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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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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小编特别编辑了“读书模板: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在《培根随笔》中,培根用客观冷静的笔调写这些短小精悍的说教文章,使人阅读是能够直观的感受到所写的情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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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笔记1

培根是英国著名的学者,作家、思想家和科学家。《培根随笔》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感触和收获,他的人生哲理启发了我,他所说的论是我们人生上的缺点和优点以及人生观。

在这本《培根随笔》中,培根写到了政治,宗教、友谊、艺术、性格、教育等话题,以及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他谈及的问题有发人深省的见解的独特方式,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是培根的思想精髓,内容应有尽有,大到国家,小到个人内心世界问题。这些篇章中也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辉。

就比如说文中的”论嫉妒“,每个人都会有小小的嫉妒心,培根所写的嫉妒基本包含了大多数人以及所有人的嫉妒心。什么样的人容易招致嫉妒,什么样的人容易嫉妒别人。我也经常会有嫉妒之心。比如考试成绩发下来,没有其他人好,会闷闷不乐。而培根所说的:”从而刺激了他们,耿耿于怀“我会奋发图强,更加努力,争取下一次超过其他人。

比如文章中的”论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美,心灵美、外表美。她就像花一样,莲花的清高高洁,菊花的高尚,牡丹的富贵等等不要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断定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人,并不是那样,也许外表丑陋但内心并不丑陋,有所长必有所短,上天是公平的,天底下没有哪个人是十全十美的。那些容貌虽美的人多半是胸无大志平庸一生,但这些结论也不一定完全正确,也有许多容貌美丽且德才双优的人存在。除了人之美之外,还有自然之美和心灵之美。世界上的万物都有她美丽的存在,只是每个人的审美角度和方式大不相同罢了。就算是人类再鬼斧神工也达不到自然创造本身的境界。每一次晚霞、每一次雨过天晴、每一次白皑皑的大雪等等,对于我们它们是千变万化的。保护自然界的生态环境是最重要的。

《培根随笔》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让我懂得了,学到了如何去看待去面对人生的各个方面,是坦然面对是勇敢面对,不要以自己的一点小脾气去看待去面对每一件事情。

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笔记2

无论是在《伟大的复兴》还是《新工具》等著作里,培根,这位伟大而又传奇的笔者以他永不言败的斗志书写了一篇又一篇的动人的乐章。

他以笔代戈,以热血铸剑影,在中国近代,无疑只有鲁迅先生才有资格与他相媲美。

在这五十多篇的随笔中,我感受最深刻的是《论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围绕“美”而谈天说地的佳作。读完它,我恍然大悟,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我们每个人的理想与目标不同。所以,每个人所追求的果实也各不相同。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我们应该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为将来未知的旅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才是永不凋谢的美。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外表,而行为是指举手投足间的动作神态。这才是真的美。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在的美丽,却忽略了内在的美丽,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心,光有外表,也不过只是个躯壳,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一个不漂亮却有美德的人才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培根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的进步思想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样,推动着人们一直向前进。

《培根随笔》——我人生的导师。

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笔记3

《培根随笔》共五十八篇内容涉及人类的方方面面。人们可以在《培根随笔》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培根在《谈诤谏》一文中写道;“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尤其是读那些在公众舞台上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写的书。”而培根就是在公众舞台上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而他写的书则是一本好书。《培根随笔》中的名言就足以证明它是一本好书。“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这不就是我们学校现在所倡导的做好时间的计划师吗?“天赋如同自然花木,要用学习来修剪。”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后天学习的重要性。

但是我们要从多个角度看这本书。有在当时缺乏科学知识,所以培根的一些观点是错误的,他在《谈无神论》中写道:“谁否认神谁便毁灭了人类的尊贵。所以名人所说的话也不一定正确。随意我们不能盲目地崇拜名人。在生活中有很多同学认为名人所做的事就是正确的,名人所说的话就是对的,于是我们就用名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向名人学习,把名人作为自己的目标这本来是正确的,但是我们要明白名人之所以被称为名人,是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和某个人领域有着过人的才能和成就,因为”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所以我们在学习名人的时候一定要学习他们正确的一面,不要把学习名人变成一个错误的行为。

世界有光明的一面也就有黑暗的一面 ,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们一定要从多个角度看世界,只有这样我们看到的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笔记4

暑假里,由于作业的需要,我阅读了《培根随笔》,由于读的是原著,所以读起来到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

对我们来说, 弗兰西斯· 培根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至少,有千千万万的人听说过他的那句名言: “知识就是力量”。他称事物运动的规律和规定性为形式。科学的任务就是发现形式,从而获得行动上的自由,以便征服自然。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其中有多句格言锦句,我最喜欢的一句是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 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也可以和我们一起分享快乐,一起分担忧愁。还有一句是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这句话用比喻的修辞方法恰当的描写出了天性与求知的关系。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谈美》篇。笔墨不多,却说理透彻,而且语言优美。阐述了“美德比美貌更重要”的道理。

《培根随笔》中还有许许多多的格言锦句,好的段子。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笔记5

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培根随笔》,使我收益匪浅。

佛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小聪明伶俐,被伊丽莎白女王称为”朕的小掌玺大臣。“

《论复仇》中培根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论逆境》中培根说:”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的边缘中被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式在逆境中释放光辉的。“《论善良》中培根说:”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的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论友谊》中培根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很多事情来不及做完就死去了,但如果有一位知心的挚友,人就可以安心瞑目了,因为他将承担你未完成的事情。《论读书》中培根说:“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在这本《随笔》中,培根谈论了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话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培根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对所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在他的谈论中,透露出培根不同的个性侧面——热衷于政治的培根,自强不息的培根,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这本书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占据了重要地位,读之犹如高人赐教,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甚至改变一生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而且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初中生阅读《培根随笔》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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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教师的读书随笔


《中学生物学》读书心得 --读《中学生物学》第 29 卷 第 10 期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生物学课程与教学论》 ,老师在第一节课的时候就给我们介绍了几 本关于生物学方面的书, 作为一个生物专业的师范生, 经常阅读有关生物学科的书籍是十分 必要的,除了专业书籍外,看一些杂志报刊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些报刊会有关于生物学科方 面的最新成果, 或是其他一些老师专家对于生物教学方面的一些新的见解, 这对于我们专业 知识的积累,以及以后出去的教学工作等都是很重要的。在老师介绍的书中, 《中学生物学》 是其中的一本。最近,我在图书馆翻阅了《中学生物学》第 29 卷第 10 期,其中介绍了许多 关于生物学方面的知识, 看完之后我有很大的收获。

在这一期报刊中有几篇文章给我留下了 很深刻的印象。

第一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是《高中生物学科易混淆名词之辨析》 。文章作者陆新 华辨析了高中生物学科中几个比较容易混淆的名词,如:蛋白质与蛋白,着丝点与着丝粒, 半透膜与选择透过性膜,逆转录和反转录等,看完这些名词辨析,我们会发现在平时的学习 中我们也经常会忽略对那些概念比较接近的名词的辨析, 有些名词虽然我们知道两者之间有 所不同,但要我们仔细辨析我们一时之间会说不出来,甚至有时会把两者混为一谈。

在看这篇文章之前, 我一直认为着丝点和着丝粒是同一个概念。

在高中生物教材中讲解 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中均用着丝点 ,而在细胞生物学教材中讲解染色体结构或细胞分裂 时,又常出现着丝粒 ,我一直以为两者为同一结构,之前也没有仔细去探究两者是否不 同, 但看了这篇文章后才分辨清了两者之间的区别。

染色体主缢痕处的特殊分化区域由富含 重复碱基序列的 DNA 异染色质区组成,称为着丝粒,将染色体分成二臂。在细胞分裂前期 和中期,把两个姐妹染色单体连在一起,到后期两个染色单体的着丝粒分开。着丝粒是一种 高度有序的整合结构,在结构和组成上都是非均一的,包括三种不同的结构域。着丝点就位 于着丝粒的其中一个结构域着丝点结构域中, 是着丝粒两侧各有一个蛋白质构成的三层的 盘状或球状结构。着丝点与染色体的移动有关,在细胞分裂的前、中、后期,纺锤体忽的纺 锤丝(或星射线)直接附着在着丝点上而不是附着在染色体的着丝粒上,没有着丝点,染色 体不能由纺锤丝牵引移动。因此,着丝点和着丝粒并非同一结构,它们的动能也不同,但它 们的位置关系是固定。

由于着丝点与着丝粒联系密切, 结构成分互穿插, 功能方面联系紧密, 两者常合称为着丝粒-动粒复合体。

生物学科是一门科学、严谨的学科,专有名词很多都有其特定的涵义及范围。但在平时 我们常把相近的名词混为一谈,甚至有人完全分辨不清,曲解其意,如果教师的教学中出现 这些问题将会对学生知识体系的构成会带来相当大的阻碍。这篇文章也给我们敲了个警钟, 作为一个生物专业的师范生,不能很好的分辨这些名词,甚至有时把两个名词混为一谈,说 明我们的专业知识学得不扎实, 我们应该在平时的时候就多注意这些意思相近的名词之间的 辨析,只有我们把专业知识学扎实,注意把我们学过的知识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分辨清,在 以后的教学中才不会误导学生, 才能更好的为学生讲解, 而且我们应注意在以后为学生讲解 到这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时我们应特别强调。

对自己的学生负责这是作为一个老师必须具备的 素质。

另外一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是《让前概念为生物教学服务细胞的能量通 货ATp一节教学的思考》 。该文章中提到一个教师在教学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有 些知识明明在课堂上已经强调多次了,可是还是有部分学生记不清楚,经常弄错。这里面的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原因往往会被教师忽略的,就是学生的前概念在作祟。文章结合 《细胞的能量通货ATp》这节课的教学从前概念的产生,如何发现学生的前概念及如何 正确处理学生的前概念等方面讲述如何让前概念为生物教学服务。

看了这篇文章有利于我们现在学习的教学设计, 在做教学设计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如何 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更好的记住新知识外, 我们也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前概念, 对重点的新 概念要重点的与之前学生可能接触过的错误的前概念区分, 这也是我们这是以后真正去给学 生上课应该注意的问题之一。

这篇文章也引起了我的思考, 对于学生的一些错误的前概念我们避免不了, 学生在进入 高中的时候,已经在小学的科学课、初中的生物课接触、学习到了许多生物学科的知识,而 且学生也会从互联网,平时生活学习到相关的生物知识,这些知识数量很多,有部分学过的 知识是因为当时知识水平不够而没有深入学习,只学习浅表,而有一些信息是错误的,这就 使学生在进入高中学习生物的时候会有这些前概念的干扰。

作为老师应利用各种方法, 如课 堂提问,及时了解及发现学生是否有错误的前概念,使学生在学习中不受到干扰、误导,影 响学习效果。

生物学科中的很多知识其实与其他的学科之间都是有联系的, 如文章作者举例说明的细 胞的能量通货ATp,在其中涉及的化学键在化学学科中有学习到,而在政治学科中也 有对 通货 的学习, 老师可以利用学科交叉, 以及之前学习过的知识帮助学生辨析前概念。

这就要求教师终身学习,在学习专业的知识外,也要相应的了解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使 自身的知识面更广,利用更多的知识来丰富课堂的教学。 虽然有时候一些错误的前概念会对教师的教学以及学生的学习带来困扰, 但只要正确处 理, 前概念也能为生物教学服务。

这就需要老师在教学的整个过程中注意前后知识的内在联 系, 在学习前一个概念时能为后面概念的学习作铺垫, 学习后面概念时能以先前学过的概念 为例,巩固前后概念间的联系,从而帮助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在这过程中还有一个需 要我们注意的,就是作为教师,为了学生能更好的理解一些概念,通常会举例,打比方等, 这时要特别注意自己举的例子是否合适, 要避免因为教师不经意的失误也可能成为干扰学生 以后学习的前概念。

作为一个生物专业的师范生, 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教学方面的知识, 我还存在很多不 足之处,看这些相关的杂志报刊书籍能使我了解到更多的新的知识,与时俱进,汲取其中对 自身有用的知识充实自己,为自己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基础。

读书模板:初中生《面纱》的读书


在异国美丽却凶险的环境中,凯蒂他们经历了折磨与死亡,艰苦与磨难,最终揭开了面纱。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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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1

凯蒂最后敢于揭开面纱,面对真实的自己,踏上精神救赎之路。瓦尔特是爱她的,尤其是书中瓦尔特说的那段话,他对凯蒂的爱,从没期望过她会爱上他,他能爱她,已经是感激不尽了,着实令人动容。他带她去霍乱流行之地,也承认是要报复她,凯蒂也渐渐明白了瓦尔特所想。但也是在那里,她开始了精神上的提升。查理对凯蒂,不是爱,而且一种寻求释放的情人模式,他自始至终都不曾想和他的妻子离婚,更别提要娶凯蒂。

他自私自利,永远不会做伤害自己的决定,永远追求着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凯蒂沉迷于查理的“爱”之中,其实是沉迷于自己各种欲望之中。是瓦尔特让她看清了查理的嘴脸。她和瓦尔特进入婚姻,并不是因为爱情,她聪明的知道瓦尔特爱她,但她从未爱过他,但瓦尔特是不是自始至终,都想要凯蒂真心爱他?在霍乱流行之地,在别人的评价中,凯蒂才渐渐开始意识到,瓦尔特是一位优秀的人,但她以前却从未看到他身上的任何发光的地方。不得不说,瓦尔特的死亡,修道院的经历,帮助凯蒂开始了精神上的救赎,她开始揭掉自己的面纱,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2

在读面纱之前,我先读完了《在中国屏风上》,觉得后者像是前者的素材库,在对中国的描写中有很多熟悉的地方。

如果说《月亮与六便士》讲的是现实与理想的话,那《面纱》应该就是在说家庭与婚姻。我觉得我们都是通过与外界的联系,和他人的纽带中慢慢认清自己,所以所谓认清自己其实是相对而言。

原生家庭造就了凯蒂的性格,所以当帕尔特坦诚自己爱她并嘲讽她时,她坦诚自己就是个二流货色那一段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无奈和委屈,她也不喜欢被那样养育,但是父母是无法选择的。

而婚姻,理论上应当自己可以选择的后半段人生。但是当她可以选择的时候,她却不具有选择能力,也就是缺乏对婚姻和对对象的认知,非常随性的就结了婚。之后的出轨等等,不过是咎由自取,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被原谅被关怀,也是一种自以为是。

帕尔特死前说,不过是死了一条狗。得不到自己所爱之人的回应,自然就什么都不是了。于凯蒂而言,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品德高尚,思想深刻而改变。所以即使帕尔特死,她对他死前的忏悔与请求原谅,是那么轻飘飘如同爱恋一只狗。但这也不能怪凯蒂,你可以谴责她不守妇道,但是你无法命令她去爱她不爱的人,给出她给不了的反应。我觉得就算她是个二流货色,也是个真实不作伪的二流货色,相比虚伪的唐生而言。

凯尔特死了,她得到解脱。凯蒂母亲死了,她父亲得到了解脱。婚姻,我没体验过所以说不出什么感觉,只觉得它意味着不自由和压抑。但是世间夫妻千万种,只是毛姆的小说中呈现出的只有嘲讽和不看好,大概,还是有,婚姻美满的,例子,的吧。。。。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3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4

生活是色彩斑斓的,每种颜色都代表着不同的生活,那这神秘的颜色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之前在逛书店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面纱》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甚合我意。

这本书出自英国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之手,讲述了女主角吉蒂因为长得好看,贾斯丁太太想着在青春季便争取把她嫁到家境比较好的人家里,可惜没有合适的人选。而她的妹妹多丽丝长得没吉蒂好看,但在18岁的时候已与杰弗里·丹尼逊订婚,可25岁的吉蒂却没有。吉蒂和男主角沃尔特·费恩在舞会相遇,吉蒂就在一阵慌乱中间嫁给了沃尔特·费恩。

不过吉蒂不喜欢他,在晚宴遇到查理·唐生被他的魅力所征服,因此出轨了,但纸包不住火,被沃尔特·费恩发现了。为了惩罚她,费恩便带着她一起去了霍乱肆虐的湄潭府,而吉蒂在那里过的很不错,结果沃尔特·费恩不幸在做试验中染上霍乱,死在那里。临终时,他对吉蒂说,“死的却是那狗”。这句话我百思不得其解,往前翻了一下,知其大意为:一个好心人把狗领回来,起先相处融洽,后来狗却发疯了,将人咬伤。但人活过来了,死的却是狗。

吉蒂在湄潭府时本以为自己命已不久,但在此生活中她渐渐看清现实,霍乱随时随地可能降临的死亡让他们看到生命的脆弱。忙于治病救人的沃尔特·费恩和在修道院帮忙的吉蒂彼此看到了对方的可贵之处,而这面面纱渐渐消失。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即使是外表的颜色优美,内在也不一定一样优美。因为总有那么一面面纱迷惑你,生活就是如此神秘。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5

毛姆先生串了一根线,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一本书接着一本书,让我们去解读他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终于在“面纱”里,将面纱揭开,看到了他真正想表达的东西的面目。

说起内心奔涌而出的力量,说起身体里的声音,总觉得模模糊糊是一个本质相似的东西,但又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这本书确确实实的表露出这东西是“道”,每个人追寻不同的道,每个人因自己的道而感到存在。有感于中国“道生一,一生三,三生万物”的说法,有些中国文化的元素并不是了解就能写出的,对中国现世的讽刺和美都写得恰到好处。

“最后死掉的却是狗”引用得真是非常讽刺了,这个关于出轨的小故事,这句话就是灵魂,看得是冷笑连连。一个愚蠢至极的女人,即使最后勉强找到内心的安宁,她也是愚蠢的。

其实我不太理解瓦格特一面把自己赤裸的内心给完全不爱自己的人,一面又是聪明洞悉一切,是为何。毛姆先生大概是为了体现人类对真实波动的情绪出的难以抵抗,但我觉得聪明人不会将自己陷于如此困顿和难以控制的局面。

另一个就是毛姆先生对家庭以及子女的观察是颠覆性的,一些家庭夫妻过得并不愉快,但却没有选择离开各自过,像是被一根锁链栓死,这辈子都绑在一起同生共死。在伴侣死去后,一边如释重负一边还要遮掩如释重负的心情。伴侣死去后如释重负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共同生活已成为负担还一辈子一起生活,婚姻稍有不慎便成为禁锢,抑住我们的咽喉,逼迫我们放弃抵抗。至今我对爱情甚至婚姻的看法是极其负面的,别找我谈论这些,不觉得有远景可观。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

读书模板:初中生读书200字


人生如书,要用心灵去历阅;山川如书,要用双脚去“走”读;日月如书,要用灵魂去感悟;祝福如书,要用快乐来阅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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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1

读了《俗世奇人》,它让我感到人类有一种奇特的力量——把不可能化为可能,什么泥人张啊,刷子李啊,他们的奇特“表演”让我惊叹,做出了超乎常人的事,可是,是什么让他们练就了今天的成绩?

是天生下来的神力,还是每天坚持不懈的成果?没错,是坚持不懈的成果啊!如果你认为他们是生下来就有这等技能,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没有人生下来就会走路跑步,都是一步一步沿着成长的路线来的,这肯定不会有人有异议。所以,结果很明显。

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努力,坚持不懈,成功的道路多着呢!但拿现在的我来和他们比较,他们是奇人,我呢?我就像一只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但又找不到出路,啊,耶!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2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乱伦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

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

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3

今天,老师介绍一篇小说,名为《飞花:卖米》,文中介绍了一个农村家庭为了生计和治疗父亲的病而去担米上集市去卖,在卖米的过程中,与小贩疯狂砍价,并坚持自我信念,即“一分钱,一分货”的理念,最终因小贩不肯“市场价”收购大米,而导致大米卖不出去,最终挑着米回家。

通过了这个故事,令我感觉世事无常,徒生几分伤感,现在,报道上经常传出某某商人因造假和种种原因,导致消费者常“大呼受骗”,上当的报道数不胜数。我常想,究竟是什么力量使这些原本醇厚的商人转变为“__商”呢?是巨大的利益吗?我想,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社会上的种种原因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如:人心的虚伪,贪欲,为金钱所蒙蔽的双眼。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4

今天,我读了《亲近母语》中的《秋天的怀念》。读完后,我已经泪流满面,因为我的心灵一次又有一次的被震撼。

文中有一段写到母亲劝史铁生去看花,史铁生却狠狠地捶打自己的双腿,母亲扑过来抓住他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一块儿,好好生活,好好生活……”多么坚强的母亲啊,她忍住了生活的艰辛,命运不公;她忍住了儿子的抱怨,儿子暴怒无常;她忍住了自己痛病的折磨。母亲仅仅是抓住了儿子的手吗;不,她生怕一撒手,儿子生存的信念就会崩溃,她抓住的是那已经微弱的如犹丝一样的,一条在她心目中最珍贵的生命啊!读到这儿,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母亲生前,儿子体会不到她的伟大。母亲离去了,他终于懂得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爱护,懂得了无论遇到了怎幺的境遇,无论选择了怎样的生活。正是因为有了母亲的鼓励,作家史铁生克服了别人想象不到的困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一切力量的源泉不是伟大的母爱吗?

我真的被震惊了!我们再想想,面对母亲的反复叮咛,我们说这是唠叨;面对母亲的关心,我们认为这是应该做的。而我们什么时候回报母亲付出的爱呢?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5

小说《追风筝的人》由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童年的往事和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过程。剧情跨度是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全书类似自传体小说,主人公的经历和背景非常类似作者本人的经历背景。主人公儿时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主人公由于孩童的自私,非常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并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仆人孩子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主人公儿时性格懦弱,仆人的孩子勇敢忠诚,心态失衡的主人公后来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了仆人一家,导致仆人一家流落异乡,后来阿富汗爆发战争,主人公一家__出走美国。

后来父亲的合伙人熟知内情,在临过世前鼓励主人公回阿富汗寻找当年的仆人小孩,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平复自己多年的负罪感。已经是事业有成的主人公鼓起勇气,第一次象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苍夷和被塔利班统治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6

喜欢父亲老王说的话。我就要死了。我走后他怎么活,他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活好……(台词记不清了,大体是这么说的吧)很现实。那些生活中常常被忽视的场景一旦聚焦会让人动容,父亲给大福拖衣服的镜头,还有临终前给大福缝在衣服上的标签:大福B型血孤独症患者____

影片中有两处情感戏,有些浪漫的因素在里面,但最终又归回到现实中。在海洋馆大福与玲儿的相遇以及玲儿的离开,父亲老王与邻家柴阿姨,终不能在一起的结果很符合实际,要不就脱离主题了哈,这是一部描写父爱的片子。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7

《水浒传》开头写了一个一向被人厌弃的破落户子弟高俅,靠踢球被端王看中,后来这位端王作了皇帝(徽宗),高俅一直被提拔到殿帅府太尉,而这位皇帝也不过是个专会串瓦走舍的浮浪纨绔儿。他的亲信大臣还有蔡京、童贯和杨戬等,他们构成了一个统治集团,蔡、高等人以他们的亲属门客为党羽心腹,如梁世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之流,在他们的下面,则是一些贪官污吏、土豪恶霸,从上到下,狼狈为__,残害忠良,欺压良善,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形成了一个统治网。

《水浒传》在揭露这些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如何欺压人民的罪行时,首先叙述了高俅迫害王进的故事,因为王进的父亲早年比武时,一棒打翻了高俅,高俅任殿帅府太尉后,到任的第一天就官报私仇,无端责罚王进,害得王进连夜奉母逃走。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8

《追风筝的人》是朋友在网上推荐的,她说看了欲罢不能,激起她了解阿富汗的冲动,于是她又看了这个阿富汗作家的第二本写阿富汗的书《灿烂千阳》。

第一本我已经读完,第二本读到一半,有点读不下去了。作者的语言太贴近生活,两本书很相似。

其实读完第一本,我感受颇多,两个阿富汗小孩一起长大,其间经历了太多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这些故事激发我思考"朋友的真正含义"书中真挚、细腻的语言十分生活化,让我读起来很流利;但故事却很是沉重,读完让人忧郁,也许作者就是想让读者了解阿富汗人性中抑郁产生的原因。

书中男主人公对儿时伙伴的感情,从愧疚,自责,到了解真相后冒着生命危险面对过去自己懦弱的一面,主人公的心路历程与故事的情节一起跌宕起伏。

第二本书还没读完,感觉两本书的情节很相像,只不过是刻画了两个女性的成长经历,也不知道是译者的原因还是作者刻意的结果,书中一些场景的描写都十分的相像。弄得人经常把两本书的内容混了一起。

总之,两本书让我了解了阿富汗这个陌生的国度,了解了那儿人们的生活习性,经历的灾难和他们顽强的求生精神。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9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小王子》。

小王子住在一个和一幢高楼差不多大的星球上,他非常喜欢他的玫瑰花,每天都悉心照顾它,直到有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来到其他行星上找寻适合自己的工作。

他见到了国王,国王很傲慢;他见到了一个虚荣的人,见到了爱喝酒的人,他都觉得非常奇怪;他还见到了做生意的人,时时刻刻都在运算;见到了掌灯的人,我觉得这个人尽忠职守的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最后他来到了地球,驯化了一只狐狸,认识了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

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比如做人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能傲慢和骄傲,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认真负责,尽忠职守……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不可思议,写出的文章生动有趣,我十分喜欢!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10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故事讲了小王子离开612星球,去到别的星球上的故事。他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可以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好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一定能够读懂。

每个人都有过童年,有过天真无邪的童心,但也许这些童心会一点点地被岁月的流逝侵蚀,大人也会在利益斗争的世界里,慢慢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小孩子,曾经拥有那么多烂漫的回忆。这时候他们就需要一本《小王子》,来唤醒他们心中沉睡已久的童年记忆。

初中生读书笔记200字

读书模板: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


《幻城》有一个美得令人心醉的开端,一个美得令人心碎的结尾,全文简直就是美妙极了。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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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笔记1

“哥,请你自由的……”这是樱空释对他的哥哥:幻雪帝国现在的王卡说的话,樱空释对哥哥的爱是惨烈的,是悲哀的,为了哥哥得到自由,他竟然去学习火族的幻术,但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这是卡索与樱空释的故事……

“我是个不应该出生的孩子。”星轨出生时,他的母后为他占卜星象时,并发现他只能活200岁,他的身体很虚弱,但他有一个十分爱他的哥哥星旧,星旧总是告诉他说,他会在星轨250岁是死去。星轨为了不让哥哥失望、难过,并答应了渊祭,成为了西方护法,最后却因为哥哥而自杀,只有为他被自己最爱的哥哥误会。

这是星旧与星轨的故事……

“有蝶澈,我永远都不会寂寞。”这是南方护法蝶澈的小哥哥迟墨对他说的话,尽管两人兄妹情深,但没想到迟墨的母亲竟是火族人,因此迟墨也将在200岁恢复火族的模样,在蝶澈的父王宣布他将成为下一任王时,幻雪帝国的王发现了迟墨,并要求用酷刑啥死迟墨,也就是必须在墙上被五把剑钉上14天,然后等待血液流干才可以慢慢死去。而蝶澈为了不让哥哥忍受那么打的痛苦而直接杀死了他的哥哥。引来王的大怒。

这是蝶澈与迟墨的故事………

郭敬明在故事中插入了那么多兄弟情,虽然这些爱最后都是惨烈的,但依然令人十分感动……

书中除了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亲情,还写了爱情,比如:皇柝为了月神而死;比如:梨落对卡索的等待,岚裳对爱情的忠贞…都让我久久沉浸在书中。

故事的结尾是个悲剧,一个悲惨的结局,所有人都死了。而释的转世都是自杀,释在见卡索时,恢复了所有记忆,但却晚了,卡索已经自杀,没有办法挽回了……

第一次看,我哭了,为那些惨烈的爱所感动……

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笔记2

初读《幻城》时,我以为这只是一场语言的游戏,情节应当是类似肥皂剧的无聊小说,可当我读下去时却被它的情节深深吸引了。

虽然因不停地因有人离开而感伤,可却仍忍不住读下,想通过那些文字了解人物的命运。

这是作者的第一部小说,语言有些生硬和不连贯,但这种年少轻狂的真情实感,却将每一个读者的心拴住了……在故事的最后,所有的主人公都离去了,为了自己爱的人,这可能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命运的玩笑了吧!

此刻,我不禁有了一种进入故事的冲动,到悲剧发生前,引领卡索阻止灾难的发生……当我们与书中的人成为朋友时,看到他们的离开却无能为力,这可是最刺痛我们内心的吧!明明知道解救的办法,可是……文中最主要,也是最打动我们的,也许就是卡索与释之间无法打破的羁绊了吧!

前世的向往自由的巫师与他而溅血的霰雪鸟。今生向往自由的哥哥,以及渴望给予他自由而死的弟弟。后来的王与来世的火族王子……无论多久都依然稚嫩的弟弟,以不恰当的爱,一次又一次的为了卡索而死,却只能一次次给哥哥带来越来越大的伤害……尽管如此,哥哥依然爱着他,甘愿放弃大家的希望,为了他而死。

这是否就是世界上最可悲的事了呢?我记得文中说过,红莲即将绽放,双星终会汇聚,命运的轮转已经开始……这多么像是一个巧合,一个不可能的巧合。可是…….这确实是一个不可能的巧合。各种各样的情感都被卡索无数次发现又无数次忽略的人———所玩弄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就是作者的大意了———那种人不可能成为神,不可能得到那力量……

总之,我读完之后有许多的悲伤,可这其中,有一点让我很高兴,就是他们所有人都是为了爱的人而死,而为爱而死,是最幸福的……

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笔记3

这两个星期中,我看了一本名叫《幻城》的书,作者他构造出了一个魔幻绮丽的世界,塑造了很多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也描绘出了他们心中永恒的追求。

樱空释这个人是最让我感动的。读完整本书,触动我心的就是樱空释和卡索对彼此的爱。樱空释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能让哥哥卡索得到自由。而卡索,他最爱的一个是弟弟樱空释,另一个便是自由。他们一起经历过太多,在小时候,由于战争,他们曾经流亡凡世30年,卡索细心地照顾着弟弟,为了弟弟第一次杀了人,还承诺会用生命保护樱空释。回到幻雪帝国后,卡索会在不久后成为王。而令人不解的是,樱空释想要夺取王位,放火烧了自己的宫殿,害死了岚裳。后来我才知道,樱空释是为了让卡索得到自由。因为卡索的误解,所以卡索亲手把冰剑刺穿了樱空释的喉咙。这是多么让人心痛啊!看着樱空释留给卡索的梦境,我不禁流下了泪,还记得樱空释说的话,“我曾经发过誓,我一定要给哥哥自由,哪怕牺牲我的一切。其实,从我记事开始,哥哥就是我心中唯一的神。”卡索十分心痛,在得知有办法让樱空释复活后,不管路途多么危险,他都选择前进。

复活后的樱空释,竟然是火族的小王子是与他不相容的敌人。他的理想就是,摧毁那一片幻雪冰城。他灵力超凡杀伤力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王,他是火族千年不遇的奇迹,是冰族无人抵挡的魔星。所有的巫师,占星师,幻术师所有的梦境在他的灵力下四分五裂支离破碎。当樱空释攻城成功时,卡索以身殉国时,樱空释恢复了前世的记忆。樱空释抱着卡索,卡索无力地念着樱空释的名字,卡索伸手想摸樱空释的脸,却垂了下去。樱空释痛苦地说着:“哥,为什么不抱抱我?为什么离开我?”为了不让卡索孤单,樱空释选择了共亡。最后那一句“哥,有我在的地方,你永远都不会寒冷。请你自由吧。”久久在我耳边回荡。

一切仿佛是闹剧,但谁都没有错,现实充满了爱与美好,却又有不好的一面,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爱。

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笔记4

“哥,有我在的地方,你永远都不会寒冷。请你自由吧!这么凄凉的结局使我心里感到一阵空虚。

《幻城》这部书将作者的梦栩栩如生的用白纸黑字印了出来。里面讲述了卡索身上的亲情、友情、爱情……

我喜欢星旧与星轨他们俩兄妹,不是因为他们是占星师,而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兄妹情把我深深打动着。星轨陪伴着卡索一起对付了前三个护法。我看到这些时,心里想:“不愧是星旧的妹妹,”都忠于皇。可是后来星轨死了,别说,我心里还有些难过。到后面,突然发现星轨是西方护法时,我的身体像是被石头压着,喘不过气来了,心缩成一团,好像已经死了。我突然皱起眉头,仇恨起星轨来,大家那么宠她、信任她,她却杀死了辽溅,叛变。可是我又有一丝担忧,因为西方护法是暗杀高手。我担心他们敌不过星轨。正在他们打得激烈时,星轨突然停手了,因为她的哥哥星旧正看着她。

你不要管我是怎么出来的,星轨,告诉我你真的是西方护法吗?她低着头问:“哥,如果我是,那么你会原谅我吗?”不会,为什么?哥,我只在乎你,你真的不愿意原谅我吗?对,我不会原谅你,星旧转过身去背对星轨,我看到他脸上落下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在草地中。

星旧对自己的妹妹星轨说话中,我明显体会到了星旧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毕竟,他根本没想过自己最亲的妹妹自己最心疼的妹妹竟然是西方护法。星轨也同样爱着他哥哥,因为她希望得到星旧的原谅,可星轨终究还是自杀了,因为她活着是为了星旧,可现在星旧都不原谅她,她活着的确没什么意思了。可是那也是她该有的下场。这种虚伪并且背判家族的人应该遭到的报应!

当星旧抱着星轨离开大家时,我知道,虽然星旧曾经恨过星轨的,因为他们是最亲的兄妹,是有着血缘关系的兄妹,他们最终都会走到一起!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会一阵阵酸楚……

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笔记5

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焰之城,一边是幻雪帝国。

这仅仅是个游戏吧,被无情地操控着,而在这纵横交错的世界中,又蕴含着绵绵不绝的亲情。

卡索和樱空释,玄幻地拥立在漫天飞舞的樱花中,被扬起的及地的白发和白袍翩翩舞动,英俊的脸庞镌刻着深深的忧伤,白色而空洞的瞳仁中,只有彼此。

樱空释为了哥哥的自由做着让人不可理喻的事,而最终满脸笑容的死在哥哥冰冷的剑下……像冰凌浸在火中,冰不再为冰,火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后悔和人去楼空。

这本书让我不由自主地沉迷,我好像就是卡索,我是王,我面临着一次次考验,我会用智慧来解决操控者的游戏,可最后,我还是只能慢慢地死去。

释,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

永远。

郭敬明的文字是轻灵的,浪漫的,狂放不羁的,是那种被称之为“大幻想”的幻想。作品的构思,更像是一种天马行空的遨游。他磅礴的文字翻滚盎然,如似成吉思汗驾驭四十匹战马,滚滚硝烟,挥旗南下,弯弓射雕的气势;又似巨浪借浪而上,肆虐拍荡,再待平静时的另一番嚣张。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平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总是。

一次次地,在得到时失去,一次次地,在幸福时体会痛苦,亲情,自由,权利,那是神为凡人布置的诱饵,无论前世、今生,还是转世,一切的阴错阳差,不过是神的游戏,虚假,无趣。冰冷得不带有一丝温度。

释总是会淡淡地说道,

哥,请你自由地,飞翔。

初中生读《幻城》的读书笔记

读书模板:《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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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1

这是一本优秀的小说,描述了大草原上腾格尔地区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他的描述,我仿佛也身在大草原,感觉草原的广阔,人民群众的热情好客。以及人与狼之间的那种微妙关系,那种生在草原,死后躯体还于草原的高尚的情怀。一种对死的无所畏惧,和对死后的那种从容处之。

狼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动物。死去的狼的身体也会被狼吃掉。为了生存,老的,弱的为强壮的所杀,是为了保持团体的整体素质。对于头领的狼王,更是一种说不出是喜欢或是害怕的感觉,敏捷的身手,超越群体的洞察力,以及对狼群的绝对控制权。可以说狼王就是整个狼群的精神所在。一只优秀的草原狼。

人和狼共存于一个大草原,可以说是有点休戚相关了,人们恨狼,猎狼,却又崇敬的膜拜狼,传说狼与人是共有一个祖先的。有的狼的脸孔确也相似于人类。当然这也并非是不可能的。草原上人的智慧是代代相传的。愈老是精华。一辈子生活在在草原,对于气候和每一寸土地都是熟悉的。他们是真正的草原英雄,不倒的丰碑。

对于古语“套不着孩子,打不着狼”的这一古老谚语的深刻体会。牧民的孩子从小学捉狼,那些狼崽就是靠孩子们钻进山洞,抱出来,也就是说,孩子是冒着生命危险得到小狼,小狼如果是很小的,就可以训养成和狼狗差不多,可以说训练一条小狼是非常难的,小说中的那只小狼,就是死也不愿训服,最终也是以死亡而告终。而那条意外得来的二郞,我也认为是一只小狼,只是因为过小的失去母狼而被人类所圈养和感化而成的。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些下乡知青的命运,在腾格尔草原上受到了同等的待遇,充分显示出草原人民广阔的胸怀。那热爱草原的小伙子,把这看成自己的家。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羊群被狼所设圈套全被赶入了冰窟,还有两个牧羊人也失去了生命。让人见识草原狼的狡猾和有组织性。由此而引出杀狼的决定。但是生态环境也要维持。也就是说,草原上的生物是有比例的,不能盲目让一个物种灭绝。本书较好地反映了大草原人民的生活和当时社会现状下的社会局面。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下的精神面貌和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坚持真理,热爱大自然的胸怀。

《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2

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我的内心产生一种强烈的震撼,久久不能释怀。狼的勇敢,狼的谋略,狼的团结,狼的可爱,在这期间无时无刻不感动着我。

众所周知,在以农耕为主的汉族文化里,人们对狼的厌恶可谓根深蒂固。它们更多的是被赋予反面角色,长期与贪婪、凶残、狡猾、忘恩负义等负面词汇联系在一起。然而在《狼图腾》中,作者根据真实经历和个人感悟,赋予了它们更为深刻的意义,使其以一种全新的形象进入公众的视野,颠覆了我们对狼的片面印象。

在广袤的蒙古草原上,狼却轻易击败了虎豹那些竞争者,将所有的猛兽逐出自己的势力范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那是因为狼更加依赖群体的力量。在书中我们看到狼为了其他的同伴能够吃到羊,而甘做梯子,让其他的狼从自己的背上“飞”入羊圈而自己先看着,这就是一种牺牲精神,而这恰恰是很难做到的。一个优秀的团队在需要每一个队员都具有强烈的拼搏意识的同时,也需要每一个队员在团队需要他付出一部分牺牲时无条件的付出。因而在草原上,任何动物都不是狼群的对手,哪怕是万物灵长的人类,也不时会受到威胁。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感受。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张瑞敏给予《狼图腾》高度评价,他曾谈到:“狼的许多战法值得借鉴。第一、不打无准备的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第二、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麻痹对方,并在其最不易跑动时,突然袭击,置对方于死地;第三、最值得称道的是战斗中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甚至不惜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商战中这种对手最恐惧,也最具杀伤力。”而张先生以一位企业家的敏锐嗅觉,发现并认可了狼团队合作、勇于牺牲的优秀品质。

我认为,不仅对于企业家而且对于任何团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来说,狼的战略谋术都是非常值得思考和借鉴的。

狼性理念的最基本特征在于它的团队精神,在于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敢于战斗、敢拼能赢的气概共同铸就的强大合力。书中所描绘的狼的精神,其实可以概括为不屈不挠、勇敢顽强的进取精神和相互信赖、齐心协力的团队精神,这就是《狼图腾》给我的启示。

“一滴水只有放在大海里才能永不干涸”。如果一个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能够像狼群一样团结协作,形成一个上下齐心、坚定顽强的工作团队;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清楚个人和团队的共同目标,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和在团队中的作用,放弃个人主义思想,将个人发展与团队发展有机地协调统一起来,那么这个团队所能迸发出的执行力和战斗力,一定要比团队成员个体能力之和大得多。

团队的作用恰在于提高组织的绩效,产生1+1>2的效果。团队的力量不仅是智慧的相加,而且是精神的平方;建设好的团队文化既是一种战略,更是一种责任。

《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3

寒假里,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这本书实在是太精彩了,让我忍不住一口气读了下去。

也许大家都认为:狼很凶残,很笨,专门吃人们辛苦养大的羊啊,牛啊,是个坏分子。人们常用“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贬义词来形容坏人,可让人想不到的是,成吉思汗的后人马背上的民族——蒙古人却十分崇拜狼,我们汉人把龙作为图腾,称自己是龙的传人,蒙古人却把狼作为图腾,人死了要喂狼,靠狼把人的灵魂带上腾格里(天),把自己看作狼的后代。为什么呢,因为狼其实很聪明,很有耐心,就拿抓黄羊来说吧。

黄羊的跑步速度非常快,人骑着马根本追不上,最好的猎手也很难抓到羊。但狼能一抓一个准。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惊动它,早上看黄羊吃草,晚上看黄羊睡觉。等第二天早晨,黄羊起来正要撒尿,埋伏了一天一夜的狼看准时机,猛冲过去。黄羊拼命奔跑,由于跑命时撒不出尿,不一会儿,黄羊的尿泡破了,后腿抽筋,就跑不了成了狼的囊中物。

狼是这么的有勇有谋,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生活中,我们要向狼学习它的聪明才智。有一次,我的篮球队友彭飞和蒋卓成到我家来做客啦!妈妈端出了香喷喷的牛排和金灿灿的荷包蛋,我们三人立刻同时欢呼一声,一场精彩的美食争夺赛即将打响。

趁别人不注意,我先下手为强,举起筷子杀向最爱的牛排,可彭飞是头护崽急红了眼的母狼,谁夹牛排他跟谁斗;我是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巨狼,和彭飞你争我抢,壮怀激烈;蒋卓成呢,是头好谋善断,运筹帷幄的精狼,趁我们搏斗激烈闹翻天的时刻,转战荷包蛋城,大快朵颐,我们两只笨狼看到他吃得津津有味,顿时羡慕'嫉妒'恨,又来个惡狼扑食向荷包蛋,他呢,轻轻松松舒舒服服享受着正宗牛排。

晚上,妈妈看到我的日记,笑着说:“能模仿《狼图腾》写出这么生动的文章,看来你也明白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了。”我不好意思地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不该和客人抢。”“还有吗?”妈妈笑吟吟地看着我,“做事要象草原狼,要讲究方法,还要向蒋卓成学习谦让!”

我爱《狼图腾》!

《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4

读这本书,是源于好友的不断推荐,她说这是本好书,值得一看,于是我就借了一本,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虽说读得不是很精细,但是有几个精彩的环节还是留在了我的脑海中,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点点思考。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这一点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狼的各种策略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

人不是狼,但我们却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学习草原狼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5

近来在看《狼图腾》这本书,断断续续的看了一些日子了,是讲_____的时候知青在蒙古草原的生活。也许没有经过知青的生活,对这些生活其实没有太大的兴趣,看他们的文章也仅仅停留在为什么会发生_____的原因上,并无怎样深究。这次翻开《狼图腾》,却是觉得自己是跟着作者遨游蒙古大草原,随着作者的描述,更深的了解到草原这个生态系统。

《狼图腾》顾名思义当然是讲狼的故事,讲的是蒙古人与狼的渊源,蒙古草原与狼的关系,现在看到了陈阵圈养了一只小狼,牧场搬迁到了一个新草场这一段。书写到这里,不断的提到了一个问题,草原让农区的干部管理了,会使草原遭受到没顶之灾。原因就是农区的干部没有认识到草原当中的生态平衡问题,一味的以狼是资产阶级的代表为由,想将狼赶尽杀绝;如果草原没有了狼,那么草原的生态环境必定会遭受到无法修复的毁灭。从前经常对身边的人说,我们要环保,我们要保护环境,却从来没有想过,原来保护环境是要保持物种的多样化,要保持生态平衡。草原狼凶狠的追捕其他的动物,猎杀黄羊、老鼠、兔子,其实就是在保护草原草的生长,也是帮助这些动物优胜劣汰,让物种的优秀性能一直延续下去。看着书里面的描写,才发现在野外生存,没有一股狠劲和过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但是这种生存完全依靠的就是你的个人的能力,没有掺杂其他的你虞我诈,比人类社会要简单多了。

狼还懂得不要赶尽杀绝,而人对动物呢还有这样的心思吗在猎杀动物的时候是否有想过,只有在生态平衡的社会中,人才可以保住自己的小命,才可以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不要和我说什么转基因技术,克隆技术,这些都是科学家混饭吃的手段,我只需要一个有着正常优胜劣汰的社会。

书还在继续看的过程中,我想不仅仅陈阵和蒙古人,我也从狼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狼图腾》初中生的优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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