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读培根随笔集有感

读培根随笔集有感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600字以上。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虽然每个人都读书,但我们要学会挑好的书来读。当读完一本书籍后,我们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在读过的书籍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培根随笔集》读后感600字以上,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读哲理,议人生

读《培根随笔集》有感

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肃静处最佳题记

身边的小事,处处有学问。这是我们小时候每位家长的教育名言。但是把生命看得最透彻的人,我认为只有培根了。

当我翻开《培根随笔集》时,一篇篇短小精炼的文章,里面都包含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生动,精炼,富有哲理。虽然文章篇幅不长,但句句是真理,我受益匪浅。

五十八篇做人之道,处处散发着生命的气息。

《谈真理》说的是什么是真理;真理的好处与坏处。真理不是自欺欺人的借口、愚蠢的见解;也不是媚悦的憧憬、错误的估价;他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精神依托罢了。

读《谈死亡》,我了解到:死亡只不过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死亡是罪恶人的报应,也是伟大人的感动。古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似乎人只有在死亡之前才是最真诚的吧。

还记得朱自清宁死不吃救济粮的故事。朱自清为了国家与个人的尊严,就是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虽然这样是爱国,自尊的表现。但是生命最宝贵。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何不如留着生命做伟大的事呢。妈妈说我这样的想法很荒谬。但我认为只要活在这个世界,就应该聪明,知道什么是最主要的。有了精气神,在对付敌人也不晚。但是朱自清的做法确实很伟大,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这本书,回忆和感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感觉这真是一种享受。

记得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吃饭,我正在看电视,妈妈生气了。我也不知道哪来的火气,对着妈妈就说道:干啥呀,看会电视怎么了。我还没说呢,你就说了。不知不觉地就吵了起来。当时就很后悔,如果直接关了多好。现在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说话要有少说自己,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并且说话要有要点。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们要在书中寻找良药,寻找我们的学习方式,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现在的种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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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精选读后感)


弗兰西斯·培根作为英国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想改变社会现状。青年时代的他,就开始用写作拯救人类的思想,一生从未放弃。《培根随笔》融入了他一生经验的五十八篇文章,播撒向国家,走进了世界。

《培根随笔》在政治、人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辩证的讨论,面对身边的社会问题,他尖锐直率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高尚品格的追求和急于改变黑暗的梦想。一个爱国、平等、正义、热爱生活的形象在我们眼前逐渐高大着,我们的内心也强大起来。

其中有几篇文章对我有较大感触。在《论帝王》中,面对这个崇高而不可触犯的人,他并没有畏惧,也没有花言巧语。他用客观公正的态度谈论了帝王的原则与做法。他主张约束君王权力,限制帝王欲望,同时对帝王的下属进行了分析阐述。他的侃侃而谈无时不让人为他的智慧所屈服。

在《论美》中,培根的看法更是独特。不管是当时还是现代,人们对美的追求从未消退,不少人对外貌不满,甚至为此失去信心,但培根说:“天生容貌胜过粉黛胭脂,而优雅之举又胜过天生容貌。”培根喜欢一切自然的事物,认为做善事使人更美。这对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有很大启发。

厄运是人类最恐惧最厌恶的东西,但培根在《谈厄运》中却提到厄运的好处。“厄运中也不乏种种慰藉和希望”,经历了一生大起大落的培根,被挫折磨练得更加成熟勇敢,厄运会给一个人带来好的一面,与厄运斗争过的人,善的德行更显著,被打磨后的人生才会露出生命最璀璨的光芒。

培根在汹涌的时代潮流中显得渺小,然而他的思想成为永不褪色的章节,他睿智的大脑和慈悲的心时刻激励着我们,鼓舞着世界人民去进行正义斗争。培根对善的诠释感化了亿万人民心中的良知。这就是他语言的力量。

《培根随笔》读书心得(读后感参考)


【第1篇】

培根,英国哲学家、思想家、作家和科学家。被罗素称为“给科学研究程序进行逻辑组织化的先驱”。他的《培根随笔》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随笔经典,被译为世界上几乎所以文字的传世经典。

《培根随笔》,从形式上看,只是一些摘记式的短章,随意、洒脱;从内容上看,大多论述人与社会、人与自己、人与自然的关系,见解独到而精辟;从文笔上看,语言简练而深刻。总体而看,整本书以议论文的形式,使我们拥有了一次充满了作者对人生的洞察,对生存智慧和人生经验的深刻体验。

培根的五十八篇随笔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是《论学问》。文章的开头说:“学问可以给人带来愉悦,可以提高人的文采,更能增长人的才干。”一句话道破了学问的重要性。“在学问上,如果耗费太多的时间,那就是偷懒;如果过分在意文采,那是虚伪;如果只是照搬书本判断事理,那是学究的怪癖。”这告诉我们,在学问上,我们要合理安排时间、讲究内涵、活学活用。

不过更让我佩服的是,不管在哪个方面,培根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都让我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培根。从《论美》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科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王权》《论野心》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的培根;从《论养生》《论友情》《论年轻与衰老》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

就如德国的政治哲学家黑格尔对培根的赞扬:“高度的阅历、丰富的想象、有力的机智、透彻的智慧。他把这种智慧用在一切对象中最有趣的那个对象,即通常所说的人世上。在我们看来,这就是培根的特色。”

读《培根随笔》,感悟人生哲理。

【第2篇】

《培根随笔》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读之犹如聆听高人赐教,受益匪浅”。

《培根随笔》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等,几乎触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使人读起来不觉得陌生,不觉得遥远,反倒觉得像在与自己的知心朋友谈心。

《培根随笔》的作者培根,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大人物。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文学家和哲学家,被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不仅在文学、哲学方面成就显赫,在自然科学领域里同样建树颇丰,被誉为“法律之舌”、“科学之光”。他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培根随笔》共有58篇。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论读书》。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像文章的第一句话说:“读书之用有三: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心烦时,想读书,读书后烦恼就会被抛到九霄云外;无聊时,想读书,读书后思想就会被充实;知识不够用,要读书,读书后知识就会渊博。所以我才爱看书,才爱看《论读书》。

读《培根随笔》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因为《培根随笔》里面包含着这位先哲的思想精髓。

【第3篇】

不久前,我从爸爸的书柜中抽出了那本陈旧的《培根随笔》,淡淡泛黄的扉页上有力的“此书可用一生去读”几个字让我不禁去翻阅。读完之后顿觉收益非浅。它是培根一生的经验汇总,虽篇幅不大,但内涵丰富,称得上是一部人生百科全书。书中谈及科学、政治、艺术等各个方面,不仅文笔优美、谈吐睿智而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而且写得是如此生动有趣,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在《培根随笔》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其中的许多文章,都闪现着作者思想与智慧的光芒,能给人们精神上的滋养。且文章中的名言佳句层出不穷,足已永为垂范,这些闪光的句子,使人们能深深感受到愉悦和温暖。

在众多随笔中,我最喜爱的一篇是《论美》。这篇文章是在“美”这个问题上谈论自己的观点,分析了人的外在美和内在美,勉励人们致力于内在美的追求,把美的形象与美德结

合起来。本文笔墨不多,但却十分精彩,语言透彻且优美,运用了排比和比喻等修辞手法,可以说是在培根随笔中颇具代表性的文章。

读完后,我认为英国文学史家鲁宾斯坦的一段评论可以说明我对此书的感觉:“培根是写作随笔的高手,文章不受个人感情支配,具有公正超脱的格调。他与读者的思想建立直接联系超过了他以前的十五代人。他的思想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永远是具体的活的东西。他的随笔,篇篇言简意赅,富于变化,每次捧读,都使人不由自主地被吸引。文章中充满灵感的常理,迄今仍然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现代人实用智慧的丰碑之一,理解了他可以用来改造世界。”

读培根随笔有感(精选范文)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金银岛》读后感600字以上


《金银岛》读后感

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一个有趣的故事,《金银岛》就是这样的好书。让我把心提着看完了它,替书里的人物捏把汗,紧张的都想冲进书里去,帮助正义的人打跑坏蛋。

《金银岛》这本书是世界流传最广的一部海盗探险小说,它自问世以来,就被翻译成各国文字广泛流传,也曾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影响十分深远。

这本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乐趣,书中人物形象丰满、特点鲜明。机智勇敢的吉姆,两面三刀的西尔弗,冷静睿智的李沃西大夫,忠诚勇敢、随机应变拥有领导才能的船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完这本书,正义、邪恶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眼前。我要学习他们的勇敢、机智、冷静、睿智、随机应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就能化险为夷。他们的探险精神让我钦佩,不过我不喜欢他们为了宝藏去冒险,为了钱财把自己置于那么危险的境地,让我提心吊胆地看完了这本书;我也不喜欢那种打打杀杀的日子。

老妈总说我是个小财迷,对于我这个小财迷她也毫无办法,但她经常会告诉我:“钱财都是身外之物,这世上真正属于自己的就是健康和快乐,别人的东西再好咱不稀罕,贪财是缺点,小时候不觉得,长大了这个缺点改不了,说不准会害了自己,只有靠自己的劳动赚来的钱花起来才会心安理得。”我听得似懂非懂,但我记住了贪财不好,只有靠自己的劳动赚来的钱,花起来才会心安理得,没有贪财之心,就不会有那么多贪得无厌的人。

那么这本书里的人物,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他们都为了宝藏在争抢,好几次差点有性命之忧,最后虽然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我认为他们的贪财之心是不正确的。要是能用这笔宝藏来帮助有困难的人就好了,比如看不起病的穷人;上不起学的孩子;没饭吃的乞丐……

我的话:这本书暑假里我看了两遍,读后感早已写出来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好像很理解书里的人物,又好像并不赞同他们的做法,这种思想一直很模糊,直到我想到妈妈说的话,一下子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明白了我不赞同他们的做法,贪财之心不好,打打杀杀我不喜欢,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真实的感悟。要不是有贪财之心,他们的海上之旅将是多么惬意的旅行呀!

泰戈尔新月集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新书——《新月集》,是印度诗人泰戈尔创作的一篇诗集,其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让人读来心旷神怡。

书中说:“当午饭以后,你坐在窗前阅读‘罗摩耶那’,树影子倒在你的头发上和膝盖上,我便投我细小的微影在你的书页上,正在你读着的地方,但你会猜到这是你孩子的微影吗?当黄昏时你点灯去牛棚,我便再跌落在地上来,仍旧做你的孩子,乞求你讲故事给我听。”“‘我的顽皮孩子,你曾去过哪儿?’‘我不告诉你,妈咪’”我从诗中感受到,这个孩子十分顽皮,但也十分天真可爱,对妈妈也非常的依恋。我和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我常常会不小心惹她生气,有时我也会有意逗妈妈玩,但妈妈总是不计较我犯的小错误,一直很疼爱我,我也很爱我的妈妈。

在《新月集》中,小泰戈尔有许多梦想。比如大梦想,他想当船长,“只要他愿把船借给我,我就给他一百个水手,我永不驾驶它到愚蠢的街市去,我要航行仙境的七海十三河。”也有小的梦想,他想当个小贩,“我愿我是个小贩,整天消磨在路上,喊着:‘手镯!水晶手镯!’”,他还想当个园丁,“我愿我是个园丁,在园中掘土,没有人来阻止我”。

我的梦想也有很多,明显跟泰戈尔的梦想是不同时代的。我想当科学家,发明时光穿梭机,算出比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更精确的理论;我想当医生,帮世界救死扶伤,战胜所有疾病;我想当军人,保家卫国;我想当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夺得金牌,为祖国争光。

人们总是有很远大的志向,但是很少有人能真正说到做到。远大的志向固然重要,但行动才最终决定人们成功与否。(李域涵)

读《昆虫记》有感600字以上


如果就连生命都是廉价的,那么还有什么东西是宝贵的呢?

阅毕此书,临其境,意忘返。落叶轻拂,何人所叹:生命。在法国作家法布尔笔下,看似不起眼的昆虫生活,也同样处处真情显露。生命,没有尊卑的差异,没有贫富的歧视,微小不是低贱,每一个同我们存在于世的生命,都不容小觑。

昆虫,曾几何时于我而言,不过是人类脚下的尘埃,无需理睬。就连无意间伤害一个无辜的生命时,也不曾抱有丝毫的怜悯之情。可是,我渐渐发觉,我不曾注意的他们也有着属于自己别有一番风味的生活情调。现在的我简直想重回过去,阻止那个伤害生命的自己。相信阅过此书的读者都会由衷而发:书里的昆虫们,不仅仅只是文学中简单的几行字眼,他们真实地拥有生命,是活灵活现的一群小生命,与人类在同一个自然界中起舞,在同一片天空下狂欢,也同样怀拥对明天的期盼。

他们,向往自由。“如果是能够反抗的猎物,那就不要在囚居的情况下去攻击他。囚犯对自己处境的担忧使他的狩猎热情变冷了。”俗话说得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相比起虫子们的生命,人类只不过是稍微强大了一些,生命对于自由的向往,同样不言而喻。就像,有哪一粒种子甘愿一生被种皮所束缚,生命不甘所缚,所以他长成了参天大树;有哪一只蜘蛛愿意一生被饥饿困扰,生命不愿屈服,所以他造就了蛛网恢恢;有哪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不思进取,生命不问归处,所以他完善了世间万物。生命有时复杂,有时却也很简单,生命有时就是这样,一股冲劲让自己充满动力,为了能够自由掌控自己的生活,不负此生,这是我们生而为人的职责所在。发奋学习,努力工作,辛勤耕种,为的就是生命所向往的自由。人是如此,虫亦如此。狼蛛为了能够支撑自己的猎物,即使致命的风险极高,也愿意无畏尝试。生命它本身就是一股力量,迸发出无穷的劲儿去把事情做到最好,一生也不愿停歇。也就好似时光一直在路上,需要生命的那一束光,无光便不照亮。

《昆虫记》所带给我的印象,已经大大地超出了我预想的范围,不是记录,是一部对生命最好的证明。落叶满地,陈旧古书,那都曾记载着谁的酸楚。生命不会永久存在,但精神的延续却是最好的保存。生命与生命之间永远平等。而那些自甘堕落的生命,是对自己的辜负,那他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

尊重,是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初二(10)罗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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