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施耐庵在《水浒传》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那么《水浒传》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有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关胜等,故事就以他们而展开。
这一伙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他们面对朝廷多次进攻也不退缩,都一一将他们打退,还从中收服了许多将领。朝廷面对这支越战越勇的军队一筹莫展。
有一天,皇帝手下的一个奸臣高俅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的策略,叫皇帝招安他们,然后再让他们攻打那些农民起义军。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就去农民起义军。就说与方腊起义军的战斗吧,宋江的.手下将士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隐的隐,损失大半,只剩下二十几个人。而剩下的人中,宋江和李逵被奸臣用毒酒毒死;卢俊义又被水银毒伤,失足落入水中而亡;吴用、花荣也在宋江和李逵墓碑前自缢而死。故事最终以悲惨的结局结束。看这本书时,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为他们的结局而伤心!
《水浒传》里,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李逵了,他粗中有细、直爽率真、脾气火爆、忠义两全、勇猛无比。说他粗中有细,是因为他做县令时的一次审案。有一次,农民张老告当地的土财主,说他强行夺走了自己的两亩地。当土财主送给李逵几张银票后,李逵就知道肯定是这个财主霸占了张老的地。于是就诈他说:“张老告你说你偷了他四亩地契,你可知罪?”财主中计,急忙说:“哪来四亩?只有两亩。”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李逵立即叫小吏把财主拖出去打一百大板,并归还两亩田地。说李逵忠义两全、勇猛无比,是因为江州劫法场事件。
宋江和戴宗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一马当先,冲入敌群,逢人就杀,勇不可挡,为救两位义士,立下汗马功劳。说李逵脾气火爆、直爽率真,是因为他在朝廷招安、诏书送到时,一怒之下,把诏书撕成两半,原因只是因为陈太尉说话不尊重梁山好汉,态度傲慢。诏书上多把梁山好汉比作草寇。李逵不仅撕了诏书,还把钦差大骂了一通:“写来的诏书是谁说的话?你那皇帝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儿,倒要做大!你那皇帝姓宋,我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书的官员,尽都杀了!”好在众人都来解劝,把黑旋风推下堂去,李逵这才罢休。
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对朋友我们不能有福同享、有难不当,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患难与共的。曹雪芹有句名言:“万两黄金容易得,之心一个也难求。”同学之间应真心相待,建立永久性的友谊,而不是易破碎的!
《水浒传》虽然读完了,但书中许多情节令我回味无穷!回味作者精湛的语言,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般,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和那些梁山英雄们一起经历当时的事情。好啊!这本书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啊!
前些天,我读了《水浒传》,水泊梁山那替天行道的大旗,那一百零八将栩栩如生的性格长久的留在我的脑海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冲,最可怜的就是宋江。
林冲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忍;二是狠。高衙内欺辱他的妻子,他忍了;诱他进白虎堂,判他去充军,他忍了;解差用开水烫他,甚至要杀他,他忍了;从八十万禁军教头到看守草料场,他忍了。他忍,是因为他对朝廷还存有幻想。当到了“风雪山神庙”时,幻想破灭了,他忍无可忍了,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六个人。投奔梁山,王伦不肯收留,他忍了,寄人篱下,当晁盖上山时,他又忍无可忍了,杀了王伦,体现了一个“狠”字。
在说宋江,他从来就是脚踩两只船,对朝廷充满幻想,总以“给兄弟们一个好的出路”给自己留条后路,于是,聚义厅变成忠义堂,人人得而诛之奸臣高俅倒成了座上客,导致林冲气的吐血,他接受招安的日子,也是林冲吐血身亡的日子。接着,他又征讨同样是起义军的方腊,结果兄弟们是死的死、亡的亡。最后朝廷对他还是不放心,赐他自尽,他临死还带上李逵。可谓可怜、可悲,令人心生厌恶。因此,我喜欢豪爽、仗义、百折不回的武松、鲁达,以及对朝廷彻底死心的林冲。讨厌和宋江一路货色的吴用,卢俊义。
总之,我喜欢着本书,那栩栩如生的一百零八人将伴我同行,这就是我读《水浒传》后的一点感受!
一口气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大部头,书中的英雄人物总是在我心中回荡,久久不能勾去。花和尚鲁智深,原来是官府提搳,他为了帮助金家妇女免受郑关西的压迫,三拳打死镇关西,但他并不后悔,后来他摊上了人命官司,又大闹五台山,最终修成正果。小旋风柴进,专门结识天下好汉,不论是否犯罪,他都敢私藏,就是宋江,林冲等犯了杀人罪的,他都能够藏在自己庄上。黑旋风李逵,所以外貌粗黑,长相十分丑陋,但是他跟着宋江,绝无二心,十分忠义,它虽不能像武松一般赤手空拳打死老虎,但是,他提着扑刀打死了四只老虎,为自己老娘报仇,足见他的勇猛和孝顺。
梁山好汉,个个英勇,由于篇幅有限,只能例出二三。他们能够为了兄弟而出生入死,绝无异心;他们不吝惜财物,仗义疏财;他们看透了那个腐败的朝廷,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就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要反抗社会的黑暗统治,他们孝顺自己的父母,将父母之命视为己命。他们对兄弟姐妹十分好,不忘兄弟情;他们有胆有谋,敢想敢做。他们三打祝家庄,凭的是胆谋和勇气,他们勇斗曹家,靠的是无惧有谋的心,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集忠义孝胆于一身地,天地之间,他们是大写的人。
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常有这样的人,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为了救学生而使自己双腿截肢的最美教师张丽莉,不顾一切跳入石油搅拌机的王进喜,他们为了他人,为了大局,并不在乎自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他们是大写的人。
忠义孝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己为人,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我们来传承,争做大写的人。
在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小说家施耐庵。
这本书讲述了梁山上一百零八将个个是英雄豪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做着行侠仗义的事!
我最喜欢‘行者’武松和‘智多星’吴用。武松本是在官府里谋职,无奈遭小人馅害,最之后到梁山。武松很勇猛,他走过景阳岗,听说那里有一只老虎经常出来伤人,过路的人都不不敢从那里经过。可武松不害怕,他说老虎可是是一只大虫而已。他一口气喝下十八碗酒,趁着酒劲,只用了一双拳头硬是将那只吃人的老虎活活给打死了!大家明白了纷纷跑来感激他,真是为民除害了!人们送他外号‘打虎英雄’。
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他的强项。‘智取生辰纲’‘三打祝家庄’等,每次战斗都能体现他的足智多谋,运筹帷幄。他为大家想出了许多奇妙的好点子,事后大家都佩服不已,真不愧是‘智多星’啊!我最崇拜这样有才华的人了!
梁山上个个都是好汉,如梁山五虎将,‘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双鞭’呼延灼,‘双枪将’董平,‘霹雳火’秦明,个个身怀绝技,勇猛过人,重情重义,豪气冲天,一生正气!可惜他们生不逢时,当时皇帝腐败,政权又都握在小人手里,他们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如果他们都活在现代,活在人人平等的世界里,他们又都本领超强,并且心系百姓,必定能成为受人敬仰的大英雄,成为国家的栋梁!
今天,我阅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深有感触。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梁山泊的好汉。其中很有名的是宋江、卢俊义、公孙胜、吴用、关胜、林冲、柴进、呼延灼、花荣、鲁智深、武松、杨志、徐宁、戴宗、李逵、史进等人。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21回,书中讲述了卢俊义活捉史文恭的情景,话说史文恭设计引宋江等人掉进他精心设计的陷阱,不料吴用将计就计,先派人杀往南门,又让鲁智深、武松打东寨,朱仝、雷横打西寨。吴用又调两
路人马从背后包抄寨前,一齐进攻,反而将史文恭的伏兵全部逼入自己设计的坑里。史文恭却自己逃掉了,结果在逃跑的路上被卢俊义、燕青抓住了,最后宋江把史文恭杀了,祭奠晁盖。
《水浒传》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让我很入迷,我喜欢看《水浒传》。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沈从文写的边城,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边城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文笔优美的边城读后感优质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就是《边城》的结尾,看似和全文基调一致,给人平淡、清丽、悠远…甚至有些仓促简单,残缺的感受,但细细品味,却又能寻见些许耐人寻味的“边城”之美。
“边城”之美,美在残缺。
维纳斯之所以令天下人倾倒,在于她的断臂给人无穷想象;彩云遮月之所以美,就因它半遮半露,有既不能一睹为快,又不忍弃之的矛盾美。而《边城》恰恰因为这种充满遗憾的结尾使它锦上添花,更显风采。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天下谁不想有情人终成眷属呢?翠翠既然与傩送两情相悦,理当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倘若如此,似乎又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怎会产生“余音绕梁”的效果呢?
试想,傩送不去流浪,他们真的会幸福?傩送既有对哥哥之死的愧疚,又有对翠翠的依恋,左右两难,如何能以笑颜面对翠翠?而纯情的少女翠翠,不谙世事,自然无法了解傩送的复杂心理,岂不是空添愁怨……长此以往,怎会不心存芥蒂,亲极反疏?既然天保之死的阴影会压倒两个纯情之人,那么又何必画蛇添足,狗尾续貂。本来的圆满,幸福的记忆为何要画上一个不完满的句号呢?等到海枯石烂,或许那个人不可能回来,流浪沧海桑田,或许那心结也不能打开。那痛一寸一寸地、蚀心刻骨,难道这算美吗?是的,一件古董放在那里,绝对只是看看而已。倘若有裂缝,自然心痛,但更多是遗憾与欣赏。“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难道残缺不是一种美吗?
傩送会回来吗?不回,与母亲相比,翠翠与傩送甚至不成相爱过,这岂不是一个十足的悲剧,令人痛彻心扉,又让作者如何忍得下笔?回来,又让故事落入了俗套。由此看来,此刻戛然而止,给了我们无限想象的空间,任这故事最后如何,都由我们去想象,或喜或悲,都由我们选择,残缺,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边城》独钟残缺一种。边城之美,美自残缺。
《边城》是一本表姐送我的书。书里讲了在湘川交界水上船家翠翠与她爷爷相依为命以及与后来相遇相识的天保和傩送两兄弟、最后独自守望等待的故事。
是啊,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如书中所写:一个人记得太多事情真不幸,知道事情太多也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于是便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
生命中,哪段时光比得过童年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小时候知道的少,所以快乐,所以懂得的少,长大了知道的多,所以虚伪,所以拘谨小心。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无数个人。有些人是可以用时间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而有些人,会在你的生命里永驻,犹如钢钉,深刻而坚韧。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珍惜吧!诚如书中最后一段写到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够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初读了《边城》,赞叹于茶峒的淳朴的民风。坚持要给过渡钱的渡客,坚持不要过渡钱的、会去买烟草和茶叶送给渡客的老船夫。这里的人如这里的风景,纯净美好,质朴真诚。
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样的文风,却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
在苗族居住的茶峒,既有通过媒人上门求亲的方式——所谓的走车路,也有男子站在溪边、山崖上唱歌给女子听,一人独唱或二人对唱,在唱歌中了解和认识对方,知道或分手或结亲——所谓的走马路。这后一种方式,表现了湘西民众在婚姻问题上的宽容和自由,也反映了这块地方人们善歌的才能。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他对天保兄弟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
在梦里,她“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于是她“像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在了一大把虎耳草”。她只有在梦中才能品尝到爱情的甘露,而现实却似乎离她很远,于是,她只能“痴痴的坐在岸边”,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
从翠翠身上,可以看到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因为她的淳朴,他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但傩送驾船远走后,她又矢志不渝地等待心上人的归来,爱的那么坚定执着。一个弱女子,满心盛的都是“爱”。
作者说:“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给读者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再一次重演,但不管未来会怎样,自己的未来终究要靠自己去争取,但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莫及的泪水,而是应属于她的那份幸福。
我总在想,为什么这个小说叫做“边城”?是不是沈先生在心中在守护着什么?在怀念着什么?但这恐怕只有沈先生自己才知道了。
人向往着什么?世界又究竟需要什么?
一片树林,一方天地,一汪泉水,这是多完美的世界啊。但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之时,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它开始有一间小屋,一个村庄,一座小城,它甚至有一个脚印,一辆自行车……可人究竟向往着什么?人心究竟追求着什么?是一栋栋大楼,一座座城镇,一辆辆车,还是数不尽的财富,道不完的安定?
谈及和谐,《边城》所展此刻我们眼前的是那样一幅画面:“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姑娘,一只黄狗。溪水潺潺流过,流入小城,溪水却依旧清澈,仿佛渗入城里人家的完美,连接城里城外人们的心。”那里的生活,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早已谱出和谐,那么自然安和――在如今飞速发展的世界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处处高楼大厦,一派繁荣之景;但背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色――那里草木不生,噪声不断,净气匮乏,飞禽走兽不在;那里垃圾成山,泥沙入河,净水难寻……如此环境,是和谐么?不,根本不是。人们的身心均受到严重压抑,所以他们最初从落后的乡村奔入发展的城市,却在最终又从发展的城市回到落后的乡村。我们谁,也不想到最终,子孙后代,指着那突兀无林的肮脏的山,指着那泥沙堆积的污浊的河流骂自我的祖宗,责怪我们。所以我们,该念和,该谱谐。
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但森林能够改变气候;一滴水不能掀起大浪,但汪洋能够掀起大浪;一个人不能改变社会,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则能够改变社会。每一个人的努力都能够促成社会的发展,每一个人的一小步都可能给世界带来变化。我想人们要的,该是美,是爱,是安,是平,是和谐。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中所描述的,甚至感受到的画面——人与人的心灵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与发展的和谐……《边城》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淳朴,勤俭,友善,和谐,那也许是我们在生活中难寻的完美,所以翠翠“天真活泼,从不发愁,从不动气”,顺顺“大方洒脱,友善交友,正直和平”……那里的人儿,完美到令人向往,和谐得让人们感慨,有时也会让人忧愁,思索。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触动人心的,一个人要和谐,一个社会要和谐,一个国家要和谐,世界处处要和谐。人的和谐,就是冷静与热情同在,就是刚柔相济,德威并存,就是身心俱健,活力四射;社会的和谐,就是自由与正义同在,就是肝胆相照,苦乐同在,就是众志成城,春意盎然……世界的和谐,就是善意与美德同在,发展与健康的统一。和谐,和的是心,谐的是情,和谐是真心真情的美。
《边城》或许就是展现了那样一幅人与自然相互接触,完美和谐的画面,但毕竟是故事,而故事往往又启发着每一位读者。到底是让《边城》告诉我们,还是我们告诉我们自我――转念一想,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该有所调整。和谐,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念和,谱谐,念每个人心,谱世界完美。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漂亮,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漂亮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又或许是秀漂亮的景色,喧天的锣鼓,热闹的节日,吸引了眼球,掩盖了喜庆祥和背后的凄凉与伤痛。但作者清新隽永的笔词下的确有丝丝忧伤的情怀。就像这里也有亲人的离别与去世,有满满的期待未果,还有懵懂、朦胧,却又无疾而终的爱情……
这里的忧愁是一滴化不开的墨,滴到心上,纠缠不止,然后风干,凝结在那里,无法抹去,只有那澄明的江水,依然诉说着那些古老的故事……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哈姆雷特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编辑特地编辑了“文笔优美的老舍猫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猫》这篇精读课文描写了猫的性格,并写了满月小猫的可爱,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喜爱之情,课文分为两部分:
先讲猫的性格古怪,从三方面加以具体说明。
第一方面写猫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写“老实”时,写它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写它“贪玩”时,用“任凭”一词,把出走的猫贪玩不听召唤,贪玩的本性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写它“尽职”时,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能做到“闭息凝视”地一连呆“几个钟头”(说明很耐心),不把老鼠等出来誓不罢休,表现了猫的决心之大。
第二方面写猫高兴时温柔可亲,不高兴时一声不吭。“温柔可亲”是温和柔顺,令人喜欢的意思,这是猫高兴时的表现,它不高兴时,“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第三方面写猫既胆小又勇猛。
说猫的性格古怪,上文所述,是因为一些互相矛盾的表现集于猫的一身。如果将上面的各种表现单独来看,任何一种也构不成古怪。但如果把老实和贪玩,贪玩和尽职等这样一组一组截然相反、互相矛盾的表现统一在猫的一身,就使猫的性格变得不同一般,令人捉摸不定了,因而显出了它的古怪。
再写刚出满月的小猫淘气、可爱。这一段从小猫什么东西都玩;玩起来不怕摔跟头,也不怕撞疼;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三方面写小猫的淘气。并通过“你见了决不会责打它们,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写出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和朝气,表达了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写这篇读后感的主要目的,一是让学生了解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情;二是引导学生感受语言美,培养学生通过感知课文,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猫是一种大家熟悉的小动物,老舍先生非常喜欢养猫。在长时间的观察中,在他笔下的猫,特点鲜明,情趣盎然,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首先老舍先生写出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从“它们到院子里来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们在花盆里摔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可以看出猫的调皮,可老舍先生反倒说它生机勃勃,天真可爱。从“满月的小猫更可爱,腿脚还不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们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它们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到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彼此的头上,撞疼了也不哭。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可以看到猫的动作描写的细腻、丰富、有趣,使人看到文章仿佛看到那只可爱的猫。又从“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同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可以看出猫的性格特点描写的形象、可爱、聪明,乖巧使猫的形象人性。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
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今天,我读完了《猫》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非常热爱生活,不但喜欢摆弄摆弄花花草草,还喜欢养养小动物。《猫》这篇文章非常生动,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具体描述了猫的性情、习惯、脾性等,字里行间流露出作家对猫的宠爱之情。
老舍先生所描述的猫,溶入了主观意识。因此,他笔下的猫有个性、有风格、有能力。透过这样栩栩如生的描写,就能深刻地表露出作者欣赏和厌恶的是什么。
老舍先生所写的文章都很幽默。《猫》这篇文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突显出了老舍先生写作的特点:语言风趣亲切、通俗流畅,在他娓娓道来的优雅言语中,道出了作者的旨意。
《猫》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大猫性情的古怪和小猫行为的可爱与淘气。从老舍先生的言语中,我看到了大猫与小猫在一起嬉戏的情景以及老舍先生对它们的所作所为而感到无奈。
好文章都是从生活里找到灵感而创作的。正因为老舍先生十分热爱生活,从而找到灵感,最后又用诙谐、生动的语言把整个过程详细地描述了出来。我们也要捕捉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来创作最生动、最好的文章。
我看了一篇好文章,是老舍先生的《猫》。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观察猫的性格和猫满月时的可爱和淘气。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它又老实又贪玩,一玩就玩上一天一夜,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动静,又那么的尽职,它能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小时。它要高兴,比谁都温柔可亲,她不高兴时会一声也不出,它总想藏起来,可它又是那么的勇猛。小猫满月时更可爱,腿脚还不稳,可是已学会淘气。它很勇敢,虽然一起玩老会摔倒。可是它总是摔倒了又站起来。它长大后就去花园里玩来玩去,弄的枝折花落,可你见了也不忍骂它。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的确确觉得小猫的性格非常古怪,但是满月时的小猫也是那么天真可爱,那么生机勃勃!通过作者的仔细观察,我明白了许多关于猫的知识。
在这篇文章里,我感受到老舍先生对猫的无限喜爱,在他笔下的猫生灵活现、栩栩如生。通过老舍笔下的文章,我也越来越喜欢猫了。在平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和老舍先生一样热爱动物,一样仔细观察我们身边美好有趣的事物并且去描绘,让更多人能够热爱大自然和爱护小动物。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完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红楼梦》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情。”记得几年前初读《红楼梦》时,对于书中人物,除了我们那位多情的玉兄之外,印象最深的就是袭人了。这么说来自己也觉得十分奇怪,而此话叫大家听了自不免更加称奇了罢,莫不都要问:读罢“红楼”,不仔细记忆“十二钗”中的女子,反而对一个丫鬟念念不忘,怕不是也受了宝玉之染而犯了呆劲罢?然而当时我确实就是这样,只是“呆呆”地喜爱袭卿一个。
有些朋友听说我如此,总是要怀上一种同我辩驳的态度来对我说:“袭人那么讨厌,你还喜欢她,有毛病!”甚至有时还会因为这事同我争个面红耳赤,总之是要我“放弃”袭人、要我同他们一般地去厌恶袭人。但我却始终“固执己见”,从不曾动摇过分毫,闹到最后,此事在我与友人们之间也就不了了之。其实说到朋友们嫌恶袭卿的根本原因,我却也知道并且理解——那全是由于“高某人”之故,事情的根由,只是我们那时所读到的还都是百廿回通行本《红楼梦》(其时我也尚还不知“石头”的其他版本),在思想上大大受到了后面伪续四十回中“高兄”劣笔的“感染”。
说句实话,当我将百廿回通读过一遭之后,也曾多少对我以前的想法产生了质疑,觉得是否自己从前“看错”这“丫头”了?但由于我实在是爱喜她在先,而且爱得深、喜得切,所以,念头挣扎了一回,也就不再去理会袭卿后来的“大转型”了,只还将她当作心中的最爱。之后的几年,这等念想一直不改,无论旁人如何嗔谤于她。这或许就是我的“恋到痴处尽包容”罢。直到后来,我由于受了“红潮”的影响,也开始自行“钻研”(不过也就是自娱自乐罢了)起《红楼梦》,这才逐渐对它有了略深一层的了解,得知了它竟还有许多异本、晓得了“程高本”的伪劣之处。如此,我便更加确定了自家先时对于袭卿的看法与“爱恋”,我便更加不再“惧怕”于朋友们的争驳了。
记得最开始喜欢上袭人,还只是因为从书中看到她温柔贤惠、知事通理,处处都从宝玉一面设想,总觉同双儿(金庸先生《鹿鼎记》中人物)有些相似,但她又比双儿有过人的地方,便是她对于宝玉的一些“不是”总不会像双儿那样过分地去迁就,并非事事都大顺其意而行之。后来,在读到了附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以后,通过那些夹杂在正文字里行间的小字,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袭人其女,她在我的眼中、心里似乎更渐清晰了,我竟好像是曾经同她终日相处过一般。
重读“石头”,我因了先前对袭卿的“恋”,对于书中有关她的文字就决意不再轻易放过,总都是反复读之再四,包括“脂批”。只觉得此女越读越能见出她的不平凡处,越“探究”得仔细就越感到她不像个丫鬟,以为她简直就该名列“十二钗”中才好,“十二钗”中无她,实在可惜!等到得见“脂批”点醒,被“告知”袭卿该是“十二钗副册”之首,我才略觉释怀——想她既出身丫鬟,自不好当真与“十二金钗”并列,但将她列于“副册”之首,却也再合适不过,试问舍她其谁?再想想袭卿于书中的种种行事,套用“脂砚”一话,曰:爱煞!爱煞,当真令人爱煞也!我只想再跟“批”一句:堪得此女为伴,夫复何求哉!若还有不能理解我者,且随我仔细回忆袭卿种种。
可还记得“枫露茶”与“奶油酥酪”两节文字,特别是后事,旁个丫头子对那李嫫嫫擅吃玉兄特为袭卿所留吃食时的态度如何?而后来袭卿自家却又是如何从中调停而过的?——她只说虽然爱吃那些,但因早前吃多了闹肚子,倒是不敢吃了,之后就要宝玉替她剥栗子,就此将事情揭过,恐怕宝玉再像“枫露茶”那回一般,一怒之下摔出什么东西来惊动贾母。“脂砚”则在此处批曰:通部袭人皆是如此,一丝不错。足可见,后文之中袭卿性情依旧这等温柔和顺,根本不是“高某人”所“续”那般的“招人嫌恶”!
《红楼梦》这部巨著我一向想读懂,也试着一点一点的去看,但始终被里面的人物搞得一头雾水。这几天我又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学生版的《红楼梦》才对里面的人物有了一点明白,下头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薛宝钗:她是我目前最喜欢的人物。她大度大方,让人一看见就喜欢,要不贾宝玉怎样会觉得宝钗比黛玉“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呢。
林黛玉:她的性格很像我们当中的一部分小女生,有一点细心眼,当别人在指指点点说话时,就怀疑别人是在说她,就生气。可是她的性格跟薛宝钗恰恰相反,所以老太太没让她和宝玉成亲。
王熙凤:她漂亮、能干、善于管家、可是对下人过于刻薄些,就是因为贪婪被抄家了,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谁能许我佛桑花期,不弃亦不离?谁能许我长乐安宁,无忧亦无惧,梦一世欢喜?”
—题记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是一出爱而不得的悲剧,是一纸讽刺封建礼教的指控。初看不知其意,再看,却发现写的并不是爱情悲剧如此简单……
本书开头是一个神话,是为宝玉身上的玉埋下伏笔。神话里也写了宝玉和黛玉前世的纠葛,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是注定的。就当这神话是个前言吧。黛玉从小生活就很悲惨。六岁时丧母,父亲好不容易把她拉扯大,却又身染重病,离她而去,她只好投靠贾府。初见贾母,我只感觉贾母是个慈祥的老人,对她并没有什么恶意。后当凤辣子含笑前来,后又悲悲戚戚时,我感到这人是何等的虚假!再回过头来看,满贾府的人都似带了个面具,把所有情绪隐藏了起来。
看到《红楼梦》中部,时不时便会看到有人哭泣,惘然,或是发痴病。我感觉古人真矫情。不过,我对宝玉也有所改观。刚看此书,只觉宝玉就是一个登徒子,但看到后来,却发现宝玉虽然风流,但情绪总会被黛玉牵动。一回有人跟宝玉说黛玉要走了,宝玉一天都浑浑噩噩,茶不思饭不想。结尾是贾府被抄,黛玉去世,宝玉出家。一出悲剧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很悲凉,但也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启发。
其实我很不赞同高鹗的续写。我相信曹雪芹本意非此,可高鹗却偏这样做了。让黛玉流着泪,怀着深深的思念去世,不是很浪漫吗?可高鹗却让黛玉很庸俗的气极而亡。所以一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在高鹗笔下却变成了一个为情所困的俗世女子。
在红楼梦里,我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的神秘情感境界。书里的人物思想的深处都蕴含着不可逆的悲剧,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中的悲剧角色。回头看看,人生的小路上徒留自己苍凉可悲的脚印。我们有比古人发达的科技,更多的见识。但我们也许没有像古人一样至死不渝的爱情。
“多少红颜悴,多少相思碎,唯留血染墨香哭乱冢。”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作者写的《羚羊木雕》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羚羊木雕》的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我们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文笔优美的羚羊木雕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寒假里,我看了两本书,分别是《羚羊木雕》和《木屋下的守护者》。这两本书里的内容让我流连忘返,印象深刻。其中《羚羊木雕》这本书的内容所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
《羚羊木雕》中共有十一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第三个故事—题王许威武。为什么称许威武为“题王”,大家一定有许多疑问吧,那是因为许威武的脑袋里装满了古中今外的`题目,所以,称它为“题王”。而我喜欢这个故事并不是因为许威武,是这个书中的另一个人物,他就是“宿小羽”。为什么我喜欢他呢?那是因为我和他很像,故事中说到:
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学习态度上看大约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天资聪颖而又刻苦用功的;第二类是天子一般而又刻苦用功的;第三类是天资聪颖而不太用功的。我和宿小羽就是属于最后一种的“。
难怪陈老师说我:”高振宇,你再这样呀,一块好木材就要沉入海底了!“我以后一定要把这个粗心的毛病给改掉!
羚羊木雕这篇课文主要写“我”与万芳之间发生的事,“我”把木雕送给万芳被妈妈发现后一家人叫我把木雕要回来,但除了奶奶可是万芳很仗义,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无奈。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更深刻的懂得了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宽容。这篇课文中的“我”在父母的逼迫下要回了羚羊木雕,我根本不愿要回来,可父母是个重财轻义的人,而且父母坚决要把木雕要回来,我没有办法,反映出我不讲信用,但不是我自愿要回来,爸爸虽然不像妈妈那样大叫,但他的声音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奶奶在这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奶奶很宽容,也很能理解“我”的难处,知道孩子的自尊心,知道孩子之间的情义,也知道孩子们之间的仗义,奶奶的宽容和慈祥,衬托出了爸爸妈妈是多么重财轻义。奶奶想要挽回局面,可奶奶在家里说不上话,也就不济于事。
万芳很讲情谊,也很仗义,她能理解“我”的难处,而且还答应我把羚羊木雕还给我。体现出了万芳的仗义与理解,万芳很仗义,而“我”却不想要回木雕。可被父母的逼迫之下“我”无话可说,体现出万芳的仗义与理解,万芳很仗义而且也很宽容虽然我要回了木雕,但万芳还和“我”做朋友,我感到伤心和激动。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要讲信用,不可以言而无信。我也懂得了什么是仗义。像“我”的爸妈是个小气的人,不要学习她们。
以后我要向万芳学习,不要向小气的人学习,因为人与人之间要大度,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都要帮助别人理解别人。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必须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情绪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方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方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样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方了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情绪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方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齐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此刻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此刻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期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这个周末,我一口气读了张之路写的《羚羊木雕》这篇名著。这篇文章寓意深刻、真是让人受益匪浅!
《羚羊木雕》主要讲了爸爸去非洲带回一个贵重的礼物——羚羊木雕送给主人公,主人公把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但是被妈妈发现了,妈妈很生气,让他要回来。主人公左右为难地来到万芳家。拿着万方送自己的小刀,要把自己的羚羊木雕换回来。万方很生气,又被他妈妈打了一巴掌,但是最终还是宽容地把羚羊木雕和小刀都还给了主人公,还说:“没事儿,凡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东西,不管我给谁,他们都没说的······”就这样,“我们”的友谊一点也没改变。
读到这里以后,主人公和万方的友谊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我想友谊是无价的,是金钱换不来的,主
人公的妈妈应该尊重 儿子的友谊,支持他交朋友。不该让他要回礼物。主人公非常伤心地害怕失去和万方的友谊。相反万方却保护了他们的友谊,万方对朋友宽容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和万方相比,真是自愧不如。记得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和几个朋友在谈一个热门的话题,由于我谈的不实际,他们就十分看不起我、奚落我。只有一个人保持了沉默。我想:真是的,交了这么两个狐朋狗友,我真是看走眼了。一气之下,我就自己赌气跑了回家了。最后才意识到:自己和那两位朋友都是不对的,自己不对在不理解朋友,太冲动。两位朋友不对在没宽容我。
在素质教育基地的时候,我受尽四班的欺负,但是周梓涵却没有落井下石,而是一直在安慰我,帮助我。有时还会去告诉李老师我们宿舍的状况,让李老师来管四班这帮“无赖”。最后,四班的那些人来勒索我们班的人,他也没有给他们交钱,而是直接报到了窦老师那里,经过窦老师的协商,事情才得以解决,四班和七班才重新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从此,我和周梓涵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总是要犯许多错误。但是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去宽容理解帮助别人,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友谊!
《羚羊木雕》这篇文章主要是讲述了“我”被父母逼去向好朋友万芳索要回自己送给她的一个木雕。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父母那固执的态度。“要不我和你一起去!”从这句的感叹号可以读出妈妈的语气是那么坚决,那态度没有一点可以回旋的余地。正是这样的态度将“我”推入了一个两难的局面,一边是父母,一边是朋友。最终,我们的小主人公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哭着,冒着大雨向万芳家跑去。到了万芳家,小主人公一直埋着头,那垂下的头颅代表了什么呢?是害怕还是羞愧?或许二者皆有吧。
其实这种事,我身上就曾发生过,只不过,父母的态度没有那么坚决,而且也是为了我好。
那天,我带着考砸的试卷回到家,爸爸一脸严肃的对我说:“你看你,怎么了,连个培训班的考试都考差,而且错的都是老师讲过的,你是不是上课没认真听啊!”“哪有,我有认真听过啦,只是XXX有时候会找我而已。”“哦,原来你们上课就在那儿说话,既然你们在一起会影响上课,那你们以后就分开坐。”“啊,别这样,我们很乖的,况且你让我们怎么跟他们说啊,我们三个一直都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啊。”“你要是不好说,那我就给你们老师打电话,而且你们下课还是好朋友啊。”我还想说些什么,但看着爸爸那坚定地表情,只好说:“好吧,但我自己去和她们说。”第二天上课时,我告诉了他们,她们也没办法,但又不想离我太远,毕竟有些地方我可以帮她们再讲一次。于是我坐到了前面去,她们依然在后面,那节课是我上的最别扭的一节课,因为和我座位四周的人都不熟,所以节课都没说过话,全都在听课,只不过因为不习惯好朋友不在身边,所以虽然好像很认真,担心却总是静不下来,想飞出去,那节课下课后,我连忙跑到朋友们的身边,和他们一起聊天,讲题,仿佛我一直都在她们身边。
或许真的是感到太别扭了,我在那次课的下一次,就又坐了回去,爸爸见我成绩也提了上去,便也没说什么,其实我自己知道就是我在帮朋友们讲时,也巩固了自己的知识,成绩自然就上去了,那次考试之所以会考砸,就是因为自己太粗心了。
意大利的薄伽丘曾说过:“友谊是一样最神圣的东西,不光是值得特别推崇,而且永远值得赞扬。”的确,跟友谊比起,木雕根本不值得一提,友谊是无价之宝,它是神圣富有魔力的,它可以使人成绩变好并拥有快乐,所以友谊是美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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