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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世家读后感

陈涉世家(读后感大全)。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们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读书对我们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当我们细心阅读完一部作品后,就会有独到的见解。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有怎样的格式吗?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陈涉世家(读后感大全)”,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第1篇】

陈涉,一个出身牖瓮的英雄,一个卑微的佣耕者。你曾在繁重的耕作中发出不甘受人奴役的呐喊------苟富贵,勿相忘。你在辍耕太息时向世人表白自己的凌云壮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于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使你久压在心头的怒火终于有了发泄的机会,使你的鸿鹄志向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你审时度势,勇谋兼备,于是给后人留下了一段“置书鱼腹,篝火狐鸣”的传奇神话。你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等高直呼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千古绝唱。那呼声惊天地泣鬼神,震撼着每一个戍卒的心灵,于是一个个投入到你阔大的胸怀。

你们斩草为木揭竿而起,你的壮举石破天惊,打破了沉寂的历史天空,粉碎了嬴政千世万世的痴想,是你用自己的义举印证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经典至理。

你见识非凡,对天下洞若观火,你身先士卒披坚执锐,冲向伐无道诛暴秦勇士的最前列。你沉着指挥运筹帷幄,大军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敌人闻风丧胆弃城而逃。你让历史出现了一个奇迹:张楚,一个农民的政权。是你撼动了大秦残暴统治的根基,是你让暴秦的倾国大厦风雨飘摇。

陈胜,“苟富贵,勿相忘”的那句誓言还回荡在穷哥们耳畔时,你却信誓旦旦。那是无穷的富贵让它淡化,是富丽堂皇让它褪色,于是你拿起弃信背誓的刺刀直插敌人心脏的同时,也将自己刺于朋友的口碑之下。这样,你的前途变得黯淡阴晦,结局变得悲壮惨烈,最后自己环眼倒竖无奈而倒,只给自己铸就了180多天的辉煌。但你生发出的革命火种却熊熊燃起,是你给楚霸王,汉高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你铺就了他们前进的道路。后人景仰你,崇拜你,这样你的英名和等身的历史功绩入主世家永载史册。

陈胜,是你“死国可乎”的爱国情怀激励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为正义而前赴后继,所以历史才变得摇曳多姿。张角、黄巢、宋江……不正是你的化身吗?是你的壮举证明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是你向那些称孤道寡的皇帝敲响了历史的警钟,他们才变得居安思危。这样中国历史才出现了“文景之治,康乾盛世”之类的辉煌。然而你却无缘品味自己留给后人的巨大财富,只能含笑于九天之上,长眠于黄泉之下!

【第2篇】

它通过“辍耕之垄上”“大泽乡起义”“据陈为王”等几方面的典型情节,展现了陈胜吴广的思想性格和卓越的组织领导才能,表现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伟大力量,赞扬了陈胜吴广的反抗精神及历史功绩。

感触一:陈胜的远大志向。在那样一个时代,作为一个被雇用耕地的人,他的地位多么低可想而知,可是就是这样一种情况下,陈胜却有着远大的政治抱负,发出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响彻天地的问语。他的志向不小。试问一下自己我们的志向在哪里呢?恐怕有些人还没有志向吧!

感触二:陈胜洞察时事的能力。他有着一双犀利的观察社会的眼睛,在当时路遇大雨时有较清醒地头脑去分析,当时人们可能的悲惨结局。现在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年代,可是有些人依然我行我素,看不清现代社会,不重视学习,坐以待毙。这是行不通的。应该赶快加入学习的行列,不管你从事哪一个行业,离不开的是学习,而现在信息更新又快,没有信息便没有一切机会,所以需要我们广泛的涉猎,争取从多种渠道去得知信息,才能更好的立足于当今社会。

感触三:陈胜的起义准备稳打稳扎、步步为营。尽管他对当时的时事所作的分析准确无误但是当他行动起来时,他表现得小心翼翼,先是去占卜,当形势都非常有利于他时他没有马虎大意而是进行一番更周密的安排计划为万无一失,他不但把写着陈胜王的字条放在于肚子里,而且还在晚上点鬼火,装鬼叫,让人们不再疑虑,为起义做好舆论准备。这些都做好之后,他没有直接去杀都尉,而是先激怒都尉,让都尉先表现出凶狠再对都尉下手,+一件件事做下来人们的心已经都归顺于他了,再做起事来岂不容易得多了,陈胜肯定研究过心理学,很懂得摸透人们的内心。当今社会有些人也有着远大的志向,但具体实现起志向来就不如陈胜作的这样天衣无缝了,他们往往不太考虑现实生活和自己的实际就匆匆的作起来,以至于面对他们的只有失败。想做一件事就一定把它做好,想好,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作出判断与应对,等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再做,相信结果就不会这么糟甚至会比较喜人的。

感触四:吴广甘当配合角色。在夺得政权时,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可以说吴广与陈胜的功劳相差无几,在这样一个时刻,吴广没有计较这些,而是甘当与陈胜合作,甘为陈胜之下,他有着宽阔的胸怀,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3篇】

烈日当头,几位雇农在田地里劳作。一个雇农突然抬起头,对同伴们说道:“如果以后大家当了官,一定要互相提拔。”这是一句很不切实际的话,起码其他雇农是这么认为的。他们嘲笑这个雇农的异想天开。雇农叹了口气说:“唉,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出此言者,雇农也;雇农者,陈胜也!

陈胜,字涉,原本是一名普通的雇农。秦二世元年七月,他和吴广以及九百名徭役负责运送一些物品去边境小镇,可是连续几天的大雨,使得路途泥泞,他们为此耽误了很长时间。陈胜料定所有人将会因为迟到而被打死,他感到机会,推翻暴秦的机会就在眼前。于是,陈胜跳上车,对那九百徭役说:“兄弟们,我们已经延误了时间,无论去逃都必死无疑。不如大家一起组建军队、推翻暴秦,自己当家!”众徭役齐声叫好。于是,陈胜吴广便假借秦太子扶苏和大将军梁项之名,四处招募有志之士,组建了一支庞大、强悍的军队。陈胜自立为陈王,率领军队浩浩荡荡地向秦都咸阳进攻。为了让将士更忠于自己,陈胜想到了一招——装神弄鬼以达到让将士以为自己有神助:他先在一块玉帛上写上“陈胜王”三个字,放进鱼的肚子里,将士们剖开鱼,发现里面的帛,以为是上天相助。此外,他还让吴广半夜在树林里的祠堂前点上火,学狐狸叫:“大楚兴,陈胜王!”这样一来,大家就更卖命的打仗。不久,陈胜发现了一个问题:手下全都是农民百姓,这些穷惯了的大老粗都有个坏毛病——抢战利品。陈胜训了他们几次,没想到适得其反,农民兄弟们反了,争相占领土地,不听陈胜的话,再加上二世的平叛大军,内外夹击。陈胜只能朝天大呼:“天要亡我!”不久,陈胜起义军四分五裂,陈胜死去(死因不详)。

陈胜死了,他没能看到秦王朝被推翻,他也不知道,自己无意间创下了一个记录:世界上最早的人民起义军。但正是他,引领着人们向残暴的皇权发起挑战,让人民为自己的生命和自由奋斗!陈胜的起义失败了,可他封赏的王侯将相却毁灭了秦朝。也许他们会朝天大喊:“我不负陈公啊!”人民起义者陈胜百世流芳!陈胜万岁!自由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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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世家读后感500字感悟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文言文叫《陈涉世家》,这篇文章已经学习了几节课了,老师也解释道为什么这篇文章要讲这么长时间,老师说:“我教了这么多年毕业班,教了这么多遍《陈涉世家》,今年是教读此文最有发现的一年,以至于都不想从里面走出来。”听到老师的话,我很好奇这篇所谓的《陈涉世家》,于是在上课的时候我很认真地听讲,仔细地读文章,到最后,我竟然也不想从里面走出来了。

这篇课文给我很大的感触,以至于可以让我把整篇文章都可以背下来了,老师也说这篇文言文是初中文言文里最长的一篇文章,我觉得我创造了奇迹,是陈涉,是吴广触动了我的心弦。

课堂上,老带我走进了陈涉世家,我发现了陈涉的远大志向,和其他人有不一样的想法,让我觉得陈涉是一个敢想的人。当他和他的好朋友吴广一起发配渔阳,恰好遇到大雨,陈胜吴广却商量要起义,到最后的起义成功,到拥立为王。我感受到陈胜是一个有领导才能,有谋略,有胆量的人。在吴广的配合下尽职尽责感受到朋友的重要性。在生活中,我要好好的珍惜朋友。陈胜从佣者到屯长到将军到最后成为王,这个过程中,我读出了陈涉因为杨要完成自己的梦想,没有半点犹豫的去完成梦想,直到成功。我在想,我呢?和陈涉相比之下,我又是怎样做的呢?我有没有不畏惧的去完成我的梦想?我有没有比陈胜努力?相比之下我还差得很远,所以我更努力了,在课文中一切的一切,我都与陈胜差很远,因此我要学习陈胜,再了解课文,学习陈胜的态度,性格……

《金粉世家》(精选读后感)


《金粉世家》读后感

文中描述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姻,金燕西有错,冷清秋也有错,但金燕西一直是爱着冷清秋的,而且只爱她一个。看完书以后才发现,在结尾上面,电视剧还是修改了很多,悲剧总是悲剧,是不会以悔恨回头为结局的,这既是真是的人生。而电视剧只是为了让人们更有希望一些,但却是不实际的。

从书中开始看起,就会知道这是一个悲剧,因为在金燕西四个兄弟生活中,是看不到任何未来的希望的,看到后来,我想很多人都会因为金燕西的行为而气愤,不过这就是纨绔子弟,相对来说他三个哥哥还能有过父亲教诲,有自己的差事,虽然金家没落,但不至于生活出现问题,而燕西只能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可悲的人。而对于另外一个主角冷清秋来说,她虽有些才华,但无法和人合群,而和金燕西的关系也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年轻的不成熟的想法,也是不能有任何担待的。所以两个格格不入,思想不同,又无法去迁就彼此的人,是不可能不成为悲剧的。

《金粉世家》隐射了很多的大家庭,虽然表面风光,但风光背后就是衰败,有句古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顾玩乐的人最后只能是悲惨下场。而且也多是心眼小,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料。小说就像人生,无论你爱它也好,恨它也好,它总是真实的。我们不愿意接受那些,总是事物就算是错了,也可以有悔改的机会,但现实告诉我们,很多东西是无法修改的。能乐观豁达的人,无论在任何境地下,只会一时的迷茫,而不会永久的衰败;心胸狭窄的人,无论事态如何变化,他也无法接受别人的思想,所以只能让他们那样好了。以前我听过一句话,我特别爱,就是医者不医求死之人,其实这世间求死之人又何在少数呢!

抛开《金粉世家》,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至少我曾去体会每个人的心理,很多东西不只是环境造成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沉淀下来真正的自我,这个自我决定我们可以接受什么,又不可接受什么。对于书中而言,很多人确实无法接受金燕西的冷漠以及金家要面子,但从金铨开始读冷清秋的诗,就知道她福薄,思想较小,无论如何,文中能让人接受的有思想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吧

陈彦主角读后感600字


《主角》---陈彦这是无意中看到的一本书,是陈彦先生写的长篇小说,荣获了矛盾文学奖。

全篇讲述了女主角忆秦娥的一生,她原本是每天在山坡上放羊的女孩子,后跟随舅舅到了城里和“老师们”学唱戏

在县城的时候,她只是个“关系户”,每天苦练自己的基本功,后来自己的舅舅坐了牢,她成为了一个烧火丫头。

幸得赏识她的老师们,给她带来了很多的帮助,手把手的教会她如何唱戏,如何的做动作。在做烧火丫头的时候差点失去了清白,以至于这也是她后来很多年里,被别人拿来做“绯闻”的把柄。好不容易熬出了县城。

在巡演的时候有了名气,这个时候遇到了刘红兵,一个官二代,也是一个富家子弟,从县城追到省会,照顾她事无巨细,从生活起居到排戏,最后和他结了婚,却也早早的怀了孕,暂时退出了舞台后来生了个傻儿子,丈夫嫌弃她不懂风趣,出轨了别的女人,最后他们离了婚。后来复出,带着老艺人给她写的戏曲,再一次红遍大江南北

却又碰上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个写生派,看中的是她的身材,或许也是欢喜她的吧,却嫌弃她的傻儿子,最后导致她的傻儿子从楼上跌落,失去了生命。好不容易起来的事业却被老乡因为嫉妒,所以使坏,,故事内容自己看就好了,前半部分觉得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包括小人物,看到后面的时候觉得故事略显得粗糙,就和现代言情小说有的感觉一样,不过还是很精彩的长篇小说,,,

原以为主角的人生会是精彩的,没有烦恼的,都会挺顺风顺水的。

但是那段无人问津的日子,我想才是她最怀念的吧,没有烦恼有的也只是练功的辛苦。

读《陈正之勤能补拙》有感(精选读后感)


陈正之是宋代一位著名的学者,因为先天智力发育不良,大家都叫他“陈傻子”,陈正之刚开始不知道这个称呼是大家对他的不尊重,他认为自己和别人没什么不一样。可是到了上学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面对自己熟悉的文字自己读不出来,刚学会的知识又马上忘记了,他非常伤心,眼泪扑扑的流了下来,父亲很心疼自己的儿子,便把真相告诉了他。陈正之更加难过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但他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反而对父亲说:“我的智力有问题,比别人笨,那从今以后,别人读一遍,我就读十遍,别人学一个时辰我就学几个时辰,我就不信,总赶不上别人。”从此以后,陈正之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了,起来洗漱完毕就拿起课本认真读书,下午放学回来,只要有空他就会拿起课本认真的温习一遍,有时候家人都睡了,他还在煤油灯下背诵诗文,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人认识的字一天天变多了,书中的每一篇文章他都能烂熟于心的程度,经过不断的努力,陈正之终于成为一位伟大的学者,用渊博的知识摘掉了人们送给他的“陈傻子”的绰号。他的故事,很好的诠释了“勤能补拙”这个成语。勤奋是一种积极的心态,没有勤奋的学习态度,即使你有聪明的脑子,也不见得会去的好成绩,有了勤奋的态度,即使智力平平,也一定可以做出一番成绩来。所以,唐代大文学家韩愈说:业精于勤荒于嬉。

陈丹燕《樱桃树下爱与弗》(优质范文)


陈丹燕《樱桃树下爱与弗》读后感onceuponatime是的,这是我们学生时代常常读到的一段英文,很久以前。作者陈丹燕的这本游记,在现实与很久以前切换,景,物,情,旅游何尝不是思想与心灵的对话。茨威格,茜茜公主,弗洛伊德,约翰斯特劳斯,那些去了的人,多瑙河,巴伐利亚森林,兰德曼咖啡馆,这些留下的景物,有多少悲欢离合,多少千疮百孔,多少静谧美好。纵向历史,横向世界,最后只有是坐在咖啡馆里写下“幸福就是这样”,是的,陈丹燕在维也纳哈维卡咖啡馆坐着,品着米朗其咖啡,吃着李子蛋糕,感慨着哈维卡老妇人的去世,想着弗洛伊德医生的过往。我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靠在柔软的欧式沙发里,喝着浓重的六堡茶,一眼不眨的体会着这本书。第一章,扣眼里别上一枝栀子花。重点描述奥地利维也纳的歌剧院,色调,情欲,以及茨威格的小说场景,让人在半虚半实之间穿梭,《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场景贯穿了三个小节,灰绿金色和楼梯间。第二章onceuponatime。八十年代中国上海的电影院,1992,2001年的维也纳阿玛利亚城堡,弗兰茨,茜茜公主~伊丽莎白皇后,多瑙河,美泉宫,奥古斯汀教堂,噢,写的最多的还是那个我们八十年代曾看过无数遍的电影《茜茜公主》的原型,伊丽莎白皇后,那个在我们心里永不褪色的高贵,优美,纯真,正派的偶像。第三章,樱桃树下爱与弗。作者曾经学习住宿过的地方,慕尼黑郊区一个中产阶级住宅区,院里种满了樱桃树,房东海伦娜是一个被生活安排了的压抑女人,每天照顾着孩子,丈夫家里的花草,话语行为里透漏着无奈与麻木,抽起雪茄烟来都要把烟雾吞咽到肚子里,她有种典型德国人的隐忍与刻板。十年后,作者再次回到那个地方时,海伦娜进入了精神病医院进行长期治疗,她的孩子们都远走高飞,只有他的丈夫重复着她曾经做过的家务事。第四章,河流之蓝。这一章节写得比较散,作者住在多瑙河边的克莱姆斯,写她的小说,一个七十年代她熟悉的环境中上海女孩的故事,思绪随着她的小说,随着施特劳斯圆舞曲回到上海那个大学时代,青涩的交谊舞会,眼前颜色并不蓝的多瑙河,思绪散漫的竟然因为手里看着一本席慕容的书,而用了三页纸写了席慕容回乡思乡的故事,思绪回来的衔接之处竟然用人家的思乡反趁自己的失乡,把自己小说里的欧洲当故乡。mygod多瑙河把她迷惑了。第五章,迟到。重点提到曾在维也纳居住的弗洛伊德,他的诊所,他的病人,他去过的兰德曼咖啡馆,此咖啡馆转到彼咖啡馆,哈维卡文化咖啡馆,一批一批作家文人坐在巴洛克式的圆椅里自在讨论着文学,老夫人亲自烤的李子蛋糕出炉是店内的高潮,有趣的一件事情是,作者极力向哈维卡老夫人表白着中国文人对她的知晓和崇敬,老夫人只是寒暄回复她,她的失望在后来才被化解~老夫人是全聋了。沮丧就是她迟到了,没在弗洛伊德的时代,没有在哈维卡老夫人耳聋前遇到,看照片,60年代的哈维卡夫人都已经貌似60岁了,但非常优雅漂亮,感觉有东方人神韵。迟到了吗?没有,这是一个最好的年华和时代,经历过贫困,享受到了繁华,丰富的人生不枉行,这就是幸福,是的。

《呐喊》(读后感大全)


【第1篇】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第2篇】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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