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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那是一个朴素清丽的故事,那是一本回味无穷的书籍。那个故事,正是呼兰河的故事;那本书,正是《呼兰河传》。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地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在她笔下,别有一番风味。
在那个被丑陋规则重重包围的旧中国,呼兰河写满了无奈。那个和萧红年纪相仿才12岁的小团圆媳妇,原本以为在富人家就能过上好日子,却没想到才短短几天,就受尽折磨命丧黄泉。
萧红的童年亦极其不幸,唯有祖父的爱就如同一团珍贵而温暖的篝火照亮和感动了她,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萧红童年的爱与恨都绘声绘色地在《呼兰河传》
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
那些好的与不好的,在萧红眼里,极为分明。只有积极乐观,没有悲哀丧气。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能使萧红成为一位成功的女作家的吧。难道这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吗?在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心里想的不应该是失落气馁,而是心中存有希望。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被挫折打败,才可以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如果遇到一点不顺或坎坷,就灰心丧气,这样,就算任何再简单的事也会变成极难的。心中畏畏缩缩,就不会战胜困难,就不会成功!只要心怀希望,充满正能量,一切困难都会拜倒在你的脚底下!
我们的生活中,何尝没有这些那些的困难?我听妈妈说有个学校的大姐姐因为学习的压力大,没有快乐自由的童年跳楼自杀了。我觉得不可思议,生活在蜜糖中的我们太以自我为中心,往往忽略了身边的爱,以为自己没有自由快乐,整天在题海中喘不过气来而牢骚满腹。我们来比比萧红,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在她的生活里,有多少委屈、困难,但是她的心里仍给快乐和希望留了一席之地。是的,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拥有乐观积极、充满希望的心去对待,你的天空会一片晴朗。
童年不同样,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童年记忆中无论是美好或不美好,都是生命必经的旅程,好好活着,好好珍惜,活出我们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在《呼兰河传》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章祖父的大花园。
祖父的大花园里有蜜蜂、蝴蝶、蜻蜓、蚂蚱、应有尽有。花园里不仅有昆虫,还有许许多多营养丰富的蔬菜,,有嫩绿的黄瓜,金黄的玉米和胖胖的倭瓜等。这个花园里有小生命、有欢乐、有昆虫、蔬菜、玫瑰、树木,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在成长。不仅有这些,还有无穷无尽的乐趣呢!不信,我带你去瞧瞧!
你瞧!小作者把韭菜当做野草砍掉,把狗尾巴草当作谷穗留着。你们说说这是不是趣事呢!趣事可不只这一个。有一次,祖父和小作者到园里浇花,小作者拿着装满水的水瓢,往天上一扬,还大声喊“下雨了,下雨了。”但这不算最有趣的,我个人认为最有趣的事是在祖父帽子上带玫瑰花。
那时,祖父在地上拔草,他当时知道“我”在捉弄他,可他却不知道“我”在干什么,给祖父帽上插了三十朵玫瑰花,“我”一边插花一边笑着,祖父忽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花开得这么香。二里路怕也闻得到的。”“我”听了笑得哆嗦。全部插完后,“我”跑回了屋,祖父也跟来了。祖父刚一进门,祖母、父亲、母亲见了大笑起来。而小作者笑得最厉害,在炕上打滚。祖父把帽子摘下来一看,原来玫瑰香并不是因为今年春天雨水大的缘故,而是因为那花就在他头上。“我”连忙说了一句:“爷爷,今年春天雨水大呀!”祖父也跟着我们笑了起来。这可见祖父十分幽默。
这本书是作家萧红的一本自传体小说,萧红从一个四五岁小女孩的视角,既写下了童年时和祖父的欢快生活,又写下了童年时的凄惨生活。我看完《呼兰河传》这本书后,似乎自己跟着自己走了一遍,体会到了作者的欢快和凄惨。
这本书写出了真实,看完后,我都不禁赞叹一句。
家乡,有我们儿时的记忆,有我们和小伙伴嬉戏的样子,或许可以这样说,它是我们一生中不可或缺的印象。而在萧红笔下的`呼兰河城,小街小巷不繁华,在这片土地上,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但是人们的头脑中却充满了愚昧与无知。孩童心中的那份美好一直是作者萧红所憧憬的。
萧红的语言沉郁感伤,但不乏轻松优雅;朴素流畅,展现出城里风土画;静默凄婉,却又动人的美丽。呼兰河城,一座平凡普通的小城,每天却上演着一幕幕不平凡的事。读完这本书后,你会不禁回忆起自己的童年记忆,它会把你带入那一时期,当读到此处时,读者会想起自己脑海里的印象。
在了解这本书的梗概时,我就迫不及待想要翻开这本书,想要看看书中给我们展现怎样的呼兰河。当读到书的前篇部分时,我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夫从泥坑爬出来,弄得和个小鬼似的,满脸泥污,而后再从泥中往外挖掘他的马,不料那马已经倒在泥污之中了,这时候有些过路的人,也就走上前来,帮忙施救。”正因那泥坑不被人发觉,而就有些人跌倒在其中了。竟再往下读时,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看那马要站起来了,他们就喝彩;看那马又站不起来,这时他们又是喝彩,不过喝的是倒彩。
有些乐于帮助的施加援手,而那些穿着高雅的子弟,可又在一旁说着风流话,看着发生的种种笑话。这里无不体现了人们的冷漠与无知。萧红在孩提时代,她家后院里的小花园成了她的心中的一抹暖色。正是在那个时期,孩子的心中并没有被愚昧所玷污,他的心中还保留着对事物的好奇。可越往下读,不免产生了对祖父、有二伯以及冯歪嘴子的感伤,他们都相继离去了。但愿他们能在那片天地里,不用受人束缚活出自己生活。
孩童,多么美好的时光,作者的孩童时代是灰色的,而我们这些孩子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但有时我们会因为一点琐碎之事而生烦恼之心,并感觉不出生活的美好,相比之下,我们比作者的那个时代幸福多了。读完此书之后,我深深感到要珍惜转瞬即逝的童年,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我们正值成长的阶段,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珍惜孩童的美好!
一天买了本《呼兰河传》,抵家就读了起来。原来初读《呼兰河传》,我并不怎样喜好,耐着性子看了一遍,随手就丢到一旁了。当我重新掀开那本《呼兰河传》,细细咀嚼,才发以为它的精美。
灰色的基调,平静的叙说,昏暗的画面,这便是作者笔下的小城呼兰河,它并不繁华。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各人的无知和糜烂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磨难。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凉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痛惜,哪个更值得我悔恨……
文章的榜首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就让我感触万分:在东二道街上有六七尺深的大泥坑,各人和六畜常常会遭受到磨难。各人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小我私家想过把泥坑填平。何等愚笨的各人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克不及违背定命的,这不克不及不是他们的悲伤!
作者在文章中不停写到“我家的宅院是很荒芜的”,这就为里边人物的悲凉剧埋下了伏笔。文章中的小团圆媳妇刚来胡家的时分只要十二岁,由于长得较高,怕别人说她谎报年事,便说是十四岁,但只管云云,各人还说她故意遮盖。她“黑乎乎的、笑呵呵的”,各人便说她大大咧咧,一点没有媳妇的样子。不久她的婆婆常常整夜整夜地打她,说是可以大概让她更明理听话;还以为她身上有病有鬼,以是用尽了种种迷信措施:请“云游真人”抽贴、请人来跳大神、以致把她放在开水中煮……终究,小团圆媳妇被无辜地摧残去世了。
我真实感觉到心情痛快起来是在祖父出场后。从作者——一个四五岁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国际,统统都陌生而新奇。年幼的“我”,整日随祖父在后园纵情嬉戏。锄草、抓蝴蝶、吃烤鸭、缸帽遮雨……皆形貌得饶有滑稽,意兴盎然。这一幕幕,作者都用幽默幽默充斥童趣的语言形貌得畅快淋漓。我竟不自发地我拿自个的幼年和作者的幼年去比。在我看来,读了《呼兰河传》,以为作者的幼年是奇丽而又寥寂的,更感觉到自个幼年的开心与交运。
读这本书时,愉悦伴着悲伤,随着小主人公萧红的脚步,我偷窥到旧社会的糜烂与暗中,很幸亏那只是萧红的幼年。但,这是无法躲避的前史,让我们知道过去,知道前史,永世不要重蹈覆辙。
一本书,让人印象深刻;一本书,让人回味无穷。一本好书,更是让人受益匪浅。最近,我就读了一本好书,名叫《呼兰河传》,是一位叫萧红的女作家写的。
在书中,萧红曾多次提到自己与祖父在园子里快乐玩耍的故事。有一次,萧红在院子里采了一大把玫瑰,在祖父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玫瑰茶在祖父的草帽,祖父丝毫没有察觉,还说:“这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哈哈大笑,他们回家后,家人也笑了起来。
有的时候,祖父会说:“看,家雀!”把孩子的注意力吸引到别的地方,在偷偷地把孩子的草帽藏起来,孩子们回过神,就去扯祖父的袖子,直到把草帽找出来为止。
我为萧红感到高兴,因为它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和一个疼爱他的祖父。我又为萧红感到惋惜,因为他早在三十一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
这本《呼兰河传》读完了,那淘气的小女孩还浮现在我的眼前,这本书用轻快的语调描绘了萧红的童年时光。难怪著名作家矛盾称这本书是“一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我的心还沉浸在祖父的园子中,久久无法自拔。
没有张爱玲缠绵悱恻的清冷,没有冰心古道热肠的光明,没有丁玲辛辣鞭挞的畅快,萧红给我们的,只是投射到远方的一抹寂寞的目光。
灰色的记忆,孤独的院落,残破的童年,像放映机般悄无声息地领着我们进入20世纪初的呼兰河。无知笼罩着的小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萧条的四季也像时钟周而复始地艰难爬行,熬不过人们闷沉沉的呼吸。“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脱下单衣地过着。”“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吞;走不动了,就瘫着。”“病,人吃五粮,谁不生病呢?”“死了,哭一场,埋了之后,活着的依旧过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偶尔有些所谓的新鲜事,惊呆了年少无知的他的眼。未谙世事的小团圆媳妇,活泼可爱的一个小姑娘,一不小心嫁错了老胡家,刚来时,她做事利落、手脚勤快。可她却成为了供婆婆打骂和消遣的工具,一步一步逼迫着走向死亡。仅仅是因为邻居的闲言碎语“太大方了”、长得太高、坐得笔直、走得风快,婆婆就铁石心肠,拧小团圆媳妇大腿、用烧红的烙铁烙脚心、甚至把它吊在梁上,用皮鞭子狠狠地抽,打得昏死过去。婆婆竟天经地义:“我是为她着想,不打得很一点儿,她是不能够中用的。”可怜萧红就这样眼睁睁、眼睁睁地看着她黄瘦下去、骨瘦如柴。这样就完了?不!老胡家迷信“跳大神”,请大神来治,大神打着鼓,小团圆媳妇被命令着、被蹂躏着、被抢夺着,就这样,她被强硬地抬进了盛着滚烫的开水的大缸里,几个人搅着滚烫的热水往头上浇,小团圆媳妇登时就倒在缸底。就这样连续折腾了三次,醒一次——烫一次——昏一次。半夜,小团圆媳妇就这样命丧黄泉。老胡家一家人难受,一个个尽哭,哭的是花在小团圆媳妇身上的倾家荡产的五千多吊钱。“活该这些钱!守财奴,活该!”
《呼兰河传》字里行间充斥的是萧红的悲怆、孤寂。旧中国的年代,黑暗与愚昧无处不在,当萧红再次铺卷开记忆,将手中的笔化作一幅幅孤寂的风水画时,她定会想到自己唯独一个伙伴也没有、没有,不觉眼泪“啪”地在稿纸上溅出一朵幽冷的小花。“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对白朗这样说。是啊,一个孱弱女子怎能扛负起旧中国种种灰色的画面、生锈的思想和寂寥的小城?无意识反抗中国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生活而思索的小团圆媳妇死了,有意识反抗中国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生活而思索的萧红含泪微笑,拿起笔锋,哭诉往事。在20世纪初的中国上,还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的少女在忍受并非常常人的酷打,在煎熬着任人宰割的苦日子?
萧红一直平淡地说:“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以至于像跳大神、放河灯等破破烂烂的世事承载了多少腐朽的人物:在“黑夜”中担心地活着而又自尊心极强的有二伯、尖刻无聊心眼小的老厨子、勤恳忠厚爱妻小的冯歪嘴子,唯一值得我们微笑地直视的,只能是祖父。祖父的菜园是作者幼时的天堂,她和祖父在一起的时光毫不留情地赶走了心中的怅惘与寂寞,在心中播种下快乐的种子。菜地里一深一浅的脚印,垄子上一片青绿的狗尾草,萧红幼时诵读的古诗,无不都像陈年老酒酝酿着、发酵着。
合上书,想想我们,从出生就被安置在温暖的被窝里,直到现在,我们还享受在父母的蜜罐温床,有漂亮衣服可穿,有美味的饭菜可用,交朋友还有父母的几句叮咛,不会看到小团圆媳妇那样的悲剧,没有像有二伯那样的人带你逛街分文不花。可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像被困在“围城”里,“里面的人想出来”,衣服不合心意扔一边不穿,饭菜不合胃口下馆子,父母的几句嘱咐立即回嘴狡辩,几天离不开一张一百元……我们不正像笼中的鹦鹉吗?非要飞出金笼叱咤风云,却孰不知外面的世界会凌乱你的彩翼、空乏你的肠胃。
茅盾说:“《呼兰河传》给我们看到的萧红的童年是寂寞的。呼兰河这小城的生活也是刻板单调的。”萧红不幸的一生,给我们每个读者身上烙了重重的一笔。她那一抹寂寞的目光依旧透射,我愿化为其中的一束光,去踏上那一片黑土地,看看在寂寞中长大的她。
清晨,当太阳从美丽的东方升起时,我为自己泡了一杯清茶,将其置于写字台上,嫩嫩的茶芽散发出清香味,蔓延在我的小屋内,我顿时感到格外神清气爽。看《呼兰河传》时,轻轻呷上一口,似乎每个细胞都舒展了。随着这清醇的浓香,让我们一起来品味这本漫溢人间情的书。春夏秋冬,一年四季轮回。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萧红的童年生活是灰色的。
故事中的村庄乌云蔽日,无半点阳光,在这里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灾难。人们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的发生。让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去评论,那个更值得我痛恨,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其中文章的第一章中所说东二街上有个大泥坑,人、家畜,无论是睛天还是雨天都会受到伤害,为什么没有人把土坑填平呢?因为人们认为这坑是上帝赐予这小镇的。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啊!他们的脑海中只是顺从天命,真是他们的悲哀!”萧红在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才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当童养媳!
刚来时那样活泼、健康,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有人打骂她。在人们的眼中,婆婆打她是让她更加听话。
可团圆媳妇没有多久便匆匆离开了人世,而让她的家人辛酸的不是她的死,而是她婆婆用了那么多的钱,使了那么大的劲,这是一个亏本的买卖。与其说团圆媳妇是被吓死的,还不如说她的死是被封建社会害死的。我不知道在这个村庄,这个城市,在这个旧中国的土地上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受到迫害的人,那个年代,团圆媳妇这样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可以挽救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新社会,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没有男女不平等!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寂寞又快乐的,她快乐的来源是后院的大花园。在花园里作者与祖父一起玩耍、干活,童年充满了乐趣。这让我想到了自己,现在的我和朋友一起踏青,感受无限温暖的春光,在烈日炎炎的盛夏,到江湖河海戏水,在秋高气爽的秋天,几个伙伴一起去郊游,爬山,采下几片枫叶夹入书中,作为秋天最好的纪念;在飘雪的冬天,在雪地上打雪球、堆雪人。对比而言,我的童年比萧红更美好,所以我更应该珍惜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长大以后,为国家效力!
看完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留下了无限的思考。《呼兰河传》讲了萧红小时候和祖父的故事,这本书的语言并不华丽,但朴素的语言,平凡的人和事同样动人。
萧红的童年是快乐的,因为有了一个疼爱她的祖父。祖父带着他在菜园里,摘黄瓜、浇水,给她点灯笼,让萧红玩得不亦乐乎。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祖父给萧红点灯笼了,萧红在房间中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个陈旧的、落满灰尘的灯笼,祖父细心地把灯笼擦拭干净,点上蜡烛,给萧红玩,直到坏了为止,但祖父依然笑眯眯的。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是祖父却有着惊人的耐心和宽容。首先,萧红翻箱倒柜,家里一定翻得七零八落的,一般家长见了都要大骂。其次,萧红找到了一个破旧的灯笼,一般的家长一定没有耐心擦干净,点上蜡烛给孩子玩。更重要的是萧红把灯笼打坏了,祖父没有把她臭骂一顿,居然还笑眯眯的。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位慈祥的祖父,萧红才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
萧红的童年是快乐的,因为有了一个不平凡的村子。这个村子里有一个作恶多端的大泥坑,这泥坑经常弄翻马车,淹死人、牲畜,还阻挡了许多人的前进道路。有了这个泥坑,村里里顿时热闹非凡,翻了马车抬马车,人掉下去了救人,挡住了人从旁边的墙上面爬过去。没有一个人觉得累,更没有一个人要把这个“无恶不作”的泥坑填平。我想,假如填平了这个坑,村子就恢复了冷清,变得寂寞,大家没事可干,失去了抬车的乐趣……当然了,这个泥坑也给村里人带来了“福利”,当牲畜淹死的时候,许多人都去抢猪肉吃,杀猪的捡了回去,就会以半价卖出去。在艰苦的乡村生活中,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真、善、美的光辉。
萧红的童年是快乐的,因为有了许多人陪她玩耍。冯歪嘴子啊,她们家的厨师啊,都是她的“寻乐工具”,团圆媳妇只有十几岁,她很乐意陪着萧红玩,乐此不疲,但她最终命运多舛。
我们再也体验不到萧红的童年生活了,但书中字里行间流露的人性的至纯至美,仍然使我的内心暖暖的。
呼兰河是一座普通的小城,只有两条大街,街上仅有数得过来的几家店铺,两家学堂,里面住着普普通通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合起书本,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仿佛又看见人们自娱自乐的活动,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野台子戏、四月十八的娘娘庙大会;仿佛看见了河面上的白菜灯、西瓜灯在漂移;仿佛听见笙、管、笛、箫的声音荡漾在街道上,仿佛又想起了那性情古怪的有二伯……
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上的黑暗,与人们的无知。小团圆媳妇原来是一个乐观的十二岁姑娘,却因为人们带以开玩笑的态度而被滚烫的水烫死了,一个叫“磨官冯嘴子”的人,与同院的王姑娘成家,却因大家的羡慕和嫉妒、冷嘲热讽、在绝望中离去。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团圆媳妇》文中小团圆媳妇实在是太可怜了。开始,胡家因为她的开朗总是无缘无故的打她,只是单纯想来了下马威罢了。更可悲的是邻居竟支持说该打。终于她被折磨的生病了,可左邻右舍却还看热闹,提议用滚烫的热水医,可怜的小团圆媳妇啊!硬生生的被折磨死去。
心痛着,叹息着不由自主地对比起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身边不免也有这样的人,看见别人落难,不及时伸出援手,反而幸灾乐祸;也有这样的人看见别人的好而眼红、冷嘲热讽!是啊,这个文章中的愚蠢无知的人们与灰谐的小城在每个年代的生活中都会有,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的社会渐渐步入文明年代。
我们的童年是美丽的、快乐的,像一首轻快的歌,一幅美丽的画,我们的童年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跟《呼兰河传》的作者萧红比,萧红的童年虽然也有快乐,热闹。但是社会的落后,人们的愚昧无知迷信……作者缺少了陪伴,她是多么寂寞、失落啊!
现在的我们幸福多了,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把握当下。作者用生动、细腻文笔向我们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的态度和情景,也同时在告知我们心怀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
清晨,当太阳从美丽的东方升起时,我为自己泡了一杯清茶,将其置于写字台上,嫩嫩的茶芽散发出清香味,蔓延在我的小屋内,我顿时感到格外神清气爽。看《呼兰河传》时,轻轻呷上一口,似乎每个细胞都舒展了。随着这清醇的浓香,让我们一起来品味这本漫溢人间情的书。春夏秋冬,一年四季轮回。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萧红的童年生活是灰色的。
故事中的村庄乌云蔽日,无半点阳光,在这里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灾难。人们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的发生。让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去评论,那个更值得我痛恨,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其中文章的第一章中所说xx街上有个大泥坑,人、家畜,无论是睛天还是雨天都会受到伤害,为什么没有人把土坑填平呢?因为人们认为这坑是上帝赐予这小镇的。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啊!他们的脑海中只是顺从天命,真是他们的悲哀!”萧红在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才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当童养媳!
刚来时那样活泼、健康,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有人打骂她。在人们的眼中,婆婆打她是让她更加听话。
可团圆媳妇没有多久便匆匆离开了人世,而让她的家人辛酸的不是她的死,而是她婆婆用了那么多的钱,使了那么大的劲,这是一个亏本的买卖。与其说团圆媳妇是被吓死的,还不如说她的死是被封建社会害死的。我不知道在这个村庄,这个城市,在这个旧中国的土地上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受到迫害的人,那个年代,团圆媳妇这样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可以挽救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新社会,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没有男女不平等!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寂寞又快乐的,她快乐的来源是后院的大花园。在花园里作者与祖父一起玩耍、干活,童年充满了乐趣。这让我想到了自己,现在的我和朋友一起踏青,感受无限温暖的春光,在烈日炎炎的盛夏,到江湖河海戏水,在秋高气爽的秋天,几个伙伴一起去郊游,爬山,采下几片枫叶夹入书中,作为秋天最好的纪念;在飘雪的冬天,在雪地上打雪球、堆雪人。对比而言,我的童年比萧红更美好,所以我更应该珍惜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长大以后,为国家效力!
小学刚升上初中那会儿知道这本书,那时候似乎是什么必读书目,只是大多数孩子在看完课文里的章节之后,也就丢下了。要做的题太多,要背的文言文太多,谁有这个闲心思看呢?偏偏我也就是个闲人。差不多是初二的时候,从家里的边角翻出这本积了薄灰的小书,于是就看着。
书不长,排版也不大精致,亦没有花里胡哨的各式推荐,是很容易被随意丢在角落里的,很不起眼的书。现在再看一遍,也是托了免费书的福。
关于这本书的背景,隐隐约约还记着一点,但也模糊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净是些八卦的,或是不好的事情。例如萧红并不是她的原名,她是为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才特地改的姓名;还有萧红的父母待她并不好,唯一疼爱她的祖父去世之后,萧红就过着孤单而苦难的日子。
书的尾声写道,“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之后就是对于往事的最后一点留恋。她也不知道,那个曾经的小城里又发生了什么,里面的人儿现在又过的如何。
但是她前文的描写,相当有意思,像是一部灰白的老电影,虽然缺少色彩,却也能叫人看的津津有味。我也是小城市出生的人,知道那样似乎是蒙着一层灰色调的生活。平房的小院子,还有后来楼房,说来都算不上是有意思。大概萧红以前的生活也是这样,但在孩子眼里,什么都可以拿来细细琢磨一番,于是一小片天地也变得无限大了。一会跟着她的视角,一会再慢慢过渡到另一个人的眼中,小城的生活和庆典都慢慢展开了。可这一切大抵还是没有什么意思的,不然也不会随便出了点不一样的`,就要引得百十来个人的围观。
叫我写什么淮安城里的事儿,我是不知道的,一下子会有点蒙圈。淮安不像上海北京一类的大城市,每天都有新鲜好玩的事情发生。住在淮安的平房楼房里,楼里之间是真的相互认识,也会关起门来讨论别人的家长里短的。这些在人看来有些俗气,有些市井气息的家庭琐事,都被我忽视了,然而萧红却能将它们一一记录下来。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对这些人民的真实生活不屑一顾,但我在这些记录面前,却生出了一点惭愧。因为我以前也是不屑写这些的,哪怕对着一株小草,一条河都要硬拗点什么文章出来。写人那也得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平平淡淡的东西,在我看来却没有什么意思。
《呼兰河传》是中国近现代女作家以及"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的文学作品,它被誉为"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洛神"。文章以萧红自己童年生活为背景,揭露和鞭挞着中国几千年的封建陋习在社会形成的毒瘤。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初中生的萧红《呼兰河传》读后感几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慵懒的周末,在阳光的催促下,我拉开散满墨香的书柜,捧出一本《呼兰河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我轻轻地翻到扉页,漂浮的目光落在了黑色的字体上。
严冬封锁了大地,则大地满地裂着口。在那座逼仄简陋的呼兰河城里,在那条从南到北五六里长的东二道街上,上演着一幕幕悲喜剧:卖豆芽菜的王寡妇的独子到河边去洗澡,掉河淹死了,王寡妇也从此疯了;染缸房里两个年轻的学徒为争街头上一妇人,其中一个把另一个按进染缸里淹死了;豆腐坊里两个伙计打仗,把拉磨小驴的腿打断,使一个妇人的眼睛哭瞎了……寒冷荒凉的东北大地,卑琐平凡的生活,对生命漠然的人们……“满天星光,满屋月光,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萧红如是感叹。
火烧云上来了,霞光照得小孩子的脸红红的。那片园子,便是萧红童年无拘无束的小天地。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在天上逛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会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是自由的。
萧红跟着祖父在菜园里溜平土窝,却一脚把菜种踢飞了;她跟着祖父浇菜,却拿了水瓢,拼尽力气把水往天上洒;她……园子里荡漾着她的笑声,一串一串追着人走,只是满世界的流光溢彩。生机盎然的园子,多姿多彩的生活,与祖父快乐着萧红……“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萧红回忆趣味横生的园子和舒展她人生的祖父。
掩卷沉思,萧红为呼兰河城所做的传,何尝不是她自己的人生阅历呢?萧红用生动的字句娓娓道来的,何尝不是对岁月易逝,人生无常的叹惋呢?小城人们麻木不仁的态度,何尝不是封建剥削和压迫导致的呢?
小城人们听天由命,对生老病死置之不顾,无疑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我想,生命不是彩排,对生活以无限热情,拥抱无限精彩的明天。宗璞亦说“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因此,我们要永怀希冀,将有限的生命汇入无限的生命长河,共创辉煌。
对生命憧憬的冯歪嘴子,敢于打破封建传统规矩,勇敢地追求幸福,任凭人们奚落,仍与王大姑娘结了婚。婚后,打击接连落在他肩头。然而,冯歪嘴子却顽强与命运斗争。冰冻的黑泥之上,生命正在昭示光辉。我想,风雨来临之际,应以坚韧、永不言弃的态度而对。在失败中找到转机,在成功中奠定基石,在逆境与顺境中同样保持奋斗的姿态。
漏粉房里飘荡着凄婉却不息的歌声,演绎着生命的本色。
阳光从脚尖悄悄爬上眉睫,我慢慢合上书。
风拂过,吹走心灵废墟,顽强以待。
风拂过,吹散心灵喑哑,重现笑靥。
“逆来顺受,你说我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
——萧红在《呼兰河传》中这样说。
“逆来顺受”、“苦多乐少”,几乎是毫无感情色彩的语言,衬出了一个“悲”字。“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鲁迅先生对《呼兰河传》的评价。
回忆整本书,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团圆媳妇了。十二岁的年纪,应是人生中最灿烂的时光,而她却是当了别人家的童养媳。从此,天性中的活泼,童年本有的快乐都离她远去。寄人篱下,面对婆婆、嫂嫂的辱骂与踢打,团圆媳妇只能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她也曾试着去反抗,可随之换来的,是更毒狠的一顿挨打。“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团圆媳妇的婆婆这样说。于是,她的脸上再也没有过那刚来婆家时的微笑。
团圆媳妇最终是死了的。
也是,那样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被整日整夜不停休的折磨,会受得了吗?本是朝气蓬勃的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她的死,何其可悲!
在呼兰城的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在这大泥坑上翻车或是人陷进去的事也是有不少。过些日子,谁家的马车翻在那了,又过些日子,谁家的牲畜陷进去了,那都是常有的事。我不禁疑惑:人们怎么不把坑给填平呢?填平固定好,不就也会少了许多麻烦吗?可呼兰城的人们想不到。那里的人都太信守教条,太过于死板,他们只会去相信那些没用的“跳大神”之类的民俗风气,而导致团圆媳妇的永远离开。那样恶劣、愚昧的民俗风气,真的是震撼了我的心,同时令我心痛。
萧红的语言很是平淡,平淡到就连“死”也像是一种常有的事。可就是这样平淡朴素的语言,其中又包含着多少浓烈情感!
最后离开祖父,作者写来,文字似乎依然是那样的淡然。那从小陪伴萧红、教萧红背诗的祖父,难道在作者眼中就什么都不是?
“祖父带着一个大草帽,我带一个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儿时的萧红是这样依赖祖父。她如何会忘却祖父呢?再浓情的话语也无法表达她内心的哀伤,所以不若平淡。我觉得,她是把所有的情感都隐藏在了字里行间,而这样的淡然,读来,却另有一种深沉的哀伤。
“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萧红在书中不止一次地说。虽然在那院子里样样都有,可那还是寂寞的。萧红出生时,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家中只有祖父最关心她。萧红用轻淡词句,衬出了那样一个冰冷、令人窒息的年代。她的童年是这样,她的人生,也是这样,令人叹息,又是如此悲壮。
“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
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
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
好在,一个时代已经远去,另一个时代已经到来。
在寒假时候,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最开始时,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作者萧红细腻地表写了旧时代的呼兰河。在她的表述下,我渐渐地走进了80多年前的东北,一个衰落的村庄。村子里面,只有灰色的街道,灰色的人生,灰色的社会……整个村落就像暴风雨前的天空一样,乌云蔽日,没有半点色彩。这里的村民,活着的目的仅仅因为活着,生的普普通通,死的平平淡淡,让人觉得呼兰河的人们,缺少了些什么。
随着小主人的视角——一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里性格鲜明的小姑娘萧红,我慢慢体会到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祖父,“我”和后院。
在后院里,萧红与祖父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劳动……“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好羡慕他们的后院,好想跟萧红一起,也让她的爷爷一次次藏起我的遮阳帽,总放在同一个地方逗着我们玩……
读着读着,我不仅会想起自己童年的乐事,一个人呆呆的笑着。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在每个人的童年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羡慕别人的童年,别人也羡慕着我的童年。
当我读到小团圆媳妇不幸去世了时,我的心很纠结,跟萧红一样愤愤不平。她才只有12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老胡家做媳妇。旧时的童养媳,在这里我初见端倪。
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因为穷,因为生活,被卖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拼命的干活,还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婆婆的“教诲”。
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我隐隐觉得,这也是呼兰河人们生活态度造成的。
一个对自己的生、老、病、死都淡得提不起劲的生活,对别人的生死,就更加麻木了。他们对生活的麻木,使他们已经失去了区别于动物的“人”的味道,是消极!是愚昧!怎么连改变的念头都不会有?我震惊,呼兰河的人们怎么了,80多年前的呼兰河人为什么与我知道的生活这么不同?
那个扎花店的工人年复一年给祭祀的纸人穿上亮丽的衣裳,怎么就不会想到打理一下自己,难道不可以跟手中的纸人一样整洁亮丽吗?也许,那里的人们,已经觉着,生不如死,死后,就可以有漂亮的房子、花园、大马、仆人、一年四季不同时期盛开的鲜花……正是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扼杀了小团圆媳妇。
读这本书时,愉悦陪着沉痛,随着小主人公萧红的脚步,我偷窥到旧社会的腐败一角,很庆幸那只是萧红的童年。
呼兰河留给萧红的,正是萧红想要告诉我们的吧,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呼兰河常年都被冰覆盖着,它在黑龙江,天气似乎只有冬天和夏天,而夏天也很短。尽管大半年被大雪封锁着,但是呼兰河依然是萧红的故乡,她非常热爱呼兰河。萧红读完小学后就离开了呼兰河,一直到她三十二岁离世的时候都没有再回到故乡了。所以她把她对呼兰河的热爱和怀念都寄托在这本书里,也把当时的世态炎凉写进了里面。
萧红的祖上是张岱,她的母亲很早就死了,而她的父亲也对待她很冷淡,所以萧红一直都是和祖父生活的,她写的《呼兰河传》就是写和祖父生活的时候。萧红在呼兰县第二小学女生部读书,她的作文成绩十分突出,大概这就是萧红后来成为作家的原因之一吧!
呼兰河和南方城市,比如深圳、广州、海南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每年的庙会和拜神会,就是一个典型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把它描写得十分真切,仿佛亲身体会到那里的寒冷。
我最感兴趣的地方是呼兰河的庙会,那里有卖不倒翁的和卖“鸡哨”的,那里有一曲歌谣,上面说:小大姐,去逛庙,扭扭搭搭走的俏,回来买个搬不倒。这首歌谣多好玩啊,里面的“搬不倒”说的就是不倒翁。可是如今深圳都没有庙会了,广州和香港的庙会演变成了购物。逛庙会不就是购物吗?那不是没有什么区别吗?我想道,但很快就被另一个“新思想”打败:逛庙会卖的东西,购物商城没有;购物商城卖的东西,庙会没有。所以,它们还是很有些地方又是不同的。萧红所在的年代正在民国时期,中国还保留着许多现在没有的习俗。好看的“野台子戏”如今都差不多没有了!野台子戏就是在露天的广场上唱戏。社会发展了,尽管多了新的好东西,却丢了以前的好习俗。现在,人们看京剧都在商城或戏场里,这些丢失的东西只存在了老人的回忆里,萧红把它们讲给了看过《呼兰河传》的人听。
萧红家里有一个大花园,很漂亮。她去杂物室里探险、去李子树、樱桃树上爬啊爬、去墙洞里捉蛐蛐……萧红在花园里进行各种自己喜欢的活动,好像怎么玩也玩不完。杂物室里有很多年代久远的东西,清朝的官帽,绣花鞋,丝线……萧红都会一一把这些拿起来玩一玩,把官帽扣在脑袋上,穿一会儿绣花鞋。不过,再怎么样也没有和祖父在花园里好,那时候的萧红真是无忧无虑。
第五章里讲的是命运悲惨的团圆媳妇,年龄才十二岁。团圆媳妇在八岁时就被奶奶婆婆花了几十两银子订下了婚姻,她长得很高,别人都说她十四,其实她只有十二岁,按现在来说,她才六年级。萧红总是听见东屋那里有哭声,后来才知道是老胡家在打团圆媳妇,几年后打着打着,疯了。于是她的婆婆给她跳了好几次大神,简直是开创了跳大神的新纪元。他们还烧了替身,总不见好。最后没有了办法,就请了一个很厉害的大神来占卦,大神叫它们给团圆媳妇洗澡,要当众洗,婆婆就洗了。结果滚烫的热水把小团圆媳妇烫晕了,大神却忽然说:“一共要洗三次,还有两次要洗呢!”这回团圆媳妇的反应是很吓人的,她晕了以后,脸如火炭般热,眼睛半睁着,翻着白眼,露着一点白眼珠。大家都以为她死了,但是没有断气,没几天,她就死了。这个女孩的童年就这样结束了。我觉得团圆媳妇是被封建社会弄死的,看完了这一章可以想象得到以前呼兰河人的封建习俗是很强大的,团圆媳妇就是受害者之一。
萧红有一位亲戚,名叫有二伯,他似乎是没有名字的,而名字,就叫有二伯。有二伯总是把“这个”说出“介个”。有二伯的性格有些古怪,很多地方都会体现他是古怪的:他和老厨子吵架时会莫名其妙的哭起来;老厨子明明看见他要跳井,结果他安安稳稳得在井边坐着;别人在吃东西,他就骂:怎么不给我?给了他,他又说:你有二伯不吃介个。这不是古怪的体现么?有二伯就是那么奇怪的。
小小的磨房里住着冯歪嘴子,呼兰河长年都是寒冷的,而磨房又四壁透风,所以冯歪嘴子总是住得不是很舒服。尽管住在窄小的磨房里子依然结了婚、生了孩子。结了婚以后,她的妻子有一天死了,别人都替他难过,而他自己也很难过,但是在这个孤单的世界里,冯歪嘴子依然做着他的切糕,我行我素。
萧红的童年是快乐的,她的祖父教给她许多东西,使她得到良好的教育;萧红的童年是有趣的,大花园里的花依然开得鲜艳,一直开到天边。
《呼兰河传》中的人物是鲜活、真切的,直到今天我还能感到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怀着这样的心情,我读完了《呼兰河传》。
第一篇范文:读了水浒传有感
合上最后一页,荡气回肠的字段化作一缕皓烟在胸膛中翻滚,悲凉不甘的呐喊化作一阵烟雨在天地间飘散,得意张狂的笑声亦随风远去
翻开水浒传,0回章节道尽了封建王朝的腐败无能,佞臣的贪污自利,有志之士欲报国而无门,令人心酸惋惜,这是时代的缩影,但这又何尝不是时代的悲哀。宋江的深明大义,鲁智深的嫉恶如仇,武松的智勇双全,李逵的忠厚率真。却遭奸佞的残害,化作森森白骨,但精神永存。这108个好汉用一生诠释了何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高俅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又是对佞臣仗势欺人,污蔑忠良的谴责。那个战火纷飞,流离失所的年代,那个昏暗沉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王朝化作饱含遗憾的文字记入历史,令我倍加珍惜这用血泪换回的和平,但有些人却冷眼观世间冷暖,事不关己,漠然视之,没有了108个好汉的愤愤不平,这又何尝不是这些人人性的悲哀。
前段时间有一段轰动一时的新闻,婴儿在马路中遭卡车碾压,路人却漠然视之,匆匆走过,或许是因为怕帮助了婴儿,却遭家人诬告,或许是秉着事不关己的原则,但眼睁睁地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饱受折磨,他们又是多么残忍,只要一通电话,几句话到最后却只有一位清洁女工报了警,若是水浒传人物看到这嘲,会不会叹一声物是人非事事休,人竟会淡漠至此啊。
但有些人黯淡了人性的光辉,总有些人再次点亮人性的光辉,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毅然张开手臂接下从10楼坠落的婴儿,自己却失去了一条臂膀,在记者访问时,却只是安然地回答着:这只是下意识地动作,若是换了别人也会这么做的。她失去了一条臂膀,换回了一条生命,她也是幸福的,但为何上面的路人连一通电话也不愿意打,更何谈最美二字。不错,吴菊萍是名副其实的最美妈妈,她的人性是美好的,绚丽的。若是水浒传之中的人物也一定会这么做的。
合上水浒传,书中的章节似壮美的图画在眼前徐徐浮现,忘不了那些人物所表达出对世间弱小的同情怜悯。水浒传,又何尝不是一个诠释真善美、假丑恶的传奇。
第二篇范文:水浒传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它产生于元末明初,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章回小说,作者就是路人皆知的作家施耐庵。
人物形象的塑造能写出复杂的性格内容,人物性格的形成有环境的依据,同时随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发展。人物形象带有理想色彩,同时又深深地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之中。如鲁莽的黑旋风李逵,朴实、性急的花和尚鲁智深;打虎英雄武松、浪里白条张顺等等,还有一种就是官员、教头之类的社会地位高等的人物,他们因为遭到官府一些奸臣贪官的迫害而不得不起义,其中林冲就是典范。当时起义的人对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感受最深。朝廷腐败,官员贪得无厌、压迫百姓,将一个个好汉逼上梁山,我自然就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统治感到反感和愤怒!
施耐庵对于这些英雄人物,予以充分的肯定和热情的讴歌,歌颂了这些人物的反抗精神、正义行动,也歌颂了他们超群的武艺和高尚的品格。
作者对这些英雄人物的赞扬,完全是出自内心的热爱。作品歌颂这样一批被统治阶级视为所谓杀人放火的强盗、朝廷的叛逆,一些所谓不赦的罪人,把他们写得如此光辉动人,可敬可爱,这显示了作者的胆识和正义感情。与此相反,作者对于统治阶级的人物,则将他们写得丑恶不堪,和梁山英雄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启发人们去爱什么人,恨什么人。金圣叹评论水浒传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不管金圣叹主观动机如何,这句话却确实说明了施耐庵的思想倾向和水浒传的深刻社会意义。让我们明白了怎样的人才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在起义军中,最讲究的就是忠义二字,一百单八将每个都是为了山寨死而后已,不过这一百八人更追求忠,尤其是及时雨宋江,他时时刻刻都盼望着朝廷早日招安,就连酒后吟诗也道:忠心愿,平虏保国安民。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障却奸邪目。望天王将诏早招安,心方足。宋江他们一伙人都是为了替天行道,只反朝廷、官府中的奸臣、贪官,而不反皇帝,他们并不希望统治,只是盼望早日为国家效力,而这也是这一百单八将名送黄泉的主要原因。
当读完水浒传,我被他们的勇气所震撼了,我胆小,我一个人不敢走夜路,我自知不如,他们为理想百折不挠,勇往直前,忘我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传颂,我遇到困难容易灰心丧气,无地自容
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去拯救国家,去复仇,虽然失败了,但他们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去歌颂,去传唱。这一百零八位英雄豪杰,在我心中:俺们是替天行道的天神,是劫富济贫的好汉,更是我们历史上的好汉!
第三篇范文:水浒传读后感400字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有许多经典人物有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读了这么多,我觉得他们都比较看重忠和义两个字。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武松真是好英勇哟!
还让我欣赏的是武松是一个敢做敢当的人。因为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了自己的哥哥,杀了他们俩后,他自己到衙门投案自首。
第四篇范文:水浒传读后感1000字
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平时上学没什么时间看,这次借暑假的时间比较充分,把这部巨作给看完了,书中的人物形象个个都刻画的性格鲜明,情节也引人入胜,从翻开书的那刻起,便爱不释手,读后感叹不已,突然想起伟大的***的一句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
水浒传最吸引我的是人物性格鲜明:足智多谋的吴用,胆大如虎的武松,天真率直的李逵,嫉恶如仇的鲁智深
水浒传的故事情节应该可以感染每个人,当然,我也不例外,被里面众多情节深深地吸引,比如|:武松景阳冈打虎,林冲风雪山神庙等等。
大多数人都非常喜欢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唯独宋江这个人物,大家的看法意见都不一样,下面我就来谈谈宋江吧。
宋江自幼读儒家书,受传统教育,走入社会在县衙中做押司(小吏),刀笔精通。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养成一种办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喜欢玩权术。因为他在官府任小吏,他懂法,有遵守法度的习惯。宋江到梁山泊以后,他处理问题比较周全,有人说他虚伪、玩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一种手段。如俘获霹雳火秦明,让位卢俊义等。他犯罪后衙门给他戴上枷,别人把枷打开时,他说不能,这是国家的法度。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悲剧的结局。宋江带领众人征方腊以后,原本的108位好汉还剩下27个,其余的不是牺牲就是出走了,而朝廷并不信任他,对他加害致死。宋江临死前,唯恐李逵再次造**,让李逵喝药酒被毒死。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第五篇范文:读水浒传有感
近日,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元朝末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反映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地歌颂了农民的***斗争。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同时也描述了一个个劫富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宦,下至恶霸地主、差役爪牙,逼得无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通过阅读水浒传不仅让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本质的了解,而且还让我熟悉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他们是多么让人神往啊!他们就好比刘备、诸葛亮、关羽、孙悟空一般,是永远存活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全书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算是英雄好汉武松醉后打虎的故事了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第六篇范文: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或许你大大咧咧,或许你爱酒如命,或许你为人粗鲁,或许你一脸的大胡子有些吓人,但是,你的嫉恶如仇去在却我的心里留下了深根。
开篇的前几回里,我就读到了你的故事,自此以后你的身影,你的行为,便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在水浒传,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你了鲁智深。
你是那么善良,那么嫉恶如仇,当你遇到金翠莲时,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帮助她,尽管你之前并不认识她,尽管你知道她的仇人是镇关西,说你粗鲁,可你也不是有勇无谋,你知道在金翠莲走了之后,先去拖住镇关西,带他们走远了在收拾他。
当我看到你拳打镇关西时,不自觉的拍手称快,觉得你善良,为民除害,觉得他活该,罪有应得。可是,当你失手打死了他,背上了人命官司,因此而浪迹天涯,我的心中就很不是滋味。
我想,你和金翠莲只不过萍水相逢,何必要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帮她呢?如果你不帮她,那你就可以继续最你的提辖,不愁吃穿的过日子。可转念一想,如果你没有帮助金翠莲,没有拳打镇关西,那你还会是你吗?你还会如此善良,嫉恶如仇吗?你还会遇到武松,林冲这样志同道合的好兄弟吗?
尽管你身背人命官司,可你那从心底散发出来的正义、善良却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那份正义,时时牵动我的心。
第一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
今天国内互联网产业如火如荼,很多人小时候的梦想就是:有一天,可以成为像乔布斯、比尔盖茨、拉里佩奇、谢尔盖布林、马克扎克伯格那样引领时代潮流的人。在所有伟大的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最闪亮的明星。
乔布斯传主要讲述了从乔布斯青年时期初创苹果、历经漂泊又重返苹果并重新开创以ipod、iphone和ipad为代表的苹果传奇,直至辞去苹果CEO完美谢幕的整个创新历程。读完这本书我更加喜欢和崇拜乔布斯,我知道了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一定是另一个模样:没有乔布斯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98年的iMac、2001年的ipod、2007年的iphone和2010年的ipad;没有乔布斯,今天我们可以随时打开ipad上微博、玩愤怒的小鸟游戏的快乐生活就至少被推迟三年。
我喜欢乔布斯,喜欢他为改变世界不懈努力的精神。他在互联网行业里坚持干了30年,不断地摔倒,不断地重新爬起来;他不断地自省、不断总结和提升自己。他努力地去追求一个世界级的梦想,要用自己的能力去改变世界。他突发奇想,他想要做一块***性的玻璃,一块既可以看电影也可以弹钢琴的玻璃。因为他已经拥有了多点触摸系统,他想甩掉那些沉重的配件创造一种没有键盘,没有机箱,只有一个薄薄的显示屏的电脑。他们经过反复试验,仔细研究终于在2010年做出了让人们无比震撼的平板电脑ipad。在创制平板电脑ipad期间,乔布斯还带领他的团队与摩托罗拉等手机公司合作,升级升级再升级,改进改进再改进,在2007年创制了风靡全球的手机iphone。iphone和ipad的问世彻彻底底地改变了世界,他实现了他的梦想。
乔布斯纵横捭阖、自由不羁的性情不可求,他的传奇人生更是可遇不可求,但乔布斯在创新、创业历程中那些有效的方法论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那种锲而不舍顽强拼搏的精神更值得我们佩服和学习。我喜爱乔布斯!
第二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
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中。苹果,世界技术潮流的标志词,全世界都为之着迷的品牌。然而令其有着如今的光辉的,就只有乔布斯。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让苹果在97年时不足14美元的股票上涨到现在?成为一个奇迹;也就只有乔布斯,让创新的灵感得以体现在产品上;也就只有乔布斯,拥有过人的营销本领,只要他弄懂了一个东西,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普通人听;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追求梦想和事业的鼎盛中奔驰。他的奇迹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没有人能超越的。
***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乔布斯的创新天分是无人能及的,他大胆的设想、与众不同的管理。人的成功不仅仅要有天时、地利,还要人和。乔布斯的那个时代,刚好是崛起的时代,这无不为乔布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然而,他和史蒂芬沃兹的合作就是更有利的,两个史蒂夫改变了一个世界。从他们的发展历程看,我明白想要成功,就要有过人的胆识,超人的想法,还有和对的人的合作。乔布斯就明白这点,他懂得了市场的需要,他一步步的让沃兹改造一部能适应时代的电脑,他们能在四天四夜完成一部作品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如今,我们处在学习紧张的高中阶段,没有国外那种自由的学习环境,如果不能改变现状,何不去适应它。适应也能体现人的本领,优胜劣汰,人类进化的标准。所以,我们应在现阶段,为了自己的梦想苦一点,累一点。三年过后就是雨晴,如今的风雨就是为了以后的展翅而飞做准备,坚持淄能飞往更广阔的天空大学。这样你就能无拘无束地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者解决生活的问题。无论你选择什么,关键就在现在,好好奋斗,把握未来。
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这是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毕业典礼上的演讲所涉及到的,人的一生也只有几个十年,没有多少十年给我们挥霍。我们要学会总结前人或者身边周围的人的经验、教训。结合在自身,时常告诫自己应该怎么做或者不该怎么做,不要走别人的错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有原则的人并不意味着保守。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站在别人的肩上看世界。我们也一样,之所以有成功的人和普通的人,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追求不同。抓紧时间,用你有限的去赚取无限的,这就是硬道理。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乔布斯的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差,有一天他被告知自己得了胰腺癌,他感悟了很多。假如我们时日不多,我们会怎么过生活,好好安排吧,不要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每一天起床,要问问自己今天要怎么过,把自己变得充实起来。还有请记住你即将死去,珍惜好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甚至每一件物品。时间就是把软尺,撕下去了就没得回头了,身边的亲人、爱人、朋友都是爱你的,没有人会对陌生人给予频繁的关爱。请好好善待身边的人,要学会感恩,感恩世界、感恩父母、感恩爱人、朋友。让他们也知道你也爱他们。
乔布斯一位心游的伟大实践者,他用毕生的精力完美诠释了心天游的精髓满足人心追求自由的需要!他用智慧、科技以及一生的心血创造了苹果,使人们在使用科技的自由上跃升了一大步。而他的所作所为基本基于他一贯的思想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理由不听从内心的召唤。
乔布斯的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可能活下来就没有意义。最低谷、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则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平庸的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生,还是想要个机会改变世界?。没错,撒于你。
第三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作文
手触屏Ipad平板电脑,轻松上网的手机Iphone4s,小巧玲珑的音乐播放器这些,是众人皆知的苹果公司的高级产品,而这个天才公司的天才老板就是史蒂夫乔布斯。
乔布斯,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不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迷幻药、大麻的瘾君子,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
说到乔布斯,你可能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4s,但重要的不是他的产品、更不不是他的财富,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他的创新、他的追求完美他开创产品的过程。
举一个例子,Iphone刚刚问世时,所有人都非常震撼,可乔布斯却不满足,连续推出了Iphone2、Iphone3、Iphone4s正是这种追求上进、不满足现状、追求完美创造了奇迹。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比如乔布斯的朋友斯卡利,之前乔布斯很看好他,但是最后斯斯卡利背叛了乔布斯,竟把公司的原创人乔布斯赶出公司。乔布斯只好自己又创建了neXT公司。但与别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己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乔布斯确实是个伟大的天才,乔布斯传在这个基础上更多展现给我们的是他变成天才的人生轨迹。从他的出生、被收养、父亲的影响、遇上沃兹、探寻精神世界、创建苹果、被赶出苹果、拯救苹果等人生经历,就像一场电影,平淡的开始,跌宕的过程,伟大的高潮,遗憾的结局。
乔布斯的人生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生活汤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世界上之有成功,只有幸运,我们的人生还有价值吗?最低谷、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则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一般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对当时的可口可乐公司老板斯卡利说: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生,还是想抓住这个机会来改变世界?。没错,撒于你。
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最后,对于乔布斯传,感想很多但不可能都写下来,推荐大家去读读,我们不可能去学习模仿乔布斯,但是从客观角度来看看一个商界名人的人生,毕竟,这本书对于乔布斯而言,他最希望的是自己的孩子能通过这本自己亲自授权的传记更了解他们的父亲。作为一个对自身隐私极其避讳的人,乔布斯传能见诸世上本身就是个奇迹,所以,找个时间再读一遍。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第四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1000字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中译本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的文笔流畅,内容翔实,把乔布斯跌宕起伏、炽热激越的人生诉说得惟妙惟肖,令人爱不释手,乔布斯传读后感00字。从乔布斯的人生和苹果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许多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和价值观的教益,而我从这本传记里得到更多的是人生的教益。
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最好的方式,避免陷入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这是乔布斯在2005年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的著名的一句话。他的一生,始终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给这本传记起个书名,我觉得叫追随内心十分妥帖。只是和乔布斯追求简约的个性相映照,以乔布斯的黑白肖像为衬托,取名史蒂夫乔布斯传,更像苹果的风格。
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我想确保我死后有人能听到我想说的话。这是乔布斯找到传记作者、留下这部传记的原因。此时此刻,世界上一定有无数的人在阅读这本传记。我在阅读的时候,时时忍不住拿出iphone,ipad,根据书里的介绍,体味他的设计之妙,这给苹果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又做了一次深度的广告。乔布斯留下的遗产是多样的,不可估量的商业价值、创新精神、人生启迪!
在他敏感的内心,科技与人文举行过婚礼,所以,他的心灵一直在歌唱,才孕育了一个又一个传世的作品ipod,iphone,ipad,那些产品都是他心灵的孩子,似乎都赋予了灵魂。所以即使是在病入膏肓之际,只要一说起苹果产品,他也显得神采奕奕,就像灯点亮了一样。他将火热的诗情注入了冰冷的处理器中。
观察乔布斯,不应只看到他产品设计和商业营销上的天赋,更应注意他内心持之以恒的哲学。2011年3月,ipad2发布后,这时ipad轻了、薄了、快了,而他却更瘦了。发布会后,他曾和传记作者共进午餐,随即他将到一个度假村度假,艾萨克森希望看他的ipad2里安装了什么,有三部电影,还下载了仅有的一本书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这是一本冥想与灵修指南,他十几岁时第一次阅读,后来在尤再次阅读,从那以后每年都要重读一遍。 他的心灵在冥冥之中,被一种力量所指引,我觉得这是理解他的钥匙。
在他的眼里,产品应该是伟大的创作,而不仅仅是平凡的工业制造。看待苹果的丰富产品线,不仅仅应注意他做了什么,更应注意他舍弃了什么,减掉了么 。就像米开朗基罗的那句名言:雕像本来就是在石头里,我只是把不要的部分去掉。苹果的一代又一代的产品,是他像雕塑大师那样一刀一刀、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而后留下来的。从发明创造的角度,在历史的殿堂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而在人文艺术的舞台上,他也可以和许多大师心灵相通、同台共舞。
天文学家开普勒说过:自然喜欢简洁与统一。他也推崇这句话,所以他不遗余力地推动硬件、操作系统,应用内容整合成简明的统一系统。他的精神世界绚丽多彩,像苹果的软件一样精致流畅,遗憾的事,上帝将他灵魂的软件运行在一个多么孱弱的躯体上。他对封闭和完整有着一种常人不能理解的痴迷,2011年他发现第三方修理店能够打开iphone4后,苹果放弃了之前的小螺丝,改用一种五角形防撬螺丝,他不想让人在他的产品里乱动,他也不能容忍乱七八糟的应用运行在苹果的产品上。对待自己的躯体,他也有这样的心态,2003年,乔布斯发现患胰腺癌之后,曾不愿进行肿瘤切除手术,我不愿让他们把我的身体切开。他找的方法只是实行严格的素食,摄入大量的新鲜胡萝卜和果汁。有一种认识是他因此耽误了宝贵的治疗时间。
史蒂夫乔布斯传,有很多感人的细节,比如在他和妻子的20周年结婚纪念日,他亲自打电话到举行婚礼的酒店预订当时的房间,而得知房间已被人预订使用,他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放弃,并提出愿意为他们支付另一个周末的费用。在那里,他翻看着自己的iphone,泣不成声地诵读祝愿,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感觉走,你让我着迷的飞上了天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他想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曾经年轻过。这个不得不经常直面死亡的人,有着一颗眷恋人生、热爱人生的心灵。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感觉不太舒服,他坐在屋后的花园里,思考死亡。他对作者说:人生也许就像有个开关一样,啪,然后你就没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这是传记的结尾,今夜在家里的iMac上打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找出了我的ipad,iphone,用软键盘轻划开关的时候,觉得余音袅袅。
我听见古人的脚步声,犹如大海在示意。我转身,有时有人,有时只有我自己。我在男人的现实中犹豫不定。每一只落地不定的麻雀,像每粒沙。这是鲍勃迪伦的每一粒沙乔布斯生前最喜欢的歌曲之一。人生是一粒沙,在历史的长河中,转瞬即逝。他抓住一瞬中的一瞬,燃烧发光,这是令无数人心生崇敬的原因。
第五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
国庆长假期间,我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获益匪浅。今天早间忽听闻他辞世的消息,不禁愕然。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或许你也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在Apple I(1976年诞生)之前,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1977年诞生的Apple II以其简约实用独到的设计和精准的市敞位,畅销十六年直到1993年才谢幕。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 I和Apple II身上最为重要的***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他关注产品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 如今,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满街都是膝上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苹果产品之所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喜欢并脱颖而出,我觉得主要在于产品的创新外观和良好触觉、优良的使用体验。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 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 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可以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曾经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后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 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第六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
这是我看的第一部人物自传,由于不是翻译版,而是两个具有资深IT背景的作者用中文写的,所以读起来非常舒服流畅。
这不是一本成功学,不是教你如何学习成功的人,相反,整本书贯穿始终的只是乔布斯的人生理念,生活态度。
水果帮帮主拥有的是卓尔不群的创新与超前理念,这是别人无法复制的。乔老的要改变世界的理念,他的专注,对自己创意的热爱甚至狂热,这是我十分欣赏的生活态度,它代表了思维与行动天马行空行云流水的自由。
里面有几句话很不错:
如果你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自己喜欢什么,那就继续找,不要停下来,只要全心全意去找,你找到的时候,你会知道的。就像任何真诚的关系,历久弥新。
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了不起的事情。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生活里的大多数东西,最好的和平庸的之间约有30%的差距。最好的航班、最好的膳食,都可能比平庸的要好上30%。在我眼里,和水平一般的工程师相比,Wozniak要好上50倍。他光用脑子想就能开会。Mac团队就是打造A级团队的一个尝试。人们说他们无法和睦相处,说他们会相互憎恨,但我发现A级员工喜欢和A级员工共事,他们压根就不想和C级的人共事。
这么些年来,我懂得了,要是你有非常优秀的员工,你根本不需要像照看婴儿般看着他们,乔布斯后来解释,期待他们有优秀的成果,你就能让他们做出优秀的成果出来。
总之,乔布斯是个很可爱的人,而可爱的人,我确实对他们毫无免疫力。
第七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艾萨克森所著的乔布斯传,作为果粉,对乔帮主的敬仰自然是少不了了,但通过这本书,我也看到了一个更加全面的、活生生的乔布斯,乔布斯一出生就被其母亲赠给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中产阶级夫妇收养。他很早就知道了自己是被收养的,因而在乔布斯的生活中,永远有被遗弃这样一个主题,这也造就了他异常敏感的性格。乔布斯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推出好的产品,而不是光想着挣钱,眼睛不能只盯着钱。
请大家不要误会,我觉得乔布斯也不是不爱钱的人。没有钱,人没法生活,企业无法正常运转。
我理解,乔布斯的意思是说,当你做出好的产品后,自然会挣到钱。这是一个主次关系的问题,而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
固然,企业和企业家最终目的都是要挣到钱。即使你像乔布斯这样一个富裕到不工作也能过上相当奢华的生活的人,仍希望他们的企业能挣更多的钱,因为那样能让他们体现自身的价值。
但每个企业家的侧重点不同,导致结果也会有差异。
比如,像乔布斯那样的企业家他把重点放在开发出完美的产品上,他在产品开发上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很多资源。最终苹果不断推出令人喜爱的ipod、iphone、ipad。而那个曾经被乔布斯招来的,在苹果担任过CEO,并最终将乔布斯赶出苹果公司的人,他更看重的是企业短期盈利。
更注重产品研发,先期投入很大,而且见效慢,因为研发出一个有竞争力的新产品,不仅如要大量人力、物力(资金),还需要时间,而且风险较大。因为你投入了很多,未必每次都能推出令市场令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注重销售的公司,他们的侧重点不在产品的设计、研发上,他们的侧重点是在销售方面,是在市辰面,这种公司销售部是最重要的部门,他们的主要精力放在销售渠道的建设方面,放在市场宣传推广方面。
并不是说乔布斯不重视销售和市场宣传推广,而是他将哪个放在首要地位,哪个放在次要地位的问题。
马云坚持淘宝网前今年不收费,他说,做企业不能光盯着钱,这样做不大,做不长远。淘宝之所以扩张速度那么快,打败了全球最大的C2C、B2B公司ebey,跟马云的战略思想是分不开的。当淘宝网已经占有极大的市齿额,当人们习惯在淘宝购物,当在淘宝网开店的商户能够赚到钱,那么,以后你再向淘宝商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商户们也会接受。不会因为要交一点小钱就放弃生意不做了,淘汰掉的也是那些不挣钱的没有竞争力的小商户。可以说,马云坚持先培育市场,先不挣钱的策略成就了淘宝,也成就了他。
第八篇范文:乔布斯传读后感1000字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或许你也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在AppleI(1976年诞生)之前,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1977年诞生的AppleII以其简约实用独到的设计和精准的市敞位,畅销十六年直到1993年才谢幕。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I和AppleII身上最为重要的***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他关注产品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如今,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满街都是膝上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苹果产品之所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喜欢并脱颖而出,我觉得主要在于产品的创新外观和良好触觉、优良的使用体验。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请保留此标记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可以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曾经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后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有所提高,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当我们看过作者写的作品,并获得了一些启发之后。您觉得写作品的读后感最应该注意什么?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拿破仑传》读后感。
拿破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英雄,从小我就喜欢听叔叔讲述关于拿破仑的故事。前不久,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本关于拿破仑自传的书籍,我在看完之后,心中对这位传奇的人物更是佩服。拿破仑从一个小兵做起,到35岁的时候就成为法国的皇帝。可以这么说,拿破仑绝对在世界上是一名非常卓越的军事家和政治家。对于法国人民来说,他也是一位大英雄。在拿破仑小的时候经历了许多的磨难,在别的地方生活的时候经常会被当地人嘲讽。
可是不管什么磨难,都被拿破仑以以不屈的意志挺了过来,他小的时候他没有朋友,每天在他身边的只有书籍借让他增长了许多的见识。或许因为从小经历的苦难铸就了他前所未有的占有欲和征服欲,姐为她以后称霸欧洲埋藏了一定的野心。一开始的时候,拿破仑凭借自己杰出的军事才能连接取得了几次战争的胜利。在那个时候,拿破仑已经成为法国人民心中的大英雄,也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为了称霸欧洲大陆,拿破仑接连展开几次战争,其他的国家不愿被法国征服也开始了反法联盟。在经过几年的战争之后,拿破仑最后兵败滑铁卢。
拿破仑曾经说出过许多的名言,比如说剑鞘属于法国剑刃属于他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他在取得胜利之后还接连对其他国家发起了非正义的`战争。他的欲望好像永无止境一般,在取得成功之后还要继续向更远的方向前进,也许这也是他兵败的原因之一。在当时对于法国人民来说,拿破仑绝对是法国民族的英雄,但是对于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来说,拿破仑就是一个征服者。到现在为止,拿破仑依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杰出的军事家之一,许多人也都向往着自己能够成为拿破仑。
人生来平等,但有人成功,有人却只能失败,为什么?靠的就是那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坚定的信念。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的确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信赖自己,信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想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如此。
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有在庸人的词典里才有 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他自己,又是这些最好的实践者。不错,他的自信,他的想象力,还有一切一切,都成就了他的未来。成功并不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在付诸最大的努力,就会成为世界的强者,生命的强者。
拿破仑拥有那么多 家 的头衔,可他不是宗教家,也不是一个医学家,他没有预知他的死亡,是他最大的不幸。故事发展到中间的时候,他的缺点基本都暴露出来了,作者也不是那么极力的吹捧了(当然我并不知道,作者不自始至终的吹捧。
当然书的后记说了一些恭维本书作者的话,我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恭维如此喜好恭维的人对这些译者并无好处,如果真是想由此让更多人来买这本书的话,那必定是一种愚弄消费者 看书的人总会分个好坏出来)。到这时我对拿破仑的看法有比较大的改变了 因为以前不了解他。我对他的敬重只于两个原因:其一,他可以展开如此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而少有失败;其二,他是人民选出来的皇帝。
我以前就是这样认识这个伟人的,没想到的是他这个皇帝却是他自己通过一系列手段而完成的,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本身就是个倒退思想,法国革命的果实被他毁于一旦。他仍然是一个贪欲及自私的人,他更多的希望得到政治利益,做了资产阶级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我倒是觉得没有他要不了的政治利益了。
出于他跟约瑟芬离婚有个较为和情的借口(以减轻舆论压力),他竟然可以要求他的弟弟吕西安跟他的爱妻离婚,当然这个皇帝出于政治原因一直对这出婚姻都不承认,因为婚姻没有政治收益。拿破仑雄才大略被这些私欲玷污了。到此为止我仍能感到他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或许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可是他却不能成为一个独裁者。
从人格上讲拿破仑比不上成吉思汗!当然历史都是人写的,我也不必非要在历史或者实际的生活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偶像,但是我可以虚拟一个偶像,假设他拥有所有伟人的优点,而趋于完美。不过从来没有想过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
近来难得有时间阅读,我用了9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510多页的拿破仑传。
因为拿破仑的一生给了我很多现在生活的反照。所以我在这里记录下读后感。他的少年是苦难的,唯一让他心欣慰的我觉得是他的父亲用他那没落的贵族身份送到了法国的贵族学校。在学校期间,他阅读大量的历史和文学,。这对他能够几次穿过阿尔卑斯山取得一次双一次的胜利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这位没落的意大利贵族在开始并没有像不断经历失败,但是他在这些失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觉得这些宝贵经验为他后面的成功埋下了伏笔。
在法国不断的革命中,他逐渐的提升着自己的位置和角色。终于他等到了他人生中的机会,他带领法军穿过阿尔卑斯山最终征服了他的故国–意大利,巩固了他的第一将军的地位。后来的政治斗争中通过雾月政变,达到了他第一执政目的,后来更是大权独揽,自然而然成了皇帝——这也是他走向失败的开始。我觉得他一定没有读过东方的书籍,并不懂得晚称王的道理。
他为他的梦想而奋斗终身,征服了欧洲大部分土地,但在最终远征俄国的时候,名誉丧失殆尽。我总结他征讨俄国失败的原因有三个:第一、俄国的国服过于空旷;第二、远征补给过困难,再加上对敌人的数量过高的估计,所以他率领的队军过多,导致补给艰难,就算这样他还是打到了莫斯科;第三、天气太冷,国土空旷,坚壁清野,所以他们的远征的时间就长了。到了冬天,法军受不了这样的天气。回到法国后,他的骄傲使他犯下了重大的错误。拿破仑不承认失败,不能够沉下心来做足功课。这就像是一个站在高处的人,习惯了往下发话一样,我觉得还是那个皇位害了他。就这样,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居然是他妹夫的背叛。他的妹妹听信英国人的挑唆导致了她哥哥最后的失败。因为这件事情,拿破仑的母亲一生都没有原谅他的妹妹,后来拿破仑没落他的妹妹也下了台。她在向他的母亲求助的时候,她的母亲说她身上的每一分钱都将属于她的儿子,而不属于她。想想真是可悲呀!人们总是为眼前的利益而失去理智,如你稍稍冷静想一下,你的皇帝哥哥不在,那么你的地位又何在呢?很明显她不懂得唇齿存亡的道理。人们总是期望外面的认可,而忘记了身边的支持。就这样没有了支持,很快拿破仑就被赶下了台。
在厄尔巴岛的生活,我认为是他最幸福的101天。他的母亲也是这么认为的,母亲一直陪伴着他。他在岛上重整他的卫队,改革岛上的教育,还有阵地的部署。幸福的时光总是很短,他的性格就是他的灵魂,这样的灵魂来无法逃避他的命运。他在法国的内乱中看到了希望,他再一次带领他的卫队从意大利的小岛通过阿尔卑斯山来到了法国。由于他在法军中的地位和当时的外面战争的时局,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回到了巴黎,重新坐上了王座。可是时间太仓促了,再加上外忧而内患,使他不得不孤注一掷。多年争战,他的战术已经被对手熟知,终因寡不敌众二次下台。
人生往往真的是命运的安排,而命运的安排往往是在你那匆匆几秒的决定。如果他不是上了英国的军舰,如果他去了美国,可能他还有机会再来一次“滑铁卢”。这位伟人的命运就是这么的无奈,他被英国人软禁于圣赫勒拿岛上6年。6年的光阴对于这样一个人来说真的太长了,是最煎熬的。其实他有机会逃跑,可他确选择了“命运”,而命运确并未再次眷顾这位英雄。岛上恶劣的天气使他的肝胃都很不好,很快他就到生命的最后。他把大部的遗产留给了他的儿子,把陪伴他6年的银灯送给了他的母亲。英雄常气短,老泪常怀巾。
拿破仑一生的爱恨情愁让我问感同身受。在命运的道口你该向东还是向西其实不会有人告诉你答案。如果拿破仑在厄尔巴岛上多呆一呆,多和亲人在一起生活一段时光,他的幸福何只101天呢?他听从身心深处的召唤去了他应去的地方,如果再等等,国外的势力进来。让法国的情况更糟糕一些他再回去重整山河,会不会再次成功呢?而没有“滑铁卢”呢?当然,历史没有办法假设。孙子兵法上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最次伐城。很显然他懂得伐交,但是他并没有审时度势。势这个东西有高有低,高时不利的事情都会向上,而低时有利的事情也会下。等待总是漫长的,而必要的等待可能真的是必须的,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就像道德经上说:名可名非常名。如果说得出来,又怎么能说是激动的共鸣和反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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