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是沈从文(现代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边城整本书读后感 ,欢迎阅读。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
俱为女子,我却原本并不喜欢翠翠。
十四、五岁时第一次读《边城》,就不喜欢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同龄的女子。十五岁时的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皆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活脱脱就是一个自然之子,有着原始的善良和纯真的可爱,应惹来无数爱怜。
可那时的我却不喜欢,觉得这个女子的纯真过了份,这是她保护自己的盾牌,也是尖锐的武器,一次又一次地刺伤了那些深爱她的人。她的不谙世事,她的含蓄懵懂,全变成一条条致命的引线,引向最终的惨烈。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只有最后的悲哀结局,如同改编的同名电影里在昏黄温暖的色调下,却隐隐透出烟水空蒙的凄寒。
这是我一直都不懂的故事,也是我一直都不懂的世界。作者笔下的茶峒山城,只是一个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境小城,在故事里却仿佛真正成了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安静角落。在那个风云变幻、改朝换代的时代中,不管别处的人们如何不幸挣扎,生死存亡的恐慌感都似乎永远弥漫不到这里。热闹充满生气的小河街,妇人聚集的吊脚楼,负责摆渡的老船夫,在难却盛情的收下过客的一枚铜板后会转送一大把的烟草叶。在那里就连世俗最为不齿的妓*,“也永远那么浑厚”。她们可以为了生计接待四川商人,也可以把所有的眼泪快乐牢牢地系在归期不定的水手身上,有着古代女子“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勇气和无悔,“较之讲道德和廉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样的水土和民风养育出的翠翠,有我想象中的淳朴,却没有意料内的勇敢。一如她的那段伤痛初恋,在那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一个简约和克制导致的悲剧。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三角故事,作者舍弃了传统的情节要素,没有门第之见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倒多了民主和放手。可那个女子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回望那一川碧溪,带走自己的爱与希望。
那时的自己,并不理解这样的含蓄,也不喜欢翠翠的纯真善良毫无机心,当这些品质成为一个人性格的全部时,反倒失去了最基本的一点可爱。于是,我离开这个故事,忘记翠翠,忘记湘西清亮的白河,继续经历自己的青春岁月。
时隔两年,因缘际会下我再次翻开《边城》,只因为怀念起湘西瓦蓝的云天。故事里的翠翠在成长,已经走到了自己命运中最为重要的转折点。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固执地等待,等着那个年轻人回来一同去采最喜欢的虎耳草。故事外的我也在长大,走过豆蔻年华,面临着少年人走向成熟的蜕变。而当我怀着这样的心境再次去读这个早已熟悉的故事、读到最后的那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时,心底的那份惨然和惋惜尚在,却多了几许释然,并不再过多地执着于因那些巧合误会所导致的有情人未成眷属的收场。若说两年前这个故事让我感到的是温暖中透出凄寒,那么两年后我不仅感受到全篇无处不在的寂寞孤独,也更执著于其中几许温暖的色调,依旧昏黄,却足以照亮我的心房。
而两年后的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俱为女子,翠翠却真是特别的。她不应仅仅只是爷爷疼爱的对象、男子梦中的理想,也是女孩子心中永难消逝的情结。再读时,我不再指责她的懦弱隐忍,而是喜欢她的活泼率真,也爱她的含蓄。因为这才是每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心中最纯真的一面,也是最真实的一面。
再品与翠翠有关的章节,我看到了两条线索推动着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发展。最明显的一条自然是三年的端午节,这也是贯穿全文的线索。第一年的端午节由翠翠的回忆带入,与茶峒山城一样,他与傩送的初遇仿佛也是静止于时光中的美好。黄永玉曾以此为题材作过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回眸间却有不胜凉风的娇羞。这样的画面即使只是最简单的白色,也足以在人的心上幻化出万紫千红。即使后来有漫天花雨,在翠翠的印象里也没有那个端午所经历的事甜而美。第二年的端午节,翠翠和爷爷在顺顺吊脚楼上避雨,那个场景在电影中拍得十分温馨祥和。天保一家送的大白鸭和尖角粽子,船总与爷爷间关于翠翠婚事若有若无的谈论,不仅再次体现了地方人情之美,也为下文情节发展提供了一个小小的契机。而到了第三年的端午,所有事纷踵而来,然后走向最后的终局。这三年的端午节对于翠翠的意义不言而遇,也是她感情最明显的体现地。
不过不同于两年前一直认为的爱情,再读时我却对那两个男子的感情产生了小小的质疑。也许是着墨不多的缘故,天保和傩送的感情仅体现在一次又一次的求婚上。翠翠的纯真美丽,是区别于其他女子的特别,也正是这份特别吸引了他们。可从始至终我都觉得他们只是把翠翠当成一件最美好的东西那样小心翼翼地去追求,可以兄弟相争,可以唱一夜的山歌,可心底其实想要的在这一块纯澈的水晶之外,还是一个节俭持家的女子。但愿这只是我对男子的偏狭。
可是翠翠,在这时却真的初尝到爱情的甜蜜,焕发出少女的光彩。她会在骂人后听到对方名号时“心里又吃惊又害羞”,沉默一个晚上,也会在爷爷提到嫁给天保时又羞又气地掐断话头。而在面对爷爷正式讲起求婚时的心念更是如电般瞬间即是百转千回,她的心会轻轻地跳动,会即使不知所措也装作从容地等待爷爷的决定。而当心上的事落空时,此刻的心理描写犹为精彩:“翠翠弄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的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荚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她的惊愕和极度失望,以及妄图掩饰的心理过程,在看似随意的动作中暴露无遗。其后面对爷爷的泪水,她的心中又烦又乱,想哭又觉得没有理由哭。就是在这一刻我仿佛明白了过去一直都不理解的事,翠翠并非不愿去大胆争取大胆说出自己的爱情,只是自身少女含蓄的性格,以及对爷爷的顾及使她不知所措,只能以不回应的方式来回应。看似不合情理,却恰恰是人之常情。
而这种人之常情,却恰恰是当年的自己所不懂的。所以很多路必须亲自走过,才能知道坎坷波折,很多故事只有一读再读,才能体会个中情味。当读到另一条暗线时,才蓦地惊觉,翠翠走过的路,难道不就是自己曾感知过的一切。印象中全篇有四次将翠翠与“新娘”二字联系在一起,有年少无知时扮做新娘的懵懂,也有情窦初开后追看花轿的好奇。她会欢喜会红脸,会爱听取茶峒歌声的缠绵,也会为一片云一颗星而孤独凝眸。看到这里,现在的我会抬头微笑,无论上天赋予了女子多少种不同的性格,在此刻的心绪纵横旖旎情思当皆如是。所以当全篇最后一次在爷爷的葬礼上出现“新嫁娘”这三个字时,才会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哀凉。梦起之处,梦终之时,翠翠就这样以痴痴站立的方式无声地回应了自己年少梦想的如此终结。面对至亲的离去,至爱的离开,此刻的翠翠有前所未有的真实感。若说前面的娇羞含蓄引人怜惜,那么这时她的默然更贴近我的灵魂。
是谁说过,不哭过长夜,不能语人生。我想没有经历过青春的甜酸凉薄,大概也不能懂《边城》。就好像当年老师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的强调边城的民风淳朴,边城的珍贵难寻,当时的自己却只是不以为然。作者的语言的确很美,平淡如水却自有芬芳,景物描写引人入胜,但是否就真的是独一无二?现在的我已经不会怀疑。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越发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所以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同样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我也应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阅读了《俗世奇人》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有关《俗世奇人》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俗世奇人整本书阅读心得与收获”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本好书可以把人带到一个更高的境界,一本好书可以使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翼才,浙江宁波人,1942年生于天津,中国当代作家和画家。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方刚;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即在显要上层,更在市井民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酒婆》了,讲述了酒婆很爱喝酒,她常常上酒馆喝酒,一走到路口时酒就醒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酒馆的老板每次都在浓酒里掺一些水,使酒变多,沾一些便宜,老板没儿没女,给佛爷口头时,动了良心,不再往酒里掺水了。这天,酒婆又来吃酒,喝了几大杯酒后,到了路口酒也没醒,结果呢?却被一辆马车给撞了!哎,你说这老板大发慈悲,不再往酒里掺水,反倒害死了人,还不如继续作假呢。
我喜欢冯翼才的文章。幽默,搞笑,给人说不出的欢乐,每当看到这本书时,就会把烦恼忘得一干二净,浑身放轻松,美美的享受这段幸福的时光。
最近,我拜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经典佳作——《俗世奇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混江湖的就得有看家本领。《俗世奇人》里藏着一个江湖,众生百相。
“狗不理”这个名字的来历,还真使人哭笑不得。他原名叫高贵友,可家里穷,只能称呼为“狗子”。可这人做包子手法娴熟,肉配猪油,卷成花形,来往常客,数不胜数,但他因为不搭理人,就被人骂作“狗不理”。但他做的包子好吃,反而这骂名却成就了他扬名立万的大名。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奇人。
我奶奶家楼下有个“烧饼王”,他做的烧饼好比是杭州的“狗不理”。每天凌晨三点,他就开门做烧饼了,他用他烂熟于心的手法,摆弄着手中的面团。他先切下一个面团,将其擀平,往空中一掷,继续擀;然后,在面团上撒上葱花,黑芝麻,抹上油,再揉成团,而后又铺平,沾水,随即放入烤桶,以最原始的烤法来将其烤熟。出炉一刹那,那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他每天只卖五百个烧饼,一旦卖完,无论几点,不管有没有人排队等候,他都直接打烊。而那些没等着的人,只好明儿赶早。
奇人千千万,个个都厉害!但让我感受到:做一件事,只要不忘初心,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最近我阅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天津卫的奇人异士。书里的人物性格各异,有的手艺出众,有的医术精湛,有的技艺非凡。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段称奇叫绝的故事。且听我细细道来。这本书的作者叫冯骥才,他的写作手法幽默风趣,开门见山。读完整本书都不会觉得无趣,仿佛身临其境,走进了他们的世界。亲眼看到了他们一样,每篇文章的题目跟内容有关。例如:刷子李、泥人张、苏七块,这些都是主角的特点和他的职业有关,而死鸟、酒婆以主角发生的事为题。
给我印象深刻是刷子李的故事,它讲述了刷子李勤学苦练。最后成为技艺高超的手艺人的故事。他干的是粉刷匠一行,工作时总穿一件黑衣,且干完后自己身上一个白点也没有。别不信!他还立下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就不要钱。一天他收了个徒弟名叫曹小三。徒弟听说过他的绝活想看一看。这天刷子李去干活,很快刷完了一面墙,打算休息片刻。徒弟用目光搜索他的全身,心想:居然连一个白点也没有,太厉害了吧。当他刷完最后一面墙时徒弟意外地发了个白点,而且心想:“完了,师博露馅了。”但刷子李看出他已经发现了,便把裤子往上一提。徒弟才知道原来是被烧了个洞呀!
这本书是本好书。其一是因为能读到许多有趣的内容。其二是可以从其中悟出道理。其三是你可以学会许多的写作细节描写的手法。
今天我读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这本书。书中写的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不平凡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活。如:苏七块、大回、杨背头、杨巴在这些奇人中,我认为最绝的是泥人张。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我读到这,来了劲儿,难道他真的这么厉害?果不其然,一天,泥人张和往常一样在天庆酒馆吃饭,听到权贵海张五说自己的泥人就算是贱卖也没人要,便从鞋底扣一块泥,用左手几个手指飞快地捏起来,比变戏法的手指还要快,一会儿功夫,便捏出一个海张五的脑袋,只有核桃仁大小,比张海五还像张海五,并且第二天他捏了两百来个张海五,还写着贱卖张海五。
我还喜欢大回,他是钓鱼高手。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是能耐,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活,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那种鱼就专上那种鱼,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虽然他后来不幸身亡,但还是有人评价他:人家死也死在能耐上。说明大回真是个聪明人,人人都喜欢他,我也是。
泥人张和大回的绝活不是天赋,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靠自己的勤奋一点一点练出来的。但是,如果只是靠练,想要练出一样的本事,又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呢?答案一定是:极少数人。所以,想练手艺,除了靠勤奋和刻苦,还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下去。
《俗世奇人》中的人物,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最让我惊讶不已的是一个名叫刘道远的人。
这个故事名叫《刘道元活出殡》,你们一定对这个名字很疑惑吧!下面就由我来为你解说。
作者以独特的角度淋漓尽致的刻画出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用通俗的语言讲述了这个俗世奇人刘道元。本文通过他的心理、神态、语言、动作读出了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同时,又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刘道元是一个文混混儿,买卖家打官司,谁使刘道元的状子谁准赢,买卖家的命运全部掌握在他的手里。
一天,刘道元有一个古灵精怪的想法,他准备活出殡,他想看看人们是怎样对待他的。他的两个徒弟中的金三帮他想出一个办法,让刘道元藏在后院里,吃喝一切,两个徒弟每天来伺候,等到出殡那一天,让刘道元往棺材里一钻。
七天出殡,在这七天中,那些给他打赢官司的大掌柜一个都没有来,倒是一群没名没姓的人都来看热闹了。
出殡的日子终于到了,两个徒弟说哭就哭,好塞死了亲爹,可走到半路,被武混混儿拦住了。喊着要刘道元那只判官笔。刘道元听了,终于明白了人死了是这么回事。他轰的一声站了起来,把临街的人全吓跑了,可刘道元呢?他站在棺材上大笑不绝。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世间的世态炎凉,真心地对待别人,才能换来别人的真诚。
《快乐王子》是每个人都非常熟悉的童话,在我们津津有味的读完这篇童话之后,此时就可以及时的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从而回味这个作品。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快乐王子整本书的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这篇童话是王尔德写的,里面的好词好句不可计数,里面的内容也很丰富。有感人的、幸福的、高兴的。让人看无数遍都不会厌烦。快乐王子为帮助穷人,而把自己身上的钻石、金片取下来,让燕子叼去给穷人,本来一座美丽的雕像变的灰暗无光,而穷人得了钻石和金片却不知道是谁送来的,穷人们很高兴,快乐王子虽然没了钻石和金片,但他却很高兴,他这种帮助别别人而牺牲自己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篇童话让我懂了一个道理:快乐不是拥有金钱,而是帮助别人。
暑假里,我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快乐王子”的故事。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他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漂亮极了!可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的塑像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可是王子并不后悔,他帮助了很多人们,他得到了很多快乐。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那种默默无私的奉献精神所感动。让我明白了“爱是奉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不是有很多这种默默奉献的人吗?我们敬爱的老师,为了学生,呕心沥血,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不也是“快乐王子”吗?我们的父母,每天照顾我们,只为付出,不为回报。
还有各种各样的志愿者,他们出钱出力,为社会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的“快乐王子”默默奉献,我们的祖国才会这样美丽!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现在的孩子,就应该从小胸怀大志,学会奉献,这样,我们伟大的祖国将会更加富强、美丽!
快乐王子是一个伟大的人,可敬的人,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
快乐王子为了他人而奉献自己这样的举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要我也给他送一颗红宝石嘛?’‘诶,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我就剩一对眼睛,他们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请你去送一颗给他送去。’”王子想去帮助穷人,但他没有红宝石了。他只剩一对眼睛——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快乐王子不惜失去一只眼睛去帮助别人,这是可敬的。
王子只剩下最后一只眼睛了!因为他认为没有什么比贫穷和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所以他不惜变成盲人也把最后一只眼睛用来帮助别人。这样无私的奉献是伟大的,可敬的!可如果没有小燕子就没有王子这么伟大的人,也就没有快乐王子这么伟大的举动!如果小燕子不当王子的信差,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穷人收益。小燕子为了王子和帮助穷人而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小燕子明明可以飞到埃及活下来,可他却选择留下来陪着快乐王子;小燕子明明可以到下面更低的地方做个巢给自己遮风挡雨,可他却选择睡在王子的身边。因为它不想让做好事的人心凉。
我已深深的被小燕子和快乐王子感动,也使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像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学习!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快乐王子》,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
这本书主要讲:有几个工程师建立了一座快乐王子的塑像,许多人都不禁赞扬他的美丽。有一只小燕子因为掉队而赶不上去埃及,感到寂寞来到塑像前。它觉得这地方空气很新鲜,便飞落到快乐王子的两脚之间,当它准备睡觉时,一滴滴水珠掉下来,好奇怪呀,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星星分外明亮,天却在下雨?原来是快乐王子在哭。快乐王子高高在上看见城市中一切丑陋和悲惨的事而伤心。为了双手又红又粗糙、一脸疲惫的女裁缝、为了壁炉里没有火,饥饿使他哀弱无法写作的穷青年、为了被饥饿,寒冷受折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为了一些在大桥下快要饿死冻死的乞丐,快乐王子不惜自己的生命,把剑柄上的红宝石、双眼中的蓝宝石,身上的金箔片,请求燕子一一送给他们,使他们快乐起来,小燕子感动了、答应了王子的请求。小燕子在为快乐王子所做的事中感到了虽然天那么的冷,却很暖和。小燕子最后错过去埃及的时机而死了。
快乐王子的爱民之举,小燕子的助人为乐,深深地让我感动,大家都能像快乐王子、小燕子那样,我们才是真正的快乐,真正的幸福。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作者M.H.吉罗夫人写的列那狐的故事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读书笔记”,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只狐狸,它以诡计多端的头脑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令动物王国里的动物们无可奈何。
《列那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昏天黑地的封建社会,所有的动物都有自己的名称。列那的聪明才智让它在动物中占据上风,教训了那帮作恶多端的坏大臣。但是列那也经常用诡计把动物们骗的团团转,被闷在鼓里的动物们还不知出现了什么情况,就已经成了列那的腹中之餐,因此搞的动物们家破人亡。动物们每次看到列那不是小心翼翼的提防着,就是撒腿就跑或爬到树上去,谁都不愿意成为下一个被列那盯上的目标,遭遇列那毒手,成为盘中餐。所以列那总是趾高气扬的走在路上,连狮子国王都要敬他三分。
列那为此惹上太多的麻烦,最大的麻烦是《围攻马贝渡》。城里的大臣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列那戏弄,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大声咆哮着要攻打马贝渡城堡。()狮王只好下令“出征”。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得来到了马贝渡城堡前,但列那不慌不忙,镇定自诺。它走出城堡,用一句话让战争停止,令狮王回心转意。大臣们无计可施只好对列那点头哈腰。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我深有感触,我很希望自己像列那那样聪明、灵敏,能够在一些人群之中占据上风。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以后变得聪明起来,做一个聪明的人。列那临危不惧的精神也很值得我去学习,每一次面对危险,列那总是冷静地去面对,去思考怎样解除危险每一次它都可以化险为夷。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列那狐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列那偷鱼”。故事说的是狐狸列那家里没有吃的了,它出门去找吃的。这时,正好路上有一辆鱼车向它开来。列那心生一计,立刻躺在地上装做暴死。看到装死的列那后,一个鱼贩惊喜地说:“哇!把这只狐狸带回去吧!这张皮还值四索尔呢!”“四索尔?不对!这起码能值五索尔!五索尔我还不卖呢!”另一个说。于是,他们把列那抬到了车上,放在鱼筐旁边,继续赶路。列那在车上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筐鲱鱼,接下来,又把几条大鳗鱼串起来,套在脖子上偷偷地溜走了。鱼贩发现后,才明白自己想拣便宜却吃了个大亏!
读了这段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就是:做人不能太贪心,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想有收获,就要靠自己辛勤劳动;要想有知识,就要靠自己刻苦学习!
老师要求我们读《列那狐的故事》,我读着读着发现这本书趣味横生。
这本书里有聪明却又狡猾的狐狸列那,有贤惠又固执的列那的.老婆海梅林,有狮王诺勃勒,有狮后菲燕儿。狡猾的列那算计过大约整个动物王国的动物,动物们纷纷来到朝廷告列那,勃仑、梯培等人要把列那带走都没有成功,只有列那的亲外甥猪獾葛令拜把列那带到了朝廷,朝廷又把列那交给了狮王,列那被判了死刑。他的遗言感动了狮王和狮后,放了他。列那他又重新得宠,还救了狮王诺勃勒的性命呢!
这过这个故事,我想人不能靠欺骗生活,只有诚实的面对生活,人生才会更有意义。我们要诚实守信,有什么事可以与家长想办法。聪明的人从来都是把聪明用在点子上,否则再聪明也只是小聪明!
《列那狐的故事》写得很感人,我还想再多读几遍!
我读完了《列那狐的故事》感觉这是一本优美的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列那狐是一只即可爱又可恨的狐狸,它聪明机智、勇敢果断、临危不惧的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打败了一个又一个的对手和敌人。但是它有坏的一面,它为了生存,不惜用各种方式来获得粮食,使森林里的许多动物深受其害,就连自己的舅舅它也不放过。
虽然列那狐非常聪明,打过好多好多小动物的坏主意,但是他自己也没能逃过上当。叶森哥伦为了报仇,绞尽恼计才想出来办法,最终,列那狐受骗上当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一些道理,当我们遇到坏人或不认识的人,不能被花言巧语蒙骗,更不能害怕,要多动脑筋,分辨好与坏,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既聪明又能干的好孩子。
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之后,感触很深,我们一直觉得狐狸很狡猾,我之前也觉得是这样啊!有时我甚至恨透了它:它怎么能这样对待其它的小动物呢?可看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我对狐狸的看法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狐狸也有好的一面,它会把辛苦捕捉的食物带回家分给妻子和孩子吃,有时也会给动物们一些食物。
列那狐是一只机灵、可爱的狐狸,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列那狐偷鱼,故事是这样的,因为列那家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了,列那不想让家人饿着,所以它硬着脸皮去寻找食物了。外面天气不好,但它不久后就闻到了鱼的鲜味,于是列就倒在路上装死,两个鱼贩子看到了它,起了贪念,想用它的皮去换钱,就把它扔到车上,列那在车上先把自己的肚子填饱,然后想到老婆和孩子喜欢吃鳗鱼,就偷了很多鳗鱼,跳下车走了。
其实,狐狸也有好的一面!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查尔斯·狄更斯写的《双城记》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双城记》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现“小说双城记整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
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
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
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双城记》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重重的色彩。它有其不同于一般历史小说的地方,它的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作者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书中的人物形象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仁爱的化身,如马奈特医生、路茜、代尔那和卡尔登;另一类是复仇的化身,如得伐石夫妇、甲克,以及法国革命中“疯狂”的群众。两厢对立,壁垒分明,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展示其鲜明的性格特征。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己的人都是傻子。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她)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己,哪怕这种爱会让自己消失……
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狄更斯的代表作双城记,早就闻名遐迩,尤其是第一段成为了永恒的经典,
这本书的双城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我看到一半还是云里雾里,看到最后阶段才把线串起来,还是比较难懂的,狄更斯的文笔确实老练辛辣,思维缜密,文章多出相互呼应,确实是不错的经典,翻译也是绝妙,很多整齐的排比句和恰到好处的词语,让我想知道原著是怎么写的,能比翻译还要美吗。
这本书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时候的事,通过马奈特医生,达内,路西,达内,洛瑞,德发日这些小人物的经历,讲述了一个和史书上不一样的大革命,亲历者在里面浮浮沉沉,挣扎求生。最先是马奈特医生因为发现一贵族杀人和囚禁,举报未果,反而未经审判被关押在巴黎巴士底狱,直至失去了理智,最后被放出来的时候已经精神失常,被露西带到了伦敦生活,贵族的侄子达内也为了逃避贵族阶级的骄奢淫逸而逃到伦敦,达内和露西相爱,结婚,后来达内收到了巴黎仆人的一封信,因为大革命的原因,他要被处死,希望达内能救他,达内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压迫过别人,不是贵族,前往巴黎救人反而被当做流亡贵族关进监狱,后来在马奈特和露西从伦敦赶到巴黎救他,终于救出来了,却在就出来的第二天又被关进监狱,并判了死刑,最后,卡顿,这个放浪形骸,心无大志,每天醉酒混日子的小人物,为了心爱的露西,替达内去死,并把他们一家顺利的安排逃出了巴黎。
卡顿这个人一直存在感不强,也不招人待见,但是最后没想到能挺身而出,我觉得除了爱露西之外,是对自己对社会充满了厌恶,想通过替死这件光荣而伟大的事,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的生命也有闪光之处,而不是只有污点。从这点看,卡顿是一个相当伟大的人,只是生不逢时罢了。
法国大革命终究是底层人民的革命,他们极度仇视贵族,把几百年来受到的欺压化作了无穷的仇恨,对所有贵族都充满了仇恨,不管有罪的还是无辜的,全部杀掉,只为了出一口气,更何况有自由平等博爱这样的遮羞布在,更加肆无忌惮,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革命女和之前坐在椅子上看砍头的贵族女何其相似,屠龙者最终变成了龙。
整部小说我基本上属于逐字逐句的阅读,一直处于震撼之中,我认为我无法对她进行评价,因此找了网上的书评:
《双城记》在问世之甫即遭到种种奚落。有传闻说狄更斯在阅读《星期六评论》上对《双城记》的抨击之后,竟然昏迷不醒,卧病数月。这当然是莫须有的谣言,但从中可以见出狄更斯受到的毁谤之甚。
狄更斯因《双城记》获罪是因为他既反对特权阶级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罪恶,又对第三等级变本加厉的复仇方式提出指摘,小说的政治性和戏剧性结构同时遭到谴责。然而历史证明了这部作品的不朽,尽管作者的人道主义仍然是值得质疑的。
《双城记》的政治性是作者有意为之的。早在1854年年底,狄更斯就曾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大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意外——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事的失利,国内的偶然事件——变成那次以后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这里“冒烟”的比喻指的就是当时同时潜伏于英国统治阶级和下层民众间的类似于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的那种深刻的社会危机。《双城记》的写作,从原始意义上说有某种借前人车鉴以儆效尤的企图。狄更斯在自己的序言中提到卡莱尔及其《法兰西革命》。事实上,狄更斯正是以《法兰西革命》的描述为蓝本对历史进行衍绎的。
从《双城记》描绘的特权阶级令人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可以非常迅捷地理解法国大革命的导因,而从《双城记》描绘的以德发日太太为代表的劳苦大众令人更加怵目惊心的残暴中读者或许可以得到更多也更深刻的启示。《双城记》和《九三年》(雨果,以下引文出自郑永慧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的相通之处从这一点上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九三年》的那句名言或许也正是在狄更斯心中盘桓不去的:“在王权之上,革命之上,人世的一切问题之上,还有人心的无限仁慈。”这样的人道主义理念在阶级与阶级兵戎相见的现实面前也许是苍白的,不值一驳的,然而以下论断在时间的长河里更是无可辩驳的:“革命的目的难道是要破坏人的天性吗?革命难道是为了破坏家庭,为了使人道窒息吗?绝不是的。1789年的出现,正是为了肯定这些崇高的现实,而不是为了否定它们。”(《九三年·沉思中的郭文》)
《双城记》给每个读者留下最深印象的,往往是两个小人物,西德尼·卡屯和普若斯小姐。他们的存在证明了人道主义和牺牲精神的存在与高伟。也就是说,这两个人物的设置是为作者写作这部小说的最高命意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不妨说这两个人物的塑造是作者在创作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最为用心的运笔。小说的戏剧性结构主要地就是为这两个人物的经营服务的。卡屯从容赴死以及普若斯小姐和德发日太太搏斗的章节因而也成为小说的华彩节段。作者希望以这种舍己从人的牺牲精神对抗仗势欺人和冤冤相报,以爱抵销恨,这种想法尽管极其不合实际,然而其良苦用心却永远值得宝爱。尤其在时序又转过了140年,法国大革命的那一幕悲剧在那么多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间点上演了那么多次的今天,重读这部小说相信不是没有意义的。
狄更斯的写作技巧已经被赞得很多了。我只想理理人物关系,免得忘记。
马奈特医生:蒙冤坐牢18年,有后遗症。罪魁祸首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兄弟。直到小说接近尾声才通过马奈特在监狱写的一封材料,把整篇小说的情节串联起来。这是狄更斯的写作技巧之一。
路西:马奈特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爱父亲爱丈夫。
查尔斯·达内:路西的丈夫。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家族后裔。放弃了家族姓氏和财产。但依然在大革命时期遭到逮捕,判死刑。
小路西:路西与达内之女。
西德尼.卡顿:跟查尔斯达内长得很像,深爱路西,最后代替达内上了吉萝亭(断头台)。为爱牺牲的典范人物。
洛瑞:银行职员,马奈特医生一家忠实的朋友,为他们做了很多事。
德发日:马奈特医生的一个旧仆,掩护马奈特回了英国。也是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
德发日夫人: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冷酷无情。因有家恨——艾福瑞蒙德兄弟抢占她的姐姐,使得她的姐姐及腹中孩子、哥哥和父亲一并死去,所以当法国大革命(1789)发生后,她成了诛杀贵族的主要人物之一,尤其要置艾福瑞蒙德家族于死地并斩草除根,所以查尔斯.达内才会被释放了当晚又被抓入狱。最终被养大路西的普洛斯小姐误杀。
普洛斯小姐:抚养路西长大的英国女人。最后失手杀了德发日夫人,同时被枪声震聋了耳朵。
杰里.克伦彻:盗墓人,最后成了洛瑞跟班去法国,帮助马奈特一家逃走。他盗墓时发现棺材里是空的,才知道有密探诈死以逃脱民众追捕。这才让卡顿抓住逃往法国的一个密探所罗门(普洛斯弟弟)的把柄为要挟,最终才得以狸猫换太子救出达内。
当压迫者与被压迫的人换了一个位置,曾经受苦受难人也成了自己昔日最恨的那拨人。法国大革命期间,翻身成为“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共和国的主人时,昔日的“贱民”也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屠夫。群体的劣根性就暴露出来了。乌合之众的范本。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与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与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与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与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与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与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与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与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作者人名】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整本书的读后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很早就听过这部伟大的作品,只是一直没机会读。该书被评价为“名留文学史的杰作”,受到许多著名作家的推崇。比如村上春树把它视为他人生中遇到的最不可或缺的小说,把翻译这部小说当成自己人生的一大目标。
我不想从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情节,背后折射的“美国梦”的诱惑和幻灭等这些角度谈这部书,我只想谈谈主角盖茨比这个人,谈谈这个发生在夏天忧伤而悲伤的故事,谈谈他的了不起和他的悲剧。
他是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从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变成人人皆知的大富豪。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宛如宫殿的家里举办奢华的晚宴,上流社会的贵族从四面八方赶来,享受丰盛的美酒美食,载歌载舞,尽情狂欢。而真正的主人盖茨比却很少露面,他只是一个人远远地站着,看着他们在自己提供的华丽舞台上旋转,眩晕。没人知道他巨大财富的来源,他听从各种关于他的猜测流传,即便很荒谬,甚至是乱七八糟的诬陷也从不解释。只有他在灯红酒绿中冷静旁观,滴酒不沾。好像,这一切的热闹和繁华与自己毫不相干。
开始我也误以为盖茨比就是一个庸俗肤浅、铺张浪费、挥霍无度的有钱人,而且像别人讨论的那样是靠不择手段暴发的。可是后来,我知道他不是。他的内心永远保留一块净土,里面住着他的初恋——黛西,不受时间侵袭,美好如初。
诚然,他有虚荣的一面,但他的虚荣源于自卑,而他的自卑是因为深爱。所以他装腔作势地说着“old ots”这句口头禅,想让别人相信他上过牛津大学。可是他不惜成本地大肆举办了五年的晚宴,不单单是想从中获得上流社会的高贵感,更多的是想获得认可,想摆脱曾经是穷小子的屈辱,想配得上身份尊贵的黛西。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找回失去的旧爱。他精心准备好了一切,隔着海岸建造了自己的城堡,每个安静的夜晚,孤独地望着远方黛西家码头尽处的那盏绿灯,把他当成苦苦思念的心上人。等待着心爱的人知道自己的苦苦等待回到自己身边。
可是盖茨比不知道自己初心不改,可是故事里的那个姑娘已经变了,时间卷走了她的单纯,真诚,和对盖茨比的爱。留下的只是那具依旧美丽的躯壳。盖茨比活在自己编织的不可能实现的美梦里,搭建了华丽的城堡,等着自己的公主回来。最后盖茨比为了黛西被枪杀,黛西却和丈夫在度假的路上,连一封电报和一束花的表示都没有。而盖茨比那些经常不请自来的“朋友”为了免受牵连,纷纷撇清关系,划清界限,无一人前来吊唁。生前热闹非凡的“城堡”成了无人问津的空房子,多么宏大,多么凄凉。
我很赞成作家宋小君把这本书看作单纯美好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他说“它讲述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寻回旧爱,而做出的种种注定没有结果的努力,最后几乎是毫无意义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想着不断向前,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倒回到过去。
即便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终究换不回一个结果,但这仍旧不妨碍盖茨比奋力向前。
这就是盖茨比伟大的地方。
这也是人生的意义——
能到彼岸,皆大欢喜。
到不了彼岸,我活过,爱过。”
盖茨比,这是一个忠贞又天真的人。我始终觉得他最了不起的地方不在于能从一个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大富豪。他了不起在对感情的忠诚。尽管后来如此富有,他心里依旧只住在那个最初的姑娘,在他面前,他依旧那么笨拙,忐忑,小心翼翼,好像依旧一无所有。有多少人像他一样,年轻时爱过的人许多年后还念念不忘,一条巷子走到黑,执死不悔。尤其是在这个感情的快餐时代,“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只是彼此心知肚明随口说说的玩笑话罢了。
也许死亡才是盖茨比最好的结局,直到最后一刻仍抱着美好的幻想,不明真相。除了尼克和他的老父亲没有人为他伤心。而我感怀他的一片痴情,选择为他写一篇微不足道的文章。
美国的20世纪20年代,处于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贫富差距分化,人们异常冷漠,利益至上。盖茨比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遇到了自己的至爱,因为出身,离开黛西去奋斗了5年,回来的时候发现黛西已为人妇,他买别墅也好、开聚会也好、在汤姆面前冲动的说出他以为的真相也好,因担心黛西在她的楼下呆了一晚上,到最后因汤姆告诉威尔逊所谓的真相导致他被枪杀。他最后没有期望黛西能够打电话,也许他已预料到黛西不会打电话给他。在盖茨比的葬礼,只有他的父亲和一个曾在图书馆见过一面的人来参加,人的冷漠可见如此,父亲拿出盖茨比的记录,上面有他的梦想和对自己人格的要求,是一种在那个时代保留自身不受灵魂堕落污染的反差。也许黛西爱盖茨比,但是她更爱自己和金钱。
在我们这个年代,浮躁、不安、急迫都在充斥在我们的周边,也许是因为比较,都逐渐看不到自己的幸福,看到的东西多了,心却小了,幸福的感知度也弱了。我们可以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但我们也要去保护别人的快乐和幸福。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黛西和汤姆刚出场的时候让人感觉优雅高尚,行为举止彰显着贵族气质,即使汤姆拈花惹草,与世俗女子寻欢作乐也让人以为不过是富家子弟的玩世不恭。同时,盖茨比出场身份的神秘,宴会的觥筹交错,莺歌燕舞让人觉得俗不可耐,略微生出几分厌恶。但是,当情节渐渐铺展开,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所谓第一印象的浅薄。盖茨比为了寻回年少的憧憬而作出种种努力,最后却依然被上流社会遗弃,实在是可悲。
但是盖茨比单纯的追求,真挚的追求,友善的交往让人叹息不止。他是想跻身上流社会,他改姓名,他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他的掩饰与修饰都不是罪过。这不是欺骗,他不需要将他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解剖供人参观。他只是在维护着他的尊严与荣耀。他所有的地位与财富都是通过他的拼搏得来的。当我看到他的那张日常计划表时,不无惊讶,盖茨比是了不起的。而黛西和汤姆代表的旧贵族早已被金钱腐蚀,缺少了真实与诚挚。说他们没有也不对,但是他们的感情绝对是廉价的,掺杂着自私自利的因素。而我是一个身在其中却时刻跳脱在事件之外冷静观察分析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
听很多人说这本书写得不错,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打开它。刚开始读前几章的时候,觉得索然无味,很多事情显得无厘头,很突兀,和其他书并没有什么不同,还在怀疑它到底好在哪?又耐着性子往下看了两章,果然前面的无厘头慢慢都有了解释。比如盖茨比每次聚会后站在海边到底看得是什么,我一直以为是他与热闹的聚会格格不入,俞热闹俞显孤独。回来发现他是在看河对面他的白月光黛西。还有明明书名是盖茨比,为什么前几章都在写其他人,原来书中每个人物的出现早晚都有他最合适的时机,待我们认真品读。
读完之后意欲未尽。盖茨比到底是怎样的人我没有看懂,他倒酒赚钱,跻身上流社会是因为想要摆脱自己的出身配得上黛西吗。可是看他给自己列的计划表,又觉得他是一个目标清晰,意志坚定的人。直到他为黛西顶罪之后,我觉得他好像是真的喜欢黛西的,那么黛西喜欢盖茨比吗,她只是喜欢被盖茨比追求的感觉,喜欢盖茨比的地位带来的光芒吧,所以我为他感到不值,为那样一个外表美丽,魅力四射但极度自私懦弱无能的人而死真是太可悲了。生前门庭若市,死后连个送葬的朋友都没有,可见人性是多么的自私,真是既可悲又可怜。
虽是写盖茨比,却是从尼克的角度来写,黛西的软弱、乔丹的张扬、布坎南的双标……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很鲜明,每个人物都很鲜活,贴近生活。
这本书发生的背景是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那时候的美国呈现出一片繁荣的虚拟景象。人们崇尚以及向往豪奢的生活,虚荣心极强。但是内心却极为空虚,天天过着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日子。而这本书里面的盖茨比的豪宅其实就是那个时代背景下最真实的写照。每周六,盖茨比的豪宅弦歌不断,充斥着欲望的色彩。人们只懂得享乐,尤其是在盖茨比被别人刺杀后,这些受邀来参加宴会的人纷纷选择躲避,不想与他粘上半点关系。这也是这本书想向我们传递的:人性是经不起敲击的,也是很难去辨别的,唯有在你最需要帮助,挺身而出的才是真正对你好的人。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我”去写的,他在故事中是盖茨比的邻居。同时他也是最靠近故事中主要人物的核心。同时也比较客观地向我们展示了他眼中的盖茨比以及其他人。故事性很强,但是书中存在一些术语有点影响阅读效果,要花一定的力气去将其弄懂。但总体而言,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是盖茨比生前的豪宅的繁荣景象与死后的凄凉的对比形成鲜明的反差。也向我们读者传递出来了一个讯息:人性。有这样一句话:人是三截草,不知哪根好?非常生动地讲述了人性的复杂。真正懂你珍惜你的人,在你成功时选择暂时退出,而在你落魄后,他会第一个站出来为你加油鼓劲。这便是我在书里面学到的精华。
很久没有写文章了,主要还是太忙了,有很多东西要研究。
最近想写一写曾经读的盖茨比,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悲惨,但是为什么说是悲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经历了社会摸爬滚打的美国资本家,为了追求自己曾经的女神,在女神的对面建立了一座房子,整晚开着派对,就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女神看到,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盖茨比的身亡,而身亡的祸根却是因为他的女神和他的丈夫。我觉得这种虚构的故事是不会发生在现实的世界当中,因为这种经历了社会洗礼的人会明白很多事情,不可以强求,而这就是人生的现实吧,很多事情总是不如人意,我想做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够了吧。
我为什么觉得盖茨比很惨呢?因为他喜欢的女神,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他认为的女神是不存在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说当盖茨比死亡的时候,就有人认为是美国梦破灭时。我觉得可笑的地方在于一个经历了那么多的资本家真的会去追求自己的初恋女神,这简直就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有那么多的诱惑可以出现在他的身边,他的内心就不会发生改变,其实说白了盖茨比爱的就是他自己,只有他的内心初恋女神才能够满足他内心的征服欲望,而他却很失败,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了,这就是盖茨比,我认为的盖茨比。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阅读了《朝花夕拾》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朝花夕拾》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的阅读心得感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读完这本鲁迅先生的回忆式的散文集,从里面能感觉鲁迅先生心底散发出来的热爱自然的童真童趣。
《朝花夕拾》原名是《旧事重提》,一共有十篇,都是鲁迅先生回忆小时候,少年时期,以及青年时期的事情。每一篇都充满着鲁迅先生的回忆和温馨。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鲁迅先生用对比的手法描写。从最开始的百草园里蕴藏着那么多的快乐和好奇,以及各种孩子最喜欢的昆虫,神秘的传说等等,让鲁迅先生的童年充满天真烂漫和乐趣。而后来的进了三味书屋读书,童年的欢乐生活被每天的忙忙碌碌读书淹没,封建私塾的腐朽死板读书方式让鲁迅先生很反感和不满。
在《藤野先生》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对他一直都尊重爱戴的老师详细的描写。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以及真诚的关怀对鲁迅先生的影响很大。鲁迅先生学医就是为了国人的健康为目的,藤野先生的耐心辅导就是为了将医术传给他。所以对藤野先生的敬佩和感激,让鲁迅先生写了下这篇文章。
字里行间中,鲁迅先生的每一篇文章都蕴育着不同的思想,有描写封建迷信的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有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等等。
鲁迅先生的这篇散文,有孩童的童趣和天真,也有少年叛逆和机智。更有青年的自强和认真努力。回忆和现实生活完全的联系在一起,鲁迅先生为此付出极大的热情和努力。
读完这本散文,感觉到鲁迅先生对自由的热爱和积极的追求,而童年的日子就是最美好的回忆。
这是黑暗深处的一声呐喊,这是刺醒人民的一把利剑。如果不是军阀混乱中的人,是无法理解这些文字的,就像黑暗看不见光明。《朝花夕拾》正是那么一声呐喊,更是那么一把利剑。
正同于它别出心裁的书名,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人到中年时雕琢出来的。某天夜晚,鲁迅先生在窗前,听外面的警报迭起,屋里是自己孤身一人,不禁思绪拉回了过去——一个在欢乐与痛苦中度过的童年。但他不只是为了回忆而回忆,他还要让过去成为一把利器,为新文化运动将封建思想斩草除根。
单从题目来看,他将过去的时光喻为花,而“夕”表示了日薄西山了,可以看出鲁迅先在黑暗中找回从前的希望。既是对社会的憎恨,又是对未来的寄托。
虽然这是一篇回忆性散文,本应表达出不同的感受,可出鞘之剑难以收回,倾盆之水不易阻截,就在那夜,带着憎恶黑暗与回味美好的种子又一次破土萌发。翻开书,读完第一章《狗·猫·鼠》后,便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讽刺与憎恶,看似是回忆一只救养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细细品味,却能品出当时军阀对弱小者的压迫,同样对社会进行抨击,讽刺的还有指斥赶超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对反对白文,提倡复古倾向予以抨击的《二十四孝图》;在《无常》中,可见“人间没有公正,恶人不得恶报”这句,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是一辛辣的嘲讽。还有用巫医不分、故弄玄虚的“名医”来讽刺政府与地主勒索钱财,草菅人命实质的《父亲的病》;最后,还用《范爱农》中的主人公范爱农因不满黑暗的社会,追求革命,被打击迫害的悲惨遭遇来对爱国的革命者同情与悼念。
但作品中也不乏温暖的一面,这点在《阿长与山海经》中得以体现。记述的是自己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虽然她既唠叨,也迷信,但十分善良。比如说她将鲁迅当年盼望已久的《山海经》送给他流露出鲁迅先生对这位劳动妇女的怀念,另一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讽刺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背后,也写出了童年的乐趣。描写百草园时,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椹……看似平常的事物,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显得生机勃勃。
可以说,《朝花夕拾》这本书无疑是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作者鲁迅先生将揶揄嘲讽的语言与犀利风趣比喻缝合得密不透风、天衣无逢且耐人寻味。这就使这本脍炙人口的散文集有足够的力量将光明唤起,有足够的锋利将黑暗刺穿。
朝花,夕拾,拾起的是回味,也是新文学绽放的,真理之花。
翻看旧的书籍,谱下新的笔录。内心又一次受到历史的撞击,童年的美好也随之轻轻跳跃。
《朝花夕拾》,一个交织着鲁迅先生儿时到青年的快乐、悲伤、怀恋、愤恨的情感故事。朴实而感人的文字,溅起了每一个读者深思的心灵。
书中,猫让“我”厌恶至极;慢慢长大,“我”对社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从二十四孝图中,“我”看清了愚昧的封建孝道;百草园与三味书屋给予了“我”最美好的回忆。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的童年生活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钢琴”,一幅幅令人心驰神往、充满童趣的画面给作者留下了甜美的回忆。
似水流年,我们的童年也已悄然而逝,成为了儿时最美好的回忆。
小时候,我和小伙伴们常常在离家最近的那座古朴的老桥边玩耍、嬉戏。在那个时候,老桥陪我们度过了美好、快乐的童年。
每天,我们都相约在老桥边,手拉着手,趁着家长不注意,偷偷去桥边的小店铺买好吃的、好玩的,之后便在老桥边荡秋千、玩翘翘板……在童年的世界里,我们天真可爱,在那座刻满沧桑的老桥旁,总会发出一群孩子们窃窃私语的谈话声和那银铃般的笑声,那些声音,记录着我们童年的温馨、快乐。
岁月像过滤的筛网,筛去记忆中的不快,留下了愉快的回忆。我总是时时惦记着家乡的老桥。一到放假,缕缕牵挂总是促使我去寻找那份自由、甜蜜的回忆!
那座家乡的老桥,是凝固的音乐。那座老桥见证了我们的成长,见证着我们的童年,承载着我们的欢笑,它陪我们度过了一段令人难忘的时光。
童年的美好在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鲁迅,一位令人敬仰的伟人,在他的笔下,我看见了一个耀眼的词汇——童年,让我们斟上一杯清茶,慢慢品尝……
寒假,我看了《朝花夕拾》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记述了鲁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是求学的历程。
在《狗猫鼠》中,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嚎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恨;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在《二十四孝图》中,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在《父亲的病》中,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作玄虚、勒索钱财、革菅人命的实质。
《朝花夕拾》是鲁迅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朝花夕拾》这本书讲述了鲁迅从少年到青年的成长经历,在这短短十篇之中,我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先通过一段百草园的景色描写来突出的动静结合的写作手法,又讲了让长妈妈为我讲述"美女蛇"的故事,又给百草园增添了几分神秘感,后来又写了鲁迅去三味书屋。学习过程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先生读书正入神时,作者就与同学们画画,最终画画成绩提高了不少。
写三味书屋的故事原因是写三味书屋主要是三味书屋有限制,受约束,不像百草园那样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一种自由,无忧无虑突出了鲁迅小时候的活泼与天真。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朝花夕拾整本书阅读感受范例》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朝花夕拾读后感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