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木偶奇遇记读后感想”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整理,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感言是一种真诚的语言,是发自内心的,每当我们面临一些场合或者重要时刻。通常都会有一些很难忘的感想心得,感言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木偶奇遇记》的主人公是可爱的小木偶皮诺曹。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这一次读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挺有趣的。
小木偶皮诺曹以前只是一根用来生火和取暖的木棍,不过他可绝对不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木棍,他是一根会细声说话、有感觉、而且非常怕痒的棕黑色木棍。后来,他被一个名叫杰佩罗的、没有儿子的老木匠制成了一个木偶。我原先认为这个“新来”的小木偶会非常听话,谁知他却是那么的调皮捣蛋。在他“诞生”后的第二天,他就因为抢别人的糖果而让他那可怜的老木匠父亲进了监狱。
噢,他可真是个十足的小淘气包呀!
不过,皮诺曹其实还是想学好的。只是,因为他刚来到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上,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没有见过,所以他经常被一些有趣的实物所吸引,而不知不觉地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虽然如此,皮诺曹的父亲还是很爱他。杰佩罗先生——皮诺曹的父亲经常给他带一些梨子、香蕉之类的上等水果,而他自己却只吃果皮和果核。
后来,皮诺曹被仙女变成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小男孩。皮诺曹,祝你有一天,也能像我们一样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是著名幻想小说家温斯特林格根据科洛迪的童话名篇《木偶奇遇记》改写的一部幻想小说。她借用匹诺曹这个在欧洲众人皆知的人物,为今天的我们叙述了一个生动、充满幻想、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老木匠杰佩托把木匠樱桃师傅送他的一段木头雕刻了一个小木偶,起名为匹诺曹。小木偶会跳舞,又会耍剑,还会翻跟斗。匹诺曹把脚搁在火盆上睡觉,醒来两只脚都被烧掉,他卖掉识字课本去看木偶戏,后来因为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在了杀人强盗手里,被天蓝色头发的美丽仙女救下。匹诺曹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孩子,仙女答应了他的要求,但他必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自利并且派了小蟋蟀跟在他身边。匹诺曹因为说慌而遭受惩罚,鼻子变得越来越长。从木头到木偶,从木偶到长出驴耳朵到变成真正的驴子,到被推下海,给鱼吃了,重新变成木偶,然后又被鱼吞了……经过许多艰难与考验,匹诺曹终于实现了他的愿望,不再是个木偶,而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
是呀,我们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记得有一次老师说要进行一次语文测验,于是我就自己给自己订了一个目标,就是要考到95分以上并且拿到第一名。为了这个目标,我一有时间就复习。考卷发下来了,我一看题目非常简单,非常快就把题目做完了,还检查了一遍,自以为考得不错,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可是下午试卷发下来一看,我没有考到95分以上。我非常失望,我想放弃,可是妈妈告诉我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并且努力地去克服它,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在以后的第二、第三、第四……测验中,我每次都认真对待,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达到自己的目标,我非常是开心。
《新木偶奇遇记》真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书,看了以后让我难以忘怀,我建议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
《木偶奇遇记》中的小主人公匹诺曹是个很有灵气的木偶。他有普通孩子的缺点,表此刻三个方面:一是不爱劳动,不想付出就想得到面包和索尔多;二是不能区别好人和坏人,如他不听好心蟋蟀的劝告,偏听瞎猫和瘸腿狐狸的谎言;三是不能管住自我,多次犯错误,多次下决心,多次不能改正。但他也有自我的优点,他有一颗爱心,他爱善良的仙女,他爱可怜的父亲,他爱自我的伙伴;同时他又有一颗善良的心,当因执行公务追赶他的警犬掉进河里既要淹死时,他毫不犹豫救了警犬。匹诺曹的缺点让他历经磨难,吃尽了苦头,最终变成了小驴子,被卖到马戏团表演杂技,被扔进海里几乎要被拔掉驴皮。然而,他的善举又使他赢得了好运,他被救了,和自我可怜的父亲团聚了,他改掉了自我的缺点,靠推水桶挣牛奶给父亲养病,靠编竹篮挣索尔多维持生活,最终他的悔改行为感动了仙女,他被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实现了自我的愿望。
同样,我们是父母疼爱的孩子,是他们的心肝宝贝。我们也有自我的优缺点。我们要发扬自我的优点,进取改善自我的缺点,使自我朝着好的方面发展,成为对他人、对团体、对社会有用的人。
《木偶奇遇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19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家科洛迪的代表作,被誉为“意大利儿童读物的杰作”、“意大利儿童读物中最美的书”。它讲述了一个生动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块木头,杰佩托把它雕成了一个既会翻跟头又会跳舞的木偶,并取名叫皮诺曹。皮诺曹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到处乱跑,他爱搞一些恶作剧,做一些坏事,还爱撒谎。调皮的皮诺曹一不小心把脚放进了火盆,结果把脚烧没了。他爸爸杰佩拖又给他做了一双脚,皮诺曹非常高兴,答应爸爸以后一定要好好上学。杰佩托为了皮诺曹好好学习,不再贪玩,把自己的上衣卖了,买了识字课本送给匹诺曹。皮诺曹却把识字课本卖了换成木偶戏院门票,接着皮诺曹又遇到坏蛋狐狸和猫,差点被它们吊死,幸亏好心的仙女救了他,他答应仙女以后不再说谎。可是,皮诺曹还是管不住自己,和它的好朋友灯芯一起到了玩具国。因为皮诺曹非常贪玩,最后它变成了一头驴,在商人手里卖来卖去。最后他还是想办法逃走了,不幸的是他却被一头鲸吃了。在鲸的腹中,遇到了爸爸杰佩托,后来他们一起想办法逃了出去。遭遇了这么多事情以后,皮诺曹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做个好孩子,就不能自私、不能撒谎。在学习上我以后不能像皮诺曹一样贪玩,要好好学习,确定一个目标努力去实现。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孩子。以后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那就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卡洛。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深受孩子们的喜爱。
科洛迪写的这本书很有趣。主人公是一个木偶匹诺曹,从这本书当中,我还学到一个道理呢!一个叫盖比希的老头没有孩子,他就用木头雕刻了一个木偶,老头给这个木偶取名为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但是本性难移,他逃学,撒谎,结交社会上一些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
一个有着天蓝色头发的仙女教育了他,匹诺曹决定痛改前非,仙女也告诉匹诺曹,每当他说谎的时候,他的鼻子就长长一截,他连说三次谎,鼻子长的他连在屋子里转身都不可能,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可惜的是,他又一次经不住坏孩子的诱惑,又跟着到“玩乐国”去了。几个月后,匹诺曹长出了一对驴耳朵,接着又变成了一头十足的驴,他被卖到了马戏团,不幸,匹诺曹在表演时摔断了腿,又被马戏团卖给了商人剥皮做鼓面,最后,还是仙女救了他。匹诺曹觉得很惭愧,也觉得很对不起盖比希,对不起仙女,他终于醒悟了,终于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孩子,背上书包去上学。
我被故事的情节所吸引,匹诺曹的行为让我感到很气愤,仙女的善良又让我感到很感动。无论匹诺曹做了多少错事,可是最后醒悟了,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也实现了他的梦想。
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做一个好孩子,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逃学,不打架,如果你做错事,只要肯痛改前非,就一定会成功。我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它让我明白道理,学到知识。
暑期已经结束,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大家有没有阅读一些自己喜欢的文章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余华先生的《活着》,以下是暑假读《活着》的感想,欢迎阅读。
暑假读《活着》的感想(一)
这就是一个在中国从抗战时期到文化大革命之后的这段时间里,中国典型的农民一生的缩影,他们经历了战争、饥荒、天灾、人祸,无数我们这代人看来无法承受的痛苦。直到亲人一个个都离开福贵而去,他还坚强的活着,不为什么,只为活着。福贵的一生,起初一切安然,后来却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每次都像是有了希望,却又会转瞬即逝。儿子的死、女儿的难产、妻子的疾病、女婿的意外、外孙的离世,他一一经历了最亲近的人的离去,最后老人便只能独自生活了十几年,直到他与游客诉说了他的故事,没有抱怨,没有愤恨,却只是娓娓道来,淡然,平和。他接受了上天的给予他的一切,痛苦和快乐。依然平静的活着。
不能不说读这部小说实在是一个历练,作者冷酷的文字却勾画出一幅史诗般的画面,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放电影,好像是无声的,却又好像是直接将字幕打在你的心里。可以说,福贵这一生经历的任何一次小小的苦难要是放在我身上我都会觉得天塌下来一般,简直是无法承受。但是人家依然活着,最终成为了一个饱经风霜却安静平和的老者,要问他为什么能这么坚强,我估计他也不会知道,也从来没有想过。
中国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穷苦大众就是这么活的,只要有饭吃,全家人天天在一起,皇帝不征兵,地主不敲诈,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幸福,自己眼中老婆总是最好的老婆,儿女总是最好的儿女,简简单单的就这么一辈子。
这使我想起了人类生存的目的,从本质上讲,20世纪之前的中国农民生存状态就几乎是生命本质的状态,和其他动物一样,生存和繁衍,可以说是处于和大自然和谐共存的一种状态下。但是后来我们改造自然越来越多,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却打破了人类和自然的平衡。
其实我在想:我们牺牲自然创造这么多的物质财富真正有意义吗?我们变得比以前更快乐了吗?我们的道德水准,思想水平,文明程度提高了吗?其实自然如果要毁灭人类很简单很简单,人类能存在于地球上繁衍进化十几万年就是一个各方面的一个巧合,只要当时生命创造时的任何一个条件改变一点点,我们就不会存在。也许在我们之前,世界上存在过很多文明,只是最后都毁灭了,所以我们不知道。
也许别人早就进化出了更高的文明,有着更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也不知道。在宇宙的时间轴上,我们的公元纪年就是一个点,没有时间上的意义。也许多少年后,大自然只要动用一根寒毛就能将整个人类文明彻底颠覆,而我们将无能为力,甚至事先不能得到任何警告,后来也不会有人知道我们曾经来过这片土地,也创造过如此的繁华。我不禁又想起了克拉克《与拉玛相会》那本书,说真的,大家不知道拉玛是什么,从哪儿来,来太阳系干什么,又将要去哪里。她有着自己的规律,只是我们不知道。
人类可以登录她,可以研究她,窥探她,她是她始终按照自己的路线在走。而人类就是完全的一个客观存在,对她毫无影响,只要你不以卵击石,她不会伤害你,但是如果你挡在了她的路上,她也会毫无顾忌冷漠为什么,因为她根本看不到你。自然也是这样,我相信宇宙也是这样,也许宇宙的终极奥义就是没有规律,现在所有的规律都是巧合罢了。当人类兴奋的发现规律以为自己能改造世界时,其实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刘慈欣也在《三体》中感叹过:也许物理学原本就没有存在过。
扯远了,回到地球,回到我们自身,既然你不知道宇宙的规律是什么,人类为什么存在,世界上为何有了自己,就不用想那么多,只要活下去就好,过完自己的一生,你首先是为自己活着,为活着而活着。
只要生命里有那么几个令你幸福感动的瞬间,我想也就不虚度此身了。就像福贵从军队中逃出来第一次见到亲人,就像全家在喝的快死的时候吃上一碗小米粥,就像儿子跑步跑了第一名,就像女儿出嫁,就像女儿女婿回家来和老两口其乐融融的吃饭喝酒,我想正是有了这些瞬间,老福贵在老的时候才能那么安静平和,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一生已经足够了。
暑假读《活着》的感想(二)
《活着》,长篇小说,作家余华的代表作,本书主要描述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重病在床,福贵却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中。之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都经受苦难,后来所有的家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
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一个人没有金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一个人失去了健康,可以用锻炼去改善。一个人失去了学问,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但以上几点,基于一个前提:坚强。如果这个人不坚强,他失去了什么都不会去想办法两次获得,所以,一个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一切,甚至生命。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海伦.凯勒因为坚强在双目失明后坚强活了下来;霍金全身瘫痪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史铁生双腿瘫痪仍坚强的活着。因为坚强,他们勇敢地活着,并为人类创造出民财富,使许多人更好地活下去。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暑假读《活着》的感想(三)
为什么会选择读余华的《活着》呢?原因之一是一位好友的推荐,另一个原因则是书名“活着”带给我的思考,是啊,人为什么而活着呢,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呢,这也许是一个很难去回答的问题,是为了能够做出一番事业,得到一场轰轰烈烈的死?那更多的平凡的人他们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在《活着》中我看到了余华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名为《活着》,讲述的却是关于一个个关于死亡的事情。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阔少爷,嗜赌成性的他将家中祖辈积攒下来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省悟后的他和母亲、女儿过起了穷困潦倒的日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青年时的过错付出沉重的代价:他去为母亲求医,半途上却被国民党残兵抓了壮丁;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同生共死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席卷全国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没想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几年后,二喜在一次工地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相依为命;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因贫,吃豆子时被撑死,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终,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做伴,每天朝出暮归奔波于田间……
在阅读《活着》的过程中,我会对年少时的无知和为所欲为的富贵感到憎恶,也会为亲人一个一个离开的富贵感到同情和悲伤。也让我认识到有时候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正如作者在小说前言中所说,“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亲人一个个逝去却仍旧坚韧的活着的富贵本身就闪耀着生命的尊严。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城南旧事的读书笔记阅读感想》,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是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这本书是上个世纪作家林海音写的。写的特别好。
这本书主要讲了生活在20世纪20年代的生活,在《惠安馆》中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交上了朋友,后来英子知道了秀贞是因为丢了孩子才疯的,便帮她找孩子,最后发现妞儿是秀贞的女儿,最后母女相认,在《我们看海去》中英子又遇到了一个小偷这个小偷跟我们以为的并不一样,他全都是因生活所迫,所以英子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在《兰姨娘》中讲述了兰姨娘的故事,在驴打滚儿中又听说宋妈的儿子淹死了,宋妈的女儿送人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宋妈要把自己的儿子丢弃到老家,把女儿卖给赶马车的。后来,英子的爸爸,得了重病死了。
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仿佛把我带到那个年代,看见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人,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跟小偷差不多的人,他不是贪恋钱财的人,他只想供弟弟上学,供自己和弟弟吃饭,他被生活逼迫的极其无奈,还被世人所误解误解成贪恋金钱,贪恋地位的人。现在的老人也被许多人误解,不小心摔了一跤,却被世人误解成讹钱,骗钱的人,最后活活被耀眼的太阳活活晒死,可怜呐,可怜。
希望世人不要再误解他人多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一想。
读一本书,脑子里就多了一些知识。书就像喝茶,他细地品,慢慢地品,才能品出它的味道。
我读了《城南旧事》中的一篇《冬阳-童年-骆驼》深受感动,虽然有点短,但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感受。我觉得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写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那些看似平淡的往事,去不知不觉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陪着爸爸一起去买骆驼,自己也学着骑骆驼,还告诉爸爸说:“骆驼带上铃铛,狼听见铃铛声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还告诉爸爸:“那是错的,它们软软地脚掌,走在沙漠上,是没有一点点声音,狼是听不到铃铛声的。”最后写了童年重临了心头。
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了缓缓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这轻松的笔调,承载着生命的沉重。我沉着表达了作者对北京和在北京度过的童年时光一去不复返。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永远刻在心底,令人追忆一生。童年是多么的短暂,我们要好好地珍惜我们美好、欢快的童年。有童年时不知道珍惜,童年与你擦肩面过才知道要珍惜,这太晚了。
这篇文章读了之后,我明白了,要好好珍惜童年,这不仅为青年时代打下坚实的基础,还会给自己未来的人生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
我读过一篇叫《城南旧事》的一本书,我读完之后,自己就像里面的作者一样,跟着飞进去了。
这本书的第一页到第六页是名师1+1导读方案。六到一百九十一页是故事内容,每一大篇故事分一、二、三、四段,每一篇后面都有名师伴你读,里面又包含品读与赏析,和学习与借鉴。所以这一本书非常的好,还是名师1+1导读方案呢!
这一本书的目录是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和我们学过的东阳童年骆驼队,更让我惊讶的是还有阅读达标测试——中考模拟题,后面还有标准答案呢!
最让我感动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一篇,这一篇讲的是她的爸爸死了,所以就是爸爸的花儿落了人,他不再是小孩子了,就是说就数她一个人最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的瘦鸡妹妹还在抢燕燕的玩具,弟弟把沙土灌进了玻璃瓶里,所以她就得负起了责任。
这一本如让我读完就不会忘记,况且这也是名师1+1导读方案呢!我以后有时间的话说不定多读几遍呢!有时间还可以做一遍那上面出的题呢。
淡淡的文字,悠悠地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再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的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这部名叫《城南旧事》的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及爸爸的花落了。全文有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少年的成长经历,旁观者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幼时围绕她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一幅一幅的场景从容的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不紧不慢,温厚醇和,那样充满人间烟火味,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的。
《城南旧事》让人心酸落泪,可是她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人们都说:“开卷有益”如果有这个机会,你一定要读读这本书啊哦!
寒假中,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是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而写的怀乡作品,书中通过儿童的视角——英子的眼睛来叙述故事,描绘了老北京的风景人情,同时也表达了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书中所展示的北京城南的风光和风土人情及对父亲的那种浓浓的爱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书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那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英子12岁时,病弱的爸爸要她及自己去经历,告诉她不论什么事情要自己去硬着头皮去闯,就能闯过去。当时英子心里非常矛盾,当时她爱花儿、爱生活的父亲病逝后,英子意识到她真的长大了。她负担起了生活的责任。
在以后的岁月中,英子发现自己身上那种倔强的性格正是从爸爸这里继承下来的。那种失去父亲的离愁别绪、人生的悲欢离合深深的打动了我。
联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的我,和英子差不多的年纪,却还在父母的呵护下享受着美好的童年。自己而英子这么小却已经担起了生活的重担,父亲的话对她的影响很大。她后来就是靠着去硬闯了的。想想我有时候不听父母的话还要和他们顶嘴,比比英子真的差得太多了。
“硬着头皮去闯”,多么好的一句话,包含着父亲对英子的无限期望和关爱。我想父母有时候也会对我说出类似的话,“学习要靠自己,学的知识别人都偷不走,知识是自己的财富。”也包含了父母对我的期望和深深的爱。我也渐渐长大了,慢慢地能理解父母话中的含义和道理了。我希望我能像英子那样懂事坚强,什么事都“硬着头皮去闯”!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司各特·奥台尔在蓝色的海豚岛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那么蓝色的海豚岛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蓝色的海豚岛阅读的感想与收获”,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太平洋中有一个座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决斗……
以前,这个岛上居住着印第安人,他们受到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所害,被迫去一个东方的地方居住。他们离开时留下了一位姑娘——卡拉娜。她在这个蔚蓝色的岛上整整生存了18年,只为等待救援的船只。她独自建造住所,制造武器,工具,与野狗作斗争,经历了千千万万的艰险才得以生存下来。直到有一天,一艘救援船只来了,才结束了她18年的危险生存。
卡拉娜在危险时,她敢于打破禁忌;在遇到困难时,她从不低头,而是勇敢,坚定地去面对,像根永远也拉不断的藤条;她用单纯的心灵想象美好,等待上帝再一次为她打开新的生命之门。她像一滴海洋中的水,与万物融为一体,与生灵们交了朋友。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感慨,一个12岁的女孩竟然孤零零的在岛上生存了18年!我在想,我也要向他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坚强的品质。她那不屈的信念也打动了我。一个人如果没有信念,人生永远都是没有意义的。有了信念,你就能看到光明,看到光明,看到你想拥有的世界。
卡拉娜,我敬佩你,你拥有比同龄人更顽强的信念,你是多么得勇敢,多么得坚强!
《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很像《鲁滨逊漂流记》,因为都是讲独自一人怎样在孤岛上艰难地生存下来,只不过《蓝色的海豚岛》情节更跌宕起伏,像磁石一样紧紧吸住你的眼球。
太平洋中有一座岛屿,形状很像侧躺的海豚。小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海獭在嬉戏,海象在争雄,野狗在决斗。在这个岛上居住着印第安人,因一直有阿留申人为捕猎海獭来杀害他们,所以只好乘船背井离乡。当印第安人走时忘掉了一个小女孩卡拉娜,她被遗留在岛上18 年。在这期间,她自己建造木屋,自制捕鱼工具、标枪和弓箭。她与野狗搏斗,甚至养了两条野狗,一对蜂鸟。最后她终于等来了船,才得以逃离。
我很佩服主人公卡拉娜,她机智勇敢,吃苦耐劳,坚韧不拔,一个 生活强者。卡拉娜在建造居所时,选用鲸鱼的肋骨做篱笆,向外弯曲,肋骨之间缠上海草绳,篱笆就结实了。这样做十分艰难,需要把海滩上的骨头一根根搬来,在一根根插入土中这样的奇思妙想,我肯定想不出来。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仿佛也跟随卡拉娜在岛上经历了一场场触目惊心的生死搏斗。
《蓝色的海豚岛》讲述的是印第安部落的姑娘卡拉娜。她的母亲早逝,父亲是部落酋长,在带领族人与阿留申人的搏斗中不幸身亡。部落中唯一身强力壮的男人也出海去寻找东方的那座大城市,说如果找到了就一定会来接她们。可是那个男人始终没有回来。直到有一天白人的帆船来了,部落的人都上了船,可卡拉娜却发现她唯一的亲人——弟弟还在岛上。于是她跳进水里,回到岛上找到弟弟时,发现船早已开走了,卡拉娜只好带着弟弟又回到岛上生活。有一天早晨,卡拉娜醒来发现弟弟不见了,她找啊找啊,终于在阴暗的峡谷发现弟弟的尸体。原来,夜间弟弟跟野狗搏斗不幸丧生。卡拉娜只好埋葬了弟弟,独自孤独的生活在岛上。一直生活了整整十六年。在这十六年里,她经历了大地震,海啸,狼袭……所有的困难、悲痛、寂寞都被卡拉娜机智勇敢,坚强乐观的制服了。直到等来白人的帆船,卡拉娜才结束孤独的生活,跟家乡的人们团聚。
看了这本书,我感悟了很多。有一天,我要制作飞机模具,缺少了胶皮管。往常遇到这种事,我总是习惯向妈妈要钱去买。可我一想到卡拉娜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时候,总是勤动脑,巧动手来解决问题。我便找来废旧钢笔,从里面取出胶皮管,小心翼翼的安装好,飞机模具大功告成。
还有一天晚上,我独自在家做作业,突然对面传来怪怪的声音,我不仅毛骨悚然。我想起卡拉娜,她独自在岛上生活的时候,给自己做了鸬鹚裙,水獭披肩,黑石项链,来养了两只蜂鸟和一只狼图阿鲁。在寂寞的日子里,过的有滋有味,没有悲伤,没有孤独和恐怖。于是,我静下心来,给自己冲了一杯奶茶,认认真真的开始做题。直到妈妈回来,我的作业一道题都没错,全对!
我想卡拉娜跟我一样始终相信,就算是山穷水尽疑无路,只要机智,勇敢,坚强,快乐,也会变成柳暗花明又一村。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本书,其中印象最深刻是《蓝色的海豚岛》因为这本书让我学会了独立和勇敢。
在一个美丽的海豚岛上居住着卡拉娜何她的族人。这是一个叫做卡拉斯—阿特的部落。有一天,阿留申人耒到海豚岛上捕捉海懒,因为他们没有兑现承诺被卡拉娜爸爸拦住了,可恶的阿留申人竟然把卡拉娜的爸爸杀了。卡拉娜失去了亲人,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族人都一一离开了,这个岛上只剩她和弟弟相依为命。
原以为厄运会到此结束,但最后连唯一的弟弟也被野狗咬死了,卡拉娜并没有被击倒,她开始制作武器,为弟弟报仇杀了野狗。卡拉娜还在岛上驯服了野狗朗图,蜂鸟和小海懒。在郎图的帮助下制服了强大的章鱼。她是多么的勇敢和坚强!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喝药。小时候很容易感冒,这时候妈妈就会泡药给我喝,我死活不依,跑来跑去,结果被抓起强灌,因为我的不合作,大半的药流出来搞得衣服上都是,还要挨妈妈骂……
其实那药业没有那么苦,我只是害怕给吓得,跟卡拉娜相比,这根本不算什么,以后的我做什么事都会试着去尝试,卡拉娜会一直励志我。
《蓝色的海豚岛》,是一个很不错的文章,文章的叙述很精彩、很生动,也很有趣。我是饶有兴致地读完的,真的很佩服作者斯·奥台尔,带领我进行了一次真实而深刻的捕鱼体验。
《蓝色的海豚岛》主要描述了“我”和朗图一次难忘的捕鱼经历。文章开头简单描绘了一幅由章鱼、鲍鱼、海贝、海豚、扇贝、海鸥、海星等组成的海洋风景画面,接着用大篇幅详细记述了“我”捕捉“庞然大物”大章鱼的艰苦过程,终于如愿以偿。
读完这篇文章,有以下三点,让我感触很深。
首先,生活是平凡的,生活又是美好的,我们要擦亮我们的双眼,去捕捉、去感悟生活中一切美好事物。艺术家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的确如此,我住在渔民村,也到大梅沙捕过小海鲜,却没有写出如此美妙的文章来。比如,海鸥高空抛扇贝,“从摔破的贝壳中叼去扇贝肉”,充满了智慧。“扇贝像雨一样从天而降”,“我东躲西闪”。如果能把这些画出来,一定是一幅很美的画卷。
其次,“我”勇于追寻自己的梦想,“天天都出去找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捕捉这条大章鱼的确不容易。第一,它庞大,很有力气呀。第二,它会用那可怕的长臂把“我”卷起来。第三,它会吐“墨汁”障人耳目。“我”的手被绳子割留血了,朗图也受伤了,但“我”和朗图没有放弃,终于捕到了它。“我”和朗图配合很默契,共同完成了这个梦想。作为读者的我很为他们所感动,是的,我们心中都要有属于自己的梦想,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也要努力去实现它、完成它,当你实现你的梦想的时候,你会为自己而骄傲的。
最后,我们要和海洋友好相处,爱护海洋。海洋可以给予我们很多,如:水、海洋食物、盐,甚至海运。但我们也要爱护海洋,保持一种生态平衡。文章结束时说到“那个夏天我还见过两条大章鱼”,“我并没有打算用镖枪去叉它们”。我想,“我”一定是出于爱护海洋的想法吧,或者是“我”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吧。不管是什么,我都尊重“我”的选择。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俗话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人生漫漫路上,积极的心态最重要。那么,你读完《活着》后,感悟到了什么人生真谛吗?为此,编辑花时间整理了活着的读后感,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所以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己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己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读毕,合上书页,那种大梦初醒的懵懂,与心中难胜的酸涩,无处排解,也无人可与共情同感。再翻开这本书,心中的波澜仍久久不能平息,苦难、压抑、沉痛、悲惨......
那个老人在无限好的夕阳下淡然地讲述着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他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生活似乎没有放过那个老人,丝毫没有给过他喘气的机会。从风光的少爷到落魄的穷人,一次次的绝望,在死亡的边缘,又拼命地活着,经历了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仍拼命地活着。
那个老人就是福贵,一个贯穿全书可怜又可恨的人,或许是他不知珍惜的挥霍无度,透支了他这一生的幸福,以至于前半生的“甜”,要用后半生的“苦”来偿还:因赌博而败掉所有家产,历经自己父亲的死亡,进城为母亲找郎中却被抓去做壮丁,几经波折回乡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因一场高烧变得又聋又哑,儿子有庆因献血过多身亡,凤霞也在难产中结束了生命,妻子有珍也在三个月后去了。命运并未停止曲折——福贵又亲历了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的死亡。
当读到苦根去世的时候,我以为福贵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会随之消逝时,使我出乎意料的是福贵对一切的坦然。我细细思索,如果福贵也离开人世,那“活着”又作何意义呢?余华在序言中写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么一切又是情理之中。
晚年的福贵铅华褪尽,较之于青年、中年的他,多了几分闲趣,一份释然。“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读到这里时,本来已经盈着泪水的眼眶止不住地倾盆而下,是掺杂着怜悯、感动、敬佩的泪。即使身处黑暗满身疮痍,也能在某天等到透进黑暗缝隙的微小光芒。福贵啊,可真是个鲜活的英雄,不甘屈于生活之下,奋力跃然其上。
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至少还活着,泪已流尽,绝望也已消遁,剩下的属于坦然。于是这位老人与命运达成和解,他铭记自己的一切,他不打算选择逃避,选择遗忘,选择“木讷”,他知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比什么都好。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地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地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福贵的经历的确令我感到悲凉,甚至同情他。他的一生有太多的不幸,曲折的命运一次次降临,我不禁感叹:这世界上的确不公平,有的人一生享尽荣华富贵,衣食无忧,而有的人却要像福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血汗过完一生。
在现实生活里,往往有许多的人因一时的挫败,对命运的不满,企图了结自己的生命。在电视新闻报道上,往往都会看到一两则关于某某人因对生活充满绝望,或是忍受不到生活所带来的煎熬而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看到这些行为,我并没有对其有同情之感,反而觉得他们很愚蠢,人生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活着,我们可以干很多事,
必死去幸福得多。我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其他的都不能动摇我们活着的信念。我们要友好地面对我们的人生。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地去实现他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到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其实还在学校上学时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近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哥哥去上幼儿园,妹妹被外婆带出去玩,难得几分空闲,在书房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多小时,我一直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等孩子入睡后,我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可惜由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通常都不会比小说出色。相比之下,虽然有葛优卖力的演绎,但是电影还是显得太温柔,张艺谋对主人公的阐述太仁慈。
活着,还是死去?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涅槃。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阅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完乌合之众的感想与启发》,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作者依托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背景写的这本书,主旨告诉大家,个体一旦融入群体,将会失去自我的意识。从而会让自己心性大变。群体一旦形成,不管是多么高知的人聚合在一起,最后也会形成群体白痴或者群体无意识,非常容易被别人影响,蛊惑。失去理性的判别能力,要影响一个群体,远比影响一个人要容易的`多。
我们该有怎样的思考呢,在投资中我们该如何来运用这种大众心理学?
首先,人多的地方不去,因为无论站在哪个人群之中,都不可避免的成为疯子,即使是专业投资者,各个都是身经百战,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往一个方向看的时候,往往悲剧也就会发生。
其次,独立思考才是王道。
第三,时刻警惕群体无意识,当被别人煽动的时候,要多想想这本书,多站在理性的层面思考,不要被几个简单的词汇所感召。
第四,充分利用群体无意识。
第五,不要迷信权威,特别是关于未来的学问里,专家也是猜的。
我们一向的认识,站在人堆里最安全,但这本书的理论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要相信群众,尤其是投资这样的事。
在我们的话语结构中,“群众”、“集体”之类的词一般都有着崇高的意义,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团结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脱离群众就等于是走上末路……然而,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吗?
法国的社会学家勒庞的答案截然不同,他的意思是:群众的眼睛不仅不是雪亮的,恰恰相反,群众的眼睛基本上是瞎的。听起来像骂人,并且是饱含着精英主义式的刻薄与偏见,对人民大众的辱骂。但实际上,勒庞所谓的群众泛指一切“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与思想专注于同一件事,人的自我意识被无意识群体所取代”的“群体”,它不等于群体中个人的总和,更不等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勒庞认为,哪怕是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知识分子,若是组成一个群体,整个群体作为个体来说,也注定是原始、野蛮、智力低下的,或者用这本书中译本的说法,也就是——“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一本对研究群体心理的书,集中批评的对象是广义上的“群体”,而非一般所指的大众,读者很容易对号入座,认为对“群体”的批评即是对“大众”的批评,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在具体事件和具体情景中,人民大众常常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它几乎包括了一切群体具有的特性。
那么,群体具有那些特性呢?首先,群体冲动、易变、急躁,他们表现极端,并且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转变为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长远的计划,只看到眼前,无视任何障碍。群体的另一特性,是易受暗示与轻信。群体的思维是形象思维,他们对逻辑、说理和论证无动于衷,群体无意识的支配决定了他们只接受暗示。
当个人融入群体以后,人的自我意识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意识的人格。人的情感和思想都会发生彻底的变化,并且在传染和暗示下,有着即刻转变为行动的冲动:守财奴会变得挥霍无度、怀疑论者会变得无比虔诚、老实人会变得猖狂、胆小者会变得肆无忌惮……能体现群体疯狂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使得你不得不信服勒庞接下来的观点:群体中智力已泯灭,群体缺乏基本的观察、推理能力。
《乌合之众》的内容分三个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重点的第一卷,就是上面总结的一些群体心理,大多观点都比较直接,并没有严密的推理和综合的论述。阅读起来很流畅,不会感到冗长繁琐。第三卷内容比较无聊,可以说是群体心理的个案分析,论及的有犯罪群体、陪审团、议会、选民等等,但基本上是在重复第一卷的内容。第二卷的内容上像是成功学,思想上又像权力意志,主要讲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间接因素以及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等等,诸如群体拒绝理性,所以领袖绝对不能是个说理的人;群体接受暗示,所以领袖意见必须被多次重复和传染;群体渴望强权,所以领袖做出的必须是断言,而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就好像你正要面对的问题是:选择领导还是选择被奴役?选择冷酷还是选择愚蠢?选择欺骗还是选择受骗?真是有些细思极恐。尽管像权力意志,但却没有尼采那样强有力的文风,尽管像成功学,读的时候却没变得积极乐观。
总体而言,《乌合之众》算不上严谨的学术论著,内容也多有偏颇,但作者思想还是很犀利的,敢想敢写,比起冷冰冰的学术,我更喜欢这样有瑕疵的、坦诚直接的书。书里几个论题都很有意义,也很有普遍性,乃至每个时代都有能带入的事件,每个人的都经历过能类似的生活场景。不过,相较于没讲到的方面,书里讲到的内容实在太不够了。当有一天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真的成为切身之痛时,这个问题还得靠你自己解答。
我们始终有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源于我们的内心。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有着我们自己的道理。而对于世上的大多数人来说,正义不过数量。
《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从书名开始就已对世人警示:谨慎从众,否则乌合之众便是下场。仔细想想,作者说的很有道理。人这种动物太缺乏安全感了。为了获得认同,愿意抛弃是非,仅为了换取让其倍感安全的归属感。
事事都有两面性。从众与否亦然。
人从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举例来说,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也就是说,当有人牵动的时候,群体很容易被集体带动,这也就引出从众的弊端——“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人不从众,首先要忍受的便是孤独和孤立,因为你与我们不一样——“数量及正义。”这也是作者痛斥也无奈的一点。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能能好的将个体文化展现,但人总是向往群体的,而一旦进入群体,个体文化便很容易泯灭。这要求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人寰处处有争执,总是纷纭难解,何况是人内心所想要归属,更难抉择。事无绝对,从众的好与不好无人能给出答案。就比如《乌合之众》这本书。人人都说它写的精彩,直至内心,那你是否要从众地看它一看,再拍案叫绝?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追风筝的人是卡勒德·胡赛尼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追风筝的人的读书笔记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读追风筝的人感想和收获”,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追风筝的人》一出版,媒体界就好评如潮,市场响应异常热烈,其景象在图书出版界实属少见。著名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对此书的评论:"《追风筝的人》是一个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处女作,霸占了美国两大权威畅销书排行榜《纽约时报》排行榜、《出版商周刊》排行榜长达80余周,声势超过红透全世界的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追风筝的人》的故事从一出身就有着相似际遇而在生活中身份却悬殊的两个少年开始讲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够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小说如此残忍而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这部小说的,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情节却是引人入胜的。小说以第一人称视角描述整个故事,详细描写主人公在阿富汗的童年生活又掺杂着阿富汗历史事件描写,给人以强大的故事真实性,让人不知是在看一本虚构的小说还是在看一本来自阿富汗小人物"阿米尔"的传记。
正如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所说的,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在种族不平等的阿富汗,小说人物关系看似简单却又错综复杂。一出生就间接导致母亲去世的阿米尔希望能够得到父亲的爱,但只看到父亲对家里的小仆人哈桑疼爱有加,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是越加妒忌哈桑,在小说的高潮部分,阿米尔决定在风筝大赛上利用哈桑,替他赢回父亲的爱,而就是这次风筝大赛,令后来的一切都改变了……因为"爱",阿米尔却在后来的日子里带着令自己痛苦的"恐惧、愧疚…",也在成家后踏上了"赎罪"的路。
小说中最让我震撼和喜爱的人物就是哈桑,哈桑让人又喜爱又心疼又同情。哈桑对阿米尔忠诚得令人感动,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为他追风筝,被阿米尔背叛后也只是默默承受,这种承受来自他对阿米尔的兄弟之情,单纯的他始终相信他与阿米尔是存在友谊的,即时是在种族不平等的阿富汗,即时他们是所谓的主仆关系。在当时的时代、环境背景下,哈桑逆来顺受,面对压迫,也只是好像待宰的羊羔一样默默承受,他的悲惨命运是落后、战争造成的,是不幸的,令人悲悯。
故事的最后,主人公阿米尔鼓起勇气,第一次好像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苍夷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正如他父亲所期许地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的一生始终会有个追风筝的人在他的心头萦绕,让他缅怀一生。而在《追风筝的人》读者心里也有个风筝,跨越种族、跨越文化,只是单纯人性的感动。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 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大学毕业的时候朋友送了我一本《追风筝的人》,工作之后从没翻阅过。局里提倡读书活动,我就读起了这本《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以苏联入侵阿富汗和塔*班掌权后阿富汗国内暴*为背景的。故事主人公有2个,富家子弟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故事主线就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友谊。书中同时描写描写了父子之情、手足之情和友情。提出了忠诚与背叛、愧疚与赎罪等道德命题。书的最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儿子追逐掉落的风筝,就像当年哈桑为自己追风筝一样。
看完这本书心里一直很难受。哈桑对阿米尔说的那句“为了你,千千万万遍都愿意”让我印象十分深刻,而阿米尔在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时候也对哈桑儿子说“为了你,千千万万遍都愿意”。
追风筝,或许形象而又有力的概括了我们的一生,生命就是一场从不停歇的追逐,追逐的对象,或许是理想、或许是想象中自己的样子。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而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书中很多的情感描写真的都直击人心,比如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朋友面临危险时的手足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卸,还有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
人生也许就是这样,一旦犯错或错过,可能就得用一生来挽回。
去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他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爱,恐惧,愧疚,赎罪……都交织在这部小说里。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他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自己。
或许,我们都面临过与主人公阿米尔相似的困境,在生命成长的某个阶段,有过那么一次深刻的错误:曾经我在邻居家里玩,在无意间把他们家的一个精致的陶瓷打碎了,当他们家人找上门时,硬仗着自己能说回道而把一切责任推到了另一个和我在一块玩的小孩身上,却不顾他哭着离开……然而并没有人愿意因为一次错误,就甘心承认自己是可恶的是错的。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个追风筝的人,那天空中漂浮不定,而迟迟不肯落地的风筝,或许就象征着让我们内心无法安定的愧疚。我们每个人它的下面奔跑,追逐……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须要战胜的就是自己。需要承担的,我们无法推卸;需要面对的,我们无法选择;需要克服的,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做,只有坚信“风筝”总有“落下”的那一刻,“风筝”最终会被追到。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绚烂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据了整本书的封面,一条长长的风筝线轻柔的牵扯着菱形风筝,那么唯美纯净的画面,美得令人窒息。
刚看完小说的第一章,尽管内容不多,但我还是被卡勒德胡赛尼优美的文笔,深深地吸引了进去,我被阿米尔和哈桑而感动,小说是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的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发生事变,自己跟随父亲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写到这,回忆小说到这,我感到自己被骗局包围起来,阿米尔欺骗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和拉辛汗又欺骗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可怜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欢童年的阿米尔,对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似乎感到忌妒,或许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许是骨子里种族的不和,宗教派别的歧视,在那年风筝节,对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赶走的也是他。我更爱戴走上赎罪道路他,面对成为班的阿塞夫,面对即将驾鹤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对哈桑的死,面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面对多年来自己的错误去弥补的人,那么他现在是对的。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忠诚的性格,喜欢他对于友谊所一贯的执着,喜欢他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喜欢他对《沙纳玛》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许他不是兔唇,不是那个像中国娃娃的哈扎拉人,那个被普什图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巴巴鲁"的男孩,他勇敢强壮,机灵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没有的纯朴,在某一角度,也许胜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最终被班无情的杀害。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乡,在那个有许多种族之分的城市,我离开了那,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华,的确令我迷乱了眼睛,但在寂静之时,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园里最瞩目的五个人。我与她们为友,让我变得更优秀起来。
这本小说告诉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还有爱你的人,当你离开他们或者他们离开你时,你便会清楚地发现,原来爱已融进时间里,变成刻骨的记忆。
史铁生先生用他那残缺的身体支撑着所有饱满的思想,给我们这些不自信、没有勇气的人指引了方向。生与死这个问题,苦涩难懂,但有一个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你在找关于《病隙碎笔》的读后感吗?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病隙碎笔的经典摘抄及感想”,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作家总是需要在文字里隐含什么东西,对于残疾人来说这显得很方便,因为他们往往可以对生命有更多的感悟,或者可以让人以为他们对生命有更多的感悟。史铁生对生命世界和各种深刻问题的认识,不是他依靠自己的特殊身份哗众取宠的工具,而是他与生俱来的深邃的思想和睿智的头脑带给他的弥补内心伤痕的礼物。他很难有机会拥抱自然,接触社会,这使得他能拥有这种层次的思想境界显得更为可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文学成就和思想水平并不是因残疾而生。如果没有身体上的缺陷,史铁生也许不会从事作家这个行业,但他对世界的认识依然可以获得我们的认可。
可以认为史铁生的人生是悲惨的,连生命最后的一些作品也要在疾病的缝隙里完成。到了末日前夕的史铁生饱尝病痛的折磨,每三天就要去医院作一次透析,而剩余的日子里状态也不可能很好。但是我们不一定要同情他。毕竟人在临终前大都是悲惨的,在花丛里含笑而逝的大概只是少数。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悲惨的自己。我们会因为一些一时的惨剧而同情某个人,但那种同情是不可能恒久的。我们最终同情的还是自己。
翻开《病隙碎笔》, 静静地阅读,里面的语句十分质朴但字字珠玑充满了智慧,而且有的话还很幽默,可越是幽默,我的心越是沉重。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的感悟很多,并震撼于铁生精神。
史铁生是当代著名的作家,但他的一生几乎在病痛中度过,他瘫痪,得过褥疮,患尿毒症,可他却十分乐观。他不感叹命运不公,还把人生比作话剧,有矛盾和冲突才精彩。他不因一生患病而哀叹,还说生病也是一种经历,还曾对别人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病成群结队地来把我的身体的部分当做乐园”等话。这些话虽然幽默,我却笑不出来,反而为他感到难过。可他不需要,他认为苦难是必经的,人不能总哀叹“我怎么那么倒霉.”,因为”幸运很多,人不嫌多.”从他所写的每一句话可以看出他的乐观向上,而这就是铁生精神。和他相比,我觉得自己十分渺小。当自己被烫伤时,一会儿哭,一会儿闹,总发脾气。可这和铁生的病痛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因此对他的敬佩之情更深了。和他相比,我们都实在太不坚强了。我时常能听到有些人因为患重病而一蹶不振没几天就死了的事;时常都能听到身边人遇到一点小挫折便抱怨命运等等。
此外,在这本书中,他还谈到了自己对世界与时代进行审视,对生命的意义进行思考,且每一点思考都很有道理。
因此当你在读《病隙碎笔》时,就等于是在听史铁生,这位大师,在为你讲一堂关于人生命运的、“生病”、 “信仰”、“死亡”等感悟的课。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能使人受益匪浅的书,值得我们去品读。
史铁生,一个他生前我曾经关注过,却从未读过其作品的人,却在他离世后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前些日子买了他的几本书来读,《病隙碎笔》是其中之一。
很难想象,现在有多少人可以像他那样,对人类的终极问题作如此深刻透彻的思考。他于病痛之余记录的思考,是那样的真切与挚诚。对于生与死,幸福与快乐,爱情与欲望,健全与残疾,他都细细思量,赤诚面对,不回避,不矫饰。或者正是因为长年累月的病,是命运中无法预料的逆境,才令他可以这样看得清,看得透吧。
病隙碎笔,皆为史的哲思,深邃,有远见,真诚、警醒。能这样直面人生,笑对命运的人真是少见难得。
史铁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作家,虽然斯人已去,但其文永存,其精神也长存。
望着接踵而至的,怀着各种愿望来这里祈福的人们,突然想起了一本书中的一句调侃:“为求实惠去烧香磕头念颂词,总让人摆脱不掉阿谀,行贿的感觉。”刚步入佛堂的我的确是被他的庄严肃整所震撼了,但不一会儿这种心情就被一种急功近利的欲望所取代了,想来佛家相信只有灭断诸如贪、嗔、痴的欲望才能使苦难不复存在,而我们却恰是为了满足欲望才来到了他面前,以为自己怀揣的是无比虔诚的心,却已犯了大忌。好像书上的话是我们真真的写照,顿觉充满讽刺。
史铁生,我反复地咀嚼着这“铁生”二字,一个因双腿瘫痪而投身写作的人。或许上天给了他过多的信任,让他经受着磨难却依然坚强的活着。很难让人相信以上对于拜佛这事儿的看法竟出于他的文章。甚至于轻松地说他的职业就是生病,业余写点东西。对于一个有着这样经历的人来说,沉郁、沮丧才是人们对他的认识,可在《病隙碎笔》中,让我感受到的却是一颗善良、智慧、自我的心。拥有化苦难经历为人生哲理的本领,用一支笔驰骋在依旧充满生命力的大地。
他说人生是一出充满矛盾冲突的戏剧。我们都是不能随意调换的其中的演员。许多人会看着别人一帆风顺的高升而感叹“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满脑子都是平淡如水毫无生气的剧情,即而继续过着无聊的日子,哪天若是碰上件好事还能感叹一句“我其实很幸运啊!”不过这样的时候毕竟少,在一句句的“我怎么……”“我其实……”中人生也就落下了帷幕。有人在摸爬滚打了一辈子后或许连我为什么活着也不知道,用尽一生却始终换不回一个确切的答案。“上天为什么待我这么不公!”在人世走一遭后却是这样愤世嫉俗的离开。
但史铁生说不,上天对每个人都很公平!他虽然剥夺了“我”奔跑的权力却让“我”与生命的真谛更接近,这就是为什么盲人的听觉总比一般人的伶敏,生命有他的安排,正如司马迁,孙膑一辈,残缺的身体阻挡不了他们对生命响亮的回答。好像一根西瓜藤上结越多的西瓜那么这些西瓜得到的养分就越少,自然收成就不好。生命的道理也正如此,有所得必有所失,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其实生命的答案就在于我们自己能否坚信我们能活着并顽强的活着,人可消灭,但打不败,打不败的才是可贵的对生的意志。
最早知道史铁生这个名字,源于中学语文课本里他的一篇文章“我与地坛”,那时候只知道老师要求背诵某些文字非常优美的段落,背诵的过程中自己会把那段描写立体化,在脑海中编织一个个唯美的画面,还能惊叹作者在悲惨的境地下对于生活的观察竟那般细微。但无法体会一个命运多舛的人要写出如此轻盈、唯美的文字需要多大的勇气,内心做了多少挣扎与叹息,才能化悲痛为文字的力量。
再次接触史铁生,这个断腿又罹患尿毒症的残疾人,在病中对生命的思考格外深刻,把这些思考集结成书,就是《病隙碎笔》。其文字流畅,感情真实不做作,好像在写个体命运的悲惨,又处处透露着抽象的终极关怀,因为人人都会生病,感冒发烧、小病小痛之后才知道健康的可贵,所以一个健康人依然能对一个残疾人写出来的文字“感同身受”,这大概就是文字之美吧。
在这篇随笔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上帝的思考,作者一定是看过《圣经》的,所幸自己已将《圣经》粗浅读过一遍,能够理解他说的那句话:“生活,正如上帝指给约伯看的那样,从来就布设了凶险,不因为谁的虔敬就给谁特别的优惠”。上帝因为“魔鬼”的挑拨,想要试探下他眼中的义人约伯对自己的忠诚度,结果用个各种方式降灾给约伯,折磨他的肉体、剥夺他的财产、离散他的子女,这个过程中还有约伯的三个好友不断的劝说约伯,叫约伯离开他的上帝,别再信仰上帝,约伯却一一回绝了,依然对上帝不离不弃,依然虔诚的信仰上帝。这些行为上帝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它只好悄悄隐退,原来上帝看上的义人果然名副其实。上帝一高兴,就把那些原本属于约伯的幸福统统恢复。
带着病体,史铁生看到了世间的苦痛凶险并不因为自己虔诚祈祷而减少,对别人也一样,这样想过之后他就可以释怀了。这句话扩展到普通人身上也一样,不要对自己不好的遭遇自怨自艾,因为上帝给每个人的关爱或灾祸是无法回避的。但这好像又有宿命论的嫌疑,且透着极度的悲观。史铁生以这个例子来安抚心灵,是在唤醒自己对生活的勇气。在这个意义上,他又是乐观的,尽管这种乐观充溢着悲剧色彩。史铁生也能对生活抱有希望,我们这个健康人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史铁生只看到上帝降灾给约伯,却没有看到上帝恢复约伯幸福的一幕,可见有些人注定是上帝的“选民”,有些人注定是上帝的“弃民”,作为上帝的选民,即使会“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但这是上帝有意“降大任于斯人也”,终会“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结局总归是好的。而一旦成为“弃民”,则无论如何努力进取,如何虔敬的祈祷,都无法摆脱被上帝抛弃的命运。由此我又要说,上帝其实是不公平的。史铁生只看到上帝公平的一面,是要正视自己的遭际,要安抚受伤的躯体与心灵,可为什么他没有看到上帝不公平的一面?是无意,还是无奈?真的存在上帝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好的《外婆的道歉信》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外婆的道歉信》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阅读外婆的道歉信感想与收获”,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初听这书名《外婆的道歉信》想必你会和我一样好奇,外婆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需要道歉?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本关于爱、原谅和守护的故事。这本书里有个“活泼过头”的外婆:她带着七岁的外孙女爱莎夜闯动物园看猴子;用屎球打警察;开车时一边抽烟一边吃烤肉,用膝盖控制方向盘;给雪人穿衣服,让邻居误以为有人从阳台上跌下去;敞开睡衣站阳台上,用彩弹枪射击推销员;从宜家偷黄色购物袋;甚至在男护士身上揩油。关于外婆的每件事都让人既好气又好笑。
或许你会觉得这个没正经的外婆简直太疯癫了,但她却是爱莎心中的超级英雄,因为为了外孙女她不惜与世界为敌。拥有一位外婆就像拥有一整支军队。外孙或外孙女因此获得一项特权: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有人站在你这边,即使是你的错。事实上,特别是你错的时候,一位外婆既是宝剑又是盾牌。我相信很多人会有这样的体会:当你处于困境或者难堪时,一句温慰的话,会使你的心弦久久为之颤动。
外婆说,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
外婆说,如果你摆脱不了坏事,就必须用更多‘好料’去盖过它。
外婆说,保护城堡,爱莎,保护你的家庭,保护你的朋友!
外婆说,脑子迟钝的人总是说脑子灵敏的人有注意力问题。
外婆说。。。
外婆的道歉信
你瞧,外婆和爱莎的日常,它是不是正给你我传递欢悦呢。话说,她们之间朋友式的相处模式深得我心。而你有了解过你的外婆么?或许你爱了外婆很多很多年,可即便如此,你可能还是完全不了解她,因为她不单单只是说说而已,而是一直在用实际行动来表达爱!故事百转千折最后却又回到当初,想必大家都知道,外婆因为癌症不幸去世了,这听上去是件令人悲伤的事。而生活却并没有因此画上句号,爱莎的外婆留给了她一项艰巨的任务——送道歉信。跟着爱莎的脚步,关于外婆以及更多古怪的邻居们的故事就此展开。。。而这一趟送信之旅也让爱莎渐渐发现:外婆和邻居们的故事,比她听过的所有童话都更加精彩。
外婆的爱是行动,她最终以游戏“送信”的方式帮助爱莎找回勇气,以及让她发现生活中的所忽略的美好,同时还教会了她成长和感恩,可见其良苦用心。。。以后的路,即使爱莎一个人走,相信她也一定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没错,这就是精神信仰!不是寄托,而是信仰!我也相信,无论是欢乐,伤悲,愤怒,都真诚得令人可敬可畏的外婆,她的胸中一定藏有一片爱的海洋。
你听,外婆好似在说,
Somefairytalebliss那些童话般的天赐之福
JustsomethingIcanturnto只是一些我能力所能及的事情
SomebodyIcankiss吻到我爱的人就好
Iethingjustlikethis我想要的不过是这些
有爱就有希望
我真心觉得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它将带给你同等程度的温暖,有趣而又充满正能量的感觉,也许还会另你想起自己的外婆。。。对了,书中还有附带一封神秘的道歉信哟~我保证它会令你沉醉并潸然泪下,至少我是如此的。我只要一捧起这本书就不忍释卷,里面所讲述的种种看似平常的故事,却能轻易触动我心里最最柔软的部分,读完它,或许你也能找回久违的幸福感。最后我想说,有空常回家看看,因为家人是无可取代的,好好爱他们~
“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漫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爱莎是外婆的玫瑰,外婆费尽心思培育她,玫瑰何其耀眼,何其妖艳,她不是温室大棚中娇软的芳华,她浑身是刺,她充满智慧,她的美好的结晶。
爱莎的童年是充满冒险的,外婆为她描绘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爱恨,有战争,更重要的是,正义或许不会及早到达,尽管延时了一万个童话永恒,它也永远不会缺失。童话的开始有龙,结尾也必须有龙的存在。童话的过程总是曲折的,毕竟,,你不可能要求一个没有风暴的海洋,那不是海,是泥塘。童话的结局永远遵循一条定律:大圆满。
这本书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外婆,她是一位奇特的勇士。外婆喜欢洗澡后不穿衣服,裸着身子在屋里走来走去;她曾经偷跑出医院,跑进动物园和猴子待在一起,甚至将粪球扔向警察;她的错别字多得让人疯狂;她不喜欢被约束,她的话总是粗俗不堪,却又充满哲理;在那个轻视女性的社会,她经历过战争,曾经当过战地医生……太多了,数不清的荒唐事。她就是这么一个荒谬的人,却又充满魅力,毫不夸张的说,她迷倒了数不清的童话永恒,男人,甚至女人,爱她,感激她。而她,却将她的爱给了爱莎,可以说,她不是一位好妈妈,但绝对是一个好外婆!
外婆的道歉信,展示了一位独特的女孩和她的故事。作者有着超乎常人的想象力,把一件件事串通起来,把情节慢慢的向前退进。语言富有感染力,在悲伤时穿插的幽默的语言让人哭笑不得。总体而言,这本书值得一读。
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每个人都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而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
看完之后我有几个很感兴趣的问题:
1、巧克力当做零食喂狗绝对是错误的行为。好吧,它是呜嘶,不是狗。
2、外婆和爱莎的秘密语言是国际语(Esperanto)。“密阿玛斯”(Miamas)= Mi amas = I love。
3、布里特—玛丽大约是在10岁左右被“一条巨大的黑色野狗”咬了,后来“那条狗就消失了”。假设黑色野狗消失是被外婆藏起来了的话,而布里特—玛丽今年64岁,所以呜嘶的年龄……
4、《哈利波特》的台词:
我们拥有一样伏地魔没有的东西。
什么?
就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理由。
(我要去看哈利波特小说和电影了)
5、你哭了几次???2次。
其实我从来没透露过,外婆才是我的偶像,我心中唯一的“superwoman”,脆弱的时候有外婆就有了依靠,恐惧的时候有外婆就不怕了,总会想办法满足我的愿望,好像没有什么是她做不成的。从小带我爬山,捉昆虫,干各种有趣的事,如今依然是个老顽童,人老心不老。说起来,这本《外婆的道歉信》里也有个老顽童外婆,在外孙女爱莎看来是古怪又疯狂,完全不走寻常路,各种匪夷所思的事皆出自这位外婆之手。作者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用生活化的语言,脑洞大开的刻画了“蛇精病”外婆与“小大人”外孙女间的动人故事,不得不说,他真的太会讲故事了,只用简单的小事或对话,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人哭中带笑,笑中带泪。
爱莎在外人眼里是个问题小孩,因父母离异而过早成熟,漠然的看待周围事物,在学校里没有朋友总被人欺负,偏偏老师和校长也不喜欢她,唯一喜欢跟她逗乐玩耍的是过分活泼、爱惹麻烦的外婆,无论发生什么,始终站在爱莎身边,为她跟全世界拼命,带她打破常规,活得潇洒又自由。就是这样的外婆却给了爱莎最大限度的爱:知道爱莎内心孤独,便虚构了一个“不眠大陆”,满足爱莎对奇幻世界的想象;知道爱莎不接受自己的继父,即便自己觉得满意,也表现得不喜欢新女婿;知道爱莎一直隐忍同学欺负自己,便当着校长的面,以实际行动教爱莎勇敢……最后知道自己得了癌症,为了让爱莎走出自己的世界,与外界多接触,便交给爱莎一个特殊的任务——送道歉信。
正是这一趟神奇的旅程,爱莎才发现了不为她所知的外婆:不同于疯疯癫癫的一面,年轻的外婆是救死扶伤的医生,活跃于各种亟需救助的地方,所有邻居竟然都得到过她的帮助,原来外婆和邻居们的故事比童话故事更有意思。在了解一切过往后,爱莎也肩负起外婆过去的责任,用独特的方式给人安慰,教人重振旗鼓,将生活变得好玩,不再死气沉沉。就像外婆说的“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深深感慨于外婆的豁达,面对死亡也只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可是看到这里,我没控制住泪奔了,难免想到要是自己外婆走了,我该如何承受,但我也知道随着外婆年纪愈大,死亡的脚步也在逼近,只能默默祈求步伐放缓一点,时间在长一点……看着爱莎从悲伤中一点点走出来,重新享受生活,真心感叹外婆对爱莎的用心良苦!
所有关于小孩子的书都是纯净的,不管是里面有多么复杂的所谓成人世界的难题,还是不为人知的不怎么样的人性的弱点。每一个小孩子都应该拥有一个超级英雄去守护他们最开始的超能力和梦想。故事之所以触动我,大概是从小时候起我就想做自己的超级英雄吧!一开始的爱莎觉得自己将会是被爸爸妈妈两个家庭遗弃的人,当自己的弟弟或妹妹出生的时候。但是,自己唯一的朋友外婆去世之后,代替外婆去送道歉信的过程中,却认识和了解了周围的人。外婆真的是一个超级英雄,至少对于一个快满八岁的小孩来说,她会义无反顾地站在爱莎那边,陪爱莎做任何疯狂的事情。印象深刻的是外婆为了让爱莎忘记在学校里面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故意去做一些连爱莎都觉得很荒唐的事情。只为了让她觉得这一天没那么糟糕。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小孩都像爱莎那样聪明,也不是所有快八岁的孩子都能像爱莎那样拥有一个超级英雄。可是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都有一个好的结尾那样,每一个成长起来的大人都可以是某一个孩子的超级英雄。去守护他们的童心,去告诉他们你们不必和所有人一样。这个世界总是由特别的人来守护的。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阅读完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衣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皇帝的新衣读后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皇帝新装的感想小学生优秀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衣。我认为故事中的皇帝是可笑的。相信别人而不去想事情太容易了。虚荣心太强了,如果他没有这样强大的虚荣心,他就不会受骗,最终也不会那么丑陋。所以我认为作为一个学生,我们不能比较和钦佩虚荣。在未来,我不会让我的妈妈给我买一些玩具或其他不是很有用的'东西来和我的孩子竞争。
此外,皇帝也不知道他应该做什么。作为一个国家的皇帝,他不应该把穿漂亮的衣服作为他的目标。他应该为人民着想,治理好国家,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提醒我,作为一个学生,我应该知道我的主要责任是好好学习,我不应该像这个皇帝一样不知道我的主要任务。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一个好学生。
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并没有写完,其实后面还有许多。让我们跟随着叶圣陶老先生的脚步往下去了解剩下的事情吧!
皇上被人指指点,得知自己上当后,只好硬着头皮走。民众没有像侍卫、大臣那样接受训练,想不到咬一咬嘴唇。大家都对皇上说着说那“哈哈,好丑!”“疯了,连皇上都不穿衣服了!”“真不害臊!”……皇帝再也无法忍受,又羞又恼,他命令属下,把他们都抓起来,就地行刑……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杀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再也无法忍受他了。再一次游行中,大家都冲上去撕掉皇上空虚的衣服……
在故事中,皇帝自以为自己最聪明,为了让人民接受虚假的事实,不惜动用武力……故事告诉我们,当自己做错的时候,不能一错再错,要改正错误。
丹麦有一位著名的童话家,他有着许多的作品。虽然是童话,但我觉得他的作品不仅仅仅是给孩子看,而更多的也能引发出大人的深思。他的作品中有一篇叫《皇帝的新装》。这篇童话我读了很多遍,从中感悟到了很多道理。
从前有一位皇帝十分喜欢新装,为了新装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有一次,他的京城来了两个骗子。谎称自己能够编织出世界上最秀丽的衣服,而且还有一种奇特功能——凡是愚蠢、不称职的人都看不见这布料。愚蠢的皇帝真的给了骗子超多的钱财,让他们织出这种奇特的布。皇帝为了明白布织的怎样样了,先后派去了两个诚实的官员去看。可他们看到的结果都一样,什么都没看到。一天,皇帝也去看了,结果都一样。两个骗子又假装给皇帝赶制衣服。于是,皇帝穿着这些根本不存在的衣服在大街上游行。但是,这个谎言却一向没有被拆穿,直到一个小孩把真相说了出来。
读了这个故事后,首先想到的是皇帝的昏庸与无能。皇帝身为一国之主,就应以国家社稷和人民生活为主,可他每一天都在吃喝玩乐,从不管理国家大事。而且,皇帝经常听信小人的花言巧语,乱杀无辜。其次,我们却能够看出:“其实两个骗子根本就没有那种本事,而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骗取这个昏君的钱财。”这么容易被识破的谎言却让全城上下的老百姓跟着一齐撒谎。这不觉引人深思?百姓们这样做难到是不想让别人明白自己愚蠢或不称职?还是皇帝的残暴使他们不敢说出真相?其实我认为是皇帝的昏庸无能和残暴,这个谎言最终被一个小孩拆穿了!
小时候,听妈妈讲过《皇帝的新衣》这个故事,今天我又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皇帝真傻。
故事中写了有两个骗子,为了骗取皇帝的钱财,说要给皇帝做一件美丽的衣服,这两个骗子假装在织布机前辛勤工作,其实织布机上一丝线都没有,皇帝很想看看新布有多漂亮,就派了一位老部长去看看他们织的怎么样了,老部长来到织布机旁一看,织布机上什么也没有,这时,一个骗子指着织布机说:“布的花纹是不是很美丽,色彩是不是很漂亮?老部长把眼睛睁得有碗口那么大,还是什么都没有看见,不过他不敢说出来,因为骗子们说过,不诚实的人是看不见的,另一个骗子说:“哎,你一点意见也没有吗?”老部长想,难道我真是一个愚蠢和不称职的人吗?我绝不能让人知道这事情,只好说:“啊,多美的花纹,多美的色彩,真是太美了!我这就去呈报皇上。”皇上听了老部长的回报很高兴,过了几天,皇上又派了一位诚实的官员去看布是不是很快能织好,官员回来说:“真是太美了”。接着皇帝又亲自带大臣们去看布料,结果还是一样,连皇上自己也不愿做一个愚蠢的人,都说这布真是美极了,晚上,骗子们点起了16支蜡烛,假装给皇上缝制新衣服,第二天,他们让皇上在镜子前脱下所有衣服换上新装(其实什么也没有),在游行大典上,大臣们都说皇帝的新衣很好看,而小孩子和百姓们都说皇帝根本没有穿衣服,这时皇帝才知道自已受了骗。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皇帝太愚蠢、爱虚荣,整天想着穿华丽的衣服,什么事都不管。骗子太狡猾,利用皇帝的弱点骗取皇帝的钱财。大臣们太虚伪,为了讨得皇帝欢心,都在说假话欺骗皇帝。只有老百姓最勇敢,他们才是最诚实、最聪明的人。
今天,我阅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童话故事,这个故事是安徒生童话故事集中的其中一篇。故事中的内容很有趣,不信你看。有一个愚蠢的皇帝非常酷爱漂亮的衣服,别的皇帝总是在会议室里,而他却总是在更衣室。有一天,有两个骗子跟皇帝说可以纺织一种具有奇特功能的衣服,那就是: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黄帝喜极了,给了很多金给那两个骗子。在途中,黄帝派了他身边最老实的最有能力的大臣们去看,可那些大臣们什么也看不到,因为其实根本什么都没有的。
但是那些大臣们为了不让其他人说自己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是愚蠢的人,都不敢说“我什么也没有看到”,相反却说“衣服花纹美极了,色彩漂亮极了。”到了游行大典的那一天,两个骗子在大镜子面前为黄帝穿上了那件衣服,黄帝在富丽的华盖里游行着,站在街上和窗子里的人都说:“乖乖,皇上的新装真是漂亮!他上衣下面的后裾是多么美丽!衣服多么合身!”其实他们什么也看不到,后来有个小孩子说:“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终于揭穿了两个骗子的谎言。皇帝有点儿发抖,他似乎觉得老百姓所讲的话是对的,但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把游行大典举行完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我们的身边有没有像爱慕虚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说谎的大臣们的人呢?我想他们是现实社会中的一个缩影。人越长大,虚荣心就会越强,往往会被虚荣、自私自利占据着头脑,一不小心就会跨越正义的边界。
但是,只要我们有着坚强的意志力,良好的心态,杜绝不良影响,不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就会靠边站。我们每个人都要引以为鉴,谎言总会有被揭穿的时候。当我们做错事的时候,要勇敢承认,及时改正。要像故事中那纯洁的小孩一样发现问题,勇于提出。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有不良行为的人,也要积极乐意的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我们都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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