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好的《伤逝》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的《伤逝》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伤逝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曲肝肠寸断,几多泪水辛酸。一对男女的不幸,整个时代的悲哀。当梦醒路无,人去楼空,逝者已逝,伤者徒伤。谁还在雨中为你们轻叹?谁还在胡同寂寞徘徊?谁还在紫白的藤花下寄托哀思?《伤逝》捧在手心,思绪游于云端。爱情,这一亘古话题,于浓墨薄纸间被鲁迅再次延续。
美丽的开始,惨淡的结局,是什么将命运如此注定?如一朵娇红永萎沙尘,叫人怎能不怅叹惋惜?读《伤逝》,心中不会宁静。史涓生与子君的故事,没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化蝶;没有罗密欧与茱丽叶的徇情;没有柳梦梅与杜丽娘的团圆。品《伤逝》,一句“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让所有高唱爱是一切的人为之一震;一句“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惊醒那些为爱麻木的痴男怨女;一句“我应该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让所谓的真爱添上几许虚伪的色彩。思《伤逝》,它展示的是一代知识分子的精神追求与物质需求的矛盾,同时也留下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疑问:爱到底需要附丽什么?
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曾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他主张爱情必需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自由是爱情的翅膀,让两颗心都能在蓝天上飞翔。回望涓生与子君的情感历程,不正暗合此道?同居前的日子,他们是自由的。涓生有一分稳定的工作,虽然“局里的生活,如鸟贩子手里的禽鸟一般”,但最起码不用为生计四处奔波,也可以供子君买些小草花和油鸡。而子君受西方个性解放思想的熏陶,毅然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她可以不顾叔父的坚决反对,自由地与涓生交往。他们的相恋是自由的,尽管外界压力不小,他们仍觉得无比幸福。然而同居后,这自由的翅膀却双双折断了。局里裁员,涓生失去了工作。在生活的压迫下,在“自觉了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心理下,他能觉得自由吗?再看子君,她早已陷入了柴米油盐、喂狗饲鸡等生活琐事中,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再也不能为涓生带来“窗外的半枯的槐树的新叶”,还有“挂在铁似的老干上的一房一房的紫白的藤花”。生活于这对新人而言,像无数绳索将他们牢牢缚住。
“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我想这“活着”应为自由地活着。可是仅附于自由的爱情一定会美丽吗?
鲁迅在1923年于《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中说:“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重要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得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静思《伤逝》,发现这段原本纯真热烈的爱情之所以变为悲剧,重大的因素就是涓生被局里裁员了。身陷窘困却想要重新高飞的他渐渐觉得眼前的女人是个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的人,把所有错误都归咎于她。最后竟认为“忍受这生活的压迫的痛苦,大半倒是为了她,而子君的见识却浅薄到连这一点也都想不到”。终于还是为了新的生路,涓生绝情地将子君抛弃了。可怜的子君就这样带着破碎的心,一步一步地走向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
爱情?自由?金钱?这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定律,让无数男男女女沉醉、迷茫、哭泣、伤逝……
合上紫色的封面,走出凄惨的故事,涓生的伤、子君的逝都已离我远去。只留下淡淡的风吹着淡淡的云,还有蓝蓝的天空静静地看着谁又伤了谁,听着谁又在悲问:爱情到底该附丽什么?
从小说的名字中能够感受到这是一篇以杯具结尾的文章。“伤逝”——为逝去的东西而悲痛,让人联想到遗憾、悔恨,给人一种悲哀、凄凉的感觉。作者以“涓生手记”的方式叙述了在“五四”这个黑暗的社会时期,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为了感情而不顾一切,走到一齐,最终因社会的压力与生活的残酷而走向分离的感情故事。
读完《伤逝》之后,感触颇多,有一种悲凉的感觉。
在我看来,子君,作为一位时代女性,能够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挣脱封建家庭的牢笼,毅然追求自我的感情,在当时是很叛逆的,是很困难的,是与时代不相容的。但她对感情坚决,喊出了自我的心声,喊出了数千年来女性不敢喊出的“我是我自我,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响亮的个性解放的呼声。她不顾世俗的眼光,义无反顾的和涓生在一齐,即使是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当她与涓生在一齐生活的时候,由于生活所迫,她成了一位典型的家庭妇女,为家庭琐事而忙碌,为小事而争吵。慢慢的,她由一个思想解放的新女性转变为一个世俗的女子,而这时她与涓生的感情也慢慢变淡,慢慢变质,最终走向毁灭。而子君最终被抛弃而走向了死亡。
涓生,一个新时代的青年,虽然也有着新思想,但却是不彻底的。刚开始的时候,他是勇敢的,对感情执著,对未来充满期望。但从本质上说,他依然受着封建思想的毒害,表现出守旧与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齐的时候,他的自私、虚伪、卑怯的心里慢慢的滋生起来。当他与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别人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而子君却“大无畏”。到最终,他们的生活越来越惨淡,应对生活的压力,他把生活的重担推给了子君,而自我却不敢应对。最残忍的是他离开了子君,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只是表面上的,是经不起时间和现实考验的。
一段完美的感情就这样逝去了,而当涓生再怀念过去的完美的日子的时候,一切已经都无法挽回了,他剩余的时光只能一向“伤逝”下去。二人悲惨的结局,让人不免伤怀。所以,我们对待感情时,既不能失去自我,也不能逃避职责。
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一个空虚,面对这空虚并未自觉。由于手记体的特殊性,陈述内容是作者站在涓生的立场上说的,因此不可避免会夹杂作者的价值观与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也是手记体的魅力之一,作者在塑造涓生形象,模仿涓生语气,再现当时情景的目的就是借涓生之手表达己之思想,但是这样做并非是涓生的一人叙述维度,因此对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涓生男青年形象可能会有所不同。
《伤逝》是鲁迅的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很多人用传记考证式把涓生等同于鲁迅,把这篇小说当作鲁迅的爱情研究,其实是片面的。在这篇小说中可以看到影子但不能等同,可以说现实是个引子,他点燃了写作这篇小说的灵感,是心理想象的投射。
可悲可叹的境地,两个尚未长大却自认成人的孩子在过家家,用自己稚嫩甚至自大的目光去生活,不料残酷的生活给他们下了一个接着另一个的下马威,他们来不及反应就被打趴下。
1、当局者迷,时局中的“近视眼”
第一,并未认识到物质基础的决定性作用。当结局已定,悲剧收场,他才说出。
第二,尚未分清恋爱与婚姻的不同,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冲动下的遗恨。
在这里我们想要分析的是,涓生与子君是否是“真爱”,还是两个对新生活向往的年青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因为彼此同是旧环境下的反抗者才抱团取暖的吗?文中,涓生对子君最热烈的爱是子君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的权利!”,而后涓生却连当初求爱的场景都遗忘模糊,“岂但现在,那时的事后便已模糊,夜间回想,早只剩了一些片断片了。”甚至想要忘却,因为他觉得“可笑,甚而至于可鄙的”。只有子君“她却是什么都记得”“能够滔滔背诵”。
第三,自高自大,忽略生活环境与自身抗压、独立生活的能力。
琐事对人的影响,战士如鲁迅也为琐事所烦恼。
虚空(会馆)——真实(初在一块)——虚假(发现真实后)——虚空(会馆)
“我离开吉兆胡同,也不单是为了房主人们和他家女工的冷眼,大半就是为着这阿随。”当初嫌弃阿随,想要丢弃他如今又“为这阿随”,可谓是讽刺之至。
2、自私的`大男子主义,性别不平等下男女结局的不同
责任心的缺失与勇气的消弭,生活在自己构筑的空中楼阁中,面对理想破灭只有抱怨、发牢骚、推卸责任的份。虚假的爱、泡沫的理想对憧憬新生活的女性的吸引力。子君只是他寻找新生活,满足自己对理想追求的一个物品,只是他为了反抗旧势力而寻求的支持队友,没用便扔掉,可以说涓生是一个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失败的模仿者,他照着葫芦画了个瓢。但是他却让子君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宣告他的失败。
“我要遗忘,我为自己”“向着新生活,跨进第一步去,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向导。”尝试失败后,潇洒走人,进行下一步的求生。手记体,发声的只能是涓生,而子君已逝,只能是一个无法言说的弱者。
3、叙事结构的不同,导致文本解读的模糊性
“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一个空虚,面对这空虚并未自觉。”由于手记体的特殊性,陈述内容是作者站在涓生的立场上说的,因此不可避免会夹杂作者的价值观与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也是手记体的魅力之一,作者在塑造涓生形象,模仿涓生语气,再现当时情景的目的就是借涓生之手表达己之思想,但是这样做并非是涓生的一人叙述维度,因此对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涓生”男青年形象可能会有所不同。
4、真我与假我的对话——懦弱者的自我申辩
文章不只是涓生与子君的矛盾,更是涓生与涓生的矛盾,很多时候他是在与自己对话,是在自己开导自己,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回忆自己。这种自掐状态正是他逃避责任、辩白的心理源泉。
5、新人旧人交替不明,人性的弱点最终胜利
《伤逝》很深刻的体现了一个人的矛盾与复杂之处,涓生与子君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变成了“半旧半新”(旧在此处不是贬义词)的不完全纯一文化人。因此很多时候的矛盾体现在中西文化思想的博弈、交融。“新涓生”讨厌“旧子君”,而涓生自己也没跳出旧文化影星,“新子君”又对“旧涓生”失望。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错,而是人无法抵抗的不可抗因素。
普通个体在巨大的时代中多么的力不从心,被时代裹挟,苦苦挣扎,很多时候谁不在伤逝呢,为自己,也为自己爱的人。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习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
大家读了之后会有那些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编来看看大家写的红楼梦读后感想吧!
读红楼梦后感想【1】
我总以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未几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因祸得福,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由于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终极,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
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终极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熟悉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终极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实在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
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
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题目。
假如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终极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由于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
他终极的出世是由于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实在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
读红楼梦后感想【2】
这个暑假,我读了《红楼梦》。
《红楼梦》是由清代着名学者曹雪芹所着,高鹗续着的描写贾氏的是封建社会大家族贾府,由盛到衰的全过程。
《红楼梦》中,我喜欢厌恶功名的贾宝玉、同情爱哭小气的林黛玉、佩服敢作敢当的晴雯、尊敬刚毅果断的贾探春、讨厌诡计多端的王熙凤、憎恨阴险狠毒的王善保家。
我还喜欢《红楼梦》中的几个场景,如宝黛共读西厢埋落花,既美丽又浪漫,还喜欢湘云醉眠芍药茵,又像画又像诗。
《红楼梦》是中国名着,同时也是世界文学的巅峰之作。
在这本着作当中,男主角士贾宝玉,女主角是林黛玉,这本小说还描写了他们之间的纯真的感情,但由于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最终导致两人未能结成眷属,同时也导致了林黛玉的死亡。
读罢《红楼梦》,我不由得深思起来,显赫一时的贾府为什么会灭亡呢?因为贾弟子骄奢淫逸、作恶多端,使贾府积下仇恨并留下把柄。
还因为有太多像贾赦一样的纨绔弟子,在富有时,他们不务正业、安享富贵,就吃荣国公和宁国公的老本,还认为富贵也会一直持续下去,当元妃死后,贾府失去权力庇护,受到了权者的排挤。
此外四大家族中的薛、王、
史三家都已衰败,贾府的衰败也就自然了。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
在封建社会中,政权机构与封建贵族狼狈为奸、互相依存,不仅如此,封建贵族还抢占民女为妻,把老百姓逼死也像是儿戏似的,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就把别人抄家,使别人坑家败业,家破人亡。
封建贵族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住在奢华舒适大房子里,而老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了生存甚至卖儿卖女,那可是他们的情深骨肉呀!而封建社会还遵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皇上私有的东西,生死都由皇帝来决定。
连像贾探春这样的封建贵族的千金都要听皇上的话,远嫁他方。
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平等,而且穷人还可以得到国家援助,再也没有富人们整天花天酒地而老百姓们却穷困颠倒、度日如年的景象了。
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古代封建社会再看看我们的今天,我们多幸福呀!我们更要加倍努力,让更多的大众过上好日子!
读红楼梦后感想【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
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
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
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
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
她落泪,因为只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
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
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
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
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
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
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
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罪与罚》,才能写出“真材实料”。阅读了《罪与罚》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罪与罚》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您抓住了《罪与罚》的哪些精髓呢?急您所急,栏目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阅读罪与罚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
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
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
“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
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
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第一次读陀翁的书,然而对他的名却是如雷贯耳,一直心怯不敢轻易打开,读了长长的两百四十多页的序后,还是雪藏了几个月,再次读序,看正文。开篇的序写得非常具体,译者简述了西方文学史的发展;陀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生平,作品创作的历史背景以及他个人思想转变的过程。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再读书就好像找到了小说在整体框架下的一个发展基本点。
《罪与罚》,关于内容和作者的创作精神,看到有些书友书评写得很棒,自叹不如,就不复述。对于小说的整体感觉,添加几个看法,说不定会对还没读此书的朋友增加点兴趣:
一,这是一本心理大战书,看到聪明人之间的唇枪舌战、斗智斗勇,实在很过瘾。
二,这是一本悬疑推理书,故事情节紧凑,逻辑缜密,看似无意的情节设计往往会令读者意外到吃惊。
三,这还是一部多幕长篇戏剧式悲剧。陀翁把地点集中在彼得堡的几个场景点,故事主线明朗,中心人物集中,围绕两个人物而展开故事情节: 罗佳和他的妹妹杜尼娅。
陀翁的书,放在任何时代都不过时。缓一缓,第二本继续。
最近我读了一部有关社会心理的小说。小说描写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罗佳·拉斯柯尼柯夫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由于杀人的恐惧、良性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的煎熬,整日心惊胆战,最终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这部小说谱写了不朽的长歌。小说中的罗佳啊!你是个大学生应该很有自判能力的,当我读到:“他们说的没错我这么做是为了伸张正义,是为了补救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就不会有那么多跟我一样的大学生受苦受难了。”这句话你表面上是在在同情别人,其实你是在虚掩自己脆弱不敢的负面心理。后来我又读到:“卡琳达——你的妹妹,比尔——你的妹夫他们整天奔波在外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你啊。”罗佳你有那么多的亲人、朋友,你为什么不珍惜却去干出那么蠢的事。而且那老太婆有肺炎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的你想为了一个对社会百害无一利的人需要用一个英才去除掉他呢?
罗佳啊我为你惋惜!
读这部小说,有点像在读侦探小说。我想,这也是它吸引人之处吧。在小说中,我主要看到的是主人公的“罪与罚”。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他本来是一个聪明敏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的青年,但在贫穷生活的折磨下,他变得阴郁、孤僻,甚至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了。
他孑然一身,蜗居在像棺材般的斗室里,整天躺在破旧不堪的沙发塌上,苦思冥想着如何摆脱困境。他耳闻目睹的同样是孤苦无助的穷人们任人欺凌,在苦难中挣扎、呻吟,而那些有钱有势的地主资产阶级却作威作福,横行霸道。善恶对立、贫富悬殊的残酷现实,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引起他的深思,使他逐渐形成一种“理论”。他把所有的人分为“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两类,认为“平凡的人”活在世上必须俯首贴耳,唯命是从,任人宰割;而“不平凡的人”则可以为所欲为,有权做各种犯法的事,为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可以踏过尸体和血泊,随意屠杀别人。我觉得他的这个理论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而为了实验一下自己的理论,为了检验自己是否能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竟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抢走她的钱,慌乱中又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杀人,这是他的“罪”。但是杀人后他却在孤独和恐怖中受到良心的折磨,最后在索尼娅的劝说下投案自首。他的“罚”,不只是法律的,肉体的制裁,更是道德良心的,精神上的惩罚。作者在书中大部分生动刻画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活动,可见作者强调的是后者。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60年代的彼得堡,当时俄国农奴制废除后,资本主义迅猛发展起来,在资本主义的冲击下,市民阶级发生两极分化:一小部分人发财致富,成为资产阶级暴发户;大部分人则沦为资本主义的牺牲品,贫穷、破产,被抛入社会底层。作者在小说中以震撼人心的笔力向我们展现了城市底层人民的黑暗生活。我想作者是将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作为这类被压迫小市民阶层的代表,通过对其挣扎,反抗,绝望,幻想等复杂的思想和心理来反映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
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人物心理的描写真的是细腻到了极致,看着主角的癫狂,不安,痛苦与自我折磨,竟愿意原谅和宽恕这个可怜的罪犯。
读过不算太多陀氏的作品,总感觉他在用文学传道。我不太了解俄罗斯的文化与书中的时代背景,只看到书中的所有人物都是病态,神经质的。有时我对书中所描述的世界感到深深的绝望,可是就是这么病态的人在某一瞬间也能让你看到人性中散发的善意。主人公是一个辍学的法学大学生,也许曾是一个优秀的青年。却策划了一场谋杀,从此以后自我折磨,自我惩罚。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在看到很悲惨的一家人后,愿意把身上所有的钱拿出来。晚上做梦梦到被折磨的小马,会无比的同情与怜悯。我也不知道这个病态的人,到底是善是恶。只愿最后他能正真得到救赎。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罪与罚》,它是俄罗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
小说描写了一个贫困交迫的大学生,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以为是伸张正义。然而杀人的恐惧,良心的谴责,使她饱受心灵的煎熬,整天心惊胆战。最后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这样,她整天就不在发生心灵的恐惧。
想对大学生说:我知道你们都很痛恨那个老板娘,但你已经知道那个老板娘已经身患肺病活不了多久,但你为了伸张正义的名称去杀人,这样是不对的。
想对老板娘说:你的凶狠压榨穷人的钱,谁都知道,难道你想一直走在黑暗里,不去寻找光明,再加上只做坏事不做好事,你真是罪大恶极。
当高山的崎岖变成了坦途,当古老的文明随着炽热的岩浆和无数沸腾的生命一起跌入黑暗的深渊,当辉煌的王朝在一片复辟之声中再次走向战争的漩涡中,沕穆的历史经书是始作俑者的迂阔之论,还是历史的倥侗,是上古的情思还是梦幻泡影,却早已成为不辨的真理。
相信大家都读过《快乐王子》的故事吧,我们看完这篇童话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把自己阅读《快乐王子》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阅读快乐王子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我读过《快乐王子》这篇文章后,我认识了富有爱心的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他们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体会到快乐王子宁愿把自己身上拥有的一切东西,比如:两颗蓝宝石、一颗硕大的红宝石和全身的黄金叶片全部送给那些穷人、孤儿,他宁愿把自己变得灰暗无光,也不愿看到穷人们、孤儿们忍受饥饿和寒冷。从这里我就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位富有爱心的王子,同时也是一位好人、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还体会到这只可爱的燕子,宁愿自己被冻死,也不会丢下快乐王子一个人飞往埃及。为什么小燕子会愿意做王子的信使呢?因为快乐王子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了它。
而那些市长呢?竟然连一只燕子都不如。虽然市长们也拥有许多东西和钱财,可却不愿意捐出一分钱来帮助穷人,这种行为太可耻了!还有那些富人,自己在漂亮的洋楼中享受着,却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乞丐们坐在大门口忍饥挨饿,甚至让几个孩子在楼中躲雨都不可以!唉!至于那颗铅心为什么在炉中熔化不了?那是因为快乐王子的痛苦仍然存在!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快乐王子学习,做一个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品德高尚的人!让那种漠然的、可耻的行为远离我们吧!让世界充满爱!
在暑假里,我在网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快乐王子》,这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座小镇上,有一个“快乐王子”的雕像,有一只小燕子在路过那个小镇时,躺在了快乐王子的雕像上,燕子因为王子的眼泪而醒来了,燕子问王子为什么哭,王子便说出了自已的苦恼,他失去了自由,他很想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燕子被王子的行为打动了,便留在了小镇上,王子让小燕子当他的信差,把自已身上宝贵的东西都给那一些穷苦的人们了,而他却成了一堆废铅。
读完了这文章,我静静地关了电脑,回忆起那文章里的一个又一个字,快乐王子竟为了帮助别人而牺牲了自已,而我们呢,有时甚至连举手之劳的事,也不会去帮助别人,而如果你为一些无助的人们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又或者只是简单的一个让座举动,都会让你觉得快乐。只有人与人之间都能学会去感恩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从一件件小事来帮助别人,虽然微不足道,但却会让我感到十分的开心,好吧,那就让我们一起在学习和平常的生活中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吧。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感受到帮助别人其实很快乐,我一定会乐于助人的。
《快乐王子》这篇文章写了你自己快乐别人不一定快乐,快乐王子就是看到别人不快乐自己也不快乐、别人快乐自己就快乐的人。
这个故事说了快乐王子在一个很小的小镇上的生活。小镇上的人用石头做了一个快乐王子的雕像。快乐王子是一个帅气的人,他的两颗眼睛是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镶着一颗红宝石,他的心是铅做的。快乐王子先遇到了一只燕子,他看到燕子很冷,就把燕子放到怀里,燕子渐渐地苏醒了。燕子看到一户穷人家,告诉快乐王子,快乐王子把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那户穷人家,燕子感到很高兴,快乐王子也感到很高兴。当燕子又看到一个文学家在黑夜里坚持学习,快乐王子把他的一只眼睛——就是那颗蓝宝石送给了那个文学家。最后快乐王子遇到了一只流浪猫,它身上脏脏的,快乐王子就把另一只眼睛——也就是另一颗蓝宝石送给了那只猫。那只猫突然变干净了,快乐王子也突然高兴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看到别人快乐了我们才能更快乐,如果别人不快乐我们自己就不会快乐。应该多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
放暑假,妈妈在凤凰书城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快乐王子》,它是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快乐王子的故事。
快乐王子的塑像耸立在市中心,他的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眼睛是用两粒闪闪发亮的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漂亮极了!可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生活贫穷的人们,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
最后,小燕子被冻死了,快乐王子的塑像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可是他并不后悔,他帮助了很多人,得到了许多快乐。
读完这篇童话,我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这种默默奉献的无私精神感动了。在我们的身边,不是有许多这种默默奉献的人吗?我们敬爱的老师,为了我们的学习,呕心沥血。不就是快乐王子吗;我们的父母,每天照顾我们,只知付出,不求回报。不也是快乐王子吗?正是有了这么多快乐王子在默默奉献,我们的祖国才会这样美丽!
我们现在的孩子,应该学会默默奉献,这样,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富强、美丽。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是一座城里的雕像,他站在高高的圆柱上,全身都贴着薄薄的金叶子,眼睛是用蓝宝石做成的,腰间的剑柄上还有一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让我感动的不是他的漂亮,而是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当他看到很多穷人受苦却又没办法帮助他们,他难过得流下了眼泪。后来他让他的朋友——一只飞翔的小燕子帮忙把自己身上的宝石、金叶子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上。虽然快乐王子变得难看了,全身伤痕累累,但他看着人们幸福地生活,心里感到无比的安慰。
如今,玉树人们面临着地震带来的灾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快乐王子”一样,献出爱心,帮助玉树的人们重建美好家园。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每个人对于野草,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收集的“阅读鲁迅野草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暑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定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中是最美的,而在作者笔下的雪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么美的雪景,他肯定投入了不少感情,不然也不可能将雪写的如此美。我从中发现作文最重要的事真情实感。
在小学时冲着先生大名才买来的《野草》,也以为读大先生的书就能提高自己的语文水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也就不分囫囵的通读过一遍,很为半懂不懂,我也不求甚解,轻松并愉快的合上书,感叹自己又是读了本名著。那时也只会留意《雪》,《风筝》,也只因为这两篇会常常出现在语文考卷的阅读题上,因为一直受的的这些应试教育的影响反正先生的书都是和革命有关的,所有的文章都应该和革命搭上边际,也恰逢能给那时的自己不懂先生文章的一个合适的解释革命的这东西,自己还小所以不懂。
这次回家因家中有客需长居便又睡回自己的小房间,在小房间的书橱无意又翻出了《野草》,也是在半夜这时候,在人最静的时候,思维感觉越停不下来,我喜欢书发黄还有随着的味道,第一篇的《秋叶》——“在我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看到文首,我一阵窃喜,我前段时间一直在疑惑为什么吸引我的都是那些外国的书,而这些书也都只是又那些翻译过来了,书的发挥还是得看翻译者是否很了解原作家,原作家的文化背景,很多在国外评论上很出彩的书经过国内的翻译变得索然无味,也常想我们现代的作家,就没能游刃有余的去写出让我们值得深思的东西,不过说真的,现在还没碰到有哪个健在作者文字风格,思路吸引到我,也可能是自己的书读得不够多,所看的面不够广,又说这年代的文字属于韩寒,郭敬明这风格,有看过点,有点娘,太小,不是给我看的。
中学时代的纸条我常常写起来很随自己的意识,阅者也常说看不懂,导致作文也是常常这样,也正是这原因,我看到先生这本野草感觉很是有逢知己的感觉,看着先生的文字感觉就是随着先生的思路,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很喜欢这种能让自己沉浸的文字。这种感觉那些翻译书是不会有的,能有这种力道的文字也只有我们自己人才能写出《狗的驳诘》《失掉的好地狱》《立论》《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还有《死火》这些文章都很有感觉,特别是《死火》,看完几遍后也不禁为先生的文字特别是思路感慨万千,先生的思想境界和那种文字的信手拈来。我在这不想对这些文章一一的说出自己的理解和思考方向,一千个哈姆雷特,看到别人的想法可能自己的主观想法会被削弱层,也有很多感觉是一写一说就消逝的,就让他们在脑里一直存在,一直伴随在对先生文字的喜爱中吧,能找到一个让自己喜爱的文字其实很不容易,我也是在高考后的第一次文章。
站在书屋里,看着眼前满目琳琅的书籍时,脑海里突然一片空白,在我脑海里不停地旋转着一个问题,我到底该看那一本书呢?手指不停地在书上面一本一本的划着过去,手停顿了一下,是《现代散文鉴赏辞典》,拿起这本书,给我第一感觉就是:哇!好重!好厚哦!我看得完吗?看着目录表,浏览了一下里面的内容,感觉写得蛮好的。于是在心里面暗暗地下了一个决定,就是你了——《现代散文鉴赏辞典》。
虽然还没看完这本书,不过我对《野草》这一篇散文,颇有体会。在《野草》中,作者通过对种子、野草和生命力歌颂的肯定,表达了他对黑暗现实重压的蔑视,对民众力量的信赖。揭示了一个真理:民众(野草)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
有人问:世界上什么东西的气力最大?回答纷纷的很多,有的说“象”,有的说“狮”,有人开玩笑似的说:是“金刚”,金刚有多少气力,当然大家全不知道。
是的,答案千万种,个个都不一样,但作者却给了一个我们怎么也想不到的答案,那就是植物种子。在我们认识里,种子它是那么的渺小,怎么会是世界上气力最大的?一粒种子所呈现出来的力,简直是超越一切。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以任何机械力都不能将其完整地分开的致密而坚固的头盖骨,种子却可以分解为例,印证了植物种子的力量之大。接着作者又以人们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笋和小草的生长为例,进一步阐明这个点。“为着向往阳光,为着达成它的生之意志,不管上面的石块如何重,石块与石块之间如何狭,它必定要曲曲折折地,必定要顽强不屈地透到地面上来,它的根往土壤钻,它的芽往地面挻,这是一种不可抗的力,阻止它的石块,结果也被它掀翻,一粒种子的力量的大。”
是的,没有一个人会将小草叫做“大力士”,但是它的力量之大,的确是世界无比。这种力,是无形的,是看不见的生命力,只要生命存在,这种力才会显现,上面的石块、土壤,丝毫不足以阻挡,因为它是一种“长期抗战”的力,有弹性征屈能伸的力,有韧性,不达目的不止的力。唐朝白居易的诗中就有写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说明了野草顽强的生命力。
无论生长的条件怎么恶劣,也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环境并不决定一切,改变世界的动力来源于自己,只要你不屈服于自己所处的环境,永不满足,那么,你就有可能实现你的理想。把阻力化为动力,看成是磨炼自己的机会。
作者写这一篇散文时,正是抗日战争中期,意思是鼓舞人民坚定抗战胜利信心。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和日本帝国主义,我们要学习“种子”和“野草”的精神,绝不能悲观失望,要具有一种“长期抗战”的力,能屈能伸的力,不达目的决不停止不善罢甘休的力。如果认真这样做了,我们就能掀翻压在我们头上的石头,就能赶走和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取得最后的胜利。
最后,作者指出小草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具有的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它以生命作为力量的源泉,它坚忍不拔,能屈能伸,“长期抗战”,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二是把一切困难、挫折都视为对自己的锻炼,决不悲观叹气。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人们对野草生命力早有的认识,在《野草》里,作者把种子、野草和人民的力量联系起来,赋予它新的意义和境界。
《野草》一直没有怎么被大家重视,人们往往都是在分析他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药》、《祝福》,而忽视了对《野草》的研究。
很多著名的作家现在都已经意识到了《野草》的伟大。著名的先锋派女作家残雪就认为《野草》是一部不朽的巨著;是一部一直以来都被世人低估的巨著;是一部在思想层面上可以与《神曲》媲美的巨著。
当然,这只是残雪的一家之言。但不论是否贴切,不论能否得到人们的认同,获得大家的共识,都是值得借鉴、参考的。而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很喜欢、很欣赏《野草》。
虽然全篇《野草》我有半数都没怎么读懂,但就那几篇读懂的文章就已将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狗的驳诘》是对人性的讽刺,因为狗再狡猾,再势力,也不如人那般,懂得区分“铜和银、布和绸、官和民、主和仆”,并且以深谙此道为荣。对此,我也只能长叹,只能长叹而已。这确然是一种悲哀!
《立论》有一种马克?吐温、欧?亨利式的幽默,把中国人的老于世故以及圆滑的刻画得淋漓尽致。说真话要挨打,说谎话有悖于良心,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什么都不说,或者说,不说任何有实际意义的东西。不愿意鲜明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立场,多少年以来,我们一直秉承着这样的理念。
《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让我不禁有一种读《阿q正传》的感觉,中国人的奴性被描绘的想象生动,跃然纸上。聪明人、傻子、奴才、主人,四种人在我们身边似乎都有写照,仿佛都有缩影,它的现实意义,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而我最喜欢的却是《过客》。这是一篇剧本,一篇有史诗般感觉的剧本,一篇让我觉得荒诞、沉重的剧本。剧本没有多少人物,没有什么情节,可是有一种和读《等待戈多》时相似的感觉。纵然两个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可伟大的作品的境界是一样的,都是对人类的终极人文关怀,也可谓是:殊途同归了!
《野草》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它借种子的力量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野草的这种精神也告诉我: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往往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但我们要像野草一样,只有克服重重困难,才能钻出地面,向世人展示自己蓬勃的生命力。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多次为鲁迅所称引,不妨看作是《野草》全书的大纲,倘置换为鲁迅自己的说法,则是: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凝聚着他在“五四”新文化运动退潮以后思想上处于彷徨时期对人生、对人的存在价值、对中国文化的特征和社会发展的深沉思考。在鲁迅生命最痛苦的时候,“五四”运动高潮后的回落、“新青年”阵营的裂变、统治阶层的专横和欺压……一系列社会的矛盾让鲁迅陷入消沉抑郁的海洋、感受心灵苦闷的煎熬。黯淡的情绪和痛苦的情愫孕育了《野草》的诞生。这部作品是鲁迅以其独特的个性和方式同痛苦作“绝望的抗战”而催生的小花,是他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心泉所化成的艺术瑰宝,是一部“心灵斗争的记录”。鲁迅以他不可模仿的艺术才华,将自己微妙的感觉、情绪,难以言传的心理、意识,复杂万端的心态与情感,愤激与焦燥,感伤和痛苦,苦闷与彷徨,探索与追求,溶入这丛野草之中,从而把内心的痛苦转入《野草》,这是他建立在精神死亡之海上的墓志铭。他的一生就是这样以绍兴人那一碗黄酒垫底的生命底气,以来自尼采权力意志哲学的那一派野力,绝望、反抗绝望、坚持绝望。这种绝望的坚持尤其艰忍。殷海光先生曾说,鲁迅既感觉到了生命的虚无,又要在为虚无的压迫下致力于求索一个民族,一个文明的新生之路。这是一个极大的悖论。更痛苦的是鲁迅在求索民族新生之路上又是这样四处碰壁。这样的鲁迅我们可以把他描写成一位举着盾牌的战士,盾牌的后方是生命的虚无,盾牌的前方是出路的虚无。战士要博击的是双向的虚无。这种战斗就尤其惨烈。这样的鲁迅才是一个够味的鲁迅。这样的鲁迅才配称中国在二十世纪的精神高峰。
鲁迅毫不讳言现实在他看来乃是实有的黑暗与虚无,却又认为,不是没有可能从反抗中得救。他一面揭示生存的荒诞与生命的幽黯,一面依然抱着充沛的人文主义激情,这是他高出许多存在主义者的地方。他说,他的哲学都包括在《野草》里面。野草》的低沉阴郁、桀骜不驯,体现出彷徨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作者孤愤苍凉的心情,是作者真实的灵魂袒露;是追寻生命意义却感到死亡的悲怆时的焦虑;是独自与黑暗搏斗的直面真相的勇气,是在无路之处走出路来的反抗绝望的生命哲学。
《野草》的语言风格也很有特色。激越、明快、泼辣、温润,它都具有;但是更多的是深沉悲抑,迂回曲折,神秘幽深。作者表现的主要是一种悲剧性情绪,它源自生命深处,许多奇幻的想象,其实都是由此派生而来,因此,最富含热情的语言也都留有寒冷的气息,恰如冰的火,火的冰。《死火》中描写死火:“一切青白冰上,却有红影无数,纤结如珊瑚网,”《野草》的语言,正是那青白背景上的无数张开而又纠结在一起的红艳的珊瑚枝。
作为一部灵魂之书,《野草》开辟的境界,在中国的精神史和文学史上,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散文诗《野草》被许多评论者认为是中国20世纪文学的颠峰之作。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
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阅读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在读了斑羚飞渡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编辑了“阅读斑羚飞渡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今天,我读了被称之为“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之“斑羚飞度”。这是沈石溪在西双版纳旅行的见闻及感受。这本书对我的心灵产生了很大的触动。
从《再被狐狸骗一次》中,我体会到了狐狸的奸诈;但狐狸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使用苦肉计,拼命自残的举动,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父子间那种无私的爱。从《灾之犬》中,我感受到了狗对主人的忠诚。从《斑羚飞度》中,我看到了老年的羚羊为了种群的利益而献出自己的一切。我对那些老年羚羊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敬意,它们勇于献身的精神永远留在我的心中!有时候,动物对自己的孩子、种族的感情,比人还深。它们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在它们眼里只要它们是某个种群中的一份子,它们认为自己就该为种群献出自己的一切!种群的繁衍就是它们勇于献身精神的永远传承。在我眼里,它们的行为是那样感人,可在它们自己的眼里,这却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根本就不足为奇。
但这些感人的事情更让我体会到了大自然的残酷无情,鲜血和死亡,对大自然而言也早已是不足为奇。地球不会因为死亡而停止运转,更不会因为一滴鲜血而停止生物的进化。现在动物中的王者随时可能被杀死,但每只动物包括人类都会在残忍的搏杀和血腥的战斗中进行肢体或头脑上的进化。所谓的弱肉强食是每一种动物都必须遵守的的原则,没有任何生物可以将此改变。那些强者随时都有可能被杀死,但它们可以为自己的生存而战斗。至于那些弱者,留给它们的将只有死亡。
动物之间如此残酷,人类世界也是如此。我们的头脑就相当于它们的利爪和尖牙,人类世界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激烈的头脑竞争。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争取食物和金钱,才能拼出自己的一席之地。
斑羚飞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斑羚飞渡”那儿一段,它讲了一个个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只见斑羚们正在悬崖边走着,但是它们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猎人埋伏在它们所在的悬崖边,可是等到它们醒悟过来后,但怎样都来不及了,斑羚们惊慌失措,胡乱逃窜,后来斑羚们的头领为了不让全族灭亡。终于急中生智,好不容易想了个办法,能躲过这次灭族之灾,这个办法就是,牺牲老羚羊去帮助年轻羚羊渡过悬崖,最后自己掉下,但它并没有后悔,最后……
看到这儿,我的眼圈红了,我认为整个斑羚群是多么的团结一致啊!而我还有时候小组合作时有些不配合,有时还会唱反调,现在想想可真是惭愧。我不仅仅因为羚羊群的团结而感动,更感动于老羚羊和羚羊头领自我牺牲的精神。这个精神是特别难能可贵。因为往往有些人是会有私心的。只顾着自己,现在我深刻的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连一只动物都比我做得好,比我有志气,这是该让我好好反省一下,改掉些私心。
读了这本书传授给我知识不同,是以动物告诉我的,让我更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不足,人和动物的生命都是最珍贵的,现在我们一定要有一种团结的精神。让我们和动物成为好朋友吧!
我看了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它写了一群斑羚被一群猎人逼到绝路伤心崖上。在关键时刻,镰刀头羊做出了老斑羚死小斑羚生的决择,让小斑羚踩在老斑羚的背上“飞渡”伤心崖。最后,小斑羚们成功逃生,种族得以延续,老斑羚却都丧命于枪弹之下……
我最佩服这里的镰刀头羊。因为它做出了牺牲老斑羚保护小斑羚的决择,更因为我在看到它因为老斑羚群中“羚”手不够时,带着几只中年斑羚站到了老斑羚队伍之中,成功组织小斑羚逃生后纵身跳下悬崖。它即将丧命之时,走上了绚烂的彩虹。
其实,我在看它们要跳崖的时候就想:会不会有一两只滑头的老斑羚溜到小斑羚队伍里去呢?没想到,老斑羚在斑羚头羊的带领下,一只也没跑到小斑羚的队伍里,它们都尽力将小斑羚送出伤心崖,用自己的生命为小斑羚搭建起一座跨越悬崖的生命桥。
面对这群伟大的老斑羚,我肃然起敬。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斑羚飞渡》,它的主要内容是:
斑羚是一种善于跳跃的动物,它们能跳四米多远,最好的能跳五米多远 。一些猎人带着一些猎狗把斑羚逼在距离有六米多的悬崖边,羊群顿时惊慌失措。镰刀领头羊在万般无奈的时候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让斑羚群分成两拔,老年斑羚为一拔,年轻斑羚为一拔。让老斑羚当年轻斑羚的跳板飞渡悬崖。羊群听从了头羊的指挥,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每一只年轻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最后他们用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老斑羚们会从容的走向死亡。
读后感 想:读了这篇文章,让我了解到斑羚是一种很聪明很勇敢的动物。它们很有集体主义感。老年斑羚为了集体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让我懂得我们都是大集体里的一份子,保护大集体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我读了沈石溪的《斑羚飞渡》,心中感慨万千,为斑羚的壮举感动。
《斑羚飞渡》主要写了一群斑羚被猎人逼上了悬崖。距离对面的悬崖最近的地方还有六米,斑羚的跳跃能力最多只有五米。在这危急关头,头羊一声令下,斑羚分成两队,一队是年轻斑羚,一队是年老斑羚。突然,最前面的一老一少双双跃出悬崖。在小斑羚将要落下时,老斑羚刚好出现在小斑羚的脚下。小斑羚双脚一蹬,跳过悬崖,老斑羚却掉下深渊。就这样,一只只年轻斑羚被送过对面,那个斑羚的种族得以延续。这是一种多么无私的精神!
多么撼动人心的故事!年老斑羚为新一代创造生的桥梁,自己掉进万丈深渊。为了让它们的种族生息繁衍,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在队伍中,没有一只年老斑羚贪生怕死,跑进新生的队伍。每一只年老斑羚都勇敢向前,把年轻斑羚飞渡过对岸。老斑羚们用自己的生命造就了一座生命之桥!
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他们使我们独立自强,也在孩子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他们含辛茹苦,伟大无私。我相信,他们愿意为孩子付出一生。
老斑羚们的无私,为了下一代的生命献出自己的精神令人震撼。
近期我看了大作家沈石溪写的书《斑羚飞渡》。书中的'故事都很感人,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故事是《红奶羊》。这个故事让人感到心酸,心痛,让我为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
西露儿是一只母羊,黑球是一只公狼。自打黑球出生后就一直喝西露儿的奶长大的。一天,豺走到了西露儿的住地,想要吃了她,这时黑球在睡梦中惊醒,看见了这一幕,它朝着老豺愤怒地嗥叫了一声,挪动了一下身体,挡在豺和西露儿的中间。月光下,豺看着幼狼和母羊惊呆了,像掉进了云里雾里。豺发出恫吓性的嗥叫,让黑球闪开!西露儿没指望黑球来就自己,因为黑球在豺的恫吓面前毫无惧色,反而向豺扑了过去。
真是一场惊天动地的血腥厮杀。豺咬住黑球的耳朵,黑球叼住了豺的尾巴,棕红色的豺毛和黑色的狼毛在月光下飞旋。豺横快就骑压在黑球身上,在黑球的左前腿上咬了一口。黑球惨叫一声,血从尖齿形的伤口漫出。黑球仰面躺在地上,疯狂地踢蹬······
西露儿看着黑球的伤口,隐隐心疼。黑球轻轻走到西露儿身边,安慰西露儿不要害怕。西露儿看见黑球伤痕累累,肩胛处露出了白生生的肉,西露儿用羊舌舔着黑球的伤口······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动物之间也有感情,动物的感情盛置超越我们的感情,我们千万不能做忘恩负义的人。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阿来在《尘埃落定》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阅读尘埃落定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哇,这本书我看得不是很懂,作者文笔高深莫测,很多值得我去思考的地方,每一句话都有独特的意义,文中有很多让我感慨的地方,比如一个时代的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我想到的是时间过得可真快,但我不应该去感叹时光匆匆,更多的是珍惜当下,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藏族的土司制度:以前只是在抗日剧中有过了解,对这个并不感兴趣,说实话甚至有些反感,但作者以一个“傻子”的独特视角,把藏族的风俗,制度,以这样一种新颖的手法,让我燃起了兴趣,想继续读下去,本以为全文会枯燥乏味,但读完并没有这种感觉,更多的感觉是想去看看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但有些制度我觉得有些残暴,比如奴隶的命在土司眼里就如粪土一般,可以任意践踏,而土司却可以为所欲为,抢了最忠于自己的头人的老婆,随便找个理由就叫管家把头人杀了,这是一个没有法治没有道理可讲的时代,这也注定会是一个陨落的时代,我也为自己生在一个好的年代一个好的国家而感到骄傲,我也应该骄傲,将来也应该为国家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朝花夕拾是中国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一本书籍,其中详细描写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在阅读这本书籍,了解鲁迅先生童年后,心中感触万分。那么朝花夕拾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朝花夕拾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在暑假的时候,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书中写的是鲁迅以前的回忆,内容主要是作者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也体现了鲁迅先生写文章的语言特点。
在这本书中有十篇文章,其中有的写的是作者的童年,有的写得是作者的青年,作者几乎把自己的一生写进书中。有些故事读起来会有一丝亲切感,就如作者的《五猖会》,在“我”正准备去看庙会的时候,父亲却让“我”背书,现在的我们身上是不是也会有相同的事情发生呢?正是因为这个故事我才觉得父母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没有顾及孩子心理的感受呢?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长妈妈,虽然让晚上的睡相不好,而且还爱说别人坏话,但她还是有优点的,如“我”和她聊到长毛的时候,她的精神,“我”甚至对她产生了特别的敬意,虽然这敬意越来越薄,在长妈妈的身上,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的社会的妇女的形象。在现在的社会中虽然也有这种“反面”形象,但已经很少了。这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留下的后果。
在这本书中,我不但见到了一些旧社会的坏风气,还有一些值得我仍然学习的地方,就如书中的藤野先生,他是鲁迅先生从医时的老师,他为人非常的严谨、认真。在“我”的笔记中,他都会帮“我”勾勾画画,有一点错误他都会改出来,这也使“我”对他充满了敬意。而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态度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总之《朝花夕拾》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旧中国整体社会现象,落后、愚昧。也激励我们珍惜今天,更好的去创造明天。
《朝花夕拾》是我无意间读到的一本书,但是它却成功地吸收了我,这本书不像是在“看”反而是在“听”。如同有一位朋友在与你侃侃而谈。
《朝花夕拾》是鲁迅创作于1926年的回忆性散文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
《朝花夕拾》共收录了十篇作品,有描写对猫的仇恨的《狗·猫·鼠》;追忆保姆阿长的《阿长与山海经》;批评封建老道的《二十四孝图》;揭露封建家长制阴暗面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全都的《无常》;回忆自己童年趣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鞭笞旧时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刻画心术不正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缅怀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怀念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的《范爱农》。
最让我喜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小小的百草园。百草园虽然只有小小的一块地方,但却充满了情趣。
幼时的鲁迅时常到泥墙根去抓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那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那带刺却又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无尽的好奇与深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带给他无尽的快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而透亮。
而《狗·猫·鼠》中那只小小的却十分迷人的隐鼠是鲁迅小时的“墨猴”,时常陪伴在他左右,带给了他无穷的乐趣,家里人也十分喜爱它。面长妈妈却“误”将它踩死,还骗他说被猫给捉去了。
《父亲的病》写了旧时的庸医治人,因而医死了鲁迅的父亲。鲁迅用《父亲的病》来表达他对庸医的痛恨与厌恶。
我认为《朝花夕拾》较为适合在社会中拦的青年们,因为它写出了鲁迅当时内心的感受,令人可以释放内心中的感受。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著,叫《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集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咋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节;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讯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读《朝花夕拾》有感
在开心、快乐、的寒假生活中,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
《朝花夕拾》中的每一篇文章,都记述了鲁迅先生从童年的生活到青年时求学的不同阶段的过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鲁迅先生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仿佛觉得眼前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可以感受到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一份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在三味书屋中,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也有同学们心中的孩子气。当寿先生在入神的读书时,却不知道同学们再干着各式各样的事,其中鲁迅先生正在聚精会神的画画……
我觉得幼年的鲁迅和平凡的孩子一样,充满了欢歌笑语,充满了鸟语花香,可是童年已离他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回味无穷的记忆,所以我们要留住自己的童年,把留在心底,也变成我们那散琐的记忆。
在我们的童年中,也有许多记忆犹新的事情:我再上五年级的时候,星期六、星期天经常在写完作业后到河堤上的草地上,春天时,用柳条编柳帽;夏天时,躺在草坪上沐浴阳光;秋天时,到草坪上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冬天时,大家一起打雪仗……那片和地上的草地,是我最难忘,最回味无穷的地方。
让我们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与我们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
读《朝花夕拾》有感
暑期期间,我看了一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回忆自己童年往事的散文集,共十篇,原名为《旧事重提》。
这本书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期的求学历程,追忆难以忘怀的往事,抒发对旧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狗、猫、鼠》批判了徐志摩、陈西滢等当时现代评论派针针锋相对的局面;《阿长与山海经》讲述了他对当时长妈妈的怀念之情;《五猖会》记叙了儿时要去看五猖会,十分高兴,但父亲让背书的一盆冷水浇灭了他的好心情,值得让家长、老师深思;《父亲的病》道出了自己对父亲的最大过错……
每一篇文章都那么令人深思,感悟,也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生活环境,也看出了鲁迅先生十分执著于生活,并且非常希望改善当时旧中国的局面。
《朝花夕拾》虽然是一部回忆性的散文集,但并不只是简单叙述往事,而撷取了他回忆中令人难以忘怀的片断,选择极富个性的细节和情节来刻画人物形象,从而使作品充满了浓重的生活气息。
鲁迅先生写的是个人生活,却服具体生动地凸显了当时中国的风习和社会情状。而且他还把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手法有机地糅合在一起,使作品更加充满诗情画意。
读《朝花夕拾》有感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回忆温馨童年的美好趣事与父母不顾及孩子心理的所谓理性批判,是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
我忐忑着,拿着书来了。他和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的读下去。我担着心,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这样一个小片段,就可以表现出作者鲁迅对看会的渴望与父亲对他的一次次阻难,也表达了作者鲁迅对父亲让他此时背书的疑惑不解。鲁迅先生用朴素的语言回忆了以前,并且对家长与老师作了理性的批判,说明了老师与家长让孩子死读书这样的教育方式,或许有悖于孩子的自然发展——读着,读着,强记着的,——而且要背出来。也同时表达了作者对死读书的厌烦与无奈的心理。
温馨的回忆,让我们身同感受。佩服鲁迅先生能勇敢地批评了当时社会,对书籍的死读,硬读,死背,“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
《朝花夕拾》,表达了鲁迅先生勇于批判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朝花夕拾》给予了我深深的感受!
读《朝花夕拾》有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十分著名的书——《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性散文,共有10篇文章,《狗。猫。鼠》、《阿长与》、《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写于北京,《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写于厦门。全书记载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而且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这本书的10篇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中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由此让我想到当前的应试教育制度,把学生埋在书海和各类考试中,不是少了许多儿童的乐趣吗?比如:有时我写作业感到累了就想休息一下,玩一会电脑换一换脑筋,可爸爸总是说:“作业不写完,不能开电脑”。
通过这篇文章,我觉得家长关心我们的学习是好事,但也要理解我们,我们会合理安排学习与娱乐的时间,我们希望不仅能在学习中娱乐,更能在娱乐中成长。同时,在读这些文章时,我理解到作者在写作手法上,常插入相关的童话、传说和典故,使文章更增添了许多阅读的趣味。
这就是《朝花夕拾》给我的启迪,我会永远记住这篇佳作。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进入初中,我发现中学阶段有许多鲁迅先生的文章,而这些文章大多都选自一本书——《朝花夕拾》,于是,老师让我们去读一读这本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散文集。
我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的时候,回味起自己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一些当初的味道的,想必还会别有一番滋味吧?!本应该快乐的童年,却被当时的封建思想笼罩着,透出迂腐的气息。从文章表面来看,鲁迅先生都是用了一些温情的文字来叙述的,其实,他把愤怒藏在了文字下。鲁迅先生还在这篇巨作里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强调出了当时封建思想的黑暗。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还是批评,都会毫不掩饰的表露出来,有时还会很幽默。比如阿长与《山海经》的内容大概是这样说的:“阿长是我的保姆,我开始很讨厌她,而且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她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而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不但对她的敬意消逝,而且极严重的诘问,甚至要复仇。再后来,在我极度渴望着时,阿长为我买来了《山海经》,这让我又一次对她敬佩……”这段文章,通过“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先生的童年吧,慢慢体会!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朝花夕拾》。这本书是伟大的爱国人士鲁迅先生写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作者的记忆中抄出来的,用许多笔墨、凝练的笔法选取那些刻在记忆深处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细腻地描写人物的神情心态,令作品的生活气息更加地浓厚了。
文章仅用了寥寥数笔,就刻画出人物的独特性,可以看出作者用笔的高深,写法的精妙,又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朝花夕拾》在写作手法上也可见鲁迅杂文的风格,集各种手法于一体,笔锋或犀利、辛辣,或平实、饱含深情,深切的怀念中见到了鲁迅对国家大事的关怀。
《朝花夕拾》中,有的故事语言简练,取材得当,写的集中、单纯而又丰富;有的故事语言精练,文章细腻有层次;有的故事语言朴实,真切动人,还有的故事语言犀利而幽默,运用浅显的语言,阐明抽象深刻的道理……总的来说,作品的语言犀利、风趣、精炼、自然清新,朴实厚重,读起来真切动人,是现代文学史上回忆性散文的典范。
读完《朝花夕拾》这篇文章后,我深切感受到了作者手法运用的生动形象,更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不少写作的方法,如:常插入与内容相关的名言、典故以及传说等这样可以使文章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我在这部作品中体会到了那个年代的人们所崇尚的真、善、美。
《朝花夕拾》真乃一部好书,在我读到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就有如同在那个年代的那个故事里的感觉,令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读着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那么真实。顿时,贪恋起童年的味道。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散发内心对童年的热爱。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内心充满激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欢笑有泪水。然而鲁迅的童年虽然也有不愉快的事情,但他表现出了不一样的心态。在阅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就感觉在和鲁迅先生聊天。从鲁迅的文章中读出了朴实。就是以为内这份朴实,让读者感觉十分亲切。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看到那个人就站在你面前一样。
鲁迅先生是怀着真挚的情感怀念他童年的一切。
第一次《朝花夕拾》时,不明白书名的含义。爸爸说,《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的人回忆起儿时的点点滴滴。
鲁迅的童年回忆就仿佛一篇感人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
那一点一滴的欢笑与喜悦,在我们有空时,不放翻出来品尝。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伟大的作家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课上读了次数。读过后,我感触很多。真是独一无二的品,特别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更是津津有味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用杜甫的一句话说:“朱门酒肉臭,路由冻死骨”。所言极是。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
但是我们细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真是一种享受,流露出来那份天真烂漫富有童趣,眼前时不时出现了一幅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鲁迅先生的自然心声,向往童年时的鲁迅,我仿佛看到了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朋友一起捕鸟,但由于性子急,总是捕下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讲故事,因为非常害怕到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炼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老师严厉的批评,但也抵不住鲁迅先生的魄力,当他读书聚精会神时,却没有发现学生干各种各样的事,有的在跑神,有的再睡觉,但是鲁迅先生却在画的出神。
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富有童趣,令人回味,也许挡不住我心中的感慨吧!我真是太喜欢《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孩子的角度看世界,读起来倍受感慨回味无穷,真得像鲁迅先生一样,我真想重回童年,感受鲁迅先生的童年,感受那充满激情的童年。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水浒传》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编辑收集整理的“阅读水浒传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借白日鼠白胜在黄泥岗上所唱歌谣:“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这首歌谣便是北宋末年佞臣当道,民不聊生社会现实的写照。
恰有些人,在风大时,表现出了逆的风骨。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时,便有这么一群人,却是群星下届,不为金钱利益所动,有自己的原则与坚持,也能承担起时代的责任和担当,便是可爱的草莽英雄。
而天地英雄气,在那个不干净的世道里是容不得的,于是刺金,枷锁便是英雄豪杰独有标志。每次有人入狱,都需金钱打点,若是差拨得到好处或不得,都是不一样的面孔。在黑夜,无人识得星星几颗,而借着黑暗的隐蔽,又有多少为了金钱利益或苟且偷生,违心弃义、出卖灵魂的事情发生。金钱,多么神奇的东西,他甚至可以让正义与责任沉默。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既然世间充斥嫉恶,容不得豪杰,那梁山泊便是这群豪杰壮士的阵地,一个充斥着忠义的瓦舍,一个兄弟情血浓于水的家,一个誓替天行道,暗藏救世秘诀的地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这群壮士的作风,生为人杰,死为鬼雄,是这群壮士的代名,哪怕是为了正义而牺牲,也在所不惜,不畏义死,不荣幸生——这样的人便是好汉,名垂青史,在历史长河留下刻骨铭心的烙印。望当今,人人惧怕披麻救火,惹焰烧身,而都袖手旁观,却在悲剧发生后似百家争鸣,这是时代的叹息。鲁迅先生有言:“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这苍茫大地,为中国青年主沉浮,人生短暂,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增加生命的厚度与宽度,荣辱不惊,向上走,向高处走,点燃金色的火焰,排成发光的队伍,流成发光的河流,若无人识得星星,那便照亮黑夜。
暑假里老师布置我们必须读完三本书,其中一篇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以前我看过四大名著的《三国演义》、《西游记》。我最讨厌看《红楼梦》,总觉得这是女孩看的,也不太喜欢看《水浒传》,总觉得里面的人物都是一些草莽之辈。
经过了半个暑假,我终于把《水浒传》啃完了,好辛苦!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令我的看法有了一个大改观。《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他们却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如今的我们应该从小就培养出一种正义感,面对不良现象要勇于站出来指出。还有,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其实我们如今的社会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是我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它表现了北宋徽宗年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上梁山,打起“替天行道”的旗号除暴安良起义的故事。但可惜,他们只反权奸不反皇上和朝廷。宋江,虽是头领,却不顾众人反对,最后受朝廷招安。一百零八位好汉最后惨死的惨死,归隐的归隐,出家的出家。
读完整本书,带给我最多的心情,应该是悲痛和愤懑。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什么事情,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
是啊,不正确的选择让昔日威风凛凛的梁山泊毁于一旦。设想,如果当初宋江没有错误地决定受朝廷招安,而是继续做着除暴安良的事业,虽然去除不了草莽的名声,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结局会不会这样悲惨呢?
《水浒传》这本书,其实也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有启示。
小朋友面对糖果的诱惑,做出不正确的选择,可能被拐骗,导致家庭破碎;青少年面对电脑的吸引,做出不正确的选择,致使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老年人面对骗子的花言巧语,做出不正确的选择,可能让自己省吃俭用一辈子积攒起来的钱财被骗一空。这些,足以说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多么重要。
小鸟不贪嘴,可以免去多少危险;人类不大兴土木,可以存活多少树木;科学家不研究毁灭性武器,可以让地球少多少危机……正确地选择很重要,这是《水浒传》给我最深刻的启示。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奸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最好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有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感觉,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最大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官场黑暗。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本学期,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与学生一同走入《水浒传》一书。似乎每一次读完都有新的体会。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初读水浒传,觉得里面的故事有点荒唐。好汉林冲被奸佞诬陷却无处伸冤;曹盖等人在绿林打劫的却被称为好汉;英雄鲁智深行侠仗义却落得个落荒逃跑的命运;粗莽汉李逵这种滥杀无辜的人也能在江湖中立足;梁山好汉本以占山为王,且力量足以和朝顶对抗,为何还要替朝廷出力,导致最后梁山落了个凄凉的结局……
这些都使我不解,我不明白施耐庵为何要这样落笔。我在疑惑之余,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得吸引,我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得读完水浒传,读到第三遍时,才明白作者的'深意。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在读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老人与海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阅读老人与海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老头儿的手被鱼线勒的皮开肉绽,但他忍了下来,这又会是一个新的伤疤。
“这些伤疤就像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像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老头带着他胜利的果实,返航。
“他的衬衫上不知打了多少次补丁,弄得像他那张帆一样,这些补丁被阳光晒得褪成了许多深浅不同的颜色。”旅途总是坎坷而艰险的,在返航的途中,打鱼时候的血引来了鲨鱼,更可怕的,那是一大群。老人与鲨鱼做殊死搏斗,用渔叉、船桨各种东西来击打鲨鱼。鲨鱼们死了,那只大鱼身上珍贵的肉也都被鲨鱼夺了去,老人已经精疲力尽了。他失望的拖着那条鱼骨回到了他居住的陋屋。
“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老人似乎总是什么都不在意,不贪慕,不奢求。老人太累了,他睡了,梦见了狮子……那狮子就是他自己,它是桑提亚哥英勇无畏的象征。
读完这则故事,我不禁有许多感慨。在这场英雄与环境的斗争中,主人公桑提亚哥是一位是一位失败的英雄。但可贵的是,做胜利的英雄易,做失败的英雄难。正是在对待失败的风度上,桑提亚哥赢得了胜利。“痛苦在一个男子汉不算是一回事。”人生的道路上,谁又能不经历痛苦呢?当我们遇到痛苦时,桑提亚哥给我们做了一个最好的典范,他教会我们要勇敢的正视痛苦,痛苦只是暂时的,而你的执着精神则成为了你一生享之不尽的财富。
今天,我从家里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书——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于是,我倒了一杯茶,坐在书房里细细品读起来。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一直坚持,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了一条身长八十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经过三天两夜的努力,他终于把比小船还要长两英尺的马林鱼捕住并绑在了船边。在回家的路上,虽然有许多凶残的鲨鱼来吃他的马林鱼,但是在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武器、没有助手、左手抽筋的情况下,他也毫不灰心,奋力与鲨鱼作斗争。最后,他只能将大马林鱼的残骸带回家。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像煮开了的沸水一样怎么也无法平静。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老人说的一句话:“人生来就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这句话告诉我们:生活中充满了挑战和挫折,我们只有勇于面对挑战,才能取得成功,见到风雨后的彩虹!
在生活中,有的小朋友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吹雨打,经不起挫折和失败。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在父母的呵护和溺爱中长大,虽然这些人外表已经长得高大强壮,但心里还是脆弱无比,难以担当重任。
生活中我们要勇敢顽强、敢于面对命运,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命运的主人!
一叶扁舟,茫茫大海。老人划着桨,撒着网。看似老人不停地在为生活奔波,倒不如认为老人在品位生活的同时,在追求生命的真谛。
老人是孤独的。粗糙的双手挽着缆绳,远处的蓝天和大海已经连成了一片,只有偶尔有一两只海燕从头顶飞过,但老人没有感到一丝恐惧,他早已把自己看成了大海的一部分了,漂浮在大海上就等于投入母亲的怀抱。
老人是无奈的。出去连续数月,却一无所获,连唯一的徒弟也跟着别人出海去了。老人是无奈的,但没有叹息,他仍然收拾自己的行装,继续向深海中划去……鲸鱼一口口地在吞噬他的劳动成果,老人奋力地在与鲸鱼抗争,可劳动成果仍在一点点地消失。他感到无奈,可他没有停止与生活的抗争。
老人是坚强的。每次出海,老人都空手而归。但老人没有退缩,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只是运道差了一点罢了。老人没有为此消耗时间和精力。第二天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出海。老人用一根鱼叉与虎鲸抗争,虎鲸的鲜血染红了海水,又激来了更多的虎鲸飞踪而至,但老人没有气馁,他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却仍然只得到了一付白骨。但老人没有被击垮。他相信:人生下来不是被击垮的。老人睡着了,他的徒弟在一旁咽咽啜泣。但老人安心的面容上却挂着一丝微笑。也许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老人已经划着船沐浴在海天一色的晨霭中了。
人生下来不是被击垮的,老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品味生活。
“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合上书,老渔夫圣地亚哥那平缓而坚定的话语仍回响在我的耳畔,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个“倒霉”的渔夫,连续84天出海都没打到鱼;这是一个“好运”的渔夫,打到了人们从未捕到过的巨型大马林鱼;这是一个顽强的渔夫,在缺水少粮等诸多不利条件下与大马林鱼僵持了三天三夜;这也是一个勇敢的渔夫,与“虎口夺食”的鲨鱼殊死搏斗,几度濒临死亡的边缘,最终顽强地凭毅力活了下来,带着大马林鱼的残骸回了家。
毫无疑问,海明威所塑造的圣地亚哥是个不折不扣的硬汉形象,他虽老迈孤单,却从不弯下脊梁。他不屈服于凶狠的大马林鱼、贪婪的鲨鱼、恶劣的环境甚至是多舛的命运。他虽时刻与自然斗争,却十分理解自然,认为“海是一个女人,要是她做出了鲁莽或顽皮的事呢,那是因为她情不自禁”,并且他从未过多地向自然索取,也未有求过什么。
然而小说的结尾却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孤独与哀愁。大马林鱼在搏斗中死去,老人本该获得胜利者的光荣与自尊,却尽数毁于贪婪的鲨鱼,多重打击使他精疲力竭,从不屈服的他最终也被“打垮”了。我们不禁思考,这到底是对英雄的盛赞,还是无奈的挽歌?无论如何,不以成败论英雄,老渔夫那坚强的品质始终是我们学习的典范。
回想当今社会,有几人像老渔夫一样勇敢坚强,又有多少人始终畏畏缩缩、终日碌碌无为?失败不可怕,老渔夫最后不也被鲨鱼打败了吗?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胜利的,因为他始终都没有向鲨鱼、向命运妥协投降。
老渔夫迎难而上,虽然知道获胜几率渺茫,仍毫不退缩,才最终获得了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的胜利。他不安于现状,总是有着自己更远大的目标,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再想想我自己,多少次因为事情繁琐而半途而废,或因为畏惧困难而止步不前?一有点小挫折就叫苦连天,一有点小成就就沾沾自喜、洋洋自得,满足于现在,不思进取。
海明威对《老人与海》的评价是:“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确实,正是由于像圣地亚哥这样的人——一次次向自我挑战、向命运挑战,一个个极限便出现在他面前,等待他去征服。纵使失败,只要是尝试过了,又有何悔呢?
只要有毅力,你,就是英雄!
最近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作品《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了年近古稀的老人圣地亚哥出海捕鱼,捕到大马林鱼,但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群,为了保住自己的胜利果实,他与鲨鱼奋战了一天一夜,但最终凶恶的鲨鱼还是把大马林鱼“打扫”得干干净净,可倔强的老人还是把剩下的鱼骨带回了家。
读完这本书,我被老人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老人已经七十多岁了,但仍然出海捕鱼,他是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他受到鲨鱼的攻击,虽然明知道有被鲨鱼吃掉的危险,但他丝毫没有退缩,与鲨鱼奋战了整整一天一夜,是个勇敢、坚强的人。虽然大马林鱼最终只剩下了鱼骨,倔强的老人还是把它带回了家,那是他胜利的象征,说明了他不可被战胜的性格。
这本书不禁让我想起我学习国际象棋的过程。我已经学习了六年的国际象棋了,一开始的学习十分顺利,可后面就会遇到许多问题,有时比赛成绩不理想,无法升级;有时感到自己许久都没有进步,但我从没想过放弃。《老人与海》这本书更让我懂得拥有坚强、不可被战胜的品格是多么重要。
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遇到许多困难,我一定要向老人学习,做一个坚韧、顽强、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老人与海》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书中蕴含的精神使我深有感触,这一次我又把这本书阅读了一遍,我每次读它总能体会到不一样的道理。
《老人与海》的作者是海明威,他用自己的亲身体会和智慧打造了这本名著,描绘了一个叫桑迪亚哥的老渔民经历的沧桑岁月。桑迪亚哥居住在一个处在汪洋海边一个小房子里,他过着与世隔绝、贫困的艰苦生活,而且在这里他总是伴着孤火度过每一夜。就在这里这个老渔民非常无助,整整84天都一无所获,虽然这很令人失望,但他并没有泄气。次日,他依旧很开心的来到大海的怀抱中。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终于不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胜利的血腥味把海中霸王鲨鱼给招来了,这些不请自到的“海贼”把马林鱼的肉吃了个精光,桑迪亚哥只得到了一副骨架,可他感觉到自己依旧成功了。桑迪亚哥不管是失败还是受伤,他总是怀着乐观的心去取得胜利。
读着桑迪亚哥的故事,我想到了语文书中厄运打不垮信念的史学家谈迁、想到了不怕嘲笑、勇于实验的富兰克林,想到了不屈不挠、献身科学研究的诺贝尔,还有李时珍、爱迪生、齐白石......他们在获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之前都历经磨难和挫折,正如课文《厄运打不垮的信念》中告诉我们的一样:“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读着桑迪亚哥的故事,我想到了自己。有一回,班级举行班委会改选,看着那么多同学勇敢地走上讲台,大声地演讲,我却害怕得迈不出腿、张不开嘴,回家后却又后悔得直哭。因为怯懦,我失去了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机会。
现在读着桑迪亚哥的故事,我再次想到了老师曾经说过的话:“只要为理想努力过,不管有没有成功,至少你把生命的意义融入了其中,你就是一个成功的人。”是的,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我应该像桑迪亚哥那样永远不要市区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不要市区对梦想的追求。我相信,只要学习桑迪亚哥老人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我一定会是生活的强者!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用身边所有的武器,包括鱼叉,木棍,小刀,甚至舵把,击败了一条又一条前来进犯的鲨鱼,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众多鲨鱼分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然而令我感动的是,老人并没有因自己的失败而感到悲伤。回家之后,他总结了自己失败的原因,满怀憧憬和希望地面对未来。
读罢此文,我的脑海中浮现了一个疑问。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似乎不能用“善良”一词来形容一位渔夫,因为渔夫和猎人一样,手上往往沾满了血的铁腥味,他们乘着船,以渔网为镰刀,从而进行生命的首个,但是,有这么一位老渔夫,不一样。
书中的老人在一季未捕到鱼时,选择了独自出到远海,洗完能得到海的眷顾。幸运的,机会来了,这是老人有生以来捕到的最大、最美丽的鱼,然而又不幸的,海永远怜惜着自己孕育的生命,就这样,一条鲨鱼享受了老人不菲的成果,留给了他一副森白的骨架,一段惊险的回忆和一个残酷的现实。
无法想象,这么一个连脖颈上都刻满了年轮的老人,最后如何接受这个事实。他的悲剧不同于其他,或是永别,或是悔恨与撕心裂肺的痛,发生在老人身上的悲剧,是安静的,像海边的夕阳,暗红的金芒碎碎的在浅浅的波浪上跳动,安静的悸动中,夹杂着海水的咸涩,如此无奈的结局,正如辛苦弄好的花瓶,在上色的最后一环上却无意摔破了,散溢出淡淡的无奈。
有人说,老人想着这勇敢、坚强、智慧与执着,而鲨鱼则是贪婪、奸诈与狡猾的代表,其实,我觉得故事中的人物没有这么分明的正负面,老人拥有那些高贵的品质,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论过程如何,他最终仍是拖着疲惫的身子,控制着抽筋的左手,忍受着因摩擦而流血的疼痛,回到了那个令人心酸的,只有报纸作为床铺,没有灯的小屋。老人和鲨鱼,即便是那条最后被蚕食了的美丽大鱼,都是为了生存,我们没有指责他们的理由,只是叹息,希望与梦想,就像美丽的,漂浮在海面上的泡沫,锋芒毕露的现实往往让他们石沉海底,而老人的希望,恰在其中罢了。他老了,命运女神走过去时,只会对他不屑地瞟一眼。
燃尽自己最后的能力与激情,追寻自己心中的目标,成败仅仅几海里,可也是这几海里,成为了梦想与现实荣耀的距离,从此以后,老人会被渐渐的淘汰,可能以后只有那永恒的海与海滩仍然记得,这里曾经有一个喜爱翠绿色玳瑁,同情远飞的小军舰鸟,感动于此雄飞与生死相依的老人。
还好还好,老人并不是一无所有,最后,海明威给了老人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虽然孩子仍有些不谙事,但这没关系,他会向老人学习,成为更出色的捕手,在大海上成为充满憧憬与活力的一簇火苗。
《老人与海》中的老人,是善良的,善良来自于对小辈的爱,来自于对动物的同情,来自于对海洋的爱戴,死能看见,蓝紫色的海平线上,一船、一人、一根竿……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阅读完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红楼梦》的内函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楼梦阅读感悟及收获”,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孩提时从老师那里知道中国的四大名著起,《红楼梦》就一直是我觉得最神秘的一部书,但第一次阅读她的经历却非常的没趣。那是四年级的'时候,老师推荐读名著,从同学那里借来一本简装本的,可能那个时候阅读能力有限无法理解书的内容,也可能或许最主要的是沉迷于青春校园小说(如杨红樱老师的一系列丛书)无法自拔,书大概翻了一遍就还回去了。后来渐渐领略到红楼之美起源于一次偶然事件:读书笔记分享时交换到了班级的语文学霸,笔记中那段描写至今记忆犹新: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虽不知这些饰品到底是什么样子,又有多奢华,但仙女的身影却在脑中慢慢勾勒,因而有了想去重新阅读红楼梦的兴趣。
重新去读红楼,更多地去接触别人、名人大家们对其的解读(后来去看过马瑞芳老师对红楼的解密,觉得非常有意思,发现非常多自己根本没想到的、忽略的,收益良多)深刻觉得红楼之美,妙可妙非常妙:妙不可言!
初读时总是被书中的人物关系搞得非常凌乱,后来去百度了一张人物关系图,瞬时清晰万分,又开始赞叹曹雪芹先生深厚的文学、艺术功底:全书那么多栩栩如生、入木三分的人物形象刻画,那么复杂的关系,生活吃穿的用度细细描写……一部《红楼梦》可以说写尽了世间的所有,儿女情长、社会万象、百科知识、家族兴衰、百态人生等,相比现代社会一些作家追求的飞速出书不同,《红楼梦》是真的字字泣血之作,是修改5次、十年的生命造就的传奇之作!与前段时间读了一篇号称全书共描写824位人物之作的感受简直是天壤之别,曹先生令人难以望其项背!
红楼之美为人津津乐道的“宝黛爱情”是很多人追求的爱情层次:精神恋爱,但却不是我所向往和推崇的(不知道我这观点犯了多大的众怒,但仅个人观点)。爱情不同于婚姻,所以爱情可以不参杂经济利益,而且爱情本来就不应该参杂经济利益,参杂了经济利益的爱情就失去了爱情的本质:两人在一起的幸福。但幸福的婚姻必须有经济保障,婚姻是两个家庭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贫贱夫妻百事哀”之话确实是真理之言,所以我不赞同后来贾宝玉在设计之下与薛宝钗结为连理大家就批评薛宝钗,说薛宝钗破坏了宝黛幸福,但在我看来薛宝钗才是最值得同情的:成亲时她是清醒的,所以她本就知道自己的丈夫爱的是别人,但自己还要被逼的嫁过去;婚后,还要面对丈夫出家,自己独自一人支持早已残破的大家庭。早年葬父,无所事事的大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夫家……薛身上的责任之重有谁可怜?而且薛被批有心机,我想为她辩驳一下:那个社会中有谁没有心机吗?“傻子”贾宝玉没心机?怎么可能!趁小厮之危,威胁其去自己贴身丫鬟之家又是怎么回事?所以,我觉得批评薛宝钗有心机、笼络人心很不对,她本就从贾母那里得不到与贾林同等的爱,自己当家做主,如果不考虑周全了,怎么来生存?还有,难道大家能否认薛宝钗对林黛玉的真心相待吗?所以我赞赏薛宝钗的为人处世,这才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对于红楼中的人物我觉得不能单一评价,因为人真的是最复杂的生物(曹先生真的厉害,人物刻画传神至极),比如我不喜欢晴雯的性格,又被她病补雀金裘所感动;对湘云的率性不感冒,却又被她的憨直可爱、坚韧所敬佩,一群让我又爱又恨的人啊!
张爱玲曾说过,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我觉得蛮形象的,但不过仍感谢曹雪芹先生让我有如此享受之作。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梦。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没有读过《红楼梦》的我实在不甘心,于是,周末空闲的时候,我就这样草草地将它读完了。
《红楼梦》是一部含笑的杯具,《红楼梦》不只描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并且还大胆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部包罗万象的明清历史画卷。
在《红楼梦》中,我认为林黛玉最为悲惨,林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肚鸡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对于她和贾宝玉的感情杯具,我认为重要因素是:林黛玉的清高个性,她的清高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洽”,她的自卑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杯具的开始。
黛玉是这样的可怜,然而宝钗是那样的无情。宝钗,堂堂公侯之女,堂堂千金大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我的男人,难道她不明白当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变成了宝姐姐便会大失所望,便会把她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会叫她情何所堪。也许她根本没想到原本一个“任是无情也动人”,也会落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当我合上《红楼梦》后,不禁感叹:“真是说不尽红楼梦,道不尽红楼梦,每阅一回《红楼梦》,便多生一种人生的情怀。”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激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当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杯具,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我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能够选择,那么,死于悲痛,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在认真品味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红楼梦》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红楼一梦,梦的是谁的良辰美景,荣辱兴衰?
一、颂歌,颂歌!
红楼梦的是伟大的,在它里面,女性是伟大的。
《红楼梦》又名《金陵十二钗》,清曹雪芹著前八十回,现流传的版本有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其中描述了封建大家族的繁荣与衰落,但曹公塑造最为成功、吸引人眼球的是里面的女性形象。莺莺燕燕,她们不仅美丽、聪明,还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意志有独立人格的人。在那时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曹公的用意是多么深沉而伟大!
黛玉的气质与才情、宝钗的大家闺秀风范、史湘云的机灵可爱、妙云的清丽脱俗,等等,无疑是全书中最精彩美丽的姹紫嫣红。《红楼梦》中,丫鬟不是卑贱的,她们也有独一无二的个性与自由,晴雯、袭人、鸳鸯、平儿……她们是一群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一个一个鲜明可爱的女性形象生动地跃然纸上。
曹公本人与曾说过:“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勿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他怀着“传闺阁昭传”的目的写成红楼一梦,梦是光彩陆离、姹紫嫣红的,梦中不仅有行止见识不凡的众多女子,还有一个爱她们、尊重她们的男子——贾宝玉,他真心相信“凡山川日月之精秀之钟于女儿”,这个贾宝玉,到真正是“通灵宝玉”之化身,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连他于如此爱护女孩儿们,又将女子的地位提高一个层次。
纵观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无论是《三言二拍》中杜十娘、玉堂春,《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水浒传》里德扈三娘、潘金莲,女性总是作为低眉顺眼的弱势群体,顶多得到的是同情可怜。《红楼梦》确实女性的大舞台,一曲曲颂歌为她们吟唱。
二、悲剧,悲剧!
整曲《红楼梦》其实是场悲剧,所谓“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红楼梦》的结构是如此精妙而严谨,千丝万缕的字眼中,密密扎扎地织成一张庞大的网,这等空间,这群人物中看似庞杂的故事却在曹公的笔下事无巨细。分明清晰地娓娓道来。读时是深沉的悲哀,更有憾人心弦的震撼。
《红楼梦》其实是笔算不明的糊涂账!世间情爱本是最复杂的东西,偏偏成了书中最重的一块。宝玉、黛玉试试浊世的一对知己,相伴相依早已心中暗定“木石之缘”,怎奈封建社会中,确实身不由己,黛玉虽好,气质中却有着叛逆性,而宝钗方是贾家上下认为最好的少奶奶人选。悲剧产生于两个选择的权威性大相悬殊:宝玉可以选择自己爱的人,却无法选择相伴一生的妻子,一切取决于父母之命。于是,悲剧终究成为无可避免的结局。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女人如果只是花鸟,是玩物,她们的毁灭,顶多博得一声惆怅,几声叹息。《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表现出被毁灭的女性不仅外形是没的,而内心,更是美的。
那些悲剧中,史湘云、李纨青春守寡;贾迎春出嫁便被丈夫折磨而死;探春远嫁,惜春绝望出家,金钏儿投井而死,秦可卿与鸳鸯含冤而死,妙云被强盗掠去……她们注定是“薄命司”册子上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书中最让我怜爱的是黛玉,她高洁美好,在不该做梦的是日子里偏偏做了一个美得让人痛心的梦。“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于她言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严相逼”的场所,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醒,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纱窗湿”的凄凉长夜。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宝玉于她言,不是“男才女貌”的“如意郎君”,更是可以“偕隐”的知心者。若没有知道这一切,就无法体会黛玉含恨而死之时那句“宝玉,宝玉,你好……”的惨痛哀凉。呜呼!可叹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世外仙姝寂寞林,山中高士晶莹雪,霁日风光耀玉堂……一曲曲颂歌,是高度的尊敬,是满腔的同情!唯有如此美好,最后的悲剧才如此令人痛惜!
三、韶华,韶华!
究竟是韶华易逝,难奈得闲情几许。红楼里的痴儿,纵情撼天地,一切却是没落至终。当所有繁荣烟消云散,雾霭深处萧瑟的身影,勾起人们怎样的感慨千万,思绪万千?!
韶华易逝,从兴盛至衰没,不过过眼一瞬,闲情几许,只作了叹息罢。
少年衰乐过于人,歌泣无端字字真。
既壮周旋杂出黠,童心来复梦中身。
少年时的痴,黠,化作了凄丽温柔的红楼一梦。
一杯白茶、一把椅子、一本书,或是世界名著、或是杂志漫谈,都能让我消磨掉一天的时光。
斜倚在沙发上,手捧《红楼》,眼里、心里缠绕的都是那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的女子——林黛玉。
“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尽现了黛玉如花般美丽温柔、如柳般柔弱多情的绝世容颜和超凡气质。林黛玉的才情在大观园中堪称群芳之冠。她,诗思敏捷,咏白海棠时“一挥而就”。她面对贾宝玉的过目成诵,却能一目十行。怜花葬花泣残红、文思敏捷咏秋菊。她的艺术魅力让人心醉神往。
黛玉是聪慧的,她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寄人篱下的她深知世故却不弄世故,她爱憎分明,她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不会屈意迎奉他人。当宝玉把皇帝赏赐的一串念珠献给林黛玉时,这也只不过是一个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对之嗤之以鼻。
我喜欢林黛玉的性格,有叛逆、有孤僻、有对世俗的不屑。大观园里没有她的亲人、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不是这样,她就不必为玉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两方旧帕题诗而洒泪。真情女子,为爱黛玉奉献的不仅是眼泪,更是她才华横溢的生命。
“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林黛玉的悲剧之所有动人心魄,不仅仅是世人可惜了她那绝世容颜,更加震憾与她那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
合上书,闭上眼,不禁长叹一口气,心头久久索绕的依旧是那清雅绝俗的身影。
在看《红楼梦》之前,我想大家一定无法想象,一个拥着不可一世的荣华富贵和锦绣前程的侯门公子,最终却以寂寞告终。他柔情似女孩,就如雪花一样,人们还未曾来得及观赏它的美,就已消失在人海中,留下的就只是那泪珠般的回忆和拉长的叹息。
与宝玉相呼应的是,美若天仙,柔情似水的表妹林黛玉。在我看来,林黛玉来到人间是为了还债,她用一生的眼泪还了前世的债,把所有的感情都交托了贾宝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归去。
可能因为他们的爱情本身就带着一种凄美,花落冰韵,诉尽无数的冷音。多么淡薄的缘分,就像一段还未来得及旁白的故事,在心中留下了刻苦的记忆。
正因为爱的太深,所以才会以悲凉散场。贾宝玉归依佛门,其实早已注定。从此,贾宝玉红尘不染,把痛苦放在心底。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读了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那么伊索寓言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阅读伊索寓言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我读《伊索寓言》这本书,从中受到了很多的启发。书中有三百多个小故事,故事虽然短少,但是蕴含着大道理,教育我们学会如何做事和如何做人的道理。特别是《农夫与蛇》这个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农夫与蛇》这个小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农夫在寒风呼啸的严冬看见路边有一条冻僵的蛇,农夫很可怜它,就把它放在自己的怀里温暖,蛇受了暖气,苏醒后,便本性暴露,将自己的救命恩人——农夫咬死了。农夫在临死前说道:“我可怜恶人,就应该受到恶报!”
我看完这则寓言后,真的为农夫感到愤愤不平。农夫对蛇有救命之恩,可蛇恩将仇报,真是岂有此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恶人的邪恶本性是难以改变的,对恶人的盲目怜悯,到头来会害了自己的。所以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一定要分清善恶,爱憎分明,帮助好人,痛恨恶人。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使我懂得很多道理的好书:《伊索寓言》。
这本书有很多很多的故事。比如:《狼与马》告诉我们:那些本性恶劣的人,尽管向人报告美好的消息,也是别有用心的,千万不要相信他;《狼与老太婆》让我明白了:有的人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鹿和海》告诉我们:世界上事情是复杂多变的,看上去是祸,可能是福;看上去是福,说不定是祸。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则寓言是《母猴与小猴》。寓言讲了母猴生下了两只小猴。可母猴只疼爱弟弟,整天把他抱在怀里,不让他爬树,怕树枝刺伤她;也不让他上山,生怕凶猛的野兽伤害她。最,猴弟弟因为得不到运动而死了。
另外,《红牛、黑牛和黄牛》也令我明白:只要团结一致,再大的困难也会被打败!
啊!这真是一本好书!
伊索寓言可称的上是寓言大全了,特别是里面的蜘蛛的启示和蛇与蟹等等故事都很精彩,根本不能选出哪个是最精彩的。我不但看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很多道理呢!我来介绍一下吧!
寒号鸟是一种美丽的鸟类,这个故事讲了一只寒号鸟说自己比凤凰还美丽,可是结果羽毛全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妄自尊大,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件事情。
(发现金狮子)的人讲述了一个胆小又贪心的富人发现一只金狮子却不敢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那些即贪钱又害怕灾难的人,到最后是什么也得不到的。
(蜘蛛的启示)讲了一个国家将灭亡,国王逃亡深山,国王在深山的一棵树下休息,看见一只蜘蛛在织网,一阵风吹过断了,它又结网,一次又一次。国王看着看着,突然醒悟过来,带领着军队,救了国家,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气馁,要知难而退,勇于克服困难,这样才能战胜困难,赢得胜利,像蜘蛛一样一直结网,不管风吹雨打,总能成功,不然你连蜘蛛也不如。
伊索寓言是一本很好的书,我推存大家读这本书。
《伊索寓言》这本书,故事丰富,饶有趣味,令人读后读后回味无穷。不及如此,这本说还教会了我们做人、故事的原则,使我们受益颇深!这本书深受广大青少年喜欢的一本书,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整本书有几百篇寓言故事,虽然每篇都很短小,但我慢还是喜欢读,其蕴含的道理也是深不可测。传说中的伊索,他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生动朴实的故事向我们讲述着做人的道理。说以这本书是中国青少年必读书。
其中有几篇故事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也是我印象最深的,例如《胆小鬼》这一篇,写的是一个人,他非常胆小,生活条件也不好,但他很破财。有一天,他上山去砍柴、砍着砍着,发现了一头金狮子,他在思索想;这石头活狮子还是雕像呢?这样的运气是怎么回事?金狮子是哪位神明造出来的?只见过这样头金狮子一动不动,他就认为是金狮子雕像了。然后,他不敢动这头金狮子。于是,他想了一个好主意“我不敢动,我回家让家人来拿,我在一旁观看不就好了吗?”
说完,他马上跑回家叫人来了他的家人,等他和他的家人都来到这个地方时,却发现那头金狮子已经不见了。这寓言故事说明了;我们平时做的时要果断,不能的拖拖拉拉的,否则,什么都会变得很糟糕。不然,就会像这个人一样,到手的财富都流失了。
这侧故事还从测面向我们展现了一个道理;有的人即贪图财富,有怕灾祸,还很胆小,所以活的很累。还有个故事;《肚肠的狐狸》也有趣味,是讲了一只肚肠的狐狸发现了食物,吃的肚肠,款在树洞里了。他找等食物消化了才可以出来,这人故事告诉我们;时间也是一个解决一切问题,有时候拖延时间也是一个解决一问题的好方法。
《伊索寓言》者本人累活智慧的结晶,他对文学史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是我国流转最早,影响最广,最受欢迎的西方优秀文学作品之一。
在伊索寓言里,有很多人,因为贪心,做了对不起人的事情,而最后很到的不是金钱,而是惩罚,你做了坏事老天自会惩罚你,而行善良积德的人必有回报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贪心的人,在一个人很穷,他的孩子生病了,家里没钱买药,迫不得已偷东西,他被抓上法庭,你想过他的难处吗?再另举一个例子说:一个人很有钱,创他因为贪心,而偷了东西,那是应该的,因为他是被金钱所迷惑,而前面一个人是因为实在没有的选择了,只能选择偷,他偷了不只是钱,还偷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在伊索寓言里也有很多可爱的不动物:比如笨笨的大笨熊,可爱的小白兔,还有很多数不尽的小动物,有善良地有凶猛地,它们之间也有感人的故事。狡猾的狐狸想尽一切法子把小鸡吃了,但最后它还是人死家亡,而善良的小动帮助别人,那个人自然会感谢那善良的人,我说过行行善积德的人总会有回报的,而没有坏事不做的人,她总会有报复的。
还有伊索寓言里,还有是轻意相信别人的话,那是愚蠢的人,轻意的上当,最后一心想报仇,这时才发现,人家都已经逃之夭夭了,这说明自己的手段没有人家高明,别人当佻是呆子,而自己还以为自己有多好。
这要告诉我们,我们一这要好好学习,让自己变得更聪明,别让别人认为自己是笨蛋,你变聪明后,你就会把人家当笨蛋。
大家看过《伊索寓言》这本书后,也许会想,世界上还有像书中这样愚蠢的动物吗可正是这小故事中一个个愚蠢的动物的表现,才使我们明白许多做人的道理。
比如《伊索寓言》中有《狼与老太婆》这样一个故事:一头饿狼嚎叫着四处觅食,他来到了一座农舍,听见小孩在哭闹,老太婆吓唬孩子说:“别再哭了,再哭我立刻把你扔给狼去吃!”狼听了老太婆的话信以为真,便眼巴巴地站在那里等了很长时间。到了晚上,狼又听见老太婆哄骗孩子说:“孩子,要是狼来了,我就把他杀了。”狼听了此话拔腿就跑,一面嘴里嘟囔着:“这个庄户主人说的是一码事,做得又是一码事。”这个寓言说的就是那些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人。
还有一个故事《乌龟与老鹰》,经过一只乌龟非要让老鹰教他飞翔,结果从高空中落下来,从而摔死的杯具,它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有自我的规律性,决不能违背这个规律。
《牛与蛙》则告诉了我们另一个道理,这个寓言讲述了一个青蛙看见牛以后,非要和牛比一比到底谁大看,结果把肚皮都撑破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能胡乱争强好胜,如果他牛比的是谁娇小,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惨结果了。
《伊索寓言》是一座神奇的宫殿,这座宫殿里珍藏着充满无数魔力的故事,使我们终生受益,我将好好珍藏这本书。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阅读作者埃尔热写的丁丁历险记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写丁丁历险记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阅读丁丁历险记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我喜欢看《丁丁历险记》,每天早晨,我都要看一会儿,妈妈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呢?丁丁只是个记者,可是在书中,他却做了侦探的工作;他为什么那么年轻,就能打败那么多坏蛋和野兽呢?这套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丁丁的许多优秀的品格值的我学习。丁丁很勇敢,无论是面对鳄鱼、犀牛等凶猛的野兽,还是面对土匪、叛徒等坏人,丁丁从不害怕,从不慌张;丁丁很机灵,面对任何危险,他都能冷静思考,凭着自己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化险为夷;丁丁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他的热心和善良。他帮助了很多人,刚果的老百姓感慨地说:“我永远再也见不到象丁丁那样大善的人了”。
我也看过了电影动画版的《丁丁历险记》,精彩的画面带给我们身临其境般地惊险感受。但是书本留给我们更多想象的空间,我更爱看书。
这本书讲了丁丁去黑金之国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丁丁先到了一艘船上当报务员。然后他被巴伯雷尔抓住了,被他当成了人质。丁丁没过多久,就从巴伯雷尔的手下逃走了。在沙漠里漫步着……。他又遇到了杜邦兄弟,真是巧合。他们又进了一个城里,遇见了一个国王。他的孩子阿布达拉丢了。丁丁在那里遇见了奥里维拉先生(好人)和缪勒医生(坏人)。是这样的:他从奥利维拉先生手下走后,遇见了缪勒医生。丁丁打败缪勒医生后进了他家的壁炉。又遇见了缪勒医生的一个手下的人。丁丁差一点就打败那个手下人了。可惜把那个手下人打晕后,他醒了过来,趁丁丁不注意他救了缪勒医生。他们合力想打败丁丁。可惜没成功。因为警察和阿道克船长来了。只有缪勒医生逃走了。而且抓住了阿布达拉。为了夺回拉国王的孩子阿布达,丁丁和船长一起努力,从缪勒医生的手里夺回国王的孩子阿布达拉,缪勒医生也被送到了警察的手里。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相信大家也能像丁丁一样努力。
去年过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我一个礼物――一套《丁丁历险记》。我特别爱读这套书。虽然早已经看了好几遍,每册书的故事情节都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现在我每天仍然要挑出几册来,翻一翻,读一读。你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套书吗?现在,我就介绍给大家吧!
《丁丁历险记》的作者是比利时作家埃尔热,一共有22册。每册书讲的故事虽然各不相同,但故事都和主人公丁丁、小狗米卢有关。除了丁丁,故事中还往往有他的朋友们,比如阿道克船长、侦探杜邦杜庞兄弟、向日葵教授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是主人公丁丁了。
丁丁虽然只是一个记者,但他非常勇敢、坚强、聪明、乐观。比如《丁丁在西藏》中,他的朋友张因为飞机失事失踪了,丁丁梦到张还没有死去,于是他不顾阿道克船长的阻拦,一定要去解救张。在救张的过程中,他经历了无数的艰险,甚至还掉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冰洞里。但丁丁凭借着自己的坚强和勇敢,加上阿道克船长和向导塔基的帮助,最后终于成功地把张从一个大猩猩(在西藏,别人都叫它“可怕的雪人”)手中解救了出来。
除了丁丁,我还特别喜欢向日葵教授。他发明了许多有用的物品。比如在《红色拉克姆的宝藏》中,他发明的鲨鱼潜水艇就派上了很大的用场。还有杜邦杜庞兄弟,虽然是两个侦探,但他们俩总是闹出很大的笑话;阿道克船长是一个超级爱酒狂,什么时候都需要一瓶威士忌的安慰……
听完了我的介绍,大家觉得这套书是不是非常值得读一读呢?希望大家一起来阅读这套有趣的书,也一起来向记者丁丁学习吧!
我最喜欢《丁丁历险记》连环画,《丁丁历险记》是一套非常好的书。在这套连环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丁丁与丛林战士》,它讲的是锁妖楼坏了,关在里面的丛林战士(怪兽)跑了出来,并到处害人。丁丁知道后,经过思考后,很快想出一个办法:“由丁丁的两个朋友去修理锁妖楼,丁丁自己去制服丛林战士。”经过他们团结一致地努力终于把丛林战士关进锁妖楼里。在整个战斗中充分体现了丁丁勇敢机智、聪明善良的品质。
在看这套连环画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有很多地方不如丁丁。如丁丁的大度、冷静、勇敢和机智都是要学习的,我也要成为象丁丁那样子汉。而米卢可爱之处在于聪明、勇敢。
妈妈送我一套比利时著名作家埃尔热的《丁丁历险记》,我很喜欢,爱不释手。这套书有《丁丁在刚果》、《丁丁在美洲》、《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等22本。主人公丁丁是一名记者,他的足迹遍步全球,他的经历很神奇。他有个寸步不离的伙伴,是一只淘气的小沙狗,叫白雪。
好些关键的时刻,都靠它化险为夷。丁丁还有个好朋友,是阿道克船长,他是个有名的洒鬼,总是笑话百出。我非常喜欢丁丁的勇敢和善良。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进行科学创造要敢于尝试,地球是我们最佳的生存家园,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地球。坏人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遇到危险时要沉着冷静,才能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生活没能书,就像地球失去了阳光。生活没有书,就像人类没有了食物。生活没有书,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因为书籍对人类来说太重要了,它可以让人拥有智慧,也可以帮助人们解答所有难题。想到这里,我不禁拿出我新买《丁丁在西藏》这本故事书,贪婪的阅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丁丁和阿道克船长在得知他们的好朋友张仁意失踪后,丁丁就和阿道克船长去找寻找他的故事,在寻找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次的暴风雪,他们努力活了下来,碰到他们的死对头来阻止他们的行动,他们克服了困难。经过漫长的寻找,终于在一个小小的树洞里发现了并救活张仁意的故事。
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朋友的友谊是最重要的,找到一个朋友,就好比找到一个良师益友。好朋友就要不离不弃,在危险的时候就要出手相助,这才是朋友之间的友谊。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要不离不弃,坚持到底,不做一个受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我以后还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因为交到一个良师益友的朋友就像找到一座金山,这样我的生活才会多姿多彩,其乐融融。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丁丁历险记》。全套共有22册:《丁丁在刚果》、《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独角号的秘密》、《丁丁在西藏》、《绿宝石失窃案》和《丁丁与丛林战士》……等等,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这套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米卢。丁丁和米卢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一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在学习中就经常存在畏难思想,遇到稍微难解的题就不想多动脑筋,遇到不会写的字就总想问大人,从不肯自己动手去解决困难。而《丁丁历险记》中这样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如果有一道墙挡在你的面前,你就要毫不犹豫地冲破它”。我认为,我们小学生也应该这样做,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看了《丁丁历险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充满了无数的困难与挑战,但千万不能放弃主人公丁丁和米卢,要动脑筋,想办法克服困难,而勇气和与信念就是最好的武器,我们要像丁丁那样,做一个坚强的人。
我看了一套丛书,叫《丁丁历险记》,这套丛书介绍了一个白人记者丁丁到世界各地旅行时发生的各种奇闻趣事。想来认识一下他吗?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丁丁、白雪、阿道克船长和杜邦兄弟等。丁丁是一个爱冒险的小记者,他勇敢坚强,知难而进,而且很聪明。白雪是丁丁的宠物,很多次救了丁丁,是一只忠实勇敢的狗。阿道克船长很幽默,经常遇到倒霉事,他爱抽烟、爱喝酒,脾气很暴躁。杜邦兄弟两个人都很滑稽,经常一起做事,也一起倒霉。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和他那颗善良、纯朴的心。
“丁丁,我们永远的丁丁”,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想到额头上翘着一小撮头发,永远穿着灯笼裤,脸上永远带着单纯的微笑的'丁丁。丁丁是一个坚强勇敢的人,而且做事坚持不懈,我要向他学习,做事不能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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