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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

《云边有个小卖部》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希望与失望都是一缕光。我想,人生就是这样吧,既有希望,也有失望,但少不了的,是在感受到失望后还有勇气面对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供大家参考。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一)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二)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三)

张嘉佳到底是一个温暖的人,《云边有个小卖部》依然跟他以前的书一样,又是一个温暖而又动人的故事。

本书生动地讲述了刘十三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先说主人公刘十三,他是一个纯朴善良又说到做到的人。小时候他总是把自己要做的事写在本子上,那个本子一旦写上了他就一定会努力做到。比如预习初中课本,做会所有应用题,他不顾一切的为这些事情努力。他酷爱读书,在大城市奔波奋斗,然而命运却不遂他的心愿,即使是那么努力的读书也没有考上他理想的学校,找工作一次次碰壁,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像极了我们许多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我们不断挣扎,面对生活给我们的重击,我们从未屈服,我们拼命努力,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王莺莺一样的外婆。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没有文化、不识字,在村里开着一个小卖部。在刘十三找工作屡屡碰壁,在大城市混不下去的时候,外婆总会突然出现,要么给刘十三打钱,要么大半夜开着拖拉机把他拉回云边镇。在外人看来王莺莺永远都是精力充沛的样子,爱打麻将,动不动就打刘十三,可她也是最爱刘十三的,每天给他做好吃的,小卖部新进回的方便面,她总是会记得给刘十三留一箱,等他回来吃。王莺莺也是最坚强的,刘十三去上大学的时候,王莺莺偷偷的哭;甚至她得了重病都强忍着给刘十三做饭。王莺莺也确实老了,直到她再也不打麻将,再也开不动拖拉机了……

刘十三从小的伙伴程霜,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小就被查出来得了癌症,但她依然乐观开朗、大大咧咧,一点都不像得了绝症的样子,当年的少年或许以为程霜在跟他开玩笑,直到第二次见面他亲眼地看到那张病危通知单的时候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人生短暂,程霜一共从医院逃出来三次,每次都是去找刘十三。程霜和刘十三约定,这次如果她手术过后活着回来,就去找刘十三,然而这个通过吃抗癌药维持了20多年生命的女孩却再也没有回来。生命最后这个女孩给刘十三画了一幅画,下面有一行字是这样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还有刘十三的大学室友智哥,他的“女儿”球球,小学同学牛大田,初恋牡丹,这些人都从刘十三的生命中走过,都或多或少的教会了他一些道理,或许多年以后刘十三还会想起那年的云边镇,想起刘十三在门上刻的“王莺莺是个小气鬼”,想起那个夜晚,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四)

今早起来,顶着一双“熊猫眼”。

本来是当做睡前读物的《云边有个小卖部》昨晚被我一口气看完了,后半段几乎边看边哭。等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放声大哭了十几分钟,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去洗手间洗脸的时候,看着镜子里那个双眼红肿、眼球充血、满脸胀红的人,忽然间已经不记得上次哭这么彻底的是什么时候了。大概很多年前了吧。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

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有一个镇叫云边镇,镇上有一个外婆带着他的外孙开了一个小卖部,这个小孩儿叫刘十三。他从小就没什么出息,大学毕业也没什么出息。但是他却有一个赤城的心,认识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儿。后来在外婆和这个女孩儿的帮助下,不断成长和超越自己的故事。

当我写完这本书的梗概和介绍的时候,我就发现,这本书的故事架构俗得不行。之所以哭的这么伤心,是因为这么俗的故事是用真心在包装。

外婆和刘十三之间,相依为命,把对彼此的爱放在心底,默默行动。全书第一次哭就是刘十三离开云边镇去读大学的时候,他偷偷在床头给外婆塞了500块钱,而外婆也偷偷在他的行李里面塞了500块钱。当外婆得知自己得了癌症的时候,不顾一切去城里把刘十三抓回来,只用默默地支持,给他暗淡无光的生活带去了希望和坚强。

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的付出,哪怕是离开,她也选择了平平淡淡。最后给外孙的嘱托就是从来不在外孙面前提的女儿 ,还有帮刘十三卖保险。忽然一个瞬间觉得,这不是离别,只是离开而已。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青梅竹马,但是却造化弄人。程霜,一个从小就得知自己得癌症的人,三次偷偷离开家,都为了刘十三。为了爱,她帮助他坚强。两个人的相处简单甚至没有浪漫,但程霜给予刘十三的,都是最无声也最强大的支持。

这些故事固然精彩,但其实最最精彩的是云边镇有血有肉的人们,书中重点刻画的几个人,都是讲感情的不同侧面。亲情、爱情和友情。

虽然小镇里面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未来追求爱情,烧掉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着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当弟弟醒悟过来后悔的时候,已经晚了。

书里都是讲述的最纯真的情,但是却让人忍不住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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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


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狗,刘十三、外婆、程霜等人的故事在书中缓缓展开。豆瓣里说:

“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与梦想。在城市里四处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刘十三,代表着当代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城市里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而不能回去。只不过他在失意时还有个外婆开着拖拉机走两百里去接他回去,大多数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失意时只能自我安慰,打个电话回去时更是报喜不报忧。

那个老外婆,即使老当益壮,也是一天天地变老,身患绝症也是瞒着孙子,再想他也是说不出口。老外婆哦,守在家乡的亲人的代表,跟孩子隔着时代的鸿沟,却隔不开血溶于水的亲情。“隔辈亲”更是,老人家的心愿是孙辈们快快乐乐,总想着替他们分忧解难。

很久以前,我也有外公外婆,有老外公(奶奶的爸爸)疼着宠着,在他们那吃着腊肉、喝着牛奶,享受着愉快的童年。这三位老人,我都没有见上最后一面,只能在被告知时难过一番。从此,亲人家再没有去的心思。

而书中的程霜,从小重病缠身,偷偷跑到云边镇遇到了刘十三,遇到了她生命中的那道光。她又坚持活了二十多年,溜出来两次都找到了刘十三,最后悲剧还是发生着,她也离刘十三而去。

云雾之间的小卖部,与活在当下的大城市迥然不同,它有的是落伍多年的生活习惯,和慢悠悠的岁月。小镇上的生老病死是常事,也是大事。岁月在山间再悠久,也抵挡不住时间的侵蚀。人总要死,活着的总会努力活着。

我们总是容易关注自己的生活,想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而忽视了正在老去的亲人;我们总是容易感到自己所经受的痛苦,而小瞧了他人忍受的悲伤。

云巅之上,亲人还在守护着你成长;故土旧院,家人还在盼望着你归来。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700字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800字


张嘉佳到底是一个温暖的人,《云边有个小卖部》依然跟他以前的书一样,又是一个温暖而又动人的故事。

本书生动地讲述了刘十三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先说主人公刘十三,他是一个纯朴善良又说到做到的人。小时候他总是把自己要做的事写在本子上,那个本子一旦写上了他就一定会努力做到。比如预习初中课本,做会所有应用题,他不顾一切的为这些事情努力。他酷爱读书,在大城市奔波奋斗,然而命运却不遂他的心愿,即使是那么努力的读书也没有考上他理想的学校,找工作一次次碰壁,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像极了我们许多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我们不断挣扎,面对生活给我们的重击,我们从未屈服,我们拼命努力,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王莺莺一样的外婆。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没有文化、不识字,在村里开着一个小卖部。在刘十三找工作屡屡碰壁,在大城市混不下去的时候,外婆总会突然出现,要么给刘十三打钱,要么大半夜开着拖拉机把他拉回云边镇。在外人看来王莺莺永远都是精力充沛的样子,爱打麻将,动不动就打刘十三,可她也是最爱刘十三的,每天给他做好吃的,小卖部新进回的方便面,她总是会记得给刘十三留一箱,等他回来吃。王莺莺也是最坚强的,刘十三去上大学的时候,王莺莺偷偷的哭;甚至她得了重病都强忍着给刘十三做饭。王莺莺也确实老了,直到她再也不打麻将,再也开不动拖拉机了……

刘十三从小的伙伴程霜,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小就被查出来得了癌症,但她依然乐观开朗、大大咧咧,一点都不像得了绝症的样子,当年的少年或许以为程霜在跟他开玩笑,直到第二次见面他亲眼地看到那张病危通知单的时候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人生短暂,程霜一共从医院逃出来三次,每次都是去找刘十三。程霜和刘十三约定,这次如果她手术过后活着回来,就去找刘十三,然而这个通过吃抗癌药维持了20多年生命的女孩却再也没有回来。生命最后这个女孩给刘十三画了一幅画,下面有一行字是这样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还有刘十三的大学室友智哥,他的“女儿”球球,小学同学牛大田,初恋牡丹,这些人都从刘十三的生命中走过,都或多或少的教会了他一些道理,或许多年以后刘十三还会想起那年的云边镇,想起刘十三在门上刻的“王莺莺是个小气鬼”,想起那个夜晚,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1000字


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题记
书中的各个人物原型,与你我似乎都大同小异。为世事奔波忙碌着,满腔热忱,却只得潦草绩效。

刘十三和他的外婆王莺莺生活在云边镇,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远走他乡,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刘十三。在书中颠覆我的大抵是刘十三与外婆的性格冲突,于常人想来,在这样的人物设定下,应该是外婆含辛茹苦养育不易,但在作者的笔下,王莺莺却是一个性格豪放,世故圆滑,精明能干的老太太。相反刘十三终日郁郁寡欢,比较之下外婆好像显得“没心没肺”了些,所以婆孙俩的感情愈加分明,感动倒也来的汹涌直接。

刘十三是一个有梦想有抱负的人,这样说也不为过。这一切都源于母亲留给他的只言片语,他从小就会在每个本子的扉页工整抄下母亲的话“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娶一个爱你的姑娘,结婚生子”。在后来那些灰暗阴霾的日子里,大概也是这些在支撑着刘十三吧。他从小读书就很勤奋,但他没有考取高校。他工作也很努力,为人也同样可圈可点,但即使这样他的同事还是嘲笑他没有业绩能力,都没有把他拉进公司微信群。他对待女朋友,也可算作掏心窝子的好,当然一厢真爱也没抵过金钱权势。击溃人的从来不是某一件事,日积月累的不顺才算致命。

在大城市日渐颓废的刘十三,最终被外婆以粗蛮之力重新带回了云边镇。他是一个典型的“失败者”,他也很普通,因其普通,他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所以与这世间的普罗万众都是大同小异啊。作者看得清楚,却未写得透彻。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从四年前初识他到现在,从原著书到翻拍成电影,很多很多,都是其失意。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他的残忍。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刘十三用尽全力去到大城市,混的穷困潦倒,最终还是回到了外婆的身边。人这一生究其奔忙在外,少年时离家求学,中年时离家工作......刘十三的成长轨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经历。

十三!程霜!两代人终归失散,一个人心念成双。故事还应该提到的十三的小学同学程霜,她自小身体不适,后由城里转入乡镇学校,便成了刘十三的同学。那时的她,总把日子当成最后一天过,待刘十三也是极好,不过也总压制着十三蔫蔫软软的性格保护着他。年少时的玩伴一路相随,长大后则之成了爱而不得,一路守护。其实我觉得那样的结局可能会更好,至少多年后老去的刘十三会记得有一个女孩用有限的生命贯穿他整个青春。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结局不得不说,纵然是个悲剧,但似乎也正因为是个悲剧,才得以让故事停留在程霜最美好的年华里。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程霜于刘十三而言,又亦或不是如此呢?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王莺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刘十三偷走了一块糖奔向了嬉戏的田埂上......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500字(读书笔记范文)


暑假里,我看了不少书,但是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心里的感慨连绵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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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人公叫刘十三,以及他的外婆王莺莺,一个勇敢的女孩程霜,构起了整个故事的框架。

跟所有人一样,在茫茫人海中刘十三就只是一个跟路人甲、炮灰乙一样的角色,但在作者的笔下他的点点滴被无限放大,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一生勤奋刻苦,可仍流年不利,最后孤独的一个人。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跟外婆相依为命,然而作者笔下的外婆却是一贪财、爱赌博、毒舌的小老太太,但也是因为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他们表面着起来十分不合,但其实,他们之间的亲情坚不可摧,没想到这两个一毛不拔的人,会在刘十三走的时候,偷偷的给刘十三塞了伍佰块钱,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会不顾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家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一个好女孩,她的笑容是那么灿烂,是她给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希望,刘十三也是她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缕光,地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的预言,就在两人互通心意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场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成了一张废纸,成为了永远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走了,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刻在了刘十三心中,伴随着刘十三一直走下去。

刘十三这一生中不断的遇到各种人一路磕磕碰碰,许多对他很重要的人一个个离去,但那一缕光从未离去。

明明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但作为一名读者却能读出作者赋予那些文字的情感。它那么平淡,就像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那样,但又带着震撼我们的力量。故乡,老房子,摇椅和门前的大树,寥寥的几个词,将太多人带回了小时的家乡,但就像书中说起的那样,那些温暖感人的回忆就像是“隔着山和海的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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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亲情的一本书,在书中,友情和爱情的分量仿佛都没有那么重了。我毫不犹豫的说,它刺进每个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从开始时嘴角上扬,到慢慢落下,不知不觉看到最后,我的脸颊布满泪水。我们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上,但总有一天亲人会离我们而去,只能活在我们的回忆中,但回忆太远,时光太长,心底的思念与难过又怎能轻易遗忘呢?我想,这本书就是想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坚强,将那些美好收藏在心里,再坦然面对生命中的悲伤。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希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

中的山和海。它将爱情,亲情,友情,展现的淋漓尽致,它教会了刘十三,什么,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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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是什么?外婆是这个世间最温暖的存在,外婆是父母不在身边时,唯一的照看,外婆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在衣兜里摸到的一小把零食,外婆是一句又一句让你不耐烦的唠叨。在外婆的脸上,我时常看见一副留有童真,稚嫩的笑容,每当外婆提起我们这些孩子的名字,总会嘴角上扬,也许,这就是外婆的温柔吧。书中说:“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山顶,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我们也许怀念的不是故乡,是故乡的人。

小孩眺望远方,成人怀念故乡,我们从挣扎着松绑,到思念的投降,大概这就是成长。

每个人的故乡,都承载着一份童年的回忆,故乡,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做事不用考虑后果的,因为,那是你的故乡。就像刘十三的童年,闻清晨的雨露花香,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去田间小道尽情玩乐,刚踏进家门,即可闻到王莺莺做的家乡菜,晚上出去走走,听知了唱歌,听小鸟鸣叫,听田园间,青蛙的谈话。星星和月亮会陪你一起走过那段难以忘却的时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故乡的模样,些许模糊,却又清晰的呈现出小时候的天真,小时候的无知。

云边有个小卖铺读书笔记2000字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嘉莉妹妹》读书笔记


《嘉莉妹妹》的作者是美国社会小说家西奥多德莱塞。这部作品非常引人入胜,主人公嘉莉是一个漂亮的农村姑娘,她非常羡慕城市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于是就独自来到了芝加哥闯荡、谋生。然而现实十分残酷,她在找工作、工作时受到了不少无礼的待遇和对她身份、穿着低微的轻视,在这里生活很不容易,嘉莉很快就丢掉了工作并且生了一场大病,无法工作的她最终身无分文,走投无路,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做了推销员杜洛埃的情妇,狡猾而又贪心的杜洛埃给她吃给他住,极其大方地给她许许多多的钱让她买漂亮衣服、饰品,满足了嘉莉先前因为没有钱而拼命抑制的打扮再也追求外表和物质的欲望,嘉莉似乎再也离不开他了,然而她的欲望却远不止这些,虽然杜洛埃爱护她,给她许多物质,但她对他除了感激之情以外什么感情都没有,后来,她终于爱上了杜洛埃的朋友,酒店经理赫斯渥,他比杜洛埃更富裕,已到中年仍是仪表堂堂,他本人也对嘉莉一见钟情,为了拥有她他用尽了一切方法,他甚至不让嘉莉知道自己已有妻室,最终他用甜言蜜语的哄骗征服了嘉莉。赫斯渥外遇的事走光,他实在忍不住要和嘉莉在一起,便强迫性地让嘉莉与他私奔,此时的嘉莉早已习惯了追求打扮,尤其在和女邻居万斯太太认识后,嘉莉为了与她攀比服饰花费了不少心思和金钱,然而腰缠万贯的赫斯渥由于避免上诉而把几乎全部财产都给了他怒火中烧的妻子,自己私奔时带的财产并不多,两人顿时陷入了生活拮据的状态,他们不得不精打细算的过日子,他们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眼看钱一天天减少,嘉莉动不动就责备懒惰的赫斯渥,两人感情一落千丈。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找到了一份演员的工作,嘉莉再也受不了自己挣钱维持生计还要养活成天无所事事的赫斯沃,终于抛弃了他。嘉莉美丽的外表和高超的演技使她迅速走红,她成了有很大名气的演员,当然,她赚的钱前所未有的多,她又可以买漂亮服饰,享受物质生活了,以前地位比她高的人也都来拜访她,后来,杜洛埃抱着旧情复燃的期望来找嘉莉,在被嘉莉委婉拒绝后失落地离开,从此杳无音信,当年的另一个情人赫斯渥,被嘉莉抛弃后一无所有,心灰意冷,最终在贫困中死去。

而嘉莉,此时坐在豪华的房间里,她感觉到了空虚,觉得自己还缺些什么,在寂寞凄凉中的她一片迷茫,难道这就是她一生苦苦追求的么?富有,就是人活着所追求的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本以为自己拥有很多钱一定会很幸福,然而她并不幸福啊!

幸福,到底什么是幸福,物质享受?那么是不是如果嘉莉拥有更多我乃至无限的金钱,她才会幸福呢?如果不的话,那么什么又能让她幸福起来呢?有让她幸福的东西么?她到底会不会得到幸福?再如刚才的问题,如果确实是许多更多的物质能让她幸福的话,那么那个让她幸福的标准,所有物质的价值之和又是多少美元呢?最高的标准是无限;嘉莉不可能有无限,所以她的幸福就像结尾所说的终不可得么?!

一连中的问题

九星级的问题

读完这本书,我没来得及先整理并抒发我的感想,反而是这一连串的问题

困惑

还是困惑

且把嘉莉妹妹放到一边,那些问题呢?谁能告诉我答案?我在心里憋了好长时间了!而且奇怪的是,为什么嘉莉一直都没有真正幸福过,是她对物质挑剔,不易满足么?是她的欲望太强烈了么?还是因为?

同样,为什么让有的人幸福却很容易,甚至有的人看到蓝天,有的人意识到自己活着却会感到无比幸福呢!

答曰:因为每个人幸福的标准和概念不一样呗!

是么,是么

那上面还有N个问题呢,答案呢?

惨了,写到这儿突然没思路了,该不会是被自己噎着了吧,等等,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对了,钱!

钱,即MONEY,这可是个十分奇妙的东东啊!

钱,无所不能,几乎是无所不能的,现在的钱能买到什么?文凭、爱情、婚姻、职位

一个小学同学曾在我的同学录上大发感概:

啊!钱,钱不是能的,但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

我为他的话鼓过N次掌。

钱是什么概念,我觉得,钱应该是你辛勤劳动的成果,换来的报酬,也是交换物质用的货币。

但是好像也没这么简单!

现在,有无数的人在痛斥钱,并说自己藐视钱,大有老子一贯视金钱如粪土之气势,然而当他们不慎丢掉一百元钱后,却又一个个捶胸顿足,痛心疾首。

怪吧?!

嘉莉妹妹,其实她做的一些不好的事也不能都怪她啊,

比如说,当她贫病交如,吃不饱穿不暖没住处时,杜洛埃提供了MONEY,帮助了她,难以拒绝他好意的嘉莉,最终只得半推半就地让他包缆了一切,不这样怎么办?不这样就饿死啦!她好不容易生得那么漂亮总不能暴毙街头吧?!

那些钱根本就不是她自己的,她收下时也很痛苦,但她也同时感到了轻松,她在想什么

啊,钱,钱,钱,有钱该多好啊,钱一多就能把困难一扫而光。

此时钱的作用似乎只是摆脱贫困。

可是钱不管有多少,困难也不是没有的,有钱是好,可有钱的人也心里不平衡啊:下面是嘉莉和女邻居万斯太太攀比服饰的心理:

啊,万斯太太多么幸运!年轻,漂亮,十分富有有钱该多么好啊!

此时的嘉莉早已比以前富有多了,但还是一句:有钱该多好啊!

那,到底有多少钱才叫有钱?!

最后嘉莉终于大发了,但她仍不幸福,难道钱还没赚够?

这时她才知道,想钱的欲望永无止境,她想要的幸福永远也不会有,可怜的嘉莉!

她朝物质享受这个方向追求幸福,最终不免落空,说不定,知识浅薄的她换个方向就能找到幸福。

毕竟,物质固然重要,但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书包里的云》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书包里的云》的课外书,这本书主要写了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的故事。它分成了一个一个的故事片段,其中《西红柿水枪》是我最喜欢的故事片段。

《西红柿水枪》写的是:有一天,大个子老鼠带着一包西红柿去上学。在学校里不小心把西红柿汁液射到了同桌小个子猫的裙子上,小个子猫觉得那滩汁液很难看,而大个子老鼠却认为它像一朵花。

那个女生的裙子上只有一朵花?!小个子猫向大个子老鼠大声的叫道。

这好办!大个子老鼠说完就往小个子猫的裙子上又射了几朵花。

小个子猫哭了,并说:我再也不理你了,我的裙子这么难看,小猪他们肯定会笑我的呜。

这是小猪来了,小猪是近视眼,她从远处看以为小个子猫的裙子上的虫子是蜜蜂,走近了,小猪大笑起来,边笑边说:原来那不是蜜蜂,是苍蝇!。大个子老鼠说:别笑了,看看你的裙子!。看到自己的裙子,小猪立刻不笑了。原来,他的裙子上也被大个子老鼠射上花。

接着,大个子老鼠又把所有来嘲笑小个子猫的女生的裙子上都射上了花!

小个子猫不哭了,说:我们应该笑欺负人的人!于是女生拿起西红柿开始射击,这时马老师刚好进来,一团汁水射在了马老师的身上!这时,大个子老鼠连忙向老师道歉,马老师笑了笑,就出去洗脸了。

大个子老鼠站到讲台前,让女生们射击、并向大家道歉。

大个子老鼠知错就改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当中的好多人知错不改,把自己的错误当做骄傲,当做比别人强大的象征,把长辈的教育当做耳边风,这应该吗?。

我的答案为:犯了错误并不要紧,重要的是能够在别人的帮助下发现错误,改正自己。

《我有一个梦想》读书笔记


对于马丁路德金的初步印象是在外语书里。初三的统编教材忘了是什么单元的阅读里讲的是他遇刺的事情。当时,我还不知到马丁路德金到底是干什么的?直到前几个月他的遗孀去世,全美为其祭奠的时候,我才在媒体上才了解到他的生平。
1929年1月15日,马丁路德金出生于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城。他在幸福的家庭里长大,聪明而富有创见。
马丁青年时期就攻读神学,先后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哈佛大学和波士顿大学的神学院。
当他在美国北方求学时,他惊奇地发现,他可以自由地和白人学生交谈和往来,并可任意进入城里的餐厅和戏院,这在南方是严格禁止的,即使在比较自由的亚特兰大也毫不例外。他后来回忆说:黑人和白人之间的这种健康关系,这使我们相信可以和许多的人结成同盟。我原先对整个白色人种抱憎恨态度,但当我接触白人愈多,我的这种愤懑情绪也就有所缓和,代之而起的是一种合作精神。
1955年12月5日,在历来歧视黑人的蒙哥马利市,发生了一件惊人的事: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一位叫做萝莎派克斯的黑人妇女,拒绝把座位让给一名白人乘客。她并不是要挑起纠纷,只是当时两腿酸痛,需要坐一会,所以才没有让座。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在亚拉马州是决不能容忍的。派克斯太太不让座的这点疏忽,当然不能为白人所容,她被逮捕判刑了。消息传出,激怒了沉默地忍受一切的黑人社会。马丁更是义愤填膺,他和一些有影响的黑人商人和牧师,决定行动起来。他们要求黑人拒乘公共汽车24小时,并要求公共汽车公司礼貌服务和保证乘客乘车到达目的地,但汽车公司拒绝了这些合理要求。这就更加激起黑人群众的愤怒,蒙哥马利全市五万黑人团结一致坚持抵制运动。黑人领袖们组成了蒙哥马利争取改善黑人待遇协会,选举马丁为协会会长。
马丁在长达385天的抵制公共汽车运动中,不畏威胁和谩骂,也不顾住宅被扔进炸弹。他不屈不挠地领导着运动,使黑人群众士气始终昂扬。一位黑人步行者说:我虽然两腿发酸,我的心却得到安慰。斗争最后获得胜利。
通过这场斗争,马丁一跃成为全国的知名人士。他规定了这个运动的中心指导思想:我们所采取的方式,必须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使用暴力。仁爱必须是我们的指导思想。他的这些想法得到广大黑人群众的支持。
这个胜利的消息在南方各州不胫而走,鼓励了黑人群众在公共汽车、商店和其他公共设施里展开反对种族隔离的活动。人们到处要求马丁在他的组织中挂一个名,并以非暴力方式指导他们的行动。马丁也慷慨地答应了,但结果他往往因此被抓捕坐牢。他曾三次被捕,三次坐牢,但这也是他斗争策略的一部分。
1956年,南方60多个抗议团体联合起来,成立了黑人牧师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大会。马丁当选为首任主席。这个组织负责制订行动计划,并开办了一个专门训练反暴力战士的学校。虽说是非暴力的,但有些示威是流血的和惊心动魄的。
马丁和白人种族主义者作斗争是十分讲究策略的,他每次选择的战场总是可能引起当局做出灵敏反应的地方。他知道,当观众在电视屏幕上看到警察用高压水龙头冲击手无寸铁的群众、放出警犬咬伤女人和孩子们的时候,心里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果然,社会舆论大哗。这迫使美国总统肯尼迪在1963年春的国会上提出了民权法案,这个法案后来在1968年获得通过。
1963年8月,马丁参加组织美国25万黑人自由进军华盛顿的示威游行,群众高呼:争取就业!争取自由!他在林肯纪念堂发表了震动人心的演说。他说: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有朝一日,在佐治亚的雷德丘陵,昔日奴隶之子将能像兄弟那样,坐在一起。他为这一梦想做出了努力。这一年美国《时代》周刊选他为第一号新闻人物。1964年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金。这年他35岁,是这项奖金最年轻的获得者。他从奥斯陆接受和平奖金归国时,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在亚特兰大举行的金博士宴会上,各行各业的白人和黑人在宴会上齐声高唱我们一定胜利的歌曲,实际上是向种族主义者显示自己的力量
1965年1月,马丁在亚拉巴马州组织了示威群众为争取黑人选举权的斗争,这场斗争发生了流血事件。马丁被捕入狱,不久获释。这次斗争取得了成功,它促使该州通过了选举权法案,还吸引了许多自由主义的白人参加到斗争行列中来。
1968年4月4日,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导人马丁路德金在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洛兰汽车旅馆二楼他卧室外的阳台上被枪杀。当时,他正倚著阳台的栏杆,同民权运动的领导们霍西威廉斯、杰西杰克逊和拉尔夫阿伯南西在一起。
他的失去,是世界民权运动的极大损失,也是世界黑人和全世界向往自由的人的一大损失!
提到马丁路德金,就不能不提到他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于1963年8月28日在华盛顿大型和平示威集会上发表的。听众多达20多万。这篇演说词回顾了林肯解放黑奴的历史,揭露了黑人当时的悲惨生活现实。更用大量的篇幅憧憬了黑人自由与美好的未来。听众无不为之自由之声而感到震撼,这篇演讲稿也随之一举成名。
毕竟,翻译是一种非常困难的工作,同时由于翻译是一种网眼很粗的过滤器,经过这道过滤,马丁那富有多情色彩和表现力的语言无疑失去了很多韵味。但英语和汉语一样,具有文笔优美的特征。马丁语言真切,言辞铿锵;运用了两种语言共有的对偶、排比、层递、反复等修辞方法。句式长短结合,又以短语为主。词语与口头语言相结合,雅俗共赏,充分展示了语言之美。
英语毕竟是另一种语言,他所表达的形式自然与汉语不同。全文充分运用同位语从句,几乎每说我有一个梦想,后面跟的都是该从句;它的时态以现在时为主,但中文中无法表现出时态;此篇文章充分运用了非谓语动词做主语、宾语、定语及状语。表现出了作者的深厚文学工底。
马丁路德金可以说是一位伟大的和平主义者,他的贡献不可否认。但从历史的角度来讲,他的努力不能说是付诸东流,也是见效甚微。60多年后的今天,黑人依然生活在物质充裕的海洋中的一个穷困的孤岛上,被白人所歧视。马丁路德金主张以非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看来是行不通的。当年的抗日战争,如果中国人也用非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的话,中国早就灭亡了!纵观历史,当年的圣雄甘地同样主张用非暴力方式把英国人驱逐出自己的土地,结果还是通过暴力战争的方式获得了独立。作为流亡者的黑人,为什么不拿起手中的武器与百人抗争到底!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系列


读后感大全栏目推荐你阅读“故乡读书笔记”等专题内容。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1)

宫春虎先生拮取其“月是故乡明”之句,把情感与诗意严谨的结合,把其意境淋漓尽致地展现于画作之中,真是高妙至极。

画作那深邃的内涵、超凡的意境,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其张力与感染力是对《月夜忆舍弟》诗意的延深。倘若大诗人杜甫地下有灵,也会赋诗相和的。

《月是故乡明》呈现给人的是一个高度净化的世界,广褒无垠的天空靜寂、秘奥、空灵、超然,景色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洁无暇。

画面太静了,静的出奇!静谧的夜晚,苍穹中一轮明月在遥远的天际喷薄而出,儿马深情的眺望皓月,马驹儿在凝视远方,母马似乎在马驹儿耳畔私语什么,是在叮咛?嘱托?教诲?倾诉…,留下的是三匹马的背影,其意只能由赏阅者去畅想了。

赏阅中画面带来无限的遐想,脑海中萦绕出无数的明月赞歌,“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骆玉笙先生的一 曲悲怆高亢的《重整河山待后生》,既唤起了对外辱的愤恨、勿忘的国耻,又勾起对母亲的思念。“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带给我的是思乡之情。马儿的背影,又何曾不使人想起朱自清那令人感怀的《背影》,让人又重新感受父亲对子女的博爱。 《月夜忆舍弟》使我倍加珍惜兄弟姐妹情…

宫春虎先生对生活有着细密的观察、深入的体验,委婉的以画马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抒发自己真挚的情感。他爱马,并以旷达的胸怀、无疆的大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画马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持之以恒地探索、提高、升华、创新,日臻完善了画马艺术,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的移情画的风格体系。

“(徐)悲鸿画的是奔跑的马,拉车的马,(赵)望云画的是耕田的马(张大千)。宫春虎画的是移情的马。

遣词造句中的双关语、多关语已屡见不鲜,而在一幅画作之中能表现出多重主题,实为罕见!深奥之处在于不同的观阅者有着不同的体味,画作既表现了人们对和平的祈盼,又展现了对家乡的思念。既有乡愁,又有寄情。恬静的夜晚没有喧哗,见不到浮躁,我们期望的不正是有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睦的家庭吗!那马的背影又何不使人想起朱自清先生脍炙人口的《背影》。三匹马所隐喻正是和美的仨口之家吗!

宫先生在画中寓情于马,以马喻人,以马拟人,创造性的把社会、人情、生活、大爱移情于画马之中,境界极高,内涵丰富,形象多样,胸怀宽阔,积极向上,勇于创新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和丰富的审美价值,是绘画艺术的杰作和珍品,代表了画马历史的新高度。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2)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3)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4)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6)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7)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的云的读书笔记(篇8)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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