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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带你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读书心得范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870字)。

初中生就像学习飞翔的小鸟,总有一天将展翅高飞。书籍在某些方面很有教育意义,有很多做人的道理,如果你对一本书产生了极大的感情共鸣,就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吧。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那么,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书心得范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87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一)

对于从小在山区农村长大的我,对狼这种动物再熟悉不过了。小时候村子里的羊啊猪啊,稍不留神就会被狼叼走。至今,狼将小羊咬死后血淋淋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所以对于狼,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是非常可恶的动物。

但最近读了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刷新了我对狼的认识,重塑了狼在我心中的地位。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位80后的美女画家李徽漪的自述式纪实体小说,所有的故事,都是作者亲身经历的。

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出于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作者毅然决定拯救小狼,并独自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作为一个女孩,作者将全部的母爱,都给了小狼,完完全全地将小狼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随着小狼的一天天长大,小狼需要的已不再只是食物,还有精神上需求。作者的伟大就在这里,狼的本性是众所周知的,引狼入室的后果到底会怎样呢?

作者并没有想那么多,而是用她全部的爱来抚养小狼,并用她独特的方法来训练小狼。渐渐长大的小狼在城市无法呆下去时,作者毅然带着小狼去深山野林,去寻找小狼的狼亲,让其回归自然,回归狼群。专业的训兽师也未必能做到的,作者作为一个弱女子,她做到了,因为她是小狼的妈妈,风餐露宿,忍饥挨饿,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她都倔强地坚持着。看着作者对动物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所付出的努力,每一个读者都会由衷的敬佩她。

书中小狼对作者的依恋之情,也像极了一个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当作者病倒在床,小狼在窗前日夜守候着,用殷切的目光看着作者。还会从地下刨出自己的“私藏”给妈妈吃。在作者一次遇到三条凶猛的大藏狗追咬时,小狼挺身而出,拼死救母,不惜伤痕累累。在草原狼山上,大雪封路断粮断援时,小狼日夜狩猎,将难得的食物与作者分吃。而最让我热泪盈框的是作者在还狼自由,送狼回归狼群时,人与狼的依依惜别之情,看到小狼已回狼群,作者像呼唤自己的孩子一样,呼唤着小狼的名字时,小狼依然和作者相互回应着。原来狼会这么重情重义!如不是作者的真实经历,很难相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作者能够救下小狼,抚养小狼,与作者拥有丰富的动物知识是分不开的。当小狼还未睁眼,吃一点点东西就吐出来时,作者能够想到办法,让其排便,从而真正救下小狼。如果平时没有足够的知识,即使当时如何着急,如何有爱,也是无法救下小狼的性命的。所以我们的孩子们,更要在平时多学习科学知识,为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小说中我们看到,狼确实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如果我们人类不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也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很厚的一本书,字体较大,适合青少年阅读。全书被一种温情的母爱所包围。读起来温馨感人,满满的爱,满满的正能量。

尊重生命,尊重自然,还狼一片自由的天空,还自然界一片自由的天空,是当下我们肩负的责任。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二)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但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刚开始的这本书,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气,她竟然把狼带回了城市,真令我吃惊。她一个柔弱的女子,竟敢独自一人带一匹狼生活。她为了培养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带着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赶领地狗,一起捕猎,还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这一切都源于她的勇敢。

书里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气,在这无信号、无人的地方,陪着格林多少个日夜,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她的勇气令我佩服。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这么大的森林,她能睡得着吗?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别。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把你的勇气,你的胆识和信心拿出来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拿出勇气,战胜恐惧,甜甜地睡去原来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天空,为梦想奋斗。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三)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四)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眼就选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游玩,遇见了一条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让作者动了恻隐之心,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给他取名格林,后来怕被家人发现搬到了一间公寓开始与狼共同生活。格林对什么东西都很好奇,会抓鱼掉下池塘,还总是在家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聪明,它会自己开电视,令我不得不佩服狼惊人的模仿能力。

为了培养格林放生后的生存能力,作者带着格林来到了它刚出生的地方,那是若尔盖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着格林出去训练捕猎,没过多久,聪明的格林就学会了捉鼠兔。就这样,格林慢慢地具备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风决定把格林放生。他们来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买了一些粮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寻找狼群的足迹。在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饿的时候,格林会把自己捕到的猎物分享给他们,让我不禁泪目。终于有一天,作者和亦风听到了一声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长,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员了,作者呼唤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闪出了泪光。我觉得狼也是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这一走,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尽管作者和亦风有多么的不舍,但还是没有剥夺格林的自由,格林跑几步又回头看看,最终消失在夜空里。

我含着泪读完这本书,不仅感受到作者和小狼格林之间的母子情深,也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其实狼不仅很聪明也很富有人性,我越来越喜欢狼了。我们也要向作者学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最近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了。

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没睁开眼就要死了的小狼,也许是命中注定,李微漪救活了这只小狼,并把它带入城里,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繁华的城市并不是野性草原,并不是小狼真正的家园。于是,李微漪决定带着小狼重回草原重返狼群。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相守,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格林终于重返狼群了。

虽然前方道路困难重重,但李微漪凭着对小狼格林的爱、想着小狼对自由的向往、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坚难的重返狼群之路。人与狼的母子深情让人深深感动,动物与人都是一样的,它们也渴望自由,狼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凶猛的野兽,可在它们内心深处也有可爱的一面,小狼格林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有爱的心、去面对生活。母爱是伟大的,母亲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拼掉性命。汶川地震时,一对母女被困,母亲则用自己的身体去挡住石块紧紧的把女儿护在身体下,最终女儿毫发无损的得救了,可是母亲却……

虽然人和狼人兽殊途但在李微漪与格林之间却依然有如此亲情。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世间万物都是这样,只要我们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它,它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回报我们。前方路途危险而又遥远,幸好有着相互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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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我快乐700字


读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读书,可以让我们与高尚的人畅谈;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品德、情操,使之高尚

小时候,爸爸妈妈每天都给我讲故事,尤其是在睡觉之前,他们为了哄我睡觉总是给我讲一些童话故事,那时候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不知道它的含义。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但有许多字还不认识,标着拼音一个一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读懂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

读书是一种乐趣,要享受这种乐趣需要讲究意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读书最大的快乐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如励志故事、格林童话等。通过阅读励志故事我懂得了做任何事一定要有恒心和毅力,懂得了知识才能带来丰厚的回报;通过阅读格林童话,我读到了许多精美的童话故事,认识了青蛙王子、美人鱼、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等童话人物,懂得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知道了怎样以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别人。通过阅读弗洛格的故事,我懂得了珍爱生命,善待别人。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我将在以后的学习中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多读书,爱读书。努力从书中汲取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自己的阅读与写作能力。

孙佳隆美

读书真是让我着迷6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警句一直在伴我成长。读书可增长才干,了解更多文化。读书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读书真让我着迷。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一些图画书,让我看,那时小,不认识文字,母亲都给我讲故事,听得我如痴如醉。常常缠着妈妈不让她做饭,也要给我讲。

×书可以让你战胜胆小,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只要一去莫旗就要给我带一本书回来。一天,天阴得黑沉沉的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我独自一个人呆在那空荡的房间里,是书陪我度过的,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看的陶醉在其中,有如和鲁滨孙一样,生活在荒岛上。看鲁滨孙用大粗木头钉院子时,我不由得也和他一样使劲,手舞足蹈。唉,唉,你干嘛呢?没害怕呀,咋不上你二大爷家。妈妈叫道,我没听见那淘气的弟弟用手捂住了我看的文字。这时,我才意识到他们回来了。便和妈妈说:妈这书可有意思了。就连我早晨起床时也要看一页书。

  到了中学,学习时间忙了,读书少了,但我们的语文老师说:时间有,就怕你不会挤。还给我们讲,他有多爱看书。再次激起我爱书、读高尔基的童年,冰心的繁星 春水有如品尝着一道美味佳肴,读到我欣赏的书就多读几遍,摇头晃脑在那里品,嘴还有劲的弹着。为了把这本书看完,一天的中午和晚上都没吃饭,但并没有感觉到饿。

×书能遨游各地景观名胜,感觉各种写作风采真可谓读书万卷,行万里路。读书可享受快乐,体会写作手法。

 从小学到中学读书一直让我着迷,甚至可以不吃饭,他能帮我战胜胆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多了,写出的文章自然就好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肯挤,总会有的。多读书,读书让我着迷。

 潘飞

读书心得范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英语怎么写五篇


初中生才刚迈进新一轮学习生涯,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书籍有藏有历史,藏有文明,更藏有蕴理,书籍中的蕴理,还需要我么自己去专研、领会!在人生中,有时最好走的路不一定是大路,而是小路。那么,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书心得范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英语怎么写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英语【篇一】

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后,我就幻想着如果我有爱丽丝的大胆和勇敢会是什么样子,爱丽丝的单纯、勇敢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爱丽丝这个喜爱幻想的小女孩进入了一个有趣的梦境。梦见她掉进了一个大厅,四周全是灯,于是她的冒险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一群长相古怪的人和动物构成了爱丽丝稀奇古怪的梦境,从小女孩爱丽丝奇怪的梦中,透露出爱丽丝的聪明、勇敢和智慧。

我从小一向很胆小,不敢面对现实作文,遇到小小的困难就会退缩。假如我像爱丽丝一样上了法庭,我绝不会像她一样镇静,而是非常紧张或是嚎啕大哭,最后只能求助家长;上课举手也是把手微微举起,老师请我回答问题时也是轻声细语的,老师还以为我早饭没吃饱或身体虚弱;舞蹈老师也说我要放开胆子,并且告诉我,勇敢、大胆才会有自信!是呀,再这样下去,我还怎么去比赛呢?那会是多尴尬。

今后,我一定会像爱丽丝一样,做个勇敢、单纯而且还很善良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英语【篇二】

我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觉得很有趣,怎么有趣呢,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这是有趣的地方,爱丽丝说:“你别再介绍了,要不然我就吃不着了,我给你也切一片吧。”红后说:“你太没礼貌了,我就要介绍他。”红后又说:“这是葡萄。”葡萄站起来给爱丽丝鞠了一躬。爱丽丝拿起小刀,在葡萄身上切了一片,红后生气的说:“你怎么能在给你鞠躬的葡萄身上切一片呢。”葡萄站起来说:“如果我在你身上切一片你愿意吗?”

爱丽丝还能做出这样的梦,葡萄还能站起来说话,我真是太羡慕她了,我也想做这样的梦。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英语【篇三】

自从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眼泪池》后,让我深有感触的是:可怜的爱丽丝呀!她身子趴着低着头,勉强才能拿一只眼睛看那小门里的花园,要说走进去是更差的远了。她坐了下来就哭了起来。

哭着自己又说道:像你这么大的孩子,(可不是吗)。还这样的哭个不休,怎么害羞都不怕?你给我立刻就住声。你听见吗?住声!立刻就住声!但是她越哭越苦,越苦越哭,一盆盆的眼泪哭个不住。一直哭到她周围成了一个眼泪池,有四寸来深,哭得几乎满厅都是水

读到这里,我就觉得这作者有点太夸张了,都能哭成一个眼泪池。太不可思议了,但是爱丽丝能在她完全绝望的时候,她都能激励自己让自己勇于面对困难,不放弃,这一点就让我很欣赏爱丽丝!

我希望大家也能像爱丽丝一样在自己无望的时候激励自己!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英语【篇四】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一每个人都会做梦,但是,她的梦,却不同于我们,她的梦既让人惊险又让人欣喜,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就是我说的“她”。

书中讲述了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小白兔,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兔子洞,由此陷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的童话故事。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爱丽丝是唯一一个清醒的人,她不断的探险并不断的追问我是谁。在探险的'过程中,爱丽丝不断地认识自我,不断地成长,终于成长为一个“大”姑娘。此时她被一片叶子惊醒,才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一个梦境。

在爱丽丝的冒险中,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人和动物以及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比如掉进自己的眼泪池、参加了鸟类的集会、拜访了三月兔和帽匠,和皇后进行槌球比赛等。书中的爱丽丝深深地打动了我,当她哭时,爱丽丝就对自己说:“像你这么大的姑娘还要哭,马上停止,我命令你!”我体会到了爱丽丝的坚强;当她要喝一瓶奇怪的水时,她会看看上面有没有写着“毒药”两个字,我体会到了爱丽丝的智慧。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与王后斗嘴,王后问三个园丁是谁?她明明知道竟然说不知道,当王后要让别人砍掉她的头时,她说“你敢!”我体会到了爱丽丝的勇敢不退缩。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小姑娘,她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的一件事。我吃完午饭,下楼取快递,突然间发现一楼的防盗门上还插着钥匙,天呐,真是太不小心啦,如果让别有用心的人发现,把它拔了去会造成人身威胁和财产损失的,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我马上想到该提醒他们赶紧把钥匙拔下来保管好。于是我便按响了门铃,出来的是一位阿姨。“阿姨您好,您家的门钥匙没拔下来。我来提醒您一下,赶紧拔下来取回家吧,万一落到坏人手里就麻烦啦!”阿姨取下来连连夸我是好孩子,连声说感谢,还笑容满面地拉我进屋,我连忙摇着手说“阿姨,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转身去就去取快递了,下了楼梯一路小跑,我也很快乐。现在想想我身上也有爱丽丝的影子,更懂了在以后的学习上生活中做事要有信心,不怕困难,坚持到底。

这本书通过主人公的一个梦,把离奇的想象和真实合理的常识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既有妙趣横生的故事,又有主人公善良、勇敢和坚强的完美体现,我喜欢这本书,我喜欢爱丽丝。《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二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英语【篇五】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作序推荐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现在的书太多太多了,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比较发现,真正的好书又太少太少了,的确是这样。

还有这本书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离奇的故事。故事很离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兔子会说话、穿衣服、带怀表,而这是人才能做的事情,还因为兔子洞很深很深居然爱丽丝睡了一觉才掉到底,又因为爱丽丝居然迷失在一个锁闭的大厅里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又变小就是变不合适出不去,故事因为离奇才吸引人往下看,才牵动读者的心,这本书的作者正是打好了这张牌,值得让我们好好想想,以后怎么让自己的作文也吸引人。

父亲,让我再爱你一次_《背影》读后感900字


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每次相约总是装作轻松的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转身泪湿眼底。。。。。。黄昏尽了,繁华的黑夜漫住五光十色的世界。此时的街头两旁,红男绿女,挤挤攘攘,华灯初上,一片歌舞升平。那大声播放的《父亲》在耳朵根里回荡,不禁泪眼迷失。

在我从瞒山学步到牙牙学语再至学富五车,父亲总是默默无闻的付出,心甘情愿的奉献。小时候的我们,总是认为父亲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无所不知,也总是喜欢爬上父亲的肩头玩马马登,认为那是世上最刺激、最有趣的事情。父亲对我的任何要求也是有求必应、有应必答。即使我想要天上的一颗星星,他恐怕也会二话不言为我摘取。用溺爱来说明他对我的爱简直毫不为过。

随着大雁从北方飞来,再从南方飞走;树叶生了又开,开了又落。不知不觉间,我已从曾经的稚嫩孩童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父亲也从曾经的年轻气盛的男子,脸上渐渐有了皱纹,白发也逐渐在一头青丝中闪现出来,爸爸老了。

而我随着时间的推逝,对父亲原来拥有的肌肤之亲及无所顾忌的亲情也烟消云散。连在一起玩的拼积木、过家家也显得幼稚无趣;马马登也不可能再爬上父亲的背去骑了。毕竟,如今的我长高了、长大了。这一切一切都应我的长大而拉开了距离。

曾几何时,父亲在我眼里不再是那么无所不能,有时甚至认为父亲有点愚昧无知,因此与父亲的争吵数不胜数,但父亲总是一笑而过,迁就我、容忍我、从未对我生气。

经历过那么多沧桑和人生的父亲,在我面前,总是不肯设防地被我一次又一次地刺伤。许多个夜晚,许多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总是会后悔自己那时的冲动之语。但不知为何,总是克制不住。

三毛的《背影》一文,让我感受颇多。父亲在为我辛劳了半生之后,在付出了他的全部之后,再叫他忍受女儿的脾气与过分,这样的残酷、不公平不可以由他来承受。

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着你们,你们向我显明最深的爱的时候,也好似恰巧都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影。这是三毛对父母与女儿之间的情感的归纳,亦是我对父亲的情感的最真实的一面。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面对面地看一眼,不再隐藏彼此,也不只在文章里偷偷写出来,什么时候我才肯明明白白地将这份真诚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向你们交代得清清楚楚呢。

爸爸,我爱你!如果给这份爱加上期限的话,我希望是永久。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岁月长留。。。。。。。

我读书,我快乐450字


每当夜幕降临,总是难改手不释卷的习惯,总会在台灯下与一位高尚的人交谈,夜深人静,心静如水地啃着一本书,简直是一种享受,有时哑然失笑,有时潸然泪下。

书,带着我逐渐迈入成熟之秋,体味人生丰富的滋味。一路同行,风花雪月,它与我欣赏;喜怒哀乐,它与我共享。它像一位饱经沧桑的慈祥老人,与我成为忘年之交,叫我着迷,叫我留恋。

童年的时候,我已结识了书。那是布满彩图和拼音的童话世界。在那里,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让我为之高兴的秘密:恐龙十分高大可怕,人是由猿猴演变而来的,遥远的时代人们会钻木取火原来,世界是这么美妙!我觉得读书让我变得十分高大,仿佛举目望去,我便能看到雄伟的万里长城,看到北极的冰川,看到月宫里的嫦娥这个时期,我懂得的更多的是童话里的道理:书,丰富了我的童年生活,也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走进中学时代,我告别了童话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孔子教我温故而知新、学而时习之;范仲淹教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李白教我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逢篙人;岳飞叫我精忠报国的真谛多读一本好书,如同打开一扇认识世界的窗口。

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并让我快乐。让知识帮我们插上腾飞的翅膀,让读书为我们铺出成功的道路,让完美不再遥远,梦想不再残缺,都变成我们最美的心愿。

(郑 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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