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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观后感

[读书感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万能版四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书感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万能版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一】

一本《何以笙箫默》让我魂不守舍,爱不释手,痴痴地笑,傻傻地悲。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却迟迟不愿走出来,依然呆在赵默笙和何以琛身边,看赵默笙傻傻的可爱样子,追着何以琛叫:以琛以琛以琛,接着何以琛以一个不耐烦的冷眼让她赶紧低下头,乖乖的;看何以琛酷酷地耍酷,明明心里喜欢得不得了,脸上一副冷得不行的样子,对赵默笙的喜欢只表现在眼里的那一份笑意,却永远支招让赵默笙追着他跑,坏坏的家伙!哈!

读着这本书,觉得始终有一根线牵扯着我的心,开始有点疼,后来有点暖,有点悸动,有点甜蜜,有点幸福这份疼痛悸动甜蜜幸福一直充溢着我的心,让我不肯走出来,不想回到现实,就想做那不切实际的美丽的梦。这个梦从少女时代就开始做了,做到现在还做,愿意一直做下去,到老

这就是女人幻想的完美爱情吧!纯洁而执着,即使分开多年依然深爱对方,即使身边有再多的优秀的人,心里想的还是那个人,就像刻在心上一样。那份爱也许不是天荒地老,也许不是海枯石烂,但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一丝儿别人插进来的可能。有人也许会笑,世上哪有这样的爱情啊?是的,正是因为没有,它成为一道遥不可及的风景,那么美,那么绚烂,那么吸引人。既然现实生活如此枯燥,如此硬涩,如此冷酷,何不偷空做个甜美的梦来滋润这本已狼狈不堪的现实呢?

顾漫用七年的时间写成了这本《何以笙箫默》,被称为乌龟漫的她真是够慢的。但是何妨呢?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真的,我就这样不经意间被吸引,在柔肠百转间移不开视线了。

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二】

近期,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正值热播,为了看得过瘾,便找来顾漫的小说来看。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失败,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默笙,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来在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三】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四】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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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一:《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1116字)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一爱一情的故事。一段年少的一爱一恋,牵出一世的纠葛。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的世界里有她的出现,对我来说,除了她其他的都是将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

“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一弱的心一个坚一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一爱一,但吸引何以琛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一爱一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互补对方的缺点。最吸引我的还有它们之间的那些温暖的话语:1。而这七年,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2。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3。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4。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5。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一陽一光。6。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一爱一与否并没有关系。如果要用时间证明一爱一,那要一浪一费多少时间。7。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8。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明明是最简单的子或词,可是组成在一起就是一句很温暖的话。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勇敢去一爱一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一爱一,你得到的也将会是一爱一。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二:读《何以笙箫默》有感

(929字)

《何以笙箫默》,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一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一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一爱一时,一爱一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一爱一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一爱一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一精一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三:《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834字)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何以笙箫默》读后感。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一爱一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一爱一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一爱一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读后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一爱一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一爱一错人,更不要因为一爱一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 (500字)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这是《何以》的结局。怎么样?很唯美吧!我看了短短几个小时,却看完了一个人的一生,真的很不可思议。

我佩服赵默笙纯洁,无私的爱,也佩服何以{无处不在,七年如旧的爱,更佩服应晖甘愿等待,成就他人放弃自我的爱总之,千言万语,诉说不尽。我能体会作者是如此呕心沥血,为她们一次次相遇而肝肠寸断的情景,因为我也似曾相识,我走进了文字,感受到了她们的大爱

以{,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你怎么还不来这是我觉得最经典的句子,他让我感受到了默笙的无助,就像伤心的我一样吧

但是总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或许《何以笙箫默》可以加入她们儿子的因素来取名吧!当然这也是我自认为的。还有一点环境描写太少,也许有些还不够美。但是也足以让我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了吧!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因为她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呀!

她以为找回以{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

六年级:宁B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500字


说句实在话,我是个比较浪漫而又很单纯的人。就说看书吧,人家都说〈图腾格〉好,可我却看不进去,我不喜欢那一类型的书。我比较喜欢那种看后,能让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的浪漫的爱情小说。

一次网上读书,发现《何以笙箫默》这部连载小说,由于每天更新太慢,我就到北方图书城自己买了一本。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是百看不厌,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了。

这本书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故事很感人!它不象一些书那么低俗,感觉很细腻、真实,莫名奇妙的名字,就能引起了读者的注意。看进后,你更会爱不释手。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长,却在字字间写透了爱情的全部!如果一个优秀的男人可以不问理由的,不想结果的等待一个不那么优秀的女人七年,那这个故事表面来看就已经开始吸引人了!

大学时默笙的出现像一缕阳光照进了自幼父母双亡内心灰暗的以琛的心里,以琛对于默笙除了爱还多了种对温暖的依赖,所以当默笙因为误会离开后,我们可以想象以琛有多么的措手不及和痛苦。可是他决定等下去,甚至就在默笙回来之前,还着手准备出国去寻找她。虽然在默笙回来后,以琛的态度有些冷漠甚至伤人,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七年过去,有多少改变、隔阂与不确定掺插其中。他一直在等机会,所以当默笙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的时候,以琛立刻决定与她结婚。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什么能比用法律来保障这份感情更让他安心的呢?

故事用淡淡的语气娓娓道来,可有时就一句话甚至一个词,就能狠狠击在你的心上。抄录几句曾经感动过我的句子: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你不能永远只当鸵鸟。回去看看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何以》还穿插了不少幽默风趣的对话与情节,让人在一丝痛心之后又能莞尔一笑。

默笙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象很崇拜?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

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在大学读书期间,默笙陪以琛听课,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她一头雾水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看这本书时,读到感动去,我随着主人公哭过,读到好笑初,我会不自觉的大笑起来。我喜欢这本书。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


基本上两天读完资本小说的,今天正好没事,一上午就奔就看完了 70% 。这本小说改变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最近很火,多次稳居各类排行榜之首。有认识的两个女孩子都比较喜欢这部剧和小说,我觉得这两个女孩子也不错,所以就想看看这部小说,期待了解这个社会需要什么,这两位女孩子内心需要什么。

好久没看小说了,基本去年除了司法考试外就怎么看书了。上次看的是冯唐的《万物生长》,这次看的是顾漫的《何以笙箫默》,现在能够记录读后感就更好开心了。

我觉得小说里面描绘的是美好期待和希望,这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小说里面,细节描写更有想象的空间,内心刻画更加入微,我认识的有两个为人处世不错的同学爱看小说,我父亲脑袋瓜子灵光也爱看《今古传奇》之类的小说,而我开窍比较晚,特别期待能够对人有更深的了解,所以一直想多看几部小说,期待获得更多的感受和认知。

《何以》我看的比较快,就三个小时左右吧,细节没有仔细把握,把大致情节浏览了一番,最后有一些感悟。

小说的结尾很完满,男人帅女人爱,经济基础强大爱恋美好单纯,情爱和谐孩子健康,父母放心友人祝福。我觉得这是我们的美好期待,面对生活的时候,期待美好而又不回避生活的真实,是我们获得幸福应该有的态度。两位男女主角,小时候家庭环境相近,高等教育,男人能力强女人会生活,对待过往都能够放下。

我觉得在我们能够从中的得到的启示是:

一是单纯而努力地追求。何以笙性格沉稳,赵默笙直爽温暖,她能够点燃他对生活的热情,与其说是何以笙等待着赵默笙,不如说是赵默笙在何以笙的漫漫人生之路上接通了通向人生美满的捷径。与其说是赵默笙的勇敢执着和何以笙的耐心等待拯救了两个灵魂,不如说是一个人的单纯点燃了两个人的生命。

二是持续不断的努力和等待。赵默笙的勇敢,何以笙的等待,让迟来的幸福还是来了,迟来的幸福才会被更加珍惜。

三是物质基础很重要。两人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作者展示的物质基础上的唯美精神享受,如果我们忽视了基础的扎实,千万不能误以为是作者的狗血剧情。

四是情爱生活必不可少。当写到何以笙轻吻赵默笙的额头的场景时,我觉得这里充满了温暖和人性,写到两人翻云覆雨时的温存与娇羞时,我回想起了曾经的美好,这个体验真实而美好,哪怕过了很久,也会让人感到留恋和满足。

五是接纳自己,接纳彼此,接纳命运的安排。我在想,如果没有英俊的外面、牛逼的成绩、冷冷的形象,何以笙会得到这一份来之不易的情吗?我想,可能还是有吧,不过这份情可能要原始多了,额头的一个吻、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或者一阵翻云覆雨也会让彼此开心很久。

生活很真实,要有美好期待,要有付出与等待,更要有听从自己的心的勇气,接纳自己、加纳自己的感受。

【必备】《黑骏马》读后感万能版四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必备】《黑骏马》读后感万能版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黑骏马》读后感(篇一)

《黑骏马》是我暑假的的第一本书,暑假快结束了,我仍旧记忆犹新。

《黑骏马》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儿童小说家安娜·西韦尔,她的父亲一位银行经理,母亲是一个少年读物作家。

主人公“黑骏马是一个漂亮的有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情温顺,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它。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

它一连被买了好几次,遇到了喝醉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遇到了温柔漂亮乐观的安妮小姐,做过包租马,出租马,有一个很好的出租马赶车人……

尝尽了世间的酸甜苦辣。经过几番转折,回到了最初的主人的朋友那里,还是原来的“小”马夫,还是原来的老名字,又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黑骏马通过自己的眼睛,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让每一个读者都感到:动物通人性,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怎样对待我们……

虽然我是一个读者,但我不得不去换位思考,如果我是黑骏马我又回去怎么想。其实有时去换位思考也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

强中更有强中手:机会只会青眯那些早有准备的人;无知是仅次于邪恶的东西,无知所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良好的人际关系,令人愉快……等道理都是我在书中学到的。

《黑骏马》是一本很好的书,我推荐你去看看一看。

《黑骏马》读后感(篇二)

《黑骏马》是一部有趣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的黑马是英国女作家安娜.休厄尔塑造的主人公,它的名字叫黑骊,它直觉敏锐,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黑骊曾经有过多次“旅游”,它遇到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虐待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善待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一些粗暴的人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经历,从中看到了人类的善恶丑美,作者的目的是呼吁大家爱护动物。

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让具有生命的动物象机器一样的使用,虐待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感情,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在许多方面都缺少不了动物,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在作家笔下,动物们的心里描写细腻生动,黑骊活生生的象人一样有情感,会思考,有时会比人更加仔细,更加机智。人与动物的交流水乳相融,写得真实而亲切,这是一本令人回味的书!

《黑骏马》读后感(篇三)

看书可以增长知识,也可以活跃我们的大脑,所以我们应该多看书。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黑骏马》的书,我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一匹明叫“黑骏马”的马在一位妇人家里工作,收到了优等的待遇:每天早上吃麦片,工作量又少。可是,好景不长,这位富人生意不景气,只好把黑骏马卖给了约翰,这批黑骏马在这里同样受到了很好地照顾,但是,有一天约翰要到别处生活去了,只得把这匹马卖给了W-伯爵。就这样黑骏马一连被卖到了好几个人家,有的人家对黑骏马很好,有的却对它不好。有的人家给黑骏马吃上等的草和上等的燕麦,有的却只给它吃一点点草。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黑骏马既幸运又倒霉。有时黑骏马收到了很好的对待,有时却受到了主人的虐待。还有,我们不仅要关心动物,还不能虐待他们。比如说鱼,虽然说你每天都用最好的鱼食喂它,但你每天都去捉弄它,这样也是不可以的。所以,我们更不能不仅不关心动物,还要去捉弄它。最后,我想说的是:让我们一起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吧!

《黑骏马》读后感(篇四)

这天,当我看完了《黑骏马》这本书时,心里思潮起伏,想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安娜—西维尔花了8年时刻完成的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著作。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适合儿童阅读,也适合成年人看的。听爸爸说,这本书被世人称为“第一部真正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讲了一匹黑骏马辗转多人、遭受了不一样人的不一样待遇的故事。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马儿们的痛苦经历,读到这本书最后一点的时候我为黑骏马找到了一个善待自己的家而高兴。这引发了我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就应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对动物的漠视和不屑一顾,对动物进行的欺负,这是我们人类的悲哀!

这本书让知道了一个信息——动物也有感情。为此,我强烈地呼吁:我们要爱护动物,善待动物,关爱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每一条生命!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2000字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经历了以玫咄咄逼人的话语还有何以琛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赵默笙沉默地离开,在遥远的美国逃避着感情失败的痛苦。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或许何以琛已经成为了赵默笙记忆中的过客,偶尔回想起会让心间盈满温暖。而如今,何以琛这三个字对于赵默笙而言不仅仅只代表着温暖了,其中还参杂着难以言喻的苦涩。在某个没有何以琛的地方,赵默笙让思念在心间泛滥,她不想阻止,因为那是她独在异乡的唯一温暖。明知自己很想念何以琛,但却没有勇气再去联系他,害怕再一次被伤害得体无完肤。她只是这样傻傻地用自己的想象与回忆支撑着破碎的生活,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何以琛的春夏秋冬。

在回忆中,很多过往的记忆都变得过于美好。就像在自己的想象中,心中所念的人会被自己的情感渲染得如同朝阳一般让自己的胸臆中满是欢欣。赵默笙脑海中关于何以琛的所有就像暗夜里的星辰在她无助时带给她希冀,可是它们无法代替昼时的太阳,正如残酷的现实总会让想象的美好在一瞬间崩塌。因为赵默笙让何以琛等得太久了,久到何以琛将这份感情埋藏得更深,久到何以琛开始恨赵默笙的不负责任。七年之前是赵默笙先招惹何以琛的,但她招惹了之后却半途而废,不给何以琛一个解释的机会就远走高飞。留下何以琛一个人在没有她的空间里等待着她不知何时的归来。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最新精选:《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怎么写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精选:《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怎么写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一】

近期,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正值热播,为了看得过瘾,便找来顾漫的小说来看。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失败,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默笙,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来在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二】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三】

说句实在话,我是个比较浪漫而又很单纯的人。就说看书吧,人家都说〈图腾格〉好,可我却看不进去,我不喜欢那一类型的书。我比较喜欢那种看后,能让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的浪漫的爱情小说。

一次网上读书,发现《何以笙箫默》这部连载小说,由于每天更新太慢,我就到北方图书城自己买了一本。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是百看不厌,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了。

这本书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故事很感人!它不象一些书那么低俗,感觉很细腻、真实,莫名奇妙的名字,就能引起了读者的注意。看进后,你更会爱不释手。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长,却在字字间写透了爱情的全部!如果一个优秀的男人可以不问理由的,不想结果的等待一个不那么优秀的女人七年,那这个故事表面来看就已经开始吸引人了!

大学时默笙的出现像一缕阳光照进了自幼父母双亡内心灰暗的以琛的心里,以琛对于默笙除了爱还多了种对温暖的依赖,所以当默笙因为误会离开后,我们可以想象以琛有多么的措手不及和痛苦。可是他决定等下去,甚至就在默笙回来之前,还着手准备出国去寻找她。虽然在默笙回来后,以琛的态度有些冷漠甚至伤人,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七年过去,有多少改变、隔阂与不确定掺插其中。他一直在等机会,所以当默笙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的时候,以琛立刻决定与她结婚。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什么能比用法律来保障这份感情更让他安心的呢?

故事用淡淡的语气娓娓道来,可有时就一句话甚至一个词,就能狠狠击在你的心上。抄录几句曾经感动过我的句子: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你不能永远只当鸵鸟。回去看看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何以》还穿插了不少幽默风趣的对话与情节,让人在一丝痛心之后又能莞尔一笑。

默笙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象很......崇拜?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

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在大学读书期间,默笙陪以琛听课,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她一头雾水......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看这本书时,读到感动去,我随着主人公哭过,读到好笑初,我会不自觉的大笑起来。我喜欢这本书。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四】

最平凡不过的故事,等待与重逢,猜疑却又不舍,最终,默笙和以琛,还是牵手,用尽一生的勇气。

孩子们终究是喜欢这样明净清秀的笔调,这样平淡入心的情节,这样古老悠长的结局。

可以说孩子们都缺乏耐心,可最能守得住自己心性的却也是小孩子。那些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的孩子,那些倚在阳台上数星星看北斗的孩子,那些于夏凭窗听蝉鸣的孩子,都是有耐心的。他们都习惯耐心地等待,因为等待,便有希望收获所有的期待。

7年,以琛,默笙,长久地等待,不肯将就。都是那么倔强的孩子,那么单纯的心思,所以才能不肯将就。

7年,以玫,应晖,终是输不起时间,更输不起心爱的人,宁选择重新开始。

时光里,感情中,等待之下,得到并能珍惜的,或都以为自己敌过了时间,其实只是时间给了彼此恰到好处的缺口,让恰到好处的情感不痛不痒地流过心中。

何以笙箫默,又是一个美丽的幸运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诗句总给人太多逃避现实的借口。

相爱了,等待了,重逢了,便相守,这是何以笙箫默的一种景致。

喜欢了,放下了,重新开始,这是何以笙箫默的另一种景致。

执着何其美好,我们被教导得太多了。

我宁可相信,挥手告别之后,再次空出那个重要的位置期待下一个人,才是生命中积极有益的轮回。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五】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范文合集:《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万能版四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范文合集:《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万能版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一)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我很受启发,回味无穷。用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平凡的人生本书,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信心,盼望,爱,以及平凡中的苦涩。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二)

开学至今也快一个月,开学伊始,学业并不算太重,便端起了积灰已久的的书物《平凡的世界》。断断续续地,也算是勉强地读完了这本书。虽囫囵吞枣,但也有不少感触。作者路遥让我从另一面认识了人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

《平凡的世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却以其深厚的笔力深入人心,打动着我们渐趋麻木的心灵,让我们感受到平凡的人给我们带来的不平凡的感动和震撼。或许每个人在读完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但希望每一个认真生活的能够在苦难中磨练自我,在平凡中成就伟大,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地去体验生活中的各种酸甜苦辣。

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与书中的角色一样,经历着一切,不管你处于什么地位,出身如何,你只是世界的一粟。但是,每个人又是独特的,存在于世上的个体,没有重复,即使是相貌一致的双胞胎,也有着自己的思考,这也是构成世界的精彩。不管怎样,我们都得认识到自身,在世界上的我们,既是平凡的又是不平凡的,这或许有些矛盾,但是偏偏是这样,我们才能经历我们独有的经历,接受世界所给的磨练,以平凡成就自己的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三)

平凡不等于平庸,平凡的生活也会充满激情;平凡的生活也会激励人们为了自己的目标去奋斗;平凡是我们生活的本色,是大多数人生活的主流。这是我看了《平凡的世界》之后,得出的感悟。

《平凡的世界》这本路遥先生呕心沥血的巨著,用他特有的平凡而又朴素的笔调,描绘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这十年间,在黄土高原这块充满苦难又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一群平凡的人,一些平凡的事。作者把各种小人物闪烁的光芒,表现得淋漓尽致,生动感人,时时让我落泪。文章以孙家两兄弟苦难生活为主线。

孙少安的出场:昏黄的街灯照出他高大的身躯,脸型、身材和他的弟弟少平非常相似,只不过因为劳动的缘故,要显得更壮实一些。高鼻梁直直的,也像希腊人一样。脸上分明的线条和两片稍稍向下弯曲的嘴唇,显出青年男子的刚骨气。

寥寥几笔一个普通劳动者坚毅、刚强的形象便跃然而出。他是一个农村普通劳动者的典型代表,在生活上,他重亲情、为了和父亲支撑起那个光景烂包的家,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每每读到这里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热泪盈眶,那时的孙少安只有十三岁,在我们现在看来,还是一个迷恋于童年游戏的年龄,而他却放下书包,扛起了生活的责任。在爱情上,他选择贺秀莲,放弃了美丽可人的田润叶,其实这也是一种屈服于现实,而作出的无奈的抉择,虽然他是那么的热爱润叶。

孙少平是作者浓墨重彩渲染的一个人物。在那样的年代,物质极度匮乏,每餐只能吃几个“黑家伙”的孙少平,却有着极其丰富的精神世界,上了高中的孙少平虽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他却为自己从“山乡仡佬来到一个大世界而感到高兴,认为那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每天以书为友,对生活有着深刻的理解,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他从一个民办教师到揽工汉,最后去当煤矿工人,他始终对生活抱着极大的热情。他和田晓霞在电影院门口重逢后,有一段描述他对苦难的态度:“是的,他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他不仅仅将此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职业的高低贵贱,不能说明一个人生活的价值……”

这就是孙少平,默默承受苦难的铮铮铁骨,在生活重压下追寻人生价值的有志青年,他不甘心屈服于命运,带着一种悲壮的激情,在一条最为艰难的路上进行人生的搏斗,竭力使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达到更深的层次。

这本书给予了我的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震撼,在奔跑的路上想松懈的时候,孙少平、孙少安、孙兰香这些人物就会在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在那么苦难的时代他们都能含泪奔跑,而现在自己的这点苦和他们比起来又算什么呢?这也许是《平凡的世界》带给我最大的收获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四)

在读《平凡的世界》之前,我读过路遥的《人生》,二者同样是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爱情与生活的冲突。《人生》以爱情为主线支撑全书,而《平凡的世界》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内容则更加广博,家庭、劳动、理想《平凡的世界》所展现的是一个更为丰富的世界。

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所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相对立又相交织。孙少安作为长子,天资聪颖却迫于家境辍学回家当一个生产队长。他的身上有理想有尊严,但同时也有责任。责任使他不敢追逐理想,甚至于放弃了理想,也是这种责任使他拒绝了深爱着自己的女孩。他的家庭决定了他的责任,他的善良决定了他的选择。而少平,成绩优异,也同样有尊严和理想。同样面对艰难的生活,少平没有选择放弃理想而是不断地追逐理想。无论生活有多么困顿,他都不放弃任何可以读书的机会,他可以花一整天的时间不劳作,看一本被润叶妈用来夹鞋样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是他的理想,是建立在大哥放弃自己理想的基础上的,没有少安在辍学劳动,就没有少平的上学读书。同时少安少平都一样的因家庭环境而有些自卑。这种自卑令少安忍痛拒绝了润叶,也使少平仇视家境富裕的顾养民。他们既是两个独立的人物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再说说双水村这个地方。它贫穷落后,让少平不停的想要逃离。他觉得前方有什么东西在呼唤着他,吸引他离开,可是他最后又回到了煤矿。这让人想到《前方》中曹文轩所写的那样:人的悲剧性实质,还不完全在于总想到达目的地却总不能到达目的地,而在于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少平在双水村时,有些东西呼唤他向前方,在他见识了外面的世界之后,又有些东西呼唤着他回到家乡。《平凡的世界》讲述的就是一个追求理想又眷恋家园的过程。这是一个矛盾又痛苦的过程,他先是历尽艰难挣脱这桎梏,而后又不顾一切地回到了曾经束缚他的桎梏。他曾经的囚笼,成了他现在的信仰。这很可悲,也很真实。那些曾经在城市乡村之间苦苦挣扎,心中迷茫追求又反复的人们,是否也像孙少平一样?这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

小说的结局似乎是悲剧主义。一开始读者所期待的有情人都没能终成眷属。润叶另嫁他人,丈夫残疾;少安妻子因病去世;晓霞被洪水冲走,少平毁容;金波再也没找到他心爱的藏族姑娘。晓霞死了,秀莲也死了,少安少平的爱情不得善终。全书都属于现实主义,只有结局路遥安排成了他个人的理想化。看起来孙家兄弟很可怜,但是他们只有爱情不够美满。如果说悲惨,《活着》中福贵比他们更为悲惨,他不仅失去了爱情,还有财富,家庭,亲情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他一个。少安砖厂办的风生水起,马上奔小康;少平回归煤矿,等待升职。福贵已经成了行尸走肉了,而少安少平只失去了爱情,他们还有生活的希望,所以这是最好的结局。

郁达夫说: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路遥生于陕北贫困之家,因为贫穷被父亲过继到大伯门下,历尽沧桑坎坷,爱情不幸。他的出身决定了他写不出那种烈火烹油鲜花灼锦的富贵气象。同样,曹雪芹生于钟鸣鼎食之家,所以他能写出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黻黼焕烟霞的《红楼梦》,家庭的巨变又让他切身感受到了社会底层的艰辛。路遥的作品中,都有他自己的影子。少平想要进入城市逃离农村一如他想摆脱农民身份;高加林被黄亚萍抛弃一如他被初恋林红抛弃。这些都是烙印在他灵魂深处的片段,忘不掉,还时不时地痛。因此路遥在创作时这些东西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跳出来提醒他所受过的伤痛,所以他的作品中主人公结局并不是和美圆满的。但是正因如此,才显得更加真实,因为生活不是童话故事,不可能都尽如人意。

《平凡的世界》中也蕴含着路遥对人生的思考。即使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正因为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物,故事才会不平凡。孙少平无法选择他出生的环境,就只能靠努力来改变命运。纵使生于平凡,生来平庸,那又如何?我命由我不由天。正如《悟空传》中所说的那样这个天地,我来过,我奋战过,我深爱过,我不在乎结局。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想大约是人生于世,为自己的命运作斗争吧。即便不知结局如何,你也曾抗争过,证明了自己有一个不屈的灵魂,百年之后,能无愧的说自己曾是世间一条命。《平凡的世界》所展现的就是一个平凡人对命运的抗争。为什么不试着去改变呢?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因为主宰你生活的,是你自己。被欺骗又怎样?你可以东山再起。

人们说,这是最好的时代,是属于中国的黄金时代。可是这一切,真如人们所描绘的那样美好么?如果仅有物质缺乏信仰,又比《平凡的世界》中物质匮乏却信仰坚定强出多少呢?那个时代,农民的信仰是土地,青年的信仰是知识;那个时代,人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却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而现在,人们告别贫困日渐富足却日渐迷茫精神空虚。应该感谢路遥,他燃烧了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故乡黄土地写下一部著作,也为后人留下了时代的见证。即使遥远,也有文字忠实的记录下来,人们才能时刻警醒反思,才能创造出真正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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