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不能没有梦想和希望。要不然,生活将毫无意义。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师傅和徒弟之间的故事。他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是我印象深刻,深受启发。
那是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里,住着一位盲人师傅和盲人徒弟,他们靠弹琴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苦。那一年,师傅七十多岁,徒弟二十多岁。这时,师傅已经弹断了999根弦。
相传师傅的师傅临终前对师傅说:“我有一张祖传的复明药方,上面写着吃什么药,眼睛就能够重新看到光明,药方就放在你的琴槽里,但是你必须尽心尽力地弹断1000根琴弦时,就可以把药方取出来去治病”。为了实现复明的梦想,他认真而执着地弹琴。终于有一天,师傅弹断了1000根琴弦,他高兴地取出药方,迫不及待地到药店去拿药,而医生却告诉他:“那是一张白纸”!尽管他很失望,但他还是明白了师傅的一片苦心。后来,他又用同样的方法去告诉他的徒弟。据说,这个小徒弟为了那个生命的希望和梦想。最终他活了100岁,可也没弹断1200根琴弦。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陷入了沉思。师傅的师傅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有什么寓意吗?我又仔细地阅读了一遍,终于找到了答案。人生中有“复明药方”吗?绝对有,就是一个人的希望和理想。就像盲人师徒一样,有着这样的奋斗目标,他们才会在艰苦的环境中勇敢地奋斗着。
理想和希望是生活中最重要的梦想,作为一个正常人,如果没有梦想和希望,肯定将一事无成。生活中不能没有希望,生活中不能没有梦想。如果师徒没有“复明药方”这样的希望在支撑着,她们就会失去信心。当然也练不出一手好琴,很有可能流浪在街头。
让我们也弹起生命的琴弦,让我们燃起生命的梦想与希望吧!
【第1篇】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这篇故事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生命是珍贵的,我们要热爱生命。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它充分地描绘出了人物的动作和心里活动。
《热爱生命》主要讲了一个淘金的年轻人在北极圈迷了路。他在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忍受着劳累和饥饿,艰难地走着走着。最后,他终于走到了海旁边,被一艘捕鲸船营救,因此重获生命。
读了这篇小说,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
如果主人翁没有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没有强大的毅力,没有不变的决心,而是选择死亡,那他就不会坚持走下去,更不会重获生命。他非常坚强,尽管脚多次被磨破,脸多处被割伤。他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跟了他几天。当病狼想扑上去吃这个“病人”时,他无力地抠住狼的牙床,狼也无力的咬着他。突然,他的脸紧紧顶住狼的咽喉,他的嘴里全是狼毛。半个小时后,一种令人讨厌的液体如同铅液灌进他的嘴里。在他危在旦夕的时刻,他却不放弃生的希望,这使他热血沸腾。他多次摔倒,又顽强地站了起来,从没有动摇过要活下去的决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被捕鲸船发现,成功的生存下来。我深深的敬佩主人翁。
生活需要强大的自信和坚定的信念。有些人因为不堪生活的压力而放弃生命,结果给了他们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有一个美国商人,因为无法忍受金融风波的压力而跳楼自杀,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才醒悟,生命是多么重要,于是,他决定把他的器官捐给那些需要、热爱生命的人。正如培根所说:“任何个人财富都不能成为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相反,有些人能在逆境中更加努力地工作、学习。他们东山再起,重获快乐。我想,聪明的人更应如此。假如生活就是一件毛衣,当毛衣破了洞,他们也能找出那只露出一点儿的线头,把它扯出来,绕成线团,重新编制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让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正确的面对生命,不要轻易放弃它,我们一起来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快乐生命,像《热爱生命》中的主角那样,接受生命中的风风雨雨。绽放自己的生命,放飞自己的生命,让它像一只雄鹰,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中飞翔。
【第2篇】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第3篇】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第4篇】
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第5篇】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但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曾经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史记》这本书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不敢说我真正的读过它,我只能说我浏览过这本书。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有130篇,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时期三千多年的历史,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史记》以客观的角度来记事,“不虚美,不隐恶。”是司马迁能写好这本书的关键。他敢于用笔写出汉武帝的迷信鬼神等缺点,是作为一位史官最可贵的精神。
司马迁受尽折磨,用了二十七年在狱中写出了《史记》。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承受了他人不能承受的痛苦;作为一个史官,他放下自己的情绪,他是一个正直的记录者;作为一个作家,他写出经久不衰的绝美好作。
《史记》不是只有实用价值,《史记》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一个个真实,生动,性格鲜明。比如:《刺客列传》中的荆轲和聂政,有着刺客的精神;《魏公子列传》中侯赢和朱亥,表露出市井人才的才智侠义;《陈涉世家》里陈胜和吴广,尽显起义英雄的豪情壮志,书中的帝王将相,市井之民写得活灵活现,看完之后回想一番,就像是电影一般的展现出来。
书中我最爱看《陈涉世家》,陈涉只是个种地的农民,但他不同于其它的壮丁,他的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唤醒了无数的英雄豪杰,他那种敢于打破陈规,不怕列强的精神让我佩服。书中司马迁也给予陈涉高度的赞扬,这是在史记中少见的片段。最后成为了皇帝的汉高祖刘邦也安置了三十户人家看守陈涉的坟墓,定时杀牲祭祀他。可见,无论在是谁的眼中,陈涉都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史记》是一本充满文学色彩的史书,它积聚着坐在一生的心血,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第1篇】
假期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它记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与慧骃国的种种奇遇。故事富有想象力。其中处处可见对18世纪英国的各种社会现象以及人性的丑恶一面的讽刺。
在小人国中,有两个党派,一个是主张穿高跟鞋的高跟党,另一个是坚持穿低跟鞋的低跟党。两个党派经常发生激烈的争吵,真让人不禁大跌眼镜,仅仅为了鞋跟的高度就吵得还可开交,这也太小题大做了吧!紧接着,我又读到了更为可笑的一段:因为一件突发的小事,一位利立浦特王下令打破老规矩,发布在吃蛋时,先弄破小的一头,人民对此不满,因而发动了战争。紧接着邻国不来夫斯古也参与了战争,几十年过去了,战争却一直没有中断。这是何等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啊!可我一想到时我们与他人间的争吵,我不禁止哑然失笑。本书的作者用了夸张手法,讽刺了社会上一些小肚鸡肠的人,但事实的确如此。在学校中,我们经常会座位等小事与同学们闹不和,但我想只要每个人都退让一小步,这些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了。
书中的最后一个国家是慧骃马国,那里的马自称“慧骃马”,意为“聪明的灰马”,它们占统治地位,拥有理性及各种优秀品质,而那里还有一种丑恶的类人动物——野胡。
后来,我发现,这是作都特意安排的,他通过写野胡来夸大人类的种种恶习与缺点,以此达到讽刺的目的,书中讲到,野胡喜欢一种闪光的宝石。经常争抢它。我反复读了几遍,认为这是对社会上人们对金钱的贪欲的形象比喻。在生活中,人们无时无刻不需金钱,因而产生了吝啬鬼、守财奴等形象,人们渴望金钱,渴望享受,甚至为此而犯罪,这不都与野胡的种种奇怪行为吻合吗?显然,作者是在对人性做出批判啊!我不禁因我们自身的缺陷而汗颜。
这本书宏扬了高尚品格,揭露了一些虚伪的现象,既不失想象力,又能使人深思同。这是一本我喜爱的好书!
【第2篇】
一天,我在家中看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这本D书写的非常精彩,让我这个“书虫”难以忘怀。
当我看完了第一卷——小人国游记后,不得不承认作者的想象力非常丰富,格列佛与利利普特人1:12的大小比例在全卷中从未出过一点差错。我在看的过程中还不断的想象如果我身边真的有几百几千个不足六英寸的人,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呢?当我看完简介再一次细读时,还读出了一种讽刺英国统治阶级的味道呢!
当第二卷大人国游记被我读完后,我发现它与第一卷适成对比,格列佛来到大人国,比例就倒了过来,成了12:1.并且,我还感觉到作者很细心,不论是哪一卷,内容中的数字总是如此的精确。我还从简介中了解到第二卷还是讽刺英国统治阶级,但不正面去讽,而是大说反话,借大人国国王的口加以无情的攻击。这时,我心想:“以前的统治阶级真得很腐败啊!
当第三卷的最后一个字也被我读完后,我又觉得第三卷十分科幻,“飞岛勒皮它”、“巴尔尼巴比”等游记(第三卷由五个游记组成)妙趣横生。科学院中的人有的想从黄瓜中提取阳光,有的想把冰煅烧成火药,还有的想软化大理石做出枕头和针毡……笑话实在很多,常常让我咧开了嘴。并且,第三卷也让我明白:长生不老也并不好,做人就要一步一个脚印,在有限的生命内做有意义的事才行。
终于,我把最后一卷也看完了。我觉得最后一卷中的慧骃(指的是马)们都十分节制、勤劳、热爱运动,并且,它们都非常的善良。在慧骃国里并没有表示罪恶的词句,因此我觉得这个国度中所有的慧骃都很和气,彼此之间的友谊肯定一直存在着。读着读着,我开始在心中想:“如果我就在这样的国度里,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呢?”
《格列佛游记》被我读完了,我觉得整本书的情节都十分有趣,便情不自禁的感慨道:“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啊!竟然能用如此生动有趣的文字表达对当时腐败的英国统治阶级的批判!”
本文《读我的战友邱少云后感6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读我的战友邱少云后感云南省思茅地区思茅镇沅县恩乐复兴福和希望小学六年级钟礼云前两天我们学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课文。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中告诉了我们:邱少云是四川省铜梁县人,他是1952年10月12日在朝鲜平康以南铁原东北的“391”高地的战斗中光荣牺牲的。这次战斗,因为敌人控制了“391”高地,志愿军只好在前一天的天还没亮时悄悄地摸进“391”高地前沿的山坳里,潜伏在山沟的茅草丛中,到时发动突然袭击,拔掉这颗“毒牙”。到了白天,敌人在阵地前的草地上放起了燃烧弹,枯黄的草在志愿军的身边烧着了起来。这时作者突然闻到一股浓重的棉布焦味,他扭过头一看,原来是邱少云的棉衣被火烧着了。这时,邱少云只要从火堆里跳出来就地打几个滚,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如果作者扑过去把邱少云的衣服扯掉,也可以救出邱少云。但是这样一来,他们整个班,整个潜伏部队就会被敌人发觉。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和作者一样非常担心,担心这个年轻的战士怎么忍受得了呢!担心他会突然跳起来,只好盼望着出现什么奇迹。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那复杂、矛盾、痛苦而又担心的心情。可是,邱少云却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直到最后一息,他没挪动一寸地方,也没发出一声呻吟。他在火堆里一定在想:如果我从火堆里跳出来,就会使我们的这些战友被敌人发现,就会被敌人杀害,为了整个班和整个部队,我宁愿牺牲自己。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人民的年轻而又伟大的战士,他有着不畏牺牲,严守纪律的崇高精神和顽强的意志。他的精神也激励着我不断的努力学习。【第1篇】
我喜欢去书店里看书,很多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阳光姐姐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里有个盛欣怡的事迹深深的触动了我,使我深受感动。
故事中,六年级的小学生盛欣怡性格软弱、心地善良,有着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如同一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扰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而她的妈妈在生病期间却对盛欣怡要求严格,残酷无情。而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她,在妈妈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她无意间在电脑中看见了妈妈生前写的日记,明白了妈妈为什么对她那么残酷无情。而12岁的欣怡,过早的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意义。我觉得她的妈妈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所以才让盛欣怡学会独立。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原来妈妈对欣怡这么狠心,并不是因为妈妈对她的爱有所消减,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需要发泄。妈妈拼尽生命终点的最后燃烧,是因为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任何人都少不了亲情,而我也明白,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活下去!
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限的。普天下的妈妈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呢?欣怡的妈妈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在爱着她。我的妈妈对我的爱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每一次安慰是爱,每一次微笑是爱,每一次鼓励是爱,每一次批评也是爱。我庆幸我的爸爸妈妈都身体健康,能够陪我长大,能够更长久的疼爱我,我要好好珍惜这福分,珍惜生命珍惜爱。
我相信我的人生有这些经典陪伴一定会更加精彩!
【第2篇】
书是我们人生最好的朋友,因为它永远不会背叛你;书是我们人生最好的伴侣,因为它永远陪在你身边,让你开心、快乐的度过每一天;书更是我们人生最有耐心又能教导我们一生的老师,让你一点点、一滴滴的成长。总是书时时刻刻地在那等你,然后一遍遍给你讲解知识,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天天看书已成为我的习惯,今天我又看了《生命流泪的样子》一书,读后受益匪浅。
《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校园小说是伍美珍20××年12月出版的,主人公是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盛欣怡,经过一系列曲曲折折的事情使她不得不变得坚强起来,这本书像是会催泪的洋葱一样,令人感动,让人爱不释手。
盛欣怡无论在校还是在社会上总是对别人很好,有一点点怨言总是埋在心中,这也许是她妈妈遗传的吧。盛心怡的妈妈是个孤儿,被她现在的表妹的妈妈收养,所以对她表妹几乎是有求必应,无微不至的关照她。甚至还买了平时舍不得给自己的女儿欣怡买的几千块钱的小汽车送给她,还反客为主,操劳起来。而欣怡却在蛋壳组合里没有手机而被开除,后来欣怡妈妈严厉要求欣怡做这做那,欣怡却不知那其中含着的是妈妈浓浓的爱。
我一直坚信父母的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无论父母叫我们做什么,都是站在爱你的立场上。盛心怡我想对你说一句:“你的母亲,是因为爱你,不放心你,才对你严格要求,她希望你可以成才。”这就是父母无私的爱,这就是父母默默地爱。
十二岁的欣怡虽然过早地尝到了离别和孤单的滋味,但我相信,在往后的日子里,欣怡肯定会比别人更加出色,更加坚强,更加勇敢!因为她有勇气面对妈妈离去和被同学抛弃的痛苦,还有什么是她面对不了的呢?生命是宝贵的,可在父母眼中,孩子比生命更加宝贵!
读了这本《生命流泪的样子》后,我想对全天下所有的孩子说:请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因为没有人比他们更爱你了,他们对你的爱胜过自己的生命。有时间请多陪陪父母,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会离去,不知什么时候他们的生命会像蜡烛一样在燃烧!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做一个“以孝为先”的好儿女吧!
【第3篇】
这是一本令人看过,泪流满面的书;这是一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义的书;这也是一本精彩、感人的书。是我所有的书里面,印象最深,最让人难以忘怀的书,它就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盛欣怡的小女孩,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厄运降临,她妈妈被检查出得了食道癌,原本充满阳光的家,变得乌云笼罩。爸爸整天奔波于寻找能够救治妈妈的病的医院,无心管欣怡,为了给妈妈治病,甚至卖掉了新车和房子,直到最后也没有放弃过妈妈。
而欣怡呢?小小年纪就要承受这么多痛苦,因为妈妈的缘故,没有做好作业,在学校被老师批评,却不敢说出实情,其实在欣怡的心里,她还想自己欺骗自己,觉得妈妈没有得绝症。
欣怡的妈妈是最让人心痛的,在知道自己在这世上没几天时间了的时候,忍着痛苦,更忍着不舍,让欣怡学做家务,还得不到欣怡的谅解,甚至学到最后还认为妈妈狠心,恨妈妈……
读到这里,我已经是流泪满面,我们局外人永远是头脑最清的人,我看到了一个妈妈的良苦用心,看到了一个妈妈对自己女儿的爱,是希望妈妈不在了,自己的孩子还能生活下去。
最后妈妈还是战胜不了死神,带着牵挂,带着不舍走了,但是,欣怡却在看到妈妈生前写的日记后,一下子长大了。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人的生命真的好脆弱,因为一个人的离去,带给自己的亲人无限的痛苦,生命很短暂,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充足的过好每一天,不要让日子从我们手中白白的流逝。
【第4篇】
在这个暑假里,我又读了好多谝《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正所谓“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着读着,我再一次落下了眼泪。“欣怡好可怜啊!”我无数次在心里感叹道。
这本书是讲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孩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情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单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我觉得欣怡既幸福又可怜。她幸福是因为她的妈妈很爱她,很疼她;而可怜是因为她那么小就失去了妈妈。在欣怡的妈妈知道自己生病后,就严格要求欣怡处处刁难她,后来欣怡在无意中看到了妈妈的日记,才知道妈妈是爱她的,并不是不爱她才这么刁难她。我也想到了自己的妈妈,虽然她有时候会骂我,但那是对我的爱呀!用妈妈的话来说就是“恨铁不成钢”。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妈妈对我无私伟大的爱。
合上这本书时,我眼角还有泪,不是伤心残酷的泪,而是温馨感动的泪。我读到了太多对生命,亲情,母爱的理解。我没有失去母亲的感觉;也不懂生命和爱的含义。但我知道,母爱是可贵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一个真正的母亲是可以为儿女做任何事;一个真正的母亲是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的……
总而言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母亲深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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