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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1800字

《爱情笔记》读后感_1800字。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情笔记》读后感_1800字”,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爱情笔记》读后感1800字

爱情笔记

每个人的人生中是否存在那唯一一人,或者问是不是存在那特定的一双眼,一钩鼻,一弧嘴。当遇到时,爱情便发生了。你是注定会爱上他呢,还是注定会爱上一个人。当我们在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1.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或许你应该相信,如果你觉得爱情是盲目的。把对方完全理想化,你认为她的唇毛,微笑的弧度是无与伦比的,你或许还莫名其妙的被她两颗门牙的牙缝所吸引。你因为她偶然做出的装商品的姿势,躺在沙发的样子而沉迷。这些都不责怪你的偏见与盲目,爱情本来就是无意识的。你先有爱的渴望,才会遇上可爱的对象。

2. 如果“爱在心口难开”?羞涩的人总是更真诚,富有逻辑的情书和妙语连珠的表白并不适合表达爱,这些过于经过修饰反而显得毫无内涵。你或许可以用一颗软糖,可以用一件套衫,可以用一个牌子的咖啡来表达你那羞涩的内心。

3. 假设回应你的爱使你的爱情终结,你怎样才能开始一段爱情。假如你因为对方有你向往的特质而使你迷恋,相反对方若是回应了你的爱,对方也说爱上你了。但你不能接受,对方怎么会爱上那个讨厌的自己,她一定也是糟糕透了。自我厌恶和自我喜欢之间前者占了上风,如果有一天自我喜欢大于自我厌恶,你就不再厌恶自己,你被爱是因为你有值得爱的东西。你值得被爱。

4. 两个陷入爱情的人,两个向对方逐渐坦诚的人。相互喜欢的时候,愿意为爱说谎,说我喜欢和你吃一个牌子的巧克力,说也欣赏你爱那个画家的画,其实不过是因为你的欣赏我才欣赏。而总有相互厌恶的时候,则认为应该为爱坦诚,如果对于陌生人我们不在乎他穿的那么邋遢,可是我觉得你对我不一样,我必须实际告诉你选鞋子的品味多差。两个陷入爱情的人,总是在极度喜欢和极度厌恶两端之间摆来摆去。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有多么大的不同,即时读书的品味,吃的习惯,睡觉的样子相似,这与爱剔牙,不整洁,情绪不稳定之间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对于对方的缺点我们能否用幽默的方式,提醒而又不失尴尬。

5. 当我们得到爱情的时候,我们得到了什么。或许我们得到了对自我的确认,好的一方面深爱自己的对方会坦诚我们不能看到的自己,她能准确描述我们无以名状的感受,我们不能理解自己的地方她总能理解。但是如果爱我们的不是一个好的对象,她会用偏见和误解来影响我们,我们又怎能很好的避免呢?我们为什么总爱上一个不合适的人,一个错误的人?

6. 当你总爱上一个不合适的人时,你所爱的一切或许早就注定了,这是爱情宿命论的另一种表述形式,心理宿命论。你或许从和父母相处的童年开始,你注定走入了一个曾经走过的循环,你爱上一个欺骗者,爱上一个暴力者,又爱上一个欺骗者...你无法忽视你爱情破灭的痛苦还有不可抑制的愤怒。

7.然而拒绝就是恶吗,那个拒绝你的爱就是不道德的吗?如果你付出了很多,他享受了很多你无条件付出的爱,享受了以后却又拒绝那可能是不道德的。然而,双方相爱和双方付出都是出于自私的目的,为了满足自己感情的欲望。这就使拒绝是自由的,如果对方需要为你的爱负责的话,这段感情会这样走向终点:你觉得强迫得来的爱是羞辱性的,丝毫不会有安全感会把你逼疯了。你如此认定这个特定的对象,就总会伴随安全感的问题。你不断的考验,确认就是为了安全感,为了你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的安全感。

8.最后,你无法忽视你爱情破灭的痛苦。你如何才能把过去那段深刻的记忆抹去,一起走过的街道,一起去过的咖啡馆等等,一切物质还在。只不过物是人非,情感破碎,你如何从泥潭中走出来?还再去相信爱情。要不你相信禁欲主义,但即使这些在意志和选择上面多么伟大,在自己情感的欲望面前也不过是懦夫。因为禁欲主义相信:在别人能伤害自己之前先自己了断。

9.去了解一下爱情的法则公式之类的是人之常情,否则从泥潭爬出又走进去到底是有多愚蠢呢。爱情的智慧在于寻找一段成熟的爱,自己克制,相互回应和相处愉快。

pS:

以下摘抄了一段爱而不得的痛苦(来自only love的乐评自己写的):

听着他听的歌必须承认他喜欢那个人那么深刻, 虽然感觉全身不适的发抖,我还是要放弃了,这种放弃你知道吧。不过是自己克服自己不去主动,不去有感情。然而他不会觉得有什么变化,他当是平常的一天又一天,甚至更自在,可我仍然希望1年后,他终于能感觉到少了一个人。而这只能证明我呢,怎么这么失败。

ppS:

Say something

Say something Im giving up on you

不打算挽留我吗?我正踏上和你分开的道路

Ill be the one if you want me to

尽管,你一招手我就会回头

Anywhere I wouldve followed you

尽管,我一直追随,在你左右

Say something Im giving up on you

不打算挽留我吗?我正踏上和你分开的道路

And I am feeling so small

我在你的世界里越来越渺小

It was over my head

你充斥着我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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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笔记》读后感1000字


《活着》读书笔记18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牛虻》读书笔记1800字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输赢读书笔记1800字


《输赢》是一部可用于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巧妙布局,不择手段为了赢取订单,可以舍弃一切为了不输给对手,宁愿做嗜血的豺狼这也许是你闻所未闻的战术,也许是你亲身经历的战场可能让你大呼过瘾,也可能让你觉得历历在目情场角逐与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销售技巧与精彩故事的完美融合全面透视大单背后的真相中国第一部可用于培训的商战小说所有销售人员的屠龙宝刀,《输赢》的确是本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每次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都能让我怦然心动。一本真正的好书应该从头到尾都让读者酣畅淋漓,《输赢》的结尾却多少有些让我失望,感觉作者忍耐力不够,最终被自己设计的情节套牢,虎头蛇尾。可是好书终归是好书,至少我学到很多销售技巧,正如介绍所言个人和团队、能力和手段、原则与变通、交易与规则都得到了最鲜活的展示,除此而外,有很多感情片断让我潸然泪下。文章主旨:人生本是过程,结果并不重要,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输赢》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个人:周锐,骆伽和方威和周锐的销售绝招天龙六式。毫无疑问,周锐是个成功的管理者,人是最难管的,可是周锐做到了。他的沟通能力,洞察力,亲和力让他成为销售精英。周锐把自己多年销售经验提练成天龙六式:第一式也就是销售人员最常面对的,存在一个项目,做销售的第一步要怎么做,不少的销售人员会直接冲锋陷陈,结果战死沙场。兵家有云: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贻,这就是周锐的天龙六式的第一式收集和分析资料并发展内线;第二式就是建立关系,并发展关系。客户关注产品,关注产品,同时也关注彼此之间的关系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做业务的人很多人都是拿亲戚、朋友先下手,因为彼此之间已经很信任了,做起来成功的机会也就大了很多;第三式就是引导并掌握需求。有需求用户才需要你的产品,你要准确把握真正用户内在本质的需求,并通过此需求带动并产生其它的销售机会。就如一个老太太去买李子,如果你没进行很好的需求确认,你就不知识老太太是需要买酸的李子给媳妇吃,更深层次的需求就是老太太为了以后孙子的健康,需要给媳妇补充维生素,这样就你可以带动其它的销售机会,卖维生素含量高的水果给老太太;第四式是竞争策略,简单的说就是发扬你的优点。现在这个社会同质化的产品太多,竞争策略大体上就是产品性能,价格,服务之间的竞争。抓住客户的需求心理并与你的产品优点结合,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第五式赢取承诺,与客户进行妥协和交换,以达到最后赢得合同的;第六式跟进服务,进行客户的反馈并进行回收款。周锐在担任捷科中国区总经理一年后辞了职。很少有人具有这种魄力,在刚达到事业顶峰就放下事业回归生活,这像极了金庸《笑傲江湖》里的风清扬。小说中的绝世高人在看破江湖后,就会金盆洗手归隐山林,于是就有了传奇。骆伽差点成了传奇,可惜她走错了一步,为了达成目标不惜一切,最终也毁了她。正如小说中已达颠峰的武林高手,为了称霸武林练就绝世神功而走火入魔。方威对感情和事业的执着,横冲直撞的性格都令人钦佩不已,而和国务院总理交换名片一幕则让人忍俊不禁。他不愧为销售天才,遇强则强。遇上了骆伽这样一等一的高手更激发了他心中的斗志。有时候成功就差那么一小步,方威在项目已经要跟对手签定的最后时候,始终不放弃。但让我疑惑的是,对自己的真爱快要步入的婚姻殿堂的时候,方威反而放弃了,那不是违背他的意愿吗?小说有三段描写让我过目不忘,第一是骆伽和周锐在文中的初次碰面,第二是骆伽和周锐的妻子黄静的唯一一次见面,第三是小说结束时,周锐怀念骆伽所说的话。文中两人的初次碰面:十个厂家的近百位代表密密麻麻地挤在会议室。捷科公司的团队都穿着正装,坐在会议室中间不起眼的地方。方威刚从上海过来,几乎一个人都不认识,却东张西望寻找着骆伽。自从来到北京,他已经感受到了这个高手中的高手的魔力,当他提到骆伽主持这个项目的时候,工程师们居然吓得要当场放弃,大家将她说得神乎其神。会议室里没有她的身影,方威的目光又转向大门,看着陆续进来的厂家代表,最后终于等到了骆伽。方威见过骆伽的照片,留在他脑海中的是她在高尔夫球场上的装束和形象,并将她的形象和那辆宝马X5连接在一起,动感,线条优美,有冲击力。今天方威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骆伽,优雅的西服和西裤掩盖了身体的曲线,步伐轻柔,难道她竟然已经修炼到可以改变自己气质的程度?方威不由得想到了《聊斋》中美丽的狐仙。方威紧盯着骆伽,发现她也在四处看着,然后和身边的同事打个招呼,朝自己方向走来。方威看着她越走越近,心里不停地打鼓:她是不是在高尔夫球场见到我了?方威从不害怕和别人对视,仍然昂头直视骆伽,心里却已经虚了。赵颖和骆伽谁更漂亮一些呢?方威发现自己在胡思乱想。

《活着》读书笔记_18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着,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孤独者读书笔记1800字


《孤独者》是一个独战多数的孤独者的悲剧。魏连殳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乐于接待失业、失意的人,认为孩子总是好的,将老屋无限期地租给女工住,爱发没有顾忌的议论,可见不乏进化论、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的思想及民主、自由的新观念,是个敢于独战多数的具有五四新时代精神的新青年,对于闭塞、停滞、守旧、自私、愚昧而且容不得异类的一般大众而言,他确乎是个异类。魏连殳的思想、个性与强大而守旧的环境的冲突,决定了他孤独者的悲剧的命运。通过魏连殳的故事,鲁迅在小说中展开了现代受到传统中国围困的主题,其提出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与道路的主题,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小说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送殓一场表现了魏连殳独战多数的丰采。族人排好了阵势,村人们兴奋地等待两面的争斗,可是魏连殳一句都可以的,便以无戏可看向看客们复了仇。虽然复仇,被那些呆滞、冷漠、麻木的群包围着,其内心是痛苦、孤独的。鲁迅小说中曾经反复写过孤独的个体被麻木的群围困的场面:路人向狂人射出吃人的目光,黑暗中看客们伸长了如同鸭颈般的脖子品味夏瑜的就义,咸享酒店的长衫客与短衣帮合力赏鉴孔乙己的尴尬、颓唐,鲁镇的人们用研究的眼色盯着祥林嫂额上耻辱的记号的伤疤,(它们都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学习时幻灯片事件经验的纷繁多样的表现,参见《呐喊自序》、《朝花夕拾藤野先生》)。这些眼睛对于被围困个体意味着什么?鲁迅在小说中曾写过懵懵懂懂的阿Q和复仇者眉间尺对于看客们眼睛的感受。在阿Q,它比又凶又怯远远地穿透了他的皮肉的狼的眼睛更可怕,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地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眉间尺,遇到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置身于此的魏连殳的感受则二者兼而有之,如同置身无物之阵、荒原,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孤独导致悲伤,却并不必然就失败。他有所希望(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我以为中国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有所眷顾(还有人愿意我活几天),有所为(喜欢发表文章,发些没有顾忌的议论)。他有韧的精神,他愿意为此求乞,为此冻馁,为此寂寞,为此辛苦。然而,不久,愿意他活几天的已被敌人诱杀了,对于孩子的信心也动摇(一个很小的小孩,...指着我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而且他被解职了。活的意义、的价值、的条件均已失去,这是内外双重的压迫。生命已经没有意义。我自己也觉得不配活下去;别人呢?也不配的。为爱、为希望而活既不可得,乃为恨而活。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而活下去―――躬行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以自己的生命向社会进行复仇。魏连殳的悲剧不在于他的死,也不在于他的失业,他的悲剧在于生命意义的丧失。生命已经无处立足,死亡就不是悲哀,死亡只是他自由地使用生命进行复仇的盛典――为了恨!然而这样的复仇除了啃啮自己的心――目睹自己的腐烂――之外,于大众的愚昧、于社会的守旧、于旧势力无损丝毫。倒是那戴着肩章不妥贴地躺着的带着一柄纸糊的指挥刀的尸体,对于主人公不啻是个讽刺,人物的尴尬结局显示了作者对于其人生道路的冷峻态度。小说的深刻之处还在于,这是一个几乎无事的悲剧,这也是向来如此的,S城人倒并非这一回特别恶。并没有特别的人、特别的事件、特别的迫害,围困是由无主名的日常性的社会生活环境完成的,如此,小说显示了社会改造的艰巨性。

小说如一首诗,具有峻峭幽深的艺术风格。小说中的人物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一个与魏连殳在精神、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的人物,他们仿佛是精神上的孪生者,然而他与魏连殳的取向颇有差异,他不信进化论,对魏连殳的多疑,看得人们太坏也不以为然。他对魏连殳是牵挂的,但又会不由自主地在内心对于魏连殳的我还得活几天!的声音冷峭地反问为什么呢?。这两个人物其实可以看作双重性对偶式主人公,他们的关系正是一种论争性关系,它是鲁迅对于中国传统小说中正副人物分身法的创造性运用。众所周知,无论是魏连殳还是人物我都带有鲁迅自己的思想情感的某些特征,鲁迅运用这一独特的方法表现了他对于孤独的知识者的命运的复杂情思。面对乡村中国的知识者。

时间简史读书笔记1800字


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狼图腾》读书笔记1800字


读《狼图腾》这本书还是三年以前的事了。一天,我的一位在报社工作的朋友曾向我推荐这本书,他说,这本书很值得一读。事后他还送给我一本《狼图腾》,盛情难却,读吧,可是读着读着我还真的喜欢上这本书了。

《狼图腾》这本书起码有三个看点:一是,对狼的研究上升到了一种文化;二是,狼的团队精神与狼性,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三是,姜戎的写作手法。

狼的存在历史不比人类晚,传说古代狼曾与人通婚,生下狼孩残暴生猛。古突厥和蒙古族的祖先传说是一条苍色的狼。

读了《狼图腾》这本书,说句真心话还要感谢人家姜戎,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来到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对狼的研究、突厥人和蒙古族文化的研究融合在一起,有新意。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后来到了痴迷的地步,最终玩成了一种文化。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也,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后为临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只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

就连我们熟悉的唐代诗仙李白他都做了深入学习与研究,说李白身上就有突厥人的血液,这从他两个子女的名字就可以得到证实。他的儿子叫颇黎,这在汉字无法解释,其实这是突厥语狼的译音。李白的女儿叫明月奴,月是意译,奴是音译。而李白本人长的眼睛正是突厥的眼睛特征。见该书第264页孟驰北《草原文化与人类历史》。佩服,姜戎对草原文化的研究。作者姜戎对知识的渴求,专心致志做学问的态度,大胆实践的精神,对于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我认为应该好好地学习与借鉴。其实我想说的是,只要我们头脑中已形成教书育人、一切为了孩子、传道授业解惑这个大目标,只要我们都能以人家作者姜戎这种作学问、研究学问的精神,大胆实践,把人家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我们就不会困惑,埋怨,生命定会涣发出光彩,就能作成我们自己的事情。

接下来,我想从羊性与狼性来探讨狼性的优点。

羊性情温顺敦厚,胆小如鼠,逆来顺受,不善打斗,遇到危险就是跑,即使是它的孩子被抢走。羊一生下来就注定被别的食肉动物欺负,踩在脚下蹂躏,任人宰割,反抗力低下。中国的民族屈辱史大都因为羊的软弱性格占了主导地位,被西方狼差点吞噬殆尽。

有人说:播下一种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可见性格决定命运。狼和羊的性格不同,故而狼羊的命运会大相径庭。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图腾、兽祖、宗师、楷模以及草原和草原民族的保护神。蒙古草原人在古代有天葬的神秘仪式,就是人死了以后把尸体放在颠簸行驶的牛车上直至尸体掉下车,不许回头看,牛车不许按原路返回,最后尸体被狼吃掉,实现魂归腾格里(腾格里即天)。因为他们认为狼是腾格里派下来的看管草原的神灵,是草原的保护神。蒙古草原人敬狼、爱狼、与狼为伍、与狼战斗,从而使每一个草原人都锻炼出强悍勇猛刚毅豪放的草原性格。我着重想说的是人类身上的狼性和羊性。如果说狼是代表恶,那么羊则代表善。大家都认同善。两千多年前的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教导人向善的,因而儒家思想曾一度成为统治阶级的一把利器。但巧的是我国历史上把儒家思想当成统治思想的朝代却不是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

以前我看过一则电视广告,做就要做到最好,做就要做到一种极至。我是一名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年青老师,我要做好,就要学习狼的那种执著、勇敢的精神,力争把工作做到一种极至。同时,树立一种务实的工作目标,并向其他老师学习,学习人家的教学长处,学习人家良好的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提高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地成熟起来。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不息、不淫、不移、不屈就是狼图腾精神的精准概括。我们学习狼图腾精神不是要学狼一样勇猛刚烈的性格,更不是去如何的敬狼崇拜狼。我们是要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把这种精神应用到的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以便用来指导实践,进而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造福社会。

读了这本书,我慨叹姜戎的这篇《狼图腾》真是一场疾风骤雨,他看到了社会更深层的民族性格对于民族存在的至关重要。他就象是给我们的社会和个体注入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在刚要懈怠之时马上又看到了希望。我们国家正在快速的向前发展,正在实行着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正在让更多的蓝眼睛和黑皮肤者们刮目相看,我们不被允许再犯错误,我们更承受不起犯错误所带来的沉重代价。

弘扬狼图腾精神能使我们清楚的认识自己性格上的缺陷,进而取优补缺;弘扬狼图腾精神能使我们更深刻的认识生命的意义,从而激励我们奋发向上;弘扬狼图腾精神能使我们及时的拨正航向,从而驶向理想的彼岸

《呐喊》读后感1800字


孔乙己是一个考不上科举的穷苦书生,通过作者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写出了孔乙己与别人不同的身份,是个读书人,而且非常贫穷,没钱去坐着喝。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是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半句话突出了孔乙己的生活状况不佳,甚至连温饱都不能解决。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一动作企图维护读书人的面子另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尔为之。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觉得只有捞到一个秀才才能算是一个读书人。殊不知他读的四书五经在当时的社会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文中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除了这一点,还和他好吃懒做的习性是分不开的,和鲁迅别的小说一样,孔乙己也是在封建社会精神和生活上的压迫而走向死亡的。

光阴荏苒,再回头看这篇小说,当初人们的愚昧依稀可见。尽管大城市里的人们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国民素质相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农村,小城镇仍然是蛮荒之地,像华老栓夫妇那样的人并不在少数。且不谈什么边远的山区,光是在上海附近的苏州小镇,就让我见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

苏州的交通很不方便,像胥口镇那样的小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出租车。一直见到造地铁的工地,不知多少个年头过去了,连1号线都没有出现。就连前往火车站的公交车都只有一辆69路,车程之长,车厢之挤,环境之劣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从胥口到火车站一路上没有座位,1个小时的颠簸中还有无数个急刹车令你头晕脑胀,但想不到的是这一路上所谓的没有座位其实是人为造成的。车很挤,汽车到站有人下车,恰巧在我面前的2个座位便空了出来,爸爸刚想让我坐下,一个中年妇女立刻仗着人瘦小,挤进了里面的那个座位。再转眼,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老太太从另一边出现,钻过空档,立刻抢了原本在我面前的座位。我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因为毕竟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她们比我们更需要这两个座位。

正当我和爸爸笑着谈:如果在上海,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要么就是很早就有年轻人让位了,要么就是身体硬朗还不愿别人让座。时,前面有一个年轻人呕吐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让座,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好在她很快就到站了,才算是缓解了些紧张的气氛。

不知是老天看我一路疲惫困顿,我面前的两个乘客到站下车了,可这次情况却愈演愈烈。

妈妈刚想拉我坐下,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冲了过来,并为了抢位子用力推了妈妈一把。我年轻气盛,沉不住气了,指责道:就算抢位子,你也不用推人吧!那人却还理直气壮,操着一口安徽的口音是要定了这个位子。我平时乘公交车倒是不喜欢坐下来,但今天看到那人的野蛮行径只觉愤怒,挖苦他说:你有需要坐下的话就直说,我会让的。爸爸却把我拉到一边,示意我别再说了。

我知道为什么不能说,因为你若与他们争辩,只有挨打的份。我想起了徐家汇麦当劳一个营业员由于不允许顾客睡觉而被刀捅死,想起了一个保安由于不允许别人插队被伞柄戳死,我还能说吗?

可是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不正是鲁迅先生所极力批评的国民劣根性吗?动不动就动粗更是一种可怕的愚昧。鲁迅先生九十年前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至今日还在延续。

《牛虻》读后感1800字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边城》读后感1800字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

《边城》读后感1800字

短篇小说《边城》,是着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 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妓 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

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得到的不仅仅是文字上的感染,文才上的提升,心理上也是一种熏陶。

《面纱》读后感_1800字


《面纱》读后感1800字

凯蒂和瓦尔特是两个彼此配不上的人,一个是爱慕虚荣的年轻女子,一个是性格孤僻的细菌学家,命运就这么戏剧性地将他们撮合在一起。带着对于浮华的生活的期望、对个人欲望的屈服,凯蒂与唐生厮混在一起了。小说似乎要按照《包法利夫人》的剧本演进了,直到来了一场霍乱。

瓦尔特为报复凯蒂的出轨,将她带往霍乱肆虐的湄潭府,企图让霍乱杀死他的妻子。可是凯蒂没有死,反而被修道院内修女们救死扶伤的行为所感动。修道院长的教诲让凯蒂不断审视自己的灵魂,凯蒂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与卑鄙。

凯蒂终于知道那个湄潭府之前的自己、那个躺在床上渴求唐生的自己并不是真实的她,那只是她身体里隐藏的野兽,就像一个邪恶的灵魂一样阴暗、恐怖。她已经决定和它一刀两断了。她从欲望和虚幻的激情中解脱出来,赢回了全新的自己。瓦尔特的复仇竟然拯救了凯蒂!虽然时光如流,发生过的事不容抹煞,可凯蒂仍渴望体内孕育的孩子是个自由而独立的姑娘,仿佛,那就是她一次重生的机会。

毫无疑问,凯蒂抛弃的那些浮华和欲望,就是她的面纱。我相信揭开人类的面纱,我们人格里都有正直、善良和勇敢,可是为什么揭开面纱的力量只能来自一场如此深重的灾难?这是毛姆抛给我们的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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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的却是一条狗”

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的《疯狗死亡挽歌》是一首讽刺诗,原文如下(拙劣的翻译出自本人):

这首讽刺诗大意为,一个绅士领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和它成为朋友,但是有一天二者反目,狗发疯将他咬伤。大家都预料绅士将会死去,但是他痊愈了,最终死去的却是狗。

既然这是一首讽刺诗,那么狗为什么会死,只有一种解释:人有毒。那个一直走着虔诚之路的绅士竟然是个被层层包装的伪君子,他在众人面前是那么善良,而他的伪君子身份只有那条狗才看得出来,最终狗咬了他,却中毒身亡。

瓦尔特临死前说出《挽歌》的最后一行诗句:死的却是一条狗。

这是瓦尔特对于自己的人生一种无奈的吐槽,他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错事。他的妻子在众人面前是个漂亮的英国女人,是个知书达理的医生妻子。而真实的凯蒂是个愚蠢轻浮的女人,这一点只有瓦尔特自己了解,但他又如此深沉的爱着凯蒂。在第23章中,瓦尔特这么说:

大约所有爱情的神秘之处就在于--“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自行脑补《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不需要,瓦尔特就是这么卑微得爱着凯蒂。然而也就是这种深沉的爱,让瓦尔特极其脆弱而敏感,他的感情一旦受到伤害,就会迅速地关上心扉。面对凯蒂的出轨,他无法原谅。瓦尔特想到了复仇,他把出轨的凯蒂带到霍乱区的湄潭府,甚至让她每晚吃着有可能致命的蔬菜沙拉,就是要害死凯蒂。瓦尔特没想到的是,凯蒂非但没有死,反而在修道院的感化下,获得了灵魂的觉醒与救赎。

在一切都在走向正常的时候,凯蒂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都知道,孩子并不是瓦尔特的。瓦尔特在此时已经心灰意冷,他已经不想再害死凯蒂,甚至提出了让凯蒂离开湄潭府。瓦尔特已经彻底丧失了生活的信心,他甚至疯狂的在自己身上做细菌实验,是的,这无异于自杀。正是因为这是他的自杀,所以他死前会平静的对凯蒂说:“别大惊小怪。我刚走了一段艰难的道路,不过我现在好了”。

是啊,瓦尔特就是那条狗,他张口咬向轻浮、愚蠢、庸俗的凯蒂,自己却死掉了。

《原则》读后感_1800字


《原则》读后感1800字

这本书的作者叫雷·达里奥(Ray Dalio),他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全球 100 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根据福布斯的统计,他也是全球最富有的 100 位富豪之一。他创立了一支叫做“桥水(Bridgewater)”的对冲基金:这支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达到了 1600 亿美元,换算过来差不多有一万亿人民币, 是全世界最大的对冲基金。达里奥本人被称之为“对冲基金教父”,媒体甚至管他叫“投资界的史蒂夫·乔布斯”。
全书被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他个人奋斗史的介绍,第二部分是他总结出来的人生原则,第三部分是他总结的工作原则。后两部分的人生原则和工作原则,大大小小的原则加起来有几百条,主要以清单体的形式呈现,每条原则配上简短的文字说明。
我的历程
“我的历程” 叙事结构整体参考 约瑟夫·坎贝尔 的神话学巨作 《千面英雄》中英雄旅程的几个主要阶段。
启程:12 岁买了自己的第一只股票-东北航空,大赚一笔,误打误撞进入资本市场
启蒙:毕业于哈佛商学院,进入大宗商品交易领域,逐渐积累经济和社会资本
考验:对自己过于自信,在看衰宏观经济的情况下,投入所有的资本,最后公司倒闭,个人的财务状况也出现严重危机。但他挺了过来,吸取教训,重新开始,一步步逐渐将桥水打造成全球巅峰的对冲基金公司
归来:回报社会,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去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和群体,包括通过“原则”这本书把一生的智慧传承下来
其中的考验阶段是最困难也是最重要的。只有经历过绝望,重新认识自己,才能真正的走向伟大,成为英雄。就像 Steve Jobs 在回顾 1985 年其被苹果解雇的经历时说:“那是一剂苦药,但我猜患者需要它。有时生活会给你当头一棒。不要失去信念。我确信推动我不断向前的唯一动力,是我喜欢我做的事。”
生活原则
这里谈谈书中总结的生活原则,也是跟我们自身的成长比较相关,有思想上共鸣的。生活原则共分成五个部分,逐步展开。
拥抱现实,应对现实:明确自己想要什么,事实是什么,研究事物发展的规律。
用五步流程实现你的人生愿望,分别是:明确目标;找出问题,并且不容忍问题;诊断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规划方案;坚定地从头到尾执行方案。 这套框架可操作性高,对于分解目标很有帮助。
做到头脑极度开放:在上面的五步流程里,我们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来发现自身的盲点,这时候就需要做到投保极度开放,对各种不同的意见持开放态度。这里列举了一些做到头脑极度开放的思考和建议。
理解人与人大不相同:认识自己和他人的特性,通过相互合作,让合适的人各司其职以支持你的目标,是成功的关键。
学习如何有效决策:最终的决策还是得靠自己,这里列举了一些有效决策的方法论,包括综合分析眼前的形势 ,综合分析变化中的形势,高效的综合考虑各个层次等等。
工作原则
工作原则更多的关注与如何管理企业,实现企业最优效率的运转。个人感受并不深刻,这里不再展开。
痛苦+反思=进步
这些原则是怎么来的,我们怎么去提炼适合自己的原则?这一切原则背后的核心观念主要是:痛苦+反思=进步。正像卡尔荣格所说:“人需要困难,这对健康来说是必需的”。把每一次痛苦和跌倒都当做学习的机会,不要逃避困难,要主动去迎接困难,从痛苦和失败中学习,总结失败的原因并提炼成原则,作为下次碰到类似问题的指导思想。只有通过这样一次次的迭代学习,不断进化,才能实现快速的进步和个人能力的提升。
而且像长跑者忍耐痛苦去体验“跑步者的愉悦感”一样,通过这样的持续锻炼,你会逐渐养成习惯,不再畏惧犯错,而是享受从犯错中学习的愉悦、
如何践行原则
这本书更多的一种内功心法性质的存在,并不是对每一个都适用。毕竟作为曾经创建并管理世界上最大规模对冲基金的CEO,对于人生,对于世界,有着超越大多数普通人的深刻认识。因此,很多瑞认为重要的原则,我们能够领悟的并不多,更谈不上合理的运用。
更多的是启发的作用,抓住其中的核心观念:1. 生命就是持续进化,2. 痛苦+反思=进步。从自己的经验,失败和痛苦中总结出适用自己的原则,不断总结和进化。
换个角度去理解,我认为大脑是可以被改变的,或者说思维方式以及处理事情的能力是可以进化的。这点在心理学和神经科学领域都有非常多重要的发现,比如像 Carol Dweck 的著作 Mindset 中提到的成长型思维模式。很多时候我们学习了一条教训,创建了一条神经回路,但是不久就遗忘了;通过原则的方式,不断的重复和强化这个神经回路,从而把这种思维方式固化成习惯,实现头脑的进化。
这才是原则的真正意义。

《张爱玲:)》读后感_1800字


《张爱玲:最是清醒落寞人(珍藏版)》读后感1800字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再读张爱玲已是一言难尽。情不知所起,然世间之苦之乐无不起于此间,令其生之所向,死之所往。“朝思暮想,萤光似吾身;魂牵梦萦,点点均吾玉”,众口相传的爱情绕是凄绝山河,缠绵悱恻,终显苍白,身以试之方知落子无悔。庄生晓梦不分人蝶,张爱玲的一生书里书外不分梦我,她将一生都交给了文字,其笔下的字里行间不乏对人性和社会的针砭刺探,命运的舒皱晦明却也成就了她民国女性写作难以逾越的高峰。

有些人生来就被缪斯把着手,因此他们写出的每个字都能开出花。张爱玲爱情的开头更像她在《爱》里写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从千万人摩肩接踵的阻隔中穿过,于千万年无涯的时间荒野里静候,最终不早不晚,刚巧赶上。这场风尘仆仆的邂逅,既是偶然又是必然,最终化为一句温柔的:“噢,你也在这里吗?”世间恐怕再没有比这更清澈,更浪漫,更温暖的爱了。

童话的开头都是美好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只是倘若春天来了,时节到了,来的不是好雨却是夹杂着污泥的疾风骤雨呢?多少未经世事的女人都会选择像张爱玲这样,用自己的清净去筛淘雨中的污秽,却骗自己这雨是清好的,是静美的。掬水得月,弄花香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水月镜花。这场雨肆意地侵她城入她梦夺她身毁她清白,唯独没有许她未来,而疾风骤雨之下“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但她心里是欢喜的。”欢喜着一场空欢喜。

爱情是一则遥远的和平,两性的博弈亘古悠远。天为经纬地成盘,纵横捭阖越千年,最好的结局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终得双方偃旗息鼓,罢兵言和。只是世间没有那么多的花好月圆,久经黄沙的战阵之将岂是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可以撼动,轻描淡写唇齿调笑间早已时光不在,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蓦然回首已是棋成残局,落子难收。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的明月光;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的致命伤。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滴不尽的相思泪;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是你解不开的心头结。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大多数女人的选择并不多,要求的也并不多,尤其是在那个新旧交替、动荡飘零的年代,那些我们避之不及的苦恋里,又有多少个张爱玲甘之如饴的呢?然而爱是一场蒙眼的远行,子非鱼的爱情,又安知鱼之不乐?

不得不说爱情的魔力是神奇的,《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琉璃瓦》《金锁记》《封锁》……这些居然都是在张爱玲爱情迸发的半年光景里完成的,堪称奇迹!“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话是张爱玲最为脍炙人口的一句,恰到好处的诠释了张爱玲式的刻薄。有句老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男人的乐趣就是劝风尘女子从良,诓良家妇女出墙。女人的乐子就是和富人谈理想和爱情,和穷人说奢侈品和奋斗。无非就是以已之长较人之短,做俾睨众生状。张爱玲的文字不禁让人生出一种“但我使尽武器,还不及她只是素手”的无力感,张式的刻薄细腻而敏锐,氤氲香艳之下一锹一铲从刻薄里掘出了人性的善与恶、妄与诚。二十出头的她有这等洞察力实属不易,然慧极必殇,爱到倾心易蒙眼,情至魂深知痛迟,情若生根绕是你腾挪翻转,上天入地,又如何能逃出这恢恢情网?

彼时的张爱玲用她自己的话说“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年少成名春风得意,然女子之道宜位坤,若无厚德承其名利,想要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岂不天真?在中国天才从来不稀奇,大多也都没有好收场。一旦民族大节不保,再耀眼的才华也将被世人摒弃。一步错,步步错,年少成名言之凿凿成名要早的她不免轻狂,后来年至耄耋,落叶无根,是否成了那句“成名要早”的最大讽刺?诚如张爱玲自己所言“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这似乎也成了她命运的谶言,岁月的泪痕尚未风干,空留几许惦念,却已推动昨日的背影,渐行渐远。难道真不曾叹过、悔过?

苔丝读后感1800字


【第1篇】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第2篇】

这是一首诗一样优美的、具有诗的特征的诗化小说,是对现实社会的控诉和批判。托马斯·哈代以其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了一个淳朴美丽的纯洁女人——苔丝。

可怜的受伤的名字!我的胸膛将是供你养息的眠床。

故事发生在英格兰南部的德瑟特,讲述处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了一个纯洁女人苔丝在虚伪的社会中受尽社会的道德挑战。在社会的种种压迫下绝望的她铸成大错,最终在一个静谧的黎明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一个充满悲情的句号。

苔丝的父亲约翰·德伯是一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他异想天开地想要自己的大女儿苔丝去认“本家”——一个从北方迁来冒充世家的暴发户,而这家的大儿子亚雷克·德伯更是玷污了苔丝的清白。这是对一个农村姑娘的最大伤害,也反映了当时金钱至上、世家至尊的恶劣社会风气,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压迫,在这个工业资本占领农村的时代里,农村生活艰苦困难,农村人民只能沦为雇佣劳动者。作者哈代对苔丝的悲剧和不幸充满同情和惋惜之情。

苔丝虔诚地信仰上帝,可是哪儿是她一心信仰的上帝呢?哪儿是保护苔丝的天使呢?

一个旧社会中处于被统治阶级的弱小分子,受到旧道德和宿命论思想的深刻影响,苔丝对自己的悲剧始终怀着一种“我的命为什么这样苦?”“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的想法,在困境中多次忍让,一生短暂孤苦。她在最美的年华被夺去最珍贵的贞洁;“不正经的女人”后来成了她的代名词;孩子的早夭是对作为母亲的苔丝的最绝情的剥夺。这样的伤害使她最终背井离乡,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欲绝的地方。

后来她遇到了安琪·克莱尔,却因为在新婚之夜坦诚了自己的污点而与幸福失之交臂。丈夫的决然离开、家庭的悲惨变故和亚雷克的死缠烂打就像是上帝的一个个恶作剧,并使得苔丝不得不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计而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安琪在收到苔丝的朋友们的信之后匆匆赶了回来却发现苔丝已经受尽折磨。在折磨和绝望中苔丝杀死了亚雷克。最终,带着忏悔之意的安琪在苔丝被处以绞刑之后依照妻子的意愿,带着苔丝心中的不甘,决定与苔丝的妹妹丽莎开始新的生活。

苔丝,这一个可怜的受伤的名字,让我感受到了她的绝望,绝望是在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不能够自主自己的命运的悲剧;让我感受到了她的不甘,不甘是处于绝望中被压迫得只能够接受的悲剧;让我感受到了她的痛心,痛心是一次次被剥夺触手可得的幸福的悲剧。这部一百多年前写下的小说对于我们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思考人生的各种问题,通过对苔丝的悲剧警醒我们要时刻反省自己。在压迫中的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在困境中我们能坚持下去吗?

正如苏联文学批评家阿尼克斯特所说:“苔丝招致毁灭的真正原因是属于现实的性质,女主人公的贫苦和无依无靠,社会上盛行的社会风习——这些情况都决定了这个女子的悲惨命运。”正是因为苔丝的贫苦和孤独,造就了她悲惨的一生。她很善良,可是上帝却没有爱护怜惜她,让她一次次地遭受苦难。是什么使得她坠入社会的深渊?不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社会的不公,上层统治者的压迫。在面对困难时,我们能否摆脱不自觉的软弱?能否走向勇敢?能否走向成熟?能否毅然反抗?

神坛的竖柱之间冉冉升起一轮红日,诸神之主跟苔丝所开的玩笑到此结束了。可是这世界上却再也不存在这么好的苔丝了!

【第3篇】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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