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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

古语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严肃奇幻小说系列。该书系列首卷于1996年初由矮脚鸡图书公司在美国出版,全书计划共七卷,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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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1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2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3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

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4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5

从1994年写到现在,多次获有科幻艺术界诺贝尔之称“雨果奖”。但这些并不能完全描述这部小说的精湛与完美。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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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


读完了奥地利著名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一维克写的《人鸦》一书,真是受益匪浅。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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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1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人鸦》,讲的男孩瑞夏德和乌鸦朗德尔夫的故事,朗德尔夫念了一个口诀,夏瑞德竟然变成了乌鸦,于是夏瑞德和朗德尔福告别,就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他碰到了红颜鸥鸲,红颜欧鸲告诉他,如果静悄悄的活的就长,瑞夏德谢过他后,继续飞呀飞,他碰到了拉尔夫和鲁迪,他两个是鸦群罗高的手下,罗高让他俩把瑞夏德带进了罗高的鸦群,又过了几天,他去找了雌乌鸦鲁娜,鲁娜让瑞夏德不再遗忘,夏睿德回到了鸦群。给大家讲故事,第一次他讲的是《彩乌鸦传奇》,第二次讲的是《UFO的故事》,可鸦群让他见到了真的UFO。又过了几天,罗高被人打伤了,幸好夏睿德去了宠物医院,让医生把罗高治好了。他决定回去换回角色。罗高告诉他不要恐惧,谁心怀恐惧就丧失力量和内在的智慧,如果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就可以请教白乌鸦,拉姆塞斯。但是朗德尔福不愿意换回乌鸦角色,在拉姆塞斯和小矮人的帮助下夏瑞德变回了人类。

看了这本书我感觉在生活中对待人要有爱心,遇到困难的事情,不要恐惧,不要慌张,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2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习、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3

在学校的童心阅读课上,我们全班同学和黄老师一起又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鸦》。

我把它拿回家读,刚要读时,我对这个名字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要叫人鸦呢?为什么不叫别的呢?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这本书是由作者什么突发奇想的灵感编出来的呢?那时我就像开连珠炮似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

我开始读了。读完第一章就又问了一个问题:想变个乌鸦真有那么简单?只念个咒语诗就能交换了?于是我“啪”的一下快速合上书,心中默默想着那一首咒语诗,轻言细语地背了起来:“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念完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是不是没有一只动物在身边才会没效果?我不管了,继续往下读。

让我最为感到好奇的章节是第三章“白云的寄托”和第四章“彩乌鸦传奇”。我又在第三章提了问题:看看白云真能想起事情来?还是只有乌鸦才管用?要不是那天是阴天,我可能就会记起事儿来了。第四章的就更多了:以前的世界上真有彩色乌鸦?他们是怎么有那种羽毛的?他们既然都是彩色的了,为什么还要叫彩乌鸦了呢?我感觉他们直接叫“彩鸦”就行了,可读起来有点儿别扭。

读完这本书,我也想养一只乌鸦了。要是让我给他取名字,我就叫他——瑞夏德(这算不算抄袭啊······)。当然,我以前提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答案。

希望这名作者能继续出好书,继续来让我们读。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为了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刘老师推荐我们阅读了《人鸦》这本书。

一天一只硕大的乌鸦越境飞行者朗多尔夫落到有着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身旁呱呱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男孩问了半天才知道乌鸦是想和他变换角色,并且乌鸦的生活中没有算术题后他同意了,瑞夏德是个讨厌算术的人。能够飞翔的的乌鸦瑞夏德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饿肚子。可是在它们在寻找刚播撒过种子的土地的时候,因为瑞夏德在成为乌鸦之前是个人类,他懂得如何辨别稻草人,所以,它很快就成了乌鸦群中公认的“辨别稻草人专家“。它还擅长讲故事尤其是自己编的故事,而且每次讲的都是那么的酣畅琉璃,这真是不讲不知道,一讲吓一跳啊!第一次讲完故事首领罗高就授予瑞夏德”讲故事能手“的称号,从此以后,每天黄昏之际的时候瑞夏德就会给众鸦群们讲一个美妙的故事,这好歹也给乌鸦旅行中带来了一丝鲜活的色彩。但是,慢慢地,瑞夏德也在发生着改变,它变得有责任有担当了……可是后来,原本好心好意想帮受伤的大头领罗高去宠物医生那里治伤的瑞夏德却被其它乌鸦误认为是个大叛徒,还要判它死刑,理由是因为瑞夏德把首领出卖给了人类。于是瑞夏德在罗高治伤的这一段时间开始了流浪般的生活,等到罗高重新展翅飞翔回来之后,乌鸦们才解除了对瑞夏德”叛徒”的想法,长老们开始敬重它(他),罗高也把它(他)当小弟弟看和对待,此时,瑞夏德才觉得和它们成为了一伙。慢慢地,瑞夏德又发生了改变,它变得机智、勇敢和有爱心了。当然,乌鸦的旅途中十分艰难坎坷,但是这却让乌鸦瑞夏德通过这些事情让它(他)学会了用不同的角度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也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但是在攀登的过程中也不注定是一帆风顺,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和勇敢,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让我们一起深呼吸,抬起头,寻找内心的智慧,朝着嘴巴的方向,飞翔吧。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5

《人鸦》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主要讲了一个男孩的名字叫瑞夏德,他讨厌学习,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了,他变成乌鸦后,在乌鸦群里天天讲故事……最后,他想变回自己,可是它不愿意,他煞费苦心才变回了自己。

读完后,我觉得瑞夏德从不用正确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生活,直到最后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活。我对文中的一篇文章,思绪万千。就是当瑞夏德知道乌鸦想象中那样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乌鸦也要警惕天空的危险,还要找食,有时还要饿一顿,不仅如此,还要吃力为它们讲故事。我想对他说:“瑞夏德,其实你只要正确看待自己的生活,就不会厌倦生活了。”想到这,我就想到我以前了。

一、二年级时,我一直当体育委员。在三年级时竞选班干部时,我有点骄傲,觉得肯定能当上。但评选出来的结果却是是与我实力相当的庄文渊。但事实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当时我差点哭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当上体育委员。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深刻意识到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让你放弃。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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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1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平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不会忘记了)《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平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成人。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2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莫泊桑写的《项链》,这一本书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正的项链。

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就断送了玛蒂尔德的十年青春呢?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4

“项链”是小说情节结构的线索,直接决定了作品中人物的遭遇、命运、是小说结构上常用的“物线法”。小说在“项链”的牵动下写了四个主要情节:借项链——丢项链——陪项链——识项链。丢失项链虽是偶然事件,但蕴含着必然的因素,因为如不借项链,自然就无丢失项链的事,而玛蒂尔德爱慕虚荣的独特性格必然驱使她借项链。

另外,舞会上她的“狂热”、“兴奋”、“沉迷”、“陶醉”以及后来的“赶快逃走”、在这种陶醉、慌乱之中、是很容易丢失东西的。玛蒂尔德希望自己“具有诱惑力而被人追求。”可见她只有凭借美貌与丰姿才可以得到教会的认可,她的价值只有在男子目光的关照下才可得到承认。她毫无独立价值、社会地位可言,他们只是后为男人的玩物而存在与当时的社会之中,遗憾的是马蒂尔德追求的正是这样一种“玩物式”的生存境遇。恶劣价值观念弥漫于整个社会的追求享乐、爱慕虚荣风光。正是导致马蒂尔德悲剧的深层社会原因’是制约马蒂尔德人生理想,生命情致的一副精神枷锁。在讽刺马蒂尔德虚荣心的同时’也将批判的矛头对准了追求一个人生悲剧的资本主义社会。

我认为一个的美丽与否在于自身的气质、才能、智慧等等……绝不再于外表的包装、珠光宝气不一定会使人美丽,更可怕的是这些还不是自己的而是借的,文章的主人会为了短暂的美丽的葬送了十的青春……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5

突然就想起了莫泊桑的《项链》,很多年前,还是中学的时候吧,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老师按参考书解释这篇文章,说它就是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的虚伪。还没经历爱情的我立刻就觉得不同意,我还质问老师:“你有见到她丈夫一点责怪没有啊?”年少轻狂。呵呵

先谈谈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吧。一个美貌的女子,嫁给了一个平凡的小公务员,是不是应该有点失落呢?有一点稍微的理想追求难道不应该吗?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她梦想着那些静悄悄的接待室,如何蒙着东方的帏幕,如何点着青铜的高脚灯檠,如何派着两个身穿短裤子的高个儿侍应生听候指使,而热烘烘的空气暖炉使得两个侍应生都在大型的圈椅上打盹。她梦想那些披着古代壁衣的大客厅,那些摆着无从估价的瓷瓶的精美家具;她梦想那些精致而且芬芳的小客厅,自己到了午后五点光景,就可以和亲切的男朋友在那儿闲谈,和那些被妇女界羡慕的并且渴望一顾的知名男子在那儿闲谈。”

这么一个可爱的少妇,何错之有?难道只有追求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或者做一对听主席(党)的话革命夫妻,那才叫正确吗?

人是没有阶级的。爱情也是没有阶级的。当我们把所谓的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等污秽的东西强加到爱情之上,造就了一个多么恶心,多么痛心的世界啊?!?!?!

倒是在这个所谓的最伟大的社会里,发生了夫妻间的互相揭露互相批斗,连亲密时所说的话都可以被无限引申为__的丑恶现象。令一家人相互揭发,人性何在?

再读全文,依然使我感动的是丈夫在丢项链之前对娇妻的千依百顺甚至娇纵的爱和丢项链之后的默默承担责任而没有一句怨言那种博大的胸怀。这歌颂的是一对患难夫妻间坚贞的爱情,还有诚实。

提醒大家一下,第一,他们还回的是一串真的项链,并不是还一串假的项链;第二,他们靠自己努力十年来还债,没有做一点非法牟利事;第三,那个富婆朋友没有隐瞒原先项链是假钻石的事情。所以,他们都是诚实的。

爱情,能在面对巨大变故而产生更巨大的共同承担的勇气,这才是作者要歌颂的吧。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小说《皮囊》的读书


《皮囊》是一部有着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由蔡崇达编写、韩寒监制。文集风格沉稳,表达了作者这一代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骨感而无处安身的青年人对自己命运的深切思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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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1

初次在路边的一个小书摊见到《皮囊》这本书,对它的作者内容都不甚了解,但冲动之下还是买了下来。

作者蔡崇达是一名记者,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文学作品。李敬泽给这本书作的序中说写这么一本书是伤心的。但伤痕累累的心是好的,流泪、流血、结了痂、留下疤痕,然后依然敏感者,让每一次疼痛和跳动都如同初心。所以我身有感触,读这么一本书确实不轻松。

这本书我读的特别慢,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读完,因为我和韩寒秉持同样的观点:我希望读更久,慢一些,不争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到达更快。韩寒说他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我也是在心情平缓不浮躁时拿出来翻上几页,因此它放在我的床头。当结束了白天的忙碌周围沉静下来,我会在临睡前读上那么几页。

我读的慢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够吸引人,枯燥乏味。相反这本书太丰富了。读完每个故事你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回想作者的故事,然后联想到你,和与你有关的尘封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和物。《皮囊》里的文字就像是一块石头激起了你脑海中的千层浪,你根本躲闪不及就被拉进了回忆。比如读了天才文展后,我也回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些玩伴,想起参与我儿时最美时光里的那些面孔,想到如今的生活与他们交集很少,甚至彼此之间的生命轨迹就像两条平行线一般,永远不能相连。每每想到这儿,不免又慨叹一番。

我甚至分不清这本书它到底是小说集还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故事集。不过读完之后感觉这个疑问又不那么重要了,关键的是作者倾注的感情是真实的,是能够打动人心的,我想这就足够了。比如在写张美丽时,作者毫不避讳,写了当时自己由于青春期正常发育,对人们口中的美女张美丽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并且好几次瞒着父母,和小伙伴去看张美丽。作者把青春期的悸动写的真实而又绕有情趣,令人感同身受。

这本书是作者对生命的反思之作。除了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之外,作者还提到了自己对写作意义的理解。

作者说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作者说这是他所理解的写作与阅读的终极意义,写作能帮助或提醒我们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的内心里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2

终于读完了《皮囊》,久久不能平静,深有感触,真的是一本好书。作者从最真实的情感,最平实的语言,写了自己生活经历,骨肉间的故事,像解剖人生一样,剥开生活外壳,展露给你看生活的真实血腥肉身一样剧烈。祈求上天开一点门夹缝,祈求妈放下那包老鼠药。那些带点血腥味的生活片段,让人无法轻易放下和忘记,字里行间的心灵深处的猛烈碰撞。

听说作者写这本书写了很久很久,有人说书名《皮囊》不太符合内容,我却觉得很适合。没有动词,没有状语,只是个名词,只是个个人见解和感受的词,正如贾宝玉形容自己“只是副臭皮囊”。

这让我记起温情而残酷的家乡故事与现实纠缠的影子,谁又能彻底理解生活的本质意义呢?当你觉得你正在受生活的折磨和困境时,抱怨着这一切,你不如看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困境和苦难没想象中那么大,至少你活得比别人幸福。

幸福的皮囊,过完人生才会知道厚薄。吃苦是让你知道你还在经历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这一切只是“业”显现罢了,一切只是你脑海里的。

世界很大,也很精彩;世界很小,也很浑浊。有时候我在想,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呢?同一个环境,差不多的家庭,却孕育了完全不同的人生。有点让人唏嘘,也让人思考,生命的路冥冥之中是否已经有神明为你安排好了呢,无论我们怎样挣扎,最终也逃不出命运之神的掌控。一切也都是没有答案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真地对待生活,生命的每一步,走好每一步。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3

这样的文字,无端让人惊心。这样的阿太,让人敬佩又陡生怜悯。在那副看似强悍的皮囊之下,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挥别先她而去的女儿;也曾在摔伤腿之后,靠一把椅子一步步挪到门口,只为等待家中娃娃放学回来的身影。她有她独特的生活哲学,也有她命运里被坚实皮囊所遮蔽的巨大忧伤。也许正是受她的影响,作者把本书取名为《皮囊》。

皮囊,无论再坚实,再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的时候。一旦被揭开,里面的人心可能脆弱无助到你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自中风瘫痪后,会突然号陶大哭,会像小孩一样耍赖,发脾气,也会因为绝望而整天跟家人嘀咕,要“抓紧死”。真正死了之后,他又跑到儿子的梦中,责怪儿子只给他烧小汽车,不烧摩托车,“小汽车我不会开”;跑到老伴的梦中,说他“想骑摩托车去海边逛逛”,要赶快给他。原本带着几许幽默的话,此刻却仿若一枚枚坚硬的钉子,要锲而不舍地楔进读者那柔软的心里去。

除掉熟悉的亲人,作者也写了很多遇到的普通人。比如重症病房里的病号和小心翼翼陪伴的家属,敢爱敢恨却为世俗不容的小镇姑娘,以及离开家乡闯荡最终一事无成的天才少年。他们离当今社会上所描述的那种“成功人士”似乎相去甚远,生活里的失意与痛苦,他们一一尝尽。他们也许有过意气风发,有过拼搏与执著,但无常的命运最后还是把他们一股脑地裹进忧伤的洪流。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4

我想这本书能够引起共鸣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代表着北漂一族这种大群体,而作者的眼睛却又看到了大部分人都忽略了的。

现代人总是匆忙行走,像空空的“皮囊”,赶着早高峰,又迎向晚高峰,而忽略了身边的人,他们的性格、以及他们的感情。作者介绍了他从小到大朋友完整的人生,以各种强烈的性格与不同的人生走向来进行对比,就像大多数人所憧憬而又担忧的那般,作者用他身边的实例告诉大家未来真的是漂浮不定的。

为什么要讲皮囊呢?那就是每个人在追求自己一生的时候,向世人所展示的面具、以及自以为得到而错过的最终可能会导致灵魂的某种程度的迷失。

如同父亲的患病,大多数人离家后几年里,父母的身体都出现或多或少的病症,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人老后正常现象、随机事件,可在这时,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自己的不孝、丢失的陪伴,深深的自责,想弥补却又无力。特别想说MSD的那句话:健康是福。只有当你生病的时候你才会知道这句话多么的正确。而父亲的离世、以及多年的在京漂泊,让作者觉得家是那么的美好,以至于让作者最后决定离京回到小镇子继续生活。

因为目前初到北京两三个月,与作者京漂的很多观点都产生了共鸣。我只希望自己可以好好平衡事业与家庭,不留遗憾。

还是很久之前的那个想法,不求闻达于世,但求落幕无悔。漂累了,家真的会是很好的避风港。可不漂,人就枯了。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5

读完了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皮囊》,心灵有点刺痛,读书感悟如下:这是一部非常有质感的散文集,崇达对故乡亲人的情感,用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讲述了14个温情又残酷的故事!真实经历,情感动人,透露着作者对人生的思考。《皮囊》成为感动千万读者的”国民读本”,被称为”非虚构”写作丛林中独具样貌的林木。

崇达在写这14个故事中,每一笔都有痛楚,每一行都直接、完整地传达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写作的目的是让自己和读者”看见”更多人,看见”世界”的更多可能。看见”阿太”,看见”母亲的房子”,看见父亲的”残疾”,看见”我的神明朋友”,看见”厚朴”,看见”海是藏不住的”,看见自己想”回家”,作者”看见”了想珍惜的人,也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藏在人生里的,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故事里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最终看见自己,看见彼此;温暖自己,映照出彼此。

李敬泽在序里有这样一段文字,”皮囊可以不相信心,可以把心忘掉。但一颗活着、醒着、亮着的心无法拒绝皮囊,皮囊标志出生命的限度、生活的限度,生命和生活之所以值得过,也许就因为它有限度,它等待着、召唤着人的挣扎,愤怒、斗争、意志、欲望和梦想。”

有道是:”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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