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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春又来读后感

有关《春》读后感范例(150字)。

《春》读后感(篇一)

是谁为大地披上了一层彩色的花毯?是谁为春天披上了一层特有的芬芳?是春花。

在散文家,诗人朱自清的笔下,春花的色彩更为绚丽:“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春花散了遍地,在大多数人眼中并不足为奇,也不曾细细观赏它。但是,朱自清先生用他所观察到的春天,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五彩斑斓的春天画卷。春在何处?

在“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在“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冬去春来,一年四季不断的交替,轮回。让我们从今天起,做一个生活中的有心人,与大作大家朱自清先生俯下身来,观察春天的脚步。一草一木皆为春,让我们将自己瞳孔里煜煜发光的春天描绘下来。

“万紫千红总是春”。要观察春的步伐,不妨先观察处处吐露的春花。读起朱自清先生的《春》,让我不由的追忆起记忆中的春天,放逐梦想与希望的春天!

作者朱自清用动人的笔触来描绘他所看到的春天,为我们呈现春花,春草,春风,春雨,春勤的画面。

除了春花,就是满山遍野的春草。它有破土而出的坚韧,以及勃勃生机,活力,作者笔下的春草更俏皮活泼,如:“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在我们欣赏朱自清先生的生花妙笔的同时,又不由的感叹春天的美好,给人带来活力,希望和力量,而春草,又将活力与力量充分的展现。这是一种艺术与自然的完美结合。

时间在一点点溜走,不要再等它消散,赶快,换上一件绿色的衣服,投身到春天的怀抱!

《春》读后感(篇二)

我读过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没几本。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春妮》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春妮一家曲折的生活。春妮的弟弟铁蛋自幼多病,随后又被查出左眼弱视。春妮妈因此狠心地抛下4岁的春妮和仅几个月大的铁蛋,离家出走。就这样,家里少了一根顶梁柱。这让春妮一家悲痛欲绝。为了赚钱,春妮爸去外地打工,却因一次车祸意外身亡,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啊!从此,那些本因家长们承担的责任全都落在了春妮小小的肩膀上了。在上学期间,陈二贵总是无缘无故地欺负春妮一家,但春妮并没有向困难低头,她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坚强地走了下去,走向梦想,走向成功。

一次偶然的机会,春妮认识了心地善良的柳奶奶。柳奶奶的双手腕上各有一只金手镯。柳奶奶两次丢失了贵重的手镯,春妮和他的好朋友李满树为了帮柳奶奶找镯子,竟钻入了冰凉寒冷的河水里。好心的柳奶奶很是可怜春妮一家,再三想帮助春妮,但都被春妮和春妮奶一一拒绝,还说出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们是有双手的。只有靠双手挣来的钱才有意义。无论怎样我们都不能接受。”读到这,我的心颤动了,没想到中国竟会有这样坚强地女子。他教会了我自尊自强自爱,再加上柳奶奶教我的两个词:“勤俭”“互爱”,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春妮》,一个坚强女子的成长史。《春妮》,一首温暖人心的歌曲。《春妮》,是这个冬天最感人的故事!

《春》读后感(篇三)

朱自清,大家已经对他很熟悉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中一年级时,大家就学过他的《春》,初中二年级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大家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能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突然发现察看事物其实就这么容易。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完美的将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去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大家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大家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大家累了主动背大家的人,永远都是大家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大家这部分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就算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爸爸为我操劳的相貌,看到了一个爸爸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非常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什么地方?朱自清说,正义在大家心中。可是现实生活总是不是如此。有的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大家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的官员纳贿,他们今日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我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或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或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可以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感觉,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春》读后感(篇四)

朱自清春读后感 朱自清的散文是很好的,写得很有诗意,写法也很新奇,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不错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以为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一***满是的。 写得很有诗意,写法也很新奇,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不错呢!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以为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一***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忽然到来,小草在不知不觉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东风吹又生的感觉。接下来,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恍如已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胡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特别是第一句,我觉得写得最好,由于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很多的修辞手法。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平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渐渐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以为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家经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写用的修辞方法也很多,让看的恍如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屋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非常的孤单,到处都是静偷偷的,大家都在干自己的事情。

《春》读后感【篇五】

如果说有一篇最适合在春天里朗读,能读出一种极致的美感,能读得心暖暖地融化,读得眼中几乎要涌出惬意的泪水,那应该是朱自清的《春》吧。请想象:久经凄风寒雪的冬天,心和眼一样的干涩枯寂,单调而寂寞地盼,甚至盼到了绝望。突然,呼啦啦,天地奇迹,艳艳的五彩缤纷,亮亮的金碧辉煌,脆脆的声清清的香甜甜的笑,纷沓沓在我们的身边挤满。呵,读读《春》吧,谁能不欣欣然地放歌?

《春》带给我们的,是生命感的惊蛰,心灵最柔软处的一次醍醐灌顶的惊蛰。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鱼儿似的跃跃欲试地跳出水面,她们顺理了春的足迹,唤醒着我们沉寂的感觉,走出灰暗的绝望之域,带着微笑向那个可以纵情欢歌的希望天堂进发。这,是我今天又一次读《春》最强烈的感觉,是过去没有的。

不止一处,我读到别人眼中的《春》,被“结构美”“语言美”“情感美”的赏析同化了。也不止一次,从这样的角度,带着孩子们走在《春》里,让他们读一读,赏一赏,悟一悟。未褪尽稚气的声音,增添了课堂的春意,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得意于教学的“成功”。但是,我从没有感动过,也没有让孩子感动过。很简单,那是朱自清自己的《春》,是一篇文章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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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不老泉读后感集合150字


不老泉读后感【篇一】

在这个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不老泉》这本名著。我被书中曲折、惊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时,我又为塔克一家遇到的事而感到十分惋惜。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名字叫温妮,她在十一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却无意中听到塔克一家喝了不老泉后长生不老的事。但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图钱财的神秘人听见了,于是神秘人就想将不老泉公开,温妮和塔克家族一起打败了神秘人。最后,温妮也没去喝不老泉,整篇小说最后以温妮的离世作为结尾。

起初,我认为主人公温妮十分幸运。因为她发现了不老泉。

还有塔特叔叔,他为了让珍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挖空心思,费劲周折,告诉温妮不能违背生长规律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有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不能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去选择它。只有人们共同遵守自然规律,那么这个世界才会是人们向往的世界。

不老泉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我们的书友队读了《不老泉》这本书。书中的温妮知道了自己家周围的这一片树林里的一口泉水是不老泉时。她认为是在听故事,因为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可随着故事的发展,温妮慢慢相信了。温妮非常庆幸,因为她了不老泉的秘密。我想,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口不老泉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什意外和危险,就可以长生不老,地球也会永远充满生机。

可是,再往后读,我慢慢感觉,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什好事。杰西一家四口因为喝了不老泉的水,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模样,从此,周围的邻居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朋友们也和他们疏远了,他们被迫离开了以前的家。虽然长生不老能让人一直保持年轻的容貌,永远不会变老,可周围的朋友都在慢慢变老、去世,失去了亲情和友谊,长生不老还有什意义?就像故事里说的那样:长生不老带来的不一定都是福音,可能是一个诅咒。

史美尔斯曾说过:“世界给了你生命,你就不能拒绝死亡,因为永生带来的不一定是永恒的幸福。”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读读这本珍贵的.书。

不老泉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不老泉》这本书,这里面的内容很有趣、很丰富。

《不老泉》这本书的内容是温妮离家出走,在林子里遇到了梅和杰西一家,并让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在路上,让黄西装知道了这个天大的秘密,梅不想要全世界都知道,所以对他开枪了。警官把梅抓起来,最后温妮救出来了梅,杰西给了一个瓶子,里面装着不老泉。最终,温妮也没喝能长生不老的泉水而安然去世。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是永不停息的,一旦死亡停息,这个轮子就不再转动,生命也因此终结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一分一秒也不能流失。

读了这本书,我在想世界上真的有长生不老的泉水吗?看了这本书的内容,确实是有。但是就是不知道真的有没有?有的话,是不是就没有生老病死了,是不是地球也因为人类的过度繁殖、地球的资源尽早枯竭,而早一天走向灭亡。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人不能自私自利。书中的黄西装为了能发大财,不顾别人的幸福,企图把不老泉把高价卖出去,让全世界大部分人都长生不老,这样违背了自然生存发展规律,这是自私自利、极不道德的行为,会毁了人类的幸福。

不老泉读后感【篇四】

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

——读《不老泉》有感

从题目来看,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本书是说泉水的,可是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这本书说得不仅仅是泉水,而是关于围绕着泉水来说明不同的人对于"不老"的看法。

文中有提到牛、林子、草坪和一幢古怪的房子。人们都不敢在古怪的房子周围活动也不敢进入森林,因为房子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森严,林子也是房子主人的。林子的主人有个可爱的女儿温妮,她是个可爱、善良又有点叛逆的孩子。因为她想摆脱家人管教,从而进入林子,知道了"不老泉"还救了"梅".即使"梅"他们一家"绑架"了她,她还是理解他们的苦衷并救了"梅".最令我感动的是,即使知道喝了"不老泉"水可以长生不老,她最终也没喝泉水,还是不老泉水交到了"蟾蜍"的背上。

温妮是个有思想、很独立的孩子。她尊重事情的发展规律,遵从内心的想法。读了这本书,我也学到了做人做事都要遵循规律。善于挑战自己,做个善于思考独立自主的人。

值得收藏!呼兰河传读后感范例150字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值得收藏!呼兰河传读后感范例15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一】

一个名符其实的淘气包萧红的童年,都记在了这本《呼兰河传》里了,它带给我们她美好的童年记忆。年仅33岁。萧红的一生实在是不幸,最美好的也就是童年了。小的时候的她总是让人有操不完的心,在童年生长的地方最痛爱她的只有她的祖父,她整天跟祖父在园子里奔跑、种地、搞恶作剧、来消磨时间。我读了这本书后,怀念起了自己的童年,现在学习越来越不容易,我逝去的童年也逐渐随时间忘却。没有时间再留念。而这本是却奇迹般的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两个童年的比较、更是两个年代和两个社会的比较让我鼻子发酸。我也能体会到作者写这本书时的悲凉。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二】

童年,在我们眼中是充满了幸福,充满了快乐的。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我想,现代作家萧红也是这么觉得的吧。当我拿到《呼兰河传》这本书时,就会想到我们曾经学过的那篇课文《祖父的园子》,也是萧红所写的。那篇课文所描写的萧红的童年是多么的美好啊,可读完《呼兰河传》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萧红的父亲对她很冷淡,母亲对她很凶,祖母对她很不好,她只能和祖父在一起。

这本书最让我深刻的一章就是第五章,主要讲了胡家养了个童养媳,他就是年近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胡家经常无端打她,邻居还没有一个出来制止的。终于,小团圆媳妇被折磨死了的事。

小团圆媳妇是个较典型的童养媳,这个事例更加表现出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人们的愚昧。这些人还很迷信,认为只要请了法师来,一切灾难都能解决。

当读到“还没有到二月,那黑忽忽的、笑呵呵的小团圆媳妇就死了”这句时,我心里就会有一丝愤怒,为那些愚昧的人民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如果一个人的生命不能自己做主,还让别人随意践踏,那人世间还有良知存在吗?还有人性存在吗?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可是我们却不懂得珍惜。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吧!因为比起护栏喝的那些孩子们,我们的童年好得多。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三)

如果说小说一定以情节为标准的话,那呼兰河传的情节实在没有多少跌宕起伏,但如果从艺术感染力为标准的话,那本书显然是一座高峰。譬如作者描写儿时的那个园子,“园子里就只有一棵樱桃树,一棵李子树,因为樱桃和李子都不大结果子,所以觉得他们是并不存在的。

小的时候,只觉得园子里边就有一棵大榆树。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画面总给我以一种真实的温馨感。

从文艺学的角度,诸多大家都对此书评论诸多,我浅显阅罢不足言之。但仔细思考,一本文学经典从来便不是以有趣和有用为目的的,它往往直击心灵最深处,让人莫名的为之感动。

作者在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揭示他们的贫苦、愚昧、麻木的时候,讽刺幽致则使人感到悲凉、凄苦。但这种苦中又有种隐隐的温暖,可能就来自人物的一句笑话,但又不会像看漫画书一般笑,只是深切地感受到人物所遭受的一切,这也正是作者的讽刺幽默所产生的优郁的美感效应。这种美感效应,往往使内心的不羁被慢慢驯服,对历史和现实有更为成熟的认识。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四】

今日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我”和祖父趣味的故事,如果想明白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有一段异常趣味,讲了“我”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不明白,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十分幽默,十分疼爱我。

我为萧红笔下的人物感到悲哀。他们每一天忙忙碌碌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成不变,没有色彩和花样,仅有脆弱和枯槁。那里的人是如此的冷漠,应对他们好比应对一堵厚墙。他们一生都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可那样忙碌,到底是为了什么?

萧红的童年是灰暗的,她身边的人一个个像被抽去灵魂的木偶,早已对生活麻木了。他们固执而又愚昧,唯一不一样的仅有萧红的祖父。祖父是一个乐观的人,他从来没有绝望过,成天开开心心的,并且他还保留了一颗童心,萧红每次调皮地做“恶作剧”,祖父发现了不但不生气,反而和萧红一齐哈哈大笑。如果换作别人,恐怕早已把萧红教训一顿了。所以,萧红算是幸运的,她有一个令她骄傲的爷爷,关于祖父的记忆是她极少有的幸福回忆。

比起萧红,我们不知要幸福多少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喝玩乐无一不全,时常还能得到零花钱,城市里有好多公园,里面娱乐设施一应俱全,五花八门、妙趣横生,和那灰头土脸、死气沉沉的呼兰河没法比。此刻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作者出生时祖父都已经六十多少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十分爱作者,他们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祖父的后园就是小作者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样样,就怎样样,一切都是自由的。

书里讲到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明白,有的人说拆墙,有的人说种树,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欢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里长大的,作者和祖父在后园里一齐玩,一齐干活,作者和祖父时时刻刻在一齐,童年充满了欢乐。

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早早的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是多么的可怜!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用知识变得智慧,用自我的双手去创造自我完美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没有可怕的战争。

啊!我真想永久地停留在童年,可是时光总是要走的。那就用一颗善良、热情的心好好珍惜,感受这完美的时光吧!

《呼兰河传》我读完了,可我的思想还停在那灰色的境界里。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五)

这本事萧红的童年回忆录。语言很有朴实,充满韵律,详尽的讲述了她的童年生活。萧红和爷爷在一起的'日子十分快乐有趣,不知道为什么很少提起她的父母,这段是唯一让我感到幸福的文字。其他文字整体充满了无奈萧条,那时中国农村的人们努力的生存下去,却仅仅是生存,活着就活着,死了也就死了。村子里面的人愚昧,无知。我恨他们的愚昧,无知,却又只能无可奈何的叹息。邻居家的童养媳,可爱的小女孩子被一家人活活折腾死;对生活充满希望的磨官,妻子难产死了,艰难的拉扯着两个小孩。一直住在危房不搬家的拉车人,经常偷摸拐骗的厨子。只有生存没有生活的村民,耐苦耐劳的村民,八卦愚昧的村民,矛盾的村民,使我印象深刻。虽然文笔很好,但是不想再看一遍。

好句摘抄:

1、生,老,病,死,都没有什么表示,生了就任其自然的长去,长大就长大,长不大也就算了。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这有什么办法,谁老谁活该。

2、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求着自然的结果。那自然的结果不大好,把一个人默默的一声不响的就拉着离开了这人间的世界了。

3、至于那还没有被拉去的,就风霜雨雪,仍旧在人间被吹打着。

4、月光在河水上边并不像是在海水上边闪着一片一片的金光,而是月亮落到河底里去了。

5、可见温顺也不是怎么优良的天性,而是被打的结果。甚或是招大的原由。

有关春田狐的爱读后感通用


相信一些人会觉得作品读后感很难写吧?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读后感在点名中心时的语言不能过于口语化,应该尽量使用书面语言,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春田狐的爱读后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篇1)

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春田狐的爱》。它是一个多世纪前的着名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所写的动物小说的经典读物。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狐狸妈妈维克森频频去农场偷鸡给自己的宝宝吃,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汤姆。顷刻间,维克森失去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宝宝,就连它唯一幸存的宝宝也被农场主抓住,拴在铁链上。维克森多次想法设法救它的孩子,可是没有成功。在这种万般无奈和绝望的情况下,它做出了一个可怕的抉择------那就是,它让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有毒的鸡头,去天堂和他的父亲和兄弟们在一块儿。

我觉得其他三只小狐狸都非常可怜,被农场主无情杀戮,与妈妈不辞而别,这让我痛哭流涕。狐狸妈妈喂那最后一只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毒鸡头后,非常难受,看都不敢看它一眼,而此刻小狐狸在它身后痛苦地哀叫。维克森闭上眼睛,在荆棘丛里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美丽的皮毛,而它仿佛已经忘记了疼痛,维克森来到悬崖边停住了脚步,对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要把所有的伤心事告诉它已死去的亲人。它哭得是那么的伤心,就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深深地躲到了云层后面······ “ 孩子,请你原谅妈妈吧!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去天堂里找你的爸爸和兄弟。”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仿佛听到了小狐狸那痛苦的哀叫声。狐狸妈妈非常想念它的丈夫和孩子,它不忍心毒死小狐狸,但是狐狸妈妈又希望小狐狸活着要有自由和尊严。狐狸妈妈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情不自愿、被逼无奈地把自己的宝贝毒死了。看似“无情”的狐狸妈妈,其实对孩子有着浓浓的亲情,动物也渴望自由和尊严啊。

人类啊,请你们不要再破坏动物生存的环境,使人与动物能和谐共处。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篇2)

《春田狐的爱》出自《西顿动物记》。里面的母狐维克森和丈夫刀疤脸一直在山里生活着,为了喂饱小狐狸们,维克森每天都去农户家偷鸡吃,后来农户们发现了狐狸并跟踪狐狸找到了狐狸洞。母狐夫妇为了保护小狐狸,分路引开农户,结果公狐刀疤脸被打死了,农户们找到小狐狸后打死了三只,只留下一只小狐狸带回家锁在了院子里。

母狐维克森每天都去看小狐狸,给他喂食,并想方设法希望把铁链子弄断,可一直都没有成功。因为防守更加严密,母狐几乎不敢再去看小狐狸了,有一次她又在院子里出现了,她把一个有毒的鸡头放在了小狐狸面前,示意小狐狸吃掉鸡头,小狐狸吧唧吧唧地吃得很香,母狐不想再看下去了,立刻跑掉了。第二天农户发现了小狐狸的尸体,母狐维克森再也没有出现过。

母狐维克森把有毒的鸡头给小狐狸吃,是因为她解救不了自己的孩子,更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沉浸在这种没有自由的痛苦之中,也许她也随着她的丈夫和孩子一起走了吧。我认为母狐的爱是伟大的,我很敬佩她!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篇3)

《春田狐的爱》是暑假里我读过的一本书。

它讲的是狐狸妈妈维克森一家的故事。维克森为了让孩子们吃到美味的鸡肉,常常冒险去农场偷鸡,因此,惹恼了农场主。在农场主和猎狗的围攻下,原来幸福的狐狸一家失去了狐狸爸爸。没过多久,更可怕的灾难降临了,四只小狐狸中,三只被人残忍地杀死,剩下一只被人抓回了农场。读到这里,我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了,旁边和我一起看书的妈妈已经泪流满面了。当我鼓足勇气再拿起书时,看到的却是让我更难过的景象:维克森努力地去解救自已的孩子,但铁链始终还是牢牢地拴在小狐狸的脖子上。最后,维克森做出了痛苦的选择,给小狐狸吃下有毒的鸡肉。“孩子,请你原谅妈妈吧!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去天堂里找你的爸爸和兄弟。”这是维克森心里的俳句。读到这里,我感到血液已经凝固了,我的耳朵里仿佛听到了小狐狸痛苦的叫声,为什么要这样?我痛恨无情的农场主,人类对小动物们真的太残忍了!

维克森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她冒着生命危险给孩子送吃的,可是她没有能力救自己的孩子,狐狸妈妈这令人心酸的母爱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抹不掉了……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春田狐的爱》这本书。我觉得非常感动。

因为,我觉得一开始它们是幸福的一家人。但是,最后就分开了。是因为,狐狸爸爸追了猎人的猎狗,猎人偷偷跟着狐狸爸爸,找到了机会杀死了狐狸爸爸。狐狸爸爸就死去了!为什么猎人要杀死狐狸爸爸呢?原来是因为狐狸爸爸偷了猎人在山里养的小鸡,猎人才会杀死狐狸爸爸的!但是,狐狸爸爸死的时候保护了所有的宝宝。还有一件事很恐怖,那件事就在故事的后面几页。狐狸妈妈整天掉眼泪,因为狐狸妈妈生的几只小狐狸也死了。是又一次出意外的时候死掉的。但是,幸运的是有一只没死掉,但是被捆住了,怎么也逃不出去!最后,狐狸妈妈终于到了它。狐狸妈妈只好把小狐狸咬死。狐狸妈妈不是不想要它了。而是,因为狐狸妈妈真的保护不住它了。只好,让小狐狸和爸爸和几个哥哥在一起了。

现在,我们知道了,要保护自己生命,健健康康的成长,我很喜欢,这一家的每一个人。这就是狐狸一家的故事哟!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篇5)

《春田狐的爱》这一本书,讲了一只母狐狸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而去偷鸡,农场主人发现很多次,疤脸劝她不要去偷鸡了,但是她不听,后来疤脸被农场的主人打死了。农场主人要把狐狸窝给弄出来,把小狐狸打死,后来,一个小孩子看见小狐狸很可怜,就留下了最后一只小狐狸,被链条给锁住了。它为了救出它最后一个孩子,用尽了各种办法,但都没有用,它只好拿一个有毒的鸡头来害死自己的孩子。

我觉得这个故事里最可怜的是那些小狐狸,无冤无仇的就被农场主人给打死了。虽然说维克森害死了疤脸,但是她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每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孩子偷鸡。这种母爱是伟大的。

这本书我读了好多遍每当我读到小狐狸被杀死的时候,我都要哭出来,觉得小狐狸很可怜。其实,动物跟我们人类一样,都有爸爸妈妈,哪个父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死去呢?都是希望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作者为什么不写狐狸窝被弄出来后,维克森很紧张一下子就扑过去呢?

母爱最伟大!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篇6)

一、《春田狐的爱》这一本书,讲了一只母狐狸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而去偷鸡,农场主人发现很多次,疤脸劝她不要去偷鸡了,但是她不听,后来疤脸被农场的主人打死了。农场主人要把狐狸窝给弄出来,把小狐狸打死,后来,一个小孩子看见小狐狸很可怜,就留下了最后一只小狐狸,被链条给锁住了。它为了救出它最后一个孩子,用尽了各种办法,但都没有用,它只好拿一个有毒的鸡头来害死自己的孩子。

我觉得这个故事里最可怜的是那些小狐狸,无冤无仇的就被农场主人给打死了。虽然说维克森害死了疤脸,但是她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每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孩子偷鸡。这种母爱是伟大的。

这本书我读了好多遍每当我读到小狐狸被杀死的时候,我都要哭出来,觉得小狐狸很可怜。其实,动物跟我们人类一样,都有爸爸妈妈,哪个父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死去呢?都是希望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作者为什么不写狐狸窝被弄出来后,维克森很紧张一下子就扑过去呢?

母爱最伟大!

二、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名字是《春田狐的爱》,令我久久不能忘记。

在茂密的森林里,狐狸妈妈维克森和“疤脸”带着四个孩子幸福地生活。因为森林里食物非常稀少,维克森经常到附近的农场里去偷鸡。每次偷鸡之前,丈夫“疤脸”都告诉维克森不要去冒险,以免招来杀身之祸。可是维克森看到孩子们想吃鸡肉的期待眼神,还是忍不住去偷了鸡。终于有一天,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农场主决定铲除维克森一家。经过一番激烈的决斗,维克森一家付出了了沉重的代价:丈夫“疤脸”把农场主引开了,却在疏忽中被枪打死了。而三个孩子也死了,最后一条小狐狸在农场主侄子的苦苦哀求下被农场主带回了农场,用铁链拴了起来。维克森的内心也仿佛得到了一丝安慰。

维克森想尽办法救最后一只小狐狸,无论它用什么办法,无论他是多么使劲地咬。铁链还是牢牢地套在小狐狸的脖子上。看着小狐狸眼中闪着泪光,狐狸妈妈的心都要碎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一只臭鼬的死让维克森做出了一生中悲哀的决定,它把毒鸡头放在了最后一个孩子的面前,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让它到天堂里去找他的亲人。狐狸妈妈丢下小狐狸,像没头苍蝇似的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的皮肉,鲜血沾满了它的身体,而它仿佛忘记了疼痛。来到一处悬崖边,维克森停住了脚步,它望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把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告诉死去的丈夫。它哭的那么伤心,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躲在云层里不肯露面。天亮后,死去的小狐狸被农场主扔进了乱草丛中,它终于摆脱了铁链的束缚。最后维克森望了一眼自己的孩子,消失在荒原中。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狐狸妈妈不顾生命危险,三番五次的去救自己的孩子。为了保留小狐狸的尊严,让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竟然毒死了唯一的孩子。他那种无私的、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着我。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生命。妈妈永远都是爱护孩子的,母爱让我们感到温暖。我们应该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不随意去破坏它们生存的家园,让人类与动物永远和谐相处吧!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篇7)

这几天,我读完了《春田狐的爱》这本书,这本书很感人,就下来就有我把大家带进这个狐狸爱子的故事吧!

由于大森林里缺乏食物,狐狸妈妈维克森偷偷地来到了农场想要偷鸡给孩子们吃,农场里的这些鸡就是他的目标,等到鸡一到栅栏边就扑上去咬住鸡的脖子,他做的这一切惹怒了农场主,这让维克森一家遭到了无情的追捕,狐狸妈妈维克森为了保护孩子鼓起勇气自己跑了出去,想把猎人引开,可是聪明的猎人识破了维克森的诡计,选择了去追小狐狸和他的丈夫疤脸,此刻间,维克森失去了丈夫和三个孩子,还有一个孩子也被猎人用铁链拴起来了,维克森试着把铁链用沙子盖住……维克森下决心想尽一切的办法都要把小狐狸救出来,可是贴脸还是牢牢地拴在小狐狸的脖子上,最终维克森含着泪决定把猎人给它们设计的陷阱给小狐狸吃,维克森心想:“你吃了这块肉就能和爸爸还有自己的兄弟待在一起了!”想到这里维克森跑出了猎人的家。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虽然在我们眼里狐狸不是很善意的动物,但是它也知道保护孩子和家人,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可最终还是失去的自己的家人,让它悲痛欲绝。这个故事还让我觉得人类还是挺残忍的。

必备!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范例150字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一】

虽然这本书中的有些文章早已在初中的阅读练习题中出现过,但是再次拜读后我又有不一样的体会。同时我自知仅凭自己现在的阅历不能完全体会到文章更深层的内涵,所以就在此把自己的一些小体悟记录下来。

关于生死

“生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本书就像大多文人骚客的作品一样几乎每篇文章都提到了这个话题。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一个沉重的话题,却被作者以一种轻松的比喻那么淡然地看破一切地解释完毕,这其中的虚无感与那种处之淡然的感觉就这样渗透在作者的文字中,原来死亡不过如此啊,原来死亡是给度过一生的疲惫的我们用来休息的节日啊,这种轻松让人感到有些不寒而栗,但细想起来却觉得其实就是如此,尽管我们畏惧死亡(可能只有极少数不是),因为死亡代表着未知,黑暗,像一个无尽的深渊,但这是老天爷从我们出生起就给我们的一道难题,我们必须敢于直视它,勇敢面对它。正如老子的“无为”思想,当一个人可以不辨生死,无所谓死或生,那么他终将会走到天地中去,得到永生。

关于母爱

对于母亲的描写和对生死的讨论一样几乎在每篇文章中出现,这可能与作者的母亲在作者最困难的岁月里给予他最无私最坚强的支持,而后又在作者寻觅到自己生命道路之时离开人世有关。所以我想在这里谈谈每一个平凡的母亲给予孩子的热烈深沉又伟大的爱。在《我与地坛》中,“我”的母亲每次都会目送我摇着轮椅走出家门去地坛,一回我走出去不久后又返回却发现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的那个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出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不知那时的她是不是在想自己能否代替自己的孩子受苦。可是作者却没有明白母亲的苦心,直到母亲去世,作者才渐渐明白原来“这园中不单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秋天的怀念》,《合欢树》中都描写了母亲感人的爱和作者对自己没能在母亲生前明白母亲的爱的忏悔。

不可能每个家庭都像作家史铁生的家庭一样,特殊的生活背景凸显出母亲伟大的爱,但是不能说我们的母亲的爱就不够伟大。小学时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对自己母亲爱我的方式有点腻烦,她常常对我说“你看妈妈多爱你。”之类的话,因为那时的我常常读到母亲不让孩子知道,只是背地里关照孩子的文章,我觉得母爱就应该是这样默默的,哪个妈妈一天到晚把“爱”挂在嘴边呀?后来随着自己长大了,我发现妈妈是真的爱我,她每天都看着我出家门,然后每次都对已经在楼道里的我嘱咐“多喝水啊”,天冷时还常提醒我“课间操跑步时记着围围巾”等琐碎的小事,每每此时我都感到幸福不已。我慢慢明白了,每个母亲爱孩子的方式会有所不同,只不过我妈妈对我的爱表现得有些热烈。我认为所有母亲都是爱自己孩子的,只是孩子能否体会和理解这种伟大的爱。

关于命运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有一大段关于命运的论述,“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有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和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就命运而言,修论公道……”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后天无法改变的,但是有些东西是依靠后天积累和刻苦训练练就的,文中有些“宿命论”的味道,我认为我们要先接受命运的安排,然后调整自己才能够积累更多,训练更充分,改变命运中可变的部分,而非自暴自弃,荒废一生。

读完整本书,“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这句出自《想念地坛》的话久久萦绕在我心中。地坛是作者十几年前找到的心灵避难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读后感 )地坛空旷寂静,因为有了众多生机勃勃的小生灵,园子虽然荒芜但并不衰败。园子里有参天的古树,破败的院墙.地坛放弃了昔日的荣华,回归生命的起点,在安静中探寻生命的本真。虽然如今的地坛因游客渐多已少有最初的安静,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在心中找到一个“地坛”,在那个寂静的地方回归生命的零度,思考生命的意义。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二】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结果,文章中饱含作者对人生感悟,对亲情讴歌,朴实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年龄忽地失去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死亡。是母亲爱唤起他意志,他坚定把自己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难道,我们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难道,你真忍心自己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母亲?难道,你真愿意让你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自己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一名新秀。当他第一篇文章被发表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誓言,或是恪守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母亲坚忍一直和毫不张扬爱。

《我与地坛》给予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引导作用。

史铁生文章让人学会感恩,学会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一次心灵搜索和对生命诘问,对生命意义又加深理解。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三】

史铁生其实是“好运设计”情理中的人,因为他有我们无法感触到的力量,而来源,是那座坛。

假如他没有地坛,他也许要花费时间去接纳自己,要花费时间去绞尽脑汁想文章如何写,要花费时间冷静下来思考。但史铁生来到了地坛,那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存在。“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地坛真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包容的地方。它容纳他不倦的行走,永久的停留。史铁生也将自己的思考与自我赤裸裸地展现给了地坛。此时无声胜有声。地坛会保持他的记忆,因为在若无旁人时,他才会表现出脆弱而不堪一击,悲痛欲绝的模样。《我与地坛》是文字版的相册,记录地坛对他母亲般的包容。无论史铁生如何去想,快乐也行,愤怒也罢。地坛的保护如一圈无形的泡泡,快乐之时留以他空间抒发,愤怒之时给他扩大范围爆发。它永远在他心边,别以为它离开,它一直都在。即使下一个人来到,它也依然给予保护,毫无理由。

假如地坛没有他,它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它才伟大。好吧,换句话说它是为来到这儿的人而生的,只有他们才懂它的美——无言。地坛是荒地,很少有人认为它优雅。可要有人让地坛明白它为何存在。所以史铁生,中年夫妇与唱歌的青年就应运而生了。也许如此地坛才会以无言的方式去与他们交谈。来者内心总是孤独安静,它才会无言。万一真是上天惩罚让它不能开口,那它真是完美地赎罪了。地坛正因为它的无言而伟大,学不会讨好,学不会邀功,然而正是他们的到访而带来的。

它正如摆渡人崔斯坦永远守护迪伦的心,地坛也永远留存他的回忆。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四】

初读我与地坛,看到更多的是史铁生先生对其过往的回忆,但文字之间蕴含了一种孤独而强大的力量。地坛是安静而祥和的,位于市井却隐秘。对于史铁生先生而言,最无助绝望时,是地坛和写作的陪伴,让史先生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在我看来,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地坛,地坛是内心宁静的向往,或许是家边的寺庙、自己的房间,或者是竹林深处。所以我想,这或许就是静坐的魅力。

对生命、死亡、活着的思考,把别人不敢提出的问题拿来拷问自己。一则《好运设计》让我尤其深刻,如果人人生来完美,没有一点参差,不会有任何挫折,那有何意义呢?人活世上,不公太多,唯有学会接受与释怀,热烈的拥抱生活。

史铁生先生因疾病而终身与轮椅为伴。能够深刻的感受到最初对命运不公的绝望,对自由行走的渴望。在最初坐上轮椅时,内心唯有自己,丝毫不顾及家人,尤其是母亲。印象深刻的是作者描述,母亲一遍遍的跑相关部门只为给自己求一个稳定职务,太晚未归会到地坛,躲在暗处看一眼自己却不打扰自己,更甚多次提起自己写作拿了奖,母亲却走了,尽是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请坚韧而不失柔软的活着,善待家人和朋友。

从地坛,梦回身边过往之人与事物。忙碌的生活,又有谁能停下来,仔细想来回忆过往,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我希望自己能够尽量让自己的生活慢下来,用心感受生活,不负美好韶华。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五】

《我与地坛》是由中国当代作家史铁生著的一篇长篇哲思抒情散文。

这部作品是史铁生文学作品中,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代表作之一。其前第一段和第二段被纳入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高一教材中。是作者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晶。散文中饱含作者对人生的种种感悟,对亲情的深情讴歌。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还有希望,在疫情肆虐的如今,病毒猖狂,但是我们众志成城,抗击病毒。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国家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给国家添乱。风雨过后迎接彩虹。

有关恩格斯传读后感通用版150字


恩格斯传读后感(篇一)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沛(女儿)的书架上发现了这本由罗曼罗兰写的《贝多芬传》。之前曾经听她提到过,说世界上没有第二本书比这本书更励志了,她从中受益匪浅。其实,这几年,她成长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变化,作为父亲的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过去调皮,软弱,爱哭,贪玩到现在有担当,坚韧,倔强,不服输,喜爱读书,她已经不再是过去我眼中的小女孩了。似乎真有一种积极的正能量引导她?我不禁从书架取下了这本书。

十九世纪后期,在经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后,整个欧洲从自然流派开始,更多的是描写病态,丑恶的事物,文学上颓废之风盛行。罗曼罗兰深刻感受到此时的欧洲需要树立一个伟人的形象,来遏制这种腐化堕落的社会风气。于是,《贝多芬传》的首卷贝多芬传问世,罗曼罗兰详细通过描绘了贝多芬传奇的一生,树立起一种积极向上的正气,震撼了当时的欧洲文坛,也为后来的米开朗琪罗传,列夫托尔斯泰传做好了铺垫。

贝多芬出身贫寒,十三岁辍学,十七岁就挑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二十五岁的他刚刚在乐坛上初露头角,耳朵开始失聪,这对音乐家而言是十分致命的,其中的痛苦更是非常人所能想象。但更难以置信的是他那些传世之作,大部分竟是他耳聋后的作品。当他的音乐受到欢呼,他的才华得到认可的时候,有谁问起他所经受的磨难和痛苦?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这个时代的伟人,他们就像大海航行中前方的灯塔,指引航船前进的方向;就像沙漠中的清泉,滋润人们干涸的心田。但要知道,越是明星耀眼的人,越有曾经历常人难以忍受的苦痛。翱翔在天空中的雄鹰,经过撕裂肌肤的痛苦,才重获自由;美丽的蝴蝶要突破厚重的束缚,才能重获新生。挫折是一个人成长道路上必有的绊脚石,一些人会就此而倒下,一蹶不振;一些人会在痛苦中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大步朝前,这就是成功人与失败者的区别。

能在书籍的海洋中,沛与这样的伟人敞开心扉交谈,倾听他们心灵的述语,从而在内心深处有所触动,明白其中深刻的道理,并施之于行动。我似乎已经找到了答案。

恩格斯传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名人传》之《贝多芬传》。

贝多芬原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他生于1770年,逝于1827年。是伟大的德国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乐圣”。1792年到音乐之都维也纳深造,艺术上进步飞快,他信仰共和,崇尚英雄,创作了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与海顿、莫扎特被后人称为“维也纳三杰”。

《贝多芬传》是从英雄贝多芬的角度为我们讲述的。贝多芬的伟大,绝不仅在于他是一个音乐家。他有对人生的大苦闷与精练的美丽灵魂,他是心的英雄。他的音乐就是这英雄心的表现。贝多芬一生坎坷,没有建立家庭。二十六岁时听力衰退,晚年失聪,只能通过谈话册与人交谈,但孤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沉默和隐退,在一切进步思想都遭禁止的封建复辟年代里,依然坚守“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信念。

读了《贝多芬传》我懂得了:生活不会总是一帆风顺,挫折与忧患还是需要我们直面的人生课题,我打算以后遇到困难一定会坚强不软弱,去勇敢的面对。

恩格斯传读后感【篇三】

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在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贝多芬出生在德国波昂一所破旧简陋房子的小阁楼上。从一开始,人生对他来说就像一次残酷的战争。他的父亲是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个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最初嫁给一个官臣之家的男仆,丈夫死后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父亲想发掘他音乐的天赋,以便将他当作神童来炫耀。父亲用暴力逼着他学习各种乐器,繁重的功课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几乎让他恨死了音乐。他的童年几乎无温暖可言,看着都觉得心酸,也让我觉得很疑惑。在一个没有温暖、没有关爱的家庭,怎么会培养出如此出色的音乐家?难道真是逆境磨砺人吗?

十二岁的贝多芬就受聘为宫廷古钢琴与风琴师,负起了养家的重任。那么,12岁时的我在干嘛?12岁的我,在上六年级,在和同龄人高谈阔论着理想,沉浸在家人的关爱中。

贝多芬远赴维也纳拜见莫扎特,也在那里举行了他的第一场音乐会,当时他亲自弹奏自己写作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让维也纳市民为之折服,他也因此名闻遐迩。突然让我想起了萧风的《贝多芬的悲伤》的歌词“黑白琴键上谱写华丽的乐章”。但很不幸,母亲不久就去世了。这似乎是老天爷的妒忌心在作怪,在他事业稍有成就时,却再次把痛苦带来他身边,夺走他的亲人。没有了亲人,世界就会像坍塌了一样,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孤独。我不敢再去想象失去亲人的那种滋味。

老天果然是嫉妒贝多芬的才华。它再一次把灾难带给贝多芬。贝多芬在一帆顺风之际,声名如日中天之时,不幸的命运再次降临在他身上———他有了耳聋的疾病。这是个很残酷的打击。一个音乐家没有了听觉,就像奔跑的斑马没了四肢,再也奔跑不起来。多么可悲啊!于是贝多芬隐瞒着,他害怕被别人发觉,就逐渐离群索居,自己变得越来越孤僻。而在此时,他与一名十七岁少女朱丽叶塔。古奇阿帝相恋。总算是有个心灵伴侣了,总算可以让贝多芬不再那么孤僻了。

「第九号交响曲」预演时贝多芬亲自指挥,但因耳聋无法进行,秩序大乱,因此正式公演时由他人指挥。贝多芬仍在舞台上弹奏,当全曲演奏完毕,听众深受感动,高声欢呼,掌声如雷,但贝多芬毫无知觉,还是经过演出者的提醒,他才看到了感人的场面,含泪答礼。「第九号交响曲」的成功为他带来了一生最大的荣耀与欢欣。真感到欣慰!

贝多芬他在不知不觉下患了肝病,在病情益渐严重的日子里,写作了五首最后的弦乐四重奏曲。这是贝多芬留给世人的遗嘱。

我从他身上领悟到了,精神可以克服痛苦,甚至可以克服死亡!惟其痛苦,才有欢乐!

【篇七:读《名人传》之《贝多芬传》有感】

金色的九月,慵懒的阳光透过窗子,照着一本散发墨香的书——《名人传》。《名人传》这本书给我以很大的启迪,特别是《贝多芬传》颇受我的青睐。

贝多芬一生经历了许多的痛苦:爱情希望的破灭、贫困以及最后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是致命的打击——耳聋,但是在精神上,贝多芬仍然坚强不屈,最后在欢乐的凯歌声中完成了《第九交响曲》,当《第九交响曲》在维也纳首演时,听众如痴如醉许多人都流了泪,演奏结束掌声雷动,当他转向听众,全场突然起立,挥动帽子向他致敬,场面之热烈,恍如。贝多芬一生可以说是一波三折,但是贝多芬最终获得成功。

贝多芬成功的事迹,或许或已告诉我们只要有毅志力,有目标,目标一定能实现。自古以来,那些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著名人士,在自己青少年时期,就已经确定了终生为之奋斗的目标。毛泽东16岁时写下“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的豪迈诗句,周恩来12岁时就发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不管是在怎样的环境中,我们都不应该放弃自己心中的目标。而在我们身边缺少的还是这种毅志力,这种不达目的地誓不罢休的精神。

一个老伯伯正在挖水,可怎么也挖不到水,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并不是没有水,而是他没有一心一意把一口井挖到底的决心,或许只要再挖一下,就可以见到水了,可他选择了去挖别的地方,这样他挖得地方再多也都是徒劳的。

“为了更美,没有一条规则是不可以打破的。”

音乐应该让人们的精神火花迸发出来。

音乐是一种智慧,任何哲学……必须摆脱其他人挣扎其中的苦难。

贝多芬的音乐可以让人摆脱痛苦,可以让人思想擦出火花,可是现在的一些流行音乐似乎听都听不懂,更别说欣赏了,特别是网络上的一些歌曲,内容都太——实在难以启齿。哎,可惜了,不知道他们是在创造音乐,还是在糟蹋音乐。

“一个贫困、残废、孤独、痛苦造就的不幸的人,一个世界不给他以欢乐的人,竟创造了欢乐带给人间!正像他那一句豪言壮语所说的一样,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造欢乐。”

贝多芬的精神必将永驻人间,年轻的朋友们,人生的价值是由自己创造的,要想让生命迸出火花,没有任何捷径,也不必乞灵于神灵,可以视为神示的,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贝多芬所说的:“人啊!靠你自己吧!”

恩格斯传读后感【篇四】

我最近读过一本书叫《牛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像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诺贝儿等伟大的科学家小时侯很平常,甚至连1+1这种简单的问题都不会,谁能想到,他们长大后,竟都变成了改变世界的伟大人物!

1624年12月25日,圣诞节的早晨,在英格兰北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乌尔索普,诞生了一个男孩,他,就是未来的大科学家——牛顿。小牛顿的爸爸在小牛顿出生前因得肺炎而死,他的妈妈悲伤过度提前生下了小牛顿,也许真是得到了上帝的保佑,能放在大玻璃杯子的小小牛顿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为了纪念丈夫,妈妈给孩子取了一个和爸爸一样的名字:艾萨克

牛顿。小牛顿没过多久就离开妈妈和外婆住在一起。小牛顿对生活中各种东西都非常好奇,他没有父爱、母爱,遇到问题只能自己解决,便慢慢养成了独立思考、不爱说话的习惯。他把椅子改装成了木头马车,他一有空就躲在仓库做工具箱、小书架,渐渐地,孤单的小牛顿,在手工世界中,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他虽然一直痴迷于小发明,但他没有忽略学习,经过不断的努力,牛顿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剑桥大学。牛顿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最有功的就是巴罗教授。巴罗教授是牛顿的导师,他更加赏识牛顿的勤

奋和才能,还非常关心牛顿的学业,耐心地指导牛顿的科学研究,并且热心地将自己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和专长,毫无保留地传授给牛顿。牛顿不断地努力和不屈不挠地精神打动所有人,英国女王亲授爵士称号。1727年3月20日凌晨1点多钟,牛顿的心脏永远停止。

牛顿确实以其一生的艰苦探索创造了科学的辉煌,为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他是多谦虚啊!

恩格斯传读后感【篇五】

谈起美国的兴起,我们不得不谈到他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读完全书,我明白了他的成功源于他对任何事物的好奇心,以及他的勤奋、努力和锲而不舍的伟大精神。

成功源于好奇心

爱迪生从小就爱读一个事物刨根问底,因为他与别的孩子不同,所以从小就被别人说成低能儿,并被老师勒令退学。但是,这并没有阻挡爱迪生对事物的热情,在卖报经商的过程中,他对实验产生了强烈了好奇心,从此,20xx多种发明通过实验从他手中诞生。成功源于对事物的好奇心,没有对事物的好奇心,没有一句句的为什么,哪有现在的留声机、白炽灯、蓄电池?所以,成功源于好奇心,我们也要做有好奇心的人,多问几个为什么。

成功源于勤奋、努力和锲而不舍

爱迪生之所以能取得那么伟大的成果,不仅仅是有一颗对万事好奇的心,更重要的是他自身的品质:勤奋、努力和锲而不舍。最著名的事例便是爱迪生对电灯灯丝的研究。爱迪生为了一节小小的灯丝,做了许许多多次的实验,到了后期,他已经养成了手中的材料都要做一次实验的习惯。成功的人的身上总有一些秘诀,促使他成功,而爱迪生的秘诀就是勤奋、努力和锲而不舍。面对一次次的失败,他没有放弃,他心中为了科学的信念使他锲而不舍的面对每一次实验。最终,他成功了。

读一本好书,等于同一个伟人在谈话。读这本书,我仿佛透过历史的漩涡,看到了一个伟人的身影。在时代的风口浪尖奋力拼搏,以睿智的思想推动文明进步!爱迪生,我向你致敬。爱迪生,我为你自豪。爱迪生,谢谢你,在你给后人留下许多技术文明时,你也留下了你的勤奋、努力一系列精神财富。

恩格斯传读后感【篇六】

顺从,无保留地顺从你的命运:你不复为自己生存,而只能为其他人生存。……啊,上帝,请给我力量让我战胜自己吧!——题记

中国有句古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是人。我想,这大概与路德维希·范·贝多芬失聪后所想的大致相同。可见这种思想,并不像宗教信仰那样,有地区界限与思想差别。中西方人同样认为,快乐来源于痛苦。也只有痛苦之后,才会有快乐。

路德维希便是这样。我们都是知道的,路德维希在28-29岁时听力就开始减弱了,在他32岁时,在台上指挥演奏《菲德里奥》失败了,由此,他受到了相当大的打击,甚至连遗嘱都拟写好了。可他到底还是乖乖活了下来,活到了57岁。

对于一个从事音乐艺术的人来说,耳朵是无比重要的,而作为一位举世闻名的音乐家,路德维希竟可以在双耳严重失聪而又久治不愈的情况下坚持了那么久。期间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

我们是不是可以从中获知些什么?

无论是路德维希、保尔、居里、张海迪还是曹雪芹,那些众所周知的“名人”基本都有一段坎坷的经历。纵观世界历史,貌似真的少有一帆风顺而且鼎鼎有名的人。

有很多人这么说,从我们生下来开始,上帝就帮助我们安排好了一生。诚然,这种说法我们不能否认,有些事可能确实是我们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但是我们就可以因此而排斥生命、放任生命吗?当然不行。“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绝不能使我完全屈服。”路德维希说。

在路德维希的生命中,上帝命令他不准死,于是他顺从了。但如果在1802年在海利根斯塔特时,他真的自杀的话,世间又会缺失多少天才的曲子!也许在那个时候,他会觉得自杀才是上帝安排给他的唯一出路,而活下去则是自己在把握自己的生命。谁又能否认,上帝事实上是安排他活下去呢?所以,我觉得,所谓的“上帝早就给我安排好了命运”是逃避现实的结果,而非事实,因为谁也不知道上帝是怎么想的。即使这世上真的存在上帝,他也会仁慈地给你安排很多岔路口,让你去做选择;而非暴君般,未经你同意就铺排好你的一生。这,绝不是上帝。如果你有失败的一生,请别埋怨上帝没有眷顾你。他只是负责帮你批改而已。

所以,好好做完尚未填完的卷子吧,上帝会给你的卷子打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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