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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日》有感范文

读《尊严》有感范文400字。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尊严》有感范文400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尊严》这篇课文写的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沃尔逊人家家烧火做饭,款待他们。

人们一见到这么好吃的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大吃了起来。可是有一个人例外,这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年轻人。(他对镇长说),他想干活之后再吃东西。镇长很赞赏他,让他留了下来,并在之后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二十年后,这个年轻人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我觉得哈默是个爱劳动又有尊严的人。哈默不想不劳而获,要经过劳动才吃东西。逃难的人已经很饿了,可哈默却不顾饥饿,以诚信为重,这一点让我很感动。而且哈默很尊重杰克逊大叔,干活也很认真,用劳动赢得了杰克逊大叔的赞赏。然后,吃着经过劳动所得到的食物,觉得很安心。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无论是在何种困境之下,我们)都要做一个爱劳动、守信用、有尊严的人。以后在家,我一定帮家长做家务,不让妈妈这么辛苦。与朋友交往,做到言而有信,以诚待人。

通过学习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这句名言: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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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尊严》有感范文400字三篇


美文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篇关于《尊严》的读后感文章,更多文章尽在美文阅读网。

《尊严》读后感400字三篇

尊严读后感一

在预习课文第七课《尊严》时,我被课文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

课文讲的是美国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在逃难的路上,他饥寒难忍。但是他拒绝了小镇镇长杰克逊送到他面前的食物。因为他认为他不能白吃别人的东西,只有在替别人干完活后,才能吃下这份食物。他不能不劳而获。后来他留在在杰克逊家干活,成为庄园理的一把好手。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觉得杰克逊镇长非常善良,乐于助人,而哈默则是宁可忍着饥饿也要坚持坚持干完活在吃东西,表现了他要靠自己的劳动来换取应得的酬劳,也表现了他很有尊严.一个人有尊严,就表现在有骨气,有毅力上,能够自尊自爱,自强不息.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品质,哈默才成为全世界赫赫有名的石油大王.

现在像哈默这样的人不是很多.有些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放弃尊严,像那些职业乞丐,宁肯毫无尊严地伸手向人乞讨,看人白眼,也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报纸上说这些人还坐着飞机到处乞讨,以此为职业。我从心底里看不起他们。

这一篇课文让我深深感到:只有尊重自己才能的到别人的尊重,尊严是人生的巨大财富。

尊严读后感二

我学了一篇叫尊严的课文这一课讲的是哈默年轻的时候,以自己的言行维护了个人的尊严,赢得了别人的尊重,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的故事。

沃尔逊小镇来了一群逃难的人,他们连一句感谢的话没顾得上说狼吞虎咽的吃饭,只有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就是石油大王哈默哈莫非要干完活在吃饭杰克逊大叔让他帮忙捶背,得到杰克逊大叔的赞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尊严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尊严读后感三

自从我学了《尊严》这一篇课文之后,改变了我以前许多愚昧的想法。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石油大王哈默和镇长杰克逊大叔,在哈默非常困难、穷困潦倒的情况下,杰克逊大叔把饭菜放在他的面前时,它不但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狼吞虎咽的吃起来,而是问杰克逊大叔“先生,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从这一点我可以体会到他拥有尊严,因为他在很饿的情况下还能这样做,这一点是平常人办不到的事。而杰克逊大叔的回答却是:“我没有什么活需要您做”他的回答同样让我感到敬佩。以前,我只知道只要努力挣钱就可以拥有一大笔财富,就可以过上好生活。现在我才知道,有了尊严比任何东西都要宝贵,因为有了尊严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人活者要有尊严,用了尊严才有志气,才会奋发图强,努力拼搏。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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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鸟的尊严》有感范文300字


今天,我读了主题阅读第二单元------自然的奥妙。领略到古往今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多少天然之美-——花鸟虫鱼、山川草木,无论是鹰击长空,还是鱼翔浅底,都给我们以无限的遐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鸟的尊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八哥鸟“小青”以及一只狗为了自由,为了尊严而丢掉性命的故事。

当小鸟被主人圈养时,不愁吃,不愁喝,又无风吹雨打,为什么不留恋鸟笼呢?那是因为这种活法没有自由、小鸟觉得生命失去了意义。不由得使我想起了匈牙利爱国主义诗人裴多菲曾写过的一首诗: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可见,自由是多么重要啊!没有了自由,生命也就失去了尊严,难怪小鸟为了自由、为了尊严,以死抗争。

大自然是由万事万物组成的,包括成千上万的动植物。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主宰,应当尊重其他生命的自由和尊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家园。

读《呐喊》有感范文范文400字


《呐喊》读后感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 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读《桥》有感范文400字范文


《桥》读后感400字范文【一】

读了桥这篇课文,我深有感触!

一个村庄在夜里突然发了洪水,大家你拥我挤得跑向那座窄窄的救命之桥,站在桥前的老支书让他们排成一列往对岸走,让党员排在后边,一个老汉,能在生死关头那样镇定的疏散难民,能不忘记一个党员的信念: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到了最后人们都过去了,只剩下了老汉和被他揪出来的那个小伙子了,老汉把小伙子推上木桥,木桥塌了小伙子被淹没了,老汉似乎要喊什么,一个浪头也吞没了他。五天后,洪水退了,一个老太太被人搀扶着来祭奠她的丈夫和儿子。

老汉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感动!在那样危机的时刻,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却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老汉的做法和一起冰河救人事件是多么相似。一位名叫白宝海的出租车司机不顾自己的个人安危,毅然跳进冰冷刺骨的河里去救人。当时寒风凛冽,天气温度在0度以下,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凭着坚强的毅力救活了一家五口,其中包括一个11个月的孩子。他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开着出租车默默的离去。他和老汉的精神是多么的相似,无私无畏,舍己救人,勇于献身。我觉得老汉虽然死了,但是他在天堂看见人们都活了下来,他一定会开心高兴的,老汉了也一定会在人们的心中永垂不朽!

《桥》读后感400字范文【二】

这篇课文写了:在黎明,一个村庄里发了洪水,山洪来势凶猛,人们要从一座窄窄的木桥上逃生。党支部书记老汉沉着冷静,大公无私地指挥村民们有秩序地过桥,让自己的儿子排到了队伍的最后面。最后,他自己和他自己的儿子不幸牺牲,被洪水吞没。

这洪水是多么凶猛啊,那气势令人望而生畏。可是在这样的洪水面前,老党支部书记却依然沉稳地指挥一百多号人安全地度过了木桥,而自己和他的儿子却葬身在洪水之下。这场面是多么让人感动啊!老汉是如此的英勇无畏,在洪水面前却保持得如此镇定,要知道那是一座木桥啊,在这么凶猛的洪水面前,这桥随时会倒。可老汉却依然沉着冷静,威严沉稳,实在让人佩服啊!

在像魔鬼一样的洪水面前,他像一座山立在水里;在洪水咆哮,村民乱成一团的时候,他依然沉着冷静地指挥村民走上生命桥;在随时都有生命危机的情况下,他如此大公无私,留下了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令人敬佩啊!他的儿子有如此伟大的父亲,是多么值得骄傲啊!村民有着如此优秀的党支部书记,是多么幸福啊!美文阅读网

课题为什么以桥来命名呢?是因为这座木桥已经不是一座普通的木桥了,它上面凝结了老汉大公无私、舍己为人、严于教子的精神。它还是一座生命桥,拯救了全村一百多号人的生命。它也是一座亲情桥,纪念了老汉和小伙子的浓浓亲情。这座桥,是幸运的,它记载了这么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也记载了一些可贵的精神。

虽然老汉和他的儿子永远离开了村民,离开了我们,可他们的精神却永远地留在了每一个人的心中。

读《红与黑》有感范文400字


《红与黑》读后感400字范文一

拉尔神甫曾经说于连身上有种捉摸不透的东西,使于连要么飞黄腾达,要么被踩在脚下,没有中间路可走。那种东西也许就是他的叛逆,他对原不该属于自己的荣誉的追求。如果于连不能获得他觉得自己应有的荣誉,他的追求很可能受到那些拥有荣誉的贵族们的哂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追求是染指。所以,要么光荣无限的生存,要么彻底的被毁灭。

于连的一生注定是在这个轮廓里斗争,而他在做具体的事情时也是如此。他做很多事总是喜欢将自己逼到绝路。要么获得自己需要的成功,要么名誉尽毁甚至性命难保。他第二次爬进马蒂尔德的房间便是,他对自己说,爬上去,要么重新获得她的爱,要么回来自杀,没有中间路可走。永远不给自己留退路。

在于连的身上永远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不同的极端交织在一起,如同美丽的陶瓷是由陶土在火与水的交替中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于连在司汤达的红与黑中鲜活。

结果也是极端的,不是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瓷器,拥有火红的人生,要么成为一堆毫无价值的烂泥,扔向黑暗的一角。

《红与黑》读后感400字范文二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400字范文三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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