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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2022-03-22

范文推荐: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合集(250字)。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一)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平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二)

“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

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三)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四)

很久没动笔了,估计生疏了许多。

断断续续,花了将近两周的时间看完了盗墓笔记,一开始感觉的是惊险、刺激,超级有画面感的描述方式,让我久久沉浸于其中。再往后,越看越有一种淡淡的伤萦绕在情节中。

主人公吴邪是那种烂好人的性格,天性纯良,然而一次次的盗墓,一次次谜底的揭穿,个中情节的曲折和相关人物的决绝狠戾让他一直挣扎、痛苦,每一次他的决定都会带来死亡,而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因为自己导致别人的死亡。从来他都不是为自己而活,活在别人的世界,揭露别人的真相,他拼了命的帮小哥寻找身世,了解小哥的故事、家族,即使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但他做得义无反顾,仿佛失忆的是自己,要找回的也是自己。

闷油瓶,对这个人物,估计每个人都会嗟吁不已,身怀绝技而又涉世未深,仿佛从天而降,从未体验过活着的乐趣,一生都只为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一次次的失忆,一次次的找寻,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却最能勘破生死。我想他应该唤起了很多人内心柔弱的地方,对这样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去描述,心疼、同情,亦或是其它。

我想,吴邪最后的那股子倔强,跟着他从南到北,踏雪山、进缝隙,应该是实在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了,打不赢、说不过,任何手段都无法改变他的心意,只能一路陪伴,到最后被弄晕,不甘的离去。

胖子,就像作者说的,或许是铁三角里活得最真实的,经历任何大风大浪,很多事情看得最透彻。这样的人,应该是最让人羡慕的,活得自由自在。如果没有他,吴邪和闷油瓶会少了很多乐趣,整天大眼瞪小眼,估计沟通都成问题了。他是一股润滑剂,有时候对吴邪的思维开导,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说他是吴邪的师傅我都不觉得过分。可惜,最后云彩的死亡,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不过,凭着他的能力,相信不久就能从伤心难过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其他还有很多人,如潘子、三叔、文锦、阿宁等人,不过在我印象中都不是那么真切,人物的刻画相对还是模糊一些。不过就像很多小伙伴的点评一样,本书的摊子确实是铺得相当大,而且埋下的伏笔(也叫坑)简直多得填不完,如果不是当一本小说去消遣而是认真研究的话,相信书里面很多情节都值得推敲,有的可能过于牵强了。

不过纵观后面章节的描述,很明显三叔还有后续,且静心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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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推荐: 《海蒂》读书笔记简单 250字


《海蒂》读书笔记【篇一】

假期里,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名叫《海蒂》的书,看的头几页并不吸引我,可是后边越来越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海蒂,在她的感化下,心情抑郁,性格孤僻的爷爷重新燃起对生活的渴望,在她的爱心帮助下,体弱多病的克拉拉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坚定了战胜疾病的信心,总而重新站起来······

读完这本书,是我认识了一个天真烂漫,性格善良的小姑娘海蒂,她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喜欢帮助他人,年纪虽小却有一种非常感人的魅力,她不仅外表冷漠,内心善良的爷爷,完全接受她,还使爷爷敞开胸怀,用山里人的纯真深厚的爱教育海蒂,而海蒂则用纯真的爱,温暖了爷爷的心还使一位爱说谎话的牧童彼得,用她的善良,感化成了一位爱学习的孩子,在福兰多托结识了一位瘫痪的小姑娘克拉拉,以及那位懂得孩子心的老奶奶。

海蒂让我明白了她生活在那样艰苦,冷漠的环境中依然保持一颗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心,用她不懈的爱感动着每一个人,我们现在生活这么优越,不仅有父母、亲人的关爱,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要更努力地学习,去关心爱护身边每一个人。

《海蒂》读书笔记(篇二)

在《海蒂》这本书中,作者施皮里塑造了一个乐观、开朗、淳朴善良、热爱自然的小姑娘——海蒂。她自幼失去父母,成为孤儿,但悲惨的命运并没有使小女孩屈服。海蒂用她那纯真的心灵感化了饱经沧桑、极度抑郁的阿尔姆大叔;她用热情和乐观给在漫漫黑夜中摸索的盲奶奶带去了快乐和希望;她用爱心和真情帮助瘫痪的克拉拉重新站起来。最后,故事又以快乐的结局完满结束。

《海蒂》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海蒂的真诚让我感动,海蒂的善良使我陶醉。我喜欢这本书!

《海蒂》读书笔记(篇三)

轻轻合上书,我的眼前便浮现出一个身影,她就是瑞士女作家约翰娜·斯比丽的长篇小说《海蒂》中的主人公,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心底善良的小姑娘。

海蒂是不幸的,她从小失去父母,家庭贫寒。然而海蒂也是幸运的,在她的成长过程中,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和关怀。在爷爷那里,她可以无忧无虑地玩耍,在玩耍中学到了知识。当海蒂做出一些别人看来很无礼的行为时,生意人埃斯曼先生总是出面保护她……宽松善意的生活环境养成了海蒂善良、乐观的性格。

当读到海蒂在路上遇到一位瞎眼奶奶,为奶奶不能看到东西而大哭时,我的鼻子不禁一酸,多纯洁善良的孩子呀!面对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一般都不会去理她,而海蒂却会,还会为老人的不幸而伤心。牧羊娃彼得因为一点小事要打羊时,海蒂苦苦相劝,甚至答应把自己每天的奶油肉干给彼得,只为她不忍心看到羊儿挨打。我再一次被她善良的心感动了。我虽然觉得这些事她做得太傻,与事无补,但海蒂却用自己的爱心深深地打动了人们。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爱的天使、爱的化身。

海蒂的纯真善良,就像一盏明亮的灯,无声地感染着周围的人,它使饱经磨难、离群索居的爷爷重新回到人们中间,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实现着生命的价值;使长年与轮椅相伴的富家少女克拉拉重新站了起来,使贪玩厌学的牧羊娃彼得逐渐喜欢上学习,使在贫困和黑暗中艰难度日的瞎眼老奶奶找到了生活的乐趣……他们的生活都在海蒂的影响和帮助下变得美好并充满希望。可以说,哪里有海蒂,哪里就有笑声,就有欢乐,就充满了爱的温情。

海蒂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在她身上有许多我们不具备的优秀品质。我一定要向海蒂学习,帮助别人,将自己的爱心奉献给每一个人。

编辑推荐: 读书笔记通用250字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编辑推荐: 读书笔记通用25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书笔记【篇一】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雷锋时代流传的一句话。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省下来的津贴寄到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去为旅客服务……这些琐碎的小事,却几乎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美德。7岁沦为孤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因公殉职,雷锋叔叔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却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得到了永生。

《雷锋》这本书讲的就是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非常干燥的日子里,有一座加工厂失火了。雷锋叔叔发现后就连忙召集工友们灭火,可是火势太大了,雷锋叔叔只好拿了一把扫帚独自一人冲进房间灭火。

读书笔记(篇二)

《夜莺的歌声》讲述的是前苏联保家卫国战争时期,一个叫夜莺的孩子是个勇敢、机智,巧妙地与德国兵周旋,用口哨传递信息。把敌人带进了游击队的埋伏圈,消灭敌人。

文中夜莺与敌人的对话:“怎么会就剩我一个,这里有麻雀、乌鸦、猫头鹰多着呢。”??:“刚刚一开火,村子就着火了,大家都喊,野兽来了,野兽来了,大家快跑。”这些话都是夜莺使在不易察觉中戏弄,同是也提现了夜莺的机智和对敌人的憎恨。

文中,第二天,在被烧毁的村子的围墙旁边;在那小路分岔的地方,有孩子又穿着那件绿上衣??使我联想到“小夜莺”又投入了新的战斗,又在坚守岗位,察看敌情。我便对这位小英雄佩服的五体投地。佩服他天真活泼、顽皮、机智勇敢,有一颗爱国心,从他的身上使我想到白洋淀的抗日小英雄嘎子,小英雄放牛娃王二小等。这一切,时时刻刻都在鼓励我们要有一颗爱国之心。

读书笔记(篇三)

《语文教学生活化》一书指出:“中小学教育的共同趋势是必须把理论、技巧和实践结合起来,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起来;学校不能和生活脱节;学生的人格不能分裂成为两个互不接触的世界——在一个世界里,学生像一个脱离现实的傀儡一样,从事学习;而在另一个世界里,他通过某种违背教育的活动来获得自我满足。” 正基于此,作者提出:语文教学的改革,关键在贴近学生生活,这是“根”。 语文从生命开始,与生活同行。

生活是语文学习的源头活水。语文与生活是血肉相连的。我们语文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课堂上的“知”到生活中去广泛地应用,在用中学,在学中用,以此提高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课堂小天地,生活大课堂。生活处处皆语文,语文无处不生活。

读书笔记【篇四】

呼风唤雨的世纪指的就是第20世纪,20世纪的变化居然比19个世纪的变化还大。

呼风唤雨的第20世纪变化太大了,我就不知道是怎样变化的,我真想穿越回去,把第20世纪的变化经过统统看一遍,在看看以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生活在这第21世纪中是多么的幸福啊!在20世纪中的发现和发明比19个世纪的发现和发明还要多,这些发现和发明都被我们享用了,我们该是感觉幸福,不应该感觉这里不好啊,那里不好啊,难道,我们生活在比以前还要好的时代里,就要这样抱怨吗?我以前就是抱怨这,抱怨那,可是,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以前的还要先进,我就不敢再抱怨了。

在20世纪有发明和又发现的人,我谢谢你们,让我们能够享受你们发现的发明的东西。

读书笔记(篇五)

大概用了2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一千多页的《红楼梦》读完了。断断续续的想法感触时常冒出来骚扰着我。黛玉的灵魂,宝玉的痴玩,宝钗的大气持重等等时时颠来倒去着难以入睡。

不知从何开始一部巨著,那么就稍稍点评一下后四十回吧。读完后四十回的感受其实与大多读者差不多: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的质量确实稍差。部分章节显得比较迂腐。比如宝玉大谈《四书》,之乎者也;光贾政外任的事情也用去一个回目。这些与原著的差距比较大,脱节也相对严重。另外八十一回的衔接也显得牵强。八十回写到败落了,八十一回却写了“四美钓游鱼”感觉不是很好。当然,后四十回也是有可以的地方。黛玉致死至少写的还算可以,让人悲戚难忍,失之可惜。总的来说,后四十回还算勉强过得去。我不认为这个是狗尾续貂。至少有这个观点的人自己也不见的可以写到高鹗这个水平。

别的不说,就简单评论一下红楼梦中给我印象比较深的美好女性吧。

我个人还是倾向宝钗的。宝钗的性格大家应该都熟悉,前人评论的也比较多。我虽对“金玉良缘”不这么赞同,但是抛开“金玉良缘”来看宝钗,她绝对是一个完美的妻子。而黛玉,做妻子恐怕没人可以受得了。我看宝玉也不例外。她只适合做情人或者红颜知己。妙玉带发修行,清高孤傲在贾母品茶栊翠庵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也适合做红颜知己,一起下棋谈论诗书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凤姐管理才能出众,可惜不懂诗书,显得短浅。宝琴与宝钗如出一辙,娶不到宝钗娶宝琴的话,也不见的是一件吃亏的事情。湘云自然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她的诗书水平虽没有黛玉高,但凹晶馆联诗,与黛玉共普“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一句也足以见得涵养不低。元春在书中正面描写不多,多为侧面描写。省亲一回,才情也算透露不少,留下的空白毕竟较多。对迎春前面印象不深,及至出嫁中山狼,才为之感叹。探春远嫁海疆,笔墨也不多。惜春从小受佛家影响。在周瑞送宫花一回已经留下伏笔。那是她还小,却在与尼姑智能玩耍,及至后来与妙玉谈得来,最终出家,情理之中。刑岫烟家境不好,但人品性格也不必富家小姐差,娶得到她也是福气。

87版电视剧与120回通行本在结局上稍有不同。我个人比较倾向电视剧的结局。

巧姐的命运。电视剧是结局是:贾家败落,被叔叔卖给人贩。最后由刘姥姥买房卖地典出,可能与板儿相好。而120回通行本却是卖人犯不成,到刘姥姥家避难。最后嫁给农村的富家人。凤姐判词中巧儿由刘姥姥相救是不错,但在刘姥姥游大观园中,板儿与巧姐柚子换佛手情节就暗示他两有缘。

贾雨村的结局也是电视剧更具冲击力。葫芦庙的和尚,后应天府雨村门子,应透露四大家族勾连背发落,最后揭发雨村做了官。无论情节上,美学上都胜出一筹。

[荐]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精选


读后感大全专题“盗墓笔记读书笔记”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书籍是人类不断进步的指南,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是,好的想法都是细细品味出来的。应该怎么写作品读后感呢?编辑特意为您整理了《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1)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2)

“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

这个说法并不是我的原创,但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初看第一部的时候,七星鲁王宫内的故事并没有如此的吸引我,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但毕竟朋友大力地推荐了,课业也并不繁重,便也想着耐着性子继续读个两三篇也不费太多的事情。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在汪藏海的奇门遁甲面前一次次被蒙蔽双眼,又在闷油瓶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之中看到无言的感动。我一开始不为所动,是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地舍命救人;我为其流泪,却同样因为这群有血性有探索之心的汉子们在绝望中的互相调侃。

无论是三叔从西沙外海就开始带给我们的谜团,还是长白山上被雪崩吵醒的云顶天宫,亦或是危机四伏使张起灵都屡屡受挫的蛇沼鬼城和张家古楼的阴森气息,吸引我的都不仅仅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呢”。全书几乎没有人物的介绍,甚至铁三角的三个主要人物,三叔都从未“官方地”提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羁绊,不需要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只有“去”或“不去”。虽然写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群盗墓者的故事,却不曾让人感到受伤的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里,是罪有应得。这个故事,用天真、胖子和闷油瓶的真心,赚到了每一个读者的眼泪。

但就算是如此连贯的故事中,也插入了一场我至今无法找到联系的戏码,那就是秦岭神树引发的奇迹。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一个并不承上启下的故事就是可有可无的。“老痒”这个从第一卷开始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人物甚至比大多数的出场人物都要丰满,虽然并不是说他的身材可能会让一些正准备去看本书的男性同胞感到失望,但他立体的形象,直到最后我们都不能用一个“好”或一个“坏”来盖棺定论。青铜神树的奇迹一定也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如果开头描述到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那把枪在最后高潮部分肯定会起作用。只不过即使有一些藏匿在头脑某处的隐隐的感觉,但我还并没有能够悟出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3)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

第三才是吴邪,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读《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4)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5)

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

五十年后,或许仅仅因为一个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

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而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甚至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

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6)

“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

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202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篇7)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传说。

故事传说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传说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 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 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 那些精彩 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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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1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中国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

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

“人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2

“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

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3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浮生若梦几番曾回。真也似假,假也真。兜转几轮,复至原点。却一曲唱尽,思无邪。 ——题记

若不是那日金牙老头的突然到访;若不是三叔看出了那片战国帛书的端倪;若不是自己执意要下斗;若不是张起灵买走了那柄黑金古刀……或许吴邪能安安稳稳地做他古董铺的小老板,平静生活终其一生;或许他不会陷入那有老一辈人织成的迷雾混杂阴谋的网;或许他不会见到那么多可怖的人心,识破那么微笑的假面;或许……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它带给了我太多感动,太多难忘。我的心随着书中人跳动。当他们陷入绝境,我紧张;当他们绝处逢生,我欣喜;当一个生命走向尽头,我扼腕叹息,不由悲恸……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4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5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6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因此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一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能够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刻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能够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超多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一样,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个性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这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潜质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之后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潜质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此刻群众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述了超多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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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范文【篇1】

有一天,平地里冒出来一个自称叫毛毛的小女孩。

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几岁,有点像那首名叫《橄榄树》的歌中低声吟唱的那样: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她瘦瘦的,蓬头垢面,只是一双黑眼睛又大又深送,宛如寒星……

米切尔·恩德带着《毛毛》朝我们走来。

《毛毛》是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的一部轰动世界的时间幻想小说,它被译成了包括南非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在内的三十多种文字,发行量高达数百万册,被人称之为“毛毛现象”。

尽管《毛毛》是作为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在当时的西德出版的,而且在此以前,米切尔·恩德已有两部脍炙人口的儿童书《吉姆·克罗夫》、《火车司机卢卡斯》问世,但更多的读者与评论家认为《毛毛》不单单是一部儿童文学作品,更是写给大人看的一部寓意深送的长篇哲学小说。我记得,日本评论家小官彰在一篇文章中就说过这样的话:“《毛毛》之所以获得举世瞩目的成功,一个特征就是和儿童读者站在一起的还有众多的成人读者……《毛毛》在日本已经成为了论述现代的‘时间’时的最基本的底本。”日本的德国文学研究者安达忠夫也在《米切尔·恩德》一书中指出:“不只是儿童文学家,包括社会学者、心理学者、哲学家、小说家、诗人等诸分野的研究家都对《毛毛》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从各自的角度加以讨论。自然,大人与孩子们的阅读是不同的,尽管是这样,像这样能获得这么多男女老幼喜爱的书,自埃克絮佩里的《星王子》以来,已是久违了。”

而事实上,米切尔·恩德本人根本就不承认自己的作品是儿童文学。

1980年,米切尔·恩德在德国儿童文学学会奖的授奖演说《超越儿童文学》中提出了这个一直郁梗在胸的疑问:“从根本上来说,我反对为了孩子而存在一种特别的文学的说法……据我们的经验,孩子原则上丝毫也不关心的主题,或是孩子完全不理解的主题,是不存在的。问题是你如何用心、用头脑来叙述那个主题。”米切尔·恩德并不是一个喜欢危言耸听的人,他的疑虑是源于这样一个早已被我们遗忘了一个多世纪的事实:儿童文学本来曾是成人的文学。米切尔·恩德是在呼吁人们找回失落的文学创作的源泉——“童心”,找回一个能让孩子和大人共同参加的文学。《毛毛》作为米切尔·恩德的一次努力,使儿童文学这块坚如磐石的领地出现了裂缝,成功地侵犯了儿童与大入这两个世界。日本著名的儿童文化论学者本田和子在《称之为孩子的主题》一书中心情激动地写道:“它炸翻了境界之壁,像静静的黄色炸药那样显示出自己的威力。”

米切尔·恩德出生于德国,父亲爱德嘉·恩德是一位著名的画家。米切尔·恩德曾画过画、演过戏,1960年和1962年接连发表了两部儿童文学作品之后,竟像蝉一样沉默了长达十年之久。1971年他离开了德国迁居到意大利,三年之后厚积薄发,由于《毛毛》的出版而成为本世纪登峰造极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如今的米切尔·恩德,已像安徒生的名字一样家喻户晓了。而让我扼腕叹息的是,尽管米切尔·恩德的作品早在80年代就至少有三种版本被介绍到我国,然而它们却像水中的几片孤叶,只一旋,就默默地沉入到了水底,几乎就没有引起过什么反响。

这里不得不提一笔的是,《毛毛》在德国出版时,还有一个长长的但却极为重要的副标题“——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不知何故,前面提到的几种中译本都将它删除掉了,而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认为这是米切尔·恩德的画龙点睛之笔。

《毛毛》这部辉煌巨著1973年出版之后,第二年,也就是1974年就获得了德国青少年图书奖。正如《毛毛》的副标题所示,它讲述的是毛毛从时间窃贼灰先生手里夺回时间的故事。

不过,米切尔·恩德对毛毛的交待是含混不清的,我们对这个女孩及她的背景一无所知。

连德文原版书的封面上,米切尔·恩德亲笔画的毛毛,也只是一个背朝着我们、衣衫褴褛而头发蓬乱的小女孩而已。但毛毛的人物性格却被米切尔·恩德塑造得十分清晰,她一贫如洗却见义勇为,为了挽救病入膏肓的人类,不顾安危地往复在侯拉与人类两个世界;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人类在与灰先生进行殊死的搏斗。

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毛毛是我们人类的一位守护天使。

如果不是毛毛挺身而出,早已麻痹的我们就永远不会揭竿而起,而是任凭自己的心中被灰先生的灰渣填满……

我们要感谢毛毛。

在小说里,抽象的时间概念被分解成一系列鲜明而又具体的形象:时间窃贼、时间储蓄银行、乌龟以及时间之花和时间操纵者侯拉……不错,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把《毛毛》当作一部批判社会的读物。它鞭挞现实,犀利的矛头直指现代文明的弊病。字里行间,现代人的物欲。冷酷以及人性的混灭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它是一种警告,敦促我们这些迷途的羔羊回头是岸。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物质主义的风潮中,我们只是一味地追求效率至上而丧失了最纯美的人性。这是现代文明最惨重的代价之一。我们被物理的时间禁烟在一个漆黑的匣子之中,孤独地构筑起一个惟我独尊的世界。我们拒绝爱,也拒绝付出爱,我们甚至遗忘了明媚的阳光。

是米切尔·恩德提醒了我们。

日本的伦理学者小原倩在《幻想文学的发想》中指出:“作为一篇故事,《毛毛》是妙趣横生的,但随着阅读的深入,迫使我们开始对时间进行思索,不知不觉地开始反省我们的生活方式。绝不能说它仅是一部面对孩子们的幻想文学。”我们几乎被现代文明的浪头打沉,丢失了人性的我们就宛如走在一片荒芜的废墟上。是的,我们不知道自己正在走向自己。心灵的牢狱。野村清在《德国的儿童读物——与大人读物的纽带》中也发出了感叹的声音:“正如《毛毛》一书的副标题所暗示的那样,这是一部描写丧失人性的人们追回丧失的人性的故事,主题极其现代的幻想作品。”

在《毛毛》中,现代社会的癌变被浓缩成了灰先生的形象。一个好端端的世界几乎就葬送在这些无孔不入的幽灵手里。那么,米切尔·恩德笔下的灰先生究竟象征着什么呢?米切尔·恩德在《米切尔·恩德如是说》中有这样一段颇有启发性的话:“灰先生的男人们细切、分解的原理。对他们而言,能够计算、计量以及测定的东西才具有现实性,是计量思考的代言人。”米切尔·恩德在这里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曾经渗透尘嚣的物质主义及其价值观被比喻成了灰先生。

但是米切尔·恩德不愧为大手笔,他没有把灰先生这种现代社会的恶瘤表面化或是矮小化,而是循序渐进,逐渐地揭示出了灰先生的丑陋与残酷。灰先生是一群疯狂而惨无人道的时间窃贼,但他们却从不施展暴力,他们仅是凭借着一副和善而又彬彬有礼的假面,巧舌如簧地到处行骗。正因为这样,才使善良的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落入他们的陷阱。然而,可怕之处也正在这里,灰先生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其实现实中的灰先生就像寄生虫一样地潜伏在我们的体内。所以,难怪安美知子要在她那部《解读(毛毛)》中焦虑地振臂高呼了:灰先生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尽管肉眼看不见,但他们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注视着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

故事之核是围绕着时间而展开的。

我们振振有词的是:时间就是金钱。可是米切尔·恩德却告诉我们了一个截然相反的答案:时间是生命,生命就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确是早已抛弃了这样的说法,在现代生活背景的重压下,我们考虑的只是金钱:一个月的薪水、年薪……

在《毛毛》的第六章的开头与结尾,米切尔·恩德就在反复地告诫我们了: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寄予人们的心中。米切尔·恩德把它形象化地比喻为昂扬着生命力的时间之花。

他把这一瓣瓣盛开在人们心中的花朵描绘得光彩照人:

当星摆慢慢地越来越靠近池边时,一朵硕大的花蕾就从那黑色的水中浮现出来。摆针越接近池边,花开得就越大,直到完全开放,躺在水面上为止。

毛毛以前从未见过如此富丽的花,它除了闪耀的色彩以外好像什么也没有似的,毛毛根本想象不到世界上竟会有这样美丽的颜色……摆针又慢慢地摆回去了。就在它渐渐离开池边时,毛毛惊异地发现那朵美丽的花竟然开始凋谢了。花瓣一片接一片地脱落并沉入水底……

摆针又摆到对面,并且从刚才那个地方又偏离开一步,又一朵崭新的鲜花从那黑色的水面上浮了出来。

目睹着动人的一幕,我们还能不幡然悔悟吗——我们不能再丧失时间了!时间被剥夺,也就意味着连同生命也一道被剥夺了。

在《毛毛》的结尾,人们又重新获得了失落的时间。

然而,这一切又能持续多久呢?我们看到米切尔·恩德的眼睛中升腾起的是一片疑虑。

米切尔·恩德在问。

毛毛也在问。

读书笔记范文【篇2】

她的父母在她出生没多久父母就双双感染伤寒而去世了,住在盖茨黑德的舅舅收留了她,舅舅临终前将她托付给了舅妈,但舅妈并不喜欢她,她受尽了舅妈的歧视。后来被她的舅妈送到一所半慈善机构的学校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她长大了,成为一名家庭教师,她遇到了喜欢她的罗切斯特先生不离不弃,幸福生活在一起,她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简·爱。

一贫如洗,身份低微,相貌一般,身材瘦小的她无论在怎样的情境中她都保持着自尊自爱,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和追求平等。在简爱身上,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她的善良、宽容、稳重还可以看到坚强、倔强等特点。

简·爱渴望人人平等。“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由简·爱的这句话我想到男女的地位应是平等,有些人总将女性定性为男性的附属,并限制她们发展个人才能的机会和人身自由。这终归是不对的。因为人生来平等,没有人天生就是人才。生活上这种事真可谓随处可见,比如说上个星期六,路过一家宾馆看见一位穿着朴素,长得普通平凡,带着一副眼镜,深情严肃的一位客人走进店内,店员见到,一脸瞧不起的样子,一直是恶语相说。这时走进一位一身穿名牌的男子,双手插进裤袋,店内的店员急忙走近他,热语相问,说话声变得温柔甜美。唉,生活总是不公平的,而我只能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般呆呆的望着。

读了《简·爱》这本书让我收获颇丰,学会了简爱的善良,人们能为善良空出一席之地,哪怕只有一席之地,它也会发出耀眼的光芒,宽容,多体谅别人,自己也会感到满足……

读书笔记范文【篇3】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药》。下面我为大家摘抄一段: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药》。下面我为大家摘抄一段: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⑷,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这给谁治病的呀?”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老栓走到家,店面早经收拾干净,一排一排的茶桌,滑溜溜的发光。但是没有客人;只有小栓坐在里排的桌前吃饭,大粒的汗,从额上滚下,夹袄也帖住了脊心,两块肩胛骨高高凸出,印成一个阳文的“八”字。老栓见这样子,不免皱一皱展开的眉心。他的女人,从灶下急急走出,睁着眼睛,嘴唇有些发

读书笔记范文【篇4】

《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19世纪,而《简爱》的作者便是英国19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

《简爱》写的是一位叫简爱的女孩自幼成为了孤女,托付给一个冷酷无情的舅妈照管。八岁时,被送进了劳渥德学校,毕业后留校当教师。后来给人当家庭教师,并和雇主罗斯切相爱。经历无数磨难后,两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简爱》这篇小说的作者不仅仅只为写一段缠绵的爱情,而是一种思想,一种独立的意识。如果简爱没有独立,早以被扼杀在她童年时期的阴影的生活里,如果简爱没有自己的那一份独立,早就和有妻女的罗斯切在一起生活,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有身份的奢侈生活;如果没有她那纯洁的心灵,也就没有如今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名著。所以,我知道了为什么《简爱》为什么会吸引人——因为简爱的独立性格和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想要拥有和简爱一样的独立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不是一步就可以登天的。他所需要的是勇气,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如同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斯切一样,需要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豪迈和胆量。这才是作响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软弱是女性天生的性格,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的倔强的性格和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却是海伦,一个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一位美丽超凡的天使。她超凡,那是因为她的灵魂不再是属于现实世界的了,她已经到达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了,有着难以形容的忍耐精神。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了解的。海伦在认识的生命虽然如光阴似箭般短暂,但是却发出了流星般的耀眼光芒。海伦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高尚的美丽,豁达的美丽,气势磅礴的美丽,可歌可泣的美丽。

不过我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的细节,书上是这样描写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一个拉丁文,Resugam意思是我将重生”。“Resugam”这不是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的精神永存不灭吗?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最好的诠释。

《简爱》,一本诉说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的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作者给了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美好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尾,同样,我也喜欢这样的结尾,因为生活需要光明、快乐的存在,不是吗?

读书笔记范文【篇5】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对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反映女性生活的成长故事。这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之后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感情。这段感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异常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这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命运是不公平的可是人确是平等的,生活每一天都在变只要你有追求有梦想你的生活就将从此改变!因为你会为了你的追求为了你的梦想而奋斗。你的必将生活多姿多彩!

当今社会,金钱、地位成了人们的向往,什么亲情、感情对他们来说一文不值!而《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我异常喜欢《简爱》中的一句名言: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我期望大家明白钱只是浮云,金钱能够能够买到很多东西,却买不到亲情、友情、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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