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乌合之众》是古斯塔夫·勒庞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有关《乌合之众》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乌合之众对学生的启发与思考》,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
在阅读这本著作之初,我忽略了这本书的创作时代和背景,在潜意识里误把《乌合之众》当作近年来出版的作品,这使我在阅读中产生了一些疑惑和困扰。例如,作者在卷一中提到“群体的某些特点,大多数都能在野蛮人、妇女和儿童等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比如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缺乏理性和夸大精神、批判感情等。”将妇女和儿童划为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等特点只在妇女和儿童的生命中看到,而男性群体中没有这些缺点?
看到此处,我对勒庞的这一观点实在无法赞同,觉得勒庞歧视了妇女和儿童。但是因为只是寥寥数句,不是本书的主要论述内容,且随后勒庞解释说“这很难被那些对此事一无所知的人所接受。”因此我误以为是最新的科学界研究将妇女和儿童归入了“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而我因孤陋寡闻、一无所知才无法接受。
但当我继续往下阅读时,发现书中仍有其他许多处体现出勒庞对妇女和儿童的轻视。当怀着疑惑再翻看这本书的封面,看到它的出版时间后,我终于坚定了自己的质疑:《乌合之众》虽然是一部很经典的著作,但其中观点并不是完全严谨无误的,也是有其时代局限性且掺杂了作者个人情感于其中的!如勒庞所提到的急躁、冲动、没有判断力等缺点在男性群体中也很常见,尤其在游行和示威等群体活动中,男性成员的急躁冲动比女性更明显。在以后的阅读中,我一定会先了解书籍和作者的基本信息,并在阅读时保持批判和质疑的态度。
虽然对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关于性别和种族的看法不甚赞同,但我对勒庞在书中的其他学术观点非常认同,尤其对勒庞在书中对“群体”的概念和“群体心理”的定义和分类、特征等方面的见解十分钦佩。
勒庞认为一群人聚在一起可以构成形式上的群体,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只有当群体中的成员的自觉个性走向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不同的方向,集体心理和共性特点取代了每个人自身的特点时,这些聚集成群的具有共性特点的人就进入了“心理群体”的状态,称之为“组织化群体”。
书中说组织化群体的普遍特征是集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朝着一个明确的方向发展,在我看来群体的这种特征是一把双刃剑。以国家发展为例,当国家制定了一个正确合理的发展方向后,国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会大增,国家发展各种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家会实现飞跃性的发展;然而当国家制定的发展政策出错时,或者说群体受到错误引导时,对国家所造成的破坏也是令人震惊的。
勒庞在书中还提到通过群体内部的传染现象,心理群体中的成员之个性消失,无意识的个性逐渐增强,群体中每个人会做出无意识行为。个体在独自存在时,迫于法律、道德等种种限制加以克制的欲望在集体活动时就会显露出来甚至付出行动,个体可能会做出在以往绝不敢做的疯狂行为。这正如聂老师在课上常说的“示威、游行等集体活动极易演变为暴力事件”,法国近期的“黄背心”抗议活动也验证了这句话。
书中在提到群体的情感与道德观时指出,群体是冲动、善变和急躁的,极易受到外界刺激因素的作用,易受暗示和轻信,群体的情绪夸张而单纯、偏执、专横且保守。在十年动乱里,他们表现出了不为理性所指导的、丧失了一切判断力的激情,他们冲动、多变、急躁,在受到srb的鼓动和怂恿后,完全丧失了理智,毫不怀疑自己的行为有错,尽管他们的行为在以往的自己看来都是可耻的,但当处于为了国家、为了集体的心理安慰和群体间的相互暗示和传染作用下,他们心安理得地甚至狂热地去伤害他人的生命、尊严和人权。
勒庞提到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因素时,将间接因素概括为: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将直接因素概括为: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勒庞将种族摆在了间接因素的第一位,诚然,种族对于组织化群体思维和信念的影响是长久的、继承性的。
每个民族都会有其独特的民族气质、民族性格和民族符号,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信仰、行为、制度、宗教和艺术等都有巨大的差别,这些差异也当然地会影响到不同种族成员的思想;而且种族对组织化群体成员产生的影响是可以从成员出生起追溯的,一个新成员诞生于他的种族所在的领域并在那个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中成长,在种族文化和气质的熏陶下极易融为群体中的一员。一个种族就像一个大型的异质群体,它对群体的意见观念和气质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在接受这一观点的同时也要坚持种族平等的原则,否则极易演变为支持种族歧视的言论。
在勒庞所阐述的影响群体和信念的所有因素中,另外一个让我产生极大共鸣,有很深感触的便是教育。
教育对于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作用之大不言而喻,群体的未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指导和教育。反窥中国教育竟和1895年的《乌合之众》中关于教育的描述如此相似。从小学到大学,填鸭式教学,积压在学生身上的课业负担,人为的重复考试和训练让“教育”一词显得极为单调和枯燥。
在小学、初中和高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都是为考试而活,所有的学生要做的就是将书本上的知识烂熟于心,每天面对换汤不换药的试卷,在最美的年华里,被关在学校,被切断了一切亲身经历和体验人生和世界的途径和机会。在个体最容易形成独立个性、创新思想和发散思维的时候,他们被迫接受着同化,思维越来越狭窄,个性也逐渐湮没,多数学生都会沦为乌合之众。
更令人气愤的是中国的大学教育,大学是一个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阶段,大学里的学生皆已成年,即将投身的是现实社会,即将面临的是步入社会后的种种挑战,而中国的大学多不考虑大学生应当学会的是什么,没有考虑学生必须及时适应社会或提前学会适应社会,高校中仍在过分宣传“大学生本质上还是学生,还是以应学习为主”,但并没有对教学方式和考核制度进行创新。学生以学习为主,固然是学生的本职和责任,可是如果大学学习仍像中学一样背书考试而不结合社会和实践又有什么意义。
另外,在许多学校里都盛行鼓吹科研的风气,科研成果多的学生会被追捧的很高,学生竞相追逐五花八门的科研项目奖项,但实际上其中许多科研内容只在无病呻吟,并没有对学术有什么贡献,对现实问题的解决也并没有什么帮助。那些在学校渲染出的`功利的科研环境下争先恐后进行科研的人一并未对现实社会有真正的体验,二未对自己进行知识上的提升。正如庞勒所说:“这是一种违反自然的,与社会相对立的制度……不考虑年轻人很快就会投身其中的现实社会,不考虑我们生活于其中并且必须适应或提前学会适应社会,不考虑人类为保护自己而必须进行的种种斗争,不考虑为了站住脚跟,他提前自我武装并且需要意志坚强。”在教科书和考试的教育之间,我们更需要实践的教育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提升能力水平,理工科的大学教育会涉及较多的实践,人文社科的大学教育更让人担忧。
在《乌合之众》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庞勒在论述群体意见与信念的变化范围时,提到普遍信念对群体中的人行为和精神的束缚。“那些在不知不觉中掌控人们思想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理由是你无法同它作战。”对于不知不觉中深入骨髓的信念是很难去推翻并改变的,这些普遍信念在不知不觉中控制思想,在渐进的变化中甚至感受不到正被它所同化,而当完全被该信念控制时,你已无法反抗或者说不想去反抗了。
现在的我们是否被某种信念所掌控,是否出于某种思想的暴政之下呢?也许是的,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恐怖的是为某些错误的思想所掌控但却未察觉其错误。
此外,勒庞在易变的群体意见中指出群体意见的易变使得群体意见越来越接近于变成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密切关注各种意见,已经成为新闻媒体和政府的首要任务,而群体多为非理性的、盲目冲动的,这导致政府的决策也将变得不是那么合理,从前引导民意的媒体也不得不像政府一样在民众面前恭恭敬敬。在网络信息时代,这些后果更加显著,且不说媒体这一传播媒介为吸引读者眼球和阅读量所做的屈服于市场的改变,政府在群众的力量面前也不得不对自己的决策有所考量。就像前段时间发生的中国游客在瑞典酒店遭遇警方暴力的执法事件,在尚未对事件真相进行彻底调查之前,中国驻瑞典大使馆便发声指责瑞典警方,虽然官方维护我国公民权益的态度值得肯定,但仅凭一面之词就指责他国,有点草率,更有迎合网民观点的嫌疑,我个人并不是很赞同的。我认为政府应尊重民众意见和建议,但不应过度地对民众多变的意见进行迎合和恭敬,在决策时保持自身的理性使之免受群体冲动意见的影响。
三耳呆人曰:这是一篇期末作业,作者是管理学院2017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生。很欣赏王位的思考,表述和层次也很清晰,赞!
嗯,大半学期内,我一直把王位当成另一位同学,这里再次向她和另一位同学致歉!
《乌合之众》这个薄书,是我入职苏大以来几乎所有课上都推荐给孩子们阅读的。不少课上,我会摘录一些片段唠叨一二。原因无他,中国人口基数太大,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引发如潮的口水乃至冲突。人文教育的职责和目标之一,不就是要防止青年被无谓地误导与“牺牲”,不就是避免他们成为乌合之众么?
我坚定认为,任何时代,无论何种坏事,孩子和青年都是无辜的。另一面,孩子和青年是属于未来的,更是生长的,若想避免陷入更坏的境地,成年人唯有敬畏他们的无辜和生长,以开放和宽容的路子为他们走向未来筑基。我无能开路,愿为此基此路之一抹细沙、一片薄砖……
本书大量观点使用断言式的说理方式不敢苟同。例如,群体没有智力的提升,只有感情的升华。按照他的说法,当我们汇集在一起讨论一件事的可行性时,通过别人的某些观点是不会刷新自身的认知咯?这显然有问题!当然作者说的有些观点并不是错的,而是“精英式个人主义”论调太过严重,有失偏颇,当作者将观点推而广之,得出群众是不可靠的、民族性格是固定不变的、民主是不靠谱的、制度不分好坏等片面、冬烘、似是而非的结论时,我就难以苟同了。不是很能理解作者的思考角度,只能按我的角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历史来看一些群众效应讲的还是不错的。
“多数人永远正确”,这是我们经常会产生的误解,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我们确实能感到,在集体的光环下,人性确实得到了提升,法国大革命时,乞丐们出入皇宫,居然没拿走任何东西,甚至连刽子手们都自觉地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因为劳累过度,甚至还有人向当局申请勋章。
当个体融入整体,我们确实会变得更无私,更有牺牲精神,但代价是理性的消退与责任感的丧失。因为判断是大家共同做出的,个人不用承担结果,于是,群体更容易采取极端的解决方案,更自恋,也更暴力,并因此而引发危机。就像纳粹刚上台时的德国,昨天还是一个理性民族,人人谦和而深邃,可一夜之间,他们却突然成了狂热的分子,愿意为有计划地消灭另一个民族而奋斗。
“众意”给了我们生存的意义,也给了我们荒诞,给了我们激情,也给了我们愚蠢。我们惊讶地看到,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国会,却经常做出可笑的决定,和一群文盲讨论后的结果完全相同,这有力地证明,所谓“群体智商”很不靠谱,甚至很可能低于个体智商。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一、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个人很认同这句话。
二、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这个总结太经典了。
三、在与理性永恒的冲突中,感情从未失过手。说明感情用事的人太多了,大众是不理性的。
四。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这句话让我想到了很多广告商家编故事的能力。
五、孤立的个体具有控制自身反应行为的能力,而群体则不具备。这句话让我想到了某些楼盘请托造成热销的场面,然后真正的消费者一哄而抢的画面。
六、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很多有名的广告都是用这招。
七、专横和偏执是一切类型的群体的共性。利用好这条,何愁生意做不好。
八、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网络时代,这种事情太多了,很多商家借某些虚假新闻迅速火了自已。
九、我们始终有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源自于我们自己的内心。其实在群体活动中,我们很多感情并不是源于自己的内心,而是周围环境对心智的影响。
十、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实上,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一些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好的《朝花夕拾》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优秀的《朝花夕拾》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鲁迅朝花夕拾的启发思考》,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笔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回忆童年、少年、青年的生活。
《阿长与山海经》主要回忆保母阿长的善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而快乐的童年生活和在三味书屋里读书的日子;《琐记》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在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主要写了鲁迅先生怀念在日本留学时的老师藤野,写了作者弃医投文的经过。
鲁迅先生热爱并向往童年时期的生活,向往自由,向往大自然。
《朝花夕拾》写出了对逝去日子的回忆,对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这本书会使我们跟着鲁迅先生去回忆童年的日子。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本回忆性散文,它不同于回忆录那样按顺序写,而是从生活中选取一些片段进行创作。
说起鲁迅,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我国现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鲁迅生活在一个动荡的年代,表面上的他是严肃、庄重的,但是翻开他的童年篇章,却发现伟人的童年也是有趣的。《朝花夕拾》就是通过对童年的回忆,表达了对那个年代多种束缚的不满,批判和嘲讽了封建社会制度。
长妈妈、父亲、范爱农、藤野先生,都是鲁迅描写的对象,通过刻画这些生动的人物形象,抒发了作者对亲朋师友的怀念,也包含了对当时社会的评价。在回忆中,时常夹杂着作者悲怆的描述,并且要“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可以说,鲁迅代表的正是当时中国蓬勃兴起的新文化。
新文化一开始并不被一些人接受,鲁迅受到了他们的反对和嘲讽,但鲁迅并不因此而放弃推广新文化,反而更加努力的去揭示旧文化的缺点,积极参加革命文艺运动。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深受感动,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的未来而去努力呢?我要学习鲁迅勇敢的精神和正直的品质,不墨守陈规,大胆创新,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都有贡献的人。
暑假,我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这篇散文。散文对我来说是个新鲜事物,但我看了之后,觉得有些无趣。
《狗、猫、老鼠》、《二十四孝图》、《无常》写的是鲁迅小时候的记忆,以有对反动陈旧势力进行的批判。《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五猖会》、《父亲的病》描绘的是鲁迅小时候家乡的样子、人情、风俗,以及小时候的生活片断。《藤野先生》、《琐记》、《范爱农》记录了鲁迅背井离乡去求学的艰苦历程,以及对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朝花夕拾》对我来说有些无趣,但是对景致描写得非常仔细、优美。不管怎样,这本书里的好词好句非常多,值得推荐。
我家书橱里有一本书——《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杂文集。刚看到时,我被书名所吸引,一直想读一读,只是觉得年龄还小,怕自己读不懂,所以这事就一直搁着。直到今年暑假,我又看到了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来看了。
书中让我记忆比较深的一篇作品是《腊叶》。深秋时节,作者绕庭前的枫树徘徊,忽而看见一片有着斑斓色泽的病叶,便把它摘下来,夹进刚买的书里。从而使这片病叶有幸没有和群叶一同飘散。
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略带哀愁。“但今夜它却蜡黄似的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似去年一般灼灼。”如今的枫叶已不像去年那般有着斑斓的色泽了,颜色也是蜡黄的了。“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模样相似的病叶的罢,但可惜我今年竟没有这赏玩秋叶的闲余。”从去年到今年,短短一年,作者的变化竟如此之大。作者似乎是在感叹时间的流逝,改变了太多原本美好的东西。
“雪是雨的精魂。”作者在《雪》中这样比喻到。江南的雪,隐约着青春的气息。花呀,蜜蜂呀,蝴蝶呀,堆罗汉的孩子呀,使得这雪景有了绚丽的生机更加令人难忘。“在晴天之下,旋风呼来,便蓬勃奋起,在日光中灿灿的生光,如包藏着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是啊,这就是雪,更是雨的精魂!读到这段文字,我觉得体内沉睡的细胞似乎重又苏醒,正要带领我去拼搏!
《朝花夕拾》,我觉得它就是触及灵魂深处的文学,它带给了我思想上乃至精神上的鞭策。读完它,读懂它,我似乎对人生的意义变得更加明白,更加透明了。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总共收录了十篇鲁迅先生生活经历的回忆性文章。在文集中鲁迅多次写出了对“正人君子”讽刺与抨击,同时也让我们了解到了旧时社会的封建迷信和传统思想。
整本文集是根据鲁迅先生从童年到少年,最后直至青年求学的时间线索来进行叙述,前五篇写了作者既快乐又无趣,既纯真又复杂的童年时光,刻画了许多生动活泼的往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主要提及的人物是长妈妈,还有两篇写到了迎神赛会的盛况。到了少年时期,作者便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父亲的病亡。从而引出在青年时期求学的原因。最后,在藤野先生一文中,作者又迎来了他人生中至关重要的转折,从此弃医从文。
鲁迅先生写的文章大多数是讽刺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文笔风格既是犀利的,又是讽刺的,甚至会带一些“黑色幽默”。从而更能突显出旧社会的封建与腐败,社会思想的封闭和民众的劳苦。
整本文集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狗·猫·鼠》,它针对当时“正人君子”对作者的攻击,引发了撰写本文的原因,嘲讽了他们散布“流言”等特性,憎恶他们的虚伪,正如作者的死敌“猫”一样。
鲁迅先生一生都在努力地奋斗着,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同时也表现出了他替孩子们的担忧,担心孩子们在旧式教育的影响下,会变得迷信而没有快乐。而我们现在所处的时间是多么的幸福啊!所以,奋斗起来吧!让我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民族之复兴而读书!
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不为别的,只为我们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母亲的爱是天下最无私的爱,不求回报,我们得珍惜啊!在你读完《秋天的怀念》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大学生读秋天的怀念的启示与启发”,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使我感触很深,也让我学会了怎样理解课文。当“我”的脾气暴怒无常的时候,母亲没有阻止“我”,而是让我尽情地发泄。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母亲非常理解儿子的痛苦,知道一个正是风华正茂,迈向人生第一步的21岁的青年失去了双腿,该是多么痛苦,遭受了多大的打击呀!这时,母亲总会躲到别的地方,看着儿子的举动,听着儿子的动静,自己也会悄悄地流下眼泪,虽然伤痛在儿子身上,更痛在了母亲心上啊!由此,我想到了,当我在病床上痛苦地呻吟时,母亲抓住我的手,含着眼泪安慰我说:“别担心,只要妈妈和你在一起,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只有世界上的妈妈才会有这么无私的爱呀!作者的母亲在这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让“我”改变对人生的看法,要看到人生中快乐的一面。文中最最平凡的一句话是:“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好好活……”这句话是再平凡不过了,可是留给我的印象却很深。
为人母者,最大的心愿不是自己的孩子有什么成就,而是让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世界上,让他从失去双腿的阴影中跳出来,勇敢地面对人生。这是母亲再普通的不过的心愿了。而母亲把她在世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毫不保留的全部用在了儿子身上,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自己。母亲的病一天天恶化了,可她的心里只有儿子,只有让儿子活下去的希望啊!当母亲临死时,仍惦念着自己的儿子。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伟大的母爱。母亲不但把一生中的爱全部给了我们,还是我们的生活的精神支柱啊!
是啊,双腿瘫痪又有什么呢?虽然脚“死”了,但心还“活”着,仍然可以用心灵感受生活,去体味生活,生活中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值得我们坚强地活下去,又何必自暴自弃呢?
文中的“我”,让我想起了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她虽然患聋哑残疾,但感觉却异常敏锐,精神世界无比丰富,心地极为善良。她没有表现出对身体和心灵的痛苦和对他人怜悯的渴求,而是以乐观进取的精神面对世人,所以她写下了那么优美的文字。我们也应该向海伦。凯勒一样不向命运低头,去战胜生活中的每一次挫折,坦然面对命运中的每一个不公正的待遇。况且当命运把你的这个希望灭绝,往往又会给你另一个希望。只要我们把握,坚强的活下去,就一定会有新的曙光出现。就像我,现在成绩不好,对学习失去了信心,而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我这样会使我身边的亲人多么伤心啊!文中的“我”最终战胜了身体的残疾,坚强而勇敢地活着。我要学习他那种战胜困难的精神,把自己的学习成绩搞好。成绩差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放弃努力。即使面对失败,我仍然可以迎头赶上,决不要自怨自艾,决不要在那儿发呆。
姚明说:“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打倒。”我要学习《秋天的怀念》中的“我”,战胜学习上的困难,争取优异的成绩。
是啊,虽然双腿瘫痪了,但是心还是“活”着的,可以用心去感受生活,生活中还有很多,很有趣的事情可以去做,所以我们要坚强的活着。又何必自暴自弃呢?
文中的“我”,让我想起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她虽然忠聋哑残疾,但感觉却异常敏锐,精神世界无比丰富,心地极为善良。她没有表现出对身体和心灵的痛苦和对他人怜悯的渴求,而是以乐观进取的精神对世人,所以他写下了那么优美的文字。我们也应该向海伦凯乐一样不向命运低斗,去战胜生活中的每一次挫折,当然面对命运中的每一个不公正的待遇。况且当命运把你的这个希望灭绝往往又会给你另一个希望。只要我把握,坚强的活下去,就一定会有新的曙光出现。就像我,现在成绩虽然不好,对学习失去信心,而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很多。文中的“我”最后战胜了病魔,坚强而勇敢地活着。我要学习他那一种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成绩差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放弃努力。让我从新的起点出发前进吧。
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打倒。面对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山固然高,也不如母爱高;海固然深,也不如母子情深。这伟大的母爱是我从《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中感受到的。
作者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依然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让孩子开心,让这个双腿瘫痪的儿子重新振作起来。但是当她答应儿子第二天一起去看菊花时,自己却倒在血泊中。她临终前那句没有说完的话,仍是担心她那双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读到这儿,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再也忍不住再读下去了。我再一次深切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如果有人问我,这个世上最爱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妈妈”!
记得有一次,流行脑炎,妈妈可担心极了,因为我平时就抵抗力弱,这次不一定能溜掉。
那天,我觉得头重脚轻,老师的话一句也没听进去。放学回家后,妈妈知道了,背起了我直往医院跑。在半路上我听到妈妈气喘吁吁,看到额头流下了大颗大颗的汗珠。这时,我感到心里涌上了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暖流─那就是深深的母爱。
到了医院,妈妈紧张的等待确诊结果,几分钟过去了,医生说:“只不过是一场感冒。”妈妈听了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并自言自语地说:“总算放心了。”望着妈妈,我从她的眼睛里又一次读到了深深的母爱。
从小到大,妈妈关心我的事很多很多,多得像那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了。
啊!母亲爱真伟大。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您的恩情,母亲!
《秋天的怀念》是现代作家史铁生写的课文讲叙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好好活下去的故事,歌颂了伟大而无私的母爱,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读完课文,这位伟大的母亲久久地浮现在我面前.“这时,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注意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地看着我.”这两句话是在写母亲在“我”暴怒无常时的具体表现。事虽细小,却表达了母亲对“我”深深的疼爱,很是感人.“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在临终前居然还惦记着她的子女,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无私的母爱啊!
母爱,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母爱,就像一杯淡淡的白开水,没有任何杂物,只有对自己孩子的亲切、温柔的笑容,也许是你经常喝它的缘故,你不但不觉得甜蜜,反而感到很厌烦:寒冷的冬天到了,北风呼呼地刮着,当你走进校门,庆幸自己多穿了一件大衣而没被冻着时,你怎会想到是谁不厌其烦地让你穿上这件大衣呢?吃晚饭时,母亲为你盛饭,还不停地往你的碗里夹菜夹肉,你不但不对她说声“谢谢”,还嫌碗里的肉软了硬了.....
我也有一位慈祥的母亲,她非常疼我,从不打我骂我,母爱就像一条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一次,我考砸了,拿着“6”字开头的试卷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很害怕,仿佛看见了母亲那张愤怒的脸,我在心里暗暗祈祷着:上帝保佑,妈妈不要生气,我已经尽力了,上帝保佑......“孩子,你回来了?今天考试考得怎么样?”刚进家门,妈妈就笑吟吟地走了过来,亲切地问我,我低着头,把试卷拿给她看,等待着暴风雨的到来.没想到,妈妈看了试卷后,非但不骂我,还帮我分析考砸的原因,最后,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孩子,你听说过海燕吗?我们一说到勇敢,就会想起海燕.海燕,不怕惊涛骇浪的扑打,不畏狂风暴雨的袭击,它是勇敢顽强的象征!你想做像海燕般勇敢顽强的人吗?那就要不怕失败,不灰心,妈妈相信你,你一定能行!”我抬起头,注视着妈妈那充满信任的眼睛,用力地点了点头......
在我学习的路上,是母亲在陪伴着我,鼓励着我.放下课本,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您也许正在阅读卡勒德·胡赛尼写的追风筝的人,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追风筝的人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追风筝的人书籍启发与思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假期刚开始,我就看完了《追风筝的人》。
这篇长篇小说讲述的是阿富汗地区的两个孩子的故事,一个叫做阿米尔,一个叫做哈桑。哈桑是阿米尔的仆人,他一直把阿米尔当作自己的朋友,但是因为阿米尔看他地位低下,所以从没把他当作真正的朋友,只是当作一个玩伴,这也让哈桑十分悲哀。
在他们那个地方,每年都会有一次放风筝的比赛,赢者可以获得无上的荣誉,阿米尔自身的努力以及哈桑的帮助,他获得了冠军,而这一举使那个地区的“小霸王”,另一个富家少爷十分地不快活,因此他和他的一群伙伴找到了哈桑,痛扁了他一顿。但是阿米尔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却无法帮助哈桑。最后,哈桑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他的家。因为战乱,这个富家子弟不得搬到美国。不知不觉他已经中年。他带着悔意,回到了家乡,却看到了民不聊生,硝烟弥漫,让他不能忘记的祖国——阿富汗。
他听说了哈桑被那些士兵枪毙在街头,死于非命。阿米尔的悔意更加深刻。他也得知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对手——也正是在巷子里对哈桑下毒手的那个人手中,在那个小巷子里发生的一切一切,都在阿米尔的脑袋里回旋,他久久不能平静……
终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但是他的心灵已经收到了重创,他已经忘了怎样笑,他几乎快要疯了。他,是那样的可怜,失去了父母,失去了爱……
是的,阿米尔犯错了,一个不可赦免的错,这个错误让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失眠,在一个又一个夜晚里翻来覆去,他不能原谅自己,哈桑也不能原谅他。这篇小说让我感受到,一旦犯下了错,就无法挽回,再多的救赎,也不能弥补,就算是小错也是这样,这也更让我觉得,现在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一定要珍惜。等到失去它们的那一天,才会知道它们有多么珍贵。
作者用最细腻的手法,描写了人类各种各样的情感,爱,恨,悔,失落,伤心,开心,大笑……我真切地感受到,主人公内心真实的感受。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却让读者感受到最真挚的经历。
战争改变了阿富汗,改变了阿富汗的一切一切……战争让许多人在绝望中死去。文中有一个令我记忆深刻的片段:在阿米尔和他的父亲坐着偷运人去别地逃难的人的车上,空气令人窒息,还有难闻的气味。车上有一个阿米尔认识的人,硬是死在了车上,他的父亲,在车上,拿着枪,射进了自己的喉咙,血流了一地……这个镜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为你,千千万万遍。”
也许,人生从来都不如初见而每一个昨天也只是今天的前任所以一路上,我们反复练习的是明天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我们欺骗着,愚弄着一个人,一个十分信任我们的人,我们最怕得到不是他的责备,怨恨甚至敌视,而是他那一如既往的“真诚的忠贞”。这种恒久的忠贞令我们窒息,因为没有人会希望得到这种毫无责备的宽恕,这种被包容的质感才正令人惧怕!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我只能说,我不喜欢阿米尔那种懦弱,嫉妒,逃避,尽管你会说这就是大部分人的本性,一个人总会有不堪的过去,然而为自己的过去的行为感到痛苦与焦灼的人,就真的是很伟大的人了吗?
在文中一直这么宣传,阿米尔是个很好的人,就算他有过那样的心思,人们也会用完美的借口来向你说明,阿米尔是个很好的人,我更喜欢哈桑,他的聪明,勇敢,赤子之心,都让我觉得很舒服,他唯一的不幸,就是把阿米尔作为他一生中最亲密的人,如果他换一个人,是阿里,或者他的生父,结局都会比这个好,哈桑才是真正和他生父很像的人,哈桑是个灵魂高贵纯洁的人,在战乱中,加上种族的歧视,对错误的人付出真心,是最大的不幸,我认为这部小说真正的悲剧,触动我的灵魂的就是把哈桑最纯洁高贵的灵魂慢慢地毁灭。我深深地痛恨着战争,歧视。厌恶这些人类最卑劣的本性。
读一本书,我会不自觉的想去看看作者的简介。当我翻开书看到这是一位阿富汗作者的处女作时,我就有点怀疑它是否有网络上所说的那么优秀,我抱着这样的心态开始了我的阅读之旅。
本书一开头就写主人翁阿米尔在美国接到他父亲生前一位好友拉辛汗的电话,拉辛汗希望阿米尔能回到巴基斯坦看望自己。阿米尔在此陷入深深地回忆之中,他说十二岁的那一幕才使自己成为现在的自己,这次回到巴基斯坦是一次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读到这里我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好奇在阿米尔的童年发生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情使年到中年的阿米尔还耿耿于怀,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我决定继续探索下去。
于是,我跟着阿米尔的回忆回到了他的童年时代。十二岁那年,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家少爷,他与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是很好的朋友,哈桑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从来不会背叛他。在父亲的心里,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勇敢如己,但是阿米尔却更喜欢文艺类的东西。阿米尔明确感觉到父亲对自己的疏远,反而更加呵护有担当的、勇敢的哈桑。阿米尔急切的想证明自己,想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他试图改变自己在父亲心目中的形象。他想在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上获得第一名,这样他就会得到父亲的认可。在风筝大会上,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获得了风筝大赛第一名的殊荣,但是就是这件事改变阿米尔和哈桑关系。在哈桑为小主人追到那只被割断线的风筝时,他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要他交出风筝,但他此时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他誓死要为主人追回风筝。就这样他被这些富家子弟施以暴力,而此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时还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此时我的心在滴血,一个为对方愿意牺牲一切,另一个却选择逃避,这让我思考什么是真的友谊。
哈桑为了小主人,选择了沉默,独自承受着来自心灵上的煎熬。他渴望等到阿米尔的忏悔,哪怕是一点点歉意。然而得到的却是来自阿米尔的再次伤害。在风筝大赛后,阿米尔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父亲的肯定,但是那天的那一幕让他无法面对为自己付出一切的哈桑,他开始躲着哈桑,渐渐地,他萌生了让哈桑离开自己家的想法,好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得到心灵上的解脱。于是,阿米尔把父亲送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的手表趁哈桑不注意时放在哈桑的铺子上,希望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最后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哈桑父子的行为而离开了庄园。虽然阿米尔的父亲一次次真诚的挽留,但却怎么也留不住伤心的哈桑父子。在这里,我为阿米尔感到耻辱!我想我不会原谅他的。
后来,阿富汗局势动荡,阿米尔举家迁移到美国,我以为哈桑付出就会以这样的结果而结束,但是还好这次阿米尔没有再次让我伤心。他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是回忆总会不经意自行浮现。童年的事让阿米尔内心备受煎熬,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赎罪。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阿米尔从开头的拉辛汗的电话中了解到哈桑的糟糕状态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时间是洪水猛兽,战乱让阿富汗民不聊生,他看到自己荒废的家,也得知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但是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到阿米尔儿时宿敌的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一直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但是这次,他选择了面对,开始了真正的救赎。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阿米尔最后费劲周折找到哈桑的儿子,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恶魔,重新找到真正的生活。虽然,这个结局没有中国式的大团圆,但作者却将人性的弱点刻画的入木三分,能真正的描绘出阿米尔或是所有人内心救赎的'一个过程。
读这本书时,有时会联想到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例如,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对往事的自责,有对犯过的错的救赎的心理,在真本书中尼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有些事情就是人在两难时刻不自主流露出来的最自然的想法,不得不佩服作者扑捉心理的能力。最感动的是哈桑在为阿米尔追风筝时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人生在世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一个朋友,别无他求。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身旁的每一个朋友,要勇敢的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你的内心也有像阿米尔一样的令你久久不能自拔的事情,就勇敢的站出来追到那个飘忽不定的风筝,获得内心的安宁!作文
《官一场现形记》是晚清时期谴责小说中最具有代表性质的作品,作为四大谴责小说之首,《官场现形记》是晚清谴责小说的开山之作,也是同类小说中相较优秀的作品之一,在当时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可谓轰动一时。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中学生读《官场现形记》的启发和思考范文800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官场现形记》是晚清谴责小说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共60回,结构安排与《儒林外史》相仿,演述一人后即转入下一人,如此蝉联而下。作品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是我国第一部在报刊上连载、直面社会而取得轰动效应的长篇章回小说,也是谴责小说的代表作,首开近代小说批判社会现实的风气。全书从中举捐官的下层士子赵温和佐杂小官钱典史写起,联缀串起清政府的州府长吏、省级藩台、钦差大臣以至军机、中堂等形形色色的官僚,揭露他们为升官而逢迎钻营,蒙混倾轧,可以说为近代中国腐朽丑陋的官场勾勒出了一幅历史画卷。
《官场现形记》写的多是实有人物,只是改易姓名而已,这确是不假。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胡适对《官场现形记》做过较深入的研究和考据,他的话无疑是有根据的。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比如小说中的华中堂,可能主要指的是荣禄,但也可能包括了其他某些官僚。小说中华中堂回答贾大少爷请教的问题时说:“多碰头,少说话,是做官的秘诀。”华中堂说的这个秘诀,荣禄可能的确说过,但据清人朱克敬《暝庵二识》载,大学士曹振镛也曾对下属说过,清人汪康年《汪穰卿笔记》又载,曾国藩每见到地方上来人到京,也总是教以“多叩头,少说话”。这种情况表明,“多碰头,少说话”实际上已成为晚清官场上通行的做官诀窍,同时也说明《官场现形记》确是如孙宝所说,“多实有其事”,又如胡适所说,“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
由于《官场现形记》在晚清官场上风行,写的又多是实人实事,所以关于此书的种种消息,很快传到了慈禧太后的耳朵里,于是,“慈禧太后索阅是书,按名调查,官吏有因以获咎者”。看来慈禧太后读到此书后很是生气,并把清末政令倒行、法纪废弛的责任都归罪到了官员们的腐败,胡来,不争气,她还把《官场现形记》当成了惩办官员的黑名单,按图索骥,抓人办人。当那些官员们正摇头晃脑地翻读着这本为他们描形画像的《官场现形记》时,哪里想得到,此时太后老佛爷也正翻看着这部书,盘算着怎么整治他们呢!
“世界昏昏成黑暗,未知何日放光明?书生一掬伤时泪,誓洒大千救众生。”
——李伯元
作为晚清谴责小说之首的《官场现形记》,从举捐官的下层士子赵温和佐杂小官钱典史写起,联缀串起清政府的州府长吏、省级藩台、钦差大臣以至军机、中堂等形形色色的官僚,揭露从中央到地方的腐败至极的现象,可谓抽心一烂无一不腐。各官皆以贪财敛钱为第一要务。现实生活中也有官员经常现形,道貌岸然的外表下往往隐藏着贪赃枉法的实质。
各层官员为升官而逢迎钻营,蒙混倾轧,能谄能骄,无所不用,丧失底线。第三十八回瞿耐庵为了做官求太太走门路,瞿太太没有其他办法只得放下卑尊,去伺候比自己小近二十岁的湍制台干女儿宝小姐,捶背装烟,连宝小姐老妈的气都肯受,最后不惜违背人伦,认其做干娘。
宝小姐道:“别的都可以,倒是你是上了岁数的人,我只有这一点点年纪,那有你做我的女儿的道理。”瞿太太道:“姑奶奶说那里话来!常言说的好:‘有志不在年高。’我那一桩赶得上姑奶奶?只要姑奶奶肯收留我,我就情愿拜在膝下,常常伺候你老人家。”想想一脸起皱纹的老婆婆,为了丈夫去喊一位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娘亲’,画面感极尽讽刺!
书中人物大多以朝廷官吏为原型,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如周中堂影射翁同等。至于冒得官、区奉人(谐趋奉人)、贾筱芝(谐假孝子)、时筱仁(谐实小人)、刁迈彭(谐刁卖朋)、施步彤(谐实不通)等,其行径一旦形诸笔墨,皆使时人感到似曾相识,默契会心,倍增兴味。”最后连慈禧太后都知了此书消息,很是生气,于是“索阅是书,按名调查”。
人性之黑暗于书中尽显,买官、卖官、钻营、贪污、受贿、倾轧、官场生活、世态人情,失势无人问津,一朝得位便是爷。“千里做官只为财”,为这财“对故主落井下石”“信口开河”“设陷阱借刀杀人”“骗公文忍绝良朋义”“走捷径假子统营头”。纷纷扰扰,形形色色的官僚之丑恶态暴露无遗!
唐太宗言:“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中可以窥探一些官场腐败产生的种种原因,对大环境反腐败以更加理性思考。
近日,我在闲暇之余拜读了晚清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四大谴责小说之一的《官场现形记》。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李宝嘉所著。这部小说分上下两次,先是从赵温中举说起,写了官场中形形色色的官场事。既要去横生,让人忍俊不禁,又发人深省,引以为戒。
这本小说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机关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具曲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庸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自丑图。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是有些悲伤的。想想大清最初入侵我国,赶跑占据北京的李自成有覆灭南明的小朝廷。其士气锐不可挡,其民族堪称彪悍强大。不过仅仅300多年,在康熙盛世之后就逐渐走向衰败。闭关自守的政策加速了它的灭亡,自国外列强入侵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中国成为了被列强瓜分夺取的肥肉,主权丧失,国土割让国家已经遍体鳞伤。至此,官场愈加腐败。
这时国家保护空虚,为了赈灾,治理黄河,一些具体的国事,中央财政竟然拿不出钱来,于是乎,民间捐钱成为实效的方法。捐钱买官的行为随之盛行。捐官后,贪污公款弥补之前捐官时的窟窿成为必然。上行下效,清朝大多数大大小小的官吏在为国家做事时顺手“牵”一些国家的钱财,也就不足为怪。捐官后,不见得能马上上任,能不能去做官,那得看皇上,更多是军机大臣,甚至是一省巡抚的作用。因此多数捐官后都还得拿大量银子去“孝敬”上级,这样才能在以后得到提拔重用。
至于官员失职或是犯罪,都能用钱一一化解,只要你肯出钱,就算是皇帝凯清拆大臣来查你的罪行,你也能用钱堵住他们的嘴,以至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仅仅在无关无权的官立中找几个替死鬼而已。书中写了这样的例子,不下三四个可见金钱的力量。
官员腐败正是颓废有不少观,更和当地的绅士地痞勾结、鱼民百姓、愚弄乡里。这清朝的官吏不怕老百姓造反,他们会重病弹压,他们去怕洋人。仅仅是一个洋教徒也会让他们胆战心惊,生怕惹出是非。至于国外驻华使节领事,他们更是不敢招惹,以至于很多洋人都知道了清朝大臣的奴才心理,洋人在中国作威作福,洋人犯罪就是杀人,中国政府也无权处理,通过一些事件让中国一而再,再而三的赔款。
清朝的官吏大多存在自我心理,得过且过,整日混日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多数清朝管理的真实内心写照,期内怕外,欺下瞒上。
悲哉!一部《官场现形记》生动形象的描绘。出清朝后期官吏的种种官场丑闻让人叹为观止,有此陋习有此污吏,清朝岂能不毁。
这本书告诉我,国家政治机构的腐败是毁灭的根本。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阅读《灯光》后,我被朱自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灯光》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短读后感:《灯光》读书思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我看到《灯光 》这个题目时,我十分地不理解,灯光,到处都有,很普通呀,围绕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我带着满脑子的问号往下读。
噢,原来是:“我”在天安门广场上散步 ,由身后的一人说了句:“多好啊!”,引起了“我”无限的回忆。在一次围歼战之前,郝副营长看见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个小孩子在明亮的灯光下聚精会神地学习,看完。他的脑子满是电灯的期待与未来的憧憬,但他却在这次围歼战中,为了给部队,而点燃那本书,举得高高的,但却暴露了他自己,他就这样牺牲了。
课文中,郝副营长是多么希望能见真的电灯一面,他是多么向往!他希望孩子也能用上电灯,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于是,它就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这种精神,是多么值得学习!
现在,家家都用上了电灯,但却没有人想过,现在我们能用上电灯,而其中有多少人为此而亡,那些革命勇士,名族英雄,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我们这些后辈的明天,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那些英雄是如此英勇,他们换来了我们的今天,所以,我们应该永远把他们铭记在心中。
近日,我们学习了一篇极有教育意义的文章《灯光》。
文中,郝副营长在战前,依然画着火柴再看一副点灯插图,可以看出郝副营长有多么希望看到电灯,多么希望看到孩子们在电灯下读书、学习。这不由地让我想到我们这跨越世纪的新一代的人们,不珍惜眼前美好的生活,不珍惜先辈们用鲜红的热血换来的美好幸福生活。
郝副营长为让我们在电灯下学习。自己却在22岁的美好年华壮烈牺牲了。郝副营长舍己为人,是完全为人们利益工作的,是多么伟大啊!而我呢?我心中只有自己,好像地球都是围着自己转似的。心中只有玩耍,不管老师怎样教育自己,如何管教自己,总给老师添麻烦。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许多人都没想过这样一个问题:那些革命先辈们为什么要用生命这么沉重的代价来换取我们今天的幸福?革命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是为了换来我们的毫不珍惜吗?
社会中,有许多人都看不起小小的一个电灯。电灯虽然很渺小,但它却有一段不平凡的历史;它虽然有价,但不平凡的历史却是无价的,现在,我只想声嘶力竭地喊一声:“同学们,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革命先辈的光荣成果。”
今夜,又是一个灯火璀璨,流光溢彩的夜晚。在这样一个安谧静美的夜里,我怀着无比好奇的心情读了《灯光》这篇文章。我一读完,不由得对着桌上的那盏台灯笑了笑,说:“多好啊!”
文章主要讲了:“我”在天安门广场上散步,由身后的一人说了句:“多好啊!”,引起了“我”无限的回忆。“我”当时是一名战地记者,郝副营长为了让革命能够胜利,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为了能让孩子们过上幸福生活,不惜牺牲了自己年轻而宝贵的生命的感人事迹。
电灯,这个词对于见过太多新奇玩意儿的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是多么平凡,甚至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但在当时那个战乱纷飞的年代,能看上一眼电灯都成了郝副营长,喔!不,应该是千千万万的中国英雄儿女,平民百姓心中最大的愿望,可见,当时的条件……
然而,郝副营长为了能使后代千千万万的人使用上电灯,自己却牺牲了。他是多么渴望看电灯一眼啊!但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他却不顾自身安全,用生命照亮了革命前进的道路。“真伟大呀!”我不仅这样说着。
其实,不光郝副营长具有舍己为人的精神,狼牙山五壮士也是这样。他们为了让敌军不发现革命军队,最后拉了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我掩卷沉思,原来这幸福生活这么来之不易呀!我们现在这甜如蜜的好生活是当年的革命志士用鲜血换来的。因此,我们就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将来长大后,做一名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下意识地望了望窗外,灯火依然斑斓……
今天我看了《灯光》这篇文章。它的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1947年初秋。战斗开始以前郝副营长正在看着一本书。他憧憬着书中的一切,并想让以后的孩子也过上这生活。不一会儿战斗开始了,守敌的围墙被炸开了一个缺口。在后续队伍进入的时侯,却遭到了炮火的猛烈阻击。在黑暗里找不到突破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郝副营长,用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为队伍指明了方向,却暴露了自己,牺牲了。
这篇文章给了我很深的感触。首先我想要称赞一下郝副营长。郝副营长是一位年轻、勇敢、优秀、热爱生活的战土。他是多么羡慕书中的一切啊。他是多么的想让孩子们也在这种环境下学习,也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啊。但是为了战争的胜利,他不惜将自己的`生命化作灯光,指引后续队伍前进的方向。他虽然没能亲眼看到孩子们在电灯下学习,在电灯下生活。但是他的这种精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想航灯一样,指引着人们人生道路的方向。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想您对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一篇优秀的百年孤独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百年孤独的阅读启发与思考,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本书中,不难看出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我觉得这种孤独并不仅仅只属于布恩蒂亚家族,甚至不仅仅只属于拉美,我觉得孤独是全人类所面临的一种命运,换句话说,孤独才是人类生存的真相。每个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产生了绝望、冷漠和麻木感。正因为孤独,我们才会备受苦痛,备受内心的煎熬。放眼市井,虽然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但每个人却愈发孤独了,也就愈发寒冷,愈发痛苦。
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对于我们平淡的而又前进的生活,我想这本书给了我更多思考的深度,开阔了另一种世界,另一种幻想,那种孤独的镜像,好像很远,对于我们这一代的人来说,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在拉丁美洲那片传奇而又广阔的土地上,又突然的好像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故事好远,也好近。最后,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有些东西,有些经历,有的情感,必须自己去消化,你的心总有一块地方是太阳和月亮都照不到的地方,而这就是你心灵的秘密花园,别人走不进来,你只有自己去收拾这片地的荒草,去换取自己心灵的宁静。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裸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 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 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 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 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 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 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 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 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 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孤独是把你拉进黑暗深渊的一双手;孤独是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中你却在灰暗的角落里轻轻抽泣。而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他的历程,会是怎样的呢?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阅读了《灯光》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灯光》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读《灯光》心得小学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前段时间,我学习了一篇课文——《灯光》,我感慨万千。
《灯光》这篇课文主要写了郝副营长为了掩护主力部队突围,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郝副营长望了一眼图画,说:赶明儿我们胜利了,用上电灯了,让孩子们都能用上这么亮的灯光,该有多好啊!”郝副营长是多么不求索取,无私奉献啊!读到这里,我不禁惭愧万分。平时,长辈让我做点事情,我不是敷衍了事,就是索取报酬。课外,妈妈给我布置点作业,我不是叫苦连天,就是乱做一通。课后,同学来向我请教问题,我总是推三阻四,拖拖拉拉。
“这位年轻的郝副营长,为了让孩子们在电灯下学习,牺牲了性命。”他是多么伟大啊!可我还不珍惜。读到这里,我更加惭愧。平时,饭菜只要有一点我不满意,我就不吃。衣服只要有一点褪色,我就不穿。玩具只要有一点破旧,我就扔掉。我的草稿纸上,没有一页是满满的竖式,更多的是寥寥无几的算式。
《灯光》这篇课文告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今天,我在明亮的灯光下,怀着无比好奇的心情,第一次接触了王愿坚的《灯光》一课。我想: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
可是,当我一遍看下来后,我的眼角已经湿润了,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目光再一次投向了灯光,心里莫名多了些什么。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郝副营长为了让人们都用上电灯,为了战斗的胜利,他毅然点着了手中的书,照亮了战士们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了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读完后,我的心里充满了钦佩与感激。我想:这位郝副营真是太伟大了。他是一位当之无愧的革命英雄。他虽然在战斗中牺牲了,但他的精神与英勇献身的形象永远活在人们心中,我们永远记得他。像这样的事情还少吗?就拿大家最熟悉的“狼牙山五壮士”来说,他们不也一样吗?他们为了大部队和村民顺利转移,只用了他们五个人便迷惑了敌人。最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宁愿跳下万丈悬崖也不愿投降。
现在,我们再也不用像先辈们一样在战场上浴血搏杀。我们现在要做的只有好好读书,将祖国建设得更好更强大。要珍惜这有无数革命先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看着那明亮的灯光,我仿佛看见了郝副营长在向我微笑。我在心里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慰那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而英勇献身的无数的革命烈士!
今天我们学习了灯光这一课,非常令我感动尤其是里面的郝副连长,郝副连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读完后我的感悟颇深,眼泪不禁刷刷的流了下来!
郝副连长为了让孩子们能在明亮的电灯下学习,在腹背受敌的危险情况下点燃的火柴用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他让大部队知道了正确的方向自己却牺牲了,后来大部队消灭了一个整编师让孩子们在灯光下学习,郝副连长为了让孩子们学习自己却牺牲了,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学习他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学习他大公无私的精神!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以前的生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以前呢电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电器没有、电扇没有 ······ 而现在呢电灯电脑电视电扇基本上是家家户户都有的,电灯电脑电视电器电扇这些用的也很多,他们为了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能在电灯下学习,他们(郝副连长和一些和郝副连长一样有这种精神的一些人)竭尽全力抛颅头撒热血为我们开创了另一个蓝天为了让我们能在电灯下学习他们都牺牲了,听完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报效祖国呢如果我们还是不好好学习、报效祖国那我们还有什么脸去见我们的哪些为了我们牺牲的人呢!!!
我的人生也就因这一篇文章就此改变。我要好好学习、报销祖国!
《永远的灯光》深深打动了我。那橘黄色的灯光仿佛在向我诉说着人间无处不在的真情。
我曾想过,这是怎样的灯光啊!普通之极,但从窗帘里洋溢出来的光线却是如此静谧、沉稳与安详。远远凝视,牵得起所有往日的美好回忆。“可是那一窗橘黄色的灯光就是那么奇异,令我神往,撩拨我的遐思、幽情和怀想。”文中这么说道。作家所看到的就像一潭湖水般宁静而幽深,作家的心灵却涌动着久久无法平息的浪。
想象就如一根长长的线,连接着现实与臆想。作家从灯光中看到了一席浓浓的祖孙情:坐在榻榻米上给小孙儿唱歌的日本老奶奶、曾经在书中看到的任凭小男孩在肩头嬉戏的老爷爷——这是自由,是自然,是对两代隔得太远的人心灵上的抚慰与关爱。这一切最终勾起了作家对自己生活的追忆。他想起了,儿时外祖母家的一盏小油灯。那灯光微弱,却永远照亮了目送他的外祖母那伫立的身影。灯光不曾消逝,永远留在了作家心里,它诠释着细细密密的祖孙两辈的爱。
祖孙情是人间最平凡最纯洁的情感。它普通,因为它能在世界任何角落闪耀。孩提时代把祖父祖母当做最温暖的避风港,而对于祖父祖母来说,看着自己的后代幸福快乐便是最美好的事。所有老人与孩子在一起的画面都是安宁的,没有一点世事喧嚣,没有一点纷扰的尘埃。或许是生命的传承给予了这幅画面脱离世俗的力量,或许是未来的期待给予了这幅画面若隐若现的生机。
灯光再微弱,也淡不去爱与亲情的记忆。祖孙之情如同一支飘渺的永无终点的曲子,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朵。它点亮了人心中永不熄灭的心灯。
今天,我读了《灯光》这篇文章。文章主要写了清明前的一个晚上,作者王愿志漫步在天安门广场,看到千万盏灯照耀着天安门广场周围的宏伟建筑,听到人们对五彩缤纷灯光的赞叹,不仅沉入了深深的回忆。
当我读到“这位年轻的战友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底下学习,他自己却没来得及见一见点灯”这句话的时候,心头微微一震,不由的羞愧起来。
记得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外面下着大雨,我正在写作业,忽然停电了,这可把我急坏了。爸爸急忙从抽屉里拿出两根蜡烛,点燃后放在我的`书桌上,让我借着烛光写作业。可那不争气的蜡烛被风吹的一闪一闪,忽明忽暗。我气得抓起蜡烛随手摔在地上。爸爸看见了,捡起蜡烛语作文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你怎么这么不懂事!我小的时候连蜡烛都买不起,虽然现在生活好了,可也不能这样呀!”听了爸爸的一番话,我还有些不以为然。
现在读了这篇文章,我哭了,不只是怀念郝副营长,还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羞愧。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美好时光,只有这样才对得起九泉下的革命先烈。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我们在读鲁迅写的《朝花夕拾》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朝花夕拾》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带来的启发思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它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的`童年。晚年的作者回忆着他的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夜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刚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仿佛看到了童年的鲁迅,虽然有些不愉快的的事情,但却时刻透漏出来那份天真灿烂的感觉,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的时候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件件永远难以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是我将我现在的一切烦恼抛在脑后,沉浸在其中,回味着……
在这漫长的12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离去,只有记录着自己所得所失的成长足迹会永远驻存在记忆之中。童年就像咖啡,浓郁可口,细细细品味时很苦涩,但苦涩中又带有些甜美,却回味无穷。
童年的那些琐碎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你不经意的以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咖啡,翻翻这本成长的“日记”,你会发现自己成熟了许多。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字里行间透出孩提时代的幼稚,总角之年的童真,弱冠时期的懵懂,不惑岁月的稳重……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其中一部著名的散文集,原名叫《旧事重提》。在书中,他回忆了自己年少时光的求学生涯,以此怀念自己的过去,抒发了对时光易逝的感慨。瘦削、严厉的寿镜吾老先生,关心鲁迅的藤野老师,为人高傲的老友范爱农,朴实的阿长……这些人在鲁迅看来,都是值得去怀念的。虽然岁月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一般,但他们都在鲁迅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迹,这是他永生永世也无法忘怀的。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这篇故事中出场。在鲁迅的父亲弥留之际,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孩子们却很“好”:看到他们吃冰不会像别人一样告发,而她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衍太太,实际心中却是鄙视她的。因为她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还一再唆使他变卖母亲的首饰来换钱。这是个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这个形象同时也讽刺了旧社会上的许多官僚。
垂髫之年,鲁迅曾在一个名叫“三味书屋”的私塾读书。这里号称是“全城最严的书塾”,刚刚离开家里的“百草园”来到这里的鲁迅,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但不久后,他就对日复一日的读书生活厌倦了,于是便常常和伙伴们一起,溜到屋子后面的小花园里去,折一折梅花,爬一爬假山,捉一捉昆虫,也是挺惬意的。但每每都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喝回:“人都到哪里去了?!”于是便只好灰溜溜地走回,也免不了“吃板子”。然而即使付出了代价,也抵挡不住大家往后跑的“恒心”。鲁迅在多年以后回顾这件事,也还是觉得很有趣味。毕竟,人总是会有一颗童心的。
《朝花夕拾》是一幅画卷,是一部往事,也是一把利刃。它平淡中见真情,从侧面抨击了有着不良风气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要求改革”的愿望。
今年寒假我看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齐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十分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我十分喜欢鲁迅的《朝花夕拾》。
鲁迅的作品以小说、杂文为主。这本《朝花夕拾》却是以鲁迅先生的生活经历为题材的一本散文集,这又不仅仅只是一本回忆散文集,在字里行间更有着作者对所经历的真实生活的提炼和孵化。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五猖会》了,文章的前部分极力渲染五猖会的热闹及作者的心心向往之,后半部分,讲述儿时的作者正于欣欣然时,被父亲抓差背诵课目,虽然最后通过不懈努力,完成了父亲要求,换来了去看五猖会的机会,就在所有人大声欢呼庆贺时,文章的结尾话锋一转,写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把儿童天性被扼杀后的无力感完整的表现了出来。
作者在《我们怎样作父亲》中的一段话,“凡有所说所写,只是就平日见闻的事理里面,取了一点心以为然的事情;至于终极究竟的事,却不能知。便是对于数年以后的学说的进步和变迁,也说不出会到如何地步,单相信比现在总该还有进步还有变迁罢了。”
鲁迅先生的这短短的话语中,写出了最朴实的道理,整个社会是在不断变迁,不断改变向上的。整本书虽然描写的是封建愚昧的思想对人的毒害,却不改积极的基调。身处黑暗的社会,却能振臂一呼,以笔代戈,是当之无愧的“民族魂”。
这本书里面。有几篇是上学时学习过的,这次回过头来,重读重温,感受却又有所不同,也更能理解作者的感情了。以后真的是该多看书,丰富滋养自己,勤写字,剖析反思自身。
暑假,天气格外炎热,知了在树梢唤个不停。而我,却丝毫不畏惧那浓浓的暑气。因为,手中捧着一本《朝花夕拾》的我,已然沉醉在许多有趣的片段之中。在这本回忆性散文里,鲁迅给我们刻划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善良朴实的长妈妈,贪玩好奇的小鲁迅,和蔼方正的寿镜吾先生……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鲁迅的父亲。
提起鲁迅的父亲,大家一定会想到《五猖会》这篇文章吧。在文中,父亲的形象是严厉、专制、古板和迂腐的。他会在孩子急切想去看迎神赛会的时候,忽然要求他背诵“无聊至极”的《鉴略》,令少年鲁迅万分扫兴和痛苦。虽然,父亲心中也不乏对孩子的爱,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扼杀了孩子活泼好动的天性,在鲁迅心中留下了永远不能抹去的灰色。
在鲁迅的父亲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现代家长们的缩影。为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他们在孩子身上倾注了爱和希望的同时,也给自己的孩子带来沉重的压力和负担。我们经常会在培训班或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幕:家长怒目圆睁,或厉声呵斥,他们的孩子则可怜兮兮地坐在书桌前,愁眉苦脸、抓耳挠腮,捏着笔在作业纸上踌躇着什么。这,便是现代教育对孩子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记得去年暑假,我不停地在课桌边为奥数而奋斗着。假期本应是孩子与大自然嬉戏,与花和树木作伴的时候,可我却被迫面对着一摞厚厚的作业本发呆。那天,我正陶醉在“明天去旅游”的美好畅想之中。忽然,一声厉喝把我从梦中惊醒:“这100道题你要是做不完,就不许出去玩。”无奈,我只好提起笔,又在草稿纸上涂抹着那些百无聊赖的数字。一直到夜幕已然深沉,我才颤抖地放下了手中的笔。
百年前,鲁迅就向压制人性的封建教育发出了大声地呐喊,进行了无情地批判和抨击。可是,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仍旧被束缚在另一种扭曲的教育中无法自拔。十一、二岁的花季,应该像天空中飞翔的鸟儿一样,充满蓬勃的朝气;而不是囚着的笼中鸟,失去本该拥有的自由。我们的童年应该如彩虹般斑斓,而不是在作业前只投下灰色的暗影。家长们也不应该是像鲁迅的父亲一样,专制而刻板;而应该换位思考,多站在孩子们的立场想事情,做事情,让孩子拥有一段充满天性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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