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800字 ·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范文)。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决心和理想,经常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那么,读后感应该怎么样写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红飘带狮王》(读后感范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900字我非常喜欢《红飘带狮王》这本书。已经看了许多遍,有些情节几乎可以背下来。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草原上的两个狮群的故事。红飘带是帕帝鲁狮群的一员,因为触犯了狮王老杂毛的威严和四个哥哥一起被逐出狮群,被迫在外流浪。之后,他的哥哥为了生存都相继死亡,只剩他一人。他便窥探其老杂毛的主意。他逐渐变老,身体也不行了。红飘带年轻力壮,一定可以打败他,夺取王位。可就当他要挑战的前一夜,先来了一只雄狮,赶跑了老杂毛,成了新一代狮王,名字叫黄聚鬃。红飘带当狮王无望,一天无精打采,颓废得不像样。就在这时,他遇见了也在流浪的蜂腰雌狮,并且在她的鼓励下最终登上王位。书中有四处,特别让我感慨。第一处令我感动难忘的是蜂腰雌狮的善良。她遇见红飘带,觉得堂堂雄狮不应如此颓废。就和他结为好友,一起捕食,改正他的坏习惯。通常雌狮都很高贵,不会和不成器的雄狮为伍。可她的善良让她放下这种矜持主动去帮助红飘带。其实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那是灵魂的微笑,是对生命的感恩。人生路上,若我们用一颗善良的心来对待生命的际遇,生活就会处处明媚。第二处令我气愤的是狮群的传统太残酷了。黄聚鬃一上任就大开杀戒,把上任狮王留下的所有幼年雄狮全部杀光。场面十分残忍,许多雌狮想护着自己的孩子,却又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与雄狮对抗,只能看着孩子们惨死。身处其中,动物无力改变它们的命运,只愿活在文明时代的人类,与万物相处时多点温柔,少些残忍。第三处,我感动与狮子也有友情。在蜂腰的调教下,红飘带重新找回自己,去挑战黄聚鬃。他们年龄相仿,实力差不多,气势不相上下。黄聚鬃多少有些王者的魄力,慢慢占据上风。可两方都挂了彩,蜂腰雌狮看情况不妙就招呼大家一起上。雌狮们念着与蜂腰的情谊,纷纷加入战斗。黄聚鬃招架不住,落荒而逃。人生路上,我们都是有了朋友的扶持与陪伴才得以圆满。我们是天上星,因为友情,彼此照耀,明亮一世。书中最让我悲伤的是红飘带当上狮王后,也屠杀了所有幼师。蜂腰伤透了心,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我们的生活中也也常常充斥种种不圆满,要学会看透与放下,也许残缺才是完美吧。每当我看到这几段时,都是心潮起伏。这本书让我学会思考。我特别爱《红飘带狮王》,推荐大家也读一读,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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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手指读后感(优秀范文)


这是最近读过的最好的东野圭吾的小说,他的侦探小说里面加贺探长系列都是精品,非常耐心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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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看似普通的家庭如何因为千疮百孔的内部问题而走向绝路的过程。

“这个世上没有什么很普通的家庭,即使外表看似普通,家家也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男主人昭夫是一个十足的懦夫,逃避型人格。他对家庭没有尽到父亲丈夫的责任,对父母也没有尽到侍奉赡养的义务。其实从后面儿子杀人之后的处理来看,他的妻子八重子是可以依赖他的,并不总是顽固而不肯妥协。而他因为暂时全权负责了这件事情的“善后”,婚后第一次确信妻子把一切都交给自己处理了,也是第一次担起了作为丈夫的家庭责任,使妻子感觉他值得依靠。在这里不得不说东野圭吾很会刻画人性的微妙复杂之处,这也是昭夫婚后第一次态度不好以及生硬的回答妻子的问话,是因为他做了事儿,顿觉有了底气。这反映出他平时完全知道自己没有做到位,让妻子处于丧偶育儿的状态而心怀愧疚,却因为怕麻烦而不做一点改变。他的偷懒以及自欺欺人的逃避影响到了家庭的方方面面,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子怎么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呢?

事发之前,直已已经表现出了恋童癖,而且有尝试过把脑中肮脏的幻想付诸实施,就算昭夫自己上班忙没有注意儿子的动向,八重子也已经明确告知了自己的担忧。他却继续采取鸵鸟政策,消极的希望儿子可以不给他添麻烦的长大,就算出了问题也不要让他发觉的继续过。这样的父亲太不负责了,自食恶果,作为未成年人的儿子确实能够说一句:都是我父母的错。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这样的家庭不仅只出现在小说里,它也在世界上各地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故事。绝大部分的家庭结局没有这么极端,但如果他们读了这个故事,应该也会有所触动,而做些什么。如果有些人在故事的人物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而积极做出改变的话,那才是这个侦探故事的真正意义所在。

家庭成员之间如果毫无心灵的联系,毫无家人之间的温情,任何一个困难和变故都会让家庭箭弩拔张,分崩离析。。而每一个家庭成员也会受到折磨,活的像一座孤岛。

养育孩子不仅仅是家庭的事儿,也是对社会尽自己的责任。无数个幸福的家庭构建了世界的安定与和谐,让一切的精神紧张得到缓解,因为美满的家庭是每个人的依托和港湾,这是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基石。

“这个家里有隐瞒的真相,必须在家里,让他们自己说出来。“这是加贺恭一郎对松宫脩平说的话,然而隐瞒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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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朋友力荐的一本书,之所以迟迟没有读,只是觉得关于东野圭吾加贺系列的书,最终的结局总归让人感到很沉重,就像加贺自己说的,断案的目的不仅仅是破案而已,而是要揭开案情隐藏的真相。然而真相触及的就是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块,敏感又易碎。就如读完这本红手指,我感觉玻璃心又碎了一地。

其实这本书就推理小说来说,并不是很成功,案情简单,几乎开场就交代了杀害小女孩的凶手,然而之所以他依旧畅销,依旧口碑不错,就是整个故事若隐若现向观众透漏的真相,之所以说它若隐若现,是因为真相在每个读者心里,大家期待揭开的那一刻,却抑制不住心里对真相的真相的探索,凡是读过东野圭吾小说的人都会明白,容易探知的真相或许只是表象而已。

这是一个平凡而又典型的日本家庭,四口之家,三代同堂,人到中年的前原昭夫和妻子,上有痴呆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儿子。虽然生活沉重烦闷却也无风无浪。

然而平静在一个下午被彻底打破,儿子直巳在家中杀了一个小女孩。前原夫妇决心移走尸体,掩盖罪行。当罪行无法再隐瞒的时候,前原昭夫向警察道出了案件的真相。

前原的供述合情合理,无懈可击,警方完全可以结案了,但刑警加贺看到前原母亲涂红的手指时,明白了他们真正想隐瞒的真相。

然而当大家以为紧跟加贺的步伐,所有的真相就在眼前的时候,故事的结局却给观众无数震惊的点:原来事情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我们知道杀害女孩的凶手是前原的儿子直巳,我们也知道加贺想要揭开的真相就是要告诉大家谁才是真正的凶手,而他用的方式并非是直接粗暴的去揭穿,却是用一种很人性的方式去引导,就在这个家里,给企图隐瞒的人,也给受冤枉的人一个机会。

当良心还未完全泯灭的时候,你紧逼一步,已经到悬崖边的人可能就会毫不犹豫的吹灭最后一点良知,然而如果你退让一步,给他一个可以往回走的空间,那么一切就还来得及,这是刑警加贺用行动带给大家的人生真谛。

另外,这本书除了案件本身,还有很多地方是值得大家好好思考的:

为什么前原的母亲郑惠女士要装老年痴呆呢?老年人的孤独,无奈,做子女的我们,又有多少人能体会呢?做不到理解,起码的尊重是不是也无暇顾及?

为什么这么人性的刑警加贺却对自己的父亲如此冷淡呢?就算面对即将离世的垂暮老人,加贺最终也没有去见父亲最后一面,当真相被道破的时候,我始终无法理解即使做到了尊重,无法陪伴的遗憾,加贺真得就能如此释怀吗?

与其说这是一部推理小说,还不如说这是一部有关人性的情感书,虽然没有悬疑小说带来的那种精神刺激,然而能够给与心灵涤荡的书也是一部好书。

如果你也处在少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建议读一读东野圭吾的这部《红手指》,或许带给你的不仅仅是心灵上的抚慰,也许你能打开另外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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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读后感800字(优秀范文)


此书作者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丈栏平安村,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于202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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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融合了多种混乱的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体现了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这本书是作者“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具有十分强烈的地区特色和生命意识。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跟随作者去到了那个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年代,战争,落后,无知,这些词汇用来形容那个年代十分贴切,同时当时的人民有一种不甘心被奴役的强烈民族感和被逼无奈的悲伤,这两种感情反复交织,形成了强烈的刺激,陈拖出人民那颗被层层杂质包裹的赤诚之心。

《红高粱家族》的语言十分平实,却也十分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字里行间体现的是对时代的回忆和呼唤。此书以“我爷爷”余占鳌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为主线,以“我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为辅线,以民间生活的发展为读者翻开历史画卷,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仿佛置身于那个战乱的年代,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某个角色,仿佛那些事件就在自己的眼前发生。《红高粱家族》用它特有的魅力引人入胜,并给现实以辛辣的讽刺,生活从来不会万事如意。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这短短的一句话深深地展现了作者的文学功底和对生活的细致观察,用最朴实的笔触写出最华丽的篇章,是莫言给人以最深的感受。“十几日来,千颠万倒,几吹转蓬,雨打漂萍,满池破荷叶,一对鸳鸯红,十几日来,奶奶一颗心在窑汁里养过,滚水里煮过,高粱酒里泡过,已经是千种滋味,万条伤瘢。”这句话给全文增添了一种悲悯的气氛,让文章变得大气隐忍,气势磅礴。“我奶奶”和“我爷爷”的故事贯穿于文章始终,展现的女性的坚定和男性的刚毅,在他们的带领之下,整个高密东北乡的人民不愿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奋起斗争,力图取得民族独立与自由。

我在这本书里学的了很多东西,它让我获得了阅读最本质最真实的感受,我在莫言的文字里汲取养分,让我自身得到充分的滋养,我也即将从心出发,扬帆起航。

第一次拜读莫言先生的作品,觉得他的书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管是辉煌瑰丽的描写还是深刻难解的情节,都让人拍案叫绝。尤其是他把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民间故事与当代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既看到历史又看到现实,让人时而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而又不得不面对着生活的残酷。他的书,实在深奥,得多读几遍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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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的文笔可谓行云流水般通畅。书中的描写浓墨重彩,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一望无际的似血的红高粱,瓦蓝的天空下如小岛一般的村庄。与此同时,我似乎闻到了醉人的三十里红的香气;听到了墨水河桥上不绝的枪炮声。我一遍又一遍感叹这本书的精彩,莫言的文学功底非常人能及。在莫言笔下文字都变得鲜活生动了,我像是在赏画,并非在读书。

除了绚烂如云霞的描写,还有生动质朴的人物对话。简洁明了,又不乏有市井平民的说话语气,但在书本上很少出现。莫言的笔触很锋利,他剖析人性、伦理,所以这本书又“血淋淋”的,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一样,五脏六腑、骨骼、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还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他是以孙辈的口吻来写的,好想是写他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故事。九儿,余占鳌,豆官,恋儿,罗汉,土匪们,官员们,侵略者,被侵略者……形形色色的人物充实了这本书的核心内在。其中我最喜欢九儿这个人物,虽说是个裹小脚的农村妇女,但性格极其倔强,泼辣,洒脱,明辨是非,大度从容,是当时社会中鲜有的妇女形象,给人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对这个人物,莫言也隐含了对当时妇女所处的水深火热的境遇的一个批判。

最后,便是这部书的内容与核心精神。如果说人物给这部书注入了生命力,那历史背景就给这部书加大了深度。这部书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字,抗日部分描写的比较多,这本书中的战争描绘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身临其境。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但在读他的书时,真觉得自己就站在战场上,面对着枪林弹雨,很有张力。余占鳌所带领的抗日武装出场次数最多,也是十分顽强的一股力量。余占鳌,作者笔下的爷爷,是典型的的山东男人的代表,血气方刚的硬汉,战场上保家卫国,出生入死,但也深藏着柔情,如果再足智多谋,有一点儿文化点缀就好了。红高粱一样的精神,要一直传承下去,如莫言最后写的那样。

这部书展示了不同方面的文化精神,你再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方面,可以说太深奥了,仿佛看尽人生百态,善恶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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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手指》读后感_800字


《红手指》读后感800字

简单梳理下这本书的两条线:

明线是昭夫从得知儿子犯罪、之后抛尸到警察查案的过程与线索、再到最后交代真相。

这条线让人感受到的是他们一家人的自私自利、软弱无能、阴暗可怕、不义不孝的无情一面。

而我更喜欢的是另外一条温馨的暗线:加贺和父亲的关系。我们一直以为,加贺是憎恨父亲的,所以至死也不送最后一程。而其实这正是加贺父亲的夙愿——和妻子一样孤独地死去。加贺为了成全父亲,宁愿忍受思念和悲伤,也不在濒死的父亲面前出现,父亲虽然在孤独中死去,但因为释放了对妻子的内疚和对自己的悔恨,最后得以安详死去。

保守估计应该看了东野圭吾20本书了,这本书无疑是最不舒服的一本。

这种不舒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抓人的力度不够,因为案件一开始都很明晰,开头便交代了前因后果,知道谁是凶手、谁是帮凶。

这一点与东野其他的推理作品有些差异。比如:

《嫌疑人x的献身》中最后有茅塞顿开的情节,最后你才知道,一个人隐瞒心爱之人的犯罪事实,竟然通过谋杀了另一个无辜的人来伪造一个不在场证明。你会心一惊,原来还有这么高超的反侦察,一个人可以深爱一个人到这种地步?

《恶意》中更是极度反转,不看到最后,你不知道真相一直在我们所认为的反面,故事中所有人包括所有读者,都被犯罪者所蒙蔽,最后的最后,我们知道,原来人性的嫉妒和黑暗,竟然透不进一丝光线。

其次,昭夫一家的性格都极度自私,从未考虑父母和他人利益,在得知儿子勒死了无辜少女以后,八重子一心想着怎么掩饰儿子的罪行,而昭夫心里只有自己,刚开始之所以不同意八重子提出的抛尸建议,也并不是为了还死者父母一个公道,只是为了自己不受到影响,一心想逃避,软弱之性可见一斑。当到了纸包不住火的时候,将所有罪责都归到痴呆且无法辩解的母亲身上,这样藐视人伦的人,如何不让人痛恨。

红手指,之所以作为书名,是因为它不仅是整个案情的重要线索和高潮部分,也是母亲对迷失自我、丧失天良的儿子的唤醒。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一)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800字范文(精选9篇)


我的名字叫红这是一本内容丰富的书。它包含了土耳其的深厚文化背景,伊斯兰教徒对真主的真诚信仰,伟大但已死的微型绘画艺术的美学和哲学意义,当然还有永恒的爱情主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800字范文(精选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一):较之谩骂与谋杀,它更怕褪色和遗忘

恐怕这是最近看得最久的一本书。它等待的时间也久,07年被买来,在不同的书架上搁了十年,今年无意间碰了一下,觉得再不看不是事儿了,就拿起来读,从9号一直读到15号,读完了。

前面读得很仔细,句句都美,句句贴心,句句合意,句句拍案叫绝,让人有时想笑有时想哭有时想握紧作者的手,可从52章往后基本算是跳读,按理说不到40万字的内容并不那么长,可这本书放在面前尤其显厚,到最后甚至隐约有些腻,像一盘超级好吃的菜,吃到最后犯恶心。

我想作者以前肯定研习过绘画(后来查了下,确实如此),在描写上会情不自禁地运用绘画的方式,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生怕漏掉一个细节,生怕一个细节粗糙,这样的好处显而易见,能够将人迅速拉到故事里,形成画面感,让人感同身受,但另一方面,看久了会觉得疲惫,画面太复杂、详略不得当,所有本该为主题而存在的细腻与用心,到头来都变成了顾影自怜的自恋。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在这本书里恰恰算不上问题,反而更像是一个袒露主题的方式,这故事讲的本就是东西方艺术的矛盾、碰撞与交融,也是细密画家的两难抉择,是难以逃脱的命运与苦心经营的挣扎之间的痛苦和甜蜜,也是人性对汇入永恒和展露自我的疑问与告白:

无论是画卷还是画家,我,究竟是独一无二的我,还是隐没在人群之中、为达某种目的而不得不存在的我?自我究竟是撒旦阻碍人们通往真理的屏障,还是人类生而为人所不得不面对的镜子?

前者与后者同样虚无,问题或许本就没有答案。

这本书在人物心理描写上极具功力。在第二十章的时候我模糊地猜出了凶手,答案就在他们各自表达对艺术的观点里。三位画家虽然都对自己的能力饱有自信,但蝴蝶轻薄直白、更在意旁人眼光,这从他衡量答案时的内心活动就能看出来;鹳鸟严谨世故,对美本身毫不在意,他说的都是常人理解、明白和认同的东西,他的价值观和审美力如此庸常,以至于黑一下就领会了他的故事,并能猜出其后的发展,他有一等的双手,却没有一等的眼睛;而橄榄,也只有橄榄对美的追求和理解最虔诚,他赞许为艺术奋不顾身的牺牲,并真心实意地、如膜拜神灵一样地膜拜着他心中的艺术

正因这三个人所讲的故事和他们对那三个问题的态度,故事第一次现出了凶手的真正面目,也让我开始同情和敬重那个在饱览画卷后刺瞎眼睛的奥斯曼大师(不是我们的姨夫)。

他表面上是一个顽固不化的细密保守派画家,并因此与姨夫产生了矛盾,但一个能够提出关于风格、永恒与牺牲问题的人,一定是在内心里反复纠结过并最终获得了满意答案的,一般来说,回答问题的人只能答出自己的想法,提出问题的才是最高明、最深刻、最有远见的,因此我想,大师并不像他人想得那般浑浑噩噩,他清楚自己的心,只是在不断地压抑,他比任何人都爱美,爱美本身,所以他最终选择说凶手是鹳鸟,企图保护橄榄,橄榄才是他最欣赏、最想做的自己,鹳鸟是他内里最鄙夷、最不愿看到的那种画家,虽然有最高超的技法,但像这种人最好在世上彻底消失,至于蝴蝶以为的,奥斯曼大师是为他能继承位置才有所举动,也许只是作者的一个障眼法,一方面突出蝴蝶自以为是、对名誉地位的追逐和热望,另一方面也从侧面表明了奥斯曼大师压抑本性的真相:正如他爱蝴蝶却只能将其在心底不断翻出藏起一样,他对美的追求和热爱也只能被深藏在心底,暗自翻涌。

或许,他对姨夫的鄙夷恰恰不是观念上的冲突,而是做事方式上的不肯苟同。事实证明,姨夫的做法的确有些自私唐突,也造成了太多无谓的牺牲,可换个角度去想,如奥斯曼大师一样压抑也终究不能成事,人性总是在惦记他们得不到的那一样东西(这小说里的爱情对此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似乎表明了在某个时期,西风压倒东风是大势所趋,可这能证明细密画派的失败吗?作者借由造物主的话,给出了答案:他说:东西方都是我。真正的美只会在交融的过程中,产生出更多扭曲奇异的变化,继而腾升,这是必然的过程,所有尝试都会淹没在时间的黄沙里,但同时也会被后来者所感动和铭记。

只是,生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那些充满神性的技法不会凭空而出,更不会被神用灵魂之笔展现出来,它们要想诞生并留存于世,只能借由实实在在的双手,由填饱肚子后的艺术家来描绘,而艺术家们更要依靠物质来生活,正因如此,像那些画卷中所展示的故事一样,在某些时代和背景之下,无论怎样的艺术,不管何种形式与形态,当苏丹们遗忘和不在乎它的时候,当他们将美妙绝伦的画卷丢在黑暗中不再翻阅的时候,当银币可以指挥春宫图代替真正画卷产生的时候那就是它真正消亡的时候。

而这,才是艺术最无法承受却必须面对的悲惨命运。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二):文明的冲突,人性的挣扎读帕穆克的《我的名字叫红》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穆克的得意之作《我的名字叫红》必然会给人带来期待。在读了他的《雪》之后,我就知道,《我的名字叫红》是非读不可的了。

与《雪》相似,《我的名字叫红》是典型的帕穆克式作品,因为在小说里充满了繁杂的文化背景:政治、宗教、历史、风俗、爱情、谋杀等等,故事发生的空间背景都是在伊斯坦布尔,一个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在《我的名字叫红》中,文化背景甚至更为复杂。但显然,面对一团乱麻,帕穆克能够很娴熟地将其理顺,这是他的能力,也是他的特质。

小说的叙述方式虽不稀奇但颇为诡异。在我看来,其故事本身反而并不是一流的水准。但他特殊的叙述方式为小说增添了魅力。

但看故事,《我的名字叫红》有两条主线,一是谋杀,一是爱情,可以说非常好莱坞。也非常具有畅销小说的特征:谋杀、悬疑、爱情的结合体。

在好莱坞的类型片里,爱情是永恒的主题,并且具有共同的叙事模式:相爱受阻突变风波突破障碍终成眷属,大致如此。现在,我们来看看《我的名字叫红》中的爱情故事:黑,一名细密画师,24岁,跟着姨夫学习细密画的技术,他爱上了姨夫的漂亮女儿谢库瑞,很自然,遭到了姨父的反对。因此,黑,孤身一人,远离城市,12年后,再次回来,帮助姨夫绘制为苏丹制作的书籍里的细密画。此时,谢库瑞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有一条对黑非常有利的条件是,谢库瑞的丈夫在外参战,已经四年杳无音讯,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已经战死了。黑对谢库瑞的思念并未因12年的时间所淡忘,反而更加强烈。黑通过信使传达了对谢库瑞的感情。但两大障碍是他们必须要克服的,一个是姨夫,另一个就是丈夫的家庭。丈夫的弟弟对谢库瑞也是心怀不轨,这从客观上,也为黑创造了条件。突变是姨夫被谋杀,孤单无助的谢库瑞匆忙嫁给了黑,但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谢库瑞不允许黑与她同床,除非他查出杀害父亲的凶手

如果就这样的爱情故事,相信很难成为一个优秀小说的,但,这只是这部小说的一部分,小说还有一条线索的谋杀。从小说的开始,就是一个细密画家被杀死在一口深井里开始,他为什么会被杀死?是谁杀了他?接着,为苏丹制作书籍的负责人姨夫也被杀害,那么凶手究竟是谁?目的为何?小说就此展开下去。

《我的名字叫红》的叙述方式非常巧妙,几乎每个人,甚至一条狗、一枚金币都会以主观的视角面对这个世界,这样更是增加了事件的神秘性,使读者无可奈何,一路顺着帕穆克设置的悬疑丛林,走过去。

首先,苏丹要制作一部什么样的书呢?小说中交代过:他要描绘穆斯林历第一千年的书,通过书中呈现的军事力量和伊斯兰的骄傲,加上崇高奥斯曼王朝的力量与富庶,让阅读此书的威尼斯总督心寒胆颤

这是整部小说的核心,所有的一切便由此展开。我们会心生疑惑,为什么苏丹试图要让威尼斯总督心寒胆颤呢?

这部小说的时间是在十六世纪中叶,此时,西方已经从中世纪经过伟大的文艺复兴的洗礼,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国家的经济实力、政治实力、军事实力都达到了非常的高度。作为处于中西交汇的伊斯坦布尔,势必对这样世界格局的改变非常敏锐,因此,必然会有所举措。如果说,在文艺复兴之前,中西方的文明是以东方为领先的话,那么,文艺复兴之后,西方的强大已经是非常明显了,文化的优势也渐渐显露,苏丹必然要对这一世界格局的变化有所反应。

文化的优势将成为展示国家优势的最为形象的方式。这就是苏丹为什么要绘制出这样的大作了。其实,苏丹的这种心态很像我们的大清皇帝,他们不是也认为洋人的腿由于没有膝盖而无法下跪吗?劣势文化的民族通常都有这近乎变态的心理膨胀和臆想,这不,苏丹也觉得他的书可以让威尼斯总督心寒胆颤呢。

苏丹把这个艰巨而秘密的任务交给了细密画家的首领姨夫,这件任务就是姨夫丧命直接原因。姨夫手下有四位非常出色的学生,其中一位叫高雅的在工作不久之后就失踪了,四天后在一口深井了发现了他的尸体,接着,姨夫也被杀死在家中,各种迹象表明,凶手就是剩下的三位学生之一,究竟是谁呢?这里,为了尊重小说,这里不交代凶手的真相,但是可以分析一下,他杀死两个人的目的是什么。

苏丹希望在书中的能够有他肖像的绘画。作为一个画家,姨夫对威尼斯的绘画风格十分着迷,因为只有威尼斯风格的绘画才是描绘肖像画的最好手段。我们都知道,文艺复兴盛行于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后来影响到威尼斯。在威尼斯也诞生了一个伟大的画家提香,提香的肖像画堪比文艺复兴三杰。因此,威尼斯的绘画风格具有相当的高度了。姨夫是个艺术家,他当然对威尼斯绘画抱有开放的态度。在小说中,我们也可以得知,细密画家们的绘画受中国绘画影响很大,那么我们便大致可以了解,细密画的风格是平面的,缺乏透视效果的,类似中国木版年画的风格。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姨夫,是改良派。而此时,凶手却是个保皇派。也就是说,在面对汹涌而至的西方文明大潮时,这个凶手却渴望回到从前,就想他自己说的:我杀死他们,是为了让画坊像从前一样延续下去这段独白,能够清楚地表明一个文化自卑者的心态。

这才是这部作品的核心,文化的自卑,必然造成现实的悲剧。或者说,这是面对西方的先进文化,细密画家如何取舍和面对的问题,这或许也是帕穆克能够获得诺贝尔奖评委青睐的原因。我一直自认为,诺贝尔奖一直是有欧洲文化优势论的,从最近几年的奈保尔和库切,他们关注的是被欧洲殖民的非洲及南美地区,在强大的美国文化压迫下,欧洲或许能够从殖民地当中重新拾起这份文化的优越感。在《我的名字叫红》中,这种欧洲文化优越感更加强烈。

帕穆克善于捕捉这种文化的冲突,这是他成功的地方。我个人的阅读经验,其实他在叙述的手段和故事的设置方面,不见得高于一直推崇他的中国作家莫言。从乡土文学的角度,莫言作品已经具有相当的高度,但他的作品中几乎没有欧洲文化优势论的影子,因此,便很难入诺贝尔奖评委们的法眼了。是不是这样?

我自己常把阅读长篇小说看做是一次长途旅程,读《我的名字叫红》更是个很奇特的旅程,痛快和痛苦时刻相伴。因为在书中,帕穆克对很多关于细密画的历史及传说、风格、手法等专业的描写不厌其烦,其罗嗦的程度让人抓狂,但作为读者,又不得不去细读,因为我们知道,悬疑小说,任何一个情节的疏忽都有可能影响整部小说的阅读进程,所以,只要硬着头皮看下去。但小说中,又有让人痛快的描写,其中某些章节简直令人有非常过瘾的阅读体验。有的细节直入人心,比如,黑,他在十二年中时刻想着谢库瑞,但他却根本记不清谢库瑞的摸样了,这样心理描写非常细腻生动,仿佛人人有之。

小说的结尾也非常有张力,黑被凶手砍伤后回到家里,与谢库瑞在作爱时,巨大的欢愉与身体的巨大痛苦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独特的人生体验,这是否也是一种隐喻?

我对《我的名字叫红》的看法是,一部怪异的生动的复杂的晦涩的造作的,略有些婆婆妈妈的,能够测试读者耐心的伟大作品。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三):一种辉煌文明的陨落

在现今极端势力蔓延的情况下,看这本书,体会有些难以说清的复杂。小说无论从故事谋篇布局的别出心裁,还是从反思亚洲文明无可奈何的衰落,或者谋杀、爱情故事本身引人入胜。曾经辉煌的伊斯兰国家,也在面对欧洲文艺复兴之后的文明步步败退,就如当初禁锢在儒家理学八股文中的中国一样,过去的辉煌成为进步的负担,将过去奉为经典而不敢越雷池半步,最终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那些本民族的文化衰退消亡。小说里的细密画家反复强调真正的优秀的艺术是复制大师们的画,而不是追求个人风格,追求画出自己想象中的物品,而非真实的物品。从宗教、哲学的角度很难说出到底哪种艺术追求更出众,但是从一种艺术手法本身而言,复制别人又怎么可能永久?伊斯兰世界现在的一种状态,让人不禁将根源直指他们的信仰。

从另一角度说,是不是放弃传统就一定能够前进?被西方文明改造后的文明,还是我们独有那个文明吗?但追求所谓的纯粹,是否也会陷入极端的狂热和残酷,而无法跟上发展的脚步?

看完之后,小说故事本身反倒不那么吸引我了,其中引起的关于几种文明的历史更让人深思。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四):我,人们叫我读者

我是一个读者,或者说,我是一个拼图的人。面对着错综复杂的伊斯坦布尔街道这一盘迷局似乎无法下手。但关键并不在这里,因为这一场复杂的棋局背面,是一颗明星伴随着新月在血红的天空冉冉升起。只要我们将每一块拼图翻转过来,我们就会揭开在重重法兰克油彩下遮掩的真相。

海明威在《午后之死》中说过: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他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这就是文学史上著名的冰山原则。我的名字叫红的叙事者,大部分都是不可靠的。它采用了所谓pov(thepointofview)的方式,讲述了一个混杂了爱情,推理,哲学的故事。

故事从一场凶杀案开始,秘密接受苏丹绘图计划的高雅先生被人暗杀。黑怀着得到美丽的寡妇谢库瑞的欲望,从遥远的东方归来。却谢库瑞的父亲姨夫大人告知,他必须找到杀人凶手才能和谢库瑞结婚。而凶手的范围,是接受苏丹采用新绘画计划的三名画家。在寻找凶手的过程中,黑发现了在平静的伊斯坦布尔暗流涌动。画家们为了是否像法兰克风格学习而争斗不已,互相残杀。寻找凶手的人物进展缓慢,就在这时,姨夫也被人谋杀了,苏丹震怒,命令黑和画舫主管奥斯曼大师三天之内找到凶手。在截止日那个大雪纷飞的晚上,黑逐一找到三名画家,在一系列紧张的对峙之后,真想终于大白。

而故事还有另外一条潜在的主线,就是黑与谢库瑞的爱情故事。谢库瑞一直在自己的小叔子和黑之间摇摆不定,而随着故事的推进,她终于接受了黑。两人最后生活到了一起。

从我的名字叫红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福克纳的影响。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采用了和本文相同的叙事方法。整个故事由四段叙述组成。读者只能从各个叙事主人公的主观视角中出发来寻找拼凑整个故事。每一个叙事主人公视角都是不可靠的。比如《喧哗与骚动》中第一个视角班杰,我们从一个三十多岁的智障的角度听了一遍故事。如果没有多次阅读或者阅读脚注,我们对文章中的词语的无法理解。更别说主人公班杰没有时间观念,经常把不属于同一个时空的事情放到同一个时空来阐释。但《我的名字叫红》进一步发展了这种叙事技巧,一方面,叙事的主角大大增多,在全文的五十九个段落之中,有二十个叙述者。而这些叙事者的身份,比《喧哗与骚动》更进一步,更加不可信。本文一开始的叙事者就令人生疑死去的高雅大师,作为一个死人,他絮絮叨叨为自己辩解。而文章中另外一个叙说视点来自咖啡馆的说书人和他说书使用的图画。有时候这些图画借着说书人的嘴讲自己的故事,有时候这些图画甚至踢开说书人,自己发声。有时,一些推动故事发展的其他图画也开始说话,比如在奥斯曼大师用仕女法发现凶手在画马时总有破绽时,一幅马的图画就开口说话,讽刺了凶手喜欢的法兰克风格最终带了自己的死亡。另外一个方面,福克纳小说中的叙事主人公的叙事都是平行的,四条不同的描述往往是对同一件事情。而《我的名字叫红》中的叙事者,在叙述的同时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不同人物的叙事隐含着时间线索的推进,能够有力的增强悬念感。著名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的坐着乔治马丁就是使用这种叙事结构的能手,比如在《冰与火之歌》之中,每个叙事章节的末尾往往带给人悬念,让人对叙事主人公的生死产生担忧,但下一个叙事章节往往岔开一笔,通过别的叙述主人公讲述。有时甚至隔了好多个章节,读者才能通过另外的叙述者得知先前主人公的命运。然而由于叙事者的角度问题,我们也不能确定我们所听到的到底是不是真相。正是这种碎片化的叙事方式,吊足了读者的胃口。当然,因为本文是一本带有哲学思考的探案小说,叙事的节奏远没有《冰与火之歌》那么紧凑,但是从一些情节的设置,我们还是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匠心。比如在书的后半段,奥斯曼大师在告诉黑凶手之后,黑兴高采烈的回家。而下一章立刻就换成他们之间媒人艾斯特的叙事视角,艾斯特告诉黑,那个一直被认为战死沙场的谢库瑞的前夫居然回来了(当然,这事后证明是谢库瑞小叔子哈桑的阴谋),黑带着艾斯特去找哈桑算账,作者通过艾斯特的角度,讲述了寡妇谢库瑞的矛盾与自私。还有作者精心设计的贯穿始终我是一个凶手的视角。这个视角在一开始就明确的告诉读者,自己是真正的凶手,但已经经过完美的伪装。然后每一次黑对三个重点嫌疑人进行排查之后,这个视角就会跟在这三位画家各自的内心独白后出现。读者不由得去对比,思考,这个歇斯底里的声音到底来自之前哪个躯壳中?不过比较遗憾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翻译还是作者毕竟在侦探小说写作上缺少经验。读者似乎很难从凶手的视角中探得蛛丝马迹,也就是说这部小说在形式上已经有了诸多的优点,但在具体的内容上还可以写的更有吸引力。

这种叙事方法是十分视觉化的,近些年来,许多优秀的电影就借鉴了这种来源自戏剧的文学表现形式。比如日本电影《告白》,作者通过不同人物的叙述讲述了一个凶手不止一个的校园悲剧。另一部优秀的校园题材电影《听说桐岛要退部》,通过和拼图式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等待戈多的故事。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在阅读本文的时候能够产生一种观看电影的感觉。

那么贯穿整本小说的谜题的答案到底是什么呢?凶手到底是谁?凶手行凶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显而易见,这部图书是关于时下热点问题民族化和世界化的问题。而在与基督教世界斗争了几个世纪的伊斯兰世界,这个问题更加严重。而对于早在1922年就通过革命开始西方化的土耳其社会,这个问题更是迫在眉睫。我们不能认为这本书简单的批判了民族主义或者世界主义。因为十分有趣,这名凶手橄榄杀死了两个观点截然相反的人,其中一个是西化主义者姨夫大人,另外一个是民族主义者信徒高雅先生。而他自己却是将法兰克画法引入奥斯曼细密画的坚定支持者。而代表奥斯曼传统的奥斯曼大师为了自己的艺术不被玷污,在饱览名画之后,刺瞎自己的双眼。而姨夫大人主持的作品,最终的结果被证明是不伦不类的。接替画舫职位的是姨夫大人的坚定支持者鹳鸟。而比较亲近奥斯曼大师的蝴蝶终于失势。奥斯曼细密画技法最终逐渐衰落,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是比较遗憾的是,奥尔罕提出了问题,却没有给这个问题有效的回答。就像他在书的开头引用的两句互相矛盾的古兰经经文,其中一句是盲人和非盲人是不相等的,另外一句是东方和西方都是真主的。第一句的内涵是肯定东方艺术风格(偏重于符号化,而并非法兰克的写实主义),而第二句的意义传达出一种世界主义的含义。将这两句话并列放就会给读者传达一种模糊的概念:似乎东方文明将要和西方文明统一。然而这种统一的结果到底是坏?统一的过程是否顺畅?帕慕克的观点是含糊不清,就像是本文结尾处,新上任的苏丹是个连细密画都不喜欢欣赏的极端伊斯兰教徒,他把西方世界送来的钟表打个粉碎。但伊斯兰文化因此而发达了么?前面已经说过,鹳鸟接任,画舫衰败。整个世界就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这一通唯一的收获是黑和谢库瑞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其实从弗洛伊德的理论出发,这个故事的结局还可以被理解成一个失败的弑父故事。整个故事弥漫着浓浓的弑父情结。无论是黑还是凶手橄榄,所有画家都对姨夫大人和奥斯曼大师有父亲般的情感。谢库瑞的两个孩子对即将成为他们父亲的黑充满恐惧或者愤怒。姨夫大人肉体上的死亡象征着法兰克艺术的水土不服(也象征全盘西化的失败),而奥斯曼大师刺瞎自己的双眼,在黑精神中的父亲地位同时也被颠覆了,意味着固守传统的原教旨主义已经无法牢牢地控制当代土耳其人(黑)。但关键问题在于,这两位精神父亲的死亡,完全跟黑没有关系。黑甚至没能自己亲手杀死自己的杀父仇人,所以谢库瑞的两个孩子一直记着杀死凶手的人不是黑,是哈桑叔叔。弑父的目的是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黑虽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他并没有成功的树立自己的权威。所以代表将来的土耳其人(谢库瑞的孩子)就陷入了对当代土耳其人的深深怀疑之中,甚至对代表武力原教旨的哈桑产生父亲般的依恋感觉。所以说黑和谢库瑞的幸福生活是表面现象,其实任何问题都没有解决。

这个问题就像是这个拼图最后的一块,读者必须认真思索,才能在自己的心中完成这件关于过去与未来,东方与西方的大拼图。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五):帕慕克生命中的红

关于红,基希洛夫斯基在《红白蓝三部曲》中,用透了红色将情深表达得淋漓尽致。这是一场由视觉引起的文艺盛宴,而当红色遇到帕慕克时,便开始了一场缠绵的文化反思。

帕慕克,一个当代少见的严肃作家,在这个媚俗的社会获得巨大成功,当然,这与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密不可分。回到他的代表作《我的名字叫红》,阅读难度不小,故事结构上难觅阅读快感,情节发展又趋于意识流,乏味而又琐碎。

但这些并不影响这本书的伟大。帕慕克通过大量的工作,在卷帙浩繁的文献中,用一个侦探故事很好地承载起了细密画的世界。在整部小说中,大量经典的细密画作的引用,不仅在情节推动上甚至在意境的表达上效果卓然。这极具意韵的场景,需要大量的细密画知识,这无形中构成了阅读者的障碍,尤其是远离土耳其的我们。不过,这些都无碍它的伟大,帕慕克凭一己之力,梳理文化,并将其构成小说呈现出来,供后世景仰,经典无庸置疑。

特别是在整个西方文明都处在传统文明失落的迷茫中。在帕其自传体小说《伊斯坦布尔》中,帕慕克就写道,他在年轻的时候曾花费大量时间游走在伊斯坦布尔的街道边,望着海水发呆。看着这座古老的城市日益崛起的工业设施,帕慕克敏锐地觉察到这个城市吁愁的特质,在古老和现代的夹缝中,现代人何去何从的一种惆怅。于是我们就有机会读到《我的名字叫红》这个发生在法兰西绘画取代细密画过程中的精致小说。

为何精致?西方有评论家曾说过,现有的小说已经把能有的故事写完了,现在我们只能在结构上有所作为了。

基于以上说法,我们回避小说情节,单看小说结构。

首先,为何是说书体?在《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一书中,帕慕克回忆道:在写《我的名字叫红》时,小心翼翼地阅读奥斯曼帝国的法院登记、商业纪录、公共文件,以寻找生活的细节。选择当年语言以期达到最佳的真实性,可如何解决这本历史小说与当代读者的语言隔阂呢?帕慕克选择了说书人文体,将历史感很好保留,同时将阅读障碍降至最小,充分体现了这位世界顶级小说家的水准。

然后,在结构安排上,黑、谢库瑞、蝴蝶、鹳鸟、橄榄的交替循环出现,是推动故事发展的主线。在这其中,帕慕克间插入狗、金币、马、苦行僧的自诉,在不破坏故事结构的基础上,丰富故事的内涵。作为侦探小说,在案情水落石出之际,狗、金币、马、苦行僧这类配角也显露真实身份,原来它们就是秘密细密画的构成。匠心独具的安排,让结构更值得回味。另外,拟人化的叙述也为整部要求严谨的侦探小说增加了诗性。同时也能减轻帕慕克单拧出来的杀手这一分类略限模糊的角色自叙的不合理性。

最后,就是叙述时间。即使角色切换,帕慕克也确保了叙述时间的一致,即角色切换基本上是无隙的。较大的时间流逝,也仅仅出现在完整的某一角色叙述段落中。这能极大保证小说的完整性。这对于塑造密闭的阅读感官空间至关重要,在《天真的和忧伤的小说家》中,帕慕克表达了自己对小说家的理解,并不是重现某人的生活,而是通过细密入微的描写重构空间,供阅读者进入,从而引起多种效应,达到小说某种秘密的含义。

这本纠结的小说,爱得纠结,破案绵延五百页,所有这一切都是构建在细密画式微的基础上。面对似曾相似的无能为力之局面,帕慕克在几个世纪后仍不断思索,但并未给出答案。在细密画没落多年之后的现在来看,细密画并未消失,而是成为传统文化的瑰宝,仍然有大批人致力于研究它。可见,事物的发展并非个人能够左右,也不必担心,万事万物均有存在之价值。所以,帕慕克提笔写下这本小说对于细密画来说意义重大,甚至对奥斯曼帝国,甚至当代文化迷失中的西方,都意义重大,不仅是对文化的缅怀,也是对当下的解读。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六):红色的意象演绎

《我的名字叫红》有一个著名的开头: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死者的自白之后,各个人物、嫌疑犯、狗、金币、树、红等轮番登场,多角度的叙述,铺陈出十六世纪奥斯曼帝国的风土人情。

彼时的土耳其处于东西方文明碰撞带。

红,是碰撞之后的结局。

红,是色彩的统帅。

红,是昔日帝国的初晓。

第31章,红说,生命从我开始,又回归于我一旦我把自己的颜色呈现于纸上,仿佛我正命令这个世界:变红!

伊斯兰世界的细密画派崇尚红色,一如他们的信仰。信仰像一棵坚固的大树,一旦让疑惑缠绕,便开始松动与倒塌。咖啡、新锐的画风、大胆开放的装扮都在挑战传统,想,哪一种才是正常?

如前辈墨守成规,宁愿刺瞎双眼也不愿改变画风,还是接受阴影和透视画法,这是一个伤筋动骨的问题。

法兰克画风以文艺复兴为底色,以人文本。而细密画风,则一切为了穆斯林真主安拉。

绘画等于记忆,线条与颜色,皆是真主来过的痕迹。在他们的世界,真主大于一切。

为了拯救画坊免于宗教异端说,橄榄杀了高雅,却并非感到痛快:如今我彻底分裂,像是某些人物像,头和手是由一位大师描绘,身体与衣服则是另一个人所画。他的行凶正是内心摇摆不定的焦虑感所致。

细密画还是法兰克画风?东方还是西方?一直困扰着橄榄及大部分土耳其人。

文字反映真实。诺贝尔文学颁奖给帕慕克,原因之一即是他追寻了故乡忧郁的灵魂。忧郁是长期混沌不明的状态,左与右互相拉扯,没有结果。

然而,不管是否愿意,新兴文明像一只任性的鸟儿,在全世界自由地飞,卷起毁灭与重生的风潮。

红,又是革命的颜色。

红,是东西文化融合后的新生。

其实,全球化浪潮是一种必然。不要太在意东方或者西方了,任何一种艺术,真正重要的,是通过它的美,让人了解生命的丰富多彩、仁爱,让人了解内心世界与信仰。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七):3年了,终于看完

1、结构

看书的第一感觉让我想起之前看的电影《21克》,类似的手法,都是多线条叙事,而且每个章节都是书中某个人物的第一人称描写,死者,凶手,男人,女人,小孩,就连画里的狗,树,苦行僧都依次登场,从不同的角度讲述同一个连环杀人故事,每个人都是叙事者,就像生活在这小小的书本上一样,把故事娓娓道来。而这样情节设置的书因为是第一次看到,所以就特别让人震撼,像第一次看《低俗小说》那样,好手法!

2、内容

当然,这本给我带来感受除了情节形式新颖之外,还有其中浓厚的伊斯兰文化因素和奥斯曼及波斯帝国的千丝万缕的历史故事,在历史洪流的大背景下,传统伊斯兰细密画派和新潮欧洲法兰克画派的碰撞和冲突,相比法兰克画派,细密画缺少严密性和透视性,与中国画类似,重写意,而西洋画重写实,所以物体都会在一个平面上,但通过大小来表示重要高低,而西洋法兰克画派有近景远景,透视画法等技巧,因此当高雅看到伟大的苏丹被画的和狗一样大小,心中会充满不安和害怕。书中的几位顶级细密画家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展开梦想与权力的追逐,而细密画本身也逐渐不可避免的走向衰败。

3、作者

看了帕姆克的访谈,发现他自己也承认小说里面的小儿子奥尔罕就有他自己的影子,书中也在结尾点到了这点。书里借谢库瑞之口,说奥尔罕急躁,脾气不好,傻到用理智解释一切事物,同时也有和哥哥之间无尽的争吵,这些在他的《伊斯坦布尔》里也有提及,也如他在采访中所说,想在历史小说中加一点个人的维度。

这是我看帕姆克的第二本书,相比第一本《伊斯坦布尔》,这本书更能体现出他拖沓之中略显精致的文风,看着似乎总是在原地踏步,情节也常常停滞不前,就像灌篮高手里灌个篮能放20分钟一样,全本书籍都是写的各式人物的心里活动,而这也是正式帕姆克的牛逼之处,能把人物的心里写的细致入微,让你觉得拖沓但不感到烦恼,看到最后,我发现帕姆克把自己当成了细密画家,把小说当成了细密画,而这些人物就是画里的狗、树、金币。

作者也是个极度热爱土耳其,并了解土耳其悠久文化的人,文笔上纵横古今,横扫天下,听说他为了写这本书,准备了6年,专门去找了很多细密画去学习,也亏得人家把文物保存好。在书中他借细密画这个口子,在不停的探索土耳其民族文化的灵魂。300年前,细密画开始衰落,而300年后的今天,我们又在经历什么样的文明和冲突,我们又将给后人留下什么文化。

4、自己

我们也有和土耳其一样的灿烂悠久,并对现今生活影响深重的历史文化传统,我们的春秋诸子百家文化,唐诗宋词元曲,中国山水画,想起来也是顿然能感受其间的张力,希望也能看到有这样的作家可以写写我们自己的文化,城市。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八):叹为观止的鸿篇巨制

曾经瞥见过一些土耳其的电影,经常会出现昏暗干净的街道,发亮的石板路,鲜红的血迹和决斗的男人。这小说和所有充斥着光怪陆离的意向和意识流小说一样,读起来相对费劲。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前提下,才能深入到文本描述的那个世界。每个篇章都换了叙述人称,好似一幕幕电影,但最后那句为了让故事好看并打动人心,没有任何谎言奥尔罕不敢说出口又把叙述的主体归到了这位拥有及其复杂大脑的作家身上。

我一直很爱这样的作家,仿似有洞察一切的能力,骄傲也谦卑地透出些自我批评怀疑和智慧。土耳其这个极其复杂矛盾的国家,现代派和传统派(法国派和细密画派),这个矛盾现在并且一直会在土耳其社会中存在,不仅体现在艺术上,还有政治和习俗等各个方面。中国没有这种矛盾,因为中国人喜欢西方文化,推崇西方文化,甚至不要了自己的文化,这是奴性。而土耳其和中国在文化的冲突上有相似点,但他们有更顽强的生命力和韧性,想要去抵抗,虽然他们也喜欢世俗文化,但不愿抛弃固有的传统的习俗。这是区别。

这种冲突体现在小说的很多层面,细密画和法国派的矛盾,女性自由和禁锢婚姻等等。有四分之一的章节是游览过去的,这让我在认真读完最后100页后很想重新再读一遍,我的名字叫红一翻开就好像有个磁场把你吸引进去,奥斯曼衰变忧郁但璀璨神秘的文明以及其浓郁的香味吸引着你去一探究竟。下个月即将启程,祝一切都好。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九):机缘与诚实

文艺界有种论调,中国缺乏有质量的评论,这点我深以为然。读了这本小说后,我确实怀疑那种评论方式是否有效,用复述情节分析意义那一套永远也做不出有意义的评论,拆解技术也无能为力。

这本小说已经放弃了炫技,放弃了亮宝的心态,也不是卡尔维诺偶尔表现出的引导读者的意识。他不是放在博物馆里防弹玻璃后的文物,没有让你吓尿的意思,而是手持璎珞不断翻转给你赏玩故事,这故事如此精巧,语言都失掉了讨论的意义。拿他跟过去的小说比较,大概区别在于看AV和亲自临床的区别,如果说过去写一本小说如同拍摄一部AV供无穷的人观赏,那么到这里已经化作一个姑娘分身有术,亲临缱绻。他就像美到极点却不打扮的少女走来与你欢愉,没有猥亵没有勾引。

我的意思是说,或许恢复到罗曼罗兰、纪德、茨威格的传统会更精确,恢复到论述作家与情感的时刻,从一个意象到另一个,诚实的从一颗心到另一颗。这就好像电脑已经进化到了PC时代,不是巨型服务器时代了,全世界的PC几乎都是台湾制造,工程师们讨论的是人机交互,不是电路板。

中译本出来的那年我就知道这本书,不过抱持着世纪文学二流化的想法我一直没读,特别是诺奖这样还往往带着四平八稳的盖棺野心的封神举动,就更加缺乏新鲜感了,总之,新千年以来的诺奖作品我都读得很少,我那时宁愿去读布克奖作品系列,也懒得读这种出版热潮下的腰封系列。

继续我们关于人机交互的讨论,小说背后的技术已经完美无瑕,如果这本书没有打动你,这并非作家的问题,他已经尽善尽美,这大概就相当于张学友的活出生命演唱会,那些翻唱是否在你心中超越原唱或者说打动你不重要,重要的事实是,他唱的比原唱只好不坏。

最近看了许多文字,恕我年迈,不能清除记得出处,有句话说,现在已不是农耕时代,过去由承诺或亲密作为母题牵引的那种爱情极不现实,我想是的,设想我们在一起能做什么?在技术支配下,这些事都尽可在单位时间中完成,当然,如果说出一起变老这种要求那就没办法了,因为这仍然是由承诺为母题牵引的,但世界变化快,人能接受的外界刺激太多,这种依附于多巴胺的关系如果执着于承诺的话恐怕很快会演变成灾难般的自虐。

另外,屁股决定脑袋的规则,当然有效,如果我们谈论的是所谓的现实。但是,你唯有有了名利才有资格谈淡泊名利的论调显见就又是自我感觉良好的王八蛋逻辑了,大概小姐也可以说你不做鸡不知性瘾症。同理如上,帕慕克展示了这种可能,一种超越几代人的可能。因为这些都是可以学习的,简而言之,援引中国式马克思主义的词汇来说,就是上层建筑有了先于经济基础的可能。无论是见识品味,都已经全方位的展示了超越。

帕慕克因为回忆录失去了他的哥哥,他还承认回忆录也伤害了他母亲的感情。还有众多大师的姓名可堪列举来说明她们对家庭成员的丑化或误读造成分裂的事。

有必要追怀一件往事,在我年少时,我爸说茅盾文学奖不说了,我看青年文摘上这些文章真不咋样,觉得你也可以写点东西丑化我好发表,随便怎么丑化都行啊。我没说什么,转身又回屋去了,这故事本身实在超越一切杂志里的胡编乱造。如今获知可以保送,想起当年的事,堪堪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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