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在读后了诗经,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都收藏的关于诗经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保存了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年间的作品,共305篇。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对我国两三千年以来的文学发展产生了深广的影响,也是很珍贵的古代史料。
《关雎》是《诗经》全书的第一篇,选自《诗经?周南》。它是描写一个青年男子对一位姑娘的一往情深的追求,并运用了比喻,起兴的修辞手法和重章复唱的结构形式,成功的表达了朴实的情感,并对这种朴实的情感展开了大胆的表露,将主人公追求爱情的炽烈专一表现的淋淋尽致,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感染力。我在反复读的过程中,能身有体会到其中,咀嚼着诗歌每一个字,都能深深的感受到男子追求姑娘的美好。
在生活中,时间对每个人的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谓“珍惜好每一分,利用好每一秒 ,不留一点遗憾”。《采葛》选自《诗经?玉风》,在读这篇诗歌时,知道时间的短暂, 与其去想思念和痛苦带来的无尽浪费,还不如珍惜当前时刻, 把该做的事情,不留到明天,已作出的承诺及早兑现。
诚信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诚信是人与人交往中必须的品质;诚信是人们在社会中的通行证;诚信是古老的道德范畴,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优秀品质。在选自《诗经?邶风》的《静女》中最能体现出来。这篇诗歌主要描写的是一个男孩接受了一个女孩子的邀请,男孩早早的就来到了约会地点,等了很久都不见女孩身影,怕自己记错时间失信与她,又怕女孩不守承诺,其实女孩早就来了,只是一直在观察他。可见,重承诺,讲诚信,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无论爱情还是理想,一旦目标确定,就要坚持到底。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以主观武断,意气用事。冥冥之中,总会有一双双眼睛看着我们,总会有一种力量在召唤我们,激励我们,这个力量就是诚信,这个力量就是信任。
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时时处处事事顺心如意,总会有坎坷,困难挫折,不幸。就像《柏舟》中写到的是君子怀才不遇,受小人欺辱的内心痛苦和妻子被丈夫遗弃而不甘屈服的忧愤。我们不怕解决不了困难,只怕困难既将来的时候就退缩。每个人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险阻,我们要用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去一一解决它。你看那些伟人,哪个不是克服重重困难才取得今天的成就。当然也不是说,要成为伟人一定是经历过困难的人,能用办法去避开一些不必要的困难,留下更多的力气去对抗前方更大的困难。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需要面对困难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能战胜它。
我最喜欢选自《诗经?秦风》的《蒹葭》。一个热恋者对意中人的迫切追求和可望而不可即的惆怅,失望的心情。这也说明一生的奋斗的悲壮,人生都是如此,追求不到固然烦恼,而以为追求到手注定无聊。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我们会觉得生命是如此充实绽放,生活是如此美好高尚。
《诗经》是中华传统文化,我们作为中华儿女要继承和发扬我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努力实现民族复兴的今天,这必然会成为广大学生朋友的历史责任与使命。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近当时的口语。
每周日下午的诗经课是常真唯一一节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经典文学课。时隔数年,我与那只有几面之缘的诗经再次相遇。
那个整天有口无心背诵着四书五经的小孩可不曾想到,今后的他,会以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重新认知他手里的四书五经。是啊,这把开启传统经典的秘钥熟悉而又陌生,我们以为需要跋山涉水才能够找到它,其实不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它一直就在你身边。
而这把秘钥是协助我们去重新认知那个新世界,这个新世界里充满了无数道门,每一道门都被牢牢锁住,因此它成为了我们这一路上唯一且珍贵的工具。
人人都有不同的秘钥,我们这群人的秘钥便是“还原现场”,将自己移位至这首诗的处境之中,身边的一切事物尽力还原成这首诗的现场,推开本有的自己的见解,观察和体会处在这个环境当下的自己是怎样的一个状态,这个时候的你则是诗人,他看到的即是你看到的;他听到的即是你听到的;他闻到的即是你闻到的;他触摸到的即是你感受到的。
我们已经进行了四节诗经课,但课堂上的状态和氛围依然是紧张、压抑、犹疑、沉默。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问,可我们总以猜疑和沉默回复,我有时都会受不了自己,但内心又默默问到:受不了可以,那你倒是解决呀。这时我无言以对。
没错!既然你不想让自己的状态变成这样,不想让课堂的氛围如此这般,那你倒是用行动去解决呀。
老师不过是让你用这把还原现场的钥匙去打开这首诗的大门。当门打开了,这首诗也就一丝不挂的呈现在你内心,以至于完全包裹了你,你就身处其中,其实我与诗只有一门之隔。
当你在还原现场的时候,如同在为这首诗画一幅画。它的每个细节都会被你观察和体会(珍视)并刻画其上。对这首诗的还原就如同你向别人介绍院子里的一棵树、一株草、一朵花是什么样,家里养的鸟叫声如何。
每当老师提问我看到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我都觉得自己的回答可能太片面,不够深度,感觉应该没有那么简单,所以提前否定了自己的答案,并不敢回答,但事实上你直观的体会,就是你的答案,这个答案无所谓简单,对这首诗最真实的感受就是你唯一的答案。
把诗中的每一处细节都看作一粒碎片,将这些碎片拼接起来的时候,你的这幅“写生”才终于完成。
《诗经》我每一次品味,读过之后,颂过之后,咀嚼过之后,一次次发现它的美好永远是那样甘甜爽口仿佛是巍峨山泉圣水,《诗经》她恰如万年的酝酿,仍然有一种清澈凛冽透骨的美。常常被《诗经》表达的那种和谐,那种执著,那种崇高,那种圣洁诗歌文字里的纯净所感动吸引!如是带着新鲜、好奇的心情,我都会为书中氤氲着的灵秀之气所倾倒,漫步于《诗经》的海洋中,我所感受到的,是淡然,是恬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飘逸之美;轻颂《诗经》,口中吟出的是一首首雅俗共赏的曲调,远离尘世喧嚣之后洗净铅华,如此的无与伦比、令人心醉。
昨晚,我再次捧起《诗经》欲望总会占领人心的某些领域,毫放是外骨,忧伤才是灵魂,思无邪只不过是在陶冶上次未完成的梦,她能让你懂得如何把今后人生岁月完成的更完美……每次读后,我都要拿起笔做笔记,因为诗经这本书浓缩了太多太多世人的思潮与智慧。每次读后,我总会潸然落泪……轻轻咀嚼书中那不可言状的美好,那一句句一行行,都如同行云流水般浮现在我眼前,萦绕在我耳边。《诗经》中的诗歌没有刻意的雕凿,都只是用平实的笔写下一些平实的事与情感,然而却仿佛玉璞天成,真如宋玉所说:“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以前老师说过《诗经》是各地民歌汇集而成,当时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这样如同仙露琼浆般的艺术品竟然都是古代先民即兴而作的民歌,可以想象我们的祖先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令人敬佩。我们应该感谢我们的祖先,是他们给我们留下了那么多传唱不息的歌声,是他们给我们开创了如此令人回味不尽的精神泉源,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爱祖先留下来的如此丰厚的精神财富呢?
说《诗经》就定然不能不说《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相信这句是很多人第一次读到的也是最为人熟知的一句诗经经典了,在我们青涩的年华里,多少人曾经为这一句而迷醉沉吟,憧憬着那些与爱情有关的字句篇章。事实上,《关雎》还是《诗经》的第一篇,少时学《关雎》,记得老师只是不停地给大家讲解着其中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如赋比兴之类云云,今时今日,那些修辞手法大部分都早已忘记,然而诵读诗文时抑扬顿挫的语调和同学们懵懵懂懂的笑声,我们永远无法忘怀。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每次读到这句,胸中都会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每个人都有过去,每个人都有故事,或许人生就是一场又一场物是人非的交替,生命就是一次又一次永无止境的轮回吧。诗句中,解甲退役的征夫在返乡途中踽踽独行,他遥望家乡,抚今追昔,思绪纷繁,百感交集。那些艰苦的军旅生活,激烈的战斗场面,无数次的登高望归情景,一幕幕在眼前重现。我们呢?我们经历过一些事,看过一张张面孔,一次次遇见,同时也一次次擦肩而过,虽与征夫殊途,实际上我们同归。在未来的日子里,或许我们仍然会继续这样的生活,但是只要自己觉得没有遗憾,生活应该都是完美的。
静静地读着悠扬的诗词,饱含着的是哀婉与凄艳,“考磐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矢勿谖”,记得当初是因为看金庸先生的《倚天屠龙记》才得知有这么一句的,郭襄对多年前的杨过难以忘怀,心中早已是一滩死水,然而在少林寺与何足道萍水相逢时却因为这一句和那琴声而心中顿起涟漪,不能不说是诗文的魅力使她迷醉。“考盘在陆,硕人之轴,独寐独宿,永矢勿告”,她留下这样一句而去,剩下的只能是一段没有下文的露水情缘,然而这段我看很多遍还是无法完全明了个中真意,或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吧。
当然,诗经中所有的不只是关于爱情关于生活的句子,还有对国家的忠志之誓和对人民的怜惜之词,“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你听,这是战士上阵杀敌前发出的吼声;“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你看,这是劳动人民对剥削压迫者的怒目睥睨。连在血流成河的战场上和挥汗如雨的伐木场上都能作出如此佳句,谁敢说生活中不能有艺术呢?今天我们过着一天天丰富多彩的日子,却在不停地喊着无聊乏味,只能从一些低俗且毫无意义的糟粕中咀嚼着那些被别人嚼过无数次的笑料,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我们只有认真探究生活的本质,才能获得生活的乐趣,不然就只能在一阵阵机械的笑声中糊涂地过完一生,而丝毫不明白自己究竟在乐呵些什么。
记得去年在网上看见一个关于“七月流火”说法的笑话,说的是某位大学领导引用七月流火这句本是《诗经》中描写天气转凉的句子来描述当时极度炎热的天气,这件事一直为世人所笑话,但是也不能只是一味怪那位领导错用,我们应该反思,错用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应该是遗忘,是忽视,对传统文化的漠然,对过去的抛弃,不只是这位领导,很多人,包括我们自己在内,都在一次次地犯着类似的错误,大家正在慢慢忘记我们的经典,抛弃我们祖先留下来的珍宝珠玑,我觉得这才是最可怕的。
为了唤起大家对这块宝藏的重视,我觉得有必要再次介绍一下《诗经》,虽然在初中高中我们不止一次地学过。为保证无误,我在网上搜索了一通,结果如下:“《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诗经》共分风、雅、颂三大部分。它们都得名于音乐。‘风’的意义就是声调。古人所谓《秦风》、《魏风》、《郑风》,就如现在我们说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雅’是正的意思。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乐,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大雅小雅可能是根据年代先后而分的。‘颂’是用于宗庙祭的乐歌。”
《诗经》像一盏清茶、一杯淡酒无声地滋润着我们干涸的心田,当你彷徨的时候,请你读一读《诗经》;当你无助的时候,也请你读一读《诗经》;当你无法找到自己人生坐标的时候,《诗经》可以让你安静下来,慢慢思考自己、生活、周围的一切。她就像一位老者,无所不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诗经》,她是一本让人受益终身的良书,这本书里记录着许许多寂寞和不舍之情,人世间的背欢离合,阴晴圆缺,让我们懂得了真谛,学会了怎样去面对,叩问自己的“心”,人来世间为了什么,一个人的'命运如何,是由自己良心所控制的。诗经她能让人沉浸在人类内心深处,并得到永恒!真心希望我们中国人都能读诗经、传颂诗经,学习诗经这本代表了我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著作,她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心,我们才不会丢失自己的民族魂。我们只有了解自己的过去,才能继往开来展望明天,这一代、下一代、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才会有希望,我中华民族才能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如此纯真干净的《诗经》怎叫人不爱,她宛如是未经雕琢的璞玉,是生长在野外的山花,是初长成的少女,那么的自然。留下永恒的芬芳。
悠扬而婉转的歌谣,唱尽了西周至春秋的风华,最为纯洁而美丽的爱情,由此被颂扬,我们应当庆幸这一部《诗经》的流传,因为读诗,能让我们的心灵纯净,回到最初的起点,无关于任何的事物,从此心境安宁,与尘世的浮华分离,独享着心灵一隅的心安之处。
《诗经》可以说是一部“中国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诗经》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它风格朴实自然,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风俗,并率真的表达了思想感情,有较强的现实主义精神。由此可见《诗经》是一部可读的可深入体会的儒家经典。
孔子有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中大量的阐述了纯洁的爱情,有朗朗上口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朗朗上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深情;有“榖则异室,死则同穴”的无怨无悔······没有任何的掩饰,这就是爱情的纯洁与美好,而这恰恰反映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本质,我们的传统文化也同这爱情一般美好,无谓世事的变迁,它依旧与《诗经》一般富有深沉而又简单的含义,它是那样的熠熠生辉,仿佛是夜空中那颗明亮的星,照亮我们前方的路,指引我们前行。
孔子又云:“不学诗,无以言。”《诗经》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是那纯洁美丽的爱情,更甚于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诗经》也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君子处事,应当投桃报李,如“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作为君子应当有如美玉一样温润的性情,如“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当我们面对困难时,应当同仇敌忾,如“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诗经》中的品质,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品质,它犹如傲雪寒梅,在风雪之中傲然挺立,这是来自于中华民族骨子中的不屈不挠。我们的传统文化由先人传承,历经曲折,却依旧没有埋没于历史的长流,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也许就在一词一句中传承下来的,由诗至词而曲,漫长而悠远的历史岁月中,慢慢传承、几经沉淀。而以现代来讲,传统文化是璀璨的,但传承是艰难的,因为现在的人们,由于生活在这繁华而喧嚣的城市中,浮华早已改变人们,于是,人们的内心的浮躁毁了一切。所以,传承传统文化便越来越艰难,心中的平静越来越难求,但读《诗经》便可抚平人们内心的浮躁,因为《诗经》是最初始的。它没有任何的华丽的装饰,可它依旧是璀璨而华美的,依旧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因为这就是它的本质,最具有文化传承意义的本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对于传承传统文化来讲,初心是最为可贵的,亦是最难得的,若初心不忘,传统文化便不会中断。
《诗经》这一本书中,也许有着我们从未见过的字,有着难懂的意思和深远的意味,但也许就是这些造就了它的不朽。静心读诗,你会有更深入的体会,会有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这将给你的人生带来一笔最为可贵的精神财富
四字成诗,四字成言,言尽一切,悠扬深远,唯愿这一切美好如初。
《诗经。考槃》为隐逸诗之鼻祖,讴歌士大夫的一个重要选择——归隐山林。
自古读书人常走两个极端,一则出仕。二则仕途挫折后隐居林下,诗歌赋画,更有成就者著书立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其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其手足无力、耻于百工?是,也不是。表面客观正确的疑问,回答不了中国传统读书人的骨气问题。
如今的读书人有更多的中间道路可以选择:经商、从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固然是时代的进步,但传统意义的读书人总是迂腐地选择一种极端,一种用毕生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因此他们之中的杰出者不断走上人类某个领域的顶峰,成为千古不朽的大师级人物,如一生只写一部书的李时珍、曹雪芹。相比之下,当代名家充其量不过一巧匠。
所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即内圣外王,不得已立言。内圣立德,外王立功,不能实际举帝王之业,以推圣人之道,才退而立言。著书立说为最后,不得以后为之。恍然明白相声大师马三立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往返于诗经中这些让人陶醉的诗句中。《诗经》本称“诗”,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编成于春秋时代,共三百零五篇。诗歌形式以四言为主,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篇章描写生动,语言朴素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富有艺术感染力。
在《诗经》里不但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而且应该说她所表现出来的纯洁的爱情,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和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完全是超越现代、超越时空的!
读《诗经》足以静心、净心:《诗经》语言朴实,思想单纯,没有现代人们的那浮躁和不安分。阅读《诗经》,就会被文字里的纯净所感动。当我心浮气躁的时候,看几章,便能沉下心来,安心学习,安心工作。
读《诗经》足以踏实、专心:《诗经》教会我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才能到千里之外,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日久坚持才能成为富有者,只有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才能成为成功者。
读《诗经》足以返朴归真:《诗经》犹如东方的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光荣。《诗经》内的人们生活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原野、山峦、岩石,无一不是造物主最原始的作品。人们聆听着大自然苍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感恩的心情。他们远离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少的特质。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假期时我们观看了红与黑,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红与黑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都收藏的关于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好的儒林外史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儒林外史读后感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大学生初读吴敬梓的儒林外史的读书笔记”,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暑期,我有幸读到了一本好书——《儒林外史》,这本书与我以前读过的小说不同,其他的小说都有一个明确的中心,故事情节的发展都是围绕这个中心展开的,一般全书只有一个大故事为框架,而《儒林外史》不同,它全文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而中心则是为了揭露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
我在细细体会这本书后,发现其中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有两个故事,一个是王冕弃官,另一个是范进中举。
王冕自幼出身贫寒,儿时替人放牛,仅凭他自学成才。但他画画却画的十分灵动,然后渐渐有了名气。他的脾性安然被安阳的韩性听说,觉得他与众不同,将他收作学生,王冕于是成为了博学多能的儒生。但没有想到的是屡次应试不第,于是将举业文章再不上心。后有人邀请他做官,却被推辞。不过他一生同情人民、谴责权贵、轻视功名。与《儒林外史》后文的不少人形成鲜明对比。
而另一个范进中举的故事,虽然这是大家初中就学过的的故事。但再次读时仍给人留下无限感慨。范进中举前家里穷得没有米下锅,抱着一只老母鸡去集市上卖。当得知自己中举的消息时,竟然喜极而狂,变成了疯子,最后岳父胡屠夫打了他一巴掌,才使他恢复了清醒。
这时候,当地的乡绅等有头脸的人物都对他刮目相看,有送房屋的,有送财产的,范进的生活就立刻发生了变化。而其中范进岳父胡屠户的转变,更让人看到了封建社会科举制度在当时对平民百姓的影响之大,毒害之深。
王冕和范进对科举的不同态度相对比,无不写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人的毒害性。就像《儒林外史》开头说的所说的一样: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情绪,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
《儒林外史》中涵盖了得意或者失意的科场举子;清廉或者贪腐的官场老手;逃婚的才女,纳妾的盐商;冒牌侠客,水货隐士;找不到心上人的世家子弟,寻不着老父亲的孝顺儿郎;骗吃骗喝的书生,坑蒙拐骗的江湖游士等,作者反映了当时世俗风气的败坏。
有人评价说道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是讽刺当时的八股分子和官僚及封建社会,添加了一些正反面人物进行对比。正面人物的划分线主要在于保持着应有的道德品格,而反面人物则是那些整天凭着官位欺压百姓,并且不学无术的官僚以及那些只知钻研儒学、推行正道其实却把道德品质封存的儒士。然后作者敏锐地捕捉人物瞬间行为,把对百年知识分子命运的反思和他们瞬间的行为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使讽刺具有文化容量和社会意义。
好书使人明理,作为当今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为国家有着公平的高考制度而自豪
对于每个人来说,功名是诱人的,但在到了那些勤读诗书的人手里也是甜蜜的,但我认为为了功名发狂的往往是些既无学问又无操守的表现。令人难忘的那个范进,简直就是他们中的代表,他为功名追求了一生,付出了青春年华甚至尊严,知道老了老了才有幸博得一个功名,他因功名而落魄,因功名而被岳父看不起,又因功名而发狂,也因功名而受到乡人的追捧,甚至因功名而失去了母亲,他的一生就是为功名左右的一生,这是他个人的悲哀,也是所有读书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儒林外史》就用这样一类人来反映当时社会的毛病和危机。描写了读书人面对功名利禄下丑态百出又可笑又可气。
哎,人生富贵功名乃身外之物,难到他们连这也不明白吗?他们只为了一时贪图享乐却遗臭万年。
面对他们的这种趋炎附势,老奸巨猾的嘴脸,真的是反应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度对这些读书人的毒害。
对这些受毒害的读书人是值得同情的,但对于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度是不可原谅的!而作者对于他们是进行了很强烈的批判。我是认同和支持作者的,希望大家也支持我!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总觉得小说无非是以情节取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想我也会写出跌宕起伏的悬念的。我自我还是很喜欢优美的风花雪月,对于天马行空的感伤也有兴趣。这次是闲来无聊翻了一下《儒林外史》,就有一种儒林外没有史的感觉。
对于吴敬梓的这部大作,历史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我也有一点自我的观点。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点累的感觉,他跟别的小说不一样,要十分用心的去看,要不然过了几章之后你就会发现里面的故事已经是物是人非了,对于这点我很纠结,因为我同时有两点观点了。
我一开始就觉得这有点流水账的感觉,一个人就写一个小故事,很像一个短篇小说集,而不是长篇小说。这个人的故事说完了,就找个借口,比如说乘船遇到故人,回家遇到新知,紧之后那个人就会从下个故事中完全的小事,蒸发的干干净净,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可是这些人的关系会在下个或者下下个故事中被运用,这就会让人没办法理解啦。可是,这么多小故事组成的这本书,说明作者的人生阅历十分丰富,在展现芸芸众生相时的资料也是很齐全的,
小说在一开始就讲王冕的故事,作者从那里入手,是有很大的深意的。经过在后面的各位书生故事的阅读,与王冕的一生比较就会显示出作者的讽刺。王冕一生受尽磨难,勤奋苦读,才造就他的博学多才,却终生不入仕途。与其他的书生诸如严监生,范进之类构成鲜明的比较。虽然他们有的夜很苦读,但大多数是那些市井无赖制备,就是换了一身衣服摇身一变就成了秀才,却还是总写鸡鸣狗盗,偷鸡摸狗的勾当,作者并没有过多的写书生们之间的政治斗争来显示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确实经过一些小事,或者是一些搞笑的事情来解释他们的小丑形象的,讽刺学校过十分明显。
读了这本书,我能够说只学到了一点,就是换个角度来写东西,任何事物都有机棉,如果就死站在一个角度就永远不会有那种横看成岭侧成峰感受。
在五年级上学期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少年王冕”,它出自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这是一本古典长篇讽刺小说,正是我喜欢的书型之一,所以,我立即买了一本。果然名不虚传,刚读完两三篇就让我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范进中举》一文,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主要讲述了范进在自我的持续努力与周进的帮忙下,相继中了相公与老爷的故事。54岁的范进在考相公时巧遇学识渊博并且富有同情心的学道周进。他一看范进的考卷十分生气;二看,觉得还有玩味之处;三看,不禁拍案赞叹“真乃千古至文也”。于是周进将范进录为第一名,范进在54岁最终进学,做了相公!之后,他又瞒着老丈人胡屠户去考乡试,结果又高中举人,可是出人意料的结果却让他喜极而疯……
“范进中举”这篇故事深刻地揭露了八股科举制度对古代文人的摧残,《儒林外史》正是经过这样一个个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腐朽黑暗的社会现实,批判了八股科举制度,揭露了当时残酷的法律与统治者的腐败无能与虚伪。
小说儒林外史好词好句好段读书笔记摘抄,欢迎阅读赏析,一定要点评哦!
儒林外史好词摘抄
一丝不苟、淹淹一息、动人心魄、再三再四、不可限量、发蒙振聩、夸夸而谈、顶名冒姓、啼啼哭哭、不知其详、果不其然、国而忘家、愁眉苦脸、慷慨仗义
儒林外史好句摘抄
1、半年之后,朝廷果然遣一员官,捧著诏书,带领许多人,将著彩缎表里,来到秦老门首;见秦老八十多岁,须鬓皓然,手扶拄杖。
2、彼此说著闲话,掌上灯烛,管家捧上酒饭,鸡、鱼、鸭、肉,堆满春台。王举人也不让周进,自己坐著吃了,收下碗去。随后和尚送出周进的饭来,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周进也吃了。安置后,各自歇宿。
3、此时荀老爹已经没了,只有母亲在堂。苟玫拜见母亲,母亲欢喜道:“自你爹去世,年岁不好,家里田地渐渐也花黄了,而今得你进个学,将来可以教书过日子。”申祥甫也老了,拄著拐杖来贺喜,就同梅三相商议,集上约会分子,替苟玫贺学,凑了二三十吊钱。荀家管待众人,就借这观音庵里摆酒。
4、次日,四位客人果然备了二百两银子,交与金有余;一切多的使费,都是金有余包办。周进又谢了众人和金有余,行主人替周进准备一席酒,请了众位。金有余将著银子,上了藩库,讨出库收来。正值宗师来省录遗,周进就录了个贡监首卷。到了八月初八日进头场,见了自己哭的所在,不觉喜出望外。
5、范举人因母亲做佛事,和尚被人拴了,忍耐不得,随即拿帖子向知县说了。知县差班头将和尚解放,女人则交给美之领了家去;一班流氓带著,明日早堂发落。众人慌了,求张乡绅帖子在知县处说情,知县准了,早堂带进,骂了几句,扯一个淡,赶了出去。和尚同众人,倒在衙门口用了几十两银子。
6、管家都在厅上,女客都在堂屋候殓,只有两个舅奶奶在房里,乘著人乱,将些衣服,金珠首饰,一掳精空。连赵氏方才戴的赤金冠子,滚在地下,也拾起来藏在怀里。严监生慌忙叫奶妈抱起儿子来。拿一匹麻替他披著。那时衣衾棺椁,都是现成的;入过了殓,天才亮了。灵柩停在第二层中堂内,众人进来参了灵,各自散了。
7、过了几朝,叫来富和四斗子去雇了两只高要船,那船家就是高要县的人。两只大船,银十二两,立约到高要付银。一只坐的是新郎新娘,一只严贡生自坐,择了吉日,辞别亲家。借了一副“巢县正堂”的金字牌,一副“肃静回避”的白粉底,四根门轮,插在船上。又叫了一班吹手,开锣掌伞,吹打上船。船家十分畏惧,小心服侍,一路无话。
8、过了几日,大老爹果然带著第二个儿子往省里去了。赵氏在家掌管家务,真个是钱过北斗,米烂成仓,奴仆成群,牛马成行,享福度日。不想皇天无眼,不佑善人,那儿子出起天花来,发了一天热;医生来看,就说是个险症。药里用了犀角、黄连,几日不能灌浆;把赵氏急得到处求神许愿,都是无益。到七日上,把个白白胖胖的孩子跑掉了。赵氏此番的哭泣,不但比不得哭大娘,并且比不得哭二爷,直哭得眼泪都哭不出来。整整的哭了三日三夜。
9、会试已毕,范进果然中了进士。授职部属,考选御史。数年之后,钦点山东学道,命下之日,范学道即来叩见周司业。周司业道:“山东虽是我故乡,我却也没有甚事相烦。只心里记得训蒙的时候,乡下有个学生叫荀玫,那时才得七岁,这又过了十多年,读书笔记想也长成人了。他是个务农的人家,不知可读得成书,若是还在应考,贤契留意看看,果有一线之明,推情拨了他,也了我一番心愿。”范进听了,专记在心,去往山东到任。
10、秦老又走回家去取了些酒肴来,替王冕送行。吃了半夜酒回去。次日五更,王冕天明起来收拾行李,吃了早饭,恰好秦老也到。王冕拜辞了母亲,又拜了秦老两拜,母子洒泪分手。王冕穿上麻鞋,背上行李。秦老手提一个小白灯笼,直送出村口,洒泪而别。秦老手拿灯笼,站著看著他走,走得望不著了,方才回去。
11、申祥甫拿出一副蓝布被褥,送周先生到观音庵里歇宿。向和尚说定,馆地就在后门里这两间屋内。直到开馆那日,申祥甫陪著众人,领了学生来;七长八短几个孩子,拜见先生。众人各自散了,周进上位教书。
12、说罢,荀员外下来拜了,求夫子判断。那乩笔半日不动,求的急了,运笔判下一个“服”,字。陈礼把沙摊平了求判,又判了一个“服”字。一连平了三回沙,判了三个“服”字,再不动了。
13、晚间,学生回去。把各家的见面礼拆开来看:只见荀家是一钱银子,另有八分银子代茶;其余也有三分的;也有四分的;也有十来个钱的。合拢了,不够一个月饭食。周进一起包了,交与和尚收著再算。那些孩子,就像蠢牛一般,一时照顾不到,就溜到外边去打瓦踢球,每日淘气的不得了。周进只得耐著性子,坐著教导。
14、王冕自此在秦家放牛,每到黄昏,回家跟著母亲歇宿。或遇秦家煮些腌鱼腊肉给他吃,他便拿块荷叶包了回家,递与母亲。每日点心钱,他也不买了吃;聚到一两个月,便偷个空,走到村学堂里,见那闯学堂的书客,就买几本旧书。逐日把牛栓了,坐在柳荫树下看。
15、乡里人听见锣声,一个个扶老携幼,挨挤了看。轿子来到王冕门首,只见七八间草屋,一扇白板门紧紧关著。
儒林外史好段摘抄
16、须臾,浓云密布,一阵大雨过了。那黑云边上,镶著白云,渐渐散去,透出一派日光来,照耀得满湖通红。湖边山上,青一块,紫一块。树枝上都像水洗过一番的,尤其绿得可爱。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苞子上清水滴滴,荷叶上水珠滚来滚去。
17、严贡生将钥匙开了箱子,取出一方云片糕来,约有十多片,一片一片剥著,吃了几片,将肚子揉著,放了两个大屁,立刻好了。剩下几片云片糕,搁在后鹅口板上,半日也不来查点;那掌舵驾长害馋痨,左手把著舵,右手拈来,一片片的送进嘴里来,严贡生只装不看见。
18、这王冕天性聪明,年纪不满二十岁,就把那天文地理,经史上的大学问,无一不贯通。但他性情不同:既不求官爵,又不交朋友,终日闭户读书。又在楚辞图上看见画的屈原衣冠,他便自造一顶极高的帽子,一件极阔的衣服,遇著花明柳媚的时节,乘一辆牛车载了母亲,戴了高帽,穿了阔衣,执著鞭子,口里唱著歌曲,在乡村镇上,以及湖边,到处玩耍。惹的乡下孩子们三五成群跟著他笑,他也不放在意下。
19、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会备办。后来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丸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因说道:“真是得罪的很。我这敝教,酒席没有甚么吃的,只这几样小菜,权且用个便饭。敝教只是个牛羊肉,又恐贵教老爷们不用,所以不敢上席;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也都没得吃。”掌上烛来,将牌拿出来看著。
20、只见远远的一个夯汉,挑了一担食盒来;手里提著一瓶酒,食盒上挂著一条毡条,来到柳树下。将毡条铺了,食盒打开。那边走过三个人来,头带方巾,一个穿宝蓝夹纱直裰,两人穿元色直裰,都是四五十岁光景,手摇白纸扇,缓步而来。那穿宝蓝直裰的是个胖子,来到树下,尊那穿元色的一个胡子坐在上面,那一个瘦子坐在对席。他想是主人了,坐在下面把酒来斟。
21、自此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张乡绅家又来催著搬家。搬到新房子里,唱戏、摆酒、请客,一连三日。
22、自此以后,王氏的病,渐渐的重起来;每日四五个医生用药,都是人参附子,总不见效。看看卧床不起。生儿子的妾在旁侍奉汤药,极其殷勤;看他病势不好,夜晚时,抱了孩子在床脚头坐著哭泣,哭了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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