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日本人,大家一直坚持着一种理念:不折不扣的屠夫!是啊,日本人在中国这片领土上犯下的滔天罪行太多了,恐怕运用世界上最精确的的电子计算机来计算也数不清啊从九一八事变开始,到一九四五年日军投降,惨死在日军大炮的轰鸣和血腥的屠刀之下的中国人,据不完全统计,有2。8亿!由此可见日军的罪行。但是,日军的罪行远远不止这些历史老师告诉过我们,1894年日本侵略朝鲜并向中国挑衅引发中日甲午战争,由于清朝政府腐败无能而遭到失败,于1895年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台湾被割让给了日本,被日本侵占整整统治了五十年!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他们采取军事占领、经济掠夺、奴化教育等种种手段奴役台湾人民,直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台湾才归还中国。在日本统治台湾这五十年的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强制台湾学校教日本的语言,想把台湾变成日本的领土之一,想要把台湾人民变成日本人,和大陆上的中国人手足相残,多么可恶的举动啊!可是侵略者野蛮的行为,永远改变不了台湾同胞们火热的爱国心。今天,我偶然间看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被深深地震撼了。
《难忘的一课》讲的是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在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一位台湾教师饱含爱国深情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文字的感人情景。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地明白了两岸同胞都是炎黄子孙,都是骨肉相连的亲兄弟、亲姐妹,都属于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种群是一家!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不由得感到一阵自豪感油然而生!没有什么别的话比这句最简单的话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但是,他却表达了作者此时此刻的激动心情!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台湾是我们中国的一部分!虽然他被日本人所派出的大日本天皇帝王军所强行霸占了,但是,大炮的轰鸣和屠刀的肃杀怎么可以做到完完全全的镇压台湾人民的爱国之心呢?爱国之心是一股永不磨灭的力量!任何人都别想要用武力使其屈服!即便是屠刀高高地举在我们的头上,我们也不可以失去爱国之心!
在祖国的改革开放的浪潮中,祖国建设日新日异,祖国的繁荣兴盛把两岸千千万万个同包的心紧紧地连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为自己身为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我们都不要忘记告诉自己: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大声地讲出来: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现在,国家发展的接力棒马上就要靠我们来传承了,我们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无论是何时何刻,我们都要牢记爱国之心不可失去!建设中国的光荣任务要靠我们来完成,要靠大陆人民和台湾人民同心协力一起来完成!
第一篇范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I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第二篇范文:一本书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第三篇范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作文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么惊人的一个数字I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锌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I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第四篇范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细节决定成败与其他众多装饰祯精美的书没多大区别,区区几万字,读后却揪着你的心,不自觉地自思、自省,是继谁动了我的奶酷之后,又一激人奋进之力作。
两本书的不同之处在于:谁动了我的奶酷暗示着我们在面对变化和危机时,应像小老鼠那样迅速穿起挂在脖子上的跑鞋,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向前奔跑;而细节决定成败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如:加加林成为太空第一人的秘密仅仅是因为在进入座舱前脱下了一双鞋子;而一把椅子却使菲利走上了人上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一张不同座位的飞机票,促使一家公司将贸易额由400万马克提高到00万马克等等,来告知我们: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
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书中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大量的工作,都是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这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看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撒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如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错打了一个小数点,或者忽略了一个数字或变量,造成的后果都不堪设想。还记得前些年澳星发射是怎样失败的吗?它也仅仅只是在配电器上多了一块0。15毫米的铝物质而导致的澳星爆炸。再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浙江宁波电业局3。3安全事故、重庆万州梁平供电公司6。3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等,哪一个不是因为思想麻痹,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这些不都是因为事续造成的大错吗?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
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
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将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远。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
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着。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
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不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负累,而把它看作是获得经验的一种途径,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必备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做事就好比烧开水。水温达到了100℃才能将水烧开,使水沸腾。就算是从0℃烧到99℃差1℃,如不再继续加温,永远都不能成为滚烫的开水。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这就是细节的魅力,是水到渠成后的惊喜。
第五篇范文:读一本好书有感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携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第六篇范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第七篇范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第八篇范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哥哥为我买了一本书,书名是小王子。这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作品。书的内容用中文、英文、法文三种文字来写的,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的心情却是无比的复杂。
其实这本书的章页很少,并且每一页几乎都会有一幅图,这让我们小孩子看起来不是那么的乏味。听书名您肯定以为这本书应该是个童话故事,但它不是,而是一本地地道道的耐人寻味的成人书。
圣埃克苏佩里是一名法国飞行员,在一次飞行出现故障迫降时,他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在这次意外中,他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把这次的奇迹用想象中的人物神话般的讲述给人们听,于是他尝试着脱离我们这一星球,在经过多次失败、多次创伤之后,终于在地中海,他完成了自己的这一愿望。
假如我们用平庸的只言片语,假如我们满足于通过这些话语来寻找他身上的一种高贵,那么我们就会产生种种误解和错误,甚至制造一些津津乐道之事。比如认为贝多芬成为音乐家比贝多芬降生更为容易,圣。埃克苏佩里这样写道:考虑到任何东西都不能和人的生命相交换,很显然寻找生命的意义是很困难的。
圣。埃克苏佩里在大地与星空中度过44载之后,神秘的消失于大海之中,他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思想、他的心灵、他的小王子永远于世。这是一部写给大人们的童话,所有喜欢这本书的读者就像喜欢自己的一个朋友,甜甜的、淡淡的,带有一丝哀怨。这本书的结局让我忍不住红了眼眶,可是如同他们的约定五亿个小星星就像小铃铛载着思念在天空中微笑,曾经有过的回忆依旧存在。所以,当夜晚仰望星空的时候,只有你只有你能够拥有会笑的星星。
如今小王子已满60岁了,它曾是法国最着名的书,也是全世界最令人喜爱的书,现在仍是!管这本法国人写的童话于1943年在美国首次出版,而法国人却只愿意记得它的法国出版日1946年4月。
第一篇范文:读一本好书有感读后感300字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第二篇范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成语故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终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一定坚持到最后,不可以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做好!
第三篇范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作文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第四篇范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我最喜欢读小学生限时作文300字这本书,书里有几篇文章特别吸引我眼球。其中有一篇叫从落叶中玩出新意的文章,文章的内容是:作者和他的小伙伴们去公园玩儿,后来大家都觉得挺无聊的,就想到了用树叶来拼图案,大家都觉得挺新奇的,就答应了。伙伴们前后拼出了金刚和老虎打架、兔子弹钢琴等作品。
当我们无聊时,如果能把游玩玩得千变万化,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儿呢?而且这篇文章以游戏为题材,很新奇。其实,写作文不就是要玩吗?
还有一篇叫做一件新鲜事的文章也让我刻骨铭心,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男交警骑自行车违法了,本来车子应在公路的白线以内骑,可他把车骑到了那条白线外面。女交警罚男交警,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啊4那个女交警会不会罚。可是,那位女交警用严厉的目光盯着男交警,还严肃地说:同志,自行车应该行驶在白色安全线内,您过线了,按交通法规定那位女交警没有说下去,可能是因为女交警知道男交警也懂吧。男交警没有上去说好话,他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匆匆忙忙从口袋里拿出违约金,交给了女交警。好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啊!
这本书里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也有许许多多新鲜的事件,还有许多看了会让人流口水的文章。这本书很吸引我,而且我还从里面学到了该怎样孝敬爸爸妈妈,怎样养鸽子,还有礼仪等等,真是受益匪浅啊!
第五篇范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
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第六篇范文: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拳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拳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拳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面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来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戏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后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来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娘娘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起去西天拳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终于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第七篇范文: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第八篇范文: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每一部小说都有作者的独特写作特色,《忽然七日》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奇幻的故事,在看完这本小说之后,你从其中是否感受到了一些道理呢?我们可以将我们所感悟的道理写一篇读书心得分享给大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这是一本很奇特的科幻小说,在初读时,我曾经一度很难进入状态,呈现在我眼前的画面,是几个高中女生——萨姆、琳赛、艾米、艾拉迪混乱而挥霍的青春,她们虚荣、自负、胆怯、盲目……在丘比特日无聊地攀比着谁收到的玫瑰最多,谁是最受欢迎的女孩,她们的思想很肤浅:将爱情当做可有可无的装饰,对亲情熟视无睹漠然置之,至于友情,不过是参加派对时互相取乐的一种工具。她们的生活中充斥着肮脏的咒骂、迷幻的音乐,以及没有灵魂的性爱……直到一场车祸,一道白光,将所有混乱的生活推入时间的怪圈,在彻头彻尾的寂静之后,开始一场新的轮回,所有的时光都回到起点,所有曾经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都淹没在时间的旋涡中,倒退回那一天的起点……
尽管我很不喜欢书的第一部分,即使在读第二部分时,也依然有种无法专注的无力感,但我依然要求自己努力地读下去,以寻求最终的答案。那是一种渐渐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豁然开朗,伴随着自己的阅读,似乎有很多束来自天堂的光线渐渐地透过厚重的云层投在我的身上,温暖而明亮,日子依然在2月12日那一天不断地开始和终结,萨米却在时间的旋涡里发生着缓慢而美好的转变,有一些曾经被她忽视的东西渐渐开始被珍惜,有一些曾经不敢做的事情也开始勇敢地面对,如果说她曾经的生命象一张巨大的网将她束缚在网的中央动弹不得,那么现在,她开始努力地挣扎着与命运对抗,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去左右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而不是被命运所控制。我欣喜地看着这种微小的变化在萨米身上一日日地呈现出来:她开始愿意陪八岁的小妹妹伊奇散步,她开始试着温柔地回答妈妈的问题,她开始停止与朋友之间的讥讽嘲笑,她开始放弃炫耀丘比特日收到的玫瑰……
到了书的第七部分,萨姆宛若新生,她的思想里充填着洁净芳香而温暖的情感,她懂得爱和被爱,擅于感知生命中所有美好的事物,牢记自己人生中那些最精彩的时刻:午夜时和伊奇溜到海边的奇妙经历;和朋友一起做舒芙蕾蛋奶酥的快乐时光;炎热的八月躺在阳台上闻青草味道时的小小幸福;下雪的圣诞夜和爸爸妈妈一起品尝苹果酒的平静欢愉……
即使死亡终将来临,也不再畏惧,因为生命中充满着动人的回忆,这些回忆令人感觉充实和幸福,在不断轮回的七日之内,生命中所有的可能一一呈现,而萨姆,她在一次又一次的体验中,引领自己迈向最完美的人生。
我不知道,人生是否真的能拥有有这么多的机会。不过我想这本书真正要告诉读者的,并不是一次又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而是每一种可能性所寓示的不同人生态度。作者用一场寻常的车祸,一群年青的生命,引出一个个成长和蜕变的故事,情节的架构堪称奇特,背后的寓意则更为深刻。它让我在看书的时候突然想到《阿凡达》,或许是因为它的构思彻底颠覆了传统小说的写作方式,就象《阿凡达》彻底颠覆了传统电影的拍摄方式吧!
合上书后,开始思索:假如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天,我会选择以怎样的方式度过呢?能否象萨姆一样,尽情地敞开心扉,用温情和关爱去拥抱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死亡真的来临的那一天,会是一次黑暗中的痛苦下坠,还是光亮中的自由飞翔?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朝花夕拾》想必大家都知道,正同它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那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充满了丝绵细腻的情感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清晨的花到了夕阳西下时再去摘取,等我们到了朝花也能夕拾的时候,在那若有若无的清香里,浮想联翩 ,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荡漾开来。
读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思想和感情溢于头脑。他的文章在反抗,反抗着束缚他的时代;他的文字在辩驳,辩驳着腐朽的思想;他的心在争脱,争脱到一个属于他的天地……
小路绵延,却弯不尽他的乡愁;森林的茂密,却隐不住他的寂寞;清如泉水,却淹不透他的爱国,鲁迅,艰难路上最真实的君子!
和曛的阳光照入窗内,水印悄然无迹,屋外的天空仿佛更高更蓝,粒尘不染。欣赏鲁迅的心已飞到云霄高处!
这本是鲁迅先生所写的,鲁迅先生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因受过西方教育(当时称为新式教育)所以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
书题中“朝花”是指散文记述的对象——孩童时期和青年时期,“夕拾”是指鲁迅主体的写作时间与方式。这本“朝花夕拾”每篇都带有导读,能让读者更深层的邻略文章的精华。
《狗·猫·鼠》中表达了鲁迅对猫的仇视,书中有一段道“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从这里面可以看出鲁迅仇恨猫是因为猫对弱小的欺凌。这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散文,以猫的特质讽刺某些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风筝》,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不太懂童心,认为玩风筝的小孩长大后没出息,从而折断了弟弟辛辛苦苦做的蝴蝶风筝。长大以后在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籍上看到,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悔及想去弥补时,可他却也长出了胡子。问及此事,他已全然不知,不怨了。遗憾深深地埋在鲁迅心里。现在也有这样的事情,大人认为对学习无用的东西都是垃圾,扼杀了孩子们的天性。
《朝花夕拾》是一部很棒的散文集,我买的是同心出版社,封面很美,能让人静下来慢慢品味书香。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寒假里,我在网上找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其中《狗—猫—鼠》这一篇令我感受深刻,它讲述鲁迅小时候仇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更因为他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从这里我读到作者在幼年时,就已经爱憎分明,对弱小者产生同情心,憎恶暴虐。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我不得不佩服鲁迅那文笔的妙处。
《琐记》这一篇也使我受益匪浅。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我感到衍太太心术不正,心灵不纯洁,怎么能用不良的做法去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呢?
《二十四孝图》讲述了鲁迅在儿时阅读“老菜娱乐亲”郭巨埋儿等故事,通过对比古今不同的版本,十分不解,甚至反感。我也读了读,发现其中一些故事荒诞愚昧,富有迷信色彩,虽然使读者明白孝顺的道理,但其中大多是把原来的加以夸张虚构,哭泣能使竹笋得以成长吗?赤身躺在冰上能有鲤鱼跳出吗?当然不可能,这说明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忍。
《朝花夕拾》朴实的语言,细腻的情感,鲜活的人物融合成一篇篇精妙的散文,这里面有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朝花夕拾》着部散文集堪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读了《朝花夕拾》,鲁迅先生和我们一起分享了他的童年时代,清晨掉落的花,傍晚才拾起,夕阳的余辉使她多添几分韵味,一起都是那么美好,令人回味无穷……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朝花夕拾》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翻开《朝花夕拾》犹如打开了鲁迅先生童年的大门,沿着他成长的足迹,我仿佛置身于趣味横生的百草园,耳畔传来油蛉蟋蟀优美的琴音;走进三味书屋,枯燥刻板的学习之余,折腊梅寻蝉蜕一样也是乐事,我惊讶的发现:一向严肃认真的鲁迅先生,童年时也和其他孩子一样,以虫草为友,以自然为伴,向往自由快乐,无拘无束的生活。这位平日不苟言笑的老人好像一下子变回了当年那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留恋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想想小时候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最爱在下雨前看小蚂蚁搬家忙碌可爱模样;最爱在宁静的夏夜独自一人参加虫子的音乐会;最爱下雪天和伙伴们一起玩耍,打雪仗,堆雪人,一玩起来就忘了时间,忘了回家。如今,童年已成为逝去的风景,只留下无数怀念。
“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人在风雨之后,时光的背影如此悠悠,往日的岁月又上心头……”朝花夕拾,拾起的是童年的欢乐,拾起的是美好的记忆,拾起的是温馨的画面,拾起的是对往事的怀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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