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600字作文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600字作文

[荐]读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万能版130字。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篇一】

最近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是一本故事书,讲述了格列佛去几个古怪的地方——小人国、巨人国,还在里面发生了奇妙的怪事,被许多拇指大的小人抓住、撒了泡尿便救了小人们的着火的宫殿、被老鼠袭击、被巨大的猴子玩弄——最后他终于回到了他自己的世界。

格列佛的旅游经历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坚强地面对你所遇到的重重困难,去克服它,最终才能获得成功。不然格列佛为什么可以坚强地活下来,就是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不然他早死在老鼠的手下,死在了巨猴的巨掌下了。因为他有活下来的信念、不怕困难的勇气,所以能一次次地转危为安。

我们生活中也会有这样子的人,遇到细小的困难就束手无策,向困难低头。那你为什么不尽力把一件件事都做好呢?其实克服困难并不难,这要看你怎样去面对困难,如果你像书中的格列佛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那么困难在你的眼里只是一点黑点;相对来说,假如你不敢从正面去看难题,那么你也就无法去“打败”它、克服它了。

你要想克服困难就得去勇敢地面对它,这就是成功的秘诀。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篇二】

暑假里,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游记》是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以较为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和虚构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

游记的主人翁是格列佛,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巨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贩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篇三)

英国讽刺小说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先生在他的《格列佛游记》中创造了一个有着奇异历险的人物——雷米尔鲁·格列佛。

文中的主人公格列佛先生在一六九九年五月四号乘羚羊号航向南方,他在船上担任一名外科医生。他们的船于澳大利亚的西北部遇到台风,因此漂流到一个荒岛上。

他第一个到达的岛屿是小人国,他们的船于澳大利亚的西北部遇到台风,因此漂流到一个荒岛上,格列佛来到了小人国。这里的国王——科立普特十分的贪婪,他把格列佛留下来了,并且让他签下一个不伤害他的国民的条例。在佛列格来到这里的一段时间里,科立普特的敌人来攻打科立普特,格列佛证明了他自己的用处,他为小人国立功了。国王叫格列佛把敌人抓来做奴隶,但是好心的格列佛却把他们放了。但是这样的举动却让国王认为他是叛徒把他赶了出去,于是他只好逃到敌人的小人国。敌人很感谢他没有伤害他的国民,然后收留了他。格列佛看见了货船,然后他回到了英国去。

他第二个到达的岛屿是大人国, 但在北美洲遇到季节风并迷失方向,为了寻找淡水。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很幸运的是一对农民夫妇收留了他,他们发现有人愿意用钱来看格列佛一眼,于是带他在整个大人国来回的闲逛,在他生病时,把他卖给了皇后和国王,他们对待他十分的友好,格列佛也把自己英国的事情告诉他们。在一次出海中,他很幸运的又回到了英国。

他第三次到达的岛屿是诸岛国,但是他们的船在亚洲日本附近遇上海盗。然后来到了诸岛国,第一个王国中的人只对数学和音乐有兴趣。他们回到了陆地,发现了陆地上的房屋破旧,土地贫瘠,导致束手无策。第二个王国里的人都是长生不老的,但是能力会退化,到最后导致半死不活。第三个王国里有一个通灵师,发现了原来书中的那些伟人都是懦夫。

他第四个到达的岛屿是慧骃国,岛上的都是动物,他们感到人类十分的厌恶,理智的告诉了格列佛一切人类的自私、贪婪、无耻感到厌恶。

最终格列佛回到了英国。由于格列佛回到英国亦不能接受人类的劣根性,于是决定隐居生活。

这篇文章通过离奇的冒险。通过来到小人国,作者以居高临下的角度,用巨人的眼光俯视人类的荒唐渺小。通过误闯大人国,作者以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的粗俗和铁石心肠。通过造访飞岛国,作者以平常的心态,平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本性。通过遍历慧駰国,作者以理性动物的角度,审视人类的本质。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篇四)

今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格列佛游记》。我本来没有什么兴趣的,但是爸爸说是一部带有童话色彩的很好玩的书,我顿时就来了兴趣。

《格列佛游记》写的是一名医生,名叫格列佛,他曾去过许多的地方。一次次奇遇使他到了许多奇怪的国家。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岛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马国,在这个马的世界里,度过一段奇妙的生活。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荐]军神读后感结尾万能版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荐]军神读后感结尾万能版”,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1

“军神”,好响亮好威武的称呼,他——就是开国十大元帅之一的刘伯承元帅。

沃克医生曾经称赞刘伯承元帅:“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块会说话的钢板,堪称军神!”

我认为刘伯承元帅那钢铁般坚强的意志胜过古代关云长刮骨疗毒。刘伯承元帅做手术时竟然拒绝使用麻醉剂,目的竟然只是为抗日作战时拥有一个清醒的大脑!而他在手术中虽然手背青筋暴起,汗如雨下,可他仍然一声不吭。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他抓破了!手术后,刘伯承元帅还只是对沃克医生微微一笑,可见他的意志是多么坚强!

我们呢?有时稍不留意,手脚被物体刮破了皮,便泪水直流;伤风感冒,咳嗽发烧,须打针吃药,见着针头便发抖……比起刘伯承元帅,我们这又算什么呢?难道不应该坚强一些,勇敢一些吗?

从今天起,让我们以刘伯承元帅做为榜样、作为前进的动力,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做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吧!

刘伯承元帅,“军神”的称号,您当之不亏!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2

刚开始接触到《军神》这篇文章,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刘伯承在不打麻醉剂的`情况下,动眼部手术,在整个过程中一声不吭,把白床单都抓破了,忍住了疼痛,记下了沃克医生的刀数:七十二刀。想一想,七十二刀可不是一个小数字,正因如此,沃克医生才对他肃然起敬,七十二刀,换做是我,我肯定坚持不下来,可是刘将军却坚持住了。

学完这篇课文,我十分佩服刘伯承,佩服他钢铁般的意志,佩服他为了革命不怕牺牲的精神,佩服他不打麻醉剂就动手术的勇气。

想一想,是什么支撑着他呢?是因为他是一名军人,他要带兵打仗;是因为他是一位将领,他要征战四方;更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他要为了新中国的解放而努力,为了革命的成功而奋斗,他不能不是一个中国人,他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不能抛弃自己的祖国啊!因为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习老一辈的革命精神,长大之后,为国家做出贡献!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军神》的文章,读完后,对这位坚强的“军神”刘伯承将军产生非同一般的敬佩之情!

重庆临江门外,一个德国人开的诊所里,眼睛受伤的刘伯承到这里看病。医生询问病情后,沃克医生给他准备手术。他拒绝使用麻醉剂,在手术中忍受巨大的痛苦。当手术完成后,沃克医生称赞刘伯承是军神。

刘伯承将军是我们的榜样,他为了以后能有一个清醒的大脑,为了能更沉着指挥战斗,在手术时,拒绝使用麻醉剂,这是有多少能承受的痛苦呀!正因为有他那样的将领,中国的解放事业才取得了伟大胜利!没错,他是坚强的,是真正的男子汉,堪称军神!而我在玩耍时受了一些皮外伤,就会哇哇大哭地找爸爸妈妈,我和刘伯承叔叔简直是天壤之别!所以,我要向刘伯承叔叔学习:要有坚强的意志,勇敢地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4

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读完了《军神》这篇课文,我的感触很深,因为那种钢铁般的坚强意志使我十分敬佩,那种精神永远激励着我前进。当我读到“病人平静地回答‘沃克医生,眼睛里脑子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脑神经。而我今后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大脑!

读完这句话,我深深地被打动了,一股暖流在我心里激荡着,因为,不使用麻醉做手术是多么的痛苦,可只是平静地说不想使用麻醉剂,表现了的意志是多么坚强,我今后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大脑”这句话说明了对工作是多么的负责,这句话更加说明了的意志是多么坚强,而且机智英勇。

1935年5月,任红军先遣队司令员。在率部过彝区时,它与彝族首领小叶丹结盟,使得红军大队和平通过彝区,留下一段千古美谈。

是多么坚强啊。为了工作,宁愿不用麻醉剂,让自己受了那么大的痛苦,也要保持清醒的大脑,,你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5

在一次偶然的阅读中,这是书的倒数第二篇文章,这不是一篇小文章。但它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军神”,这让我很好奇。军神是什么样的?谁将成为军神?我好奇地打开了这篇文章的第一页。

在重庆市,有一个德国小诊所。医生的名字是沃克。这时,一个病人走过来,坐在沃克医生面前。沃克首先熟练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和年龄?什么病?”病人平静地说,“我叫刘大川,24岁。强盗伤了我的眼睛!沃克看着病人的伤势。沃克吃了一惊。对于如此严重的伤害,只有士兵才能如此平静和舒适。沃克问道,“你当过兵吗?病人含蓄地说,“嗯,我曾经是一名士兵。“准备手术,”沃克严厉地说。这时,病人又命令道:“最好不要使用麻醉,我需要清醒的头脑。”手术时,刘大川一个接一个地数着疼痛,甚至没有发出呼噜声。手术后,沃克说,“我真的害怕你会因为疼痛而晕倒。”刘大川平静地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总共72把。”沃克很惊讶,问道:“你的真名是什么?”原来这个强壮的年轻人就是川东支队的将军刘伯承。沃克突然意识到。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的鼻尖开始疼痛。我仍然沉浸在这篇课文中半天。刘伯承坚强的意志力让我感动。我很钦佩刘伯承同志需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为国家做出贡献。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曾经切了一个苹果,不小心割伤了我的手。那时,我哭得太厉害了,痛死了。全家人都很担心我,让全家人从一只鸡跳到另一只狗,寻找创可贴和冰块。想到这里,我越来越佩服刘伯承同志。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刘伯承被称为军神,因为他做了普通人做不到的事——坚强!

刘伯承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这是一块哑钢板。是个真正的男人!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6

学会坚强,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坚强,如果一个人不坚强,那么他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课文中每个人都应该像刘伯承将军一样坚强。

刘伯承被土匪打伤眼睛,平静地去看医生。没有什么比士兵们能平静和镇定更强大的了。沃克医生给他做手术时,他拒绝使用麻醉剂,因为他担心麻醉剂会影响脑神经。手术后,医生告诉他医生到底切了多少刀到他的眼睛里。如果是我们,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晕倒。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坚强。

我过去每次打针或输液都会痛得哭,但现在不同了。有一次,我妈妈在输液的路上对我说:“你不太年轻,你应该学会坚强。”我已经下定决心,这次我绝对不会像以前那样了。当我来到输液室时,我姐姐拿着渡船设备,看着发音。我不禁在心里发抖,但我很快就恢复了。我姐姐用橡皮管绑了我的手腕,用消毒棉擦了擦我的手背,然后开始扎针。我咬紧牙关,看着针扎进手背。嘿,怎么一直都不疼?哦,原来,我被这两个字吓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针开始被拔出来。护士的姐姐按住了针头被棉絮粘住的地方。她用力吸了我一口,我想哭,但我立刻忍住没想起妈妈的话。当我们走回家的时候,我对妈妈说,“妈妈,打针真的一样吗?”。我妈妈说,“因为你克服了它,你认为这是唯一的办法。”

因此,我们必须学会坚强,像一个军神。我们可以清楚地说出医生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做了多少次切口。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都应该学会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挑战困难,而不是退缩。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恐惧,而不是逃避它。我们应该向上帝学习,勇敢面对恐惧,挑战恐惧,战胜恐惧,让恐惧屈服,而不是让我们屈服。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7

我无意之中翻和翻课本,突然在其间看到两个醒目的大字—军神。我情不自禁地打开那页书,直想知道那位军神是何方神圣?一个个问号沉入了我的大脑,于是,我兴味盎然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课文讲述的是一所德国人开的诊所里,一个人说土匪打伤了腿。要手术时,这位先生却拒绝麻药,说自己要有清醒的大脑,不能让麻药影响脑神经。他在手术过程中连哼都不哼一声,并且还数着手术的刀数。这无不吸引我的眼球及思考。我实在太想知道这位如钢板一般意志坚强的人。他到底是谁呀?他呀!就是大名鼎鼎的刘伯承将军。

他是多么的坚强,那痛苦是常人不可理会的。而那撕心裂肺的疼痛并没有让这位“钢板将军”哼一声。我不禁想起了三国时大将关羽,关羽刮着骨时还悠闲地下着棋,说说笑笑,宛如没事儿人似的。而刘伯承将军不也像关羽一样吗?面对超乎常人所受的疼痛,他哼都不哼一声的!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有毅力呀!这是多么让人敬佩呀!

一想到他的坚强和忍受痛疼的意志,我便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十分不敢忍受痛疼的人。记一次感冒,要打针时,我去在诊所里上蹿下跳,闹得鸡犬不宁。好不容易才被按倒在椅子上接受打针的洗礼。只觉屁服凉凉的,“呀——呀——!” 疼痛像针一下又一下钻着我的心脏。我顿时把疼痛爆发为力量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嗓子,把本来宁静无比的诊所变成了声音分贝达到九十多的嗓音场。

刘伯承将军是多么坚强,而我却是如此的软弱。我读过《军神》后,感慨万千,心想:“一定要向刘伯承学习;学会他惊人的坚强;学会他忍受痛苦的毅力!”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8

今天,我们在课堂上学了《军神》一课。学完这篇文章,我要向被人称为军神的刘伯承学习他的优点。

刘伯承将军在一次战斗中不幸右眼负伤,面对疼痛他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去求治。更惊人的是他在手术中居然不使用麻醉剂。他那只有军人具备的坚强,果敢,镇定让德国军医敬佩与赞叹,真是当之无愧的军神!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多么幸福呀!可有时候我们做的自己想想,真有点惭愧。受点小伤,就娇气地撒娇。不小心把手摔破了皮,就哭得没完没了。记得有一次,在和小朋友玩耍时,把头蹭破了,当时妈妈抱我去了医院,缝针的时候我不管那么多,使足了劲乱踢乱打医生,哇哇大哭,把医生和妈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妈妈还跟着我心疼的哭了好久。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还有平时做作业一碰到难题就问家长,自己不想思考动脑筋。养成依赖的习惯。

学习了刘伯承是怎样成为将军的?我明白了做事情要沉着冷静,要靠自己努力,依赖别人是不行的。遇事要多为别人考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一次次的失败才能铸就最终的成功。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9

我不小心翻了又翻我的课本,突然看到里面有两个引人注目的角色――军神。我忍不住翻开书的一页,想知道谁是军神。一个又一个问号沉入我的脑海,所以我饶有兴趣地打开书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家德国诊所,一名男子说土匪打伤了他的腿。当需要手术时,这位先生拒绝麻醉剂,说他应该有一个清醒的大脑,不允许麻醉剂影响脑神经。手术过程中,他甚至不哼哼,数着刀子的数量。所有这些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和想法。我真的很想了解这个意志坚强的人。他到底是谁?他!是著名的将军刘伯承。

他如此强壮,普通人无法忽视疼痛。然而,令人心碎的疼痛并没有让“通用钢板”哼一声。我不禁想起三国将军关羽,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悠闲地下棋,说笑着,好像一切都好。刘伯承将军不像关羽吗?面对异常的疼痛,他甚至没有咕哝一声!他是多么坚强和执着!这是多么令人钦佩啊!

一想到他的力量和忍受痛苦的意志,我就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不敢忍受痛苦的人。我记得感冒了,当我需要打针的时候,我去了诊所,跳上跳下,引起了麻烦。被压在椅子上接受注射洗礼并不容易。只觉得屁服酷,“啊―啊―!”疼痛就像一根针一次又一次穿过我的心脏。我立刻把疼痛爆发成一个强大的声音,让众神哭泣,把原本安静的诊所变成了一个声音分贝超过90的声音场。

刘伯承将军很强,但我很弱。读完《军神》后,我深感感动,心想:“我们必须向刘伯承学习。学习他惊人的力量;学会他忍耐痛苦的毅力!”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军神”。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有了很多感觉,也获得了很多灵感。

文章《军神》主要讲述:川东支队的将军刘伯承被土匪打伤眼睛。他以刘大川的化名去沃克医生的诊所做手术,拒绝使用麻醉剂。手术后,他算出沃克医生总共切了72把刀。刘伯承被沃克博士评价为会说话的钢板,可以称之为军神!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刘伯承的勇气所感动。我想对川东支队的刘伯承将军说:“你太勇敢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痛苦。你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看看军神刘伯承,看看自己。我们两个所做的确实不同!每次我感冒了,去打针或输液,我都会痛哭流涕,更不用说手术了。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有点口吃。我父母带我去医院做手术。我害怕哭,拒绝这样做。刘伯承在哪里?他在手术过程中非常冷静和镇定,拒绝使用麻醉剂,以便将来有一个清晰的大脑。然而,为了不能忍受暂时的疼痛,我们必须毫不犹豫地使用麻醉剂,并且永远不要考虑未来。与刘伯承相比,我们确实感到自卑。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感觉是,作为川东支队的将军,我有如此大的勇气,别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他应该有的,因为他是川东支队的将军。但在我看来,我不这么认为。虽然他是个将军,但我们生命中有多少将军能有和刘伯承一样的勇气?刘伯承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篇课文教会了我们一个真理:做任何事都需要勇气。

读完《军神》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教你写读书心得: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万能版六篇


托马斯·卡莱尔说过:“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因此,我们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中外经典名著,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万能版六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一)

这学期刚开学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子叫《格列佛游记》。它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

游记中的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99年格列佛和船长大威廉皮得查一起到南太平洋去航行。身为外科医生的格列佛随船航行到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在那里有两座小人岛,每个岛屿上有一个国王。其中,一个岛屿上的国王很恶毒,贪婪想要利用格列佛这个“巨人”占领另一个岛屿,他们想哄好格列佛,于是,每天早晨提供六头牛、四十只羊和其他食物供格列佛食用。此外,还有相应数量的面包、酒和其他饮料,并派名仆人分列在格列佛卧室的两侧,另外还派遣3名裁缝师傅为格列佛做一套小人国的民族服装。派出名著名学者教格列佛小人国的语言。但格列佛不想发起战争,只想维护小人国的和平。在格列佛的努力下,他们这间的斗争终于结束了。格列佛成功了。但国王却想害死他,最后格列佛用一种奇特的方法离开了小人国,终于回到了英国。

文中的巨人国,与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是格列佛的十二倍。格列佛与巨人国的国王交谈,想让巨人国制作火药枪炮来巩固国防,可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起战争,他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也不愿涉足这种秘密,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巨人国,人大,但人好,就像官职小的人,人好,为人民做好事,这才叫做“大人”。

小人国,人小,但人坏,就像官职大的人,人坏,贪得无厌,那才叫做‘小人’。看到这儿我觉得做人要就要做个朴实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9]文中格列佛曾经到过慧因国,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x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9]……[9]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到底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贪婪、党争、伪善、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妒嫉、淫欲、阴险和野心。文中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它大谈人的人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有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籍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根和悲欢背后,这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那些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帐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整天看得废寝忘食。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给我们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四个国家的奇异旅程。故事写的栩栩如生,我读后如身临其境,深有感触。

在小人国,格列佛曾帮助皇帝夺取他们的敌国——不莱夫斯库帝国的战舰,熄灭了皇宫的熊熊大火,可阴险的海军大臣和财政大臣嫉妒格列佛,常常向皇帝打小报告,皇帝决定刺瞎格列佛的双眼。格列佛听到消息连忙逃到了不莱夫斯库帝国,又通过在海边发现的小船到了祖国——英国。读完这一篇章,我觉得格列佛非常有胆量,尤其是他夺取不莱夫斯库帝国战舰时,不怕敌人那尖锐的、像雨一般的利剑,把战舰运了回去。以前,我总是胆小害怕,不敢走夜路,可格列佛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在大人国,格列佛有幸被国王请到王宫里,每天跟国王一起谈论政治和文化。格列佛发现,这个国王非常精明,有超强的理解能力,却对格列佛的祖国上的事情非常的“无知”,认为发明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格列佛在这里生活的很好,但他还是想回家。一天,国王把格列佛放在一个箱子里带到海边,突然来了一只鹰夺走了箱子。箱子被英国船发现,船上的人射掉了箱子,救出了格列佛。

在飞岛国,格列佛观看了这个岛的奇景,又在巫人岛见到了死去的名人。最让我惊奇的是格列佛在旅途中遭遇海盗的事。海盗登上船后,他毫不畏惧,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这十分值得我学习。我遇事总是慌慌张张,我要学习格列佛,遇事冷静,敢于面对。

在慧骃国,格列佛跟“慧骃”生活了三年。在这里,“慧骃”是一匹马,是这里的主人,而“人”则是这里的牲口,名字叫“野胡”。但格列佛非常喜欢这里,这里有与众不同的文明,他学到了不少的美德,生活的很快乐。可是在“慧骃”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们一直要求赶走格列佛,没办法,格列佛只好走了,在离开的时候,格列佛十分伤心,恋恋不舍。

这就是格列佛游览的四个国度,神奇而又惊险。我想:要是能去这四个神奇的国度游览一下,那该多好啊!要是能碰到我的偶像——勇敢的格列佛,那就更棒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四)

《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五)

读完《格列佛游记》一书,我的内心颇有感触。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的斯威夫特,这本书主要讲了格列佛在航海中遇上风暴,先后去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那里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最后平安回家。

《格列佛游记》中的格列佛去过的地方都很有趣,其中,“大人国”和“慧骃国”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国家。“大人国”,顾名思义:那里的人都比我们这些人要大一倍,不,是要大好几倍。至于到底大几倍,书上好像没说。

在大人国里,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第一个是格列佛被农夫发现后被当成了赚钱工具,后来是因为农夫觉得他不行了,才把他卖到皇宫,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农夫是一个贪图财富的人。虽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农夫的各种行为还是把这点表现的淋漓致敬。怪不得简介里说这是一本讽刺小说呢。

第二个我喜欢的片段是格列佛和四只超级大的黄蜂对战时,不得不说,格列佛还真是厉害,以一敌四都胜利了。要是我啊,早就“举白旗投降”了。

接着,该讲讲慧骃国了。慧骃国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新奇,因为这个国家居然是由“慧骃”来管理“野胡”的。“慧骃”就相当于马,不过,“慧骃”比马有理性,还可以说话,是这个国家的管理者。

至于野胡嘛,其实它们长的并不太好看,甚至会让人觉得恶心,但巧的是,这野胡偏偏和我们人类长得很像,按书上所描述的,这种生物应该是“未进化完成的猴子”,要知道,格列佛在慧骃眼中一直是一只野胡呢。

《格列佛游记》真精彩!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六)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似乎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果断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碰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编辑精选: 读《活着》有感万能版290字


读《活着》有感(篇一)

市井之地,人心惶惶,破毁的城墙后是麻木担危的看客。高楼林立,人心叵测,闪烁的霓虹灯下是匆匆各色的行人。不同的时代里,我们究竟在以何种姿态活着?各种思绪之中,我走进了余华的《活着》,走入了那段坎坷的岁月,走过了你的一生。

河边一头老黄牛,那满脸皱纹的老人便是你了。每每太阳落幕时,你总会来这坐坐,看着天边一次次追忆那逝去的日子。

年轻时候的你嗜赌成性,在迷离的烟雾、金钱的碰撞声中醉生梦死地活着,有时候看清了那门外的三世同堂,天伦之乐,却终究还是被那推磨般的声音拉回了心。当一张张欠条从面前划过,你麻木的按下手印,恍惚觉得那几十亩田好像没了,摸着手里赚回的铜板心里又慢慢定了下来。长袖一挥你目光如炬,却没能看清那狡黠的笑容和背后一重又一重的骗局……

当被扫地出门的那一刻,所有的趋炎附势变成了嗤之以鼻,那些隐藏在谄媚笑容背后的骨子里的鄙弃还是显现了出来,你万念俱灰,想起了家里的那座大宅子,那些高傲地在自家的百亩贡田巡视的日子,那个被你奚落的毫无脸面的老丈人,更想起了那个被你一脚踹出门去的妻子,那半只脚踏进了棺材的父母和那双儿女……死去罢死去,活着呜呼活着。喉咙仿佛梗着一块石头,说不出话来,看着依旧热闹的街市,却觉得自己仿佛又隔了一道难以跨越的屏障。是啊,你破产了,以后的你一无所有,看着对面的那块大石头你也巴不得一头撞了上去,一了百了,可一家老小又该如何自处。你苦笑着空洞地向着那最熟悉的路走去,活着不过是自赎般活着。

家产已经全部变卖,父亲在这场变故中从此一倒未起,妻子也和那和那未出世的孩子一起回了娘家,你看着拿着包裹偷偷抹泪的母亲和那在一旁玩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凤霞,心里头一万分的难过。到了这个田地,你想再如果这日子都得过下去,走进了那简陋的由自家原来茅厕改造的屋子,你想着该怎样把家里的光景过好。买了几亩地后,你便开始每日每夜的劳作了起来,有时候累得大汗淋漓,你会坐在田垄上歇歇,想着家珍什么时候会给你带回来一个小子,觉着那以前随意抛出的一块银币实在珍贵,还没来得及继续想,你又埋头进入工作了。不过几个月,终日里的劳作暴晒已经让你看起来和一个农民无异了,谁也不会关注你也曾经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阔少爷。

也记不清是哪一天的下午,偶然的一次抬头那个心心念念的人就站在面前,手上牵着一个五六岁大的男孩,你想那应该就是你的孩子吧。读后感·不知怎么的泪水就流了下来,从前自己对家珍那般,落难之际她还是愿意和自己一同面对,以后的生活为了家珍也得好好过下去。此时,一家人坐在不大的房间里,你却还是觉着别样的温暖。

后来在一次突然的事故中你莫名的走上了行军的道路,再后来母亲去世了,有庆、凤霞、家珍也一个个先后豆离你而去了,你不愿意再一次次地去回忆生离死别,只是浑浊的眼睛里还是有着透不出的悲伤……

何其悲哀。福贵的一生,我由心而发的便只有这四个字。他的活着太过坎坷,太过不幸,太过卑微。可无论何种姿态,他依然活着。试想当一把锋利的匕首刺进你的胸膛,鲜血在不断的外流,心脏即将骤停之际,你是不舍活着时的那些人那些事,还是疑惑死去后的归属到底在哪,或者是也只是单纯的没有任何疑虑的活着?相信看完《活着》,走进那或许离你很遥远的时代,经历那个时代的人所经历的,或许你便会感叹,大其实也不过于生死。

生命的最后的不过是死亡,为什么还要去如此竭力的拼命的活着,活着,你有思考的能力,追梦的动力,能够去决定自己的未来和想要的生活,活着是为了更好地活着,也因为活着,你才能决定自己以何种姿态去活着。所以请珍惜并庆幸你所拥有的最美好的生命。

读《活着》有感(篇二)

一位老人最终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只剩下一头年迈的水牛伴其左右。他也曾经拥有富裕的家境,曾经拥有贤惠的妻子、乖巧的女儿、聪明的儿子,但它却失去了所有的一切:父亲被气死了,因为他赌博输光了田产;母亲死了,因为没钱治病;儿子死了,因为献血过多;妻子死了,因为不治之症;女儿死了,因为难产;女婿死了,因为意外事故;年仅七岁的外孙最后也死了,因为用药不当。

一切都走了,所有和他有关的生命活体都死了,死的合情合理,但是,唯有他活着,在这触目惊心的“死”中活着,用他的韧性承受着千斤的重压,走过一茬又一茬的光阴。

活着,不时降临尘世潇洒地走一回,也不是只做生命的过客。活着,充满力量。从某这意义上,他比死更需要勇气,死只需一时的冲动,活着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活着是阳光与风雨的搏击,是欢乐与痛苦的交替。

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只有带着希望,为希望努力创造,活着才有意义。在苦难临头之时,有人选择了活着,因为他善于寻找希望,这种人叫做强者。在阳光明媚、前途灿烂时,有的人仍不懈地为希望而努力,这种人叫智者。强者就如创造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的司马迁,智者则如成功编纂《资治通鉴》的司马光。

既然我们选择了活着,那么就选择为希望而创造吧,只有创造才能让生命熠熠生辉。选择活着,拥抱希望,努力创造。因为生命有限,创造无限。

读《活着》有感【篇三】

“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者的这段话刷新了我对活着的理解。

《活着》这部作品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一开始,福贵出身于富贵人家,但福贵一天到晚都跑到城里吃喝嫖赌。没多久,福贵就把自己的身家输了个精光,屋子没了,土地也没了,福贵的父亲也因此被气死,母亲也得病了。福贵看到自己的家里沦落到此地步,终于醒悟过来,不再嫖赌。一次,母亲病危,福贵去城里抓药,不料却被国民党给抓去了。福贵命大,后来逃了回来,但家里一切都变了,女儿聋哑,母亲身亡,家里一直靠妻子支撑着。不过好在现在家里的顶梁柱回来了。最后,儿子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病死,女婿被压死,外孙也吃豆子噎死,只剩下一头与福贵一般年老垂死的牛陪伴着他。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一开始看到这句话时,我是不太能理解的,我认为人可以为了亲人而活着,可以为了所爱的人活着……当我看完整部作品,我或许懂了那么一点点,福贵,他的亲人都随他而去,只剩他一人。他爱的人,或是爱他的人都已不在人世,但他仍积极地活着。或许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吧——“活着的力量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

幸福、苦难,这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经历的,这不可避免。贫困之苦,死里逃生之苦,失去至亲之苦,失去挚爱之苦,生老病死之苦,艰辛之苦……这些福贵都经历了。但他并没有放弃。即使全世界都弃他而去,但他没有放弃自己,这就是活着。福贵也是人,是鲜活的,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也曾想过就此而去了,反正这世间也没有什么可眷恋的了,但活着的信念战胜了一切苦难。我仿佛看到了这么一个画面——一个暗无天日的黑洞里,传来一声一声强而有劲的呼喊:“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要活着!你越发往里走,呼喊越发强烈、大声。

从另一角度来说,活着,也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勇气。一生中,有太多的身不由已,太多的苦难、挫折,太多的无聊与平庸。但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乐观、积极向上的心,那么,再多的苦难最后也只会变为汗水,去滋润那心中漫花遍地的世界,心中会绽放出一朵朵鲜艳的花。更何况,现代的人们的生活条件哪有福贵那个时代甚至更往前的时代苦啊!

福贵一开始赌钱的时候,经不住诱惑,赌了还想赌,输了更想赌,以至于后来输得倾家荡产。欲望这种东西,是把双刃剑。若是你把握得好,那便是对你有利的。但一旦过于放纵,便就物极必反。凡事都要有个度。每个人都有欲望,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控制好自己的欲望,做欲望的主人,这样才不会走上歧路。又或许,人啊,只有吃过一次教训,才会肯改变,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所以,挫折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让你成长,让你变得更坚强勇敢,让你意识到自己曾犯下的错误……挫折不只是为了让你受苦,更多的是,为了让你成长。

活着!才会让更多的想象成为可能!尽情绽放吧!祖国的花朵们!更好地活着!活着!活着!

读《活着》有感(篇四)

《我们活着的可能性有多少》的作者是史铁生,我们从课文《我与地坛》中了解过他,活着是美丽的——读活着有感500字。我们知道了他是个残疾人,知道了他的主要经历和主要成就。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的母亲,在《我与低坛》中,我被深深打动了,这是位多么伟大而苦难的母亲。于是,我看了这本《我们活着的可能性有多少》,希望发现更多关于史铁生的事,当然还有他的母亲。

他在《我与地坛》中写到: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就是这样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文字间透着哀伤和悔恨,因为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母亲已不在,他已不能再做一点作为子女该做的事,唯一能做的就是哀叹和回忆。

他回想起小时候,他问母亲:“你给大伙买过糖吃吗?”母亲回答:“为什么我要给大伙买糖?”“那你结过婚吗?”母亲大笑,揪着他的耳朵说:“我没结婚就敢有你了吗?”而当时他怎么会懂得这跟他有什么关系。每次想起这些,他总是禁不住笑起来,然后望着天空,眼中闪过泪光。我想不只是他会这样,任何一个了解他、关心他的朋友,甚至读者都会为之感慨。

史铁生的印象里,年轻时的母亲漂亮,且天性浪漫。她有过很多愿望,而愿望多的人似乎注定生活的不快乐。史铁生的姥爷在他未出生前就离开了人世,也因此,他的年轻的母亲没上成大学,很多梦想随之消散。长大后的史铁生还未有工作却已双腿瘫痪,以后他便悄悄的学写作,他的母亲知道后,跟他说:“我年轻时的梦想也是写作。”但她说这话时,是那样惭愧地张望四周,看窗上的夕阳,看院中的老海棠。

在史铁生四十六岁那年,他第一次回自己的涿州老家,去看母亲出嫁前的那间小屋,他想:那时我在哪儿?那时是不是已经注定,四十多年后她的儿子才会来看望这间小屋,来这儿想象母亲出嫁时的情景?

他幻想自己在拒马河畔,看见一个19岁的年轻姑娘,那就是他的母亲,在桥上邂逅了他的父亲。然而这一幕只是虚幻,即使它是真的,那也只是发生在四十多年前。现在母亲已经走了,走了二十年了。

史铁生的一生能说坎坷,而他的母亲何尝不是呢?

当他再次想起小时侯调皮的问母亲“你结过婚吗”,然后惬意饿一笑,在含泪望向天空时,是否会看见天上映出的那张饱经风霜却扔微笑着的母亲的脸,擦干眼泪,微笑着,像个孩子。

范文推荐: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万能版4篇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一】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玛丽,原来是一个脾气很犟,长相丑陋的印度土著女孩,但是在一场瘟疫风暴扫遍了印度之后,我们的小玛丽不得不来到遥远的米塞尔威斯特庄园。在这里她认识了仆人女孩玛莎,园丁老头本威瑟斯塔夫,阳光男孩狄肯,庄园少爷柯林。她在庄园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许多变化。她知道了宽容忍让,知道了犟脾气不好,并加以改正。她学到了更多,拥有了童真的心灵,学会了自立自强。

在历史上也有很多人知错就改。比如:战国时期,廉颇和蔺相如同在赵国做官,廉颇因为蔺相如官职比他高,就看不起他,蔺相如则处处让着廉颇,后来,廉颇知道了,很惭愧,便背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只有将相和,国家才能强盛起来。《冰雪奇缘》中埃尔莎拥有制造冰雪的魔力,而她因为不能控制这种魔力而逃避,最后她在大家的帮助下学会了控制魔力,并为人们造福。我发现了,有了错误逃避不是应对方法,只有勇敢面对并改正才是最好的方法。我有几次偷偷地玩电脑游戏,欺骗了家人,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心里忐忑不安,便主动向爸爸妈妈承认错误,从那以后我就没干过那种欺骗人的事情。我得到了爸爸妈妈的原谅,也得到了他们的信任。

总之,我们要学玛丽改变后的好性格。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承认错误,并不是自卑,也不是自弃,而是一种诚实的态度,一种锐意的智慧,一种心灵的成长。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二)

你看过《秘密花园》这本书吗?没看过。哦,那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秘密花园》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儿童读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姑娘玛丽,因为一场霍乱成了孤儿,然后她来到了米瑟斯威特庄园,在这里她遇到了善解人意的玛莎,脾气古怪的本,可爱的知更鸟,活泼热情善良的狄肯,瘦弱多病、脾气暴躁、寂寞自卑的米瑟斯威特庄园的小少爷柯林,在这里她也经历了一些离奇有趣的事,在寻找秘密花园和帮助柯林的同时,她自己也变成了像玛莎狄肯一样的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那你知道是什么让她从脾气古怪的小姑娘变成了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吗?告诉你吧,是友好的大自然和善良的玛莎、狄肯改变了她。在知更鸟的帮助下,玛丽找到了被封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为了救活这个秘密花园,玛丽决定自己来种花除草拯救秘密花园。在每天拯救秘密花园的劳动中,她懂得了饥饿的滋味,对以前不屑一顾的食物产生了兴趣,于是她饭量大增,充足的食物和每天的锻炼也让她逐渐强壮。在拯救秘密花园的过程中,她被大自然的神奇、纯洁所吸引,玛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心也变得像大自然一样的开阔。玛莎和狄肯是一对姐弟,玛莎和狄肯曾多次告诉玛丽,春天的牧尔有多么美丽,这激起了玛丽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在雨天,玛莎有时会告诉玛丽一些关于庄园的事情,帮助孤独的玛丽很快地适应了庄园里的一切事物。在晴天,狄肯会和玛丽一起玩耍,告诉她一些植物的特点,帮她一起拯救秘密花园。在他们的帮助下,玛丽和他们变成了朋友,尤其是狄肯。然后她和狄肯一起把这种善良友爱传递给了柯林,帮助柯林走出房间,战胜病魔,站立起来,使他也变成一个善良开朗的人。

大自然的美丽纯洁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善良能够感化你的心灵。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三)

秘密的花园是地方非常隐秘,还是花园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带着疑问,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

文章进的是由于一位叫卡罗琳的朋友给作者打电话说:"山上有人种了水仙,"于是作者和卡罗琳走了很长的一段山路,去看个究竟。终于到了,作者一看见山顶的水仙惊呆了,各种花草在花园一展风采。作者产生了许多疑问:是谁修建这个美丽的花园?为什么会选择慌无人烟的地方?这个花园是怎么建成的?作者看见花园中间的大理石板上刻着这样的字:一位妇女,两只手,两只脚,一点点的想法和一点点时间,始于1958年。

我被创造这个美丽的花园的妇女震惊了。她和、几乎在50年前就开始了。这些年来她每天做一点点不懈的努力,这个世界变得更美丽了。她持之以恒,一天只用一点点的时间,日积月累就成就了这座美丽的秘密花园这好比我们的学习,假如每天背一个英语单词,那一年就365个单词小学就背2190个单词,这就相当与三分之一的字典了。只要每天用一点点时间,坚持做一点事情,就可以创造美好的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每天向目标前进一小步,这样就会离目标越来越近。

我们不论干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我有时就没能做到。有一次我妈妈给我买了个大拼图。头一天,我想:我一定把拼图拼好,挂在墙头。前几天我还感兴趣,每天拼一点,后来我根本就不拼了,拼图被我丢在遗忘的角落。

我想我们要向文中创造花园的妇女学习,干什么都要有耐心,有恒心,不能半途而废。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四】

前几天,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了《秘密花园》,它让我懂得了许多。

《秘密花园》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是一本关于大自然的魔力和人类美好心灵的书。它讲了一个骄纵任性的玛丽在遭遇家庭变故,失去双亲后,寄于舅舅家认识的新朋友,以及和新朋友在秘密花园内发生的故事。家庭的变故,失去双亲种种的不幸并没有击败她,反而让她更加坚强乐观的生活着。

在舅舅家中,新朋友狄肯和大自然改变了她,她的个性由骄纵任性变的亲切温柔。她和狄肯乐观,活泼,自信又影响了柯林,让他不再认为自己有多严重的病,整天躺在床上,而是和他们一起去大自然玩耍,呼吸。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不仅仅是有一份乐观的性格,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特别重要,只有沟通交流才能使一个人改变,就像玛丽用交流慢慢地改变了柯林一样,遇到挫折一定要微笑对待,微笑面对困难。

如果桌子上只有半杯果汁,悲观的人唉声叹息地说:“太倒霉了,只有半杯果汁。”乐观的人则微笑地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果汁”同样的遭遇,人的心态不同,结果就不同,我们要用乐观自信的心态来战胜磨难,遇到了困难不要怕不要慌,要积极的处理面对。

只要我们的心灵美,乐观,自信,亲近大自然,相信属于我们自己的秘密花园就会打开。

[荐]混血豺王读书笔记万能版(9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荐]混血豺王读书笔记万能版(9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1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

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2

这是一本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小说,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所以为了让大家读的更认真,本人建议先去读一读前一部。 初读此书,我见证了人类的残忍。

人们把小灵猫装在笼子里,诱惑大灵猫来前来救助,借着动物的母爱来换取一张看似名贵,但是用血,爱渲染的灵猫皮;用枪指着一只救过自己生命的豺?? 啊,人类,你们已经丧尽良觉了吗?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么?昔日天天挂着微笑的你们去哪了呢?

在见证恶的同时,我也再动物界见证了善,那就是——爱。

兔嘴是一只嘴巴畸形的母豺,它曾经在白眉儿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它,给它了温暖与爱,把白眉儿看作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有一次,当前任豺王夏索尔正准备想把白眉儿赶出豺群,以扑咬为“逐客令”时,兔嘴纵身一跃,为白眉儿挡下一击,自己却落下了大伤。

还有一次,豺狼大战,战争前夕,豺群被恶狼折磨的虚弱无力。大战当天,豺群连连败退,这时,一只恶狼把目标锁定在了白眉儿身上,而白眉儿还浑然不觉,但这一切被兔嘴瞧见了,正当恶狼扑向白眉儿时,兔嘴一跃,将恶狼撞倒在地,与恶狼抱成了一团殴斗。当白眉儿反应过来时,兔嘴早已为了他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这激起了白眉儿的愤怒,最终打败了豺群,当上了豺王,但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一切如果缺少了兔嘴,那么,也就没有白眉儿的今天。最终,兔嘴为了挽救自己快饿死的同胞,撞墙而亡,用自己的血与肉,拯救了几十只濒临死神的同胞们。

试问,是什么使兔嘴有了这自我牺牲的勇气?

......

没错,就是——爱。

因为它爱着自己的同胞们,它的心中装着大家,它的爱已经超出了生死的.境界,就是这鼓励着它,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带给大家。 你不能不为这伟大的生物界而赞扬.

难道不是吗?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3

二月十六号,我读完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混血豺王》。

主人翁白眉儿一生下来就与别的豺不同(或狗)。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犬洛嘎;妈妈是聪明灵活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犬的勇猛健壮又有豺的机智敏捷,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它的血统里一半流着猎狗的血,一半也流着豺的血。所以,在它的面前终究面临着一个问题:究竟是做一条忠实的猎犬,还是做一条无拘束的野豺?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的时候,白眉儿是一条忠实的猎犬,但由于它在一次狩猎中放走了曾经救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不能做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当然想重新回到豺群中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

白眉儿经过自己的努力,它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群围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新时,把看守树的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险境。

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了村寨,着召集了许多猎人和猎狗来剿灭豺群,为营救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死在了猎人的手上。

白眉儿是善良的,对自己的朋友或亲人从来不会吝啬。白眉儿很勇敢,面对重重困难和险阻从来不退缩。

白眉儿虽然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他它的品质和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4

1.问:混血豺王白眉儿为什么不适合当狗?

答:因为它对自己的主人不够忠诚,在雨裂沟里放过了兔嘴(是一只母豺)欺骗了自己的主人。人和狗是最忠诚的朋友,它的爸爸是一条大黄猎狗洛戛,它的母亲是一只叫达维亚的母豺,他俩被迫在怒江边相依为命。有一天,洛戛的主人——阿蛮星。在怒江边发现了它,主人高呼,洛戛听见了是主人的声音,就立马向怒江边飞奔了过去,为了主人竟然丢下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这点可以体现白尾儿不可以当狗。

2.问:白眉儿为什么不适合当豺?

答:是因为白眉儿心不够狠毒,白眉儿身在的豺群,里面大大小小所有的豺,心都非常毒辣,奸诈,狡猾。

3.问:白眉儿为什么不适合当豺王呢?

答:因为白眉儿的心不够毒辣,心地还是那么善良。每当豺群轮换豺王的时候,不是新豺王吧老豺王咬死,就是新豺王把老豺王赶出豺群。但是白眉儿却把上一届豺王放过啦,也没将上一届豺王逐出豺群。大屠杀前,就不应该把它以前的主人阿蛮星放过,它明知道那个主人会召集猎户寨所有的人来攻打豺群,因为人和豺水火不容。不管怎样,白眉儿的心总是狠不下心来。

通过今天和爸爸的讨论,我觉得我以前看书都是呼伦吞枣,光挑精彩的部分去看。从没有理解过全书的主要内容。沈石溪写的动物书,本本都是精品,都要细细地品味。看书不能光凑热闹,所以我以后要一字不落的用心去体会每一本书。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5

白眉儿是一只豺,事情都从他身上发生。白眉儿因犯错被赶出豺群,它就在当一条的猎狗,却得到了阿蛮星家老黑狗的嫉妒,最终因为老黑狗的阴谋使白眉儿和阿蛮星产生误会,当了丧家犬,好不容易回归豺群,过了几天,狼害发生了,就在豺群被狼群逼得无路可走时,只能离开雪山,白眉儿却不顾一切地冲向狼王,顿时,局面扭转过来,几匹豺围住一匹狼,很快,狼别赶跑了,白眉儿也因此登王位,当豺群被困在山洞里时,兔嘴甘愿把自己当成食物给豹群吃。

我最敬佩母豺兔嘴,在白眉儿接受豺王的接纳仪式时,豺王嗅出白眉儿身上有狗的味道,眼看白眉儿要被赶出去,兔嘴猛地跳出来,站在白眉儿身上,被豺王咬断一条腿,流出的血在白眉儿身上分散了,盖住了白眉儿狗的气味。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感动,还有在豺群遭到狼群的袭击时,兔嘴为了保护白眉儿,牺牲了自己一双宝贵的眼睛。

我最讨厌的是豹王:他非常胆小,还不如白眉儿。他看见白眉儿英勇的对抗狼王,才指挥豹群围住狼群。而且他也很可恶,明明击退狼群的主要功劳是在白眉儿,白眉儿当上豹王是应该的,他却求他的老伙伴让他继续维持它的豹王职位,幸好老伙伴没听他的,要不然白眉儿就糟了,它失去了豹王职位,就想方设法的陷害白眉儿,但没有成功。

这就是我看这本书的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6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

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

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

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7

前几天的时候,我想我朋友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混血财王》,是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非常好看,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我大概是上个星期四借的书了,但现在才看完。因为我大多没有时间看这本书,所以看完的很慢。

当时我一拿到书的时候,就开始看起来。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媚儿的公材,被埃蒂斯红财群抛弃的财,后来被一个村的猎人给捡走了。然后,那条财就变成了猎狗,一直帮助那位猎人捕捉动物。那个白媚儿也很受到那个猎人的关爱。有一天,白媚儿逮住了一匹财,本来白媚儿想是出猎狗本性,把这条财给要死的,可到了后来,他想起了这条财是他曾经的救命财,然后,白媚儿想方设法的来就这条财,然后顺利慢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后来,因为阿蛮星家养的来黑狗知道白媚儿是条财,有用个种办法来让阿蛮星来只到白媚儿是一条财。后来,白媚儿用财的方法来保护阿蛮星,第一次,阿蛮星并没有对白媚儿怎么样。

可是,后来,那条老黑狗,牺牲自己来让阿蛮星知道白媚儿是一条财,然后,白媚儿就被赶了出去。后来,白媚儿成了财王,来带领财群,后来因为人类对财群的大屠杀,白媚儿又要救幼财,所以,被自己同类发现自己当过狗,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当过财当过狗的动物,最后,被两者抛弃了的可怜儿。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8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

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

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的悲惨结局。白眉儿为了救所有的幼豺,装狗叫。那狗叫是那么纯正。整个豺群惊呆了。但即使这样,白眉儿也已无路可走。难道就看着所有的幼豺这么去死吗?他只能做出这个决定。但他也想到了后果——永远回不到豺群。果然,他在回到豺群之后,夏索尔又当上了豺王。并且,他还被猎人割断了尾巴,砍断了前腿。最后,白眉儿死于原来是自己主人的枪下。

白眉儿坚定的信念激励了我对学习的看法,学习也应该像白眉儿这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坚强的去应付;不管遇到怎样的问题,都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白眉儿当“苦豺”,做猎犬,升当豺王,一切他都坚持了下来,我十分敬佩。多有义气的豺呀!多么有情有义的豺呀!牺牲自己,挽救别人!

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篇9

xx年末,妈妈陪我到书店买了一本书,叫《混血豺王》,我想沈石溪的书应该很好看的,所以慕名而买,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得将书翻开:

原来,这是一篇小说里的第二本书,第一本叫《双面猎犬》,不过没关系,这本书里有第一本书的简介。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狗豺杂交动物,由于它在豺群中体型硕大,宛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尔就对它非常嫉妒,三番四次去陷害它,但由于白眉儿父亲是一只极其优秀的猎犬,自然它也就十分优秀,躲过了无数次的陷害。但是,夏索尔的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防不胜防,终于有一次不幸掉进夏索尔设置的圈套里,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看到这里,我觉得动物和人类一样,优秀杰出的个体总是会招来别人羡慕嫉妒恨的。

为了活命,白眉儿去投靠了猎户寨的村长,白眉儿表现出色,为村长立下了好多功劳,村长阿蛮星封它为全村狗的首领。这里白眉儿为什么又变成狗了呢?因为在它血管里不是还有一半是狗的血统啊,所以它巧妙地掩饰了自己身上豺的特性。但是,前任狗的首领老黑狗却看穿了白眉儿,知道它也是豺,于是就报复了它,又让白眉儿回到了流浪的时代。后来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又投奔了豺群,并且由于在豺群立了功,被推举为豺王。看来,是金子总有闪光的时候。

但是,不久后,猎户寨的人找到了它们居住的地方,开始了大屠杀。白眉儿为了拯救豺群,却暴露了自己狗的天性,最后虽然拯救了豺群,却因为豺与狗势不两立,所以,豺群又抛弃了它。无处容身的白眉儿最终选择了死在它曾经的主人阿蛮星的手里唉,又是一个悲情主角!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凶猛的豺有时也有温情的一面,当白眉儿被豺群赶走时,好多被它救过的豺都来为白眉儿送行。但是,白眉儿身上的狗豺血统注定给他带来悲剧,不管它是帮助哪一方,豺狗天敌的原因,使它无论怎样努力也改变不了被驱逐的命运,这很令我无奈和悲伤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我又发现混血原来可以使物种变得更加强大,可以兼具每个物种的优点,我想,将来物种的进化可能就是由混血而来的吧,虽然一段时间内它们是悲剧的。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荐]读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万能版130字”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读格列佛游记有感600字作文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