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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书心得

读书: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读书: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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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笔记1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都会深深地被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要想使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要接受和肯定自己。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无须抱怨命运的不济,不要只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都读过很多让我们感动和令我们深省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中蕴含的哲理和智慧,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

热爱生命,活着便是希望,世间一切事物中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激情。

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笔记2

近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面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考虑“那是一条生命”。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助。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可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不过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希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助。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笔记3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__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笔记4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6年发表以来,长达百年之久,始终为国内外文学界所肯定,并深深感动着许多读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成功地塑造了主人公“这个人”的生动形象。

《热爱生命》写的是一名淘金者的传奇经历。他无名无性,人们只能用“这个人”称呼他。在美国19世纪掀起的去阿拉斯加淘金大潮的影响下,他也加入其中,并采集到了一些金子和金粉。不料在返回途中,他却遇上了右脚腕被扭伤、同伴弃他而去、寒冷、断粮和狼欲吞噬等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和痛苦,近20天,靠吃浆果、灯心草、小松鸡、小鲦鱼、野草、驯鹿骨和水等维持生命。到了最后,两条御寒的毛毯用尽,捕猎的枪丢了,猎刀也不见了,只剩下罗盘、几根火柴和一个白色铁罐。但是他拖着鲜血淋淋的双脚,即使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但还是挣扎着前进。最后别捕鲸船“白德福”号上的科考人员救起。“这个人”可称得上是一名铁打钢铸的汉子,他的事迹惊天动地,他的精神可歌可泣!

读了《热爱生命》,你会知道是什么让“这个人”勇敢面对,你会知道应该如何跨越人生旅途中的大小刊刻,你更会知道怎样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除此,你在书中,还可以积累大量的成语,学到许多的细节描写,对提高写作水平大有帮助。

小说《热爱生命》的初中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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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读书:初中生的《猎人》读书


《猎人笔记》主要是19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村生活的随笔集,作者通过猎人狩猎的故事,揭露了农奴主的残暴,农奴的悲惨生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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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1

暑假里,我读了《猎人笔记》。

这部书的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都是主人公在打猎途中遇到的事情。作者在描写人物与景物的时候,用了许多修辞手法,生动具体形象。比如在《霍尔和卡里内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有一回,我打猎来到兹德拉县,在野外碰上一位卡卢加省的小地主,和他结识了。这个人名叫波鲁徳金,是个打猎迷,也算是个好人。不错,他是有一些缺点,比方说他向省里许多富家女郎求过婚,遭到拒绝吃闭门羹后,一面伤心地向朋友和熟人倾诉自己的悲哀,一面把自己园子里的酸桃和别的生果子当作礼物送给女郎的双亲;他的汤里放的萝卜,必须切成菱形或者梯形的;他说话口吃,把自己的狗叫“天文学家”,他把“可是”说成“可系”……可是除了这些不多的、无关紧要的缺点以外,正如以上所说,他是个好人。这段描写抓住人物的特点,刻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地主形象。

作者描写景物也十分详细,比如这一段对黄昏的描写:“但是,黄昏已经临近,晚霞满天,像大火一样炙烤着半个天空。太阳就要落下去了,周围的空气像水晶一般显得特别清澈。远处笼罩着一片柔和的雾气,显得十分温暖。”这里几个比喻句的运用,让人感觉贴切生动。

作者描写人物景物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在写之前认真仔细地观察了,能够在生活中处处留心观察有趣的人或者物。

正如前人所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体会,学做生活的有心人,就一定能写出好的作文。

初中生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2

猎人笔记,是俄国屠格涅夫写的,是通过作者的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描写,通过写猎人笔记让读者感受到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我们可以了解的残暴,狠毒,吝啬。和农民的悲惨命运。

作者在打猎的路途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包鲁特京的地主,因为他也酷爱打猎所以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那里的人个子高大精神爽朗,住着宽敞的房子,最主要的是那里有大片的树林,树林有松鸡,鹌鹑等等小动物,是一个打猎的好去处。

这篇小说里,作者在打猎的途中,唯一一个让作者产生,神秘感和敬畏与一身的人是一个,叫孤独的狼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护林人。他为自己的主人看护着一片松树林,一天我在打猎,遇到了倒霉的天气,是孤独的狼让我有了一个避雨之处,我们正在了天,孤独的狼突然象收到了信号一样,拿起枪火药冲了出去,我紧跟其后,慢慢的发现一个人在偷砍树,他已经要大死那个人了。的知事情的原委,孤独的狼破例的把那个人放走了。

我从书中的知《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解放运动初期。农民门都在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写《猎人笔记》既记述了自己打猎的所见所闻,又写出了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

《猎人笔记》由二十多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大家可以去看看一些俄国作家创作的名著,如《上尉的女儿》,《铁木尔传》,《悲惨世界》等你会发现许多相同之处。

初中生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3

读完《猎人笔记》,心中就有一种感触,但却不知道是什么。难道是为了俄罗斯的大自然风光,还是那些地主的可恶行为。但是作者总是在讲述,并没有摆明地指责那些不公平的制度,而是用书写的方式来讽刺沙俄时期的奴隶制。

其中有一篇《幽会》。据说学者们把它作为这本书中最好的一篇,可是也不尽然,我的个人见解与之不同,但我也承认《幽会》写得很美,能令人如亲临其境。但屠格涅夫在写另一篇《独院地主奥夫谢尼科夫》的时候,写他祖父抢占别人土地的往事时,并没有留情,狠狠地在书中批评地主的残暴,狠毒,把他家族的这一丑事永远的记录了下来,这说明他反对奴隶制,追求民主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这比《幽会》写得好多了,但在写作手法上,却远不及《幽会》。这是我的看法,有不对的也尽管提出来。说到这,我也像说说最后一篇《森林和草原》,这是一篇纯粹以写景的手法来写的文章,而且是作为书的尾声。跟很多文章是大有不同的。

作者还在文中写了春天,这跟黑暗的奴隶制时代构成了极大的反差,可也写出了奴隶制即将被粉碎,民主制度将会来临,人们那是会想春天般快活,俄罗斯人们不会永远存活在奴隶制度中,极妙地写出了俄罗斯人们反对奴隶制的心理,也加强了俄罗斯人们对奴隶制的愤怒之情。

初中生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4

今年暑假,我有幸结识了一位著名的作家,还拜读了他的成名之作。我觉得书中的景色描写让我流连往返,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优美的语句更是妙不可言。这个令我无比敬佩的人,就是十九世纪俄国著名的作家屠格涅夫;这本由25个小故事组成的语言精炼的惊世骇俗的书就是《猎人笔记》。

慢慢地阅读这本小说,我认为书中景色描写最好的莫过于《树林与草原》这个小故事。作者是这么描写的:“云雀嘹亮地歌唱着,黎明前的风吹动了——于是红红的太阳冉冉升起来。”读着读着,这句话似乎把我带入了作者见到的场景,与他一起领略那日出的风采,呼吸清新的空气;又让我随着他的步伐,目睹了黄昏的浪漫,见证了星星的璀璨。看着这么美的景色,我突然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静静地欣赏这本小说,我觉得最深入人心的是雅什卡曼妙的歌声。他在安乐居酒店里唱的那首歌,震撼了在场所有的人:伊凡内奇低下了头,庄稼人小声地抽搭,作者湿润了眼睛,野人先生落下晶莹的泪珠,包工头把紧握的拳头按到额头……就像作者说的,他的歌里有青春气息,有活力,有甜蜜,也有一个俄国人真挚而热烈的灵魂……我自然也被这歌声陶醉了。

细细地品读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西扬。他是一个大自然的宠儿,是农民哲学家。他热爱大自然就像热爱自己生命。一走进森林他就会忘记一切,也许他会与林中的鸟儿呼应,与树木打招呼,向露珠眨眼睛……总之他会全身心沉浸在大自然的美景里。因为他非常淳朴、憨厚,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合上书本,我再次陷入沉思,其实,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作者把大自然的美丽景色和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巧妙地结合写在一起,更让我们认识了当时俄国社会不公平的本质。因此,我读着这本书,自己的心情也会随着书页的翻动,时而悲伤,时而兴奋,时而为农民的悲惨命运愤愤不平,时而为地主的残暴咬牙切齿!从书本中走出来,我更为自己生长在繁荣昌盛的祖国,平等和谐社会大家庭而感到幸福与自豪。

初中生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5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村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线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子啊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本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多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的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对俄国的社会角度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弄你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点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忍气吞声,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平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加倍珍惜才是。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每当我在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的时候,我更会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屠格涅夫那自然婉转的笔调深深的将我吸引,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一体,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初中生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杰克伦敦小说《热爱生命》的读书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对整个社会表达了对生命、生活以及一切有意义的事的热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杰克伦敦小说《热爱生命》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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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热爱生命》的读书笔记1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杰克伦敦小说《热爱生命》的读书笔记2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出身贫寒,因此他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悲惨境遇深有体会。他在许多作品中批判了资本主义的黑暗,歌颂了革命者无所畏惧的高尚品质。在他不长的创造生涯中,他写作了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多篇短篇小说。除了《热爱生命》这部中篇小说集外,他的长篇小说《荒野的呼唤》、《马丁伊登》等也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单的人在荒野上雨饥饿、严寒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叛逆》和《监狱》则是根据作者的亲身经历写的,描绘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的悲惨生活。《疑犯从宽》中,作者则以“黑色幽默”的笔调抨击了美国司法制度的腐败。

如果有幸,您也来细细品位吧!

杰克伦敦小说《热爱生命》的读书笔记3

今天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做《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他告诉我们,灾难不是死亡的代名词。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确可怕,但热爱生命的人,就一定会坚定信念,挑战极限,战胜一切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他”是顽强的,是执着的,是善良的,是宽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质。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这句话中可以得知,是“他”对生命的渴望支撑着他前进,是他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与困难做斗争。这句话也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点明了文章主题。

“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突然不笑了,他从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尔的不幸正将是自己所要面对的。从“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对比尔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嘲笑一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更何况比尔还是与自己曾经患难与共的同伴。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怀是宽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体虚弱掉进水坑淹死,却也没有选择沿着沙洲随着漂浮的木头,让河水带走他,这是理性的表现;在与狼搏斗时,他没有选择进攻,而是等待狼来攻击,他再进行反击用体重压死狼,这也是理性的表现,“他”很理性不是吗?

生命就是会有形形色色的&”后男生,他由于不慎碰到高压线,失去了双臂,但是,他没有为此沮丧,对生活失去信心,仍然从容面对生活。他爱好音乐,于是,他找到一家音乐学院,然而校长以“影响校容”为借口一口回绝。强烈的自尊心被瞬间激发出来,他父母借钱买了台钢琴。他每天训练超过7小时,由于琴凳比琴键矮,人坐在上面会摔下来,家人为他特别设计一个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劲,一天下来,他腰酸腹痛,双脚抽筋,但是,他没有因此放弃,微笑着坚持下去。由于手掌可以撑开8度,脚却只能张开5度,所以,双脚弹琴更加艰难。脚被磨出血泡,肿了,出血了,咬着牙关挺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如此刻苦训练。终于,他会用双脚弹较难的音乐了。当他出现在“中国达人秀”节目上时,感动了现场所有观众,他说“我不抱怨什么,至少我还有一双完美的腿”。他敢于挑战命运、创造生命奇迹的品质让我无比感动,我觉得,这同样是一种热爱生命的表现。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当中,顽强地与命运拼搏,并且创造生命的奇迹。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奋斗不息,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小说《热爱生命》的读书笔记5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弃他远去了,困顿中的他究竟该何去何从?

他唯有的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在艰难的挣扎着;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已经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最贵的是那一支枪,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却没有了一发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饥饿的他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是那么的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现实更使他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创;唯一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来温暖那颗挣扎的心,因此他视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时,孤独无助正在严重的威胁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沼泽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单薄的生命。饥饿难耐的他靠桨果野草之类来减缓胃的空虚,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不停的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时,他感受到了狼群对他的威胁是如此的可怕。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他仿佛从那尸骨上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因此他只能毫无保留的去与那只病狼战斗。

为了生存,他坚持了下来。因为有信念,即使风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在那一刻就显显得那么的明智,再耀眼的黄金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绝境中的一抹阳光。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演绎了自己对生的渴望是多么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质——并不是对金钱、权势、一切世俗的向往和渴求,而仅仅是为了活着,仅仅是为了生存。

“仅仅是为了活着”,听起来是那么的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为“仅仅是为了活着”和对“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着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有人因为一点自己的私利,而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也会为上天的一点不公而消极面对生活,甚至会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人生没有阳光。

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灵魂的依次洗礼,一次暴露。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我们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欲熏心。

所以在这里我想大家说:对于那些名利,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只是我们没有明白生命的本质而已,只要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本意“仅仅是为了好好的活着”,那我们就不会再对那些东西那么执着了。伟大的生命是自然装饰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来装饰了。

亲爱的朋友们,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违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杰克伦敦小说《热爱生命》的读书笔记

读书模板:《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


有这样一句话:“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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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笔记1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笔记2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出身贫寒,因此他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悲惨境遇深有体会。他在许多作品中批判了资本主义的黑暗,歌颂了革命者无所畏惧的高尚品质。在他不长的创造生涯中,他写作了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多篇短篇小说。除了《热爱生命》这部中篇小说集外,他的长篇小说《荒野的呼唤》、《马丁伊登》等也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单的人在荒野上雨饥饿、严寒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叛逆》和《监狱》则是根据作者的亲身经历写的,描绘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的悲惨生活。《疑犯从宽》中,作者则以“黑色幽默”的笔调抨击了美国司法制度的腐败。

如果有幸,您也来细细品位吧!

《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笔记3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笔记4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笔记5

今年暑假的一个晚上,我曾怀着极为震惊的心情,读完了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的传奇经历和超常拼搏精神把我彻底感动了,我要向你们推荐阅读。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从1906年发表以来,长达百年之久,始终为国内外文学界所肯定,并深深感动着许多读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成功地塑造了主人公“这个人”的生动形象。

《热爱生命》写的是一名淘金者的传奇经历。他无名无性,人们只能用“这个人”称呼他。在美国19世纪掀起的去阿拉斯加淘金大潮的影响下,他也加入其中,并采集到了一些金子和金粉。不料在返回途中,他却遇上了右脚腕被扭伤、同伴弃他而去、寒冷、断粮和狼欲吞噬等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和痛苦,近20天,靠吃浆果、灯心草、小松鸡、小鲦鱼、野草、驯鹿骨和水等维持生命。到了最后,两条御寒的毛毯用尽,捕猎的枪丢了,猎刀也不见了,只剩下罗盘、几根火柴和一个白色铁罐。但是他拖着鲜血淋淋的双脚,即使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但还是挣扎着前进。最后被捕鲸船“白德福”号上的科考人员救起。“这个人”可称得上是一名铁打钢铸的汉子,他的事迹惊天动地,他的精神可歌可泣!

读了《热爱生命》,你会知道是什么让“这个人”勇敢面对,你会知道应该如何跨越人生旅途中的大小坎坷,你更会知道怎样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

《热爱生命》小学学的优秀读书笔记

读书:初中生《根鸟》的读书


《根鸟》是一本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书了,它讲的是一个名为根鸟的少年梦到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根鸟》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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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根鸟》的读书笔记1

根鸟再一次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从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决定西寻紫烟。途中,根鸟认识了板金,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无比,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克服了种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的梦,但板金的命运是悲惨的,在莺店的郊外他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坚持不懈地区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努力着。在鬼谷,根鸟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在米溪,他又一次舍弃了荣华富贵和秋蔓,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一贫如洗,但坚韧不拔的恒心和毅力让他继续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

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如果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决不半途而废。我想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有梦想,明确自己的道路,不要被途中的风光所迷惑,要像根鸟那样坚持,现在我们比他的条件好,应该距离自己梦想会更近,更容易实现,只要我们做好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努力学习,掌握足够多的知识,就一定能够实现梦想。

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须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初中生《根鸟》的读书笔记2

这几天,妈妈给我买了曹文轩的《根鸟》。我被书里面的主人公根鸟那种尽管遇到千难万阻,却一直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

书里讲的是一个少女紫烟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去寻找紫烟的故事。

根鸟在寻找紫烟时,遇到了一个叫长脚的人,他被长脚骗到了矿场背矿。因为想去救紫烟,他就逃跑,却被抓了回来,并被双手反剪吊了很长时间。长脚给他吃能让人忘记一切,只记得背矿的一种植物果实——红珍珠时,他默默地告诉自己:“我要逃跑,去救紫烟!”就这样,他装成白痴,麻痹了长脚一群人。终于在大家都喝醉了的那天晚上,他又一次逃跑,并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烧毁了一大片红珍珠!好!根鸟终于逃出来了!我长舒了一口气。如果他的意志稍微有点儿不坚定,就只能一辈子在山沟里背矿了。

根鸟十一岁离开家乡寻找紫烟,十六岁时因为想家,又回到了家乡菊坡。可是他父亲于半年前就病倒了,在根鸟回来的七天后,父亲就去天堂了。办完了丧事,过了一段时间,根鸟又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途。小小的年龄却找了那么长时间,扪心自问,我能坚持到底吗?以后,我要像根鸟那样,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克服困难,坚持不懈!

初中生《根鸟》的读书笔记3

《根鸟》是我喜爱的作家曹文轩写的一本书。寒假里我看了这本书,很受教育。

书中的主人公根鸟是一个既善良勇敢又坚持不懈的好男孩,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始终信任自己,坚信自己一定能行。他在一次打猎时遇到了一只白鹰,从白鹰脚上的布条上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大峡谷,希望有人去救她。后来,这个求救的女孩和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不断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决定去寻找这个梦中的大峡谷,救出紫烟。于是,他从家乡菊坡出发,经过青塔、鬼谷、米溪和莺店,中间经历了很多事情,他到伐木场扛过木头,在鬼谷背过矿石,在米店背过米,而在莺店开始赌博、喝酒,差点就放弃了追梦,多亏了在途中结识的朋友板金的鼓励和支持,他最终坚持下来,用了四年多的时间,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还有许多白鹰在飞的大峡谷。

根鸟成功了,他靠的是那份执着的信念。联系自己,我觉得很惭愧。以前我做事情总是遇到困难就想退缩,所以常常半途而废。看了这本书,我更加理解了“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我们每个人活着都要有目标,而且为了实现目标,必须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我要像根鸟那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种种困难,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初中生《根鸟》的读书笔记4

最近我读完了曹文轩写的《根鸟》,深笔记触。

根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天,根鸟为了贫穷的家庭,外出打猎。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有收获。突然,一只白色的鹰映入他的眼帘,他急忙用猎枪瞄准,这可是唯一的猎物呀。鹰落在一块石头上,根鸟开枪了,那只白色的鹰挣扎了几下,便死了,根鸟走过去,发现鹰腿上竟然有一根布条,打开一看,是一封信:

我叫紫烟。我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也许只有这只白色的鹰,能够把这个消息带给人们。它一直在我身边呆着。现在我让它飞上天空。我十三岁,我要回家!救救我!救救我!救救紫烟!

晚上,根鸟奇迹般的梦到了紫烟,还梦到了紫烟在的大峡谷。根鸟早晨醒来,就有一个念头:去找大峡谷,去找紫烟。根鸟从此踏上了“寻紫烟之路”。一路上,根鸟不知被多少人嘲笑过,讽刺过,甚至还被人抓到一个陌生的矿山去开矿,但都没有动摇他的念头,没有动摇他前进的步伐……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根鸟那坚强的意志,每个人都需要这种坚强的意志,靠着这种坚强的意志,去克服种.种困难,去开辟自己前进的道路。

初中生《根鸟》的读书笔记5

撷一株思想的蒹葭,让淡若烟罗的墨香氤氲指尖。

——题记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孩童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越挫越勇,终于看到另一片春暖花开。

小说共分五个章节,每一个章节的生动刻画,使我仿佛置身其中。我似乎采到了那片“菊坡”地,秋风吹过,山野显得一派枯瘦与苍茫。我看到根鸟背着猎枪,拖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的架势,转悠着、寻觅着、脸上充满这稚气。我仿佛置身“青塔”镇,看见根鸟正帮着老奶奶将一箩米从水磨坊往家里抬,看见他在伐木场挥汗如雨的身影。我又去了“莺店”,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一群白莺从峡谷深处升腾起来,身上洒满阳光,纯洁的羽毛闪闪发亮,在长空下优美地盘旋。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根鸟让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根鸟在成长,他不再稚气,渐渐多了一份成熟与担当、冷静和执着。正如书中所讲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的确,根鸟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奋进,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人生的洗礼。

读完《根鸟》我想起了撑起一个家的11岁的男孩——陈财东,他柔弱的肩膀,承担着家的重任,悉心地照料、呵护着爸爸健康的希望。总是把家放在第一位,无论自己有多么的孤独,他都无怨无悔。陈财东的担当和责任意识难道不像成熟后乐于援助他人的根鸟吗?

是的,我们也应把担当与责任放在心中的重要位置,这应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种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第二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乃第三境界。”读书让人明理,精神得到充实。

初中生《根鸟》的读书笔记

读书: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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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笔记1

阅读完蔡崇达的《皮囊》,让我认识到,人的肉体也就是“皮囊是拿来用来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皮囊的人才能成材”。

文中写道作者的外曾祖母,她每次切菜都很用力,有回生生切断一根手指,家人乱成一团,她却像没事人一样。还有一次,在那看似强悍的皮囊下,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在挥别女儿时看见一只从菜刀下逃生,洒着血到处乱跳的鸡,她一路小跑出来,抓住它,狠狠地摔死在地上,“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这样的文字,无端让人惊心。这样的阿太,让人敬佩又陡生怜悯。

皮囊,无论再坚实,再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的时候。一旦被揭开,里面的人心可能脆弱无助到你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自中风瘫痪后,会突然号陶大哭,会像小孩一样耍赖,发脾气,也会因为绝望而整天跟家人嘀咕,要“抓紧死”。真正死了之后,他又跑到儿子的梦中,责怪儿子只给他烧小汽车,不烧摩托车,“小汽车我不会开”;跑到老伴的梦中,说他“想骑摩托车去海边逛逛”,要赶快给他。原本带着几许幽默的话,此刻却仿若一枚枚坚硬的钉子,要锲而不舍地楔进读者那柔软的心里去。

作者父亲去世以后,母亲认为他父亲在世有没有还清的债务,就去各种寺庙气球祷告、“通灵”、“请父亲”,表面上是母亲封建迷信,但是更重要的是表达了作者母亲对父亲的一种爱,也是在最迷茫的时候找到了一种心理安慰,显示出在那个时候一种无助的表现,这些细节被作者刻画的淋淋尽致。

评论家李敬泽在这本书的推荐语里说:“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着一颗心的羁旅。心醒着的时候,就把皮囊从内部照亮。”我们也都该给自己一个清醒的时刻,让自己从纷扰的尘世中暂时释放出来,看见忧伤,看见人心。

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笔记2

把这本书加入书架的真正原因是被这本书的书名和装帧设计所吸引。后来又看到好多书友都在读这本。

按照通常以往的惯例,一本书,如果读到__页的时候还没有将我带入,便放弃,因为我觉得,一本书在一开始还没有引人入胜的场景和人物出场,只会越看越瞌睡,失去看下去的欲望和意义。好在《皮囊》在第一页的时候就以一个倔强的九十九岁高龄的裹脚的阿太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九十九岁高龄的阿太看尽了世间的苦难与变迁,在不经意的话语中道出了人生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

我们都是带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用来经历风吹雨打的,所以我们的灵魂才有处安放。

书里写到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到现实打击的厚朴,透过作者,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别样的人生。

这本书的最后告诉我们: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

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笔记3

终于读完了《皮囊》,久久不能平静,深有感触,真的是一本好书好书好书,作者以最真实的情感,最平实的语言,写了自己生活经历,骨肉间的故事,像解剖人生一样,剥开生活外壳,展露给你看生活的真实血性肉身一样剧烈。祈求上天开一点门夹缝,祈求他妈妈放下那包老鼠药,那些带点血腥味的生活片段,让人无法轻易放下和忘记,字里行间的心灵深处的猛烈碰撞。

听说作者写这本书写了很久很久,有人说书名《皮囊》不太符合内容,我却觉得很适合,没有动词,没有状语,只是个名词,只是个各人见解和个人感受的词,正如贾宝玉形容自己“只是副臭皮囊”,又正如《金刚经》里面的“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皮囊,只是相,只是外在,正如书里面一句话“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这让我记起温情而又残酷的家乡故事与现实纠缠的影子,谁又能彻底能理解生活的本质意义呢?当你觉得你正在受生活的折磨和困境时,抱怨着这一切,你不如看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困境和苦难没想像中那么大,至少你活得比别人幸福。

丰满的皮囊,过完人生才会知道厚薄。吃苦是让你知道你还在经历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经历,我记得问过令令姐,令令姐说,这一切只是“业”显现罢了,一切只是你脑海里的大象。无论如何,愿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青春价值。也愿你活在当下,珍惜你所能拥有的人或物。扎西德勒!

耳边听着李健的音乐,旁边是热气腾腾的米饭,看完的书,在这寒冷的夜,一切来得如此温暖。

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笔记4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

皮囊讲的是他的阿太(奶奶的妈妈)的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认为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面对奶奶的去世,面对自己切菜时切下来的手指,面对舅公被她丢到水里几乎溺毙的事情,甚至对于自己的离世,她都表现的非常坦然。她甚至在死前跟作者说:“不要哭,现在没有这个皮囊的束缚,我来去都更方便。”

也是因为这份特殊的气质,作者特别喜欢与阿太待在一起。后来去外地工作,与阿太见面机会也少了,但是只要是工作中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作者都回选择回到阿太的身边,陪她坐一个下午。虽然阿太不大听的懂,后来甚至不再听得到,但是这样的陪伴却能够安抚作者,让他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后来阿太走了,作者也慢慢地明白了阿太在奶奶去世时说的一番话的意思。当时全家人都挺伤心的,阿太不以为然,仿佛走了不是她的女儿一样。作者问阿太为什么这样,阿太说因为她舍得。阿太的舍得来自于她对待生命和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消逝在她看来是皮囊对生命束缚的结束,是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太带给作者的安全感,是这份看法带来的超然淡定态度的感染。确实在这份态度面前,一切的困难不过是身体的折腾,生命有更多精彩的事情去做。

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笔记5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偶然一次看到这么一句话,觉得很是有趣,就将他记在了我的小本子上。一个同学看到后,便说他有一本叫《皮囊》的书,可以借给我看,我本来并不怎么想看,但出于好奇,就借下了。

好在《皮囊》在第一页就以一个倔强的裹脚阿太(外婆的母亲)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满嘴无牙,说话漏风,坚持自己用小脚丈量小镇街道的高龄老太,却在不经意中导出了人生的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她说的这句话,也是这本书名字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带着皮囊在人世间忙碌的灵魂,而这幅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得以安放。阿太的心态,给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也奠定了这书悲情的感情基调。

书中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蔡崇达的眼睛,我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的味道,更领略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你我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你我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透过蔡崇达,我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了别样的人生。

我被他的这份勇敢和决绝而打动。人生匆匆几十年,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活着为什么,在父母日渐老去,儿女绕膝渐远,朋友奔波离别时,能与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享受生活,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这也让我开始重新思考,活着是为什么?生活是为了什么?未来该怎样规划?也给我带来了面对困难的恒心。

最后,以《皮囊》中我很喜欢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希望在闲暇时你翻阅这本书是,能有瞬间让你远离尘嚣和喧闹,能有片刻抚摸到你的灵魂,打动你的心。

初中生读《皮囊》的读书笔记

读书:《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


《林海雪原》是现代作家曲波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1957年初版,这是一部不错的佳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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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笔记1

“你要学学那些战士们,他们用热血谱写了一首首壮丽的战歌!”

妈妈的声音又响起了,她已经背好包准备出去了。

“快点,去买一本红色经典书,不买你不会知道战士们的辛苦。”

偶然,我读到了一本《林海雪原》的红色经典读书,书中的故事刻骨铭心,是一个个热血铸就的灵魂——他们是战士!没有他们,就没有这本《林海雪原》;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的新中国这片江山如画的土地!

书中讲了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侦察英雄杨子荣与威虎山座山雕匪帮斗智斗勇,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的故事。作者曲波用这本书怀念他的老战友,怀念那段一起抗战的日子。

不知大家可曾听过那雄赳赳气昂昂的京剧《智取威虎山》,那就是他的战友杨子荣用热血谱下的一首战歌。他足智多谋,把威虎山的土匪消灭了许许多多,真是一个大英雄!

老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总是懒的,遇到困难总想半途而废,总是会哭泣,会伤心,会难过,但是一想到这些不畏艰苦,勇敢在抗日路上牺牲自己、保卫祖国的那些战士,我的热血仿佛也被点燃,仿佛也身临其境在抗日战争那艰苦的环境下,我并无退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人是逆风而行的,如果不往前行走,就会被风吹倒,从而得不到那以后的荣华富贵,得不到我舒适的安逸生活……

但学习上,我总有那么一点的欠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我选择生闷气,把门猛地一关,把笔全部砸到地上,然后大哭一顿。面对学习中的困难,有时我选择放弃,有时我选择哭泣。这使我愈发气馁。但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向英雄学习,向这些革命先辈学习。只要有他们的精神激励着我,我就像机器人一样奋起读书,像周恩来总理一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笔记2

昨夜,星宇浩淼,若隐若现。那片林海、那片雪原,英雄的身影一掠而过,那段极具传奇色彩的往事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轻轻的合上《林海雪原》最后一页,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幕不停的闪现在眼前。六十多年前,在那白雪皑皑的深山老林中,曾经有着一群与我们年龄相仿的战士,为了一个他们可能无法看到的美丽未来而英勇奋斗着。他们的气魄震荡山林,他们的信念感动天地。

他们火一样的热情将沉积了千年的冰雪融化,他们高高在上的理想就是珠峰也无法比拟,他们是英雄,他们配得上这个光荣的称呼。他们是林海雪原星的精灵,一次次的勇闯龙潭虎穴,就是为了见证一颗赤子之心。他们是世间最可爱的人。

然而,他们也留下了遗憾——遗憾无法亲眼目睹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日渐强大,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在茫茫的大千世界中,他们为了祖国和人民默默地战斗着,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他们是始终微笑着的,因为他们的精神是永远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

燕雀怎么能知道鸿鹄的高远志向呢?那种终其一生追求高尚理想的人,必将是伟大的。而那些躲在黑暗角落中的蝼蚁又怎能体会“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没有理想,人类就无法登上天空;没有理想,中国千百年来的灿烂文化又从何而来?也许这理想要历经几多沧桑,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在我们的身后,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的脚步。

我们无需担心梦想的那一边会是什么,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完成今天的梦想。

今夜,星空依然璀璨,那雪原上飞驰而过的英雄,还会飞入我的梦中吗?

《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笔记3

前几天在看一部红色经典电影叫《林海雪原》,被书中人物深深打动。

而书上说,1946年,人民解放军派出邵建波率领的小分队深入临海雪域,组织群众抵抗剿匪。但通过抓获的土匪,他们了解到胡伟山上的目标土匪是班数的几倍,地形复杂,于是派杨子荣同志扮成土匪,取得土匪头子的信任。最后,杨子荣同志没有背负希望的重担,配合敢死队成功剿灭了土匪。随后,他们继续发动土地改革,进行新的战斗。

这也是当时东北的真实写照。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杨子荣同志。胡彪扮成土匪深入胡伟山,深得头领左山彪信任,最后以少胜多。

我想起身边的人,他们在不断努力为祖国服务,为国家争光。我同学的爸爸是军人,在部队为祖国服务多年!

杨子荣同志智取小炉匠的故事是最激动人心的。凭着必死的决心,杨子荣成功地赢得了强盗的信任,迫使小炉匠陷入绝境,摆脱了敌人。

战火离我们很远,但我们要把红色基因传承下去,让所有烈士安息!

《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笔记4

1946年,解放初期,东北平原茫茫白雪,解放军年轻将领少剑波带领小分队,深入林海雪原剿灭残匪。他们不畏艰险,历尽辛苦,同敌人巧妙周旋。

最让我拍案叫绝的是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的大胆设想:打入敌人内部,里应外合剿灭敌人。杨子荣乔装打扮,冒充另一伙土匪副官胡彪,经过重重盘查和考验,杨子荣沉着冷静,经过斗智斗勇,终于取得匪首座山雕的信任,并成为“老九”团副。年三十,杨子荣利用威虎山摆“百鸡宴”的时机,设下妙计,把山上的众匪徒个个灌得烂醉如泥,和及时赶到的小分队一举歼灭了狡猾凶残的众匪徒。

合上书,我不禁心潮澎湃,书中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个性十足。年轻有为,足智多谋的少剑波;智勇双全,勇敢无畏的杨子荣。他们是多么让人钦佩!他们身上不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英勇善战,也体现了共产党人的视死如归的精神。更好展示了军人不畏艰险的优良传统。

《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笔记5

土匪,这个词在许多小说中都出现过,它代表的人物有好有坏。《林海雪原》中描写的土匪与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不同,这里的土匪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恶霸。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土匪犯下的恶行和欠下的一笔笔血债,看得我气愤填膺:同样是中国人,他们怎么能这么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同胞呢!一定要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共产党发现了这群土匪,决定出发前去“剿匪”。可最后派出的却仅仅是一支几十人的小分队,面对号称二三百人的匪军,仅仅靠一支小分队,够吗?看到后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打仗靠的是计谋,而不是蛮干。几十人的小分队,靠着自己的机智勇敢和为党献身的精神打败了匪军。

生活也是这样,有时面对强大的敌人,光靠蛮干是不行的,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的机智和坚定的意志。

《林海雪原》初中生的读书笔记

读书: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


初读雷雨,到最后周萍和周蘩漪各自为了爱一个死了,一个疯了,用他们代指那些为爱徇情的无知青年,每一个布景和情节诡异而恐怖,他们内心的城府更是深不可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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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笔记1

为了看《雷雨》的话剧,我这两天做足了功课,重新翻看了《雷雨》原著,这个全长4个多小时的剧目,无疑是中国话剧艺术的经典。但是为了观众和演员着想,一般会删去剧中的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尽量压缩时间,本次整个剧目时间为3小时。看完的时候,我们刚好赶上最后一班会学校的公车。

《雷雨》的故事我再多说无用,评论更是谈不上了,只是想说说我看完之后的些许遗憾。

首先,删掉了序幕和尾声。如果加上这两幕的话,估计观众们就该在剧场里面打地铺了,所以也无可厚非。不过,正如曹禺先生在《雷雨》的序中说的那样,这两幕,即使让观众入戏,也是送观众回家。有了他们,观众可以更好的欣赏整个四幕戏,也可以更好的回家。确实,在全局的最后一幕,当曹先生把全部的矛盾和波澜向观众展示之后,我们的心是不能平静的,如果没有尾声感觉就是如鲠在喉,不上不下。不过,在戏院中,冗长的观众须知,代替了序幕,演员的谢幕代替了尾声,一部经典就这样去头去尾,让人不能尽兴,实在可惜得很。

如果说删掉序幕和尾声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对于作品主要内容的删减就让我十分失望。

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笔记2

《雷雨》中周家人要搬新家了,几乎每个人的台词中都会有涉及到关于搬新家,但是每个人的态度却不尽相同。不过,在周家老爷看来,这是全家人的希望,也是曹禺给大家在人世间留下的希望。虽然说,周萍选择了逃避,蘩漪选择了坚持,周冲选择了追求,表面上看周家人都没有人为这样的希望是真正属于他们的希望,但是周家老爷是这么认为的,他们家里每一个人的希望都是建立在这个希望之上的——就是摆脱现在的状况。

可是,就在搬家的前夜,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这样的希望根基破灭了,所有人的希望也就无从谈起,最后曹禺先生以一个大悲剧的形式为《雷雨》画上了句号。但是,我们总是会在心里描绘出一个喜剧的样子,在新的家中的样子,这也就是曹禺先生所谓的送观众回家。不过在这次改编剧中,搬新家有关的全部台词删掉,雷雨成为了一场挥之不去的阴霾,如果单从剧中看,我们找不到出路,整场话剧,观众始终陷入一种不可自拔的绝望当中,当编导除去了最后一根稻草的时候,雷雨变成了死亡的赞美诗,而不是灵魂的安魂曲。

首都剧院里完美的视听效果,给了我最初的震撼,但是,对于原著的“随意”修改,却让我带着些许的失望与无比的绝望,走出了那个充满焦躁与腐味望的周公馆。

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笔记3

似乎名字就暗示了一场悲剧的发生每当我读到书的末尾时,突然间由心底涌出一股酸痛。有时候很迷茫,为什么上一辈的孽债总是报应在子女身上?这难道队长子女来说公平吗?

书的结尾讲到了周萍(周朴园与鲁侍萍之子)和鲁四凤(鲁侍萍和鲁贵之女)的死,以及无辜的周冲(周朴园与周蔡漪之子),原本我以为没有周蔡漪的阻扰,结尾应该可以说是圆满结束了,但是我错了。《雷雨》所描述的是一场悲剧,正因为周蔡漪对周萍的那份爱,从而顺理推章一步步引出了一个身世之谜,周萍和鲁四凤这对苦命鸳鸯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也许他们受不了这种结果,周萍在雷雨的天气中冲到庭院外而触电死亡,然而让我很不值得的是,周冲这年仅才17岁的无辜男孩,居然会去拉触电的鲁四凤白白丧命。瞬间我有股怜悯,为什么纯真无邪的周冲在曹禺的笔下最终的命运会是触电而死呢?而那个周萍却举枪自尽,弟弟鲁大海在那个恐怖的雷雨天气中从此失去踪迹。似乎这一切都发生的有点仓促与可惜,只是我们都知道至便是悲剧的最终目的。

回过头来讲周蔡漪和周萍。作为后母的周蔡漪居然会和丈夫的儿子周萍染上关系,从我们正常人的眼中可视之为乱伦,但当我换个角度去想的时候,就会懂得原来这就是悲剧产生的一个过度!可见曹禺的策划可谓是巧妙绝伦。从不该发生的事引出最终大家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然而事实追究根底,这场悲剧的主导线还是在父亲周朴园身上,这个玩世不恭的伪君子,若不是他为了娶个有钱的周蔡漪又怎么会丢下穷命的鲁侍萍呢?鲁侍萍又怎么投河不死再嫁鲁贵,因而生出鲁四凤呢?所以说为什么总是父母欠下的债会报应在子女身上,让他们曾受不该有的罪恶呢?

依然一句话:“这对子女来讲是否公平?”

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笔记4

封建礼教,让小少爷也开始忧虑了。在所有主角齐聚一堂的时候,父亲的专制和对工人的压迫,让他看到自己的想法(把学费腾出一半给四凤上学)是多么的幼稚,至少在父亲这儿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当有天晚上,父亲亲自要“他未说完的请求”时,他低着头,直说没什么,甚至父亲也放下口气:“也许,我会同意呢”也无法让他再将心事表露。

这本是个矛盾的集合,在闷热的客厅,在闷热的“死去的夫人”的房间里以及在大伙的心里,都有团火在燃烧。四凤的爱情在燃烧;周冲的爱情也在燃烧,而他还有对父亲的恐惧,对母亲的同情。萍对后妈,因为“闹鬼”只想一走了之,并且,对四凤,他是爱?是随性?还是借她慰藉自己甚至是借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我不知道,但在那个雷雨的夜,他终于可以解脱的。也就是那天晚上,他面对鲁大海说出:我想死。由结局可见,这一句话是真。

繁漪,这个可怜的人儿,被迫嫁给周朴园,没有爱情的生活,昏天黑地的屋子里。她又是桀骜的骏马,只是在快要心死的时候,周萍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满足,也许风花雪月,也许甜言蜜语,毕竟,比起一直的闷热的屋,比起丈夫想着另外的女人,比起只有药作为丈夫给的礼物。她从冬天走到了春暖花开。而后来的所作所谓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她可以不爱她唯一的儿子,她可以反抗老爷子的命令,甚至可以在雷雨的黑夜跑到四凤家里,鬼一样的出现,但是她却总是思念,总是询问,关于他的萍的一切她都想了解,想要紧紧抓住。雷雨夜,她以为自己发下狠心要开始报复他的萍,可是忘记的自己是一个见不得他下跪的人,更何况见到他哭泣,她甚至可以委屈自己和四凤同样的地位。因为这一生,她这样的女子只为爱付出。她终于咆哮了……

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笔记5

“鲁家小姐”——四凤。这是个可怜的角色,多年的风雨洗礼后,再回到周公馆,看到和听到周扑园对她所做的保留,看到自己的相片时也许内心象打翻五味瓶一样的难受,也惊愕,也愤恨,也想忘记。但是命运的巧合想圈套一样牢牢锁住她,接女儿回家的日子竟成了世界末日,葬送自己的女儿,儿子……

没有哭泣,没有眼泪,这个满目沧桑的老人,是这么坚强的过了这么多年吧……

雷雨还在疯狂咆哮,一声枪鸣后:

“萍……”繁漪真的疯了。

“萍儿……”周朴园终于要挽留儿子了。

幕拉下,客厅安静了。是的,雨后就不再闷热了。

死是最美的结局。周冲最单纯的爱终于可以陪着四凤了,四凤也不会在迷藏似的躲藏了;如果没有死,专制,残忍,又道貌岸然的周朴园永远也不会发现比封建礼教更重要的是家庭。要不是那样的结局,我想繁漪会抑郁地终老,被青春遗弃,被爱情遗弃,被思念吞噬,最后被现实毁灭。

如果说,我说如果,结局是,四凤接受了周冲,周冲也按自己的心愿,给了四凤知识,但是谁说周朴园有爱情的当初不是周冲呢,有了知识的四凤又会成为是另一个侍萍的轮回。

一场雷雨,就让命运到此为止了。

初中生读《雷雨》的读书笔记

读书模板:初中生《面纱》的读书


在异国美丽却凶险的环境中,凯蒂他们经历了折磨与死亡,艰苦与磨难,最终揭开了面纱。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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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1

凯蒂最后敢于揭开面纱,面对真实的自己,踏上精神救赎之路。瓦尔特是爱她的,尤其是书中瓦尔特说的那段话,他对凯蒂的爱,从没期望过她会爱上他,他能爱她,已经是感激不尽了,着实令人动容。他带她去霍乱流行之地,也承认是要报复她,凯蒂也渐渐明白了瓦尔特所想。但也是在那里,她开始了精神上的提升。查理对凯蒂,不是爱,而且一种寻求释放的情人模式,他自始至终都不曾想和他的妻子离婚,更别提要娶凯蒂。

他自私自利,永远不会做伤害自己的决定,永远追求着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凯蒂沉迷于查理的“爱”之中,其实是沉迷于自己各种欲望之中。是瓦尔特让她看清了查理的嘴脸。她和瓦尔特进入婚姻,并不是因为爱情,她聪明的知道瓦尔特爱她,但她从未爱过他,但瓦尔特是不是自始至终,都想要凯蒂真心爱他?在霍乱流行之地,在别人的评价中,凯蒂才渐渐开始意识到,瓦尔特是一位优秀的人,但她以前却从未看到他身上的任何发光的地方。不得不说,瓦尔特的死亡,修道院的经历,帮助凯蒂开始了精神上的救赎,她开始揭掉自己的面纱,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2

在读面纱之前,我先读完了《在中国屏风上》,觉得后者像是前者的素材库,在对中国的描写中有很多熟悉的地方。

如果说《月亮与六便士》讲的是现实与理想的话,那《面纱》应该就是在说家庭与婚姻。我觉得我们都是通过与外界的联系,和他人的纽带中慢慢认清自己,所以所谓认清自己其实是相对而言。

原生家庭造就了凯蒂的性格,所以当帕尔特坦诚自己爱她并嘲讽她时,她坦诚自己就是个二流货色那一段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无奈和委屈,她也不喜欢被那样养育,但是父母是无法选择的。

而婚姻,理论上应当自己可以选择的后半段人生。但是当她可以选择的时候,她却不具有选择能力,也就是缺乏对婚姻和对对象的认知,非常随性的就结了婚。之后的出轨等等,不过是咎由自取,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被原谅被关怀,也是一种自以为是。

帕尔特死前说,不过是死了一条狗。得不到自己所爱之人的回应,自然就什么都不是了。于凯蒂而言,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品德高尚,思想深刻而改变。所以即使帕尔特死,她对他死前的忏悔与请求原谅,是那么轻飘飘如同爱恋一只狗。但这也不能怪凯蒂,你可以谴责她不守妇道,但是你无法命令她去爱她不爱的人,给出她给不了的反应。我觉得就算她是个二流货色,也是个真实不作伪的二流货色,相比虚伪的唐生而言。

凯尔特死了,她得到解脱。凯蒂母亲死了,她父亲得到了解脱。婚姻,我没体验过所以说不出什么感觉,只觉得它意味着不自由和压抑。但是世间夫妻千万种,只是毛姆的小说中呈现出的只有嘲讽和不看好,大概,还是有,婚姻美满的,例子,的吧。。。。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3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4

生活是色彩斑斓的,每种颜色都代表着不同的生活,那这神秘的颜色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之前在逛书店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面纱》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甚合我意。

这本书出自英国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之手,讲述了女主角吉蒂因为长得好看,贾斯丁太太想着在青春季便争取把她嫁到家境比较好的人家里,可惜没有合适的人选。而她的妹妹多丽丝长得没吉蒂好看,但在18岁的时候已与杰弗里·丹尼逊订婚,可25岁的吉蒂却没有。吉蒂和男主角沃尔特·费恩在舞会相遇,吉蒂就在一阵慌乱中间嫁给了沃尔特·费恩。

不过吉蒂不喜欢他,在晚宴遇到查理·唐生被他的魅力所征服,因此出轨了,但纸包不住火,被沃尔特·费恩发现了。为了惩罚她,费恩便带着她一起去了霍乱肆虐的湄潭府,而吉蒂在那里过的很不错,结果沃尔特·费恩不幸在做试验中染上霍乱,死在那里。临终时,他对吉蒂说,“死的却是那狗”。这句话我百思不得其解,往前翻了一下,知其大意为:一个好心人把狗领回来,起先相处融洽,后来狗却发疯了,将人咬伤。但人活过来了,死的却是狗。

吉蒂在湄潭府时本以为自己命已不久,但在此生活中她渐渐看清现实,霍乱随时随地可能降临的死亡让他们看到生命的脆弱。忙于治病救人的沃尔特·费恩和在修道院帮忙的吉蒂彼此看到了对方的可贵之处,而这面面纱渐渐消失。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即使是外表的颜色优美,内在也不一定一样优美。因为总有那么一面面纱迷惑你,生活就是如此神秘。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5

毛姆先生串了一根线,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一本书接着一本书,让我们去解读他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终于在“面纱”里,将面纱揭开,看到了他真正想表达的东西的面目。

说起内心奔涌而出的力量,说起身体里的声音,总觉得模模糊糊是一个本质相似的东西,但又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这本书确确实实的表露出这东西是“道”,每个人追寻不同的道,每个人因自己的道而感到存在。有感于中国“道生一,一生三,三生万物”的说法,有些中国文化的元素并不是了解就能写出的,对中国现世的讽刺和美都写得恰到好处。

“最后死掉的却是狗”引用得真是非常讽刺了,这个关于出轨的小故事,这句话就是灵魂,看得是冷笑连连。一个愚蠢至极的女人,即使最后勉强找到内心的安宁,她也是愚蠢的。

其实我不太理解瓦格特一面把自己赤裸的内心给完全不爱自己的人,一面又是聪明洞悉一切,是为何。毛姆先生大概是为了体现人类对真实波动的情绪出的难以抵抗,但我觉得聪明人不会将自己陷于如此困顿和难以控制的局面。

另一个就是毛姆先生对家庭以及子女的观察是颠覆性的,一些家庭夫妻过得并不愉快,但却没有选择离开各自过,像是被一根锁链栓死,这辈子都绑在一起同生共死。在伴侣死去后,一边如释重负一边还要遮掩如释重负的心情。伴侣死去后如释重负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共同生活已成为负担还一辈子一起生活,婚姻稍有不慎便成为禁锢,抑住我们的咽喉,逼迫我们放弃抵抗。至今我对爱情甚至婚姻的看法是极其负面的,别找我谈论这些,不觉得有远景可观。

初中生《面纱》的读书笔记

读书范文:热爱生命800字读书范文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向生活抛出热爱之情的小说。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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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1

课堂上,学习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我感触颇多。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五年级的男孩,他很不听话,让父母和老师操碎了心。他花钱大手大脚的,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每次考试都名落孙山。五年级毕业的暑假,他和同学们出去玩的时候晕倒在地,送到医院,被查出胆囊癌,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这年轻的生命仅剩的最后一年里,他顿悟了。手术后他读了一个月的书,剩下的十一个月,他走访了所有亲戚。在一场大雨后,他病发了,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我非常热爱生命,非常感谢父母。

在病魔打击他时才顿悟,认识到要热爱生命,要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就懂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个道理的话,他的生命是不是就会更加精彩呢?

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每天回家总嫌作业多,不愿意完成,每到双休日或长假总是把作业一拖再拖,放到最后做。一个星期六,我又嫌作业太多了,甩手扔开作业本,偷偷溜出家门去邻居姐姐家玩。这个姐姐已经上初中了。刚走进姐姐家,我说道:“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课桌上写回家作业,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书桌左侧的3本厚厚的书,又指了指在右侧的2张大试卷,还有正在写的抄书作业,说:“我还有很多作业呢!今天必须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业量远远的超过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业像一个大雪球,而我的作业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却能踏踏实实地完成作业,而我却总是怨天尤人。我红着脸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间,轻轻地关上门。

读了《热爱生命》让我感慨万千,当我嫌作业多不愿意写的时候,当我体育锻炼嫌累不想坚持的时候,当我练舞练得腰酸腿疼想放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拥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一样珍惜。

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2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沈阳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杰克.伦敦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3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4

生命是渺小的,就像大海中的一粒粒金黄的细沙;生命是伟大的,就像泰山上的一棵棵挺拔的苍松。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这个美好的东西,它很珍贵,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许多多苦难。有人在苦难面前倒下了,也有人在根本不算苦难面前,轻易舍弃了自己的生命。

在一次讨论会上,一位着名的演说家迈着大步走上了讲台,手里高举着一张钞票。他面对会议室里的200个人,问:“有人要这20美元吗?”一只只手举了起来。他接着说:“我打算把这20美元送给你们中的一位,但在这之前,请准许我做一件事。”他说着将钞票揉成一团,然后问:“谁还要?”仍然有人举起手来。

他又说:“那么,假如我这样做又会怎么样呢?”

他把钞票扔到地上,又踏上一只脚,并且用脚踩它。然后他拾起钞票,钞票已变得又脏又皱。

“现在谁还要?”还是有人举起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了很深的感受,无论演说家如何对待那张钞票,人们还是想要它,因为它并没因为脏、皱而失去价值,它依旧值20美元。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无数次被失败或碰到的挫折击倒。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我们的生命和这20美元一样,是永远都不会失去价值的,我们要把自己的生命当成无价之宝,永远地珍惜它。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一旦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身体一旦失去,将永远无法挽回。

我们的生命是用来珍惜的,是用来热爱的,是用来爱家的,爱国的,爱这个世界的,千万不要因为一点点微小的困难而轻易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5

悠闲的夏日,懒散的阳光。我坐在书桌前,合上刚刚读完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仔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似乎想从中读出点儿什么。

小说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个被同伴抛弃的人,独自走在人迹罕至的荒野上。在经历了饥寒的交迫,伤口疼痛的折磨,对随身物品带下或遗弃的艰难的抉择,耐力的磨炼等众多考验后,他终于获救,并得到了健康。

小说一开篇,便是主人公与同伴走下河岸的场景。冰凉的河水,杂乱的石头,更加渲染的环境的恶劣。然而,不过一会儿后,主人公就因脚脖子崴了而被同伴比尔抛弃。文中的比尔,在我们看来,也许自私,也许对朋友无义,可若这事真正发生,又有谁能够转身走过云陪同伴慢慢前进呢?况且,即使比尔真的转身走向同伴,在以后漫长而难以维持温饱的旅途中,两人也难免因利益而争吵,最终两人同归于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随后,主人公就孑然一身,一瘸一拐地,开始了让人无法想像的艰苦的日子。他曾经幻想,幻想比尔在暗窖中等他,幻想两人一起南下,幻想枪中有一枚子弹……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虽然幻想如此美妙,可腹中的饥饿把他位回现实。雄鹿近在咫尺,却无法得到;松鸡“咯咯儿”地叫声也成了对他的嘲笑;野物不断,恰在他的步枪射程之内,而步枪又偏偏没有了子弹;说连黑狐狸都有松鸡充饥,而他一无所有……无可奈何,为了生活,他只能捡拾毫无营养的浆果和灯心草底部像是葱芽的嫩苗充饥。这在常人看来,是多少不可思议!可他做到了!他的信念支撑实在他!所以我认为,一直支撑他的,是他对生命的热爱,坚持不懈的精神!

或许,主人公三番五次数火柴显得有些卑微,或者说,有点“强迫症”;或许,主人公用石子打松鸡时显得有些笨拙,或许,主人公沉浸在幻想中时显得有些不切实际……可是,他对疼痛的忍耐让我们不可思议;他对丢弃黄金坚定的抉择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他对与病狼对峙的耐力更是大得可怕……

对生命的热爱和坚定的信念,让主人公战胜了死神。《热爱生命》,告诉我们: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6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800字读书笔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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