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阅读完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雾都孤儿》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雾都孤儿阅读后的启示感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在屋子里。忠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故事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小说《雾都孤儿》。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有几次被故事情节深深的感动,这不仅是因为奥立弗的悲惨遭遇牵动了我的心,更是因为他拥有善良的本性,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他虽然在黑暗的社会里饱尝了人世间的艰苦,但是这些并没有给自己美好的心灵蒙上半点尘埃。
这本小说热情讴歌人们的正直、善良,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一些阴暗和丑陋的一面。整本小说充满了爱的力量。
与奥立弗相比,我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与疼爱,衣食无忧。有慈爱的老师和亲密的伙伴。但有时还不满足,遇到困难就退缩。读了奥立弗的故事,使我懂得了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刻苦努力地学习,长大以后回报社会。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寒假中我看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看了一个星期才看完,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奥利弗的故事,在这本书里,作者让我们和他走进了一段奇妙的旅程,我们的心跟随着奥利弗一起动。先从济贫院生出来,然后又到棺材店打工,再到费根贼窝去了,然后让奥利弗去做坏事了,奥利弗经历了太多太多的苦难。可是这些苦难都没有压垮他,如果是没有一颗勇敢的心,那他早就压垮了。但奥利弗仍然保持着善良和天真。或许是他的善良感动了天地,所以在他的人生中,总会遇到一些乐于助人的好人,帮助他。
这本书中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好孩子。他从来没有害人之心,他身处险境的时候,他也没有丧失道德标准,他感激身边一切对他好的人,如贝德温太太,布朗先生,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曾经帮助过他的人。尽管他命运坎坷,一出生便失去了母亲,但是他仍然坚强地活着,并用美丽的心感受世间的美好。
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贝德温太太,她对奥利弗总是无微不至地关怀着,她爱这个孩子,看到他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奥利弗走失后,贝德温太太大伤心不已。还有医生罗斯伯,他助人为乐,虽然有点莽撞,但却十分可爱,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得奥利弗免于刑罚。值得我们欣赏和钦佩的人太多,数也数不清了。
奥利弗原来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但是这些好心人却使他成为了一个幸福的孩子,而且奥利弗还拿回了自己的财富。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定要做个善良的人,要懂得感恩,多乐于助人。这样我们才能广交朋友,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会有更多的朋友愿意帮助我。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吴强写的《红日》,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在写《红日》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红日》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静静坐在窗边,细细品读《红日》,激起了我心中的满腔爱国情,我
不由得开始喜欢上的《红日》这本书。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其中,作者着重地写了张灵甫这个匪徒,张灵甫是国民党蒋介石手下的一员健将,有丰富的反革命战争的经验才智。他十分猖狂骄纵、冷酷矜持、虚伪狡诈,因此更让我对这个反动人物的丑恶嘴脸记忆深刻。
《红日》中每个人物小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第十五节中军官们交谈中的“‘烂葡萄’没吃头!我同意,再敲一下‘硬核桃’!”,让我深深感受到共产党将士们不畏强敌、勇往直前的精神;从第三十二节中黎青给沈振新写的信、做的蒸咸菜,以及将自己心爱的背心拆掉又织成青色围巾送给沈振新,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战友情……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万千,心情变得凝重。不禁感叹我们今天幸福多彩的生活来之不易,不禁对往日在风里、雨里、炮火纷飞里苦战恶斗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共产党英雄战士们肃然起敬。让我们一起学习《红日》精神,继往开来共创美好的明天。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灵甫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灵甫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毛泽东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通过对小说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曾经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曾经的中国人民为了今天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现在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美好的,在现在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现在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同,考虑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么能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脱颖而出,怎么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共产党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现在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希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红日》是一本爱国主义教育书,描写了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战役,读了,让人深深地震撼。它取材于解放战争初期,以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为主线,从1946年第二次涟水战役我军失利,到最后全歼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
书中沈振新、刘胜、石东根等人物性格丰富,特别是张灵甫和张小甫,他们的反面形象更是叫绝。作者背景描写上也很生动,能把山水写得像真的一样,山东的风景和风俗作者都很熟悉,能把山东的特点写得清清楚楚。
这三次战役中,解放军有败有胜,各具特点,作家的描写也有略有详,各有侧重,在叙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体现了其在小说结构上的匠心。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被迫撤退而结束。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家将它一开始就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共同关心的焦点。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那里,看完了《红日》,情绪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此刻、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此刻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应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取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此刻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正因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简单。这正好对上了此刻年轻人的胃口。此刻的年轻人怕吃苦,都期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就应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此刻,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就应好好珍惜,发奋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必须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取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述,带给我的不仅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述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述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因此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述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述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十分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最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期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红日》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方法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国民党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
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最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此刻完美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项链》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一篇优秀的《项链》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链》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的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项链》是世界短篇小说中的精品,我读后感觉其中的内容扣人心弦,并且含有深刻的人生道理。
它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玛蒂尔德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虚假的东西;而要自己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许多人为了面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别人比吃比穿,最后却落个惨败的下场……
《项链》不仅是一篇内容精彩的短篇小说精品,更是一部含有深刻道理的优秀文学作品,如果你对这篇小说也感兴趣,不妨读一读。
从中我们不难理解做人不应该好面子,不应该有虚荣心。
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小说家莫泊桑写的,小说十分突出的写了主人公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单纯。
故事开头写了玛蒂尔德的命:她长得十分漂亮,但是她的家庭很穷,不可能嫁给一个有钱人家,因此她只能嫁给了一个小职员做妻子,还好,生活还过得去,只是玛蒂尔德总是抱怨为什么自己不能有钱,为什么不能过更好的生活,于是她整天痴心妄想,期望自己一觉醒来能够变得有钱,过上富裕的生活,这一点说明她十分单纯,期望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之后又写到了她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但因没有漂亮衣服而不愿意去,于是她的丈夫花了很多钱给她买了一件衣服,这说明了她的爱美和虚荣心;但是她立刻又犯愁了,正因她没有首饰。于是丈夫想到了去向她的朋友借,她惊呼一声:"是的!我怎样没有想到?"这一句话再次说明了她的单纯:她根本没想到能够借。
之后她去贵夫人那里借首饰时,她的爱美心又一次体现出来:左挑右选,最后要了那条项链。
确实,小说的结尾出乎我的意料,但是回过头来,仔细的再读一遍文章,我才发现,小说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暗示了结尾:看看借项链的时候,贵夫人的神态以及语言:她打开箱子,对玛蒂尔德说让她随便选,如果首饰是真的,她不该很紧张吗?如果是真的,玛蒂尔德借的时候为什么看都不看一眼,而直接说"拿去吧……"?为什么又不多叮嘱几句?她对玛蒂尔德拿什么都不闻不问,不能证明项链是假的吗?
还有,如果项链是真的,那么当玛蒂尔德拿项链回来的时候不就应好好看看吗?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只说了一句:"怎样这么晚啊?我可能要用呢!"就随手把项链扔进了箱子里。那时候,玛蒂尔德只是庆幸贵夫人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却没想到为什么贵夫人不仔细看,这也是玛蒂尔德的单纯。
如果玛蒂尔德心眼多,那她必须能够看出项链是假的,但是正是她的单纯,让她放下了痴心妄想,一心一意干活还钱。这个结局是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的。这正是这篇文章值得看的地方。
读完《项链》的我们总结玛蒂尔德的性格的第一反应基本上可以用四个字总结:爱慕虚荣。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确实。在我看来。虚荣心是万恶之源。玛蒂尔德不满现实的生活。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她的确虚荣。但是。谁又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呢。谁又能忍受贫穷与饥饿呢。在这个金属时代。人们疯狂的追求著名与利。有多少人会曾在自己心房里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港湾。可以偶尔的放逐与依靠呢。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个玛蒂尔德。只是分量有所不同而已。
中国人历来讲究中庸之道。人无完人。完美绝对是件及其不靠谱的事情。一旦追求完美必定害人害己。因此我想。我们不能用如此苛刻的眼光去对待玛蒂尔德。她的另一面只要稍稍用心。就能发掘出来。玛蒂尔德在丢失项链之后。没有逃避。没有远走高飞。她没有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和自尊。她靠自己的双手依旧勇敢的走下去。突然间想起另外一位女子。《乱世佳人》中的郝思嘉。一个敢爱敢恨且具有极强责任感的女人。她曾经也虚荣与贪婪过。但又何妨。当她对着伤痕累累的泰勒庄园时。她可以豪迈的对着天空坚定的喊出明天又是新的开始。她所遭受的一切似乎是报应。可是在成长的路上谁不会碰到荆棘。我想每个人都会经历些挫折吧。每个人都是在挫折中成长起来的吧。而且我觉得每个在我们看来完美的人都是从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的蝴蝶。他们也会曾遭人鄙视和唾弃过。
《项链》反映的是当时法国社会疯狂的崇拜金钱的时代。而现在的中国。也正处于这样一个钢筋水泥的时代。主流也许就是拜金主义。那些大肆嚷着宁愿坐在宝马里哭的女生。这不就是现实的玛蒂尔德么。如果是这样。那人生绝对是空洞无物。那么。请为自己建造一座精神花园。一个使得自己的灵魂可以小憩的地方。否则过于极致则必将毁灭。
前几天,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现在,说一下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真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有如此多的人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的良心去哪儿了?是被金钱腐蚀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善良的面具,当揭开面具以后,就是狰狞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卑鄙无耻的人罢了,其实就是墙头的一根弱不禁风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罪恶,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无耻,大声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各样卑鄙的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的别人家,减轻他的负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公公正正地看事,仍然可以得到原谅,回头是岸。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这是与苦儿流浪记相似的一本书,同样的出身,同样苦难的经历。但有一点不同的是,雾都孤儿过多的描写了那些坏人的奸诈、丑陋,所以它也是批判社会的一本书。
这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人是南希,她虽然出身下流、卑劣但他的天性里仍然保持着某种好的东西,那就是自尊。她虽然一生都在最肮脏的藏污纳垢之地度过,但一切的罪恶、奸诈以及*都没有消磨掉她天性中的自尊,这真是非常的难能可贵啊!
《雾都孤儿》读后感而这本书的主角奥利弗,虽然被他的异母兄弟所害,却也保留这正直、勇敢这些美好品质。奥利弗是个好孩子——尽管费根他们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无恶不作的人。
感言其实就是因为某些事情内心有所感触而抒发于外的言论,感言的使用遍布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你是否在考虑写一篇优秀的感言呢?以下内容“雾都孤儿心得感悟”是小编从网络收集整理的,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雾都孤儿》是一部外国文学名著,主要写的是孤儿奥立弗的故事。奥立弗一出生母亲就死了,被送到了贫民救济院。9岁时被卖掉。他历经艰辛逃到伦敦,不幸又陷入贼窝。贼头费金和比尔逼迫奥立弗做小偷,天性善良的他拒绝堕落,得到了贼窟中的少女南希深深的同情。奥立弗后来在其父亲的老友布朗罗的帮助下,以南希的生命为代价,使费金和比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自己也最终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心情不免有些沉重,奥立弗所受到了的虐待、污辱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但他并未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经过种.种磨难后,奥立弗终于获得了幸福。在我国古代三字经中有一句话也曾写道:“人之初,性本善”。再结合生活实际,看看那些走向的人,他们难道天生就注定是罪恶吗?不!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外界的诱惑与压迫下,他们不能自拔,不能清醒,不能唤起自己善良的本性。
这本书的作者也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所以,我们要从现在起就行动起来,立志现在挽救那些身处危险地带但自己还不知道的人。像奥立弗也是在别人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因此,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才能有能力帮助别人。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著名作家。
奥利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利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他的善良,才是奥利弗·特威斯特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済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中,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里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幕。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一章,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正义、勇敢的孩子!他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支持着他奋勇前进。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这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临着失去亲人的痛苦和漂泊流浪的未来。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却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吧!
《雾都孤儿》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李娟写的《阿勒泰的角落》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阿勒泰的角落》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阿勒泰的角落》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幸拜读了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作者以轻松自在朴素的文字描写了冰天雪地、戈壁滩沙漠、移动的羊群牧民和随地扎下的毡房子……,这些在我有生以来都是没有见过的。那些山峰、那些河流、那些森林、那些牛羊骆驼、那些人、那些事,在作者的笔下灵活生动,仿佛置身其中。
文中作者一家在语音不精通,环境不了解的情况下,居然敢给人赊账。幸好牧民都老实巴交的,又有信仰,所以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紧紧缚住一个人。你信任我,我也要对得起这种信任,大概也就这种意思了。
想到了前年3月份,在跟人做生意,对这家公司资质了解的很清楚,对这个人也算是相处甚久。基于对朋友信任,没有任何押金的情况出售了一台机台,当时说好是一个月后债款付清。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你的信任在别人眼里是一分也不值。在一个月后迟迟不到款。于是断断续续的催款,催款是很头疼的事情。开始这个人于各种困难跟你说暂时资金不到位,说得真是声情并茂,痛哭流泪的样子,心一软算了,再给他一点时间吧。时间久了,这家老板继续于各种理由搪塞。于是一台一两万的机台款就一拖再拖。
都说欠钱的是大爷,这话一点儿也不差。毕竟都是辛苦钱,供应商的款是现结的,而卖出去的机台却分毫无收,那叫一个心急,急的时候真的是骂这人不守信的王八蛋。于是我带着两岁多的儿子,拿着催款单,手机开着录音,到他公司要钱。继续说没钱,再问具体什么时候付,承诺说年底前付5000千。我也不再信他的话,强烈要求他在催款单上签名,催款单上有备注,如有如期付款,以千分之五的日息付违约金。
在这种情况下,在年底前收了5千元过年,可是等到年后来,竟然的人去楼空,什么也没有了。于是只有走法律途径,各种证据,在历经八个月后终于结案。虽然胜诉,但对于一个失信的人来说,胜诉也一个说法而已,货款照样没有。
所以当看到流动的牧民中,很多人都是记不住,仅仅是一个签名就是缚束,在羊群南下,膘肥体壮时,路过喀吾图一带时,还债的人千打听万打听,打上门来结清倒债。亲眼看着记账的本子上用笔划去自己的名字,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这让我特别的感动。虽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你给我的信任,我定不辜负,这是一种最起码的为人尊严。
实际上,我读了《阿勒泰的角落》的第一篇文章就已经决定选这本书,但我其实说不上她到底有哪些好。她无非是用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故事,平淡无奇的生活,平实的语言,没有猎奇,没有悬念。
因为所涉及的题材大多是作者定居新疆阿勒泰时的生活,身处都市的人们容易从中寻得久违的纯真、朴素与平静。这也许是有的人喜欢李娟的理由,但不是我的,我并不觉得遥远的村落,没有工业污染的无人区就比喧闹的都市纯净,污浊的心灵,就算到无尘实验室也不会获得净化。
李娟文字里的纯净、纯真与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创作那些文字时内心的状态,而非刻意为之,但作家的文字不代表作者本人,就如安嘉和不代表冯远征一样。《阿勒泰的角落》是一本二十万字的散文集,阿勒泰是多么贫穷,阿勒泰的生活又是多么的不便,这是文字里告诉我的(也就是说作者不是对这一切的艰苦浑然不觉)。而作者的文字又是那样的轻松与乐观,而且显然是发自内心的乐观,这让我觉得矛盾。
这样的文字必定会耗费作者很多的能量,读起来让我如坐针毡,因为我的轻松是建立在作者的痛苦之上。
当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只是隐约感觉不自然,直到我读了她的另一本散文集《走夜路请放声歌唱》。李娟在再版序里说:
有意思的是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为我的两本「阿勒泰」系列阅读起来很轻松,而这本书则非常沉重。可实际创作时,阿勒泰那些文字,我写得非常艰难,写这本书时则轻松许多。
《走夜路请放声歌唱》是李娟与《阿勒泰的角落》创作时间相近的博客合集,这本书情感致密,毫不节制,看得我喘不过气来—她将阿勒泰系列背后的沉重写在了其他地方。原来那不自然的感觉,并不仅仅是因为我内心扭曲,不愿相信存在那样纯粹的乐观。
不管怎么说,《阿勒泰的角落》真的是一本读起来很容易让人放松的书。
好久没有读到过如此清新自然的文字了,都说她是当代的萧红。我觉得还是有区别的,萧红的文字在纯真的视角背后总是藏着一股浓浓的苦,深深的悲,而李娟给人更多的是治愈,是温暖,是希望。
这里是地球上最偏远的地方,也是离海洋最遥远的腹地,在如此物质贫瘠、自然条件恶略的环境下,生活着不止一个人。他们努力着,而又孤独着,好像世界以外的一切与他们无关~不止一次的有这种疑惑,既然这里的冬天那么冷,生活的那么苦,为什么还要在这里苦苦的坚持,长久的生活……。苦吗,从来不都是这样吗。北京有啥好,离我们这里那么远。
原来,我们始终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视角去定义着评判着他人的生活。
见过冬日的戈壁吗,见过夏日的牧场吗,见过乌伦古河边那破旧的村庄吗,虽然没有,但我却深深地喜爱上了那片未曾亲眼见过的土地。
这蔚蓝的天,这广袤的地,漫山遍野的葱茏,夜晚无人知晓的月色,被世界遗忘的孤独寂寞,以及无论怎样对这生活的热爱,只有在这里,她才是最自由的。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我们读了作者安妮·弗兰克写的《安妮日记》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安妮日记》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妮日记》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想活下去,即使在我死后。”——安妮弗兰克,1944年4月4日
四壁密封,却渴望蓝天;生死一线,却坚信未来。这是我看到《安妮日记》前半部分的感觉,而当我更深入地体会这本书后,这个与我年龄相仿、天性自由的女孩,给了我更强烈的震撼。
她开朗、活泼,本该是大自然的宠儿,在自然界中自由嬉戏。但命运给她开了个大玩笑——她被迫在密室中度过了压抑、恐惧、沉默的两年,最终病死集中营。两年如影随形恐惧和沉默,这是所有人都难以承受的酷刑,但它却并没有改变安妮的天性,直到被抓走的前几天,她依旧坚信未来,充满希望,想笼中的雄鹰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挣扎,努力脱开束缚。
她的充满理想坚定的行为与对生活细节的记叙深深吸引着我,驱使我不断往下看。但是,当我的目光停留在1944年8月1日的时候,我竟再也无法使眼睛向下看去——我很清楚,这是安妮最后的日记,写于她被捕的三天前,
《安妮日记》不是小说,因此它没有导演的事先伏笔提示,每一篇日记也没有那些煽情的藻饰,只有真情的流露。我更愿意把它作为我和安妮的对话而不是像看电影一样让故事从眼前飘过。对我来说,看这本书就如同安妮坐在我对面与我聊天一般亲切。试问,当你明知道朋友即将遇难去世,你还怎么忍心微笑着听她述说自己对未来的渴望与对生命的热爱呢?我真想抓住她的衣领,摇晃她,大声对她说:“你就快被捕了!你的悲剧已经注定了!别再做白日梦了!”但坐在我面前的安妮依然在讲她的故事,依然微笑着述说自己对未来的憧憬,述说自己对盟军胜利的期待。
可怜的安妮!两年多来从未失去希望,极少在日记中吐露自己的恐惧。取而代之的是她的热烈期盼自由解放,重回大自然的热情。可是,就在自由女神快要对她展开双臂迎接她的时候,残酷的命运敲响了她小小的密室,纳粹的魔爪终于探到了她的藏身之地——密室被摧毁了,安妮进了集中营。
耶和华到最后一刻也没有向安妮伸出援手,给予她一丝怜悯。不,或许,安妮早已不需要什么怜悯了,尽管香消玉殒,但她的灵魂已经经受住了常人无法通过的考验与洗礼。她走得很远,远超过常人,她善良、开朗、无私、聪慧。她的肉体的存在已画上句号,而她的精神却永远没有停歇,依然为后人留下了意味深邃的无尽的省略……
我合上《安妮日记》,小心地把它放进书柜——那里放着我最值得敬仰珍惜的书籍。至始至终,我都没有去看安妮最后的日记。或许,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它将再次被我打开——当我可以理解死亡的时候……
我经过朋友的介绍读了《安妮的日记》,这是安妮·弗兰克留下来的日记。她的日记成为二次大战期间纳粹消灭犹太人的最佳见证,日记中展现了惊人的勇气与毅力。
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若是成天被关在密室里苟且偷生,或许她的生活就从此黯淡无光,然而安妮就是这样一个不服命运的人。
安妮,犹太人,身处二战时期,为躲避纳税的迫害,躲进父亲公司大楼的几间密室。在密室生活,必须保持绝对的安静,甚至不能开窗,密室里暗无天日,夏日里灼热的空气令人窒息,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安妮一脸阳光,将内心的从容保持到了最后。
最可怕的不是知道自己下一刻就要面临死亡,而是时时刻刻都在死亡的阴影下生存。人们往往面临困境便轻言放弃,在绝境下失去信念,他们竟然都不如一个13岁的小女孩。有的时候,我们知道最坏的结局,迷茫着不知所错,在困境中迷失了自己,被软弱蛊惑了信念,便丧失了判断的能力。有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结局,却自以为看透了一切,在胡猜乱想中沦陷……信念便是最好的良药,有信念的人会在黑暗中看见希望,在孤岛上看见船只,在寒冷中触摸温暖,他们不会无所事事,而是想着如何让生命更有意义,他们会充满理想,不会在悲伤里沉沦。
人一生最重要的三个品德便是:尊严,志向,信念。浮华一生,人生如梦,谁愿意寄人篱下,在挫折与自卑中度过一生,倘若失去信念,便不再有追梦的力量,失去了志向和尊严,生命的意义又何在?人生苦短,信念也显得尤为重要。
安妮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都在密室中度过,而她生命的华彩乐章便在一本日记上奏响。她没有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出多远,却通过日记在成长道路上走得这么远,她的年龄很容易让人想成一个不懂人事的孩子,可是她的内心世界早已超脱她的年龄,她内心的温柔,从容,淡定谱写了一曲压抑下绽放阳光的青春歌谣……更重要的是,她凭借心中那坚定的信念,走过了看似两年,实际如一生般的时光。
她的梦很美,她的微笑从来没有消失……
要知道,信念在,阳光也在,幸福尾随。
阳光代表着光明、温暖和自由,我们每天都在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可我们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小主人公安妮却为了躲避纳粹的抓捕,在黑暗的密室中生活了两年多之久。读完她的日记,我深有感悟,感觉领悟了很多东西。
我们在十几岁的时候享受的良好的教育,长辈的爱护,享受着无比的快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我们的主人公却失去自由,失去快乐,在我想都不敢想的密闭环境中记录着自己两年多的成长经历。她有过愤怒,有过失望,但是随之时间的推移,她慢慢变得成熟,慢慢长大。即使没有阳光,也应该坚强,即使没有快乐,有不应该气馁。她学会了正视自己的所犯的错,坚强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活,不再怨天尤人。不仅如此,她还用这种乐观的精神影响和改变身边的人,她的这种精神同样感染自由的我。让人很悲痛的是,最后安妮被纳粹抓走了,毫无征兆的结束了日记的记录。罪恶的法西斯泯灭人性,妇孺儿童都不肯放过,他们让多少家庭破碎,让多少人失去生命。
读完《安妮日记》,我扪心自问,比不上安妮的坚强和乐观,比不上她的勇敢。我要学习她的这种精神,尽管身处困境,依然不放弃,不气馁,勇敢的面对现实。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当下,我们用将安妮的身上的这种精神传递下去,用实际行动来影响身边的人。
1944年3月29日,波尔克斯大臣谈到,战后应该出一本与战争有关的日记或书信。当安妮爸爸独自抹着眼泪走出纳粹集中营,并接过安妮的日记时,《安妮日记》横空出世!
《安妮日记》向我展现了作者的内心世界、生活情况和人物特征,
一个个生龙活虎的人物仿佛就在我眼前:深爱安妮的皮特、认真工作的牙医杜赛尔、强壮的爸爸、温和的妈妈、乖巧的姐姐、自以为是的达恩太太、爱抽烟的达恩先生···成熟的语句,生动地比喻···让我们看到的好像不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而是一个作家。
我看完这本书后为德国的行为而感到憎恨愤怒,为犹太人的处境而难过,为安妮的痛苦而叹气。
唉!世界为何如此不公!日记中的安妮并不是好孩子,她与妈妈吵架,跟皮特恋爱···但她不是没有优点的,她喜爱作文,能自我反省,能换位思考···我不得不说,安妮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许多人都赞扬安妮的写作水平,我也不例外,就连德国著名作家恩斯特·施纳贝尔都赞叹:“不论什么年龄来看,她(安妮)都是一个水平极高的作家,能在当时残酷的现实环境下写出如此优秀的作品。”
随着时代的推进,二战已经十分遥远了,现在我们口中只有周杰伦、张学友等人,
安妮虽然被历史的沙土掩埋了,但她的精神永久长存,正如她在日记中写的一句话:我要活下去,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一篇优秀《雾都孤儿》读后感怎么写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雾都孤儿给为您的启示与感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暑假的一天,我在书柜里翻来了一本爸爸妈妈给我买来许久的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细细品味,读到小说中那一个个感人片段,不禁让我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感动。
我们的主人翁—奥利弗出生在一个孤儿院,出生就失去了母亲,在孤儿院受尽折磨。他九岁的时候被卖到一个棺材店,在那儿天天被虐待,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他遇到小偷的那一段,因为奥利弗从棺材店逃走,走了七天七夜没有吃一点儿东西,饥饿难耐,疲惫不堪,他偶遇到小偷杰克,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一个贼窝,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奥利弗即使在贼窝里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做小偷。后来他找机会逃了出来,可见他是一个多么正直、勇敢、心地善良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想:我和他同岁,可是我天天吃得饱,穿得暖,衣食无忧,自己和他比,那是多幸福,但有时还不满足是多么不应该啊!前几天我在留旱冰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腿上流出一点儿血来,我痛的不得了,眼泪不听话的流了下来,正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奥利弗那坚强不屈,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我就有了很大的勇气,坚强起来,不再感到难过,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家。
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会以奥利弗为榜样,学习他那顽强、勇敢、永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向着目标不断努力。
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看完这本书,心情复杂极了。我既为主人公奥利弗的大团圆结局高兴,又为当时大英帝国穷人艰难的境遇而愤慨。
在那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时代,英国表面上辉煌无比。可是,在帝国的底层,无家可归的穷人极寒交迫,很多人被活活饿死;婴儿还没有看清这个绝望的世界就早早夭折。
而为了救助穷人而成立的济贫院,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并不能改善情况。背后的原因,竟是因为哪些富太太、阔老爷们不愿意投资。在富人对穷人无情冷漠的情况下,穷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很多人因此而被绞死。
那些富有的人何曾想过,如果他们施了善心,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原本可以安分地生活下去。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贵族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建造水晶宫,极尽奢华,每面墙都价值上万英镑。贵族们有闲钱浪费在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上,也不愿意拿出一英镑去帮助穷人。
对他们来说,炫耀自己的财富比穷人的生命更重要。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豺狼都知道将猎物分给群体里的弱小者,相比之下野兽和人的品质谁更高一些呢?真是讽刺啊!
越是那样的环境中,善良越是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寒夜中的火焰,给人们带来温暖。奥利弗得到了一位老先生和女管家的帮助,他们知道奥利弗偷了手帕,但还是宽容地帮助了他,尽心竭力治好了奥利弗的病。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像启明星一样给人们带来希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仍然沉浸在故事中,好像我就是奥利弗,体验到他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好书总是让人百读不厌,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这本书。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在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应该怎么写好一篇《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雾都孤儿》心得心得和感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产生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历最光辉灿烂的时段。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我们在读蕾切尔·卡逊写的《寂静的春天》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寂静的春天》读后感,优秀的《寂静的春天》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寂静的春天》的深层感悟和启示》,希望对您有帮助。
看《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之前,春天,在我心中都是万物复苏的代表。我所能想象到的关于春天的场景,就只有生机勃勃。
在我初中时,有一次翻看生物课本时看到了有一节课提及到《寂静的春天》这本书。
寂静的春天?
春天居然是寂静的?
如此大的反差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想,要解开我心中的疑问,就只有读一下《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了。
因此,这一切成为我读了《寂静的春天》的开端。
《寂静的春天》的开文就是一记重击式的描述:“过去未工业化的年代,每年的春天都有着数以百计的鸟儿于天空翱翔,或于树丛间鸣啼着悦耳的歌声。然而现在因为大量使用DDT等杀虫剂,导致鸟儿不再飞翔、鸣唱……我们还能在春天时听到鸟儿的歌声吗?”看了之后,我被震撼了,开始有了共鸣。
“每年的春天都有着数以百计的鸟儿于天空翱翔,或于树丛间鸣啼著悦耳的歌声。”这不正是我心目中的春天吗?可是却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鸟儿不再飞翔、鸣唱……”春天没有鸟了,因为没有小鸟了,因为大鸟吃了虫子了,而虫子体内有农药……
试想如果我们自己生活在那样的地方,该是一件怎样的可怕事情啊!
那么究竟是什么使我们的美好世界变得那样恐怖?“不是魔法,也不是敌人的活动使这个受损害的世界的生命无法复生,而是人们自己使自己受害。”书中这句话给我的震撼非常大。原来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用双手造成的!农药的使用已经让我们的明天蒙上了恐怖的阴影,我们该如何摆脱这样的景象?我们要为其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一切的一切都让我陷入沉思中……
有人说了,不用农药,我们如何杀灭害虫?像书中所提,可以用生物的方法,这种方法非常有用,而且不会污染环境。当然,科学的研究还不是很成熟,但已有了极大的前途!有很多方法已可以用于实践中,我们应该去尝试。
农药已经让死神离我们太近了!我们应该警惕了!
最近,吕老师推荐我看一本书,叫《寂静的春天》。拿到这本书,一看书名,我就觉得很好奇。
因为春天一般都是生机勃勃的,为什么会寂静呢?出于好奇心,我赶紧看了下去,想赶紧在书中找到答案。其实这本书对我来说还是很深奥的,我发现里面有很多我看不懂的东西。
但是,里面的一些情节还是给我留下来很深刻的印象。美国作家卡逊在书中描述了这么一个故事:在二十世纪中期,为了追求庄稼的产量,人们大量使用农药DDT,使得整个生物链被破坏。鱼儿和虫子生活在这种被污染的环境中,体内都富含了许多DDT,鸟儿吃了这种鱼或虫子,都被毒死了,所以,这个春天没有任何鸟儿的踪迹,听不到鸟的歌唱,所以,这个春天很寂静。我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可是,我的脑海中又蹦出一个新的问题,作者为什么想写这本书呢?我赶紧上网查了资料,原来在春季的一天,作者卡逊的一个做护林员的朋友告诉她,这个春天没有任何鸟儿的足迹,连虫子都很少出现了。而作者从小就喜爱研究生物,她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感到非常奇怪,于是,经过调查,她知道了答案,就写下了这本书。书
中描绘的情景好可怕啊!我难以想象如果地球上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又该如何生存啊?地球是我们人类和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要保护她,让她不受到污染,让每个春天都有鸟儿欢唱,永远都不要有寂静的春天!
今天读了瑞秋。卡森女士的著作——寂静的春天。心中不免产生许多感觉,搀杂在一起也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样描绘此刻的心情了。
瑞秋。卡森女士在四十余年前写下这本寂靜的春天,控诉了人类的无知,以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化学物,杀死昆虫、杂草,同时也污染了环境,杀害了所有的生物,包括自认为聪明的人们,因为人也生活在这个地球上,造成今天每四个人里就会有一人得癌症,或死于药物中毒。
瑞秋。卡森女士是美国国际知名的自然文学作家,更是环保的先驱。她明明知道,这本书出來后,会遭到化工界的攻击,但为了人类的未來,不惜花了四年時间,來完成这本书。由于她了解农业防治计划中广为使用的DDT,及其他持久性的毒药有危险性,而且杀虫剂和除草剂对野生动物及生太已造成重大破坏,且明显对人类有害時,而決心写出自己的心声,让人们发挥良知。果然,這本书出版后,化工界花了数千万美元,企图打击她结結果适得其反。使瑞秋。卡森受到重视,甘迺迪总统还成立了审查小組,研究杀虫剂问题,审查小組完全证实了她的理论。以后,市面上再也看不見DDT了。她把我们从使用化学物质毒害地球的危机中唤醒,让大地有喘息的机会。如果真有一天,沒有鸟语花香,叽叽喳喳的虫鸟时,这世界会是个什么样子?我喜欢作者給朋友信中所说:拯救生物的美,一直是我心中最重要的事;而且人们对这世界无知而残暴的破坏行为,也让我深恶痛绝。現在我相信,我至少提供了一点帮助。的确,没有她的正义感,打击危害人类的化学物质毒害,说不定到现在我們还在使用DDT呢!
血淋淋的事实,呈现在她的著作中,希望唤醒无知、愚昧的人们,不要再用使用蛮力,來对付也是地球一分子的昆虫、植物。也呼吁我们要尊重生命,谦卑为上,不要自以位是。否則將有一天,会为人类带来无可挽救的灾难,毁灭性的灭亡。但四十余年后,其书中所提,滥用农药的情形,不仅沒有改善,更变本加厉。除原有杀虫剂、除草剂外,更多的农药、清洁剂、化学药剂——紛紛被发明利用。将人类帶入更深、更無可救药的境地。因为人类为了更方便的生活,而許多事實的真相,也被隐瞒和蒙蔽。許多人因为无知,陷人类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而不知。
人类非常的聪明,发明了許多化学物质、生物科技产品、核能发电厂。给人类方便卻也帶了大环境破坏,甚至數百年都无法恢复。數十年前,美国南方有許多产棉的农村用含砷的杀虫剂,結果养蜂业绝迹,农夫也慢性砷中毒,又汙染河川,家畜、牛群都残遭毒死。使用杀虫剂是維持农产品产量所需,但所用的方式与剂量,但不能連同动物、昆虫一起杀灭。春天应是怎樣的景象?三月杜鵑花開了。绿油油地稻穗被徐风吹拂着,一旁是灌溉的流水声,漂亮的蝴蝶飞舞交织着百花齐开,画眉也唱出清快的音符。若环境继续污染,春天虽到,但一進門就闻到刺鼻的恶臭,人們也停下來咳嗽不已,好不容易终于到了工作场所,所有同事都七横八竖的暈倒了,自己也累积太多毒死病倒了。別說這些事不会发生,看完了瑞秋。卡森的"寂靜的春天"一书,我个人对未來的环境痛心不已。这世界之所以美好乃因天上、陆上、海上的万物有个平衡点,但人类用自己的小聪明破坏生物的平衡。黑濛濛的天空,枯黃的植物,突变的鱼类。哎!我们的春天已褪色。
近來我領悟到人性本恶的道理。这个恶应归功于人性自私、贪、欲,只图生活上物质享受,想得到更好的,更多的,而只为本身利益,不顾他人及一切。人类自钻木取火发明熟食即开始有文明,经过一万年演化至十九世纪末,也还保持能与自然相处和谐状态;自蒸汽机发明后,进入科技时代以至今日,已进步到全球资源逐渐耗竭。把老祖宗遺留給我们虽有一部分有知有觉的學者人士提出呼吁,并沒有看出效果。问题只見日益严重。今日人类祸延子孙,咎由自取不说,其他生物及地球何辜?故我们領悟到科技日益发达,只为满足人类一时的私欲,但会制造更多负面永久不良的后果;而最后终将走入绝路。古人说:“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所謂天,是天道也;自然也。人類自取灭亡,這也是因果的报应!是为人性本恶。
今日阅读该书,豁然明白,也為自己过去的无知,感到难过。生活中,为了房舍中的蚊蝇,随手喷洒杀虫剂,或使用蚊香等,一些會致癌的化學物质。生活里,清洁剂、芳香剂、洗洁精等,更是变成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但从來沒有人告訴我們,這些物质会为我们帶來怎樣的后果,只有方便和效果,被商业化的宣传和推銷。
记得曾在学校的時候,为了做科展,曾经和老师一起做洗衣粉毒性的实验。在两个鱼缸中,分別加入洗衣粉和肥皂丝。结果魚缸中的魚,加入洗衣粉的立刻翻肚死亡。加入肥皂丝的还可以活几天。加入清洁剂的結果和洗衣粉效果一样。這就是为什么現在大多數的河川早就沒有鱼虾的原因。
因此,我们必须透过新颖、富想像力与创造力的方式,尝试去解決和其他生物,共享地球会产生的问题。人累唯有更谦卑、尊重大自然,反省並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停止错误的方式,才有可能挽救人类自己。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阅读简·尼尔森写的《正面管教》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正面管教》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正面管教》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什么是正面教育“?这是书中曾提到的一个思考题,这本书虽说还未读完,但是对于这个思考题我也有了自己的想法。
这本书大体就两个核心问题进行探讨即:“什么是正面教育“和”怎样进行正面教育“。作为一个八零后,其实在我上学阶段接受的是非常”中国式教育“,传统教育观下的我从未体验过新型的教育理念。我在学生时代,印象最深刻的无非就是每次考试都想第一名,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师和家长高兴,其实说白了,不是为了我自己。为的是不想看到父母和老师脸上失望的表情从而做事小心翼翼。我想大部分90或是80年代的孩子都有相同感受。作为书中提到,正面教育不是在孩子犯错的时候去惩罚他们,而是要让孩子将每次错误都当成一次成长,在错误中学会经验。
但是正面教育并不是对于孩子的错误视而不见,而是通过这种方式使孩子不是因为害怕惩罚去改过自新,而是因为自身反思检讨去纠错改正。这不禁让我想到近代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的”自然后果律“,即:当儿童犯了错误或是过失时,不必直接制止或者惩罚他们,而是让他们体会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和过失带来的后果。本书中提到的正面教育和卢梭的自然后果律虽不是完全一样,但是他们都是没有直接在孩子犯错的时候去制止和惩罚。而是用另外一种方法引导。
所以,我认为,我们不管时作为家长还是教师,要将孩子堪称一个个体,将判断权和选择权交还给孩子,我们只需要稍加引导,他们就会有自己的想法,从而在这个过程中学会成长。
家长要学会肯定孩子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当遇到问题的时候把每次犯错当做是家长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学习,要用和善而坚定的爱。最好选择在平静的时候处理问题,这种教育方法既可以教育孩子也可以教育自己。
我们来看看严厉的教育方式:用严厉的方式管教在短期内是有效的,长期来说会产生四个反弹:
1、憎恨;
2、报复;
3、反叛;
4、退缩。
这四个词语是孩子所做的反应。
越是严厉,孩子的自尊水平就越低,从而就没有自律性。当父母盯着孩子从小到大学的时候,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其实孩子在那时是没有自律的,全是父母逼迫自己做的不想做的事情。好比一根弹簧,不断的积压、把压力放到最大的时候,父母放手的时候,就立马反弹了,所以一到大学就懈怠了,就放纵自我了。试问家长是想要一个这样的孩子吗?
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任何事情都是不知道该怎么做?父母应该像个导游一样,去解读、去告知。
可以学着,用和善而有边界的爱,让孩子找到自我的归属感和价值感,觉得有人爱。当孩子在哭闹的时候,是在寻找归属感,希望有人爱。童年没找到的价值感和归属感会到成年后从配偶哪里获得。
拜托了冰箱第四季,找到教育孩子的长期有效的正面管教方式:和善而坚定。
当与孩子有正面冲突的时候,学会转身离开,告诉孩子:今后每当你让我生气的时候,我都会转身离开。我是充分的尊重你,等我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再回来和你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真正的自尊是让孩子感到有价值的,如何赢得孩子?父母和孩子之间有爱的联系,当孩子表现出错误的时候,父母会说,妈妈曾经也犯过这样的错误,可以告诉事情的自然后果,没关系的。学会了什么?
把孩子的犯错当作是学习,而不是谴责。如果一味的谴责知道结果是什么吗?就是想划清界限和孩子,你认为这不是父母的错,我教过他了,其实是自我怕受到谴责,不能面对问题。读后感·因为父母也有习惯性的不愿意面对困难,这是一种自然性。但是当你能和孩子一起面对他所遇到的问题的时候,你也是和孩子一起成长的。
学会道歉,向孩子。真诚的道歉,寻求原谅,找到解决方法。任何一个家庭都会犯错的,当孩子学会道歉的时候,家庭会出现很多修复的机会。
和善与坚定并行的教养信念值得我反思。和善:尊重孩子;坚定:尊重自己和现实。基础:无条件的爱。不要和孩子交换条件!
无条件的爱。不要用孩子正确的行为做一些交换!不是告诉孩子你要听话妈妈才爱你,而是妈妈会一直爱你,因为爱你所以希望,给他解释为什么。
启发式问题。少用为什么来质疑;鼓励和表扬,并且说明为什么表扬他!更多的肯定动机和过程,而不是肯定结果——“真聪明”不如“真有探索精神”。
允许孩子犯错误。我早就跟你说过!但实际我们是监护人,共同的错。重视孩子在错误中学会什么。而不是只是骂他。
让孩子具有社会价值感。学会为别人做点事,只是让座都会很愉悦。自我认同度。
允许孩子犯错误是学习与成长的机会。一般不允许孩子犯错误,否则惩罚或语言的责怪。孩子一犯错就畏惧,心里压力大,影响他的情绪,不快乐,不自信。
“赢得孩子”比“赢了孩子更重要。人们通常用控制、惩罚、迫使孩子屈服来“赢了”孩子,而不是维护孩子的自尊,相信可以跟孩子合作来“赢得孩子”。“赢了”孩子让孩子成为失败者,导致孩子反叛或盲从。“赢得”孩子则意味着获得孩子心甘情愿的合作,彼此尊重。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网络上有很多关于《傅雷家书》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在读了《傅雷家书》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傅雷家书》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悔。读着满载亲情的一封封信,字里行间蕴含了父母对子女的关心和呵护,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我便认真地用心聆听着,体会着。
我从信中看出,傅雷是一个严于律己的人,他让儿子立下三个原则:不说对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国籍。
傳雷,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写在纸上的也是些家常活。他用笔无拘无束地书写着心中的一切,心中所想所念的,用不着担心“审查”也用不着担心“批判”。
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傳聪的音乐学习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是反反复复要他有领悟作品本身,这也是凡事要多问“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和对祖国的热爱与执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
《傳雷家书》给我的触动远远不止这些,我想,我大概永远不会忘记这本书,不会忘记这些字句,不会忘记那样的一个父亲。或许我做不到傅聪那样成功,但却可以尽我所有的力量,让父亲不至于失望,让他可以如傅雷一般能够为自己的孩子感到骄傲。
读了傳雷家书后,我也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也让父母更了解自己和孩子!
寒假里,我品读了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的教子篇——《傅雷家书》。阅读中,这本书给了我深深的震撼,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令我感动非常。书中编录了傅雷先生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因为是写给儿子的家常话,书中的文字如山间潺潺清泉,碧空中舒卷的白云,感情纯真、质朴,令人动容。这不仅是一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更是一本启迪人生的艺术读物,给我的人生多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从书中,我体会到,傅雷先生是极其细腻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艺术学习,小到为人处世、生活细节,从各个方面把自己对儿子的殷殷期盼,对人生、艺术的深刻思考以及对国家、世界的高尚情感用以给儿子最好的指导、建议和帮助,让儿子在人生的路上走得更加顺利,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怎能不令人感动。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严格要求,悉心培养,希望他时刻爱国、淡泊名利,加强个人修养,注重学习方法等等,这些,是我们所有的青少年应学习的可贵品质。
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gossip【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一封封书信里,他要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一定要用严肃的态度对待这一切,希望他成为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是父母对子女的谆谆教导,子女对父母的亲切交流,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这真是父母中的典范,给天下父母最真切的启迪。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读完《傅雷家书》后,给我的感受是这不仅仅是家书,更是一本教人育人的书。在这里,傅雷不只是一个父亲,同时也是儿子的好友、老师。书中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朋友的关心勉励,老师的谆谆教诲。
信中的内容除了生活琐事外,更多的是谈论艺术与人生,傅雷在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为此,他不断寄送大量中国本土文化的学习资料,生怕儿子离开故土后把本土文化淡忘。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党和国家的爱以及对儿子的深切期望。信中,傅雷就告诉儿子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对待生活的问题,对儿子进行了引导,如在学习上应该劳逸结合,先学习乐理,切不可操之过急。还有母亲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如在婚恋方面。都像是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在公共团体中,赶任务而妨碍学习是免不了的,这一点我早就料到,一切只有你自己用坚定的意志和立场,向领导婉转而有力的去争取。否者出国的准备又能做到多少呢?特别是乐理方面,我一直放心不下,从今以后,处处是要依靠你个人的毅力、信念与意志——实践的意志。千叮咛万嘱咐,父母心放不住。傅雷希望儿子少走弯路,避免重蹈覆辙,体现了对儿子深沉的爱,同时也告诉我们应该理解父母的苦心,他们都是为了我们好,希望我们有所建树。傅雷对儿子的理解和希望也是天下父母所想的。
家书涉及各个方面,内容富有哲理。告诉年轻的一代做人做事要有条有理,不能激进,要学会如何做人,在学习上更是要刻苦下功夫,不负众望!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阅读了《草房子》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么《草房子》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草房子》的深层感悟和启示”,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的另一本好书《草房子》,向我们呈现了一个淳朴,善良的油麻地人的生活。
《草房子》如果只看书名会让人觉得普普通通,没有什么特殊,而真正去认真的读,才会发现它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草房子》里讲:男孩桑桑因为爸爸工作的原因,所以才来到了油麻地,开始了她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在这期间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纸月和桑桑之间美好的纯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困难相拼,陆鹤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守护,大人之间朦朦胧胧的情感……这一切,即美好又悲伤的出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让他永远铭记在心里……
就像作者曹文轩说的一样’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那就是美。
桑桑在这六年里,油麻地的人们都让桑桑看到了许多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也让我读到了许多人间的真情,比如桑桑努力保护纸月,油麻的师生叫陆鹤回家,秦奶奶为了保护一个南瓜牺牲了,……他在这一串轻松与沉重,欢乐与苦涩,希望与失落相伴的遭遇中长大,而我也在这本书里找到了美,找到了真情,找到了感动,让我难忘。
而桑桑的爸爸因为工作出色,又被任命到县城中学任校长。桑桑以及桑桑的家,又要随着父亲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他的新的生活,桑桑说他虽然告别了油麻地,但是油麻地在桑桑心中却是永远的。是的,虽然我读完了《草房子》,但是这本是在我心里却是永远的,或许等我长大了,我还会怀念草房子给我那种感动吧。
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这个寒假,我看了曹文轩大作家写的《草房子》,我看了以后感动万分。
这里面写了许多可爱、活泼的孩子们:有天生顶着光头的陆鹤;有每天坚持走很远路上学的纸月;有不幸的杜小康……
《草房子》这本书我最喜欢纸月的坚持不懈。纸月原本是在板仓小学读书的,因为有人一直在学校欺负她,她的外婆就带着她来到油麻地小学,纸月为了上学每天都要走好多路,她一直都是这样来回上学,纸月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生活中,记得有一次,妈妈和我一起去武夷山爬陡峭的天游峰。在天游峰底下,我一抬头看到密密麻麻的人群在天游峰上就像蚂蚁一样,我不禁感叹:“这天游峰好高呀,我们有可能爬不上哦!”
“别害怕,只要我们坚持就一定可以爬得上!”妈妈鼓励我说。
于是我们一家人顺着陡峭的台阶一步步往上爬,过了好一会儿,我们终于爬到了半山腰,可是我的腿像绑了沙袋一样再也走不动了。这时我看见悬崖边竖着一块木牌,上面写道:为自己呐喊吧,你就只差最后这么几步,加油!我脑海里突然想起《草房子》的纸月,她去上学每天要走那么一大段路,我难道爬个山都不行吗?最后,我用尽了洪荒之力,终于顺利爬到了顶峰。
总之,《草房子》有种力量一直会把我吸引进去,它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
《草房子》是一本描写桑桑童年的书,桑桑是一个顽皮的男孩子,常常捉弄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是个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秃鹤经常坐在水边,想,为什么我偏偏是秃头?因为秃头,同学们都看不起他,甚至连队操表演也不让他参加,直到有一次,学校参加文艺会演,其中有一个秃头的角色,别的人都演不好,最后秃鹤提出让他演,结果他演得非常出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秃鹤激动得跑到河边大哭了一场。从秃鹤的身上,我看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
桑桑童年的朋友还有纸月、杜小康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杜小康的爸爸原来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同学中只有他有辆自行车,整天在路上炫耀,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对他的印象并不好,但是一场火灾改变了我对他的印象,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杜小康跟桑桑在麦场边烤红薯,引起了火灾,全村的人都来救火才把火给扑灭。事后老师问谁引起这场火灾的,桑桑不敢承认,而杜小康勇敢地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干的,我一下子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杜小康不仅诚实,而且很有勇气。
后来杜小康家里出了事,一下子破产,都没钱读书了,只能在学校门口卖点小玩意来挣钱,桑桑非常同情他,他知道杜小康非常渴望读书,就用爸爸获奖的笔记本帮杜小康抄书,为此还被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情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的故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就是他的爸爸,桑桑的爸爸是学校的校长,平常给桑桑的感觉是非常严厉,但自从发现桑桑得了大病以后,爸爸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大医院的医生都说桑桑没治了,但爸爸还不甘心,背着桑桑到处求医,最后终于求到了药方,治好了桑桑的病。我想,桑桑一辈子都会感谢爸爸,都会记着爸爸对他的爱。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 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雾都孤儿读后感,请参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1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雾都孤儿读后感2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是讲了一个孤儿奥利弗的故事,奥利弗的爸爸第一次和英国海军的女儿结婚,生下了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后来又认识了奥利弗的妈妈,留下了一半的财产给蒙克斯和他妈妈后,就和奥利弗的妈妈离开了英国,开始了新的生活。可非常不幸的是就在奥利弗妈妈怀孕了不久后,奥利弗的爸爸就去世了。后来奥利弗的妈妈难产,生下孩子就死了。奥利弗从小就生在济贫院,然后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又流浪,到了坏蛋费根的贼窝,又被他哥哥算计,要夺走他的财产。奥利弗经过种种困难,最后他通过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夺回了财产。尽管他命运坎坷,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但他仍然坚强地活着,并用美丽的心感受是世间的美好。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值得我们学习,他虽然一生中他经历了很多苦难,但他仍然保持着善良和天真,他没有害人之心,身处险境时,他也没有丧失道德标准,他还懂得感恩身边一切帮助过他的人。书中还有其他人物也值得我们学习,如贝德温太太,她虽然不认识奥利弗,但她对奥利弗总是无微不至地关怀着,奥利弗被拐走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还有医生罗斯伯,他乐于助人,医好了奥利弗也没要一分钱,而且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得奥利弗免于刑罚。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很多,这要你自己去发现呢!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人间满满的爱,感受到了爱所传递的温暖。这本书我读完之后真是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雾都孤儿读后感3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比切·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一篇优秀《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怎么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深层感悟和启示”,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感到很愤怒又很怜惜。因为在一个本应美丽、富饶的国度里,因为有着白皮肤的人寄居在这片土地上,让这样一个淳朴的国度沾染上了冷酷无情,变得黑白颠倒了。人们总是认为白色是美丽、善良的天使的化身,而黑色就是邪恶、狠毒的恶魔的代表。但在故事中,在那时,白色欺凌着黑色,天使变成了恶魔吸尽了黑色的血。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黑人的血泪史。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个极其善良的人,十分信奉上帝,希望上帝能赐予他自由。他虽然不识很多字,但还是经常尽自己所能去读《圣经》。但就是这样一个信奉上帝、十分善良的人却最终死在了残暴的奴隶主手下。不是有句古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在汤姆的一生中一件坏事也没有做过,即使知道自己将被卖到南方去也不逃跑,只是默默等待甚至对残暴的殴打自己的奴隶主、将自己卖掉抵债的奴隶主也没有说过半句坏话,。而上帝总是给了他希望,又将他打下了地狱。因为孤儿失去父母,还有亲友和法律保护,还能有所作为,还有公认的权利和地位。然而,奴隶失去了东家,便成了水上浮萍,听凭风吹雨打。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描写了各种各样的奴隶主和奴隶,并着重描写了信奉基督、逆来顺受型的汤姆,也写了不甘心失去自由、勇于反抗的黑奴,如乔治·哈里斯夫妇。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我们: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追求自由的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比如黑奴贩子海利,他极度强调自己是个绅士,还不知耻辱地在人面前说自己多好,为了不让母亲伤心,卖黑人孩子是将母亲先骗走,再将孩子卖到远方。他居然说得出口,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宝贝,我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当一个母亲失去孩子时有多痛苦。
看了这个故事,我才发觉原来世界并不是到处充满阳光,还是有阴暗的一面的,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地、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让身处苦难中的人得到自由、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感受颇深。书中最怜惜的就是汤姆叔叔、吉琳、克莱尔先生……因为他们非常善良,却那么早就离开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多可惜啊!但那些恶人却迟迟才得到报应。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的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搞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都是因为没有爱!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要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那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我们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朋友们,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如今人类永恒的追求。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同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现代社会重演。
这一年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外国名著。这是一本反对黑奴制度的书,它带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引起我很多感想。
比切。斯托夫人是美国19世纪最著名的女作家。1811年出生在北美的一个牧师家庭,1896年去世。斯托夫人的一生著作颇丰,但是,让她名垂千古的还是被认作“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一出版就引起强烈反响,此后的一个半世纪以来一直受到了读者的青睐。它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对她说道:“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这本书以一位名叫汤姆的黑奴生活经历为主线,描述出当时社会中黑奴们的悲惨生活,处处描写得既真实又残酷。汤姆虽然是一个善良的人,可最后竟被残忍的奴隶主折磨致死。他第三家东家的小姐伊娃是个善良、可爱的孩子,但小小年纪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如同一枝被暴风雨摧毁的花苞。这些黑人们善良的心和悲惨的命运无一不打动着我。最后,几个正直的黑奴终于忍无可忍,用一份倡议书开始了废奴的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开始了深思。为什么这些黑奴命运的悲惨,丝毫没有打动奴隶主的心?终于,我明白了,是人的自私、人的残暴导致了这一切。如果那些奴隶主能将心比心,如果那些奴隶主能宽容待人,如果那些奴隶主能善待黑奴,那么,这些令人愤慨的故事也许就不会发生。因此,我告诫自己,一定要学会怜悯、宽容、将心比心,这会使别人和自己都得到快乐。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实在是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很大的道理——人人平等,我要把这个道理运用到生活中。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书中讲述了许多穷苦人的遭遇,在令人可怜的同时也让人对奴隶社会反感、厌恶。
故事有很多,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汤姆的故事了。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仆,为人忠诚善良,令主人很是喜爱。但是,当主人破产之际,主人不得不卖掉一个仆人时。汤姆站了出来,他自愿被主人卖掉,只是希望主人能照顾好他的家人。后来,人贩子给他带上手铐,用马车把他带走了。汤姆的离去,令许多奴仆感到悲伤。汤姆的新主人一开始不相信原主人对汤姆的夸赞。后来,他从众多人口中听到了对汤姆的夸赞,也渐渐的相信了。汤姆被卖到一个大船上。船上有名门贵族,也有和汤姆一样的奴仆。船上,一位小女孩看上了汤姆,他觉得汤姆是个很好的人,就让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汤姆很快与小女孩家里的人混熟了,大家都很喜欢他。最后,汤姆被新主人遵循约定获得了自由。却被买到凶狠的植物园厂主那里,受尽折磨。
故事的最后,汤姆被活活打死,但在最后一刻,他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家人们。汤姆的人生,是残酷的,是悲伤的。看了这个故事,我才真正感受到奴隶制度的残酷。我觉得大家都是人,不应该区别对待。仆人们并不下人一等,他们有的也有善良的心。愿天下受折磨的人都能获得新生,被人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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