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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在人间读后感

[读后感必备]《在人间》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读后感必备]《在人间》读后感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在人间》。使我明白了人为什么要活在世界上。

这本书讲的主人公阿辽沙少年时代以及青年时代的故事。少年时,他并没有上学而在鞋店打工,由于长期重复着一件事,没有自由而一头撞在玻璃上到医院抢救。他的祖母怕再出意外就没让他继续干,回到了农村。而后回到农村并在森林里度过一段日子,磨练自己。后来他又决定到别人家学画画,却没想到,总被老妇人骂,那个恶毒的女人龌龊至极。最后,他又回到了家,后来,他又饱尝了世间的痛苦,从而激发了正义和对真理的追求。并决定上学。

当我读到了他去学手艺,却屡屡遭到别人的挖苦、讽刺的时候,我恨不得跳进书里,对富人家里的每一个人大吼一声。

他同时也遇到了所谓的好人:船上的厨师,裁缝妻子、皇后、西塔莫夫……他们都用书籍与真理解决问题。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厨师。当主人公阿辽沙来到船上当杂工的时候,他遇到了第一个正义的人——厨师。他总想可怜所有人,却被别人嘲笑,所以,他不得不对每个人发火。阿辽沙在他眼里是一张白纸,所以,他决定将阿辽沙教成一个有教养的孩子。

我恨透那些故意刁难清白人的人,他们总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人活在世上要有意义,不能整天受龌龊人的压迫!要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要为人类付出,去干自己应该干的事情。我也希望那些幸灾乐祸的人能够换位思考一下。

只有人与人之间都产生友谊,不幸灾乐祸,同别人成为朋友,这样,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

《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在人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走向灿烂的明天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此刻我的脑海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个性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刻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能够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向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自己。

我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亲和亲情。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己说:“如果想让自己有个完美的明天,务必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我坚信付出发奋展此刻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在人间》读后感(篇五)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可憎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她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的家业破产,无法教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委屈。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籍,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一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新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的太远了,我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关心,爱护我,是“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也不主动,对此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了光明。我的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向阿廖沙一样好好学习,将来为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想多彩的阳光,让我走向繁华似景的征程。

《在人间》读后感(篇六)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读后感(篇七)

暑假里,闲得让人发闷,天又热得让人发昏,随手拿起了刚买的《在人间》,静下心来,慢慢地进入书中时,竟如感觉到了一股清凉,一缕清风。

这是前苏联著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自传,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我过着苦恼寂寞的生活,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才能把一切痛苦忘掉。”

是呀,高尔基5岁时就流落人间,在“新潮鞋店”当了一个小学徒。有一次,他被沸水烫伤了,还住进了医院里。后来他又去了姨婆家做仆人,被他们呼来唤去,但他没有忘记读书,他看姨婆剩下来的画报,看完后又在上面写字。看到高尔基爷爷这种好学的精神真使人感动。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

而我们呢,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爸爸、妈妈无论怎么忙也会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呵护我们,老师们耐心地教我们读书、写字、作数学题。他们甚至都小心翼翼地,生怕给我们太多压力,生怕我们幼小的心灵得不到健康成长,我们的快乐可是当年的高尔基所能想像的?而我们还是总想着玩,哪会想到要好好看书?

“一个人能够识字念书,这是多么幸福呀!”

他对幸福的要求就是这样的简单!他对读书是如此的执着!他因为不堪忍受屈辱,逃到了一艘船上做洗碗工。在船上,船员们对他很不错,还借他书看。可船主不让看,他只好又换工作……在不停换工作的同时,高尔基也在努力地读书,他有一次眼睛受了伤,3天3夜被蒙上眼睛,第一次感到失明的痛苦。可是他并不气馁,又去了喀山,想进大学学习,高尔基多么坚强,多么喜爱读书啊!我们没有生活的压力,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但我们总感觉学习是为了父母,为了老师,是他们对我们的要求,因此我们感觉有理由讨厌学习,我们不理解幸福是什么,我们也没有人生信念、追求。

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

高尔基做到了,他是一个坚强的人,伟大的人!他在逆境中站了起来!大量的阅读扩展了他的视野,生活的磨难让他成长,磨砺出他坚强的品质。正相反,我们的条件太好了,我们已没有了太多的进取心,没有了太多的意志力,变得不思进取,我们不要为环境所屈服,被软化,让我们热爱读书吧,将来做一个像高尔基那样的人!

我摩挲着这本书,深深地思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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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简单七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必备」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简单七篇”,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 篇1

前几天,我们学了《父子骑驴》一课,内容主要讲的是:有一对父子,从外地做生意,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牵着一头毛驴在路上走着,这个时候走过来一位老爷爷,老爷爷说:“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笨的人,有驴不骑!”于是父亲就让儿子骑上毛驴。走了一会儿,迎面来了一位老太太,她说:“现在的孩子真是不孝顺啊!”听到这里,父亲就让儿子下了毛驴,自己骑了上去。走着走着,又碰到了一个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说:“世界上还有这么狠心的父亲”。于是父亲又让儿子也骑了毛驴。他们迎面又跑来了一群小朋友,他们说:“这俩人真狠心,一起骑毛驴”。那可怎么办呢?听谁的呢?好像谁说的都有理。父子俩想了想,决定两个人还是牵着毛驴走,谁累了就骑上休息一会儿。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动脑筋多思考,不要光听别人怎么说,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样才能成功地做好一件事情。

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 篇2

《父子骑驴》这篇课文我很喜欢。里面讲了一对父子牵着一头驴子从城里回来,一位老先生看见了,哈哈大笑说:世界上竟有这么笨的人,放着好好的驴子不骑,累得一头汗,父亲听了,急忙让儿子骑上去自己在前面走路。过了一会儿,一位老太太看见了,说:现在的孩子真是不孝啊!自己骑在驴背上却让父亲顶着太阳走路,父亲听了,急忙让儿子下来,自己骑在驴背上。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轻的母亲看见了,说:世上竟然有这么狠心的父亲,让儿子走路,自己却坐在驴背上享福,父亲听了,急忙让儿子也骑上驴子。又过了一会儿,一群小孩子对着父子二人指指点点地说:看哪,这两个人真狠心,竟然一起骑在这小小的毛驴上,毛驴的腿都被压的发抖了,父亲听了,急忙和儿子一齐跳下驴背。父亲心想:今天的事怎么左也不对,右也不对,最后父亲下定决心说:要按自己的主见去解决问题。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每个人出发点不同,看待问题的态度就不同,我们做事情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要盲目听信别人的意见。

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 篇3

从前有一对父子赶着驴去赶集,儿子骑驴的时候、父亲骑驴的时候、两个人骑的时候、两个人都不骑的时候都受到了路人不同的的指责,最后父子俩个抬着驴回家了。

这个硌事让我明白了别人提的建议都要经过自己的大脑思考后再选择去跟着别人,还是不去跟着别人。

以前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拿了软式排球和呼拉圈。我想去抱软式排球玩。但是别的同学说:“软式排球一点都不好玩,排球我们都是投球,有本事你能拿软式排球去投中篮筐啊!还有你的投篮技术不咋的。”听完我就想都不想就跟着他们去玩呼拉圈了。结果我比他们转得差远了,被他们笑话了。我真后悔听了他们的话。

现在我已经不会这么简单受骗了。有一次敖康容说数学老师生病了不能来上课了,我不相信,因为他老是骗了。我就拿出书等着老师来上课。上课了,数学老师来了,她说只是有点不舒服。引文这事敖康容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

从现在开始,我要有自信、做个有主见,不随便听别人的话。这就是我看了这个故事的想法。

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 篇4

读了《骑驴》这篇短文, 故事说的是一个老爷爷和他的孙子到底谁应该骑驴回家,路人的指指点点,让老爷爷不知道该自己骑驴还是该孙子骑驴,我感觉老爷爷太不相信自己,他总是相信别人说的话,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回家的路上,你们不要相信别人,不要总是按别人说的去做,要相信自己。为了不累着小毛驴他们可以交换着骑。老爷爷骑一会儿,孙子也骑一会儿,这样他们都不会累了。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开开心心的回家。

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 篇5

教学目标: :

(三维目标)知识与能力:

1 、引导学生敢说、乐说、会说,能用普通话表达完整的意思。

2、培养学生良好的倾听习惯,激发学生有主动交流的兴趣和愿望,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口语交际活动。

3、在交际活动中,引导学生说清自己的观点,并能体会故事中所蕴含的道理。

过程与方法:

1 、通过教师引导,激发学生主动交流的兴趣。

2、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鼓励学生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见解。

情感态度价值观:让学生学会联系故事,感悟生活,懂得应该怎样看问题,想问题,做个有主见的人。

分类目标:

A A类学生:能够有主动交流的兴趣和愿望,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口语交际活动,并能感受交际的乐趣。在交际活动中,能说清自己的观点,并能体会故事中所蕴含的道理。

B B类学生:能够有交流的兴趣和愿望,能积极地参与口语交际活动。能按老师的要求,用比较标准的完整的普通话来回答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在交际中,能初步说清自己的观点,并养成认真倾听的好习惯。能初步感知故事中蕴含的道理

C C类学生:能够有交流的兴趣和愿望,能按老师的要求参与课堂交流活动。学习使用普通话,能用完整的句子来回答老师所提出的问题。

教学重点:

1、引导学生用普通话敢说、会说、乐说完整的话。

2、培养认真倾听的好习惯,激发主动交流的兴趣和愿望,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口语交际活动。

教学难点:

引导学生乐于交流,说清观点,并能体会故事中所蕴含的道理。

教学准备:

音频资料课题的PPT

教学过程:

一、歌曲激趣,准备交流

1、同学们,今天老师给大家带来了一首好听的歌曲,想听吗?

2 、播放歌曲《我有一只小毛驴》

3、你从歌曲中都听到了些什么?(一个小朋友骑着毛驴去赶集)

二.故事导入,引导交流

1、同学们,老师这儿啊,还有一个和毛驴有关的故事,愿意听吗?

2、师配乐讲故事《骑驴》

3、听了这个故事,你知道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些什么?

4、自己想读读这个故事吗?赶快打开语文书43页读读吧!

5、学生自由读书。提出要求:读准字音,并找出对于爷爷和孙子骑驴这件事,故事中都有谁说了些什么?

6、同学们读得真认真!谁来说说故事中都有谁?分别说了些什么呢?(指导用“谁怎么说”说一句完整的话。)老爷爷听了他们的话,又是怎么做的呢?

7、这么多种说法,老爷爷到底

该听谁的呢?我们快来给老爷爷出出主意吧!

三、搭建平台,指导交流

1、同学们,你认为老爷爷该听谁的呢?为什么?先自己想一想(自主思考)小组合作交流(让五个孩子在一起讨论交流)全班汇报交流。(同学们,老师刚才看到你们都交流得很认真,谁愿意站起来,大声地说给我们大家听一听?)指导学生用“我认为……因为……”这样的句式说完整的话。

2、孩子们,老师认为你们都说得很有道理,那么老爷爷到底该听谁的呢?如果老师就是故事中的老爷爷,此时,就站在你们的面前,你们想对我说些什么呢?(让学生自由发言,畅所欲言,师相机引导。)

3、孩子们,你们说得太好了,谢谢你们!以后遇到问题,我会认真动脑筋自己思考,解决问题,做个有主见的人。

四、联系实际,拓展交流

1、同学们,在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遇到这种让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事情。比如昨天晚上,我在备今天这堂课的时候,我们几个同事在一起讨论该怎么导入新课时,有的同事说:“应该用故事导入,因为小孩子都喜欢听故事。”有的说:“应该用设疑的方式导入,因为设置悬念,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有的说:“应该用欢快的歌曲导入,不但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让孩子们一上课,就有一种特别兴奋的状态。”我觉得大家说得都有道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在那儿纠结了半天呢!

2、孩子们,你们在生活中,有没有不知该听谁的才好的事情呢?说出来让我们大家积极举手交流自主认真思考小组合作交流全班汇报交流按老师的要求用“我认为因为”这样的句式说完整的话。

积极发言畅所欲言聆听,暗下决心,做个有主见的人聆听主动交流自己遇到不知该听谁的才好的事情。

听故事《小马过河》积极发言:小马该听谁的?聆听精神振奋拓展交流激发读书的兴趣感悟道理总结升华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

让学生找出老爷爷听了大家的话是怎么做的。通过“立刻、连忙、赶紧”这些词语,体会老爷爷听了别人说,没加思索。为后面揭示道理做好铺垫。

让学生通过自主、合作交流、探究的方式。能比较清楚的说明自己的观点。锻炼口语交际能力。

指导学生用“我认为……因为……”这样的句式,说完整的话,培养学生的说话表达能力。提高口语交际能力。

创设情境,让学生畅所欲言,以锻炼口语交际能力。

联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散思维,大胆地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从文本拓展到我们的生活当中来。

锻炼口语交际能力

感悟道理总结升华一起帮你出出主意吧!

3、机动环节:拓展《小马过河》的故事,帮小马出出主意。(引导交流)小马后来到底是怎么做的呢?请同学们下来以后找来《小马过河》故事读一读吧!

五、感悟道理,总结升华同学们,这节课大家都学得很认真,我们的收获也真不小,我们不但帮老爷爷和同学出了主意,还会把自己的想法表达清楚。老师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不仅要做一个积极发表自己观点的人,更要做个有主见的人。最后祝愿大家在今后与别人交流中有更多的收获。

教学反思

《骑驴》是全日制盲校教材小学语文第三册语文园地四的口语交际内容,短文主要写了爷孙俩骑驴的故事。对于究竟该让谁来骑驴,文中的人一共有四种说法。那么老爷爷到底该听谁的呢?其实啊,这个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怎样引导学生去说清楚自己的想法,说清楚这样想的理由。现在,我将结合课堂教学环节,谈谈我的本课设计中想体现的设计理念和教学思想:

设计理念:

在本堂课中,我注重激发学生的说话兴趣,引导学生大胆的交流。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于口语交际课而言,当我们已经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令其敢说、乐说时,显然我们已经成功一大半了。

教学思想:

一、歌曲导入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因为盲生先天对音乐比较感兴趣,歌曲的导入,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小毛驴》这首歌也能自然的引出新课《骑驴》的故事。进而让孩子们都喜欢的听故事是形式饶有兴趣地投入新课的学习。让孩子听后回答:你听懂了些什么?这样,不仅让学生了解了故事内容,也锻炼了其倾听的习惯。《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口语交际课应培养学生的倾听和交流能力。”

二、自主学习,合作创新新课标积极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合作意识、创新意识以及实践能力。于是,我努力将这一理念体现在阅读教学中。在教学中,以“这么多种说法,老爷爷到底该听谁的呢?”这个问题为抓手,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说清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三、学生真正"读者"的地位,在形式多样的朗读中发展语言《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教师要以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展开教学,通过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引导学生自读自悟,在经历感知、思考、质疑、探究、发现、交流等多种学习活动中,从而让他们在积极的思维活动中加强理解和体验,进而有所感悟和生成。我努力将以上思想运用教学实践中。

1、读书指导具有层次性。教学中我让学生自读,感情朗读来推

进教学。而且每次读的要求不一样,层次也不一样。

2、抓住重点句子,指导感情朗读,教于读书的方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学中我让学生再读通课文的基础上画出路人所说的话,让学生默读,并体会用什么样的语气、什么样的表情来读。当指导学生读老先生哈哈大笑时说的话时,我亲切地问:“你们谁能来大笑两声”,学生一下情绪高涨,哈哈大笑起来,我趁机说“对,你们就用这样的语气来读老先生说的话”。一下子,学生通过自己的朗读,把老先生那种嘲笑、讽刺的语气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一节课结束了,可是留给我的是深深的反思。但我认为在指导读书方面还应加强。

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 篇6

我觉得文中的老爷爷要听自己的。

路上的行人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是按他们自己的年龄说的,而老爷爷和孙子的情况跟他们不一样,所以老爷爷要按自己的情况来决定,觉得自己能走就走,多走路还能锻炼身体呢,觉得累了就骑骑驴,也是可以的。

其实,这种事情在生活和学习中也常常碰到,像上次我做数学题我跟很多小朋友都不一样,就认为自己错了,结果自己却是对的。

我想对老爷爷说:“多听听别人意见是好,但要先动动脑筋,仔细想想该听还是不该听。”

每个人的想法都与众不同,所以凡事要经过自己的思考,要有主见。

骑驴读后感教学目标 篇7

一对父子骑着一匹驴子去赶集,希望能用这匹驴子换一点家庭用品。

驴子正走在路上,父子俩看见前面有俩人正在议论着;这俩人真是的,都骑在驴子上,恐怕再走一段路这驴子就会累得不行了。父亲听到了这话,心里立刻就慌了神,心想要是我们都骑在驴子上,那驴子还没有到集市,恐怕就命归西了,死驴谁会要啊!于是,他便让孩子下来走,自己骑在驴背上。

走了一段路,孩子已经被累得气喘吁吁了。一个小孩拿着棒棒糖走了过来,看到这情景便十分气愤,愤愤不平地说;你这还算是为人父亲吗,自己骑着驴让自己的孩子走路,你看都把这孩子累成什么样了,唉!说完他就生气地走了。父亲听了这话,心里觉的十分惭愧。看着身后累得不成样子的孩子,叹了口气,就把驴子给了孩子骑,自己走路。

这时,迎面来了一位看起来年过九旬的老人,看到了这面前的那一幕,有感而发的叹了口气,说到;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离谱了,自己骑驴却让年迈的父亲走路,唉!真的太不象话了。父亲听了便不加思索就让孩子下来和自己一起走路。

又走了一段路,来了一个年轻人,看到他们父子放着驴子不骑,心里便暗自发笑,跟上前去说;你们不是用驴吗?为什么不骑反而要走路呢?父子俩听了,互相望了望不知道怎么回答,就愣住傻眼了。那年轻人看他们无动于衷,就摇着头的走了。

做事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光靠听别人的话,那样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成功的真谛!

「必备」绝境狼王读后感简单七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必备」绝境狼王读后感简单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一)

绝境狼王是“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

她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结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狼王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绝境狼王》的第三部——《守卫火山》在啃骨大赛上光荣胜出后,小福狼终于成为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谁知时间不长,一场战争突然降临。熊王家族的被诱拐,诱发狼熊两族间的对峙——灰熊咆哮着,亮出复仇的利爪。危机之中,无辜、清白的狼族要么全力反击,要么等待毁灭。重任降临到小福狼的双肩之上——他找出那个玷污狼族荣耀与尊严的背叛者,解救失踪的熊仔拯救了一场大战。

小福狼他值得我们去学习:冷静。这册故事告诉我们先了解内情,在做出行动。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二)

《绝境狼王》系列共有六册,每一册都讲述了福狼的蜕变与伙伴们经历生死磨难的精彩故事,使我陶醉。

本套丛书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作者反复想要传达下面的重要信息: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本故事以缓慢的节奏开始,但紧张感却一点点被巧妙地,稳扎稳打地建立起来。读者在疑惑这只被遗弃的小狼该如何生存时,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早已被吸引住了。

故事搭建起一个诱人的森林世界,那里有雪原、火山,旁边熙熙攘攘的是聪明的动物。作者编织出一个个引入注目的动物奇幻故事,让读者不断期待着下一系列的到来。

书中每一个形象都真实可信,但他们也会犯错,一路上不断学习,不断成长,而书中那些负面形象也真实而丰富,有些坏的可爱,有些会向好的方面转变。

这是一次包含情感,充满探寻的阅读之旅,这是一套结合动物习性、人性善恶与奇幻传说的完美力作……历险、爱、寻找、成长,才是这本书的核心主题。

我坚信,不管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三)

在冰冷的湖面上,一双毛绒绒的小爪子紧紧地抓住湖面上结的一层薄薄的冰,这只狼就是富狼。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它的母亲十分担忧,因为它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

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称为“弥卡达哈”-狼族里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到死亡降临。

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小福狼被一只灰熊意外救起。在以后的生活中,小福狼专心致至地学习捕猎,学习在骨头上刻出图画,最终以狼族艺术家—啃骨狼的地位回到狼群,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沉默了,我遇到难题时就想退缩,但是小福狼却不这样,它会勇敢地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它值得拥有精彩的生命。小福狼凭借自己那顽强的毅力,铸就了她坚忍不拔的性格。

困难是生命最好的试金石,往往希望就躲藏在绝望的背后,让我们鼓满信心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拥有不朽的人生和精彩的生命历程。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她以被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的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地融合,编织出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这本书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著作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孤独的小狼》是《绝境狼王》的第一部。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担忧,因为他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

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至死亡降临。

生命之火即将熄灭,这时,福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可问题是,小福狼能与一只熊生活吗?灰熊去世后,小福狼该怎样独自面对生活?

如果你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来看看这本书吧。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五)

《绝境狼王》由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书写。这本书见证了一只小狼的成长史,迷雾重重的谜团,令人叹服的故事情节,让我一步一步地欲想阅读下去。

本书描写了一只叫福狼的小狼出生就有着奇异身世,于是它被迫流落在荒芜山林,纸质死亡降临。但它没有放弃希望,于是被一只灰熊救起,

但灰熊死后,它也面临着更大的生死考验,于是福狼开始了历练,开始成长。进过无数的慢慢磨难,它又重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拼搏到了自己的天空。

福狼是我们的榜样。其实人生也需要磨难,即使困难重重,你也不可退缩。宁可去与艰险搏斗,也不能坐以待毙。福狼的成长经历给我们上了一堂不畏风险的一课,那些突如其来的厄运就如人生中各种各样的压力,我们也需要去学习福狼,去学习它勇于拼搏、持之以恒的意念精神,遇到困难不畏缩、不放弃。

人生的道路 依然漫长,总有一些不公平之处,世界并不是完全冷酷的,只要你心怀希望,绝不向绝境低头,勇敢地去面对现实,接着去努力,去进取,成功就会来临。福狼不屈不挠的探索精神永刻在我心中,使我情不自禁地叹为观止。

机会只靠自己把握,成功只有自己争取,拥有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意念力才能取得成功。带着你的信念启程,好好读一读它,你会收获到知识的果实,拼搏到属于你的一片天空。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六)

当我拿起绝境狼王这本书后,我就被这封面给吸引住了。一个小狼王在在封面上,我也就不自由自主的想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创作的一套奇书,她以被抛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做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融合在一起,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的生活在这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深的母爱,到坚定的性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小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突然想起以前打篮球比赛的经历,也是这样的艰难,在艰苦的训练折磨下,终于在比赛中获得了优秀的成绩。俗话说的好: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确是令人心紧绷——宝安区的篮球赛来了。

平时,我连笔都不想拿的人,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然现在比较累,但是在想想我的两个勤劳的父母,再想想我的努力的同学们,我还是在不断的努力坚持。只是为了达到成功这两个字。我曾经也想过读这么多的书有什么用,甚至还跟父母吵过架。但过也是过来了,我现在已经六年级了,因该懂事听话,现在坐在教室,我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成长,我的感觉也好起来了。

再说说军训,第一天教官就教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平时站的轻松,但是我从没体验过这种魔鬼式训练,甭绷得紧紧的。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也不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做一直生活和学习上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七)

《绝境狼王》是一套围绕着狼描写的奇幻小说,其作者是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整套书将狼族生活与文学的奇思妙想相结合在一起,一套艰幸籍难成就举世传奇的故事就此诞生。

此书在对狼族生存规则上,可谓是尽心尽力了。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存的残酷血腥表现得淋漓尽致。从浩瀚的母爱到无垠的友情,从坚定的信念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艰苦的冒险被描写的细腻真切。

《绝境狼王》充满了生命的惊喜与生活的残酷,但整套书的主旨却一直都是这一句话,生命,是一团耀眼的火花,是大自然赐予的最美好的宝物。

福狼是一头重感情的狼,他基至把朋友看得比命还重要。他是一只马尔卡达哈,从小便与一头熊相依为命,长大后他回归了自己的部落结交了艾德米,被选上火神山护卫。一次大地震,一切都被摧毁了。为了寻求生路,福狼义无反顾得走上了一条危危四伏的险路,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最后一刻找到了祖先的生存地。

在未知的世界里,一定还有无数年轻的灵魂。他们充满智慧,他们充满勇气,他们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我相信,他们一定能从艰辛生活中逆流而上,从平淡的生活中脱颖而出,他们一定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必备】围城读后感通用版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必备】围城读后感通用版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篇一)

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磨砺的,《围城》就是那本经得起时间磨砺的好书,它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印,一九八零年重印,然后到现在,一直受到读者们的喜爱。《围城》这本书我也是刚刚读完不久,但我对这本书的感受特别深。

本书以方鸿渐为线索,来表现世间百态。人物的描写十分的精致,不同的群体表现出不一样的为人处世的方法,很具有讽刺意义。我们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都活在“围城”里,同时又活在“围城”外。永远达不到的是目标,永远满足不了的是欲望。我相信我们每一次读它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五年后看它是新的,十年后看它还是新的,一百年后看依然是新的。《围城》就是如此。

杨绛先生其实早已概括出了《围城》的精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我们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盼望着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没有人逼着我们去做作业了;就没有人阻止我们干着干那了;我们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我们还可以去我们想去的地方……

太多太多的诱惑诱使着我们快点长大。可是当我们真正上了大学,我们才领悟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入学的新鲜感过后,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颓废了,我们开始上课玩手机,逃课,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打游戏,宿舍门都不想迈出一步,渐渐地我们迷失了自己。

围城读后感(篇二)

墙外的人羡慕墙里的人,墙里的人想到墙外去。我在围城里看外面,外面的人想到围城里。

一直停留在《围城》最后一章,因为我不想这么快就看完这本小说。感觉自己还没有从故事中走出来,想再看看更多的内容。还希望小说继续。很喜欢这种小说故事,平淡中又不乏充满有趣的事。仔细读会发现每个人物都被作者认真的刻画,每一句话都像是精雕细琢过的。

记得方鸿渐对唐小姐一见钟情之后约她吃饭那天对天气的描写,是这样的“他想请客的日子拣的不安全,恨不能用吸墨水纸压干了天空淡淡的水云。”并没有写天空中乌云密布或者是天气阴沉之类的词语,仅是写想用吸墨水纸压干天空中的水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形象,这种比喻也很新鲜。

小说中有很多这种让人觉得新颖的描写,比如“他一忽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惫,都给睡眠熨平了,像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铁一样。”这一句是方鸿渐以及赵辛楣还有孙小姐等几人去三闾大学任教时路途上的描写。

但最有意思还是这一处,“假使真灌成片子,那声哗啦哗啦,又像风涛澎湃,又像狼吞虎咽,中间还夹着一丝又尖又细的声音,忽高忽低,袅袅不绝。有时这一条丝高上去,高上去,细得,细得像放足的风筝线要断了,不知怎么像过一个尖峰,又降落安稳下来。”光是这样子没有前后文的看,很难猜出这是描写什么的吧?(hahahaha)其实这是一处描写打呼噜的场景。在去任教的途中,当时路途真的可以说用坎坷来描述。方鸿渐与赵辛楣为了照顾孙小姐,他俩挤一间房子,这是对方鸿渐打呼噜的描写,实在是非常的有意思。

刚到达湖南三闾大学任教时,看到被日本人轰炸后的景象“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还有一次“他先出宿舍到厕所去,宿舍楼上楼下都睡得静悄悄的,脚步就像践踏在这些睡人的梦上,钉铁跟的皮鞋太重,会踏碎几个脆薄的梦。”再比如对厕所的描写“厕所的气息也像怕冷,缩在屋子里不出来,不比在夏天,老远就放着哨。”

还有描写一个人的嫉妒心理活动“心里一阵嫉妒,像火上烤的栗子,热极要迸破了壳。”还有诸如人生大道理的形象描写“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些描写都让人记忆深刻,也很有意思。

围城读后感(篇三)

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以前在学生时代,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现在,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围城读后感(篇四)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读后感(篇五)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己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己。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己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近人意地缺席。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近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近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己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己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己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己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许多真正的“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是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围城读后感(篇六)

有的参考书上,《围城》被列为给初中生的推荐书目,我认为这是不妥的。并不是说《围城》有多么地晦涩难懂,而是因为想要理解《围城》,必须要有一定的阅历,里面的讽刺挖苦,作为中学生就是可以读懂的了,但是想要了解人物在不同场景中的内心感受,就是非常困难的了。

《围城》的一个特点是整本书中基本没有什么大事件,似乎描述的一直是一个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普通知识分子回国后的平常经历,从头读到尾,都没有什么能够让你内心激荡的情节。而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也给人一种没有什么可以赞美的地方的感觉。但是,这恰恰就是这本书的精妙之处,它就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毫不留情地剖析了那个时代的所谓知识分子的冷漠、阴暗、狭隘、软弱并将这些展示到了读者的眼前。尽管钱老在出版这本书的时候强调过“这不是一本影射小说”,但是无疑,这本书的确给那些当时海外归来的所谓精英当头一棒。

《围城》中从来没有眼泪,取而代之的是理性的批判;《围城》中从来没有搞笑,取而代之的是诙谐的讽刺。钱老以幽默来书写《围城》并没有使批判失之厚重,反而更能使沉浸在海归一梦的知识分子们惊醒过来。《围城》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感动或是崇敬,但带给了我们理性的思考。

《围城》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故事的不完美性,方鸿渐的经历从哪个角度来讲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故事的结尾也并不令人感到满意:方鸿渐与真正懂他知他的唐晓芙失之交臂,却和并没给读者留下什么印象的孙小姐结了婚,这无疑是可惜的,但也揭示了生活的不顺人意是普遍的也是正常的,一定也能让读者加以思考吧。

钱老的学识渊博在这本书中完完全全的体现出来,古今中外的典故信手拈来,却又与故事配合得恰到好处。直到现在我还是对将鲍小姐形容成“熟肉铺子”的比喻记忆犹新。更加难能可贵的是,钱老即使是书写婆媳、妯娌之间的猜疑、矛盾、貌合神离也是入木三分,跟现在充斥在屏幕上的各种黄金档婆媳剧比起来,真不知道要高明了多少。

现在的书中,都是些重口味的剧情,大起大落,爱得死去活来,经不得咀嚼,钱老这样的好作家,已经很少了。

围城读后感(篇七)

围城这本书中,提到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就单从字面,都能让人有很强的画面感——农村人都说,城市发达能吃饱;城里人也说,乡下纯朴风景好。其实大家都是“这山望着那山高。”

围城这本书里的人物也一样,每一个人都望着心中的那一座城,但是当他们真正“进城”了之后,却又叹息自己,无法逃脱这座“城”给自己带来的种种束缚。

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就是一座“城”,他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令方鸿渐向往的“感情围城”,最后又因“城”中的无聊而无奈。

当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时,无疑又来到了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方鸿渐本性善良可却十分懦弱,所以他无法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

细想“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我觉得生活中也有很多的“围城”。成家立业的,羡慕单身人士自由自在,不用为家庭负责。而所谓的单身狗,却又无不希望有人能在逢年过节时,能陪自己吃一顿饭。

由此可见,每一个人都有种种“围城”。书中的人物都在试着逃出每一座“城”,但最终都无济于事,只能在“城市”的束缚中度过一生。我认为这才是钱钟书想告诉我们的:生活就是一座大的“围城”,我们没有必要逃脱应有的压力与束缚,只是应当看看,你是否在“围墙”下活得精彩,活出你“进城”时想要的样子,假如你始终感叹“城市”的束缚,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像书中的人物一样,独守空城,失去了生命的价值。

就如同每件事,都有利与弊,既然选择做了,就应当看着这件事的利,因为“城市”里,也是有美丽的风景的,即使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但如果一味地想着放弃,那最终只会一事无成。

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小童话》中的《守株待兔》这则寓言让我深受感受。

它主要讲了一个宋朝的农民,每天都必须下地干活,非常辛苦,有一天,农民又下地干活了,干到太阳快下山了,这时,突然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冲出来,一头撞死在了旁边不远处的树桩上,发民见了,非常高兴,放下锄头,提着野兔,美滋滋的回家了。到了第二天,农民急忙赶到地里,他心想:每天都会有这样的好事。从此以后他不在干活了,整天坐在树桩前,等待野兔自动送上门来。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等待,渐渐的庄稼也慢慢地死掉了。最后,故事中的农民成了宋朝人民的笑柄。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实践,在我们班里,也有像故事中的农民一样,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整天做白日梦,到了考试总会抓耳挠胜,什么也不会,总想着一步登天,一下子学会,我们大家可不要学故事中的农民,总是想要不劳而获,最后却一无所有。

朋有,大家请记住,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才会有成功,所以,我们要趁现在,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最后 才能成功、才能获得成就。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故事,使我深有感触。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捡到了一只被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于是就带回去饱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就天天守在树桩旁等着下一只兔子,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辛勤地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

想想我自己,也有过跟农夫一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默写英语单词,我没来得及复习,结果还是考了100分,我便一下子骄傲起来,觉得自己这次没有复习也能默写100分,那我以后也一定可以。于是从那以后,我每天就只完成英语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什么预习啊,默写啊,背诵啊,只要是老师不检查的作业,我一样不做。就这样一直混到了期中考试前几天,老师让我们回去把第一到第八单元的单词复习一遍,明天默写,我听了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回到家后也和往常一样,一点都没有复习,结果可想而知。默写成绩出来了,我发现自己错了好多个单词,就连之前会的也默写错了。从那一刻开始,我彻底醒悟了过来,不敢再掉以轻心了,每天除了完成作业之外,便开始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努力把之前掉下来的功课全部补上,等到老师再次抽查单词默写的时候,我又恢复到了原有的水平,可是我却再也不敢不努力学习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辛勤的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因为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是不可能永远发生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读了《守株待兔后传》不仅让我开心一笑,还让我的英语长进了一大节,更让我得到了启事:勤奋可以创造出财富,守株待兔读后感400字。

其实,不就是多勤劳起来吗?开始,他还老在那桩子旁边守着,再等来一只自投罗网的兔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真不知道他心里咋想的.来了一个商人,告诉他要多植树,这样几率就高了,于是这个农夫便勤奋起来.可是他还没等来兔子,(他也太执迷不悟,简直是想兔子想疯了)商人告诉他为什么后,他才恍然大悟.

笑是笑了,话又说回来了,我不是和这个农夫一样吗?我看见别的同学都能随随便便的买饮料可我却不能,我在那直咽口水,谁让我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呢?我只能在那里“望梅止渴”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前我也有零花钱,可因一次犯了错误,所以,老妈把我的零花钱“一扫而空”。老妈说的种种要求我都一点也不想干,只能和农夫一样,天天盼,日日盼,希望能把我一天一元的零花钱盼回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能是守株待兔了。

过了几个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老妈要钱,妈妈给我定了一个要求,一天一篇《黑马阅读》。我顿时聂儿了,但为了我的零花钱,我咬着后槽牙,答应了。我的零花钱就又回来了。

我读罢了短文后,农夫真应该谢谢商人,没有商人,他就不会勤劳起来;

没有商人,他就不会种树,得到财富;没有商人他就再也吃不着野兔……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20xx年的寒假终于到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想做自己的事情——读书。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于是我读了《中国寓言故事》这本书。里面的寓言故事可多了:《杞人忧天》、《掩耳盗铃》、《虎假虎威》……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

宋国有一个农民正在种田。忽然,他看贝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不小心撞在田边的树上,死了。农民发现兔子死了。把它捡起来,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点力气都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他心想:要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就好了。从此,他再也不想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下,等待着下一只野兔自己撞在树上。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呀!农民以后再也没有捡到撞死的野兔,他的田地渐渐地荒芜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我听说,有一个人,他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了100元钱。这个人心想:如果天天都能捡到钱,那该多好呀!从此,这个就不出上班了,一直蹲在路边上,等着别人掉钱,一天、两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也过去了、一年……都过去了,他还是一无所获。最后,他连工作也丢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的是: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的、勤勤恳恳,才会有所收获。所以读书也不例外。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古时候,有个种田人在种田,他发现一只野兔撞到一个树桩上死了,他没花一点力气就捡到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高兴地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天天不干活了,每天坐在树桩边等野兔。一天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要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课后不认真写作业,不会得一个好成绩。我要丢掉这个坏毛病。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宋国有一个种庄稼的人,一天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了一只野兔撞在了一个树桩上,他走到了树桩的旁边,农夫看见那只野兔已经死去,农夫非常高兴,把那只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吃上一顿,第二天他又按照同样的方法去做,不在劳动想着得到意外收获。可是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看见第二只野兔撞到那个树桩上,地里的庄稼也荒凉了,人们都取笑他这种想不劳而获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努力,存侥幸心理,希望得到意外的收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靠自己勤恳劳动,才会有成功的喜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七】

我读《拔苗助长》和《守株待兔》,其中我最喜欢《守株待兔》

这里边的事情是一个种田人在干活,忽然一只野兔撞倒在树桩上,种田人急忙去抓兔子,最后他田里就长满了野草。

在我的生活也有这样的故事,以前我种过一些草,几天后我去浇水,天正好下雨,我就想天要是下雨我就不用浇水,几天后我去浇水草全枯死了。

我以后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

匆匆读后感七篇


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同学们来写写自己的一些感想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匆匆读后感,供各位阅读和参考。

匆匆读后感【1】

《匆匆》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在清华大学写的,当时先生才二十多岁,但已是清华大学赫赫有名的才子了。这篇美文就是先生当年内心真实的写照。

我轻轻的朗诵起《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完这篇美文,我了解了朱自清先生是多么的爱惜时间。

与先生相比,我很惭愧。我总是在白白浪费时间,当时间从我手中溜走时,我竟然从没为此感到惋惜。当老师上课时,我竟然在开小差。为此,我要把握住时间,不能再虚度光阴了。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应该不再出现。对于朱自清来说,时间比生命更重要。

当我们老去时,当头发花白时,应当扪心自问,这一生可有所成就,是否珍惜时间,只有合理利用时间的人才不会感到后悔。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只有在年少时珍惜时间的人,时间才不会放弃你,同时,你自己也不会感到后悔。

匆匆读后感【2】

有些偶然看见的东西,也许可以使你体会或感悟到人生的启示和哲理。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但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助,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可以赚一寸金,但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匆匆读后感【3】

朱自清的《匆匆》,围绕着两个触目惊心的字眼,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学完整篇课文,我内心感触良多,不禁写下了一篇读后感。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的余音一遍遍在我心中回荡。是阿,时间如一条泥鳅,抓到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便从手掌间蹦出,落入水中,再也找不着了。

时光如梭,已逝的日子好似白驹过隙,往日的流金岁月回首观望实已千疮百孔,余息如同隔着雾,让我们在迷里晕头转向。

日子在时间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们不愿意听到时光老人残酷地宣布生命中又有时光在消逝,然而岁月的脚步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到你的身后,毫不留情地拉着你向下一刻迈步。

我们埋怨着时光的来去匆匆,而时光就在埋怨声中漠然离去。日子的来逝总是那么井井有序,规律也不会因为秒针的支离破碎的步声而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就这样坐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残霞在吐出最后一束光后隐退了。这算寿命又缩短了一日?余下的日时便在唉声叹气中结算了。

于是这样,我们便要让生命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要让剩下的岁月活得有意义。时不待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现在起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匆匆读后感【4】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中诗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名句,我就会想起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而我却虚度了这么多美好的时光,现在我好后悔。

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员工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和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掉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却还要请这一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禁哈哈大笑,笑完则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的时间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当你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消失,看电视的时候,时光从屏幕中闪过……。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一算,一生中我们还是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和工作的。

“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季节;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朋友!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的有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同学们,请珍惜时间吧!

匆匆读后感【5】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是朱自清的《匆匆》中百读不厌的语句。是的,燕子、杨柳和桃花都有轮回的生命,可我们的生命呢? 日记

回首过去,我已虚度了十个春秋,有三千六百五十天与我擦肩而过,而我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心想:时间还长着呢!可我自从读了《匆匆》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想法变了:一个人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可贵的,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一个人如果能活到七十岁,他每天用八个小时,人生会留下四十六年,再算上吃饭、搞个人卫生的时间……七折八扣,人生只剩下了十年半,而且也包括了自食其力的时间。大家想一想,时间需要珍惜吗?

在这里,我可以果断的告诉大家:万万不能不珍惜!人生像一列单线行驶的列车,中途会经过许多大大小小的车站。但永远不售返程车票。在这列生命列车中,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可做可不做,有些事情必须做,有些事情坚决不能做。做与不做的选择,决定了你人生的方向;做多做少的差别,决定了你人生的高度;做好做坏的结果,决定了你人生的质量。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匆匆》中用了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和谢而复开的桃花告诉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宝贵的时间。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请珍惜时间吧!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组成。时间给予人们太多,谁可抛弃时间?

匆匆读后感【6】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匆匆读后感【7】

坐在窗前看着杨柳吐绿,盼着莺燕的归来,念着朱自清的《匆匆》,谈着时光的飞逝……我陷入了沉思。

《匆匆》这篇散文十分细腻的描写了时光迅速流逝的踪迹,表达出作者对虚度时光的后悔与惋惜,但这也不是我们所有人所要感叹的吗?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小时候看到这一句话感到很可笑,感觉这句话前后矛盾,但总觉得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意蕴,也许太小吧悟不出来。长大后,再想起这一句话时,已经经历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这句话,这句话其实并不矛盾,而且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做事不专心等等之间,所以他们所运用的有意义的时间,最多只有七八个小时。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并且毫不虚度,在那些虚度光阴的人的眼中,他们的这些二十四小时,完全就是自己二十五,二十六小时也比不上的,所以时间的偏私就在于你所运用和运用的地方及其方法。

但是在有些人看来,珍惜时光就是将自己的生活塞满事情,不管有没有意义,我觉得这种人太可悲了,他们不仅浪费了时间,还透支了自己的体力,丢掉了一个好身体,而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就是做好一天中你该做的,就像我是个学生,我要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完成作业,并且挤出时间去读书锻炼,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空话,因为在你生病时,不仅你的寿命在减少,并且你所运用的时间都不是高质量的,这也是让时光飞逝。

《匆匆》这篇文章虽然语言朴素,但很生动并且能深深的引起我的沉思,所以说,我觉得吧,我以后一定要改掉上课跑神,做作业时不专心的毛病,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因为时间无价。

珍惜时间从你我做起。

必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必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部名著,一部小说,并且被翻拍成为了电影。虽然主要内容是爱情方面的,但抛去爱情,细细的去阅读品味,同样可以咀嚼到独特的“味道”,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

本书两位主人公,男主达西和女主伊丽莎白,男主达西家庭条件优越,家世显赫,也导致他极为高傲,也觉得身边的女人都配不上自己。他觉得镇上的女生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她感兴趣,也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们在一次酒会上互相认识,但两个人都没有过多的喜欢。这也为后文两个人的故事埋下的伏笔

每天,我们都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见到老面孔,邂逅一些新面孔。但请不要轻易的对一个人贴负面标签,不要以第一面就定夺一个人。不要被眼前的景象所蒙蔽了双眼。古人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想要真正的去了解一个人,只能与他长时间的共处,深交。有些外表冷漠凶悍的人,他可能有着一颗心地善良的心。不能把不好的第一面当作刻板印象。善于接受他人的优缺点。

这就好比书中的威克姆先生,他绅士的外表,极其英俊,风流儒雅。文质彬彬。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债台高筑的赌棍。却迷惑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也对威克姆先生产生喜欢。而达西,伊丽莎白则由于他的外表以及谈吐,对于他的误解也越来越大。

由此可见,对于一个人的评价不能仅靠外表,人心难测,不能以貌取人。所以也不要因此而对一个人产生隔阂或者不信任,而应该待人真诚,以心换心,赢得真心,互相成为好友。即使有缺点,他也会被感化,正如同“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与生俱来就是坏的。

威克和伊丽莎白姆两个人的改观,其实是从肯特郡那夜争吵后的第二天,当伊丽莎白看完达西先生的信。信中的内容让伊丽莎白彻彻底底的了解了威克姆的真面目,也让伊丽莎白对威克姆美好的第一印象彻底的消失了。并且对达西先生充满了歉意。而当伊丽莎白从那天之后再次见到达西,那已经是距离上次见面有了两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是身处达西家——彭伯利庄园。事发仓促,大家都没想到这一幕会上演,原本高傲的达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傲慢的言语变得谦逊有礼。已不是以往的达西了。

我觉得达西的这一举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喜欢的人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他有勇气正视自身的缺点,勇敢的改掉了所有傲慢不羁的举止。尽管这是个如此艰辛的过程。

如果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是否也有勇气面对这些,勇敢地改变自己。努力离梦想更近一步,付出辛勤的汗水,得到自己所想要的。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给予我们的启发。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二】

前些日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这部经典的小说,脑子里做了很多思考,有了很多想法,想着今天在新浪博客写一下读后感吧。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这部作品,你会觉得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还是一部世态小说。他的主要篇幅时谈婚论嫁,中心故事是本内太太嫁女儿,主要相关人物确实不过三四户人家,有贵族上古人家的有钱老爷,太爷,少爷,小姐,太太,以及军队里的亲戚朋友,还有当时社会的牧师。故事的情节是通过舞会,会访亲友,婚姻,市集,教堂,宴会等场合串连的,最后本内太太的五个女儿嫁出去三个,其余两个也适得其所。另外在不知不觉中还解决了邻居大女儿的燃眉之急。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恋爱当事人对事件的态度,认识以及相关人物的反应,看到当时中产阶级社会普遍的世态风气。诸如对社会人生至关重要的婚姻与财产二者之间的关系。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封建等阶级制度的瓦解过程中社会阶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妇女的觉醒等。

在众多人物中,不论是主人公伊丽莎白,达西还是陪衬任务,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让读者对“人性”有了更清楚地了解。伊丽莎白的独立不羁、蔑视权贵、敢做敢为、秀外慧中;达西的冷峻,高贵傲慢;简的善良客人;殡礼先生的平易近人,诚实;魏肯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本内特太太的实力,无聊等等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角色。这也是小说思想内容的本质——“对人性最彻底的了解”。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三】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以男女主人公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以小绘大,讲述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文笔细腻幽默而具喜剧色彩,是一部非常引人入胜的作品。

最早阅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是高一时的那个暑假,迫于课外阅读及写作的压力,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下去阅览室借阅了它。出乎我的意料,那个暑假我反复阅读它,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阅读,从中挑选跳跃着读,甚至不过瘾的睡前必读,反反复复,为之倾倒。这部经典在当时我只觉得好看,不懂自己为何对它爱不释手,以至后来经典被拍成电影及电视剧却没有它来得吸引我。

一是作者笔下的人物性格各个丰满,栩栩如生,阅读时字里行间仿佛一个一个人物在眼前演绎,述说着自己的故事,不是电影或连续剧所能展示的。如班纳特太太这一人物形象在文中就非常的立体,用作者的话说就是“脑子比较简单,大大咧咧。喜怒哀乐都在脸上,只要碰到不高兴的事,她就以神经衰弱为借口。对她来说一生的大事就是结婚嫁女。”而她的“出身”、“眼界”及“小妇人”这样的角色使她在文中不可或缺,独具特色。同时她又以家庭女主人和母亲这样的双重身份影响着五位女儿的形象,她的“可爱”连作者都不敢苛责,最后满足了她的愿望:“看她家庭的面上,我想在这里作一个说明,她所有的女儿后来都得到了归宿,她生平最殷切的愿望终于如愿以偿”。

二是作者心思细腻,故事情节紧凑、严密,人物的细微刻画微妙,人与人之间处处有比较的描述直观鲜活,展示了文字与众不同的魅力。如第一章描述班纳特太太的神经质和班纳特先生的幽默对话具有鲜明的性格特征;又如第三章描述人们对达西和彬格莱两位先生第一印象的不同,塑造了两位受追捧男士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也为他们各自择偶标准埋下伏笔;再如第二十四章描述吉英(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和伊丽莎白这对姐妹对彬格莱先生的不辞而别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作者紧紧围绕着姐妹俩的思想、行为特征展开对比——柔美与坚毅碰撞。

三是该部作品对生活的写实,对爱情的憧憬,对婚姻的抉择和对责任的诠释历久弥新。试想遥远的英国乡村小镇上生活着这么一群“无忧无虑”的人们,他们对衣食无忧的生活充满向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对择偶标准各自衡量,为生活琐事、人生大事忙忙碌碌,如此“接地气”,犹如我们自己的生活写照。特别欣赏的是男主角达西先生的“劳碌”:一是为朋友的幸福奔波,出谋划策;二是为亲妹妹的感情、成长负责,一力承担;三是为家族的荣誉担责,坚定不移;四是为“女友”的家人幸福拦责,绝不推卸。正是达西先生所具备的优良特质,使女主人公和达西先生的婚姻被作者颂扬为 “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现在回想当初品味它的感受,在自己经历并收获了爱情和婚姻之后,为之倾倒的原因呼之欲出:正是我处在努力拼搏,期待自身成长,对未来充满憧憬,责任意识萌芽的阶段,作者通过这部作品给我精神洗礼,使我与她产生共鸣,深受启示。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四】

《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女孩子喜欢的小说。

女主角伊丽莎白算是我小时候的偶像,虽然她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之举,但是我以往完全未曾接触的一种生活态度。书里说,乍一看,觉得也只是普通平凡的女孩子,但相处一阵子,会慢慢发现她并不是一个平庸无奇的人,而且眼睛很有神采,用中国的说法形容,就是明眸善睐,顾盼生辉吧。可能因为小时候长得丑,所以特别偏爱才女吧,现在也爱看美女帅哥,但最钟意的还是这样眼睛有神采的人,比如20xx年版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女主角,就让我觉得嚣张,没有了英国那个年代的淑女风范,神采不是左顾右盼,不是挑衅,更不是眼睛多大,而是一种自然流露出的韵味,让人自然而然想起书里的描写,伊丽莎白不是一个多么漂亮的人,但是让人难忘的。

那个时代,结婚是女人的前途和命运,正因为那些下午茶和舞会和闲聊,不仅仅告诉了人们班奈特一家五个女儿如何嫁出去的,还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和现实,在三维背景之下,作者用她熟悉的一切开始描绘,有声有色,确因立意而不流于庸俗,我想,她应该也是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角色,甚至这个角色身上应该也有她自己的影子。

两百年前,女孩们就在疯狂把自己嫁出去,就算再美好聪慧如伊丽莎白者,都也不能避免考虑,只不过行为更理智罢了,在今天,竟然又让我依稀感觉到了一丝硝烟弥漫后的悲壮,也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生活没有婚姻,社会该多混乱。只是,婚姻的基础不是感情么,而感情,又怎么是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呢,又是怎么可以通过努力就一定能得到的呢。

顺缘,逆缘,皆是前缘。当人们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做到的时候,就容易相信感情也可以。婚姻,可以,但感情,确不可以。每个人都会被迷惑和诱惑,责任变得无关紧要,寻找不变的感情,越来越难。感情当然会变,只是因此不相信感情,不用心去爱的人,是没有机会体验到刹那永恒的转换,但愿我仍然相信和守候,但愿我仍然可以爱得全心全力,若受伤仍然可以痛彻心扉,若落空仍然可以真心祝福,但愿我仍然理智,不理会偏见,认得清傲慢,不被这纷纷扰扰乱了方寸失了自我,不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幸福就退缩,不因为失败过就胆怯。

这世界,只有很少人可以完完全全看得到另一个人独一无二的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浮光掠影背后,若没有爱上那种独特,该如何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爱上一个人,不需要完美,只是可以不断发现彼此的好,愿意去习惯了不好。要让一辈子都丰富,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倾慕到终老。既然幸福的最后,只是跟那一个人执手白头,于千万人间也无须惶恐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每个都独一无二,而这个世界的幸福,并不用速度来衡量,走得快,走得慢,一样赶得上地老天荒。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五】

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年轻的时候以为美貌的女子能带来幸福,但到了后来这段婚姻里却没有了爱情的存在,生活宽裕,情感空虚。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嫁给牧师柯林斯,两人所求都不是爱情,各取所需,谈不上爱情,却有满足和太平。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她单纯的追求外表的华美而忽略了内在,真心喜欢了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威科姆,与他私奔,不计后果,书中再没有过多的描写她之后的生活,但却是可想而知的悲哀。

贯穿了全书的简和宾利,他们在舞会上一见钟情,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互相爱恋却不敢捅破那层纸坦诚,本来是要错过了,奥斯丁却又给了他们一个峰回路转的美满结局。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人由开始相互看不惯,误解,到后来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聪明而特别的女孩,但由于两个人的地位又觉得痛苦,而伊丽莎白解开对于达西傲慢的误解后,发现达西是一个心地善良,品德高贵的人,也醉入了爱河。

爱情是这本书的主线,但同时也传递出了另一个婚姻的必备因素,就是财富。两段极其美好的婚姻都是建立在财富的基础上,我不能说这是一个很俗的'条件,站在现实中,只有爱情的婚姻是不成立的,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生活也不可能饮水饱。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人们的思想充斥著名利,地位,虚荣,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为了爱情而结婚是一个愚蠢的游戏。金钱决定了整个等级分明的运转。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六】

书如其名,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而是自己与他人隔开,所以我们要克服傲慢与偏见,主动了解他人。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此书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七】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读后感。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读后感《>读后感》。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必备!《冰心散文集》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必备!《冰心散文集》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读了《冰心经典作品集》,我才看了一半,就被《寄小读者》与《事与忆》深深地迷住了。文章语言通俗易懂,感情细腻,充满了母爱与童心。

在《通讯·二》中,冰心正和自己的父母看书、谈话、吃点心时,一只小鼠初次出来觅食,因为她的恶作剧导致小鼠被小狗吞食而心生愧疚。是的,冰心奶奶曾经为一头折足的蟋蟀流泪,为一只受伤的黄雀呜咽。冰心奶奶的文字中充满了善良,我想,我们也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在《腊八粥》中,我感受到了腊八粥的美味,还体会到了浓浓的亲情,对母亲深深的思念,更体会到了新一代对革命先烈的缅怀。读到了这里,泪湿眼眶,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学生,我必须好好学习才能对得起他们呀!

在《童年的春节》中,冰心奶奶描述了童年春节丰富多彩的活动。“我看见母亲系起围裙、挽上袖子,往大坛子里装上大块大块喷香的裹满红糟的糟肉,还有用酱油和各种香料的卤肉,还蒸上好几笼屉的红糖年糕……”这段话写了春节前母亲忙碌的身影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看到了旧社会过春节忙碌的景象,感受到了过节时的热闹。多么幸福的回忆啊!这是中国传统节日的魅力,它热闹喜庆,年味浓郁,凝聚着中华文明的传统文化精华。冰心奶奶是幸福的,生在中国的新世纪的我们也是幸福的。

冰心奶奶的散文朴实无华,感情真挚,写出了童年的美好,母爱的永恒。世纪老人用爱与童真写出来的文字,让我心生感动,我会带着继续阅读的。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二)

冰心是少年儿童文学作家,今年寒假,我也阅览了一本她写的书——《冰心散文集》。这本书是由散文、诗歌、小说等堆积在一块儿构成的。因为每一篇的篇幅都不是很长,所以我很爱读。渐渐地我发现了冰心奶奶写的书都有一个共同的独特之处——爱。她爱蓝天沧海,爱河流山水,爱花草树木……但他最爱的还是我们祖国的花朵。因为在她的眼里除了宇宙,孩子就是最美好的。在她的文章中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自然,在她的世界中到处都有爱的身影。读后给我印象最深的依然是选编在小学课本里的两篇文章《寄小读者的信》以及《给当代青少年的信》。

《寄小读者的信》中告诉小读者如何写文章。我总结了几点:第一是要多写、多练,如果有自己印象深的就记下来,这样在写时不仅知道自己写什么,而且表达的感情也最真实。第二是要多读书,吸取书里好的地方,比如写作要领、修辞伎俩、好词好句等等。第三是写作时忌讳去模仿以及抄袭,也最忌讳无病而呻。

《给当代青少年的信》就是告诉我们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因为要使我们感情升华,充满魅力,就必须多读书,还要读好书。比如读唐诗、宋词、元曲、四大名著,还有现代很多文学作品,我们还可以通过电视、电脑等这些先进的设备来了解更多知识。

冰心的巨著分四个部门:一是旧事、二是寄小读者、三是有关女人、四是冰心自转。我会继续读下去。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三)

八月份,我读了《冰心散文集》这本书。其中的第一辑,回忆我觉得很好看。第一辑中有很多很多的散文一共有32篇。其中比较好看的有:《一只小鸟》,《画诗》,《圈儿》,《除夕的梦》,《我》,《笑》等等的散文写得可好了。

我就介绍几篇好了。《一只小鸟》这篇散文是冰心偶然在大树下看见的一件事。一只鸟的巢搭在树枝上,它羽毛还不丰满,只能在巢里叫,和老鸟聊天,它很快乐!早晨他正在唱歌,树下小孩便想捉去玩玩,只听“嗖”一声,一颗子弹射过来,小鸟从树上跌了下来。老鸟见了把它接住,衔回了鸟巢,它的血一滴滴的落到地上。从此再也听不到那歌声了。《除夕的梦》介绍的是冰心和一个活泼勇敢的女孩,在梦中建立了一个未来的世界,但是那世界被一阵罡风破坏了,人声近了,似乎无路可走,无家可归。冰心站在人类中觉得很惭愧。后来冰心组织了罡气,但是也壮烈牺牲。

读了《冰心散文集》后我觉等冰心用家常事说明了很多道理。《一只小鸟》是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除夕的梦》告诉我们要创造,奋斗,牺牲。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四)

冰心写的《笑》,有一种凄凉的美。“凉云散了,树叶上的残滴,映着月儿,好似银光千点,闪闪烁烁地动着。”

就在这时,冰心转过身来,白衣的安琪儿,抱着花儿,扬着翅儿,向他微笑。五年前的一个印象,慢慢的似电影般展开,一条长长的古道,一个赤脚男孩,抱着一堆白色的花儿,微微笑着。又一个印象,十年前的一个晚上,雨晴了,茅屋里的一位老妇人,倚着门儿,抱着花儿,甜甜的微笑。

同样的微笑,是巧合吗?“三个笑容,一时融化在爱的调和里看不分明了。”为什么看不分明了?安琪儿的笑、赤脚男孩的笑、老妇人的笑,使冰心心旷神怡。沐浴在爱的调和里,品味着笑的味道,有些甜,有些酸。同样的笑,同样的味道,是对生活的热情。爱的调和里融化的笑的味道,一起慢慢地注入混沌的心田,不觉光明澄静,如登仙界,如归故乡。闷,愤,烦……都随笑去了。多么美好的笑呀!

微笑只是爱路上一个小小的关卡,要学会爱,必须先学会微笑!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五)

文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对小姐妹,在命运前不低头,在困难前不弯腰。他们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自尊和坚强的小女孩从妈妈的临终前的遗言里,获得的生活的勇气和信念。“不要怕!振作起来,妈妈的遗愿就是我们能够茁壮成长力量!”姐姐用这样的话激励着自己和自己的妹妹,让妹妹重新振作起来。我相信,姐妹俩心中的太阳重新升起来,把光明带给所有的人。我们也要向她们两姐妹学习,学习她们的坚强,记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更要报答咱们的妈妈!

我读了冰心散文集里面的腊八粥一文,感受到了冰心奶奶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纪念自己的长辈,她很懂得感恩。她在每年的农历腊月初八的时候煮上腊八粥。这腊八粥不仅很美味,还纪念着周总理,和她的外婆、妈妈。而且,你可别小看这腊八粥,它可传给了冰心奶奶一家五代人!

但我却没有像冰心奶奶那样懂得感恩。夏天的时候,妈妈会给我送来可口的水果,并削好了皮,切成小块,插上牙签;冬天在我写作业或看书的时,她会为我端来温暖的红豆汤和热牛奶。365天,每天都不会忘记,而我有时还会觉得她天天这样很烦。夏天准备好的水果都没有吃完;冬天的红豆汤喝了几口就放在旁边……

现在,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腊八粥,觉得以前对妈妈做的事,一点也不体谅妈妈,一点也不懂得感恩。我想:作为四年级的小学生,应该要学会感恩,懂得感恩,这样才会有一颗感恩的心。

以后,我一定要想冰心奶奶一样,拥有感恩的心,拥有最高尚的品质。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六)

冰心是一位古今中外的作家,她真实的名字是谢婉莹,完成过许多部作品,最着名的是《冰心儿童文学》和《冰心散文》中的小桔灯。

冰心最喜欢的教师是T老师,在她心目中,T老师是女老师中最美丽、最和平、最善诱的一位,可以用“螓首蛾眉,齿如编贝”这八个字来形容。冰心小时候是T老师认为神速聪明,长大以后更是出众。但冰心说,其实有一大半是T老师的功劳,要不是她给自己补算学这一课,自己又怎么能继续在这个由比她大的同学组成的班级中学习呢?虽然有一句话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可是成长的路上并不能缺少老师,就算父母是什么研究生、博士,也不能取代老师给予孩子的帮助和教育。

冰心散文里的吸引人的内容还有很多,讲述了冰心的伙伴、家人,讲述了她经历的各种事情,冰心就是这样出众。其实,只要我们能坚持、努力,也能像冰心这样,成为一位大作家。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七)

刚从书店买回《冰心散文集》时,看了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瞧,薄薄的一本,拿在手上也不觉得有多么的沉重,但薄薄的书页间却透着一股莫名的书香气息……

刚打开这本散文集时,粗粗的翻了一下,发现在冰心的文章里面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修饰,给我留下的印象不大。突然,我想到了这学期刚学的“煮书”的方法,就是把书给读懂,读透……于是,我再次捧起这本仿佛蕴含这无穷知识的书,一字一句耐着性子读了下去。

我记得冰心曾经说:散文可以写得铿锵得像诗,雄浑得像军歌,生动曲折得像小说,活泼精锐得像戏剧对话。难怪冰心这么喜欢写散文,而且在人们品味她文章的同时,使人沉浸在书的意境中……

当我真正看完冰心的散文后,我发现了冰心写作不仅是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修饰这样简单。在她的散文里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一个字“爱”。冰心爱美丽的大自然,她爱海,因为在她眼里:海是温柔而沉静,海是超绝而威严,海是神秘而有容,也是虚怀,广博……也许在冰心的心里,“爱”的海洋就是这么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的。

冰心爱儿童,在她生病的其间,还为小朋友写了《寄小读者》可见在她心中,小朋友地位的重要。冰心爱母亲,她甚至这样形容过她的母亲:母亲的话句句可使做儿女的人动心,母亲的字一点一划都可使做儿女的人落泪。冰心也曾傻傻地问过母亲爱她的原因,而母亲告诉她:不为什么——只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是啊,当你看见了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认识你,知道你,爱你,千百倍的爱胜过你自己的时候,你怎么能不感激,不流泪,不死心踏地的爱她,而且死心踏地的让她爱你?所以冰心爱亲人,爱父亲,爱三个弟弟,爱她的同学,爱一切爱她的人……

冰心把这种爱化为一种极为清丽,极为温婉的文笔,写成了散文……散文里有另外一个世界,有一个充满爱,也是冰心所向往的世界……

「必备」《百年孤独》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必备」《百年孤独》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一】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二】

上一篇谈到,《百年孤独》是第二次开始阅读,这次读《百年孤独》首先感觉到它情节的荒诞,但是荒诞之中又格外引人入胜,一下就是几年的大雨,家族中重复的名字,相同名字间相似的性格,还有这个家族中每个人都相似的孤独。

这个故事从一对近亲结婚的夫妇开始,因为害怕“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逃离故土,开拓新的家乡,在这个家族的7代人中,每一个成员都有其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他们或守着自己的秘密,或执着于自己的兴趣,总之都深藏着自己,别人同样不能理解他们荒诞的行为。

故事的结束呼应了开头,第6代的外甥与第5代的姨妈结婚了,最后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出生,这个孩子被蚂蚁吃掉。

感觉这个家族的命运是从第一代的夫妇结婚时就注定的,最终“遭到惩罚”的不是某一对夫妇,而是这个家族。这个家族延续了这个“诅咒”,也延续了百年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三】

这是我这么多年最为珍藏的一本书,它是我爱上的第一本世界名著。

高中的时候,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现在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我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当时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的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

布恩迪亚家族,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否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只觉得文字像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等等,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最为喜欢书里接近尾声的这一句话,姑且作为我的读书笔记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四】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属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题材,被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乍一听,你肯定以为这是一本哲学书,其实不然,这是一本记录拉丁美洲动荡年代的小说,但我更倾向于将其看作寻找自我的小说。我尝试过很多次向别人介绍这本书,但很难全面概括此书要传达的思想和历史故事,因此,我放弃那些深刻的道理,忽略掉沉重的历史背景,只从寻找自我角度,简单介绍此书。

如果能忍受开篇略微无厘头的寻找新家园的故事,那恭喜你发现了一本宝藏。全书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展开,混杂了现实故事、神话故事和宗教故事,很多地方都充满玄幻色彩。马孔多小镇是一个社会缩影,形形色色的人生活在这个没有边界的小镇里。小镇经历了初代人民的辛勤劳作,见证了中期社会的奢靡无度,最后随着了无生机的建筑消散风中。马孔多从有至无,都是一个传说,没有人找得到不存在地图上的城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伊瓜兰是马孔多的创始人之一,作为第一代布恩迪亚家族成员,也是男权统治和女权统治的核心人物。当然,《百年孤独》并不着重于讨论男权社会和女权社会的优劣,但却通过两人的性格和思想深刻揭示了两种统治状态下社会发展趋势。马孔多历经布恩迪亚家族六代传承,其兴衰也是家族兴衰。

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成员各有特色,但都有一个“与孤独为伍”的人。不论是奥雷里亚诺,还是阿尔卡蒂奥(这本书最难记住的大概是成员名字,特别是男生的名字基本就是创始人名字的排列组合……),他们一生中都有很长时间,在家中的炼金屋里度过,可能是炼制金鱼,可能是钻研吉普赛人留下的宝藏,可能是破译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孤独伴随着一批又一批的奥雷里亚诺,却创造出了荒诞的将军、迷途的智者,甚至还有无尽的财富,老死在树下的曾曾祖父。或许,你会从这些人中找到自己的身影,也很容易在马孔多找到自己的位置。来去自如的杂货店老板、埋头苦干的工厂工人、“客栈”(以防屏蔽)里寻欢作乐的年轻人……马孔多的每一个人都不多余,但都有相同的结局,不过是注定被遗忘的历史长河中的一小粒沙子,这种遗忘自然而然,这种遗忘就是“百年孤独”。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刻开始,或许是工人革命之后,或许是战争之后,马孔多陷入消亡的漩涡无法抽身,即使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奉献出自己全部的朝气、热情与生命力,也没能改变马孔多被虫蚁占领、被尘土淹没的命运。

如果问书中哪一位人物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那必然是乌尔苏拉·伊瓜兰。她就像个永不疲倦也不知疲倦的发动机,推动着家族向前奔跑,她不是最有智慧的人,却是最有生命力的人。这股生命力是支撑马孔多的强大力量,可惜没能坚持到最后,是一种遗憾的美吧。但如果问书中哪一位人物最让我感同身受,我不会回答你,这一定是个秘密,是保持内心孤独的必要条件。

孤独的人创造了世界,最终也会孤独地走。享受孤独,或许能看见生命的另一面。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五】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骚--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杀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六】

在我们的生活中,孤独随时出现,那我们能怎么办呢?何不附和它笑几声。每个人都用自己独特的办法去抵抗孤独,但请记得,“它在我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生活总缺不了孤独,这并不意味着在你开心的时候无所担忧,在你伤心的时候无所感动。孤独并不是可怕残酷的敌人,若我们能够很容易地接受它,那便是我们成功的第一步。

虽然是难以理解并接受的作品,但这不正是经典所在吗?只有我们反复地去品味,去感受,才能够真正学到里面的东西。阅读经典,需要我们很大的耐心,并不是要你非得在第一时间完全理解,而是在每一次阅读之中都有另一番体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七】

三毛说:书读多了,容颜自然改变,很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为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的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之前看过的书印象都变得模糊了,所以趁现在刚看完的这阵热乎劲儿,把自己的感慨书写下来。 置身于书籍浩如烟海的图书馆,大学期间就告别了书荒的状态,于是决定在大学期间减少购买图书的数量,尽量从图书馆借阅,来节省金钱和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高中时期,以学习为重,都不怎么看课外书籍,大学时间就宽裕了很多。在这个寒假期间也借阅了几本带回家,其中一本是百年孤独。原来只是听闻百年孤独被网友评为死活读不下去的书目之一。借这本书,只是因为恰好在书架上看见了它,就决定回家啃啃这本书。 有时一本书,可以作为一个国家的名片。就如中国有孔子,英国有莎士比亚,法国有雨果,德国有歌德,印度有泰戈尔......

而百年孤独就是这样的一本书,通过一家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深刻反映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正如的迪金森所说: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不是每个人都能周游世界,一本书却能够带人领略难以到达的地方。这本书让我对之前从未关注过的拉丁美洲文学了解一点,十分佩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亦真亦假,亦实亦虚。情节复杂,丝丝入扣。 阅读过此书的人,还玩起了一个接龙游戏,好似地铁站丢书般有趣。也让我产生了疑问,一本书从出版以后有多少个人阅读过?

又是怎样充盈了别人的精神世界?看了同一本书的人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让这本书的内涵比之前更加厚重,承载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这本书最让人头疼的就是里面相同的名字,书中的一段话:奥雷良诺们都离群索居,却头脑初中霍塞阿卡迪奥们都感情冲动而有闯荡精神,但都打上了悲剧的印记。他们的共同点是孤独。几代人总是反反复复起相同的名字,这倒是与中国的姓名避讳传统截然相反。但是看到了前几届的校友亲手绘画的人物关系图后,人物关系很好理清,看起来着实方便。可谓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原想这本书会很深奥,让人望而却步 ,可看到这张人物关系图后对此书产生了兴趣。 这本书思想深度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部分情节也有读者难以接受的。它没有想象中那么枯燥乏味,相反在情节上跌宕起伏,吸引我们的阅读兴趣。

[读后感必备]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实用版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必备]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实用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中国美食举不胜举。有些人喜欢山珍海味,有些人却喜欢传统民间美食,而我对家乡的烤红薯情有独钟。

烤红薯是我老家河南冬季特有的一种食物,走在街上都能听到:烤红薯,烤红薯,卖烤红薯喽。记得我五岁那年,晚上快要吃饭了,我突然想吃烤红薯。可是妈妈却说:快吃饭了,不能吃烤红薯,想吃的话明天给你买。当时我就不依不饶的非要吃,最疼我的爷爷穿上衣服下楼给我去买烤红薯。过了好久,爷爷喘着气提着热腾腾的烤红薯回来了,给我说:乖孙子赶快吃,还热乎乎呢。我看到烤红薯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接过烤红薯,我看到爷爷头上渗着细细的汗珠,就问:爷爷,外面天那么冷,你怎么满头大汗呀?爷爷说:楼下那家烤红薯卖完了,我跑到另外一条街买到的,然后小跑回来,为了让你能吃到热的烤红薯。那时我感动地抱住爷爷亲了一口,吃着热腾腾的烤红薯,心想:这个味道我永远不会忘记。

爷爷在老家给我买过烤红薯,妈妈却是在杭州给我买烤红薯。记得前年我生病住院,嘴巴没味道,什么饭菜都不想吃,妈妈看到医院门口有卖我最爱吃的烤红薯,就买回来,告诉我说:猜猜我给你买了什么好吃的?这种香味我觉得非常熟悉,可是又想不出来。妈妈给我一看,啊!原来是我最爱吃的烤红薯,太难得了。因为在杭州很难吃到烤红薯。妈妈这次买的烤红薯外皮已经被烤得焦黄,像穿了一件皮大衣一样,拨开外皮,红红的红薯瓤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仿佛空气都是甜的了。咬上一口,那糯糯的番薯入口即化,那甜甜的味道在我的嘴里弥漫开来,真好吃啊!转眼间,一个大大的烤红薯被我狼吞虎咽吃完了。看着只剩下外皮的烤红薯,我舔了舔嘴巴上残留的甜味,笑着说:和爷爷给我买的烤红薯一个味道,是我最爱的味道。

我喜欢吃烤红薯,不仅因为烤红薯的美味和营养,还有烤红薯中蕴含着家人对我的爱。要问我至味在哪里,我要说:至味在人间,至味在我身边,我每天都能感受到。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我的家乡,是江南十大名镇之首的塘栖镇。老底子的小镇上,大大小小的鱼塘星罗棋布,我的爷爷辈们几乎都有养鱼、捕鱼的绝招。

我的爷爷养了一辈子鱼,也吃了一辈子鱼。一道本地土菜红烧醋鱼,可是他的绝活,更是我童年记忆里那一抹鲜香

思绪将我拉回儿时的鱼塘边,只见绿色的大网横贯鱼塘,粗粗的大管子咕噜咕噜地抽着水,爷爷和老伙计们嘿呦~嘿呦~地使劲拉着网。河水见底了,塘中触网的鱼儿,有的纷纷飞出水面,一道道银光上上下下跳跃,有的在泥水里里不停地蹦跶,好不欢腾。刹时间,平静的水面热闹非凡,简直像一场盛大的狂欢会。

爷爷,我晚上想吃红烧醋鱼。我站在塘边冲正在赶鱼的爷爷大喊。没问题!爷爷边奋力拉着渔网,边指着网里说,网里有个大家伙,晚上就吃它,哈哈。喧闹的水面上萦绕着爷爷和他的老伙计们爽朗的笑声。

夕阳西下,湖面被染成了喜庆的红色,一缕缕炊烟袅袅升起,吹响了收网的集结号。兄弟们,收网啦,等明天干塘了再弄吧。爷爷一边从小船上跳到岸上,一边挥手招呼大伙:快,伙计们,洗洗上家里吃渔饭喽!说完,他拎起网里那条将近10斤的包头鱼王就往家走。老伙计们有条不紊地扎好绳结,理好渔网,陆续走上岸来。我也一蹦一跳跟在他们后面,期待着晚上的大餐。

一回到家,奶奶早已张罗好一桌丰盛的虾兵蟹将鱼司令。香味扑鼻而来,馋得我口水直流三千尺。奶奶烫好黄酒,招呼大家落座。爷爷磨刀霍霍,拎着那条大鱼,奔向厨房。

昔日塘中鱼王即将成为盘中美味。厨房里的爷爷和鱼王做着最后较量。大土灶的柴火烧得旺旺的,大铁锅里的菜油冒起缕缕青烟。爷爷挽起袖子,将满满一大篮鱼块倒入油锅。眨眼间,油锅的平静已被不屈的鱼王所撕裂,滋滋滋声不绝于耳。油烟四起,厨房笼罩在一片烟雾中,呛得我直掉眼泪。浓烟中,爷爷不时翻动鱼块,从容地加入各种调料。大土灶里的烈火熊熊燃烧着,灶台上热气腾腾。爷爷黝黑而又布满皱纹的脸,在热气升腾中闪着亮光。

不一会儿,随着一股悠长的鲜香飘来,爷爷用那双粗糙的大手,捧着一大盆刚出锅的红烧醋鱼,迈着方步走了出来。那一大脸盆鱼,与其说是菜,倒不如说它是一幅绚丽的水墨画:色泽鲜亮,红棕色的鱼块大小均匀,上面点缀着红宝石似的辣椒和翠玉般的葱花,再配上被我称为红烧醋鱼之魂的浓汤,那鲜美的味道一下子钻进了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

爷爷稳稳地将这盆大鱼块放在了桌子中间,照例先帮我挑了一大碗鱼肉,再给他的老伙计们倒上了酒。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鱼肉就往嘴里送,香喷喷的鲜美之气漫延迂回,萦绕鼻端,令人垂涎欲滴。闻其香,心旷神怡;尝其肉,回味无穷,怎一个香字了得!此鱼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啊。随着红烧醋鱼的热气升腾,一桌老伙计红光满面,酒暖、心暖!

这令人回味无穷的红烧醋鱼,鲜亮中包含着爷爷对我的爱,浓稠中包含着爷爷和他的好朋友之间坚不可摧的友情,鱼香中包含着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亲情。每每想起,都是那么美好且温暖,香了记忆,暖了人生!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五月榴花妖艳烘,绿杨带雨垂垂重,五色新丝缠角粽。在大诗人欧阳修笔下,那一抹绿色的身影穿越悠悠千年,裹着清香,带着虔诚而来。

粽子,演变千年,如今多了许多口味,有肉粽、豆沙粽、红豆粽、蜜枣粽等等。但是,我依然觉得,这些都比不上奶奶亲手做的南瓜粽,那是我记忆里最香甜的味道

说到南瓜粽,那可不是轻易能吃到的美食。每年春天,我、妈妈、奶奶会一起去山上的毛竹林里采摘即将脱落下来的笋壳做粽叶。每次上山时,奶奶会指着山上颜色深浅不一的毛竹对我说:阿哲,你看,这棵是前年长出来的;那棵是去年长出来的;那些是前几年长成的奶奶每年都会给新竹做上记号。就好似这些毛竹也是奶奶爱护的孩子一样。采摘笋壳时,奶奶会教我只采摘即将脱落的笋壳,不要去剥还长在新竹上的笋壳,那样会让新竹受伤,影响生长。

采摘完,回到家,奶奶分拣笋壳,开裂严重的不要,太小的不要,合适的让妈妈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放在小筐里沥干水分。我则把沥干的笋壳摊放到阳台上,等阳光把它们晒干。晒干的笋壳颜色会从浅棕变成深棕,两边卷起,像一个个小卷儿。

做粽子馅的南瓜也很特别。不是超市里常见的绿色扁圆南瓜,必须是那种长圆老南瓜。春天,奶奶都会在院子里种几株这种南瓜,一直留到南瓜自然成熟成红色的老南瓜。秋天,奶奶会叫我一起去摘南瓜,红红的老南瓜掩在即将枯萎的南瓜藤里,摘下来放在篮子里,沉甸甸的。奶奶会把收下来的老南瓜洗净去皮去籽,耐心的切成片,再切成细细的丝。然后趁着有太阳的日子,均匀地翻晒上三天左右。等南瓜丝散发出特有的清甜香味后,就可以收起来放好。

每当我想吃的时候,奶奶就会给我裹那香喷喷的南瓜粽。先把圆糯米洗净沥干,裹的时候笋壳卷成甜筒状,在里面装一半的圆糯米,放一团南瓜丝,再用圆糯米盖住南瓜丝,折好笋壳,扎上干净的稻杆,一只美味的南瓜粽就诞生了。把粽子放进锅里,加满水,用柴火烧开,闷上一晚上就可以吃了。

笋壳裹的粽子会散发出一股特有的香甜味,剥开笋壳,粽子表层的糯米会变成红糖一样的焦糖色,一口咬下去软软的,甜甜的,糯糯的,咬到南瓜丝则更甜而又有韧性。这就是奶奶的南瓜粽,那里充满香甜,是爱的味道。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今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听说小区里搞了活动冰皮月饼DIY!一听到这个消息,我便耐不住性子,迫不及待地拉着爸爸妈妈去参加。

烈日炎炎,却丝毫挡不住我做月饼的热情。一路紧走快赶,马上到了做月饼的地方。这时,一位友善的姐姐走来,笑脸盈盈地问我:同学,你是来做月饼的吧?我听了忙点点头。她笑着说:别急,现在我们每人发两个塑料透明手套,我就是你们的做月饼的老师。接下去你们要听我怎样做月饼。她见我和其他几个小朋友一脸疑惑,又笑着说:做月饼很简单的。月饼原料我们已经做好了,你们只要把馅放进去,压出图案就可以了。接下来,你们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就可以完成冰皮月饼了。

我学着姐姐的样子开始取面团,开始拿了一个小一点面团,问:姐姐,这么大够了吗?姐姐看了看,就从粉色面团里揪下一小团,把它递给我,说:不行,再加这么多。加完后揉成团,压得稍稍扁后,把馅加进去,再揉团。听清楚了吗?我点点头,按她说的去做,把面团揉圆。然后加了豆沙馅,再揉圆。可面团偏偏揉不圆了,留下一两条裂缝,仿佛是豆沙馅弟弟在小屋子里待久了,想透透气,把门窗给打开了。我瞪着躲在屋里偷笑的豆沙弟弟没办法,只好把面团不停地揉啊揉,也许是我用的力大了些,豆沙弟弟只好投降,关上了门窗,反正我的面团终于揉圆了。

接下来,我在面团上撒了些面粉,选了个美丽花形的图案放入模具当中,再把面团压入模具当中,接着轻轻地推,冰皮月饼便准确无误地掉入托盘中了。我拿起盖子,小心翼翼地盖上,我的第一个冰皮月饼完工!

之后,我又做了七个月饼,有粉色、绿色,还有彩色,有花形、寿纹,还有中间带字的。只能做八个了,我拿着八个月饼满载而归。

皓月当空,繁星闪耀。晚上,在自家院中,我们全家搬来了凳子,围坐在一起。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在桌旁喝茶,聊天。这时,妈妈把月饼端上来了,咦?这不是我做的月饼吗?来,我们一起来尝尝宇哲做的冰皮月饼。妈妈笑着,月饼就端上上桌了。我先来尝。我抓起一个寿纹的月饼,便一口咬下去,真好吃,今年的月饼真是不一般啊!哈哈,我们宇哲还是美食家啊。爸爸冲我笑着,我更加得意了:那当然,这可是我亲手做的月饼。爷爷奶奶也逗乐了,拿起月饼尝起来,不住地夸赞:比店里买的好吃。哈哈,院子里又一阵笑声。我们一起吃着、聊着,时间也在不经意间悄然溜走。

今年的中秋,过得别有一番味道,那是和家人一起赏月,品尝月饼的味道,那也是记忆中最难忘的味道。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五)

我很小的时候,就是一个小馋猫,总是缠着大人买这买那的,棒棒糖、炸薯条、冰激凌一听到吃,我的口水禁不住会流出来,但令我最喜爱的还是那外婆亲手做的龙须糖。

听外婆说龙须糖的名字的由来还有这么一个故事:传说正德皇帝到民间去游玩,发现民间竟有此糖,当时民间命名它为银丝糖,正德皇帝对此物正有好感,于是把这糖带回皇宫,命名为龙须糖及后再传入民间,亦叫龙须糖。

听着故事,我对着龙须糖也充满了兴趣,于是忍不住一口尝下去,哇那入口口感的细腻,越嚼越有劲道,甜甜的味道,流入你的胃里,仿佛流入了身体的每个角落,顿时心情也变得美美哒。

龙须糖也承载了外婆对我满满的爱。记得那是一个炎炎夏日的午后,我的嘴巴又馋了,于是就嘟嘟囔囔地对外婆说:外婆,你给我做龙须糖好不好?你做的龙须糖最好吃了。外婆眯缝着双眼,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好好好,外婆这就给你做。说完,她就去忙活了。

这龙须糖当然是得要麦芽了,她就去田里采了一大把的麦芽,绿绿的,甚是好看。我跟在她身后,想看看麦芽糖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之后我看到外婆又拿来了米饭,做龙须糖还要米饭?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样特别好奇。之后的做法更令我目瞪口呆:她把麦芽切碎和剩饭搅在一起,用漏斗把麦芽和剩饭过滤出来。只留下那灰灰的水。我歪着脑袋,忍不住问她:我们不是要做麦芽糖吗?但是怎么做成一锅水啊?外婆又笑了,冲着我一脸神秘:你待会就知道了。

只见她拿上来了一口锅,我心想:难道这要把这个水给煮了?那不就煮干了?但接下去的一幕可让我真长了见识,只见那锅灰水随着高温的变化,变得越来越浓稠,像什么呢?可不就是麦芽糖啊,真是太神奇了!

熬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外婆就打开了她祖传的黄豆粉,让麦芽糖充分沾上黄豆粉。可你想想看,刚出锅的麦芽糖有多么烫,她要用手去抓,见状我着急地说:外婆还是带双手套吧!但她不以为然,又笑了:带了手套就没那个味儿了,做不好龙须糖。看着外婆被烫红的手,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可外婆却满脸笑容,好像一点事都没有。

看着麦芽糖,一点一点地做好,就知道麦芽糖该变成龙须糖了,这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龙须糖标准是必须要拉到跟人头发丝一样的细。外婆从下午三点拉到了下午四点,就这样重复着左边一下,右边一下,我在旁边看着都不耐烦了。当时想到外婆拉了这么久,手该有多酸啊。我想帮忙,可她却不让:你小孩子家不要捣乱,等下有的吃就好了。说完,她又陷入了忙碌中。终于,龙须糖变得超级细,就像人的头发丝一样细,甚至比人的头发丝更细。一口下去超好吃,那味道真是回味无穷。

现在,外婆年岁已高,不能做龙须糖了,但她还是托人送我吃,她逢人就说:我们菲菲最喜欢吃龙须糖了。每次收到龙须糖,我也像小时候馋嘴的样子,迫不及待一口咬下去,甜甜的味道,一直萦绕在心间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六)

冻笔新诗懒写,寒炉美酒时温。醉看墨花月白,恍疑雪满前村。时光荏苒,立冬悄然而至,冬天在岁月的轮转中已经来临,每当这一天到来,一股淡淡的米香随风弥漫,原来是鸬鸟人开始制作Q软的年糕啦!

外婆家在鸬鸟,打年糕便成了我童年记忆中永不磨灭的美好。

立冬前一晚,外婆先把糯米粉和梗米放在盆子里浸泡一夜,第二天的一早,将米从水中捞出来,放在桶中,提到磨房,吆喝上舅舅,一个人推动磨子,另一个人向磨中投米,倘若爱吃九分米,得先自己称好后方可磨,磨好后的米粉也装在一个桶中,一并送到打年糕的地方,那有机器打的年糕,还有手工打的年糕。

我喜欢打年糕的地方,更偏爱手工打出来的年糕。慢慢靠近年糕坊,就闻到了那股淡淡的米香味,香味越近越浓,步入年糕坊的大门,迎面扑来了一股浓浓的香味,一眼望去,竹编上的年糕,望不到边。

再往里走走,便看到了一台不算大的机器。那机器有别于冰冻的全自动加工机器,据当地人说那台机器是老板自己研发制造的,用的是木头滚轴,制作出来的年糕,不仅均匀美观,还保留着老底子的味道。他们说时,脸上那自豪不言而喻。起初,小小的我并不怎么相信,外婆拉着我的手说:是不是?尝一口便知道了。于是我用稚嫩的小手半信半疑地取下一小块年糕,一咬,一尝,味蕾惊艳啊!瞬间我的口中充满了米香味,咀嚼一下Q软弹牙,美味极了!虽然不是手工打的年糕,但是口感并无差别,依旧细腻香滑,韧劲十足,细细嚼来,每一口都是以前的味道。

这年糕我都无法形容它的味道了,那口感那味道就是妈妈口中那正宗的老底子的味道。

打年糕,年年高。年糕寓意吉祥,因此无论是幼儿上学,少年考学,青年中状元,年糕便成了当地人寄托美好心愿的重要依托,也是年货的世界里是最重要的角色。

如今因手工打年糕费时费力,大多数年糕的制作已被机器所代替,只有外婆家的年糕让我流连忘返,记忆犹新!

《蚂蚁》读后感七篇


【篇一: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有只蚂蚁非常灵活而且也很可爱,小蚂蚁走来走去非常有意思!

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我特意到蹲在地上观看那些小蚂蚁,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没有什么神奇的,也看不出是走路还是跑步,蚂蚁多的时候就是黑压压的一堆。但是作者王一梅阿姨就把它们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也不同了,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我也很喜欢,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二: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读了,做了《小学生阅读进阶测试》之后,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书本里的蚂蚁》。

书本里的蚂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蚂蚁来到了一个小女孩的书里,书里有密密麻麻的字,字的身高刚好和蚂蚁一样,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于是,书本里多了一个会走路的字。

自从蚂蚁来了之后,每天故事书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谁知道明天的故事是怎样的呢?

蚂蚁今天在,明天在第9页

后天在第20页。那个小女孩天天看书,发现每天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觉得非常奇妙,从此以后,她只看这本书,永远也不看其他书了。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蚂蚁想变成字。为什么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可能是炫耀自己会走路吧。

其实我也喜欢看书,我觉得多看书有益身心健康;但不要一次性看的过久,不然的话,会给你造成近视的!

其实蚂蚁生命力很强,比如说上次在我姑妈家,我看到一群蚂蚁成群结队地在搬运粮食,我突然想到用水灌蚂蚁。我拿来水管,对着蚂蚁射,心里暗暗想:蚂蚁,看你死不死!结果,生命力顽强的蚂蚁没有死,又爬上来了。我吓了一大跳,我不服气,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我就彻底放弃了。

【篇三: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作文】

一只小蚂蚁,随着一朵小红花被小姑娘夹进一本古老的书里。这只伶俐的小黑蚂蚁在书本里走一走,跳一跳,变成了一只会走动的字。书本里的字在小蚂蚁的带动下,每天走来走去,故事也变来变去,小姑娘每天都有新故事读了。

读着《书本里的蚂蚁》,渐渐地,我便深深被故事里活泼可爱的小蚂蚁吸引住了。

不知不觉中,我眼前似乎出现这样的画面,那只机灵活泼的小蚂蚁在古老的旧书里带领其他字闻闻花香,揉搓一下花瓣,安徒生的童话王国便悄然向我敞开了。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和王子幸福地跳起了舞;丑小鸭经过痛苦的磨难,终于长成了美丽的白天鹅

小蚂蚁和其他字一起跳跳舞,串串门,忽然一下子又调皮地跳到孙悟空的金箍棒上于是,我在小蚂蚁的带领下,兴致勃勃地和唐僧孙悟空他们一路捉魔降妖

读着读着,我忽然恍然大悟,小蚂蚁不就是我们每天学到的新知识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的大脑只要经常有小蚂蚁蹦来跳去,相信,我们每天都能读到我们自己写的有趣可爱的故事了。

【篇四: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文章《书本里的蚂蚁》。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只黑黑的小蚂蚁静静地睡在了花蕊里。路过的小姑娘采下这朵花,随手夹进了一本陈旧的书里面,小蚂蚁当然也进了书本,夹成了一只扁扁的蚂蚁。小蚂蚁每天在书里跑来跑去,使得这本书发生了变化,她们每天编出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小姑娘也惊喜地发现这本她看厌的旧书,写着她从来也没有看过的新故事,她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从此,小姑娘每天都能读到不同的故事,她爱上了读书。

小姑娘的惊喜是小蚂蚁带来的,是蚂蚁一样的中国文字带来的。这些文字排着各种各样的队伍,演绎着一段又一段精彩的故事。中国文字实在是太奇妙了。

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会天天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会变成字的蚂蚁,也没有会天天变化的书,只有认认真真,注意观察,一定会看到事情的另一面,然后发现许多以前没有发觉的乐趣。

【篇五: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寒假里,我读了《书本里的小蚂蚁》这本书。它讲了蚂蚁一段非常有趣的经历。书本里有一个会走路的字。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报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第二百页,所有的字都感到很新奇。要知道,这是一本很陈旧的书,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而这些字从没想动动手脚,走一走,跳一跳。我们这是太傻了。字对自己说。现在,他们都学着黑蚂蚁跳跳舞、串串门。这有多快乐呀!这样一写,我也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读书的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天天会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篇六: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著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七: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讲的主人公是一只机灵又活泼的小蚂蚁在书里面走来走去,很有意思的!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总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次讲的故事都不相同的,每天都能看到精彩的新故事。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关于品德的童话故事,叫给乌鸦的罚单,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把鸟粪拉在一个光头的上,后来警察阿龙给他开了一张五元钱的罚单。乌鸦完全可以不当回事,但是它后来很自觉主动的慢慢把罚款交在了树洞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没有关系,只要能够认识错误并且能够及时改正错误,都是值得表扬的,是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位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的短片童话代表作。因为作者能够抓住小孩子的心理用小蚂蚁拟人的方式写出一个个生动有趣而且富有哲理的小故事,让我通俗易懂,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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