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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202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集合240字。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一】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以小说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代的崛起。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曾经乞讨过,他曾经当过和尚,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为了给所有被害死的百姓报仇,他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宣布即皇帝位,定年号为洪武,国号为明。从此以后,天下百姓被元朝统治了68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朝代。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每当听到这气势磅礴的歌曲,我都会想,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帝王们,他们步入人生暮年,看着锦绣山川,遥想着当年的丰功伟绩,但这一切在历史的面前的多么的渺小,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他们会做何感想?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凭借自己的勇气与决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最终成为了大名天下的创造者。是的,其实命运之神并不存在,他也不会将什么宝剑和天下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与无谓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二】

马皇后,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救朱元璋于危难中,在朱元璋被困、就快饿死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给朱元璋送饭。她虽然是一个女子,却颇有胆量。陈友谅进攻龙湾时,她捐出自己所有的首饰财务劳军。并组织妇女为军队缝补衣物。

即使在大富大贵后,她也保持了简朴的作风。不骄不傲,并告诉朱元璋不要忘记民间的痛苦。甚至在用人上,她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愿得贤人共理天下”,被朱元璋引为至理名言。更难得可贵的是,她阻止了朱元璋的很多恶行。

朱元璋要杀朱正文,她劝告朱元璋,朱正文是你的侄子,立有大功,请你不要杀他;朱元璋要杀李文忠,她劝告朱元璋,李文忠是你外甥你是你的养子,留他一命吧;朱元璋要杀宋濂,她跪下求朱元璋,宋濂是太子的老师。老百姓尚且尊师,何况帝王家呢?

她就是这样用她的慈爱去关怀每一个她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把他们从朱元璋的屠刀下救出来了。她比朱元璋更知道人命的可贵。

她重病后自知很难医好,拒绝医生为她医治。朱元璋问她原因,她的回答是在感人心魄:“人的生死是由命运决定的,求神拜佛是没有用的,医生只能医病不能医命,如果让医生为我医治服药无效,陛下一定会相对于医生,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这是一个始终用自己的爱心关怀她人的人,即使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她还是这样做的。她在病床上留下给朱元璋的遗言:“愿陛下有始有终,子孙各个贤能,百姓安居乐业,江山万年不朽。”

马皇后这个平凡的女子在困难的岁月里,她没有嫌弃出身贫贱的朱元璋,而是跟随着他为他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无论环境多么险恶情况多么复杂,她始终遵守了自己当年的承诺:

“无论贵贱,生死永不相弃。”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三)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五部。看完以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事情要努力、沉着冷静、认真思考,遇到困难去反抗、拼搏,要用自己非常优异的学问去付诸行动,做到知行合一,百战不殆。

这篇文章讲到徐阶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严嵩,成为了明朝帝国的实际管理者。三十多年前嘉靖皇帝在柱子上刻下“徐阶小人,永不叙用”的字样时,绝不会想到这个所谓的小人将变成如今的“大人”。他以及他所代表的势力将压倒世间的所有强权——包括皇帝本人在内。徐阶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沉着才会变成对明朝有着极大贡献的人。是啊!只要你付出努力,你的生活就像是神来之笔,多姿多彩。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以努力和认真思考作为准则来鼓励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我会跟随语文老师的脚步去遨游书的海洋,邂逅诗仙李白,高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遇见诗圣杜甫,感同身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我还会跟随着数学老师去探寻数学王国的奥秘;和计算机老师走进神奇的网络世界,学会做ppt、学会在电脑上画画,在虚拟世界做一个“王”。这些都离不开像徐阶一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付出千倍于别人的努力,就像话剧演员,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辛勤的汗水,怎么能有舞台上精彩的演出。

我觉得我也可以胸怀大志,我也能成为像徐阶、王守仁那成样功的人,能为国家能为祖国做出贡献的人;我想我长大了以后,能像马云那样有自己的.帝国;我也会细心努力地工作做好,悉心照料将我所期盼的事业办的有声有色,绚丽多姿。

这本书所写的每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曾流着心酸的汗水,真是让我们受益非浅啊!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四)

最近沉迷于《明朝那些事儿》不可自拔,《未来简史》又被我放下了,几千页的书,不知不觉也看了三分之二了。

历史书中不乏名将,天分很重要,基本功更重要。虽然戚继光生来便是将军(继承祖上),还有一定的军事天赋,但如果没有后来的饱读军书、勤练武艺,再加上战场上的实操,也很难名留青史。

历史中也不乏蠢蛋,将有才之士长久的谋划毁于一旦(王本固)。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话也对也不对。遇到胡宗宪之前的俞大猷是金子,但是没有伯乐的赏识,千里马跑不起来;但是因为遇到了胡宗宪,金子开始发光了。

隐忍,成大事之前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等待最好的时机,再一举歼灭。徐阶就是这样对严嵩的,一等就是二十年,忍辱负重。然后他接着挤掉了高拱,实现了他的抱负,布好了棋局,心满意足的退休养老。可最终因为他未能赶尽杀绝,翻身的高拱利用徐阶提拔的海瑞,让想要安享晚年的徐阶在晚年颠沛流离、不得安生。

大功告成的高拱开始实现自己的抱负,明朝又一次恢复了生机,然而欲望惹怒了对手,年老的高拱被自己的老同事好朋友张居正和恨他入骨的太监冯保联合斗垮,灰溜溜的再次被辞退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铁打的内阁流水的首辅。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纵观到张居正为止的首辅(只看到这),几乎没有安然退休或者自然死亡的。或许,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吧。看了千百页的勾心斗角、你争我斗,有一点点无聊,还有更多的好奇与坦然。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人类社会吧,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斗争就必然存在。

或许,这就是历史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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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后感高中集锦


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看到更广阔的的天地。那么这时我们更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我们对作品主题的理解。您对于作品都有哪些新的感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茶馆读后感高中,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1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liao)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2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

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3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荆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4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一部不朽的传奇。

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老舍把这些人物集中在茶馆这个微缩社会中,让他们各自上演不同的人生故事,用小人生来写大社会,同时以茶馆的兴衰来透视旧中国的衰败。

《茶馆》一剧具有极强的社会批判精神,反映了生活在黑暗社会中小人物的命运是多么悲惨,道出了劳苦百姓对生活的憎恨与不满。可以说,老舍笔下的三幕戏葬送了三个时代,这三幕戏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和一些下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些混杂着汗与泪,歌与笑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六七十个主、次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级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样的戏剧构思纵横开阖,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不乏细微之处的生动描写,是老舍先生的独创,带给了大家这样耳目一新的故事。因此曹禺先生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一部不朽的传奇。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5

我们读过一些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党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我:“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希望多年以后,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一句“我们吃下午茶去!”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6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也是老舍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概括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的历史命运。这就是茶馆投影出的中国!

裕泰茶馆在大时代中生存了下来,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先从茶馆的内部装饰开始说起。从茶馆中桌凳的变化就侧面反映了这里生意的好坏。第一幕中店里放的是长桌,方桌,方凳,长凳,小凳。这样客人的容量还是挺大的。当时天泰,广泰,德泰都已经关门了。市澈争的压力不大了,勉勉强强的混口饭吃。第二幕中一律是小桌与藤椅,桌上铺着浅绿色桌布。墙上用的是时装没美人,可见王利发紧跟时代潮流。第三幕中都换成了小凳和条凳,家具也黯淡了,门庭也不光线了,岁月让裕泰失去了生气。体面也不是这里的形容词了。除了这明显的外部装饰,还有那些个字条。

“莫谈国事”这条子陪着裕泰一起经历了半个世纪。第一幕中茶馆各处都贴着这条子“莫谈国事”。第二幕中的“莫谈国事”更大了,更醒目了,功能依旧。第三幕中“莫谈国事”有了一个伙伴“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更大,更多!这是一张神奇的条子。“莫谈国事”将封建无限的放大,也无限的反应了社会的落后。“茶钱先付”反映了裕泰的生意已经岌岌可危了。

在茶馆中不仅仅有陈设的条子,还有人。茶馆中人物繁杂但每一个都有鲜明的个性。其中在全文的结尾的时候有一个沈处长。他一共只有一点点的台词,是七个“好”字和一个“传”字。语言极其凝练,但同时把这个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沈处长的出场穿着军便装,高靴,带马刺,手持小鞭,后面还跟着两个宪兵。他明显是一个很霸气的人,但少言寡语。不说话,用眼神示意也许就是这些长官的特征之一。沈处长不过是这戏中的跑龙套,而王利发是贯穿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之一。

王利发是一个小小茶馆的老板,为了生存,他阿谀奉承,逆来顺受。这不仅仅是他的茶馆,也是他父亲的。所以茶馆不仅是一个赚钱工具,更是他父亲的馈赠和希望。一个不卑不亢的人,但不是一个苟活之人,他很坚定的保护家人,自己坚守茶馆,最后用上吊来结束生命。

茶馆是我读的第一本戏剧。人物繁多,我每每读过都不时的翻到前面去看人物表。虽然人物多很繁杂,但老舍能清晰地写下这么多,可见他能力的强大。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一张张善良的脸庞,都在老舍笔下栩栩如生。我读出了世道沦落,读出了人间正道是沧桑……

茶馆很经典,人物很传奇。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7

在暑假中,我找出了爸爸珍藏的书《茶馆》。

《茶馆》是老舍的著作,里面写了一个掌柜和他的茶馆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王利发的人,因为丧失了父亲,所以他二十岁就当上了裕泰茶馆的掌柜。在这个茶馆,你没事有事都能待很久。

可是,好景不长,大清的警察宋恩子吴祥子天天来捣乱,搅得生意一塌糊涂。好不容易等到了民国,宋恩子吴祥子的儿子居然也当上了警察……

裕泰茶馆一天不如一天,悲剧就天天发生:先是妻子被车撞了没人管,又是伤兵天天来搅生意,最后竟然让刘麻子给要走了。

最后的一天晚上,老掌柜叫来了朋友秦二爷、常四爷一起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走后,老掌柜将常四爷拣来的纸钱点燃了。一会儿,就火光冲天,老掌柜依然坐在哪儿,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

《茶馆》这部小说看后总是叫人悲愤不已。为什么可以让小唐铁嘴儿、小刘麻子、小宋恩子、小吴祥子这样的家伙过得有滋有味,天天不愁吃不愁穿。而就不许像王掌柜、常四爷、秦二爷、松二爷这样的大好人过上好日子?这种世道也太不公平了,但那时的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8

茶馆,在我们眼中只是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依旧会是那样的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位大师便是老舍,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让它成为真正的艺术品,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有力的讽刺度,深刻地体现了人们在旧社会时的生活、背景,深刻的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三个时代对人们的欺压,及三个时代统治的黑暗,真实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正本相。《茶馆》也成为了老舍个人漫长创作生涯中的高峰,也是五十六十年代剧作界的高峰,是前辈作家中少见的后期超过前期的高峰。

以老舍先生独一无二的创作手法,使全剧显得干净、简洁。它最突出的特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是时间变迁,同时也是历史变迁。用人物来表现年代,同时又把年代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二者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成为中国旧时代的一个缩影,让人以看“历史剧”的眼光来评审。三教九流市场汇集地的茶馆,仍有几位核心人物始终贯穿其中,例如茶馆掌柜王利发,胆儿小的松二爷,十分爱国并胸怀正义常四爷等等。茶客间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他们之间的谈话使人更能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

《茶馆》中语言的精妙运用,同样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第一幕里茶客的东一句西一句,左一下右一下。那都是北京语言的精华,都是近百年京都生活的沉淀。它们多彩而不杂乱,节奏明快又一气呵成。这使得第一幕成为全剧的高峰,后边两幕也是由第一幕而来,托着衬着第一幕构成整部戏。

但是,老舍先生的《茶馆》,并不像曹禺先生代表作《雷雨》一样,在舞台上演了半个多世纪,《茶馆》低调的很,仅有一个电影演员剧团,算是业余演话剧,排过,在郊区剧场也只演过一两场。因为《雷雨》写的是贵族家庭,而《茶馆》则是市井社会,三教九流,恰巧《茶馆》在上演时,又正赶上wenge,更是由于作者老舍的原因被舞台“排挤”。可真的艺术,无论何时,都会散发光辉。现在的《茶馆》已经成为人艺的经典保留节目,同时也在人们的心中扎下了根。

希望多年以后,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一句“我们吃下午茶去!”。

茶馆读后感高中 篇9

这部剧运用对京城中裕泰大茶馆里人们的谈话,体现了国家的兴盛衰败。从戊戌变法的失败到解放战争的前夕,时代的变迁让茶馆里发生的一件件小事变成了一部历史剧,而这部历史剧的主角当然就是茶馆掌柜王利发了。

王利发是个精明而正直的人,年仅二十岁就出来替早逝的父亲打理生意,他生在一个混乱的、战火连绵的年代,最后因为不能忍受自己经营了几十年的茶馆被人强行霸占而上吊自杀。是啊,用戏中的话说,那是一个人们“一堆一堆给洋人送钞票”的日子,不少的人都当起了汉__,特别是戏中的两代小人——刘麻子和小刘麻子。

先说刘麻子吧,他见利忘义,干着给人说媒拉线这种不正当的生意,不论双方愿意与否,只要有钱赚他就干,有时甚至还卖人儿女。在第一幕中,他竟然把一位生活贫苦的农民——康六的女儿康顺子以十两银子的价钱卖给了给了一个太监。

而刘麻子的儿子小刘麻子呢?他非但没有“改邪归正”,反而还“发扬光大”,要创办一个专给美国人提供女招待的“花花联合公司”,甚至想方设法霸占了王掌柜的裕泰茶馆,把它改成了一个“取得大量情报,捉拿共产党”的地方。

初中生2019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范文5篇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生2019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生2019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一)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的皇帝中,大概是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各种本领:果断、让朱元璋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坚持、能让他在僵持时打破僵局;冷静、能让他有准确的策略。这三样宝物、合起来,能让你在战场上完美地指挥出应敌的方法,假如任何事中,都具备果断、冷静和坚持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在这三个本领前,相信无论怎样的困难都回迎刃而解,最后将登上成功的彼岸。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生灵的一切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他仿佛和我说:乱世之中本身是没有天才,但只要有了各种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本领能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初中生2019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二)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很多,并加入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被称为迄今为止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这就是现代作家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记叙了明朝的辉煌历史,从建国。到兴盛。到衰败。最后被清朝爱新觉罗氏取而代之。这期间,涌现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奸臣严嵩。魏忠贤。;忠良徐阶。张居正他们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搞厚黑学,否则,你无法在官场混下去。

所谓厚黑学,就是在已有的乌纱帽上长久地保住。首先要拉帮结派,搞好同事关系,否则,你无法在这个黑暗而又不公平的朝廷斗下去,也就是看谁笑到最后。即使你再爱国,再忠心,也会被人暗地里黑了,剐了。最主要的是跟你的顶头上司皇帝大人打好关系,否则,你叫李大人。张大人。王大人等哥们儿劝皇帝,说不定皇上会龙颜大怒,把他们也剁了呢。如果你是一品大员,但是在边境,说不定会让仇人花重金把皇上的亲信收买了,在背后插你一刀,轻则休了,罢官,回家种地,重则金瓜击顶,把你脑袋当夜壶使。

也有一些人(比如严大哥)最开始是抱着为国捐躯,赤胆忠心的心愿来官场的,后来为了混呀!只得苦练厚黑学。就连小太监们也学什么葵花宝典,坑七大妈八大姨的钱。

我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后,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张居正,他的厚黑学那个牛,在人家徐阶面前装愣头青,等徐阶把严嵩搞下去,再和高拱搞关系把徐阶搞下去,再和兼笔太监冯保搞关系,斗倒了高拱,最后解决内阁,当上了的内阁人士,首辅。甚至还坐32人抬的轿子,比万历皇帝的规模还大。

张居正如此,我为什么不可以如此?

记得一天傍晚,我在乒乓球桌上打球,恰巧李晨熙。吴竞泽也在场,此时我和李晨熙闹过几次矛盾,现在我们又和好了,原因就是吴竞泽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吴竞泽叫我也不理睬,不屑地把手插在口袋。

那天风吹得大,我刚好打了个擦边球,没想到李晨熙却嘀咕了一句:切!运气好!而已。我听了以后很不爽,冷冷地说:运气也是要技术的!

我当时也没多想,就打起了球。没想到旁边的吴竞泽冷笑了几声。然后李晨熙打赢了就说什么好球,说我烂,菜鸟之类的;打输了还装模作样地教,什么上转要往下压,还做手势。

结果,原本李晨熙是约我来打球的,经他这么花言巧语一哄,叫我时就说他。这家伙一类陌生的词语;又对吴竞泽说:老吴,我请你x元。然后天黑了和吴竞泽一起有说有笑地回家了,都不睬我一声。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寒风凛冽地吹着,我默默地收起了球拍,t贴上膜,两眼流露出愤怒的神情,心想:虚伪的家伙,平时和我说和吴竞泽玩是为了打球,都是借口。回家后,我不经意间瞥了一眼爸爸书桌上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想起了张居正的厚黑学,心理逐渐平静下来,想:不能这样便宜了吴竞泽,如果和李晨熙绝交,那就正中了他的下怀!

于是我发挥了我的智慧细胞,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第二天,我刚好看见了李晨熙,便强压心中的怒火,得意洋洋地对李晨熙说昨天我表演得不错吧!我还假惺惺地说:要多在吴竞泽面前说我的好话哦!

什么叫厚黑?这就叫厚黑!毫不经意间化解了一场危机,绝吧!

如果想在大家心中的印象好些,便和我学习厚黑学吧!在我这儿还有专门培训哦!学费不贵,事成之后30元就够了。什么?不值?值了!30元保你终生,你这条贱命不可能就值30元吧?要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为师眼中留个大富大贵的形象,便多加学费酬劳吧!(乃激将!坑人钱喽!)

其实,虽然张居正精通厚黑学,但在他斗倒了一代代牛人豪杰们后,还是为百姓们着想的,他深知平民百姓的疾苦,他憎恨一些贪官污吏,所以创立了鞭法,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改革(王安石可供参考),最后却落了个被贵族们抄家的凄惨。悲观的下场。

插个话外题,还得赞颂一下张居正的伟大贡献,所以今日赋词一首,表达我对张居正的敬意:

声声慢明贤昏昏暗暗,兢兢业业,繁繁荣荣和和。正值罢手时候,告老还乡。太后苦苦相求,怎拒绝、体虚却旧。欲去也,正无奈,只是天命难违。北风呼吹啸也,憔悴损,高官俸碌奈何?独自支垮,已是无力回天!逝前遥望星空,忆往事、含笑而逝。这一生,怎一个凄字了得!

译文::原本昏暗的朝政,在张居张居正的努力改革下变得繁荣起来,乃大明鼎盛时期!看到这些,张居正也就知足了,想告朝回家养老。可是太后却力挽张居正,怎么能不给太后面子呢你?但是体质却大不如以前。已经准备好告老还乡了,却又无可奈何,他想,这都是天命啊,干了吧。北风寒冷地吹着,张居正身体已十分衰弱了,此时再大的官,再高的薪水对张居正来说,已经都不重要了。张居正实在不行了,终于有一天,他再也不能力挽狂澜了。死前,他远远地看着夜空,回忆起经历的事儿,终于笑着离开了这个世界。张居正这一生,实在是太悲惨了!

初中生2019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三)

薄雾在梦境中散开,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辨。耳边传来古老的钟磬之音,辉煌的大明王朝展现在我的眼前。城外,烽火连天,狼烟四起;城内,宁静安详,静谧幽深。深宫大院尽处,只传来一串沉重的脚步声。他崇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纵是一国之君,然而走近他,却不难体会到威信背后,那份悠然与不尽。

崇祯的一生充满了崎岖坎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壹)。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读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坷,他的继位,更是在一种巧合诞生先兄朱由校无一子嗣,万般无奈与仓促之下,年仅15岁的他只好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承了皇位。他的继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本应是大明王朝的希望崇祯在位十七年,日理万机,财色酒气全无。他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马不停蹄地工作着。然而,历史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乃至于整个国家都走向灭亡。先兄的昏庸执政,使崇祯面对的是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此时的他,内心该是多么矛盾啊!大势已去,他却能让国家坚持了十七年之久,已实则不易,不得不令人佩服。面对勇敢与胆怯的抉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勇敢,并为国家的长久付出了心血,虽死,则无憾矣!面对这样一位皇帝,又怎能不令我折服呢?然而崇祯皇帝显赫的权力背后,却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奸臣的满口胡言,使他受尽排挤、压迫和虐待,也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和善良的秉性。十五年的沉默,终于在登基的那一刻冲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铲除了奸臣,使朝代焕然一新。国家统一的梦想似乎指日可待,但却被他自己毁于一旦,实在令人同情。杀死袁崇焕是他一生的污点,以至国家再也没能力与清兵抗衡。如果历史可以倒流,我真想替他收回处决袁崇焕的指令。然而,历史不会倒流,我也只能在心里做着这个美梦罢了。当李闯王进京的那一刻,崇祯视死如归。他平静地遣走身边的宫女、太监,然后和自己最忠心的奴仆在一棵古树上自缢而死。他走了,背负着亡国之君的千古骂名,带着一身未了的心愿魂归煤山。为坎坷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走近崇祯,体会一代君王背后的难隐之情;走近崇祯,感受灾难来临之际的那份坦然与从容;走近崇祯,学会勇敢地承担属于自已的那一份责任。带着对崇祯皇帝的敬仰,同情与惋惜默默地陷入沉思.

初中生2019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四)

今天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大作《明朝那些事儿》,总共七册,共计96万字。书的内容是从朱元璋的出生讲起,到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灭亡,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整本书都是以小说的笔法,通俗、易懂且很富有幽默感。真是非常钦佩作者当年明月,能用那么简单的语言(这个说实话很难)来描绘一个朝代的那么复杂历史。回想起在上学期间学校教授的历史课本,只能用肤浅、平庸和随波逐流来修饰,而且对于某些历史事实缺乏考证和独立的见解,鄙视!

其实自从大学毕业以后就很少去用心读一本书,特别是长篇小说或者是历史题材的,不是自己不感兴趣,而是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在大学里埋头苦读(老师水平真的一般,只能埋头苦读)的是自己的专业书,为的是找一份好的工作;工作后读的是行业书籍,为的是干好自己的工作。另外,也怪自己是搞挨踢的,知识更新换代太快了。

然而,现在工作稳定了点,但是经常出差。出差路上有时候确实很无聊,特别是乘飞机出差的时候,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很痛苦。思来想去还是找本书看吧,看什么书呢?专业书和行业书我是不看了,看了想吐!后来在网上看到《明朝那些事儿》比较火,想想朱元璋是自己的老乡,明朝的历史自己确实知之甚少。于是下决心买一本好好看看,就这样,在导游当年明月的指引下,我踏上了明朝旅游的征途。呵呵,当年明月这个导游雇的还是很划算的,在他的陪同下我度过了一个快乐、悲伤、激动、愤怒、遗憾和感慨的旅途,真是受益匪浅啊!我也想以一种简单的方式来谈谈的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创业艰难,守业更艰苦。朱元璋经过近二十年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创立了大明王朝,而他的子孙们用了近200年的时间来坚守这份家业,期间王朝几近覆没,兴衰波荡起伏。

这本书,让我懂得要获得多大的成功,就得付出多大的代价。从朱元璋的经历可以看出:童年时期生活困苦;少年时期亲眼看着父母饿死,然后为了生存沿街乞讨、四处漂泊,到皇觉寺当和尚被人欺凌,每一个孤独的夜晚,他只能独坐在柴房中,看着窗外的天空,思念着只与自己相处了十余年的父母;成年后被迫参加起义军,南征北战、枪林弹雨,从一具具尸体上爬向自己的目标。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官场如战场且胜似战场,是一个国家智商的猛人之间的斗争场所。呵呵,看看杨廷和、徐阶、于谦、张居正的经历就明白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事物是有使用期限或者叫生命周期或者叫气数的,明朝就相当于一个公司,到后期无论崇祯帝怎样努力也最终走向了倒闭,只能说气数已尽!但是,我要向崇祯帝致敬,他是个好皇帝、一个明君,一个坚持不懈和肯负责任的人。然而,什么事物是没有期限的呢?我认为是思想,例如,王守仁的心学: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让我用杨慎的《临江仙》来表达我最后的心情: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初中生2019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五)

原来,我是个三国迷。我觉得除了三国,中国历的哪一个朝代都是很无聊的。但在这个暑假里,当年明月让我明白了,其实那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而他告诉我的方法,就是我最喜欢的七本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至第七部。它的作者也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当年明月他以一种幽默的方式,向我表达了明朝280年的那些事儿。

的确,这套书写得很有意思,比如其中有一段说:皇帝召来一位猛将来拜见,这位同志的家中刚好死了人,于是,这位仁兄就穿着孝服,然后给皇帝磕头。作者说这场景实在太像灵堂。读到这,你一定捧腹大笑,当年明月很幽默吧?

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

这一套书我几乎10天看一本,那就是因为当年明月写的书很吸引我,让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放不下去。并且在这个暑假里,我的脑海里又多了一个朝代的印象明朝

最新高老头读后感高中集锦180字


高老头读后感高中【篇一】

合上书,泪水就不停的流下来,一滴两滴,这泪珠在书上滚动,发着奇异的光,似乎在诉说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万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他倾家荡产、变卖公司挤出130万元法币,给两个宝贝女儿各60万元法币,只给自己留下了10万元法币然后准备离开女儿,远去他乡,只为不拖累女儿们。可女儿们却又盯上10万元法币……一个又一个迷局诱惑了高老头,他被女儿们的甜言蜜语迷惑了,女儿们又乘机说自己遇到麻烦。哦,善良的高老头,他看不出女儿们竟有如此心机,糊里糊涂把10万元法币给了女儿们得到法币后平分了,就撕开了本来面目双双将他赶出大门……

看到着,我曾为女儿的行为感到愤怒,她们虚伪的面孔、卑鄙的心理、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都使我感到可怕。她们难道忘了父亲养育之恩?忘了父亲每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高老头把一生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找最好的学校、家教老师……高老头不会、我不会、没人会想到。把父亲给赶出家门的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女儿们可恶的真实面孔揭露的淋漓尽致,侧面也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

“第二天下午,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他哭天喊地想见女儿最后一面,可这丝毫不能打动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我终于明白女儿为什么不愿意来见高老头,因为他以经没钱了!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会满足她们的心愿。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浑然不知女儿孝敬的是他的钱!“钱了能买到一切,钱能买到女儿”最后,高老头才明白金钱社会的残酷。

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上演!

高老头读后感高中(篇二)

《高老头》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作品中以高老头和他的两个女儿的故事为主线,拉斯蒂涅的“奋斗史”为副线,彼此互相交织,互相呼应,刻画出高老头这个艺术形象。

文中记述了高老头一生努力奋斗,为了两个女儿的幸福而不惜一切,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花在女儿身上;到了晚年,财产几乎耗尽的高老头依然如此,而两个烂赌、贪慕虚荣的女儿却不思图报,反而更视父亲为包袱,有失她们的面子,为求自保,不愿搭理父亲,最后高老头在无人同情下寂寂死去……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为高老头的遭遇感到同情,对他那种无私的父爱感到敬佩,亦十分鄙视他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女儿,对她们的行径嗤之以鼻。与此同时,我联想起往日双亲对我的教导,其实这也是他们对我的爱的一种,而我却置之不理,有时更感到反感。但在看完这篇小说后,我仿佛受到了爱的洗礼,对爱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以后,我定会对父母亲的爱倍加珍惜,不会像那两个坏了心肝的女儿一样。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代沟,很多是因为子女不了解父母,不懂珍惜父母的爱而造成的。因此,我衷心希望天下间的儿女能学会了解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以及爱。

在这篇小说中,有一处地方使我感到不解:为何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难道就不能真诚相待吗?无可否认,在我们周围的确存在着这样的人和现象。虽然如此,但我认为现实生活中还是充满着真情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掩卷沉思:假若世上的所有人都能相亲相爱、和睦共处、互相帮助、互不猜疑,那么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平美好。

高老头读后感高中【篇三】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在高老头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她们一个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托伯爵夫人;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了纽沁根夫人。她们出嫁时,每人得到了80万法郎的陪嫁,因此对父亲百般奉承、体贴。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但是没过多久,高老头破产了,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高老头在临死之前哭着喊着要见女儿们一面,但这丝毫不能感动女儿们的铁石心肠。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许多。

不得不说,高老头的确是深深地爱着女儿的,为了女儿,他可以付出许多许多,甚至是一切。但是,高老头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一步一步的将自己推向了只有眼泪和坠子陪伴生命完结的命运。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买到女儿。高老头死后,拉斯蒂涅斯在他的两个女儿之间来回奔走,希望能筹措一笔治丧的费用,但是毫无结果,她们甚至连见都不见他一面,理由是先生和太太谢绝一切宾客,她们的父亲死了,都悲伤得不得了!

最后,在送葬的队伍里出现的只有俩人,不是他的女儿。一个是实习医生,另一个是迫切跻入上流社会的大学生拉斯蒂涅斯。高老头是一个好父亲,两个冷酷无情的女儿,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高老头把一切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他们找最优秀的老师给他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谁知高老头为她们所做的一切,换来的是被他们赶出门的下场。我从这本中看出了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恨这两个女儿的冷酷无情,恨那个残酷的金钱社会。假如高老头没有那么溺爱女儿,假如高老头没有利用女儿攀龙附凤,假如高老头没有那么偏执。那么他绝对不会是这个下场。就连高老头自己也说过,“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人力虽然不可能决定社会,不过它却可以决定自己。

高老头读后感高中【篇四】

今天看的是《高老头》,对它,只是浅尝辄止过,所以没有太多的印象和感悟。

“看不见孩子,做父亲的等于入了地狱;自从她们结了婚,我就尝着这个味道。”有点夸张,但很合理的说法。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总有这样的说法,女儿是为人家养的儿。虽不是很赞同,但却无法否认它。女儿结了婚,就不再只属于父母了,她有了一个自己的或许是更为重要的家了。她已经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但对父母而言,这是一种新的折磨。生养了几十年的儿,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抢夺走了,心是极为愤怒的吧。他们参与了我们的前半生,想继续伴随我们走下去,但我们却剥夺了他们这样的机会。所以,成家的子女们,常回家看看,让年迈的双亲少一点寂寞,多一点宽慰。

“唉!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很形象的表达,但很痛心的感觉。我们真的是这样的吗?以后我们的子女也会这样对我们吗?不禁这样问自己。不情愿的回答但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榨干了父母之后,我们用获取的成果开启了属于我们的新生活,然后他们孤独老去,至死我们也只是给他们一场貌似得体的葬礼和几滴煽情的.泪水。我们的生命是他们给的,但等到长大了,我们就迫不及待的飞离了,没有他们的约束,我们以为可以活的更精彩。剩下的是落寞的他们,两个孤独的老人等待离巢的儿女,没有归期,但总存希望。我们不愿做榨干机,但言行举止让我们没了申辩的机会。要是不想生养一台榨干机,那么,好好对待父母,不要给他们这样的榜样。

高老头读后感高中(篇五)

拉斯缔涅在寒碜的公寓和豪华的公馆之间周旋,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对比,使他深刻的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一个大学生步入一个巴黎这座大城市,便设法深入到这里。

“一样一样的入了门之后,他便脱去了老皮,扩展了生活的疆域,终于领悟到人有三六九等、一层叠一层,构成社会”

沃盖公寓内部的寒碜,在主顾们同样褴褛的衣着上再一次显露出来。衣服虽破旧,几乎每个人的身体都很结实,经受了人间狂风暴雨的吹打,几乎每个人的脸都是冷漠、刚毅的,……让你一见之下就感到他们已经演完或者正在上演的惨剧。

在这艰难的生活中无声无息发生着连续不断的惨剧,它表面上冷冰冰,却把人心搅得激烈不安。

然而,这些脸色苍白,经受着精神或肉体痛苦的人,巴黎的上层社会是不知道的!

对于下层社会的人来说:悲痛,只能在心头忍着,眼里含着泪水忍着。

沃特汉说:“昨日平步青云,去公爵府上做客,今天跃落泥土,在债主家中乞讨。这就是巴黎女人的本相。”

德?薄赛昂夫人说:“上流社会又卑鄙又恶毒。这个上流社会,配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你越是冷酷无情,算计别人,就越是上升得快。越是无情打击别人,别人就越是怕你……在巴黎,成功就是一切,是权力的钥匙。”

拉斯缔涅面对奢侈的上流社会,让他对清贫的生活产生了怀疑。他想到了公寓的情形,深感厌恶,发誓元月一定搬家,一则换一处干净的房子。

其实,上流社会表面上穷奢极侈,暗里愁肠百结,忧心如焚。

拉斯缔涅走上社会是由德。薄赛昂夫人与沃特汉两个人的引导。表面上看,这两个人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但是他们的价值观念却是如出一辙。

高老头读后感高中(篇六)

当我从众多书的目录中选择了《高老头》这本书时,原因只是因为它的故事简介实在是太有趣了,讲了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那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现在高老头已没钱了 。最后他的女儿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他却穷死在小阁楼里。这样的故事情节实在是令人好奇。

但当我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真的很无聊很枯燥,根本就提不起人的兴趣,因为开篇一直在描写环境,通过环境描写来铺垫剧情和渲染主基调。好像大多数外国的经典小说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都在进行环境描写,看《巴黎圣母院》的时候也是这样,开头一直在写背景什么的,导致我也没能看下去。但是这次一定要看完啊,要交作业的。

但阅读到最后,我越感受到人性的冷漠,那么为她们付出的父亲,她们也只是不断压榨,从来不去关心一下他,难道她们认为她们的父亲理所当然为她们卖了自己的店铺和住进了最低等的房间?这是高老头死前的一个片段:“‘一个也不来’拉斯蒂捏嚷道,‘让我写信给她们。'’一个也不来,‘老人坐起来接着说,’她们有事,她们在睡觉,她们不会来的。我早知道了。直要临死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她们不会来的!我已经知道了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 高老头死了,两个女儿谁也没有来,他的钱都给女儿花光了,到死连入殓的衣服都没有,是拉斯蒂涅卖了自己的表才给他入殓的。 ”

终于认清女儿的真面目,但是已经没有重活的机会了,他要带着遗憾和不甘去世了!

【实用】《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最新模板 24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一)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二】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三】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四】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推荐!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240字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一)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二)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这便是鲁迅先生描绘的孔乙己。

孔乙己随身着长衫但却没有着长衫人的地位,而和短衣帮相近。但在文中短衣帮的笑声却显得尤其的大,似乎要震破我们的耳朵。有些人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但我认为笑声的内涵不仅仅在于此,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这样的笑声让我们战栗,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先生通过这笑声想要将人们唤醒,唤醒他们的觉悟,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在文章结尾处,孔乙己的死也只是由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这样的冷漠麻木是比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所做的恶行更为触目惊心的,这也展现了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到了地步。孔乙己是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因此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这赤裸裸表现了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残害,让人终其一生都逃脱不出它的枷锁。

现如今,21世纪已经来临,我们已经处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了,可是小悦悦事件依旧发生,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消除自身的冷漠与自私,和谐的共处呢?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三】

读罢《孔已己》,对当时的历史背景大致了解后,也就有感而发,试着谈一谈对科举制度的看法。

鲁迅先生是在科学制度废除后才写的这篇文章,而科举制度在明清时候废除才显得更加合乎情理。因为明清的科举中,必须使用八股文这种文章体裁。在三场考试中,首场考试便是八股文。因此,八股文被看作是成功的敲门砖,在科举考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由于八股文写出后,每个人的文体、格式都大同小异,减少了考官的工作量,,所以就一直被后者沿用。但久而久之,也会出现些“格格不入”的人,即不满以八股为重头戏的科举制度。于是,他们试着创新,把带有自己独创见解的新事新物带到考场上。可是,这些新概念的文章,新概念的人才终究被埋进泥沙。一个人的“后来”,或达观贵人,或穷苦百姓,都由考官一人一锤定音。那么,这样做公平吗?八股文能发挥出一个人的水平?一锤定音式的评判是否合理?考官不是全能的,他的审美观念不能够全权代表一个时代需要的人才类型。况且,有谁又能保证,考官是个清廉之士呢?朝政,不是靠一支毛笔理出来的;江山,也不是纸上谈兵就能够轻松拥有。三场考试,三篇八股式的文章,就能荐出一个文武双全的人才?!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这种一杆子打死人的制度何为公平?至少我不以为然。在如此严峻的形式下,一系列的“不公”又跃跃欲试了。每逢重要的考试来临,几乎每个学生都会去翻阅《作文范例》、《考场作文通》种种之类的书籍。文章,原本就是自己对事物的看法。说是“自己的看法”,那范例又从何而来?

科考制度没有100%的公平公正,凡事都是没有绝对的。但是,“高分取人”里总伴有那么一点杂质。

我们在期待!我们呼唤一个更为合理的空间!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四】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五)

读了周树人的《孔乙己》后,我的感受:对于封建科举制度下的知识分子,想要努力改变现状是不可能的。老舍的《骆驼祥子》所描绘的骆驼祥子这一人物形象也是如此。读过周树人文章的人,不知道有没有此种感受——他所描绘的各种人物形象至今也有出现。可能鲁迅是那一时期的一束光,举起手反抗黑暗的人,用生动的语言文字唤醒那些沉睡之人……《孔乙己》此文中,孔乙己正是那所谓的沉睡之人,孔乙己这个人物的形象特征饱含了虚伪、懒惰、自欺欺人、穷困潦倒、爱慕虚荣等等。还有文中其他人物的陪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或那样像孔乙己的人。周树人用生动的笔迹塑造出许多出自于那个社会的产物,应是为了抨击封建旧社会的腐败,世态炎凉。未看周树人的文章,不知所作所为或对或错……

孔乙己总会去咸亨酒店喝酒,点一份茴香豆,还分给孩子们一点,教小伙计写字。在咸亨酒店里,有短衣帮和长衫客这两种人,而孔乙己很特别,他是唯一一个靠在柜台前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长衫客却是在店面里坐下慢慢喝的,要酒要菜。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遭受许多无情的嘲讽,有时孔乙己自傲地说出茴香豆中的“茴”字的四种写法,说出一些“之乎者也”一类人们听不懂的话语,身处低谷且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可是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沦为了一个笑话。

最后再来谈谈,孔乙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呢?孔乙己身为一个读书人,不仅贫困潦倒,而且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我想,酒这种东西,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认识,它是一种能使人兴奋,自我麻痹的东西,可以暂时忘却烦恼。孔乙己坚持去咸亨酒店喝酒,即使腿被人家打折了,也坚持爬过去,只为求得那一杯销魂的酒,可见孔乙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了。那个魔域般的地狱,实在是需要酒这种东西来浇灌。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大家都很熟悉。

在鲁镇的酒店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显示多么的另类!喝柜台酒,都是一些平民百姓,按现在的语言叫“草根”,无论怎么说,你孔乙己也是个有文化的人,怎么就与那靠出卖苦力的“短衣帮”一样,站着在柜台前喝酒?岂不是有辱了“文化人”的斯文?

现在的“文化人”比孔乙己斯文多了!

女者,戴一副眼镜——虽然有些与近视、远视什么视的无关,留着长长的头发,嗯,一定要长长的,方显飘逸与俊美,戴一顶小帽,双肩包是必备——虽然是徐娘半老,在一群老男人眼里,还是可以糊弄成“小可爱”的,虽然声音已是出卖了年龄,脸上仍是厚厚的一层抹上,如同《小二黑结婚》里三仙姑的脸:象驴屎蛋上下了一层厚厚的霜。打扮的的确象一根葱,至于被谁用来蘸酱或如何蘸酱,且与“短衣帮”们无关。

男者,头发必须另类,方显“英雄本色”:头发长到扎成一束马尾,与人讲话时,之乎者也可以没有,却一定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留几根胡须也未尝不可,却一定要弄成乱糟糟的模式,显示不与凡众,出“淤泥而不染”,不注重生活细节,只看重文学艺术。此等大师,往往让“短衣帮”们望山仰止,心里惶惶不安。

此类的“文化人”往往头衔都很吓人:当不了什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也要弄一个什么名誉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之类,官瘾之大,令人咋舌,至于如何做到,短衣帮们定然是不知道的,也不需知道。

更有甚者,再搞一些网络平台,转载或制作一些“高大上”的东西,或者狗尾续貂,东发发,西发发,短衣帮们伸长了脑袋也看不到她的作品,惶惶之下,轻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此时的孔乙己决不会抬起月白色的脸,来几句“之乎者也”,只会涨红厚厚的脸皮反呛道:你是哪根葱?谁拿你蘸酱带?

此时定会引起哄堂大笑: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气氛!——短衣帮们当然知道,孔乙己的这根葱会如何的蘸酱,蘸了谁家的酱。

虽然孔乙己的事与短衣帮无关:不发给工资,也不给短衣帮买保险什么的。既然看不起短衣帮,可以另攀高枝啊,却又偏偏站在柜台前和短衣帮们喝酒——喜欢在短衣帮面前装装清高与纯洁,将脖子扭几扭:自己认为真的是上大人孔乙己了。

还有甚者,穷自己所学,唬不住短衣帮时,就会搬出洋人来:什么马丁什么约翰之类,仿佛洋主子的话方为正道,会帮她作主,然而,短衣帮也是有些见识,往往奋力一棒:何方妖孽,吃俺老孙一棒!洋人往往落荒而逃——在中华文化的巨轮之下,小小洋人的只言片语,如一片小小的乌云,如何遮住太阳的万丈阳光?

鲁迅先生当时明明把孔乙己写死了,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死灰复燃”?

此时,唯愿那些“上大人孔乙己”一路走好,到隔壁的房间里好好喝酒,别在“排出九文大钱”,穿着破旧的长衫,在短衣帮前装大师喝酒了,免得又在短衣帮的哄笑中,一边说着什么“者乎”之类,一边狼狈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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