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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心得

读完红楼梦我的收获与体会收藏五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完红楼梦我的收获与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完红楼梦我的收获与体会【篇一】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

这里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读完红楼梦我的收获与体会【篇二】

在读《红楼梦》之前,就从课本上知道了它标志着中国古典小说的高峰,所以下意识里感觉书里描述的应该都是写大气恢宏的场面,后来通过自己的阅读发现作者对那些华丽的场面服饰描写纵然不少,但大多描写的都是些家常小事和人们之间的往来和摩擦,人们往往会因为些琐事而争吵、勾心斗角,一开始我确实有些失望与不解,细想恍然,古今中外那些称得上名著的书籍,大都是宏观上以大的背景作为框架,而其中的内容则以人物的具体言行和环境等描写作为内容填充,通过对他们的行动和思想的细细揣摩,我们能够借此了解那个时代,了解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想表达的、想对后世的我们传达的东西,名著通常会有些响亮的称号,却不会有很高的姿态,它是贴近人民的,描写、表现人民的,或许正是因此,才会被称作名著,而《红楼梦》无疑是其中翘楚。

阅读《红楼梦》的时候,随着其中的人物一一出场,一张复杂的人物关系网开始编织逐渐成型,偌大贾府,其中种种建筑也一一出现。曹雪芹先生笔下的贾府,其中的主子家仆,人数众多,建筑也是众多华丽,可是后来随着贾府的不断衰败,那张人物关系网上的人物逐渐减少,建筑也是只留下外表的华丽内部被逐渐掏空,最终,贾府中人物只剩下寥寥几人,那座华丽的建筑更是摇摇欲下最终轰然倒塌。红楼梦中的“梦”字,说的或许就是一场浮华富贵梦吧,梦的最终结果,是要醒的。

最终结局虽是一场梦醒,但留给我的,确实无穷的精神宝藏。

人生或许正是因为知己难遇,所以分外值得珍惜,正如当初的俞伯牙因为钟子期的离世,破琴绝弦谢知音,而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是最牵动我心绪的,贾宝玉原是赤暇宫的神瑛侍者,而林黛玉是受他浇灌之恩的绛珠仙草,当神瑛侍者要下凡渡劫的时候,绛珠仙子决定同他一起下凡,想把自己一辈子的眼泪都还给他,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或许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是个悲剧,但是我真的对此感到深深触动,“把我一生的眼泪都还给他”一个女子该痴情到何种地步,才能说出这句话呢?因为封建的种种束缚,导致了林黛玉注定的黯然神伤最终为贾宝玉流干了自己的眼泪。虽然他们之间是悲剧结尾,但是个中过程的确是打动人心的,林黛玉因为自己的境遇,难免内心敏感多疑,爱耍些小性儿,对贾宝玉更是如此,贾宝玉面对林黛玉的冷言冷语,种种讽刺的言辞总是笑脸相迎,安抚讨好,一开始我对此也是不明白的,贾宝玉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就算是喜欢女子,和林黛玉是青梅竹马,难道就因为这些就能如此百般容忍林黛玉的小性子吗?后来我明白了“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贾宝玉和许多女子玩的都很好,但湘云、袭人和宝钗等人,她们终究是不懂贾宝玉的,不懂他到底内心想要什么、不懂甚至不赞同他的离经叛道,但是黛玉明白,他们心灵相通,由此互相吸引,振奋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编的更加深厚,因为种种封建束缚,他们不敢开诚布公的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在贾宝玉挨打的时候,黛玉会因为他哭红了眼睛,宝玉更是因为一句黛玉要走了的戏言,眼前发黑吐出血来,曹雪芹先生内心的那种追求,赋予了宝玉和黛玉,但是他们之间的悲剧,也饱含了处于那种时代的无奈。

清末,那个时代,封建男权无疑是达到顶峰的,当王熙凤发现自己的丈夫与他人,甚至在咒骂自己早日去死,可是当王熙凤闯进去的时候,她也只敢去和那妇人厮打却不敢多指责自己的丈夫一句,封建男权,即使泼辣如凤姐,也不敢有所冒犯。而贾母无疑是很疼爱凤姐的,这也是凤姐能够在贾府站稳脚的最大靠山,但贾母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明里暗里地偏袒自己的孙子,她根本上并不认为贾琏有错,封建男权思想的根深蒂固由此可见一斑。

从书中的点点细节中,我们对那个时代就有了大概的认识了。曹雪芹先生用笔的深厚功力和辛苦努力该是最大功臣了,在自己贫困的晚年“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那是需要何等的执着与毅力才能做到的事。“十年辛苦不寻常”至今红学会仍在对这部作品进行不断的琢磨研究,还有哪部作品,能做到这种地步?

读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受益匪浅,一本好书更是值得人细细琢磨,《红楼梦》无疑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例子。

读完红楼梦我的收获与体会【篇三】

红楼梦是清代作家曹雪芹的一部著作,从明清一直流传至今。时间之久,足以见得其价值。此书表面上是讲大观园中的生活与宝玉、黛玉的爱而不得。但我认为这本书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如第97章,宝玉在封建家长的掉包计下娶了宝钗为妻。黛玉得知后便一病不起,含恨而终。宝玉在考取功名之后,也带恨出家。宝钗最后只得孤独终老。他(她)们三人都是受害者,被封建社会的思想所迫害。在这种封建迷信下,让三个本可以更幸福的人,最后都以悲剧结局。两个毫无情义的人,因为一句“金玉良缘”被锁在了一起,真是可笑。我觉得作者不仅是在单纯的描写宝玉和黛玉悲凉的爱情,更是在讽刺当时封建思想,诉说包办婚姻的弊端。

我忍不住拿《红楼梦》中的封建社会和我们现在的社会作比较。现在的社会提倡自由恋爱,没有了包办婚姻。大多数人的幸福指数直线上升。封建迷信更是几乎没有了!曾经女性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会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受到很多不好习俗的约束。比如古代的“三从四德”“裹脚”等等一系列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甚至毫无人性的习俗。而现在的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不再有什么男尊女卑。法律上也出了许多保护女性的条款,女性的地位和安全感直线上升。可这仅仅是我们中国,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依旧是像《红楼梦》里一样男尊女卑,所以他们的发展更是落后于我们国家,他们国家的女性甚至于不敢在晚上出来,因为抢劫、枪杀,实在太危险!他们国家保护女性的条约又实在是少之又少,在他们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我们国家几百年前的社会风气。

看完这本书,我的眼泪涌进了眼眶,我的心中充斥着无限的伤感与悲哀,我感叹旧社会的封建,为《红楼梦》中“受害”的三人感到悲哀。同时我很庆幸,庆幸我生活在当今这个社会。庆幸我生在这安全的中国,而不是带有男尊女卑的偏执思想的国家。想到这些,我的眼泪不受控制的直流,泪水如春雨般多而密。

《红楼梦》这本书让我有了极大的感触。1000人对这本书的想法就有1000种,各个年龄段的人看完这本书的感悟都是不一样的。我现在经历过的事还是太少,看不穿这部著作。我会继续拜读这本书籍,我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这本书的感悟也会更加深刻。

读完红楼梦我的收获与体会【篇四】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的其中一本,这本书经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兴旺盛衰的描述,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

文中,我最喜欢读的那段就是刘姥姥再进大观园,她的风趣、幽默让我笑个不停。比如我们班的_,上课时老出怪样。有一次,教师生气了,叫他在墙边罚站,可他罚站时还在出怪样,我当时觉得十分好玩可此刻一想,他在上课出怪样扰乱课堂纪律是不好的,如果他不在上课出怪样的话,那就真的是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化身了。

写出这样的巨作,是和作者在生活中的细致观察是离不开的,期望在生活中多几个在社会上能细致观察的人,也写出像《红楼梦》这样的巨作。

读完红楼梦我的收获与体会【篇五】

君如陌上尘。

我用我的眼睛翻阅着书,固执、浮华的尘埃早在时光的流逝中被抹去,昨天的梦朦胧地露出了红楼。

看完后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那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又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穿越时空,回首那漫长而凄惨的爱情历史,一个孤独的大家庭的历史,也是无法过去的。宝玉和黛玉相遇了。命运已经注定在那一刻。正是在这个大花园里,宝黛的感情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天命注定,但与贾母的心意不同。书中所有的故事,不论是家族的衰败还是男女的情爱,他们都在谈论真理。人生就像扁舟,浩瀚的大海像世界一样宽广。在这片大海中,小船应该如何航行穿过有风浪的大海,我认为只有积极地迎接浪涛的冲刷,稳步地迈出每一步,才能让自己的小船变成一艘大船,经受住更大的波浪。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

书中还有对道德、对人性的深层领悟。贾瑞,一个有着很大的淫心的人,情欲令他一步步堕落,直至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大事件爆发。有时我们打开报纸,看到许多荒谬的新闻,各式各样的犯罪与事件,常会在心里说怎么会有这样禽兽不如的人。可是当你看了《红楼梦》贾瑞这一章,我们就能体会到人的脆弱与无奈。平常我们有很多道德、法律、礼教的学习,我们也很认真的用这些法则,禁止自己做违法和不道德的事情。但我想说的是,我也许有那个犯罪的欲望,只是我的理性控制了我的感性,获得了内心的平衡。正是因为如此,你会对那个控制不住感性冲动的人,有一种悲悯。

我一直不太相信平常给一个人灌输太多的法律规则、道德教训,他就不会做有违理性的事情。贾瑞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平常教训的太严,反而让它一碰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一直觉得,美德教育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你对人性有所了解以后,会有一种人性上的开放与活泼。在严格的教育里,当一切都变成了道德、法律的时候,一个孩子在认识人性的时候,其实是很难把握的。可是如果他读了很多的小说,他对小说里的人性和各方面事情有了解后,它在整个成长的过程中就不会孤单,因为他看到小说里的人也遇到或发生过同样的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太慌张。

也是这样的原因,我觉得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或者描写人性的电影,对人的一生有重要的影响。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道德和法律,是管束不住人性的,人性最好的管束方法不是教训、处罚,而是了解、知情,当你对人性本身有一个全面认知以后,你会会心一笑。

在这一回里,你看到了贾瑞的真实状况,你对人性有了深层的领悟。也许贾瑞是用一种赎罪的方式,把他的情欲带到了死亡。人世间每一个的生命,都自有其贵贱贫富,可在曹雪芹的眼中,已经毫无差别了。每个人在受他自己命运的苦。不同命运的苦,都是不自知,同贾瑞的不自知一样,王熙凤也不知。

我也记得秦可卿的死,大概在第十三回,王熙凤对她是很疼爱的。作者在写完贾瑞的死后就写到她,让我们看清了王熙凤这个人的好恶。这一次是关于葬礼的奢侈和送葬行列的浩大,四大郡王全部到齐,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古代封建社会丧礼不是个别人、个别家族的事,而是整个家族在社会里的社交跟门面。曹雪芹在家破人亡后写这部小说时,回忆当年的繁华富贵,这其中包括丧礼的风光,他有一点茫然,感觉到认识的空幻,所以在他笔下,死亡也好像一部戏一样。

同时红楼梦中的现代管理元素也堪比现在,就像秦可卿很聪明的想到,应该趁家里还有能力的时候,多在祖坟旁边购置一些田产,因为一旦有人犯罪,家产全部充公时,祖坟上的田产是不能充公的,因为孝道不可以伤害。这样会让自己以后有退路。曹雪芹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被抄家时根本没有一个归宿。所以他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了红楼梦里。他很遗憾,当家庭富裕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困难时没有地方可去。秦可卿出生时名声不好,她会为自己想退路,会让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过得完日子。

这样的一本书,写了各个阶段的不同,各个地方的勾心斗角,人心的叵测,都会超出其它书的吸引人。曹雪芹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倾入了许多自己的感悟与悔恨,他悔恨在家富人兴为什么没有想到很多,为什么只有在日子都过不下去的时候才想到周全一时的办法。但我希望人生会像这样,像他这样,大起大落都蚕食而尽。毕竟人生不会风顺,走的每一步,也许都是对下一秒的全盘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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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淘气包马小跳后的体会收藏五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杨红樱老师在淘气包马小跳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完淘气包马小跳后的体会》,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后的体会(篇一)

一次,老师叫同学们回家帮家长做一次有意义的事情,明天来告诉大家结果,马小跳一听到要告诉大家这四个字,就吓得浑身发抖,回到家,马小跳准备帮妈妈洗一次脚,马小跳把盆子、毛巾、温水等一些洗脚用具准备好了,就等妈妈回来。

6点了妈妈终于回来了,马小跳把妈妈拉到沙发上,把东西拿出来,妈妈大吃一惊:“马小跳,你这是要干什么?”“帮您洗脚啊”“洗脚?“对啊”,在这一瞬间,爸爸回来了,看到马小跳帮妈妈洗脚,感动的要哭了,马小跳又回到以前的工作,他先把妈妈的脚放入水中,“啊”妈妈大叫一声,原来是洗脚水变冷了,而且有点带冰,马小跳立马把刚烧开的水倒入盆中,“啊”妈妈又大叫一声,刚烧开的水把妈妈的脚烫红了,妈妈流着眼泪大哭起来,过了10分钟,好不容易才把宝贝儿妈妈逗笑了。接着马小跳上床睡了。第二天,来到学校上语文课,语文老师听了他的作文哈哈大笑,接着全班也跟着哈哈大笑,老师还给他评了作文优秀奖,这谁都没有想到。

知道马小跳是多么淘气了吧!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后的体会(篇二)

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其中一本(四个调皮蛋)。《四个调皮蛋》主要说的是四个男孩子调皮可爱的故事。一个是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的毛超,因为他很瘦,所以被称为猿猴,也被称废话大王。

一个是富有男子汉气概,嘴巴长得像河马一样的张达,他说话还结巴,还会用脑门敲鸡蛋。还有爱吃零食,爱放屁的唐飞。最后一个很调皮很调皮的淘气包马小跳。他们是有名的调皮蛋,经常做一些让秦老师生气的事情,可是在坏人坏事上他们却能团结一心,成了见义勇为的小英雄。

他们都有金光闪闪的亮点,机智勇敢,有次在植物园春游的时,当他们发现有人偷了十几盆价值几十万元的兰草,他们就拿石头当武器打跑了偷兰花的贼保住了这个价值十几万的兰草,从而保护了国家财产,这么令人刮目相看,关键时刻他们能挺身而出,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是由著名中国作家杨红樱写的。看完这本书,我想对杨红樱老师说:“《四个调皮蛋》这本书,十分幽默,让我回味无穷,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给我的生活添上了许多快乐,《淘气包马小跳之四个调皮蛋》,让我的暑假过得非常快乐,以后我要多读这种书。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后的体会(篇三)

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后,有几种感受:同情——同情马小跳上学时被路曼曼管着,下课时被安琪儿和丁文涛烦着。但我也有和他相似的地方:比如我不想写作 文时,妈妈非让我写作文;或者是我看书时,妈妈非叫我收拾东西。羡慕——羡慕马小跳有贪玩老爸、有天真妈妈、有对他好的女校长、有丁克舅舅,还有三个铁哥 们;羡慕他吹泡泡飞上天花板、飞过木马。但我还是有跟马小跳相似的地方:有虽然不天真也善良的妈妈、有好玩爱逗人乐的爸爸,有爱玩儿游戏的堂哥,也有王翔 正、兰天宇、朱培智和白洋这几个铁哥儿们。

我希望变成马小跳,但不希望路曼曼和丁文涛在我身边管我。如果我变成了马小跳,我要成绩一直跳到双百分,让路曼曼和丁文涛气——我成绩比他们高。

我希望变成马小跳,但更希望我的亲人都像马小跳的亲人一样贪玩、天真、逗乐!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后的体会(篇四)

同学们你们读过《淘气包马小跳》书系列之《小英雄和芭蕾公主》吗?内容是不是很精彩呢?很感人呢?

地动山摇,大地震爆发好几天了,住在乡下的爷爷奶奶还杳无音信,马小跳心急如焚。一天报纸报道了一名小学生在大地震中勇敢就同学的感人事迹。马小跳惊奇的发现,这个名叫马天宝的小英雄居然是自己在乡下爷爷奶奶家见过的“小非洲”。爷爷奶奶有消息了,可是小非洲却失去了父母。马小跳要把受伤的小非洲接到家里来住,还让秦老师安排他们同桌。还有在地震中失去双腿的芭蕾公主,她的梦想在晚会中终于实现了。

我认为在非常时期,小孩也可以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做出榜样。我们这一代虽然被父母娇生惯养着,但不全都是没主见,没头脑地孩子,我们将来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也能为祖国献上自己的光和热。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后的体会(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杨红樱阿姨的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的书。原来我是不喜欢阅读的,经同学们介绍《淘气包马小跳》后,我就喜欢上了书这个伙伴。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主人公——马小跳,马小跳是一个非常淘气、不爱做作业,爱惹事,当鬼点子特别多。

主要讲:首届戏剧节到啦,马小跳和他班里的同学们打算演《白雪公主》。马小跳和他的四个好朋友创建了“白雪公主”小剧团,马小跳当了团长,牛皮当了导演,丁文涛和唐飞当了副导演。马小跳想让夏林果当白雪公主,可是路漫漫也想当白雪公主,夏林果就让给了路漫漫,但是在马小跳他们的劝说下,夏林果还是当了公主,而路漫漫当了王后。可是,在正式排演时,丁文涛中途却不想当王子了,夏林果只好让马小跳来当王子。马小跳在家里,坐着想:如果能比夏林果高就又更像王子了,被他老爸看了,父子俩就坐着一起议论,突然,他老爸马天笑想到了一个奇思异想的办法,就是穿着溜冰鞋就比夏林果高了,后来,马天笑先生又想到一个办法——用泡沫板给马小跳做一个白马的模型。他们异想天开的办法,真的执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到了比赛那天后,马小跳的班级获得了最受观众喜爱奖。

我明白了书籍是人类的好伙伴,也是知识的源泉,有了它,我就像有了无穷的快乐和开心。

阅读完百万英镑的心得体会收藏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阅读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百万英镑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完百万英镑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阅读完百万英镑的心得体会【篇一】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好多的书,其中有一本是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我从中收获颇多。

马克吐温是是美国著名的作家,人们都赞美他是一位幽默大师,这时因为他的作品有很多让人发笑的故事,尤其是讽刺的故事,是他作品中永恒不变的主题。这恰好是美国当时的社会现象。

《百万英镑》是说当时美国金钱至上的社会风气,人们对金钱的狂热追求,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的人,比比皆是。在这个故事中作者对社会现象做了深刻的批评和讽刺。就比如故事中穷人亚当斯莫名其妙地拥有了一张一百万的英镑钞票,他先去饭店吃饭,又去服装店买衣服,然后自己想办法登上了头条,是自己成为远近闻名的人,被许多的人对他巴结奉承。就是因为他莫名其妙的有了金钱,自己变的“高高在上,”这揭示了钱在社会中人的位置,彰显了金钱的巨大魅力。

这就是当时的美国社会现象。

阅读完百万英镑的心得体会【篇二】

这个假期,我国的充实而有意义,读了很多书,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百万英镑读后感这个故事。现在就让我带着大家也一起走进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了一对兄弟的来信,里面夹着一张百万英镑。原来是这两个兄弟打赌,贫穷诚实的人一夜暴富,结果会怎样?哥哥认为他会饿死,他没有办法解释这百万英镑是从哪里来的,是他自己的,会受到他人怀疑。弟弟则认为它会生活得很好。于是把这张百万英镑借给他,并且出国住了几天。

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拉拢他,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她。说明了金钱就是一切,金钱就是万能的,人们为了金钱可以不顾一切。

我很羡慕故事中幸运的主人公,但是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吗?金钱又能怎么样?金钱现在已经蒙蔽了人的双眼,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因为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是金钱无法衡量的,金钱买不来友谊,甚至可以摧毁友谊,他买不来一颗真心,买不了一个人的思想如果一个人被金钱利益所迷惑了,到最后只会一无所有。

阅读完百万英镑的心得体会【篇三】

《百万英镑》主要讲了一对打赌的兄弟俩,借给诚实可信的“我”一张百万英镑,使“我”成了知名人物,还让“我”有了一个家。

当“我”衣衫褴褛,拿着这张百万英镑去买衣服时,店员从“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里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但当店员看到“我”的百万英镑时,他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保持不变。……”老板亲自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并愿意“无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里买东西,大家都愿意赊欠。从这里我看出了当时西方国家的拜金主义,他们尊重有钱的人,藐视穷人。

马克·吐温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展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阅读完百万英镑的心得体会【篇四】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初中生1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的幽默大师、小说家马克·吐温写的一本著名的幽默小说——《百万英镑》。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有句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可以见得钱有多么重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人没钱但梦想着天上能掉下钱来给他们花。

这本书主要写了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这本书讽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初中生2

这几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巨额钞票,每张一百万英镑,一张被用掉了,一张被富豪之家的两兄弟取出,“借”给了诚实和贫穷的外乡人——亨利。他们一个认为他能在不兑换的情况下,就可以过上等人的生活;另一个认为这张钞票对他毫无作用。

他让亨利免费用餐,购物和住宿,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到了属于自己的二十万英镑。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时的美国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钱,虽然能买到书本但买不到知识······金钱也不万能的。

我觉得不应该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不管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原则,不管怎么爱钱,都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去获得······亨利那张百万英镑最终没有花出去,但拿着这张钞票,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富翁。

马克·吐温很好的讽刺了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没有温暖,没有道德的社会。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初中生3

近日读看了《百万英镑》,对我触动很大。偶有所感,于此记下。

亨利。亚当所处的那个英国社会,市侩、庸俗而金钱至上。世风如洪流,日趋没落而力量巨大。它在摩斯根股票交易所,让商人们放下津津乐道的利益一起把亨利扔出门外;它在宝博斯酒店,令总管们、仆役们当众搬走亨利的行李羞辱他,令投机者们不顾“绅士”“太太”的“尊贵”身份肆意谩骂,着实令人可笑、可叹、可悲。

亨利孓然一身,独自站在楼梯上,俯身面对着的不是投资者们,而是那个视金钱如上帝的社会。他不顾嘲弄,据理力争,视百万英镑如一张废纸,以一己之力对抗着全社会,他所站的高度确是无人可及。亨利与众人的差距正如一个楼梯的高度,只是无人愿站出来,洗去浸染已久的铜臭污浊,为亨利辩解,从而在思想上与他并肩。

只是可笑交际场上文雅的女主人听见亨利无钱的传闻后变脸堪比翻书,可叹商贾巨富看见百万支票后头也不回就返身股市,可哀一张纸片就可撕开上流社会的纱幔令亨利一路绿灯,可悲那个已为金钱奴化的社会。

愿那个时代永不复现。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初中生4

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我的感受很多。这本书讲了一个人意外得到了一百万英镑,然后从一个乞丐到每个人都尊重他的传奇经历。

这本书的作者很幽默,那个乞丐得到了一百万英镑,原因是两个人打赌,看那个人成为富翁之后,一个月的时间,不花一分钱能不能生存下来。结果,那个人从以前人见人烦到现在人人都想巴结他。他去那个饭店吃饭,还没等掏钱,那个老板恨不得把这个饭店送给他,去买衣服,因为找不开钱,老板送了他很多衣服,他去的那个饭店,一夜之间火了。

那个人一个月之内,竟然和皇家贵族平起平坐,甚至许多伯爵也很尊重他。结果,一个月之后,那个人没花一分钱就过的好好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有多少人世故圆滑,如果不是,那为什么那个人以前受人之气而现在却受人尊重,所以,我希望世界上不要再有这种人了,世界上毕竟有正义感的人还是更多的。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初中生5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以幽默和讽刺的创作风格为主。他的许多短篇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社会上种种不平等的现象,进行了批判。尤其是他笔下的《百万英镑》是极具讽刺性的一个故事,它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篇故事讲了主人公从连阴沟里的梨都要捡来吃到吃、穿、住、行都很讲究;从身无分文到腰缠万贯;从没有人注意到的小老鼠到全国闻名的明星……这一切一切的巨变,居然自己的劳动所得,而全靠有钱人的一个赌局,一个莫名其妙的巧合。仅仅因为他的长相看起来很老实、聪明,而且又是一个乡下的穷光蛋,被两位伦敦大阔佬看中,当成了他们的打赌工具。

这篇故事,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那个社会中,人们的势利与不公平,仅仅就因为这一张巨额钞票,就把一个穷光蛋当成百万富翁那样对待,而假如主人公换一套破旧的衣服再去街上走,买东西,就很容易受到侮辱。我可不能像那些人一样只认得钱。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初中生6

书是知识的大门;书是花草的养分;书是夜晚的明灯;书是鱼儿的海水。每天看书已成了我的习惯。中午,伴着阳光,我就静静地阅读《百万英镑》,读后思绪万千,浮想联翩。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百万英镑》以列入“世界少年文学经典文库。”

《百万英镑》主要写“我”二十七岁那年在旧金山一个矿业经纪人那里当办事员。一次,“我”冒失地把船驶出海湾,一直漂到大海里,当“我”快绝望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帆船救了“我”。下船后的第2天上午,“我”饿着肚子,狼狈不堪。正在这时,看见前边有一个孩子由保姆领着,把一只只咬过一口的美味大梨扔进了阴沟里。此时的“我”用贪婪的目光盯住那泥泞中的雪梨,“我”垂涎欲滴,肚子也渴望着它,当我下定决心要去拿梨时,一位先生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朝“我”喊叫:“先生,请进来吧。”

于是,一个仆人把我引进了一个豪华的房间里,那儿正坐着两位年长的绅士,他们详细的了解了关于我的一切,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乎他们的要求。他们交给“我”一个信封后,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张五百万的支票,拿着这张五百万的钞票,“我”穿着破衣服,让那些只看外表的人大吃一惊。很快,这件事就传扬开了。大家都追着“我”跑。一个月后,两位先生回来了,其中的一位还把他的女儿嫁给了“我”。从此,“我”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的命运。

马克·吐温写的这篇文章文质优美、词汇丰富、想象奇特,他描写的主人公的外貌、神态,栩栩如生,他的动作、神态描写,生动、形象、具体。这些,都是我要向马克·吐温学习的,这些都是读书的收获。我坚信只要多看书,勤写作,就一定能写出像马克·吐温一样的美文。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初中生7

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这部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我读的津津有味,因为小说不但幽默还符合实际,内容也相当精彩。

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吃饭,买衣服,住宿,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篇小说我觉得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时间,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知识。我英语成绩不大好,然而钱不能使我提高成绩,在知识的大门前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阅读完百万英镑的心得体会【篇五】

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亨利。亚当。本书基本都是围绕钱来写的。

钱这个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亨利。亚当遇到了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到了这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其他人也觉得他没付钱,当他结帐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前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百万英镑》读后感由于衣服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个另一个,最后被推到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力——,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她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费量身定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的衣服!

钱!成了当时社会上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上帝保佑您!”衣服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比如有些医生为了钱,可以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

这就是人们心灵的丑恶!我们不能以金钱数量来对待一个人,而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对待。

读完野性的呼唤收获与体会推荐五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完野性的呼唤收获与体会”,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完野性的呼唤收获与体会(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读完野性的呼唤收获与体会(篇二)

《野性的呼唤》(也译作《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杰出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描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被驯化的良犬在艰难与坎坷中逐步野化,直至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历程。

读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触颇深。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分野性,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一样。这分野性带来野蛮,带来欲望。当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冷酷无情,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内心深处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的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友情——纯真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和忠诚,这是野性中的友情体现。

我们的生命很矛盾,也很复杂。它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但是,这就是我们真实得人生,我们的人生也因此而多姿多彩,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收获与体会(篇三)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读完野性的呼唤收获与体会(篇四)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读完野性的呼唤收获与体会(篇五)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大全五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在认真品味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红楼梦》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篇一】

红楼一梦,梦的是谁的良辰美景,荣辱兴衰?

一、颂歌,颂歌!

红楼梦的是伟大的,在它里面,女性是伟大的。

《红楼梦》又名《金陵十二钗》,清曹雪芹著前八十回,现流传的版本有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其中描述了封建大家族的繁荣与衰落,但曹公塑造最为成功、吸引人眼球的是里面的女性形象。莺莺燕燕,她们不仅美丽、聪明,还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意志有独立人格的人。在那时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曹公的用意是多么深沉而伟大!

黛玉的气质与才情、宝钗的大家闺秀风范、史湘云的机灵可爱、妙云的清丽脱俗,等等,无疑是全书中最精彩美丽的姹紫嫣红。《红楼梦》中,丫鬟不是卑贱的,她们也有独一无二的个性与自由,晴雯、袭人、鸳鸯、平儿……她们是一群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一个一个鲜明可爱的女性形象生动地跃然纸上。

曹公本人与曾说过:“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勿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他怀着“传闺阁昭传”的目的写成红楼一梦,梦是光彩陆离、姹紫嫣红的,梦中不仅有行止见识不凡的众多女子,还有一个爱她们、尊重她们的男子——贾宝玉,他真心相信“凡山川日月之精秀之钟于女儿”,这个贾宝玉,到真正是“通灵宝玉”之化身,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连他于如此爱护女孩儿们,又将女子的地位提高一个层次。

纵观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无论是《三言二拍》中杜十娘、玉堂春,《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水浒传》里德扈三娘、潘金莲,女性总是作为低眉顺眼的弱势群体,顶多得到的是同情可怜。《红楼梦》确实女性的大舞台,一曲曲颂歌为她们吟唱。

二、悲剧,悲剧!

整曲《红楼梦》其实是场悲剧,所谓“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红楼梦》的结构是如此精妙而严谨,千丝万缕的字眼中,密密扎扎地织成一张庞大的网,这等空间,这群人物中看似庞杂的故事却在曹公的笔下事无巨细。分明清晰地娓娓道来。读时是深沉的悲哀,更有憾人心弦的震撼。

《红楼梦》其实是笔算不明的糊涂账!世间情爱本是最复杂的东西,偏偏成了书中最重的一块。宝玉、黛玉试试浊世的一对知己,相伴相依早已心中暗定“木石之缘”,怎奈封建社会中,确实身不由己,黛玉虽好,气质中却有着叛逆性,而宝钗方是贾家上下认为最好的少奶奶人选。悲剧产生于两个选择的权威性大相悬殊:宝玉可以选择自己爱的人,却无法选择相伴一生的妻子,一切取决于父母之命。于是,悲剧终究成为无可避免的结局。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女人如果只是花鸟,是玩物,她们的毁灭,顶多博得一声惆怅,几声叹息。《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表现出被毁灭的女性不仅外形是没的,而内心,更是美的。

那些悲剧中,史湘云、李纨青春守寡;贾迎春出嫁便被丈夫折磨而死;探春远嫁,惜春绝望出家,金钏儿投井而死,秦可卿与鸳鸯含冤而死,妙云被强盗掠去……她们注定是“薄命司”册子上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书中最让我怜爱的是黛玉,她高洁美好,在不该做梦的是日子里偏偏做了一个美得让人痛心的梦。“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于她言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严相逼”的场所,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醒,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纱窗湿”的凄凉长夜。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宝玉于她言,不是“男才女貌”的“如意郎君”,更是可以“偕隐”的知心者。若没有知道这一切,就无法体会黛玉含恨而死之时那句“宝玉,宝玉,你好……”的惨痛哀凉。呜呼!可叹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世外仙姝寂寞林,山中高士晶莹雪,霁日风光耀玉堂……一曲曲颂歌,是高度的尊敬,是满腔的同情!唯有如此美好,最后的悲剧才如此令人痛惜!

三、韶华,韶华!

究竟是韶华易逝,难奈得闲情几许。红楼里的痴儿,纵情撼天地,一切却是没落至终。当所有繁荣烟消云散,雾霭深处萧瑟的身影,勾起人们怎样的感慨千万,思绪万千?!

韶华易逝,从兴盛至衰没,不过过眼一瞬,闲情几许,只作了叹息罢。

少年衰乐过于人,歌泣无端字字真。

既壮周旋杂出黠,童心来复梦中身。

少年时的痴,黠,化作了凄丽温柔的红楼一梦。

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篇二】

一杯白茶、一把椅子、一本书,或是世界名著、或是杂志漫谈,都能让我消磨掉一天的时光。

斜倚在沙发上,手捧《红楼》,眼里、心里缠绕的都是那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的女子——林黛玉。

“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尽现了黛玉如花般美丽温柔、如柳般柔弱多情的绝世容颜和超凡气质。林黛玉的才情在大观园中堪称群芳之冠。她,诗思敏捷,咏白海棠时“一挥而就”。她面对贾宝玉的过目成诵,却能一目十行。怜花葬花泣残红、文思敏捷咏秋菊。她的艺术魅力让人心醉神往。

黛玉是聪慧的,她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寄人篱下的她深知世故却不弄世故,她爱憎分明,她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不会屈意迎奉他人。当宝玉把皇帝赏赐的一串念珠献给林黛玉时,这也只不过是一个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对之嗤之以鼻。

我喜欢林黛玉的性格,有叛逆、有孤僻、有对世俗的不屑。大观园里没有她的亲人、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不是这样,她就不必为玉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两方旧帕题诗而洒泪。真情女子,为爱黛玉奉献的不仅是眼泪,更是她才华横溢的生命。

“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林黛玉的悲剧之所有动人心魄,不仅仅是世人可惜了她那绝世容颜,更加震憾与她那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

合上书,闭上眼,不禁长叹一口气,心头久久索绕的依旧是那清雅绝俗的身影。

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篇三】

在看《红楼梦》之前,我想大家一定无法想象,一个拥着不可一世的荣华富贵和锦绣前程的侯门公子,最终却以寂寞告终。他柔情似女孩,就如雪花一样,人们还未曾来得及观赏它的美,就已消失在人海中,留下的就只是那泪珠般的回忆和拉长的叹息。

与宝玉相呼应的是,美若天仙,柔情似水的表妹林黛玉。在我看来,林黛玉来到人间是为了还债,她用一生的眼泪还了前世的债,把所有的感情都交托了贾宝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归去。

可能因为他们的爱情本身就带着一种凄美,花落冰韵,诉尽无数的冷音。多么淡薄的缘分,就像一段还未来得及旁白的故事,在心中留下了刻苦的记忆。

正因为爱的太深,所以才会以悲凉散场。贾宝玉归依佛门,其实早已注定。从此,贾宝玉红尘不染,把痛苦放在心底。

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篇四】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阅读红楼梦的收获和反思【篇五】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傲慢与偏见书籍感想体会收藏五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傲慢与偏见书籍感想体会”,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傲慢与偏见书籍感想体会(篇一)

《傲慢与偏见》故事主要说的是十八世纪在英国发生的四门婚姻。其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发生在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感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感情的梦想和期望。

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所以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可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

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我的情绪所牵引。之后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沒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我,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向活在自我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我的判定,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从中我们能够明白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能够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必须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似乎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所以学会理解他人。

傲慢与偏见书籍感想体会(篇二)

达西喜欢丽萃也是很自然的事,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对人的婚姻可以为其他三对婚姻起着重要作用。

刚开始丽萃似乎是习惯了在乡下住。

当她有机会在达西家里游览接触了新环境和人时,丽萃的心里开始有了变化,开始倾听生命中到底要什么,她更多地想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和愉悦。当人被这种物质的欲望所支配,财富刺激着人的敏感神经左右人的价值取

向,这也成为了衡量能力与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和自身价值的体现。到显得达西挣脱名利的羁绊,从牢笼般的生活中解放出来。可能他俩之前也是彼此接受向对方学习。

达西和丽萃的婚姻是现在‘富二代’和豪门贵族典范。

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婚姻,如同现在的真爱,他们在友情作为基础上会很牢靠。

科林司夫妇的婚姻很实在,像如今70和80后典型的婚姻。

威科汉姆和丽迪雅的婚姻像是凑合着似的,这对婚姻简直是的典型‘穷二代’。这些是多么好地印证了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性格取向,经济条件、血统高贵、等,都决定了伴侣的层次。但班纳特小姐们的表现显然

各占优势,有非凡的美貌和性情,有的是年幼无知闯出出乎意料的事。

傲慢与偏见书籍感想体会(篇三)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种产阶级层的农场主人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见钱眼开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与达西入住附近的纳塞菲尔德庄园,便立刻安排女儿们去参加宾利先生家的舞会,温柔善良、美丽可人的大女儿姬安与性格软弱的宾利一见倾心,可宾利的姐妹却瞧不起愚笨的柏纳特太太与其他几个女儿,便几次阻挠宾利与姬安。

而不善言语的达西对伊丽莎白一开始很不礼貌,后来却发现伊丽莎白身上独立坚强、不图富贵是的可贵品质便生爱慕,几次求爱终于成功。宾利也在朋友的帮助下与姬安再次相见团聚,冲破门第观念,结成眷属。生性轻浮的.丽迪娅主动追求外貌漂亮,但生活放荡,好赌博、赊账的军官威肯,最终导致一段失败的婚姻。

在书中,我可以明显感受到不同阶级地位的双方有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有身份、有地位的小姐们瞧不起地位低等的人,在背后恶意中伤他人来少激起意中人对别人的厌恶。讽刺了以女主人公的母亲为例的那些人,一个个势利眼,见钱眼开,只要一有关于有财产的单身汉的消息就马上开始打起自己的如意算盘。

拥有美丽外表的人会让人惊艳,拥有才华的人会让人敬佩,而丽迪娅虽然十分美丽,但却缺乏智慧,才会跟了威肯,造成了一生的悲剧。

一段真正的感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界限的,达西与伊丽莎白;宾利与姬安,这两对年轻人之间有着他们看不见的地位的鸿沟,可是他们并不在乎,他们追求自己的爱情,打破了英国当时的社会习俗和传统观念。

傲慢与偏见书籍感想体会(篇四)

多少潜藏的美好爱情,因为羞怯与误解而随风消逝?

提到描述爱情的著作,《傲慢与偏见》是一部谁也绕不开的作品,对我而言,看完的第一感受就是,这么晚才品读是对自己情感生活的不负责任与人生的巨大遗憾。

这样一部完美的小说,在虚拟与真实、现实与情感、文字与思想、个人与群体等等之间构筑了美妙的平衡,既有惬意的阅读体验,又有无法抑止的思考与触动。

尽管我竭力避免将自己置于小说构建的精神世界,却依然难免在掩卷之时,将自己贫瘠的情感历程完整回顾一遍,既有欢笑,也有苦涩;既有自得,也有遗憾;既有回忆,也有憧憬。那些曾经拥有的、已经破灭的、正在经历的、遗憾错过的、旁人艳羡的、独自品味的等等,夹杂在一处,五味杂陈,个中滋味,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人生需要智慧与勇气,体现在爱情上则尤为明显。没有勇气,无法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无从开始,而缺失了智慧,则路途必定不能平顺、久远。但是与其他的人生部分不同,智慧与勇气在爱情中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过犹不及,并且在任何阶段,都不应将全部身心完全投入进去,即便是女性也是如此。话虽如此,毕竟这是绝对理性的判断,而身临其境之时,谁又能面对美好的爱情,而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不爆发出全部的热情与能量呢?这也正是爱情的奇妙之处啊!

两个人的相遇是种缘分,而两个人的世界是种生活,需要用心的去经营,从相遇到相守更是一场没有观众的影片,随着胶片的延展而显现不同的画面,让我们或欢笑,或流泪,或沉思,或沮丧,或振奋,而所有的情绪,其实都来自于我们自身,我们所能做的,即是用我们的热情,诚恳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自我,寻找可以为我们提供享受平静、欢愉、充实、轻松的精神世界的宁静港湾。

傲慢与偏见书籍感想体会(篇五)

本篇小说是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巅峰时期写的,她写的这篇小说,趣味不失,却又讽刺了乡村人的势力、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扭曲看法。她用自己与众不同的文笔,表述了两种不幸与幸运的婚姻。

小说围绕着柏纳特太太如何让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其中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贵、但却十分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轻、任性且聪明活泼,对达西心存偏见。爱情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最终还是打破了这种傲慢与偏见。小说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很好的表现了当时乡村社会的女性:大女儿简温文尔雅,心地善良;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对事物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三女儿玛丽相貌不突出,但知识渊博,品行端正;排行第四的凯蒂和小女儿莉迪亚,个性浮夸,整天不务正业,只顾贪享玩乐,不知天高地厚,莉迪亚因为单纯愚蠢,被一点利诱就骗上钩。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


一本好书给人带来的收获和感悟是无穷尽的,阅读红楼梦,我们可以考验我们是否对作品有足够的兴趣,读后感主要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最近是否在寻找一些红楼梦读后感范文?读后感大全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1】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2】

前十回有两条线索,一条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为中心,贯穿全书的全线。它以贾、林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主和个性解放的思想同封建制度、封建礼教之间的矛盾为线索,以贾、林最后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彻底背叛和爱情的悲剧结局而告终。这条线索从第三、四两回,林黛玉和薛宝钗接踵来到贾府,与宝玉的爱情纠葛开始形成,并在矛盾中向前开展。

每次读到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时,她对自己的离别仇恨,伤心往事,花儿的枯萎,都有着比别人更多的感伤,也许正如书中所说,她前世是一棵绛珠仙草,来到世间还泪。他面对世间的丑陋,不公,也只能暗自落泪。林黛玉具有一种悲剧美。当人们说《红楼梦》是一部悲剧时,指的就是在封建专制社会里万千青春少女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共同悲剧。黛玉之悲也是其中之一。真正的悲剧总是动人心魄的,因为悲剧是将美毁灭给人看。越是美的有价值的人生被毁灭,其悲剧就越壮美,越深刻,越动人。

《红楼梦》在中国古代小说名著中声名最著、流传最广,读者最多,刊刻出版最为繁富,这部古典名著问世以来,评家蜂起,评说纷纭,理所当然形成一门显学――红学。人们还在不断地出版《红楼梦》、阅读《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这就是这部古典文学名著的永恒魅力,这就是这部古典文学名著的不朽价值。南北国画艺术大师,历时两年,精心创作350幅彩色国画。画家随文配图,或描摹情态、或表现场景,或浓墨泌洒,或工笔勾勒,艺术地再现了原著丰富的社会生活和生动的人物形象。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3】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4】

我是觉得曹雪芹对林黛玉和薛宝钗都喜欢,他对林薛两人的塑造都花了大力气,我也是两个都喜欢。玫瑰和莲花只要看,不需比较。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两种极其不同的性格。他们的性格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但却很真实,是立体的人物。

象有人说,林妹妹只会伤春悲秋不食人间烟火,但是我记得当初黛玉一个人进贾府的时候,小心谨慎生怕行差踏错一分,还有仔细观察众人行为调整自己习惯来融入贾府。后来,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女性,在贾府这种深宅大院生活(周围都是些捧高踩低势利嘴碎的人),除了贾母能偶尔照顾到她,没有人做她的依靠。身为一个女子,寄人篱下,没有任何经济基础,除了有尖刻的保护色,我想不到她还能做什么。

薛宝钗,父亲早早就死了,哥哥是个不中用的,母亲耳根子又软,她又怎能不小小年纪就有城府。但是我记得,她细心帮史湘云张罗诗会;她以自身事例耐心劝导黛玉不要看那些杂书;宝玉为黛玉起的字‘颦颦’唯有她叫过;黛玉的病需要燕窝(还是人参?),她得知后就从家里带去给她(不是一次两次,而是长期以往),还有一次冒雨送过去。她的城府能让她成为那个时代合格的媳妇人选,能让她进后宫。她这样才能在那个时代站住脚,还提携家里。她是商人之女,务实才最重要,不是吗?

宝钗需要一个知冷热的人,我觉得很对。在原著中,宝玉不正是一个知冷热的人吗,所以宝钗喜欢他是很自然的事。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5】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是曹雪芹呕心沥血之作。是中国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全书以贾宝玉、林黛玉二人的爱情悲剧为线索,展现了广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地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宝玉、黛玉二人的爱情悲剧,大家族的兴衰荣辱,几代人的命运沉浮。

妈妈说《红楼梦》本书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年轻人看到的是爱情,医生看到了各种药方,美食家看到了山珍海味,政客看到了家族兴衰,诗人看到的是诗词歌赋……

而我却是糊里糊涂,这书太复杂了,说实话我基本没搞懂。我搞不大清楚,贾宝玉、林黛玉二人相互喜欢又为啥要相互折磨呢?薛宝钗她到底是真善人还是假装的呢?那个可怜的香菱是谁让她受到那么多的苦难呢?王熙凤的手段干吗要那样的毒辣?刘姥姥是真的傻还是为了逗他人开心假装的呢?……太多了,我搞不清了,我还是多看几遍吧!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6】

“红楼”是值得我们品一生的作品,每阅完一次都有不同的感触。经典的魅力也就在此处之中。“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这是宝黛之间的痴痴所爱,而宝钗之间的又有几人能看懂;金陵十二钗有又几人享受人间之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又能兴盛多久;这是时代铸下的悲剧!

阆苑仙葩是他们的开始,一个爱惜女孩,批评程朱理学,一个生性孤僻,多愁善感。初次见面就互相吸引,宝玉为林妹妹摔玉而到黛玉焚诗归魂,这都是宝黛的所爱所恨的爱情。宝玉含着玉石出生,受贾母的百般疼爱,游于温柔富贵乡,专爱作养脂粉,亲敬家里姐妹和丫鬟。他重情不重礼,批判程朱理学,喜爱性情文字,这也是与黛玉心有灵犀的初衷。在人间看尽了爱别离,万念俱空,了却尘缘,跟随一僧一道出走,““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的结果。这是多强烈的对比。“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的黛玉倾城倾国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最富灵气的女子形象。从小的书香熏养,琴棋书画样样的才女,而最终也落得为爱殉情的结局。聪明清秀的她也受贾母疼爱,孤高自许,在那人际关系,贾宝玉成为她的知音,遂把希望和生命交付于宝玉的爱情中,我行我素,用尖刻的话语揭露着丑恶的现实,以高傲的性格与环境对抗,以诗人的才华去抒发对自己命运的悲剧感受,这是她个性格。最终的为爱现身,今生在贾府流尽了这一生的眼泪报答宝玉,这也完成最初的心愿。这一绕人心弦的爱情令人羡慕也为此深深感到遗憾,在这一社会背景下,结局也应是注定的。曾经在一起的时光的,他们在人生理念上,他们是反抗封建礼教的同盟,是自由恋爱的坚定追求者,这样一致让他们更为之疯狂,但在封建礼教的生活下他们的爱情注定是扼杀的,无论过程是多么美好。这也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和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作了有力的批判,讽刺着封建的残暴。

位于金陵十二钗之九的王熙凤,“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她一生精明而自己的命却是那么的轻薄。身处在大世家族,她善于察言观色、机变逢迎,心思缜密,处理事物也是得心应手。但心狠手辣的处事手段,在背后受到仆人的谴责谩骂,对她充满怨恨。她对于刘姥姥的态度却不同,以致最后能把巧姐交给刘姥姥抚养,这也许是上天对王熙凤的唯一照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不缺王熙凤这样的人,封建权财,人吃人的形象难道还少吗?最终却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凄凉的死去,那个时代人物典型的真实性,也反应了那个时代的风气。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与黛玉并列为金陵十二钗正册之首、群芳之冠的宝钗。她容貌柔美,不逊于黛玉,举止娴雅,博学多才,善解人意,是王夫人心中儿媳的不二人选。宝钗是封建礼教中的传统女子形象,知书达理,修炼自己的品格,善意待人,曾出钱出物为史湘云设东摆螃蟹宴,解决了湘云贫寒、势单却要请客的困难;照顾命运坎坷的香菱,使香菱免受欺负;暗中帮助家境贫寒的岫烟,一针一线地为她着想。这一性格的她也喜欢宝玉,一心为他,宝钗之间的“金玉姻缘”在最后形成,但没有维持多久宝玉就看破红尘出家,只剩下宝钗和腹中胎儿这一悲剧。曾与宝玉在贾府的相处,了解宝玉,日子很快乐,和林妹妹的写诗较真也让生活变得有趣,但最后宝钗历尽世态炎凉,尝遍人间甘苦,苦修苦炼,这是封建制度下的时代所促成的,它的本质被曹雪芹注入了红楼中,

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中的事事物物,是时代的结晶,反映封建的兴衰败亡。其中的性情只有我们自己去体会,值得去尝的经典。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7】

以前那个不懂什么叫做人生与悲催的我,自从看了哪一部被称之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后,我哭了。

当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时,我理解不了林黛玉的哭哭啼啼、贾宝玉的女孩子脸、王熙凤的贪得无厌。直到我搞清楚了这个故事的情节,我才开始了学会欣赏它,开始分析里面人物的特点,开始感觉林黛玉的忧愁是美的,贾宝玉的女孩子脸是正常的等等。林黛玉在作诗时表露出的那种开心,令我也有一分高兴;在林黛玉快死是表露出的那种绝望与悲哀令我感到难过;当看到贾家被炒后,贾宝玉的那种傻气,让我感到寒酸。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悲。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8】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现在黛玉在敲怡红院的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现在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高中生读完红楼梦的个人感想体会【篇9】

我又读了一本著名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为主线,透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述,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齐,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著,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阅读完俗世奇人的收获与体会推荐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想您对作者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怎么才能避免将《俗世奇人》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阅读完俗世奇人的收获与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阅读完俗世奇人的收获与体会【篇一】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俗世奇人》,这本书读着十分有趣,但读后细品又会发现许多道理。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刷子李》。刷子李是一个干粉刷的匠人,手艺极高,他给你刷的屋子,屋里啥也不需要放,看着就赛天仙般美,更让人叫绝的是,他刷墙时必须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了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一个白点,白刷不要钱!有一次,他刷墙时被徒弟看到了“破绽”,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了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徒弟怕师傅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但还是忍不住想要扫一眼。而刷子李呢,神情淡定喊徒弟来看,只见他捏着裤子往上一提,白点没了,可手一松,白点又出现了,原来是刚刚抽烟时不小心烧的一个小洞,我觉得这更加突出了刷子李的高超手艺。

《泥人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捏泥人的小贩,书中描写了发生在天庆馆里的一场冲突:买盐的商贩海张五,拿泥人张找乐子,说他在裤档里捏泥人。泥人张没有回击,而是左手伸到桌子下边,从鞋底抠下一块泥巴,飞快捏弄,随后停下,原来是把海张五的脑袋捏了丢在桌上。第二天,北门外的几个小杂货摊卖的全是海张五的泥像,旁边贴着白纸条——贱卖海张五。海张五只得花大价钱连模子带泥人全买走,才算平息了这场笑话。

书中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各有各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自己。我小时候的梦想一直是当个画家,读幼儿园时,老师问我们长大后要做什么,在初学画画感受涂鸦的快乐后,我决定当个画家。但是,近两年我动摇了,因为学习的压力和绘画难度的提升,使我感觉到困难并自我怀疑,让我逐渐想要放弃……

直到读了这本书后,我豁然开朗,这些“奇人”,谁不是靠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苦练出这些能称之为“奇”的手艺活的?所以不论做什么,都应该拼尽全力努力去做,铁杵都可以磨成针,水滴都可以使石穿,还有什么事情是你努力过后还做不到的呢!

阅读完俗世奇人的收获与体会【篇二】

这学期,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书,书名叫《俗世奇人》。书是一个人的良师益友,有了书,就有了无穷的财富,有了书,一个人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俗世奇人》主要讲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不难,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

我最感兴趣的是《泥人张》;他在饮酒时,来了一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当下,城里城外气最冲的要算这位靠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张锦文。人们在当面叫他张五爷,背后叫他海张五一称。手艺人靠手吃饭,用手赚钱。海张五拿泥人张取笑,人家泥人张不生气,用泥捏了个海张五。把海张五气得面红耳赤。

第二天,北门外估衣街的几个杂货摊上,摆出来一排排海张五这个泥像,还加了个身子,大模大样的坐在那里而且是翻模子扣得,

成批生产,足有一二百个。摊子上还贴着个白纸条,上面使墨笔写着:贱卖海张五估衣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谁看谁乐。乐完了找熟人来看,在一块儿乐。

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才把这些泥人全买走,据说连泥模子也买走了。泥人是没了,可是“贱卖海张五”这事却传了一百多年,直到今个儿。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人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阅读完俗世奇人的收获与体会【篇三】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阅读完俗世奇人的收获与体会【篇四】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很薄的一本小书,十几个故事,都是市井之间颇有些传奇色彩的人和事。说是传奇,并没有惊天动地的磅礴大气,有的只是平凡人身上那么点儿闪亮的火花。这些火花,有的是因为身怀绝技,有的是因为人格魅力,有的是因为傲人风骨。正是这样,一个个平凡人物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平凡的故事,发人深思。

开首第一篇《苏七块》中的苏大夫医术高明,什么骨折扭伤他都能轻易应对,可他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看病必要先放出七大洋,不会因任何人面打破规矩。这也使他背了不少骂声,说他这个人认钱不认人,谁要是有钱,才肯治病,要是没钱,怎么求他也不会给别人治病。可是他依旧不为所动。大家都以为他贪财,他却在一次治病时免费给车夫几包药,并把华大夫偷偷给车夫的大洋还给了他、这让华大夫包琢磨不透。从苏七块身上,我看到的是近乎古板的执著和不露声色的乐于助人。

而《死鸟》这篇文章讲述了贺道台的两个绝活——“伺候上司”和“伺候鸟”,可是他最后却被这两样绝活给害惨了。这则故事讽刺了那些阳奉阴违,表面对上司阿谀奉承丽背地里却骂骂咧咧的人。而他最后既被大人骂又被鸟儿气的场面却十分搞笑。现实中的有些人不也是这样的吗?

又如《刘道远活出殡》一文中,刘遵远假死后,原来的那些哥们现在一个个都翻脸,连最好的兄弟也要在他“死后”抢夺他的名声。一件件事把刘道远气得半死,可最后他却想明白了。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感到有时好心也得不到好报,就像刘道远把银子全给了要帮助的人,可最后人们却骗的骗、偷的偷,没有一个人来感激。而文章结尾,“他突然从棺材中跳出把所有人都吓跑了,然后仰天大笑”,如此黑色幽默的情节,揭露了现实中那些忘恩负义的人的行为。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中的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我个人认为作者所言极是。手艺人靠的就是一身本事,没有本事的人在那样一个社会就很难有立足之地,更不必说得到世人的尊重了。不仅手艺人需要本事,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练就自己的本事。一个人如果没有一搜之长,没有自己可以拿得出手并经受得住考验的专业知识和才能,那么他终将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很难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

“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氏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书中还有背头杨、蔡二少爷、好嘴杨巴、蓝眼、冯五爷、张大力、酒婆、大回、小达子、绝盗等。这砦“市井人物”犹如一道道人物画廊,在天津这个“俗世”中,凭着自己独特的个性和能耐,组成一组组不俗的风景。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肯定是“俗世奇人”,我相信!

阅读完俗世奇人的收获与体会【篇五】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冯骥才老爷爷写的其中一个作品。书中不仅写出了这些经典人物的外貌、性格,还写出了他们的穿戴、来历、工作,各个人物都被描写得栩栩如生,就像他们就在你的面前一样。

书中描写了苏七块、刷子李、酒婆等十七个人物或经典小故事。书中的所有人物写的都很清楚,书中的人物就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只要一瞧,就能瞧到溪底下一粒一粒的细沙。

在这本书中令我至今难忘的故事是《认牙》,里面的华大夫医术高明,给他看,你说都不用说,华大夫就知道那个牙需要修,而且修的还很漂亮。但华大夫就是有个老毛病,就是只记牙,不记人。华大夫人很善,正派规矩,从来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有一次,两位侦探来问这位华大夫有没有见过一个黑脸汉子来过,他是个通缉犯,他们在这里折腾半天,还是没找到。之后,在华大夫一家饭馆里看见了那个黑脸大汉,便赶紧来报信了,侦探问他,你是怎么做到的?华大夫笑了笑,因为谁叫他之记牙不记人呢!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中充满的想法:华大夫医术这么好,肯定在学习的时候非常认真,没有走神。华大夫的医术那么好,肯定是个好老师教出来的……但同时我也有个疑问:华大夫虽然医术高明,但他只认牙不认人,那万一他有个老朋友没有那么牙那怎么认呢?这个问题我限购了很久,但始终没有结果。我喜欢这个是因为我崇拜这位华大夫,虽然他有这种老毛病,但是论医术中,华大夫不在大家之下。如果以华大夫为榜样的话,我要学习他的善良、专心、专业、正派、规矩;如果华大夫是我的教师,我定当认真学习,以前认真一百倍。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流泻出了这样的感受。

读完骆驼祥子的心得体会收藏(5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骆驼祥子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老舍撰写,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骆驼祥子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完骆驼祥子的心得体会》,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读完骆驼祥子的心得体会【篇一】

大漠孤烟很直很直,犹如一个大大的耸插苍穹的感叹号,叙说着无言的沧桑;长河落日好圆好圆,苍凉和悲壮一览无遗地泻在茫茫戈壁上;驼队,总也络绎不绝,负重跋涉在漠漠沙原上,不甘寂寞的驼铃在夕阳下,叮叮当当……生逢末世,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夹攻下已成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跻身文坛为数不多的文学佼佼者。可见《骆驼祥子》浓郁的古都风情,市井气息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艺术魅力,在文学上何等显赫,让中国文学真正拥有了劳动者的穷苦世俗社会风情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圈子,大杂院的生活,随同祥子的命运走向绝望,走向暗淡。祥子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也带着自己一份勤劳与坚忍走向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祥子认准了"拉车"一行,凭着他的坚毅和率性,终于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韧不拔、恒心和毅力不正是做人处事之道?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国当时社会环境是军阀混战,容不得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但是风雨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反抗着命运,克己地拉车重新白手起家。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正如俗语所言,人生的道路并不都是那么平坦的,千辛万苦得来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次成为泡影。为了追求自己一直向往的理想,他再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之又失去他喜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打击的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它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它厌恶拉车,厌恶劳作。

们现在的社会就是美好的,幸福的。没有自私,不幸和残酷了吗?回答是肯定的。现在社会,有许多人进步了,也有许多人退步了,这个退步是指人们的心灵变得败坏了,丑恶了,他们去赌、嫖、抢劫……无恶不作。然而社会总是要进步的,我们只能用强制手段去制裁这些人。

读完骆驼祥子的心得体会【篇二】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怎样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以及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是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读完骆驼祥子的心得体会【篇三】

“有多少人坚持走过黑暗,见到了那夺目的曙光?”每当想起这句话,就会联想到《骆驼祥子》中的祥子,一个活在老舍笔下的人物,他终究成了社会的悲哀,终究倒在黑暗社会的脚下,终究被俘虏,成为了一只被绳牵引的傀儡!但他却有思想,麻木的思想,多么可怕!

合上这本书,心中五味杂全,既有对祥子的无限惋惜,也有对黑暗社会的厌恶。祥子满怀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努力了三年,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那年头兵荒马乱,祥子一不小心被捉了去,终于找到一个机会逃了出来,顺带把偷来的三匹骆驼卖了。回到北平后,他更加努力赚钱,好不容易有些积蓄却又成了一场空。与虎妞婚后生活勉强过得下去,不幸的是虎妞难产而死。生活的打击使祥子开始堕落。小福子又因承受不了痛苦,上吊自杀。祥子便彻底开始麻木堕落,就像书中说的:“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这个故事悲惨的结局不禁让人悲哀与震惊,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那些底层劳动人民,关上了光明的灯,独自在黑暗中一点一点的揭开自己的伤,既是苦的、痛的,但他们却能清楚的看到伤口的脓与血,多么灼人!多么心疼!当然,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无力的百姓只能是行尸走肉。对于祥子而言,我再次感到惋惜,多么好的一个人,在一次次残酷现实的打击下,溃不成击,社会的黑暗侵略了他的责任心,自尊心,给他提上了线,成了具木偶。曾经有一个问题,如果虎妞没死,小福子没上吊,曹先生早点回来,祥子还会堕落吗?答案是:会。这便是老舍写这篇小说的根本原因,他极度讽刺了社会的黑暗,因为在那个“吃人”的社会,光明几乎不可能战胜黑暗。在那个权势的社会,孤独的人只能默默受伤,祥子的悲剧也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现代社会虽然没有当时如此骇人,但《骆驼祥子》同样告诉我们,对于黑暗的恶势力,我们要坚决抵抗,不能屈服,相信光明一定可以战胜黑暗!

读完骆驼祥子的心得体会【篇四】

老舍,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一生中创作了许多许多文学巨作,提起他,我们最了解的应该就是《骆驼祥子》了吧。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讲述了祥子的悲惨遭遇——由充满希望逐渐走向堕落,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批判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充分表现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

祥子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家境困苦,生于旧中国北京的三十年代,他本是一位坚强、善良、老实而又健壮的人,可是最终却变得懒惰、自私、狡猾和无赖,上帝对他很不公平,因为他的命运真的是个悲剧。

祥子的梦想是拥有自己的车,为了这个梦想,他每天省吃俭用,三年之后终于凑够了钱,买了一辆新车。他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可是其实开始的不是幸福,而是痛苦。那时正逢抗战时期,城里十分混乱,连他最爱的车也被抢走了。他不知为何被抓去打杂,好不容易逃出来了,便到刘四爷的“仁和厂子”继续拉车。可是好景不长,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喜欢上了他,千方百计地诱惑他,最终祥子不得不娶了虎妞,然后,一切都来得太快了,他的妻子虎妞因难产死了,他所爱的小福子也上吊而死了,绝望的他终于堕落了,堕落到了行尸走肉的地步。

几十年前的老北京,真是难以想象,我仿佛看到了祥子在烈日下跑过一条条大街,他健壮的身影,矫健的步伐,可是周围的一切都实在太恐怖了——臭骂、暴打和剥削,这就是当时的黑暗社会。

读到这里,我觉得我们应该把握今天的大好时光,不让当年那种悲哀延续到我们身上。

读完骆驼祥子的心得体会【篇五】

《骆驼祥子》这本书写了一个生活在旧北京的人力车夫——祥子的辛酸故事。祥子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这本书里,他展现了自己一生的遭遇,是那么的悲惨,那么的可怜,原来,我还未曾读这本书时,我非常的好奇,主人公不是祥子吗?那为什么书名要把骆驼和祥子写在一起呢?后来,通过阅读此书我才明白骆驼和祥子很有缘,在一次事件当中,他俩相遇,发生了下面的故事。

一次,祥子连同他的车子一起被官兵捉去,可是在一次官兵退却的情况下,军营里非常乱,祥子趁着这个机会,想要逃跑,可是他想起那几匹骆驼,跟他一样可怜,都是俘虏,都是有生命的,于是,他找到了那几匹骆驼,可是他想起自己是逃命,不是闹着玩,弄不好被他们所牵连,会丢掉自己的性命,想到这儿,他便回头跑了二三十步,又停了下来,他放不下这几匹骆驼,可带上它们自己又不好逃跑,这样的选择在他的心里打起了仗,可周围的情景逼着他快点做出选择,不然会被官兵发现,终于在这个万分危急而又紧张的关头,他作出了选择,绝定带着骆驼一起走,反正都是要逃跑,如果被抓,自己不算是空手,总算还是有点收获,而且如果没有被抓,那还可以用这几匹骆驼去换成钱,再买一辆车,这不是两全其美吗?就这样,他逃脱了危险把骆驼换成了钱,这可真是千辛万苦啊!从此以后,他回到了城里,城里那些车夫们得知这段时间祥子与骆驼扯上了关系,于是,便有人叫他“骆驼祥子”,这个称号就是这样来的,看着简短的四个字,可它却有这样一番故事,从而这故事也告诉了我们,祥子,他是一个善良,坚强,为了目标他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而且,这个故事和这个人物也启发了我,做人,做事,都应该像这个故事中的祥子一样,学会他的善良,学会他的坚强,学会它的不抛弃,不放弃,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有价值。

历史在一点点的过去,祥子开始变的灰心,变得丧气,这也难怪,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是有些压力,但终究我还是不赞成。还记得第一次买车被大兵抢去,第二次买车的钱被孙侦探骗去,第三次他和虎妞结婚后用虎妞的钱买的。可最后虎妞死了,祥子只好把车卖掉给虎妞安排后事,后来,他觉得老天对他不公平,“好人终究没有好报”,渐渐的,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自己变得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后果是如此的悲惨,可怜。祥子就这样放弃了,放弃自己的“生命”,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这样,当自己遇到难关最大的时候,就是上天给自己的一个最好的机会,克服了它我们自己就又得到了一个机会,每个人的生活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果你放弃了,你抛弃了,你将一无所有,失去一切,甚至都会“失去自己”,但是,只要你在危急时刻坚强,那你将会收获无穷的好处,虽是一念之差,但差距却大。

“好人终究会有好报,只是时辰未到”相信这个,你也会有战胜之心。

阅读红楼梦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四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网络上有很多关于《红楼梦》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如何在写《红楼梦》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红楼梦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阅读红楼梦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篇一】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阅读红楼梦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篇二】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红楼是场梦。这是一部绵延数世纪的宏篇,篇中人轻盈翩迁地凌过如梦如幻的花香,篇中人步履蹒跚地沉进没落时代的深海。

初读《红楼》只为宝、黛二人凄惨的故事吸引,那凄美婉转无不让人心生惋惜。人们又常说红楼是一部百科全书,更有张爱玲道:“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于是细细品来,《红楼》里似别有洞天。

才子笔下的黛玉俨然是个丰满薄命的女子。“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她是大家才女的化身,也是那个纯真聪慧的女孩,愿为情故,虽死不悔。黛玉也常常提到“死”,死似乎“是她对于生活的最后反抗”。再看她葬花时的吟唱: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似乎注定她是薄命的。但就在这薄命的一生里,她显然不愿与平庸为伴——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也因为自尊,她显得娇弱易碎。她是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永远哀怨在旧时代外的细雨中。

“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那个叛逆少年”那管世人诽谤!宝玉正是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大家庭中,贾宝玉被众人看作离经叛道、不务正业的公子,但他性格本是善良的。再来看看那所谓“不通世务”“怕读文章”不过是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愚顽”的“蠢物”。甄宝玉见面谈仕途经济,他失望;父亲做官,他畏之如虎。而他在以一颗纯真的心围绕着他的丫鬟中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价值观。

当我们反观时代的烙印,宝黛虽没有被时代烙下痕迹,但在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是没有世外桃源的。贾王史薛终也没能走出封建大家族的羁绊,他们一如古代的帝王将相,或是某个虚渺的仙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袤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一代之间毫无差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生活在其中的宝玉也无法摆脱其束缚,经济上的保守,政治上的专制,文化上的束缚,人的自由行无从谈起,这就是时代的悲哀,宝玉的悲哀。当一切如梦般消散,一切只成一枕黄粱,一切都经历过沧海桑田,只是在记忆中,他们的心永远也不会老去。

阅读红楼梦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篇三】

在《红楼梦》第一回中有这么一个情节,甄士隐在街上散心,遇见“一跛足道人,疯狂落拓,麻屣鹑衣,口里念着几句言词道”,道人所念的便是《好了歌》,而甄士隐“一闻此言,心中早已悟彻”,走上了出家的路。而为何甄士隐听完《好了歌》便彻悟出家呢?

我认为《好了歌》不仅仅是促使甄士隐出家的一首诗,更是作者对这个世间的一种感慨。

从大体上看,《好了歌》主要是在表达道家出世、逃避现实的虚幻主义的思想,而这与甄士隐遭遇又有着一些微妙联系:甄士隐家业破败,走投无路,被迫投靠贪婪市侩的岳父,过着失意落魄的生活,寻求不到出路,而《好了歌》则给了甄士隐一条逃避的道路,最终导致了甄士隐的出家。

作者的目的却不仅仅只是想写甄士隐,而是想通过甄士隐来映射整个社会。例如甄士隐解《好了歌》中有这么几句“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这一句句的对比,无疑是作者在感叹命运的难以捉摸。但是人们却深陷命运的泥潭中无法自拔,甚至不择手段自相残杀,作者正是对这样的社会失望到了极点,才能用这样的语言将其描绘出来。

如此看来,《好了歌》是作者尝尽人生辛酸苦辣之后的一种明悟,而甄士隐出家,则是作为一个载体表现了作者对世间的愤恨和失意。

阅读红楼梦后的收获与感想范文【篇四】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诗歌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心得体会收藏五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乌合之众》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心得体会【篇一】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心得体会【篇二】

前段时间,我读了由冯克利先生翻译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确实有点伤脑细胞,因为作者的有些言论我并无法完全理解。但尽管如此,通过阅读此书,我还是颇有收获的,最起码我对“群体”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本研究群体心理的名著是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作者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表达了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该书篇幅不算很长,却字字珠玑,有着作者对群体的深刻认识和见解。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奥尔波特曾经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勒庞犀利的言辞所震撼。他无所畏惧,毫不留情地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陋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去审视。书中无不表达着反集体主义的倾向,而这对于今天时刻强调集体主义重要性的我们来说,无疑会是一次思想上的强烈冲击。但仔细想想,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勒庞在书中提出的种种言论也就不难理解了。译者冯克利也说:“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接下来,我打算谈一下自己在阅读此书时印象比较深刻的几点内容。首先是,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并不难理解。比如,在人们可以在宗教狂热情感的驱动下“慷慨赴死”,但一旦脱离宗教,作为个体的人们很大程度上就会失去这种勇气。又如,一个非法传销团伙聚集在一起就会表现出上述的种种特征,他们不管学历、经历、出身如何,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了一种心理,相信非法传销组织鼓吹的种种神话,不再有个体之分。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它们都体现了群体有着个体不具备的优势。而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的领袖的往往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动员群体”,从而使群体对他们深信不疑。

然后,作者还说到“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这就像我们时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在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事实证明,资产阶级始终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彻底胜利,而只有后来的无产阶级才能挽救中国。由此看来,勒庞的这个观点确实挺有道理。当然,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与之不符,但就大多数事实来说,勒庞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

此外,我觉得作者对教育的看法的很切合当下中国教育的实际,对我们有特别警示作用。勒庞说到:“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还是随处可见。从每年的大批毕业生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大学生虽然在学校中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他们空有一腔理论,却丝毫不懂得联系实际。有人称他们为“学习机器”,只懂得“输入”,而不会“输出”。这些都表明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而只有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效结合,才能改变学生“死读书,读死书”的现状。“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要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实践活动,而不只是为了考试,为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而学习。

最后,我想说,勒庞的话语虽然有点偏激,但是他的很多观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对于任何的人或事,我们都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而不能以偏概全。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心得体会【篇三】

每个平庸的人都想创造出个性上的新奇特点。当你某天冒出了某个不得了的念头,然后认识了有着同样念头的人,几个人凑在一起就以为自己是个小组织,人越来越多就搞出了一个群体。大家都那么肯定彼此的念头,坚持着,鼓励着彼此。因心中怀揣着同样的信念而同样被社会特别对待,相互同情,舔舐对彼此身上不存在的伤口。有时候群体会感染一个人,在群体内的任何人都误以为自己充满了力量。

人待在群体内,性格会互相影响、眼光也会被统一,身上的平凡的特质被无限放大,具有耀眼魅力的人渐渐掌握了领导地位,也许是不受控制的。相反,他们独处时又渐渐收敛,很少有人夜深人静的夜晚扪心自问一句: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传播力广不代表有公信力,也不是声望大的人说的就是真理。但既然有些话人们通常选择不说、不去讨论,并不代表那些话我们不会说、不去思考,也许这些念头真的会伤害到某一些东西。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处事方法终将会受到名为道德和生命的审判。群体内的人是没有独立性的,也许没有诚实,也许没有个人情感,真相到底如何也无人得知。如果群体的领袖有信仰,那么强者必定会压迫在弱者,在他的性格中留下强者的信仰痕迹。组织会有意无意的扩大组员们的想象,更加坚信那个念头,那个促使他们聚在一起的念头。群体内的个人慢慢忽视本能,往往简单的快乐并不来自自身,更多时候来源于服从,因为无需思考、无需个人行为。其实你静下心来,想一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群体,不因为当初那个共同的’念头‘,你究竟会不会和这个群体内的其他人接触?是否即使出于礼貌也不愿同桌就餐?

他们的人品、外貌、品位、教育程度是否因为群体的粘合力而过分放大了呢?群体思想的层次太低还是思想的质量很差?我从不怀疑‘平等,自由,民主’有问题,那不是幻想。但因为这些词汇聚集起的这群人,他们来的是多么容易,甚至无需招揽就蜂拥而至。她们带着对社会制度、法律法规的仇恨聚集,来来回回说的也无非是自己叛逆的情绪,这并不是这个词所想的初衷。从始至终都没有拼谁不怕死、谁更懂得死出价值,’平等,自由、民主‘这两个词仅是希望给一些迷茫的孩子一些人生指南,想要大家知道如何更好的活下去。仔细想想,过去有多少群体领袖利用人们的信念去发起战争,杀戮过后缺再次建立起与过去相同的制度,当初那个群体主张的自由与民主变成了一个笑话,整个历史、政治、宗教、艺术何文学历史都已经深刻的印证了这一点。群体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了这群拥有粗鄙思想人类的庇护所的.?进入一个人人都想成为乱世英雄的群体聚会到底有什么意义?是的乱世出英雄,那么乱世在哪里?群体拥护者们明知没有乱世便制造乱世、制造英雄的。现在可以肯定的是,群众的思想层次才可以决定群体的未来,是那个‘念头’最后走向的唯一要素。当脱离群体,重新开始。不再接受组织内的暗示,任何暗示。不再一味抵制社会,不再因为组织内想象出的“年轻人犯错上帝也会原谅你的”而盲目行动。有怀疑的情绪并不是奇怪!

犯错就是犯错,没有人会原谅你!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原谅”这件事,你感受到的“原谅”的真实情绪不过是:“不在乎” 和 “爱”。看不到你的错无非是太爱了,或是根本不关心。当个人脱离那个念头或是组织,会得到自由,有更多的时间与自己独处,发展自我保护意识,也更有个性。冷静下来后,回头再去看体质内的自己,会惊恐于自己脱离后的感情变化,当处理无情现实和狂热理想时,那种“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世人需要理解我们,我们要将自己的精神传播出去,除你们以为的自由之外还有别的自由”的想法将不再被曲解,信念无需被肯定,也无需被传播,更需要被书面化。它在你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呈现。反正,无论什么样的念头,至少不是群体通过专治践踏社会治安去证明它是不是对的。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心得体会【篇四】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心得体会【篇五】

《乌合之众》,第二次读,第二个译本。感觉冯译比胡译更好,因为冯译更能体现出勒庞观点警句性的力量。“乌合之众”,怎么会有这么棒的.词!太喜欢汉语啦!

编排的原因,译者序放到了书后。译文和非译文的交替,给人一种潜水很久,终于冒出水面,畅快呼吸的感觉。读勒庞原文有种憋气的感觉,一开始抱着久仰大名的热情还能津津有味,后面越来越啃不下去。

原文基本全是作者观点喷发,就是断言断言断言,不解释不解释不解释,作者说仿佛在说不懂就记住吧,我肯定是对的。这也正符合作者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的大众心理操纵理论。

读的过程就是在看作者指着一个群体化身而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壮汉,不断吐槽数落。读起来很容易感到乏味但读完已不知不觉受到他观点的影响,慢慢认同他的观点了。一本充满偏见、怨念、吐槽的小书,却能从出版伊始持续盛行至今,就是在于作者直觉得来的观点又总是能让人信服。

从众心理,人皆有之,可一旦从众,便失去自我,成为乌合之众,在人类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可是谁不喜欢那种群体带来的力量感和正确感,这就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社会陷阱。就像买基金买股票,追涨杀跌,谁不是跟着跑?最后七亏二平一赚。

中译者序中说,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我认为对于读者的意义应该是让我们意识到群体的存在,而且我们随时可能置身其中。由于勒庞对我们耳提面命地说过群体乌合之众的特征,我们也就有了更高的反省力,也更可能Think Outside the Box,跳出局外去思考,开天眼,觑红尘:我是不是已经丧失自我,把理性全部交给了群体的感性,漂浮在群体雄赳赳气昂昂的风暴之中。是的话,快快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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