乡村自由、快乐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遐想。柴斯特宁愿放弃辉煌的人生,为了自由和快乐,却悄悄地隐退,去自己的家乡享受原来属于自己的快乐自由的生活。
读完此书,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味地追求金钱和荣耀虽然能带给我们物质上的满足,但在精神上,只有自己感到自由和快乐,只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地享受到了幸福和快乐。
小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
离开了熟悉的地方,来到了陌生的环境,使柴斯特感到了一缕孤独和忧伤。但它没有退缩,而是用努力和真诚溶入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太多太多回忆的故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会遇到困境和坎坷,但我们应该保持平衡的心态,勇于去迎接每一次的挑战。我们应该向小蟋蟀柴斯特学习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这一本书到处都充满着友爱,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中听的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
柴斯特是一只来自乡下的蟋蟀,因为不小心跳进了野餐篮被人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小男孩玛利欧的爸爸在时代广场开了一家报刊亭,玛利欧常去帮忙,为了能够卖出更多的报纸,他有时候会工作到深夜。玛利欧发现了柴斯特,并成为它的主人,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大家都喜欢听它的演奏。
在柴斯特的帮助下,玛利欧的报纸特别好卖。柴斯特还结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看到蟋蟀柴斯特很想念家乡,朋友们帮助它登上了回家的列车。蟋蟀柴斯特不忍心看到玛利欧难过,所以选择悄悄离开,临走时它对玛利欧恋恋不舍。玛利欧知道蟋蟀走了后,他既难过失落,又很替蟋蟀高兴。
这个故事里,蟋蟀柴斯特和老鼠塔克,亨利猫还有玛利欧之间互相帮助,替对方着想。他们之间的深厚感情深深地感动着我。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100字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真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住在康涅狄格州。它遇到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还有在报摊工作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从从玛赛那里得到了以前的中国皇帝养蟋蟀预备的笼子。也就从这一天正式开始了它在纽约的生活。蟋蟀原本是带好运的昆虫,可柴斯特却犯下了“梦游吃钞票”和“晚宴失火”的坏事。但它那美妙的歌声不是每只蟋蟀都会的。
最后它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友情,它帮助了玛利欧一家,但它想念起家乡的自由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也想做一只像柴斯特一样的蟋蟀,像它一样从一次小小的演唱会,到一个全纽约的音乐家,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真是一本充满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想告诫我们:要懂得真正的快乐,自己也会快乐。我好想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找找看那只叫塔克的老鼠和那只叫亨利的猫,悄悄地看看它们的生活,看看塔克是如何在晚宴上准备好带冰块饮料的。
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个有关蟋蟀、老鼠和猫之间友谊的故事,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与关怀的故事,一个发自大自然、振颤心弦的音乐之声的故事。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一一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因满满的日程和繁忙的生活而感到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这是一个充满友爱和温情的经典之作,这个上个世纪60年代的故事感动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人,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会永远记住那只叫做柴斯特的蟋蟀,记住那嘹亮而韵律无穷的鸣叫。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读了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才能避免将爱的教育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收集的“热门的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看完《爱的教育》这本书,脑海里就跳出了这句歌词,眼前出现了一个充满爱的世界,多么美好,多么温馨!
《爱的教育》是由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撰写的。该书意大利语的原意是“心”,另有副标题为“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的日记”。作者以日记体记叙了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一学年的经历,描写了发生在学校、班级和家里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
“天气这样晴和!做母亲的尽情唱出心头的喜悦。做父亲的努力从事神圣的劳动。孩子们急起直追,勤勉地求学……这是多么美丽生动的一幅图画啊!”这是裴宝尼老师在病愈后回到学校讲课时说的一段话。那天,老师很快活,学生很快活,像着了魔似的快活。我想,这快活,缘于一颗颗爱心。
爱,无处不在。我在文字中呼吸,爱的芳香沁入心脾。
安利柯的爸爸妈妈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开学了,爸爸在孩子出门前叮嘱说:“安利柯,你得努力用功啊!”这样的话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了,有的同学也许已经嫌罗嗦了。但是仔细地咀嚼,你会感到简单的话里包含着父母对我们深深的爱。当安利柯因为要换老师的事有些不高兴,并有些抱怨地说:“这位老师看起来很可怕的!”时,妈妈马上对他说:“你不要那么想。一个人单从他的外貌去想象是靠不住的。凡是做老师的,没有一个是不爱学生的。越热心的老师对学生越严厉,看起来好像很可怕,其实他是想把学生教好。……妈妈也会帮助你温习功课的。”这真是懂得怎样教育自己孩子的母亲。怪不得安利柯的心情马上好起来,并且说:早晨父亲所说的话,已经牢牢地记在我的心坎里。
老师们是多么爱自己的学生啊!就是那位让安利柯第一眼见到觉得“可怕”的裴宝尼老师,到第二天他就觉得真是一位“可亲可敬”的老师了。老师叫学生默写,随后便走下讲台,在座位间巡视着,看见有一个同学满脸生着红红的小疙瘩,他非常关心地说:“是不是不舒服,把舌头伸出来让我看看!”
当学生们默写完后,老师又用低沉而亲切的声音说了一番动情的话:“各位小朋友,从今天起我们大家至少要在一起相处一年,大家要相亲相爱。大家不要怕我,要努力学习。我没有一个亲人,你们就是我的亲人。除了你们,我也没有可爱的人。我把你们看作我自己的孩子,我要爱护你们、教导你们,使你们都成为意大利的好少年,希望你们要好好听从我的话。”读着这样的话,我真为安利柯感到幸福,他有一位视学生为子女的老师。最令人感动的是父亲的老师——一位教了六十年书的老老师。在安利柯的父亲去看望他的时候,他居然还记得这位几十年前的学生是坐在哪个座位,居然还保存着当年的成绩单。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从前学生的面影,浮现在我眼前,耳鼓里好像想着学生们喊“老师!老师!”的声音,这是我唯一的乐趣!
有爱的付出,必有爱的回报。学生是多么地爱老师啊!安利柯的父亲听说了老师的消息,马上坐火车赶去拜访老师,并要求老师允许自己服侍老师,像当年老师把面包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地往他嘴里送一样。裴宝尼老师生病了,同学们都很想他,去看望他。当他回到学校上课那一天,大家都觉得很快活。
《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从而使爱升华。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硏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作为一名教师,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这样一名老师。教师朋友请让我们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我们的工作中。乐学生所乐,忧学生所忧,用师爱引导他们走向光明、走向未来。
在国庆节的假日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爱的教育。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学生写日子的形式组成的,把父亲的爱,母亲的爱,教师的爱,还有同学的爱汇在一齐,组成了一幅幅让人感动的爱的人生画卷,带给了我们爱与美的享受。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骗人的宗教式宣传,也没有豪言状语或标语口号。它是经过现实中爱的故事,让人感受到要相互友爱,在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帮忙他,在遇到紧急情景时,宁愿牺牲自我,也要挽救他人。
其中有个故事我恨喜欢,就是扫烟囱的孩子,讲的是一个女子学校放学后,女生们在路上高高兴兴的走着,突然看见路边上有个扫烟囱的孩子在墙边哭泣,原先他辛辛苦苦扫烟囱挣得钱全部从他的裤子口袋的一个破洞里掉了,如果他回去交不出钱,他师父会狠狠的打他,大家很同情他,就给他凑了一点钱。
在所有的人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卡隆,因为他很高大,很善良,自我的东西随时都能借给别人,还异常爱帮忙别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爱等于空气,无处不在,有爱的人,才会有幸福,所以,我们都是幸福的人,如果你没有了爱,你的幸福将会找不到的。
这本书真好看!
暑假里,我认真地阅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这真是本好书,我一次次地被里面的故事深深打动。
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形式,记录了安利柯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的人物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些都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书中的故事很多,但我最喜欢、最感动得是《六千英里寻母》这篇故事,意大利男孩玛尔可的母亲为了还债,漂泊到了远在美洲阿根廷的一家商店做女佣。自从上次玛尔可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海底。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清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玛尔可想妈妈想的快疯了。他说服了父亲,独自一人历经千难万险来到阿根廷,可是店主死了,母亲也不知流落到何方。玛尔可没有放弃,通过不懈的努力和人们的帮助,他终于找到了妈妈,他的出现也使母亲从垂死边缘找回了生命价值,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是什么动力让玛尔可找到了母亲?又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一路走下去?那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母子情和玛尔可坚强的毅力!玛尔可是坚强的,他为了自己的一个目标,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明知道前途艰险,自己的寻母之路并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出于对家人的责任感,对家人的爱。于是,他便经历着旅途的种种磨难……皇天不负有心人,它不仅找到了母亲,而且给了母亲以生的动力!
读完这本书以后想想自己,真是比不上这些人物,现在的我还时时依赖着爸爸妈妈,什么事都叫爸爸妈妈帮我;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不去认真、坚决地克服,真是太不应该了。所以,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拥有一颗博大的爱心,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
我相信,大家多感受一份爱,就多一份温暖;多奉献一份爱,就多一份快乐。只有爱才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丽。
我很喜欢《爱的教育》这本书,他是由意大利的亚米契斯写的。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原名《心》是一本很感人的书,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发生在4年级中的一百个动人的故事。
“记住,从现在开始,谁再欺负奈利,我就对他不客气”我从着句话看出保护弱者的卡隆很爱护被人,关心别人,别人受了欺负就要去帮助他。卡隆是一个能主持正义,善良的好孩子。
我还从:一个低年级的小孩摔倒在马路上,正巧有一辆车过来,英勇的洛贝蒂见此情景,勇敢的跳上去,把那孩子推开,自己却被马车压了脚。感受到洛贝蒂非常勇敢,是一个很了不起,奉献于他人的好孩子。
还有可怜的泼来可西,他每天受他爸爸的打,却不告诉同学,维护他的爸爸,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努力的学习,最后他得了二等奖,它维护爸爸努力学习,我要学习他的品质。
《爱的教育》中有很多感人的故事,也有很多品质好的人,我要学习他们,做一个品质优良的好孩子。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所作,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小的故事,并将“爱的教育”融入这些故事里,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思想情操。
书中的主人公恩里科是一位小学四年级的小男孩,他生长在一个充满爱与信任的家庭里,他天性纯良,观察敏锐,是一个乐观进取的好少年。他的健康成长与书中所描写的真诚宽厚的人际之间的爱是息息相关的。
泰戈尔曾说:“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爱”是什么?我想,“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充实而无憾。
书中讲到的人间各式各样的情感,每一种都能震撼人心。爱国心,我们之中有多少人是真正忠心地热爱着我们亲爱的祖国的?你也许会对我说:“你别跟我讲大道理。”难道我们就没有感到这是多么令人战栗的冷漠!《少年爱国者》就为我们上了极其震撼的一课,说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从巴塞罗那乘船回家乡意大利热 那亚,途中许多虚伪的人为了摆阔施舍了很多钱给他,其中有几个人在挖苦少年国家的人民是:“下等的公民、强盗。”这个怒不可遏的少年愤怒地把这些钱币掷向了施舍给他钱的人的脑袋上,并且严正地怒吼:“我不要那些说我祖国坏化的人的东西。”
还有友情。同学之间的友情,是一直以来陪伴我们的成长、生活和学习的守护者。而又有多少人忽视了它的存在!书中的主人公恩里科和他的同伴之间的呐喊,是最最诚挚的友情。在我们的身边也不是没有,但是它又能打动我们中的几个人?驼背的内利,拄拐杖的罗贝蒂,他们要是出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想我也不能肯定会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大人们的价值观早已渗透到我们的心中,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家长对孩子说:“某某的成绩那么差,你少跟他在一起玩。”“你看,某某的功课那么好,你要跟她多做朋友啊。”这些或多或少地带着功利的色彩,吞噬着我们纯洁的友情,使我们的天真越来越少,心计却越来越多。这一切都是因为冷漠,对待纯真的冷漠。
当然,书中最令我心潮澎湃的是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和孩子们对父母亲的依恋和热爱。其间有一对子女听到父母亲生意遭受了挫折,便主动向母亲要求放弃今后的礼物,甚至在饮食方面也要有所节制。着一切让父亲听到了,第二天这对父母买来礼物,悄悄放在熟睡中的孩子们的枕下。
《爱的教育》描绘的各种爱如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情谊、乡国之恋……近乎完美,让人流连忘返。正如夏丐尊先生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称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就让我们一起努力,朝着相同的目标一起奋进吧!
前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爱的教育》。书中主要讲的是培养我们爱的精神,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第一节讲的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故事。小主人公安利科新学年换了一个新老师,他开始很失望,一点不喜欢这个表情非常冷漠的男老师,直到有一次,有个学生脸上生了红痘,老师赶紧停止听写,来看他的脸,又摸他的额头,还小声的询问。安利科终于发现新老师是一个非常热爱学生的人,而且把学生当作亲人来看待,从此他改变了对新老师的看法。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刚上二年级的时候,新来的数学老师非常厉害,又特别的严肃,我别提多害怕了,感觉老师的眼神好恐怖啊,仿佛能够洞穿我心里的一切小秘密。
说恐怖这个词虽然有点过分,不过我是真害怕呀!每次看她的眼睛就象被针刺一下。后来一次测验,同学们有了错题,老师却特别的有耐心,一个一个的给讲解,(就是声音有点大,呵呵)我忽然感觉老师特别的亲切,虽然她现在也经常说我,但是我的许老师告诉过我忠言逆耳利于行这句话后,我越来越喜欢自己的数学老师老师了。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撰写的一部作品。书中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的生活状况,对各种事物不同的态度。作者用平淡的语言,塑造出老铁匠.老石匠.买菜妇女.卖炭人等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看似渺小,平凡,但渺小中见伟大,平凡中见真情。
读了这本书,心中激起一阵阵强烈的感情。我深深的感受到,人类多么需要互相关心啊!要关心别人,首先就要有一颗爱心。我经常想起书中铁匠的儿子,少年鼓手等,同时也想到这次舟曲的特大泥石流造成了数千人死亡和失踪。还有汶川地震后所有人都捐款。我想世界上的人都跟书里说的一样,都有善良的心,没有战争,没有犯罪,那该多好啊!
我希望世界上所有人都可以来读读《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每个人都扬起爱的风帆。那我们的这个地球就是爱的海洋,爱无处不在,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个暑假我读了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书中记述的是许多动人的故事。有师生邻里,有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对祖国的深深眷恋。我走进了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对于生活的追求。特别是每月故事让我感动,《寻母记》一个才11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xx出发去xx。这需要多少爱来支持他啊!到了那里母亲又随着房租到了其他地方。
书中还有一个这样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孩子的面前,救出了他而自己却被车子压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牺牲自己﹑救出那个学生的事迹。
书中每个小故事都讲出了不同的一种爱,让我觉得生活处处见真情。其实每个人都有爱,只是没有更多的表现出来,只要每人献出一点爱,整个世界就会有庞大的爱。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认真品味谢尔·希尔弗斯坦写的失落的一角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你是否在搜索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的文案模板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网络上热门的失落的一角优秀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老师今天给我们介绍了一本书:《失落的一角》,这本书主要说了一个圆失去了一个角,它不快乐,于是它决定去寻找它失去的一角,它经历了千辛万苦,有时在太阳下曝晒;有时在寒冷的雪地里都冻僵了。它又经历了很多快乐,它唱歌、和虫儿说话、闻花香、超甲虫的车和让蝴蝶停在自己的头上。当它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角时,想唱歌,却再也唱不了了,于是,它把那个角放下,又自由自在的滚动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人生中快乐是最重要的,虽然圆找到了它梦寐以求的一角,可它失去了很多快乐,它不能再唱歌了、不能和虫儿说话了、不闻花香,也不超甲虫的车或者让蝴蝶停在自己的头上,这些都是它最美好的时光。当它想明白后,它决定放下那一角,给自己找回快乐。我在这个故事中受到的启发是:不要因为一点小小的遗憾,而失去更多的东西。
《失落的一角》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很简短的故事,但朴实的语言中却透露了淡淡的哲学道理,耐人寻味。
书中的主人公是个不快乐的圆,因为它丢失了一角,所以它开始寻找那丢失的小角。它跨过高山,越过海洋,逃过重重危险,历经千辛万苦,虽然艰难,但它获得了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在寻找的过程中,它找到许多失落的角,可经过尝试,没有一个适合自己。它继续寻找,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那一角,可当它变成一个完整的圆时,它飞快地滚动着,想停也停不下来,失去了原本的快乐。最终在快乐和完整之间,它选择了快乐,舍弃了属于自己的那一角……
人生中,我们也应该像文中的圆一样,既要学会选择,又要学会放弃。现在同学们的快乐时光被家长安排的兴趣班占用了,但家长并不管孩子们喜不喜欢,希望我们在任何一个兴趣中都学得非常出色。可很多兴趣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一角”,应该让我们去寻找最适合我们的“一角”,家长应该多多留心我们所喜欢的兴趣,多多培养,我们长大后就可以通过自已的特长,在生活中获得快乐,在人生道路上走得更精彩。小时候,跟朋友学下象棋,当我明白象棋走法,跟朋友比试时,我才明白自己没有深入地理解象棋,每当我的任何一枚象棋被朋友的棋子威胁时,我都选择保护,不放弃,结果棋局一片混乱。而朋友那边却井井有条,有时为了保住大局,他宁愿牺牲一些棋子,越过界河,打入我的内部,我只好束手就擒。这时我才明白,选择和放弃都很重要。
我们既要学会选择,也要学会放弃,有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只有适时放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曾经有一个圆,它的一个角丢失了,从此,它变得不再圆满。于是,它决定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使自己重新变得毫无缺憾。
在寻找那一角的路上,这个圆做了许多事情:它大声地唱着欢快的曲儿,使自己的心情十分愉悦;轻风拂面,蝴蝶翩翩起舞,于是它停下来,开心地向这只蝴蝶打招呼;它发现地上一株翠绿的小草正沐浴阳光,便快乐地同小草问好……它寻找那一个角的路程变得十分精彩。
可是,当这个圆找到了失落的一角,重新让自己变成完美的样子时,它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做之前的事了:它没有办法唱歌,因为那一角让它没有了缺口,无法通过缺口发声了;遇见了曾经互相打招呼的蝴蝶,它无法再次向蝴蝶问好;碰到那株小草,它无法开口打招呼……原来,正是这一角的缺失,才造就了它沿途的精彩。“反正没有这一角也挺好,不如不要这一角吧。”它这样想着。于是,它抛掉那一角,继续唱着歌向前走去,感到前所未有的愉悦。那一角又成了失落的一角。
这是一本书的内容。这本书的名字叫作《失落的一角》。
任何一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慨叹——这个圆多么像我们啊!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许许多多那样的“角”,而我们亦是想方设法地想要弥补这些缺失的“角”,认为只有圆满无缺的生命才是最好的。殊不知,正是因为那些缺失的“角”,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才有精彩。
这本书的作者无疑是智慧的,他提着一盏用文字制成的启明灯,在一片黑暗中替我们照亮心灵的原野,向我们讲述着人生的方向:“有时,生命不一定要是圆满的,因为有缺憾的生命中也有我们从未发现的精彩。当你将对缺憾的懊恼以及昨日的阴霾抛开,迎接崭新的生活时,那些还只是种子的精彩就会在你人生的道路旁绽放出最美的鲜花,让芬芳快乐溢满心田;而原本不过是小水滴般的欢乐,也会点点滴滴汇聚成一片汪洋大海,时时刻刻都向你传递着美好。”书中自有意,一字一天堂——读一读《失落的一角》吧,相信它会在你的生命中描下最灿烂的一笔,划过一道最多彩的弧线。
昨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也就是《失落的一角》的续。但不是讲那个圆了,而是讲那个被圆抛弃的角的故事。就是讲那个角找新主人的故事,最后遇上了大圆满,从大圆满那里悟到了道理的故事。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因为这也是插图书,而且不是没用的漫画插图书。这里没含着一个大道理。
故事是讲那个被被那个圆抛弃的角,就一只等候一个新主人。可那些新主人有不是和它。终于有一天,它遇见了大圆满。它对大圆满说:“你能帮我找个合适的主人吗?”大圆满说:“难道你自己不能滚动吗?”角说:“的的身体有菱有角,是注定滚动不了的。”大圆满说:“那你试过吗?角也是会磨掉的,不信你试试。”果然,角不再是角了,它的角被磨掉了。它终于成为了一个圆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才知道自己行不行。
假期中,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失落的一角》,是美国作家“谢尔.希尔弗斯坦”写的。
这本书讲述了有一个圆,它缺了一角,所以很不快乐。于是它动身去找那失落的一角。它一边唱歌,一边滚动;有时在太阳下暴晒,然后又淋了一场*凉的雨。有时被*雪冻僵了。等太阳出来,身子又暖和过来。它还是继续寻找那一角,一位缺了一块,所以它滚不了太快。有时也会停下来和虫儿说说话,或者闻闻花香。有时它比*虫快,有时*虫又比它快。
当蝴蝶站在它头上歇脚时,它认为这是很美好的时光。它不停地滚着漂洋过海;时不时还唱着那快乐的歌。有时小心翼翼地穿过沼泽与丛林;一会儿上山,一会有下山。直到有一天,它终于找到了一角!作文可是要不太小,要不又太大。这个尖了点,那个有方了点……最后它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角!这下它变完整了,滚得越来越快;快的不能停下来和虫儿说话、快的不能闻闻花香、快的蝴蝶来不及停下来落到它身上歇脚——它正想开口唱歌,可是它完整了,连歌都唱不了;于是他停了下来,轻轻地放下了那一角。慢慢地向前滚动,他一边滚,一边唱着那快乐地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每个人都像这个失落了一角的圆一样,当我们追求完美的时候,也许我们失去了更多,所以,要做一个快乐的不完美的圆。
“我在寻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无论在天涯或是海角!”书中的那个圆在欢快的唱着……
在《失落的一角》这本书中,那个小圆球为了寻找自己失落的一角翻山越岭,但是在旅途中,它闻到了它没闻到过的花香,它陪着小昆虫们一起嬉戏。但是当它找到了自己的那一角时,他发现,似乎少了点什么——它不能与甲虫赛跑,不能与蝴蝶相伴,更不能停下脚步闻闻那清淡的花香。它想了想,放下了那一角,又再次离开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点——学会放下。书中的小圆球是这样的,人也是一样的,在做事的时候希望能全方位地去做,希望全部都能做得完美,但是有时候,反而这就是人们失败的原因——一次过把所有东西做好,肯定其中会有几样是做得不完美的。
要知道,有得必有失,就如同孟子的“鱼我所欲也”这篇古文说的一样——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有些同学除了上学,其他时间都是去上课外的兴趣班,而有一些同学在上学以外的时间里,最多只有一个兴趣班。在这件事上,我就认为,就要像《失落的一角》中的小圆球一样,放下些什么吧。有时候你兼顾得了自己的学习,又兼顾不了课外兴趣班,而当你兼顾得了兴趣班,你的学习能力又开始下降了。
课外班可以选择,但是你的学习却无法选择,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以学习为中心点,你要选择的课外班要围绕着学习这个点转。当然啦,在选择课外班的同时,一定要把握住课程的时间,而且一定要留充足的时间来学习和休息。
对此,我有一个好提议:上兴趣班不是不好,但是可以只选择一到两个,这样学习、课外见识以及休闲娱乐都能同时兼得,并且时间也能掌握得很好。课外班可以安排在周末,在星期五同学们就可以把作业写完,之后星期六就上课,到了星期天,作业、兴趣班都完成了,就可以好好玩一下。要知道,压力就是从这些小细节中蹦出来的!
正所谓“拿得起,放得下”,别太自私了,在选择的同时,也要想想自己能“承担”这个“重任”吗?什么最重要,当然是身体啦。累坏了身体,既不能学习,又不能上兴趣班,这样不是更不好吗?三思而后行,别太急,别太燥。
“我在寻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无论在天涯或是海角!”
有一个被它人所失落的角,一直坐在那儿等待合适的圆能够找到它。虽然来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合适的,有的根本就不注意这一角,这一角却很努力。一天,它遇到一个大圆满,它什么也不缺,它启发了一角,使它开始努力滚动改变自己,终于,它将自己磨成一个圆,与大圆满一同走下去。 日记
这本绘本虽图多字少,但文字中,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让人百看不厌,同时也启发我们,不要一味地去等待机会,我们需要学会如何去为自己创造机会。
有一位大学生,他总认为自己学校的教学不好,便整天设想自己拥有100万美元,要自己开一座大学,同学们都以为他疯了,而他没有空想,而是为自己创造了机会。他组织了一次演讲,终于有人愿给他钱,他便开了一所自己的大学,并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建设一座世界名校。
你看,知道要靠自己,创造机会的人取得了成功。当你抓不住,或找不到合适的机遇时,你就应该尽自己的全力去为自己创造一个机会,而不是像文中的一角一开始那样,只知道一个人寂寞地坐着等待着机会一个个地撞上门来找它。
我们一定要牢记,只有学会创造的人,才会比那些坐着干等的人多一份成功的机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缺了角的圆,他不快乐,发誓一定要把失落的一角找回来,这样才能做个完美的圆!它唱着欢乐的歌儿跨高山、越大海,不怕风、不畏雨、不怯寒冷,不惧跌倒,终于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失去的一角。然而找到角的圆并没有快乐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已再也不能歌唱了。
真的是个简单的小故事,我和儿子很快就把这本书翻完了,我问他有收获吗?粗线条的儿子大大咧咧地说:“真好玩,圆好不容易找到了失去的一角,却又不能唱歌了!”“就这些吗?”“对呀,还有什么呢?”“他没心没肺地看着我。也是,读书,本来就是放松心情,愉悦身心的,如果能觉得好玩,也不失是一种收获。
那么我呢?我的收获又是什么呢?懒散、坏脾气、没耐心不都是我失落的角吗?为什么我从来没想过要去把它们都找回来?而是欣然接受了自己的这些坏毛病,还美其名曰:悦纳自己。可是为什么我又不能去悦纳同样不完美的儿子呢?我总是苛责他小小的失误,介意他某些能力的不足,我给他讲木桶原理,告诉他短板的危害……我就是想把他打造成一个完美的圆。于是,当他喜滋滋地告诉我数学考了100分时,我会强按心头的欢喜,云淡风轻地问一句:“语文考了多少分呢?”当他兴冲冲地告诉我作文被老师当做范文读的时候,我又一盆冷水浇下去:“这篇作文有好多都是妈妈帮你改的吧。”就这样,我用自以为是的方法帮他去寻找“失落的一角”。
现在,我要问问自己,在寻找的旅途中,我的孩子,他和虫儿说说话了吗,他闻到花香了吗?有没有蝴蝶落在他的身上歇歇脚呢?如果都没有,陪伴他的又是什么呢?是莫名地沮丧,还是深深地挫败?我要问问自己,健全的身心和所谓的完美又是哪个更重要呢?正如文中的那个圆,是要完美还是要歌唱呢?我更要问问自己,为什么我的孩子没有要求我去做个完美的妈妈?难道他早已学会了爱和包容?
故事中的圆在找到失落的一角后又把它轻轻地放下了,带着不完美的身躯清亮地唱着歌儿出发了。而我也在它的歌声中收获了爱和包容!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门读后感:《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精选(8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仅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可是竞争还是十分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可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我祖国的荣誉和自我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我,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悲剧,每个人都会有,它可以使人失去信心。悲剧,这个词是喜剧的反义词,就一个字的差别,就可以决择一个人的心情与命运。
但《伟大的悲剧》这篇课文里的人非常的坚强。在1912年1月16日这一天,斯科特五人一起出发到南极去探险,他们路途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们还是没有退缩。而且他们在路途中还会互相帮助,就像是埃文斯疯了,可是他们还是不会扔下他。
斯科特这些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互相帮助的精神。
这些英雄虽然已经去世多年了,可是我相信,他们高尚的品德会永远印在人们的心里……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可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到达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回到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回到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终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之后的营救队在南极最终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终一刻研究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可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xx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能够躲开逃生的张丽莉教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教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我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团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我的伟大精神。有团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xx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
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
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伟大的悲剧,是天空下的飘絮,在南极的天空中飘摇,冻结在凛冽的风里。
对于死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义,是生命的冻结,还是生命的坚贞,是肉体的腐烂还是灵魂的光灿?
斯科特等人在南极的圣土,升起了亚军的国旗,让凛冽的寒风殉葬了自己的身躯。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而他们一行人的死,岂不是身压泰山,气镇五岳。他们为了祖国的尊严,为了民族的荣誉,毅然以身殉职,这也许是他们死得其所吧,既然是死得其所了,那也就不是枉死,他们是骄傲的死。
这是伟大的悲剧,是南极洲的飘絮,当他们把科学的种子,送到圣土之际,也是预示着自己的离去,用那乐观的心绪,与自然作最后的对抗,太阳已经落去,黑夜昭示着忧郁,当死神向他们拂去,望着来时的足迹,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接受严冬的袭击,安详地睡去,这几朵盛开的飘絮,幸福地睡在向往的白里。
在《伟大的悲剧》一文中,斯科特一行人代表英国向南极发起了挑战,但由阿蒙森带领的挪威人早已与他们之前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人十分沮丧失望,一开始的满腔激情早已消逝。在返回的途中,天气十分的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所侵蚀,斯科特一行人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于这一片净土之上。
从文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人类所具有的伟大精神。奥茨的脚冻坏后大大影响了行进速度,他认为自己已经成了大家的负担,于是,他为了集体,主动要求丢下自己,这从分体现了奥茨舍己为人,为他人着想的精神;队员们不放弃他,是对同伴的关爱、关心之情;威尔逊博士死前还不丢弃珍贵的岩石样本,继续自己的科学观察,是为科学献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用在他身上最好不过可惜上天不公,竟让这样一个个善良、友爱的人死去,这才是真正地悲剧!
虽然,这最后成了悲剧,可是,奥茨的精神,为人类,为队友的行为,造就了这个伟大的悲剧。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壮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地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废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人,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他们早已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表现出来了执着,勇敢的战士。
斯科特的南极探险是“伟大的悲剧”。失败之悲、做证之悲、死亡之悲、世人之悲。但是又是伟大的。勇于探索,冒险精神的伟大;诚信的绅士风度伟大,团结无私的集体主义精神伟;献身科学的精神伟大!
“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斯科特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热门精选:岛上书店读后感汇集(8篇)”,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刚开始看几乎要读不下去了 满篇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 没看过的书名 ,AJ这个老男人孤僻又坏脾气过着颓废的生活。但还好我坚持读下去了,坚持读的原因还是书名太引人遐想 ,“小岛书店 ”:书店本身就带给人愉悦的感觉,主人公再不济,书店总是美好的吧。而且小岛书店店门上那句“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挽留了我,的确,再读那么两章故事就变得丰富而趣味起来了,和AJ那个古怪的人一样 当玛雅出现后整本故事整个人生渐入佳境(我才不会告诉你好几个中午为了看这本书我几乎牺牲了我宝贵的午睡时间[发呆])其实看到玛雅带给AJ变化的时候我是振奋的 但是不免又有些失望 :oh !又是一个爱和家庭改变全世界的故事 ,和所有美国励志电影一样!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 我也逐渐改变了些许看法 ,这不是爱拯救世界的故事 ,是人、书本和书店的故事,书店联结了AJ 、玛雅、艾米莉亚、兰比亚斯、伊斯梅,作者娓娓道来 在很多的细节上前后呼应 看到总让人会心一笑 然而整本书也就在这样平淡的叙述中画上了句号 故事的高潮似乎被刻意的压了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 多么的痛苦 等回首再看 也只是往事罢了,引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 也不全是短篇故事 最后的最后 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今天重新读了《岛上书店》这本书。
这位人到中年的主人公费克里在遇到生活中的挫折后,选择重新面对人生,经营着小岛的书店,并让小岛上的居民重新开始阅读。岛上书店,连接着岛上的这些人,也改变着他们。他们被岛上书店吸引,将其当做心灵的港湾,并为灵魂与精神找到安放的地方。小岛的几个生命紧紧相依,走出了人生的困境,而所有对书和生命的热爱周而复始,愈加汹涌。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每个人的故事都可以是一本书,可以是长篇小说,可以是短篇小说。一则又一则美妙动人的故事,一个故事的结束,意味着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己故事的主角,自己也是故事的作者,每个人都可以有能力去书写自己故事的篇章。正如书中那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了一部人生作品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烦恼,每个人也可以为自己的烦恼找到舒适的方法。
最后让我感动的是,兰比亚斯和伊斯梅接手了书店。因为他们说:“没有书店的小镇算不上个小镇。”因为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使我们灵魂自由。
爱与被爱的能力,付出与接受的意愿带领我们走出荒岛,正如这本书的推荐语写的:“每个人的生命中,将有无比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这本书可以直接拍成美国剧情片,都不用改剧本了。
它的确具有一副畅销书或电影常有的样貌。
比如,一开局就是人生危机、一地狼藉,而后因人或因事逐渐振作的这种先抑后扬的情节走向;
比如,没有一个人是没用的、没有一处伏笔是虚晃的、没有一句话是点缀的这种紧致的情节凑理;
比如,用一些小悬疑勾起你的好奇,然后围绕一个核心逐步给你真相的这种编织结构;
比如,浪漫基调、代入感、令你能够马上按照文字去想象、切换画面的精准感;
男主A。J就像很多美国文学、影视作品里的男一号一样,很龟毛,并不友好,但是善良、有爱。读着读着我不由地用钱德勒的形象去填充了A。J;而玛雅并没有被详细生动地塑造,因为不需要,她不是主角,她只是一个核儿,围绕着她,人与人的关系被连缀起来,整个故事逐渐完整地拼接起来,书店的生活、小镇的日常、爱情亲情友情生动地流转起来。
这是很好的故事,温情而不煽情。并不想在你的心上挖洞,令悲伤从洞口倾泻而出。只是让你在平静中感受一些爱与别离,得到与失去。
最后,一句题外话:愿人间无癌。愿我们与爱的人永不会那么被动地、无可奈何地死别。
三月春花又开,只是去年此时在玉渊潭赏花的父亲已不在了。
闲逛独立书店,找本轻松点的书来调节生活,遇到《岛上书店》,一天看完。
很久没有看小说了,好像这一两年读过的只有《一个人的朝圣》、《追风筝的人》,还有几本孩子的动物小说,《狼王梦》、《白牙》等等。感觉越是震撼的小说,看完后的几天总在心头回味,反而越难写出点什么,头绪太多,处处都值得品味。最近练习“输出”,包括语音与笔记,就选几个点,来“输出”一下这本小说。
作者说,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要么至少,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很多时候,你以为人生不过如此,但其实它刚刚开始,所以永远不要去拒绝生命的美好。孤岛与世隔绝,但人却并不一定孤独。“最理想”,应该是茫茫寂寞天地间,有人可爱与被人爱着。
所以去爱吧,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所以去读书吧,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
每本书,是一个世界。而每个人,都是一本书。
想起很多事,也想到一些句子,但最后还是选择用一句用滥了的语式来概括:唯书与爱,不可辜负。
人类,表现出孤独,或者不孤独,其根由都是因为,人总要在保持自我和随大流中不停纠结摇摆。
这书挺好的。
读到一大半时我依然不知道这本书的主题是什么,当然,这很有可能是托了我那迟钝且世俗的个人素养的福。基本应该说是上一本温情的治愈的感人的读起来有点淡淡的书吧?书里面金句颇多,比如我们不是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也不是诗集,我们是作品集。而且里面肯定也有不少笑话。谁不是呢......
当我想要写点什么时我野心勃勃,真的开始动手时,脑子里的想法完全是一锅粥。原来我并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的主题,就像读这本书时一样,主题应该就在阅读的整个过程里面,读完时才会变得清晰了一点,但很难用一种已经把书读完的人的口气给还没看的人说点什么,更加写不出让自己满意的一段话。难道是害怕书店老板那高深的文学素养(奇怪的个人癖好)会给我来一段不失温和但伤害十万加的评论?
老板是个书呆子,娶了个好老婆,有一天美好的生活因为车祸变得破碎,他把自己变成了孤岛,麻木地活着。接着有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却给他送来了小天使,阳光再次笼罩了他。可生活总是在等着给人使绊子,为了让人们真切地看清这一路走来的风景,静静地看着自己深爱着的和深爱着自己的人。感受生命的意义——“爱”。我认为全书的高潮部分在老板手术前后。
也许只有当我们闭上嘴的时候,我们才能开始真正的思考,并感受爱。难道这就是主题?不,别听我瞎说,还是自己看看吧,人生绝不能够被几段粗糙的句子说清楚。
你居然看到了这里?你太无聊了,这样的话,那这本书对你来说应该算“很刺激”的。
《围城》中调侃,中年丧妻是一桩美事,既可以省下离婚费用,又多了一份写诗的心绪。但对于小岛上的书店老板,故事的男主人公A、J来说,丧妻是无比沉重的打击。这不仅仅是情感上的悲痛——妻子在世时会打理好一切,他不参加任何活动,不与人交际,一心沉浸在阅读中。妻子离世后,他不得不开始经营书店,开始与人交流。
A、J并不是一个多么温和商量的人,这从他与女主人公,一位出版社的图书营销员阿米莉亚初次见面的恶劣态度就可窥得一二,相反,他的前妻的姐姐曾一度认为他是个自私消极的人。而他的转变要从决定收养小玛雅开始。因为这个聪敏机智喜爱读书又细腻敏感的小姑娘,A、J逐渐从避世消极开始尝试人情,体贴,欣赏,理解以及宽容。
而他与阿米莉亚之间,从因为一本书而意见不合开始,到放下成见,发现共同爱好,互相欣赏,慢慢酝酿出爱情。这样的感觉应当是静水流深的,就像一泓泉水,从泉眼开始,缓缓流淌,其间所有过程都是感动。
这本书还有一个很是新奇独到的地方——在一共十三章的小说中,每个章节都是一篇小说的名字,每一章的开头都是A、J的读书笔记,这穿插在小说中的笔记十分精巧而新颖。
A、J说,“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
最后想说,这本窝心的书就适合在下雪天,半倚在躺椅上,盖着毯子,听着《当你老了》,静静品读。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齐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个性是有写到孤儿的,他厌恶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杯具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厌恶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能够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期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之后,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
他理解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能够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靠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职责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每读完一本书,总在合上书之后,慢慢回味之间,才渐渐体悟到其间深意。
《岛上书店》于我亦是如此。
原来,它是借由一位平凡的书店老板的一生遭遇,阐述了阅读、友善和爱对人生的救赎。
是什么救赎了书中那个不幸的几乎失去了一切的书店老板?是他一度陷入危机又活跃起来的岛上书店,是那个突然出现的渴望被爱的小生命玛雅,是渐渐走进他的爱情生活的阿米莉娅。是啊,当这一切来临,生命的磨难就不会将人打垮,他的内心,也不再是一座孤岛。
我透过书页看到了作者的觉醒,我仿佛看到一名智者逆向站在滚滚向前的人潮中,忧心地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脸上的茫然,她张开双臂,敞开怀抱,示意让人们慢下来,甚至停下来,然后她给看到她的每一个人呈上她的礼物,她坚信这礼物能将茫然的目光变得笃定,能将荒芜的内心变得丰盈。
我们活在这个世上时常失踪了自我却不自知,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样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在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我们何尝不是那个书店老板,我们的灵魂何尝不需要救赎!先知先觉没有冲我们嘲讽,却给我们有力的指引!
我们应该多么感激这样一本书,多么感激渺远千里却犹在身边的智者!有他们在,真的,无人为孤岛。
这让我想起了那位“麦田里的守望者”,他亦心存美好的愿望,一生只愿反复去做一件事,那就是在悬崖边上,在几千几万狂奔的孩子中间,将茫然奔向悬崖的孩子捉住。他哪里只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分明是在努力护持住这世间本应有的所有美好的存在。
同时我还想起了《苏菲的世界》中,那些哲学家是怎样带着不容置疑的使命,将寄居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一样的人类,使劲往兔子细毛顶端赶。在兔子的毛皮深处,是大人们将这个世界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而在细毛尖端,则是永远像孩子一样的充满好奇、充满求知欲的真实世界。
同样的警醒,同样的向往,不再让生活无知无觉。
红尘炼心,有书为伴甚幸!一书一世界,打开书页,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在这篇报道里我们将讲述“春水读后感”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在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和收获,读后感能让自己多回忆书中的内容,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依于窗前,手捧诗集,我觉得冰心奶奶是用爱创造了一首首玲珑剔透的小诗。记得有人说过“冰心”就是取自“一片冰心在玉壶”,奶奶说她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 《童年杂忆》中奶奶用微带忧愁的笔调,回忆并述说着童年的感受。“这些痕迹里,最深刻而清晰的就是童年时代的往事。我觉得我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开朗的,首先是健康的。该得的爱,我都得到了,该爱的人,我也都爱了。”
我觉得冰心奶奶的妈妈用书打开了奶奶认知世界的大门,用爱支持了奶奶的人生梦想。我一下子想到了我的童年,不也是在爱的滋养下成长着吗?晚饭后如果作业完成的早,爸爸就会陪我到楼下散步,骑单车,跳绳,还有小区的健身器材上玩上小会。每晚入睡前,妈妈总会坐在我的床沿,一边开着轻音乐,一边给我讲故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事我已自己会读,而每晚的故事时间则变成了我们母女之间美好的沟通时光。我想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生中最美好,最难忘的时光,而童年和爱联系在一起更是终生不能忘记的快乐时光了。冰心奶奶的文章和小诗读来总让人觉得温暖,像是在欣赏一幅幅色彩绚丽的年画,每一个段落和字眼都包含着爱与被爱的亲切记忆。
课余时间,我读了《繁星春水》这本书,感受颇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现代女作家冰心,《繁星》和《春水》是冰心在探索人生的过程中灵光闪动的汇合,里面包含着她对生命真谛的认识和理解,包含着丰硕的哲理。捕捉灵感的闪光,凝成短诗,这就是《繁星》和《春水》。
以讴歌母爱、歌唱童真、赞美自然为主旋律,分别于1923年1月初版和1923年5月初版,作为五四时期很有影响的两本诗集,都是三言五语的“随感式”的无题小诗,每一节小诗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片段。
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明目下,绿叶如云,白衣如雪。怎样的感人呵!又况是别离之夜。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作者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愁,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在那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
永恒的渴望,是遥远的一个梦想。
冰心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字里行间都流露着冰心的情感。她的诗那么的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情趣。冰心的爱是那么圣洁,冰心所要表达的母爱,是世间任何感情中不能代替的。她的诗,让我从生活中得到新的感受,自然含蓄,又富有哲理,给人无尽的回味和心灵的启迪
冰心的诗句,是那样简朴,但是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含义!
读完这本诗集,觉得很美。冰心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内心。
在上个学期里我在老师的指导下读了著名儿童文学家??冰心的作品《繁星春水》。我印象中的冰心,有一颗温柔细腻的心,同时又是充满了童真的一位作家。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见了截然不同的冰心,那是一个披着霞辉的伟大诗人。
这本书说是诗集不如说是随笔集,看似简单其实意义十分深远。这本书的主旨是六个字:童真、母爱、自然。冰心的文字是质朴的,不施任何浓墨重彩,但它却要比那些由华丽辞藻堆砌出的文章更加震撼人心。这本书中多运用各种修辞手法,但你丝毫不会觉得复杂,冰心清淡的笔墨将文字本色的美表现了出来。
冰心在文字上执着于“真”这个字,她崇尚“真”,她说:“如果人们都能够坦诚相见,以爱相濡,社会的丑恶就会泯灭,人生就会变得美好。”当然,这个“真”字在她大部分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试想,当环境逼迫诗人写一些虚假的,不是自己真实感情流露的文字,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呢?
就是这样小段小段的文字深深打动了我的心,从中,我悟出了不少冰心想借这些短小的随笔想要告诉我们的哲理。
冰心作为一个文字的魔术师,当之无愧。
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冰心奶奶的这句名言让我心情此起彼伏,想了许久
利用假期,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书里,都是不同题材的散文,集中于对亲情之爱、人类之爱、大自然之爱以及儿童的讴歌,这些散文就像是爱的哲学,滋润着我们心田,净化着我们的心灵。读着这些零零散散的文章,使我有了沁人肺腑、清新温暖的感觉。
读着读着,我仿佛闻到一阵清香。哦,那是爱的笔墨散发出来的墨香。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其中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这慷慨激昂的文字,让我领悟了很多很多。人们总说:xxx科学家真伟大,发明了这么多东西,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然而,大家却看不到他们当初做的实验不被人看好,那些轻蔑的眼神、嘲讽的话语都曾深深地刺痛着科学家们,但他们把这些都抛在了脑后,终于,通过自己的那份执着,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告诉人类那些遥不可及的事只要通过努力,终会成功。我由衷地赞叹这份执着的精神、努力的过程。像这样的智言慧语书中还有很多。
我认为《繁星春水》这本书就像是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路程,净化心灵;就像是一位高人的指点,让我们懂得真善美;就像是妈妈的叮咛,让我们倍感亲切。
冰心奶奶浓浓的爱意久久地温暖着我们,她也永远永远活在我们心灵深处。
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自由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每当我沉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里发出由衷的感叹:“读书是一种享受。”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冰心的著名大作——《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启示很大,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要乐观的对待人生。
其中有一句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庇?”这句话,引发我许许多多的感慨。
三年前的一个下午,天空忽然飘濛濛细雨,雨,不怎么大,可是风正抖擞着自己的威风,把那残枝败叶扫得随地乱飞。我站在学校廊沿下急得团团转,没想到我的身上,突然多了一件衣服。妈妈那娇小的身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我的面前。啊!她的脸色那么苍白,眼神那么疲惫,连微笑都那么勉强。感情的火焰在心里燃烧着,看着她的微笑,心里一阵酸楚……
母亲,总是平静地接受现实,她不抱怨,不感伤,不愤恨,人生的苦楚、孤寂和委屈。风雨的狂暴,她全省略了,留下的只是爱,而这爱分割为了我,给了周围的人。是妈妈让我懂得爱的生活,品尝为别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快乐。妈妈那娇弱的身体中蕴藏着那么多活力,那是对人生的向往和憧憬啊!
《繁星春水》里,赞颂母亲,不禁让我感到母爱更加伟大了
读小学时就接触过《繁星·春水》,那时年幼无知,无法体会和理解诗的含义。国庆长假中,再一次拿起《繁星·春水》,似乎读出了一点点感觉,与这些“零碎的思想”有了共鸣。
《繁星·春水》原本是早期的随手写的一篇篇小诗,这都是作者“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是“零碎的思想”,后来,她受到作家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整理成了一本小诗集,其中《繁星》收短诗164节,《春水》收短诗182节。在她这些闪动着灵光和真情的小诗中,包括
(一)对无私母爱的赞颂;
(二)对纯真童心的咏叹;
(三)对自然的热爱和赞美;
(四)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冰心老人用最炽烈的语言讴歌母亲,把母爱宣扬为至诚至大,至高至上的威力,把母亲宣扬为孕育着一切的“万有之源”,而当不安宁的心灵需要安慰和归宿的时候,母亲又成为最安全的寄予之所。
“故乡的海波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怎样一滴一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样一滴一滴的敲我的心弦。”在冰心老人的心中,“深蓝的天空”“闪烁的繁星”“无声的树影”“粉红的荷花”“深绿的荷盖”“淡白的花”“深红的果”、流星、大海、山影、晚霞、白云……无不散发出生命的气息。
“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诗中蕴涵着的人生哲理,耐人寻味。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中洋溢着爱与美、温柔与和谐的气氛,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从这首小诗中我悟出了生命的飞速,不留你半点的虚度。此时的我们正是青春年华,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到生命的警钟已经敲响,才无奈发出这晚到的感叹。
自然是美好的,母爱是伟大的,而童心是,是纯洁的,冰心老人将这些赞颂集于笔尖,巧妙地酝酿成了文字。
童年是梦幻的,母爱是纯真的,自然是和谐的。一位高龄老人,用一本书将童真、自然、母爱诠释。这位伟大的作者就是——冰心奶奶。我读了她这本《繁星·春水》,从她那一首首不是很长的诗中,感受到了许多,她的爱的哲学,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七一
这些事——
永不漫灭的回忆
明月的园中,
藤萝的叶子下,
母亲的膝上
七二
西山呵!
别了!
我不忍离开你,
但我苦忆我的母亲。
这两首诗,是赞扬母爱的诗歌。冰心奶奶笔下的母亲是爱护、体贴、理解子女的好母亲,然而她并没有直叙母亲的美好,而是用母亲的膝上、但我苦忆我的母亲,写出了对母亲的思念。我感受到了母亲对我们那种无私、纯洁的爱,母亲的爱如海深。
风雨后——
花儿的芬芳过去了,
花儿的延续而过去了
果儿沉默的在枝上悬着。
花的价值
要因着果儿而定了!
这首诗让我懂得了是长久的并不是那些容易让人陶醉的芬芳,或者是那些容易让人着迷的花朵。这些表面的都是无价值的,只有那沉默的果实才是最有价值的,那些美丽的色彩,在风雨后就会黯然失色,它本身的价值也没有了往日之辉煌。在社会上,那些光表面说大话的人,并没有实际价值,但那些在一旁默默工作的,才真正有本事。
人类呵!
相爱吧,
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
向着同一的归宿。
我们人类,自从出生,就开始了旅途,这个旅途很短,风雨兼程的日夜,陌生的笑容可以变成阳光融化冰冻的心灵;踽踽独行的路上,爱的力量可以让我们相濡以沫,人类只有用爱串联起一条爱之链,共同走向路途的终点,我们的社会将会呈现出一个美好的未来。相爱吧!告诉我们将心比心,互相理解、尊重、爱护。
《繁星·春水》中的诗淳朴而自然,每一首都宛如天空中的星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给人一种沁透心脾的感觉,而且道理深刻。一首首小诗给予我们无限的启迪。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荀子》读后感汇编(8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荀子》全书三十二篇,而以《劝学》为首,非常符合修道的次第。《劝学》又以“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开篇。学习是贯穿修道始终的。没有正确的见地只能是盲修瞎炼。然而学习又得先有目标。应该“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这也是教育的根本方向。这种圣贤教育与功利教育的区别就是“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
《劝学》这篇最重要的就是讲到了明心见性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有德才能明道。但德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谓之性德。然而仅有性德是不行的。因为众生的性德被无明给蒙蔽了,无法显示其光明清净的妙用,反而显示出污浊的身心世界,令众生枉受轮转六道的痛苦。
只有依靠修德才能使性德的清净光明显示出来。修德就是积善,积善即是明道的资粮。善法有世出世间的不同。这种不同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行者自己的心志之强弱。所以即使儒家的道,也并不是局限世间的,这种理解是非常肤浅的。儒家之道行之极处也是可以出世的。当然,在一切出世法中,佛教是最为高超圆满的。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这绝非凡夫之境界。众生本来是神而明之的,之所以会变成愚昧,实在是性德被障碍的缘故。因为修德而显出性德,神明不过是性德之用而已,荀子知晓其是自得,非从外来。“圣心备焉”,圣心即是真心,“备”者恢复也,去妄显真。荀子所在的时代,佛教尚未传入中国,但绝不可说中国即无悟道者,佛经亦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荀子可谓无师自悟,但其之所以能够悟道还是因为其修学暗合道妙。宣化上人曰老子孔子皆菩萨示现,则荀子之本迹我亦不敢妄测。从《劝学》篇中我们可以明白其修学思想与佛教戒定慧三学是暗合的。荀子对道心之坚固非常重视,而曰:“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是修道最重要的,这种德操与积善的关系是密切的,是真正的戒。“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应”即是“慧”,也可以说“定”是“止”,“应”是“观”,“能定能应”即“止观圆融”。这时候才可谓之成人,即成就道业之人。
成就之后,荀子再谈到了其境界“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天地间纯是一片光明,由此可知荀子的证量一二。最后荀子以“君子贵其全也”作结,勉励后学勿得少为足,当勤精进。
学不可以已,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不停止学习,才是学问的根本。学习,就是要这样坚持不懈,才可博学明智。学习没有先后之分,只有深浅之分,即凡学习之人,皆可能做到青出于蓝,冰寒于水。荀子提到,要知天之高,就必须登上高山去探究,而要知学问之精大,就必须不断地学习。
学习,是人生的任务,人生于世,必定要不断地学习新的东西,才可立于天地之间。
学习不但能让人知晓天文地理,亦可让人正其身,修其德。荀子提到:于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对于天生的不足或异样,可通过教导他来使其归俗,而世人之恶,亦可通过学习礼仪知识来除其恶。荀子认为性本恶,只有通过礼仪约束,才可归善,而他在劝学中提出不断学习可让人改变自我,正是其认为性本恶的一个体现,才会提倡要用学习来改变自己。积极学习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坚持。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即使是匹品种不好的马,没有天生的优势,但只要不放弃,也一样可以到达千里马所到达的目的地;若雕刻能坚持,不放弃,终也会有惊人的艺术雕品现世。多少名人在成功之前,都是靠着坚持这一信念到达成功终点站。学习也是一样的道理,只要我们可以一如既往地学习,不因遇到挫折而放弃,不因小有成就而停止,始终以一颗虔诚的心去学习。
学习要坚持,也要懂得如何学习。一要会积累。所谓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世上任何一件伟大的事,都是从小事做起,任何一个惊世作品,都是从细节开始,一步一步,终成品。忽略了小小的一点,也就不会有大大的一横了。所以,学习也一样,不在乎每次积累的多少,只要一点一点地耐心积累,终有一天也能学富五车。二要专心。蚓无爪牙、无强筋骨却可穷土,这是由于它专心于此,而耳不可两听而聪,目不可两视而明,做任何事,特别是学习,更需要心无旁骛,专心地埋头苦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前功尽弃,这不是浪费生命吗?三要融会贯通。学习靠死记硬背不可,要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把知识记在心中,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发挥,才是学习的目的,这样也可以以学美其身。四要追求精学。荀子谓:百发失一,不足谓善射;伦类不通,仁义不一,不足谓善学。学要求精,样样略懂一二,反而培养不出社会所需要的各种高才。
由荀子劝学想到了伟大圣人孔夫子也是个好学之人,十有五而志于学,善于向社会学习,向师长、名人学习,而且善于向普通人学习,认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知识渊博的孔子能自知我非生而知之者而一生学习,遇事多问,学琴师襄,问礼老子,而我们,正值美好的求学时期,不学习何以立足?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
这句常常出现在在我们的话语,便出自战国末年着名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况的着作《荀子》。
在《荀子》一书中,反映荀况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主要是《天论》、《非相》等篇。荀子在《天论篇》开头便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这就彻底否定了天有意志的说法,把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区分开来。这就是荀况天人相分的观点。他说: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君子不为小人之匈匈也辍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在天人相分的基础上,荀况大胆地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光辉思想。他说:
如其把天看得非常伟大而仰慕它,怎么不把天当作一种物来畜养它,控制它?如其顺从天而颂扬它,怎么不掌握和控制天的变化规律来利用它?如其仰望天时坐等它的恩赐,怎不因时制宜,使天时为生产服务?荀况这种人定胜天的思想,把先秦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到最高峰,成为中国唯物主义思想史上的一颗灿烂明珠。
在《非相》篇中,荀况坚持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用大量的历史事实,彻底否定和批判了唯心主义相术。他说:观看人们的相貌,不如研究人们的思想;研究人们的思想,不如选择正确的思想方法。相貌不能决定人们的思想,而思想却受一定方法的支配。方法正确,而且思想能遵循它,虽然相貌丑陋,只要思想方法对头,也不妨碍成为君子。虽然相貌好,但思想方法不对头,也免不了成为小人。人们的祸福与人的相貌无关,而是由人们后天选择什么道路决定的。这就揭穿了唯心主义相术的骗人把戏。
反映荀况唯物主义认识论思想,主要表现在《解蔽》、《正名》、《劝学》等篇中。在《解蔽》篇中,荀况首先肯定了人具有认识事物的能力和事物是可以被认识的这一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前提。他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所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凝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偏也。他认为,人们认识上的通病,是被事物的一个片面所局限,而不明白全面的道理。人们纠正了片面认识,才能使认识符合正道,对正道三心两意则必然迷惑。
这就强调了认识要有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在《正名》篇中,荀况强调了感性认识的作用,他说:人都有对感觉印象进行分析辨别的能力,然而只有依靠听觉器官才能辨别声音的不同,依靠视觉器官才能辨别形状的不同,所以心的验证能力一定要等到感觉器官接触所感觉的对象以后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感觉器官接触了外界事物而不能认识它,心对它考察了而说不出道理来,那么人们没有不把这种情况说成是没有知识的,这就是根据感官接触外物而确定名称同和异的情况。在名、实关系问题上,荀况主张实决定名,名一定要符合实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在《劝学》篇中,荀子谈了知识的来源问题,他认为人的知识才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学习教育的结果,从而驳斥了生而知之的先验论。
他特别强调后天学习的重要性,并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形象比喻,说明学习没有止境和后来居上的道理,劝导人们要进行广博地学习,要发扬锲而不舍、用心一也的精神,反对死记硬背、不求甚解和杂而不专,成为激励后人学习的名篇佳句。
荀子是战国末叶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也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与孔子、孟子一起,被称为是先秦儒学最重要的三个人物。荀子本名况,又号荀卿(汉代人避汉宣帝讳,改称孙卿),赵国人,生卒年代已经无考,大约在公元前298公元前238年间。根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他五十岁来到齐国,曾在齐襄王的稷下学宫讲学,三为祭酒,后因被谗,到了楚国,被春申君用为兰陵令。春申君死后被废,失官家居逝世,葬在兰陵。
荀子的思想资料主要保存在《荀子》一书中。起初,荀子的作品以单篇流传,有三百二十三篇,西汉刘向校书的时候,将其整理校订,编辑成书,定为三十二篇,十二卷,当时称为《孙卿新书》。后来唐人杨惊为其作注,将其编为二十卷,才更名为《荀子》。这就是今天所看见的《荀子》。关于这本书的写作,据刘向《叙录》记载应该是苟子晚年在兰陵时写的。孙卿卒不用于世,老于兰陵,疾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着数万言而卒。但其实《荀子》一书,并非全部出自苟子本人。
本书以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清人王先谦《荀子集解》为底本,在注释翻译过程中,参考了前人和时贤的大量集解注释及翻译的着作,由于体例的限制,恕不一一注明。苟子其书,错讹难解之处颇多,脱误不可读处时或有之,本书在注释和翻译过程中,参阅、斟酌了诸家之说,尽量择其善者而从之,个别窒碍难通之处,不敢强解,则阙如。《王制》篇由张玉亮执笔,由我修改润色。笔者学力有限,在注释和翻译方面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当或错讹之处,凡此,尚祈读者批评指正。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爱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习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习,懂学习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一提到“学”这个字,就不禁令人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激人奋进的千古名句,以及“攘萤照读”“画灰练字”“头悬梁”“锥刺骨”的动人画面。古之圣人,尚且如此,何况今之众人乎?
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正如荀子所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舍之,金石可镂”。学习的态度需要达到坚持不懈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心知肚明,也未必能落到实处。有的人浅尝辄止,还未领略到真谛,就半途而废,岂不惜哉!也有的人虎头蛇尾,过分沉缅于“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而忽视了另一半的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得到的是芝麻,岂不惜哉!“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要想达到胜利的彼岸,重在持之以恒。对待学习,一知半解就自以为是,稍遇挫折就颓唐不振,持这种态度的人是很难成大器的,德国化学家李化希研究海藻时未能钻研到底,结果与新元素失之交臂。已年过半百的谈迁在费了27年的心血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后,并没有一蹶不振,反而以超人的毅力重整旗鼓,历尽艰苦11载,完成了巨着《国榷》。粗实的铁棒能磨成纤小的绣花针,凭的是一股坚忍不拔的气概,涓涓细流能穿透刚硬的石块,凭的是一种不折不挠的精神。
倘若你有了这坚持不懈的毅力,再加上用心专一的态度,就如鱼得水了。“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你若今天立志做画家,明天发奋当诗人,后天又刻苦练钢琴,鸿鹄之志固然可嘉,但即便你再竭尽全力想做到样样持之以恒,恐怕由于精力有限,也只会有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感觉吧。
然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专一”,并不值得褒扬。当今世界,风云突变;当今时代,瞬息万变,所有这些,乃至琴棋书画,足球电脑也不忽视。这就需要我们在这有一技之长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学习,全方位地获取能量。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学习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事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皆碑的人物,这些都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前者或不能一跃一步的骐骥,或如六跪二螯的螃蟹;后者则似十驾的驽马,似一心一意的蚯蚓,究其原因,如是而已。
第一篇,劝在本文中是劝勉,鼓励的意思,所以题目的意思是劝勉,鼓励人们勤奋学习
课文开头第一句是学不可以已,首先提出了学习不可以停止,就像毛泽东一样,每天都要进行学习,如果缺少一天的学习的时间就会感到无所适从、内心空虚,没有实在感;就像马云一样,钱多得十代都花不完,但他还是在不断地学习着,不断地为自己的事业打拼着,他说:不拼搏,你要青春干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也曾说道:当你回首往事时,你不会因一事无成而感到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说的本来就是让我们要每天都要学习,活到老,学到老,才能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的充实。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从积土积水推论到人的积德,正面论述了积累的作用,荀子根本不认可天生圣人的说法,认为要积善就可以圣心备焉,这正如他在《性恶》中所说的积善不息涂之人可以匀禹,同时又用不积跬步不积小流两个比喻从反面说明如果没有小积累,就不能实现大目标,正所谓积少成多嘛!虎克迪教授为写《21世纪资本论》做了15年得准备,这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他为了做到毕其功于一役,对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收入分配,发展模式,财税制度,民生福利等做了深入的研究和长期的数据积累,不仅广泛涉猎了大量著作而且收集了几乎海量的历史数据,为了证明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历史的周期变化,作者引用的资料最早追溯到18世纪初,历史跨度竟长达300年!尽管历史的年轮不断地前行,但真理永远都不会湮灭,学习的日程就要不断地积累。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骐骥与努力对比,说明主观条件优劣,非学习好差的决定因素,坚持不懈才是关键,锲而不舍与锲而舍之对照也说明了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有所成就,还记得汨罗江边那踽踽独行的屈原吗?他执着地追求自己的政治理想和远大抱负,然而这样执着并未坚持到底,在无数次问天索地之后,他放弃了,自沉汨罗江而去,有种可怕的失败叫做不攻自破;还记得西楚霸王项羽吗?在四面楚歌之时,却没有咬牙坚持,他放弃了,最终美人离他而去,自己也落得个自刎乌江的下场。屈原轻易放弃、楚国日益衰落;项羽轻易放弃,留下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的千古遗憾,为了未来光明的前途,为了精彩的人生,让我们咬牙坚持,永不放弃。如果我们曾一千次地对自己的理想说永不放弃,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抱怨第一千零一次失败的遭遇?这一生我们唯一要做的是永不放弃,就像蒲松龄自勉曰: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学习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进行对比,说明学习必须专心致志,用心专一才能获得成功,曹雪芹出身于一个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后来其父亲因政治斗争被率职抄家,家庭的衰败时使曹雪芹饱尝了人生的辛酸,从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到蓬牖茅橼绳床举家食粥九常赊曹雪芹历尽生活的沧桑,深感世态炎凉,在人生的几十年里,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专心致志的态度,呕心沥血,批阅十载,增减五次终于写成了《红楼梦》
这部字字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文学巨著,因此学习就要为这种专心致志的态度。
心态若改变,态度跟着改变,态度改变,习惯跟着改变,习惯改变,性格也跟着改变,性格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倘若我们的心态向古人看齐,正所谓:择其善者而从之,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以不停学习,逐步积昂,坚持不懈,专心致志,作为学习方法的准则,即使岁月如风,淡淀了浮华,也吹落了曾经,我始终相信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定将能在当今社会弘扬正义。
学习的意义何在?
学习学习再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和世界上其他以聪慧著称的民族一样,中华民族也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像荀子的《劝学》这样勉励人们不停地学习的文章有很多。然而对于大多数平凡的人来说,学习的意义何在呢?
学者们总是容易走理想主义的路子。他们怀着美好的愿望,诚挚甚至带点天真地向人民大众发出号召:学习吧!并且专断地把学习和书本划等号。但他们并不了解,或者说并不完全了解劳苦民众的生活。他们有凌晨3点从温暖的被窝里起来赶到批发市场进货的经历吗?有面对一大堆傲嗽待哺的儿女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辛酸吗?有走到半山腰被土匪洗劫一空,坐在石头上痛哭流涕的体验吗?没有。如果真正地感受到了民众的那种艰难困顿的生活,或许我们就明白:要求他们勤于学习是不现实的民众起早贪黑地劳作,挣一点血汗钱,养家糊口。他们已经习惯于这样艰难的生活,固然坚韧顽强,却也有些麻木。你给他几个钱币,他会喜极而泣对你感恩戴德,你若是说:学习吧!知识就是力量,它会带给你财富和地位。他可能就会不屑地掉头走开甚至嗤之以鼻,他们也学习,学的是能带来物质利益的一些工作的经验技巧,这与君子所提倡的学习差远了。
学习不止对青年学生的意义自然重大,毋须多言。不过拿来作为一种鞭策所有人的座右铭,又让人觉得勉为其难了。
荀子是战国末叶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也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与孔子、孟子一起,被称为是先秦儒学最重要的三个人物。荀子本名况,又号荀卿(汉代人避汉宣帝讳,改称孙卿),赵国人,生卒年代已经无考,大约在公元前298-公元前238年间。根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他五十岁来到齐国,曾在齐襄王的稷下学宫讲学,三为祭酒,后因被谗,到了楚国,被春申君用为兰陵令。春申君死后被废,失官家居逝世,葬在兰陵。
荀子的思想资料主要保存在《荀子》一书中。起初,荀子的作品以单篇流传,有三百二十三篇,西汉刘向校书的时候,将其整理校订,编辑成书,定为三十二篇,十二卷,当时称为《孙卿新书》。后来唐人杨惊为其作注,将其编为二十卷,才更名为《荀子》。这就是今天所看见的《荀子》。关于这本书的写作,据刘向《叙录》记载应该是苟子晚年在兰陵时写的。“孙卿卒不用于世,老于兰陵,疾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但其实《荀子》一书,并非全部出自苟子本人。
本书以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清人王先谦《荀子集解》为底本,在注释翻译过程中,参考了前人和时贤的大量集解注释及翻译的著作,由于体例的限制,恕不一一注明。苟子其书,错讹难解之处颇多,脱误不可读处时或有之,本书在注释和翻译过程中,参阅、斟酌了诸家之说,尽量择其善者而从之,个别窒碍难通之处,不敢强解,则阙如。《王制》篇由张玉亮执笔,由我修改润色。笔者学力有限,在注释和翻译方面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当或错讹之处,凡此,尚祈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
此为《荀子》开篇之作,主旨在劝勉人努力学习。文章使用了大量比喻,说明后天努力和学习的重要性,指出学习贵在锲而不舍、长期积累,用心专一,无所旁顾。需要注意的是,苟子之学,以礼为归,他所论的学,并非我们今天所指的一般性学习的概念,而是指为士、为君子、为圣人之学。他特别强调学习之根本目的是为了积善成德,培养道德操守,涵育君子人格,所以他所说的学习方法就是诵读《诗》、《书》、《礼》、《乐》、《春秋》等儒家经典,并接近贤师益友。这也是贯穿在他全书中的一个观点。文章词藻丰富、比喻繁多,是《苟子》书中最美丽的篇章,也是最脍炙人口的篇章。
所以,不登上高山,就不知道天有多高;不亲临深涧,就不知道地有多厚;不懂得先代帝王的遗教,就不知道学问有多么博大。吴国、越国、东夷、北貉之人,刚生下来啼哭的声音都是一样的,长大后风俗习惯却各不相同,就是教育使他们如此的。《诗经》上说:“唉,君子啊,不要老是想着安逸。恭谨地对待你的本职,爱好正直之道。神明听到这一切,就会赐给你巨大的幸福。”精神修养没有比受道的教化更大的,福分没有比无灾无祸更长远的。
读书的乐趣只有投入进去才能享受得到,高老头无疑是一本值得我们学习的好书,为了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把高老头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高老头的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最近我在看一本名叫《高老头》的书,使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面粉富商高里奥(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在他一贯的奢华,与宠爱的环境下成长。两个女儿美若天仙,便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出嫁时高老头给了她们80万法郎的陪嫁,但当她们得到钱财后却将父亲赶出家门……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为巴黎人民只以金钱为中心,为了金钱不顾亲情而悲伤。权利和金钱只能换来暂时的快乐,不能换来永久的快乐!也使我明白:做人要正直、善良,宽容大度。我们不该像那两个女儿一样贪图金钱、荣誉。从书中拉斯蒂涅身上我知道了,在社会上我们不能轻信他人,要有所警惕,做事也应该有分寸,不莽撞,与人谈话要学,察言观色和变通。
写法上作者,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画,甚至一个小细节,比如说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这些刻画都使得人物更加鲜明,更加生动!
钱不是一切,是买不回心中的一切!
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大的触动,这部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
这本书的故事是这样的: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位老人,他六年前住进了这所公寓。但不知为什么,他由原来最好的房子换到了最差的房子,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商人,他为了讨好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而女儿拿到钱后竟把高老头赶了出来。心狠手辣的女儿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老头被逼的拿出最后一分钱后,不久就病死了。临死前,两个女儿谁也没来看他。而作品的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终于没有抵抗住金钱的诱惑。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使人深思。
谁能说当今的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住金钱和各种利益的诱惑,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可最终谁又能有好下场呢?
这部小说,从几个方面描写了十九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临死前的场面对我触动很大。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美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的淋漓尽致,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展现在读者面前。
读完后我不禁感叹起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的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了当时法国背后的许许多多的故事,是当时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读完《高老头》后,我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其实,我们拥有最大的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快乐,更加坦荡。
大家都爱读书,因为书本可以让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我认为读书还有一个理由:可以让我们懂得做人之理。
最近,我迷上了《高老头》,这本书之所以被我迷上,是因为本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理。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米商高里奥和自己两个女儿之间的经历。他中年丧妻,所以他觉得应该将所有都给女儿。他先给她们每人80万法郎作为嫁妆,将她们嫁给富豪。他自以为女儿嫁给了富豪,自己也体面,但女儿并没感激他,反而将高里奥当作摇钱树,不停地要钱。两年后,女儿将他当作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
他只好搬进伏盖公寓,安度晚年。但他身体不好,突发脑溢血,搬进医院,他相见女儿,但女儿却找借口不去看望他。他受不了了,在医院死亡,女儿只有付些钱,让人把他给埋了。
我读了法国巴尔扎克写的《高老头》,里面主要讲了在19世纪的法国,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他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两个女儿一个喜欢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为纽沁根夫人,《高老头》读后感450字。但不久,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
高老头临死之前哭天喊地地想见女儿一面,但两位女儿并没有去见高老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高老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父亲,他把自己全部的爱和财富给了女儿,是希望自己将来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女儿却生在福中不知福,连起码的道德都做不到,让我又觉得高老头这样做太不值得了,他太可怜了。而那两个女儿让我觉得很可恨,也很为她们感到悲哀,自己的父亲那么爱她们,为她们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女儿们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她们的父亲为了女儿自己宁愿过着清苦的生活,可真是冰冷血肠的大怪物!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我们都要靠自己去努力,并且传承中华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
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
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能统治全社会,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
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婪受人钱财,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
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拉斯蒂捏,一个热血青年,雄心勃勃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寒窗苦读,成为一名大法官,用丰厚的`收入来报答父母,但到巴黎不久,他就在金钱的引诱和社会的腐蚀下渐渐丧失了道德和良知。我好想知道啊金钱的什么魔力让淳朴的外省青年变成寡廉鲜耻的野心家!让他陷入金钱的大泥沼里无法自拔!
鲍赛昂夫人是贵族社会的一个领袖,她自视清高对资产阶级妇女不屑一顾,她的情夫爱他的高贵,但却决然的抛弃了她,和一个资产阶级的爆发户联姻。这足以证明资产阶级的金钱才是真正统治者!
金钱到底是什么?是资产阶级的天!它真的可以买到一切吗?在法国曾经是这样,金钱才是社会的真正主宰,它可以买到亲情,可以买到地位,可以买到……金钱弄脏了高老头的爱,金钱使高老头的两个女儿丧失了良知,金钱让优秀的青年没有了温情,丧失了斗志,金钱…金钱!是你让资产阶级的人心迷失,因为有你,资产阶级的没落也是历史必然!
我们应正确认识金钱,有得必有失,有些东西一时能得到却很难一世拥有。金钱不是万能的!
近日拜读文学巨匠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高老头》,似乎走入一幅视野广阔,多姿多彩的全景画卷。
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作者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一个给了两个女儿每人每年四万法郎入息的父亲,自己却穷死在塞纳河左岸的阁楼上。两个女儿,一个当了伯爵夫人,一个当了银行家太太,而每年只剩几百法郎生活费的老父亲还得千方百计筹钱为她们还债。满头鲜花,打扮得像天仙般的贵族妇女,头天晚上在舞会上风光十足,第二天早上却在放印子钱的干瘪老头面前赔笑脸;浑身珠宝的银行家太太,为了摆脱困境,竟不得不在赌场上碰运气……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面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一个喧闹的、活动者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犯们嘴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各种人物与现象通过一个贫穷青年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丝毫无支离破碎之感。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层的必然灭亡。
本书对人物性格典型的刻画,精致的结构布局,以及对比手法的广泛应用,让人在合上书以后还意犹未尽。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罩在家庭关系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悲剧的中心高里奥,使人们对这句话有了深一层的体会。
但同时,导致悲剧的原因不仅因高老头身处那个无情的时代,也有高老头的自身错误:太过分的溺爱使女儿们只注重物质享受,却永远体会不到父亲深切的爱。爱是什么?爱的回报是什么?那些曾把高老头侍奉如财神在得到钱财后弃老父如弊履的女儿女婿们永远也不会懂。
巴尔扎特一生塑造了两千多个人物,每个形象都非常饱满,人物刻画没有重样的。他被誉为法国现代文学之父,我觉得实至名归。《高老头》这部作品是他及具有特色的代表作之一,所有爱好文学的'人都读过他的作品。
这个作品与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有着异曲同工的表达。十九世纪的法国的社会同样充斥着铜臭气,金钱至上的恶劣风气席卷整个法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有靠金钱来维系,就像高老头与两个女儿的父女关系。高老头天真的认为,只要对她们好,给她们足够的钱,她们就对她好。可惜事与愿违,两个女儿再榨干了高老头所有的钱后,露出了本质。这实在是太讽刺,父女间的关系都要靠金钱来维系,何况社会上的其他关系呢?高老头最后才幡然醒悟,说了那句经典名句:“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这句话点名了主题,表达了人与人之间那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作者同样传递给人们这样一个信息,就是告诉人们,除了金钱,人家还有亲情,爱情,友情。尽管这样,作者同样告诉我们,社会还是有希望的。法国青年拉斯蒂涅在这个丑陋的社会风气中依然保持着正义感,他代表着希望的种子。
高老头的悲剧结果是个性使然,也是大环境导致的结果,所以存在必然性。他是金钱社会的体现者,也是金钱关系的牺牲品。金钱不是万能的,如何正确树立金钱观是我最大的收获,金钱不是唯一的,世界上有很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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