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第七封印观后感
今天上午,公司网线出了问题,干脆就安心的看前几天就下下来一直没安心看的电影。《第七封印》是前天下的,因为看到一篇介绍,说人临死之前应该看看这部电影。一时冲动也就下了。
《第七封印》,我觉得这部片子有种宗教色彩。我没有看的很懂,但是看的有点激动。呵呵。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片中人的脸,对,就是脸。我承认,我是个有点注重脸面的人,第一眼看人的时候首先看的往往都是人的眼睛。《第七封印》就这样对了我的胃口。片中有很多的镜头都是人的眼睛。西方人的眼窝都是有点深陷的,看起来深邃无比。在影片的刻意强调下更显得如此。
安东尼的脸色总是苍白的,从第一次见到死神到最后都是如此。眼睛里总有很奇怪的东西在善良。他是绝望的,还有恐惧。一直都在恐惧着,所以他一直都很不安。即使是在那个黄昏,喝着牛奶吃着野草莓,他说他会记住的那个黄昏,他的眼睛里依然有惊惶。
他是不相信上帝的,至少不是很相信。影片中有一段他对死神说的话,说了很久。我觉得更像是他的自白。他怀疑上帝的存在,因为人们总是在祈祷,却总也看不到那些传说中的神迹,只是凭着一种模模糊糊的信仰罢了。死神就说了一句话,“你在恐惧。”安东尼的情绪突然就转变了,他说,“是的,我在恐惧。因为恐惧,所以必须抓住一点信仰。”可能信仰真的就是这样产生的吧。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恐惧,很多时候不可克服,如果有了信仰,至少还可以让自己去相信那一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的东西。在西方,上帝就是这么个东西。可惜,在《第七封印》中,那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上帝,我怎么看都觉得恐怖。那样狰狞的一个上帝,更像是中国神话中的怪物。至少也是坏蛋。
片中有一段音乐,没有看到人物的时候我觉得很好听,虽然听起来有点绝望,但是悠扬无比,震撼人心。然而,随之出现的是什么情景啊。那麽多哀哭着的人,鞭笞着前进。他们背负着耶稣,背负着十字架。牧师发表那么慷慨激昂的演说。他说,每个人都会死去,一个如花的姑娘,谁又知道明天是不是就是一具苍白的尸体呢?那样健壮的一个男人,没有人知道他还能污染这个本来就肮脏的世界多久。牧师的表情激动的有点可笑。在我看来。那是瘟疫流行的时代,每个人都惶惑不安。他们都跪倒在地,却不知道到底应该祈祷什么。或许应该赎罪?像那队伍里的人一样,鞭笞着前行。但是为什么我听到那么凄惨的哭声?男人的,女人的。
有一个被魔鬼附身的女孩子,绝望的叫了很久,她被捆绑在十字架上,禁止所有人上前。教士的表情看起来严肃无比。然而那女孩子被活活烧死的时候,却是那么精壮的8个小伙子押送着。他们甚至不敢碰触她的身体。安东尼看着火燃烧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对着死神大喊,“你到底对那个女孩子做了什么?”死神的回答是,“你总是有那么多问题吗?”死神的表情很淡然,近乎凝固。
安东尼一直在和死神下棋,最后一次下棋的时候,他终于放弃努力。他把自己的国王送给了死神。死神告诉他,“下次我来的时候,你和你周围的人都会一起消失。”是的,他们一起消失了。因为他们本就已经绝望。临死之前,安东尼的妻子一直在读那段文字,用美丽的法语(我猜是。o(∩_∩)o…)读着,“当拉姆揭开第七封印的时候,天堂一片死寂,这样的死寂延续了半个小时之久,而此时,七位天使也即将吹响他们手中的号角……”
我喜欢死神的装扮,他的样子更像是一个教士。在西方拯救受难的子民,与上帝沟通的教士。他的任务却是拿走人的生命。他的冷漠,在他专心致志的锯掉杂耍老板攀住的求生之树的时候一览无余。他说的,没有特例,没有救赎,没有任何机会。他只是拿走人的生命。他说了,他是无知的,他没有秘密。
约瑟夫在片中是个温暖的角色,他相信上帝,很虔诚的相信。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幻觉是幻觉,他相信那是真实的,所以他看见了圣母,看见圣母的微笑。看见了安东尼和他的伙伴们在死神的镰刀下绝望的绚丽的舞蹈。
影片的结束,约瑟夫和他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孩子在一片美妙的鸟鸣声中牵着马离开,身后是一片清朗朗的碧海蓝天。温暖无比,清净无比。好像,瘟疫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喜欢这部电影,很喜欢。看的很专心。并没有领悟许多,仅仅知道死亡不可避免,幸福可以永恒,如果有心。
篇二:第七封印观后感
最早看《第七封印》时完全看不懂,直到后来了解了一点哲学和当时的背景才有所明白。这是一部关于死亡和信仰的电影。
欧洲人的信仰危机可以说并不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才出现的,早在17 、18 世纪便已出现。首先是一些经验主义者如休谟对上帝的怀疑,然后是康德,继而是叔本华、尼采,接着是维特斯根坦、萨特。这一连串的哲学大师的哲学可以说都是围绕一个问题展开的,那就是上帝,或者说人的信仰。记得周国平曾经这么比喻:两千多年的西方的追求信仰的道路犹如一个人的独自跋山涉水追求一个目的地,然而两千多年一直没有达到这个目的地。直到有一天一个人拦住了他的道路,告诉他那个地方是存在的,但是永远也达不到,这个人是康德。紧接着,另一个人告诉他一个更大的噩耗:那个地点根本不存在。这就是发出“上帝死了”的悲叹的尼采。这时的信道者该怎么办,他仿佛一下子陷入了无助和恐惧之中,因无助而恐惧。
这种信仰的缺失随即而来的就是一波又一波关于人生虚无的哀叹。固然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传道书》中便有这种虚无的观点:“凡事都是虚空。人的一切的劳碌,就是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就是连智慧等看似有意义的东西在生命的虚无面前都是无力的。然而,圣经揭示这个秘密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信仰上帝的作用——抵抗虚无。唯有全知全能的上帝才可以抗拒这无所不在的虚无,因为他是人在虚空中能找到的唯一的支点。
但是,当上帝的存在得不到证明时(即便是在《传道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世上的不公平被反复强调,那也是对上帝的一种怀疑),那虚无便无法抑制的涌来了。骑士在向死神假扮的神父的忏悔中,对上帝提出了根本的质疑," 空虚像一面镜子,在里面映出空虚的自己,真是令人可怕、恐惧。难道人真的无法看到上帝本来的面目么?他为什么总是隐藏在那些不切实际的神迹之中?连自己都无法相信自己,我又怎么去相信其他的人,那些愿意信上帝却无法真正做到的人以及那些既不愿意相信也无法做到的人,他们的命运会怎么样呢?我要的不是假设,是智慧,我要上帝亲手来显示他自己……" 这是我整部电影第一次的震撼,直指我的内心。
康德说我们既不能证明上帝存在,也不能证明上帝不存在,但是为了道德的需要,我们要将上帝存在作为一个预设。但这是一种理性的状态,只能对于理智的存在者有意义,对于我们普通存在者却无法忍受。骑士是一个理性主义者,他是一个意识到这种深刻的虚无但又妄图摆脱的人。他追求的依然是一个圆满的证明,就如同两千年来的其他逐道者一样,妄图达到那个终点。但是这又怎么证明的了呢!于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如同大多数人一样的方式,不是智慧,不是证明,而是信仰,就如同克尔凯郭尔说的“信仰的飞跃”。重要的不是上帝的观念,而是信仰上帝的激情。“信仰正是个人内在的无限激情与客观上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如果我能够在客观上把握上帝,我就不回去信仰,但恰恰因为我不能够在客观上把我上帝,所以我必须信仰。”这可能就是基督教徒最后的归宿。
《第七封印》中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死神是唯一的神。这大概也与我们的认知吻合。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我们的出现时偶然的,我们的死亡是必然的。因此可以说唯有死神才是我们真正的主宰。世上别的苦难,我们都可以竭力避免,唯独死亡我们躲不过,除了接受,别无选择。一旦意识到这点,我们怎能不去思考它呢!托尔斯泰说:“一个人学会了思考后,不管他的思想对象是什么,他所思考的都是死亡。”死亡不正是虚无的一个根源吗?死亡和虚无总是形影不离。叔本华认为意志包含欲求,欲求意味着痛苦,而意志本质上又是虚无的,只是一种挣扎,无力的挣扎。人从一开始就是慢性死亡。基于此他是欢迎作为意志之观像的肉体的解体,即死亡的。
然而人就是这样,妄图寻找生命的目的,寻找死亡的积极意义。当骑士第一次见到死神被问及“是否准备好”时,他回答:“我的身体是恐惧的,我的灵魂是平静的。”但其实我觉得,此时的骑士的灵魂也是恐惧的,因为他尚未想清楚生命的意义,因此他开始和死神博弈,为自己争取了时间。他能找到吗?
古往今来太多哲学家给出了答案。伊壁鸠鲁说:我生的时候尚未死,我死了后,我已不存在,所以我对死没有感觉。没有感觉的事对我是没有影响的。但是我们对于死亡的恐惧不正是因为死后的虚无吗?相对于一点感觉都没有,当下的我们能哭能痛是多么幸福!在《斐多》中柏拉图则强调死亡是灵魂的净化,是摆脱肉体的桎梏达到完满状态的途径,因此哲学家是欢迎死亡的。但那大概只是极少的人能够做到吧。斯多葛学派的观点是:死不可避免,所以还是顺应天命为好。聪明的人命运牵着走,愚蠢的人命运推着走。然而一件事情的不可避免并不能成为我们接受他的理由,我听见灵魂的呼唤“我不愿意死”。死亡的普遍性是接受死亡的另一个理由。想想多少伟人死去,死亡路上,你并不孤单。看来死亡是真正最公平的一件事了。只是与神的永生相比,死亡又是多少大的不公平啊。每个人的生是独一无二的,死又怎能结伴而行?塞涅卡说:我死之后正与生我之前一样。我们从未对我为出生的世界遗憾,又何必为我死之后的世界耿耿于怀呢?两者有什么区别?生我之前未有我,一旦有了我,这个世界便与我相关,我怎舍得轻易放弃!海德格尔的死亡观大概和叔本华是一脉相承的,他强调“先行到死中去”以寻找生命的意义,对死亡不是“恐惧”,而是一种“焦虑”。但虚无的前提注定这只是自我安慰。
看来,死亡本身是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那么在虚无的大背景下,在死亡的归宿下,生是否有动力支持呢?我想任何所谓的动力都会变得无效。骑士的寻找只能是徒劳。有人说骑士最终找到了,是他故意引开死神救了马戏团一家,这是他生命的意义。我却认为这是他在寻找生命意义无果从容赴死前做的一成人之美的一件随意的事。
或许,马戏团一家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明。他们与骑士是两种不同的人,注定一个痛苦,一个快乐,一个走向死亡,一个迎来新生。骑士是伟大的,因为他意识到了多数人浑浑噩噩从未想过的东西并为此执着追求,这种精神大概是唯一超越时间、超越毁灭的东西吧。或许生命因这种执着的徒劳而有意义!
篇三:《第七封印》观后感
有“电影哲学家”之称的瑞典导演英格玛·伯格曼的电影我只看过这部他花35天完成的《第七封印》,除此之外,则是余华大加赞赏的《野草莓》和《处女泉》的内容概要。
在余华的某本传记上,我读到了关于伯格曼电影的描述。余华年轻时在北京看完《野草莓》后竟激动地徒步走了数十公里,于是,这个名字我记住了。随后,来自他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这本小说开头提出的人性命题借用了伯格曼的《细语与呼喊》,让我觉得更有意思。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一个BT电影合集里下载到了《第七封印》。是在晚上看这部作品的。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我关上灯,拿出笔记本电脑,以恭敬的态度来观看这部名声远扬的哲学电影。
在这里,我只以初次观看的体会来表达我的感觉。由于事先并不知道其故事背景及典故,真正理解该作是在第二次观看以后。
开场是压抑的天空,鹰飞过,灰色沙滩,疲倦的骑士,两匹站在海里的马。旁白响起《圣经》中的段落。黑衣死神出现在骑士身边,严肃的问答,对生命与信仰的思索和质问在一局国际象棋中开始。
彼端,幸福的一家三口,嬉戏,玩笑,幻象。约夫,米亚,米雪。三个隐喻的名字。
骑士与随从行进,他们从十字军东征归来,十四世纪差点摧毁整个欧洲的黑死病肆虐,这是人类历史上最绝望的时期了。恐惧,悔罪,忏悔,祈祷,救赎,生,死。
徒中骑士布莱克与约夫一家相遇,约夫和米亚的天真与自由开朗的生活态度极大地动摇了布莱克的理想主义悲观情绪,他决心拯救这一家人。死神出现和布莱克继续对弈,布莱克无论如何击败不了死神,这正象征着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而他以凡人的狡猾,移动了国王和车(字幕中是骑士)的位置。他甚至故意弄翻了棋盘以给予约夫一家逃亡的时间。
接下来他们抵达了一个正在上演马戏团演出的村子,这也是全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的一幕。由于瘟疫带来的痛苦,人们认为自己是有罪的,他们背着十字架上的耶稣像,不停地鞭打自己和他人,以求上帝的宽恕。此处的音乐极为凝重,带有神圣的意味。赎罪的队伍浩浩荡荡经过村子,寻欢作乐的气氛一时烟消云散。在诅咒与忏悔中,队伍又出发了,新的成员又加入进去。
骑士在一个教堂里向假扮成神父的死神大声倾诉自己的理想的困惑,上帝在哪里?他为什么不出现,不伸出手来?他要的不是所谓的信仰,是真理!他的抵抗就是在与死神的对弈中作弊,然而这一切都被死神知晓了——死亡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随后出现的是中世纪的火刑,无辜的十四岁少女被诬陷为“与魔鬼通奸”,在忍受不了酷刑折磨后被迫承认。布莱克对其极为同情。而另一个全家遇难的少女因同病相连,她们面对面心心相印,直到少女被火烧死。
骑士和他的随从,约夫一家,全家遇难的少女,这一行人来到了骑士的故乡。一群人,包括骑士的妻子,在电闪雷鸣的雨夜读《圣经》来缓解内心的恐惧。这里显然是“第七封印”这一典故的对位表现。简单地说,第七封印是上帝的神谕,是对人类的惩罚,第七封印被揭开后,七位天使让世界充满了异象。最后,在狂风暴雨过去后,那个全家遇难的少女眼中充满了救赎的泪水,清澈而明净,她说了耶稣死前的遗言,It is finished。
翌日清晨,只有约夫一家从死神那里幸免于难,约夫再次看到了幻象,骑士等人跟随着死神跳起了死亡之舞,走向永恒黑暗的归宿。
看完全片,我头痛欲裂。导演太多的意图我无法理解或隐约感知,这促使我去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影片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解。导演将死亡拟人化为死神,而死神在《圣经》中是不存在的,在电影中死神是上帝的可怕的左手,是上帝的恻影。而受火刑的少女与全家遇难的少女的惺惺相惜,是宗教意味的体现。约夫一家的名字其实暗含着信仰:约夫─约瑟夫,米亚─马利亚,米雪─弥赛亚。影片中无论是理想主义者还是犬儒主义者,最终都无可避免地走向死亡,而导演让约夫一家存活了下来,也许是伯格曼自身体会到信仰缥缈之所在,让学会享受生活欢欣的凡人留下。凡人却有着神的名字,也许这正是上帝对生活的旨意吧。
我想,“电影大师”这个称呼对于伯格曼来说是再合适不过了。我本身是个不爱电影的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无聊商业片的厌倦。而“枯燥”的哲学电影,却给了我与阅读等量齐观的震撼,由此我明白:任何的技艺它们的颠峰都是那么地相似,大型雕塑、交响乐、教堂壁画,每每都需要不亚于乃至超过小说的智慧。无论用什么方式来表达,生命与死亡都是永恒的主题——爱情,这一主题其实就包含了生命与死亡。伯格曼已经用电影展示了,这极大地纠正了我的偏见。
《真爱如血第七季》是一部于2017年播出的爱情惊悚恐怖电视剧,网友们对这部剧的评价是怎样的呢?一起去看看吧!
威廉姆康普顿,昵称Bill,出生于1840年4月9日(一说1835年4月9日),居住在美国南部的路易斯安那州Bon Temps。他的一生就是在不断追寻着一种品质的旅程:Humanity(笔者在本文中把欲望定义为人性的反义词)。
与当地的普通人、黑人奴隶不同,他身世显赫,出身于当地的一个的贵族家庭,和其他贵族一样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养成了无懈可击的礼仪风度。但是他也有和其他南方人不一样的地方,他同情黑人奴隶,反对战争。
随着比尔的慢慢长大,父亲做主给他举行了一个正直联姻,两家的土地合并让他们变成了大农场主。更幸运的是两人情投意合,一见钟情。比尔甜蜜而开心的与他的妻子Caroline度过了作为人类的也可能是这一生的最幸福的日子。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比尔被征召入伍,南方战败,军队遭到了解散。他寻着小路回家,结果却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大事。吸食人血的Lorena伪装成丈夫在外打仗身亡的寡妇,收留了因为迷路而连续几天饥肠辘辘的比尔,给他提供食物,又用肉体诱惑他。深爱妻子的比尔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她,逃过了被先奸后杀的结局,但正直的品行又因为受到了Lorena的爱慕而被她转化为吸血鬼。
在当时的年代,没有True Blood的吸血鬼们都只能吸食人血赖以生存,隐藏在黑暗中不能露面,比尔就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的无助,望着家的方向,看着深爱的妻子和孩子却不能见面,只能把爱埋在心里,默默的流下血泪,转身离开。
变化的不仅仅是种族,还有他的生活。作为一只幼年吸血鬼,再加上Lorena这个邪恶的Maker。吸血、杀人、淫乱无恶不作,为所欲为,欲望的深渊吞噬了他的肉体和灵魂。但是终究比尔是那个曾经充满绅士风度,充满正义感的男人,随着年龄的慢慢增加,也许是某件事,也许是某个人触动了他的灵魂,以自尽胁迫Lorena解除了血脉的契约。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人性的道路。
或许是冥冥中的某种感应,或许是上天安排的缘分,在机缘巧合下,比尔接受了吸血鬼女王赋予他的调查任务,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路易斯安那州的Bon Temps。见到了作为吸血鬼时最爱的女人Sookie。他们两的血脉,半精灵和吸血鬼发自灵魂的互相吸引使他们之间就像磁铁的S极和N极互相吸引。在比尔并不是那么光彩的圈套设计下,险些被人杀害的Sookie马上就爱上了从天而降,拯救她于水火之中的吸血鬼王子。
群居的吸血鬼会因为被其他吸血鬼天性中的欲望所互相影响所互相控制而变得邪恶,变得毫无人性;而独来独往的吸血鬼往往还保留着属于人类的情感和道德,那么如果吸血鬼与人类居住在一起应该就会变得越来Humanity。Sookie其实就是Bill的救赎者,将比尔一步步从迷失在深渊的边缘拉回来。他们一起为慈祥的奶奶报仇,一起抚养了一个baby vampire杰西卡从稚嫩到成熟,一起目睹了Godric为了追求人性而自我焚化,期间也有被诱惑所迷失的抢夺莉莉丝血液。在为了拯救全族而献出了全身的血液之后,比尔又回到了那个严格自律的追求人性的男人。
比尔与苏琪终于爱的不可自拔,比尔视苏琪为自己的禁脔,不容别人染指。但这一切都只持续到了比尔感染了吸血鬼肝炎,让他前所未有的感受到了体内的人性。他深爱着苏琪,但是他却开始怀疑自己和苏琪的爱究竟是欲望还是人性。
他一生与吸血鬼的天性搏斗,控制自己吸食人血的欲望,对性的欲望,没想到最后还是沉沦在爱情里面。但是究竟这爱欲望还是人性,剧集并没有给出答案。但是不论爱情是什么,爱她就要给她完美的人生,这个想法加上一点点的怀疑,最终还是让Bill做出了那个决定。Im choosing the true death. 将心中的怀疑却永远埋在心底,不忍说出伤苏琪的心。
在拒绝吸取萨莎的血液之后,比尔的吸血鬼肝炎愈加严重。如果苏琪是用精灵之光杀死比尔,那么比尔体内弱化的吸血鬼血液被只能使用一次精灵之光净化有没有可能比尔和苏琪从此以后都变成人呢?但是这个问题永远没有答案,因为苏琪选择了一条与比尔截然不同的道路,她接受了自己半精灵的身份。而比尔在心底里是永远厌恶自己,厌恶吸血鬼的。
比尔心脏上终于第二次插上了爱人手中拿着的木棍。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悠悠的传了出去。
在爱的光芒下,他选择了死亡,让苏琪永远离自己而去。
如果分不清什么是爱,那就宁愿在爱里将一切归墟!
为什么比尔要永远对抗自己,对抗自己的天性和欲望?
这部剧第一次看的时候还是在大学阶段,而到今天我才全部看完~ 不得不又一次感慨时间匆匆,它陪伴着我走过了这人生最最美好的十年。
最爱Eric,完美的身材和帅气的脸庞,在他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看似冷酷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暖的心,亦正亦邪,非常具有人格魅力。Eric深爱着Sookie,他聪明的知道不可能跟Sookie有结果,他选择把这份爱藏起来。给她自由,给她想要的生活,但是还是会不经意的时候来找她。比如,把房子还给了她以确保她安全;自己肝病好了第一时间不忘高兴的去告知她。
Bill是个矛盾的人设。拥有人性的时候可以像个神,坏的时候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但是这一过程他无一不是在各种挣扎矛盾痛苦中度过的。他给sookie的爱是伟大的,他愿意牺牲自己让sookie去过正常人的生活,因为他知道他自己已经无法再回到过去,那些他还是人类的日子,他无比怀念和期望的日子,他不想成为sookie的牵绊和障碍。
狼人Alcide,我在心里是一个非常正直果敢而且很Man的男人。是另一个为了sookie赴汤蹈火的男人。与吸血鬼不同,他可以给Sookie安定踏实的感觉,一个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最终也是为了保护Sookie牺牲了自己。
Laffyett,黑人,Gay,灵媒。是Sookie的好友,是Tara的表哥。不得不说,Laffyett这个角色很活,扮演者演的很好。敏锐聪明,洞察人心,不管是对朋友还是恋人都专一坦荡。
变形人Sam,暗恋Sookie。一开始对自己是变形人的身份感到不适,习惯性逃避。之后找到自己的同类,慢慢改变了自己东躲西藏的生活状态,再加上变形的技能多次营救了镇上的人们,也被大家接受和喜欢。他是幸运的,最终遇到了相爱的人,而且有了孩子。
Jason,Sookie的亲哥哥。把花心和性演绎到极致的男人。虽然老是喜欢搞女人,但是不得不说他内心是善良的且勇敢。最后也有好结果。
大女主Sookie,她的大牙缝确实在最初看的时候会觉得很容易出戏~后面又说是精灵的血统~女主算是个trouble maker吧,各种篓子几乎都跟她能扯上关系,但是总会有恋人好友家人为她出来挡刀。不得不客观的讲,后期的Sookie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了,生活的磨砺让她快速成长,她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她不再抱怨和逃避而是勇敢的面对。
Tara,Sookie发小。不太喜欢Tara,愚蠢冲动喜欢爆粗口。很多事情只看表面。还好,不管经历过什么,最后她对Sookie和她自己的母亲都是忠诚的。
pam,Eric后裔。哈哈,剧终脑子拎得清的少数人,其他人都不放在眼里,除了她的maker Eric。虽然嘴巴上不太干净也不太情愿,但是要求她办的事她基本都会办好吧。
Jessica,Bill后裔。红发长腿白皮肤的吸血鬼。最开始有点hold不住自己吸血鬼的身份,比较经不起诱惑,结果把自己的大男友Hoyt玩丢了。后来经历过几场死劫之后,改变了不少。最后还是跟初恋Hoyt在一起了。
《铁证悬案第七季》是一部于2009年播出的惊悚犯罪音乐电视剧,该剧剧情精彩纷呈,纷繁复杂,关于这部剧,网友们的看法是怎样的呢?一起去看看吧!
Cold Case不同于CSI把犯罪调查过程象记录片似的呈现在观众眼前,也没有众多当今尖端科技的支持,在该剧中,几乎没()有任何和CSI类似的关于用高科技分析尸体来寻找线索的场面,Lilly Rush,作为费城凶杀调查科的唯一女探员,构成了这部以调查陈年旧案为主题的电视剧的绝对核心人物。她的沉着冷静,机警敏锐,还有她那张纤细苍白的脸庞,给观众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这部剧的独特魅力在于,凭着Lilly坚韧的性格,她和她的搭档们总是千方百计的寻找那些至今还健在的当事人,让那些活在过去阴影中的人们在亦欣慰或痛苦的挣扎中去回忆当年发生的惨剧,把观众带到几十年前那个不同的世界,让真正的凶手在各当事人的不同回忆和口供的差异中一点点的凸现出来。而每一次的真相被揭露时,观众都会发现一个难以置信的结局,或悲惨,或愤怒,或无奈。但是无论当年发生的罪案如何难以置信,时间的流逝终究会抚平人们的一些悲伤。Cold Case全剧弥漫着浓厚的怀旧色彩和淡淡的忧伤,或者说是一种女性的温情,让你被每一个故事渐渐的感动,从而在心底留下一些触动。全剧最让人感动的地方就在结尾处,当真正的凶手被绳之以法后,Lilly总能看见当年死去的人们站在对面的街角,向她露出微笑,仿佛实在感谢她使冤案得以昭雪。那一刻,再坚硬的心,也会被深深打动的。
第七季将会以四十余年前,一艘轮船上的一起被定性为自杀的少女失踪案开篇。
铁证悬案 看着真是憋屈
我不知道是这样设定剧情比较容易发展 还是编剧们在说 人生就是这样
每一集 每一集 每一集!
随着真相的揭开 那个死了几十年的人呈现在我们眼前
呈现的就是他太!优!秀!
天才的音乐家 天才的滑板少年(且英俊) 在保守的时代追寻自我和真爱的少女 爱钱但同样不忘正义的私家侦探 想用画去温暖人们的街头涂鸦
情深不寿 强极则辱
每次看完就在想 如此优秀的人 如此善良的人 如果他们活着 那些因为他们的离开 而无法愈合 疼痛多年的人 会不会更幸福。
因为他们的存在,是那么美好的一件事情。
每集剧末 当年的人还站在那儿 一个微笑 慢慢淡去
我已经郁闷得仰天长啸了
这么好的人啊!就死了!死了!死了!
婚礼是什么?对于结婚的人来说,这往往是一辈子才有一次的大事,对于参加者,由于认识的人多,这是一辈子经常参与的事情,而且你确定了一种地缘关系之后,你去参加婚礼的饭店可能就是那一家,吃饭你都能吃的厌烦了。
果然,凶案组的这伙子人们对于参加婚礼实在是没什么热情,但是一个小道消息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两年前这位新娘的新郎在宣布退婚之后死亡了,案子至今没破。这下他们终于找到了参加婚礼的好的理由破案。果然,从婚礼开始之前,他们就开始了行动,悄悄靠近每一个当事人,甚至传唤了几位。当然怎样伪装,怎样接近,怎样搭讪,成了一种不错的艺术,可以看看。尤其是租了那套礼服的胖子说马甲显瘦的时候,我真是想笑的不得了呢。
最后的答案是自杀,是放不下自己失忆的又回光返照又死掉的女友,真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带着点幽默。
但是也能说出点结婚的道理。那位母亲一心要把婚礼当成自己展示面子与虚荣的场所,最终,那个帅气的新郎扔下一切要逃离,自己的虚荣在一夜之间被打破。所以,千万别为了看帅哥靓妹而去参加婚礼,因为不久你就得到离婚的消息。
反而是爸爸比较有人生智慧,清醒的发现第一个肯定没法长久,当然第一个也能看出爸爸是个不错的好人。爸爸觉得这次这个很好,虽然人不帅,但是这是真心爱自己的小宝贝的。这样才会和和美美的过一辈子,真是有道理。
以后咱们对于婚姻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呢
拖拖拉拉看了三年的剧,开始是因为觉得闷,后来则找不到片源。终于看完了最后一集S07E22,像送走一个老朋友一般不舍。陈旧的凶杀案,无论凶案发生的当时多么令人震惊和悲伤,时间总是会慢慢抚平当时的创伤,等待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死因得以大白天下,死者得以安息,生者得以宽慰。
女主角Lilly Rush也成为我最喜欢的美剧女主,坚强,执着,细腻,刚柔并济,配着一张苍白的有点冷冰冰的脸。对Lilly的塑造使全剧充满女权色彩,编剧延续七季一如既往的精巧构造使得罪案片不仅仅是为了一个答案,更关乎死者的人生历程。
Cold Case是一部被很多人忽视,也一度被我忽视的难得的佳剧。她不惊艳,不浮夸,不拿快餐文化消费观众。无色情,无暴力,没有血淋淋的场景和残暴的杀人狂。但她几乎覆盖了美国的一切社会问题,给你一个个的片段,让你拼凑起美国整个平凡人世界的图景。也许就是因为太严肃,就得不到太多的爱。
《妙女神探第七季》是一部于2016年播出的悬疑犯罪电视剧,该剧凭借出色的剧情设定和精良的制作赢得了网友们的一致好评,一起去看看吧!
身为重案组里唯一的女性成员,简(安吉哈蒙 Angie Harmon 饰)可一点也不输给她那些精明强干的男同事们。对于简来说,没有什么比时时保持警惕更为重要的了,她的那股子劲头,仿佛是在和整个世界作战。
没想到在豆瓣上的第一篇长评会是献给了《妙女神探》。其实也是因为短评里写不下我的感慨了。
这部剧在国内知道的人应该不算多吧。但是坚持到最后就会发现这部剧真的让自己融入了这个大家庭,到最后的离别就想和自己的家人朋友说再见。
这个系列的finale是我看过的系列电视剧最好的完结。不急不赶,用两位主角开始一个新的起点来结束整个系列,可能是观众最愿意看得到吧。看得出来最后一集大家在面对离别的时候都是动了真情。Rizzoli的性格是我看过的美剧中最喜欢的性格,Isles应该是女生最想变成的那()一类人吧。两人的友情(或是基情)都是让人羡慕的,这辈子不求朋友多,但是有这样一个对自己真心胜过万人的知己还有何求呢?
总之,每次真的到了结束的时候,真的就觉得看完后心里空空的。
最后,希望能早点看到几位主演的新作品,现实生活中的new start,还有中途离开人世的Frost,R.I.p.
有点舍不得这部剧
最终季,让刚呆在一起可好!!!??
案情弱到当家庭剧看,但真的每段感情都挺喜欢的(除了怎样都感觉不到百合lol)。完结给个四星吧~
虽然不是忠粉 但毕竟看了七季 这个大家庭确实是有爱的。Finale被煽泪目了 Thank you for ur service, Sergent Korsak.Job well done. 是我看过最好的大结局 齐齐整整 好好告别。Frankie升职结婚 摆脱父亲阴影。没有忘记去世的Frost 很有诚意了。刚呆在床上畅想一个月的巴黎蜜月 给百合党撒糖了。
看久了,大家都像一家人一样QAQ好不舍得啊!
我的天!我這幾天都在看什麼!結果也沒有表白,也沒有在一起。差評~既然如此又何必這麼賣腐呢?我真的是無言以對。
farewell,从高中追到大学快毕业的剧。最后季平平淡淡,她们也没有在一起。
今年送走了好多季终剧,唯有这部最后一集看哭了自己,尤其是纪念小黑的这段,更是勾起了悲伤的心情。两女主特有的性格特点是我一路追到底的动力
最后一集为了告别牺牲了趣味性
虽然心里总觉得有原著垫底的基础,作者都还来客串了,但还是希望排除万难让她们在一起好吗:D
【第一篇】
第七届少代会徐徐落幕,但敬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却如黄钟大吕,时刻回响在我们耳畔。
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看到你们就想到了我们民族的未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来要在你们手里实现。世界上最难的事是怎样做人,怎样做一个好人,要做一个好人就要有好的品格。”在最后还不忘强调“美好的生活是属于你们的,美丽的中国梦也是属于你们的。”这一字一句,都让我受益匪浅。
是啊!一个人如果没有好的品格就无法在社会立足,也不会有一个精彩的人生。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一代一代少先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茁壮成长。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每一个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是国家和民族的前进动力。我们绽放的梦想,辉映着红领巾鲜艳的光芒。
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能不能向主席说的那样完全做到呢?想想现在,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平安、美好、和谐的社会主义大家庭,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同学们就应该从小严格要求自己,不仅仅要做到学习好,更重要的是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自己,就像小树苗一样,不断地汲取丰富的营养,笔直地扎根在祖国这片肥沃的土壤,最终长成一株株参天大树,成为祖国需要的栋梁,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学们,我们就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就是祖国的希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让我们一起努力加油吧!让红领巾伴随梦想飘扬,成为祖国大地永远靓丽的风景。
【第二篇】
2016年6月1日,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少先队员代表们,并作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讲了一段勉励大家的话。他说:“看到我们,就想到了我们民族的未来,我们是未来的主力军。他还教导我们,一个人要做出一番成就,就要有自己的志向,希望我们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少先队是党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在共青团带领下,少先队紧跟时代步伐,紧密配合学校教育,扎实开展特色鲜明的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少年儿童的成长关乎着祖国未来的发展,因此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这句话就很好的体现了少年对祖国的作用。而我们少先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教师队伍中一支充满活力的骨干力量。始终牢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要求,永葆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对孩子们的爱心,始终热爱红领巾事业,努力培育美好心灵,勇于改革创新,为党的教育事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我为喜剧狂第七季》是一部于2012年播出的喜剧,该剧凭借出色的剧情设定和精良的制作赢得了网友们的一致好评,一起去看看吧!
名30 Rock,是NBC总部洛克菲勒中心的简称。本片虚构了一个NBC的节目The Girlie ShoG!我没有准备好说再见!那个成为了梦想中莉亚公主的Geek姑娘,You are the best!
一部演了七年男女主角从没有过一丝暧昧的剧,感人到最后一秒,太爱你俩了。价值观合拍的喜剧就是不管有没有那么好笑,都希望永远演不停,癖点和槽点都太懂了,泪别
作为一部基本没有啥情感纠葛爱恨情仇的情景喜剧,能拍七季足以证明这片子的牛逼!Tina Fey不愧是偶像,Fey姨和胖温叔都是台前幕后兼顾,才让这片子那么自然,更牛的是几次直播!!!20分钟的电视剧直播!!!不给五星没天理!
少代会观后感450字
今年的六月一日,是一个令无数中华少儿心潮澎湃的日子——迎来了第七次少代会。我早早起了床,因为我知道,今天上午将会演少代会特别节目《时刻准备着》,我期待着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
吃了早饭,我们一家就坐在电视机前,焦急地等待着电视直播,时间过得真慢!上午10:30,节目开始了!来自全国各地56个民族的806名少先队员、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的代表出席本次少代会,其中少先队员代表有407人。欢聚一堂共同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
通过观看,我受益非浅。这个用多少先烈染红的三角形的红领巾,戴到我们的肩膀上,我们的责任就是要继承这些先烈的遗志,我们一定要像先烈那样为别人、为人民做好事,努力学习,鲜艳的红领巾永远系在我们的心里。少先队队礼是五指并拢,高举过头,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呼号是: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星星和火炬燃烧在队旗上,引导着少先队员在党的领导下向着光明和未来前进。
观看第七次少代会,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心情振奋,我为自己是一名少先队员而骄傲。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掌握科学知识,将来成为祖国栋梁,让国家更加强大。
少代会观后感400字
前不久,全校各班利用网络平台,集中观看了在京召开的第七届全国少代会视频。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对全国少年儿童提出了“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的三个要求,并强调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就要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今天做祖国的好儿童,明天做祖国的建设者,美好的生活属于你们,美丽的中国梦属于你们。
从电视屏幕上我感受到了党中央对少先队工作的高度重视,感受到了少先队代表的蓬勃朝气,感受到作为一名少先队辅导员的无限荣光,同时也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担子。
岁月如梭,战火硝烟早已消散,但我们不能忘记那些小英雄为实现祖国和平安宁的生活而付出的鲜血与汗水。他们的故事在广袤的大地上传扬,他们的事迹铭记在少先队员心中,因为那就是我们胸前佩戴的红领巾的故事,凝聚的是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代表着少先队员最崇高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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