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假期时我们观看了红与黑,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红与黑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都收藏的关于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理想国》各卷读书笔记大全及心得感悟!
第一部分《理想国》章节框架
柏拉图的《对话录》中的许多篇目都涉及了政治哲学有关的问题,但其中有三篇的多数篇幅用来讨论政治哲学,分别是《理想国》、《政治家》与《法律篇》。《理想国》一书则是柏拉图壮年时期的代表作。
读完此书,我感觉到柏拉图在书中论述的宽泛,如乔治·萨拜因在《政治学说史》中说到的“《理想国》是一部无法归入任何一门学科的论著。它既不适合被归入任何现代社会研究的范畴,也不适合被纳入现代科学研究的范畴。这部论著实际上论及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书中包含了政治学、伦理学、哲学、心理学、教育学及艺术等诸多门类。
从书中我们可以一窥柏拉图的政治理念以及书中柏拉图国家理论的线索。接下来按书中的章节进行梳理:
第一卷:苏格拉底与众人就正义展开讨论(引入)
苏氏与克法洛斯(玻勒马霍斯之父)谈论年龄与财富的话题,克法洛斯渐而提及了正义与不正义的问题。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应是讲真话与欠债还钱。苏格拉底又举例疯人朋友在反驳克法洛斯的观点。玻勒马霍斯也加入讨论,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在平时也有用处。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是正义的。伤害不正义的人,帮助正义的人,算是正义。
色拉叙马霍斯插入对话,其认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一种较为激进极端的正义观。接下来的格劳孔的正义观则较为普遍:“正义的人生活的比较有益”。与色氏谈论最后,苏格拉底则总结:“正义的人生活的好,不正义的人生活的坏”,但是关于正义的定义,苏格拉底还没有作出结论。
第二卷:进一步讨论正义,并从“个人的正义”转到“城邦的正义”以及城邦所需要的人
格劳孔接替色氏与苏格拉底讨论,格劳孔提出正义的本质与起源(做不正义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个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定法律立契约。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然后又希望苏格拉底回答正义与不正义的本质与其带来的真正利益。
苏格拉底提出方法:观察小事物比较费劲,转而应该观察较大的事物。“有个人的正义,也有城邦的正义。”进而探讨城邦的正义,“人们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住在一起作为助手与伙伴,城邦由此起源。首先需要衣食住等条件,进而扩展出现市场商人艺术家及对外关系的发展。需求扩张,竞争出现,城邦需求催生军人(精心挑选,正直勇敢,接受训练)。对于军人的训练应注意音乐与体操两方面。同时对于文学作品进行审查修改再创造。
第三卷:讨论哪种人可以做城邦的统治者及人类等级与财产的话题
苏氏说诗歌与故事有两种体裁,一种是完全的模仿,一种是纯粹的叙述,以及两者的混合。我们应尽量避免模仿。对于成为军人的儿童来说,音乐教育与体育训练要相配合。只有把音乐和体育配合恰当,把两者恰如其分地应用到心灵上的人,才是最完美和谐的。
城邦的统治者应是那些年纪大一些有保卫国家的智慧与能力的人。他们受过正确的教育、在工作中不忘原则,苦筋骨劳心智见贤思齐,抵御住欺骗与诱惑。
接下来则以金银铜铁的心智来对人进行划分,天赋中有金银的人应予以重视,他们可提升到护卫者与辅助者的地位。
让军人成为好的护卫者还应让他们除绝对必需品外不保留私人财产以及与公民军人同吃同住而不拥有私人仓库。
第四卷:论述何为正义的国家以及四美德三品质
阿得曼托斯插入话题,就上述讨论开始质疑护卫者如此一来成为不幸福的人。苏格拉底则认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面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一个这样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建立得最糟的城邦邦里最有可能找到不正义。”“铸造一个整体幸福的国家”。当政者所做的大事只有一种—教育和培养。国家因教育而良性运转。真正的立法者不应当把力气花在制定法律和宪法方面。
一个理想的城邦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四美德)
智慧是治国的知识,是统治者必须具备的品质。假如他们有智慧,整个国家便会有智慧。其次是勇敢。这是军人所必备的品质,勇敢就是对危险的真实估计,在对他们的教育中,这种品质就已经灌输给他们了。第三是节制。节制制就是控制自己的欲望,实际上就是高尚的品质控制卑劣的品质,正如在理想国中少数优秀的人物控制着下层等级一样。节制与勇敢、智慧不同,后两者因体现在国家的不同阶层而使国家成为勇敢的和智慧的。节制则贯穿于所有公民之中,把三个等级和谐地联系起来。天性优良的统治国家,天性低劣的自觉接受统治。
最后剩下的就是正义,体现在每个人身上的品质,每个人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己分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分内的事。
国家存在的东西在人的灵魂中亦存在,每个人灵魂中也有三种品质:理性、激情和欲望,激情和理性对应上述智慧和勇敢,节制则对应对欲望的控制和对理性的服从。
此处正义则如上述,一个人自身内的三种品质各自做分内的事。
“有五种政体也有五种灵魂”,但只有一种是完美的:王族/贵族政治,邪恶的政体分为四种。
第五卷:男女同工、妇女儿童公有问题以及提出哲学王的观点
职业的确定应依据天赋,生理因素建构起来的男女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同样的禀赋应该给同样的职务”。
护卫者妇女儿童公有以避免内部纠纷。
格劳孔又提这样理想的国度能否实现?苏格拉底回答有一项变动可以引起所要求的改革,这个变动并非轻而易举,但确是可能实现的。“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那些得此失彼,不能兼有的庸庸碌碌之徒,必须排除出去。否则的话,我亲爱的格劳孔,对国家甚至我想对全人类都将祸害无穷,永无宁日。我们前面描述的那种法律体制,都只能是海客谈灜,永远只能是空中楼阁而而已。这就是我一再踌躇不肯说出来的缘故,因为我知道,一说出来人们就会说我是在发怪论。因为一般人不容易认识到:除了这个办法之外,其他的办法是不可能给个人给公众以幸福的。”
最后又讨论了知识与意见的关系:能认识许多美和正义的东西,但不认识美和正义本身的人,并不是有知识,而只是有意见。有知识说的是“那些能看到每一事物本身,甚至永恒事物的人”。
第六卷:强调真正的哲学家之稀少以及哲学家应掌握善的知识。
成为哲学家与城邦统治者的条件:“天赋具有良好的记性,敏于理解,豁达大度,温文尔雅,爱好和亲近真理,正义、勇敢和节制。”且只有在一个合适的国度里哲学家本人才能得到充分的成长进而能保卫自己的和公共的利益。
哲学家还要学习最大的只是问题—善的理念。善的理念类似太阳,真理起源于善。人的灵魂类似眼睛,借助阳光而获得知识。
四种灵魂状态按照高低程度排列:理性、理智、信念和想象。
第七卷:洞穴之喻来解释哲学教育和缺乏教育对天性的影响以及何以产生好的哲学家
设想在一个地穴中有一批囚徒;他们自小呆在那里,被锁链束缚,不能转头,只能看面前洞壁上的影子。在他们后上方有一堆火,有一条横贯洞穴的小道;读书笔记沿小道筑有一堵矮墙,如同木偶戏的屏风。人们扛着各种器具走过墙后的小道,而火光则把透出墙的器具投影到囚徒面前的洞壁上。囚徒自然地认为影子是惟一真实的事物。如果他们中的一个碰巧获释,转过头来看到了火光与物体,他最初会感到困惑;他的眼睛会感到痛苦;他甚至会认为影子比它们的原物更真实。如果有人进一步拉他走出洞穴,到阳光下的世界,他会更加眩目,甚至会发火;起初他只能看事物在水中的倒影,然后才能看阳光中的事物,最后甚至能看太阳自身。到那时他才处于真正的解放状态,会开始怜悯他的囚徒同伴、他的原来的信仰和生活。如果他返回去拯救他的囚徒同伴,他得有一段时间去适应洞中的黑暗,并且会发现很难说服他们跟他走出洞穴。
灵魂上升到可知的世界的过程与从洞穴走到外面光明世界的过程相似。而在可知世界中花很大努力并最后看见的应是善的理念。“作为国家的建立者的职责,就是要迫使最好的灵魂达到我们前面所说的最高的知识,看见善,并上升到那个高度。”
好的统治者/哲学家的条件:年轻时是战士;受过体操、音乐教育,算数与天文学等;最重要的是辩证法,“当一个人企图靠证法通过推理而不管感官的知觉,以求达到每一事物的本质,并且一直坚持到靠靠思想本身理解到善者的本质时,他就达到了可理知事物的顶峰了,正如我们比喻中的那个人达到可见世界的顶峰一样”。
第八卷:评述四种有问题的政体
四种政体分别是:第一种被叫做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受到广泛赞扬的。第二种被叫做寡头政制,少数人的统治,在荣誉上居第二位,有很多害处的。第三种被叫做民主政制,是接着寡头政制之后产生的,又是与之相反对的。最后,第四种,乃是与前述所有这三种都不同的高贵的僭主政治,是城邦的最后的祸害。
有不同类型的政制就有不同的人类性格。政治制度是从城邦公民的习惯里产生出来的,习惯的倾向决定其他一切方向。
贵族政制若是没有遵守生育的法则,致使劣质的后代混入统治集团,产生了不平衡,战争仇恨与冲突发生,由此贵族整体退化为斯巴达政体。在这类国家中,体育教育优于音乐教育发展,好战的军人统治国家,智者被剥夺统治权力。智者的后代们则野心名利心重,以图恢复原有社会地位。
寡头政体是采取财产私有后的后果。私人财产与贪欲破坏斯巴达荣誉政体,富人掌权。城邦穷富分化。寡头政治人物往往失去好胜心与野心而贪于财富。
寡头政体下穷富分化严重,无业贫民革命推翻富人,建立民主政体,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公民权与机会。此中允许广泛的宽容与自由。极端自由的结果就是使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
当民主政体发展到无政府状态时,物极必反。自称穷人保护者的“人民领袖”脱颖而出,依靠民众之力量达到富人反对者,夺取国家权力,变成僭主独裁者。他招募军队一作为压制人民与政敌的工具。平民又受到剥削,落入“最严酷最痛苦的奴役之中”。
第九卷:再次来论证正义者与不正义者谁最幸福
开卷上来继续接上卷来论述僭主式个人如何从民主式任务重演变出来。僭主的天性永远无法体会到自由与真正友谊的滋味,最恶的人也是最不幸的人。
因此,可以断定,最善者和最正义者是最幸福的人,他最有王者气质,最能自制。最恶者和最不正义者是最不幸的人,他最有暴君气质,贪婪无度。这是我们们对正义与不正义究竟谁最幸福的证明之一。
第十卷:对待诗歌和悲喜剧的态度,最后以善恶报应的故事讨论了灵魂不朽与死后生活的一些问题
神对于正义与不正义者有自己的认识并且给予人们相应奖惩。“一个正义的人无论陷入贫困、疾病,还是遭到别的什么不幸,最后都将证明,所有这些不幸对他(无论活着的时候还是死后)都是好事。因为一个愿意并且热切地追求正义的人,在人力所及的范围内实践神一般的美德,这样的人是神定永远不会忽视的。”灵魂不死善恶有报,厄洛斯的故事让我们相信“”。
第二部分读《理想国》部分感受
一、关于辩论
初读这本书,感觉书中对话的形式总是在绕来绕去,不加以梳理难以理解。这种对话与辩论的方式让我想起了《庄子》中的庄子与惠施,蛤蟆与大鳖,河神与海若。私底下比较认可“辩无胜”这么个观点,对于同一个事物或是问题,从不同角度观察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得出不同的印象,你看到1而没看到2,他看到2却没看到1,因此是非便起来了,“人总认为自己“是”而别人“非”,因此固执己见,争论不休。”这也给我一个提示,易地观之,即使无法完全把握全面也能了解个大概。
书中苏格拉底的辩论与谈话也是讲究技巧与逻辑的。他对争论艺术予加以批评:“因为我看到许多人甚至不由自主地跌到这个陷阱中去,他们以为是在论实际上不过在吵架而已。因为他们不懂得在研究一句话的时候怎样去辨别其不同的含义,只知知道在字面上寻找矛盾之处。他们咬文嚼字,互相顶嘴,并不是在作辩证式的讨论。”
二、关于版本
本次阅读选的是商务印书馆汉译系列的郭斌和与张竹明的合译本。阅读起来还是较为流畅,有部分地方可以看到作者个人的日常用语习惯“干上一仗”、“瞧你能的”。
此外,还有几位书友推荐其他版本。在此备注一下,以便将来再次翻阅作参考。
岳麓书社顾寿观译注、吴天岳校的版本(江绪林:此本朴实严准,颇佳,唯有时遣词造句则不乏生涩之处)
华夏出版社王扬译本:按标准希腊语编辑本来翻译的全译本,有几个朋友推荐
复旦大学丁耘老师的《理想国》导读公开课
三、生物类比
书中反复强调有个人的正义与城邦的正义以及由大见小的方法。同时也有部分生物类比:
“当一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的最好的国家。比如像我们中间的某一个人的手指受伤了,整个身心作为一个人的有机体,在统一指挥下,对一部分所感受的痛苦,浑身都感觉到了,这就是我们说这个人在手指部分有痛苦了。这个道理同样可应用到一个人的其他部分,说一个人感到痛苦或感到快乐”。
这段论述让我想起斯宾塞的生物有机体论,在柏拉图一书中我们已可以看到生物类比的例子,我觉得斯宾塞的生物有机体与生物进化论的渊源离不开西方的经典学说以及当时兴起的生物学说。斯宾塞将社会类比为有机体,将社会发展类比成进化。它们有一定的相似性:
1、都体现出聚集增长
2、结构趋向复杂化
3、结构的分化伴随着功能的分化(理想国中需求与社会分工的扩展)
4、各部分间相互依赖
5、这种类比可以颠倒
6、灾难问题引起有机体部分的调整,但是总体仍是可发展的。
四、几个比喻
除上述洞穴之喻外,书中还有几处比喻。在此整理(摘录自豆瓣)。
太阳比喻
柏拉图认为理念是事物的本原,而最高的理念是善,善统摄所有的理念。于此相类比,在可感范围内,太阳是最高的,可以统摄所有的东西。于是他把善比喻成了太阳,善是相的相。在原文中,苏格拉底说:“眼睛所具有的能力作为一种射流,乃取自太阳所放出的射流”。正是因为太阳放出光线,人的眼睛才能看到物体。“正如我们前面的比喻可以把光和视觉看成好像太阳而不就是太阳一样,在这里我们也可以把真理和知识看成好像是善,但是不能把它们看成就是善”。文中苏格拉底的意思是,真理和知识可以让我们感知到善的存在,但是它们臣服于善,它们虽是相,但是却是相的相,即善的某个个体,它们分有了善这一个相,却不是善这个相本身。这就好比眼睛和光线可以让人看见世界万物,而他们是太阳这个至高无上存在的具体存在。
线段比喻
首先明确,知识是关于存在的事物的知识,而无知却和不存在的东西相关。意见处于知识和无知之间。柏拉图为了区分意见的对象和知识的对象,他在《理想国》的第六卷中描绘了一条不等分割的线段,而不等长的线段的每部分又不等长的被再次分割。第一次分割成的两个部分分别是知识与意见的对象;意见的对象又被划分成可见物体与他们的影子或映像;知识的对象被划分为相和数学对象。于是这样一条令人费解的线段就形成了。
构建这样一条线段,柏拉图意图说明两点。首先,意见的对象与知识的对象是相关联的,可见的世界只是另一个更为可靠的地方的镜中映像。日常生活中存在较为真实的性质(可见物体)以及较为不真实的性质(它们的影子和映像)。这可以类比到相和现实世界,我们的现实世界之上有一个更为真实的彼岸世界,在这个彼岸世界里,一切都是真实的实体,而我们身处的世界便是这个世界的影子,我们看到的所谓“真实”只是幻想。这个彼岸世界便是“相。此外,柏拉图把数学被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数学对象被划分到了相的行列。笔者想到了一个例子:我们在计算一加一时会得到结果二,而我们在计算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时会得到结论,即两个苹果。不管相加的是苹果、香蕉,还是飞机、大炮,二作为结论永远不会变。数学对象作为相,其特征彰显无遗。那些苹果、香蕉,它们分有了相的某些部分,但它们却不是相。
五、政体分类
书中柏拉图提出五种政体,而且这五种政体有种周期循环的关系。这种更替的理论中已然包含了政体的分类问题,但这并不是柏拉图此书的侧重点。
六、关于作者
柏拉图所处的年代是雅典城邦衰落时期,他出生在雅典名门世族,有亲戚参与过政变建立贵族政权。其成年时期,雅典的帝国之梦因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失败而破灭,斯巴达的铁律留给雅典人深刻的印象。贵族政治,斯巴达文明的影子在书中都可找到体现的部分。不同时期的作品总能隐约体现出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作者的思路变化历程。作者:闫伟康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阅读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写关于悲惨世界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写悲惨世界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都收藏的关于悲惨世界的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近妈妈为了让我增长知识,让我多看书,最近看的就是《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的作者是法国的维克多·雨果。这本书主要反映了在旧社会的悲惨,人民的不公。这本书分为五章,分别写了五个人的悲惨遭遇,第一个是芳仃。
芳仃刚有孩子因没有钱,把孩子放到旅店去打工,旅店老板心很狠,每月要跟芳仃索取30法郎,芳仃因没有钱,只好买东西,卖到什么都没有了,只好睡在外面。后来幸好碰上了好心的市长,市长给她1000法郎,她把债还清了,又把孩子带出来,去找她老公去了,后来听说老公死了,悲痛欲绝,回到了城市住了下来,旅店老板见没有钱赚了,只好向芳仃借钱,她不借,后来旅店老板把她女儿给杀害了,芳仃回来一看,气的撞了墙,自杀了。
我现在生活的这么好,真是福气,我要是生在以前,不知道还能不能生存呢,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吧!
"艺术的大道上荆棘丛生,这也是好事,常人都望而怯步,仅有意志坚强的人例外。"
在无情的资本主义世界,冉阿让因为一块面包饱受19年的艰难牢狱之灾。最终等来重见天日的那一天,却因为那一纸黄色的自由状处处遭人歧视,无形的枷锁让他寸步难行。好心的主教收留了被社会遗弃的他,并给了他改过自新的力量。在那世态炎凉的时代,主教的行为,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冉阿让灰蒙蒙的世界,为他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即使是在如此黑暗的日子里,我们也应当相信会有阳光。
主教的感化让冉阿让犹获新生。他撕毁了假释令,开始新的人生。他一化名开办了工厂,摆脱了贫穷,甚至走上了政治舞台,从一名逃犯变成了受人敬仰的政治家慈善家。然而,有一个人却一向没有忘记他,那就是警长沙威,他作为黑暗时代的政治工具秉承着自我的正义,从未停止追寻冉阿让的下落。为了不是无辜之人受到牵连,冉阿让主动承认了自我的正式身份。但为了履行对一位母亲的承诺,他再次出逃。带着受到养父母虐待的珂赛特,他又一次开始新的生活。然而随着革命的帷幕逐渐拉开,城市中硝烟弥漫。不死心的沙威一路尾随,而当年乖巧懂事的小女孩也长大了。感情的魔法让她开始对冉阿让心生嫌隙,冉阿让也曾企图阻止珂赛特与共和派青年交往。但在重要时刻,冉阿让却孤身一人前去救援。
“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冉阿让救了被抓住的沙威并放走了他。自认为公正,代表正义的沙威在亲历这一切后,羞愧跳河而死。冉阿让又救了女儿的心爱之人,并成全了这对有情人,选择独居到老。当珂赛特夫妇得知原先是冉阿让救了他们后,赶到冉阿让的宅子,而此时的冉阿让已苍老。他将自我此生的经历一一道来,最终离开人世。
悲惨的世界,却因为一群始终相信期望的人发生了改变。一昧的抱怨只会让事情更糟,仅有相信自我,以己之力开创更完美的未来,才是正确地出路。脚踏荆棘,我们无所畏惧,放眼未来,我们昂首前进!
雨果的名著《悲惨世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它是一面镜子,十九世纪法国革命前的社会充分描绘了:没有才华,只有贵族地位的花花公子;过着充实而温暖的生活和劳动的平民......
冉阿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被他姐姐抚养长大的孤儿。然后我姐姐结婚了,生了七个孩子。我丈夫死了。冉阿让承担起了父亲的责任。冉阿让不得不做苦工,虽然工作量很大,但他挣的一点钱不足以养家糊口。看到孩子饿了,他只好偷面包吃。他没有偷面包,而是被逮捕,开始了他的犯罪生涯。
出狱后,冉阿让受创,因为黄通和边缘化,剥夺了他。这时,成冉阿让的黑暗中遇到的第一个金星 - 卞福裕主教。卞福裕主教并不担心冉阿让的身份,用行动一点冉阿让的影响不大,使他弃恶好,开始用自己的所有去帮助别人,为他人谋幸福。
我相信,只要有爱,去帮助学习别人,人们也就会出现记得你,去回报你。
寒假里,我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
冉阿让因为饥饿偷了面包进了监狱,四次越狱没成功在监狱里呆了十九年。他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欢乐。因为大家厌恶他,酒馆不让进,旅店老板赶他出去。长途跋涉的他,无处可去,幸好遇见慈祥的主教。善良的主教不仅仅给他食物,还给他供给了舒适的客房,甚至他偷了银碟子逃跑时原谅他,并赠与一对贵重的银烛台。”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碟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人是能够改变人的,就像主教的宽容感化了冉阿让,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换了个名字,为贫苦人打抱不平,乐于人得到人民的爱戴,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之后他自首了,在船上做苦役,他救一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
看了这本书,我能感受到坏人如果有人愿意相信他,他就会变好。像书中的冉?阿让一样,被主教大人爱护着,相信着,所以冉?阿让才会变成好人,才会做那么多对别人有益的好事。想象一下,如果冉?阿让没有遇到主教大人,他可能继续干着偷盗的坏事,被抓进监狱,可能永远都出不来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所以我们要像主教大人一样,相信别人,给别人一个机会。
现在的世界有一种人,一种名为善良的人。这种人是存在的,只不过很少,更不用说那种在自己处于困境还想着帮助别人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
在《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身为一个囚犯,从某一种角度来说他不算是一个好人,更不用说是一个善良的人了。他刚从牢里出来那会儿,还想从好心收留他的主教那里偷走东西。但幸运的是,他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消失,凭着主教的真心付出以及对他所说的话。他变成了一个好人,他在有了钱之后积极救助穷人,就算是这样,还是有人看不惯他,执意要置他于死地。但他依旧记得自己对别人的承诺,尽自己权利救出了芳汀的女儿,甚至于在自己逃难过程中一直竭尽全力的照顾她,把她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照顾。
就是这样一个被命运不断折磨,可以说是被上天抛弃的一个人。但就算是这样的一个人也在尽自己的全力帮助别人,而不是一味的抱怨命运,抱怨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平。他在努力改变自己,但上帝总是喜欢不停的开玩笑,一次又一次的将他陷入险境。可这样的险境被他一次又一次的破解,他依旧在努力。
说到这里,就可以看看自己现在所处的这个社会,认真的看看自己。现在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停地抱怨生活,现在想想自己也是太愚蠢了,做不到一个善良的人,反而做了一个怨天尤人的人,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不止要停止自己的这种不应该有的行为,更应该学着冉阿让一样,就算自己处在怎么悲惨的世界里,随时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学着用自己的行为去拯救自己,用帮助别人的这种方法去救赎自己,让自己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
我们可能做不到像冉阿让那样帮助别人,也不用像冉阿让那样用尽一切方法去救赎自己。
但有一点,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那就是做一个善良的人。表达善良可以有很多方法,不是所有善良的人都是在帮助别人。我认为内心上的善良,也是一种善良。不要总是想着别人亏欠了自己多少,首先从态度上改正自己,试着去想想自己在哪些地方做的还不够,让别人认为自己不够善良。尽量让自己保持一颗平常心,这才是让自己变得善良的最好方法,也是保持善良的最好办法。
如果可以,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是一个善良的人,这样的冉阿让所处的那个悲惨世界将不复存在。
前段时间,我在课本中学习了维克多·雨果的一篇文章——《船长》。雨果虽然只写了船长人生的最后20分钟,但却塑造出了船长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伟大形象!这使我对雨果的文笔佩服之极!可不嘛,就在近几日,我又读了一本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这本小说,作者用传神之笔,写出了冉阿让传奇的一生。塑造了冉阿让、芳汀、柯赛特等人物,反映了当时法国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
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冉阿让因偷窃了一片面包被判了5年的刑,后又越狱,所以共坐牢19年!出狱后,他受到一位教主的感化,灵魂得到升华,一心为善、关心穷人。他与警察沙威多次发生冲突,几次差点被捕。最后,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书后,我非常同情冉阿让!他自幼父母双亡,靠自己挣钱生活。同时,我也为他打抱不平。就在他出狱后,没有一家餐馆给他吃、住,只因为他曾是个苦役!他受到了人们的歧视与隔绝!可谁在意过他的感受呢?因为要养活死了丈夫的姐姐和姐姐的七个孩子,由于自己的薪水实在不够,才迫不得已去偷面包,有必要判五年的刑吗?当时,冉阿让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一下子入狱了,给谁,谁不会感到绝望、崩溃呢?
当冉阿让出狱后,已经是40多岁了,他自然觉得这辈子已经废了。这时,就更需要他人给予他温暖、鼓励!但人们却对他冷眼相待!连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鄙视!唉,真可怜······
我觉得,冉阿让虽有错,但人们应该给他悔改的机会,他一定会改的,不是吗?
在此书中,可怜的人有很多,如芳汀也是让我感受极深的人!她的人生又是怎样的呢?请大家带着问题去阅读此书吧?
记住,看别人的故事,领略自己的人生哦!
雨果是法国19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今天,我偶然在柜子里翻到一本书,这便是《悲惨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冉阿让出生在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的故事。由于过度饥饿去偷面包,他在监狱里度过了19年黑暗岁月。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所以冉阿让完全绝望了。但是奇迹发生了,仁慈的米丽娅姆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他决心改过自新。然而,为了救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他逃脱了警方的层层调查,找回了她一生的幸福。督察沙威,典型的“法律监督者”不相信一个罪犯会改变主意并追求他一辈子冉阿让,然而,冉阿让在沙威即将被枪决的时候救了他一命。冉阿让死后,人们给他树立了一座丰碑。
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意识到在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有如此真实的圣人。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地影响了冉阿让,正是他重新点燃了冉阿让,使他彻底忏悔并开始了新的生活。因此,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总是如此悲惨。可悲的是当时的整个世界观。正是因为像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都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都可以在热水中摸索前进。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一个是要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会被看穿,虚伪只会在事实面前被摧毁。另一个是有高尚情操的人,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光明、善良和宽容。洗过之后,冉阿让变得仁慈,善良,仁慈的心影响了无情而固执的盲目地追捕他的警察长沙卫!
冉阿让说:最高的法律是良心,但法律没有良心。他理解自己生活的真正意义。他学会了诚实。他让他的灵魂再次被上帝认出来。然而,法律是一个没有眼睛的嗜血者。他不会看灵魂,也不会读心。法律将永远关注表面。当法律说它是公平的,它扼杀了诚实的善良。事实上,法律拯救的不是人类的灵魂,而是人体。让你的身体消失,法律就完成了任务。他一直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他的一生似乎像是在玩一场毫无意义的法律游戏,但他从未放弃在这部戏中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本书最让我叹息的是冉阿让可以像爱妻子和女儿一样爱一个陌生人,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一个人是强大的,不是力量,不是财力,而是精神!
我在国庆节假期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趣味。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期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一样,可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经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述,来抒发自我对完美、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可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以往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样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明白自我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我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期望!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了伊索寓言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伊索寓言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都收藏的关于伊索寓言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大家看过《伊索寓言》这本书后,也许会想,世界上还有像书中这样愚蠢的动物吗可正是这小故事中一个个愚蠢的动物的表现,才使我们明白许多做人的道理。
比如《伊索寓言》中有《狼与老太婆》这样一个故事:一头饿狼嚎叫着四处觅食,他来到了一座农舍,听见小孩在哭闹,老太婆吓唬孩子说:“别再哭了,再哭我立刻把你扔给狼去吃!”狼听了老太婆的话信以为真,便眼巴巴地站在那里等了很长时间。到了晚上,狼又听见老太婆哄骗孩子说:“孩子,要是狼来了,我就把他杀了。”狼听了此话拔腿就跑,一面嘴里嘟囔着:“这个庄户主人说的是一码事,做得又是一码事。”这个寓言说的就是那些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人。
还有一个故事《乌龟与老鹰》,经过一只乌龟非要让老鹰教他飞翔,结果从高空中落下来,从而摔死的杯具,它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有自我的规律性,决不能违背这个规律。
《牛与蛙》则告诉了我们另一个道理,这个寓言讲述了一个青蛙看见牛以后,非要和牛比一比到底谁大看,结果把肚皮都撑破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能胡乱争强好胜,如果他牛比的是谁娇小,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惨结果了。
《伊索寓言》是一座神奇的宫殿,这座宫殿里珍藏着充满无数魔力的故事,使我们终生受益,我将好好珍藏这本书。
在这个暑假,我有时间的时候会读一些课外书籍,但是《伊索寓言》中的两个寓言像磁铁一样深深吸引着我。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农夫和蛇》。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农民看到一条冻僵的蛇,所以好心的农民把蛇放进他的胸膛来保暖。过了一会儿,蛇慢慢地来到苏醒,咬了一口农夫的胸口。不久,农夫死了。
由此,我相信一个人不能忘恩负义。一个人必须表现出善良并回报善良。我们也要认清敌人和自己,不能手软!坚决摧毁它!
另一个是野驴和家驴。一天,一只野驴在草地上行走。当他遇到一头驴在阳光下舒服地躺在草地上时,他走过去说:我真的很羡慕你。我可以从你油光发亮的头发看出你的生活很幸福。”几天后,野驴看到另一只驴子驮着沉重的货物经过,它的主人用鞭子驱赶着它。野驴叹了口气,说道:唉,我不再羡慕你了,因为我发现你为自己的幸福付出了多少!”
我学到了另一个真理,幸福是劳动创造的,否则就没有幸福。
我读完《伊索寓言》这本书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觉得这本书内容十分精彩,有许多则寓言故事,如《牧羊人与小狼》、《乌鸦与狐理》、《狐狸和鹤》……但我最喜欢的就是《老鼠开会》这则寓言故事。
这个故事是说有一群老鼠经常受到猫的侵袭,决定开会想办法。大家各有各的主张,但都被否决了。这时,一只小老鼠说:“把铃铛挂在猫的脖子上,只要听到铃铛的声音,就证明猫来了。”大家都很赞成小老鼠的办法。忽然,一只年老的老鼠说:“这个办法好是好,可是派谁去把铃铛挂在猫的脖子上?”
通过读《老鼠开会》,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出一个主意并不难,但要实现这个主意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在学习和生活上,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我们想办法解决问题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想出一个好办法,然后按照这个办法行动起来,解决问题。
最近,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读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记载了许多伊索编的故事。传说伊索是古希腊的一个奴隶,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他的知识渊博,是个编故事的能手,他编的故事中的主角大多都是我们熟悉的动物,如狐狸啊、狼啊、羊啊、牛啊、驴子啊等等。在每篇寓言故事的结尾处,都会用一句精辟的话点明故事的寓意,告诉我们许多道理。如《乌鸦和水罐》让我明白了:碰到困难要进取动脑筋办法,不能蛮干;《蝙蝠和黄鼠狼》让我明白了:遇事善于动脑,随机应变,才能避免灾难;《狮子、普罗米修斯和大象》让我明白了:各人有各人的烦恼,不要为一点小事就失去生活的勇气……其中,令人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狐狸和狮子》的寓言。
《狐狸和狮子》这篇文章主要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狐狸讥笑狮子一次只能生一个孩子。而狮子却心平气和地说:“我生的可是狮子。”狐狸生得再多,最终还是敌可是一次只生一个的狮子。这则寓言让我明白了:多,有时并不代表好,多和好并不是相等的。就跟狐狸和狮子一样,狐狸虽然生得多,可是遇到了狮子难道不是只能跑吗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教师布置的家作是把第一单元的生词抄一遍。我回到家,三下五除二就草草地写完了,我觉得第一单元的生词太少,便自作主张地把第二单元的生词也抄了下来,心想:明天教师必须会好好地表场我的!第二天,我喜滋滋地把作业本交了上去,想着教师会怎样表扬我……可是我等了整整一天,也没有见教师对我有任何表扬的迹象。我感到十分奇怪,心想:怎样回事呢是今日教师没有批作业吗放学的时候,作业本最终发下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谁知教师非但没有写表扬我的话,还在我的作业本上写了六个刺眼的大字:“写得很不认真!”我心里很不高兴,心想:教师什么人啦!多写了还要批评!而此刻我明白了,写得多并不代表写得好,如果不认认真真地去做,写得再多,又怎样会有好的效果呢
《伊索寓言》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令人受益匪浅,我会好好地收藏它!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书,令我深有感触的是《伊索寓言》。《伊索寓言》被誉为寓言的始祖,它的出现奠定了寓言作为一种文学题材的基石。
我觉得,《伊索寓言》是做为人们生活体会和经验的结晶,它不仅仅寓意深刻,并且极具魅力,平易近人。它虽然篇幅短小,结构也比较简单,但它形象生动,蕴含的寓意也极其深刻。《伊索寓言》大部分都是动物寓言,它采用拟人化的手法,让它们像人一样思考、运动和交谈,从而构成一个活生生的世界。
《伊索寓言》里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与牧羊人》,说的是:从前有一只狼早就对山下的羊垂涎三尺了,为了能够吃到羊,狼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这只狼每一天老老实实的跟在羊后面,做羊的守护者。刚开始,牧羊人一向都提防着狼,时时刻刻警惕着狼。可是,日子久了,牧羊人发现狼不但没有想吃掉羊的意思,还经常挺身而出,帮忙他保护羊群。渐渐地,牧羊人不在防范狼了,并且认为它是一只十分老实、忠厚,能够信得过的“牧羊犬”。就这样,狼取得了牧羊人的信任,并成为了他的朋友。直到有一次,牧羊人因为有急事需要出去,情急之下,他把羊交给狼守护,狼很爽快的答应了。牧羊人走了之后,狼便咬死了所有的羊,拖进山洞里慢慢享用。牧羊人回来后发现一只羊也不见了,四周都是血,他明白自我上当了。
我读过这个故事后,懂得了:凶狠险恶的人很难改掉他恶劣本性的。我们千万不要被他偶尔的善良和温顺所蒙蔽,因为那里往往隐藏着玄机。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伊所寓言这本书。
我知道了寓言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体栽之一——在一个个小故事中说明着某个道理或是给我们小读者的一些经验。
在阅读着本书之前,我已经对(龟兔赛跑)。(农夫和蛇)。(狼和小羊)非常熟悉了。在这许多小故事中,另我记忆深刻的是:旅行者和命运女神。内容是:一个旅行者很累,就在一个很深的井边睡着了,他里井口很近,就快要掉下去了。刚好命运女神经过,叫醒旅行者说到:”远离危险吧,如果你掉进了这口井,被责怪的就一定是我了。“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习惯把一切坏事儿都推卸于别人。
在每个寓言中,都有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故事中非常广泛和灵活的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无论是植物或动物,都在给我们浅显易懂的道理和教训。而这些道理和教训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我很喜欢这本伊索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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