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林徽因吸引住了:这位伟大的民国才女让我羡慕不已,才华出众,知性又美丽!
她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建筑学家。幼年时期的林徽因因为自己的母亲是家里的姨太太,在家里的不得宠,姨太太生的女儿俗称为庶女,古代的庶女在家里地位是很低的,经常要看大房的脸色,况且大房还有儿有女的情况下,庶女想要脱颖而出是很难的! 但是小时候的林徽因很是会察言观色,知道怎么讨好父亲,而父亲对这个可爱聪明的女儿确实很看重,时长出入父亲的书房,耳濡目染的学习了很多知识。
青年时期的林徽因娇俏活泼,美丽动人,深受大诗人徐志摩的爱恋,她是徐志摩一生的白月光,那首《再别康桥》就是写的林徽因,我们读了那么多徐志摩的诗可能大家对他的印象就是情种,渣男! 确实如果搁现代徐志摩就是我们大家认为的渣男,婚内出轨,对老婆孩子父母不管不顾,只要自己高兴,自己喜欢就非要得到手。诗人的热情浪漫对于他们那个年代是很难抵抗的住的,我觉得如果林徽因不是庶出肯定抵挡不住徐志摩的才情与魅力。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原生家庭的环境,正是因为看见了母亲的处境,自己的小心翼翼与隐忍,她觉得自己绝对不能做小老婆。
林徽因果断的拒绝了徐志摩的求婚,尽管后来徐志摩成功离婚再去找林徽因,林徽因也没有答应,反而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中国伟大的建筑学家,事实证明这是正确的选择,要不然她肯定没有后面那么成功,那么有影响的新一代伟大建筑家。林徽因的一生固然是聪明的、长远的、有意义的人生!!
【人间四月有芬芳】
几场梅雨,几卷荷风,江南依然是烟水迷离。不知是否还有人记得,有个女子,曾经走过人间的四月天,又与莲开的夏季,有过相濡以沫的约定。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民国就是一场散去的戏,曾经锣鼓喧天的倾城故事,早已淹没在风尘中。那个被光阴遗忘的女子又从远年的巷陌,款款走了出来。她着一袭素色白衣,穿越民国的烟雨,走过季节的轮回,那散落一地的,不过是薄荷般清凉的记忆。
斜阳温柔,一个人,一本书,有时候寂寞便是这样令人着迷,也只有此时世事才会如此波澜不惊。凉风吹起书页,这烟雨让尘封在书卷里的词章和故事弥漫着潮湿的味道。独自倚窗,看转角处的青石小巷,一柄久违的油纸伞,遮住了低过屋檐的光阴。清风翻起书页,那一袭素色白衣的女子微笑着渐行渐远。她的名字叫做林徽因。
她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她的呢喃间,还留有余温犹存的梦。看着她决绝的背影,又是无比的优雅,仿佛连一声珍重都是多余。她让每一次转身都成隔世,让每一次相逢都成永远,她总是那样洁净,任凭世事更迭变化,她的心始终山明水秀。
时光微凉,那一场远去的往事被春水浸泡,早已褪去铅华。总是以为历经人生匆匆聚散,尝过尘世种种烟火,就能承担岁月带给我们的沧桑。可流年分明安然无恙,山石草木也是这样毫发无伤,只是曾将许过地老天荒的城,在烟雨中愈发的清瘦单薄。青梅煎好的茶水,还是当年的味道,而我们等候的人,不会再来。
黄昏如期而至,轻轻敲打着那一扇飘渺的纱窗,白昼便无奈的退出屋门。暮色一点点逼近,越压越低。终于,黑暗占领了大地。我像是一只找不到来路与去路的天鹅,在幽暗的草丛中踱着优雅而孤独的方步。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一起走过年华,但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岁月流年,独自行走,绿曼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暮雪染尽白发,夕阳共度余生。原来,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和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有一个人的浮世清欢,只有一个人的细水长流。
林徽因的诗文,夜一般的静谧轻悄,躲过了所有稻草人的眼睛,轻轻的在生命中留下了一串足迹。
伊人已远,唯有文字芬芳依旧。
我只是清晰地记得,人间走过林徽因,在四月天里留下过最美的诗文。
【第1篇】
在暑假中,我初读了四大名著《水浒传》。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成功塑造了一系列经典人物形象,让我认识了梁山聚义一百零八位好汉。
在梁山聚义的一百零八位好汉都是被逼走的起义道路,这种逼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堪忍忍恶势力的压迫而奋起反抗,二是在起义军的逼迫下加入梁山好汉的队伍。这部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当时朝廷那种迂腐和黑暗的统治局面。我想作者之所以能将这部小说写的如此的生动形象,可能是作者对当时朝廷的黑暗统治深恶痛绝的原因吧。
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的急中生智,他三拳打死郑屠,就在大祸临头之际,鲁智深一边骂着:你作死,酒家与你慢慢理会!一面大踏步的走了,假如把鲁智深换成我,我一定会傻站在原地,任别人把我抓走的。
我这喜欢石秀的敢作敢为和临危不惧,卢俊义被绑上法场,刽子手举起屠刀,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前来打探消息的石秀大叫一声:梁山好汉全部在此。之后从楼上跳下来独自劫法场。而我却没有这种敢作敢为的精神,所以我应当以石秀为榜样。
我还喜欢号称《及时雨的》的宋江,宋江喝醉酒在墙上题反诗,表现了他的满腹经纶,壮志未酬的苦痛,他是借酒力来吐出心中的不快,也只有在这种酒后狂放的壮态中,他才能写出如此大胆的诗。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当时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激励了我,也让我从中学到了许多。《水浒传》的确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第2篇】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水浒传》,令我感慨万千。
水浒传具体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整个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塑造了一大批梁山泊好汉忠义,替天行道的光辉形象。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比如一百单八将中的宋江,江湖上人称他为山东及时雨宋押司,他深明大义,急盼招安,愿为国家出力。在兄弟托塔天王晁盖死时,他十分悲伤,几次要哭昏过去,每日都会领众举哀,遵从晁天王遗言,发誓要带领好汉们,活捉敌人史文恭,为晁盖报仇,在不断地努力下,他做到了。他军法严明,宋江手下的军校因为酒肉少而杀了厢官,宋江哭着命他痛饮一醉自缢而死,而后,他顾着梁山泊时的恩情,盛棺安葬,他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爱憎分明的好官。
而反过来呢,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使人愤恨,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宠溺养子,使计拿下教头林冲,刺配沧州道,险些被防送公人董超和薛霸结果了性命。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后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而后却转面无恩,连日称病,不敢上朝,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让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令人可忧可悲。
现在的社会不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科技文化蓬勃发展的新社会,我们身为祖国的花朵,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勇敢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的英雄主义精神和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成为我们积极向上成长的新动力。《水浒传》在我遇到困难时使我想到梁山好汉们在遭到朝廷的讨伐时携手共进,积极出力的事迹。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梁山好汉仿佛变成我的指路人,告诉我要对朋友热情主动。
读过《水浒传》后,我仿佛被注入了正义的能量,它恰如一首史诗,为我们展示了当年的国势特征和民俗风情,但它为我们传达的更多的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传奇。
【第3篇】
《水浒传》是我国古典文学中一部名著,讲的是梁山108位好汉起义反抗朝廷,后接受招安的故事,《水浒传》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字:忠和义。
忠就是对人民对国家很忠心。宋江对梁山事业很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这就是忠。他大破辽兵,为国出力,就是最好的证明。
忠,也许绝大部分人都能做到,但是,义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可是,《水浒传》里的108位好汉每个人都做到了义字,他们都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保住别人的性命都愿意。而我们现在,谁能做到以命换命呢?所以,我们很少做到义这个字。
我记得鲁智深看到金氏父女受恶霸郑关西欺负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三拳打死郑关西,虽说有些鲁莽,但这种为素不相识的人打抱不平的义气是让人敬佩的。
而我们社会上也曾有一些卖国贼和坏蛋,像秦桧、汪精卫,他们根本就是不忠不义,他们跟108位好汉相比,有着天壤之别。而社会上也有一些人,他们也像108位好汉那样,有忠有义。对国家和民族忠心不渝,非常正义,这种人才是最好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说宋代的抗金名将岳飞,他不图名利,一心只想精忠报国,他是我心中最伟大的英雄。
再比如说像《亮剑》里的李云龙,他也是一个有忠有义的人。他对祖国人民赤胆忠心,把日本鬼子打得落荒而逃。他也很讲义气,有一次,他的战友失血过多,他要医生把他的血全部抽去给朋友,看的出来他很讲义气。他也是我所崇拜的英雄。
《水浒传》里的108位好汉虽然是虚构的,但他们有血有肉,都是响当当的铁汉子。他们的忠心和正义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我爱《水浒传》中的精彩的故事,我也爱故事中的英雄人物,但我更爱英雄们身上的忠义精神。
【第4篇】
书是一座知识的大宝库,高乐基说过:“我觉得,当书本给我讲到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人物,感情,思想和态度时,似乎是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见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读完《水浒传》后,一个崭新的世界呈现在我的面前,书中不同的人物让我知道了对父母要孝敬,对朋友要仗义,对恶势力要反抗。
李逵孝母教育我
黑旋风李逵孝顺父母的行为值得我学习。
他在接老母亲回梁山时,一路上问寒问暖对母亲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母亲渴了,他想尽办法为母亲找到不,但是母亲却被老虎给吃了,李逵将四只老虎全部杀死。
相比之下,我又是怎样对待我的母亲的呢?母亲对我好时,我说她有点太烦了,有时说我两句,我说她太唠叨,更过分的我还和妈妈顶嘴。李逵的性格十分的粗鲁,而我是生活在21世纪的文明人,但在孝顺母亲上我真该向他学习。
智深仗义感动我
花和尚鲁智深为人豪爽,对待朋友可以说是十分的仗义,林冲被高俅陷害,高俅想至林冲于死地,让两个差人在半路上结果林冲的性命,鲁智深听说了以后,暗地里跟着这两个差人到了野猪林救了林冲。
鲁智深仗义行为,让我知道了,对待朋友,就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有了困难,大家就一起解决,从今以后,我像鲁智深那样视朋友如亲人。
武松反恶告诉我
行者武松,面对恶势力,感于反抗,感于斗争,不屈不挠,自从武松帮助施恩,夺回了快活林之后,蒋门神用钱上下打点,使得武松被捉起来押走了,在押往的过程中武松得知是张团练,张都监和蒋门神陷害了他,于是他回到鸳鸯楼,将三人杀死,出了口恶气。
这是我从前所做不到的,面对社会上那些不正义的事,我只会屈服,不也与他们对抗。没有武松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向武松学习与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斗争到底,为弘扬正义做一点自己的贡献。
漫游书海,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们投入到书的怀抱,为我们的人生打开一扇窗。
【第5篇】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刘备说得好:勿已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今年暑假,我看了非常多的书,其中,有本书令我印象深刻,这本书就是《富兰克林自传》。
富兰克林小时候,出身贫穷,但从他记事起,就热爱探索,喜爱学习,宽宏大量,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为别人着想,他还热爱大自然,热爱生命,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长大以后,富兰克林原本在他哥哥的印刷厂里工作,但是,因为他和他哥哥闹了矛盾,所以,他撕毁学徒契约,独自到费城里去生活。在那里,富兰克林先创办了费城图书馆,然后,开始自学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还被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真是厉害啊!
富兰克林在费城的那一段时间里,他交到了许多有文学的朋友,还和他们友好往来,互相交换自己写的文章并互相批改,交换条件,让自己写的文章更加好。所以,富兰克林在别人面前十分谦虚有理,懂得听取别人的意见。而我在某些时候,也会很骄傲,所以,应该像富兰克林学习他那种谦虚的品质。
富兰克林的成就简直是功不科莫啊!他做了费城电风筝实验,还发明了富兰克林开炉,创办了费城医院、费城图书馆。富兰克林还认印第安商贸委员会,费城国民自卫军指挥官。
读完了这本书,我至今难忘,它对我的印象太深了。富兰克林这种热爱探索、喜爱学习、宽宏大量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虽然,我们出生的时候并不贫穷,没有那种艰苦朴素的环境,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像富兰克林一样,有着那种高尚的精神。
近日闲暇时间,再次捧起《水浒传》仔细品读,又产生了些许与以前不同的感受。
同样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文:孙龙山
本文《水浒传读后感大全6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近日闲暇时间,再次捧起《水浒传》仔细品读,又产生了些许与以前不同的感受。
同样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文:孙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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