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坦然走过乞丐赏析
我一直记得父亲曾对我说过: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意思是你帮助了别人,你也同时拥有的快乐。爸爸的这句话,一直让我觉得快乐,带着这句话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我的心变得更加的开阔。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街上的乞丐,变得越来越多了,类型更是越发的千奇百怪,每一次,我都会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伸出援助之手,那或许大街上有一天就找不到乞丐了吧。
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毕淑敏的一本随笔,其中有一篇文章,突然让我开始怀疑我原先的那些想法。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坦然走过乞丐》,走过乞丐却可以做到坦然,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于是我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文章中提到一个奇情女子——张爱玲,这位女子竟然可以做到坦然走过乞丐,真的很难想象,难道她在狠心走过乞丐的那一刹那,不觉得自己似乎违背了良知吗?
常常有人听说一些关于哪个乞丐骗吃骗喝装可怜的传闻,当时的人应该是十分气愤的,可是当再次看到街上的可怜人,动了侧影之心,又掏钱帮助那些可怜的人。三字经开头两句则是“人之初,性本善”说明善良是人们的天性,不可否认的是,社会上的确有那么一小部分的乞丐却在利用人们的善良来博取人们的同情。他们不依靠自己的双手去获得财富,而是选择放弃做人的尊严,依靠别人的施舍来过生活。这样的人,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的救助只会纵容他们,让他们变本加厉。
有一个成语叫“嗟来之食”,它说的是一个发生在春秋事情齐国的故事,那时候齐国闹饥荒,有一个富人看饥民们可怜便煮粥给他们喝,有个饥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不肯吃粥,最后饿死了。
当然,这样的尊严也许有点牵强了,但是其实能够自己创造,却依靠别人生活的人,就真的为人说不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想乞丐们或许也是时候筛选一下了。风景需要去掉污点,那才完美!
2、毕淑敏坦然走过乞丐读后感
走过大街上,乞丐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用令人顿生怜悯的眼神向路人行乞。也许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对着他们释放。然后他们就用生命中最珍贵的尊严换来了你的几元钱。你的善良也在他们的一叩中体现。
的确,你的施舍让他们换来了一顿充饥的食物,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施舍并没有改变他们任何一个地方,你只让他们发现了一种赖以生存,不劳而获的生活方式。也许你自认为是慷慨解囊,街头善举,可事实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社会的腐败就是因为你们有一颗“善良”心,乞丐靠出卖自己的尊严来讨生活,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但是,我的鄙视并不是针对所有乞丐的。毕竟,那些在街头卖艺、身体残疾的人是上天对他们的不公,可是那些手脚齐全,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呢?上天给了他们健全的身体,成功的本钱,可他们宁愿在接受别人施舍时,在他们脚边叩一个头,也不愿意自信的昂首挺胸的站起来,为自己或为了其他打拼未来,难道生命里的一些亮点或暗斑都不能激起内心的那股勤劳的动力吗?坦然走过乞丐,并不是让你用一颗冷漠的心对待弱者。毕竟,善良也可以发挥在其他途径上啊!
每个人的存在都有意义,可这种乞丐出卖自己的尊严,难道我们不应该嗤之以鼻吗?一个人能够好好的活着,完全是因为他有自尊,从不蹂躏践踏自己的尊严。而乞却成了乞丐的职业,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形象可言。
那么你的善良呢?你让他们发现了一种利用他们同情的妙方,促使他们做出了错误的人生选择。
或许,他们也需要帮助。但就不是实质上的施舍,可能是帮助他们指点迷津,也有可能是给予他们重新开始人生的自信。体现你善良的是帮助,不是施舍。
面对乞丐,我们的眼光必须坦然。不要带任何怜悯之情,这样对他们才会有些许帮助。
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落后,是源于经济精神文化的,要从经济上,精神上,文化上铲除落后,“乞丐”才会不复存在。
《红岩》读后感65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部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这本书讲的是许多共产党人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人关入监狱后与敌人斗智斗勇,虽然在狱中受到严厉酷刑却意志坚定,宁死不屈的故事。
这本书里描写了很多革命英雄,如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小萝卜头等等,我看到介绍说这些英雄都是有人物原型的,我不禁被这些英雄的事迹深深震撼了。
在这些人物中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她虽然是女同志,但非常顽强。她面对挂在街头丈夫的人头,强忍悲痛,继续完成党托付的任务。后来由于叛徒出卖,她被捕入狱,即使她经受严刑拷打,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特务用长长的竹签插入她指缝中间逼问的情景,十指连心,那该多疼呀!但是江姐却始终没有动摇革命者的意志,她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令我最感动的是小萝卜头,他虽然是小孩子,但非常机智。他利用孩子身份,为狱友们送信。他很不幸,才八个月就和妈妈入狱,直到八岁牺牲,都是呆在牢房里。但小萝卜头向往自由,并为之抗争。
令我最厌恶的是甫志高,他虽然开始是共产党人,但受不了酷刑,于是放弃了理想,成了可耻的出卖战友的叛徒。他的死罪有应得,轻于鸿毛,被人唾弃。
读完《红岩》,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啊,学习、生活上的要求都能得到合理满足,衣食无忧的我们早就体会不到革命时期的血雨腥风,我们在和平年代里学习、生活,面对挫折很多人往往知难而退。读了《红岩》,我深受触动,我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要像书中那些英雄们一样,面对困难永不低头,不放弃自己的理想,遇到挫折不屈不挠,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努力刻苦学习,坚持到底!
【第1篇】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雕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第2篇】
我是非常快乐的,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更好的结局了。我已经彻底进了我工作的本分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愿呢?——《牛虻》
很小的时候在一堂语文课上就听老师提起过《牛虻》,但因当时条件有限没能拜读,但也许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记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无法忘怀。
前几天到图书馆看书本来并无意去找它,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见了它,在摆列的众多新书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苍老,泛黄的书页似乎已经无法引起想去触摸它的兴趣,但当我看见它时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情感油然而生,因为那久经时间洗涤的泛黄的书页中记载着我心目中伟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深重的灾难之中,奥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无情而残酷地压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爱国志士们毫不屈服,他们坚强而勇敢地为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独立而奋斗着。亚瑟,单纯、天真、幼稚的爱国青年,在苦难的磨练下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爱国英雄。当知道牛虻就是亚瑟时,我震惊了,很难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使他由天真、单纯变的成熟而干练,又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他肢体残疾、疾病缠身后仍不屈不挠。都说时势造英雄,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在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里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独立,为着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奋斗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杀死——这是一个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惧,更不会因此而退缩。在给琼玛的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如果你们留下来的人能够坚定地团结起来,给他以猛烈的打击,你们就要看到伟大的成就了”。读到这里我看到了他对敌人的蔑视、不妥协,他面对死亡威胁时的威武不屈,以及他临死前丝毫也不放弃对敌人的嘲弄与讥讽。他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和对正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及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英雄行为深深地感动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强者。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无论遇见怎样的苦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满信心坚强的面对人生。
《活着》读后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目前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发现自己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养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成了哑巴。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于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本书描述的只是当时穷苦乡下人民的一个生活写照,它只是一个缩影,一个缩影罢了。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同福贵这样命运多舛,到最后只留自己一人。但是国共两党相争,战争被抓去壮丁,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这些却是真实存在的,对人民的影响也是存在的。看完这本书,有太多的感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福贵没有把家产败光,那么被枪毙的不是龙二,而是他了,但是我却并不为他而感到开心,如果不是他前期把家产败光,他的家人都不会这么苦,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这篇小说中也完全不适用。福贵:可悲,可叹。活得最长久,却也最痛苦,除了母亲之外,他帮了全家所有人收尸。但至少在家产败光前,他过了很多年的快活生活。家珍:家珍是个好女人,家里是城里人,长得也好看,面对福贵家境衰败仍然不离不弃,吃苦耐劳,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到的。长根:文章写到因为福贵家衰败,年迈的长根只能去当了乞丐。他曾回来找过福贵两次,他没有责怪福贵,依旧叫他少爷,捡到了红绳带还来送给凤霞,真的很催泪,他的结局书里并没有描述。有庆与苦根、凤霞都是好孩子,也最无辜。我至今仍忘不了有庆对姐姐被送人一事的反抗,也忘不了他与羊的感情;吃苦耐劳的凤霞只在婚后过了几天好日子;苦根与镰刀……作者文学功底深厚,对于人物的描写十分深刻,“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话不要说错,床不能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还有对于小孩子形象的描写都十分逼真。
偶然一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将心比心》,文中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件是作者的奶奶去商店时,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奶奶推开了沉重的大门,当奶奶感谢她时,她说她希望在她的妈妈遇到这样的事时也有人为她开门。第二件是作者的母亲去打点滴,护士是个实习生,扎了两针也没扎进去,在母亲的鼓励下,第三针终于成功了。
我觉得文中年迈的奶奶希望有人为他推门,阿姨也希望有人为他的母亲开门;作者的母亲希望护士能把针一次扎进去,而护士也希望自己能快点扎进血管里啊!我们何不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一下,对别人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责怪,多一份宽容,少一些埋怨,也许我们就会从中悟出很多道理:将心比心,是多么难能可贵,宽容谦让,世界将会多么美好!
在生活中,我也有深刻的体会,记得有一次,我禁不住电视节目的诱惑,趁妈妈不在家时,偷偷地打开了电视看了起来,由此耽误了时间,作业没有写完,妈妈回家后问我为什么没写完,我还撒了谎,妈妈摸了很烫的电视屏后,教育起我来,可我就是不理解,现在我明白了:我想多看会电视,妈妈也想让我多有一些自由的时间,可是我的眼睛不好,自制力又不是很好,看起来就上瘾,耽误了时间耽误了学习,这样下去就无法在社会立足,我的远大理想又从何实现啊!换位思考,我理解了妈妈!
将心比心,能在自己与老师之间加深感情,能在自己与朋友之间加深友情,能在自己与父母之间加深亲情!
将心比心,让情谊变得更深更浓!让生活变得更幸福更美好!
听老师介绍《陪孩子走过高中三年》这本书非常好,我赶紧从书店买了一本。吃过饭后就拿书阅读,里面的知识点非常重要,写出来与大家共同分享。书还没有看完,这只是其一。
我在想,她能够想法设法为孩子打造一个书香门第,我们就不妨借鉴下一他们的经验,说不定会有好的效果。孩子都是喜欢阅读的,只是条件还不成熟。有的是想让孩子多读一些有益的书,可孩子只会读一些他感兴趣的图书,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的建议是:适当看些漫画类的,尽量多看一些知识面丰富的书籍。例如:国际大奖小说,法布尔昆虫记系列安徒生童话选等等。家里的各个角落里都可以有书,只要孩子随手能拿到,他就会翻看。慢慢的,就会有了一定的兴趣。时间久了,就发现孩子说话的时候,词语就多了起来。问他:哪来的词?儿子自豪地说:看书看的呗!不错,有进步。
起初,我们可以和孩子一起来读书。在读书的时间,都在看各自的图书,可以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两个人相互交流书的内容。谁看得仔细认真,谁讲的就会多一些。读书,让孩子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读书让孩子懂得了老师、父母所不能教到的做人的道理;读书,让孩子提高了情商,学会正确处理学习和生活中各种问题的方法。
所以,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们必须从小抓起,为孩子创造一个好的书香环境,正确引导孩子阅读的兴趣,使孩子慢慢的爱上阅读,为自己积累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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