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罗廖夫曾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读了狂人日记感受到了一个人的思想文化修养,真正想要读懂这个作品需要不断的感受书写。那我们应该如何来写狂人日记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狂人日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
小说以一个狂人的胡言乱语作为开端,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像我们这些肤浅的小孩子确实难以理解其中之博大精深。阅读多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发觉其文笔比起与其同一时代的另外几位文学大家而言并不是最好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薄见)而其成就却高高在上。令其他作家望尘莫及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是他那空前绝后的思想和精神。在那个国人被践踏、被鄙视的年代,人们并不需要类似林语堂、周作人、郭沫若等作家的纯文学性的优美文字了。人们需要的是鲁迅先生那样一针见血、发人深省的思想和精神。《狂人日记》便是其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以它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激活了人们麻木已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是一座里程碑。
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内容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同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我痛惜晚清的腐败,也郁结于民国时期的战乱纷飞,人民的无家可归。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初读《狂人日记》,觉得作者鲁迅先生似乎在说梦话,内容凌乱近似无逻辑,于是,写这篇读后感,也从“梦”开始。
“狂人”近于“疯”,在做着“恶梦”,在境象中充满了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深疑,都想控制别人,却都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得“疯狂”了,从而说出一堆真话。
《狂人日记》塑造了一位“狂人”,看见什么人都以为是要吃他:他看见邻居交头接耳地议论,就觉得是在密谋害他;医生给他诊脉,他也觉得那人不过是刽子手假扮,是来“揣一揣肥瘠”的,好分他一片肉吃;大哥安慰他,让他静养着,他却怀疑是想养肥他,好多吃些肉;“狂人”还听说邻村狼子村有个“大恶人”,被佃户打死,连心肝也被挖出炒了吃,又联想起小时候大哥讲书时说的“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就越发相信了自己的判断。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发出:“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愤怒的呐喊。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作品通过狂人的形象,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小说在艺术方面非常具有特色,就是鲁迅所说的“格式的特别”。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在黑暗势力陈陈相因地压在人们头上的那个社会里,一切都已经习惯了,一切都视为当然。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是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
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于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球毁灭几千次的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论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界疾病“爱滋病”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
所以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唤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令我印象深刻。里面的“狂人”在此刻人看来就是”疯子“,但我细细品味,却有了自身的见解。
书中狂人说:“我三十年未见过明月,......赵家的狗恶狠狠地看我几眼,似乎立刻就要吃了我了......”当然这都是假的,一个人怎样可能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狗怎样会见谁吃谁呢?所以,这都是“狂人”疯癫的想象。如果真把这当做想象的话,那就真的是在看疯子的日记。
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能够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我在短暂的醒悟后,最终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我被吞没前的最终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我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实用精选:《城南旧事》范文汇编(9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终于看完《城南旧事》了,有空坐下来码字了。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这样的不疾不徐,温厚醇和,这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这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城南旧事》以其浓郁清丽的诗意抒写和哀婉凄切的故事情节交融,仿若一首恬静,古朴无华,略带忧郁和哀怨的抒情叙事诗。人生世相,命运颠沛全在这平静淡然的诗意中呈现出来,却有了感人至深的艺术效果。
读《城南旧事》内心是沉重的,毕竟那是一个让人伤感的时代,但我仍然要读,毕竟它让我触摸到那个时代曾经的脉动和心跳。知道里面的故事就会有更多的思考和感悟。
岁月的风尘日渐沉匿,一切仿佛远去,只当静然翻阅前尘往事的记忆,方始知晓其实往事并如烟。回忆原来可以这样美!
打开书,从北京城南的胡同里走出来一个齐耳短发、眼睛明亮清清澈的小姑娘。
你看,她跑到了运煤的骆驼前入神地学着它们咀嚼;一转眼她又坐在秀贞的两腿间认真地倾听小桂子的故事;一晃儿她又和收破烂的蹲在草丛里投入地背诵《我们看海去》。你看,她左手拉着德先叔,右手拉着蓝姨娘在热闹的大街上逛花灯;咦,怎么又陪着宋妈穿街走巷心焦地打听丫头子的下落;默默地,她拾起了爸爸那垂落的夹竹桃花,在夕阳里站立着……
小英子渐渐地长大了。从一个幼稚好奇的小姑娘长成了一个懂事坚强的小大人;从一个烂漫天真的小学生长成了一个优秀的毕业生;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长成了勇挑家庭重担的小家长。
人说:童年似一副流光溢彩的画,也似一首跳跃欢快的歌。老北京胡同里的小英子的童年恰似一碗朴素的什锦粥,有欢笑,有温暖,有茫然,有哀愁……却热腾腾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小英子,你天真!看见你和骆驼一起咀嚼,我忍不住笑了;小英子,你善良!看到你送秀贞和妞儿踉跄的身影,我心痛地哭了;小英子,你慈悲!听见你对“贼”的心声,我无奈地叹息;小英子,你聪明!见识了你拉拢德先叔和蓝姨娘的计谋,我开心地赞同;小英子,你坚强!看见你在爸爸去世后镇定安静的模样,我心酸地佩服。
我喜欢早晨独自上学的你站在兴华门土坡上,周身布满了阳光。我在心中幻想着你被温暖包围着快乐自信地成长。
小英子,我跟着你傻,我跟着你笑,我跟着你哭,我跟着你愁,我跟着你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你渐渐长大!
似冰心一般婉柔的手法、童心。城南的旧事渐渐浮现眼前。
英子说,长大后要写一本书,把天、海分清楚;好人、坏人分清楚;疯子,贼子分清楚。她终究是写了书,可书里的疯子、贼子却是如此两样、善良,令人喜欢。不知道英子分清楚了没,我倒是迷迷糊糊、辨认不清了。现实的社会永远比书中的难,于是,有了这本书,这些故事,这些童趣、这些旧事。
旧社会的悲哀时时在文中出现,“看杀头”,所有人都拿玩笑般看待,或者怨恨“他”,只是谁又像“小英子”一样,去了解了“他”?关心了一个被人憎恨的“贼子”。
一个作家的文章,绝不是让人逼迫出来的。“小英子”反抗“妈妈”让她写的文章类型,她拒绝了人心的恶处,只记得一个“约会”:“我们看海去!”一个永不能实现的愿望埋藏在心底,“英子”去台湾,终究能见到海,可是另一个与她“约会”的人,却不能履行这个誓言了。“哥哥的`弟弟”在旧社会中,必然是一样忧伤的结尾。
不长大真好,不知道多年后的“英子”,回想这些事,会不会有深深地自责。读者所知道的,只有:“我们,看海去!”
终是离去,喜爱的与不喜爱的,每个人都会离开,目送或者听闻,留下淡淡的忧伤与不足、轻轻地自责。不复返的童年如梦境般,全部消失在雪中,驴儿的铃声中,“飞入芦花皆不见”。忧伤伴童年,风味独特,却是回悟感伤。旧事。
终是流水过,繁花依旧,旧事回忆梦中留。
上学期学过的《爸爸的花儿落了》一文,使我对《城南旧事》一书有了初步了解;如今,再细细品味一下,那淡淡的诗、浓浓的情,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城南旧事》整体是以散文形式记叙的,分为几个小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然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主人公——英子。看过《城南旧事》的人,无不为英子的天真淳朴所感动。她是一个聪明伶俐,热情大方,善解人意,爱憎分明的孩子。她用那双独有的童稚的眼睛,观察着大人世界的酸甜苦辣和悲欢离合。她的内心充满爱:无论是惠安馆的“疯女人”,还是草丛里的小偷,英子都能以一颗童心去爱他们。英子还只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不知为什么,大人们总愿意把所有的心事都说给她听,她总是那么认真,虽然她还是半信半疑。她分不清海跟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她有一个最大的愿望:我们看海去。
英子在身边的人情世故中慢慢长大,老北京的城南也在悄无声息地变化着。不仅英子,《城南旧事》中每个人物都富有独特的个性。惠安馆的“疯女人”,痴情地等待她的爱人和孩子;妞儿,一个学戏的女孩,和英子同龄,而她们却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小偷,为生活所迫,为了自己的弟弟读书,不得已走上了歪路;宋妈,英子家的佣人,心直口快,心眼好……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反映了老北京的风貌,他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有许许多多的窘迫和无奈。
小说将这些人物描写得淋漓尽致,而电影则更真实地把这些人物搬上银幕。由于电影时间已久,画面不十分清晰,但英子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清澈、明亮,让人那么疼爱。观看后人们并不能从这意境中立刻跳出,总要闭上眼睛,回忆每一个画面,每一个动人的情节.
闲暇时,品味一下《城南旧事》,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我真想钻进书里,和书里的人物一同体验生活。然而现实毕竟是现实,我不可能让时光倒流,就让那些人物,那些故事,那些画面永远成为美好的回忆吧!
故事简介
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影片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影片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影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但这又不尽然,因为我们在影片中看到的城南旧事已经不可能是原来的事情了。她有着小英子童年往事的烙印,但更多的是吴贻弓或者林海音想象中的城南旧事,是他们记忆中挥散不去的一瓣瓣心香,是他们情感深处发酵过的一坛陈年老酒,所以他们用自己的心滋润着孕育着那段城南旧事.
他们所描述的那个大时代的小故事,不再是以痛心疾首的忏悔意识来追忆,而是以一种豁达从容的祥和心态来体味。所以影片中许多的生活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像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经过他们的艺术渲染和升华便有了生命。
我有过那么一段颓废的日子,借口说是旁人的过错,其实都源于自己。无知者无畏,其实,无知者无耻。
老耽还在的时候,喜欢说书,我记得那时候大家都还小,但生活中没有所谓的动画片,只有老人口中的一个个故事。那时候我的爷爷早就不工作了,他活着唯一的兴趣就是舞文弄墨,教我怎么分析诗词,教我记下每一个平平仄平平,于是我对相对来说较为粗鲁接地气的老耽总表现出不屑。
我小时候对老人大多都是敬畏的,他们对我的批评我老是耐着头皮接受。比如我比别的小孩话少,再比如我的数学成绩太差。
言语的冷暴力让我更加沉默寡言,这比皮肉的痛苦更令我难过。我的爷爷告诉我什么是国粹,什么是阳春白雪;什么是说书,什么是下里巴人。
我第一次对老耽恶言相向的时候,是在一个冬天,那个冬天我的期末成绩差极了,我在南巷子口坐着接受冷风的考验,我蜷缩在树下的时候,狼狈的模样,让我如今都觉得难堪,但我至今都无法理解,我为什么会那么在意成绩。
老耽走过来的时候正喃喃地说书,冬天愿意听他讲故事的人毕竟太少了。
我说,你太闹了。老耽停下来就问我,是不是你爷爷又讲我的坏话了?
我说,不是。老耽说,你这个傻孩子。
我至今想不起结局了。但我肯定的是,当时的我很自私,不记得谁说了,狗急跳墙兔急咬人的人是极其自私的。
谁又懂得人性呢?你大言不惭讲解自己的心理学的时候,有的人正在为你的无知而感到悲哀。人类过于渺小了,小到自己的事都觉得件件大过天。
无知不是说你的学历有多低,而是你经历了必要的人情世故之后,还不肯从自我的意识中走出来。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关于“熊孩子和家长”的命题。前者无知,后者情商低。我自觉将其代入自己的人生,发现自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熊孩子”,而是年龄幼小却自私的成年人。
老耽后来去世的时候,我是知道的,但我当时并不认为双方的交情足以让我走一趟看他最后一面。如今想起来甚是可怕,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是否经历了什么可怕的事,毕竟连我自身都发现那个时候的我扭曲得可怕。
但所幸一切都在我还未成熟的时候,我现在可以大声教育自己的同伴或者路上看到的陌生人:无知者无耻。
《城南旧事》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一共讲了五个故事,分别是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其中惠安馆的故事最让我喜欢。
让我来告诉大家惠安馆讲了什么故事吧!
这个故事讲了英子认识了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也慢慢发现秀贞口中说的自己丢失的女儿小桂子和自己的童年伙伴妞儿是同一个人。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英子是一个纯真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她没有因为秀贞是一个疯子,而看不起她、远离她;也并没有因为小桂子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而不愿意和她做朋友。相反,英子却非常地喜欢她们、帮助她们……
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林海音童年时发生在城南的旧事,及长大后自己在身边发生的一些故事。
书中讲述了当家人及朋友都远离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时,作者林海音却不和他们一样,还经常和她讲话,对她笑;“疯子”秀贞也对林海音笑,还给林海音染指甲。她常常给林海音讲她女儿小桂子的事情。在后来的几天里,林海音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妞儿,按照秀贞说的小桂子的特征脖子后面有一块胎记一看,发现妞儿就是秀贞遗失多年的女儿小桂子!于是林海音告诉了秀贞,让秀贞带小桂子到别的地方去了。
之后,她的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作者也开始上学了。等林海英上完学后,便嫁到有一个公子,两个婆婆,八个兄弟的四十多口的老夏家这个古老的书香之家的大家庭去做儿媳妇了。她的婚礼是在医院的礼堂里进行的,可热闹了!在她的身边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瞧!作者林海英她十分留意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发生的变化。在生活中,我们如果多多留意,那么作文自然也就有可写的内容了,自然不是就变的容易许多吗?就像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实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每一个事物都是可写的东西,它们都有自己的不同之处!
英子心白:“老师教我们先静默再读书。坐直身子,手背在身后,闭上眼睛,静静地想五分钟。老师说:想想看,你是不是听爸妈和老师的话?昨天的功课有没有做好?今天的功课全带来了吗?早晨跟爸妈有礼貌地告别了吗?……我听到这儿,鼻子抽答了一下,幸好我的眼睛是闭着的,泪水不至于流出来。”
我的心声:有时,不免对还未摸索透了的事情,情景而荡起微惶的涟漪,摊开急急的预想,于是,我想,我们终会静静捧稳一颗小小的心,去想一想,已历经的事情,可是笑靥烂漫多于了误解悔怨?可是不徐不疾掩替了仓促颠簸?可是心园盎然,访奇觅趣,溶释了聊赖阑珊?如此,喜乐盛于着愁思,那便环揽住欣喜,津津品尝具有缤纷意味的硕果时光。若愀然逾越欢畅,那便等着明个太阳浸温朝露的时候,以自己更浓郁的诚挚与温情,善待所有这时相逢的人们,事们,物们,景们,也善待着这样一个同样善待着错失与憾事,不轻言弃的自己!
珍藏记录:“吃完饭我到横胡同去接了妞儿来,天气不冷了,我和妞儿到空闲着的西厢房里玩,那里堆着拆下来的炉子、烟筒,不用的桌椅和床铺。一只破藤箱子里,养了最近买的几只刚孵出来的小油鸡,那柔软的小黄绒毛太好玩了,我和妞儿蹲着玩弄箱里的几只小油鸡。看小鸡啄米吃,总是吃,总是吃,怎么不停啊!”
我就喜欢看着城南旧事里天真无邪的孩子们,自己也发自肺腑笑加加的感触着:我一直有这样一个甘甜心愿,我想牵着孩子,老人家的手,与顶可爱纯善的朋友朝夕相伴,牵挂,时常,我们得以一同将欢歌唱响,我想在我们大家伙难免遇到聚散难全,圆缺难定的时候,将那首芳草碧连天款款唱起,那时,属于老者们,明澈而孤老的灵魂,会否捡拾起回味酿出的永远?那些尚不经世事的孩子们,会否将裹在青涩小别里的淡愁与卧在懵懂思念里的浅伤,化为镇定前路浮沉的筑垒,莫失童真,莫忘童趣,莫辨海天,莫遗遐想。
我感到幸福,幸福着,自己拥有这份心心念念的希冀愿望,累时小眠,梦境里放一盏花灯,带我心游历到母亲的往事,我会穿着她18岁时的淡蓝裙子,唱着家乡的茶园开满花儿,妈妈的心肝已在她咫尺的花样年华。当我栖息故园里的红墙散化为黛瓦,我可会亦如英子这般,将我心头故事含情讲述,我当明白,最永恒的幸福,不是拥有无穷无尽的韶华,而是拥有与它有关的一切美好记忆。但凡关于它的,便都是好的。也定是会连朝语不息的,对吗?
疯姑娘桂子妈独白:“小桂子、小桂子、小桂子。诶,你们看见我的小桂子了吗?哦,她的脖子后面有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块青记,对对,是青记,那是阎王老爷一生气呀,用手指头给戳到世上来的。你懂么?啊?这有好多花儿,这是薄荷叶,这是指甲草。对,染上红指甲,小桂子他爹思康就喜欢我染红指甲。他笑了,那一笑真甜啊,我站就在窗户那儿看着,他走过来,正巧走到窗户前面,他突然那么一抬头,啊,缘分缘分啊这就是缘分。”
我的感动:那时,我见到了桂子的妈妈,这个因思念丈夫与女儿成疯了的痴女人,我便有这样一种希望,我想亲临她们的世界,我想跑到她的身畔,拉一拉她的手,我想用新鲜的指甲花,帮她染红透了指甲,我想学一门灵巧的手艺,为她长长的乌发辫束起麻花,我想给她模仿荞麦开花儿时的煦煦乐音,逗她欣喜,向往。
当她喃喃痴问,自己是什么样子了,我会说,她像木棉花一般纯洁,像橡树那样坚强。当她再迷离惆怅,我也会特别恳切告知与她,我喜欢她。
我亦是一个不时酸楚,多情善感的人吧!我有时,怎不会,将自己见的粗拙,将自己品成了微凉,真不会在孤独的感触怦入心头,犹如一针撩动心尖的肉,锥痛着,颤动了。桂子妈妈,我想,大抵我们是会更加刻骨珍惜着多般真情,所以,我顶顶懂得的,懂得你对爱情的忠贞不渝,懂得你对亲情的亿万宠护珍爱,懂得你痴笑与啕哭中的至切,懂得你人前癫癫人后默然的那种脆弱的蔽掩。
桂子妈妈,咱们都在用一颗平凡也厚重的心,专注的活着,无忧,孤惘,恰逢缘分时,参行聚散时,咱们都会感动着自己,是全心全意将自己感动着,触动着!桂子妈妈,莹莹也会想着,这般有些粗糙的,并不完美,并不如此清澈的生活,才是真正斑斓丰富的,才方可称得上够劲儿,够味儿,够震撼,够动人!我们的泪水才终能润泽了温暖,我们苦尽甘来后的幸福,才得以溶解了踯躅里的磨难。这份在糙裂里,挤出的一米明光,一泓清泉,一脉淳朴,终是属于我们,予以这世间,一份建树,它是真挚初衷的坚守,是熹微之下的温情,是残损后的宽容,是爱与希望!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最新实用!小虾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1、这些小虾,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灰黑色,甚至背上、尾巴上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叫它千年虾。
2、小虾真有趣。
它们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小心,总是先用钳子轻轻碰一下食物,然后迅速后退,接着再碰一下,又后退,直到觉得没有危险了,才用两个钳子捧着食物吃起来。
吃饱了的小虾显得十分自在,有的独自游来游去,有的互相追逐,有的紧贴在缸壁上休息。
3、小虾脾气不好。
要是你用小竹枝去动那些正在休息的小虾,它立即向别的安静的角落蹦去,一路上像生了气似的,不停地舞动着前面那双细长的脚,脚末端那副钳子一张一张的,胡须一翘一翘的,连眼珠子也一突一突的。
这时,如果碰到正在闲游的同伴,它们就会打起来。
小虾的搏斗很猛烈,蹦出水面是常有的事。
在寒假里,爷爷奶奶给我买了一本,《小虾》的课外阅读书。
这本书中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比如说小虾,红鲤斗水,油菜花,茉莉花,金盏菊,水鸟,木叶蝶……一些故事,让我给你们说一说红鲤斗水的故事吧。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我在小工里发现了一条红色的鲤鱼,斗着竹篙里流出的水直冲,他每充一次都被水流带到了沟里面,凭着她的努力坚持他冲进的竹管里的故事。
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什么事情要坚持,不能放弃。
作者菁莽写《小虾》一文,回忆了童年捉虾的趣事,描写了小时候观察小虾的仔细,也在文字中寄托了对小虾的喜爱。
读完《小虾》我也体会到做一件事情要观察和思考,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光看到表面,要多想想它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为什么快下雨的时候蜻蜓会飞在水面上很低,比如有时下雨会打雷有时不会,另外小虾的卵又是怎么形成的呢,这些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小虾》这一课,我的感悟颇多。这篇课文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作者仔细认真观察小虾吃食、打架等细节的描写,突出小虾有趣、脾气不好两大特点,表达了我对小虾的喜爱之情。让我感受到了文中的小虾太可爱了,我们也应该像小作者一样,拥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用一支生花的妙笔,把生活中的美好事物记录下来。通过阅读让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自信、勇敢、善良、有爱心、像作者一样做一个受欢迎的人。
知道了小虾生活在小溪里,知道了小虾它们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黑色,甚至背上、尾巴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都叫它千年虾。《小虾》这篇课文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观察小虾吃食、打架等细节的描写突出小虾有趣、脾气不好这两个特点表达了我对小虾的喜爱之情。
一只小虾,在水里游啊游,被河水冲走,游到了岸边的淤泥坚。一个傻瓜看见了,很高兴,捉住了小虾。
小虾说,″可怜可怜我,你放了我,我还那么小。"傻瓜说,″可以,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小虾说,″去河里。"傻瓜一路飞奔带着小虾回到河里。小虾开心极了,说″谢谢你!好心人!"傻瓜也开心极了,″不客气。"然后走了。
人海茫茫,谁是傻瓜不重要,重要是我们获得新的生命的快乐,重要的是我们走的路都是希望之路。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读后感】老人与海读后感范文汇编(5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他决心做自己一个人的英雄。
生活的种。种苦恨辛酸会磨去人的棱角,岁月的流逝也会给人留下风霜,而有多少人,在这过程中一并把自己的意志和毅力消磨了?有多少人,在困境中选择了妥协,在失望中放弃了自己的执着与追求?又有多少人,在桑地亚哥老人这种境地里,选择割去鱼线,驾着船带着八十五天没有钓到鱼的耻辱回去?不,这耻辱不在于失去了鱼,而在于在软弱的驱使下在死亡与失败中选择了失败,与文中所言相反,一个人没有被摧毁,却被打败了。
真正的失败,是自己的意志,屈服了。
那些人放弃的不仅仅是鱼,而是梦想,成为一个英雄的梦想。每个人意气风发时可能有种。种向往,可能想要成为一个英雄——强大,有所作为,令人仰望。可是英雄最强大的不是外在的力量。而在于他不肯放弃服输的意志。一个人想为他人所仰望,必须要自己认可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认可也不是逆境中的一再妥协,而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不愧于英雄之名。
桑地亚哥老人没有失败,因为他的意志没有退溃,大鱼没有使他放弃,鲨鱼也没有让他绝望。他竭尽了自己的力量,最终成为了大海上仅他一人知晓的英雄。是的,他原本只是一个平凡的渔夫,可是他的身形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也让多少人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什么,更让我真正明白,何谓英雄。即使在书中,他只是一个人的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的虽然是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但看过它的人都会被感动。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所以我很敬佩老人!我也要做一个像老人一样勇于战胜学习、生活中各种困难的人。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小说——《老人与海》。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他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打鱼老人桑迪亚哥的故事。他运气不佳,已经八十四天没钓到鱼了,可他不肯向命运屈服,而是决定去更远的海域探索。在那里,他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可这条鱼太大了,反而拖着他的小船往深海游去。老人并不服输,决心与大鱼对耗。尽管他的右手被钓索割伤,左手也累得抽了筋,肩背被钓索勒得疼痛难忍,但是老人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咬牙与大鱼周旋,苦苦坚持了三天,终于制服了大鱼。他把大鱼绑在船舷上返航,可大鱼的血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老人并不服输,他勇敢地跟鲨鱼搏斗,先是用鱼叉刺,鱼叉丢了就用刀子扎,刀子断了就用短棍揍,短棍被抢走就用舵柄砸,舵柄断了仍继续用断了的柄杆戳。经过不懈的奋战,老人终于回到了家。可不幸的是,他的大鱼却被鲨鱼啃得只剩一副骨架。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老人这种不服输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
我过去下围棋,总喜欢欺软怕硬:一见到比我弱的对手就格外勇猛,可遇到高手则心里犯怵,稍落下风就赶紧推盘认输。有一次,我在网上碰到一个高手,连下几盘都早早举了白旗。没想到他竟在对话区里笑话我。后来每次再遇见他,都被他叫做“投降小能手!”,气得我鼻子都快歪了。可是,这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认真磨练棋艺,还经常找他去对局。尽管总是大败而归,但我决不肯再早早认输,而是每次都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有一天,我下赢了他。那一瞬间,我开心得差点蹦起来。
在《老人与海》中,老人桑迪亚哥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练棋也好、学习也罢,都不能轻易服输。只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做,才有可能成功!
他的双手被绳索磨出了一条条深深的伤疤,那是老人在对付大鱼时留下的。这些血淋淋的伤疤犹如鲜花般绽放,它们更像是老人荣耀的象征。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下文中的老人,有时我宁愿希望我从来都不曾遇见他,但又一次次被他的精神所折服。我和他一起出海,一起打鱼,一起讨论棒球赛。他还有一个帮手,是一个小男孩,他总是用钦佩的目光看着老人。奇怪的是,在以后的八十三天里,我们从未打上过大鱼,每次的出海从充满希望变得近乎绝望。在第四十天时,男孩也离开了,这使我不免有些忧伤,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时常想起男孩,不免也有些孤独了。我不知道这种失落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但老人总是深邃的眼光告诉我好运就快来了。于是每个清晨,我都站在海边向海神祈祷,期待着大鱼的出现,但现实总是差强人意。
这是与老人并肩作战的第八十四天,依旧没有任何收获,我颓废极了,呆坐在船上,任其随波逐流。转眼看看老人,没有丝毫认输之意,他消瘦而憔悴,脖颈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眼里是对明天钓上大鱼的期待。上岸后,其他渔夫看着我们依旧空荡的渔网,有人脸色沉闷,有人窃窃暗喜自己没跟老人一起去,八十四天的一无所获,成了渔夫闲聊时的笑谈。
老人对这些并不在意,他相信他是有能力捕到一条大鱼的,他收起了用面粉袋的布片打满了补丁的船帆,习惯性的将它放回屋内。这时,男孩为老人捕来了明天的鱼饵,他想明天和老人一起去捕鱼,但被老人回绝了。男孩已经在另一条船上得到了不错的收获,老人不愿让他失掉捕到大鱼的机会,男孩回家了。夜幕降临,老人点着油灯,随意吃了点东西,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月光照进来,撒到老人身上,他的影子宛如一条鱼,一条大鱼。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他的作者是海明威,你想知道内容吗?那就和我一起了解一下吧!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二十世纪中叶的古巴。主角人物是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配角是一个叫马诺林的小孩。这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快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来对抗着那些小鲨鱼。
最后,大马林鱼被吃的只剩下了鱼的骨头了,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也许结果会是失败的,但要努力才能不失败,教育我们要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读书就是受教育立思想,就是求真向善爱美弃私,获得能力,增进智慧。细米这本书当中对于情感的抒发,相信已经让很多人感动。不禁提起桌上的笔,再本子中记录着,那么写好一篇读后感都有哪些技巧呢?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为你呈上细米读书心得范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细米是一个小男孩,住在一个叫稻香渡的村庄里生活着。
细米很爱小动物,一天小七子看见了一只狗,就想用砖头砸死它,当时细米也正在田地里玩,看见这一幕,就想去把它救回家。当小七子问他有没有看见一只狗,细米故意指错方向,趁机在夜色的掩护下,把狗救回了家,并给它治疗。
我也是这样的,一次我和妈妈去散步,看见了一只流浪猫饿的站不起来了,我连忙让妈妈去买几条鱼来,给这条可怜的猫吃,它"喵喵喵"的叫着好像在说:“谢谢你,你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我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
细米还是个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怕他们班数学考不好,梅纹就不能做老师了,又要去田地干活,多累呀!他就去偷试卷答案,让全班同学来抄,最终被爸爸杜子渐发现,遭遇了一顿毒打,全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可是他仍然不后悔这一举动。
说来我很惭愧,这一点我没细米做得好。有一次妈妈生日,我却不知道还在外面欢快地玩。中午吃饭还惹妈妈生气。晚上,我将功补过,用压岁钱给妈妈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妈妈这才不生气了,原谅了我。
从《细米》这本书上,我感悟到了什么是真、善、美,知道我们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细米是一个爱随时随地乱刻乱画的乡村男孩,为了自己的这一行为,不知挨了父母多少打。雕刻对他来说,是一种冲动,是一个乡村男孩的野性勃发,用一把刀随意刻出他想要的图案,对他来说是一大快事,于是,他往往就顾不得后果了。生活在乡下的细米父母,对雕刻也不是很了解,细米遗传了他父亲的艺术细胞,但他胡乱刻画的行为,还是不能被理解。这时候,女知青梅纹走进了细米的家,走进了细米的生活,她把从父亲那里耳濡目染学来的雕刻和绘画知识,用她的方式传授给细米,从技法与理论上引导细米走上艺术之路,梅纹在给细米讲雕刻时,细米领悟了更多的做人道理,梅纹是用那非常浓厚的感情培养细米的,他给细米带来了新鲜、亲和还有让细米说不出来的感觉,她的感情就像一只手,牵着细米进入了一个艺术的领域,让他的潜质得到了开发。
细米淘气而又腼腆,瘦小而又胆大,充满了想象力,更是有自己的主见,如他惩罚小七子,他骑发疯的大白牛,他为了梅纹而去偷考试卷子,但最让我倾心的是他用一把小刀在满世界刻下的图像,还有他在竹林背后的高墙上创作的一幅巨大的“壁画”。
不知为什么,这本书我读着读着,就会忍不住停下来,就会想起我的儿子,他和细米年龄相仿,每当细米做出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或者对他的内心进行描述时,我就不由自主的去联想到我的孩子,我一会儿觉得,我要是细米的家长,我就会刻意的培养他的雕刻艺术,多么难得苗子啊,他创作的兴趣那麽浓,不给他提供好一点的条件,怎麽还能打他呢,一会又想,可能他的灵感得不到发挥,越压抑越是好奇,父母的阻碍说不定是推波助澜,让他的潜质越抑制越爆发。
我会手捧着书,眼睛看着儿子,用理解细米的方式,去体会儿子的心,我就觉得儿子逆反的“很有道理”,首先是我不理解他,没有和他一个高度去看问题,他就不会敞开心扉与我谈心。一连读了几本书,觉得书中这些孩子,无论做甚麽出格的事情,都有他们的道理,都不是不可理喻,相反,我还要检讨我自己,都说千里马好求,伯乐难遇,每个孩子都有他无穷的潜力,看你如何去开发,就像细米的经历。而我每天盯着孩子的缺点、毛病不放,哪还有精力去挖掘他的潜力,他整天面对我的唠叨,哪有心思向我展开他潜质的魅力呢?桑桑的调皮、捣蛋,林冰的害羞、腼腆,细米的冲动破坏,都不影响我对他们的喜爱,自己儿子身上的缺点怎能不包容呢?理解了书中这群孩子的好恶习性,我也要换一种方式去理解我的儿子,每一本书读过之后都受感动,感动之余我还要学以致用,去寻找读书的境界。
《细米》这本书是曹文轩的著作,讲的是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红脸的小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其中,我最欣赏梅纹姑娘。
因为有一次,细米看到了一张崭新的传单,好奇的上去看。上面写着——现在博物馆即将开业,如果大家觉得什么东西比较珍贵,可以拿来展览。(注:作品也行。)
细米看到后,立马跑回了家。找出一个箱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有铅笔、橡皮擦、破旧的书……他看到了他做的陶艺作品,梅纹问他:“你干嘛呢?”
“我要把我的陶艺作品拿去展览,你跟我一起去吧。”
“好,马上我们就去。”梅纹说。
过了一会儿,他们出发了。
来到博物馆,老板说:“我们一定会把你的作品展览的。”
于是,梅纹和细米开开心心的回家了,几天都兴奋的睡不着觉,等待着博物馆的开张,他们一家人一起去看细米的作品。
博物馆开张了。
他们买了清晨的船票,坐上了船,他们不知有多开心。
可是他们去了之后却大禁失色,气愤的回到了家。
原来,老板的员工根本没有把作品展示出来。反而在一个垃圾桶里找到了那些作品。
他们准备跟老板去评理。老板听到了这个消息,重重的骂了那些员工,并且对细米一家人说了对不起,梅纹也原谅了他们。
几天后,老板捎来一封信,信上写着:
亲爱的细米一家人对不起:
等你们走后,一个员工对我说‘老板,他们的作品太丑了,所以,在我的劝说下,才没展览出来。’我一听,立刻将他炒鱿鱼了,因为只要是用心去做,比任何财产都宝贵。祝你们加油努力,明年再来一边。
至此
敬礼
博物馆老板
2020年5月3日
在这个故事中梅纹虽然没有说几句话,可是她却原来了那个老板,因为她知道如果再吵下去,会引发不必要的事情,所以,用自己宽大的胸怀去宽容了他们。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明白了:当人们在恼怒下可以去宽容别人,那么他一定是一个高尚的人。
啊!我爱这本书。
我在家里看着当代著名作家曹文轩的小说《细米》,沉醉在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和主人公淳朴的生活里了。
这是一个发生在苏北名叫稻香渡的村庄里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用雕刻来说话的少年细米的一些童年趣事,作者把他的情感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他的雕刻生涯中碰到了他的第一个观众,插队女知青梅文。梅纹的到来,给平静的乡村生活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以她纯净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他们一起学雕塑、赏月、割稻子、甚至受惩罚。到最后,梅纹走了,细米也随之长大。在这其中,有悲有喜、有哭有笑、有情与爱、有懊与悔。
看了这部小说,我知道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乡村生活,也知道了当时下乡的知青很多很多,他们的生活是简朴的,一碗小米粥、一盘咸菜、一盘玉米团子,是当时最美的享受了。细读《细米》这本书,你会发现,里面有很多描写水的细节,用水来衬托出细米当时的心情,采用了借接描写的手法。曹叔叔的文笔带有一点诗意,又有些淡淡的忧伤,结尾总是不合我意,总令我久久地陷入难过之中。也让我觉得,一个人可能有时候不怎么样,但只要自己勤奋努力,就一定能追上来。
细米和梅纹,这种藏在麦田深处的情感也悄悄地藏在了书本的深入、文字之间……你感觉到了吗?
“吉吉,别玩了,快去房间看书吧!”在妈妈的催促下,我回到房间,去“啃”一本引人注意的书——《细米》。
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
在乡村,孩子们一放学,就直奔回家,忙得匆匆放下书包赶到田野。
细米的那种生活,真是自由自在呀,比唵们的生活自由的多多,比如我们放学回家做作业,他们去田野。
看了这本,我,看清了细米们的生活,因此,我也每天高高兴兴,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妈妈给我买了曹文轩的书,有《青铜葵花》,有《草房子》,有《根鸟》……但是我觉得最好看的,最感动的书就是《细米》了。
《细米》的作者曹文轩,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细米》的主角就叫细米。他是个爱脸红的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流淌。一天,来自苏州城的女知青梅纹,她以纯净而温柔的精神力量,使细米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这本书很好看。其中有一次,细米偷了他们考试的试卷他爸爸让他在外头淋雨,还打他。梅纹一直看着他,细米他妈妈嘴里念着:“打死了好,打死了好……”而脸上却泪流满面。当时我就像是走进了画面,看到了细米他爸爸打他的情景,非常感动。
看了这段故事,你喜欢吗?不喜欢没关系,你一定要看看,看完你一定会受益匪浅!
今天我读了《细米》的第七章。它讲的是:由于梅纹悲伤过度,无心再去给细米的班级上课,导致全班在大考中发挥失常,成绩一塌糊涂。于是,好搞小聪明的细米想到了一个歪点子:盗卷!后来,因为细米的失算和朱金根的愚蠢,细米的盗卷行为最终还是被发现了。细米的爸爸——杜子渐——稻香渡小学的校长十分生气,痛打了一顿细米,最终在梅纹的恳求下停了手。
读完了本文,我认为:在这件事中,细米和梅纹都有责任。首先是梅纹的错,她因家庭原因非常悲伤,导致一直到期末她的课都是由别人代理着讲完的,自己并没有对学生负责,这也是让细米有了盗卷行为的原因;其次是细米的错,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自认为此次“盗卷行动”万无一失,可还是因为朱金根的愚蠢而暴露了计划。细米虽然是为着梅纹着想,但因为自己的“小聪明”用错了地方,还是不对的。
做人是要学的聪明点,但绝对不是像细米一样的“小聪明”,而是“大智慧”!
这个安宁的村落里,有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这个村落叫稻香渡。
今天的稻香渡有点兴奋,因为今天这里将迎来一批从苏州城里来的知青。听说,全是女孩子。稻香渡的男女老少也说不出太多。总而言之,就是希望分到的是女知青。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毛胡子队长一大早就带领几个壮实的年轻农民驾船去二十里外的油麻地去接应她们了。稻花渡的河上挤满了人。“船来了。”有人喊道。于是,锣鼓敲响了,鞭炮炸响了,细米家的狗也吠开了。女知青们下了船,不是每户人家都能分到的,细米家就没分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细米家分到了以为女知青——她叫梅纹。
自从梅纹来到细米家后,细米突然从一个十分调皮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孩子,总之改变了许多。
细米成天拿着一把刻刀,在书桌上、门上……很多地方刻来刻去。他刻自己想的,刻看到的景色、刻小人。这一些被梅纹看见了,于是就教细米学雕塑。细米很乐意学,梅纹也十分乐意教。他们时常找来或者要来一些木头、树根雕刻。不得不提的是他们的雕刻十分精细。一段时间后,他们有了许多作品,细米的书桌抽屉里、床底下全是作品。一次,他们拿着作品去县里参展,那里的人答应给他们参展却不守信用,这让从不讲脏话的梅纹骂出了一大堆脏话。从那以后,细米却依旧在学雕塑,他可能还认为自己技术不够吧。
越看到后来就越发地受细米感染,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其中,我对细米的坚持最为欣赏。在生活中,我觉得大家要向细米一样谦虚、坚持不懈地做人,这样才会进步。
浙江杭州富阳市富阳市永兴小学六年级:王梓臻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范文:《花婆婆》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花婆婆》,从前有个叫艾利丝的小姑娘,她决定实现自己小时候答应爷爷的三件事情,于是她开始去各地旅行,爬过高高地雪山,走过沙漠,穿过热带雨林,使她交到了许多难忘的好朋友。由于她背部摔伤所以才停下来做第二件事情,找个靠海的房子住了下来,当她发现山坡上开出大片蓝色、紫色、粉色的鲁冰花时,她决定实现她答应爷爷的第三件事情,于是她买来许多鲁冰花的种子,把种子撒在公路和乡间小路上,把种子撒在学校和教堂,把种子撒在她所有经过的地方。到了第二年春天,她所撒下种子的地方全都开满了美丽的花朵,她终于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完成了答应爷爷的三件事情。
读完故事我非常感动,艾利丝是一个守信用,讲爱心的人。我以后做事情也要向她学习,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坚守承诺,说到就要做到。平时也要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会使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丽。
《花婆婆》,花婆婆是谁?为什么叫她花婆婆?一个叫艾莉丝的女孩答应爷爷长大以后做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去很远的地方旅行,第二件事是老了之后,住在海边,第三件事是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于是,艾莉丝开始了她的梦想之旅
花婆婆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一路成长为一个内心充满爱的使者。我长大后,也要像花婆婆一样,答应别人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难,一定要去做到。平时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美好。
读了《花婆婆》,我知道了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你看,花婆婆从小到大一直在做她爷爷说的三件事情,就算是受伤了,年纪大了,她也依然坚持着,为的就是让世界变得更美丽,最后她做到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梦想,现在我要好好的学习,将来才能实现梦想。
绘本中的花婆婆总是一张侧脸,一个人高高地昂起头,任风吹乱头发,一路走得飞快。我们看不清花婆婆脸上的表情,印象中只留下一个女人永不磨灭的身影。这大概也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其实花婆婆可以是我们平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她们或许默默无闻,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为了让孩子获得自然的情感体验,将这个故事推荐给了二年级孩子学习。
花婆婆小时候她的爷爷让她做三件事,她做第一件事的时候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她还骑了骆驼,可是当她骑骆驼的时候却重重的摔了下来,她的背部受伤了自言自语的说:“我真是笨手笨脚。”
她的背部受伤了以后经常躺在床上,很少出来散步。她最喜欢的花就是鲁冰花,等她的背部好了以后,她经常出来洒鲁冰花的种子,种子洒完了以后,她从网上订了一大包鲁冰花的种子,她的口袋里装满了种子,她边跑边洒种子,这洒一点那洒一点,连教室教堂的后面也洒一点。
大家都叫她又老又奇怪的一位婆婆,不管人们怎么说她,她还是一直洒鲁冰花的种子后来人们都叫花婆婆。
我看了《花婆婆》这本书后,我觉的花婆婆真厉害,她做出了让世界更美的三件事,而且她很坚强,因为她从骆驼上摔了下来,她的背部受伤了还不在乎。
但是第二年的春天,卢菲丝小姐背部的伤发作了,躺在床上不能起来,她往窗外一看,呀!鲁冰花,这是她最喜欢的花了,她想:等鲁冰花再开一些,她就撒更多的种子,到明年就能开出更多的鲁冰花了,很快,她的伤就好了,她说:“我该去做答应爷爷的第三件事了!”于是她写信订了一大包鲁冰花的种子,她一边走一边撒着鲁冰花的种子,又到了春天,很快鲁冰花的种子就开花了,学校、路边、山里全部都是鲁冰花,她想我已经让世界变得更美了。
我要向卢菲丝小姐一样说话算话,说到做到!
我们语文课的时候, 李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花婆婆》的故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叫艾丽丝,每天与他爷爷生活在一起。有一天,她对爷爷说,她要住在海边, 去各地旅行,但是爷爷还要让她完成第三个愿望,就是要她将世界变得更美丽,艾丽丝完成了前两个愿望以后,她想,怎样才能将世界变美丽呢?忽然,她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于是她去商店里买了一些花种,边走边撒花种,撒到了乡村,学校,小路 …… 过了好久,那些地方长出了美丽的花朵,愿望实现后,她的小女儿也将她曾经对爷爷说的话也说了出来,而花婆婆也将爷爷对她说的话也告诉了她的小女儿的故事
看完这片文章,我有个想法,我觉得还有一个想法能让这个世界变美丽,就是种一些树,让世界变得翠绿,每个人都应该为世界做一些贡献,比如花婆婆,为了实现小时爷爷让她完成的愿望,她就左思右想,就想出了花可以让世界变美丽,就买了一些花种子边走边撒,撒到了各处长出了许多美丽的花朵,让世界变得美丽,这难道不是一种贡献?
我们也可以完成一个目标,完成一个目标,就可以新长知识,这让我想起了海伦。 凯勒曾经说过了一句话:一个人只要有目标,就可以有无穷不尽的力量去实现目标。
“花婆婆”卢菲丝每天散播花种让世界变得更美好;我身边也有一位“花婆婆”,他播散“爱的种子”让我觉得很温暖。
认识“花婆婆”那天,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妈妈抱着发着高烧的我焦急地在路边打车,半天一辆空车都没打到,就在这时,一辆新车停在了我们面前,原来是“花婆婆”向我们伸出了援手。他冒着大雨把我和妈妈送到儿童医院;帮着妈妈取号、排队、挂号、取药;背着我上二楼输液室输液,给我买来矿泉水喂给我喝;还给我讲了一个“花婆婆”的故事,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美丽的故事。
妈妈常常对我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帮助”,让我感觉身边有好多“大灰狼”,让我不敢主动去结识新朋友,有时在小区里看见大家玩成一块儿,我真的觉得很孤单,很可怜。可是,这次帮助我和妈妈的这位“花婆婆”恰恰就是一个陌生人啊!一个充满善意的陌生人!
对别人有帮助,就是在别人有需要的时候,伸出自己的手;对别人有帮助,就是心里时时想着别人,“花婆婆”就是这样的人。这一次“花婆婆”从绘本里真实地走到了我的身边,他们有的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有的在地铁里义务维持秩序;有的收养流浪的小动物;有的给有需要的人捐款捐物……等等,他们的每一个善举,每一次爱的付出,都让我感觉到生活如此美好!
今天,李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花婆婆》。
在花婆婆小的时候,花婆婆常听爷爷讲年轻时候探险的故事,她说:“等我长大了,也要周游世界,等我老了之后也要住在海边!”爷爷说:“好呀!可是还要完成第三件事。”“什么事呀?”花婆婆问。“让世界变得更美丽。”“好哇!”花婆婆长大后周游世界,去了很多国家,但是,在一次旅行中不小心伤到了腰。“我的第一个愿望也算完成了。”她说。于是,她在海边的木屋里调养。第二年春天,房子周围开满了鲁冰花,花婆婆立刻下了床,采集许多鲁冰花的种子,种子充满了衣服的口袋,花婆婆便去散步,她走到哪儿就把种子撒到哪儿。过了一年又一年,世界到处都有鲁冰花,都有花婆婆的足迹……
花婆婆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坚持,终于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做事努力做、坚持做就一定成功!
花婆婆通过种花,让世界变美丽了,我也要像花婆婆一样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乱扔废旧电池……我们要爱护环境,让世界变得更美丽!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读《纳兰词》有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清晨,微微感觉到空气中流动的凉意,起身推窗,窗前书桌上一本书吸引了我,随手翻开,念到: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写得真好,我望了一眼作者纳兰性德,字容若,清朝第一词人。不知为何,瞬间被这个有灵魂的名字震撼:搬凳、坐下;清晨的风,午后的雨,深夜的灯;一页、两页、三页贰百四十三页。
读完此书,心疼纳兰。这本书分为两部分,前部分主要记载了纳兰容若短暂而芳华的人生,后部分精选了他的经典词作百余首。虽然有些词作我还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意思,但好在书中附有注释,将作品的主题思想,创作背景以及蕴含的意境全面展示出来。
读到秋雨,秋雨,一半西风吹去,我仿佛看到那个拥有着绝世才华的词人踏在铺满落叶的归路上,有点忧郁,我真想穿越过去告诉他:自古逢秋悲寂寥,也有秋日胜春朝。你是大学士纳兰明珠的长子,天生富贵,仕途亨通,名满天下,为何独念西风独自凉?
才听夜雨,便觉秋如许。这是对好友顾贞观深切的怀念。二人因才情惺惺相惜,短暂的相处,纳兰是快乐的。然而,因纳兰文武双全,晋升一等侍卫需随同康熙外出,不得不与友人分别。官场职位怎敌知心人三杯两盏?我揉揉眼睛,眼前仿佛就立着一个有高洁品行,散发着纯真心性的清初才子。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纳兰骨子里是个文人,从事的却是武将的行当。虽然他想过着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美好生活,但为了让才华不负国家,毅然随皇帝出了山海关,不辞辛苦地跋山涉水,马不停蹄,夜已经深了,千万个帐篷里点起了灯
读纳兰的词,每一句都动人心魄,每一首都感人肺腑,的的确确惊艳到了我,不禁为自己的才疏学浅而脸红心跳。同时,我又是幸运的,因为遇到了这么多婉丽隽秀、明净清婉的文字,我的眉目一下子飞扬起来,我的心神一下子飘逸起来,我的文字似乎也变得有了灵魂,情难自禁,让我也抒发一下满怀的心事吧:
读遍纳兰,最难释怀。古韵藏琴心,剑胆犹快。历尽一生柔情意,拼付傲骨归寒。问清风才子多情客,容若当自来。
关于纳兰容若词之真切,王国维在《人间词话》有评:北宋以来,一人而已!一念秋风起,一念相思长。在最美的秋天,邂逅最美的《纳兰词》,真好!
有个地方,有梦不尽的杏花春雨,英红柳绿,更有望不断的轻烟袅袅,流水人家。那个地方到处是温婉的山,柔情的水,红墙黛瓦,乌蓬歌远。云雾悠悠地如炊烟一般山水间缓缓升腾,直到月落乌啼霞满天,直到江枫渔火对愁眠,一闪灯花坠,却对着琉璃火。
他虽可悲,但却完美。他雄厚的家世,他横溢的才华。他高朋满座,他官职显赫……只怪天意弄人,他美丽的妻子在如花一样的年华里猝然而逝,而他,也在风华正茂之年撒手人寰——这就是清俊不凡的纳兰容若。
孤灯西风里,隔着时光帘幕,我试着触摸你的寂寞。西花园内的海棠开了又谢,渌水亭畔的红莲如霞似绢。而你如山峰一样静默的神情,依然让世人怦然心动。
这是我读了《纳兰词》后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意象,细腻的笔触,温婉的诉说,对生活、对生命的慨叹有如山溪的清泉一般,清澈,却又带点青涩。
我们在喟叹世事无常的同时,又可曾想到,其实这也是生命的一种过程?因为有困难甚至磨难,生命路上的欢歌笑语才更弥足珍贵。正如歌中唱到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苦难的洗礼,又怎么会有“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叹息?
也许作为凡人,我们有太多的感伤、太多的惆怅。
有人说,纳兰之所以一直困在悲伤中,是因为他不懂得倾诉,可纳兰的倾诉又有谁明白?或许纸笔更懂得他,文字最能道出他的心声。任时光荏苒,纳兰的诗词依然在历史的长河里翩翩起舞,在浩瀚的诗词海洋里涛声依旧,这不正是他对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喁喁私语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在《纳兰词》里,我最喜欢的便是那首《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长路漫漫。在这无尽的人海中,我们会遇见谁?错过了谁?观赏到哪些美景?又错过了哪些佳境?但是人生之路,驻足思考只是暂时的,更多时候我们只能在跋涉,在途中。
纳兰喜欢用笔叙写他的故事,他对生活、对生命的理解与感悟,这,正是我喜欢他的缘由。
【不负如来不负卿--读《纳兰词》有感】
第一次读纳兰词在何时,现在已经记不大清楚了、但是,第一次被容若的词深深感染我却是记得颇清楚地、那是在有些遥远的日子里:收拾妥当,乔迁之际的前夜。在整理行囊之余,百般无聊,随手拿来一本书,信手翻看,无意之中看到纳兰性德的那首《木兰花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骊山语罢清霄华,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悻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当时的年岁是颇有些“矫情兮兮”的,便自忖找到了知音。便捧着他的词,在初秋的院子里边踱边吟;在昏黄的灯光下,小心翼翼的誊写,轻声低吟,便感觉自己真的受了词中的悲欢离合,爱恨痴缠。那个时候觉得自己真是诗意的女子。来到了这里,再也听不见旧友的低低呼唤了,眼前时陌生的环境,全新的认知和此曾相识的人群。于是有一种伤感之情兀自充满了我小小的心灵,至于纳兰是谁,这首词好在哪里,却是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现在想来,这些做法少不了有些孩子气了。然而“喜欢”,究竟是难以言说的。诗词有事舍弃了文学和生活的表象的,像一把利剑直指人的内心和魂灵,与我们的内心最微妙之处相互牵扯。我们每个的内心其实常常都会有一种既朦胧又清晰的韵律,如清波之渺渺,似荷香之淡淡,若杨柳之依依。这种韵律看似相互矛盾,实则不然。当我们读到某一首诗词之时,内心的这种韵律便会涌出,与诗词中的韵律产生一种奇特的共鸣,每当这时,我们便会被一首诗词打动了。尽管它们有时并不高明。仔细来说,诗人本来的风流韵事,爱恨痴缠反而更能打动我们。这其实也是一种心灵之间的联系,情感之间的拉扯,灵魂之间的交谈,就像我们喜欢某个人,一定是他或他生命的一部分打动了我们,于纳兰而言,尤是如此。
正是这种无名的喜欢中,我买来了纳兰词,开始逐字逐句地阅读,六月就要过去了,词也按着译文摸索了个大概。可是我心中的纳兰反而模糊起来了:这位公子究竟在何处呢?是在他魂牵梦萦的江南寻他那位沈氏才女?之时在轱轳金井处,于那伊人相遇?或是在身秋的黄昏里,萧瑟的秋风中,怀揣一卷诗词····不管纳兰身在何处,就是喜欢。就像前两天在网易云音乐上看到的评论:喜欢就甘愿。
相遇总是太美。三百年后,我与纳兰相遇,隔着一条悠久的历史长河。我与纳兰结缘······私有低低的沉吟在我耳边盘旋: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粲然一笑,提笔写来:不负如来不负卿。
《纳兰词》是三百多年前的康乾盛世里,安东生平的背景下,一枝妖艳璀璨的奇葩,散发着迷人的幽香,无数文人骚客都情不自禁地为它驻足,流连忘返。
或许是缘分,在一个偶然的季节里,我与那为无数才子所倾倒的《纳兰词》邂逅了,激动的火花在一刹那间迸发了……
激动、兴奋、紧张……各种各样的情绪穿插在脑海里,带着这种难以名状的心情,我翻开了那本让我激动万分的精神粮食——《纳兰词》。翻开蕴含着古典气息的扉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风光旖旎的图画,画中有一个清瘦的男子,孤零零的一个人对着窗子独自冷落,窗外落叶缤纷。图画的旁边有一首词,是纳兰性德写的:
又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刚读该词的第一句时,便有一种凄清的感觉,纳兰性德对亡妻浓浓的爱意及思念,紧紧地吸引着我的眼球,我深深地陷入了其中。读毕,久久不能从中回过神来,仿佛我变成了词中的主人翁,心里充满着惆怅与无奈。整首词中,让我感触最深刻的一句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时只道是寻常”说出了多少人的心声,道出了多少人在逝去后的猛然顿悟。是啊!美好的时光在当时是多么的稀松平常,而记忆却再不能重温!这一刻,脑海里响起了浑厚的男低音,那声音深深地叹了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有说不出的沧桑和寂寞。心中恍然大悟,我懂了,决定痛改前非,好好地珍惜眼前的每分每秒。
不仅如此,我还要尽可能做到,年过古稀时,蓦然回首,眼里没有过多的沧桑,只有微笑。在这漫长的路程中,我会走好每一步,不轻言放弃,越活越精彩。这样,才不会羡慕过去遗失的美好,也不会哀叹“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纳兰的诗词里,我不仅感受到了他的情感,更多的是纳兰透过文字给我们的思考。纳兰的好词斑斓若星河,在这里我就不能一一并提了,但还是有一首词,却是不得不提一下的:
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
人生若只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世间多薄情男子,辜负女子的一片深情。纳兰作此决绝词,借用痴情女的怨诉,向友人割袍断交。用男女间爱情为喻,说明交友之道也应该始终如一,生死不渝。
整首词读下来,心中感慨万千,有些许担心,有些许欣慰。担心的是,人生苦短,很难预料将来自己的境遇会怎样,是否能够遇上一个能彼此真诚相对一辈子的朋友。若遇到歹人,又如何是好?心中忐忑。欣慰的是,现在身边有一群“疯疯癫癫”但对人对物都真诚的朋友,和他们在一起时,是打心底里高兴的。
谁都希望以及渴望,遇到彼此都真心相对的朋友,能做到“初见惊艳,再见依然”。或许,这样就不会出现“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境遇了。
呵呵!真不愧是纳兰写的词,仅浅读,便让我思绪万千了,久久不能释怀。怪不得王国维评价说:“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可见纳兰一生始终以真性情独步浊世,情绪被纳兰幽深的文字所感染,也是在情理之中。
我不知道,叶子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我也不知道纳兰能否感受到我那真诚的心,但我知道,纳兰,你永远是天空中闪亮的星,即使回忆变得暗淡,但经典却将永恒,这便是纳兰性德,永远的纳兰词!
最近读纳兰容若的词,又激起我的感叹:好一个翩翩贵公子,好一个多情少年郎,好一个传奇人物啊!
纳兰的人奇。纳兰一出生就被命运安排在天生贵胄的家族中纳兰家族在当时显赫一时,隶属满洲正黄旗,是清朝初年满族中八大姓氏里最风光、最有权势的家族,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叶赫那拉氏。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贵公子,注定了一生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但命运弄人,这样一个富二代,却偏偏是虽履盛处丰,抑然不自多。于世无所芬华,若戚戚于富贵而已贫贱为可安者。身在高门广厦,常有山泽鱼鸟之思。身为皇帝身边的红人,富贵唾手可得,而他作为诗文艺术的奇才,只想获得自由,过饮酒作诗、无拘无束的生活。
纳兰的才奇。词这门艺术发展到清代,出众的词人并不多,而作为一个后起之秀,容若在词的造诣上渐渐无人可及。年纪轻轻就可鼎立词坛,容若的才华不可小觑。更奇的是,他是满清贵族,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汉文化,但却能够将汉文化掌握,并且运用得如此精深灵动,这才是容若最让人称奇的地方,这也让同时代的文人情何以堪哪!
纳兰的词真。读他的词,如阵阵清风吹拂,字里行间你能感受到他的真情流露,也能窥见他的哀愁,他的无可奈何,他的隐隐痛楚。欢乐后隐藏的苦涩心情又有几人真正能懂。和花间词的华丽相比,他的词多了一份清秀。明代哲学家张岱说人无痴者,不可与之交,因其无真气;人无癖者,不可与之交,因其无深情也。对世间对万物有情有爱才算人。有了深情,在面对心灵的选择时才会走向善的一边。真、善、美是一起的。试读纳兰的《木兰花》: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淸霄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起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句胜过千言万语。三百年来,多少人还是会用这句话说出心中的感叹。无论这首词是在咏叹爱情还是描写友情,这一句代表了纳兰的梦想:人生如果总像刚刚相识的时候,那样甜,那样真,那样快乐,该多好!一个渴望着真,憧憬着真的多情男子形象跃然于纸上!再看这首《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曾经的往事,在当时看来,很平常,只是,世事难料,人生际遇风云变幻,当日的寻常已是今日的不可得了。王国维说: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之所以如此推崇纳兰,是因为纳兰是真性情的人。
纳兰的情真。鲁迅曾说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纳兰是重情重义的好男儿。他与妻子卢氏伉俪情深,可惜,爱妻早亡,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从卢氏的死亡阴影中挣扎出来,这段时间为亡妻写下大量的悼亡诗,祭奠二人曾经的深情。读他的《金缕曲亡妇忌日有感》:此恨何时已。滴空阶、寒更雨歇,葬花天气。三载悠悠魂梦杳,是梦久应醒矣。料也觉、人间无味。不及夜台尘土隔,冷清清、一片埋愁地。钗钿约,竟抛弃。重泉若有双鱼寄。好知他、年来苦乐,与谁相倚。我自中宵成转侧,忍听湘弦重理。待结个、他生知已。还怕两人俱薄命,再缘悭、剩月零风里。清泪尽,纸灰起。其满心凄苦,满眼迷离,哀怨缠绵而又发自肺腑,真切自然,虚实相间,绝无刻意雕饰,极为质朴感人。此词是容若悼亡词中的绝唱。堪比苏轼所做的同样感情真挚、笔力深沉的《江城子》一词。又如《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反复回味,百味杂陈,作者心中波涛汹涌的愁绪仿佛弥漫开来,把读者的心也弄湿了。思念无法停止,相思痛彻骨髓。容若的心被痛苦浸染得太久、太苦,一种无法言说的痛无人能懂。没有经历过长夜痛哭的人,不足以语人生。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恋与痛失吾爱的悲伤,无法明了纳兰的苦。
纳兰的传奇人生,让人感叹;纳兰的词,让人欲罢不能。
夜色已浓,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缠绵而落,嵌入大地。
我聆听者富有节奏的雨声,一滴一滴,宛若海浪拍打,却不雄壮,细如蚕丝。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形容得正是这些银针般的细雨。
我捧着一本《纳兰词》。思绪随着这场秋雨飘入容若构思的那个世界。在那里,漫天的梨花飞落,天空微蓝,泛着霞光。树下,人面桃花相映红。街市纵横交错,热热闹闹,一派和气。转眼,场景又转换到了金碧辉煌的宫殿。容若笔下那娇慵动人的宫廷女子,望穿秋泪,却被禁锢在高强下,终是笼中之鸟。
品读纳兰性德的诗词,好似那一地的残烛香。明月高挂,蓉蓉月色,塞外的词人是多么想念自己的亲人啊!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没有太多的直白,字里行间却露出浓浓的思乡之情。
词如人生,容若更是把人生汇入到小小的笔尖,从中涌出江河般或壮阔或抒情的词句。它们早已超越了朝代,至今在这压力巨大的城市,拥有一本意境如此优美的书,在忙碌中品读,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窗外的雨依旧在下着,滴答、滴答。流入梦境,花枝上晶莹的雨露悬挂。
隔着时空,我仿佛闻到了幽幽梅花香。我在纳兰容若所开创的世界中,在一弯清月梨花下,安然入睡。
词,初为“诗余”,乃补伶人作曲之便,其内容亦是多为怨别,伤感,情爱等。而自南唐开始,后主李煜以其词话将伶工之词变为士大夫之词,词也在唐宋迎来了它的繁盛时代。苏辛之词大气,柳永之词缠绵,清照之词婉约。然唐宋过后,被尊为“宋代以后数百年第一大词人”的却非汉人,而是康熙年间满族正黄旗人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字容若,满族正黄旗人,号楞伽山人。纳兰性德出身显赫,父亲为武英殿大学士,母亲为一品诰命夫人,且其自身亦受康熙喜爱。但实际上他却是淡薄名利,厌恶官场庸俗虚伪的人。
纳兰性德的前期诗词清丽婉约,格高韵远,这是因为纳兰性德出身豪门,平步宦海,潇洒无羁,超逸脱俗。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中便言道:“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之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康熙二十三年,康熙首次南巡,纳兰性德也以侍卫的身份开始了其一生中仅有一次的南下。在这次南巡中,纳兰性德足足写下了十数首描写江南风光的词作,这十首词均以“江南好”起笔,形象地描绘了纳兰性德南行的所见所感。而其中途径铁瓮城时所作词:“江南好,铁瓮古南徐。立马江山千里目,射蛟风雨百灵趋。北顾更踌躇。”铁瓮城是镇江北固山前一座古城,当年辛弃疾于此地发出“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感叹。然而纳兰性德在顾此地,却只能“北顾更踌躇”,而这皆是其二人所处时代不同以及身份差异所致。
纳兰性德出身显赫,一生富贵,但其内心却并不喜欢这种生活,以至于百无聊赖,满心不满却又无可奈何。《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纳兰性德在此词中表达了对情人的怀念与无疑聊赖的意蕴。上片写风雨夜孤自无人以陪的萧索孤寂,下片写词人“醒也无聊,醉也无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谢桥”指谢娘桥,指与情人约会之地,“梦也何曾到谢桥”指词人梦中所追求的那些也完全破灭。
纳兰性德在咏物词的写作上,也具有其独具特色的“真”的色彩。如《洛阳春雪》:“密洒征鞍无数,冥迷远树。乱山重叠杳难分,似五里、雾蒙蒙。惆怅琐窗深处,湿花轻絮。当时悠飏得人怜,也都是、浓香助。”词人由远及近,进处的征鞍上密密麻麻的洒满了白雪,远处的树木、群山皆是被重雪所掩,相互交融,迷迷蒙蒙,犹如大雾。悠悠的雪花轻飞入窗棂深处,飞入词人惆怅的心中。尾句写悠扬的雪花之所以引词人爱怜,也都是浓香的暗助啊。而这“浓香”,兴许是词人昔日在雪中所遇的伊人吧。
纳兰性德的惜别词亦是至真至情。纳兰性德的好友梁佩兰屡试不第,在其第七次参加会试时,已然年过花甲,在考前他便与纳兰性德成为忘年交。可梁佩兰仕途不顺,不久便离开京城,回到南海,纳兰性德以这首《点绛唇》赠别:“一帽征尘,留君不住从君去,片帆何处。南浦沈香雨。回首风流,紫竹村边住。孤鸿语。三生定许。可是梁鸿侣”上片写友人要回紫竹村隐居悠然自得了。那飞过的孤鸿,也许便是你寻觅三生的伴侣吧。这里词人表达了对友人仕途不顺的感伤,以及对友人情操的赞许。尾句运用孟光、梁鸿“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典故表达对友人的祝福。词人虽对友人之离别十分伤感,但却还是化悲为忆,相信彼此长相思忆,虽隔天涯,仍相牵挂。
纳兰性德对其妻爱恋至深。在其妻因难产早逝之后,纳兰性德的悼亡之音便陡然而出,其词风开始如南唐后主李煜一般哀感顽艳,顾梁汾便有言:“容若词,一种凄惋处,令人不能卒读。”纳兰性德在其妻亡后,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作品,这一时期也是其写作的巅峰之期。《蝶恋花》:“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无那缘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上片以月不能常圆表达自己不能与妻子长相厮守之恨,“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君热”如果我们能够长相厮守,我愿不畏严寒为你送去温暖,表达了词人的悔恨之意与殷切爱意。下篇写自己与妻子尘缘不觉,并以燕子轻踏枝头,细声欢唱为对照,突出表现了词人的无奈愁苦。尾句引用李贺的“秋坟鬼唱鲍家诗,恨血千年土中碧”表现词人虽已哀悼过亡妻,但仍无法消去心中愁情,同时以双栖蝶反衬出词人的孤苦离伤。
纳兰性德多次借寒柳悼念亡妻,而其中深得后人推崇的佳作便是《临江仙-寒柳》:“飞絮飞花何处是,层冰积雪摧残。疏疏一树五更寒。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最是繁丝摇落后,转教人忆春山。湔群梦断续应难。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纷飞的柳絮到处堆积,如同层冰积雪一般。五更已过,稀疏的柳树在月光下更显寒冷。明月皎皎,却只能勾起回忆,使我更加憔悴。繁华的细丝在西风中摇曳,有多少悔恨聚在眉弯,无法消散。词人借咏柳生动地表达了深情思念,不胜悲怆,缠绵低徊的凄苦之情。陈廷焯评价其为:“言之有物,几令人感激涕零”之“压卷之作”。
而纳兰性德最有名的一首词为《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人生只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此词为纳兰性德为劝慰刚失去恋人的朋友所作。首句词人以扇喻人,扇子在夏天被紧握于手,但到了秋天却为人所弃,下句便道人心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因各种原因而改变。下片前两句引用唐明皇《雨霖铃》的典故劝慰友人不要心怀怨恨。尾句将朋友与唐明皇对比,劝朋友不必太过伤心,错过之人便已错过,至少曾经初见时的那份情谊还在心中不曾忘记。
一句“人生只若如初见”,便深深地打动了我们的心,纳兰性德以其如花般的温情,如雪般的寂寞,写就了一篇篇情真意切、不染尘世的词篇。王国维评价其词曰:“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入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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