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这本书,让我回忆起了许多小学、初中、高中时候的事情,让自己知道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但是谁人不年少轻狂,爱叛逆。文中的琦琦并不是像其他小说中那样得天独厚,受到老师、家长的喜爱。她小学中学的成绩都不好,和老师的关系也不算好。初中时因为给老师起绰号,被老师罚站在教室里,再到教室外,可是经历这些的她,反而越挫越勇,身上好像有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向我展现了一个我熟悉又陌生的故事,熟悉的是因为我也是学生,也经历着学习的过程。我觉得一个人在人生中每个阶段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无法预料的,没有人知道明天自己是顺利还是不顺,因为人们无法改变自己所处的环境,就需要学会如何在环境中生存。其实顺境和逆境并没有什么区别,顺利时总有麻烦的隐患,窘迫时总有希望的种子,人在任何时刻都是祸福相依的。而要做到在福中不沉沦,在祸镜中不低迷,就要练就一个坚韧的心态来以抵抗外界的打击和磨合。
每个人都拥有着不多的青春,都拥有着不一样的回忆,成长的道路沾着不同的色彩,有哭,有笑,有泪,才是成长,成长的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人,他们或许在你的生命中一闪而过,或者陪伴了你许久,你总会记起他,他们和那些与他们一起做过的事,我感慨,走向未知的世界,尽管有的人已不见,但我从未忘记。她是那样一个女孩,没有特殊的能让别人记住的气质,她有了妹妹,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了来自父母过多的爱,她默默的承受着那个可恶的小学老师,她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着,不考虑他人的感觉,做着自己,这份不羁和自由让她遇见改变她一生的人们,如果她没有走进那家放映厅,见到就不会遇见小波,李哥和乌鸦,如果没有遇见他们,她打架的时候可能会出手过重,她在歌厅可能会酩酊大醉,她可能会没法正常完成自己的学业,她遇见了他们,他们纵然与社会紧密相连,做着当时最前卫的别人敬而远之的工作,但是她们教会了琦琦正义,教会了她担当,教会了她坚毅,教会了她忍耐,教会了她要学会保护自己,他们从不让她受委屈,她一直都是他们的妹妹,就算现实的洪流阻碍了他们,在他们未来很难相见,但这从未让她忘记与他们一同患难,一起成长的时光。他们身在远方,但记在心上。
感谢你们,在我的青春的路上爱我,包容我,有生之年,遇你甚幸。
读过书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还没从故事中走出来,当我追忆起真正的年少时光,才发现是那么的空空荡荡,却嗡嗡作响。原来那些回不去的,才是年少时光。
罗琦琦是不幸的,却也是幸运的。并不是所有遭受过苦难的孩子都能遇见那样一群人,在她艰难的岁月中支撑着她,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故事,我真的为了罗琦琦开心,虽然她被很多坏的行星撞出轨道,但是好在她最后可以有惊无险,安然无恙的回来。
一个平凡的孩子,没有像陈俊那样的天才同桌,没有小波那样体贴的哥哥,没有两小无猜的张俊,也没有那么真心培养自己的老师。每个人都青春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从罗琦琦的故事中看到自己。
我们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注。
我们都是喜欢一个老师就超级认真地听他的课
我们都梦想敢爱敢恨,为了兄弟两肋插刀。
我们都盼望触碰真正的爱情。
那些年少时光,总要在缓缓流过后我们才能察觉它已以光速消失,不痛不痒间,再回首时才发现它已深刻心中。成长的单向车站,离开了一个又一个我们生命中至亲至爱至念的人,也许有些人,我们连挥手告别都来不及,就各自踏上了不同的路。时间总是这样任性,该来的时候来,该走的时候也毫不犹豫。
年少时,因为没被伤害过,所以不懂得珍惜,于是我们总是对爱的人小心翼翼,却也不经意地伤害爱我们的人。
因为没有畏惧,所以不懂退让。于是我们可能会错过,可能会互相伤害。
因为满怀青春爱意,所以我们任性去爱,会彻夜欢笑,也会彻夜忧伤。会不顾一切,会不舍不忘。
那些都是我们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那热泪盈眶皆为你,酸甜苦辣皆是青春。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时光是刹那的、短暂的,所以那些爱与温暖,总是分外匆匆,未及珍惜,转眼已逝。时光又是永恒的、漫长的,所以那些爱与温暖,总是永刻心底,一生一世,无法忘记。
是啊,哪怕那青葱的年少时光已经无法重来,但它带给我们的温暖,会伴随我们一生一世,我们会怀着那份美好的期盼,在属于自己的那条漫漫人生路上缓缓走着,累了就歇一会,跌倒了就爬起来,永不放弃,永远带着希望,永远相信明天会有更美的风景。
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是一条走了就不能回头的路,是我们可以放纵的时期。我们笑过,哭过,疯过,闹过,当青春的字眼渐渐模糊,才会想起那段美好的回忆,想起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青春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在桐华的这本书里,我见证了罗琦琦的青春:她从处于外公溺爱的状态下,到被父母接到身边,经历了孤独的小学。因为她的性格,甚至连爸爸妈妈都不肯开口叫。她总是终日不说一句话,总是一个人躲在一边玩,可能由于父母对妹妹的偏心,让她变得比同龄人更加早熟。后来,她又经历了混乱的初中生涯。在她的初中时期,并没有和张骏分到一个班,学习也不上进,反而一有空余时间就去歌厅玩,唯一让人感到温暖的是性格大大咧咧的曾老师,她总是会帮罗琦琦,也许是她看透了罗琦琦超过同龄人的深邃思想。当然,她在歌厅时受到了许小波的帮助。甚至会因为他的一句“我在高中等你。”就刻苦学习,不断的给自己设定目标。在她的高中时期,拥有着属于自己朦胧的爱情,有着自己的小秘密,她是非分明,当她的好朋友沈远哲成绩下滑时,她主动帮助,并且没有因为误会而放弃自己的想法。在面临高考的情况下,她也懂得如何释放自己的压力,并且在考试中能稳居第一。最后的结局是开放式的,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但无论最后罗琦琦选择了谁,那都是她自己的青春。那些年少时光也早已一去不返。
在这本书里,也许你会看到曾经的自己。不过,青春的可贵不仅有那年少时光,还有那充满勇敢与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我们也应该珍惜眼前的青春。我想,无论如何它都是你人生中最为光彩的一幅画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最近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都看完,不知道算是囫囵吞枣还是浅尝就止,反正是断断续续的看完了。7本《明朝那些事儿》篇幅是有些长,可是我知道真实的历史更长。庆幸看完了还有些感触,于是想表达一下,怕不写下来,又会被其他的琐事所打扰,遗忘,然后就像一场梦一样,醒来后只记得做过一场梦,却再也想不起来所梦为何事。
任他人怎么评判历史是可爱的或者是枯燥的。与我而言,历史的主色调就是两种颜色,红色和黑色的。历史终究还是充斥着血淋淋和黑暗多过所谓的正义和光明。正义不就是这样披着红色的外衣穿过重重黑暗终于迎来一场光明,
历史不就是人来人往,你下了我上,我下了再他上。历史也不过就是正义与邪恶做周旋,无可厚非,“邪不胜正”是真理,只是这个时间比书本与电视剧冗长的多了,有太多人把鲜血和骸骨埋葬在这两者之间。有时候在想,是权利和贪婪造就了邪恶,还是正义用一滩鲜血和骸骨遍地战胜了邪恶。历史纵然造就了英雄。但有英雄的地方必有小人出没,败类林立。不知道是乱世造就了英雄,还是小人败类造就了英雄。有时候想来,历史的真面目终究还是面目狰狞,可怖不堪的。
年少钦佩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于万千敌军中取敌将首级的猛人;再年长先,折服于羽扇纶巾,运筹帷幄的智者;读罢《明朝那些事儿》,思索良久,在我脑海久久不散的不是猛人,不是言官,不是帝皇,也不是宦官,唯其二者:杨涟和杨继盛。
乱世造英雄,却不知道埋了多少忠魂在这乱世。
有人脸盲,见过人后,在脑中就是想不起来模样;而我,是“名盲”,看了全书《明朝那些事儿》,却真心想不起来几个人的名字和事迹。有时候在想,历史上那些过眼云烟的名字又何必深究,自有世人铭记之。可是杨涟和杨继盛我想用心铭记之。
杨涟(1571-1625年),字文孺,号大洪。因弹劾魏忠贤24大罪,被诬陷“受贿一万两”,历经拷打,全身的肋骨被敲碎,用土袋压头,用钉子钉进耳朵,最终一根大铁钉,钉入了杨涟的头顶,惨死狱中,年五十四。
每每看到这一段,都会不寒而栗,我不敢相信当遭受这一系列惨绝人寰的折磨,他到底是怎么撑下去的。他不是钢铁侠,没有高科技铝合金护身;他也不是金刚狼,一身钢筋铁骨,更不是绝世高手,练就金刚罩铁布衫,他只是一个肉体凡胎,而且也不会武功,不是世外高人,更没有超越常人的强健的体魄,他只是一个只读圣贤书的文弱书生。对不起,他是书生,但是他并不弱。他是没有钢筋铁骨,他是没有铜墙铁壁,但是我相信是正义,道统,光明灌注了他全身每一个经络,让他在面对奸佞当道,朝纲动荡,屹然选择了坚持,拒绝向恶势力低头,即使一路走到黑,哪怕奉献生命。
杨继盛,上书弹劾奸臣严嵩,列举其十大罪五奸,被污下狱,并受到严刑摧残。临刑,还吟诗明志:“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
杨继盛因弹劾严嵩被廷杖60,一同僚好心送蛇胆一副,告诉他:用此物可以止痛。“我杨椒山(杨继盛号椒山)自己有胆,用不着这个!”嗟乎,真英雄也!廷杖最终打折了他的腿骨,腿肉一片血肉模糊,在蝇虫滋生,肮脏阴冷的牢房,伤口开始恶化感染。
然后就发生了接下来的一幕,他没有麻药,也不用铁环,更没有塞嘴的白毛巾,只是低着头,拿着一片破碎碗片,不停地刮着腿上感染的腐肉。没有手术灯,没有宽敞的营房,没有消毒的手术刀,只有他自己和往日吃饭用的碎碗片。然而碗片并不锋利,腐肉也不易割断。当腐肉已经刮得差不多了,骨头露了出来,他开始截去附在骨头上面的筋膜。
“在昏暗的灯光下,杨继盛独立完成着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以肯定)的手术,当年关老爷刮骨疗毒(真假还不一定),也还有个医生(特级医师华佗),用的是专用手术刀,旁边一大群人围着,陪他下棋解闷。”——《明朝那些事》
百无一用是书生,呵呵,略显可笑。也许他们耍不了大刀,上不了战场,杀不了敌人,也许他们只会动动笔杆,写写文书,动动嘴皮子,但是在道统正义面前,他们同样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纵使杀不了奸佞,也绝不苟同,没有惊天没有动地,但是可以用一片丹心震惊朝野,留名于青史。
一部明朝史,我只记住了两个人,是否太过可笑。但是细想来,历史又有几人能从长河中穿梭而来,用生命在向我们述说:那些所谓的勇气与坚韧,正义与光明,如此想来是否倍感欣慰,可喜万千。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书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明朝那些事儿》高一的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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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高一的读书笔记范文1
大概是高一上学期,同学们都疯狂喜欢上了这本书。上课、自习、食堂、教室,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吸引力在吸引着他们。于是我在他们的耳濡目染下喜欢上了这样的一套书。
在当时那个金戈铁马的世界里,好像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将对方杀死,脚下踩着敌人冰冷的尸体前进,并擦干溅在脸上的血。第二种:屈服在别人脚下,当锋利无比的斧头向你砍来时,你也只有在这时做个深呼吸的份啦。或许我们真的没有权力去评论那些已经逝去的人,既然他们已经逝去,那就让他们安静的走吧。我客观的认为朱元璋不能算是一位最好的皇帝,但是一位较伟大的皇帝。一生并无大过,有人会说他只因四桩案子就杀了那么多人,但我认为虽说有些过分但还是有情可原,他只不过是十分痛恨tan污,朽败并且做事过激了一点。但有一点不可否认的是,他消灭了一路上的众多障碍建立了大明王朝,为中国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啊~~!”带着一点疲惫,带着一点回想,带着一点期待,带着一点遗憾,我进入了梦乡,在我的梦中,我看见儿时的朱重八正坐在草地上数天上的星星,感到身后有人,转身对我吃吃一笑,那笑中有一丝生活的凄苦,还有儿时的纯真。场景突然又从野地中闪到了金碧辉煌的宫殿中,李善长脚步坚毅地走出大殿,皇帝朱元璋的眼中闪过了一丝不忍和无奈,但随之而来的是冰冷无情的眼神,令我不寒而栗,“我忘了!我忘了!你已不再是那个天真的朱重八了,而是一个看惯了身首异处,血溅七步的帝国统治者了。”大殿随之离我远去,一切归于黑暗,突然在黑暗之中出现了方孝孺,一脸正气盎然?
不管从如今历史讲述者的自述,还是公众对历史的追捧,都不难看出,公众喜欢并需要历史,只是痛恨“教科书”式的表达。有人说,历史不可以幽默不可以白话,因为历史是严肃的,这话没错,但我认为必须要加个前提,那就是你写的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
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该是幽默有趣的,精彩的说着大白话的历史书。因为现如今的老百姓们虽然大都有文化有文凭,可他们毕竟不全是历史专业出来的,没有那么多关于历史的基础专业知识,如果你给他们看的书,要先让大家伙都去预习一回历史基础课,看完通史或通鉴才可以看,这玩笑就不免开大了。
我喜欢这种方式,可能是和我自己水平有限有关吧,从小读书就不认真的我,平时一看到文言文的东西就头痛,现在好了,读历史居然可以这样轻松。
我想,那些认为历史书不可以幽默、白话,必须要严肃的先生们,显然是不屑于做这事的。既然他们不愿意做,那还有谁愿意用老百姓能听明白的语言,给我们这些草根们说说历史上的那些事儿,说说汉朝、唐朝、宋朝、明朝那些事儿呢?
暑假还在继续,然而书早就已经看完了。
《明朝那些事儿》高一的读书笔记范文2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1344年到1644年这320__年间关于明朝的事情。读了这本书之后才发觉,历史并不完全是枯燥乏味的,历史原来如此精彩!这本书的作者是当年明月,是一个喜欢史学的历史学者,他的语言十分轻松幽默,没有给人以厚重压抑之感,所以读起来并不令人心烦。
郑和之后,再无郑和
郑和--一位中国历史上伟大的航海家,世界文明交流的先行者,一个世人皆知的名字。他以博大的气概和伟大的精神,带领明朝庞大的船队,载着中国人民的友谊,历经千辛万苦七次出使西洋,共用整整20__年时间,经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郑和下西洋是世界古代航海史上人数最多,范围最广的远洋航行。郑和心中有一个梦想,是从小就在他心里生根发芽的愿望--去大海上航行!去麦加圣地!朱棣给了他实现梦想的机会,他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郑和看着在出发前忙忙碌碌的水手和船工,看着百十艘大船,看着他梦寐以求的大海,热血沸腾。“出——发!”一声令下,郑和和他伟大的船队浩浩荡荡的离开祖国。郑和船队所到之处都是一片欢声笑语,一片和谐,没有杀戮,没有战争,没有侵略,郑和很好的诠释了什么是强国风采。在航行途中,一个国家不经意杀害了郑和船队中的一千多人,大家义愤填膺,高喊着报仇,他也气愤,也不甘,可是他清楚的知道他此次航行的目的是什么,是要让世界各国了解中国的文化,并不是带去战争,他忍了下来,诠释了什么是大国气度。郑和这位天之骄子,奋斗在海上,成功在海上,最终也殉职在海上。他是我们祖国的骄傲,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每当面对这浩瀚的大海,总能想起郑和那载着文明的大船浩浩荡荡行驶在大海上的场景。“海强则国强,海静则国宁。”郑和让一个和平,大度,强大的礼仪之邦--中国在海洋中崛起,是多么伟大!
繁华散去,尽剩悲哀
没错,朱棣不是一个好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皇帝。他谋权篡位,陷害自己的亲侄子,只是为了登上皇位。他认为,自己坐上皇帝宝座是当之无愧的,因为他为之付出了太多太多,无数次命悬一线,无数次功败垂成,换来了最后的成功。的确,在他统治期间中国非常富强,他所做的好多最后都被后人认可。他创造了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倡导编撰了《永乐大典》,疏通大运河,剿倭寇,平安南······他统治时被称为“永乐盛世',这是后人对他多么大的认同!当然,朱棣既有雄才大略的一面,但又有残暴冷血的一面,他野心勃勃,残暴表现在夺取政权之后对政治反对派的残酷镇压和杀戮,也体现在他建立东厂对全国政治的空前加强,造成了宦官独权擅权的弊端。他因方孝孺事件首次创立诛十族惩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如此大范围的血腥诛杀。以上种种,皆显示出朱棣之残忍。可是,他又创下了如此多的丰功伟绩,让人不能完全否定他,怪不得当年明月说“朱棣不是好人,可他却是一个好皇帝。要想当一个好人,就当不了一个好皇帝;要想当一个好皇帝,就别去想能当一个好人。“他这一生,无限荣耀;戎马一生,辉煌无比。到最后,依然是在战场上结束他辉煌霸气的一生。永乐二十二年,四月,朱棣亲征鞳跶,以不遇敌还师,七月十七经雨幕川时病逝,享年65岁。他死后,以前的所有都变为了过眼云烟,他的功也好,过也罢,没人再去追究了,死者为大······当所有繁华都散去,剩下的只有悲哀······
历史没有对和错,只有成和败;历史是无情的,但也是公平的,历史给了每个人同样成功的机会,我们没有必要为失败叹息。历史上的成功与失败,似乎都只有一步之遥,历史就像一个大舞台,岁月在其间上演了一幕幕成功与失败,欢乐与哀愁的闹剧。等到风轻云淡的时候,蓦然回首时发现,历史永恒,人们终究无法改变厉史······
《明朝那些事儿》高一的读书笔记范文3
认真读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很想写段读书笔记。许是书写的太精彩了,忍不住想写几句。一段几百年的明史,却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第一部里记忆犹新的是那段八股科举考试,最佩服的是那几百年间就出现的寥寥无几的三甲状元。张居正也着实厉害。庆幸的是当年黄观投河自尽,否则以他的气节岂不比那方孝孺等人下场更惨。最想解开的迷便是朱允炆到底去了哪,难不能被火化成了灰?最狠的人非朱元璋和他的四儿子朱棣莫属,为了保全皇帝位,杀了身边所有的人,宁我负天下人不能让天下人负我,格外觉得朱棣爱记仇。最现实的人非李景隆是也,墙头草,两边倒。做不成军事奇才也罢,却成了内奸。看完第一部后觉得老天格外厚爱朱棣,穿了朱允炆的防弹衣不说,连沙尘暴都格外青睐朱棣一方,那几仗胜利的更外惊险和侥幸。其实也许是书里故意这么写的,但是那四年的风风雨雨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朱棣的强大,敢弑君夺位,比起宁王那些人,让我佩服不已。至少他不那么做,肯定会被朱允炆贬为庶民。那段洪武年间,那个风雪之夜,便已经让人记忆深刻,这是一个怎样有隐忍之心的男人。也可以感受到朱棣装疯卖傻背后的豪情壮志、说他是社会青年,我觉得并不完全符合。早年跟随父亲征战,可能是父亲疏忽了他,倒也罢。正因为有这样一段不寻常的乱世之战,才成就了后来这样一位不平凡的永乐皇帝。我觉得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
朱棣和朱元璋都有个共同的地方,狠起来,会绝到底。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但是他们的两位长子又与其相反。朱标若是没有英年早逝的话,应该是位仁君。宋濂天天教他的都是做皇帝要宅心仁厚,善待百姓。而那位当了十个月皇帝的朱高炽似乎也是比他老子厚道许多。同样的老子生出来的儿子们可真是性格迥异。
最喜欢书里写的金戈铁马的场面,不算宏大,称不上写的精致,却颇有戏剧化。无论是对战陈友谅火烧那些铁索战舰,还是对战那些前朝元人在那个漫无边界的沙漠里寻找敌人,或是盛庸在追杀北军时突然帅旗刮倒,都觉得充满了戏剧化。正是因为如此,战争才能写得如此精彩。第一次发现即使没有爱情的小说故事里,也能让人看得如此投入。无论是从哪位强大的将军身上,都隐藏着这样一句话。即使日后身处绝境,亦需坚守,万勿轻言放弃。
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有人说这些事儿,不够真实,其实在我看来,假假真真也好,这段历史能够在轻松的氛围里写的如此深刻,已觉得不易,何必要做到绝对真实呢,本来历史就没有绝对的真实,即便是正式记载,也不能说明绝对可靠。历史可以写的如此好看,像书里所说,生涩的道理用最普通的语言来描述,岂不更易理解。为什么非要钻牛角尖呢。
我想把这部书完全读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作为枕边书,它还是不错的选择,应该有很多人都看过,类似于的品三国。畅销千万册。不过相比之下,无论是品三国还是论语心得,比起这部书,都逊色不少。
那么长的一本书,我居然都记得书里的人名,有点过目不忘。哈哈。就此罢笔。希望你会喜欢。
《明朝那些事儿》高一的读书笔记范文4
今年暑假,我读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作者丰富的历史知识,俏皮的语言风格、独特的观察视角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以汤显祖为主角的“稀泥谢幕”最让我感慨万千。
汤显祖,中国明代戏曲家、文学家。字义仍,号海若、若士、清远道人。曾任南京礼部主事,官居六品。作有传奇《牡丹亭》、《邯郸记》、《南柯记》、《紫钗记》,合称《玉茗堂四梦》。在戏曲史上,和关汉卿、王实甫齐名,被誉为“东方的莎士比亚”。
二十岁时,汤显祖就考中了举人。可惜他运气不好,遇见了张居正。之所以说他运气不好,并非张居正讨厌他,恰恰相反,张首辅很欣赏他,还让自己的儿子跟他交朋友。这本是一件好事,可是汤显祖清高,瞧不起张居正,摆了谱,表示拒绝交友。跟张首辅摆谱,张首辅自然也要摆他一谱。结果可想而知,汤显祖会试时落榜了。
三年后,汤显祖再次上京赶考,张首辅依然让自己的儿子跟他交朋友,他再次拒绝。张首辅又摆了他一谱,汤显祖再次“光荣落榜”。又过了三年,汤显祖又一次去赶考,这一次张居正并没有阻拦他(因为张居正此时已经死了),终于成功上榜。可由于朝廷内部争斗,汤显祖没有得到重用,被派到南京当了个礼部主事。
仕途上的曲折和失落,并没有磨灭汤显祖的理想和志向。在南京任礼部主事的日子里,他尽情地将自己的抱负寄托在自己的文字上。最终写成了经典戏曲《牡丹亭还魂记》,后人又称《牡丹亭》。纵观他的一生,虽为官不济,却为文不朽。
汤显祖一生坎坷,却不肯低头,最终成就了自己的人生。回想到自己,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游泳班学游泳。我的游泳水平不错,但是苦于教练每次叫大家演示自己的游泳技术时,都没叫到我。偶尔叫到我时,该死的下课铃就响起来了。因此,我内心很失落。一天,我回家向母亲倾诉我的烦恼。“妈妈,我的游泳水平还不错,可没有机会展示,这游泳不学算了。”“赵然啊,你要记住,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一个真正优秀的人,无论在哪都能干出成绩。”听了母亲这句话,我恍然大悟,更加刻苦练习游泳。终于,在一次游泳课上,我自告奋勇,把自己的游泳技术展现给大家看。结果,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连教练都夸我有天分呢。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管时间有多久,不管困难有多大,只要自己不断去努力、去奋斗、去拼搏,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到达不了的彼岸,实现不了的梦想。
《明朝那些事儿》高一的读书笔记范文5
在历史的长河中,“皇位”总是散发着它那长明不灭的光芒。就如,只要碰触到它,便会成瘾,且永无戒除之法。
我们都知道,皇帝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当的,且不说皇位交接之变化无常,就仅是每日政务,便让人吃不消。但仍有那么多人不惜用生命来下一把豪赌,冒着不拥皇位便入鬼门的风险,也要坐上那个至高无上,却又遥不可及的宝座。为什么?试想坐在皇帝的宝座上,受万人瞩目的成就感和说一不二的权威吧,这便是原因了,即便是死亡的晦涩也不能掩盖它的魅力的原因。
如朱棣,为它夺了建文帝的皇位,即便那是自己的侄子;再如朱祁钰,为它夺了朱祁镇的皇位,即便那是自己的哥哥。
“从此,任何敢于触碰他权威的人都将成为他的敌人,朱祁镇也不例外。”而原本,朱祁钰并不想拥有皇帝的荣耀,可最后,到底还是臣服于那个至高无上的存在——皇位啊,确实改变了太多太多的人。
这是一个复杂的世界,恰如一面无暇的镜子,真实地,照出了人性的丑恶。如若一人得势,他身旁的人都会拥戴他,如获至宝;可当他坠入深渊,原本那些人不仅不会成为救他一命的树藤,甚至可能是令他毁灭的最后一个契机……
虽说人性本恶,却总有一些例外,让我们看到世界的美好,如钱皇后,即便朱祁镇被俘,被全世界所抛弃,她仍坚守自己的誓言“我会等你回来的”,因为那人,再怎样,也是自己的夫君;如袁彬和哈铭,在那艰辛的岁月中,始终守在朱祁镇身边,不离不弃……
外表与行为粗鲁的人并不可怕,就像也先,至少待人真诚;外表温文尔雅,内心城府颇深的人才最可怕,心口不一,行与言违的人,才最恶毒。
这是一个复杂的世界,利益、欲望、虚伪、丑恶,令人的内心不再澄澈,做一个简单的人,往往是最困难的,没有人天生善良,没有人本质仁厚,只有在岁月的流逝中,我们才能捡拾一些美好,填补自己的内心。做一个简单的人,最难,也最美好。
在这复杂世界里,也有真诚,不是吗?
《明朝那些事儿》高一的读书笔记范文
《代寻失去时光》读后感
爱情永远是诗人们歌颂的主题,从《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李义山“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一首首诗词勾勒出爱情的缱绻缠绵,离恨别愁。爱过,方知情重;恨过,方知心痛。爱为何物?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阐释,从心理学角度解释,爱情则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从作家亦舒角度看,郎财女貌般的爱情对读者更具吸引力。
“我是个有本事有能力的女人,我自己双手可以解决生活问题,”这是亦舒《玫瑰的故事》里女子对未婚夫的宣言,女人只有经济上自立,心理上才会独立,这也是《代寻失去时光》中女性角色的基调,自尊、自立、自强。
《代寻失去时光》讲述伍妹在照顾生病的阿姨陈欢时,无意间得知阿姨念念不忘初恋恋人利雅各,于是她瞒着阿姨,开始替阿姨找寻昔日恋人利雅各的故事。我恍惚看见伍妹让人事部同事在网络上开始全世界的人身搜隐;我恍惚听到她的内心独语“为了阿姨,我要找到他”。一次次的安排,总是无缘相见,红尘男女擦肩而过,人海茫茫,他到底在哪里?上天总是在跟我们开玩笑,风车永远旋转,伍妹的资料也被黑客翻转,视乎开始了游戏,你在幕后我在台前,互相转换,牵制对方,当幕后的主角利雅各走上台前,谜团才一一破解。
阿姨陈欢念念不忘的恋人并不是叫利雅各的男人,而是步入人生终点的癌症患者荣家成,正如书封面所言“记忆改写一切,太痛苦去记住的事,我们干脆忘记,剩下的都是微笑”。爱情有时候是盲目的,因为她的笑,你可以开心很久,因为她的恼,你可以忧郁很久。或许陈欢就是将那些不舒服的记忆忽略掉,只记住初恋时,开心的点滴,才造成阴差阳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是阴差阳错的记忆,成就了利雅各与伍妹恋情;正是不停地寻找,成就了启叔与陈欢的婚姻,让孤独的人儿紧紧相依,幸福的生活。
人总是在失落时会想起以前的事情,追忆过去的时光,这让我想起电影《情书》,一样是寻找的主题,一样是爱的基调,当樱花飞舞,当百合绽放,悠悠花香沁入心脾,你还会想起初恋时的美好吗?
辛弃疾“众里寻她千百度,幕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视乎正是这场爱的缩影,落花无意,流水有情,伍妹即是“爱之曲”的导演,又是演员,她在这里,寻找爱,邂逅爱,拥抱爱,在薰衣草的海洋中许下誓言,告诉对方我的眼里只有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与爱同行……
曾经《少年文艺》是多少人的成长伴侣、心灵鸡汤?适逢《少年文艺》四十周年时,作为特别纪念版的《时光隧道的另一头》令人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金曾豪写的《穿过小城,很累》这篇文章,深受感触,值得回味。
文中讲述了“我”和表姐通过化妆,把十六岁的自己打扮成老态龙钟的六十一岁的老人。一开始我们只是为了想给妈妈看我们的化妆艺术,在穿过小城的过程里懂得生命的真理。作者穿上了外婆的衣衫,学着外婆的宁可相信脚心,也不相信脚跟的步态,出门了。作者在文中写出了自己对年轻人的看法,现在的年轻人不愿意接触老人,怕老人摔倒后给自己惹上麻烦。而有些人十分好心,在作者上不去公交车时主动搀扶,在公交车上让座。这篇文章的点晴之笔主要是作者在整个过程中,批评了那些冷漠无情的人,同时也赞扬了社会上的好心人。或许我现在也会嘲笑那些老人,但是换位想想,我以后也要变老,当面对别人向自己投来的恶意的目光、讽刺的话语,我也会不开心。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触动,我现在开始就要当文章里一样的好心人,多关心老人。“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们不能用另类的目光去看待老人,我们要用我们真诚炽烈的心去关怀老人们的心,这样,等我们老了,或许能有更多的人像当初的我们一样,温暖我们的心房。
读《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有感
文/石绪兰
人这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旅行,长的是人生。每天都是一次新的旅行,每一个和我们走过一段的人都值得感激。封面的语言,令我动容,忍不住翻开。就这样,我的心跟随作者的文字来了一场旅行。
作者曾数度放弃500强企业的工作,放弃国内知名旅行杂志资深编辑的职位,通过长达10余年的自助旅行,走访了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在是自由摄影师、旅行作家。在他看来,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最美的自己在远方——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内心的更深处出发,卸下在都市丛林里背负的重重铠甲,轻装上阵,随性而走,遂心而游,活力四射,宛若新生。
全书分三个部分,“境地”——记录了作者在缅甸、斯里兰卡、印度、柬埔寨、土耳其、日本、西班牙、意大利、希腊、英国的所见所闻所感,在异国他乡,只有你看见的世界,才是对你有意义的存在。“浮生”——活灵活现地描摹了乌坪桥的小绅士、高棉小孩、禅师、女兵等旅途中遇到的人,在与他们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作者的人生。“絮语”——在路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美好,那些平时生活里被我们忽视了的,遗忘了的,都慢慢浮现出来,坐在路边的咖啡馆悠悠地喝一杯咖啡,路人就是最好的风景,这样的幸福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才能体会。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小小瞬间,让自己的平淡时光显得更值得被回忆一些。
旅行并非只是吃和走,旅行的意义是找寻,找寻的不是别人,而是遗失迷失的自己。所以作者说:“旅行,修行,都是找自己,都是向内心深处的远游。”读后有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我们总被各种各样的条件束缚着,或工作或生活,但归根结底,是我们没有打破自我束缚枷锁的勇气和毅力。
我们害怕失去,又害怕得到,害怕失去现在的所得,因为那是我们用尽气力才得到的呀。害怕得到自己不熟悉的感受,因为那会让自我失去安全感。于是,我们总是一边担心一边渴望、一边失望一边幻想,最终依然还在城市里庸庸碌碌过平凡的日子。能够像作者这样走在路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所以看到这样的一本书,怎能不让人感怀?
一个懂得旅行的人,必然比困守一隅的人,多了探究真实、了解未知的勇气和激情。
那些有关青春的感情叫做成长。题记
十六岁,一个好似花季的年纪。那一年,一群男孩深深地爱着一个名叫沈佳宜的女孩。那些年,沈佳宜是他们青春的一切。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本书是作者九把刀青春记忆的改编之作。看完这本小说后,我真的很羡慕,甚至嫉妒。今年,我也十六岁,对于爱情懵懵懂懂。虽说故事记叙的是发生在九十年代的台湾彰化县的一群孩子身上,但是青春是无时间、地点隔阂的。看着他们的故事,犹如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眼前。我同样渴望那样时而五彩斑斓,时而透明得仿佛蝉翼的感情。这些感情或许是友情或许是爱情。
柯景腾、老曹、许博淳、该边、阿和,从国中到高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死党。这几个男孩在这部小说里都是主角,因为在青春里,没有谁是配角。他们那些年真的很幼稚,但是这些幼稚或许在青春的背景下只会映衬的很可爱吧。
在国中的几年来,这些男孩用着各自不同的方法,想方设法的吸引班上最优秀的女生沈佳宜的注意。那些年,调皮捣蛋。那些年,一本正经。那些年,一切,只是想多一些你的注意。
如果柯景腾当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如果当年他没有把英语课本放在忘记带课本的沈佳宜桌上。如果当年他没有被调到她的座位前。如果当年没有她的爱心考卷。如果当年的晚自习他们没有相伴度过。或许,他只是喜欢着她,而她不知道罢了。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往往会因为一些注定的缘分而羁绊一生。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年,沈佳宜因为听到恐怖传说而不敢一个人再在晚上在学校晚自习。于是,她让柯景腾陪她一起晚自习。那些夜晚的天空一定很清澈,漫天的星星如孩子一般纯真。
她说:为什么不读书?我不喜欢比我笨的男生。
他说:敢不敢跟我赌,下次月考我一定考过你!
从此,那个从前不爱读书的柯景腾说从那以后读书竟而变成了一件很热血的事。那些天的早晨,她用蓝色水笔一戳他的背脊,他便主动交上她给的爱心考卷。那些天的晚自习,她一题题地教他,练习本、课本落成了一座座小山。就如同他们不断增进的感情,水涨船高。为了心爱的女孩,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他每天晚上刻苦读书,大声念英文,那句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深深感动了我,是的,每个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心中或许心中都有那个如apple般闪亮的她(他)吧。
柯景腾最终月考得了第二,而沈佳宜任然是第一。从成绩原来吊车尾,到全校第二名,沈佳宜是他刻苦读书的全部动力。
这一情节,看得我心潮澎湃,作为学生,他们始终保持着友谊的关系,而没有挑破那叫做爱情的窗户纸。即使他们都心知肚明但他们只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对于青春而言不再幼稚。
那年高考放榜,这群孩子各自都去了不同的大学。在高考结束的最后一个夏天,他们肩并肩坐在海岸堤上,光着脚丫,畅谈着自己的未来。多么清新的海风吹过他们的发梢,青春的笑容自信而甜美。时光渐渐定格在那个蓝蓝的,咸咸的夏天。
大学三年很快过去,最终沈佳宜嫁人了,新郎不是这群男孩中的任何一个,但是她首先通知的便是那些年深深爱着他的男孩们。婚礼前,那件后背有点点蓝色水笔印的校服,依旧静静的挂在晾衣架上。。。婚礼结束后,男孩们一一吻别了新娘那个曾今令他们浮想联翩的女孩。 柯景腾吻得最认真最深情,仿佛在对他的青春告别。沈佳宜这个名字从此会变成回忆,刻在男孩们的青春记忆里。
最后,他说那我就继续幼稚下去咯。
她说一定要哦。
两人相视一笑,至此为他们的青春画上了句号。
其实,那个从前一直被沈佳宜说幼稚的柯景腾已经长大了,成熟了。因为,他能够坦然面对心爱的女孩不再属于他的现实,并且真诚地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将他们一一洗礼。从幼稚到成熟,是蜕变。在他们共同的青春记忆里,男孩女孩们一起迎着浪,踏着浪,用力摇着双臂,渐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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