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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范文

[最新]《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最新]《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呐喊》读后感【篇一】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大多心里是沉重的,他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我记得很久之前小学学了小说《故乡》,课本中只节选了那些温暖的美好童年,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当时只感觉是少年鲁迅觉得院墙限制了自己的自由又或者是思想,现在看来却多了些悲哀与无奈。

鲁迅先生在《幸福的家庭》里这样写道“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限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是真艺术。“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对自己作品的期望,他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唤醒世人麻木心灵深层的良知。

《呐喊》读后感【篇二】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药》主要写了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读完这篇文章,我合起了书,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从前的人们那么迷信,竟然认为人血能治病?为什么从前的.人们愚昧吗,竟然想不到那人血馒头意味着革命者的献身?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呐喊》读后感【篇三】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篇四】

每一次翻开床头的那一本书《呐喊》,都仿佛能听到,从记忆深处,涌出的一声呼唤,这是鲁迅先生对于吃人社会制度的控诉,更是他笔下,那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对命运的拷问

听,跪在香炉前,像个木偶人的闰土,再追问,为什么她的生活总是哭,明明已经无数次的向神明祈祷,无数次的许下心愿,可是生活的境遇,不但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糟。

听,凝视着小栓满是皱纹的额头,老栓还在喃喃自语,为什么人血馒头,没有挽回小栓的生命。反而让他早早的天人永隔。

听,囚车里的阿Q的豪言壮语已经停歇,但他始终也想不明白,这一次,他的精神胜利法,为什么不能给他带来丝毫的安慰,为什么尚未出口的救命,竟成了他与世界的诀别。

听,还有那孔乙己垂死的呼唤,1V先生无休止的抱怨,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唤。如泣如诉,声声不绝。

或许,鲁迅先生正是听到这一声哭诉,是抱怨,又似疑虑的呼喊。才决定以自己的笔来唤醒就中国那一个个半睡半醒的灵魂,所以才有了这一篇篇犀利狠辣的经典之作,所以我们才可以在中国这头雄狮已经完全觉醒的今天,领略鲁迅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之情。

《呐喊》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向姐姐借了几本书,其中有鲁迅先生的一部书——《呐喊》。

这本书里有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途潦倒,成了人们口中取笑的“话柄”。

还好,他有一手好字,可以为一些大户人家抄抄书,混一碗饭吃。可惜,他却有个好吃懒做的坏脾气,不到几天,便拿着笔墨纸砚失踪了。这样一连几次,叫他去抄书的人便没有了。

孔乙己实在没法子了,免不了偶而去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日久天长,终于有一天,他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地死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他的一生竟如此悲哀。他这么穷 ,还这么用心去读书,考秀才,而现在有些孩子家里却很富裕,为什么只会贪玩,而不去认真对待学习呢?

同学们,我只想对你们说:“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很重要。好好学习,好好珍惜美好的时光吧!”

《呐喊》读后感【篇六】

记得小时候曾因一个偶然机会读过《狂人日记》,只是那是见识比现在还要浅薄,只是怀疑小说中描绘的这样一个畸形的世界真的存在吗?

“人吃人“应该是伦理道德所最不能容忍之事,难以想象的是这确有发生,然我不做深究,看官自明。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视角带我们进入那时那地的情景,周围一群人都在打着吃你的主意,真想起来不禁寒毛竖起。

”青面獠牙的笑“、”他们的牙齿,吃人的家伙“,甚至狗都成了合谋;”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样荒诞的语句,却是主人公惊吓之余的真实心理。人人上蹿下跳地寻机会吃人,又忌惮被人吃,又是那种环境下众人皆有的矛盾心理。解开这死结也容易,只要人人改过即可,可如同鲁迅笔下刻画种种劣根性,被传统拖累而积重难返。

反观现实,虽没有这般恐怖,但人人都陷入了一种不信任的危机。我父母一辈还在乡下体验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生活,我辈已不知道坦诚相待为何物了,我为我自己而悲哀。

《一件小事》是书中篇幅最少的一篇,题为”小事“,而作者却说它带来的记忆要比那些耳听来的国家大事更刻骨铭心。”小事“的共同特点是感受起来历历在目,而流于文字则似乎不值得一写,我还是推荐去阅读原文,没有鲁迅先生的功底我就不复述了。

我曾看过一个一分钟短片,讲述的是美国人的一个实验。在匹萨店里装成流浪汉问客人要食物而全部遭到拒绝;赠与门外一名真正流浪汉一份披萨,他却愿意同实验者一起分享。这个故事和《一件小事》有着相似点。往往拥有更少的、更深处底层的人,他们却显得更高大,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风背景下,这些高大的背影还能给善良的人们一点坚持下去的勇气。

当全世界都在喊着“世风日下”的时候才是光明的时候,当耳边充斥着像《呐喊》一样的的声音时,那才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当人们习惯异象而保持沉默时,那才是真的无所希望。

《呐喊》读后感【篇七】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小说《呐喊》,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得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得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习惯。后来,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能站在柜台边喝酒了。我们不能像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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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慢慢的读书,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到许多道理。最近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越读感触越深,经常会悟出许多的道理。一本好的图书,我们应该要弄清论点,并将其写在读后感中,哪里有一些优秀的呐喊读后感可供借鉴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呐喊》读后感范文”,欢迎你的品鉴!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1)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作品真是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结识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理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名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想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造成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外,一无所能。他穷愁潦倒,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药》表现了现代史上重大而发人深省的主题。作品讲述的是华老栓用传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民众当做治病的灵药,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鲁迅激昂赞扬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气节,却也痛惜民众的无知和落后。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其实也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能够尽快清醒过来。鲁迅用幽默而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所有炎黄子孙,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诉说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顽劣的封建社会走向了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几代英明果断的国家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才慢慢形成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奋斗,为共产主义而战斗!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2)

鲁迅先生是我很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的年代了许多“铁屋子”里的者,让的旧有了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民族,为助威的角,是让沉睡者,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上也要站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生活越来越富裕,但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世界。加油!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3)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的原因。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的地位。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篇早期的短篇小说。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4)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齐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样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坚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能够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正因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这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正因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但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貌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貌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貌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但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此刻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应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应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应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呐喊》读后感范文(篇5)

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贯穿《呐喊》中的所有作品,对封建制度及封建礼教进行极其深刻的揭露、批判是《呐喊》最为鲜明的思想主题。首篇《狂人日记》,通过狂人的叙述,揭示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而所谓的“仁义道德”其本质是吃人。

在揭示出吃人本质的同时,作者还揭示这一吃人本质对人民群众毒害之深,如《药》中的华老栓、《故乡》中的闰土、《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明天》中的单四嫂子等。

小说在描写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对人民压迫奴役所造成的一系列悲剧时,既暴露了封建制度、封建社会所造成的人民物质上的“病苦”,更重视揭露人们精神上的“病苦”,以警醒“不幸的人们”起来打破封建思想道德的禁锢。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读后有感系列]《白鲸》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有感系列]《白鲸》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白鲸》读后感(篇一)

“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这句话说得好,书就是力量。每个人都爱看书。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让我最难忘的就是《白鲸》。

《白鲸》是文学宝库中的一部书,是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描述了亚哈船长指挥的“裴廓德号”出海和白鲸莫比?迪克殊死搏斗的故事。主角为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毁了他一条腿的莫比·迪克报仇,杀死海上“恶魔”。莫比·迪克激怒后,将“裴廓德号”撞沉,水手们只有以实玛利被救。

我佩服“裴廓德号”上的水手们,因为他们很勇敢,拥有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不怕风风雨雨,像一棵棵大树一样,遇到困难绝不退缩。水手们为了为船长报仇,为了为民除害,在船长的指挥下,和莫比·迪克展开了抗争,最后用鱼叉刺入了“恶魔”的心脏,让它无法呼吸。可莫比·迪克也很厉害,虽然身上有四道疤痕,但在临死之前,把水手们都撞入了海底和他们一起灭亡。这样的结局,真的让人伤心。

再回想一下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有爸爸妈妈的保护,遇到困难,似乎都依赖爸爸妈妈。所以我们要学会独立,要向困难挑战。

原来,人类自从来到了世界,于自然斗争就一直未停息,这种斗争必须要拥有顽强的毅力与无限的勇气,才能来抗衡。

我们要学习水手们,学习他们那种永不退缩的好榜样。

《白鲸》读后感(篇二)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好几本有意义的书,其中《白鲸》这本书非常惊险,非常刺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述的是老船长第一次发现白鲸,因为它非常大,老船长想杀了它取鲸油,但是他激怒了白鲸,被白鲸咬掉了一条腿,从此他就发誓一定要报仇。老船长带领着水手们在一次出海时,再一次遇到白鲸,他们不怕困难,不怕危险,不怕牺牲,团结协作,与白鲸进行了殊死搏斗。

书中老船长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勇于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时时用老船长的精神激励自己,也要佬一个像老船长一样坚持不懈的人。

但是,老船长无情地掠夺白鲸的性命,我觉得是不对的。白鲸和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但不应该捕杀它们,还应该保护它们。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船长和白鲸的形象总会浮现在我眼前。使我懂得了什么事都有二个方面,我们要学习和发扬好的一面,改正不好的一面。

《白鲸》读后感(篇三)

《白鲸》是19世纪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于1851年发表的一篇海洋题材的长篇小说,小说描述了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实为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最终与白鲸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营造了一种让人置身海上航行、随时遭遇各种危险甚至是死亡的氛围,是作者的代表作。1956年06月27日发行的电影《白鲸记》,就是改编自这篇小说。

在《白鲸》这部作品中,亚哈船长是一个行船经验十分丰富,并且敢于与世俗做斗争的船长,他有着几十年的航海经验,在他面前,无数条的鲸鱼被他高超的技术刺中,当面临危险和困难时,他仍然是勇往直前,同时,他还有着崇高的品质、有如大海一样宽阔的胸怀。所以,小说对亚哈船长的刻画,是以一个矛盾且多重的性格来进行刻画,赋予他一个模糊、复杂的形象特征,这个形象特征说明了,亚哈船长是一个美与丑、善和恶同时存在的个体,这个个体使亚哈的形象得以真实化。他一方面象征了海明威式硬汉形象,另一方面又表现了他的丑恶与龌龊,具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

《白鲸》读后感(篇四)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白鲸》读后感(篇五)

不知怎么的,最近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白鲸》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后让我明白了“没事别惹事”的真正含义,就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指一些无好处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然而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篇七)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2024灰姑娘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还可以利用课外之余阅读经典书籍。多读书对于小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在阅读课外书籍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值得推荐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2024灰姑娘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灰姑娘读后感(篇一)

这个寒假我在家里读了一篇《灰姑娘》,里面讲了一个富人的妻子病了,在弥留之际,把女儿叫到床前,说:“好孩子,你以后无论做什么,只要心肠好,我就会保佑你的。”说完她就闭上了眼睛。女孩很伤心,后来她每天就到母亲的坟上哭一场。没有过多久,富人又娶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有两个女儿,那两个女儿长得都很漂亮。但心肠很坏、很恶毒。从此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了。那两个女孩夺走了她漂亮的衣服,只给她穿一件灰色的旧褂子和一双草靴。每天都从早到晚地做着苦工。晚上睡觉只能躺在灶旁的灰里。于是她们就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的爸爸也对她不好,有一次她爸爸外出回来给两个姐姐买了好多礼物,而只给灰姑娘带回来一棵棒树的丫枝。灰姑娘把这丫枝栽到她母亲的坟前。就是这个丫枝改变了灰姑娘的命运。这个丫枝慢慢的长成的一棵美丽的棒树。后来灰姑娘每天都要去三次,每一次都有白鸟飞到树上来。如果她说出一个愿望白鸟就会把要的东西送给她。

国王举办一个舞会,国内所有的姑娘都可以参加,当然灰姑娘也想参加,可是继母和两个姐姐都不想让灰姑娘参加故意找事刁难灰姑娘,灰姑娘经受了不少的挫折,就是这时候在白鸟、棒树的帮助下。灰姑娘终于参加到的舞会。在舞会上认识了一位王子,王子也被这位善良的姑娘打动了。和她结了婚最后终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心地善良的人,不管她经受怎样的挫折,都能得到幸福。

灰姑娘读后感(篇二)

最近,叶子卓借我一本书,名叫《魔法灰姑娘》。主要讲的是:露欣达那个笨仙女赐给主人公爱拉一份非常可怕的礼物——要唯命是从,不管是谁。后来母亲死了,父亲再婚,欧嘉夫人成了他的妻子。欧嘉夫人的孩子——海蒂和阿莉发现了爱拉听从任何人命令,于是折磨就开始了。在宫廷盛大的假面舞会上,爱拉与王子夏坠入爱河,为了保护王子,爱拉忍受心身痛苦,与咒语展开了激烈的抗争。没想到同时也无意的打破咒语。真是一举两得。于是,在欢笑中、爱情里,爱拉和夏过起了像掉进蜜罐里一样的生活……(.)

读了这本小说,我被爱拉的智慧、胆识和她与自己最大弱点抗争的勇气让我钦佩和感动。爱拉的.一生是像海浪一样,不是一帆风顺,也不是绝无希望,只是波折罢了。读的时候,我想马上就看到结果,可是我又不想让200多页立刻掠去。对于这本书我是达到了爱不释手或连续看上三四遍也不烦的程度。

我感觉这本书写的真好。

灰姑娘读后感(篇三)

灰姑娘没有得到爱心,但是灰姑娘爱惜着本身的爱心,没有因为他人不克不及够给予本身爱心就变得冷酷起来。她把本身的那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本身的爱心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俏丽的大榛树上。

亲生的父亲不敢敬服灰姑娘,他的脆弱助长着老妖婆和她的女儿对灰姑娘放肆地荼毒。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境遇而放弃对优美的追求。多少人会因为境遇而沉沦,没有了任何勇气去追求了。但是灰姑娘没有。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资助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而且立即被王子细致……小鸟们资助了她,大榛树资助了她,如果没有灰姑娘先前对他们的爱心他们此时现在会资助灰姑娘吗?原来对他人施以爱心其实便是对本身施以爱心便是对本身的保护!

但是,王子娶了海边那位年老女子做妻子,他一直以为她是本身的救命恩人。小人鱼的心都要碎了。姐姐们送来一把刀子,只要把它插进王子的心脏,王子的血会让小人鱼与恢回复复兴形。小人鱼不肯意损伤王子,在天亮之前在王子的婚礼即将举行时,她跳进大海,化成了泡沫。

那时,这个故事报告我,为了友情,情感、爱情,要勇于牺牲本身的精神。

现在,《海的女儿》报告成年的我:人鱼是海底的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的关心。她却向往岸上的统统,特别是遇上本身的王子时,为了靠近他,她牺牲了统统。为了得到这个灵感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得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厥后她喜好上了一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小时间读《海的女儿》,我以为,那是一个悲伤的童话。

现在读《海的女儿》,我坚信,那是一个幸福的童话。

灰姑娘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完了国际大奖小说系列的第一本书,书名叫《魔法灰姑娘》。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

主人公是爱拉,她一出生就受到仙女的一份礼物——一定要听人家的话。她的母亲在她十几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非常可怜。她和夏蒙王子坠入了爱河。她还用智慧驯服了食人妖,并和精灵成了好朋友。在一场舞会上,她为了救心爱的王子,忍受自己的痛苦,与咒语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抗争。结果,她胜利了!不久,爱拉和夏蒙王子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我读完这本书,觉得爱拉很善良、勇敢和机智。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只有付出努力才能有所收获,不能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放弃,要坚持到底,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灰姑娘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童话故事《灰姑娘》,知道灰姑娘是个很善良的小女孩。她有一个继母和两个姐姐,她们都很坏,她们让小姑娘干重活,穿破衣服,晚上睡在灰堆旁,使她成了“灰姑娘”。有一天,皇宫里举行盛大的舞会,要选最美丽的姑娘做王子的妻子,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要参加。灰姑娘知道后,她也想去参加物会,可她没有漂亮的礼服。后来,灰姑娘在一位仙女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舞会,而且还被选为最美丽的姑娘,后来当上了王子的妻子。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

灰姑娘读后感(篇六)

灰姑娘是个可怜善良的小姑娘,你被人羞辱你是那么坚强对不让你去宴会,你I而是那么坚强的默默的等待机会这时你的朋友小鸟帮助了她真是 善有善报你的姐姐们为了而嫁给王子给自己下了毒手,她们却不知道是灰姑娘的鞋。后来让灰姑娘,受了很多苦。不过也有好处。

好处:就是它有一个好朋友追后让他当了皇后。但他没有报复了他的母亲确实不计较所以我感觉她是一个好姑娘。

灰姑娘读后感(篇七)

我读了格林童话后,生生的被它吸引住了我立刻钻进一个个童话故事。

里面有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很可怜,他有一个很坏的继母把好东西都拿走了都拿走了。有一天王子要选王后她的姐姐都去了,灰姑娘偷偷的去了他让小鸟给她。

拿一件衣服,后来王子选上了她,舞会要连续三天前两天灰姑娘逃了回来第三天,她掉了一只鞋,王子就一直找灰姑娘家,找到了灰姑娘。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汇集七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在卡勒德·胡赛尼写的追风筝的人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篇一】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就好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我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篇二】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阿米尔通过直面自己的错误获得了救赎,人不可能一辈子都不犯错,正像书中所说,若不是善良正直的人,面对自己的过错,是不会觉得羞愧和折磨的。战争真的很无情,索拉博真的很让人心疼,那些战争带来的心理创伤,要多少年才能够恢复。幸运的是,索拉博在经历了那些之后,还是重新燃起了生命的希望。

爸爸是多么伟大啊,书中的爸爸像每个人心目中的英雄,高大威武,善良正直,可是很多人都不能真正的了解到爸爸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以前觉得我爸特别酷,像是英雄什么都不怕,幽默风趣,特别乐观,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可是经过一暑假的形影不离的相处,我才知道爸爸跟我想象的不一样。他一点都不冷血,他真的特别特别善良,有时候善良的我都看不下去了。他还特别勇敢,他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他告诉我这些不存在的东西没什么好怕的,真正可怕的是人心。他还特别细腻,特别会照顾人,又做的一手好菜,我跟我弟暑假跟他待在一起,真的每天沉溺与美食无法自拔。好的,我爸爸太厉害了!当然我妈也很棒。

最后,愿世界和平,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这样简单又美好的幸福。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篇三】

初读这本书,觉得作者塑造的哈桑这个人物有点蠢,尽管阿米尔少爷背叛了别两年,根据老师的要求,我再一次十分不情愿的拿起这本这本书,可是第二次读时,却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书中的哈桑并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哈桑了,而是一个心思纯洁,内心无比干净的人。

时别两年,根据老师的要求,我再一次十分不情愿的拿起了这本书,可是第二次读时,却又了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书中的哈桑并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哈桑了,而是一个人心思纯净,内心无比干净的人。

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哈桑受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殴打和侮辱,而正在找哈桑的阿米尔正看到了这一幕,可她却以为自己的胆怯和懦弱不敢站出来帮哈桑,而哈桑出来后恰好看到了阿米尔,他知道了这一切,阿米尔的内心分非常的自责与痛苦,他用一切办法来干哈桑走,以免自己看到哈桑后饱受内心的煎熬。最后,哈桑和阿里走了,过了好多年,他们都长大了,可是在给阿米尔的信中却并没有显现出来半点的生气,反而说自己是阿米尔最忠实的朋友。

哈米尔让哈桑做的事情他从来没有反抗过,反而在阿米尔用石榴打他时,他也只是伤心的哭而已,并没有还手。

心思纯净的人,在考虑事情的时候,永远都是最后考虑自己,他们不懂的伤害别人,更不懂得为什么要伤害别人。现在的社会,有一些人为了有一个更好的职位,甚至不惜去伤害那些无辜的人。

现在,我作为一名学生,应该以哈桑的品质为标杆,做一个内心纯净的人,当一个心地干净的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篇四】

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读此书缘于一是听过同名相关的电影,二是觉得该书书名奇怪。怀着特别的心情,开始翻起第一页。一句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让我隐约感到这会是篇赎罪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一个富人家的少爷和仆人儿子的故事。关于阿米尔和哈桑的友情和背叛的故事。阿米尔和哈桑因为特殊的主仆关系,因为爸爸的民主思想,两人从小一起玩大,两人有着一个共同点,即出生后都没有妈妈,阿米尔的妈妈因为阿米尔的出生而死亡,阿米尔一直认为自己是杀害爸爸最喜欢的人的凶手;哈桑的妈妈因为哈桑爸爸的懦弱和卑微丑陋而抛弃他们而走。而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不同点:阿米尔有着富裕无比的生活,处在少爷的位置,有着高贵的社会血统和社会身份,有着全城人民敬仰的爸爸,可以住在宽敞舒适的房间;哈桑则天生一副兔唇,爸爸丑陋无比,社会身份和出生备受歧视,每天和爸爸住在很小简陋的没有任何装饰品的屋子。因为爸爸的宽阔胸襟,阿米尔和哈桑从小在一起玩耍,散步、爬树、放风筝,所有的一切空余时间他们都在一块玩耍,但是阿米尔在心底从没把哈桑当过真正的朋友。当他做错坏事时,哈桑替他承担,当他无聊时,拿哈桑消遣,哈桑永远的那样忠于他,爱他,为他,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从小性格懦弱,比较自私,他渴望爸爸的一切爱,他讨厌爸爸对哈桑的关心,哪怕一点点的关心都会引起他的嫉妒。而哈桑恰恰相反,阿米尔就是他忠诚的对象,他那么爱他,阿米尔要求他做什么他都从不计较。在一次盛大的追风筝的活动中,哈桑为了帮阿米尔追到风筝,在一个阴暗的小巷中被一群恶人欺负而遭遇欺凌。阿米尔目睹了整个过程,却因为自己的懦弱没有现身帮助哈桑。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愧疚和不安,阿米尔尽量避免见到哈桑,因为见到哈桑就会看到自己的罪恶。阿米尔因为追风筝比赛中获得冠军而引起爸爸的特殊宠爱,从小渴望爸爸爱的阿米尔为了独占爸爸的爱,也为了逃避内心的愧疚,将生日时的手表和一沓金钱诬陷于哈桑和其爸爸。哈桑和爸爸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他不默默承受一切,和爸爸离开阿米尔家。没过多久,因为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移民于美国。在他以后的人生中,他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内疚感,一直会想起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二十几年后,一个来自阿富汗的电话重新召回他重返阿富汗的决心和勇气。当阿米尔回到战乱贫穷、模样已大变的阿富汗时,心情错综复杂。最让他震惊的是拉辛汗叔叔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内心充满了不安、愤怒、愧疚。但最后他选择原谅了爸爸,战胜自己的懦弱和自私,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哈桑唯一的儿子。最终将其带回美国抚养。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的救赎、宽恕勇气的故事。主人公从一个自私、懦弱、心胸狭窄的人通过生活的经历和洗礼,走上了爱的救赎之路,最终成长为一个敢于担当、正气、有责任心的男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篇五】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平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与真诚热情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篇六】

在《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中,似乎每个人都在追逐,从晨光微喜,到夜幕降临,无时无刻,无知无尽。许追的是万众瞩目,是凯旋而归;或是追不负所托,珍贵友情。追的是希望,追的是无忌。无法逃避过去,就勇敢地追逐现实,去挽回过去的遗憾,去赎回那场悲哀,去改过,去审视,似乎是空中飞舞的风筝,越升越高。

摇摇欲坠的风筝后,跟着的是哈桑坚贞不渝的脚步,守护在阿米尔身边,从未回头。不论风筝飘到何方,哈桑都会一直追逐。

而阿米尔就如同那只空中飞舞的风筝,随风飘荡,只顾着在空中飞舞,从未注意到地上期盼而紧张的目光。那是少年时的他,如同千百只漫飞的风筝,在社会和人际交往间穿梭,互相的试探,在一次次失手中悔恨,在一次次的试探中渐渐认识这个纷嚣之社会。

美好的风筝,却也难以操纵,像感情,看似亲密,却也虚无缥缈,难以具化。爱的人不求回报,被爱的人珍惜眼前。世上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为你,为爱与包容,习惯与珍视。为救赎与原谅,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优秀范文【篇七】

花了将近一周左右的时间,读完了胡赛尼的这部处女作——《追风筝的人》,好像很久没有读过这么震撼心灵的书了,在兴致盎然翻开前六章之后,以后的每一章都让我为此痛哭,正如书中所言,好书总是跟悲伤的故事有关,很显然,这是一本好书,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至于结局,我不知该不该称其为幸运。区别于大多数小说或圆满或悲剧的结局,这本书里在讲述作者几十年人生故事的同时,给予了这个故事一个平淡的结局,这让人惊喜。人总是下意识的希望一眼能窥探到某件事情的结局,而生活不可能这样做,它总是平静无波的流淌着,直到它让你想看到结局的那一天。这是生活给予人们的恶作剧,也是赠与人们的惊喜。

这个故事以阿富汗为背景,讲述了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的故事,围绕极度贴近人性的生活选择展开,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与救赎,其中的故事情节巧妙、惊人的交错,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名言早在我读到此书时就有所耳闻,最早由哈桑对阿米尔所说,故事的结局,阿米尔又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讲了同样的话,命运仿佛是一个轮回,哈桑对阿米尔剥开的忠诚的心,在几十年后,由阿米尔还给了他的儿子,命运同时给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们不是情同手足的兄弟,而是真正血脉相连的亲人,上天剥夺了阿米尔做父亲的机会,却赠与了他做伯伯的礼物。

虽然本性仍然怯懦,但是因为知羞耻、知廉辱,让其重新找到成为一个好人的路,找回逝去的风筝。

【优文推荐】金银岛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文推荐】金银岛读后感范文汇集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金银岛读后感(篇一)

《金银岛》是一部世界名著,是一个关于寻宝的故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我被寻宝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同时吸引我的还有主人公吉姆。

我特别喜欢寻宝的故事,冒险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很多很多的事情,还有那份“宝藏”期待。《金银岛》的故事里,吉姆得到了一个藏宝图,这个藏宝图是有关海盗藏在金银岛上的宝藏的线索图。你要知道,这个宝藏的主人可是大名鼎鼎的海盗头子弗林特,肯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于是大家组建了一直寻宝团前往金银岛。在路上,他们遇到了真正的海盗,他们混进了船队。但是这群贪婪的海盗想再找到宝藏后杀了所有人,辛亏他们的计划被吉姆听到了。最后他们凭借着努力,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吉姆的机智,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想到了自己。我没有吉姆那么机智、勇敢和顽强,有时候我连晚上打个雷都要害怕,这也让我非常惭愧。我要向学习吉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想办法,因为我坚信没有解决不了的办法。这就是我读《金银岛》的收获。

金银岛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做《金银岛》的书,我被书里面离奇、惊险、浪漫的海上冒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书中介绍了小主人公吉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他又结识了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医生李甫,他们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船,踏上了寻宝的征途。不想被海盗发现了,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却装扮成了水手,也随船去了金银岛。寻宝者们与海盗展开了智慧和力量的殊死搏斗。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寻宝者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宝藏,平安返航!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吉姆。他不仅聪明、善良、勇敢,而且善于运用智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不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里做小皇帝,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风雨雨。我们要像小吉姆那样遇事沉着冷静,不慌张,成为未来的栋梁,做新世纪的小主人!

金银岛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金银岛》的书,非常有趣。本书从少年吉姆自述的角度,把一个危机四伏、惊险刺激的海岛寻宝故冒险故事场景展现在大家面前。

吉姆在寻宝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他没有被困难吓到,而是积极勇敢地面对,想办法和各种困难做斗争。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努力做到敢于向困难做斗争,积极面对、勇于承担责任。

他每次的单独行动都让人为他提心吊胆,然而,他总能化险为夷并有重大发现。这是因为他怀有一颗好奇之心,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代人所需要的。老师经常教导我们要对世界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是的,他是我们的榜样,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好奇心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

以前我最怕写作文了。本书中的精彩段落、语句我反复阅读,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使我从中受益匪浅。

如:他高大、强壮、魁梧,有着栗色的皮肤,黏糊糊的辫子耷拉在脏兮兮的蓝外套肩部,粗糙的手上满是疤痕,指甲也泛着乌靑而且残缺不全,眼颊上横着一道铅灰色的刀疤。

通过这些细节描写,生动形象的刻画了一位衣着邋遢、饱经磨难、令人生畏的“凶汉”形象。

又如:先透过门帘窥探一番,一旦发现有船员在里面,他就会变得像只耗子似的一声不吭。这里将老船长比喻成耗子,生动形象地体现了他行动诡秘、怪异的特点。

看了这个故事,我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鼓舞,心灵得到了升华。

世界上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正义、勇敢、善良。

金银岛读后感(篇四)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金银岛读后感(篇五)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地歌唱。我喜欢在我的房间里看著名的外国儿童书籍《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海上一个小荒岛上的奇怪而浪漫的冒险故事。吉姆,这本书的小英雄,偶然得到了一张在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著名的乡绅特里劳尼先生买了一艘著名的船,叫做伊斯帕尼奥拉号。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一位名叫李普西的医生带着小吉姆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小荒岛寻找宝藏。由西尔弗率领的一群寻找宝藏的海盗,都装扮成水手,跟着船来到一个小荒岛。在海盗船长弗林特埋藏在金银岛的70万英镑的宝藏周围,寻宝者和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

金银岛读后感(篇六)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金银岛读后感(篇七)

暑假来了,我读了很多书。其中,《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

《金银岛》讲述了一些人去金银岛挖宝藏,但他们被海盗骗了,并与他们战斗至死。

读完这本有趣又令人激动的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真理。首先,当我们面临困难时,我们必须面对它们,并冷静地处理它们。第二,“一点点疏忽可能会酿成大祸”,在处理别人对自己的错误时不要太冲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功。

男孩和女孩们,面对困难要勇敢和冷静。不管困难有多大,都是可以克服的。

我最近读了一本著名的冒险故事书,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在故事的结尾,杰夫没有提到他回家后得到了多少财宝。相反,他发誓不再寻找宝藏。他经常被关于大海和金币的噩梦所困扰。金币让杰夫做噩梦,而不是丰富的梦。追求物质满足最终是徒劳的。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更好的生活。如果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有些野心家不会为名利做任何事。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一部著名作品。它也是世界闻名的杰作。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名叫吉姆的男孩,他偶尔从一个海盗那里得到一张拥有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图,这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一艘三桅船去探索这个荒岛。却发现一群海盗混在船上,他们在独腿银的策划下,试图夺取三桅船,独自攫取财富。吉姆偶然得到了这个消息。他与特里劳尼先生合作,勇敢地、机智地与海盗战斗,最终打败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最新精选:呼啸山庄读后感汇集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精选:呼啸山庄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一)

其实从凯瑟琳开始精神分裂起,我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作为一个见证整个故事发生直至结束的目击者和参与者,内莉在里面的形象是最复杂的,她最直接地影响了她的好多位主人的死生。她热忱而又虚情假意,她尽职尽责而又自以为是,她善良而又自私自利。而其他人的善恶就显得分明得多。林敦前期的形象一直是软弱的,但是到妻子临死的期间,在女儿成长的日子里他一直是一个温柔而有君子之风的绅士,一举一动都饱含着修养的气息。凯瑟琳在书中一直被冠以任性的描述,然而我认为她真诚而善良,并且把这个优点在女儿身上完完全全地展现出来了。小凯茜天真美好,在我眼里就像森蝶一样,她被囚禁在呼啸山庄以后的刁蛮撒泼都是令人难过的,倒不是因为形象的毁灭,而是为她的环境而痛心。小林敦一开始就是一个令人嫌恶的形象,虚假软弱任性自私骄蛮,不善即是恶的帮凶,可以说是导致小凯茜不幸的直接源泉。他的妈妈也是,从一开始不听劝阻我行我素到后来和希恶脸相向,从小家碧玉到黄脸婆,看了不觉得可惜却觉得十分反感,可以说是自作自受了。而希身为整部小说的主人公,从一开始的形象来看他不能算是反面人物,但是直到他多年后回归,直到他和凯瑟琳见面,直到恩肖让他去呼啸山庄住下,才突然发现一颗从小便被压抑的可怖心灵,一张硬朗的脸皮下的冷酷凶残,一个因为痛苦的爱情而扭曲的暴虐人格,而他最后几天里诡异的笑容和呆滞的目光,相信他是见到了凯瑟琳,凯瑟琳的亡灵来找他了,这点是不言而喻的。书的末尾,“我”认为这些墓碑下的亡灵并没有得到安宁,凯瑟琳依然与林和希并挨,这是一场延续到死亡的搏斗,希认为他成功地复仇了,他把之称为幸福,并倾其一生。结尾的小凯茜和哈里顿的新生活又让死气沉沉的呼啸山庄重新接纳了希望的气息,仿佛冰雪消融后迎来了初春的新绿,这不得不说是十分令人宽慰的。“呼啸山庄”从一开始便是凄凉、悲冷、压抑的色调氛围,狂风吹过那些树,也是凯瑟琳精神分裂时的具体写照。那些狂风真的令人害怕,不知道住在山庄里的人怎么不觉得毛骨悚然。想起了莫扎特的《魔王》。画眉田庄则给人轻松欢快安宁幸福的感觉。

这可能也是作者在命名上有意而为之。总而言之这是因爱而激起的矛盾与报复,从一代延续到下一代,从生前纠缠到死亡,无休无止就如窗外的狂风呼啸,永无绝期。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二)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在读的过程我一向在想究竟凯西是不是爱埃德加的,如果不爱,那么书中明确有说凯西是爱他的;如果是爱,那么她却是那么强烈而深刻地爱着希刺克厉夫,又如何能同时爱别人。在对她的话反复研读中,我明白了她是喜欢埃德加的,正如我也喜欢埃德加一样,因为埃德加英俊、有钱、年轻、活跃。这种喜欢是普遍的,是任何人都可能给予的。唉,不要去想了。

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感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感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理解,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完美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细腻的思想感情和高超的艺术手法,使作品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这样,《呼啸山庄》才使她一举成名并享誉世界文坛。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三)

本书通过叙述一个爱情悲剧,勾勒出一幅畸形生活画面,残酷的现实社会扭曲了人性而造成的种种可怖事件。故事情节通过四个阶段层层铺开:第一阶段叙述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美好童年;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段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本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丝人性温暖的光芒。

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恋是本书的精髓,感情的变幻莫测,犹如阴云密布、电闪雷鸣的旷野,风狂雨骤、阴森惨暗,荒废的庭院屹立在始终笼罩着一种神秘和恐怖而令人窒息的气氛之中。小说中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的挚爱。

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看这本书时我充满了同情,愤慨,惋惜,鞭笞;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极其复杂的情感。

凯瑟琳结婚时收到一张信笺,只写着简单的几个字,“你背叛了我”,她感觉到他就在附近,仿佛看到他的满面的愁容和失望的目光,婚后的凯瑟琳并不幸福,每日思念着希斯克利夫,无数次想见他,可她却已是有夫之妇,她不想希斯克利夫有恋人,因为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爱虽然有些自私又让人心疼,以至于在临盆之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寻觅希斯克利夫。其情悲苦,最终因为不能和爱人在一起,抑郁寡欢,难产而死,凯瑟琳一死,希斯克利夫这腔仇恨如火山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报复。

华丽转身,他让埃德加?林顿的妹妹爱上了他,他达到了目的,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林顿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和对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故事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震撼人心的爱念不禁让人扼守惋惜,联想到了苏轼为悼念爱妻王弗而作的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古往今来为什么有情人终不成眷属?是礼教、名利、虚荣、愚昧、无知导致这样后果的吗?

看完眼睛都湿润了,最大的感悟是如果爱她就在她在世的时候握紧她的手,珍惜她,守护她,人有旦夕祸福,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可能一别就是阴阳相隔,所以不要等到爱的人进了棺木,挖开坟墓搂着骷髅说:my love You are my the best love for ever.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四)

《呼啸山庄》说的是一个人的人性的冻结,人性的堕落和人性的复苏三大部分。

以往的书不同的是,《呼啸山庄》的主人公是个无恶不作的男人。

它说的是一个流浪儿,也就是主人公希克历,被欧肖一家人收养了,他喜欢上了欧肖的女儿卡茜,可卡茜家给了画眉田庄的林敦,希克历把卡茜的哥哥的家产都用欺骗的手段夺了去,后来希克历和林敦的妹妹结了婚,目的是夺定林敦的家产,不久,卡茜留下瑟琳死去了,伊莎蓓拉(林敦的妹妹)给希克历留下了一个儿子,不久后去世。卡茜的哥哥去世,卡茜喜欢上了小林敦,与他在野外见面,被希克历骗进山庄,遭到软禁,被强迫和小林敦结婚。小林敦去世,山庄和田庄都落到了希克历的手里。几年后,希克历去世,他的家产都留给了卡茜。

希克历本来是一个好人,可他在欧肖家被虐待,恨起他们来,卡瑟琳本来喜欢希克历,要是她嫁给了他,或许就没有那么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的情节曲折。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五)

《呼啸山庄》你读过吗?我在放假期间读完了这本书。我想给大家介绍这本书,首先我要对作者有一个介绍,然后再谈谈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

勃朗特这一姓氏,在我们的耳中已经不在陌生。属于这一姓氏的艾米丽、安妮及夏洛蒂被称为“三姐妹星座”,她们各创作出一部传世小说。在英国便成为不可删除的一页。而《呼啸山庄》就是艾米丽.勃朗特所著作的。

这本《呼啸山庄》是长篇小说,被评论为以散文写成的诗作,作者以散文诗的笔触描绘,以风景画为背景衬托,并用奇幻的梦境渲染了整部书的精华所在,被英国称为“神著”。

这部书以向人讲述故事的方式讲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主人由于小时候的一些经历,最后又遭受所爱人的背叛,性格极度扭曲,心中没有了爱,只有恨,而对曾经的伙伴及后代们采取报复的手段,虽然报复得逞,但他也没有得到快乐,但最终还是在爱中得到释放,在爱中感受到快乐而死去。而他的后代们在爱中找到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如果希斯克里夫能心中永远充满爱,能知道感恩,就不会感到不快乐。因为他从小是被凯瑟林的父亲所收养的,他心中应该充满感恩,虽然凯瑟林的哥哥享德雷欺负他,但如果心中有爱,应该会原谅这一切。即使凯瑟林后来嫁给了别人,如果希斯克里夫心中有爱,原谅这一切,为心爱的人送上祝福,他们都会各自幸福的生活。

所有这一切,都因心中缺乏一个“爱”字。其实爱是可以化解一切的。想想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事情,因为心中缺少爱,缺少感恩的心情,总认为别人都对自己不好,于是报复别人,报复社会,给别人造成了伤害,最后自己也在悔恨中渡过。

多一份感恩,多一份爱,多一份感谢,相信心中会使终充满快乐的阳光。这份阳光将照射别人,给他人带来快乐。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六)

勃朗特姐妹中,我最喜欢的是艾米莉·勃朗特写的《呼啸山庄》,一口气看完这本小说后,我觉得背脊凉凉的,因对书中呼啸山庄的铺上一层迷雾的逐步掀开以及对男主人公希刺克厉夫因心中绝望的爱而做出的一系列变态的行为而感到绝望与悲哀。

艾米莉·勃朗特作为现实主义的作家,在那个时代中,一个女作家并没得到人们的追捧与关注,然而,她仅有的这部作品放在当今社会,我认为具有很大的鉴赏阅读价值,在风谷中凉飕飕的矗立的一座山庄,它里面藏着许多秘密。也许这个艾米莉的童年有关,在家庭中,她是一个内向少话的人,她的一家就生活在郊外的小村子里,因为父亲是牧师的身份,他们一家远离其他居民,而他们童年就生活在那个荒凉的地方,一推开窗户,就看到教区的墓地。几个兄弟姐妹幼年丧母,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围在一起编故事,也许就是这些阴凉以及童年的孤独造就了《呼啸山庄》,她正是以自己生活的地方作为创作背景,因此在阅读时,我的脑海中经常出现她的身影。

小说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的,其中错乱复杂的人物关系也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一理清了,小说描写吉卜赛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一直被主人的儿子辛德雷嫉妒,但是与主人的女儿凯瑟琳相处得很好,并且慢慢产生爱意,老主人死后,希刺克厉夫在家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并不断受辱,在爱情道路上也失败了,心中充满仇恨的他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小说充满强烈的反对压迫和争取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浪漫气氛。

小说的开始,叙述者与我同时遇上了有着孤僻怪异性格的希刺克厉夫,同时对在呼啸山庄所看到的一切感到疑惑。随着倒叙的手法,我们可以看到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无忧无虑地玩耍,也看到了爱情的萌芽,更看到了面对爱情与阶级财富的选择的两难时所有人内心的种种变化,随后便有了如此古怪性格的希刺克厉夫。看完小说后,我同情性格古怪,孤僻冷漠的希刺克厉夫,在这部小说中,对于他的心理描写笔墨分外重,他是一个弃儿,从小心中就有被遗弃的阴影,在得到爱后,他全身心投入与付出,但是心爱的人却在最后关头退缩了,凯瑟琳放不下身份和财富,她无法摆脱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带给她的荣耀,她无法接受一无所有的希刺克厉夫,于是希刺克厉夫又一次被伤害了,他变得麻木不仁,心狠手辣。他无法控制仇恨的火花迸发出来

凯瑟琳是爱着希刺克厉夫的,但是他的爱并不纯粹,文中描写到凯瑟琳的独白:“我对林顿的爱就像是树上的叶子,不会存在很长的时间,冬天一到就会凋零;而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就像是地下的岩石,永不改变。他是我所有快乐的源泉,是我生命的支柱。希刺克厉夫无时无刻不在我的心中,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们已经融为一体了,不再只是一种乐趣,就像我不能总把自己当成乐趣一样,那是一件关于存在本身的事情。”然而,她最终还是成为了爱情的背叛者,选择了林顿,上海了希刺克厉夫,文中对他们内心挣扎的刻画让人绝望,那是一个想反抗却处处备受压迫的时代。而复仇的希刺克厉夫则肆无忌惮地伤害身边的人,他娶了自己并不爱的伊莎贝拉,只因她是林顿的妹妹,他虐待伊莎贝拉的肉体和心灵,也虐待着凯瑟琳的心,他的心或许已经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让凯瑟琳恨自己吗?还是让她后悔当初的选择?书中有一段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说的话:“我现在才懂得了你一直有多么狠心,多么虚伪。你当时为什么要瞧不起我呢!为什么要违心呢?我不想安慰你——凯瑟琳,你是自作自受的,你自己害死了自己。不错,你可以哭,也可以吻我,并且也可以勒索我的泪和我的吻,但它们会催你死的。那时你既然爱我,又有什么权力甩了我?告诉我,为什么要胡乱选上个林顿?本来不管什么贫困,死亡,诅咒和刑罚都不能拆散我们,可你自己却心甘情愿这样做了。我没有撕碎你的心,是你自己撕碎的,而且同时也撕碎了我的心。我比你强,因此下场就更惨。是的,我还会活下去的,但那是怎样的一种活法儿呀!天哪!你难道在坟墓里还想着和自己的灵魂一起活着吗?”由此可以看出希刺克厉夫失去爱情后行尸走肉的生活以及他的铁石心肠是如何造成的。但狠心若希刺克厉夫,也无法接受凯瑟琳生下女婴后就撒手人寰,他恨她,要活生生地去恨她,却不愿意她离去,他不断虐待着自己,直至,心完全麻木了。其实,他的良知并无完全泯灭,临死前,他放弃了对下一代的复仇,可见他内心埋藏的怨恨已经消散。

故事的最后,一切都平息了,他和她长眠于静谧的土地中,呼啸山庄的风依然不停地拂过,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息。这部小说从开篇到结尾,一直以其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渲染了整个氛围,每一情节都紧扣人心,让人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七)

这是我很早以前读的一本书了。可是到了此刻,我依然印象深刻。印象深刻不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而是因为全书都透露着一种令人窒息的仇恨。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与恨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希斯克利夫的弃儿,他被恩萧先生收养,在恩萧先生死后,受到恩萧先生儿子亨得利德长期虐待和压迫,所以性格扭曲。可是恩萧的女儿凯瑟琳跟希斯克利夫青梅竹马,他们相恋了。

可是最终凯瑟琳嫁给了富有贵族林顿,希斯克利夫愤而离家出走,三年后他回来了,展开了他的复仇计划,他用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在《呼啸山庄》中,我们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浪漫,只看到了仇恨和人性的阴暗。可是到了故事的结尾,这一切仇恨都随着希斯克利夫的死而划上了句号,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回归,看到了爱的完美。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能够领悟的是在太多太多。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在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能够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期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景下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希斯克利夫的结局是很凄凉与悲哀的,但同时也是一种解脱,对他是一种没有痛苦的结局,他能够无忧地与自我所爱的人长久地呆在一齐了,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与烦恼,是一种人们都向往的生活,虽然他没有看到自我胜利的结局,可是如果他真的看到了自我所期望的那样的结局的话那么他的内心会舒服吗?会得到欣慰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仅有这样的结局对他才是公平的,才是完美的。

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我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样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我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我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我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同时在自我没有本事给“敌人”回报的时候就要学会忍耐,学会理解对方,但在自我有了本事回击的时候也要给对方一个机会,一个能够让对方更强大的机会,仅有这样自我才会在挫折中不断地提高,其实遇到挫折与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丧失心志任由事态的发展而不去努力丰富自我阻止事态更严重地发展下去。

人生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我,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我放弃期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我。

《高老头》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高老头》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老头》读后感【篇一】

了解过高老头对他两个女儿卑微的爱后挺有感触。

常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在我的记忆中,无论是电视剧中还是生活体会的父爱都应该是一种严厉,不可抗拒的代名词。这种爱很细微,难以捕捉。

高老头在妻子死后将自己所有的爱都投注到了女儿身上,换来的却只有女儿们金钱上的需要从而施舍的爱。站在高老头的角度上来看待他可能会为自己这种爱感到自豪,他会认为这是一种伟大的爱。站在女儿的角度,就像把高老头当作一台自动提款机,不断索取,只需要撒撒娇,她们便可以换来想要的一切。她们已经变得麻木。

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说高老头多么多么可怜,两女儿多么多么心狠。其实,这都是有形成因素和形成过程的。

试想一下,你从记事起,坐惯了豪华马车,享受惯了下午茶和穿不完的新衣服你会随便放弃这样的生活吗?这两个灵魂是被父爱灌溉着长大的,她们只会认为高老头的做法是理所应当的。当她们把父亲赶出去的时候,她们也可能会难过,会心慌……但次数多了这个灵魂也变得如那个社会一样麻木了。她们开始变得为所欲为,因为她们知道,所谓父亲是不会责骂,不会生气,只会笑着包容着她们的无理取闹。就像现在的社会,如果有人给了你一巴掌,你以德报怨,难免他不会下次给你更狠的一巴掌。

再来分析一下高老头的心理。就和现在社会被"啃老"的父母是一样的,孩子要就给嘛,孩子的开心最重要。他们也可能有满足不了的时候,狠心的话被孩子的几句狠话打破。于是,他们开始被榨干,直到最后剩下的皮被丢弃在大马路上,任人践踏。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恶人。有的只是被贪婪占有的失了本心的人。他们的本心不断被啃噬,到了最后只剩下贪婪。在那个社会大多都是这样的人,他们踩着善良的人,利用他们,成为自己心中的那个神,享受着虚荣心被满足的快感,但我相信这种人的日子活的并没有多快活。

请给生活多一点爱,给爱你的人多一点温暖,多一回报;也让自己爱上生活。

《高老头》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把《高老头》这本书读完了,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法国的巴尔扎克写的,他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的作品被誉为“法国社会的一面镜子”,的确,他的“镜子”能照出善人的善行、恶人的恶行,揭发了一切。

《高老头》中的主人公是高老头,高老头原名高里奥,他有两个女儿,一个是阿娜斯大齐,另一个是但斐娜。以前,他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婿住在一起,女儿们都很孝敬他,招呼他到这到那,但一切都是假情假意,因为她们都知道父亲那儿还有一笔巨款,都想得到那笔巨款,高老头明知她们是假情假意,但他仍真心爱着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女儿可以给他爱,但他发现两个女婿因为遭到女儿的冷落闷闷不乐。又有一次,他一不小心把两个女儿惹火了,两个女儿在众人面前出了丑,他便自觉地推出了女儿们住处,住进了一间破旧的公寓中。

高里奥本来是一位巴黎面条商,但现在退休了,他在公寓中过着寒酸的生活,最后悲惨地死在了公寓中,女儿们在他四十都未来看他一眼,他痛恨两个女儿,一直咒骂着她们。

巴尔扎克描绘了一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陋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到巴尔扎克的作品真地是一面法国社会的镜子啊!

《高老头》读后感【篇三】

《高老头》是一本世界名著,今年暑假我终于把它看完了。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描绘了一位父亲的伟大以及巴黎上流社会的一些丑陋的事。

一位伟大的父亲高老头,在女儿临嫁的时候,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钱平分给两个女儿,自己的钱所剩无几。而高老头临终时,他的两个女儿居然一点也没想到他们的爸爸,而是在舞会上逍遥自在。

高老头一生倾其所有,把他能给的都给了她的两个女儿,而这两个女儿一生却只知道享乐。对他们快乐的创始人——高老头置之不理。他们终生都只是在为自己争取地位,获得一些所谓的尊重。

而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是一些有这称号的人在一起,他们一生都没有自己劳动挣过一分钱,他们只是靠着父母的声望、遗产生活。他们每个人就像个寄生虫,只能依赖父母生活。最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

在拉斯蒂涅生活的年代,封建贵族的价值观念正在守着强有力的挑战,挑战的力量来自于金钱。当拉斯蒂涅找她时,鲍赛昂夫人正碰上一个很丢面子的事。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20万法郎的陪嫁竟然准备抛弃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现在到处都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权吗?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担心,睡觉也睡不好,生怕那一天查到自己的头上。最终还要面对阴森的牢狱,遭世人的唾骂。“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你过度地,过分地,贪婪地爱它,依赖它,它就是万恶之源。”

我们不应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们拥有最美好的财富就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

《高老头》读后感【篇四】

在金钱面前,人性的弱点将暴露无遗,并且活灵活现的丑态百出。

拉斯缔涅睁开眼睛观察由金钱统治的社会,看到了赤裸裸的现实“在富人那里,法律形同虚设,道德软弱无力。”他在财富里看到了血腥的掠夺。

高老头的钱来的不仁不义,他是靠大革命期囤积面粉,趁着饥谨以十倍的暴利出售发财的。他公然声称“钱就是革命”“有钱就有了一切”。

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友情爱情,或许一切背叛与忠诚只取决于金钱。

在亮晃晃的金钱面前,门第也开始显得苍白。薄赛昂夫人的情人为了得到20万的嫁妆竟然抛弃了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金钱是步入上流社会的总钥匙。沃特汉对欧仁说:“贿赂收买随处可见,雄才大略却是风毛麟角。”“你会看到,有些女人出卖肉体,为的是跟某个贵族院议员的公子,到跑马场中的中央大道上驱车兜风。你已经见到高老头那可怜的傻瓜,不得不替女儿还债,女婿却每年坐收五万利息。”

金钱可以支配婚姻。有些女人为了控制丈夫,不惜把自己卖给丈夫。

然而,把爱情和金钱搅和在一起,难道不很丑恶吗?

或许,错不在于爱,而在于过分的以金钱为中心,对爱情、亲情、的漠视。

在现实生活中,多少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做了金钱的奴隶。

《高老头》读后感【篇五】

在恋爱中母性的复活,疼他爱他。维多利娜倾发出女性所有的细腻来照顾欧仁,并且感到他的心就在身边跳动,毫不觉得罪过,这是多么高兴的事呀。

爱与不爱这是一个问题!我的命运如何,全凭你的一句话。

你自以为高尚,其实很卑琐。你要求的其实更多才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就这么推推拒拒!好吧,要是不爱我,就是不要接受好了。

巴黎女人往往虚伪,自视甚高,又自私、又风骚、又冷漠,可是她们一旦真正爱上什么人,为爱情牺牲的情感,便比别的女人多,也会抛开一切卑鄙猥亵便得高尚圣洁。

年轻人真诚相爱,自有一些震动心弦的话语,她都从来没有听见过!

《高老头》读后感【篇六】

爱的悲凉,爱的心酸!

高老头的两个女儿总是相互指责对方,你们撕碎了我的心。我要死了,孩子们!脑子里滚烫的,好像有一团火。

忍饥挨饿,将积攒的钱供女儿奢侈的生活。

得了,我就光吃面包好了。年轻时我光面包就够了,现在应该还行。至少我的娜琪可以快快活活地过一晚了。她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大出风头了。

然而,这一切在欧仁眼中只有心酸。

《高老头》读后感【篇七】

他是那么的爱自己的女儿,而她们呢?在父亲病重时,都不来看一眼。在他临死时,高老头发出了这样的感慨“直到临死前我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你给她们生命,她们却给你死亡;你把她们带到这个世上,他们却把你从这个世上赶走。她们不会来了!我已经知道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头来反被女儿遗弃了!简直是些下流的东西,流氓婆,我恨她们,咒她们……”天啊!高老头曾那么的爱自己的女儿,可他临死前竟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不可思议,由此可见,他是多么的心寒!多么的绝望!从另个角度反映了,当时巴黎所谓的上流社会女性的样子,非常虚伪,非常虚荣,只顾自己,既轻浮又冷酷,

当然这本书中还描写了,众多的人物。而我认为欧也纳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他是当时社会典型的大学生的代表。一心想踏入上流社会,利用女人……可是,他毕竟还是一个有良知的青年。他不愿为得到财产而去欺骗维多莉小姐的感情;不惜自己的钱财去安葬高老头……

[参考范文]《戴望舒诗选》读后感汇集七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参考范文]《戴望舒诗选》读后感汇集七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一)

戴望舒只有一个,所以,那飘满丁香花芬芳的小巷,也只有他才走得出那份独道的悠长与寂寥。那结着愁怨、有着丁香花般芬芳与忧愁的姑娘,只能在他的笔下,才会款款而行,摇曳生香。

看过一首诗,大意是这样的:以前我们狼狈为奸,狼还在,狈没了。以前我们衣冠禽兽,衣冠还在,禽兽没了。以前我们酒肉朋友,酒肉还在,朋友没了。以前我们寻欢作乐,我们还在,欢乐没了。

据说狼和狈是一类动物。狼的前腿长,后腿短;狈则相反,前腿短,后腿长。狈每次出去都必须依靠狼,把它的前腿搭在狼的后腿上才能行动,否则就会寸步难行。有一次,狼和狈走到一个人家的羊圈外面,虽然里面有许多只羊,但是羊圈既高又坚固,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让狼骑在狈的脖子上,再由狈用两条长的后腿直立起来,把狼驮得很高,然后,狼就用它两条长长的前脚,攀住羊圈,把羊叼走。

同样是撑着一把伞,一样的独自彷徨在这悠长的雨巷。可任凭你从黎明走到黄昏,把小巷走穿,把巷子踏平,那丁香花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也未能出现。也许,她被永久地停驻在了戴望舒的雨巷,那是一个只属于戴望舒的女人,那朵美丽芬芳的丁香花只为他一个开放。

谁都可以,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就象是人都可以华裳锦衣一样,却不一定能穿出神韵和气质来。满街清一色的低胸低腰装,可不是谁都能穿出性感与火辣的,其间不乏飞机场与水桶的败笔。

谁也都希望逢着,那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可惜的是,如今的丁香不是在宝马里哭泣,就是在深闺中怒放,香了别人,苦了良心。纵使我们天天游荡在雨巷,也只能逢着些个的庸花俗草。

狈不在了,狼还要继续活下去。无以为奸,与狐狸共舞,裹腹怡情两相宜。

只要雨巷还在,就会有撑着油纸伞的过客。丁香般的姑娘没了,总会有茉莉、桅子花般的姑娘,与你一样撑着油纸伞从雨巷走过。你可以不是戴望舒,她也可以不是丁香花样的姑娘,但故事,相信会一样的凄美、缠绵。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二)

打开诗篇,诗人就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梅雨季节江南小巷的图景:白墙黑瓦的建筑物之间,小巷曲折而悠长;正是梅雨季节,天空阴沉沉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小巷里空荡荡的,只有诗人一人在雨巷中独行;而他彷徨不定的步态则分明透露着他内心的孤寂和苦闷之情。在这样阴郁而孤寂的环境,他心里怀着一点朦胧而痛苦的希望:“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这个姑娘被诗人赋予了美丽而又愁苦的色彩。她虽然有着“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但是也“丁香一样的忧愁”。

丁香花开在仲春时节,花色或白或紫,给人柔弱、娇美而又纯洁、庄重的感觉。丁香花娇美却易凋谢,中国古代的诗人们对着丁香往往伤春,说丁香是引愁之物。中国古代的诗歌中有不少吟咏丁香的名句,如:“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南唐李璨《浣溪纱》词);“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坠”;“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等等。由于中国古代诗人们的反复吟咏和广泛传唱,在文人心中,丁香逐渐成为美丽、高洁、柔弱、愁怨之类性质的象征。丁香一样的姑娘,是做着脆弱的梦的姑娘,她的愁怨自然少不了。

在长久的期待中,姑娘终于来了,在雨中哀怨,“她静默地走近”,然而又终于失望了,“又投出太息一般的眼光”,终于从身边飘过去,二人间的距离又重新拉开。这两位彷徨者都得了同一种抑郁病,因而同病相怜。然而,正因为病症相同,不可能互相拯救,只得分手。他们是在彷徨,更是在彷徨中继续追求。其实戴望舒诗中的姑娘形象就是他的理想的化身。他彷徨求索,就是为了寻找姑娘――理想。姑娘出现了,但是,“像梦中飘过”一样,只在面前一闪,转瞬便消失了,连同她的颜色,她的芬芳,她的太息与她的惆怅,空留下主人公自己在雨巷独自彷徨。

在这里,诗人把当时的黑暗而沉闷的社会现实暗喻为悠长狭窄而寂寥的“雨巷”。这里没有声音,没有欢乐,没有阳光。而诗人自己,就是这样的雨巷中彷徨的孤独者。他在孤寂中怀着一个美好希望。希望有一种美好的理想出现在自己面前。诗人笔下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就是这种美好理想的象征。然而诗人知道,这美好的理想是很难出现的。她和自己一样充满了愁苦和惆帐,而且又是倏忽即逝,像梦一样从身边飘过去了。留下来的,只有诗人自己依然在黑暗的现实中彷徨,和那无法实现的梦一般飘然而逝的希望。

在这里我们听不到现实苦难的描述和反叛黑暗的呼号。可是这却是低沉的倾诉,失望的自白。然而从这倾诉和自白里,我们可以看到失去美好希望的苦痛在诗句里流动。

人们读了《雨巷》,并不是要永远彷徨在雨巷。人们会憎恶这雨巷,渴望离开这雨巷,走到一个没有阴雨,没有愁怨的宽阔光明的地方。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三)

戴望舒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非常有特点的着名抒情诗人,他创作的诗歌以其独特的语言魅力和别致的审美追求而享誉诗坛。他的诗作在语言风格上体现了他独特的音乐美和散文美。

一、戴望舒诗歌语言的音乐美

戴望舒诗歌语言最突出的艺术特点就是音乐美。戴望舒曾说:诗的情绪不是用摄影机摄出来的,它应当用巧妙的笔触描出来,这笔触又是活的、千变万化的。这里所说的巧妙的笔触就是用艺术的语言筑造诗歌,让人阅读琅琅上口,富有乐感。

戴望舒诗歌语言的音乐美在借鉴新月派与象征派的基础上,还有其独到的创造。其早期诗作《雨巷》发表于1928年8月,该作被名家名人赞不绝口,全诗共七节,每节有六行,每行长短不等,但长不过十个字,最多出现的是五言、七言,更有三言成行,五、七言又断成几处的。也就是说,全诗语言以短句为主,音节以短促、缓慢多停留为特点。押韵的位置变换不定,如第一节押二、三、六句,第二节押三、六句,随意性中突出情感优先与情感错综变化的节奏。常用排比句的方式造成首语重叠,如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用重复的词汇与句子,如悠长,悠长,像我一样,像我一样地走近,走近,像梦一般地,像梦一般地凄婉迷茫,造成节奏低缓深沉、反复回响的艺术效果。诗人还运用抛词法,即把下句的某个首词抛入上句的句尾,使语意似断实连,一词两用,更调整节奏使之繁复多变。如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第一、二句不用标点,让句子跨行。既造就独特的节奏,又使独自、悠长承担起本句词意与下句开头的双重任务。并因位置的突出而使词意得到强化。此外,诗的首节与末节基本重复,只有逢着与飘过一词之差,形成了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节律感。总之,标点符号的运用,韵脚的有无,排列方式的变化,重复的大量出现,都是诗人根据自己内心情绪的变化需要而临时地、随意地确定的,诗歌语言的节奏其实是诗人内心的情感节奏。

二、戴望舒诗歌语言的散文美

望舒的诗具有很高的语言的魅力(艾青《望舒的诗》)。诗人的语言既形象生动,含蓄蕴藉,又质朴自然,体现出一种厚重感。他的诗在选择词汇上和词汇的构成上别具匠心。他的诗注重选择黑色、死叶、寒霜、细雨等清冷并且有相当深的含义的词汇。在词汇构成上,他特别注重通感、想象和语言的散文美。如《独自的时候》中人在满积着梦的灰尘中抽烟,沉想着凋残了的音乐。满积着梦的灰尘中既把诗人灰色的心境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把诗人那种飘渺的追求纠结在抽烟中,而沉想着凋残了的音乐又是多么巧妙的通感,凋残了的音乐而不是消逝了的音乐很容易让人想起萧瑟的秋,而这秋正是诗人幽怨心境的一个恰到好处的写照。再如《忧郁》中:我的唇已枯,我的眼已枯,我呼吸着火焰,我听见幽灵低诉。唇枯、眼枯、火焰、幽灵放在一起,把作者零乱颓废的心境显现出来,同时呼吸着火焰,味觉和视觉相通,体现了作者对微妙的希望的渴求。也正是由于这种想象的奇妙,使他的诗歌语言有明显的暗示性,而这种暗示性正好体现了他诗歌的厚重感。诗人前期的诗很注重诗的韵律即诗的音乐性,到《雨巷》发表以后,他就开始了对诗的音乐性的反叛,而把眼光放在诗情的流动上。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而散文的形散神不散的神就是统领全诗的神眼,同诗人的诗情是一致的,由于诗人追求的是诗情的流动,所以戴望舒的诗中体现出一种独到的凄婉哀怨的散文美。

戴望舒虽经受了幻灭的感情挫折,又在绝望和惆怅的泥潭中挣扎过,但他始终没有泯灭对光明的追求。戴望舒的诗体现了音乐美和独到的散文美。他用诗歌语言的节奏描写诗人内心的情感节奏从而体现出音乐美;他用一种无法消逝的内伤和迷惘飘忽的情思体现出一种凄婉哀怨的散文美。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四)

读完了《雨巷》,心中别有一番感慨!

那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是有多么地高洁、美丽,让诗人可望不可即。她那叹息般的眼光,丁香般的惆怅是有多么大的光芒,让世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以至即使是徒劳的等待,也愿意在彷徨中继续追求。也许,这首爱情失落与理想失落的协奏曲,是他在苦苦彷徨追求的时候,那颗孤苦迷茫的心所演奏的,如此哀怨,凄清,连我这个局外人,也不禁感动得心都在颤抖了!

生在俗世,没有谁天生就具有诗人的气质,所以我们只能在喧嚣中沉浮,在忙碌中徘徊,在昏昏沉沉中迷失自我。可是,戴望舒却在徘徊、昏沉中写出了如此唯美的诗句,这该是经历了多少磨难与打击后的重生!成长,便是如此充实的一个过程。只有经历了痛,才会懂得苦,只有懂得苦,才会觉得甜,便能如满月朝阳,投射出圆润的光芒,才能在昏昏沉沉中,找到迷失的自我!

泰戈尔曾经说过:只有经历了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台湾作家刘墉也曾说过:人生如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要苦一阵子。我想,那些苦难与挫折,便是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吧,其实痛定思痛,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挫折,愁中评愁,也没有什么越不过去的坎,抗中抗败,失败后的阳光依旧灿烂!

感谢戴望舒,感谢《雨巷》,感谢他在挫折中的执着。他带个我的不只是丁香般朦胧的姑娘,不只是美好高洁的理想,还有成长道路中面对艰难苦困不放弃、不退缩的勇气!

生命就像是一个舞台,偶尔有悲剧也是在所难免的,而我们每个人都是那舞台上的人,剧情再悲惨,也终会落幕,而那舞台上的演绎,也许已成为经典,闪闪发光,而故事的主角,却因为这个悲剧而变得更加出众,甚至名扬四海,万古流芳

挫折并不可怕,它是我们成长的催化剂,可怕的是不敢面对挫折,那会把我们推进堕落的深渊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五)

今天,在一本书上提到了戴望舒《雨巷》,我记得以前读过,记忆中是一首情诗,我记得有这样的句子: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妈妈说,理解一首诗要了解时代背景,要理解深层的意思。我有去读,才有了更深的体会:诗歌描绘了一幅梅雨时节江南小巷的阴沉图景,借此构成了一个富有浓重象征色彩的抒情意境。在这里,诗人把当时黑暗阴沉的社会现实暗喻为悠长狭窄而寂寥的雨巷,没有阳光,也没有生机和活气。而抒情主人公我就是在这样的雨巷中孤独的行着的彷徨者。我在孤寂中仍怀着对美好理想和希望的憧憬与追求。诗中丁香一样的姑娘就是这种美好理想的象征。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六)

同是天涯沦落人——读戴望舒《过时》有感手记

过时

说我是一个在怅惜着,

怅惜着好往日的少年吧,

我唱着我的崭新的小曲,

而你却揶揄:多么“过时!”

是呀,过时了,

我的“单恋女”都已经变作妇人

或是母亲,

而我,我还可怜地年轻——

年轻?

不吧,有点靠不住。

是呀,年轻是有点靠不住,

说我是有一点老了吧!

你只看我拿手杖的姿态

它会告诉你一切;

而我的眼睛亦然。

老实说,

我是一个年轻的老人了:

对于秋草秋风是太年轻了,

而对于春月春花却又太老。

望舒先生的这首诗始读之,并未触及我的深处,但随着天将拂晓,由景生情,不经意间令我拨开杂乱无章的云雾,思绪乱开:

一次单恋,使我默默老去,手持竹杖拼命追赶,却永远也无法达到常人的高度,永远地与过时为伴,被这个世界无情遗弃。

也是一次单恋,使我越发年轻,娇嫩的心灵在陌路上一次又一次地摔碎,泪眼婆娑间看见一地冰凉,流水无情。沧海茫茫,不见一人啊!滚滚巨浪,为何只剩下一具年轻的躯壳在岸边木讷地接受洗礼。风吹浪海,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在这个荒凉世界,显得尤为凄清孤寂!

老去的是如花般的容颜,年轻的是白纸般的履历。

然而相同的,是我那亘古不变的孤独

..

即是天涯沦落人,同是在秋草秋风与春月春花间游走的人儿,此时巧会,相望凝噎,不免双眼迷离,相见恨晚!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篇七)

《戴望舒诗选》读后感800字!

在阅读《戴望舒诗选》之前,我对戴望舒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中学语文课上的《雨巷》。不得不佩服戴望舒的文笔,虽然全文没有直接说一个美字,但“丁香花一样的姑娘““这样的字眼就让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美好纯洁的姑娘撑着油纸伞的画面,中学的时候课本上说这位“姑娘”象征诗人心中朦胧的理想和追求,对未来渺茫的憧憬。于是我当初也懵懂地这么以为,也没有再去了解戴望舒。

如今,捧起《戴望舒诗选》,我进一步地去了解他。有一首诗我是真的被撩到了,这首诗是《烦忧》。这首诗很短,只有两节。但这首诗很有意思,两节诗的文字和句子是相同的。仅仅是在诗句的顺序上不同。首节的尾句,是第二节的开头;第二节的尾句,是首节的开头。如此回环往复间,将思念的忧愁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现在过得很好,只是有一点点的寂寥。至于这颗心,依然是明朗而热烈的。因为一个秋要来了,我又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怀念过去,并自由的想念你了。”就好像东方人暗恋对方的样子——你的名字,我的心事。“假如有人问我烦忧的原故,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这句话直到现在还被饭圈的迷妹们引用着,高度概括了对喜欢的人深深的思念。

后来我去了解了戴望舒的情史,不得不说他在感情上是有缺陷的。他的三段感情,都不完美。三个女子最终都移情别恋,他人格上是有缺陷的。也许是上帝开了一扇窗也会关另外一道门。赋予他写出浪漫的诗的能力,却不让他拥有浪漫的爱情。总希望爱情里有天长地久,琴瑟和鸣,可是世事总无常。他在感情中以死相逼,家暴,封闭交流,极端的相处方式令他被动分手。

残花落絮,芳华黯然,终究不如意。

岁月汀痕,诉说心事,但,事与愿违,非我本意,无心至此。

戴望舒说,也许活着的人疲惫的生活下去倒不如死去。在45岁,他去世了,带着关于爱情所有的遗憾离开。不置可否,他是个优秀的诗人。他的诗文在诗坛上有着独特的艺术价值。但谈恋爱是另一回事,能够写出撩妹的话与在感情上表现优秀是不挂钩的,所以希望女读者们理性对待撩妹的文字,小心渣男。

《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二】

有很多部经典的小说是拍成过电影和电视剧的。《飘》也是如此,电影版的《乱世佳人》里同样绿眼睛的费雯丽曾倾倒过无数的人。而我没有看过电影,我看的《飘》是母亲传给我的。发黄的纸页,遥远的年代—却恰到好处地配合了这悠远的、给人带来无限遐思的作品。

很多人都不喜欢郝思嘉这个人,认为她太“作“了。不错,郝思嘉的确是一个“作”的典范,但在她的身上依然体现着女性特有的,也是颇为独到的魅力。

16岁的她倾心于贵族少爷希礼并大胆地表明自己的爱意,并有过一个很冲动的想法—私奔。这时的郝思嘉还是一个小孩子,有着妓好的面貌和身材,也许还有着爱尔兰血统中的热情、固执。她其实也不明白,她对希礼的爱究竟是什么,究竟是爱他骑马时的英俊,还是爱他灰色的眼睛、金色的脱须,抑或是她所不了解的他的长篇大论呢?显然她自己并不明白。只知道她喜欢他.要和他结婚,这里面也带有些好胜的昧道。然而就是这种少女时代建立起来的、甚至有一些盲目的“爱”影响到郝思嘉的一生。也正是这种从小就根深蒂固着的争强好胜、倔强、执著以及她独有的思维方式深深地影响着她的人生。

美国的南北战争可以说是郝思嘉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她从一个无优无虑的、任性的孩子一下却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之后又成了寡妇,做了一个孩子的母亲。这些角色在短短的一年里变换,而战争的阴影却又日益扩大。这个时候,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而作者在这一方面的描写特别成功。一方面,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郝思嘉依然有着无法掩饰的天真和向往自由的感情;另一方面,她常常为要陷人丧服一生而烦恼。还有那个啼哭着的婴儿,她为之而困惑。她也只是一个孩子,又怎能做一个母亲。然而,战争,这一残酷而漫长的考验真正挖掘出了郝思嘉身上深藏的东西。

无论是在炮火连天中照顾待产的媚兰—希礼的妻子,还是在危机四伏里只身赶车回故乡还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小孩以及她自己的儿子。正是在这种种艰难的环境下,在挣扎于死亡线上的斗争里,我才看到了郝思嘉的敢、坚毅,也看到了她不同于一般女人的韧劲。

生活本来就是一种选择。在战争初期,郝思嘉可以选择丢下媚兰回到母亲身边,也可以选择留下,忠于对希礼的誓言在笼罩着死亡的城市中照顾媚兰,她选择了留下;逃亡的时候.她可以选择丢下奄奄一息的媚兰,但她选择带她一起走;在生与死的斗争里,她可以选择逃避,容易地死去,但她选择了面对,艰难地生活。所以,面对这种种选择,郝思嘉勇敢地选择要走的路,她选得很辛苦,但她走得很顽强。但如果作者只是偏重于她这一方面的描写,那么一定是很苍白的。郝思嘉是一个女人,她有她的温情,她也恐惧,她也害怕,她也想有一个男人可以依靠。然而远赴战场的希札,未战已逝的查理,半路弃她而去投奔战事的瑞德,都无法给这个女子一点支持,一点照料。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郝思嘉也很无助,她也想扑到母亲的怀抱里,抓住母亲的衣裙,觉得母亲会赶走一切的鬼怪和恐惧。然而她也听说母亲有病了,恐怕已经死在床上了。所以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因为她本身也是一个母亲,还有许多人要她照顾,所以她只能紧紧抓住心中对家乡的无限思念和热爱。顶住一切恐惧从死亡里挣扎向光明。

《飘》读后感【篇三】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四】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飘》读后感【篇五】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这一本小说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飘》读后感【篇六】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飘》读后感【篇七】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愛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象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愛,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漂亮,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漂亮,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漂亮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愛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愛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愛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实用范文:《花婆婆》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范文:《花婆婆》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花婆婆》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花婆婆》,从前有个叫艾利丝的小姑娘,她决定实现自己小时候答应爷爷的三件事情,于是她开始去各地旅行,爬过高高地雪山,走过沙漠,穿过热带雨林,使她交到了许多难忘的好朋友。由于她背部摔伤所以才停下来做第二件事情,找个靠海的房子住了下来,当她发现山坡上开出大片蓝色、紫色、粉色的鲁冰花时,她决定实现她答应爷爷的第三件事情,于是她买来许多鲁冰花的种子,把种子撒在公路和乡间小路上,把种子撒在学校和教堂,把种子撒在她所有经过的地方。到了第二年春天,她所撒下种子的地方全都开满了美丽的花朵,她终于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完成了答应爷爷的三件事情。

读完故事我非常感动,艾利丝是一个守信用,讲爱心的人。我以后做事情也要向她学习,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坚守承诺,说到就要做到。平时也要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会使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丽。

《花婆婆》读后感【篇二】

《花婆婆》,花婆婆是谁?为什么叫她花婆婆?一个叫艾莉丝的女孩答应爷爷长大以后做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去很远的地方旅行,第二件事是老了之后,住在海边,第三件事是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于是,艾莉丝开始了她的梦想之旅

花婆婆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一路成长为一个内心充满爱的使者。我长大后,也要像花婆婆一样,答应别人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难,一定要去做到。平时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美好。

读了《花婆婆》,我知道了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你看,花婆婆从小到大一直在做她爷爷说的三件事情,就算是受伤了,年纪大了,她也依然坚持着,为的就是让世界变得更美丽,最后她做到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梦想,现在我要好好的学习,将来才能实现梦想。

绘本中的花婆婆总是一张侧脸,一个人高高地昂起头,任风吹乱头发,一路走得飞快。我们看不清花婆婆脸上的表情,印象中只留下一个女人永不磨灭的身影。这大概也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其实花婆婆可以是我们平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她们或许默默无闻,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为了让孩子获得自然的情感体验,将这个故事推荐给了二年级孩子学习。

《花婆婆》读后感【篇三】

花婆婆小时候她的爷爷让她做三件事,她做第一件事的时候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她还骑了骆驼,可是当她骑骆驼的时候却重重的摔了下来,她的背部受伤了自言自语的说:“我真是笨手笨脚。”

她的背部受伤了以后经常躺在床上,很少出来散步。她最喜欢的花就是鲁冰花,等她的背部好了以后,她经常出来洒鲁冰花的种子,种子洒完了以后,她从网上订了一大包鲁冰花的种子,她的口袋里装满了种子,她边跑边洒种子,这洒一点那洒一点,连教室教堂的后面也洒一点。

大家都叫她又老又奇怪的一位婆婆,不管人们怎么说她,她还是一直洒鲁冰花的种子后来人们都叫花婆婆。

《花婆婆》读后感【篇四】

我看了《花婆婆》这本书后,我觉的花婆婆真厉害,她做出了让世界更美的三件事,而且她很坚强,因为她从骆驼上摔了下来,她的背部受伤了还不在乎。

但是第二年的春天,卢菲丝小姐背部的伤发作了,躺在床上不能起来,她往窗外一看,呀!鲁冰花,这是她最喜欢的花了,她想:等鲁冰花再开一些,她就撒更多的种子,到明年就能开出更多的鲁冰花了,很快,她的伤就好了,她说:“我该去做答应爷爷的第三件事了!”于是她写信订了一大包鲁冰花的种子,她一边走一边撒着鲁冰花的种子,又到了春天,很快鲁冰花的种子就开花了,学校、路边、山里全部都是鲁冰花,她想我已经让世界变得更美了。

我要向卢菲丝小姐一样说话算话,说到做到!

《花婆婆》读后感【篇五】

我们语文课的时候, 李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花婆婆》的故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叫艾丽丝,每天与他爷爷生活在一起。有一天,她对爷爷说,她要住在海边, 去各地旅行,但是爷爷还要让她完成第三个愿望,就是要她将世界变得更美丽,艾丽丝完成了前两个愿望以后,她想,怎样才能将世界变美丽呢?忽然,她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于是她去商店里买了一些花种,边走边撒花种,撒到了乡村,学校,小路 …… 过了好久,那些地方长出了美丽的花朵,愿望实现后,她的小女儿也将她曾经对爷爷说的话也说了出来,而花婆婆也将爷爷对她说的话也告诉了她的小女儿的故事

看完这片文章,我有个想法,我觉得还有一个想法能让这个世界变美丽,就是种一些树,让世界变得翠绿,每个人都应该为世界做一些贡献,比如花婆婆,为了实现小时爷爷让她完成的愿望,她就左思右想,就想出了花可以让世界变美丽,就买了一些花种子边走边撒,撒到了各处长出了许多美丽的花朵,让世界变得美丽,这难道不是一种贡献?

我们也可以完成一个目标,完成一个目标,就可以新长知识,这让我想起了海伦。 凯勒曾经说过了一句话:一个人只要有目标,就可以有无穷不尽的力量去实现目标。

《花婆婆》读后感【篇六】

“花婆婆”卢菲丝每天散播花种让世界变得更美好;我身边也有一位“花婆婆”,他播散“爱的种子”让我觉得很温暖。

认识“花婆婆”那天,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妈妈抱着发着高烧的我焦急地在路边打车,半天一辆空车都没打到,就在这时,一辆新车停在了我们面前,原来是“花婆婆”向我们伸出了援手。他冒着大雨把我和妈妈送到儿童医院;帮着妈妈取号、排队、挂号、取药;背着我上二楼输液室输液,给我买来矿泉水喂给我喝;还给我讲了一个“花婆婆”的故事,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美丽的故事。

妈妈常常对我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帮助”,让我感觉身边有好多“大灰狼”,让我不敢主动去结识新朋友,有时在小区里看见大家玩成一块儿,我真的觉得很孤单,很可怜。可是,这次帮助我和妈妈的这位“花婆婆”恰恰就是一个陌生人啊!一个充满善意的陌生人!

对别人有帮助,就是在别人有需要的时候,伸出自己的手;对别人有帮助,就是心里时时想着别人,“花婆婆”就是这样的人。这一次“花婆婆”从绘本里真实地走到了我的身边,他们有的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有的在地铁里义务维持秩序;有的收养流浪的小动物;有的给有需要的人捐款捐物……等等,他们的每一个善举,每一次爱的付出,都让我感觉到生活如此美好!

《花婆婆》读后感【篇七】

今天,李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花婆婆》。

在花婆婆小的时候,花婆婆常听爷爷讲年轻时候探险的故事,她说:“等我长大了,也要周游世界,等我老了之后也要住在海边!”爷爷说:“好呀!可是还要完成第三件事。”“什么事呀?”花婆婆问。“让世界变得更美丽。”“好哇!”花婆婆长大后周游世界,去了很多国家,但是,在一次旅行中不小心伤到了腰。“我的第一个愿望也算完成了。”她说。于是,她在海边的木屋里调养。第二年春天,房子周围开满了鲁冰花,花婆婆立刻下了床,采集许多鲁冰花的种子,种子充满了衣服的口袋,花婆婆便去散步,她走到哪儿就把种子撒到哪儿。过了一年又一年,世界到处都有鲁冰花,都有花婆婆的足迹……

花婆婆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坚持,终于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做事努力做、坚持做就一定成功!

花婆婆通过种花,让世界变美丽了,我也要像花婆婆一样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乱扔废旧电池……我们要爱护环境,让世界变得更美丽!

[最新]《资本论》读后感范文七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资本论》读后感范文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本论》读后感(篇一)

年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的新著《21世纪的资本论》一经出版便引发东西方各国的热议和争论。究其原因主要是书中论述的有关21世纪的现象和观点都鞭辟人里,发人深省!

书中提出,近几十年来,世界的贫富差距正在严重恶化,而且据预测将会继续恶化下去。这与我们的期待以及国家采取的各种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等背道而驰。然而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21世纪的本像。

我们可以知道,当前在美国,前10%的人掌握了50%的财富,而前1%的人更掌握了20%财富。现有制度只会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皮凯蒂认为,我们正在倒退回“承袭制资本主义”的年代,也就是说未来将进人前所未有的“拼爹时代”。“拼爹”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拼爹”现象也并不稀罕。几乎所有人都想要有一个可以“拼”过别人的爹的“爹”,自然这也是能够理解的。如果不“拼爹”,工资就更不用拼了——收入不平衡也早已是常态了!

但是,在这个经济增长快速分配却如此不均的时代,我们应该把分配问题,把收入不平等问题置于核心地位!

我们没有任何根本的理由来相信增长是自动平衡的。我们从很早就应该把收人不平等的问题重新置于经济分析的核心地位,并提出19世纪就已经出现的类似问题。长久以来,经济学家们都忽视了财富分配问题。如果不平等问题重新成为中心议题,那我们就必须开始收集足够广的历史数据,以便更好地理解过去和如今的趋势。只有通过耐心地积累事实和样本,再在不同的国家间进行比较,我们才有希望识别出发生作用的机制并对未来有一个更加清晰的预见。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在21世纪初所处的阶段就好似我们的先辈在19世纪初的状况:我们正在见证令人印象深刻的全球经济的变化,并且很难知道这些变化的广度,或者说几十年之后全球财富在一国内或多国间将如何分配。19世纪的经济学家将分配问题置于经济分析的核心地位并致力于研究其长期趋势,鉴于此,他们理应得到极髙的评价。他们的答案并不总是令人满意的,但至少他们提出了正确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当前最主要就是处理这个问题,有了正确的问题自然就要有正确的解答!

我们要把差距缩小到底!

《资本论》读后感(篇二)

年初一次偶然机会提前读到《资本论》,作者是藏在茑屋书店背后的大BOSS增田宗昭。这本小书是我今年到目前为止看过最喜欢的一本书,字数不多,却耐人寻味。

虽然像增田宗昭这类BOSS亲自写的东西,很难符合编辑的要求,在我看来实物书也的确是靠排版硬撑起来的。不过,书的价值不在于字数,而在于纸张所承载的内涵、思想、精神。

增田先生恰好也提到一个词:提案力——对顾客而言,有价值的不是作为物体的书,而是包含在书中的提案。乔布斯要卖给人们的也不是iPhone这一硬件,而是通过iPhone来进行生活方式提案。

从本质上说,商品本身具有地域性和选择性,所以才会有市场营销。要确定目标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通过这种方法制订销售计划。然而一旦越出单纯的物的概念,包含某种哲学,换句话说,包含了生活方式提案,那么商品就会获得超越国境、人种、年龄、性别的翅膀。

增田先生认为,书店的问题就在于它在卖书。

在日本,每年都有374家书店面临倒闭。而茑屋书店不仅活下来,还拥有1400多家店铺,是日本最大的连锁书店。取得这样的成绩,增田先生的提案并不神秘。

最早的“茑屋书店枚方店”成立于1983年,它开创了录像带、唱片、书籍三位一体的全新模式。在此之前,这种书店运营模式还被视为异端。因为这些商品的流通渠道各不相同,供货的批发商也不同。

但流通的麻烦并未将增田先生阻挠,他依然将顾客价值放在第一位,爱读钱德勒小说的人,可能也想听听主人公爱听的冷爵士。而有了茑屋之后,这些都可以在同一家店找到。

书是提案的载体,所有生活相关的都围绕着一个核心提案。这里的“提案”可以等同于“策划”,也可以等同于“设计”,就是既要紧跟时代,又要看清本质。

互联网、人工智能、各类新科技不断地变革我们的生活,难道变革就是为了让人们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手机看吗?不,创新者知道,变革才刚刚开始,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值得拥有更好的生活。精神需求是高级的、巨大的需求,茑屋书店不仅是一家书店,它本身正是为了满足顾客价值的生活方式提案,是一个颠覆的文化空间!

《资本论》带给我很多启发,一个人的核心竞争力是智力,一个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亦然。这里的智力更应该指知识维度的拓展、独立思考的延伸。随大流的人越多,知的资本(智力资本)就越宝贵,而我们要舒服地随大流,还是勇敢地拥抱自由?相信这是值得所有人思考的。

《资本论》读后感(篇三)

《资本论》写于1868年3月,是马克思、恩格斯为德国工人报纸《民主周报》所写。一直到今天,《资本论》仍有其理论和实践价值。《资本论》的研究已经引起世界范围专家与学者的广泛关注。马克思通过市场诸要素的观察,分析了剩余价值及其相关理论,揭示出资本主义的实质和发展规律,对以后的资本主义世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抓住重点

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当属资本和劳动,恩格斯指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这种关系在这里第一次得到科学的说明,而这种说明之透彻和精辟,只有一个德国人才能做到。”可以见得,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再生产,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成为关注的重要方面。

通俗易懂

用朴素的语言说明了深刻的道理,例如书中对利润的描述:“存在着一种积蓄的劳动,它把这种劳动叫作资本;它认为,资本这种东西,由于里面包含有辅助的资源,可以使活劳动的生产率增加几百倍、几千倍,因此要求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叫作利润……积蓄的死劳动的利润,变得越来越大,资本家的资本也变得越来越大,而活劳动的工资,却越来越少,只靠工资为生的工人大众越来越多,越来越穷。”

勾画出《资本论》的脉络

这就是:劳动力→工资→必要劳动→剩余劳动→剩余价值→利润,指出在现代社会关系中,资本家在市场上找出了一种商品——劳动力。正如恩格斯所言:“假设一个工人一周的.工资代表三个工作日,那么,这个工人从星期一开始工作,到星期三晚上,就把资本家所付的工资的全部价值偿还了。他就在这个时候停止他的工作吗?不,绝不是的。资本家已经购买了工人一周的劳动,所以工人在剩下的三天中也必须继续工作。工人这种超出补偿工资所必要的时间以外的剩余劳动,便是剩余价值的、利润的泉源,是资本继续不断增大的泉源。”恩格斯仅以三言两语便解释清楚了《资本论》。

小开口,大视野

一针见血地指出劳动、工资、资本、利润之间的相互关系,揭示出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阐明必要劳动产生工资,生产的是工人的生活资料;剩余劳动产生的是利润,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资本的积累恰恰就是无产阶级的增加,揭示出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

恩格斯的书评赏心悦目,教人看一遍就记得清清楚楚,经常会不断地进行回味。大家都知道《资本论》,然而真正懂得《资本论》的人却并不多。

想起历届历史老师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评价,尤其是他们其中的许多数对《资本论》赞口不绝。在大多数人关注经济发展、享受现代生活的情境下,仍然有很多人不为名利所动,仍然执着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我为这一类人的品格而敬仰。

每一个被资本家雇佣的工人都在做双重劳动。他的工作时间的一部分用来偿还资本家所预付给他的工资,这一部分劳动,马克思称之为必要劳动。但在此之后,他必须继续劳动,在这段时间内,他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利润便是它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一部分劳动,叫作剩余劳动。

说到此,我们也就理解了《资本论》。有人说《资本论》难懂,实际上寥寥数语,恩格斯作了最通俗易懂的、高度的概括。

《资本论》读后感(篇四)

从20xx年9月开始,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迅速波及全世界,引起了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这场金融危机的一个后果是,马克思和他的《资本论》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线里,可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和本质,从媒体可以听到各种不同的说法,其实看过《资本论》之后,发现其中早已论述得很清楚:和以往历次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这次危机的根源还是生产相对过剩,而劳动人民购买力相对不足的矛盾。

若仅观察美国,可能会得出相反结论,因为在美国次贷危机是消费过度的结果。只要放眼全球就会发现全部真相。由于资本主义全球化,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形成国际经济大循环。危机前的经济增长是靠美国过度消费、中国过度生产来推动的,而美国的过度消费又是由透支未来的消费信贷支撑的,这种模式注定不能持久。当美国的过度消费突然中断,中国制造没了用户,就表现为生产过剩。可见,无论资本主义如何发展,都逃脱不了马克思100多年前的预见。

其实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资本,价值是这部书的主旨。通过目录来看,出现最多的词语是资本,最核心的概念是剩余价值,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其实资本论的脉络是很清晰的。用一个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从《资本论》里,我似乎可以看出一个古怪的植物状社会体系。这个体系的顶端是些厚厚的叶子,遮蔽了所有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投下无尽的阴影在根部。占整个体系绝大部分的根盘在深深的泥浆中,拼命地吸收可供系统利用水分和养料,通过枝杆送至叶片上,而叶片将它们几乎全部用于再生产,于是植物体便不断长大。无需解释,根代表的就是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不停地把各种自然资源转化成社会财富,通过市场交换或租金——枝或杆,财富最终落到资本家——叶子——的手里,财富变成了资本,被重新投入再生产过程。为了吸取更多的养料和水分,根只有往地下越扎越深;叶子要得到充分的阳光和空气,也只好拼命向上伸展;枝杆亦随之长粗,变长。原本小小的丑陋植物逐渐成为一棵棵参天大树!植物不能没有根也不能没有叶,社会不能失去上层的资本阶级,更不能失去下层劳动大众。

问题在于,植物是一体的而人不是,由人构成的社会不可能像植物那样安静地生长。社会要发展,方向是平等,但照这种模式下去是行不通的!差距只能越拉越大。若不考虑自然资源的枯竭及大规模毁灭性的战争或灾难,这个社会体系早晚要被自己生产的产品撑死!可怕的预言!而马克思给我们指明了出路。“树木不可能无限制地长高,并非因为时间不够;相似结构的社会体系也不能永久存在,不是由于敌人太强!”

说到金融危机,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不可避免性和客观必然性。世界很多国家都提高了经济的国有化程度。例如美国就以国家入股的方式,实际上将几大金融机构和汽车巨头国有化。但国有化并不是我们要的公有制,因为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性质没有改变。要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资本,还需要先改变国家的资本主义性质。这才是应对经济危机的治本之策。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乌托邦。今天我们通过《资本论》不仅是要加深对当前的经济危机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为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为世界人民的根本幸福做贡献。

《资本论》读后感(篇五)

感觉这本书不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季节里研读。其间一些黑暗面的描述真的可以让人不寒而栗。尽管如此,我还是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起码知道了,原来钱可以是那么复杂的东西!

以后的几天,我一直试图把我从它那里得到的知识整理出来,好让自己的`头脑中有个比较直观、清晰的印象,便于记忆和思考。我不打算专业研究资本和经济,所以只要有个印象就足够了。

从《资本论》里,我似乎可以看出一个古怪的植物状社会体系来。这个体系的顶端是些厚厚的叶子,遮蔽了所有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投下无尽的阴影在根部。占整个体系绝大部分的根盘在深深的泥浆中,拼命地吸收可供系统利用水分和养料,通过枝杆送至叶片上,而叶片将它们几乎全部用于再生产,于是植物体便不断长大。 无需解释,根代表的就是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不停地把各种自然资源转化成社会财富,通过市场交换或租金——枝或杆,财富最终落到资本家——叶子——的手里,财富变成了资本,被重新投入再生产过程。为了吸取更多的养料和水分,根只有往地下越扎越深;叶子要得到充分的阳光和空气,也只好拼命向上伸展;枝杆亦随之长粗,变长。原本小小的丑陋植物逐渐成为一棵棵参天大树!

植物不能没有根也不能没有叶,社会不能失去上层的资本阶级,更不能失去下层劳动大众。问题在于,植物是一体的而人不是,由人构成的社会不可能像植物那样安静地生长。社会要发展,方向是平等,但照这种模式下去是行不通的!差距只能越拉越大。

怎么办?不知道。

由科技发展带动的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关系发展的基础推动力,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产品的增多,不能作为再生产原料的产品就必须被消耗掉。但劳动人民无力消耗太多的奢侈品,而资产阶级为了尽量提高社会的再生产率也不倡导铺张浪费,植物形的社会其实就是节约的社会。可是,科技的发展不会因此止步,生产效率的升级也是必然,若不考虑自然资源的枯竭及大规模毁灭性的战争或灾难,这个社会体系早晚要被自己生产的产品撑死!

树木不可能无限制地长高,并非因为时间不够;相似结构的社会体系也不能永久存在,不是由于敌人太强!

《资本论》读后感(篇六)

不可否认,资本论是站在无产者的角度上的。亚当斯密,凯恩斯,马尔萨斯等经济学家则站在资本家角度上的。而且当代的资本主义国家也通过各种手段:国家宏观调控,社会福利系统来弱化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

现在你存在以下问题吗?你的工作日超过了生理界限+道德界限的时间吗?你的工资形式是计件工资吗(“跟项目走”或者叫“多劳多得”)?

中国不是资本主义国家,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究竟为何?资本主义社会是这样的,那社会主义社会又是怎样的?没有读过《国富论》不懂资本主义,没有读过《资本论》不懂社会主义。看来对于《资本论》后两卷还是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二

最近读了资本论缩译版的第一卷。资本论在中国的地位不言而喻。偶然间听别人说一个共产党员没有读过资本论还叫共产党员吗,而且资本论最好是看德文版的,因为德文——英文——中文,这当中有着大量精髓的流失,并且翻译学家或多或少都加入了自己的见解。但是鉴于本人能力与精力有限,也不必像老夫子那样求甚解,所以选择了一本中文缩译版。

其中几点令我印象颇深。

工作日有一个最高极限。这个最高极限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生理界限:工人每天必须有一部分时间用来休息、睡觉、吃饭、盥洗、穿衣等,以满足身体的其他需要;第二是道德的界限,既社会界限。工人必须有一定的学习文化、照顾家庭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以满足精神的和社会的需要。

但机器消灭了工作日的一切道德界限和自然界限。机器本来是缩短劳动时间的最有利手段,但在此时,却成了延长工人劳动时间的最可靠手段。

计时工资是用直接的劳动持续时间来计算;计件工资用间接通过一定时间内生产的产品的数量来计算。其中计件工资是资本家克扣工资和进行欺诈的最丰富的源泉,是资本家最适合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工资形式。

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

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

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

《资本论》读后感(篇七)

在中学时代学历史时,就已经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所了解,知道了有《资本论》这本书,知道书中有剩余价值理论这个概念。其余的就不了了之了。直到今天,经过三个多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课程学习,才让我对资本论进行重新审视。经过十几天的仔细阅读,让我收获匪浅!

只可惜,由于阅历和时间的关系,使我无法对《资本论》进行深刻的了解。众所周知《资本论》不仅是一部不朽的经济学著作,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融为一体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全书,并且它又是马克思一生所作出的两大贡献,即历史唯物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完美的统一。实际上这是一部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石的经济学巨著,马克思根据这一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论证了无产阶级必然要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而斗争。

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指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干活付钱”是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干活付钱”并不是“等价交换”,工人为资本家劳动所创造的财富远远大于自己所得的报酬。例如,一个工人一天劳动所得为8元钱,而他在一天之内为资本家所创造的利润远远不止8元,可能是16元,也可能是24元,还可能更高。

那么,究竟什么是剩余价值呢?马克思的《资本论》里面的一段话“其中的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作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劳动过程的第二段时间,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虽然耗费工人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但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这段时间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马克思又进一步论述,“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对象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一般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对象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使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在这话里,很明了地将剩余劳动时间与剩余价值挂钩起来,从而得出资本家通过榨取剩余劳动时间来获得剩余价值。

这种深入透切的分析,使我清楚了解到资本家是如何榨取剩余价值,即剥削工人。马克思用一个个清晰的辩证,一个个血淋淋的例子,讲述了工厂主是如何一点一滴剥削那些工人,如何一步步看似合法的盗走了所有的工人们财产与劳动成果。也明了的叙述了资本家们是如何用工资的形式隐藏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如何把工人的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清晰的告诉所有的劳动者,你们被资本家们骗了。你们被资本家盗走了财富却浑然不知。

其实,我们将剩余价值理论换个方法表示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如:整个工作日A=必要劳动时间a+剩余劳动时间b。a在稳定的生产方式的前提下是固定的,所以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必然通过A的增加而增加b;而a在生产方式不断进步的情况下是续渐减少的,所以在A不变的前提下--这种不变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b在续渐地增加。后面的情况所造成的后果是,由于a的减少而使劳动力的价值降低,然而它被剥削的程度更大了。

马克思的《资本论》指导着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也指导着我们自我价值的实现。每一种学说,每一种论述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我们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全盘否定。而《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对指导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然有着重要作用。以上,是我此次学习《资本论》一点所得所感!

值得分享:《家》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值得分享:《家》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读后感【篇一】

《家》是巴金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这部小说以高家长房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爱情为线索,展开了高公馆内以高老大爷为代表的封建专制统治势力对青年一代的迫害和新旧两种思想斗争的描写。

《家》描写的是“五四”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集中在1920年冬到1921年秋的八九个月时间里,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撕开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暴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也描写了新思潮听唤醒的一代青年的觉醒和反抗,从而宣告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必然崩溃的命运。觉新;屈服于封建专制制度没有反抗意识。觉民;与琴结婚,敢于反抗封建专制制度。梅,喜欢觉新,但屈服封建专制制度,最后因伤心而病故。鸣凤,内心渴望爱情却又不敢表达出来,很无奈。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读了这部小说后,使我受益匪浅。我应该向觉慧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不懈,顽强不屈,勇于向往、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精神。

《家》读后感【篇二】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原名李尧棠,字芾甘。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家》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正如巴金所说的:“《家》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这时我已经无心再欣赏这美丽的风景,走到回家的路上,仔细回想捡钥匙的经过,心里不由得一片温暖……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进取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终,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经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活力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完美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活力,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欢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篇三】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家》,它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而这一切都归咎于那个时代的封建思想。

在那个封建社会里的太多的牺牲品,他们因无力反抗这一切而忍受着痛苦,甚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鸣凤才十六岁,本与觉慧相爱,但却被高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姨太太,明明相爱却要被拆散,可怜的鸣凤死死哀求却没有帮她,在出嫁的前一天就跳河自杀了,瑞珏要生孩子了,却赶上高老太爷去世,陈姨太说不吉利让觉新将瑞珏送出去生孩子,瑞珏被送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地方,觉新抱着瑞珏哭,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默默流泪,可怜的瑞珏在那么偏僻的农村地方因为难产而死,梅因封建势力的压迫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最后也带着对封建势力的不满受压迫而死。这些都是在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们透过人物的悲惨命运可以看到制造它的封建社会及其道德精神的可憎和悲哀、荒谬。

觉新也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牺牲品,作为长孙在他父亲死后,他必须挑起承担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家中的长辈都反对新思想、维护封建秩序、封建礼教,但是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却是誓死抵抗反对封建思想,想要改变封建社会传统的热血青年。他们不服从哥哥的管教不愿意接受封建思想,觉新其实也是一个渴慕新思想的人,但是作为家中长孙他只能接受封建的思想、礼教。觉新是懦弱的,但无力反抗这一切。他也是矛盾的,只有集痛苦、悲痛于一身。

觉民和觉慧是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们幼稚而大胆,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对光明、自由、幸福热烈的追求。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和创办《黎明周报》抨击封建的一切东西,嘲笑哥哥的懦弱,与封建的高老太爷进行“对抗”。直到高老太爷被“击败”。他们胜利了,老太爷也去世了。尤其是觉慧,他对封建势力深恶痛绝,想尽一切办法反对封建势力,最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封建大家庭,只身一人来到上海。

然而,高老太爷则是封建统治者,高老太爷也可以说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反对新思想,专横的实行着对封建制度他把觉新逼的走投无路,他反对一切新思想,包办子孙的婚姻,剥夺他们的自由、幸福。觉民和觉慧反对封建势力,与他进行“对抗”,他便认为他的威严、地位受到了威胁,他是这一幕幕悲剧的操办者,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的“杰作”他太顽固,残暴的统治着这个家庭,使这个家庭逐渐走向灭亡。

巴金的《家》,我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是堕落腐朽的,是罪恶的。那个时代需要的是觉慧这种反对封建思想,支持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如果那个时候的人都不像觉新那样懦弱,而像觉慧那样勇敢的话,也许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牺牲者,也许早就推翻了封建统治,使人们得到自由、幸福。

《家》读后感【篇四】

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家》读后感【篇五】

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家》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故事,也是那个时代社会的缩影。在那“家”中,专制的老太爷,整天只知道闲聊打牌的太太们,以及一些被生活所迫的青年们都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使这个日渐腐朽的家继续运转。其中最痛苦的,无疑是那些青年们,因为他们心中仍留有的热情,使他们在这冷如冰窖的“家”中深受煎熬。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代表了那个时代中的三种不同的态度。这三个人都在理论上接受了新思潮,新概念。可是觉新“长房长孙”的身份使得他不得不去应付封建大家庭中的各种礼数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在重重压力下,他只能用“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来武装自己,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情很敌对的人物,一个委曲求全,一个从不屈服。觉新老是为了顾及他人的感触而冤枉自个,觉慧坚持自个是对的而不会太介意他人。在那个年代大布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惨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在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鄙人鄙见,觉新未必不行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 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甘愿将许多苦楚自个担下,屡为他人意念而冤枉自个,如此博爱、献身之精力当为世人之榜样。其不行取之处是明知他人是有意的损伤而逆受,近于窝囊,珏之死实是大过错。为人当有博爱、献身之品质,凡事多替他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本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双眼。觉慧之性情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行太多,不管自个怎么的正确都不行太固执于自我,许屡次他关于觉新的嘲讽责备都近乎狠毒。现在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不管是关于朋友、兄弟乃至是爸爸妈妈都不愿稍作退让,只顾及自个的喜怒哀乐而不愿替他人想半点。

《家》读后感【篇七】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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