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吃着甜津津的南瓜,就会想起第一次种南瓜的情景来。 那是初春的一天,我和外婆下地种南瓜。外婆挥着锄头忙活起来。我想:我可不能闲着,让他们说我是只小懒虫。就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派头,夺过锄头,得意地说:瞧我的,比你强多啦1哎哟,这锄头真鬼,我刚锄了几下,手就酸痛。但我又不甘,在外婆面前示弱,只好用上吃奶的劲儿,锄了小半块,已是浑身瘫软,大汗淋淋。外婆见我这个样,就把锄头抢了回去。我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拍拍胸脯自吹自擂:怎么样,锄了这么多也不累!外婆埋怨道:瞧你都是怎么锄的?我一看,可不是吗,我只是把那一小块地皮儿刨了一层,我嘿嘿地笑着说:这是第一次嘛生 开始播种了,我想:这活儿容易!就向外婆要来一包种子,还夸口悦:干这个,我可不比你差!一边摇头晃脑地哼歌,一边抓起种子乱扔。
撒完以后,回头一看,我的天呀,都撒在窝边上了!外婆还在认真地撒那块田呢,快,别让她看见,拾起来重撒。但是来不及啦,外婆已经看见了,她还连连责怪我。我搔着后脑勺说:嘿嘿,第一次嘛! 最后是盖上、施肥,可无论我怎样央求,她也不让我干。唉!没办法,只好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学。 一晃十儿天,南瓜苗抽出了藤,外婆扛着竹竿准备搭架子。我也兴致勃勃地来帮忙,可一帮就闯祸。为了插稳棍子,折断了好儿根,还弄坏了几棵瓜苗。我怕外婆发火,连忙讨好地说:第一次嘛,外婆可要原谅哟!弄得她憋一肚于气不好发作。 盼呀等呀,南瓜终于长大了,我们全家人都来收南瓜。我摘了一个大的,喜孜孜地端详着,不料一失手掉在地上开了花。我一边捡一边说。这是第一次嘛!看你下次还是不是这样!话还仗说完,外婆就接过了话茬。 哈哈哈八其他人都笑了,大家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
〔简评〕象《种南瓜》这类的文章,一般同学往往会简单地就事论事,写成平铺的记叙文。、币邹小艳同学却跳出了达样一个框框,以事写人,即以事情作为线索,重点笔墨放在塑造人物形象上。 小作者通过自己细心的观察,围烧种南瓜这一事情一,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既机灵淘气,又活泼可爱的小大人形象,通过锄地、播种、施肥、搭架子、收获等几个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作者第一次种南瓜时的心情、神态,使得文章丰满充实,人物形象鲜明生动。 另外,小作者很注意用词的情确,拐一别是动词的运用较丰富,更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文笔流畅朴实,具有较强的生活气息。
今天,我读了一个名字《第一次》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写一个未满一周岁的小男孩想从马路上登上人行道,在老奶奶、妈妈、小姑娘、胡子老爷爷的鼓励下终于战胜困难,登上人行道。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一个小孩都那么坚持,那我们呢?更何况我已是一名十岁的五年级小学生了。这使我不禁想起了这么一件事:我学跳中国舞5级都考过了,本说再去学6级,结果一想到下腰、劈叉、倒立,便害怕得不行,后来就没学放弃了。不想,后来听她们说只是先难一些,后来很简单。最后还参加了舞蹈比赛呢!这也使我后悔不已。
通过读这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真正明白了“万事开头难”的含义。人生总是会遇到困难、挫折、坎坷。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不断地攀登、挑战自我,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人生中有多少个第一次啊!”只有你好好把握机会,坚持、努力、不放弃,才能到达成功的顶峰。“无限风光在顶峰”,“风雨之后方见美丽的彩虹”,让我们牢牢抓住人生中每一个“第一次”,坚定而执着地走下去、走下去……
你第一次独自出门是什么感受?是兴奋?是惊慌?还是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第一次出门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一】
长这么大爸妈还没单独让我出过门呢,我一提他们不是怕我丢了,就是怕我被坏人骗了或者其他的什么理由来阻止我,因此在学校每当同学们谈论他们到哪里哪里去玩,我都沉默不语实在是不好意思说我没有单独出过门。于是这个礼拜我跟爸妈提出了要独自去新街口的要求,他们想了想最后答应了我,晚上睡在床上我美美地想着第二天去新街口的计划:看场电影,吃点美食然后再逛逛地下铁里的小摊点。
星期六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在妈妈的左叮咛右嘱咐的声音中我迫不及待地出了门,一个人出门,春风暖暖地,真自由啊!到了新街口,我就直奔电影院,选了一部看起来名字不错的电影,可准备买票的时候,我竟然不好意思去买票了,在售票窗口犹豫了半天壮起胆子去买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以前跟妈妈来看电影的时候,好像听妈妈说学生看电影可以购买学生票,可售票员会卖给我吗?我该怎么说呢?我的心里当时好像有两个小人在嘀咕着,一个说就直接跟售票员说买学生票呗,另一个说,如果售票员不卖给我学生票多难堪啊?又犹豫了半天我一跺脚,一咬牙走到售票窗口害羞地说:买学生票,售票员姐姐看了我一眼,卖给了我一张学生票,我抱着一袋爆米花走进了电影厅。
看完了电影,我的肚子开始提意见了,那就去新百负一层的美食城吧,好像那里有很多好吃的,我左转右转来到了美食城,天哪?怎么那么多人啊?以前跟妈妈一起来的时候我好像没感觉啊。看着热闹非凡,人满为患的餐厅,我有点不知所措,茫然地东张西望,最后决定那就一家家看吧,小火锅?不喜欢,不选;KFC?平时吃多太多了,pass;小吃?在新街口我才不想吃小吃呢,小吃要在夫子庙吃有感觉;味千拉面?不错,就是它了,可刚兴冲冲地走到餐厅门口就听服务员说要等半个小时。唉,吃顿饭怎么就那么难呢?以前跟妈妈出来,我可只要带张嘴就行了啊。我在心里祷告着,快点让我找到餐厅吧。总算找到了一家叫吉百士的餐厅既合我的口味又有空位子,点了一份蛋包饭,虽然疲劳但经过自己努力得来的,我还是很有成就感。
饭吃完了,想逛逛地下铁的小摊,可双休日的新街口人实在是太多,我的脚也不愿再吃走路的苦,还是打道回府吧。回到家,妈妈左看看我右看看我,左一遍右一遍不停地问我在外有没有碰到什么困难,我很自豪很有成就感地说你看我不是很安全完整地回家了嘛。下次我还要自己出门,你们不要不放心了,以后再出门我还可以给你们带路呢。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二】
你第一次独自出门是什么感受?是兴奋?是惊慌?还是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文章《出门》就向我们讲述了女生凌子在十五岁生日时独自出门的故事。
主人公凌子是一位十五岁的女生,她决定在自己生日时去温泉(公园),在更衣室的镜子中,她看见了自己,猛然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在教会小女孩游泳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然而接下的事却让她陷入了迷茫之中,使她很矛盾。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与语言描写写出了女生凌子第一次出门时的紧张,兴奋,迷茫,矛盾,从而写出了凌子的成长历程。
看着女生凌子第一次出门的故事,我不由的推开了记忆的大门,回忆起儿时第一次穿马路的故事。
那时,我才七岁,还在读一年级,那天早晨,奶奶正巧有事出门了,我只能自己独自去上学,从家到学校需要穿过一条马路,想着想着,我的心中便多了几分不安。走里许久,我才来到了斑马线旁,望着一辆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我的心砰砰直跳,腿似乎被抽空了所有力量,再也抬不起来了,就这样,我在马路边站了好久,还是没有迈出那第一步,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眼看就快要迟到了,我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加油,你一定可以的!终于,我小心翼翼的迈出了那第一步!接下来的路似乎就不那么困难了,我穿过了马路,回忆起刚才的那一幕幕,我不禁松了一口气,穿马路这件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只要一两分钟的事,在我心里却好比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然而,在穿过马路后,我心里更多的是一种自豪感,我长大了!当时年幼的我还不知道,当我在斑马线旁迈出那第一步时,我在成长旅途中就迈出了一大步。
我们每个人都会长大,在成长中,我们总会像文中主人公凌子或我一样迈出自己的第一步,这时候,兴奋,紧张,不安,迷茫,矛盾便会一齐涌上心头,你或许会有点不知所措。但我相信,在无数次迷茫,矛盾之后,你一定会变得坚强,勇敢。如果,你的第一步是在颤抖中迈出的,那么,你以后的步伐一定会越来越坚定。
在迷茫中醒悟,在不安中坚强。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三】
第一次独立出门远行,其实也就是从家庭中独立出来,独自生活。年轻人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对他人充满了信任,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作者这样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我认为只是在陈述一种状态。被教育成看到一篇文章就要解构来解构去的我们,读有些文章就会下意识地去对号入座。有很多时候写作只是为了诉说,之所以用卡车,司机,苹果,拖拉机,乡下人这些大家司空见惯的东西来写就是为了让人有代入感,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十八岁时的情景(也可以说是年轻时候的情景)年轻的时候总会受伤,总会受骗,付出也许不会得到回报。但我们还是无所畏惧只要有一片可以睡觉的地方就会感到温暖。
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种种不确定的、令人难以捉摸的情境,而它所描述的一切又是逻辑、准确无误的。它用多种可能性瓦解了故事本身的意义,让人感受到梦一样的美丽。
文章中的少年远行时的一切都是单层的,如果我们活在一个多层的世界?逛城堡般的大型商场,到最后总会落得头晕眼花,仿佛误入了吸血鬼的迷宫,在自动扶梯上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脚踩的是几楼。地铁和商厦通过各种道路鬼斧神工的连成一气,地面像被屠宰的鸭子一样掏空内脏,四通八达。这是人类值得赞颂的奇迹之一:《荷马史诗》里的特洛伊城也不过十来米高。而如今,高耸入云的城堡式建筑,连同脚下穿行的地铁和地铁站附带的购物点,就仿佛在为那句话做注解:上穷碧落下黄泉。
除了人造的花坛,你已经很难看到泥土的存在。我们脚踩的水泥地下是镂空的,奔驰着地铁,行走着人群。大地就像楼层之间的板壁作文网https://ww/。户外的树木就像美术教室里的水果一样,快要沦为单纯的观赏品类了。假期的某个夜晚,我想要观看在电视新闻里被反复提示的月亮,却发现楼宇横七竖八的横在天空之前。
在我观看过的《星球大战》系列电影里,到处是自动化电脑操控的基地,以及动辄高耸入云的楼房自然,那个时代人们早已普及了飞天摩托艇之类的交通工具。但那些细节确实容易使人浮想联翩。向天空蓬勃崛起的高楼,向脚下挖地三尺的地铁。某一天,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一座宏伟的大楼,而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层上。《西游记》里的三十三重天将会成真:到时,人们在陈述地理名词时会这么说:
我要去二十二层坐标AB去买条面包。
或者:我要去十九层坐标CD那里做健身。
世界变成了分层的大楼房,而建筑商负责在大楼房顶端继续搭造,底部继续挖掘。这座宽宏的巴别塔缜密而宏伟,而人们在巴别塔的腹中生活。充足的电力会保持灯光亮如白昼,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阳光和泥土是什么样。富翁有权买得顶端的建筑,在世界的最顶端露天阳台上晒日光浴。而穷困的人们则购买地下室,在较低的层次生活,因为那里的房租比较便宜。
那时的世界会变成一个没有地平面的世界,因为人们脚踩的都是高科技复合的坚固材料,而并非泥土。想象一个无限多层的地铁站吧,除了最顶端能接触到阳光的那些居民,大多数人们会发觉自己像捷克动画片里的鼹鼠一样快乐的生活。人的适应能力是无穷的,学校的教科书将会指导大家: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穴居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在地面建筑房子,并依靠管道供应的饮用水生活现在,人们生活在一个分层的世界里,就像那时生活在一个大楼里一样。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四】
小说一开篇,就如同一个梦的开始。突如其来,一个梦境、一个随着起伏的海浪漂流的旅途开始了。似乎都没怎么准备好,路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脚下延伸。
远行的意义有很多,其中一条便是百闻不如一见,于是作者写道: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他们都这样告诉我:你走过去看吧。我觉得他们说的太好了,我确实是在走过去看。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地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弧度。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埃我似乎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终年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每次接近山顶,巨石都会因为他的体力不支而重新回到山脚。人生总是陷在这种荒谬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之中,一直到最后一刻。这仿佛是这个梦里对现实最忠实的折射。
然后那辆汽车就出现了,像任何梦一样,总有些东西会莫名其妙地闯进来。同时进入视线的还有那个把头塞在车头里屁股上长着晚霞的司机。从此,更加梦呓般的情节和古怪的行为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那司机先是粗暴地对那少年说滚开,即使他抽了他的烟。可少年据理力争上了车后,他的态度又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先是一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的看着他,再是热心地请他吃苹果。他们竟然成为了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当汽车抛锚的时候,修不好车的司机在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而且认认真真一节不落。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后来有人来抢苹果,任少年怎么叫喊司机都好像听不见,还在悠哉游哉的散步。少年的鼻子被打得挂在了脸上,司机只会在远处哈哈大笑。最后,司机抱着少年的背包上了最后一辆拖拉机,还是哈哈大笑,最后扬长而去,消失在山坡尽头。
这样的结局实在太荒谬了。如果说前面都是作者设下的谜团或悬念的话,最后总会把真-相和盘托出吧。可是我们失望了,结局里除了恐怖的笑声没有别的,或许它还称不上是个结局,只是一个梦的尾声,彻头彻尾充满着谜团和悬念。即使醒来,也无法将它们一一解开。且这样的无谓的探索也只会是徒劳。每个人都可能有一种答案。
离奇和诡异的情节把一切都置身于了一个异样且独立的空间,然而它还是有一定逻辑和条理的──少年最后终于还是找到了旅店,也是他的精神家园──那辆破烂而疲惫的汽车。他会觉得它的心还是暖和的,也就意味着少年的心也还是暖和的,没有因为遭遇了暴-力和抛弃而自暴自弃。我们也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安慰──不是一切都变得荒诞了,变得令人失望了。
第一次发现读后感一:《第一次发现》从书——水塘边的动物读后感
(6一95字)
这是一本采用了纸质放大镜的科普读物,里边介绍了很多水塘边的动物。
第一个介绍的是蜻蜓。蜻蜓的眼睛由无数独立的小眼构成,它的翅膀非常轻薄,你看完介绍后可以用纸质放大镜夹一着胶片,仔细看蜻蜓图片。那是一个多么神奇的世界啊,就连蜻蜓的复眼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再翻开下一页,介绍的是水黾。再把胶夹在纸质放大镜中间,大致看一遍,再对照解释。这里介绍着水黾会把自己的刺吸式口器刺到猎物的头部后方,向里面注射毒液,最后将猎物吸食而空。我们把纸质放大镜对准水黾头部,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刺吸式口器了。第二处介绍的是水黾的腿部,末端覆盖着油脂,所以永远也不会沉入水中。看完介绍,我们再用纸质放大镜夹一住胶片仔细看,的确可以看出,水黾是轻一盈地浮在水面上的。
下一个介绍的是冠北螈,雌一性一冠北螈会把一卵一一颗颗叠放起来,然后用爪子收集树叶,形成一个隐蔽空间。我们用纸质放大镜可以细心地观察到它的爪子。还有,繁殖过后,冠北螈会丢弃自己长长的头冠。我们再用纸质放大镜看看它的头冠在哪儿。
下一个是蚊子。只有雌蚊子才咬人,它会把口器刺入皮肤,注入少量的唾液,让人产生刺痒的感觉。那我们就先来看看这只雌蚊子,用纸质放大镜对准它的口器,哇!的确好长、好细、好尖啊!雌蚊子将一卵一储藏在腹部,我就会看看它的腹部,但看不清楚。蚊子的一卵一会在48小时内孵化,用纸质放大镜看蚊子的幼虫,身一体后部像只一毛一毛一虫,前边是个长一毛一的圆球和头,还有它是头朝下生活在水面以下的。
这本书里还介绍了青蛙、龙虱、我还认识了圆蛛、水蛛、扁卷螺、椎实螺、雨蛙等等。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好多不知道的动物的特点,还可以通过纸质放大镜与胶片配合细心观察动物的每一部位,是一本非常神奇的书!
第一次发现读后感二:《第一次发现丛书》的读后感
(434字)
参加喆一妈一的《第一次发现丛书》的试读活动,很幸运的成为了试读者中的一员。很快的我就收到了试读书《第一次发现丛书海滩边的动物》,拿到书的那一刻我就被吸引了,一精一美的图画,纸质的放大镜,用放大镜在透明胶片与黑色页面见仔细搜寻就可以发现隐藏在自然界中的神奇画面,真的很神奇!
宝宝更是迫不及待的拿起书看了起来,褐虾.海葵.寄居蟹.海星.青蟹,让我和宝宝体验了不一样的阅读之旅,边看边玩有趣极了,一精一美的图画让人仿佛置身于美丽的海底世界,蚬子生活在深深地沙子里,它通过吸进和吐出海水来呼吸,蚌类在礁石上稳稳地生活着,因为它们有坚韧的足丝而且是用腮来呼吸的,青蟹有两只强壮的钳子,遇到对手时便会恨恨地张开来威胁对方,如果不小心断了一只,没关系,还能再长出来。青蟹的外壳不会随着它的身一体的生长而变大,当它长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从原来的壳里蜕出来,原本柔软的皮肤慢慢变一硬,形成一个新的壳,青蟹是杂食一性一动物,为了撕一裂和磨碎食物会用嘴边的两个附肢。他的食物很丰富,除了小鱼.小虾.小虫.还有藻类。
第一次发现读后感三:《第一次发现》---读后感言
(710字)
从盐巴那领来两本神奇的书,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儿子天天背着它去巧口英语,跟同学显呗去了,连他亲一妈一都没机会触一摸一下,所以这作业迟迟就交不上去了。今天总算是见到了这两本闻名已久的胶片书,第一次发现(恐龙的秘密)和第一次发现(游乐场),真是闻如其名。虽然珈华已经二年级了,家里的书也不少,可是这样一本神奇的胶片书,还是第一本。孩子的喜一爱一是不言而喻的,边看边笑,都到了废寝忘食忘食的地步了。
这系列的书的主要亮点在于:
1把胶片导入科普绘本中形成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游戏。例如《游乐撤中的旋转木马,幽灵车,摩天轮和“8”字形的过山车怎样轰隆隆的转个不停等,都非常的一逼一真,感觉身临其境。让孩子亲眼见证,亲手探索,亲身一体验发现的乐趣,每一处游戏的设计都极富想象力一把神奇的纸质“手电筒”,在透明胶片和黑色页面之间搜寻移动,颠覆儿童惯一性一认知模一式,探索奇妙微观世界。
2《第一次发现》本身内容的科学一性一。即浅显易懂,又有一定的深度,有同类其他书中所没有具备的优点。例如《恐龙的秘密》,这系列的书的纵向思维条理非常清楚,很细致的描写了从恐龙的活跃期到恐龙的消失,恐龙的整个生长的过程。给孩子一把纸质的手电筒,它就变成科学发现的望远镜,锻炼孩子细微的观察能力,培养孩子的探索兴趣。
《第一次发现》将科普与艺术,学术与游戏的完美结合在一起了,是孩子的首眩一把神奇的纸质“手电筒”,照亮黑暗中最迷人的微观世界,发现隐秘中最一精一彩的万物瞬间。一般神奇的纸质“手电筒”,激发孩子的好奇心,改变定式思维,深入微观世界,开启科学的探索之门。
感谢接力出版社的译者、编者、印刷工人们统力合作,充满一爱一心的为孩子们引进了一系列好书。当然还要感谢小野人让我有了这次试读的机会!
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读后感第一次出门”相关内容。
当我们读完一本好书后,从中获得的感想会一直留在心中,作品令我印象深刻,读后感是将作品中蕴含的道理和实际结合起来所产生的感悟。如何写好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读后感第一次出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看到这个标题,我想到的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出门远行时发生的一些趣事儿,第一次深入接触这个社会的兴奋而复杂的心情,或者是受到了什么刻骨铭心的震撼。
看完全文后我才发现什么也不是,但是的确让我刻骨铭心, 我原来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
初期的热情,为了遥远的理想而执著。 刚满十八岁的“我”怀着憧憬独自上路。告别童年,告别过去,是成长的第一步,去寻找自己的未来。路上,一直问人前面有否旅店,他觉得在旅途中不能没有旅店,就像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觉得人生不能没有理想。年轻的我们总是带着理想出发,并试图在某个地方找到它。
而中期的疲惫,因找不到理想而困惑。 不断起伏的柏油公路,暗示着将遇到的折磨,爬上高处再滑向低处,如此循环,他始终看不到旅店。于是,他的热情逐渐冷却,取而代之的是跋涉的疲惫和困惑。因此,当他看不到旅店时便选择了汽车。
现在他根本不在乎旅店,反正前面是什么地方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只要汽车驰着,那就驰过去看吧!现实的安逸让心灵得到了暂时的满足,就如在平庸的生活中暂得了安逸,完全把自己的理想,抛在一边,不管这种方式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不管这样的生活将把自己带到何处。
后期的坦然,他想要的就这么简单。人总要接受现实,并且在现实中寻找自我安慰,学会坦然。就像每个在年轻的时候都梦想着将来要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但真正步入社会,发现一切都不像自己当初想象的那样,所以只能学着坦然面对。
读这篇小说,感觉是在一个梦境之中,但这个梦有时那么地真实;不知道它具体告诉我们什么,但又在无形中与我们的心灵深处相契合。
笔者之所以选择这篇作品正是被它的偏向于人生哲学的意蕴所触动,也是因为与文中的“我”产生共鸣,觉得像现实中的自己。
小说一开篇,就如同一个梦的开始。突如其来,一个梦境、一个随着起伏的海浪漂流的旅途开始了。似乎都没怎么准备好,路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脚下延伸。
远行的意义有很多,其中一条便是“百闻不如一见”,于是作者写道:“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他们都这样告诉我:‘你走过去看吧。’我觉得他们说的太好了,我确实是在走过去看”。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地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弧度。”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埃“我”似乎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终年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每次接近山顶,巨石都会因为他的体力不支而重新回到山脚。人生总是陷在这种荒谬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之中,一直到最后一刻。这仿佛是这个梦里对现实最忠实的折射。
然后那辆汽车就出现了,像任何梦一样,总有些东西会莫名其妙地闯进来。同时进入视线的还有那个把头塞在车头里屁股上长着晚霞的司机。从此,更加梦呓般的情节和古怪的行为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那司机先是粗暴地对那少年说滚开,即使他抽了他的烟。可少年据理力争上了车后,他的态度又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先是一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的看着他,再是热心地请他吃苹果。他们竟然成为了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
当汽车抛锚的时候,修不好车的司机在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而且认认真真一节不落。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后来有人来抢苹果,任少年怎么叫喊司机都好像听不见,还在悠哉游哉的散步。
少年的鼻子被打得挂在了脸上,司机只会在远处哈哈大笑。最后,司机抱着少年的背包上了最后一辆拖拉机,还是哈哈大笑,最后扬长而去,消失在山坡尽头。
这样的结局实在太荒谬了。如果说前面都是作者设下的谜团或悬念的话,最后总会把真-相和盘托出吧。
可是我们失望了,结局里除了恐怖的笑声没有别的,或许它还称不上是个结局,只是一个梦的尾声,彻头彻尾充满着谜团和悬念。即使醒来,也无法将它们一一解开。且这样的无谓的探索也只会是徒劳。每个人都可能有一种答案。
离奇和诡异的情节把一切都置身于了一个异样且独立的空间,然而它还是有一定逻辑和条理的——少年最后终于还是找到了旅店,也是他的精神家园——那辆破烂而疲惫的汽车。
他会觉得它的心还是暖和的,也就意味着少年的心也还是暖和的,没有因为遭遇了暴力和抛弃而自暴自弃。
我们也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安慰——不是一切都变得荒诞了,变得令人失望了。
《第一次出门》是xx先生儿童文学精品书系之一,也是我们寒假推荐的阅读书籍。
书中收录了作者十一篇短片小说,十一个故事如同十一段意味深长的成长旅程,每当读过之后会使你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第一次出门是这本书其中的一篇,叙述了阿平的一段成长故事。家乡小镇的河边,记录了阿平童年的往事。他从小家境贫寒。爸爸工资不高,妈妈在煤球厂当临时工。姐弟三人很少穿新衣服,全家人的鞋也不去商店买,都是妈一针一线逢制起来的。
阿平为了参加县城举行的乒乓球比赛,他鼓起勇气跟妈妈说要买一双白球鞋。由于刚交完学费,家中实在拿不出钱来。在阿平即将出门参加比赛,妈妈叮咛道:阿平,这时你第一次出门,到了外面,要听老师的话,注意交通安全。
第二天,阿平来到码头即将出发了,妈妈出现在面前。颤抖的手拿着一双新白球鞋。听妈妈的叙叨,阿平才明白,妈妈为了这双白球鞋,竟敲了两夜的煤球。看到这里,我深受感动,晶莹的泪花掉下来。看看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和丰厚的物资条件,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
父母把我们抚养长大,倾注了心血。我们要学会感恩,报答父母养育之情。我们要努力学习。要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你第一次独自出门是什么感受?是兴奋?是惊慌?还是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文章《出门》就向我们讲述了女生凌子在十五岁生日时独自出门的故事。
主人公凌子是一位十五岁的女生,她决定在自己生日时去温泉(公园),在更衣室的镜子中,她看见了自己,猛然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在教会小女孩游泳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然而接下的事却让她陷入了迷茫之中,使她很矛盾。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与语言描写写出了女生凌子第一次出门时的紧张,兴奋,迷茫,矛盾,从而写出了凌子的成长历程。
看着女生凌子第一次出门的故事,我不由的推开了记忆的大门,回忆起儿时第一次穿马路的故事。
那时,我才七岁,还在读一年级,那天早晨,奶奶正巧有事出门了,我只能自己独自去上学,从家到学校需要穿过一条马路,想着想着,我的心中便多了几分不安。走里许久,我才来到了斑马线旁,望着一辆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我的心砰砰直跳,腿似乎被抽空了所有力量,再也抬不起来了,就这样,我在马路边站了好久,还是没有迈出那第一步,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眼看就快要迟到了,我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加油,你一定可以的!终于,我小心翼翼的迈出了那第一步!接下来的路似乎就不那么困难了,我穿过了马路,回忆起刚才的那一幕幕,我不禁松了一口气,穿马路这件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只要一两分钟的事,在我心里却好比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然而,在穿过马路后,我心里更多的是一种自豪感,我长大了!当时年幼的我还不知道,当我在斑马线旁迈出那第一步时,我在成长旅途中就迈出了一大步。
我们每个人都会长大,在成长中,我们总会像文中主人公凌子或我一样迈出自己的第一步,这时候,兴奋,紧张,不安,迷茫,矛盾便会一齐涌上心头,你或许会有点不知所措。但我相信,在无数次迷茫,矛盾之后,你一定会变得坚强,勇敢。如果,你的第一步是在颤抖中迈出的,那么,你以后的步伐一定会越来越坚定。
在迷茫中醒悟,在不安中坚强。
我想:十八岁,正是幼稚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可以出门远行了。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会眼红走出家门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摆脱所有的约束和羁绊,在广阔的天地中尽情地发挥自我,实现伟大的理想和抱负。远行对于每一个稚嫩的生命来说都是愉快而充满新鲜感的……我对这本书来了兴趣,于是把它细细品味。
其中一篇精华作品是作家余华所创作出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它让我从中品尝味出了人生的真正滋味。作者用鲁迅式的黑色幽默讲述了一段看似平常,却耐人寻味的经历,撕开了世界表层的面纱,撕开了一切虚伪、愚昧、暴力、黑暗,将它们赤裸裸地展示在了我们的眼前——
“我”在父亲的安排下,十八岁时独自出门寻找“旅店”,可父亲却没有给“我”任何指导或提醒,“我”就像在一张白纸的心理状态下踏上了远行之路……
“我”本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可是,“我”寻找“旅店”的过程却是挫折重重,让“我”吃尽了苦头:“我”在山路上找不到旅馆,好不容易搭上车却半路抛锚。自以为有朋友在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可他却在苹果被人抢夺完时离“我”而去,甚至把“我”唯一的背包也抢走了……最让人难过的是,本该淳朴的农民、天真善良的小孩,却变成了野蛮的“强盗”。这都是社会的黑暗“给予”的。它把农民的淳朴、孩子的天真善良统统都给“掠杀”掉了。挫折最终让“我”明白了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意义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颇深,有所省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中“走过去看看吧”这句话。的确,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前面的路是好是坏,沿途的风景是否合意,只有我们走过去看看才知道。
走过去看看吧,即使前面的路铺满了钉子,一刺就痛,但是只有在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后,我们才能真正地长成参天大树。
寻找“旅店”的过程就是寻找正确的人生目标的过程,它像一把双刃刀,一面是“天堂”——成熟,一面是“地狱”——幼稚。只有用“成熟精灵”打败“幼稚妖怪”,我们才能完成“成人仪式”,变得勇敢、独立。
长这么大爸妈还没单独让我出过门呢,我一提他们不是怕我丢了,就是怕我被坏人骗了或者其他的什么理由来阻止我,因此在学校每当同学们谈论他们到哪里哪里去玩,我都沉默不语实在是不好意思说我没有单独出过门。于是这个礼拜我跟爸妈提出了要独自去新街口的要求,他们想了想最后答应了我,晚上睡在床上我美美地想着第二天去新街口的计划:看场电影,吃点美食然后再逛逛地下铁里的小摊点。
星期六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在妈妈的左叮咛右嘱咐的声音中我迫不及待地出了门,一个人出门,春风暖暖地,真自由啊!到了新街口,我就直奔电影院,选了一部看起来名字不错的电影,可准备买票的时候,我竟然不好意思去买票了,在售票窗口犹豫了半天壮起胆子去买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以前跟妈妈来看电影的时候,好像听妈妈说学生看电影可以购买学生票,可售票员会卖给我吗?我该怎么说呢?我的心里当时好像有两个小人在嘀咕着,一个说就直接跟售票员说买学生票呗,另一个说,如果售票员不卖给我学生票多难堪啊?又犹豫了半天我“一跺脚,一咬牙”走到售票窗口害羞地说:买学生票,售票员姐姐看了我一眼,卖给了我一张学生票,我抱着一袋爆米花走进了电影厅。
看完了电影,我的肚子开始提意见了,那就去新百负一层的美食城吧,好像那里有很多好吃的,我左转右转来到了美食城,天哪?怎么那么多人啊?以前跟妈妈一起来的时候我好像没感觉啊。看着热闹非凡,人满为患的餐厅,我有点不知所措,茫然地东张西望,最后决定那就一家家看吧,小火锅?不喜欢,不选;KFC?平时吃多太多了,pass;小吃?在新街口我才不想吃小吃呢,小吃要在夫子庙吃有感觉;味千拉面?不错,就是它了,可刚兴冲冲地走到餐厅门口就听服务员说要等半个小时。唉,吃顿饭怎么就那么难呢?以前跟妈妈出来,我可只要带张嘴就行了啊。我在心里祷告着,快点让我找到餐厅吧。总算找到了一家叫吉百士的餐厅既合我的口味又有空位子,点了一份蛋包饭,虽然疲劳但经过自己努力得来的,我还是很有成就感。
饭吃完了,想逛逛地下铁的小摊,可双休日的新街口人实在是太多,我的脚也不愿再吃走路的苦,还是打道回府吧。回到家,妈妈左看看我右看看我,左一遍右一遍不停地问我在外有没有碰到什么困难,我很自豪很有成就感地说你看我不是很安全完整地回家了嘛。下次我还要自己出门,你们不要不放心了,以后再出门我还可以给你们带路呢。
我在父亲的安排下,十八岁时独自出门寻找旅店,可父亲却没有给我任何指导或提醒,我就像在一张白纸的心理状态下踏上了远行之路
我本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可是,我寻找旅店的过程却是挫折重重,让我吃尽了苦头:我在山路上找不到旅馆,好不容易搭上车却半路抛锚。自以为有朋友在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可他却在苹果被人抢夺完时离我而去,甚至把我唯一的背包也抢走了最让人难过的是,本该淳朴的农民、天真善良的小孩,却变成了野蛮的强盗。这都是社会的黑暗给予的。它把农民的淳朴、孩子的天真善良统统都给掠杀掉了。挫折最终让我明白了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意义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颇深,有所省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中走过去看看吧这句话。的确,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前面的路是好是坏,沿途的风景是否合意,只有我们走过去看看才知道。
走过去看看吧,即使前面的路铺满了钉子,一刺就痛,但是只有在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后,我们才能真正地长成参天大树。
寻找旅店的过程就是寻找正确的人生目标的过程,它像一把双刃刀,一面是天堂成熟,一面是地狱幼稚。只有用成熟精灵打败幼稚妖怪,我们才能完成成人仪式,变得勇敢、独立。
读《第一次打针》有感
我有一本书,它可以让不会写日记的人提高日记水平。里面的内容都很精彩。令我难忘的就是《第一次打针》了。五岁以下的小朋友一定怕打针,这个小朋友一年级才开始打针。要打针时,他觉得一定很疼。介在老师、同学面前还是壮了壮胆子。看到针刺进去了,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疼
我第一次打针的时候,心里也很慌,可听爸爸说,针打多了会死人的!我一听到这句话就更害怕。虽然才第一次打针,但也害怕会丢了我这小小的性命。我小的时候打针不多,大的时候越来越多。我咳嗽时,心里总想一定不要打针、不打针!
我们一定要多锻炼身体,少打针或不打针,这样才能平平安安过生活。
第一次做饭400字(一)
今天爸爸妈妈没在家,到了中午我的肚子咕噜噜地叫。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啊?我自言自语的说。嘴里嘟囔着就去给妈妈打电话,电话里妈妈说和爸爸有些事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才可以回来
于是我放下电话,直奔厨房。心想:我要今天自己露一手,自己给自己做饭吃。我想方便面是最好做的饭了,于是我就照着平时妈妈煮饭方便面的步骤做。
我拿了一袋方便面,把袋子撕开,然后把调料拿出来,后把锅里添了一碗水,然后把煤气打开,等水开了我就把方便面块放在水里面。然后把调料放在里面,然后又放了一勺盐,把锅盖盖上去。我想一碗丰盛的午餐马上就可以吃了。大概过了两分钟,我把锅盖掀起来,把方便面盛到碗里,我用嘴吹了吹,往嘴里放上大大的一口(我实在是太饿了)。呀!怎么这么咸啊!
这时妈妈回来了,说:行啊!会自己煮面了。不过以后要小心啊!不要弄伤了。来让我尝尝。说着,妈妈尝了一口。你是不是放盐了。是,我放了一勺盐。方便面的调料里有足够的盐,煮面的时候不用放了,记住了吗?我点了点头。
于是我又煮了一包,这次没有放盐。我吃着很香。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动手做的饭
第一次做饭400字(二)
我记得那是我9岁的时候,一个夏日的清晨,我起床 后,爸爸妈妈都还没起床。我想:要是我能给爸妈做早餐,他们一定会夸奖我的。于是我洗完脸就去了厨房。
在厨房里我真像一位厨子。我先把煤气打开,火苗呼地一下蹿了出来,把我吓了一大跳。然后我把搅拌好的鸡蛋倒进了锅中,又从碗柜中拿出了锅铲,我把鸡蛋用小火炒了一会儿,又把饭加到其中去了。我嘴中哼着小曲,手中的锅铲不住地翻炒着,炒了一会儿,我把饭盛了起来。我就把爸爸妈妈叫起来了。他们洗完脸,就端起饭吃了起来,他们刚吃一口,就对我说:你忘了加盐和调料。这下可糟了,我真的忘记放了!爸爸告诉我炒饭要加的一些调料,如葱、蒜,妈妈把饭倒入锅中,加了些蒜苗,用小火炒了一会儿,我一尝,觉得还是妈妈做的好吃!
饭后,爸爸说:虽然你的炒饭没妈妈的好吃,但是你想到我们,能动手做,这已经很不错了。说明你长大了,知道关心爸妈了。我们看到你这样,很高兴!
如今我已十三岁了,炒饭再也不会不放盐了,但是第一次做饭的经历,还是这样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次做饭400字(三)
每个人的一生中 都有自己的第一次,如第一次游泳、第一次滑冰------而令我最难忘的第一次是做饭!
放假的第一天,爸爸和妈妈正好上班,只留我一人在家,妈妈临走时嘱咐我:中午你自己做饭,要小心,按照我教你的步骤去做。我点点头,妈妈和爸爸便走了。
不知不觉中午到了。我走到厨房,心跳得厉害,要知道这可是我平生第一次做饭,我生怕饭做不好再把煤气弄爆了。开始做饭了,我先在锅里添上水,然后哆哆嗦嗦地打开煤气,当煤气成功打开后我才轻松地去开炉灶,只听砰一声,我吓得一闭眼,睁开后看火点着了。过了两三分钟水开了,我从冰箱里拿出面条,离得远远的一下扔进锅里,水溅了一炉灶,于是我把它擦干净后在锅里放了点盐、鸡精等一些调料。盖上锅盖侯了五分钟。我尝了一口,嗯,不软不硬正合适,于是我关掉煤气和炉灶,准备把面条盛出来,刚盛了一点,面条汤一下溅到了我手上就把我烫到了,我一点也没在乎,迎头再战。
一锅香喷喷地面条出锅了,我吃着自己的战利品心里美滋滋的。我想:我以后一定要做出像妈妈给我做的那么好吃的饭。
第一次做饭让我终身难忘!
开学第二天,天气真是晴空万里,张老师提问我们谁知道什么叫规矩,大家才开始上学还不懂这些,张老师给我们举了个例子,说是:“比如有一个学生上课的时候一个脚搭在课桌上,这就叫不守规矩,守规矩的话,那就是上课的时候别玩纸飞机或者打扰后面的同学,只能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老师这样一说,大家都明白了。
到了数学课,没有一个人不守规矩,大家都很认真,细心,也积极回答问题,大家都表现的特别好。
叮铃铃下课了,大家就从教室外面玩游戏去了,可是有一个同学不小心把我胳膊弄疼了,我没有哭,那个同学向我道了歉,我也原谅了他。
放学了大家走到教室外面排好队,张老师站到大家的面前说:“今天大家都很守规矩,提出表扬,以后还要继续加油哦!”我心里一直在想希望老师能奖励我一朵小红花,姥爷还在外面给我招手呢!我兴奋的把我们守规矩的事,统统都给姥爷说了一遍,姥爷听了以后非常高兴,说:“今天可是第一次上课啊!你就能表现的这么出色。”你真棒,姥爷相信你以后会更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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