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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阜阳六百里观后感

《到阜阳六百里》观后感。

读书使我们快乐,观影也有类似的效果,作品的情节,经常让我们生出万般感慨,在看完后,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观后感的过程,也就是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怎么才能避免将观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到阜阳六百里》观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到阜阳六百里》观后感

对那些被宣传的火红的电影,我一直没有很大的兴趣。这不是我的原因。我也曾经很认真的去观看过那些大片,可是那些大片只在宣传上大了去,离我对电影的大喜爱却有着很远的距离。

所以,那些无意中看到的小电影总能感动我。我不知道《到阜阳六百里》是不是大片,有没有被宣传。但是,今天在网上看到这部电影,标题和题记对我有一些触动,点击了。

整部电影不能说拍摄的很成功,以秦海璐为主的这个主角的戏份虽说是这部戏的主线,看上去却有些散,其主要原因可能还是配戏的分配问题。这也只是我这个看电影的人自我想当然*。秦海璐所饰演的曹莉我说不上来喜欢,但是我很喜欢唐群所扮演的谢琴地那份部分戏。

演绎,似乎和人的年龄一样,会因为年长的关系对戏份的把握和表演都很精湛,在她唐群所扮演的角色里,我只能说除了喜欢,我似乎挑不出什么问题来。她把一个做母亲的全部心事演绎的很到位,我不知道是因为编剧对这份戏里的角色有所感悟,还是唐群对母亲这个角色有更深的体会,总之这份戏真的是相当的完美。

曹俐从一个失败的小老板到一个在夜总会打工的清洁工,这都是现实生活中常会发生的事情,这种转变可以看见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生活所起变化之一。而安徽又是上海这座大城市里家政服务人员的主要来源地之一,随便在这些人身上都能看到中国成千上万的家政人员生活的不易,和她们聊天,总会从中看到比故事还新鲜的题材。作为配角的蔡琴,她把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全部希望和关爱都表达的淋漓尽致,当她在下一个钟点工的雇主家里看到穿着睡衣的女儿,她以傲慢的姿态和人世沧桑的心态从女儿的门前离去,那份失望是所有母亲都难以承担的。于此同时,她搭乘由曹俐牵线的大巴车,永远的离开这个曾经给过她希望的城市。这才是故事,也只有这样的电影会反应出当下民众所生存的状态,相对于那些虚构到让人感觉到虚假的戏,只有这些贴近民众生活的戏才能够引起观众的共鸣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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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龙高手》观后感六百字


电影开始了,一个女孩讲了很多和电影相关的内容,就进入了画面。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很有意思,把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和他心里的变化规律向人们展现了。一直到影片结束,我都还沉浸在影片当中呢!

这部影片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大地上的主人,是以狩猎、捕鱼、养羊为主要生计的维京人。太阳东升西落,强壮、高大的维京人和他们的妻子儿女,过着快乐的生活。可就像现代人会被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这些可恶的家伙打扰一样,威胁维京人的也有烦心的“害虫”——龙。那些飞天喷火、尖牙利齿的巨龙的侵犯,让维京人难安。于是,一代又一代的首领们带着部落子民,和飞龙誓死大战。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被人叫做是小嗝嗝的维京人,他的爸爸是维京首领,也是一位勇敢的屠龙高手,但是令他失望的是,自己的儿子小嗝嗝实在是丝毫没能继承家族优秀的血统,观后感《《驭龙高手》观后感600字》。看着小嗝嗝瘦弱矮小的体型,和他懦弱的性格,就换来同伴们的嘲笑。当喷着烈焰的巨龙又一次袭击维京人的住地时,他就闯了一次大祸他自己打造了一套捕龙索之后,就偷偷带着器具,准备做第一个捉到夜煞的龙。据说夜煞是最凶猛的龙,想捉到它,还真有点儿困难。小嗝嗝的捕龙索就逮到了夜煞。当他向族人讲述的时候,没有人相信他做到了。于是,失望的他,便带着尖刀,独自一人到丛林中寻找夜煞的身影,当他看到倒在地上的夜煞时,还差点儿没把他吓得尿裤子。终于鼓起了勇气,提起尖刀,小嗝嗝也硬着心肠准备一刀就结束这只被绳索捆住的龙的性命,可当他看到夜煞惊恐的眼神,他本来就不坚定的勇气瞬间消失了。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割断了捆绑龙的绳索。当他去看龙时,发现龙竟然受伤了,他把鱼喂给它吃,小嗝嗝给夜煞取名叫无牙,因为它刚张嘴的时候没有牙。他还做了专门驯服龙的工具,和龙之间建立了一种奇妙的友谊,并且发现其实龙的本性纯良热情,完全可以驯服。但是,这却引发了一场不必要的战争。维京人困住了小嗝嗝的宠物龙,还让这只可怜的龙带着他们到了“龙巢”。没想到,龙们最害怕的巨龙出现了,那是一只能和山相比的龙,有着六只眼睛,嘴巴能喷射出巨大的火球,能一口吞下十好几条船,它还有一双巨大的翅膀,可以带着它庞大的身体飞上天。小嗝嗝教会了伙伴们怎样驯服龙,小嗝嗝和伙伴们就赶来“龙巢”,救了无牙,骑上它,和巨龙展开了一场搏斗……最后,维京人的宠物,就是龙。

《到爱的距离》观后感


《到爱的距离》观后感

如果说行业也是有颜色的,那么医疗行业的色彩无疑是白色。在看《到爱的距离》之前,从未意识到白色是如此养眼和可亲的一种颜色,也从未意识到白色的圣洁与崇高在医者身上会有如此厚重的呈现。这两天,即便闭上眼也是《到爱的距离》中那些第一医院的医生们身着白大褂忙碌的身影,那些流动的白色像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让我深深的感受着白色的美与力。

之所以才看罢两天就匆匆写下这样的感受,缘于仅仅两天我的感受已经足够强烈。当院长凌远为了解决医院的医患纠纷,不得不放弃给妻子接机而匆匆赶回医院时,他下车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上金副院长递过来的白大褂。因为他知道,对于患者和家属而言,只有穿上这身白大褂他才是个医生。那一刻,我们看到了凌远对这身白大褂或说对医者这一职业的敬畏与尊重。

当廖主任字字有力地说出我无愧于这身白大衣时,其对职业的热爱与执着,令人动容。《到爱的距离》让我深深意识到,这身白大衣,对于医者而言,不仅仅是工作服,而是一种荣耀,一种一旦穿上,就不愿脱下的荣耀。否则,一再叫嚣着要把白大褂脱掉的郁宁馨,又怎么会如此难舍地再度将其穿起。

具体到凌远的扮演者靳东本人,细细回想一番,其实靳东在此前没少以白衣装扮出现,而且好像靳东着白衣,一直都是很惊艳。如《秋雨》中何鸣的白衣剑舞,堪称经典,不仅惊艳了岁月,也惊艳了众多靳属丝的记忆。而《青春不言败》中,吴琳第一眼见到刘华盛,就是其在垃圾场身穿白大褂的样子。我想,那个刘华盛该算是史上最美的垃圾处理工吧。

当然,他在养鸡场身穿白大褂的样子,也很帅,那个对着一群老母鸡吹小曲的刘华盛可谓史上最有音乐素养的养鸡人。另外,在《箭在弦上》中,那个为了一航身负重伤、身着带血的白衬衣躺在农家床上的荣大少爷,则为我们展示了一种虚弱至极的美丽和别样的力量。

带着上述美丽的印记,来看我们的凌远院长,你会发现,院坐身穿白衣时,不仅有一郎试穿秀儿给他买的白衬衣时的谦恭文雅、也有荣石身穿黑衣时的威严镇定,不仅有刘华盛身穿阿梅买的粉衬衣时的俊朗自信、同时还有志雄与剑秋等人一身戎装时的英气逼人。总之,身着白大褂的凌远院长,可谓气场十足、光彩照人。

看凌远身穿白大褂与人谈笑风生,那目光中的暖意能让冰雪消融。看凌远身穿白大褂不怒而威,那目光中的寒意可谓摄人心魄。而当凌远身穿白大褂从医院长廊走过时,那神韵仿若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从你面前飘过。当凌远带着一群白衣人急赴抢救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就这样,一袭白衣,在动静之间绵绵不绝。即便闭上双眼,脑海中也是凌远那张被白大褂映衬得异常英俊的面庞。相信此戏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靳属丝想到靳东时,那底色都会是白的。

圣洁是美,崇高是力。虽然尚不清楚到爱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但对于我们大多数观众而言,《到爱的距离》这部戏,的确让医院从远距离走到了一步之遥,的确让白色的美力深入我们内心。

一直以为,白色是最简单的颜色。但现在看来,也许最简单的就是最美丽和最有力的。靳东之美,美美与共。只是这回,靳东的美will in white。好戏刚刚开始,就让我们一次白个够吧。


《人到四十》观后感400字


《人到四十》观后感

今日(2011年12月29日),东方卫视率先播完了由王志文、江珊再度牵手演绎的情感剧《人到四十》,虽然我没有全部看完,只看了部分剧集,但对于已过四十,刚刚(也就是昨天)度过结婚16周年纪念的我,还是颇有感触。

王志文表示,人到了四十岁,上有老下有小,健康、家庭、朋友,很多事情都出现了问题,压力很大,这是以前是没有的。江珊则说,人生每一个阶段都会有危机,四十岁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有更多烦恼,所以很值得关注!虽然该剧还是没有脱离俗套,表现了一对中年夫妻的分分合合,但是有几处还是可圈可点:

1、王志文、江珊两位感情真挚,表演到位,不露痕迹,堪称老戏骨。想当年,好像是92年,也就是20年前,看他(她)俩演的《过把瘾》,真是如痴如醉。20年后,再度牵手,表演更加成熟;另外,语言对白也很精彩,沿袭了《过把瘾》的风格,我怀疑编剧是不是王朔?

2、该剧首次将主要背景放在了精神病医院,我觉得很好。让我们了解了精神科医师的艰辛和执着,但也充满了温馨,和谐,昭示了人性的光辉。

3、该剧最后以国辉父亲突然撒手人寰,临终遗言,使国辉深有感触,夫妻二人复合而结束。这一情节勾起了我痛苦的回忆,去年我父亲也是突遭变故,这一情节是何等相似。我很能理解梁国辉当时的心情,真正知道什么叫人去了,我现在也多么想再叫一声爸,但没有人答应了

人到四十,四十不惑,不管是功成与否,还是名就也罢,回眸过去,昔日年轻、轻浮、富贵、艰辛都已成为过眼云烟,四十岁的人也更懂得了生命的珍贵和人生的意义。无论如何,让我们走进四十岁,走进不惑年代,去感受人到四十的精彩和无奈。

电影《到爱的距离》观后感


《到爱的距离》观后感

其实,在看《到爱的距离》第一集时,我就开始关注靳东扮演的一院之长凌远的为官之道。说实话,其最初给我们的几个印象是如此的矛盾。一方面,他是一个非常讲原则的人,但另一方面,他又非常懂得变通和妥协。对迟到的救护车,他根本不听解释;对票贩子,他深恶痛绝。为了医院整体上更好地发展,他能为违背公平原则,让医院投资方的女儿郁宁馨来医院见习;为了尽快平息负面舆论,他会求助于一辈子都不愿打交道的生父。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做的这一切,不能不给人这样的一种感觉:原则该怎么执行,完全由他说了算。这一点,蛮像那种被人诟病的官僚主义作风。但不知为什么,我们却无法认同他下属的看法。甚至,我们会觉得他被质疑、被误解,被嗤之以鼻、被讽为精于算计,都好无辜、好让人心疼。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自身好像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而他的做法,又的确给观众从感官到感受,造成并不矛盾的认知。也许真该好好掰扯掰扯凌远的为官之道了。不过,这里谈的不是他如何当上这个院长,而是仅就剧中的情节,谈谈他如何来当好医院这个家。

在看《到爱》之前,还真没好好琢磨什么叫一个好官。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古人所谓的在其位谋其政其实也是分成三六九等的。我的划分是,不肯谋其政者为下等官,为政而能力不佳者为中等官,为政且能力超群者为上等官。一般说来,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将下等官否定掉。对于中等官,只要他们努力了,大多数人都会采取一种颇为厚道的认可。而对于上等官,由于其做法往往有超前的性质、其处事往往过于精明、其表情则常因事出紧急而无暇温情甚至颇为冷漠,所以常常为大多数人所质疑、抨击乃至否认。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认可我上面的这一段文字,要知道这也是我不知哪根筋开窍写出来的。不过,如果套用上面这套理论,凌远无疑应属于上等官的行列。也许,我这样说有偏爱之嫌,那么不妨就拿片中最令人质疑的不公平一事为例来做一解释。

片中,为了获得投资方郁总的支持,凌远让成绩一般的郁宁馨来一院做见习医生。为了平息廖主任引起的风波,凌远同意了她辞职的要求。毋庸讳言,这样的做法的确有失公允。前者,牺牲了那些成绩好的竞争者。后者,让廖主任蒙受不白之冤,甚至凉了很多同事的心。但,我们不得不说,所有的公平都是相对的。身为一院之长,如果牺牲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公平,可以换来更大的公平,凌远是可以接受的。而他这样做,也是出于公心,不是为了自己。

但是,凌远为大家或说为整个医院所谋求的这种公平,在短期内并无法显现。而被他牺牲的不公平却立竿见影地被所有人都可见。这就使得他常常要处于风口浪尖上,常常要疲于应付各种解释,以至于无暇解释,甚至懒得解释。而不解释的结果,只能是让大家觉得他越来越不近人情,甚至不可理喻。

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学古代史的缘故,我倒觉得凌远的这种不解释其实很有大将风度,甚至很有帝王之气。

我们知道决策者和执行者永远是不同的角色。很多时候,执行者只要执行,而无需了解决策者做决策的原因。因为,很多时候,决策者真的很忙,忙得没有时间解释。所以,很多决策者当他们很忙时,他会选择不解释这样的处理手段。就像带兵打仗的将军,当战场上瞬息万变时,他需要做的就是做出正确的决定。

他不可能慢慢地跟下属解释决定的原因,因为战争不给他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不解释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士兵更有可能打胜仗,不解释就是对士兵生命的最大爱护和尊重。那些帝王更是如此,身为一国之主,哪里有时间解释所有的事。不过,天子本就至高无上,所以没有人敢于质疑他的权威。如果摊上一个好皇帝,就是百姓之福。摊上一个昏君,就会万民遭殃。

话题有些扯远了,还是具体说说凌远。说实话,就现在社会的发展来看,一个医院院长需要处理的事情还真未必比当年一个皇帝要管的事情少。至少,在片中我们看到了医院中的事真是一桩接一桩,绝对是千头万绪。如果换做无能之辈来做院长,估计也只能是焦头烂额。而凌远却可以纵横捭阖,总是在瞬间平息一切的疾风暴雨。难怪最终,大家都变得非常理解他,正如李睿所言,有这样一位好院长,是所有人的福气。

那么,凌远的为官之道是什么?愚以为,凌远的为官之道当为:在其位,有其能、尽其心、谋其政。


《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观后感200字


《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观后感

(2019北京电影节第三场,4月7日,首都电影院西单店,《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

政治场和名利场一样,身处其中就要做好随时被强奸的准备。

和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相似,史密斯先生也是到华盛顿去揭开美国政治的黑疮疤,看来好莱坞攻击政治丑陋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939年。我倒是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这又印证了那句话,敢于自嘲和自我攻击的人,才是真正的内心强大,而只有自卑者才会试图去堵上别人的嘴。

尽管如此,我不能不说,史密斯先生的故事是一次理想主义者的深度意淫,正义和政治理想永远不可能依靠个人和一腔热血来实现。在那个久远的年代,好莱坞迈出了政治自嘲的第一步,这是值得肯定的,70多年以后,美国人在政治自嘲这个主题上才真正拍出可以载入电影史的伟大作品,它的名字叫《纸牌屋》。

从西游记到教育的观后感 【荐】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观后感。在观看了西游记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了充分回味西游记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观后感。那么西游记观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从西游记到教育的观后感”,仅供参考。

从西游记到教育的观后感(篇一)

《西游记》乃明朝作家吴承恩所著,为四大名著之一。书中故事围绕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展开,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斩妖除魔,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取经历尽磨难,靠他们的真心和诚意,以及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终于走到西天,求得真经。这种精神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

下面,就让我对书中的几个主要任务一一做个小小的点评。

孙悟空是全书的主角,所有人物中,我也最喜欢他。他智慧善良,忠肝义胆,更爱打抱不平。不管是妖怪、坏人,他见一个打一个,见一对杀一双,但对好人从不冤枉。他为唐僧出生入死,一心保他到西天。打白骨精那次,唐三藏肉眼凡胎不识妖怪,硬要将他贬回花果山,他非但不怨恨师父,反而叮嘱沙僧好好保护唐僧。后来唐僧有难,他更是不计前嫌,挺身相助,更见那一颗可贵的忠心。再者,孙悟空何等威风,五百年前大闹天宫,让多少天神跪拜求饶,他虽屡开杀戒、猴性顽劣,可在大是大非上,他又比谁都清楚。这样一个人物,谁都会喜欢的吧。

对猪八戒我是又恨又爱。那呆子缺点可真不少:贪美色、贪嘴、整日价想着分行李、多嘴、挑拨是非。可气啊,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是他胡言乱语弄得唐僧赶孙行者的,那会儿,我可讨厌他了。不过猪八戒也有可爱的时候。大难临头之时,他却也黑白分明、杀敌立功、力保唐僧。重要的是,他知错能改,这一点可喜可贺。

我对沙悟净的印象一直不错。他在此书中出场的次数不多,话也不多。可是他憨厚善良稳重。他没有孙悟空的冲动,也没有猪八戒的轻浮,他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分寸。我觉得他不应该当老弟,当孙悟空和猪八戒的兄长岂不更加合适?

我对唐僧这和尚着实没太多好感。瞧瞧全书他对孙悟空的态度。前半部分多为怀疑,动不动就要逐他回去。他将要吃他的白骨精当作好人,却将忠心耿耿的悟空视为恶徒。后半部分则过度依赖,他其实就将悟空视为保镖,师徒情分倒显淡了。不过他倒真是个好和尚,也有韧劲,有毅力,这一点倒真叫我佩服,他是位慈悲的长老,好人总叫我讨厌不起来的。

总的来说,我挺喜欢《西游记》的,那精彩绝伦的人物,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无一不令我心动神驰。 林子淇

从西游记到教育的观后感(篇二)

本书作者是罗贯中,他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的历尽艰险、斩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美猴王大战二郎神”。这个故事写了孙悟空一下子打败了四大天王,娜扎三太子,二十八星宿蒋和十万天兵天将,然后玉帝又派二郎神来攻打僧悟空。因为二郎神也会七十二般变化,功夫十分了得。僧悟空也是一样,可是他太骄傲了,最后还是败了。故事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仔细想了想,如果当时僧悟空要是不这么骄傲的,稍微的收敛点未必会输。

如今每当我翻开《西游记》这本书时,脑子里充满了幻想。接着,我就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感叹,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西游记》中师徒4人历经了千难万苦,钟于取的真经了……这也让我明白了,只要你肯努力,坚持不懈的去做,终究会有成功的一天的!

从西游记到教育的观后感(篇三)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的影响源远流长。《西游记》不仅仅具有较高的趣味性,还有很深的教育意义。趣味性体此刻其生动的故事资料,大闹天宫,让我们看到一场惊天动地的斗争;真假美猴王,让我们看到真孙悟空和假孙悟空的真假难辨;勇斗蜘蛛精让我们看到精彩的正邪对抗。教育意义让《西游记》的成就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

我叹服唐僧师徒坚持到底的精神。从东土大唐出发到西方天竺,是多么遥远的路程。唐僧师徒披荆斩棘,一路高歌。无论遇到多少险恶,他们都能够坚持到底。红孩儿的三昧真火阻挡不了他们的前行,孙悟空与红孩儿不分胜负,可是红孩儿最终被观音菩萨收复;女儿国国王的诱惑阻挡不了他们的前行,唐僧遇到美色没有被诱惑,他本可终老于女儿国,可是他有着坚持到底的精神,毅然选择了前进;孙悟空看见白骨精化为人形,三打白骨精,唐僧肉眼凡胎不知真相,还念了紧箍咒,最终还是逢凶化吉,继续前进。

我叹服唐僧乐观,就算唐僧快要被妖怪吃掉,他也进取乐观,相信徒弟会救他。面临死亡的危险,他却不惧死亡,他相信徒弟的本事。

我叹服唐僧的不忘初心,唐僧历经磨难,可是却牢记最初的信仰,砥砺前行。因为不忘初心,他才一往无前。

观《西游记》让我如浴春风,《西游记》成为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从西游记到教育的观后感(篇四)

《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最后,如来给他们封了佛。

故事里有许多人物,有厉害的孙悟空、贪吃的猪八戒、聪明的沙僧和胆小的唐僧。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它神通广大。面对十万天兵天将的进攻,毫不畏惧,打得天兵天将措手不及,落花流水。

这本书是明朝的吴承恩写的。他把故事写得十分动人、惊险、有趣。书里写了孙悟空和妖怪比法宝,斗法力。但是,最终还是邪不压正,全都败给了孙悟空。我十分敬佩吴承恩,因为他把孙悟空写得神通广大,无人可敌,十分传神。

我真想变成,花果山上那开心的孙悟空。整日和猴群们嬉戏,玩耍,不要总是做那让人苦恼的作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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