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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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深有感触。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小镇中发生的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阿迪克斯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那个大部分白人都带有严重种族偏见的年代,为黑人说句话都要被人议论一番,更别提为白人眼中的“黑鬼”辩护了。可当接到法院为黑人嫌疑犯辩护的任务时,阿迪克斯还是毅然决然地承担起这一重任。在旁人看来,这简直不可理喻:为一个已经被默认为有罪的黑人嫌疑犯辩护,有何意义呢?看到这里,我的心理也对此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可阿迪克斯并不这么想,他无视了那些人的表面背后的议论和有意无意的讥讽,专心地为法庭做着准备。与此同时,他的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也正遭受着同学和邻里的冷嘲热讽。终于,他们质问阿迪克斯:“为什么要替黑人辩护?”阿迪克斯仍然保持着一贯沉稳的声音,说出了那句令看过这本书的所有人永远铭记的话:“你们记住,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看到这句话,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
闭上眼,回忆起书中前半部分的内容,那一件件小事中,他不也是这样教导着孩子们的吗:当所有人都在嘲笑怪人拉德利时,他让孩子们不要对拉德利另眼相看;大部分白人对黑人仆人当奴隶看待,他却对仆人卡波妮十分感激,并让孩子们尊敬她;坎宁安家的小孩不懂得饭桌规矩,阿迪克斯却对他十分包容,并不因为他是坎宁安家的小孩就另眼相看……他永远用那温和的语气,用他坚毅的目光,面对人世间的冷暖。
孩子们在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也变得勇敢正直——当阿迪克斯被丧失理智的白人团团围住时,斯库特挺身而出,用孩童的语言,告诉了他们应该坚持正义,成功为父亲解了围。原来,爱是会传承的,正义也是会传承的!这一刻,我不禁热泪盈眶,也下定决心,我也一定要把这份“正义”传承给我身边的朋友们,或许,在遥远的将来,我也会将它传承给我的孩子们。
阿迪克斯教育孩子们的,正是“正义”二字。可生活中,却有许多人并不是这样: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商家往产品里掺杂有害物质……在义与利面前,仍有许多人选择了利。但是,我相信,阿迪克斯和孩子们也相信,即便过程再曲折,正义一定会获得最终的胜利。
最后,我想再度引用那句话——“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所以,就让我们一起坚持自己的原则,坚持正义,像故事的主人公一样,永不被这世上的邪恶所击败!
今天我推荐的这本书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是一种只会唱歌给别人带来快乐而不会对人和作物带来任何伤害的鸟,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无法饶恕的罪过。你看不到它的身影,但它却是人们守护的最纯真的也是最后的良知和美好。本书从小女孩斯科特的视角,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一个梅科姆小镇发生的故事,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常年呆在屋里的神秘邻居“怪人拉德利”的故事;一条是白人阿蒂克斯替一个被控侮辱白人女性的黑人小伙作辩护律师的故事。两条主线里的受害者就是知更鸟的化身。他们两个都因为无法自控的因素而不被社会大众所容忍,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有效保护与尊重。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为黑人的辩护,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当庭审结束,女儿对于他明知会输却仍然努力辩护表示不解时,阿蒂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一个人手握枪支不算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他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这番话既是对成长中孩子们在思想上的教育,也是阿蒂克斯对自己坚持为黑人汤姆做刑事辩护的自我鼓舞。阿迪克斯是伟大的,作为一名律师,他敢于接受黑人的刑事案,只为事实做辩护,并且在他接到这个案子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亲人不理解,在明知道可能无力扭转结局的情况下,依然奋力为了他的当事人、为了事实的真相而奔波劳碌,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和流言蜚语,坚持辩护到底,这就是一种勇敢。他在守护这些无辜善良的知更鸟,也在守护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他为我们树立起了一个道德和行为的典范,坚定保护这些知更鸟而与社会的丑陋邪恶作斗争的一类人。
什么是真正的勇敢?真正的勇敢并不是纯粹的鲁莽,而是站在生命或是爱的角度,知其不可而为之。当你不被理解,你是否还有勇气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还能平静而又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思考与理解?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人,终究是要为自己而活。我们不停地学习,去感受和吸收,用思想去为行为划线,即使有一天,你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个人,你也要有所坚持。所坚持的东西最终会成就你的人格。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想做一件事很容易,但坚持很难。已经决定要完成一件事情了,就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要退缩,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哪怕结果很糟糕!就像阿蒂克斯说的,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我们需要的是这种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勇气。
回忆读完这本书后最初的感觉,我发现那是一种温暖,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当斯库特牵着阿瑟的手缓缓走过夜幕下的前廊时,我看到了这个小女孩的成长。从与哥哥、朋友频繁地谋划攻击“怪人”,到体贴、爱护他,个中缘由,我想不仅仅是出于阿瑟拯救哥哥于尖刀之下,这还与父亲对她的教导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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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一部长篇小说。书中讲述的是经济大萧条时期一个律师家庭里两个孩子的成长故事。全书以小少女斯库特作为第一人称,借助她的视角,给读者讲述了一系列平凡却又震撼人心的故事。书共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讲述语调较为缓和,给我们展现出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共同生活在同一小镇里的画面;到了第二部分,小说中的各种矛盾就涌现出来,孩子们在这些矛盾中思考、愤恨,也在长大。
书的扉页印有一句话:“律师也曾是孩子。”不难读出,这句话里的这个律师一定是值得肯定的人物;而律师也曾是孩子,就不免叫人思考,从孩子到律师,到这样一个值得人们称赞的人物,他需要经历什么样的教育?从书中的这个律师对他孩子的教育,我们便可窥之一二。
书中的律师叫做阿迪克斯,是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都说在每个孩子小的时候,父亲绝对是他们的偶像,在这个家庭里也不例外。“当我们争执不下时,我们就去找阿迪克斯。”而这位律师父亲都会告诉孩子们些什么呢,是严厉的教导,还是苦口婆心地讲述大道理?可能这个父亲有点不一样,在我的印象里,他从来都是孩子们的大朋友,听孩子抱怨,与他们一同看报。
阿迪克斯很开明,他能够包容其他父亲无法包容的事情。他允许斯库特光着脚丫子和哥哥朋友四处玩耍,允许孩子陪他读报到很晚了还不去睡觉,甚至孩子们对他的日常称呼往往是直呼其名他也并不会生气。但是他并不纵容孩子,他不允许斯库特总在学校里和同学们打架,也不允许他们做出任何侮辱“怪人”拉德利的事。
阿迪克斯总是很睿智,在处理孩子们的问题时尤为体现。他通过私下约定的方式劝说斯库特好好上学,通过让杰姆每天去给老太太读书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很多时候阿迪克斯并不仅仅是在帮助孩子解决问题,他都是在寻找方法利用这些事情给孩子们上一课,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
提到这本书,就少不了那场审判,那场“根本不应当在法庭上出现”的审判。住在垃圾场后面的尤厄尔家人指控黑人汤姆强暴了他家女儿,作为律师的阿迪克斯承担起为汤姆辩护的任务。最初斯库特向阿迪克斯问起这事儿时,阿迪克斯就坦白这是一场毫无胜算的辩护。然而最终的事实也证明了阿迪克斯的预言,尽管尤厄尔家人的证词漏洞百出、令人啼笑皆非,尽管阿迪克斯的证词慷慨激昂、说服力极强,尽管事情的真相早已在人们的心里扎根,但是陪审团在经历了可笑的六个小时的讨论后,依然给出了“汤姆有罪”的判定。
面对这场辩护,阿迪克斯明知自己必败,可还是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去帮助黑人,以一己之力挑战整个社会。阿迪克斯和孩子们讲过,真正的勇敢就是明知做不到却又义无反顾地去做。我想阿迪克斯的这场辩护是将这句话体现到了极致。在当时那个“辩护黑鬼的人”还是句极其恶毒的骂人话的时代,阿迪克斯这样的父亲真的是太可贵了。在这场辩护中,阿迪克斯不仅仅是一个律师,他更是一个老师,他给孩子们展现了什么叫做良心。杰姆紧紧攒着栏杆流泪,我想这就是阿迪克斯的这堂人生课成功的最大证据。
唯一不能从众的,就是人的良心。
“只要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那就是在犯罪。”
孩子,我想你去保护它。
前几天看完了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愧是名著,不愧是让作者说出“有过这么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的书,真心觉得很厉害,感觉包含了很多,前半本少女视角的世界,怕黑怕鬼简单粗暴去打架,想象神秘邻居的生活可以过一个暑假,不谙世事心思单纯。后半段伏笔揭开,好像把美人脸上的面纱终于拿下,美的惊天动地,震慑人心。所有的人物都鲜活起来,阿迪克斯实在是太棒的一个人了,做律师做父亲做邻居做雇主,他克制又宽容,正直又善良,勇敢又聪明,甚至还带有一点童真。书里的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没有那么好,但也绝对不会多么糟。人与人之间没有那么大差别,在你了解他后,每个人都是一个好人。
我之前看过一句话,人类为什么要看书。因为人本动物,是书籍让我们明白去克制自己的兽性,变得知书达理起来。那么多无处安放的情绪,那么多不为人知的眼泪,那么多不见天日的念头,都是要通过自己来化解,像打太极,把尖锐的黑暗的都四两拨千斤,留下云淡风轻,成为一个快乐的好人。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快乐啊。
书里有很多非常经典的话,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句“有时候我想作为父亲,我是完全失败了。但是我是他们的一切,jim看任何人之前总先看我,我一直极力正直的生活,以便毫无愧色的回头看他……”
这段话太打动人了。小孩子看任何人之前都先看家长,这是会真实发生的事情,也可以理解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现在有很多育儿公众号,教父母很多事,什么时候分床如何添加辅食怎么提高孩子的自信……但是据我观察,凡是高阶一点的公众号,都会明确的表达一个思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事情是言传身教,你是怎样,你的孩子就是怎样。”不需要太过于纠结细节,不需要太过于焦虑,孩子看了太多电视怎么办,孩子吃了太多糖怎么办,孩子不爱吃青菜怎么办。这些事是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更自由更宽容更幸福更自信的人。
我老公一直认为儒家思想就是中庸之道,而中庸之道说到底就是一个心态的平和,不极端不被情绪左右。我非常赞同他的中庸之道,也相信只有成为一个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的人,才能幸福。养孩子是让我多了一个理由对自己有要求,也是一个很大的动力促进我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孩子也是给了我第二个生命。
所以准备还是多看看书了,有些书会让人感到很幸福,觉得读书是一件好事,会让人有读书的欲望,《杀死一只知更鸟》毫无疑问就是这种书。牛顿说“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是在哪儿看的,说这巨人的肩膀就是这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书籍,知识就是力量。而且我最近看了几本书,已经感觉到有些不一样,比之前看事情更深刻有逻辑,也有自信了许多,词汇量也有提升,表达的欲望也更强一些。书任何时候读起来都不晚,它永远不放弃我。
希望你能够宽容和理解少数人,也能拥有对抗多数人的勇气。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事会。
特别喜欢这上面的两句话。不动声色的教育也许才是最好的教育。阿迪克斯用自己的作为影响孩子们,教他们平等对待所有人,保姆卡尔教孩子不要嘲笑别人,开心就足够了,就连亚瑟也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样阴暗,只是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但仍坚持对周边的人展现最大的善意。觉得这是一部让人会感到温暖的小说,两个孩子在父亲的庇护和小镇邻居的关爱下懂得人生的道理。
还有就是,这部小说的作者在过生日时,她的朋友送了她一年的工作薪水,可以一年不用工作,然后写出了这部小说。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铂?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听,与人无害的鸟,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
本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单从题目上看,我们也许会猜测书的内容是有关怎样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读完却发现书中关于知更鸟仅用了一点点儿笔墨,就是“弹无虚发”的主公阿蒂克斯.芬奇给孩子们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读完全书,细细品味,却发现“知更鸟”的故事贯穿了这部小说的全文,因为小说中有许多人物都与知更鸟有着同样的命运,虽然他们什么坏事都没做,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比如:人们眼中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鸟,他虽然足不出户,却成了孩子们童年的恐怖象征。实际上,他的怪异也只是不符合小镇上大多数人的逻辑,但是他是善良的,不仅送孩子们礼物,最后还救了杰姆。黑人汤姆.鲁滨逊也是一只知更鸟,他勤勤恳恳,却被人诬告强奸,因为不忍被诬陷,选择逃跑而被击毙。另外,本书从写法上看,儿童视角也使其呈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意义和格调。
小说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梅岗镇,斯库特和哥哥杰姆,还有一个名为迪尔的男孩对古怪、足不出户的邻居阿瑟?布?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梅岗镇的大人们也不愿谈论拉德利,多年来,很少见过他。孩子们对所传出的有关他的谣言和他隐居的深层原因充满了猜测与想象。第二部分主要叙述法院指定作者的父亲阿提库斯?芬奇为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汤姆?罗宾逊被指控殴打并强奸白人鲍勃的女儿。阿提库斯?芬奇竭力找到了汤姆无罪的证据,并将事实真相摆在所有陪审员和小镇居民的面前,但陪审团依旧对汤姆做出了有罪的裁决,被冤枉的汤姆在判决当晚试图逃跑而被击毙。
将本书的两部分有机贯穿起来的一个重要人物,就是使本书充满神秘色彩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在第一部分中,作者首先提到了他,但他却从未正面出现过,在第二部分的最合,他终于出现了,并在恶人鲍勃的刀下救了作者和他的哥哥,但作者很快就告诉读者,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阿瑟?布?拉德利,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像空间。
全书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以及她相对稚嫩的语言,委婉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有着一定的政治色彩。
但是我读该书,却更多地从对芬奇一家人的工作、生活、交流的细腻的描写中,读出了浓浓的家庭教育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从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温柔的力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当地的律师,妻子早逝,他带着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一起生活。他爱孩子,既不过于严苛,也不爱至宠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更注重言传身教的力量。阿迪克斯.芬奇,是芬奇家族的一员,却很少跟孩子强调所谓的家族荣耀,他想让孩子们成为他们自己,而不是家族的附庸。他是当地的议员,在案件诉讼上,秉承真理,保护了黑人的利益。在当地,他颇受人尊重。尽管,很多人因为偏见,不能接受他为黑人辩护的事实,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表示钦佩。他是神枪手,却从不炫耀。
作为女孩的斯库特一点也不淑女,整天跟着哥哥杰姆还有外地来的好朋友迪尔两个男孩子在一起玩儿。在闭塞的小填居民眼里,一切不符合他们习惯的行为都是怪癖。所以斯库特的言行受到了姑姑及梅科姆镇有些居民的非议。但是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对于女儿的言行给予了理解和默认,他每天在家中休息的时候,总是会陪着孩子看书看报或者陪孩子们玩耍,让孩子可以像孩子一样玩耍、想像和思考。
作为律师阿迪克斯.芬奇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私下里,他都始终对人恭敬有礼,用自己的行动维护黑人的正当权利,赢得了孩子们的尊重。也正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自己的坚持,他宁愿冒着被伤害的风险,也要坚持自己的正义为,为汤姆?罗宾逊做辩护。哥哥杰姆渐渐长大,身上绅士的气质也逐渐显露,他最后为了照顾好妹妹而受伤,也是父亲带给他人影响。
小镇上的人家常常夜不闭户,但是拉德利却总是紧锁房门,这引来了很多闲言碎语。哥哥杰姆根据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和左邻右舍的传言,拼凑出一幕满是哀伤色彩的短剧来,他们模仿身边的人,像一个大一样去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聪明的父亲阿迪克斯早就猜到孩子们在做什么,也想到孩子们也许会因为调皮而惹出一些麻烦,但是他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出去玩儿,只是在关键的时候,教以做人的道理。
阿迪克斯的很多话,都给孩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也深刻地体现了父亲阿迪克斯本身的个人魅力。比如,关于勇气,他对孩子们说:“我想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勇气不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而是当你还未开始时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关于孩子提出的尴尬问题,他对自己的妹妹说“如果一个孩子向你提问,你回答他就好,不要反应过度。孩子就是孩子,但他们会比大人们更快发现你在逃避。逃避会让他们感到困惑。”在孩子们处于愤怒或面临挑衅时,他教导孩子:你只需要把头高高抬起来,把拳头放下。不管人们对你说什么,都别让他们惹你发火。试着改变,试着用头脑击败他们。”
我们的很多父母,都在苦恼于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却很少有人真的反思过自己的言行。读了这本书,从父亲阿迪克斯身上,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心平气和的力量,那是一种最温柔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在教育引导孩子方面,是决不容忽视的。
当他们终于看到他时,……才知道他根本没做那些坏事……,他其实是好人。”
刚开始阅读时,前几章几个孩童的琐粹生活令我昏昏欲睡。唯一支撑我阅读下去的理由就是怪人拉德利,他从不出门,关于他,在斯库特与杰姆这些孩童中流传着一段神秘可怕的传说。他简直成了恶魔的具化物。这个“恶魔”也一直吊足了我的胃口,我一直在猜测他在整个剧情中担任着怎样的角色。
随着情节的发展,“恶魔”仿佛退出了剧情,取而代之的是阿蒂克斯接手的一桩案子。它令斯图特一家陷入饱受争议的漩涡中。老实本分、乐于助人的黑人汤姆,帮助了马耶尔,却在拒绝了马耶尔的勾引后被尤厄尔一家反告强奸。即使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汤姆是无辜的,审判团还是判他有罪。这场失败的官司充分展现了当时的美国白人对黑人深入骨髓的歧视——就算是无赖、懒惰、处于白人群体中鄙视链最底端的尤厄尔,也要比任何一个勤劳、体面的黑人来的高贵。
案件判决后,汤姆在绝望中越狱,最终被直接枪杀。尤厄尔又处处威胁斯库特一家,这些一度将本书推入最压抑的气氛中。然而“怪人”又出现了,他战胜了真正的恶魔,从尤厄尔手下救下了斯库特两兄妹。黑人汤姆已经作为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读后感而泰特警长与阿蒂克最终决心保护因自卫反击而杀死尤厄尔的另一只无辜的知更鸟——怪人阿瑟先生。最后,不善交际的“怪人”要求斯图特送他回家。在街角的路灯下,斯图特把手滑进“怪人”阿瑟先生的臂弯。斯图特这才意识到之前放在树洞里的礼物都是这位“怪人”先生所送。
当斯库特转身准备回家时,街灯依然闪烁,照耀着这个街区。
这个街区有莫迪小姐,她的房子被大火付之一炬,她却抱着脑袋,笑的前仰后合。有杜博斯太太,她本可以靠吗啡“愉快”的死去,却硬是决定要戒掉毒瘾。干干净净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有雷蒙特先生,他为了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用酒鬼的身份掩藏自己。有“最下层”的黑人,在阿蒂克斯准备离开法庭时,后三排的黑人全体起立,并且在斯库特旁边的一位黑人说了一句话:“斯库特小姐,请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还有那些判汤姆有罪的白人们,人们还是“高高兴兴重新选他当了立法委员,而且和往年一样,又是全票通过。”大概每个人都还是希望,等到哪天自己成为无辜的弱势群体时,也可以有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为自己伸张正义吧。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2018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18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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