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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告白读后感

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精选(6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无声告白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无声告白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篇一)

这本小说以寻找Lydia死因为线索,讲述了Jame一家的故事。Jame是一位大学教授,在求学、工作的路上他也经历了很多坎坷,作为一个移民,他深深感受社会的种族歧视,使他从小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这也为故事的悲剧埋下了伏笔。Marilyn是一位美国普通女孩,小小年纪阴差阳错和一位亚裔男子结了婚,过早的进入婚姻生活,又使她对婚姻生活产生厌恶,在这个过程中,她对家人的态度以及追求自我的尝试对孩子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Nath是Lydia的哥哥,家庭矛盾的受害者之一,因为是哥哥,他对妹妹尤为关心和爱护,但是也因为是孩子,他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处理得并不是太理想,他的态度犹豫对Lydia是另一种伤害。Hannah是老幺,平时看着姐姐的一些变化,视乎知道点什么,但是她也无能为力。

那么Lydia为什么落入湖中死去呢?我是这样认为的,Lydia是一个黑头发蓝眼睛的混血儿,母亲对她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她能表现优秀,但是事与愿违。Lydia的学习很辛苦,虽然有些拿手科目考得可以,但是有的科目对于她而言确是无从下手。母亲的过度关注使她对自己产生怀疑。在交际方面就更糟糕,学生和老师对她的态度不好,当然也有她不善于交际的原因在里面,可能是受父亲影响,她不太善于表达自己。她觉得父母不是真正爱她的,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需要。所以她把感情寄托在哥哥身上,而哥哥漂浮不定的情绪、因学业必须离开他,让她很痛苦。这时刚好来了一位替代品Jack,Lydia把情感寄托在Jack的身上。在落入河里之前她的情绪已经非常糟糕,各种各样的事情已经让她喘不过气来,然后在某天夜里,她离家外出时,意外落水死亡。

如果要问外因,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是这个特殊家庭、部分社会形态刚好对这位花季少女产生了负向的影响。在小说里的这些人物,比较多的是不愿意说或者觉得说了没有意义的想法,让他们相处时的氛围是压抑和郁闷的。

这篇小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小说人物的心理描写,每个人物通过心理独白展现内心,内心与现实的矛盾形成压抑的氛围,一切显得那么的别扭但是又那么的合乎情理,不同的矛盾纠结在一起,读者的心也被感染,跟着纠结。总的说来,这部小说细腻、有内涵,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谢谢小芳老师推荐。

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篇二)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篇三)

书里的一家五口人,各个不作死就不会死,没有一个讨人喜欢。每个人都狭隘、消极、自卑、冷漠、以自我为中心,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缺乏交流……这也许正是书名的由来之一: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遇到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逃避、退缩或者其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每句话都能朝着负面的方向被误解。有那么多个岔路口,居然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朝好的方向迈出哪怕一步。活生生的就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在这本书里,看不到温暖。

故事中的大女儿Lydia是父母眼中聪明、漂亮、惹人喜爱的掌上明珠。在她身上,寄托着父母双方的无数梦想。她虽因这些梦想而不堪负荷,却从不说不。哪怕其实很孤单,很受排挤,为了让父母高兴,她也假装有很多朋友;哪怕对生物和物理这些课程不感兴趣,为了妈妈的医生梦想,她一直坚持上高年级的课,直到她再也坚持不住。为了表现她不再是哥哥的大宝贝,去跟哥哥最厌恶的男孩子Jack交往。这一切的一切,读起来那么地不可思议,却又是这么地合情合理。直到最后Jack对她说:“你甚至都不知道你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至少知道我要什么。”此时,她才醒悟到自己一直在“无我”地生活,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了。而那个学霸人赢的哥哥,英俊高大,男生女生都爱,也被写成了一坨乌云。

“At least I know who I am.

What I want. ......

What about you,Miss Lee?

What do you want?”

作者将书中人物身上很多扭曲的性格弱点都归咎于他们的亚裔身份上。家庭没有朋友,因为这家是全镇唯一的华人;家庭从来不出去旅行,因为唯一的一次出门,被白人使劲盯着;孩子们没有朋友,因为华人就是不善交际;女儿孤僻,因为混血孩子本身存在自我认知上的问题……这些设计非常地不令人信服,完全不像是一个身为移民二代的作家所给出的剖析。更像是,用公认的固有偏见来打造好磨具,然后直接套在了故事人物的头上。

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篇四)

刚看完《无声告白》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感受。只是觉得,对于人物的人格和内心的表述,作者把握得十分准确。

然后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隔了一些日子回想起来才觉得,其实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最普通的女性的命运。故事的悲剧性在于,有些人一直试图与命运抗争,可是却一次又一次被命运拉回来,以爱的名义,以婚姻,家庭,责任的名义。真的,就像碰触毒品一样,对有些女性来说,婚姻和家庭这种东西一旦碰触,就无法回头。

我总是说女人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慎重。因为孩子就像一根线,一旦出生就种植在了你的脑海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牵绊住你。当然,这种牵绊有可能是极其幸福的,比如我认识的两个女性,生了孩子之后就全身心地扑在孩子身上,每天生活中的重心就是孩子,并表现出了极大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也以此为人生中莫大的成就,那么她们的人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而《无声告白》中的女主角玛丽琳,她一生都想摆脱母亲的期待,不屑于像母亲那样把做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当成理想。她想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真正的职业女性。但当她在大三那年的课堂上与作为教师的华裔男子相遇之后,就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女性一样开始了恋爱,并怀了孕结了婚。然后她就不可避免地堕入了一连串的家庭琐碎生活中。煮饭,带孩子,照顾老公,被迫中止她的学业和梦想。

对于我的朋友那样的女性来说,这可能真的是完美生活的温馨开启。但是对于玛丽琳这种有野心有抱负又具有天赋的女性来说,她很难在庸常的婚姻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价值,也被心中的理想折磨得寝食难安。终于有一天,她试图逃离,她放下两个孩子和老公,独自跑到外面去租了公寓,并报名了社区大学想继续完成她的学业。然而,她又失败了,就在考试的前夕,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玛丽琳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拉回属于她的人生轨迹。而在玛丽琳看来,自己是被命运一次又一次推出了自己原本设计好的人生。而对此一切,玛丽琳的丈夫似乎一无所知,他只是安于家庭生活,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做着他那一份教书匠的工作。因为是华裔,丈夫詹姆斯一生都在试图融入美国社会,成为最普通的一个美国公民。而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并不甘于平庸,她想与众不同。两个人从内心深处对生活就有着截然不同的期待,命运却让这两个人相爱并生活在了一起。

重新回归家庭的玛丽琳,内心并没有真正妥协。她开始拒绝做饭,又把自己全部的野心和梦想寄托在了女儿莉迪亚身上。她把莉迪亚当作了另一个自己,要求她热爱理科,并热切期盼她有一天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莉迪亚为了博得母亲的欢心,也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全然失去自我地配合着母亲,直至有一天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投河自尽。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仿佛身处一个皆然不同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每个人都无处宣泄。长子内斯用拼命读书考上大学来摆脱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女儿汉娜一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她在家中就像一个隐形人,而她最大的愿望只是有人能注意到她。丈夫詹姆斯终于在女儿自杀后爆发,与自己的助教婚外情。每个人看起来都极其无辜,詹姆斯无法理解妻子,更加不知道妻子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和真正的渴望。莉迪亚更是无辜,她只是为了讨好母亲,却被母亲的巨大人格所吞噬,内斯是她最后一根稻草,但内斯要去读大学开始自己的人生,莉迪亚绝望无助,最终选择了了断自己。

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篇五)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詹姆斯,玛莉莎,莉迪亚,内斯,汉娜,还有杰克。

这些人的性格,情绪,情感,在这本小说中一览无遗。

在美国鹤立鸡群的中国人,詹姆斯一直试图融入美国这个大熔炉,让自己显得平常一些。这些内心的渴望,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显露出来,是那么强烈,而孩子的遭遇,却显得他的期望那么脆弱无助。

一直都渴望与众不同的美国女生玛莉莎,梦想是突破女性以家庭为主的观念,同男生一样平等地受人爱戴,做一名医生。可是,被詹姆斯吸引,放弃了梦想,嫁作人妇,归于平淡。

被父母捧在手心的莉迪亚,承受着父母巨大的期待,压抑着自己的个性,终于在内斯离开,发现自己喜欢的杰克竟然爱着内斯后,找到了事情到这个地步的原因,精神崩溃,从船上踏了出去,沉在了湖底。

而内斯,在莉迪亚被万般宠爱下,所期待的不过是父母平等的爱,和对莉迪亚的重压减少一些。在发现无法改变家庭的这种关系时,他奋发图强,考进了哈佛,却又在追寻自由之时,失去了陪伴自己的妹妹。

汉娜,这个怯懦的敏感的却又洞悉一切的小女儿,一直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总是躲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怕打扰了这些幸福抑或悲伤。她是一个完全被忽略的孩子,在受关注后不知所措,只会如家人所期待的那样,做出该有的反应。

一直努力的让自己不受注意,却在别人给予关注后不知所措,假装毫不在意。其实,内心早已波涛汹涌。是心太穷了吗?

这本小说是一个女孩自杀引起的的一系列事情,同时引发了一系列思考和家人的反思。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伴随其一生。父母的一举一动,不知道怎么样就会伤害到孩子。

爱是枷锁,是负担,如果这爱是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强加在孩子身上。

学会尊重他人,无论对方是自己父母还是孩子,更不论其他人了。将对方当做一个完全的个体,尊重对方的行为,并且以一个同样的个体去理解对方。尤其是对自己爱的人。

这是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尊重他人,且对自己坦诚。

我想,那么我们的爱,就不会成为对方想摆脱的东西,而是陪伴对方一往无前的巨大力量。

让爱自由,让自己爱的人自由。

经典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的读后感300字(篇六)

弗洛伊德对手足关系完全持悲观态度。

他相信正是这场自儿童时期便开始的竞争会有许多问题伴随人们直至成年,得不到关注的儿童会过分渴望情感,得到关注却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儿童会形成焦虑性依恋。

我记得曾经有位小伦敦姐姐在Girl’s night聊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在帝国理工攻读物理,但她只喜欢从事与运动相关的工作。

她说每次从诺丁汉回伦敦探望父母,她总会一上巴士就把自己灌醉,下车再装作若无其事的出现在父母的门前。

她企图叛逆,但叛逆需要对方的关注,就像演员需要观众。

这些都是中国一胎政策下出生的一代无法想象的,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于整个家庭的重心完全倾注在自己身上,失去关注才是不正常的。

我们理所应当的自私,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何自私,并在自私的过程中享有了多少。

我们遵循着中国家庭观避过了存在手足竞争的情况拥有着比较完美的童年,迈入成年之后还可以用西方的价值观口号来铺平一切道路,自由、民主、follow your heart,我们的人生就是个人主义巨大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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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集锦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无声告白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一】

看书的目的不尽相同,我比较肤浅,只是看情节和内容。经常联系自身情况,一一对应,看自身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或者有没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本书来源于生活,作为文学创作,有些夸大或者走极端。生活中我们遇到要放弃或者走极端的情况,最后,因为种种,还是安于现状。

还是老话题,对于孩子,我们是爱的,巴不得把能给他们的都给他们。只是,我们对他们还有附加的期望,期望他们成龙成凤,觉得他们比我们强,如果自己有未完成的梦想,期望他们能为我们实现。只是,孩子们真的比我们强吗?我们的愿望会成为他们的愿望吗?书中的女儿,被妈妈的爱与关注压得喘不过气失去自我,有多少人走的路是自己选的?只有真正的喜欢,才会坚持不懈,才会排除万难,就如书中的哥哥,为了喜爱的物理,考上理想中的学校,为了理想中的一切奋斗!

现实有些无奈,有些意外,但爱,真的不容易,在一起,那么就别怀疑,一起努力实现各自的梦想,共同的愿望!

愿我们善待自己,也尊重他人的梦想。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二】

阅读完《无声告白》一段时间了,让我再次追忆在书中的场景历历在目,讲述的是一位小时候偷渡到美国的华裔,在小时候因为皮肤,家人的因素,在学校倍感孤独,或许是因为自卑感,可望成功,把“成功”嫁接在了子女的身上,用这样的“成功”来获取别人赞赏的眼光,肯定自身的价值,这部小说在种族,文化,男女平等上,子女教育上都描述了作者主观感受,估计小说描述的是作者本身。

小说中的母亲玛丽琳,因为在哈佛大学遇到了历史课的华裔老师詹姆斯,为此感到亲昵,为此陷入了爱情的蛋糕里,把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抛弃在了一旁,文章只有几章描述了两人在上课的认识,到办公室的恋爱,到结婚,以及结婚前玛丽琳的母亲对她说的话,为此两人的感情只是短暂,而平常,从乍见之欢,到平平淡淡。

文章的可怜的女孩莉迪亚,因为母亲的离家出走,让莉迪亚发现了,母亲在去为祖母处理后事的时候,而拿走的食谱,在发现后,发现了母亲在书上留下的泪痕额,心里就说无论怎样要让母亲开心,在母亲离开的是时候开始钻研,在母亲回来的时候,玛丽琳为了在莉迪亚身上看到了以前小时候的样子,喜欢学习的样子,就开始从小教育莉迪亚,到莉迪亚死去前,也没有发现莉迪亚的异样,内心里只想把莉迪亚培养成以前当医生的样子,而从来不顾及莉迪亚的感受。

从圣诞礼物来看,玛丽琳只想在孩子身上,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也可以看的出这种类似中国教育而畸形的家庭,只想在孩子身上看到成功,努力的把自己想要的,认为好的,灌输在孩子身上,从孩子身上获得成功感。书中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反观莉迪亚的父亲,因为自己的交际失败,送给孩子的都是一尘不变的交际书,对待莉迪亚的同学,也都是夸夸其谈自己的感受,不在乎女儿和女儿同学的感受。莉迪亚成了维系母亲和父亲的纽带,既要满足母亲对她的高要求又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望。最后莉迪亚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自己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都举步维艰。当成人梦想遭到现实的困境时,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嫁接到孩子身上。

其实道理都懂,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做正确的事情,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三】

《无声告白》这本书给我的感触会比《岛上书店》多很多,为什么要拿这两本书比较因为看的时间很接近,也因为有人说这两本书类型相似。

像亚马逊修改推荐所说的那样,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本文中的家庭关系,而是玛丽琳的梦想与家庭羁绊的矛盾。她一向都有一个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也付出了许多,个性是处在女性的地位还比较低的社会时,她是有多大的勇气要做到“与众不同”。

但是,她遇到了他,一个与她不同国籍的教授,在她看来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之后因为怀孕结婚了,婚后她或许暂时忘了她的梦想,之后她意识到自己没有正事可做,想要出去工作被丈夫阻止了。之后她母亲去世了,想起了母亲过的生活,她对自己发誓,决不能活得像母亲那样。

她想去实验室当助手,那个人却笑着回复她说,不明白她是认真的,因为她还有孩子和丈夫要照顾。看到那里,我为她感到悲哀,同时我也恐惧我可能的婚后生活。有了家庭的束缚,自己的追求怎样办自己想做的事情还能去做吗因为就算在现代,多半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做“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并不是我追求的生活。

看到她最后遇到有一位女性做到了她一向追求的事情,她觉得不可思议,她觉得她原本也能做到,所以她要实施她原计划的时候,我为她感到高兴,觉得她做的个性棒。可惜最后,她却因为怀孕等束缚放下了她的计划,把她自己想要而做不了的事情寄托在了她女儿身上。我想,这很悲哀,却很现实。

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话“你以前爱的那么深,怀有那么多的期望,最后却一无所有。孩子不再需要你,丈夫不再想要你,最后只剩下你自己,还有空荡荡的房间。”这很凄凉,也是女人一生很悲哀的一种状况,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只有空荡荡的房间,我也要过的快乐、愉悦。可能因为这个跟我生活比较相关,所以印象最深刻。

对于家庭关系,我想的比较多的是以后对于孩子的相处模式及教育方式等。因为我的家庭关系比较和谐,没有这么多的危机,我一向觉得很温暖,只是我们比较缺乏交流吧。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不满过,因为可能存在的“重男轻女”和他们的传统思想。而且我也在思考着,我读大学是出自于我自己想读,还是由于他们想让我读。其实我想过放下的,可此刻却很庆幸自己没有放下,可能这也有利有弊吧。

还有好多好多感触写不完,就再续吧。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四】

对于这本书,我想我看完后感触很多。家庭中有爱,但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彼此。

莉迪亚,用自己的死进行无声的告白,最后唤起了家人彼此之间的直面问题。多么可爱的小女孩,面对母亲的离开,自责自己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错,不听话让母亲离家出走,最后为了让家庭的完整牺牲自己,压抑自己,到真真解脱想通时却死了。

玛丽琳,因为从小母亲的影响,梦想没有实现,梦想成为医生,却被家庭牵绊,我想这是无数个家庭主妇面临的问题。我希望我以后不论怎样,一个女人都不可以太依赖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事业。作为父母,我们不能把我们所谓的成功强加给孩子,尊重孩子,爱孩子。最后,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为了家庭的完整原谅的丈夫,生活中需要宽容。

詹姆斯,你生活在种族歧视的环境下,努力学习美国文化,考入哈佛,明明自己很优秀,却因为自己是黄种人,不能再哈佛任教。在你的身上你也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一直努力的学习,司徒融入这个社会。你从小自卑,懦弱,为了拜托妻子离家出走的痛苦,女儿的死去,你用性欲麻醉自己,你动手打孩子,你对妻子大叫,说就当一切没有发生。

汉斯,因为父亲的影响性格隐藏的自卑,为了逃离这个家,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哈佛,在家的时光里,安慰妹妹,给你占位子,陪她一起吃饭。

汉娜,多可爱的小家伙啊,在家中一直都是多余的存在,却是最明白的,读者一直站在她的立场看问题,看着看着不由自主的心疼那个小家伙。

家人一直一定要袒露心怀,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任何人。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五】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念是成就真正的自己,一念却是终结自己,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幸的是,《无声告白》所选择的是“地狱”。压抑沉重的几小时里,跟随着莉迪亚的死,展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来自底层家庭备受种族歧视的华裔父亲,来自单亲家庭想要突破性别歧视有所成的母亲,莉迪亚认为唯一理解她的却同样没有朋友内向的哥哥,一直不被关注到敏感安静的妹妹。

谁造成莉迪亚的死亡呢(自杀)?正是以爱的名义,“谋杀”了她的至亲之人。可是,又怪罪不起,在随后的每个人成长背景描述之中,父母兄妹每一个又都是可悲之人。获得终身教授、娶了白人妻子、儿女乖巧优秀的父亲,终究是没有祝福没有朋友在那个年代受歧视的中国人,他的自卑造成了寄厚望与女儿莉迪亚有更多的朋友;为了爱情放弃梦想的母亲更自然而然的将成为医生的梦移架到莉迪亚身上;父母以爱的名义始终未曾真正了解她的内心;而唯一和她相同处境的哥哥,却因为父母的爱、关注永远在莉迪亚身上,即使他优秀到通过哈佛的申请,父母也只因莉迪亚的考试不及格而忽视他,他想逃离,离开这个让他感受不到温暖的家,可是对莉迪亚而言,哥哥的“背叛”是她最后的稻草折了;妹妹则是个永远的小透明,她敏感懂事,隐藏许多大人的秘密。

也许很多人会痛心原生家庭,但这个小家庭,无非也是当时社会的产物。结尾并不那么黑暗,在无奈过后,我还是挺喜欢这个不完美的结尾,毕竟父母间是有爱的,他们是相互理解的,哥哥最后看到了朋友,看到了小妹,相信他们永远都是怀念着莉迪亚的。

人生不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平,学会承担,学会克服,学会改变。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六】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6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尘埃落定》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尘埃落定》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1】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2】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3】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4】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5】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6】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读完《活着》,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人生真实吧。人活在世上,总是会有不幸与挫折,但除了挫折之外,还有希望与勇气。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1)

《活着》当时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关于哪方面。但是当我看我之后,却给了我超级震撼的感觉,会让人有所思索,有所回味,并且久久不能忘记,铭记于心。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我相信有血有泪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会落泪,而且是多次落泪,虽然书中的文字朴实无华,但是就是那一个个人物的故事,悲惨的故事让人心生酸泪。虽然这本书我看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还是能想起那段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这段话虽然很朴实,但是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不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话语中产生的吗,我不敢想象当事人听到这句话的感受,起码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是流泪了的,我觉得这句话有感人的地方,有酸楚的地方。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我们常常会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当然,这本书会给我们呈现不一样的答案,活着是为了承受痛苦吗?起码在书中我看到了这样的观点,最后主人富贵和老牛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也许是在告诉我们说,人和动物都是平等的。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是我们还是要勇敢的生活下去。 去履行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权利,用我们的责任心去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感恩也许就是活着的意义。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2)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3)

我花了一上午在图书馆读余华的《活着》。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点评福贵这个人,说他悲剧,他却渡过了更为悠长而黑喑的一夜,开朗而顽强地活著;说他好运,他又亲自安葬了自身全部的家人,只剩一头比他年龄还大的病牛陪着我。实际上,福贵的人生在什么时候代表了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之道:从大地主铅华到败血女被压迫,从被强迫去战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会,回到家的人民公社化健身运动,大炼钢书里有很多有目共睹的地区,但如今一直回旋在我脑子里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给镇委书记的闺女捐血时被活生生抽死的情景。我好像见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苍白地细语着头昏,我好像触碰到他要想抽出来那被医生死死的握紧的都是骨骼的手。我好像就在那般一个情景中,要想上来帮一把有庆,却被哪些阻拦着,只有眼巴巴看见,心发憷。实际上有庆是否代表着那时候要想解救我国的有识之士呢,她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生生吸干,变成有权利阶层的特色美食。

界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惠州房产网福贵。我看到2个福贵一样乌黑的背脊在余辉中发亮,听见老人用混浊的声线在宽阔的原野间传来:青少年去流荡,中老年想掘藏,老年人做僧人。一本书以老人的描述主导,创作者与我全是旁听者,坐着中午的山上上,听老人默默地历数。如同创作者常说,非常少有些人能那么详尽地叙述自身的一生,我觉得这大约是由于福贵这半辈子都用在怀恋过去了,一个人守着七个人的人生,持续在脑子里播映,不管大小。正如书上所说,老人福贵责备惠州房地产网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也小,耕了一亩地。你上了年纪,不用说丢脸了。我疑惑,本来这儿就仅有一人一牛,哪里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得意地表述说,:假如它(牛)了解仅有它在耕种,便会懒惰的。呵,多么的趣味而忧愁的界面,实际上福贵和他的牛一样,她们都幻想着自身的家人仍在,因此从不曾忘掉。

小故事的最终,傍晚已经稍纵即逝,夜晚天降了。我看到宽阔的农田坦露着牢固的胸口,那就是招唤的姿势,如同女性招唤着他们的子女,农田招唤着夜晚到来。我长时间停留在小故事里,现在暂时是少年时代蛮横的儿子福贵,暂时是得了软骨病不能工作而哭的家珍,暂时是饿死的苦根。我好像是要想忍住不哭的,但却又感觉连福贵自身都从没抽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就是最好是的好运,也是较大的胆量。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4)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5)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6)

寒假有时间,又读了一遍《活着》,再读还是想要流泪,但明显理智很多。可书中还有几处太过扎心。一处是福贵送凤霞回那有钱人家时,父母强忍不舍,凤霞也是懂事,明明那么想念弟弟,不想离家,但是不哭不闹跟着福贵去那个有钱人家继续给人干活,可就在他们到了那户人家门前时,作为父亲的福贵忍不住伸手摸摸女儿的脸蛋,凤霞也伸出小小的手摸摸父亲的脸,当女儿的手碰触到福贵脸颊的时候,他再也狠不下心,直接带凤霞回家。太有画面感了,没有任何言语,但只是这么两个动作,却把这对父亲和女儿的情深、无奈、依恋、痛苦和坚忍诉说的淋漓,几乎瞬间眼睛发酸,止不住泪流。

再是一处“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外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福贵背着患病的可能时日无多的家珍,来到村西头儿子有庆的坟上,家珍一直到夜深露重还不肯回去,福贵强行背着她回去,回去经过有庆常光着脚哧溜溜奔跑的小路。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一定也是想起那个乖巧、善良、纯真、瘦弱却健康的儿子,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疼痛是不能想的,越想可能越疼,像是伤口上撒盐。

原本以为家珍活不下去了,病重又失去唯一的儿子,可福贵说“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们?”一个晚上福贵想要关灯,但是家珍不让,想好好看看福贵,第二天早上,家珍竟然说要喝粥,我在想她是多么深爱这个男人这个家,虽然最爱的儿子没了,对她如同雪上加霜,但她还是找到了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天天看到你们”活着再苦,也苦不过天人永别,勇气和力量是源于爱和不舍。

第一遍读,只觉得他太苦了,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压垮一个人,但是他还是活下去了。人也许就是这样,不会存在真正的绝望,在命运的玩笑下,只会一步步退让,绝望中有希望,希望幻灭之后,还有再卑微一点的新的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像他在送走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位亲人的时候,他还是去买回了牛,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无法想象的,我们能说他坚强吗?恐怕是不能的。书中说到,所有的亲人都是他亲手掩埋的,最后一个走也挺好,他可以再无牵挂,无忧无惧了,他在平静的等待死去,活着和死去,对他意义不大的我想,但是可以活着,就是对死去的人的一种纪念,所以他可以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他的一生有过混账,有过富贵,更多的是有过苦难和爱,苦难给了他最好的妻子和儿女。

长篇小说《边城》读后感300字


长篇小说《边城》读后感300字一

前些日子,有知己好友向我推荐沈从文代表作《边城》,闲暇时,我买了一本《沈从文集》,重点读了《边城》一文,感想颇多。

《边城》是一部反映湘西民情的中篇小说,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是通过描述女主人公翠翠与少男傩送的纯情之爱,来揭示一种源自湘西古朴原始的爱与美。

这种爱与美在小说中,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之举,更没有附加铜臭的权钱交易,相反小说所表现的男女之情正是古朴原始乡村孕育而生的自然恋情,它青春、阳光、清新、健康,犹如阳光下爱情的花朵,晶莹透明。纵观小说描述的不仅是唯美的恋情,更有祖孙、兄弟之间的挚爱亲情,还有处在整个边城各个角落人们之间的一种善良互爱之情,这些爱与情不正是如今我想看到的人类最高尚的心灵之美吗?

虽说小说翠翠和傩送的爱与情以苦涩的悲情收场,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更是我为之惋惜的,但它又让我懂了美好的爱与情有时并不能完全为自己所把握的一面,它有其社会属性的另一面,以致这中间或有悲情、或有无奈,这让我联想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的慨叹,当然我不排除也有人能冲破重重阻力追求得到自己的爱与情,如古代的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但话又说回来,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人能把握自己的爱与情?又有多少人能跨越历史享有不受时代束缚的爱与情呢?也正因为这样,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就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的情感共鸣!

长篇小说《边城》读后感300字二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究竟是谁的错?其实,并没有什么为什么,悲剧的结束,也并不是谁的错。

天保和傩送,两个人同时喜欢上了翠翠,按规矩要不两个人真刀真枪的大干一场,决出个谁胜谁负,胜的去追求翠翠,而负的退出;要不两个人晚上一起到翠翠家的对面唱山歌,翠翠回唱的那个人赢。两个亲兄弟不可能真刀真枪打一仗,所以只能选择后者。但不得不说遗憾的是天保唱歌不行,也就放弃了,而傩送唱歌时翠翠却因为睡着了,只把那歌声当成了一个美好的梦。

天保为了忘却翠翠成全傩送而随船出商,却因船出事而溺死河中;翠翠经过爷爷点拨后知道了傩送对自己的爱,却因女孩的羞涩不敢表达;傩送给翠翠唱了一晚的歌,却因翠翠没有给他回唱再加上哥哥天保的死让他不知怎样面对翠翠,所以也远行了;爷爷为了翠翠以后的幸福忙前忙后,却因整个事情变成这样又加上岁数大了,最终在暴雨将停的清晨离开了人世。

最后,只有翠翠和她的黄狗,守着渡船,等着傩送的归来。

想来想去,这一切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谁的错。老话有一句叫这都是命。是啊,翠翠的爱情变成这样又何尝不是一种命呢?她的爱情中,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一点阴暗的东西,但结局却是这样,能说什么呢?认命吧,顺其自然就好。其实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当傩送和翠翠的爱情经过时间的考验,两人再次相遇时,应是人间最幸福的事了吧。而如果因为时间的推移,感情淡了,没了,又是什么坏事呢?这段感情的结束,不也是另一段感情的开始么。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如果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经历了许多却仍没有发生动摇,很不错;如果随着种种事情,感情散了,互相觉得不适合了,分开,也挺好。

还记得《非诚勿扰Ⅱ》中芒果和李香山离婚典礼上的贺词:散买卖不散交情。两个人分开后,之间就又是另一种感情,有什么不好的。

其实,感情,没有什么是与非,没有什么对与错。

其实,感情,真的顺其自然就好。

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精选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当不同的人在看完《水浒传》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水浒传》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篇1)

暑假里,我读完了中国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既悲壮豪迈,又发人省醒。

这本书描写了宋江等一百零八将从被逼上水泊梁山再到起义军发展全盛,然后被招安,接着又为官府南征北战,最终却被奸臣童贯、蔡京等人所害的故事。

这部小说令我荡气回肠,这些梁山好汉个个勇猛无比,可最终却被奸臣所害。我想,这些奸臣着实可恨,他们只知道讨好宋徽宗,还要陷害梁山好汉。但这些奸臣却没有得到报应,我只能说,那个时代的皇帝太昏庸了!

这类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就拿明朝中叶的大忠臣于谦来说。于谦任官时,明朝皇帝明英宗给蒙古的一支——瓦勒族擒了去。于谦十分英勇,率领军队和瓦勒浴血奋战了很久。总算把瓦勒赶走,将明英宗救出。谁知明英宗回来后,因为于谦在其间又立了个明代宗,再加上宦官的挑拨,明英宗竟杀了于谦。

通过这些事,我觉得在古代尤其是奸臣当道、君主昏庸的年代,那些大忠臣往往都会被陷害而亡。从战国的商鞅到宋代的岳飞,再到明代的于谦,无一不是被奸臣害死的!

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篇2)

一领锦袍殷战血,衬得云鬓婀娜。

——题记

《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将有的勇猛无比,有的神机妙算,还有的智勇双全。但他们大多是五大三粗的汉子,有谁注意到了其中的三员女将。自古以来,人们都认为女子是卑微的,可谁说女子不如男?

一丈青就是三员女将中的一位。她不仅会使日月双刀,而且飞石与红锦套索也是用的得心应手。

我们能看到她在战场上非要杀敌的背影,但又有谁知道她童年的阴影?

幼时,她与她的家人被辽兵抓去,扈三娘的两个姐姐都很漂亮,耶律胡欲纳为妾,但她们性情刚烈,宁死不从。耶律胡便将二人杀了,正欲杀扈三娘,她便求耶律胡不要杀她,可以帮其放羊,耶律胡也同意了,那时她才13岁。

我,震撼了。这么小的她便忍辱负重,能屈能伸,不感情用事,我也知道这件事不会就这样结束的。

为了报仇,她开始习武,身边没有器械,她便打起了石子与头发的主意。她将两位姐姐的辫子与自己的辫子扎在一起作鞭子,而她放的那群羊便是她联系的对象。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她不懈努力下,她的飞石、套索大有长进,飞石也达到了“打羊犄角,绝不打脑袋”,套索是“只需将绳索抛出,这只羊就没有逃跑的道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场战斗中她抓住时机用辫绳,将耶律胡勒死。“一丈青”这个名号也由此得来。

这次战斗中,她充分体现了古代女子的智慧与勇气,诠释了“女子报仇,十年不晚”,谁说女子不如男?

后来她投靠了祝家庄,在与王英的战斗中,她又大显身手。只见她“蝉鬓金钗双压,凤鞋宝蹬斜踏。连环铠甲衬红纱,绣带柳腰端跨”。“舞刀来战,刀法娴熟”,“纵马追上,把右手刀挂了,轻舒猿臂,将矮脚虎提离雕鞍,活捉了去”。

可是她不仅能屈能伸,而且武功高强,活捉王英不就说明了这一点!谁说女子不如男?

“自古红颜多薄命”。在大战乌龙岭时,她的丈夫被妖法迷惑,不幸阵亡,我似乎看到了落日的余晖褪去的晚霞的一酡红,夜像半透明的墨油纸渐渐铺展开来“小贼,纳命来!”那是扈三娘的咆哮,淌过了王英,淌过了夕阳淌过了时光……她脸上的泪,黄昏给她勾勒上了金黄的边……

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毅力,与对丈夫、对梁山、对朝廷的忠诚也是她生命中的一大亮点。

在现在这场抗疫战中,也涌现了许多巾帼英雄,李兰娟是其中一位。她已经在一线连续奋斗了十几天,她的身后更是有许多人在努力,我相信病毒总会退去,春天总会来到。

扈三娘一位集美貌、智慧于一身的女子,在战场上她是常胜将军,在家中她是贤惠妻子,她没有成为时代产物,而活出个性,活出风采。

谁说女子不如男!

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篇3)

《水浒传》中栩栩如生的人物角色,他们所显示的“忠义”二字,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每一位读者都回味无穷。这也正是《水浒传》能成为古代四大名著的原因了。今天,就让我们共同走进水泊梁山与列位英雄好汉同行,领略《水浒传》独具的韵味。

《水浒传》中宋江这一角色,是梁山的第三任首领,他的个性是谦虚谨慎,仗义疏才,任人唯才,是一个很好的领导人物。“及时雨”这个绰号不是白得的,晁盖等七人智取生辰纲,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告知,才免此难;武松在柴进庄上因脾气暴躁受人冷淡,宋江则反客为主对武松体贴入微,使武松感激万千;李逵因激动,曾多次与宋江大吵大闹,而宋江则毫不生气,以宽广的胸襟容纳住了这个“黑旋风”……“义”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是啊!回想一下我们自己,曾多少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曾几何时,想起了“退一步,风平浪静。忍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曾多少次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取笑过性行古夬的同学,曾几何时,体贴过他人,尊重过他人?这难道不足以说明宋江的“义”值得我们学习吗?

书中另一角色:行者武松,更是他那英雄盖世般的魅力,勇敢,机警,大义凛然,光明磊落,临危不惧的优秀品质,使得我们都记得了“武松打虎”这一经典的桥段。宋江的“义”可以令人感动,而武松的“义”便可惊天地,泣鬼神。为报施恩之恩,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飞云浦怒杀官差,手执一把朴刀,血溅鸳鸯楼,为施恩夺回了权利。回到现在,想想自己,当朋友遇难时,我们曾真心地帮助过他们吗?我想我们中,极大部分人都会说没有,我想我们当时,早就会被困难吓得两腿发软了罢!

《水浒传》这部传奇巨作不仅向我们诠释了“忠义”二字,而且还向我们展示了“孝”字。上梁山后,宋江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回乡看望父亲;公孙胜因母亲的原因,曾拒绝上梁山入伙;李逵在梁山享尽清福之时,想起母亲,正要背母上山之时,不想母亲竟被老虎吃掉,李逵一怒之下,连杀四虎……当然,还有很多孝敬的例子,都成为了后人传颂的佳话。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父母因天冷让我们加衣,我们则不顾父母的感受摔门而去;有时我们犯些错误,则不断的埋怨父母的过失,这样的我们还是孝子还是好学生吗?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孝”,也不懂得报恩,若还是在过去,估计已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了罢!

站在忠义堂前,看着水泊梁山奏出的辉煌乐章。思索着一代又一代的责任,领悟着“忠”“义”“孝”三的含义。《水浒传》给我们的启示,似一叶扁舟,在我们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涟漪……

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篇4)

《水浒传》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对,这本书就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而且还是我们老师推荐给我们的。

里面讲的是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结果,梁山好汉在征讨方腊一战中,起义军伤亡惨重。最后只剩下20多人,起义军势单力薄,但朝廷仍旧没有放过这些幸存者。在封官赏爵后不久,就对他们下了毒手。用酒毒死了宋江,用水银毒死了卢俊义,吴用、花容也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就你这样令人唏嘘的结局结束了。

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及时雨宋江、青面兽杨志、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托塔天王晁盖,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行者武松、小旋风柴进、九纹龙史进、金麒麟卢俊义、小颖广花荣……中途宋江在梁山宣布天罡36星,地煞72将。

这里面有一个故事场景最让我难忘。那就是《武松醉打蒋门神》讲的是武松在监狱里面碰到一个叫施恩的人。因为一个自称蒋门神的霸主夺了施恩的快活林,施恩每天给武松送饭,就是为了让武松为自己报仇。而武松在快活林的一家酒店里碰见了蒋门神,因为武松喝的酒越多,打的力气就越大,所以就让酒保上了几碗酒,正喝着,武松见蒋门神从他身旁路过,就先把两个拳头去蒋门神的脸上虚影一影。忽地转身便走蒋门神大怒,抢将来,被武松一脚踢起,踢中蒋门神的小腹上。双手按了便蹲下去,那只右脚早踢起,直飞在蒋门神的额角上,踢着正中,望后便倒,武松追入一步,踏住胸脯,提起拳头,往蒋门神脸上便打,打得蒋门神跪地求饶。武松喝到:“要想饶你性命只要依我三件事。”刚说完蒋门神就回答道:“别说三件就是三百件我也依”武松说道:“1、向施恩道歉。2、把快活林还给施恩。3、立刻滚出快活林。”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如果你也想看一下《水浒传》的内容。那就赶快去买一本来看一看吧。

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篇5)

今年暑假,妈妈为了丰富我的阅读知识给我买了一本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施耐庵,里面描写了许多英雄人物的英雄事迹。里面有: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林冲误入白虎堂,武松打虎景阳冈……英雄事迹。其中我映像最深最喜欢的是武松打虎景阳冈。

话说,宋江和武松刚分开几天,武松来到阳谷县的景阳冈。这时,武松又饥又渴, 看到前面有个酒店,酒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武松喝了三碗酒,主人家说前面的景阳冈上有老虎,你不要喝醉了,武松不信,说道,我是本地人,这景阳冈我至少也走了二十遍,从未见过有老虎,在给我添几碗酒,武松一连喝了十八碗酒,迷迷糊糊的朝景阳冈上走去,这时,武松酒劲大发,躺在了一块大青石上,眼看就要睡着了,这时,狂风大作,树林里突然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武松吓出一身冷汗,提起哨棒,那老虎爪子一扑,身子一掀,尾巴一扫,武松一棒打在老虎头上,那哨棒一分为二,武松趴在老虎身上在那老虎头上打了六七十拳,老虎七窍出血,躺在地上不动。武松不太放心,又抡起那半截棍棒在老虎身上打了一阵。知道老虎死去才放心离开。

那老虎伤了三十二条大汉的性命,武松赤手空拳把老虎活活打死,真是人间英雄呀!

经典长篇小说水浒传优秀读后感(篇6)

《水浒传》作为四大名著之一。不仅是记录宋江等人征战的故事,更包含了作者对宋江爱国却被奸邪小人陷害的惋惜,对宋朝无能的惋惜,同时也记载下了古人生活的场景,细致入微,让人从中体悟到治人、治事、治国的道理。

《水浒传》的主人公是宋江。主要记叙宋江、卢俊义、吴用等人几经周转被朝廷招安,为朝廷四处征战最后被奸邪小人陷害的故事。在兄弟之间的热血之中包含着忠诚的爱国之心。在《水浒传》的所有人物当中,宋江是最令我钦佩的。宋江为官清廉,一开始,在他担任的官位上,他做出了很好的成绩,造福百姓,并且没有一点大官人的架子,且他对国家极为忠诚,最后他被迫逼上梁山是因为被迫杀害阎婆惜,但也是因为这份过度的忠诚,让他即使明白是小人给自己下毒,仍然接受事实,为《水浒传》添加了悲壮的一笔。

在宋江身上令我感触最深的情节莫过于辽国国王派人劝宋江降时,宋江假降的情节。在宋江假降之后,吴用对他说:“劝降的人说的是对的,像我们这样的人,继续留在宋朝结果无非两个:赐死或者流放,朝中的奸臣不可能容得下我们,倒不如投降辽国算了,逍遥自在岂不好吗?”宋江的回话大致可以这样翻译:“我身为大宋的臣,死为大宋的魂,宋朝可以负我,我绝不负宋朝。”说完,他竟默默流泪,明知前方就是忠诚的悬崖,他却仍然要跳进去,这份对国家的赤诚足可以惊天地泣鬼神!

《水浒传》中除了宋江,剩余的英雄也是五花八门,有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好杀却孝顺的黑旋风李逵,生性洒脱的花和尚鲁智深……其实,在《水浒传》中我认为刻画最成功的非鲁智深莫属,这里的成功不是家财万贯,也不是封妻荫子,而是随心所欲的活着。早期的鲁智深是一个小官,却最爱行侠仗义,曾经拳打镇关西,即使后来出家寺庙也无视寺规,经常下山喝酒,还打同寺的僧人。甚至再后来成为梁山泊的步兵头领后也常请战,可以说是不怕任何人。表面上看鲁智深是鲁莽,但你仔细看,你会发现他做事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正气率真。这才是大智若愚的表现!鲁智深最后也是“听潮而圆,见信而寂”在海边听着潮声而死,多么浪漫呀!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活得那么洒脱。

经典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优秀读后感精选(5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相信每个人看了《尘埃落定》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写《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经典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优秀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经典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优秀读后感【篇1】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经典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优秀读后感【篇2】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经典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优秀读后感【篇3】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经典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优秀读后感【篇4】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经典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优秀读后感【篇5】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长篇小说读后感


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枪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2020: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大全六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网络上有很多关于《茶花女》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对于这个《茶花女》,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茶花女》的理解。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现“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篇一)

作为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描述的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位社交界名媛,虽然她和其他社交界名媛没什么区别,都是热爱金钱,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但她唯一的不同就在于,面对自己的真爱,她会为了自己的自己的爱人,而抛弃荣华富贵。定居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

而她的爱人阿尔芒,是一个非常爱慕玛格丽特的年轻人。他在玛格丽特患肺病期间默默的关心,深深打动了玛格丽特。

他们的私奔,虽然让抚养玛格丽特的公爵很愤怒,甚至断绝了玛格丽特的资金。然而,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虽然玛格丽特过着与以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但是,在爱情的滋润下是甜蜜的。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快结束的,阿尔芒的父亲一直都是反对玛格丽特与自己的二人自交往,虽然深知儿子和马格丽特是彼此深爱的,但为了儿子的前途,他还是去劝说玛格丽特离开自己的儿子。

听了父亲的话,玛格丽特知道自己和阿尔芒的爱情是不能长久的,自己只会是爱人光明前途中的绊脚石,在强忍着离别之痛的情况下,玛格丽特一变心的理由离开了阿尔芒。

悲痛欲绝的阿尔芒并不相信玛格丽特的话,在一次中东旅行中,虽然看到玛格丽特已经成为别家贵族公子的情妇,但亚芒于书信往返中化解了误会,使得忍受着爱情折磨的玛格丽特得到慰藉,然而不幸的是,她在肺病摧残下与世长辞了!

阿尔芒是深爱着玛格丽特的,玛格丽特也是深爱着阿尔芒的。然而,命运就是如此作弄这对情侣……

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而小仲马内心的感受也在《茶花女》中表露无疑,没有过于华丽的词藻,一嘴平时最深刻的语言多次打动我的心……

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篇二)

我希望病好的愿望只是幻想罢了。我现在又卧床不起了,浑身涂满了药膏,疼的火烧火燎。以前的千金之躯,如今恐怕是一文不值了!

我们前世一定是罪孽深重,要不就是我们死后要大富大贵,所以上帝才会让我们这一生受尽赎罪的折磨和苦难的考验。

——摘自《茶花女》第二十六章

相遇并可相知的一切遇见,都是我们已经在此之前做好了全部的积累,然后才会有那样的理解与相知诞生。无论是书籍,电影,音乐,甚至是一个鲜活的动物或人类。

读《茶花女》的过程比我预想的流畅。因为在刚刚开始阅读的那十年里,我讨厌所有的中长篇故事以及名著(因为名著无一例外都很长)。衍生出的阅读习惯就是极为偏爱杂文与诗词,那就像一个午后在阳光里眯起眼睛,恍惚的一瞬间做了一个梦,轻松而美好。

一直到这三四年,才发现,年龄和阅历是一种神奇的成分,它能分解所有长篇故事里最动人之处,之后让它们成为你心灵上的一部分收获,竟如此美妙。

读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时候,无论是壁炉前的拥抱还是阿尔芒的眼泪,包括阿尔芒对玛格丽特的恨意,都让我想起自己曾经的爱情和那个善良可爱的男子。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如《茶花女》中的普律当丝一样,背靠现实的大山,讲出所谓真诚的道理,规劝在爱情中忘记一切的年轻人。可是,这个世界如果只有现实,是不是就和生活中失去甜味一样,或许并不影响什么,但无论奶油还是糖果甚至是新鲜多汁的水果,都丧失了绝大部分的诱惑力。

爱情不能磨平坎坷,可是不幸却可以成就爱情。

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篇三)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漫漫长河中,爱情始终是一个最为频繁所被人提及和讴歌的对象。无论是散文诗歌,还是戏曲小说,古今中外都大量的记述了这方面的故事。在中国比较有名的爱情故事有范蠡与西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孔雀东南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在国外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安娜卡列琳娜、简爱等的故事。这些爱情故事或悲或喜,给我们现代人留下了很多启示和回味的空间,同时,也促使我们反思和借鉴。

关于爱情,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人文背景,不同的宗教风俗都有各自的观念认知。但总的来讲,不论哪个民族,哪个时代,哪种宗教,人们对伟大的爱情都会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褒扬,在这一点上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而既然大多数人都赞美和讴歌伟大的爱情,同情为了爱情而选择牺牲的主人公,却为何还会有这么多的爱情悲剧发生呢?对于这一点,古今中外,无一例外都是因为传统和世俗,保守与激进的对抗所引发的。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悲剧是因为出于家庭门第的原因,祝英台虽与梁山伯同窗三年,感情弥笃,但却被嫁给了太守之子马文才,最后双双以死殉情;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因为两个家族之间互为世仇,两个年轻人相爱却无法冲破家族间因为仇恨而织就的世俗大网。即使时代发展到现在,其实我们很多的思维依然被这些传统的思维所限制,所束缚,为此,爱情的悲剧,人性的悲剧还依然不断的在发生着。

小仲马的《茶花女》从所表达的主题和思想方面来看,同文艺复兴以来众多作家所表达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即主张冲破传统思想的束缚,追求精神的解放。这一点西方的好多文学著作都是以此为根基进行创作的,如薄伽丘的《十日谈》勃朗特的《简爱》欧姆的《人性的枷锁》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等等。

《茶花女》的故事情节与其他爱情故事的不同主要是在人物的选择上,书中的主人公茶花女(玛格丽特、戈蒂埃)是一个风尘女子,风华绝代,却又多愁善感,在多年的风尘生涯中,她早已对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希望,如一片浮萍任凭命运的狂风暴雨、惊涛骇浪所左右,直到她遇到了男女人公阿尔芒,在他那里,她得到了真情,因而想为这份真情而改变自己的生活,走出风尘生涯而选择对爱情的忠贞。不幸的是,他们最终还是没有逃出世俗的枷锁,在阿尔芒父亲的极力阻挠下,玛格丽特。戈蒂埃为了阿尔芒的幸福选择了自我牺牲。阿尔芒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对玛格丽特。戈蒂埃因爱生恨,做出了种种报复行为,从而加重了其病情,最终导致玛格丽特。戈蒂埃消香玉损,因病离世。

从故事情节来看,这本书并不复杂,书的篇幅也并不太长,是一部只有十六万字的小部头著作。但他反映的社会现实,折射的社会环境却不由得不引人深思,即再美好的爱情在世俗和现实面前也会阻力重重,即使两人间真心相爱,彼此倾心,但在世俗和传统面前,终难一帆风顺,幸福圆满。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是古人对爱情的美好向往,也是所有有情人的美好期望。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都会邂逅爱情,但真正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确实并不多见,虽然我们自己可以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可以不在乎家庭门第,但根深蒂固的传统世俗思想,思维习惯却依然在深深的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制造着同茶花女的故事一样的悲剧。

一部《茶花女》让我们认识了爱情的伟大,也让我们认知了爱情的真谛。牺牲精神是造就伟大爱情的必然因素,但这种牺牲精神最终也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人生痛苦,所以从我个人来讲绝对不鼓励这种牺牲精神,因为牺牲就意味着放弃,牺牲就意味着将原本美好的爱情搞的支离破碎。离小仲马写这部伟大爱情故事的《茶花女》已过去了近二百年的时间,但现在重读,我依然会被其情节所吸引,依然会被书中的故事所感动,或许,这就是这部作品之所以伟大的原因吧!

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篇四)

初次听说《茶花女》是在高中的某一节语文课上,老师介绍其作者亚历山大·小仲马的生平故事,我便对作者以及他的作品产生浓厚的兴趣,小时说《茶花女》与作者的亲身生活经历是密切相关的。在资本主义主义的统治下,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阴暗艰险本质暴露在人们眼前,《茶花女》的主人公在命运的安排下,肩负着沉重的枷锁,以一个肮脏的身份出场,她悲惨的经历注定了其一生的悲剧。

《茶花女》的主人公是巴黎名妓玛格丽特—纯洁的茶花女,从一位质朴的乡下姑娘为了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了滚滚红尘,轮为一位风流婀娜的名妓,染上了随意挥霍金钱的恶习。她疯狂的寻欢作乐麻痹自己,忘却自己的行径,但内心却厌恶极了这种空虚伪装的生活,她渴望真正的纯洁的爱情,一切善良,美好的东西。当她快要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却因为这个肮脏的社会,无情的再一次撕碎了玛格丽特的美梦,揭开了她的伤疤。现实社会的金钱、权利以及虚伪再一次把她推向茫茫无边的灾难之中,她被迫离开了那个造就了她美梦的,并被她深深爱着的人,受尽了这个人的误解与屈辱,最后含恨而终。

在那个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任何人性可言,只有金钱可贵。那玛格丽特却是那样的善良,她始终追随着自己的心,即使面对爱人阿尔芒的父亲对自己的种种侮辱,她也没有透露给阿尔芒一个字。她不同于一般的烟花女子,她有着爱心,有着善良,她有着希望,有着梦想,甚至还闪烁着圣洁的光辉,比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更让人怜惜、疼爱!

读完《茶花女》,我不禁感叹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呀!不用受资本主义的种种压迫,不用一生活的困境,而且做那些有违自己初衷的事情,不用因为金钱而出卖自己……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

人们常说"真正的爱情往往能使人变得崇高",我们无法否认他们之间的爱是否互相真实,但我相信爱情是两个人的事,需要彼此的信任、理解与宽恕,它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珍惜这得之不易的爱情,珍惜眼前人。

《茶花女》,一本令人反思的经典作品,现今已被改编成戏剧和歌剧,风靡一时。小说中茶花女身上那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保存心中那一份不易的善良,做一个有用的人!

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篇五)

近来闲着无聊,又拿起书来打发时间,以前我是极爱看书的,自从工作了以后事情多了,心也分家了,就忽略了昔日最好的伴侣了,实在有些愧疚。

《茶花女》这本书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别人我小学时就看过,但是这只是把它当一个人人称赞的故事囫囵读完的,写了些什么,我却一无所知。今天我又拿起它,真诚的把它翻悦一遍,算是以前对它亵渎的歉意。因为我觉得一本被公认地好书被当成一个故事去看是罪恶的。

果不其然,从读之后证明我的歉意是正确的,它是一本该得到尊重的书,它有灵魂。书中的女主人公玛格丽,虽然只是一介风尘女子,却有着一颗不染纤尘的心,可能是我解读错误,但是她对阿尔芒的爱确实深深感动了我。

谁说表子无情,戏子无义?她的心灵比那些自称上等人的人来得干净的多,至少她可以为了爱舍弃一切荣华。她是个例,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妓女在出卖肉体的时候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迷失本性,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走上那条路的。

对我来说书中最为可恶的不是那些在最后看到玛格丽特病的毫无美感而消失的男人,而是那个我最初以为她最有良心的普吕当丝,她自私,目光狭隘,我不得不这样发泄我的不满。在玛格丽特落难时她是帮忙出了不少主意,但是到了真正需要她帮助时,玛格丽特没有希望时她开溜了。

雪中松炭远比锦上添花更让人感恩。

最后还好的是她的葬礼还有早前的情人参与了、不然她该多么悲惨……

阿尔芒与玛格丽特两个人的感情在世俗人的眼里明摆着是不能长久的,但是他们无畏的精神,为爱牺牲的坚定心情让我钦佩不已,虽然他们最后没能善终,但是他们的爱情永远不会磨灭。

长篇小说《茶花女》的经典读后感(篇六)

小说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你迫不及待地读完,看到结局却又让你欲罢不能。我好像老喜欢以喜剧结尾的故事。我会为小说设想美好的结局。可对茶花女呢?她需要什么样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命运呢?那一篇篇日记,是心的表白,对爱人的表白,也有一丝临终忏悔的意味。

她本人宁愿这不只是份信,更是忏悔词,为何而忏悔呢?句句之中除了深情的爱,还有她超越普通女性的高贵,高贵?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适去修饰一个风尘女子,不是想造成反差,是她本身貌似真的比普通女性更通情达理,那样生活习惯了的女子她面对的是怎样的诱惑,形成的是怎样的思维,她的环境是怎样的,作为染病之女,她需要什么我们都有所共鸣。可是她最初抛却一切,当掉首饰,只为与阿尔芒相守的尽可能长久,然而后来她宁肯让阿尔芒记恨他,悄然选择离开,重归风尘,最后被误会了自己的爱人伤害得痛上加痛,却仍然那么爱他,记挂他。用阿尔芒父亲的话来讲,“你是个善良的人,你的灵魂里有别的女人所没有的气度,她们也许看不起你,但她们却比不上你。”

“我过去的生活没有留给我梦想这样前途的权利,我应该负责我的习惯与名誉所不能保证的责任。”这是茶花女的选择,离开自己的爱人,她选择让自己精疲力竭,想着快点死去,痛苦的折磨着自己,等待死神,却不能自杀“那只是一种无益的追悔,连累了你应有的幸福生活。”一个女人全部的思绪都围绕着她爱的那个人,死神真的逼近时,她又那么渴望见到他,以至于出现幻觉。

我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集锦7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每个人对于平凡的世界,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平凡的世界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篇1】

路遥的文字是有生命力的。据说马云在18岁时候还是个蹬三轮车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接触到了路遥的《人生》一书,这本书鼓舞着他复习,高考,并最终考上杭州师范学校。可以说正是路遥的《人生》激励下,马云的人生才发生了转折。路遥文字的力量,可见一斑。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史诗级作品,才看一章便已让我不能自拔。路遥用他质朴的语言,和细腻的描写为我们全景式再现了当时中国乡镇生活场景。并通过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的经历深刻地展示了在大时代的历史进程中,普通人所走过的艰难曲折道路。

孙少安放弃爱情最让我不能释怀,也最让我有所感悟。青梅竹马的两人终不成眷属,原因呢?少安为了家庭而退学,他放弃了自己的前途。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润叶在一点点向上爬,见识到了更广的世界,而他却自做弃子成了乡下种田的一介农民,最后因自卑而与润叶断绝联系,如果再细细去品读,则会发现人的命运根本不能被自己所掌握,这便是小人物的可悲之处。我多么希望少安能去冲破命运的枷锁。

但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没有羁绊便不会受伤。生活的残忍不仅仅是艰苦的生活条件,而是给予你希望再将其碾碎。平凡的人占大多数,可平凡不等于平庸,人可贵是在于认识到自己的平凡,他们大多数可以找到自己的理想,努力是不会背叛自己的,它不一定能实现梦想。但曾努力过的事实却足以安慰自己。努力过的人便不再在平庸。

人生一定要拼搏,获得力量,这样才不会如少安一样,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唯有自强才是根本。说句我们都听腻了的话,“知识改变命”。让自己平凡的一生不平庸。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篇2】

假期闲暇时,我用心地阅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终于领悟到这本书的真谛: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争取和奋斗。不论结果是喜是悲,可以慰藉的是,自己总不枉在这世上活了一场。而只要我们用这种精神去面对遇见的坎坷,我们就能够无愧于心,无愧于生活,更无愧于自我。

果敢又坚强,坚毅又有担当,这是属于少安的印迹,是属于他的标签。在困苦和贫穷面前,少安用自己的臂膀扛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用自己布满老茧的双手将一切困苦揽在自己面前。他坚信人不能穷一辈子,只要努力一定会有收获。

敏锐又聪慧,灵活又执着,这是属于少平的特色,是属于他的象征。在落后的环境里,少平用自己魁梧健硕的身躯在艰辛险恶的环境中坚持奋斗,用自己的气魄和勇气微笑着面对着所有的艰辛。他一直渴望脱离“黑非洲”,用知识改变命运,改变别人对自己看法。

我很庆幸看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少安少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感觉这本书在迷茫中给了我指点江山的勇气与信心。教师的工作很辛苦也很烦心,特别是小学六年级的教师,这个时期的学生正处在叛逆期,教师不但要授业解惑还要疏导他们的心理,竭尽全力使他们成为一名品德兼优的毕业生,顺利地步入初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用面对生活的勇气与信心,努力的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一个不平凡的自己!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篇3】

从小到大我读过不少的小说,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这本书: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具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

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应该感到生活是美好的!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因把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篇4】

这个寒假我看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真的很感动。它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平凡的美。

文中孙少平是主人公,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而作为新一代的我们,要做到自立自强。才能成为社会之有用人才。《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希望我们能像孙少平学习。要知道并不是高贵才是最美的。生活中的每往往是在我们不经意之中发生的!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篇5】

作家路遥的作品总是打动人心,因为他的文笔纯朴无华,总是可以到达人性最柔软的地方。

最近读了他写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另一面,不一样的中国。

孙少平、孙少安,两位质朴的农民家庭出生的孩子,通过自己的不断奋斗,到达了成功的彼岸。

我终于明白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与价值。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上,如果一个人怨天尤人,遇到困难就叫苦不迭,那么,这个人的未来是显而易见的。只有我们努力的学习,努力地工作,向前方展望而不是回忆过去的辉煌,我们的世界即使再平凡,也是十分充实的,也是十分快乐的。有些人可能会埋怨父母:为什么你们不是高官,为什么你们不是亿万富翁,为什么我穿的衣服不是Prada,为什么连小朋友都比我有钱,为什么你们没有文化让我的基因这么不好……当你抱怨这些的时候,请你看看自己的世界:当别人都在努力学习时,你在干什么?可能有人看到了前几天网上很火的一组漫画,其主旨是:知识没法改变你的命运,只能改变你的思想!但你也不想想,你的家庭条件够你吃年?现在不好好学习,不改变命运,哪来的工作,哪来的财富?所以说到底,我们就是平凡人,或者说我们的父母就是平凡人,所以我们就活在平凡的世界里。但如何改变平凡?学习!

很多人也会羡慕那些游戏主播,通过在各大游戏平台发布自己打的游戏视频一个月就可以赚一两万。呵呵,你有打游戏的时间吗?你有打游戏的经验吗?好的,假定你有这些条件,那你去吧,为什么不?

是因为我们的世界就是以学习为目标。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世界,所以,不论我们的父母多么贫穷,我们还是应该好好学习,让自己的世界特殊起来,才对得起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孩子啊!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篇6】

已经是来到了开学的第四周。总算,利用平常的一些空余时间读完了一本书的一个部分,而这本书的名字——《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是由上个世纪我国的著名作家路遥所写的。于1988年完成的,是一篇百万字的长篇巨著,书总共被分为三部。小说以恢宏的气势和史诗般的品格,全景式地表现了改革时代中国城乡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情感的巨大变迁在。而我所看的,则是其中的第一部,虽然只是快速地看了一遍,但我还是有了许多的感悟。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十年左右的平凡故事以及他的成长经历。而整个故事都是由双水村这样一个村庄展开来写的。可总让我念念不忘的,还是写他求学时代的初期。

记得那是主人公刚刚入学时的一个场景,当时他们家的经济十分的困难。他连学校最便宜的饭菜都买不起,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吃学校资助贫困生所吃的黑馍,这是一种跟馒头长的差不多却异常难吃的东西。出于面子,孙少平只好等每天食堂中其它同学都吃完饭走了,自己才会愉愉摸摸的跑到食堂的角落吃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尽管生活条件看起来是那么的糟糕,可孙少平从来都没有过半句怨言,而是努力的去克服它,不向挫折去屈服,甚至打败它。我认为这种面对挫折,勇于对抗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今年刚放暑假时参加的夏令营。在去内蒙7天返家的途中已是凌晨两点,因为自己的疏忽,下车后才发现自己拿了别的同学的箱子,而自己的旅行箱不见了。当确定这个消息时,发现大巴车已走远,同学们也都陆续回家,而两手空空的我站在大马路上,心情十分着急也无比的沮丧,带队的老师说要我不急,先回家,说也许另一个同学拿了我的,但通过电话联系,事实是没有任何同学拿我的。回到家,想着自己新买的旅行箱再也回不来,想着千里迢迢精心挑选的纪念品就这么付诸东流,真没劲,就这么无精打采过了一天。还是家里人一句话鼓励了我:在家坐着旅行箱也不会回,不如再试着找一下嘛。我想是呀,不甘心的我抱着一线希望,仔细回忆,经过自己冷静分析,后来锁定箱子应该还是在回家大巴车上。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天后,通过我的努力终于找回了自己的旅行箱,我开心极啦,这也让我更加明白了面对挫折,不要灰心,要勇于面对的道理。

以上,也是我读《平凡的世界》的一点感悟。

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优秀读后感【篇7】

一本《平凡的世界》终于看完了,平凡朴实的文字写出了一代人平凡的生活,他们热爱生活,却又不得不为了生活而与生活中的困难斗争着,他们坚强、勇敢、善良,为了家人的幸福努力着,做着牺牲……他们是幸福的,尽管日子过的苦一些,但是一家人一起为生活,为幸福打拼建立起的深厚感情却是金山银山能够换来的…… 孙少平做为孙家二儿子,上完高中回家帮着爸爸和哥哥撑扶那个贫困而破败的家,但他却不甘心就这样在土地里操持一生,他已经从书本中接触到了一个更大更广阔的世界,他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最终在结束了村里的教书先生的生活后,一个人出去闯荡了,在做过建筑工人,整天背着那一百多斤沉重的石头在工地上走,拼命的干活,只有这样才不会被老板挑剔,赶他走,他才能挣到钱,唉,苦命的人呀~平凡的世界,善恶美丑,生在富裕家庭就衣食无忧,生在穷人家就要吃苦受罪,就是这么的平凡。

少平也遇到了好人,在黄原城时的曹书记一家,后来去了大牙湾煤矿上的师傅王世才一家,在那掏煤工的日子,师傅和慧英嫂,还有他们的儿子明明给了他家的温暖。还有, 他和田晓霞炽热的爱情,超越金钱,名利,地位的纯洁的爱情,是多么美好的。可命运却总不能让人美满,晓霞在一次洪水中牺牲了,亲爱的晓霞就这样和少平“结束”了,但爱是永恒的……平凡人的平凡的生活,但却是最不平凡的,因为他们将生活的真缔演绎的如此真实……生活啊,就是这样吧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白鹿原》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一直未敢把自己的感想写下来,如此的作品总是让我内心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迷局里,困惑不已。是否是因为一个人的缘由,才有时间和精力去想这些事情?我试着解嘲下自己,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然后把自己的一点点感想写下来,也算作自己的点点纪念。

正如前几日在微博中所言,读了《白鹿原》后,对于难料的世事,叵测的人心会有不一样的认知。我无法从自身的角度去解读我所知晓的过往,于是陷入困顿中。

是我们太过于卑贱,还是这方土地太过于骄横?我们残杀同胞时没有丝毫的不忍,而驾驭这方土地的人都被奉之于神灵。亦或者,我们自千百年来都灌输着等级的观念。我们习惯了仰视高阶层者,献上阿谀;俯视低阶层者,给予怜悯。俯仰之间,便有人苦心积虑逃脱自己的阶层攀向更高的阶层。而在这攀爬的过程中,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人性到底是本善还是本恶?我困惑于此。比之战争中残酷血腥,我更忌惮于人内心阴险狡诈的一面,也总是不解,人的内心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才能如此。

千百年来,有多少鹿被假指成了马,又有多少人因此而命丧黄泉?党同伐异。非己若者,其心必异,必杀之。在党伐中,又有多少人依附于某个派系,渴望搭上穿越阶层的直通车。有人跟对了,功成名就;有人跟错了,其结果可想而知。哎,中国这个内耗无比强大的民族!生气!

可怜了那些鹿,莫名的背上了杀人的罪名。很佩服胡适写出《容忍与自由》。

于是,我常常感恩,感恩生活于这个年代,生活于这个至少屁民可以选择不参与政治争斗,还可以靠双手自食其力的年代。假若在那些动荡的年代,我是否也会被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游街被示众,然后从这世上抹去,亦或者与自己至亲至近的人划清界限,还要亲自动手义正视听。从前,听到很多人移民,我都是不耻的。如今,却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方式,只要他自己觉得这样舒适,而又没有妨碍别人,

写了许多,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无力的吐槽

我向往美好的生活,我相信生活越来越好!

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精选6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篇1】

对于这本书,我想我看完后感触很多。家庭中有爱,但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彼此。

莉迪亚,用自己的死进行无声的告白,最后唤起了家人彼此之间的直面问题。多么可爱的小女孩,面对母亲的离开,自责自己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错,不听话让母亲离家出走,最后为了让家庭的完整牺牲自己,压抑自己,到真真解脱想通时却死了。

玛丽琳,因为从小母亲的影响,梦想没有实现,梦想成为医生,却被家庭牵绊,我想这是无数个家庭主妇面临的问题。我希望我以后不论怎样,一个女人都不可以太依赖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事业。作为父母,我们不能把我们所谓的成功强加给孩子,尊重孩子,爱孩子。最后,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为了家庭的完整原谅的丈夫,生活中需要宽容。

詹姆斯,你生活在种族歧视的环境下,努力学习美国文化,考入哈佛,明明自己很优秀,却因为自己是黄种人,不能再哈佛任教。在你的身上你也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一直努力的学习,司徒融入这个社会。你从小自卑,懦弱,为了拜托妻子离家出走的痛苦,女儿的死去,你用性欲麻醉自己,你动手打孩子,你对妻子大叫,说就当一切没有发生。

汉斯,因为父亲的影响性格隐藏的自卑,为了逃离这个家,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哈佛,在家的时光里,安慰妹妹,给你占位子,陪她一起吃饭。

汉娜,多可爱的小家伙啊,在家中一直都是多余的存在,却是最明白的,读者一直站在她的立场看问题,看着看着不由自主的心疼那个小家伙。

家人一直一定要袒露心怀,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任何人。

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篇2】

人生,可以如李白般快意潇洒,“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人生,也可以像元冕般淡泊名利,“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人生,还可以似陶渊明般悠然自得,“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铭记一点:我们要活出个性,活出精彩!莉迪亚就是这样一个活出个性和自我的女孩。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这本叫作《无声告白》的书开头只是这样寥寥几个字,故事由此展开: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是詹姆斯眼中的随波逐流者,莉迪亚的爸爸詹姆斯在玛丽琳眼中是与众不同的,两个人的期待同时交织在莉迪亚的身上,莉迪亚只能无奈地承受着一切压力,犹如牢笼中的小鸟渴望蓝天和白云。回顾莉迪亚的一生,虽然痛苦却又快乐。这痛苦是漫长的,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活在别人的期待中,挣脱不开,这期待像积雪,一片一片地压在她小小的脊背上;这期待如刀刃,一寸一寸地划过她白嫩的肌肤;这期待似枷锁,一点一点地禁锢她的思想。她开始失望,痛苦,绝望,麻木。好似一切的快乐都离她而去了,留下的只有无言的痛苦。

人们摆脱痛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人会选择接受现实,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而另一种人却会选择摆脱束缚,重获心灵的自由。莉迪亚是一个勇敢的人,在许多压迫把她压的喘不过来气时,她选择直视心灵的痛苦,甩开这些贴在她身上的标签。虽然故事中的她因意外溺水而死亡,但在她生命终结之时,她的心中尽是快乐与自由。

你看,每日小心翼翼,忧谗畏讥的可怜人只能感受到无尽的苦与不可名状的痛,而不在意别人看法,坚定自我的聪明人却活得精彩而又自在。无论如何,你都应该明白,如果从一开始你的出发点就只是顺应群众,讨人喜欢,那你就得准备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妥协,最终你将可能一事无成。我们不能保证,你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生活就会成为伟人。但是我们可以细想一下,哪一个伟人从一开始是成功的?哪一个伟人没有年少轻狂时?可他们不也都是面对着别人的流言蜚语和冷嘲热讽,一步一步登上巅峰的吗?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做出好榜样,要有勇气在风言风语的社会中坚定地高举伦理的信念。”这就正如同哥白尼提出“日心说”,他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面对着教皇的迫害,教会的公开侮辱,各路天文学家的挖苦与反对,哥白尼都仍是一个人无畏地站在风口浪尖,无论是什么样的刁难,都没有使他放弃追逐真理的步伐,终于,在历经了这么多的磨难后,他所支持的日心说终于得到人们。

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就退缩;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就羞愧;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无情的迫害下就放弃;那么真理的面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揭开?无论是追求真理还是追求梦想,我们都应毫不动摇地坚定自己的目标,面对别人的嘲笑不畏惧不退缩,只有这样,我们离梦想才会越来越近。

可是放眼现实,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忘记了如何为自己的梦想而付出,犹如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忍受丝毫不适应的风雨。他们总是追逐所谓的时尚,随波逐流,没有自主观点,一味地顺应大众……这些人永远处于人生的“舒适区“,什么问题都不思考,什么目标都不追求,那最后的结果也只是提前“死亡”。

芸芸众生中当然也有许多人活出人生风采,他们有更强的自主创新意识,在生活中不断突破自己。例如尼克胡哲,他生于澳大利亚,天生没有四肢,这种罕见的现象,医学上取名“海豹肢症”。因此,他受到了许多人的冷嘲热讽,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骑马、打鼓、游泳、足球,尼克样样皆能,在他看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拥有两个大学学位,是企业总监,并且还于20xx年获得“杰出澳洲青年奖”。他为人乐观幽默、坚毅不屈,热爱鼓励身边的人,年仅32岁,他已踏遍世界各地,接触逾百万人,激励和启发他们的人生。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更需要的是一颗敢于面对风言风语而无所畏惧的心。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险阻,也依然坚信:生活其实处处有阳光,但阳光之前总是要经历风雨的。不要害怕生活中的狂风暴雨,坚强地面对一切吧,坚信总会有出现阳光的那一天。我们要竭尽自己的能力,活出风采,我们就是那颜色不一样的人间烟火!著名的中国企业家陈欧说过这样一句话:“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麟伤,也要活得漂亮。”是的,我们要活的漂亮!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篇3】

所有我做的一切,都是无声告白。

所有我没说出口的,都是我爱你。

莉迪亚对母亲的顺从,她尽可能的做到母亲所期望的,是因为她爱母亲,不想失去她。

玛丽琳当然也爱莉迪亚,只是她认为这样做,是对莉迪亚好,她被自己的经验、私利蒙住了双眼,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想法。

杰克爱内斯,他一直都那么桀骜不驯,有时他表达的方式会让敏感的内斯误会,而敏感只会让内斯越来越远离杰克。没办法,这就是爱,爱让杰克小心翼翼守候在内斯身边。

汉娜是个缺爱的孩子,她一直都渴望得到关注,但她能做的,是是安静的守候在家人身边,理解关怀所有人。

有的爱,求而不得,有的爱,分配不均。敏感 欲望 脆弱有时候会让爱变扭曲。

如何好好的爱人?这个命题太广大了。

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的是

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 is? ?I love you.

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篇4】

这本小说以寻找Lydia死因为线索,讲述了Jame一家的故事。Jame是一位大学教授,在求学、工作的路上他也经历了很多坎坷,作为一个移民,他深深感受社会的种族歧视,使他从小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这也为故事的悲剧埋下了伏笔。Marilyn是一位美国普通女孩,小小年纪阴差阳错和一位亚裔男子结了婚,过早的进入婚姻生活,又使她对婚姻生活产生厌恶,在这个过程中,她对家人的态度以及追求自我的尝试对孩子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Nath是Lydia的哥哥,家庭矛盾的受害者之一,因为是哥哥,他对妹妹尤为关心和爱护,但是也因为是孩子,他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处理得并不是太理想,他的态度犹豫对Lydia是另一种伤害。Hannah是老幺,平时看着姐姐的一些变化,视乎知道点什么,但是她也无能为力。

那么Lydia为什么落入湖中死去呢?我是这样认为的,Lydia是一个黑头发蓝眼睛的混血儿,母亲对她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她能表现优秀,但是事与愿违。Lydia的学习很辛苦,虽然有些拿手科目考得可以,但是有的科目对于她而言确是无从下手。母亲的过度关注使她对自己产生怀疑。在交际方面就更糟糕,学生和老师对她的态度不好,当然也有她不善于交际的原因在里面,可能是受父亲影响,她不太善于表达自己。她觉得父母不是真正爱她的,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需要。所以她把感情寄托在哥哥身上,而哥哥漂浮不定的情绪、因学业必须离开他,让她很痛苦。这时刚好来了一位替代品Jack,Lydia把情感寄托在Jack的身上。在落入河里之前她的情绪已经非常糟糕,各种各样的事情已经让她喘不过气来,然后在某天夜里,她离家外出时,意外落水死亡。

如果要问外因,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是这个特殊家庭、部分社会形态刚好对这位花季少女产生了负向的影响。在小说里的这些人物,比较多的是不愿意说或者觉得说了没有意义的想法,让他们相处时的氛围是压抑和郁闷的。

这篇小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小说人物的心理描写,每个人物通过心理独白展现内心,内心与现实的矛盾形成压抑的氛围,一切显得那么的别扭但是又那么的合乎情理,不同的矛盾纠结在一起,读者的心也被感染,跟着纠结。总的说来,这部小说细腻、有内涵,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谢谢小芳老师推荐。

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篇5】

梦想可以继承吗?很多父母觉得可以,但他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并且在无限循坏着这样的故事。这种故事太多,太俗套了,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将这样的故事讲得这么悲伤。没有从心底产生心疼,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场绑架。也许只有当置身事外时,我们才能看得明白——一个人,永远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用一件偶然的事情去判定她的梦想,其实只是为自己梦想的夭折而不甘。他们拿着最高尚的理由——帮助她实现梦想,去实现自己的私心,殊不知,自己早就将莉迪亚“绑架”了。

这种绑架最为致命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缚住你的手,也没有堵住你的嘴,你拥有身体上的自由,而精神上却被五花大绑,做不得主。

一个人终归无法弥补另一个人的遗憾。梦想,永远只能自己去实现,不能让他人代劳。将梦想强加在别人身上时,应想想自己又为谁实现了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他们都以为,一个生命可以完成另一个生命的遗憾。与其说他们将所有的关心与爱都给了孩子,不如说他们将这些关心给了自己所遗憾的梦想。

不管莉迪亚是否活着,她终归是无法弥补父母的遗憾了,当一个人决心失去时,也是决心重生之时,莉迪亚最终在死之前找到了自我。

那个自我,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的梦想而活,而是不再惧怕失去,不再躲在哥哥的护佑下,不再试图弥补他人的残缺。是卸下所有人的期望,找回真正的自己。

人生会拥有层层叠叠的欲望,那些你妥协了的、放弃了的,堂而皇之承认已经过去了的遗憾,像尘埃一样难以察觉地覆盖生命。

当你幻想通过别人的手重新抓住这一切时,却从未想过,不管别人如何将你的梦想重新握在手里,那都将与你无关。遗憾就是遗憾,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得到而让另一个人变得圆满。

我们该承认,人生就是一副支离破碎的画卷,就像《无声告白》的封面,一张又一张残缺的纸,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遗憾,才是人生常态。

即使再大的遗憾,也只能自己去承受。一个生命的存在,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

是的,面对父母的殷切期盼,最好的回答是:抱歉,我终究无法实现你们的梦想。

学生阅读无声告白的读后感【篇6】

是在看完《太年轻》那本书了之后,看的《无声告白》,《太年轻》的作者跟《岛上书店》的作者是同一个,只不过,一开头是从住富人区,系爱马仕丝巾,体型永远得体,离了婚,在社交网站上寻找约会对象的母亲的视角,讲一个类似于莱温斯基的女孩儿的故事,你不知道那将会讲出怎么样一个故事,因为那个母亲的母亲曾经在她去买华丽但并不合脚的结婚礼鞋的时候跟她说“取消一场婚礼并不比办一场婚礼更难”,后来,她还在读大学的女儿成为政治丑闻里千夫所指的女主角,一个年轻美貌简单热情相信爱情的女大学生,倾慕一个成熟、风趣、有魅力、有权势、有钱、有家室的议员,似乎顺理成章却也被舆论判为罪不可赦,一个有权势有钱有家室又有权谋的政治家滥用权力似乎只消道歉,旧账一笔勾销依然粉墨登场,政治里的丑陋跟阴暗在媒体看不到的地方还在继续,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阿维娃,太年轻。

《无声告白》作者是一个华裔女作家,书里嫁给了华裔哈佛男人的女人金发碧眼,她的母亲是一个照顾家庭的主妇并陶醉其中,并在学校里教授女生们家政烹饪课程,还试图传授她烹饪知识,她想要成为穿白色大褂戴着听诊器的医生,尽管那个年代里女医生并不常见,她花费很大的气力极力挣脱母亲的生活模式试图成为更重要的人,直到她遇到了哈佛男人结婚生子,在毕业前一年中止了学习,很不幸,她重复上了她母亲的生活,然后在挣扎里离家出走,继续修学分期待拿到毕业证书去到医学院,最终放弃,那个在她离家出走回来后一心想要讨好她,长的最像她,希望她不会再突然走掉的女儿,成为了她内心对医生这个执念的支撑,“她要成为医生”像一道魔咒箍在了那个女儿头上,那些她并不喜欢的生物和化学,那些她无力应付的课程,直到有一天,她的哥哥如父亲所愿收到了哈佛的通知书,十五岁的她再也不想隐瞒她物理不及格,被父母拉下希望的水,每次快要溺亡的时候,总能在心理上拉她一把,拖她上岸的同盟哥哥终于可以逃离那个家,剩下不会游泳的她自己,她在一个深夜,溜出家门,跳到家附近的湖里溺亡,故事是倒叙,开篇就是那个女孩儿的失踪,书里关于每个人还有心理活动的描述,带着爱跟无奈,她发现被她女儿放在书柜上方藏起来,她母亲留下的烹饪书的时候。想起想起来陪她的父亲在抑郁症里挣扎了一遭的同事推荐的一本书《为何家会伤人》,很多故事都挺悲伤。

从大的选择到小的决定,似乎很多父母都喜欢在争论中脱口而出最后的杀手锏“我不希望你以后跟我一样”,也许是出于爱的本能,但又有多少是出于对自己所缺失的那部分的遗憾,所以想要通过另一个人来弥补,在这个过程中,太多父母把小孩子当做了自己遗憾的那部分的替代,忘了她/他是一个“人”,独立于父母喜好跟选择的人,她/他会有一场人生,也许会把父母觉得遗憾的人生重复过一次,也许会把父母缺少的那部分人生过一次,也许会把无关父母道路跟想象的另一种人生过一次,无论哪一种,对她/他而言,都是全新的未经的充满期待跟想象的,不是父母眼里看到的优劣或圆满或遗憾,只是一场全新的人生而已,也许失败的遗憾的没出息或者糟糕的那场人生,只是你自己过成了失败的遗憾的没出息的或者糟糕的状态,换个人,同样的事情就有机会不一样。

有人想要成为科学家,就有人想要成为木匠,有人想要成为大人物,就有人喜欢绕着灶台厨房,只是社会发展的程度,让身处其中大多数,不得不关注工作是否体面,物质的多寡,幸福的标签。

我妈最近跟我聊天的内容开始转为她年轻时代的那些事情,一多半原因是因为我希望她能讲来听,她讲了她小时候那个长的黑黑壮壮又挺笨的玩伴儿,爸爸是个只上到高小就能当老师的老师,推荐就能上大学的时代找关系推荐她去上了农校,毕业考了3次都没过关,最后就剩下她一个人没过,读后感也就那样不让考了算过关,上完学回家去,找不到什么事情干,找了个对象是农校同学,一只眼睛有点儿问题,老被家里头那帮人笑,后来,眼睛有问题的小伙儿官场混的很顺利,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人生顺遂在那个小地方算得上呼风唤雨,再后来,小伙儿混成了老头,官场挨了栽,被判了刑,三个孩子,依着父亲的各种关系,在出事之前,一个不知名学校毕业的女儿顺利扎根京城,一个不知名学校毕业的女儿顺利留在某个大城的官场,只有冒着各种风险生下的小儿子,没赶趟儿,读了一个不好不坏的学校,待在了家不远的某个小城,还有特殊年代成分不好,上过大学但媳妇儿也娶不来的马博士,后来平了反,凭本事抓住了机会各种风生水起,最后的结论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也不知道人的一辈子到底会怎么样,哈哈哈。

早上吃过早饭回办公室的路上,看到了下过雨的地面上有一片红色的玫瑰花瓣,很是好看,忍着想要拍下的念头跟大家一起走了过去,感性不是一个适合这个氛围的标签,孩子气也一样,于是,像我小外甥说的一样,当大人说大人的话,做大人事的时候,就戴上了大人的面具,有时候觉得小孩子更明智。

《无声告白》读后感300字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女主的母亲努力反抗,却依旧成为了她母亲想要的样子;女主的母亲以爱之名将自己的梦想强加给女儿,间接的导致女儿的自杀。

小说讲了什么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传达了什么,它引起了我的思考与感悟,我知道作者不仅仅讲了这些,但让我震撼的的确是这些。

我觉得自己非常的幸运,在我成长的时候,父母没有以爱之名让我去做我不喜欢的。没有让我的成长苦闷痛苦。何其有幸!

但是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顺利,因为我没有找到自己所爱的事业,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我就像一只孤雁,没有方向,迷惘着,所以我要努力去尝试不同的,去寻找我喜欢的。

所以,人生是有意义的,寻找目标也是一种目标啊!

长篇小说《神妻》读后感


白玉芳的满族名字为尼扬尼雅·那丹珠,她在自我介绍中写道:“先祖为黑水靺鞨,世居黑龙江以北虎尔哈。早世南迁宁古塔(宁安),为女真族虎尔哈部。17世纪再度南迁赫图阿拉(新宾)、穆克敦(沈阳)、北京。1814年,隶满洲正黄旗,迁旗戍边双城堡。”这段对于家族历史如数家珍般的叙述,流露出作家对于其满族历史的熟稔和珍爱。她的长篇小说《神妻》以动人心魄的情仇故事、神奇迷离的民俗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用激情演绎了满族古老的历史与文化,使作品成为满族先民极具浪漫色彩的悲壮史诗。

民俗学家乌丙安指出:“……在文学史上闪耀光辉的代表作品,往往都是深刻地真实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作品,在它们的艺术的真实表现中,各民族的民俗特色便成为重要的内容,离开了这些真实的民俗生活,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的真实也自然成为一句空话。”(乌丙安《中国民俗学》第16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8月出版)

翻开《神妻》,看到作家以鸳鸯梅、藕狸果、荆棘草、狼牙刺、银芍药等北方植物作为每一章的标题,这个构思可谓是别出心裁。从一个肃慎人爱情的狂欢节——秋祭开始,作家以神奇迷离的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书写了一个三千年前的满族先民肃慎人的故事:

一轮皓月撒下银色的光芒,夜幕下的黑龙江水“哗啦、哗啦”地轻声流淌,沉落江底的老林子影影绰绰,大草甸子清幽寂静。

突然,一阵咚、咚、咚的木鼓声在老林子里响起,成群的鸟儿惊恐地鸣叫着,扑打着翅膀穿过树梢,在夜空里盘旋。四团火焰在黑暗里闪烁而升。虎尔哈部一年一度的秋祭婚礼舞会即将开始。

从这开始,作家将我们带进一个遥远陌生,却让我们惊奇震撼的萨满文化。说它遥远陌生,是因为萨满文化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崇拜文化,发轫并繁荣于母系氏族社会。如今,只在时下一些清宫戏里偶尔看到和听到。也可以在电子游戏世界里寻找到它的影子。说它惊奇震撼,是因为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流畅委婉的诗性语言、古老而久远的情歌和神歌的恰当引用,在叙事诗般的叙写中增强了作品的含蓄绮丽与独特韵味,使作品充满着艺术张力,给阅读者展示了全新丰实的萨满文化,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神圣的氏族精神世界。

我们说,作家的作品里有自己生活的影子。白玉芳是一个满族女作家,她出生在黑龙江,幼时跟随父母在广西军营生活和工作多年,上个世纪80年代,她来到上海电信系统,又在上海工作多年,也许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为她文学创作打下了生活基础。所以,在她的《神妻》一书中,以磅礴的气势叙写了虎尔哈部、尼玛察部、完颜部的融合。这部长篇小说验证了:一个民族作家的文学创作必然地要打上本民族文化的烙印,她的文学创作也必然地需要她以本民族的心理思维,去进行民族文化的文学书写,以进行“民族精神的重铸”,而这个民族精神的重铸,需要的则是民俗在文学创作中的发散和运用。

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浓郁的民俗气息,神奇迷离的萨满祭祀场景、世代传承的口传族源,久远古老的萨满神话等许多文化元素来展现满族萨满文化的精粹,使作品在充满民俗气息中,洋溢着独特的浪漫色彩。如神圣庄严的秋祭、生死在天的斗兽、古老神秘的卜骨、圣洁庄严的雪祭、神圣热烈的火祭等等,这些民俗场景的描写,编织在曲折多难的情仇情节中,刻画出一些颇具个性的人物,如虎尔哈部酋长穆克什喀的好色狠毒刚愎自用,瑷珲女罕的残忍霸道颐指气使,奴隶富察的雄强矫健英俊倜傥,女奴芍丹的美艳夺目忠贞不渝,茑萝格格的一往情深我行我素,丑奴年尼雅的貌丑心善忍辱负重,小纳汉泰的情深似海疾恶如仇,舒穆禄的朴实坦诚无畏无惧,小芍丹的国色天香胸怀大义,使这部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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