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茶花女》后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茶花女》,相信您对于《茶花女》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茶花女》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的《茶花女》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可终极却阴阳永隔,天各一方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我料想着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象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唉,真是应证了“爱之深,恨之切”这句话,心里明明爱着却又恨得那么深。世上纯粹的恋情岂非终局都这么令人痛心吗?为什么两人诚挚的爱情却得人们的祝愿,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我找到了谜底。唉,凡人都说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我看来有情人未必能够终成眷属,这两个可怜的人儿不就是再好不外的例子吗?
读完整书,文章感情的吐露中感动了我的心弦,这是值得确定的。然而有一点我不满足,可这本书是小仲马的自传体小说,作者描写心理运动上只有男主人公的心理,可是女主人公的心理却涓滴不领会到,包含旁人也没有描述,而在海内大多数书籍中,是不一样的,它们将文中人物的心理,情态都写得很到位,那样看起来更有畅快淋漓之感。我想这兴许中西文明的差别吧!
《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看到了这两个可怜的人儿,看到了人间间的真情真爱。让我不得有对“书”这个字眼肃然起敬,一个个灵动的方块字,真的是给我多种感触。
接触《茶花女》是在暑假的时候。向来对文学作品不感兴趣的我,在妈妈的要求下读了这本令我感触颇深的书。
《茶花女》讲述的是: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之后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后来她因阿尔芒父亲的威逼而被迫离开了阿尔芒,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做出了种种侮辱和伤害,导致她悲伤不已,因病而死。
初读《茶花女》,感觉是阿尔芒的父亲掠杀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的爱情;再读《茶花女》,不仅为玛格丽特的付出感到悲哀,而且为阿尔芒的猜疑感到悲愤。即使他们在一起了,幸福了,快乐了,还是会让阿尔芒亲手把他们的爱情掩埋在深厚的土地里。是猜疑,是不信任。它们的力量在心中属第一,唯一能抵制它们的是心的善。
猜疑,不信任,往往会在身边发生,比如说:朋友之间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这时,大家会猜疑是别人的错,就会产生不信任,友情就会断绝。所以说:“一份友谊,就那么容易的被摧毁。”
原谅我学了这么多年法语却刚看《茶花女》,但是看完之后觉得,其实如果放在早些年,我可能还未必能看的懂。感谢小仲马用朴实无华的文字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的现实意义,不管放在哪个年代,总能让人产生共鸣。
百度百科对这部小说的人物介绍里,把阿尔芒的父亲杜瓦尔和玛格丽特的朋友普吕当丝用完全贬义的形容词描绘。一个“自私伪善,满腹偏见”,一个“自私贪财,虚情假意”,对于没有看过小说的读者来说,这也算是直截了当并且相对符合人物性格的介绍了。
不过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倒不觉得这本书里有谁是所谓的“坏人”。毕竟“好人还是坏人”的道德评判太肤浅了,只有小孩子在看电视剧的时候才会这么问大人吧。
人性太复杂了,环境太残酷了。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悲哀,每个人也有各自难言的不幸。不能简单地说是谁一手造成了悲剧,因为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对错。更多的是无奈,是对爱情和现实的反思,是对整个社会普世价值观的思考,而不是去在某一个人物身上找批判点。
爱情这个永恒的话题,成就了多少旷世名作,演绎出多少唯美经典。有没有发现,最经典的故事往往都是悲剧结尾。无论是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卡神的《泰坦尼克号》,亦或是民间流传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但凡能让人们讴歌铭记的,主人公都没有收获美满的爱情。为什么呢?
因为只有悲剧所营造的强烈的疼痛感才能带来深刻的记忆和思考。这道理就好比上学时期印象最深刻的老师,往往都是比较严厉的那些。
我在看的时候是流了泪的,尤其是结尾的几封信件和手记,将真相一层层揭开的同时,也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小说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看的时候总会跟随情节转换自己的喜怒哀乐,你很难把情绪抽离出来去理性地欣赏文字,而是自然地把自己的情感和观念代入进去。
所以,作者要呈现给大众的不单是几页文字,而是文字背后所影射的那些东西。对于读者来说,看小说也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和大脑。
茶花女为爱情做出的牺牲让人心疼,而她守护的那份高尚无私的感情,又给了她什么呢?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打开黑色的封面,封面上已积累尺厚的灰尘,我用手一拍,那灰尘与空气交杂在一起,仿佛是一朵朵洁白的茶花。
我看的这本书叫《茶花女》,是法国的小仲马写的。当你打开书,书页上立着一位长相十分漂亮的女人,她有着棕黄色的卷发,上面还插着洁白洁白的茶花,她身着白色的长裙,手上还有一把羽毛扇。难免会让人遐想是天上的仙女、是美丽的天使,她就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安娜拉·德旺。她旁边的是一位十分俊气的男士,他有着金黄色如麦子颜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穿着格子衫,打着领结,他叫阿尔芒·杜瓦尔,他于女主人公站在一起显得十分和谐与般配。安娜拉也就是女主人公是个妓女,有一天,阿尔芒在剧院遇见了她,并且一眼就喜欢上她。2年之后,他们在一起了,可是女主人公的干爸不让她和阿尔芒在一起,如果她和阿尔芒在一起、那么就不给钱给他们。于是他们到一个乡下住,可是他们的钱不够,于是阿尔芒就去赌钱、他赌钱只赚不赔。
很快阿尔芒的家人就知道他在赌钱与安娜拉的是,他的家族是个很清高的家族,他的爸爸知道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妓女在一起,就对安娜拉说:“每个家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个好的人生,我的家族都是清清白白的,我不希望我的我儿子被别人唾弃,所以我希望你能离开我的儿子,你能答应我吗?”安娜拉说:“我是真心和你儿子在一起的,我知道我是妓女,但是我是真心喜欢你儿子的,希望您能成全”“我知道你们是真心的,但是你毕竟是妓女,我不可以让我的儿子娶一个妓女”他回答。到最后、安娜拉答应了这个老人的请求。离开了阿尔芒、写了封绝情信,重新做起了妓女。
而阿尔芒以为安娜拉移开了他,跟着他的爸爸回家了。
《茶花女》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巴黎女人悲情的的一生。这里采用了倒叙的写法,男主角那痛苦悲伤的回忆,使得情节看起来更加煽情。巴黎女人玛格丽特是一位貌美钟情的女子,她生活在一个充满金钱的肮脏的社会里。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一个纯洁的生灵也会身不由己而走上歧途。往往这种人又正是被人们所忽视的,甚至是歧视的。而谁又知道像玛格丽特这样柔弱女子在那荒无度的生活下,内心感受又是怎样的呢?
玛格丽特是位貌美的女子,她也正是靠着这点姿色去讨好那些贵族以维持生计。但她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很空虚的,没有人能给她真爱,没有人能去理解像她那样的人,为此使我想到了女人这个讨人厌、而且又是很可怕的名词。
在小仲马那个时代,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贫富分化严重,不少人为了生存只好走向极端,而当时的一些女人就是这样情非得已,但生活所迫只有出卖身体才有一丝希望。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寝食无忧,但是这些女人们还是要尽量力摆脱这种生活,她们依然是向往那种平淡自由的生活毕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幸福,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做到真实的自己,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摆脱世俗的偏见,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
玛格丽特正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宁愿舍去一切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但世俗的偏见的力量就是那样的强大,男主角甬迪的父亲因为她有损于他们家的名誉,毅然要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但那位遭人贱视的女人用自己的幸福无私的换取了一个家族的名誉。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阅读作品后,我对汪曾祺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永远的汪曾祺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读一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他的老本行是写小说、散文.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就出版了小说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曾说过,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比我好;老舍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曾言,北京文联的年轻人今后能写出点东西的是汪曾祺和林斤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汪曾祺终于老枝发新芽,以小说、、等重登文坛,引起轰动.很多人读了他的作品会说,“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的为文为人,可谓“文章秋水芙蓉,处世和蔼可亲,无意雕言琢句,有益世道人心”。他的作品确实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是在1993年,读的是其散文集.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娓娓而谈,态度亲切;滋味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10多年来此书成了我的案头、床头常置之物,常读常新.由此,我开始不断的搜集、阅读他的作品以及有关述评文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我感到平等。他始终把读者作为朋友,把心交给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益智。除了从中获取大量的风俗文化知识外,他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给读者留有极大的联想和想象空间,让人回味不禁,思绪悠远,很锻炼你的脑力.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还是开头的那句话----他的作品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真善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奇人侠客不须寻,行事足讴吟——汪曾祺小说读后感800字:
沈从文写的是时代下的一方土地,汪曾祺写的是一方土地里的时代。但两个人对俚语逸事的运用,又不至于让笔下的土地化作南柯一梦。小说呈现的价值流派,无论匹配得上读者的个人取向与否,我们都不应武断作结好与坏。论其根源,小说流之所以区分诸多体裁,取决于小说叙事中包涵的独特的风土人情内容——即划时代的场面群像描写和罕见的主角独白。
不由分说,这样直接的文字运用,往往在最吸引我们的同时,让历史的缩影,混杂着当下具体时间段的情理感触,并与之下碰撞出独一无二的火花。
读汪老的书往往容易进入一种被作者传递的“失格”状态。这种“失格”其实简单看来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所导致的,但它又逐渐演化成两个基本层面。
其一是故事里的主人公见证的冲突,男女情爱,死生富贵,红尘清规,似乎作者笔耕不辍,挖尽了市坊间种种价值观的局限后,企图说服我们接受小民间的矛盾。
但结果显然是我们错了,因为我们混淆了他与沈从文的区分边界。从文让人,所以茶垌城里的百姓也会和气过了一辈子。翠翠也会徘徊在爱情的分岔路前,抱隙结束。但是,汪曾祺却不会如此。他塑造的人似乎无形处在一种奔向自我的状态,每个人化解了周边矛盾,却并非因此了过,他们转而以更加激进的方式尝试瓦解矛盾的产生。
至此,我们与其把明子和小英子间过早的私定终生,三师父等师兄的吃喝嫖赌视作异端而调侃汪老的不正经,不妨回顾一下明子的舅舅为明子,也是一众僧侣定下的初衷,入了庙,学了把式,也不至于饿死,图得几年积蓄,就还了俗,娶亲也好,买卖也罢,都有活路出头。
所以,当我们在面对纠纷时懂得委身求全,其实是为了我们的结局不是终止,是为了属于我们的波澜篇章仍将继续。而人们在退让后蜷缩的姿态显然与之不符,我们也没缘由的忘了自己所要,忘了避风塘外的大海,就是自己最想征服的对手。因此,我们同书里的某些人失格了。而我们自身独有的失格,却是一种迷茫,模糊,更像丢失与一段时空的联系。与一段历史的羁绊也许于你本身就是陌生的,亦或你熟悉的那些正逐渐变为陌生。
典型的例子不妨参照林清玄曾提到的,在饭店追忆往事的老友。就算是老板惊讶于他回忆中对脚下的铺面曾为稻田的笃定,就算在座的同知认可稻香难忘的感慨。篇末终归逃不了温热散去的结局:老板一边忙去了,邻桌结账离开,只留下朋友叹息声里的迷惘,随着感同身受的人们,回归苦涩的余味。
我想,这也许是太多的人想维持暂存的秩序,也鲜有人拷问自己的同僚为何,过惯了单身闯荡的日子,有人不再埋怨孤单,但我不以为他们真是所谓的“单身”,他们的背后总会存在或多或少的认知,来自一段你不曾知晓的时光,而时光里的人事见解,斑驳了孤独的念头。
也许汪老正是如此,才能于文墨里兼具市井与雅士的和谐,或者每介莽夫的精神,都在向雅士的气节靠拢。汪老并不是琐碎的写尽世俗风气,也未曾高傍过士族的亮节,更不打算走猎奇的道路,他只是努力把认识的人写得真实,仅仅浪漫的赋予其中少数与现实周旋的胜利。
他记得遥远的过去,被怀念“奇人侠客不须寻,行事足讴吟”的当今所铭记。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妈妈的爱是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如果你不懂得珍惜,在你失去什么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你在读完《秋天的怀念》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史铁生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他的作品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篇《秋天的还念》。
母亲是个坚强,无私,可爱的孩子。我妈妈得了肝癌,很快就要死了。但她忍受着痛苦,为了照顾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母爱就是这样,牺牲自己,照顾孩子。
母亲想推他的儿子看花,儿子,但被拒绝。写作时,她并没有生气,而是试图把他的儿子的死的念头。而儿子的腿刚刚瘫痪,他不能接受,所以脾气暴怒无常,他无法控制情绪,而母亲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时机,以帮助她的儿子。
母亲进行第二次想带儿子去看花时,儿子自己竟然一个出人不可意料地答应了,母亲可以兴奋不已,但一说到“跑”和“踩”一类的字眼我们儿时,她就出去了……
且不说他的儿子,我也不知道是说出来,其实它代表的千古绝唱。
谁对自己死亡都充满了一种恐惧,包括我,但这位母亲呢?她不怕没有死亡,只要通过她在我们有生目标之年能照顾一个儿子,我想,她的生命就已经圆满了。母亲是个大好人,所以,就算她死了,灵魂也会升入理想天堂!
最后,母亲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菊花身上,让菊花告诉儿子:一定不要抛弃自己,坚强地活着!
母爱就像一束明亮的月光照在每个孩子身上。
爱,有许多:同学们之间的爱,孩子对长辈的爱……但最伟大的、最无私、最无微不至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读完《秋天的'怀念》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能让双腿瘫痪的儿子坚强地活下去,隐瞒了自己严重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儿子,最后 离开了世界,只留下一句没有说完的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多么令人震撼的爱啊!我想到了她——我的妈妈。
我小时候身体不壮实,常常不舒服。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为了我的身体强壮起来,她细心调理我的饮食,调整我的作息时间。我身体虚弱的时候,妈妈还买了营养品给我吃。多少次,妈妈帮我搓背;多少次,妈妈在灶旁熬中药给我喝;多少次,妈妈在上班之前,把调妈的营养品放在餐桌上,留下字条……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
遇到爱,就要懂得去爱,去感恩。就算不一定是爱,都要去感恩:感恩欺骗你了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见识;感恩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要学会自立…… 那么对比起来,父母的爱该不该感恩呢?答案就在中心。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源相报”。那父母的爱如源源不断的泉水,我们可以报答吗?现在,我们还没有太大的能力,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爸爸妈妈倒杯水,有空的时候做做家务……这些虽然是小事,但也是在帮助父母,也是感恩啊,学会感恩,人生才幸福,学会感恩,人生才会充满——爱!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课文主要讲述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要好好活下去的事。最后母亲临终前的一句话:“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母亲这句话最让我感动。因为母亲临终前还想着自己的儿女,丝毫没有想到自己就快死了,没有悲哀,没有恐惧。 “ 过马路小心!”每当我离开家上学去时,母亲总是这样的叮咛一句,而这时我都会眉头一皱,不耐烦的说一句:“知道了!”往往这时,我都会用一种数学的转换公式,把母亲出于关心的一句叮嘱转换成一句琐碎与唠叨,确切地说,是一句耳旁风,但那一年的冬天改变了我对这句耳熟能详的话的看法
伴随着窗外“淅沥淅沥”的雨声,一阵急促的闹铃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了,钟面上的时间十足地把我吓了一大跳,7点整,天哪!上学要迟到了!母亲微笑着走进房间,昨天你睡迟了,所以我就把闹钟停到”“你这样做我会迟到的!”没等她把话说完,我就冲着她喊道。我抓起书包就往外冲完全没有感到这是一种母爱的蔓延“我会送你去的,你不会迟到!”母亲靠着门框,依然微笑地对我说道。 我坐上母亲的自行车,她卖力地与时间赛跑,自行车被“蹬勒,蹬勒”踩得直响在学校对面,我下了车,“过马路小心!”仍然是那句老话,我只
是淡淡的一句话“再见”后,便径直向学校走去。无意间的一次回头,我看见母亲看着我,嘴角仍挂着一丝笑容,再一次回头,仿佛时间停住了,我发现母亲正在远去,但她的背影仍深深得留在我的记忆深处疲倦的身影,黑色的头发间,可以清晰地看见几根银丝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母爱,任劳任怨,但不图回报的是母爱;用自己的一生去换取孩子的快乐的是母爱;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是母爱回首间,母爱凝固了,我感到了母爱带来的温暖。我又想起《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今天,偶然的翻出了小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秋天的怀念,我的内心深受感动。
这是一篇讲述母爱的故事,文中的母亲承受了双重巨大的不幸:一是儿子残疾,二是自己身患绝症。这是何等的残酷啊!我们可以想象母亲内心受到何等沉重的打击,但是,母亲没有倒下,而且她还能用平静的笑容,抚慰儿子,使儿子暴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这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力量。
文中最使我感动的是母亲说过的那句话:“我们娘俩在一块,好好活,好好活……”当我读到这一句话,我都会忍不住流出眼泪。这是一个普通母亲的愿望,可是,此时此刻,她的愿望却不能得到满足。
我想到了我的母亲 、和她相处的时光。每天,幸福而平淡,平淡到让我忘掉母亲的喜怒哀乐,母亲的辛苦和劳累,织成了一张爱的网子。原来,和家人相处的时光是那么值得珍惜啊!
读完了这篇文章,眼角湿湿的,我哭了,但我从中了解到了母爱的伟大,亲情的伟大,我想我不会辜负了我的母亲,我会让我的母亲为有我而感到幸福。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自从作者双腿瘫痪以后,时常乱发脾气,母亲总是想方设法安慰自己的儿子。为了不让儿子更加伤心,她不把自己重病缠身的事告诉儿子,而是独自默默地忍受。为了不使儿子孤单,央求儿子去看花。就连临终时,还把儿女挂在嘴边。多么坚强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作者正是受到母爱的感染,才重新找回自信,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为一名作家。我想,这位母亲一定是天底下最伟大的母亲。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已经活得够累的了,有多少个日夜,她为儿子的将来操碎了心;有多少个夜晚,她被病魔折磨得难以入睡。临终时,她还放不下对儿女的牵挂,让他们要好好的活。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儿女,又何尝不是无私给予,又何尝不是把自己的精力与心思花在了儿女身上?可是,做为儿女的我们,又有哪一个能做到既懂事又孝顺?又有多少人能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劳累一天的家长回到家里,又有谁为他们捶背送茶?一个个孩子在家里是“小公主”、“小皇帝”,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毛病。还要家长对自己百依百顺,一不答应就会又哭又闹。我想:读了这篇感人的文章,我们应该体会到家长对子女的爱了吧。我们可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秋天的怀念》,你不但教会了我们要理解家长对儿女无私的爱,也让我们懂得要做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就让我们把最美的康乃馨送给天下所有的母亲,祝福她们:健康、快乐!
每个学期,中总有几篇课文是感人肺腑的。母爱,是一种永恒的感动。
对一只展开翅膀即将面对飞翔的雏鹰来说,折断了翅膀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对于准备狂妄地拉开自己人生帷幕时却落下双腿残疾的史铁生来说,这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
他也是个人,整天坐在轮椅上并不能让他得到安静的休养。他冲动,暴躁,埋怨着上帝对他的不公。那时的他,却不曾想过自己的母亲,一个永远都爱着他的母亲,一个注定活得最苦的母亲。
“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这句话又萦绕在耳边。秋风瑟瑟吹来时,不知北海的菊花是否烂漫如往昔?
母亲是很坚强的,儿子的瘫痪使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而她,也被病魔缠身,却从不告诉自己的儿子。
也许是病痛拉响了她的警钟,她总是说:“北海的花儿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儿子暴躁的拒绝似乎是她活下去的希望,他一天没有真正坚强,她就必须得活着!终于,在那一天,儿子答应了她,她喜出望外,或许她早已明白自己不行了,在那一天,她也“走”了。
她这一走,大概是给自己的儿子最后一课了。也是从那刻起,史铁生终于坚强了起来,并且是坚强到了最后……
谁眼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人子女,对母亲注定是一辈子的亏欠。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那么《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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